时间:2023-10-26 11: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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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集团集团公司股权结构控股链条
一、引子:大股东与少数股东的收益倒置现象
企业集团整体业绩的增长并非总能带来集团公
司股东权益的相应增长,这一现象常常令集团管理层费解,同时也给集团化财务管理提出了一个新课题。
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一问题出现的?可能的解释来自于集团总部对下属公司的控股结构及控股链条:(1)控股结构。部分子公司的盈利性很好,但集团持股比例相对较低(相对控股);或者部分子公司的盈利性较差,但持股比例相对较高。它可能反映出集团整体控股结构不尽合理。(2)控股链条。盈利性很强的下属公司不属集团直接控股,而是通过子公司的间接控股。例如,孙公司盈利性很高但子公司对其控制比例为60%,而集团公司对该子公司的控股比例也为60%,这样孙公司的盈利属于集团股东的部分只有36%,剩余的64%则属于少数股东权益。
上述两种情形都可能使集团合并报表出现大股东与少数股东的收益倒置现象。显然,这一现象与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目标是相悖的。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重新审视集团整体的股权设计,可能在某种层面能解释并解决这一问题。不难看出,谋划企业集团整体的股权安排,应成为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首要战略。
二、企业集团股权设计的特点:与单一企业比较
企业集团股权设计着眼于集团公司对下属公司持股比例与控制方式安排,它是基于集团公司股东收益最大化原则,出于对现实环境和集团战略考虑所进行的对下属企业股权投资的整体设计。企业集团股权设计并不局限于集团公司对下属某一具体企业的“参股一控股”的选择与权衡,更着重于集团公司对其下属公司控股结构的整体布局。与单一企业股权结构决策相比,企业集团股权设计具有以下特点:
1.整体性
单一企业股权结构是各出资人为了某一共同目的而按照约定的比例出资形成公司的一种行为,它是一种契约结果;企业集团股权安排则是企业集团整体意义上的财务战略设计,与单一企业的股权安排中的点面设计不同,它是一种立体性设计。也就是说,它需要从企业集团整体战略出发,考虑其对各被投资企业的出资额、控股方式,以期通过各被投资企业间的相互协同来达到集团整体的业务协同与母公司财务收益最大化。因此,它不仅涉及集团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控制比例、控股方式,而且还涉及到集团公司如何从战略上把握各下属公司间的产业关联和管理关联,并通过产业关联或管理关联、收益实现方式等来最大化集团公司股东的价值。这就是股权安排的战略性所在。
2.可管理性
单一企业股权设计力图通过“股权-控制权-公司治理与管理控制-业绩表现”这一逻辑来解释股权结构与公司业绩间的关系,它所体现的是一种静态的经济学意义上的分析,难以体现对股权结构这一要素及其派生的各种权利束的管理属性。集团股权设计研究则力图围绕“从战略上回答为什么要设立子公司-集团公司资本可得性及对各子公司持股比例与控股方式-对子公司的控制权及管理体制——各子公司的业
务、管理协同-最终财务业绩-集团公司总体协同业绩与集团公司股东价值最大化一集团公司对各子公司股权结构的再调整,等等”这一逻辑思路与管理闭环来展开,股权设计构成了企业集团总部一项重要的管理内容,总部可以根据上述逻辑及其因果链条,来展开对股权的全方位管理、控制与调整,股权管理也不再是如我国大多数集团中所表现的对股权投资收益的静态意义上的分配管理。
在股权结构的可管理性这点上,经济学与管理学因各自的出发点不同而存在较大差异。经济学关注于经济分析,关注于股权结构与公司业绩间关系的分析与证实,其研究重点体现在“股权集中度与公司业绩关系”“股东身份与公司业绩关系”“控股比例、现金流权、利益输送与公司业绩”等一系列热点问题的讨论上,这些分析性研究的理论基础是博弈理念下的委托理论与公司治理学说,其共同的假设是“委托方”(股东自身)存在道德风险,因此其研究主题大都围绕下述问题而展开,如“在法律环境不完善情况下的大股东自我保护行为”“一股独大的利弊分析”“股权、现金流权与公司业绩”“大股东控制、利益输送与中小股东利益保护机制”“股东间的权力制衡(相近持股比)与公司业绩”“机构投资者对完善公司治理的作用”等等。关于这类财务经济学意义上研究非常之多,我们在此不做文献回顾。
但是,管理学理论则非常强调股权的可设计性与可管理性,关注于股权在整个企业集团内部的可调控性、股权所派生的各种权利的综合应用性及资源整合性。也就是说,在管理理论上,它考虑的是股东持股比例及其与之对等的各股东主体所拥有的各种派生的管理权利,通过合理化应用这些管理权利来达到管理目的,它天然地假定在制度层面上各股东的权利-责任-义务是对等的,或者至少在理论上不承认“大股东通过侵害中小股东利益是实现大股东收益最大化的主要手段”,尽管在现实中,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权利、各种关联交易及利益输送等现象比比皆是,如五粮液集团与五粮液股份等(刘峰等2004)。
循着集团股权结构可管理性这一属性,不难看出,我国企业集团的股权设计与管理还存在着较大的空间。我国企业集团组织结构大体可描述为:“总部落空、二级为主、三级为辅、多级并层”这样一种格局。即总部作为控股主体,大多属于管理型的;集团主业及主要资产集中在子公司(二级企业);孙公司(三级企业)数量最多,并以各种辅业为生,依附于二级主业,产权关系极不清晰;多数企业集团的层级很多,往下可延伸至6~7级企业。其结果是:总部战略与下属公司经营战略缺乏内在逻辑与互动关联、集团总部对下属公司管控力度与下属对集团总部相关规则的执行力度均很差、集团整体业绩潜力没有充分发挥。形成这一结果的原因大多属于历史性的(如先有子公司,后形成集团总部),但其所形成的产权不清、管理不顺和总部管控力度不足则是现实性的。其现实后果是:(1)改制成本很高。我国多数企业集团总部都有相关的改制部门,承担着集团内部理顺产权关系、清晰管理关系等重大改制任务,并为此付出了很高的股权结构调整成本,如股权结构与投资关系的变更成本、大型国有企业集团主辅分离的制度成本等。很多企业集团总是处于不断的“重组合并-股权分拆”这一过程之中。(2)关联关系复杂化,股权结构不清晰。大型企业集团在改制或上市过程中,由于原始股权关系不清晰、母子公司间出现很多交叉持股或共同出资形成其他子(孙)公司等情形,股权结构与投资关系不清晰,不但影响企业集团合并报表的真实性,更重要的是直接导致集团内部的业务整合与资源优化配置过于复杂化。(3)层次过多,造成管理不到位。层次过多、管理链条过长势必带来信息传递效率低下、管理成本加大等问题。从信息不对称角度,这一现象的直接后果是:第一,总部对下属公司情况的不了解,总部的各项重大决策往往缺乏信息支持而偏于盲目,并因此而造成下属公司对总部政策的博弈与观望,执行力不足也就成为一种必然结果与管理常态;第二,下属于对总部战略的不知情,从而导致在总部管控力度不够的情况下,下属企业“各自为政、各自为战”,集团管理总是处于上下博弈之中,集团整体效益难以发挥。
三、企业集团股权设计原则
因此,要从集团财务战略的角度来管理和调控股权结构,集团总部应当认清股权设计与调整的战略意义,以集团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为逻辑起点,规范企业集团整体的股权安排。我们认为,股权设计应从横向和纵向两方面来展开。其中,横向主要涉及母公司对下属公司的参控股比例设计问题;纵向主要涉及控股链条长短的设计问题。企业集团股权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1.战略导向:注重行业成长性、业务关联度与集团整体业绩间的动态关系
集团的成长是一个和谐的可持续过程,它依赖于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之间的成长性协调。战略导向原则要求:(1)针对不同行业,要注重企业集团内部“不同行业的成长性-现金流-股权结构调整的互动关系”,以协调集团整体发展。具体地说,企业集团所属各行业、企业所处的生命周期可能不同,有些行业处于初创期,而有的则步人高速成长期,
有些则到了成熟与收获期,处于不同生命周期的产业在集团成长中担负的角色与使命因而不同。初创期企业可能代表集团的未来,需要通过控股以谋求集团的未来发展,因而在财务上需要更多的资本投入与支持;相反,成熟期产业可能是集团需要做出转型或取舍的,它所带来的大量现金流正是维持集团成长所必需的,因此,是出售股权或者继续持有股权,要视集团整体战略及集团整体现金流的充裕程度(资本可得性)。不同生命周期的产业,在财务与现金流上的互动与互补关系,直接影响着企业集团总部对下属公司的股权结构的总体安排。在这一点上,企业集团可以被看成是一个通过股权结构调整而不断调整的投资组合,它所谋求的是组合价值的最大化,具体化为各行业间业务及财务上的互补性从而使组合风险最小、组合现金流的可持续性、组合内各项“资产”收益的稳健实现等。香港李嘉诚系集团,在这一战略的应用上表现得十分突出(郎咸平,2002)。(2)针对同一行业的不同企业,要围绕“同一产业内部-业务关联-企业整体业绩-股权结构调整”这一主线来展开管理,以求得集团的可持续发展。其中,业务关联度是企业集团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些业务虽然属于关联业务但可采用外包作业,集团无须控股,而有些业务则对集团整体收益能力及核心竞争力至关重要,因此需要加大控股及控制力度。可见,企业集团发展过程也可以看成是集团股权不断调整、设计以适应集团战略的过程。
2.扁平化
组织扁平化是未来组织结构调整的一种趋势,其核心目的在于缩短管理链条、明确组织责任、降低组织成本、强化组织沟通。组织扁平化意味着:第一,组织结构的扁平化,如取消中间管理层,削减管理层级;第二,管理服务的集中化,如集团总部为下属公司提供强大的职能服务与管理支持(如法律、财务与资金、人力、研发、生产规划、预算协调等),下属公司则相应地减少了这些管理活动,以强化集中统一与管理协调。在理论上,组织扁平化与组织内部的控股方式和控股链条间都不存在必然关系,也就是说,至少在逻辑上由集团公司直接掌控的下属公司未必都是子公司,孙公司或更底层的公司也可能是母公司的直接管理对象。这就是集团金字塔式的控股产权关系与管理关系的分离。但在管理实践中,要想真正落实组织扁平化,往往不可回避集团内部各下属公司的法律地位及其权责关系,下属公司不管属于哪一层级,在法律上它都是以独立的法律主体而存在的;而且往往是,集团下属公司的层级越低,其与集团总部的产权关系也越“模糊”,总部越级而“直辖”下属公司的法律风险也越大,所受到的制度抵触也越强烈,集团化管理合力也可能越脆弱。因此,基于法律-控股权-管理三者的关系,要真正实现集团内部的扁平化管理,其根本的制度保障是总部与下属核心在控股关系上的扁平化,即缩短集团总部与下属核心企业间的控股链条,实现控股关系与管理关系在扁平化问题上的统一。产权关系扁平化的直接后果是:第一,直接促进组织与管理关系扁平化,有利于强化集团管控力度;第二,通过缩短控股链条,能保证对收益能力较强的下属公司的收益在总部实现的完整性,从而解决母公司与少数股东间的收益倒置问题。
3.清晰化
企业集团股权结构的清晰化包括两层涵义:一是下属公司控股主体的清晰化,它主要涉及多元投资主体中各主体的身份确认问题,即关联身份股东或非关联身份股东。二是控股链条的清晰化。比如,集团公司(A)与其下属某子公司(A1)联合其他投资人(B)等出资成立另一家新公司C,从C的角度,其股东名单中的“A”和“A1”在身份确认上就属于关联股东。那么谁将对c公司行使控制权(是A或是A1)?如果A占大股,则c属于A的子公司,它由A直接控制;如果是A1占大股,c就当属A的孙公司,在产权关系上应由A1来管理。明晰控股链条还需进一步讨论的问题是:c公司成立的战略意图是什么?这种控股结构是暂时性的还是长期性的?如果属于暂时性的,是否意味着A需要在未来从A1手中购回股权、或者A1需要从A赎回股权?这种母子公司间(A和A1间)的股权买卖、关联交易的益处何在,未来交易成本有多高?它对集团公司股东的收益影响有多大;如果属于长期性的,c公司在成立之初为什么不直接吸收其他外部投资者,从而省却母、子共同投资要能带来的管理关系和制度安排上的不顺畅,同时又能使集团充分利用外部市场资源(尤其是资本资源与人力资源)?可见,投资主体的身份确认和控股链条是否清晰,不单纯属于我们传统意义上的产权关系不清、出资不到位等过去所经历的历史问题,而是一个涉及公司未来发展的现实问题。从我国企业集团的管理实践看,没有清晰化的战略是导致没有清晰化的股权框架的根本原因。从股权设计的角度,清晰化既是一条原则,同时也是大多数企业集团未来改制的重要方向。
四、关于控股比例的讨论:参股或控股
从横向角度,母公司①对拟投资的子公司无论采取何种控股比例,都要综合考量诸多因素,内部的如资本的可得性、投资战略与资源分配等,外部的如市场环境、技术和管制因素,最终目的是要保证集团股权结构与集团战略的适应性。
1.参股或控股的权衡
一般认为,参股最直接的好处是“搭便车”,即以较少的管理成本分享应得之收益。从企业集团运作过程看,参股方式是执行集团战略意图的重要步骤:(1)通过企业间的联姻而寻求资源要素(原材料与能源资料、劳动力资源、信息技术资源)和长期合作机会;(2)“投石问路”,为了将来增持股权、实现控制做准备;等等。参股公司作为企业集团的战略联盟成员,并不构成集团管控的核心,企业集团并不是由参股公司构建而成的。从这层意义上,参股应当成为构筑企业集团中低层战略联盟单位的主要投资策略,参股作为战略手段只是过渡性的,要构建真正意义上的企业集团,必须实施控股。没有控股,无以成企业集团。由于涉及集团战略与集团总部资本可得性等一系列问题,因此控股比例存在较大的选择空间,如相对控股、绝对控股或全资控股等。对企业集团而言,相对或绝对控股并没有选择标准,主要视被控对象对企业集团整体运作的重要程度。划分重要程度的标准也是战略性的:(1)能代表集团未来发展(新兴产业或企业);(2)能为集团的正常运转提供大量现金流(如成熟行业、集团财务公司等);(3)处于企业集团的产业运作的核心地位(如原材料基地、或销售网络等);等等。从股权设计角度,为保证企业集团经营的稳定与发展,须加大对上述这类企业或行业的投资力度,强化其控制权地位,通过控股权来达到管理控制权。控股的极端方式是全资,其意义在于没有少数股东的阻力,能够最大限度的调动资源,享有充分的自由度;同时,由于投资者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承担有限责任,从而能规避集团整体风险。
2.持股比例变动的弹性分析及持股比例动态设计总部对下属某公司增持或减持1%的股权,将给集团总部带来多大的影响?要回答这一问题,其核心在于预测持股比例变动对收益变动的弹性系数。在理论上,透过企业集团的整体股权状态,能够分析出各种持股状态对集团公司股东净收益的弹性影响,从而为企业集团股权安排的整体优化提供一种启示。具体分析模型为:
假设母公司对某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原来为XO(百分比
数),而经合并报表折算后的当期母公司净收益(或亏损,下同)总额为Y0;如果母公司对该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变动,母公司经股权结构变动后重新折算合并后的净收益总额的变动额为Y。则子公司股权变动率为AX/XO,而给母公司股东带来的净收益变动率则为Y/YO。则:该子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动的收益弹性系数=集团公司股东净收益变动率/某子公司持股比例的变动率=(Y/Y)/(X/XO)
这一系数可以采用实际数来计算,也可以采用未来预测数来测算。收益弹性系数一方面代表股权比例的调整所带来的收益不稳定性,即弹性系数越大,股权比例调整所带来的收益的稳定性越差(好时越好,差时越差);另一方面可以被当作进行股权结构调整的测试器,如果能对各子公司的未来净收益进行预期,在母公司资本有限的情况下,可以利用各子公司该弹性系数大小的比较,将有限资源投入到有盈利、且股权调整的收益弹性系统较高的子公司中去。更进一步,如果考虑增持股权所追加的投资成本,可以将增持股权所产生的净收益额增量来确定追加投资报酬率(即:增持股权所带来的净收益增量/追加投资成本),并按这一报酬率进行优序排队分析,确定集团总部财务资源的分配顺序,以提高集团整体的股权投资与资源配置效率。或者,将弹性系数公式中的“净收益”定义成“扣减股权投资的资本成本后的净收益”,测算调整后的该弹性系统大小,以作为企业集团内部资本竞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需要说明的是:第一,对子公司投资比例的增持(或减持)调整及其给母公司股东收益所带来的最终影响,不仅体现在按调整后股权所确定的合并的账面净收益高低上,还体现在通过增持股权比例、强化对子公司整合力度而产生的协同效益和管理成本降低上。因此,该弹性系数应不低于l(如果系数为正的话)。第二,弹性系数大小可以作为母公司决策者是否增(减)持子公司股权的测试与决策参考,但它并不代表决策本身,也就是说,影响增减比例决策的因素主要是战略性的,而不是只单纯地考虑短期财务后果。
五、关于控股链条长短的讨论
企业集团股权结构设计的第二项重点是从纵向关注控股链条的长短。理论上看,链条拉长的功能主要有:(1)提供税收筹划空间、金字塔式的资源控制、锁定风险。即企业集团的层次结构越复杂,享有的税收筹划空间就越大;被投资企业的法人财产的独立性锁定了投资主体所承担的风险;金字塔结构赋予了集团总部以有限的资源投入控制尽可能多资源的权利。(2)进行直接和间接融资平台。
直接融资即是直接进入资本市场进行融资。选择收购上市公司进行直接融资,往往通过注入资产、业务等资源并对被收购的上市公司进行改造,在保持其良好业绩的基础上,充分挖掘其未来再融资能力。如东风汽车主要通过集团总部与外部投资者(主要是外国汽车厂商)多层次、全方位的合资模式,在原有企业主干上,节节生枝,经过控股链条的多次拉长,多次从社会上募集巨额资金。间接融资是指通过非资本市场的方式取得资金,利用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的方式,或通过各种方式“以负债资金投资子公司”,并“以子公司为载体,从金融子公司融通大量资金”。通常,这种间接融资方式突破了产融之界,从而具有很高的财务风险(如德隆系)。
因此,如果不谈缩短控股链条对组织扁平化及其管理上意义,而只就财务战略上讨论,其益处也是显而易见的。至少,在对比TCL集团合并上市前后的股权结构变动图(下图)中,我们可以看到其链条缩短的积极财务意义:(1)缩短TCL总部与最下层公司——具有较高收益的“TCL移动”间的控股链条,不仅对“TCL国际”构成支持,也能使集团公司股东分享更大比例利润;(2)使总部与下属公司的产权关系与财务管理关系得以理顺,并大大减少了不必要的中层层及其制度成本;(3)进一步夯实了TCL集团总部的产业根基,且TCL集团整体上市比起下属子公司的单独上市,能为集团发展带来更大的融资平台;(4)增强了TCL集团总部对下属公司的财务控制与现金流管理的力度,从而从根本上为TCL集团国际化战略奠定了财务保障。
1、从宏观上看,国有企业面临的形势要求企业实施产权制度改革
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这意味着企业已经开始全面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在国际市场环境下国有企业要争得生存和发展的空间首先必须解决两个问题:第一是体制和机制问题,从某种程度上来看,经济领域中的竞争,最基本的前提是体制、机制的竞争,经济发展“贵在体制、成在体制、难在体制”,健康的体制、机制是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强有力的保障;第二是解决国际市场的认同问题。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相关法规与成员国共识,都认定国有企业是受政府保护的,存在不平等竞争的问题,所以其交易规则中的许多条款对国有企业歧视或限制。
为适应以科技发展为动力,以跨国公司为载体而进行的全球范围的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国家对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已提出“有所为、有所不为”,“有进有退”的总体思路,而且自上而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已全面启动。国家对国有企业开始从以行政方式管理向以出资人身份管理国有资产(资本)转变。
2、从微观上看,国有大型企业仍然
面临着诸多困难
国有企业改革风风雨雨走过十几年,始终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好体制、机制问题,企业冗员、企业办社会、企业自身结构等历史遗留问题仍然相当突出,国有企业是背着沉重的包袱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艰难行进的。
3、从我局的实际情况来看,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已成必然
一是自分开分立以来,勘探局虽然经济总量逐年增加,职工收入不断提高,企业竞争能力不断增强,但企业办社会等问题仍然制约着勘探局的长期稳定发展;二是从集团公司已批准的勘探局产业定位来看,机修、运输、社会化服务单位最终要走向“四自”经营的道路;三是从集团公司的要求来看,到2005年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要全部完成。
企业面临的形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用传统的体制、机制、思维方式来应对当今的竞争环境,必将被淘汰,而产权制度改革恰恰是企业实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思维创新的前提,能为企业提供发展的原动力。国有企业在体制、机制上转型是大势所趋,国有企业实施产权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二、国有企业改革应遵循的原则
1、坚持发展的原则
“发展才是硬道理”,要把发展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首先要用发展的观点来解决国有企业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要选择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作为试点单位,以增强职工对改制的积极性,对于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但由于历史遗留问题、企业体制问题而造成缺乏竞争力的企业作为首选试点单位;其次是要用发展来衡量改制效果,只有改制企业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真正提高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才能证明改制是成功的。
