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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合同管理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10-31 11: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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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合同管理

篇1

中图分类号:F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723(2012)10-0133-02

一、合同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作用

(一)以出资协议以及企业章程的形式明确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只要是和他人一起出资进行企业的开创,不管是合伙还是合资的形式,都是要签订出资协议书的,对于双方的出资份额以及比例等方面的问题都进行严格的约定。

(二)通过劳动合同的明确规定,限定企业与员工之间的权利以及义务关系

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关系不仅仅是因为双方签订了合同而存在的,而作为一种法律上的实施,只要双方一方能够提供劳务,一方能够支付报酬,双方的劳动关系就有效的建立起来了。相反的,作为企业来讲,由于没有合同上的某一些的条款的保护,在进行内部管理的同时就可能缺少了一些有利的制约

措施。

(三)合同在于企业的外部交往中有很大的作用

企业在对外经济交往的过程中,往往离不开合同,合同在这里即作为一种证据能够有效的起到双方的经济交往的过程中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还起到了双方的约束性质的作用。

二、企业合同管理的基本内容

企业的合同管理是一个相对动态的过程,是管理的机构和管理人员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实现预期的合同管理目标的过程,也就是需要围绕合同的订立和变更等的方面展开的活动。比如,在合同的签约阶段,合同的管理工作主要表现为在对于合同的内容的市场调查以及市场的预测方面,对于签约的双方的信誉进行调查。在合同的旅行阶段,合同的管理工作主要表现为建立合同的台账,落实好合同的任务,检查督促企业的合同的执行状况,发现问题并且能够及时采取相对应的措施,保证能够按照合同的规定充分的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发现对方有不适当履新合同的现象,需要及时的在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范围内对权利和义务进行提出,对双方提出相对应的合同规定内容的旅行,从而保护好己方的合法权益。在合同的履行之后,合同管理工作表现为需要经常和定期的对于企业所要履行和已经履行的义务进行及时的清理检查,通过对于合同的履行的分析,及时的收集相对应的信息,并且将信息及时的反馈到企业的决策管理机构,为其提供一定的法律服务。对于已经发生的合同的正义,要主动的与对方进行协商,正确能够通过协调和沟通的方式进行调节解决,对于和解不成的现象,要按照合同中所约定的纠纷解决的方式进行仲裁机构的申请仲裁或者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讼,从而能够维护本企业的合法的权益。

三、企业合同管理应坚持的原则

(一)企业的合同管理是一种规范化的并且技术性相对比较强的工作

企业首先就必须要坚持依法的管理原则,这就需要要求企业的合同管理的人员必须要经过法律专业的相关专业的学习和培训,具有比较高的法学的理论水平,这是依法管理企业的合同的前提条件之一。其次,对于国家的法律和相关的法规和政策等是要依法管理合同的重要依据。

(二)企业要坚持平等的交换原则

由于企业的合同本身就是要遵守自由以及平等的原则,因此,要坚持这一原则就必须要企业的合同管理的人员在审查合同的过程别的注意双方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不是对等,也只有在平等的协商的基础上才能够实现正常的经济活动,提高出经济的效益。

(三)对于企业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的原则

企业的合同的管理的目的就是通过企业的合同管理的机构对于企业的经济进行合同的定力和变更等方面的组织。从而在此基础上实现企业的内部的各国部门的密切配合,达到企业的合法权益的维护,并且能够确保生产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进行。所以,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以此为原则作为出发点,就能够在审查合同的过程中,及时的发现企业的问题,从而能够解决相对应的问题,达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的目的。

四、创新合同管理的研究

(一)建立健全相对应的规章制度

要使得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就首先需要从企业的制度进行完善,从而能够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得管理的工作能够有章可循。

(二)加强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的相关培训和教育

对于企业的合同管理的人员要进行业务素质的高低进行评价,这将直接的影响到企业的合同管理的质量。通过对于企业的相关制度和相关的业务进行学习和培训,就能够使得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充分的掌握企业的相关而合同签订的知识和签约的技巧,保持能够持证上岗和年检考核的制度。 (转上页)(接下页)