2、坚持彻底转换经营机制的原则
在企业改制方案设计上要力求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完全按照现代公司制企业的规范设计法人治理结构,同时建立起与公司制企业相配套的各项管理制度,实践证明传统体制下所形成的僵化的机制不彻底消除,无论企业改制成什么形式,无论企业历史包袱卸掉多少,从长远来看都无济于事,只有彻底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才能保证企业长期稳定发展。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也是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的重要原则之一。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要因企制宜,从改制企业的实际出发,认真分析企业资源状况,分析企业的内外环境、未来发展潜力、资金筹集能力、职工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在此基础上选择适应本企业条件的改制方式、方法,以保证稳步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4、坚持稳定的原则
稳定是发展的基石。在改革中要坚持以稳定职工队伍为前提,在确保职工队伍稳定的前提下研究企业改革的诸多问题,正确处理改革与稳定的关系,找准改革的切入点,以改革促进稳定。
5、坚持股权结构多元化的原则
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一定要坚持股权结构多元化,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国家可以控股、参股,也可以完全退出,在股权结构设计中除吸纳职工股外,还可以引进战略投资者,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先进的科学技术,同时充分发挥法人治理结构的相互制衡作用。
6、坚持充分利用政策的原则
为鼓励企业加快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步伐,并给改制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国家和集团公司都相应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扶持文件,有利于改制企业尽快成为面向市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三、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操作
1、确定企业改制形式
企业的规模、经营状况、行业位置、产业发展定位的不同,可以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合作制企业,三种形式各有侧重,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
2、财产清查和资产评估
一是改制企业上级主管部门要对改制企业各类财产进行彻底清查,登记造册,据以确定改制企业改制基准日的财务状况、盘盈盘亏情况、资产负债情况、财产损失情况等;二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将资产评估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三是对资产负债提出处置意见。
3、设计股权结构
股权结构中一般包括国有股、岗位风险股、内部职工股、外部法人股和外部自然人股。
国有股的确定要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看改制企业的业务范围,若改制企业的业务范围属于上级企业需做大做强的范畴,则上级企业要控股;二是要避免国有股一股独大的情况出现,以利于改制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三是考虑改制企业的意见,若改制企业职工不愿意解除全民职工身份,则国有股要处于控股地位。
岗位风险股比例的确定。为增强关键岗位人员及经营者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感,设置岗位风险股,一般而言,岗位风险股的比例越大越好,而且要强制认购。
内部职工股。在募集内部职工股时要坚持自愿的原则,职工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及对企业长远发展前景的预计来决定是否持有本企业股份及持有股份的比例。
Abstract:“muststrongandhealthybodyfirst,achievestheabsoluterequirement,obtainstheinvitationalmeetqualifications,aftercompetitioncanattainanamountconsiderabletrainingfund,thenmaymarchtheOlympicGameswhole-heartedly,couldattackthemedaltolookatownrealoriginalstory!”Anagriculturallettersocietydirectorborrowed“theOlympicGamesafterheat”tomakethevividimageanalogyforreporter,comparedwiththeathleteallparticipationreform''''sagriculturallettersociety,buthesaid“strongedandhealthybody”isaninitialtoughbattle--increasesfundingexpandsthe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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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改革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使得这项看似并不复杂的工作也意义重大。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经营陷入困境的农信社为扩股难而发愁,经营业绩好的农信社也同样有着难言的苦衷。
一折:顽固的堡垒
“我们的压力太大了,只能硬着头皮去做工作,每股降到了30元,农户入股积极性还是不高。”李主任是罗庄区农信社的主任,在向记者介绍他们的增资扩股工作进展时,他眉头紧锁,脸上写满了愁容。用他自己的话说,“这真是一块顽固的堡垒。”
像李主任遇到的难题,大多存在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信社。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杜晓山认为:经济基础落后严重制约了农信社股金的增长和业务的发展,这是影响信用社股金增长最基本的原因。贫困县中这样的问题更是突出,农民取得收入的路子不宽,生活水平大部分维持在温饱线上下,部分高山地区的农民还要靠国家救济才能解决温饱,使得与当地经济水平相依存的农信社的发展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而与此同时,历史包袱重、民主管理未能体现、信用环境差、宣传工作不到位、信用社人员素质较低等因素也加剧了矛盾的产生。
记者了解到,在试点省市,一些农信社将增资扩股任务层层化解、分配到人,少则几万,多则十几万。从理事长、主任到临时工都有任务,无一例外,这些都是必须达到的硬指标,基层员工对此怨声载道。员工不满意,而一位下达任务的农信社主任同样是一肚子苦水,他无奈地告诉记者:“我自己的身上也背着任务,主要是包袱太重了,我们的不良贷款率达到了85%,要想达到申请扶持资金的条件,只能这么做。”
除了加大职工的募股任务外,一些农信社还使用了许多扩股“绝招”。山东省菏泽银监分局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以贷求股”,即主要突击法人股,对有贷款需求的企业提出,要取得贷款就先在联社入股。这个半强制性的要求颇为见效,不少企业按照不超过贷款总额的6%入了股,即贷1万元入股600元。
另一种办法是“以存入股”,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存款化股金。不少员工在拉股金的时候跟入股者商量,先以存款入股,利息按股息计算。万一碰到客户用钱,只能是员工自己掏钱分批买下这部分股权。但“以存入股”的方式使股金的风险很高。比如,遇到客户有转让要求,股金就会大量集中于员工手中,倘若员工不能及时吃下转让股,由此导致的股权纠纷将异常难以处理。
问题的棘手程度可见一斑。针对这一问题,菏泽银监分局的相关负责人认为农信社应着重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各种媒体做好宣传工作,让农户都关注、关心、参与信用社改革;二是将强制吸收员工股金变为“规定底限”与“引导增加”相结合的方式;三是出台全面细致的募股说明书,让农户确实感到入股带来的诸多方便,并落实承诺兑现的保障措施。
荷兰合作银行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戴蕙的一番见解也可以为我们打开思路。她认为,增资扩股时,应准确地向其潜在投资者和社员传达其使命,即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不能误导投资者对分红产生过高期望。因为最大程度满足社员的金融服务需求,才是合作制的精髓,成为信用社社员的初衷,是对金融服务的需求而不是享受股金分红。
二折:甜蜜的苦恼
“几家欢喜几家愁!”这是业内对增资扩股中两极分化现象的描述,相对于经营困难的农信社,那些业绩好、实力强的农信社成了受人追捧的“香饽饽”。不但不用为吸引股金发愁,还要想办法严格控制股金规模。而他们的烦恼也正是缘于股金的巨大吸引力。如何使募股过程公平、公开、公正,让客户满意、放心,成了摆在管理者面前最迫切的问题。
浙江义乌农村信用联社就曾遭遇过这样的“募股压力”。该联社近年来经营业绩呈现出较好的态势,社会各界和广大客户对改制后的农村合作银行有较好的预期。增资扩股公告见报后,报名申请者大大超出预计人数。符合条件的想多入点股金,不符合条件的千方百计找后门、托关系入股。
对此,义乌市深化农信社改革试点领导决定对义乌农村合作银行股金募集的全过程实行公开操作,即:公开增资扩股方案和增资扩股指标,公开符合条件要求申请入股的法人、自然人名单,在《小商品世界报》上进行公告,并由银监办事处、纪委监察局、审计局组成入股资格审查监督组,负责对整个资格审查过程、结果进行全程监督。
为防止个别信用社利用入股机会做人情,他们先根据各信用社的存款规模分解股金募集指标,并将信用社客户按照存款交易量分成重点客户和非重点客户两个层次,重点客户名额根据信用社存贷款规模分成50名、100名、150名三个档次,最后按存款交易量清单确定入股对象,杜绝了暗箱操作。
虽然上级文件对乡镇、机关干部入股没有作明确的规定,但是由于义乌农村合作银行募股压力大、供求严重失衡,为避免权力因素给募股带来不公,引起群众不满,义乌市深化农信社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做出决定:由市纪检部门发出通知,要求乡镇、机关部门干部支持农信社增资扩股工作,一律不得入股,在第一次报名中如有上述人员,一律在规定时间内退出,确保了改革的顺利进行。
而保证募股的公平还只是工作的一部分,有些问题的发生常常是防不胜防。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筹备领导小组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对入股者目的、身份、资格的审查格外小心,慎防三种现象:严查信用差的商人、具有“黑社会”性质的人员、个别腐败犯罪分子借农信社增资扩股“洗钱”;谨防“大户”入股中小农信社,有可能干预农信社经营管理,左右农信社理事会人选;避免宗族势力大范围入股农信社,防止他们操纵农信社势头的增长,忽视“小姓”农户,进而影响支农。
三折:爱你在心口难开
入股之后的“预期高回报”不但吸引着普通的老百姓,那些对资金有着强烈渴求的民营企业更是跃跃欲试。江西安义信用联社在筹建农村合作银行中,接到一家北京民营企业的电话,对方一张口就要入股1000万。
“民企会控股农村合作银行吗?”面对媒体的追问,浙江省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朱范予坦言:“产权结构是一个要害问题,在民营经济活跃的浙江,这一问题很突出。控制得好,就容易有作为;控制不好,就容易出现问题。”
事实上,相当一部分民企考虑要介入农信社的改革,而且有些民企不动声色地想控股农村合作银行。据了解,金华市某县信用联社原要募集1300万元股本金,但没想到一下子涌进1.33亿元资金。当地有几个实力强的民营企业,让家在农村的员工拿老板的钱去入股,然后再收购到自己手中,以架空县联社理事会。
贾建华认为,民企进入农村合作银行是好事,但股权结构设计不好就容易被集中,支持“三农”的经营方向就会被改变,中央确定的由省政府管理农信社的方针就会落空。股权结构是命脉,股权结构决定了法人治理结构,否则,失去的就再也拿不回来,所以政府一定要牢牢抓住股权结构。
中图分类号:F2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6-166-02
一、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
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为并购融资或因兼并背负债务,而使企业发生财务危机的可能性。从风险结果看,这概括了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的最核心部分,即“由融资决策引起的偿债风险”。从风险来源来看,融资决策并不是引起财务风险的惟一原因,在企业并购活动中,与财务结果有关的决策行为还包括定价决策和支付决策。
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负债水平增加。如果企业采用负债融资的方式来支付并购成本,其可能的风险有三:(1)高昂的利息支出;(2)债务契约限制给企业带来的机会损失;(3)未来还款的压力。负债成本的增加,其后果是将导致企业资产负债率不断扩大,它会大大增加企业出现财务危机或破产的可能性。
2.控制股权稀释。如果企业采用股票融资的方式来支付并购成本,其可能的风险是将导致企业原发性股东的股权稀释,其后果是这些股东(包括企业本身)将部分或全部失去剩余收益的控制权或索取权。
3.业绩水平波动。业绩水平的波动既指企业息税前利润(EBIT)水平的变化,也包括每股收益(EPS)的激烈波动。在负债融资下,EBIT的变化会引起EPS的更大程度的波动,从而增加企业出现财务危机或破产的可能性。业绩波动是一个极其不好的讯号,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各种机会损失(如信誉损失)。
4.投资机会丧失。企业并购不仅可能给企业增加巨额的债务,而且可能会消耗企业大量的自有资本。在这种情形下,企业即使面临良好的投资机会,也只能望而却步。投资机会的失去,其后果是可能会降低企业获取收益的能力,进而增加企业的财务风险。
5.现金存量短缺。企业在并购时可能会大量消耗企业的货币资金,即使企业净资产很丰厚,但也可能会由于现金存量的不足引发各种问题,从而增加企业出现财务危机的可能性。
二、引起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的主要因素
1.不确定性。企业并购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很多。从宏观上看,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经济周期性的波动、通货膨胀、利率汇率变动;从微观上看,有并购方的经营环境、筹资和资金状况的变化,也有被收购方反收购和收购价格的变化等。这些变化都会影响企业并购的各种预期与结果发生偏离。同时,企业并购所涉及的领域比较宽:法律、财务、专有技术、环境等。这些领域都可能形成导致并购财务风险的不确定性原因。
不确定性因素通过由收益决定的诱惑效应和由成本决定的约束效应机制而导致企业并购的预期与结果发生偏离。一方面,不确定性因素具有价值增值的特点,这就给决策人员带来了价值诱惑力,强化了控制负偏离追求正偏离的目标和动机;另一方面,不确定性因素又客观存在着导致成本膨胀的可能性,各种外部和内部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不能排除可能带来的损失,这又给决策人员带来一定的约束力。这种价值诱惑力和成本约束力的双重作用形成了诱惑效应――约束效应机制。当诱惑效应大于约束效应时,并购的预期与结果发生正偏离,取得并购成功;当诱惑效应小于约束效应时,并购的预期与结果发生负偏离,造成财务风险。
2.信息不对称性。在企业并购过程中,信息不对称性也普遍存在。例如,当目标企业是缺乏信息披露机制的非上市公司时,并购方往往对其负债多少、财务报表是否真实、资产抵押担保等情况估计不足,无法准确地判断目标企业的资产价值和盈利能力,从而导致价值风险。即使目标企业是上市公司,也会因对其资产可利用价值、富余人员、产品市场占有率等情况了解不够,导致并购后的整合难度大,致使整合失败。而当收购方采取要约收购时,目标企业的高管人员为了达到私人目的则会有意隐瞒事实,让收购方无法了解企业盈亏、或有负债、技术专利等无形资产的真实价值等,使收购方的决策人基于错误的信息、错误的估价而做出错误的决策,致使并购成本增加,最终导致并购失败。
三、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的防范对策
1.尽量获取目标企业准确的信息,降低企业并购财务风险。中国有句古话,叫做“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并购企业在选择被并购企业时,事前必须作大量的调查研究和搜集信息的工作,包括被并购企业的产业环境信息、财务状况信息、高层领导信息、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组织结构、企业文化、市场链价值链等等,对已搜集的信息辩证地进行分析,并与本企业的状况进行对比,以便扬长避短,趋利避害,使被并购企业的价值得以提升。
尽量减少信息不对称是降低并购财务风险的重要措施之一。需要对目标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查。一是为评估目标企业资产价值、确定并购价格提供依据;二是为评估对目标企业进行改造的难度、确定对目标企业进行改造所需的资源投人数量提供依据。全面清理目标企业的债务,以防止没有列人目标企业债务清单的债务可能给并购企业造成损失。要充分重视并购中的尽职调查。做好尽职调查应该注意:一方面聘请经验丰富的中介机构,包括经纪人、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信息进行进一步的证实,并扩大调查取证的范围。并购方可以聘请投资银行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进行全面策划,对目标企业的产业环境、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全面分析,从而对目标企业未来收益能力作出合理的预期。另一方面签订相关的法律协议,对并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未尽事宜明确其相关法律责任。
采用恰当的估价方法合理确定目标企业的价值。常用的方法有清算价值法、市场价值法、现金流量法。对目标企业的价值评估需要许多不同层次的思路和方法,仅使用一种方法定价是错误的,使用所有定价方法也是不明智的,应当根据并购的特点,选择较为恰当的并购估价模型。只有通过具体的调查分析,才能发现很多公开信息之外的对企业经营有着重大潜伏影响的信息。此外,调查可适当采取与同行业、同技术水平的数据对比。只有辩明真伪,才能尽可能避免并购企业领导层的决策失误。
2.制定并购策略,选择合理并购方式。主并企业应认真研究并购双方资源的互补、关联和协同程度,全面分析影响并购效果的风险因素和风险环节,按照风险最小化原则选择并购方式和实现的途径。如先租赁后并购、先承包后并购、先参股后控股等,是防范并购财务风险的关键。并购主要有四种方式:现金收购、股权并购、混合收购和杠杆收购。现金收购是最简便的并购方式,但其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现金支付工具的使用,是一项巨大的即时现金负担,并购所承受的现金压力比较大;从被并购者的角度来看,会因无法推迟资本利得的确认和转移实现的资本增益,从而不能享受税收优惠,以及不能拥有新公司的股东权益等原因,而不欢迎现金方式。换股并购成本较低,但程序复杂,并改变了企业的股权结构,稀释大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权,可能摊薄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
3.选择恰当的支付方式,满足收购双方需要。主并企业在确定了并购资金需要量后,就应着手筹集资金。资金的筹措方式及数额的大小与主并企业采用的支付方式有关,,并购支付方式又是由主并企业的融资能力所决定的。主并企业可以结合自身能获得的流动性资源、每股权益的稀释、股价的不确定性、股权结构的变动、目标企业的税收等情况,立足于企业长远目标,在支付方式上采用现金、债务和股权等方式的不同组合。如果并购方预期并购后通过有效地整合可以获得较大的盈利空间,则可以采用以债务支付为主,如果并购方自有资金充足,资金流入量稳定,且发行股票代价较大,则可选择以自有资金为主的混合支付方式。总之,对并购支付方式进行结构设计,将支付方式安排成现金、债务与股权方式的各种组合,以满足收购双方需要来取长补短。
4.应用法律保护,降低并购财务风险。在并购过程中,签订相关的法律协议是必要的,协议中应该包括相关的文件、义务、治理、保密、非竞争、陈述及保证和赔偿等。因为在调查中往往不可能深入到每个细节,因此为了确保企业在并购中的正确性签定法律协议是非常必要的。并购中,经常存在被并购方刻意隐瞒或不主动披露相关信息的情况,财务风险在每一起的并购中都是存在的。这就要求企业在实际操作中稳健、审慎,用准确的财务数据来保证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合理、完备的财务运作和细致、充分的产业判断相结合,才能成功地降低并购过程中的财务风险。
综上所述,在企业并购的活动中,存在诸多的不确定因素,财务风险贯穿并购活动的全过程。因此,在企业并购中,应当对财务风险进行有效识别、管理和防范,尽量减少财务风险带来的损失,通过切实有效的风险管理,实现并购收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包明华.购并经济学,前沿问题研究〔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
一、引言
传统的“股东导向”发展模式强调企业的经济属性,因此长期以来公司治理问题需要考虑的仅仅是在两权分离的框架下,确保管理层对股东负责。然而在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企业规模不断扩张,股权结构趋向分散,环境污染、资源枯竭等生态问题频发;大股东通过敌意收购、合并重组来谋取自身利益。环境与资源的压力和各相关方自身意识的增强促使企业发展模式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其社会属性日益突显。企业必须重新审视股东至上的治理模式,更多地融入社会责任理念,谋求可持续发展。曹素璋(2004)认为社会责任的本质是企业对自身经济行为的道德约束,这既是企业的经营理念,也是用来约束企业经济活动的内部管理系统。履行社会责任已经成为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实现自主创新和经济转型的有效途径。在获得社会各界广泛认可的同时,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也逐步成为企业发展过程中一项现实的约束,特别是外部政府、机构监管部门的引导与推动,使社会责任思想渗透到企业内部,主流的公司治理结构理念受到了冲击。2006年深交所率先出台了《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明确了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所包含的内容,维护各方利益的具体举措,并倡导企业自愿披露社会责任信息;2008年国资委推出《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从政府的角度率先在国有中央企业中规定了企业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和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措施。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初步形成,越来越多的学者尝试将企业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在一起,力求通过公司治理的手段来推进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目标。本文在分析公司治理结构和企业社会责任关系的基础上,通过梳理国内现有的相关文献,总结出我国学者针对二者相结合及彼此影响的研究进展与成果,并提出了未来重点的研究方向。
二、公司治理结构和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
所谓公司治理结构就是在不同企业参与者当中分配企业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一整套制度性安排(张维迎,2005)。这种制度安排以物质资本的可抵押特征和企业经营中的风险承担特征为基础,强调股东的单边治理。但当今的世界正从工业型社会过渡到知识型社会, 物质资本在价值创造中的主导地位逐渐受到人力资本的冲击。特别是在那些新兴产业中,以管理层和技术人员为代表的人力资源已不仅仅充当受雇佣的角色,“资本雇佣劳动”与“劳动雇佣资本”并存,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之间逐渐发展成为协同共生的关系。如何在公司治理框架之内协调多元利益主体的权益,保障各方的利益不受企业经营活动的侵害,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随着理论研究及公司实践的进一步拓展,公司治理理论有了新的突破和发展,产生了利益相关者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企业的本质是一个承受市场与社会当中各方影响的组织,而不是只谋求股东主导与操纵的载体,来自利益相关者各方的利益诉求企业都应予以关注。公司治理与公司决策追求的目标应该是满足利益各方的不同需求,并达到在各方之间的利益平衡,而不只是专注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因此,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共同治理”与“相机治理”成为普遍认同的促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治理模式,目前在股权创新方面部分企业已经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基于所有权方面的管理层持股、职工持股都是当前典型的表现形式。
对于企业社会责任所包含的内容,我国多数学者比较认同 Carroll(1979)提出的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四级金字塔”框架,至下而上分别是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但由于该理论是从抽象的道德视角出发研究企业行为对社会的影响,欠缺付诸于实践的可操作性内容,很容易被主流经济理论边缘化。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出现与企业社会责任内容不谋而合,站在利益相关者视角看社会责任就是企业与各关联方之间的责权利关系。由于利益相关者理论致力于公司治理层面,为社会责任思想植入微观企业开创了一条清晰的路径。它指明了企业社会责任付诸实践的方向,明确了具体的对象与范围,有效地将抽象的企业与社会的关系转化为具体的企业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总之,利益相关者理论提供了衡量企业社会责任的切实方法,为其标准量化及实证研究奠定了基础。1997年,社会责任国际组织(SAI)制定了SA 8000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它是世界上评价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首部道德标准和第三方认证体系,主要针对困扰全球企业的劳工问题及管理体系进行了定量化规定,并与企业管理相结合,规范了企业的道德行为,要求在企业各个环节体现社会责任感。2008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我国率先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实操标准指数“每股社会贡献值”,为广大上市公司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提供了量化依据。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社会责任微观践行的手段,履行社会责任是公司治理结构宏观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社会责任要切实地落实到企业各个环节就无法绕过公司治理结构这一内在的制度安排,利益相关者理论作为载体为二者的融通结合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内在的逻辑必然性。高汉祥、郑济孝(2010)认为在二者结合的框架下,公司治理结构突破了专注于规划企业层面责权利安排的局限,进而着眼于更宽泛的社会关系视角下考虑企业与利益相关者之间责权利的安排,并通过相应的组织机制与结构设计确保这些举措得以顺利实施;反过来企业社会责任也深入落实并细化到企业个体层面,通过内部制度安排与组织机构完善确保社会责任的履行。
三、公司治理结构与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文献综述
虽然证监会、沪深两市及部分部委针对我国上市公司、央企、相关行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指导意见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但理论界从公司治理层面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却难以达到指导实践的目标。仅从研究性文献的数量来看,在中国知网全文数据库中,以“公司治理结构”与“企业社会责任”两个关键词为主题的文献寥寥不到五十篇,优秀博硕士论文不过十几篇,而且多半集中出现在最近的十几年中,这一方面反映出将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纳入统一的研究范畴在我国尚属崭新的研究领域,另一方面说明主流经济管理理论尚未将二者的结合与联系作为关注的重点。对现有的文献进行梳理,关于公司治理结构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主要从二者融合与实现途径;公司治理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基于公司治理层面的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因素分析这三个方面展开。
(一)公司治理结构与企业社会责任的融合与实现途径
虽然切入点不尽相同,但公司治理结构与企业社会责任融通结合的发展趋向在理论界是被广泛接受的。王长义(2007)着眼于历史的研究视角得出结论,公司治理和社会责任产生的基础都是市场经济体系中现代公司制的出现,二者具有历史的渊源性和发展的共生性,它们在发展过程中相互作用,逐渐衍化成一种彼此促进与相互呼应的关系,统一于利益相关者理论与实践。张兆国等(2008)从制度层面分析认为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关键是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公司治理机制,要内部治理与外部治理协同共管,实现制度管理的创新,指出在公司内部治理方面应建立利益相关者参与的共同治理机制,在公司外部治理方面要提高社会责任的法治化程度,建立市场准入机制,制定完善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机制等。高汉祥、郑济孝(2010)从同源、责任、分流及融合4个方面系统地阐述了公司治理结构与企业社会责任二者关系的沿革与发展,指出现代企业的出现是公司治理结构与企业社会责任共同的理论起点,责任层面是二者共同的理论发展的内部基点,并深入剖析了二者由于侧重点不同在演化过程中出现了分流现象的原因,总结当前社会环境的变革与经济发展模式的变迁为二者的融合提供了外部机遇,“责任”作为这一共有的内核为融合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石和清晰的逻辑性。谭利、李亚楠(2010)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支撑,论述了企业为何要承担社会责任以及企业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的关系,强调通过转变公司治理目标、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手段来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提出了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设想并进行了分析论证,认为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是公司治理发展的必然选择,股权分散化、完善董事会决策机制、提高监事会地位及建立风险控制机制是实现共同治理的有效途径。史亚东(2010)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与内部治理结构相互呼应,根据契约理论和产权理论,企业的治理结构是各方利益相关者通过谈判而形成的,并通过Nash-Zethuen讨价还价模型进行了解释,总结出治理结构的内生性导致企业社会责任也具有对应内生性,所以其内容表现出动态变化的特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会提高社会总体福利水平,但必须依靠市场机制来调节实施。
(二)公司治理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
单纯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问题的研究国内学者已经进行了大量工作,但着眼于公司治理层面的探索并不多见。为数不多的文献其思路模式如出一辙:首先采用指数法构建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数,然后针对公司治理的组成因素影响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程度进行检验。李斌(2010)以内部治理结构中处于核心地位的董事会为突破口,将交易成本与冲突成本两类分析模式联系起来,分析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公司治理价值,同时运用指数法,在沪市筛选出423家上市公司的2008年年报作为研究对象,检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董事会因素之间的关联性。结果发现董事会结构和规模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显著正相关;董事会两职合一的组织结构具有负相关性,审计委员会的设立对信息披露质量的改善发挥出积极的一面,但二者的作用均不明显;董事会薪酬构成则未体现出预期的关联性。于晓谦、程浩(2010)选取2008年我国沪深两市158家石化塑胶类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将样本公司年报中社会责任信息进行分类赋值,以内容分析法为基础构造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数,经验检验公司治理结构中的董事会特征、股权结构、薪酬激励和领导权结构方面的因素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结果发现国有控股公司身份以及经理人薪酬激励设计完善的上市公司更倾向披露社会责任信息;而对独立董事规模、董事会两职是否合一的特征并没有明显的反应。
(三)基于公司治理层面的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因素分析
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因素分析的难点在于社会责任的计量问题,理论界比较认可“社会责任会计方法”,该方法就是利用部分或者全部社会资产、社会负债、社会成本、社会收益的信息来进行量化研究。2008年上交所推出的反映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性指标“每股社会贡献值”就是这种思想的体现,基于公司治理层面的分析大多采用该方法或在此基础上进行改良、再设计来量化企业社会责任,但其表现出的衡量标准缺乏统一性,公司间数据可比性差的不足也是显而易见的。宋建波、李爱华(2010)选取沪深两市799家上市公司为样本,通过对2007年度财务报告分析得出我国上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总体水平较低、公司间差强人意的结论,并根据社会贡献率从股本结构和董事会特征两个方面来检验公司治理因素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影响,检验结果显示通过加强公司高管力量,扩大监事会规模能够减少上市公司违背社会责任的行为;减持大股东的持股比例,降低大股东彼此之间的关联度可以促进公司实现利益相关者管理。谢文武、许晓(2010)以我国家族企业为研究对象,在2008年沪市公布社会责任报告的上市公司当中选取45家家族控股公司作为样本,考察公司社会责任对治理因素的反应,结果显示家族企业社会责任受到治理结构和治理环境的影响,治理结构和治理环境越完善,则社会责任表现越好。持股比例与之并非简单的线性关系,而董事会、监事会规模以及独立董事的比重与公司社会责任的关系并不明显。陈智、徐广成(2011)基于利益相关者各方权益构建衡量社会责任的综合指标体系,选取沪深两市502家上市公司2001―2005年财务数据为研究对象,分别从公司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检验治理因素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研究发现公司内部治理方面的法人股性质、独立董事规模和经理人薪酬激励因素表现出明显的正相关性,而董事会结构与规模表现出显著的反向相关性;外部治理方面的市场培育程度和法律完善程度因素与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显著正相关,政府干预程度显著负相关。姚飞、王晶晶(2013)选取2010年469家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实证公司内部治理因素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联度,企业社会责任观测指标采用更为科学、全面的润灵环球评级指数来代替目前广泛使用的社会责任会计方法,结果发现董事会结构与规模、股权结构、高管薪酬等治理因素与企业社会责任之间存在显著关联性。
四、公司治理结构与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展望
近年来的研究表明,公司所有权结构趋于分散的模式仅仅适用于英美等资本市场成熟国家的大公司,而基于所有权集中的模式在全球范围内更具广泛性。因此,公司治理研究的重心逐渐从所有者与经理人之间的委托问题,转移到中小股东与拥有控制权的大股东之间的利益矛盾。韩亮亮、李凯(2008)认为在股权相对集中的国家,公司并不是由名义上的第一大股东控制,而主要是受来自相对隐蔽的终极股东的支配,终极股东通过金字塔结构持股、交叉持股等潜移默化的控制方式操纵上市公司,因而终极股东与其他股东的利益冲突成为股权相对集中条件下公司治理的主要矛盾。由于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掌握在终极股东手中,其通过转移价格、关联交易等隐性方式的所谓“隧道行为”肆无忌惮地掠夺公司财富,损害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如果不剖析终极股东的特征及其拥有的控制权和所有权情况,自然也就无法实现通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来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目标。“共同治理”、“协同治理”等当前理论界比较流行的举措是在尚未突破“股权至上”经营逻辑的条件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改良,仅适用于股权相对分散的国家。对于我国这样的新兴国家,企业所有权高度集中,管理层持股、职工持股等形式更多的是企业内部激励机制的体现,是大股东确保自身利益的手段,经理层、职工身份的转变不足以影响现有的股权结构。因此,在我国“共同治理”、“协同治理”等治理方式还无法充分发挥其促进大股东履行社会责任的条件下,将我国资本市场表现出的股权相对集中的特性融入履行社会责任过程中基于公司治理的责权利分配机制、决策机制、管理制度设计等方面将是当前具有现实意义的研究领域。Z
参考文献:
1.张维迎.产权、激励与公司治理[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关键词 :内部控制;文献综述;有效性
1992年美国COSO委员会了《内部控制—整合框架》首次以文字的方式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的重要作用体现在了内部控制的定义当中。我国五部委在2008年颁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该规范首次建立了我国内部控制的标准框架,填补了我国在该领域的空白,于2011 年强制对216 家试点公司和68 家上市公司实施,引起了社会各界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广泛关注。国外学者早在20 年前就已经着手对内部控制的研究,并取得了很多成果,而我国内部控制体系还处于建设阶段,对于内部控制的实务与理论研究尚处于初步阶段,因此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国情进行研究具有重大的意义,近年来研究的热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内部控制有效性概念的理论研究;二是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因素的研究;三是针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方法的研究。
一、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概念
任何理论的发展都是以概念的界定为基础的,COSO 报告将内部控制有效定义为企业管理经营过程中由全体员工参与的动态自我评估系统,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则体现在如果内部控制能够合理保障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财务会计报告及管理信息真实可靠;企业活动遵循法律法规,则内部控制就被认为是有效的。加拿大的控制基准委员会(COCO)的定义更为简单,如果内部控制能够为企业的经营目标提供合理保证,那么这个内部控制就是有效的,以这一定义来看,有效的内部控制就是能够为实现内控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内部控制,这与我国五部委最新的《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所给的定义十分相似,“内部控制有效性就是指企业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实施过程中能够为企业控制目标提供合理保障。毕马威(KPMG)1999 年在其《内部控制- 实务指南》中指出:内部控制有效性包含了内控设计的有效性和内控执行的有效性两个方面,企业需要一个持续的监督过程来保证其内部控制有效性,也就是说只有上述的两个方面同时有效时内部控制才是有效的,反之则其有效性大大下降乃至丧失。McMullen et al(1996)提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决定了财务报告的可靠性。TommieSingleton(2002)认同了上述结论,他的研究指出企业必须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环境,同时,为了保证企业经营目标能够实现,必须要有一套完善的监督和报告机制。