(三)企业要进行重大的合同审查管理

对于企业的重要的合同,要进行一定的管理,将企业的大合同作为企业的合同管理的重点管理对象,其全部的过程都是需要由企业的法律顾问部门参与的,要严格的管理和控制,预防合同的纠纷发生。

(四)企业需要履行监督和结算管理

对于企业的签约的目的,主要是要保障合同的履行要及时有效,防治违约的行为的发生,所以在此基础上要对企业的法律顾问继续合同的旅行情况的监督也是十分的有必要的。

(五)要提高企业的提供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工作的责任心

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要充分的保证合同的法律审核的有效性,将合同的实质内容进行决策权利要归于企业的领导或者是相关的负责人,将合同的执行程序交给相关的管理人员,需要建立合同的管理人员以及审批负责的情况对于合同的责任跟踪制度和法律知识培训制度的建立。

参考文献

[1] 武玉珍.对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J].经营管理者,2011,(15).

[2] 雷志勇.论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商业文化(学术版),2010,(12).

篇2

企业必须制定和完善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合同从签订到履行完毕涉及到许多法律问题,也涉及施工生产的专业技术部门,某一环节的缺失或重大失误都有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因此,必须制定规章制度对其予以保障。

一是要建立法律顾问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定合同主管与协管关系和责任;二是要建立合同评审、起草、会商、审核、审批制度;三是要建立合同监管人、合同报表、合同执行期和规定事项报告制度;四是要建立企业法律事项的内部审核制度;五是要建立一些程序制度,如法人授权制度、合同证据的收集、保管制度等;六是合同签署、履行过程中的责任制度、奖惩制度。

合同管理工作应适当分工。大型施工企业管理层次相对较多,既要充分发挥整个合同管理系统的作用,调动各级合同管理部门的积极性,又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调整具体管理权限。一般来说,企业应通过授权,一次性把大量的合同管理事务交由部门及下属单位,进行常态管理。但对一些标的较大、风险较大、涉及部门或单位较多的合同,都应由企业总部合同管理部门直接管理。企业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宏观的、总体的、原则的、重要的合同管理和全面的监管工作,而部门和下属单位则负责专业的管理及合同的履行工作。

确定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确定重要的合同。施工企业的合同种类繁多,从合同的管理角度来说,都应严格管理,但是,并非对所有的合同都要同样地关注。在施工企业中,施工合同,尤其是对标的较大、风险较大的合同应当给予足够的关注;对分包合同也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这方面出现的问题已经很多;担保合同、大额度的采购合同也应列为管理的重点。

确定重要的合同管理部门和单位。在施工企业中,除合同管理部门外,工程承揽部门、工程管理部门、机电物资部门、财务部门、印信管理部门对合同管理也将起到重要作用。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这些部门都发挥着重要的职能作用,其工作质量、管理水平和工作方法,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而下属的施工项目部直接负责合同的履行,其意义自不必言。

确定合同管理的重要阶段。合同的成立阶段是整个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它直接确立了双方的权利义务,规定了未来合同履行的前景和预定目标,其意义重大。合同管理部门和专业部门的工作水平,领导者的决策,都左右着合同的签订质量。

形成科学的管理方法,对合同进行三阶段评审。评审由企业相关高层领导主持,有关部门参加,以会议形式进行。在投标阶段,由合同管理部门会同投标部、工程管理、机电物资、财务部门,对招标文件进行全面评审,以决定是否投标,分析中标后的合同风险和难点。要防止为中标而掩盖真实情况,留下隐患。要形成书面的材料,经过相关部门会签,得到相应的领导签批认可。在合同签署阶段,由合同管理部门会同投标部门和工程管理机电物资、财务部门,再次对合同文本进行评审。重点是围绕合同文本反复推敲,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论证,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要全面衡量权利义务是否均衡;合同是否显失公平;业主是否隐瞒了与合同有关的重要事项;企业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能否达到合同的目的。在履行阶段,由合同管理部门会同工程管理等部门,根据施工进展或单位、单元工程、节点工期,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项目进行评审,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保证全面履行施工合同。

建立评审大纲。为了使评审工作有章可循,保证评审工作科学、细致,不因工作疏漏而影响评审效果,企业应建立合同评审大纲。把相关规定和要求列为大纲标准,以衡量各阶段合同内容,凡达不到标准的,则无法通过评审,合同就无法签订,以确保合同始终处于受控状态。评审大纲作为企业内部具有强制性的文件,必须经过企业的严格批准,以保证其刚性和可操作性、稳定性。评审大纲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为否决性规定。内容由国家禁止性规定、无效合同、企业战略、企业内部相关禁止性规定等内容,共同组成相应条款,以此衡量合同内容,达不到前述内容的,不能通过评审。

第二部分以合同内容为对象,将相关技术和经济指标、惯例、企业的相关规定等列为条款规定,意在保证合同内容最大程度上满足企业的需要,保证企业的利益。如工期、质量、结算方式、奖罚额度等等。这部分内容与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有关,与业主的谈判结果有关。因为合同标的不同,大纲中这部分内容会有多个版本,这部分内容和企业的经营相关,因此经常处于调整状态。

第三部分是企业从市场经营需要出发,做出的承诺或其他内容。

第一部分内容一般不允许调整;第二部分内容的变动需要经企业相关程序的批准;第三部分则每一次都进行批准。评审时要建立和使用统一、规范的表格文件。评审时要对每一项内容进行逐一评审,得出全面和客观的结论,并对评审结果负责。

履行阶段的监督审核。要建立合同履行过程的内部监督审核制度。监督审核工作以合同管理部门为主,工程管理等部门参加,组成内审小组,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审核。由内审小组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履行中的难点、重点和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业主的投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核。审核时有针对性地列出审核提纲,可以先发到被审核单位,也可直接以此进行现场审核。可以对一般单位进行问卷式的发放审核提纲,由其按要求回答,然后收回,检查是否存在问题。监督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交由被审核单位限期整改。对可能导致企业违约的施工项目,向企业决策层提出书面报告。

合同管理部门的任务全面掌握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建立合同台账,要求各部门和下属各单位以报表形式上报合同签署和履行情况、履行结果。合同管理部门要通过合同报表、合同评审、合同履行情况,广泛收集真实可靠的合同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牢牢把握重点合同。对一些标的较大、难度较大、风险较大的合同,必须进行有效控制。划分风险级别,以便于对合同的日常管理。根据业主信誉、工程难度、外部环境、企业施工能力和经验、项目进展情况、施工成本等,划分合同风险级别。可划分为:正常、一定风险、高度风险。对于风险的处理,仍可以继续划分为:环境因素、业主因素;可以履行满足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无须继续履行的合同等。对于正常合同,无须给予特别关注;对于有一定风险的合同应引起足够关注;对于高度风险的合同要进行高度关注。合同管理部门要建立合同风险清单,施工项目上要建立合同风险因素清单。合同风险是在变化的,因此合同风险管理也处于经常调整状态。

建立严格完整的工作程序。应从流程上有序控制合同的签订、履行。应做到合同签订必须通过评审,合同签订前必须经过合同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签字确认,然后办理领导签批手续,最后办理用印及其他授权手续。建立责任制,防止工作出现环节失控或走过场。

篇3

由于我国经济发展处于重要的转型期,而国家也加强对中小企业扶持的力度,在此背景下,我国的中小企业获得了良好的发展机遇,这对中小企业而言,需要进一步抓住其机遇而更好地发展和强大,从而为我国经济稳定上升注入新的力量。其中是企业的合同管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这不仅直接和企业经营状况有十分密切的关系,而且也是企业在实践工作中能够需要高度重视的方面,合同涉及到企业发展过程中的直接利益。因此,本文从合同的基本含义人手分析当前中小企业如何在管理方面设计系统,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的能力。