先前研究已经发现,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提高企业审计质量和降低审计费用(Doyle et al.,2007; Hogan andWilkins.,2008 等)、提高企业财务报告可靠性(Li.,2011等)、降低盈余管理水平( Carter et al.,2009 等)、减少企业融资成本(Kim et al.,2011 等)、减少管理者的冒险行为和企业风险( Bargeronet al.,2010)、提升企业的经营效率和价值(汪.,2012;周守华.,2013)等。
陈汉文(2008) 认为内部控制从来都不是独立存在的,它服务于企业目标,派生于企业的经营管理中,有效的内部控制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是两个紧密相关却又不相同的概念,有效的内部控制被定义为企业目标提供合理保障的内部控制,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被他定义为内部控制为实现企业经营目标所提供的相关保障的程度或水平,并且将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程度量化为一个0-100%的范围,内部控制体系中每一个要素都相互影响,从而对内部控制有效性产生影响。
王海林(2009)指出,目前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大多集中在对内控实施结果的评价存在着不足,他认为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应该包括对内部控制实施结果和实施过程的评价。
张颖(2010)根据COSO 委员会的《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结合我国企业实际情况,通过问卷调查实证分析发现内控有效性源于内控目标的实现,其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定义为:内部控制对合规目标,战略目标、经营目标、报告目标实现所提供的保障程度。与刘健(2013)所提出的观点相似,他归纳出内部控制的目标有五点:提高经营效率效果、保证经营合法合规性、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保证资产安全、保证财务报告可靠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源于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因此,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是指内部控制对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所提供的保障程度。也就是说为实现目标提供保障的程度越高,内控就越有效,反之,则无效。刘迎(2013)所理解的内控有效性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公司的政策和措施是否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二是能否满足内部控制过程设计的合理性和完整性以及可操作性,并能发挥作用实现企业内部控制目标,以达到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和效益,为公司提供可靠的财务报表的目标。内部控制有效性必须要把握住内部控制五大因素合理的设置和管理,才能真正的保证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通过对上述观点的理解,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内部控制应该同时包括:控制过程和结果的有效性,因此;本文将内部控制有效性定义为:在合理设计内控制度的前提下,以持续监督为基础,内部控制对完成内部控制计划和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所提供的保障水平或程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包括三层含义:①法律法规的遵循性;②内控制度与内控目标的一致性;③内控目标实现的效率。
二、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相关因素
通过对先前研究文献的梳理我们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因素主要分为以下三大部分:
1.与报告有关的因素
萨班斯法案要求,公司年度或季度报告中要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报告,这也说明内部控制报告的重要性。Thompson(1992),Noordin(1997),MichaelG. Alles(2003)从内部控制五要素出发分别提出对内控有效性的评价是为了企业的利益而防范错弊,在保证组织目标实现的基础上关注风险控制、监督和资源配置。他们认为有效的内部控制应该在保证组织目标实现的基础上更加关注对风险的控制、对过程的监督和对资源的配置,对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不仅仅要注重业绩、战略、结构、动机以及激励的效果,还应该包括互动、边界明晰以及信任。Hermanson(2000)认为内部控制有效性与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有密切关系,他发现越是自愿披露内部控制报告的公司,其内部控制有效性越好,正是这种联系使公司的内部控制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改进。
Collins、Kinney(2005)认为,相较于一般公司而言,披露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的公司,在资金管理、存货储存等方面操作上更加复杂。由于内部控制的披露能加强报告使用者对公司财务质量的信任度,所以自愿披露内部控制报告能使本公司的内部控制质量在同行业中更能赢得使用者青睐。赵建凤(2013)指出内部控制有效性披露后会产生一些负面影响,如资本成本、股价等,造成一些公司不愿披露内部控制缺陷,但由于存在潜在的诉讼风险,管理层又不得不披露内部控制缺陷,这使得在法律法规不够健全,资本市场不够完善的国家。内部控制披露的真实性存在质疑。因此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时不能仅仅只看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述报告,还应通过更多客观的信息来综合评价。
2.与股权结构相关的因素
股权结构决定了所有与股份制企业有关的契约关系,不同的股权结构会造成公司不同的权利分配格局,因此,股权集中制、实际控制人性质、审计委员会性质、董事会和监事会等相关因素都会影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Hoitash(2009)通过研究董事会特征和审计委员会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关系,他发现董事会总体水平质量与内部控制有效性呈正相关关系。Krishnan(2005)发现审计员的财务知识水平和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与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呈正相关,减少内部控制问题的发生。张先治(2010)通过问卷调查研究发现公司股权集中度和国有控股程度与内部控制有效性呈负相关。程晓陵(2008)通过研究我国一千多家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发现股东年终大会出席率、监事会和董事会规模、董事长是否兼任总经理、公司控股是否国有、设立审计委员会、管理层的德价值观念和诚信、管理者的风险偏好、管理层对员工胜任工作能力的关注度对内部控制有效性有显著的影响,同时发现第一大股东的控制力和监事会与董事会会议频率对内部控制有效性没有显著的影响。张颖(2010)通过问卷调查和实证研究分析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因素发现:企业的资产规模、发展阶段、管理的集权化程度、财务状况、企业文化、道德价值观、管理层诚信是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重要因素。刘亚丽(2011)通过对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研究后,发现在控制了盈利能力、成长性和经营复杂性等特征后发现,之前未成立审计委员会和董事长总经理同一个任职的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较差。郝诗萱(2013)认为“人”是保障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基础,而领导者作为公司的特殊人群,其权力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存在影响,通过实证研究发现,除强制权与内部控制有效性呈不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外,崇拜权、专家权、合法权和奖赏权与内部控制有效性均呈正相关。吴益兵(2009)指出股权集中度、股东性质以及机构投资者的持股率等指标都会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股权过于集中会影响内控的质量,降低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3.与公司自身条件相关的因素
对于公司自身条件是否会对内部控制有效性产生影响,国内外都做过相关研究,但是却没有达成一致的结论。Kinney(1989)认为公司规模的大小会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的强弱,朱荣恩(2004)等通过对一百多家企业的问卷调查发现:规模较大的企业的内部控制效果明显优于小规模的企业。张颖(2010)认为公司规模与内部控制有效性呈正相关。吴益兵(2009)指出公司的成长性、盈利能力、规模、经营活动的复杂程度是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因素。深圳市迪博公司的研究报告提到:总体来说,上市时间与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负相关,即上市时间越长其内控水平越差。这与Doyle (2007)的结论相反,Doyle认为内部控制质量与上市时间正相关,因为上市时间越长的公司就越能认识到内部控制中存在的缺陷并且进行修正。公司的财务状况也与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有关,Doyle(2006)和Franklin(2007)都认为公司的财务状况与公司的内控有效性成正比,因为如果一个公司内部控制存在漏洞,其盈利能力都不会很高。
三、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方法
国内外对内部控制评价有一个共同的观点:企业必须对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外部评价必须包括对管理层内部控制报告及其责任的评价。企业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不意味着内控制度在企业的实际工作中能够有效地贯彻执行,美国证劵交易委员会(SEC)规定:对内部控制的评价必须能够既能评价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又能评价内控制度实施的有效性。COCO 委员会在1999 年的《评估控制指南》根据评价的标准设计出了一套内部控制评价体系,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我国财务报告编报规则要求公开发行的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以及保险公司在其招股说明书中说明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合理性和完整性,同时要求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进行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合理性和完整性,进行评估和报告,但是没有明确给出具体条款,现阶段我国尚未对内控评价的内容做出明确的规定,还有待完善。
现阶段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主要基于定性和定量两种方法,通过定性分析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方向和框架进行构建,然后,在定性的基础上,运用数据和指标对其进行进一步的评价,从而确定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国内外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定性和定量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定性方法
国外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定性研究主要基于COSO 提出的企业内部控制整体框架中的三大目标和五要素。国内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定性研究,主要集中在制度设计与执行的有效性上。吴水澎(2000)从评审最新角度提出了CSA(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张宜霞(2008)认为定性评价方法主要有风险基础评价法和详细评价法两种。详细评价法就是以国际认证权威机构所设计的内控框架为参照物,根据内部控制要素是否存在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测试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的有效性,找出内控缺陷,判断是否存在重大漏洞,最后综合运行和设计结果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做出总体评价,这种方法简易直接,在企业日常评价和内部控制建设初期运用较多,但是因为模式和要素固定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容易出现成本高而效率低和结论不可靠等问题。鉴于上述原因,学术理论家又提出了风险基础评价法,现代企业一般使用风险基础评价法,风险基础评价法从另一种思路出发,不是从控制到风险,而是从风险到控制。首先,对评估对象的相关目标实现的风险进行评估。第二,确认企业应对相关目标实现的风险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其设计是否有效。第三,找出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的证据,并且评价现有的内控制度是否有效实施。最后,对内控缺陷进行评估,判断是否构成重大漏洞,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相比于详细评价法,风险基础评价法有明显优势,具有更广泛的灵活性、适用性和针对性,提高效益同时降低了成本。但是由于风险基础评价法在评估和识别应对风险是需要更加专业的判别能力,就对公司的管理层和审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定量方法
与国外相比,我国在内部控制缺陷数据披露方面相对不足,因此,国内大量文献都是研究内部控制指数构建,通过建立内部控制指数的方式来定量分析上市内部控制质量,在进行定量分析之前,首先要明确指标的选取。选择科学合理的指标有着重要的意义,内部控制有效性指标的选取应该从企业的运营目标和结构出发,将企业的各项工作加以量化,不同类型的工作应该有不同的评价标准,在确认评价指标以后,就要选取数据模型对相关指标进行分析来定量分析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国内外学者对内控有效性定量评价常用的方法主要有、层次分析法、模糊综合评价法和IC-CMM模型法等。我们在表1 中列举了主要的评价方法并对其进行了比较:从这些方法的对比可以归纳出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体系正在逐渐完善,但是仍然存在很多缺陷,我国学者在国外研究的基础上不断探索新的评价方法。在当前错综复杂的情况下,运用单一的指标和模型已经难以对内控有效性进行有效评价,未来的研究发展将趋向于运用综合指标和综合评价体系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
四、结论
从上述文献回顾看来,我国学术界借鉴了国外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来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研究已经初具成果,但是由于起步较晚,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着重理论、轻实践和研究不够深入等缺陷,大部分通过对国外理论模型借鉴,提出的评价方法都有很大的局限性,缺乏实证性的文献。当前我国企业发展非常迅速,但是却没有建立起自身规模优势,缺乏完整的财务控制机制,企业的内控方法零散,没有形成完善的体系。因此我国学者的研究应该更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集中性,更多的结合我国国情。现对我国未来的研究提出三个建议:
1.开阔思路
多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和先进方法,加强对比研究,提高评价的针对性。
2.重视对内部环境要素的评价
回顾先前的研究忽略了内部环境和非财务部门的评价,建议今后的研究将领域扩宽到非财务领域。
3.研究方法的创新
鉴于现阶段研究的发展情况,未来的研究方向趋于由风险导向的内部控制评价方法,由于此方法对管理层和审计员的要求很高,如何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判别能力、提高内部控制执行效率、加强监控制度和外部评价、如何通过全面的风险管理来加强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是我们未来的研究趋势和方向。
同时,我国企业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体制建设还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为此,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1.加强法制建设,提升内部控制水平
目前,发达国家已经将内部控制建设纳入法律,而我国还处于规章制度层面,不能保证内部控制切实实施,政府机构应该借鉴国外经验(例如美国萨班斯法案)加强内部控制的法制建设,加大违法违规的惩治力度。
2.统一完善内部控制的信息披露制度。
目前审计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制度标准不统一导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格式混乱,因此,政府应对内部控制规范进行改革,为上市公司全面实施统一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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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Andrew J.Leone :Factors related to internal control disclosure:A discussion of Ashbaugh,Collins,and Kinney andDoyle&McVay,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2007,(44).[7]Udi Hoitash,Rani Hoitash,Jean C.Bedard.Corporate Governanceand Internal Control over Financial Reporting:A Comparisonof Regulatory Regimes Accounting Review, May2009, Vol. 84Issue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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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程晓陵,王怀明.公司治理结构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J].审计研究,2008,(4).
[10]郝诗萱.领导者权力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影响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2013:1-59.
[11]王希金.商业银行价值创造导向型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9,(4).
秉承集团公司“一代人要有一代人的作为、一代人要有一代人的贡献”的二次创业理念,我们鄂庄煤矿发展的定位是:以资源深加工为基础,以价值提升为目标,拉长三条产业链,打造“四年十五亿”卓越和谐新鄂煤。从2002年至今,我们在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煤炭主业持续提升的基础上,用36个月的时间,建成了9个非煤项目,平均每4个月就有一个新项目竣工运营,构筑起多元共享的产业格局.我们认为集团公司“二次创业”所阐释的正是一种创业无止境、发展无穷期的执著精神。一个成功的企业,必定要经历风雨和磨难,必定要不断地挑战自我、更新自我。通过思想的孕育,谋求企业的长青,带给未来一种信心与激情。我们感到:作为集团公司“二次创业”理念的具体实践者,我们发展速度之快应该这样定位和定义:
一、创业之路——构筑区域产业链条带
企业要做大做强必须有新项目的支撑,有项目才有新的增长点和生财点。我们认为在创业初始阶段,最现实、最经济、最有保障的发展,就是围绕企业现有资源的整合与延伸。
(一)以煤炭资源为基础的多元化扩张。
我们依托集团公司成熟的技术优势以及多年的运筹谋划,在非煤产业的整体运作中,首先启动了以“煤—煤矸石制砖、煤—煤层气、煤—电—粉煤灰—水泥建材” 为产业载体的第一波相关扩张战略。建设了年生产规模1亿标准砖的“阳光建材”,打造出“莱芜第一砖”。创建了“国家863计划试验基地”,实施了“煤炭地下气化”工程。在此基础上,重点以租赁经营原莱芜槲林电厂为切入点,总体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建设。在煤、电两大产业循环运营的基础之上,我们又利用电厂产生大量粉煤灰,与泰山水泥合作,新上了30万吨水泥建设项目。该项目于2004年4月开工建设,投产运营仅用了5个月时间,只用了30人就建成了年产30万吨水泥、年销售收入6000万元的水泥项目,形成了煤炭—电力—水泥两两受益、共同发展的格局。
(二)以铁矿石资源为载体的一体化经营。
我们利用企业拥有的资源融入资本运营思路,扩大企业规模:用莱新铁矿现有的资源优势,扩大资本金,吸纳香江集团投资1.2亿元;我们又恰巧用1.2亿元建成了阳光冶炼,使年产值2亿元的莱新铁矿规模扩大为两个厂,年产值达到10个亿。阳光冶炼350m3高炉仅用了11个月的时间就投产运营,年产生铁36万吨,年产值近9.6亿元。同时,还安置了原西港煤矿破产下岗人员,形成了从矿石—矿粉—生铁的产业链。同时,为进一步提升产业价值,我们还积极筹备建设铸件项目。顺沿着从“铁矿石-矿粉-冶金-铸件”的产业链条,每递增一个环节,每上一个项目, 终极产品价值也将从“矿石300元-矿粉900元-生铁2800元-铸件6000元”的递增价格上升。目前,就铸件项目所需的土地、厂房等前期工作,我们已经在莱芜开发区准备完毕。
(三)以煤层气资源为起点的集成化发展。
在企业比较稳定的产业配置基础之上,我们通过认真梳理分析,又以每年60万元的租金租赁经营原兆峰陶瓷6600万元的资产,“四两拨千金”激活“休克鱼”。并设计了“煤层气—陶瓷建筑—房产开发”这样一条产业链。以煤层气烧制波化砖,对内部的建筑队扩股改制,注册成立了“莱芜市泰山阳光建安公司”,具备了居民住宅楼和大型工业厂房的施工资质。我们以此作为产业链条延伸的载体,并依托我们的土地、水泥、矸石砖、地板砖等产品优势及企业大发展态势,整合了非煤发展的建筑市场,“阳光建安”2004年完成产值4800万元,是2000年的10倍;在建筑安装市场稳定发展的基础上,“阳光建安”还筹划实施了20万平方米的“阳光花园”房地产开发项目。目前该项目一期工程6栋楼房已完工,楼盘销售一空。二期工程6栋楼房正在建设中,楼盘已预定售出80%以上。
二、立业之道——管理与机制创新
好的思路、产业及项目不仅要有发展的基础,更要有管理的支撑和机制的保障,管理与创新永远是企业永恒的主题。我们结合集团公司管理经验以及鄂庄矿的管理实践,不断创新了项目建设运营程序及管理模式。
(一)项目如何建。
我们着眼于解决项目建设中“先天不足”和经营者“后天堕落”的现象,围绕在项目建设和发展中“有人决策、有人负责”的问题,创造了“四化”管理程序。
1、调研集权化。按照整体的项目设计,将某个独立项目划转到专业的项目部全权负责,赋予其项目建设运营的高度集权,规定所投资项目从市场调研到项目设计、施工、经营,全部由这个专业的项目负责人一人负责,负责到底。
2、产权多元化。我们认为经营者不投资就无法承担经营风险,责任主体仍难以到位。因此,对于项目经营管理层人员,要求必须现金入股。各非煤企业经营者,按照可研报告提供的不少于项目总投资额10%的比例,认购项目股份,经理层班子成员持股不得低于经营者80%。在经营者及经营层现金入股的筹集过程中,对于无法筹集到现金的,我们通过与银行等金融部门的沟通合作,把经营者与经营层本人及其亲戚朋友的身份证、房产作为抵押担保,让经营者直接承担经营风险。在此基础上,就目前的项目建设资金问题,我们共分了银行贷款、战略投资公司投资、社团法人投(融)资、项目经营层与员工持股五种投(融)资渠道,使股权结构相对分散,合理集中,形成以股份制为主体的混合所有制产权结构形式。
3、运作法治化。即对项目调研、项目建设合同洽谈、招投标管理、行政审批等事项全过程融入法律程序及全面审计审查,凡是给项目造成损失浪费的,将更换经营者,造成的损失由经营者承担,形成项目建设及对经营者的监督法制化。
4、结构规范化。就是对承载项目建设运营的母子公司分别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按照公司法的原则规范组建。以成员单位入股资本金和经济总量大小组建董事会、监事会,由董事会规范运作。
(二)企业如何管。
我们按照产业整合的战略思路,对于每一个项目都是以“泰山阳光电力”作为母公司,按照母公司与子公司的投资控制体制同步推进,从调整相对集权和合理分权入手,界定管理职能,对各非煤企业实行“机关服务队伍集中、建筑安装队伍集中、财务管理队伍集中、治安保卫队伍集中、人力资源管理集中、培训人员队伍集中、运输队伍集中、销售队伍集中”的“八集中”管理。各非煤企业就是生产中心、成本中心、利润中心,整个项目管理职责明确、权责对等、有序运作,用类似“虚拟”的管理始终做到以最少的投入创造最大的利润。
(三)薪酬如何定。
我们着眼于让项目经营者用自己的钱办自己事,把公家的成自家事,真正从机制上为非煤企业基业长青提供保障,重点对经营者薪酬方案管理考核体系予以重新架构:
结构设计:我们参照MBO的改革思路,借鉴集团公司对经营者管理考核办法,对项目经营者薪酬实施模拟“ESO” (经理层股票期权)设计。通过让项目经营者融资、负债的方式,加大其本人对企业的投入量和持股量,让经营者承担更多的风险,使股东和企业的风险减少到最低限度;通过管理层股份激励方案来发挥企业经营者管理潜能,强化其经营目标和经营行为长期化,促进企业持续发展的一种管理考核模式。我们把经营薪酬考核标准分为经营者年基薪、政策性奖励及股权收益三部分。分别按照均衡的比例予以考核,即三个“4:6”其中:
①经营者年基薪每月按40%比例兑现现金,剩余60%部分到年终根据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予以兑现或扣罚。
②政策性奖励即指标增盈部分,完成全部考核增盈指标,按40%比例兑现现金奖励;剩余60%部分奖励股权。
③经营者投资股本收益按项目收益率的40%比例兑现现金奖励;剩余60%部分奖励股权。
由于这种薪酬设计方案一般伴随着大规模的融资,一旦失败,经营者就要背上沉重的债务负担,甚至有可能赔进其所有的个人财产,并失去现有的职位。这种激励安排会使经营者尽力去改进公司的收益并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使经营者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摸爬滚打,经受优胜劣汰的考验,胜者发展壮大,败者另寻出路,无“大锅饭”可吃,也无“后路”可退。
三、兴业之源——谋划整合资源版图
资源是资源型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客观物质基础,谁拥有资源,谁就拥有未来。在产业布局稳定发展的基础之上,我们又谋划了一系列的资源整合与并购,为项目大规划、产业大布局、企业大发展做好了充分的物质准备。
(一)增强核心。
煤炭是我们安身立命的基础,更是我们最熟悉、最具利润增长极的行业。截至到目前赵官煤矿累计完成投资2118万元,2005年计划资金15763万元。矿井初步设计已通过审查。本着加快工程施工进度,尽早实现投产的目标,2005年将优化工程设计,合理组织劳动。重点抓好立项工作与井筒施工前期的地面注浆、冻结施工、井架基础施工及安装平行作业的协调与组织,确保向集团公司建企50周年献礼。
在此基础上,按照集团公司的发展理念,我们重点对内蒙古通辽市境内的煤炭资源进行了调研。目前,我们已经与通辽市扎鲁特旗签订了勘察本旗境内煤田预测区的意向。同时,我们还通过多方面的工作,邀请通辽市市长一行来矿考察,返回后专门召开了市长办公会议,为下一步的资源勘察整合创造了条件。
(二)提升两翼。
企业要想更大的发展,就必须跳出煤炭在更大的空间、更广的领域占有和整合各类资源为己所用。基于此,我们通过多方面的调研探寻,对汶上县富全矿业有限公司进行投资并控股,并于2004年5月以挂牌的方式以4270万元竞得山东东平矿段李官集铁矿的采矿权。该铁矿储量5500万吨,矿石可溶铁平均品位25.4%,全铁品位29%。矿井建设规模为年产原矿石100万吨,经分选后可产含铁63%的精矿32万吨。达产后,年可实现销售收入3亿元。目前,省国土资源厅和省环保局分别对项目下发了批文,2005年1月取得山东省发改委正式立项批文。
同时,按照集团公司“开放式”办企业要求,我们与内蒙古源源集团合作,形成了合作开发“煤—电—硅”一体化产业链的意向,并以此为切入点,取得了通辽市扎鲁特旗境内硅石矿采矿权。这样,我们就初步构筑起以煤炭资源为核心,以铁矿石、硅矿石资源为两翼的资源整合格局。
(三)储备未来。
去年,国务院重点对管土地的人员、农业用地、项目供地及时间界定明确了四个控制,大项目、国家的重点项目国家负责供地;省重点项目省负责供地,地、县、区无权供地。这使土地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对此,我们不断加大了土地资源的整合力度与速度,其中莱芜地区已经办完的土地、拿到土地证的共300亩(莱芜开发区100亩、牛泉镇阳光冶炼工地200亩),在泰安开发区正在办理手续的土地600亩。通过对各类有效资源的抢占争夺,我们感到:“看天下有钱的人太多了,看社会争资源的人太激烈了,看地下有效资源太少了”。因此,为做好资源储备工作,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实现企业做强做大的奋斗目标,我们还出台了寻找有效矿产资源奖励方案,对寻求资源有功人员给予重奖。
四、成业之感——谋势借势造势创势
回顾“二次创业”之路,我们快速发展靠的是集团公司的大力支持,必须要有煤炭主业的不断提速,必须要有安全生产的持续提升。四年来,我们改造主井提升系统、通风系统,改革生产工艺,原煤产量突破100万吨,完成了集团公司各项任务指标,为非煤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四年来,我们以安全文化、安全制度、安全执行保安全、兴企业,创造出安全生产13周年的全国同类矿井最好水平,使我们能腾出主要精力跑资金、跑市场、跑项目,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先决条件。同时在整个创业过程中,我们更深刻地感到,只有巧妙地利用各种条件来发展壮大自己,借外在的力量完成发展的扩张;“先谋于事”,借势造势,才能以最优的配置整合最多的资源,以最快的速度创造最佳的机遇,以最少的投入创造最大的利润。
1、借新矿集团大品牌优势,创造区域经济小品牌。
我们深知:站在巨人肩膀上向大家招手,效果会远远好于只站在巨人肩膀上。为此,我们充分利用新矿集团大品牌优势,打造区域经济小品牌。在当前我们国家经济资源以政府为主导运营的大前提下,如果没有集团公司这棵大树在背后支撑,有些政策单靠一个企业是要不来的,有些事是做不成的,有些门坎是迈不过去的。正是在新矿集团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帮助下,才有了我们区域经济泰山阳光品牌的诞生。
2、借资源整合优势,打造产业一体化循环链条。
集团公司领导曾在多次会议上提及过:“谁占有了资源、谁就拥有未来”。纵观我们近年来的发展之路,正是通过合资、兼并、控股、租赁、购买等形式来获得了对更大资源的支配权,有了资源在握的基础和保障,才不断的把“蛋糕做大”,才以较少的投入创造了较大的收益,才以较快的速度一个接一个的上项目求发展,构筑起比较均衡的产业发展新格局,为我们长久可持续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3、借利益共享关联优势,营造市场经济竞合体。
未来的市场竞争不是单个企业之间的竞争,而是企业之间联合中的竞争。近几年来,我们通过建立在价值链基础上的产业整合,通过战略联盟等形式获取技术,降低风险,增强竞争实力,获得了更大的资本增值。我们与泰山大水泥联合,产生了泰山阳光的小水泥;与莱芜电业部门合作,产生泰山阳光电力;与泰钢互动双赢,产生了泰山阳光冶炼;与莱芜外经贸局协作,产生泰山阳光陶瓷;与莱芜市建委共建,产生了阳光新型建材。从而在更大的发展优势上拓宽市场准入范围,提升了经济效能。
4、借人气升腾优势,谋划发展新信息。
近年来,随着企业的发展和集团公司各位领导的指导、介绍,我们明显的感到,洽谈的朋友多了,合作的伙伴多了,拥有的信息量大了。这些“熟人经济”中蕴藏着巨大的金矿,只要善于挖掘、巧于利用、长于合作,就会创造出双赢的良好局面,就能为企业带来巨大的收益。因此,我们认为市场经济下的企业必须是开放式的,企业有多少朋友伙伴,就会有多少信息储量,就会占有整合多少有效的社会资源为我所用。
一、引言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的发展目标,国内的城镇化率在2020年有望达到 60%左右。据测算,倘若在2020年实现国内城镇化率60%的目标,累计的投资资金总量预计在40万亿元以上。
但是,目前城镇化进程所需要的资金总量远远大于国内的财政投入,以往地方政府通过土地出让金或依托地方融资平台举债,来实现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发。但是,近年来房地产市场日趋低迷,土地出让金收入逐渐减少,与此同时城投债规模的迅速扩张也给地方财政的问题埋下了潜在的隐患。在此背景下,依托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我国政府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在城镇化进程中引入社会资本,有望成为缓解地方债务危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有效手段。
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破解融资难的问题成为了PPP能否获得推广的关键所在。正式基于此问题,本文对PPP产业基金的相关制度和运作模式进行深入分析,为解决PPP融资难的问题提供了一个有效的解决模式。
二、PPP产业基金设立的意义
(一)产业基金的定义
目前,国内尚未对产业基金的做出明确的定义。通常,产业基金是一个对还没有上市的企业进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和股权投资,共担风险的集合投资制度。产业基金对于企业来说,是一种较为新颖的融资方式,与银行贷款相比,具有门槛较低、资金使用灵活、资金量充裕的优点,因此近些年来,越来越受到各级地方政府以及企业的重视。
(二)产业基金的优势
第一:通常产业基金追求是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这与城镇化进程中基础设施项目资金规模较大,投资回收期长的特点不谋而合。采用PPP产业基金的融资模式,不仅拓宽投资者的投资渠道,使得民间资本得以充分利用,而且可以做到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无缝衔接。
第二:PPP产业基金所提供的资金可以使项目发起人资产出表,避免了项目发起人过高的资产负债率,从而保证了公司的稳定营运。与此同时,产业基金与一般的股权投资相比,具有多种退出通道,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投资的流动性。基金公司通过雇佣项目运作经验丰富的基金管理人,提高了项目的运行效率,也进一步提高了投资可靠性以及投资者的积极性。
第三:资金筹集时间灵活。产业基金可以在成立后, 根据建设资金需求分期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尽量在时间上匹配,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还可以降低基 金融资成本。
三、PPP产业基金的制度设计
(一)产业基金的形式
通常,产业基金的组织形式可以划分为:有限合伙制产业基金、契约型产业基金、公司型基金。近些年来,有限合伙制产业资金成为国际上股权投资的主要模式。因为在有限合伙制产业基金具有基金组织较为灵活、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等优点。在该制度下,普通合伙人投入少量的资金,并对其投资活动承担无限责任,从而可以有效的激励基金管理人,保证项目的稳定高效运行。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基金的具体经营管理,对投资活动承担有限责任,但具有监督普通合伙人的权利。
在有限合伙制基金制度下,基金产品的风险和收益更佳匹配,弱化了在公司型基金制度下可能产生的委托风险。基于以上分析,PPP产业基金的设立形式采用有限合伙制为宜。
在PPP产业基金的结构设计中,可参照有限合伙制基金的通常设计。社会资本作为普通合伙人(GP),负责具体的项目审核和基金管理。追求长期稳定收益的金融投资者,如企业年金、社会养老金、保险资金及基金等,可作为有限合伙人(LP)享受优先分红的权利,但不参与基金的具体运作并只承担有限责任。
(二)产业基金的投资对象
在基金投资对象的选取上,PPP产业基金通常以具有稳定现金流的经营性PPP项目为主要的投资标的。对于是否投资准经营性或非经营性PPP项目,则需要考虑地方政府提供相应的补偿措施之后,该项目是否还存在盈利的空间。大体而言,适合PPP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项目通常具有以下特点,项目规模较大、受众广泛,消费者议价能力较弱,对价格较为不敏感,例如高速公路、电力工程等领域;同时,该投资项目市场化程度较高,不容易受到政策的波动性影响。
四、PPP产业基金的运作模式
第一:在项目前期从经济、行业等方面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筛选符合要求的项目。尽可能的追求投资回报是PPP产业资金的必然要求,因此在投资项目的选取上,必然有着严格的要求。在项目运作的前期,在筛选项目上,应当从财务回报、法律合规、项目的行业属性、项目的市场容量等诸多方面对投资项目进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确保意向的投资项目能够产生稳定持续的现金流,确保投资者的投资回报率能够得到满足,将投资项目的风险尽可能将到最低,严格的将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排出在外。
第二,在基金的确立阶段,要对PPP合同的具体细节进行磋商,确保各种执行的细节。2014年,财政部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文件中详细规定,社会资本可通过多种方式参与PPP项目,例如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或磋商和单一来源采购等。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Vehicle,SPV)的股权结构会因为PPP产业基金的进入而产生一定程度的变化。所以,从SPV的招投标阶段,初选阶段以及后期的竞争性谈判等阶段,应当对PPP产业基金的参与机制进行研究与谈判。具体来说,谈判应当包括产业基金如何进入、退出通道、是否可以增资减资等机制,以及产业基金作为少数股东应如何参与SPV 的管理等。
第三,在项目的营运阶段,特殊目的公司(SPV)将会与各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组织项目的建设工作。PPP产业基金作为特殊目的公司(SPV)的股东之一,有权参与项目开发、有权监督项目运营。在项目的营运阶段,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产业基金也可在后续阶段继续募集资金,为项目建设全过程提供资金保障。
第四,特许期满后,项目公司应向政府转让项目的经营权和所有权,并办理SPV的清算手续。
五、结论
近些年来,随着地方投融资体制的不断改革,社会资本相比较以往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PPP模式也将会得到越来越广泛的运用。本文分析了PPP的融资难的问题, 并提出产业基金进入PPP这一模式,并详细分析了PPP产业基金的优势、制度的设计、以及运营各阶段需要注意的问题,为今后推广 产业基金在PPP项目中的应用提供理论上的参考。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2)03-155 -03
目前我国高校的《管理学》教学方式以教师讲授为主、以案例教学为辅。由于课程中有大量的、抽象的基本概念、原理,常常使学生感到晦涩难懂、枯燥无味,因此,教师往往通过案例教学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来弥补理论教学的不足。但学生仍然仅凭停留在书本上的管理理论,通过“听”和“记”、“理解”被动地接受知识。由于学生无法完全置于真实的管理环境,因此对于管理学理论与具体管理活动相结合比较困难。
创业计划书又名“商业计划”(Business Plan),是指创业者就某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新产品或服务向风险投资家游说,以取得风险投资的商业可行性报告。笔者通过教学实践发现,创业计划书写作与管理学教学相结合既有助于学生加强对管理学理论与原理的综合性应用能力,又可以为学生毕业后自主创业打下基础,可谓一举两得,创业书写作可作为管理学教学的有益辅助。
一、创业计划书的组成
创业计划一般包括:执行总结,产业背景和公司概述,市场调查和分析,公司战略,总体进度安排,关键的风险、问题和假定,管理团队,企业经济状况,财务预测,假定公司能够提供的利益等十个方面。
(一)执行总结
执行总结是创业计划一到两页的概括。包括以下方面:创业计划的创意背景和项目的简述;创业的机会概述;目标市场的描述和预测;竞争优势和劣势分析;经济状况和盈利能力预测;团队概述;预计能提供的利益。
(二)产业背景和公司概述
包括:详细的市场分析和描述;竞争对手分析;市场需求;公司概述应包括详细的产品或服务描述以及它如何满足目标市场顾客的需求,进入策略和市场开发策略。
(三)市场调查和分析
包括:目标市场顾客的描述与分析;市场容量和趋势的分析、预测;竞争分析和各自的竞争优势;估计的市场份额和销售额;市场发展的走势。
(四)公司战略
公司战略主要阐释公司如何进行竞争,包括:在发展的各阶段如何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通过公司战略来实现预期的计划和目标;制定公司的营销策略。
(五)总体进度安排
公司的进度安排,包括以下领域的重要事件:收入来源;收支平衡点和正现金流;市场份额;产品开发介绍;主要合作伙伴;融资方案。
(六)关键的风险、问题和假定
包括:关键的风险分析(财务、技术、市场、管理、竞争、资金撤出、政策等风险);说明将如何应付或规避风险和问题(应急计划)。
(七)管理团队
介绍公司的管理团队,其中要注意介绍各成员与管理公司有关的教育和工作背景(注意管理分工和互补),介绍领导层成员,创业顾问以及主要的投资人和持股情况。
(八)公司资金管理
包括:股本结构与规模;资金运营计划;投资收益与风险分析。
(九)财务预测
包括:财务假设的立足点;会计报表(包括收入报告,平衡报表,前两年为季度报表,前五年为年度报表);财务分析(现金流、量本利、比率分析等)。
(十)假定公司能够提供的利益
这是创业计划的“卖点”,包括:总体的资金需求、在这一轮融资中需要的是哪一级、如何使用这些资金以及投资人可以得到的回报,还可以讨论可能的投资人退出策略。
二、创业计划书与管理学理论的结合点分析
管理活动的最基本的职能包括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创新。而创业计划书的内容涵盖了企业成长经历、管理团队、股权结构、产品服务、市场、营销、组织人事、财务、运营到融资方案。因此几乎所有的管理活动职能都有在创业计划书中得以体现。
(一)从计划职能角度,创业计划书同广告策划、会议企划等都是商务计划实用文书,是计划职能的直接体现。创业计划书是是一份全方位的项目计划,它从企业内部的人员,制度,管理,以及企业的产品,营销,市场等各个方面对即将展开的商业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与筹划。从投资项目的选择上可指导学生应用多种决策方法,如头脑风暴法、波士顿矩阵法等。从项目投资周期角度进行分析则可深化学生对不同时期计划特点的认识。
(二)从组织职能角度,学生在写作创业计划书时要考虑项目管理团队分工、组织结构、岗位职责。因此学生必须在理解组织设计的步骤、组织设计的原则等相关知识的基础上进行写作。此外分组写作创业计划书的过程也培养了学生团队合作能力。
(三)从领导职能角度,由于创业计划书要求分析行业内竞争对手及其市场营销情况,可指导学生应用战略管理中的波特竞争力模型进行分析。在分组写作过程中使学生自身的领导能力、沟通能力得到锻炼。
(四)从控制职能角度,创业计划书要求对项目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并指出可能发生的风险及控制手段。因此,可以指导学生结合预算控制的内容,分析项目的投资收益率、盈亏平衡点等,加强学生对管理学及相关学科知识的系统性理解和综合运用。
(五)从创新职能角度,创业计划书最鲜明的特点是具有创新性,体现在对新项目、新内容、新的营销思路和运作思路的整合上。因此,创业计划书写作可以开拓学生的思路,使其视角从书本转移到社会,引导学生关注商业模式创新。
三、创业计划书写作的组织与实施过程
在时间的安排上,根据管理学的教学内容,创业计划书属于“计划”职能的应用文书,同时又与“创新”职能相关。由于创业计划书涉及组织结构设计及人员配备,因此创业计划书写作最早适合安排在“组织”职能讲授完毕之后在学期中进行,也可在“创新”职能讲授完毕后在学期末进行。
在创业计划书写作的组织与实施过程上,在根据的教学实践,我们将创业计划书写作的实施分为四个主要环节: 写作指导、课后分组写作、课堂分析与讨论和课后总结与评价。
(一)写作指导
教师将创业计划书的写作目的、计划书的结构进行说明,同时联系管理学的相关理论对创业计划书的写作依据进行讲解。根据学生先修课程的差异,必要时指导学生参考相关书籍补充必要的财务知识。
(二)课后分组写作
教师将教学班级的学生分成若干小组,每组人数不宜过多,4至6 人为宜,以保证每个人都能充分参与写作,同时指导学生根据自身特点进行合理分工,充分培养其团队合作精神。创业计划书的投资项目的确定可结合生活实际、自身兴趣以及目前商业领域的发展前景确定。要求学生查阅相关资料,锻炼学生市场调研和综合分析能力。
(三)课堂分析与讨论
由陈述小组的学生代表模拟创业者采用PPT 演示的方式进行陈述,时间一般控制在10分钟以内,要求语言简练、重点突出。其他学生模拟投资人听取其陈述,经过小组讨论后,对模拟创业者小组进行提问。然后由模拟投资人从计划书的“写作完整性、项目创新性、项目可行性、投资意愿”等方面进行评价。全部发言结束后,鼓励同学进行补充或提出不同意见。教师引导学生积极思考,鼓励学生踊跃发言,调节现场气氛,控制课堂节奏,但不发表权威性意见,对学生发言的内容也不进行直接评价,如明确肯定或否定,使讨论紧紧围绕问题进行。
(四)课后总结与评价
在集中讨论完成之后,教师应留出时间让学生自己进行思考和总结,即结合其他小组的创业计划书,重新审视自己的计划书。教师可以在模拟投资人评价后对项目的商业模式创新点进行点评,指出其创新之处,对学生发言的合理性与不合理性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设性意见,鼓励学生进一步思考。
四、创业计划书写作在管理学教学应用效果
(一)学生的创业计划书举例
以笔者的教学实践为例,学生的创业计划书风格各异。有的创业项目从学生校园实际出发,侧重日常生活需求,如“高校自行车租赁计划”、“校园书报亭”、“甜品屋”,“图书馆咖啡厅”。也有的项目构思从市场特殊需求出发,侧重创新性,如突出“家”的温馨感觉的商务社交会所项目,又如“宠物殡葬服务”项目,“DIY蛋糕”项目,强调保健养生的“习习古风食府”项目,专门出售左撇子用品的“左手网店”项目,兼具售书与咖啡吧功能的“暖城书店”。
上述的创业计划书尽管从写作的完整性、成本预算等很多方面还略显稚嫩,但在写作的过程中加深了学生对管理学以及其他相关学科知识的理解,在与实践结合的过程中促进了经济与管理相关学科知识体系的融会贯通。
(二)双重提升了学生和教师的实践能力
传统教学中,教师处于教学活动的主体地位,“教师讲,学生听”,知识从教师到学生单向流动。在引入案例教学之后,尽管学生参与讨论,但案例选取仍取决于教师。创业计划书写作及讨论则将学生作为教学活动的中心,一方面对学生的创新性思考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也促使学生将其观察视角从书内内容转向社会经济系统。
教学过程以学生对创业计划书的策划与讨论为主,知识和观点在教师和学生之间双向流动,教师也不再是课堂的“主角”,其角色变成了是教学资源的提供与维护者、学生学习行为的引导者和激励者、学生学习效果评价的参与者。这种角色的转变对教师个人的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促进教师关注商业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
五、结语
在本科管理学教学中, 由于受众是缺乏企业管理实践经验的学生, 在课堂上直接向其讲授管理的理论知识, 学生难以体会理论产生的背景, 也就难以做到对理论的深入理解并灵活运用, 这使管理学教学效果受到很大影响。创业计划书写作训练可通过为学生创造一个仿真环境, 引导学生身临其境地在复杂动态环境下运用所学理论创造性地解决实践中的管理问题, 因此可作为一种重要的管理学教学辅助内容。
随着大学生创业逐渐被社会所承认和接受,我国大部分高校都已经逐步将大学生创业教育列入了学校育人系统工程的重要内容,同时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创业竞赛也备受学生和企业关注。因此在现有课程体系框架内,加强对大学生创业计划书的写作指导,将创业计划书的写作与管理学教学相结合,不失为一种有益的教学探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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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兰州供水集团部分股权合资经营项目
兰州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改制前,运营效率低下,经营长期亏损,发展遇到瓶颈。为转变企业经营机制,盘活国有存量资产,提高公用行业运营效益和服务水平,解决集团公司发展的资金瓶颈等问题,2005年兰州市委、市政府决定通过招投标、特许经营的方式实行集团公司的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并将该项目列为兰州市公用行业国企改革资产重组的重点项目。
项目概况
项目运作模式。兰州供水集团公司部分股权转让合资经营项目通过国际公开招标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人,运作模式为:引入投资人向供水集团公司增资以弥补现有建设工程资金缺口;通过引入外部投资人打破政府垄断的现状,实现集团公司股权多元化和城市供水行业的市场化运作;实施国有股权部分转让,同时通过转让职工股份的方式实现职工股份变现,以支付职工身份转换经济补偿金;政府授予改制后的新公司三十年的特许经营权,由改制后的公司在特许期内负责兰州市城市供水的经营管理:投资人通过股东分红的方式获得投资回报,特许期结束后政府向投资人回购股权。同时,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投资人的经营活动要严格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规定,接受政府的监督。
项目实施过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为完成垄断性公用行业市场化改革,2005年4月完成了兰州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的组建,实施了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建立了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完成了职工身份置换和产权置换,以竞争上岗考试考核为方法,以薪酬制度改革为关键,以提升企业员工整体素质为重点,以提高企业运行效率为目标完成了三项制度改革,并实行了新的薪酬制度和考核办法。
2005年6月,集团公司受市政府国资委委托成立由市国资委、市建管委和水司组成的考察小组,开展全方位调研,并完成了《出让兰州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合资经营实施方案》。
兰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集团公司部分股权转让合资经营项目,成立了由主管市长牵头、各委办局领导参与的项目领导小组,同时通过向国内公开招标,选聘招商中介机构,成立了由项目总顾问、财务顾问、法律顾问、技术顾问以及产权交易机构等组成的项目顾问小组。项目组围绕转让部分股权项目先后多次组织召开会议,进行专门研究,解决了供水集团的国有土地确认等历史遗留问题和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项目实施效果
规范运作实现参与各方多赢。兰州项目在规范运作的前提下实现了兰州市政府、投资人、供水集团公司及其职工、供水用户等各方多赢。
政府受益,兰州市政府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为今后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集团公司受益:不仅获得发展所需的充足资金,同时也可引进先进技术对现有项目设施进行改造,利用信息技术和先进的管理提升企业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
投资人受益:在未来30年的特许经营期内自来水的售水量将保持较为稳定的增长,投资人的水费收入可望逐年增加;兰州市地处西部乃至整个中国的重要地理位置,对于投资方——威立雅水务在中国业务发展的战略布局具有重大意义。
供水用户受益:不仅可以享受到更高水质、水压和安全标准的供水,同时也能享受到更加优质的服务,而且供水价格的调整政策并未发生变动。
集团公司获得长足发展。股权转让正式完成后,兰州城市供水企业先后建成“西水东调”一期、二期工程,供水能力大幅提高,供水范围不断扩大,供水安全可靠性进一步提升,水质检测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政企分离,完善运营机制和内部管理。国内进行水业改革的基本任务是厘清政企关系。城市水业是自然垄断行业,政府不能用管理竞争性行业的方式管理水业。本项目改革完成后,改变了原来政企不分的状况,自来水公司和政府由原来的行业管理关系,转变为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特许经营制度明确了兰州市政府和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各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在政府的监管下合法经营,以获取经营利润为目标,不再承担与企业身份不相符的职能(如向困难企业和家庭免费供水等)。政府和企业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有了明确的划分,有利于水务集团运营效率的提升。
合资后,集团公司通过制定议事规则,把合资企业内部各职能主体的职责界限进一步加以明确,同时建立了分级授权授信体系,明确划分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部门领导的审批权限,保证了企业资产运营安全,提高了资产的运营效率。同时,集团公司虚心学习威立雅水务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理念,结合企业实际,找到双方融合发展的切入点,取得了很好的实施效果。
经验总结
地处西部地区的兰州水务集团股权转让项目缘何能吸引到如此多数量、实力强的投资人关注并最终顺利签约,下面的经验是可资借鉴的。
项目运作规范有序。国有产权转让是一项政策性强、技术难度大的工作,涉及法律、技术、经济等方方面面的事情。本项目从设计项目结构、落实项目条件、编写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到项目报批,兰州市都进行了严密组织和规范实施,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执行,保证了项目的运作规范、有序。
项目结构设计适当,项目条件合理。在将水务集团股权挂牌出让之前,兰州市政府对其进行资产重组,将一系列包袱资产剥离,解除了建厂50年来的历史遗留问题。2004年,兰州水务集团进行企业改制,确定公司总股本为5.2亿股,其中国有股4.6亿股,职工股0.6亿股。2006年初,兰州市国资委、发改委、财政局等12个部门联席论证会确定了《出让兰州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合资经营实施方案》计划,将4.3亿元水网改造资产、5亿元污水处理资产、10亿元土地资产注入兰州水务集团。在制定招商条件时,在t地等关键问题上也给出了优惠的政策。
在国内其他各地水务公司普遍没有进行改制,社会投资人进入后还要耗费大量精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而兰州水务集团是威立雅在中国投资的第一家已经完成改制的水务公司,轻装上阵既是吸引投资人的重要条件,也为合资后企业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此外,为加强项目对投资人的吸引力,项目组在公开招标时还明确了将对排名靠前的未中标单位给予一定的补偿,减轻了投资人参与投标的负担,加大了项目的吸引力。
项目宣传到位。兰州市地处中国西北地区,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为增加本项目对投资人的吸引力,保证公开招标的成功,项目组在宣传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兰州水司在中介机构的协助下积极筹备提供给投资人尽职调查的各项资料,使得投资人能够全方位透彻地了解项目,降低其对项目风险水平的判断。对于关键投资人的重点考察,兰州市政府高度重视,安排了高层次的接待,多位关键投资人先后与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相关领导进行过沟通,省市领导向投资人全方位介绍了兰州市优越的投资环境和潜藏的巨大市场潜力,进一步坚定了多位投资人参与项目投标的决心。
案例二
合肥王小郢污水处理厂项目融资招标项目
王小郢污水处理厂是利用澳大利亚政府贷款、亚行贷款和国债资金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是安徽省第一座大型的城市污水处理厂,也是当时全国规模最大的氧化沟工艺污水处理厂,为巢湖污染综合治理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推进合肥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合肥市政府作出了“市政公用事业必须走市场化之路、与国际接轨”的重大决策。合肥市政府于2003年决定以TOT模式,通过国际公开招标转让王小郢污水厂资产权益,实施特许经营。污水处理厂的特许经营期限共23年,转让资产评估值为2.68亿元。
项目概况
项目的运作过程。王小郢项目运作时尚处于公用事业改革的初期阶段,无论政府、投资人还是中介机构均非常谨慎。合肥市政府为项目专门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标领导小组,组建了由市国资委、建委、城建投资公司及相关专家组成的“合肥市王小郢污水处理厂TOT项目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作为该项目的招标,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顾问全面协助项目转让办公室和交易中心的工作。
项目转让办公室从项目策划到谈判签约始终按规定的程序依法操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实施存量国有产权转让,需要提前完成债务处置、职工安置、资产评估、编制招标文件等工作。上述前期工作的开展过程中,项目转让办公室通过各种形式充分与政府各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保障了前期工作按照计划落实。
项目的实施情况。2003年9月在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和国内有影响力的专业媒体同时招标公告。
2003年9月,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了《资格预审公告》,公告后共有7家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交了资格预审文件。经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6家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于2003年12月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商发出招标函。
随后,转让办公室组织召开了标前会议,统一回答投标人第一阶段提出的问题并以标前会议备忘录的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标前会议后,转让办公室又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对投标人的问题进行了多次解答。
招标人聘请了国内污水处理行业技术、财务和法律方面的资深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为确保评标的公平和公正,合肥市纪检委全程监督整个评标过程。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向招标方推荐了三个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最终确定了德国柏林水务一东华工程联合体以4.8亿元人民币的报价中标。
经过3个多月的谈判,双方就谈判的所有内容达成一致,草签了项目协议。根据草签协议,项目转让办和柏林水务一东华工程联合体分别派出3名代表,组成资产权益转让小组,转让小组正式进入资产清理,设备、设施检测,编制工作报告,作为项目协议附件。
2004年11月,合肥市政府举行盛大的王小郢污水处理厂TOT项目签字仪式。2004年12月21日,王小郢污水处理厂顺利实现商业运营。
王小郢污水厂TOT项目的成功运作充分实现了项目的市场价值,实现了国有资产的最大增值,为合肥市城市建设筹措了建设资金,吸引了多种经济成分进入公用事业领域,实现了公用设施经营的投资主体多元化。
王小郢项目的中标方——柏林水务集团公司拥有130多年运营管理城市给排水系统的历史,是世界七大水务集团之一。柏林水务的引进可带来先进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引入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经营理念,改变传统的事业单位运行处理模式,进一步提高王小郢污水处理厂运营质量,促进合肥市污水产业的发展。
政府通过项目服务协议的约定对进入公用事业的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企业履约行为进行监管,也有利于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转变政府管理职能。
项目实施效果
王小郢污水处理厂TOT项目开标时,当合肥市常务副市长王林建报出王小郢污水处理厂资产权益转让底价为2.68亿元人民币时,全场为之惊愕,投标商的报价与合肥市政府的底价差别如此之大。这个结果也令该项目成为2004年轰动全国水行业的重大事件,显示出了市政公用行业的巨大市场潜力。
与前期准备转让给当地环保公司的条件相比,招标结果无论从资产转让价款总额、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还是引入投资人的实力和水平来看,均令合肥市政府非常满意。溢价的出现说明了公用事业企业的运营效率是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的。
项目招标中确定的0.75元/吨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为随后实施的一系列污水处理市场化项目确立了价格标杆,降低了政府的财政负担。
同时,王小郢项目是当时国内规范招标的最大的TOT污水处理项目,开创了国内污水处理TOT运作模式的先河,为我国公用事业改革提供了成功模式。可以说,王小郢项目从选择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伊始,就在走一条规范运作的市场化道路。
项目的成功转变了合肥市政府的观念,坚定了其推进改革的信心和决心,为合肥市市场化项目培养了一批优秀的人才。随后,合肥市公交集团、供水集团及燃气集团、热力公司等一批公用事业单位都先后对原独家经营的市政公用行业进行了改革。
柏林水务公司的进入,有力地促进了合肥市污水处理行业整体水平的提升。针对污水厂的实际情况,引进了其独家开发的一套先进的系统管理软件,建立了实时监控和预警机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经营理念对污水处理厂进行管理,通过长效培训提高员工素质,运行效率大大提高,充分显示了国际水务巨头的品牌效应。
经验总结
政府规范决策。2002年国家三部委和原建设部分别出台了《关于推进垃圾、污水处理市场化进程的通知》([2002]1591)和《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2002] 272),明确了公用事业改革的市场化方向,提出了规范运作的基本要求。合肥市政府顺应政策和行业发展需要,及时作出市场化改革的决策,并且要求王小郢污水厂TOT项目的运作必须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王小郢污水厂TOT项目以国际招标的方式在市产权交易中心挂牌。
组织机构规范。合肥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王小郢资产权益转让办公室,由市领导亲自挂帅。办公室内部职责和分工明确,市建委为转让工作牵头部门,负责全面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国资委、财政局负责项目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审批:产权交易中心为项目招标;城司是资产的占有方;污水处理管理处为行业主管部门。转让办公室负责研究落实项目条件,与咨询机构讨论确定招标文件,及时解决项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该机构的设立,大大加快了招标工作的进程,降低了招标工作的难度。
尊重市场规律,聘请专业的咨询机构为招标顾问。合肥市政府遵循市场规律,决定聘请专业的咨询机构,为政府提供从项目结构设计到正式签约的全过程咨询服务。政府聘请专业的咨询公司为项目提供咨询服务,聘请两家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专业机构可以弥补转让办公室成员在经验和专业知识上的不足,充分发挥在招投标、投融资方面的经验优势,协助政府设计出更加严谨和符合国际惯例的文件,易于获得政府和境内外投资人的认可。
项目文件规范,风险分配公平合理。招标文件的风险分配是否公平合理,是决定项目成败的关键。为此,转让办公室和咨询顾问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在招标文件编写的过程中,采用了换位思考的方式,遵循国际惯例,参考国内外类似项目的经验并充分考虑到资本市场的要求和政府利益。主要的风险分配原则在招标文件中就予以确定,包括一般补偿、提前终止补偿、调价公式等,而有的条件则通过澄清谈判得以最后确定。项目结构的设计与风险分配符合国际惯例,是国内首创。本着公平合理原则形成的招标文件,对项目风险进行了恰当的分配,政府和投标人所面对的都是自己熟悉或可以控制的风险,这既充分保护了政府的利益,也大大增强了投标人的信心,可以说是本项目成功的基石。
本项目最终形成了一个规范的合同体系,将特许经营权、污水处理服务协议、资产转让协议作为三个独立的主体签署,形成一套完整的特许经营权体系。这个合同架构,将传统政府统一行使职能从合同上分离出行政职能、行业监管职能和出资人职能,并建立与其职能相对应的运行机制。该项目合同体系的构建,体现了各方利益主体的权利、义务、责任的均衡,是博弈的结果,也体现了知识和经验的价值。王小郢项目的招标文件在项目评标期间得到了各方专家的一致认可和高度评价,并成为了污水处理行业市场化项目的标准性文件,在后续很多市场化项目的协议中都能看到它的影子。
案例三
北京地铁四号线项目
随着北京申办2008年奥运会的成功,北京市轨道交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根据《北京市2004—2015轨道交通发展规划》,自2004年至2015年,北京市将建设约260公里市内轨道交通,总投资达1000亿元。但北京地铁当时的经营体制已无法承担这一资金重担,如何在全球地铁经营不景气的情况下,创出一条经营体制的新路,成了当时北京市必须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关系上看,当时北京地铁的运营模式属于典型的“国有国营”模式。即由政府负责地铁投资建设,所有权归政府所有,运营也由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负责的一种传统的运营模式。世界上采用此运营模式的城市地铁没有一家是盈利的。而当时的北京地铁亏损是人人皆知的,每年国家要补贴几亿元,要解决地铁亏损就必须改变其融资模式与运营模式。
项目概况
北京地铁4号线是北京市轨道交通线网中的骨干线路和南北交通的大动脉。正线长度28.65公里,共设23座地下车站和1座地面车站,平均站间距1.18km,全线采用地下线的敷设方式。
根据北京地铁4号线初步设计概算,北京地铁4号线项目总投资约153亿元。按建设责任主体,将北京地铁4号线全部建设内容划分为A、B两部分:A部分主要为土建工程部分,投资额约为107亿元,占4号线项目总投资的70%,由已成立的四号线公司(北京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B部分主要包括车辆、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等机电设备,投资额约为46亿元,占4号线项目总投资的30%,由社会投资者组建的项目特许经营公司(以下简称“特许公司”)负责投资建设。
市政府授权主管部门与特许公司签署《特许协议》,授予特许公司4号线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的特许经营权。特许公司与四号线公司签订《资产租赁协议》,在4号线项目竣工验收后,取得A部分资产的使用权。
4号线项目特许期包括建设期和特许经营期,特许经营期为30年。在特许经营期内,市政府按照《特许协议》规定,在建设期内将监督四号线公司确保土建部分按时按质完工,并监督特许公司进行机电设备部分的建设。4号线运营票价实行政府定价管理,采用计程票制,在特许期内,市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同网同价的原则,制定、颁布4号线运营票价政策,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票价。特许公司负责地铁4号线的运营管理、全部设施(包括A和B两部分)的维护和除洞体外的资产更新,以及站内的商业经营,通过地铁票款收入及站内商业经营收入回收投资。
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特许公司将A部分项目设施归还给四号线公司,将B部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地移交给市政府指定部门。
项目的运作过程
前期准备阶段。2003年底,北京市政府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本市深化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轨道交通可以按照政府与社会投资7:3的基础比例,吸收社会投资者参与建设。
2003年11月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融资平台正式成立。成立之后便着手制定了4号线市场化运作的初步方案,并开始与香港地铁等多家战略投资者进行接触,项目前期工作全面展开。
在此阶段,形成了项目运作的初步框架,以后各阶段的工作均在此框架基础上拓展。
方案研究和审批阶段。2004年2月开始至4月,国际客流顾问对4号线的客流与收入进行预测,提出专业意见和报告;聘请技术顾问评估4号线的建设和技术方案。
2004年4月份,市政府相关部门对于项目采用单线招商方案还是4、5、9、10号线捆绑招商方案尚存在不同意见,对采取招标形式还是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投资人亦无定论,因此奥运经济市场推介会和第八届京港洽谈会成了确定招商方案的试金石。
2004年4月、6月市发展改革委分别组织召开了奥运经济市场推介会,北京地铁4、5、9、10号线国际融资研讨会等一系列大型招商推介会,面向国内外投资者对以4号线为重点的北京地铁项目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招商活动。
2004年9月形成《北京地铁4号线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市发改委组织对方案进行了评审并上报市政府。11月,北京市政府批准了特许经营实施方案,4号线特许经营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
通过研究和沟通,各方就项目主要原则和框架形成了初步的一致意见,形成了特许经营方案,并完成了《特许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编制和初步沟通工作。
竞争性谈判阶段。2004年11月底,北京市交通委牵头成立了4号线特许经营项目政府谈判工作组,与香港地铁有限公司一北京首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铁一首创联合体”)、 西门子公司交通技术集团一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一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门子一中铁建联合体”)等社会投资者的竞争性谈判正式开始。
2005年2月初,政府谈判工作组与优先谈判对象“港铁一首创联合体”就《特许经营协议》等项目条件达成了一致意见。
协议签署阶段。2005年2月7日,北京市交通委代表市政府与港铁首创联合体草签了《北京地铁4号线特许经营协议》。
2005年9月,国家发改委核准批复了北京地铁4号线PPP融资项目。
2006年1月,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注册成立,由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香港铁路有限公司各出资49%组建。
2006年4月,北京市交通委与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正式签署了《北京地铁4号线特许经营协议》。
经过4年的建设,北京地铁4号线已于2009年9月28日开通试运营。北京地铁4号线在开通即实现最小行车间隔3分钟的纪录,并在开通后一年零七个月内,两次缩小运行间隔至目前的2分15秒,同时,2011年5月1日曾创下116万人次的最高日客运量。
经验总结
目前,北京基础设施投资公司正在对地铁4号线运营进行中期评估。从评估结果来看,地铁4号线的PPP模式在成本、效率、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效果是非常显著的。从项目运作和实施结果来看,有以下几点经验和意义。
重视前期研究,规范运作。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的投融资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综合运用金融、财务和法律等方面的知识。本项目在没有成熟经验的情况下,组建了由专业的融资顾问、财务顾问、技术顾问、客流调查顾问、法律顾问等组成的顾问团队,广泛地分析国内外的融资案例,经过一年多的前期研究,形成了项目实施方案;并在各方共同努力和协作下,规范运作和实施,最终实现项目的成功运作。
开创我国轨道交通建设PPP融资模式的先河,缓解了资金压力。如何筹集建设资金是制约轨道交通发展的首要障碍,而对于地铁这类很少盈利的项目来说,减少政府投入就是成功的关键。根据测算,京港地铁负责地铁4号线约30%的投资,引进了建设资金近50亿元,这就意味着政府投入的大大节省;同时,在运营期内,京港地铁还要负责线路、设备设施的所有维修维护和更新改造工作,预计需投入的资金接近100亿元。北京地铁4号线PPP融资项目的运作,确定了项目研究内容、项目结构和核心问题,完成了股权结构、客流风险分担、结算票价体系、建设和运营服务标准等具体操作层面的创新设计,成为了PPP融资模式的一个样本。
引入竞争,提高地铁营运的管理水平,转化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4号线通过引入有实力和经验的国际投资人,引进了国际先进的地铁建设、管理理念和现代化的经营理念,能够提高地铁行业的建设效率和运营服务水平。同时,京港地铁的出现也为北京市的地铁行业带来了鲶鱼效应,激活了地铁原有的体制,达到了改革的目的。
同时,项目通过《特许协议》等法律文件的制定和签署,明确了政府、投资者和特许公司在4号线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各环节中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政府职能的改变,实现政企分开,促进地铁行业投资、建设和运营步入市场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推进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为其进一步深化改革提供契机。
地铁4号线PPP融资项目是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融资领域改革的重大举措,其成功实施加快了北京市轨道交通的建设步伐和体制改革进程。地铁4号线PPP融资项目也是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领域第一个市场化融资成功的项目,自项目签约以后,便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讨论和研究PPP融资模式,这对各地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尤其是轨道交通项目的投融资模式创新和项目运作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案例四
青岛海湾大桥融资招标项目
山东高速集团投资建设经营的山东高速青岛海湾大桥,是我国目前国有独资单一企业投资建设的最大规模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是我国北方冰冻海域首座特大型桥梁集群工程。该项目算上引桥和连接线全长超过41.58km,为世界第一跨海长桥。该桥为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兼城市快速路八车道,设计行车时速80km,桥梁宽度35m,设计基准期100年。
海湾大桥投资巨大,全部由政府投入将带来很大的财政压力。因此在临时工程开工伊始,政府就一直在寻求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来解决政府投资的压力。经过将近一年的论证,2006年3月24日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要求,海湾大桥项目采取公开招标形式确定项目法人,由项目法人成立项目公司与政府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以“建设一运营一移交(BOT)”的方式运作青岛海湾大桥项目。特许期满,项目公司的资产按合同约定无偿移交给青岛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
项目运作过程
BOT项目合同关系复杂、涉及部门多、经营时间长,青岛市此前仅运作过几个小规模的基础设施特许经营项目,与青岛海湾大桥BOT项目的社会影响和重要程度不可同日而语。为科学规范地运作好青岛海湾大桥项目,青岛市政府决定依托专业中介机构的力量,积极寻求具备丰富项目经验和实力的中介机构,还同时聘请了商务、法律顾问等多个专业团队。
在专业团队的支持下,项目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对运作中涉及的招标方式、范围、程序、项目结构、项目商业条件等主要问题进行细致深入的研究并给出解决方案,据此制订了《青岛海湾大桥项目法人招标总体运作方案》,作为招商运作的指导性文件。
2006年5月之前,工作小组完成了交通流量分析以及项目的财务建模和分析工作,据此确定了“捆绑经营”的招商策略,以吸引社会投资人参与本招商项目。所谓“捆绑经营”,即为了保证项目的财务可行性,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除了取得大桥的建设经营权外,还将取得胶州湾高速公路的交通经营权,并拥有广告经营权和用海用地范围内旅游开发经营权。
全球公开招标后,工作小组根据政府批复的总体运作方案编制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分为四卷,包括投标人须知、特许经营权协议、胶州湾高速公路租赁经营协议以及部分工程基础资料。经过评标,山东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山东高速”)中标本项目。9月28日,青岛市交通委员会和山东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草签项目协议。10月30日,山东高速在青岛注册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山东高速集团青岛公路有限公司作为青岛海湾大桥BOT项目的项目公司。此后,项目公司完成融资文件提交、确定技术方案、招标选定承包商等工作,达到签订正式协议的条件。
12月26日,山东高速集团青岛公路有限公司与青岛市交通委员会正式签署《青岛海湾大桥特许经营权协议》《胶州湾高速租赁经营协议》及谅解备忘录,标志着青岛海湾大桥项目招商阶段的工作圆满完成。
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条件。本项目预算投资金额高达98亿元,除项目资本金外,项目公司通过银团贷款进行项目融资60多亿元,满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项目公司与青岛市交通委员会签订《青岛海湾大桥特许经营权协议》和《胶州湾高速租赁经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独家权利——在特许期间负责运营维护青岛海湾大桥,在特许期结束后,将上述大桥的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间运营青岛海湾大桥和胶州湾高速公路,通过在特许期间收取交通通行费,以及广告经营和用海用地范围内旅游开发的方式,补偿经营成本、还本付息(若有)、回收投资和获取投资回报。项目公司和项目建设单位签署《施工承包合同》,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与专业技术咨询公司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上述系列协议共同组成了协议组,明确了参与本项目各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保证了各主体合理利益,有效分配项目风险,保证项目的顺利运行。其中《青岛海湾大桥特许经营权协议》是协议组的核心协议,是项目公司与项目其他参与主体签订和履行协议的根本依据。
项目融资。本项目预算投资金额98亿元,项目公司计划通过股东注入资本和银团贷款两个渠道进行融资,预定的资本金比例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除项目资本金外,项目公司计划利用银行贷款60多亿元筹集项目建设资金。2006年12月底,《青岛海湾大桥特许经营权协议》正式签署之后,在公司股东支持下,项目公司与多家金融机构密切配合,积极落实银行对海湾大桥项目的授信审批工作。最终确定了由工商银行在内的十七家商业银行所参与的银团贷款方案,各家银行为海湾大桥项目办理了综合授信,累计授信额度达到260亿元,超额认购率达到400%,确保项目融资的最终落实。
2007年9月30日,青岛高速公司与以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为牵头行的9家成员行组成的银团签署了《青岛海湾大桥工程项目银团贷款合同》,银团贷款总额度为65亿元。这是青岛市有史以来组建的贷款金额最大、参与银行最多、社会影响最广、银行综合授信最高的一个银团项目。银团贷款协议的签署标志着青岛海湾大桥的建设资金已足额到位,能够全面满足青岛海湾大桥建设资金需求。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为降低项目的融资成本,项目公司还发行了15亿元债券用于海湾大桥建设。
经验总结
协议文本规范。本项目采用签署特许经营协议的方式向投资人授予特许经营权,对大桥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等主要内容都进行了明确约定,开创了国内跨海桥梁BOT招商项目的先河。
此前国内不少路桥招商项目对协议文本不够重视,按照一般招商类项目的惯例与投资人签署投资框架协议就了事,对特许权、特许期、协议终止、补偿、抵押、转让等项目细节均没有做出详细规定,导致协议双方在执行过程陷入推诿扯皮的状态,很多项目进展并不顺利。而本项目在项目协议编制过程中,项目的咨询顾问与业主单位一起,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了深入的讨论,特许经营协议几经修改,合同文本的编制遵循国际惯例,参考国内外类似项目的经验并充分考虑到资本市场的要求和政府利益,对项目风险进行了恰当的分配,形成了公平合理的协议文件。由于政府方和投资人所面对的都是自己熟悉或可以控制的风险,既充分保护了政府的利益,也大大增强了投标人的信心,这可以说是本项目招商成功的基石。
在随后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各司其责,未出现实质性分歧,海湾大桥工程项目得以顺利实现融资和建设完工,说明特许经营协议是经得起实践检验的。
引入竞争充分。在特许经营项目招商运作中,选择有实力的、有经验的战略投资人非常关键。青岛海湾大桥项目投资额巨大,工程难度高,有实力参与特许经营投标的投资人比较少,即使采用“一对一”谈判方式来选择投资人也无可厚非。但在实际运作中,青岛政府采用了公开招标的方式,竞争的压力促使投资人降低了对投资回报的要求,确保项目进一步降低政府的财政负担。2011年5月25日至5月31日,青岛市物价局向社会公开征求《青岛海湾大桥、青岛胶州湾海底隧道车辆通行收费标准定价初步方案》意见后,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物价局对收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分类汇总,并会同有关单位认真研究吸收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最终确定海湾大桥七座以下汽车每车50元/次,走海底隧道每车30/次,比同类项目杭州湾的收费水平每车80元/次低很多。
政府为确保招商成功,除将环胶州湾高速公路捆绑入本项目进行招商,还将大桥陆域附近部分宗地列为可选的招商条件以平衡投资收益,经过竞争,中标人放弃对相关土地的要求,政府的利益得到保障。
聘请咨询顾问专业运作。青岛市政府遵循市场规律,聘请专业的咨询公司为项目提供咨询服务,聘请专业的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专业机构弥补了项目政府招商人员在经验和专业知识上的不足,充分发挥其在项目结构设计、招投标方案设计、财务模型分析、协议商务条款设计等方面的经验优势,协助政府设计出更加严谨和符合国际惯例的文件,获得政府和境内外投资人的认可。
案例五
大连城市中心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
大连市城市中心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BOT项目规模为全年日均处理垃圾1500吨,采用机械炉排炉工艺。项目服务范围包括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技术园区。项目选址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拉树房村,占地面积约77000平方米。
大连市政府决定以BOT模式实施该项目,并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项目投资人,由投资人依法设立项目公司。大连市政府授权大连市城建局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项目设施,并在特许经营期期满时将项目设施无偿完好移交给市城建局或其指定的机构。特许经营权期限为二十七年(含建设期)。
项目概况
早在2003年大连市就曾采用BOT方式运作过垃圾焚烧项目,当时市政府并没有聘请招商顾问,而是自行公开招标选择中标人,确定的工艺是流化床工艺。投资人中标后,与大连市政府进行了长达五年、前后十几轮的谈判,垃圾处理补贴费越谈越高,从中标时的60多元谈到100多元。由于政府与投资人在特许经营协议的某些关键条款上未能达成一致,谈判无果而终。
项目的运作过程。项目重新启动后,在大连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大连市城建局牵头组织政府相关单位、招商顾问和法律顾问,认真分析总结了项目上一次运作失败的原因。可以看到,政府方对于BOT项目法人招标的复杂性估计不足、将工程招标的方法和思路照搬到项目法人招标上来是导致失败的重要因素。而进一步总结还发现,更为重要的原因是:招标文件仅有《投标人须知》而没有《特许经营协议》,所有协议的关键条款都要在后期通过谈判来确定,这就造成了项目招商时边界条件不明确,政府与投资人各自的理解不一、分歧较大,反过来又导致后期的谈判工作多次停滞,项目陷入恶性循环。
在总结教训的基础上,大连市城建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和招商顾问、法律顾问,借鉴国内其他城市垃圾处理BOT项目的成功经验,梳理出项目运作中的关键事项,认真研究并落实了项目条件,完成了转让文件和评审办法的编制,并且编制了特许经营协议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内容。
项目重新运作主要完成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重新确定焚烧工艺。项目原来选用的是流化床工艺。根据近年来国内各地项目运行的效果,住建部推荐的炉排炉工艺已逐步成为垃圾焚烧处理的主流工艺。经过广泛调研后,市政府决定采用炉排炉工艺代替流化床工艺;
二是认真研究并落实项目条件。落实的各种项目条件包括:明确大连市政府负责的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内容;项目建设中一次性解决渗滤液和飞灰等副产品的处理问题;考虑到国内民众对于垃圾处理行业的争议以及日益严格的环保要求,项目还明确了对烟气中二嗯英排放标准的要求,执行欧盟2000工业废气排放标准。针对关键技术问题(比如垃圾低位热值、项目处理规模设置等),招商顾问还邀请行业专家进行了有关技术工艺的专题研究,以保证项目条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是提供充分的项目基础资料,安排好投标人的现场考察。大连市政府和招商顾问认真倾听潜在投标人的需求,协助潜在投标人开展尽职调查,组织现场考察,针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认真作答。通过上述工作,尽量做到让投标人准确把握项目基本情况,减少或避免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认识分歧;
四是技术方案采用“暗标”形式,充分保证客观公平。技术方案采用“暗标”形式即技术方案中不能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文字、标志、符号等内容。暗标操作复杂,对于招商顾问运作能力要求很高,稍有遗漏就会产生废标。但由于暗标能消除明标评标过程中评委会成员的人为打分倾向,能更加有效地保证评标过程公平、客观,政府方最终坚持选择了暗标形式。
项目的实施情况。2009年2月5日,大连市城建局在大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了项目招标公告,并在大连市监察局工作人员的监督下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了评标专家。经过严格的综合评审和澄清谈判后,招标人确认天津泰达环境有限公司和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中标的垃圾处理价格51元/吨,不到上一次招标时中标人要求价格的一半,招标结果大大优于政府预期。
2009年7月17日,大连市城建局与中标人——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草签了特许经营协议。
经验总结
大连项目的成功运作是在深刻理解行业惯例和投资人需求的基础上,政府与招标顾问密切配合的成果。
招标文件内容完整齐全。本项目的第一次招标之所以会产生“马拉松”式的谈判,是因为招标文件仅有《投标人须知》,而没有《特许经营协议》,所有协议的关键条款都要在后期谈判中确定,其工作量和难度可想而知。而在本次招标过程中,按照行业惯例,《特许经营协议》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仅可在已有文本的基础上提出偏差意见(即对协议的修改意见),而且,在评标时对这些提出的偏差意见是要扣分的(即如果对协议的修改意见太多则很可能无法中标)。这样一来,就能够大大减少后期谈判的工作量,充分保证政府的主动性和项目的时间进度。
暗标形式提高竞争。由于本项目运作的规范有序以及大连市特殊的示范效应,吸引了多家投资人参与,充分竞争的形成对政府方择优选取投资人达到最优的项目实施效果非常有利。在多家当地投资人参与的情况下,采取暗标形式,平等对待所有投资人,增强了投资人的信心。垃圾焚烧领域有实力的投资人悉数参加了项目的竞争,共有九家投资人参与了投标。竞标的结果,第一中标候选人要求的垃圾处理价格(即政府补贴价格)为51元/吨,不到上一次谈判价格的一半,仅此一项每年节省财政支出近3000万元,大幅提高了政府财政支出的效率。按照节省的费用初步估算,可以采用BOT方式建设日处理规模10万吨、出水标准达到一级A的污水处理厂一座。大连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对于招标结果相当满意。
腾讯的创业始于1998年11月12日,那一天,马化腾和他的同学张志东合伙创业成立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之后又吸纳了三位股东:曾李青、许晨晔、陈一丹。这5 个创始人的QQ号,据说是从10001到10005.为避免彼此争夺权力,马化腾在创立腾讯之初就和四个伙伴约定清楚:各展所长、各管一摊。马化腾是 CEO(首席执行官),张志东是CTO(首席技术官),曾李青是COO(首席运营官),许晨晔是CIO(首席信息官),陈一丹是CAO(首席行政官)。在2005年的时候,这五人的创始团队还基本是保持创业初的合作阵形,不离不弃。直到腾讯做到如今的帝国局面,其中4个还在公司一线,曾李清在2007年离开腾讯,至今依然是腾讯的终身顾问。
马化腾,广东汕头人,1971年10月出生,他曾在深圳大学主修计算机及应用,于1993年取得深大理学士学位。在创办腾讯之前,马化腾曾在中国电信服务和产品供应商深圳润迅通讯发展有限公司主管互联网传呼系统的研究开发工作,在电信及互联网行业拥有10多年经验。喜欢天文与地理。
据《中国互联网史》作者林军回忆说,“马化腾非常聪明,但非常固执,注重用户体验,愿意从普通的用户的角度去看产品。其长处是能够把很多事情简单化。”很多媒体把马化腾描述成性格害羞、内敛、书生气,他自己也在12周年给员工的信中写到“我是一个不擅言辞的人”。但只要真正与他交锋, 便可发现并不完全如此。马化腾在谈及腾讯未来和大格局时思路清晰,并不像产品经理那样沉迷于细节。马化腾在产品方面的感觉比张志东要好一些,他很多时间把自己的角色定位于腾讯的产品总设计师,他会试用腾讯所有的产品或服务,然后提出问题,他这方面的感觉很好,是个天才。马化腾的话不多,很多时候都在听,但一旦发话,就很一针见血,问的很细,想随便对付过去很难。马化腾对待他人,为人亲切礼貌却没有多余的客套。总给人“厚重,谨慎,务实,入微”的感觉。他技术出身,工程师思维,亲自过问细节,对产品有战略眼光与定力,是一台精密的机器。马化腾很低调,不喜欢在公司内部搞活动,公司上市的时候连酒会都没有办,公司只是在突破10万用户的时候集体去清远玩了下,之后再也没有比这更大的庆祝活动了。
互联网知名评论人洪波评价马化腾说:“这和他的性格有关,他不是一个遇到矛盾就立即拍板的人。如果腾讯内部有两个部门发生摩擦,马化腾并不会独自决断。他的做法是把双方都叫到一起,当面谈。” 互联网资深人士谢文曾经评点马化腾说:“人很谦虚,很简单,不强人所难,那种自傲或者自得压得非常深。”《马化腾的腾讯帝国》作者认为,在过去的10年里,马化腾事做了也不说的企业家,在中国,最具美国比尔盖茨的气质:害羞而温和,聪明而严谨,内心激情澎湃。
张志东,广东东莞人,1972年出生,是马化腾在深圳大学的本科同学,1996年在华南理工大学取得计算机应用及系统架构硕士学位。在腾讯创业前,在深圳很有名的黎明电脑工作,张志东软硬都很精通,很厉害。首席技术官。全面负责专有技术的开发,包括即时通信平台和大型网上应用系统的开发。据《中国互联网史》作者林军回忆说,“张志东是脑袋非常活跃,对技术很沉迷的一个人,他更多是把一个事情做得完美化。” 张志东在黎明电脑的时候工作就很努力,经常加班到很晚,到第二天早上两三点也是常有的事情。黎明电脑的一位当年张志东的同事曾经讲述过他们对张志东恶作剧的段子,当时加班晚了只要走手续是第二天上班是可以请假晚到的,这几个兄弟当看到张志东加班很晚后,第二天早上天一亮就给张志东家电话,和他聊天,把张志东聊得睡不着了后,告诉张志东他们都请过假了,今天不去了,并鼓动张志东也不要去上班了,这种情况下,张志东依旧准时出现在公司上班。张志东是个工作狂人,基本没什么业余爱好,唯一的兴趣是喜欢下象棋,工作空隙会抽空上网杀上一盘。张志东很值得尊敬,一是其技术上的炉火纯青,即便是他的政敌或是对手,都对这点佩服的五体投地。QQ的架构设计源于1998年,截止到2009年8月,QQ用户数从之前设计的百万级到现在的数以亿计,整个架构还在适用。张志东值得尊敬的另一个原因是其对物质上的追求极低,在腾讯创始人们纷纷在澳洲买别墅,开游艇,高管集体团购宝马的态势下,张志东却一直开着20多万的中档车。张志东喜欢下象棋,工作空隙会抽空上网杀上一盘。
曾李青,1993年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获得计算机通信学士学位,2007年获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在腾讯创业前,在深圳电信工作,是马化腾姐姐马建楠的同事,也是徐晨晔的同事。他是在马化腾和张志东创办公司一个月后,第一位加入马张团队的。曾李青的加入,让马化腾和张志东的纯技术组合有了更多面向市场、面向用户的成分。于1999年-2007年期间担任腾讯公司首席运营官,全面负责腾讯集团业务范围及产品种类,同时管理全国各市场推广工作。曾李青是腾讯5个创始人中最好玩、最开放、最具激情和感召力的一个,与温和的马化腾、爱好技术的张志东相比,是另一个类型。其大开大合的性格,也比马化腾更具备攻击性,更像拿主意的人。
许晨晔和马化腾、张志东同为深圳大学计算机系的同学,1993年取得深圳大学理学士学位,主修计算机及应用,并于1996年取得南京大学计算机应用硕士学位。腾讯创业前,许晨晔在深圳电信工作。在1999年11月加入腾讯,拥有股份成为创业搭档。首席信息官,全面负责网站财产和社区、客户关系及公共关系的策略规划和发展工作。他是一个非常随和、有自己的观点但不轻易表达的人,他最大的爱好就是与人聊天,是有名的“好好先生”。性格温和,从不急躁,亲和力很强,善于与不同的人沟通,做决策会充分考虑到不同角度人的看法。马化腾需要他在团队中起到剂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