1.概述合同的含义

根据我国民法规定中对合同所给出的定义可知,合同有狭义与广义,广义合同指的是民事主体(两个或者以上)就某件事而设立、变更以及终止权利义务的协议;而狭义合同的含义则指的是债权合同,民事主体(两个或者以上)设立、变更以及终止债权的协议,也将其称之为民事合同。这是保护当事人权益的重要的文件,同时对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和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在当前经济体制下,各个市场主体都需要通过一定的方式保护自己的权益,然而企业作为重要的市场主体,更需要在生产和经营中加强管理合同,从而使得企业自身利益不会受到威胁。

2.分析中小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许多中小型的企业对合同管理基本是依靠人工,例如通过简单的Word和Excel办公软件对企业中的各种合同进行处理、归档以及统计数据等,通过这种方式管理合同存在许多的问题,第一,如文档整理和管理具有一定的困难性,因为采用当前中小企业所签订的纸质合同基本是一式三份,然而企业管理的方式基本采用的是直接保存原件,这种方式在长时间保存工作中将难以保障合同的完整性,可能会出现虫蛀等问题,从而影响了合同的质量。此外,由于人工保存合同还会导致查阅工作带来不便性的问题,如查阅时需要花费大量时间,从而造成时间浪费的问题。第二,合同管理工作难度大,由于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和不同的对象之间会建立合同管理,此时企业中的合同将会越来越多,而采用传统的方式管理合同,工作人员只能是通过手工的方式将合同中的内容录入文档中,这就增加了管理人员的工作量,再者由于管理人员每天处理大量,难免会出现一些误差,这不仅导致企业中利益难以得到保护,而且严重的情况下还会对企业发展带来较大的困难。第三,合同信息汇总存在较大的困难,由于中小企业在合同管理工作中主要采用的手工的方式,然而企业各个部门中所需要的合同不同、签订的合同也存在较大的差异性,因此,对于合同管理人员而言,他们对合同进行汇总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难度,例如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这对企业发展中做出重要的决策带来不良影响。第四,对合同管理过程中没有有效的预警机制,例如运用传统的合同管理方式难以有效掌握合同内容的执行情况,尤其是其中的结款情况,并没有通过良好的方式进行控制和预警珂,这就难以准确掌握当前合同内容的执行情况,从而对企业准确预测某个项目的收支情况没有提供有效帮助,这对企业发展中掌握资金流以及运作资源等带来许多问题。

3.结合信息技术而设计合同管理的系统

由于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越来越快,再加上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扶植力度较大,因此,我国许多中小企业在发展中就积极参与各种不同的市场主体合作,其中就需要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保证双方的利益,这就需要企业做好合同管理的工作。而现代化的技术管理过程中,需要结合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而设计合同管理的系统,本文中主要是采用的是面向对象方式进行分析,运用信息技术而提升合同管理的效率。中小企业采用这一系统可以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实现如下的目标:第一,监控好合同的工作进度,并根据良好的工作状态而对实时监控企业中各个不同的工作情况,例如根据合同执行进度等;第二,充分明确合同双方的责任情况,通过面向对象的方式设计合同管理的系统,可以更好地帮助合同当事人更好地履行合同,同时也能够增加合同履行合同当事人的责任感。而在企业中则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而不断明确各个岗位工作权限,一方面是防止工作人员出现越权的情况,另一方面则是进一步明确合同的责任,并能够落实到对应的人中,这对解决合同中的协同问题带来一定的帮助;第三,减少企业合同管理的开支,同时也能够促使企业降低成本。

4.分析合同管理的系统设计情况

本文根据当前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特点和企业中的组织结构,而设计合同管理的系统。具体的工作模块请见图1所示。

4.1分析企业市场部合同管理的情况

由于企业中的市场部在合同签订之后才能够更好地便于其他部分开展工作,此时,市场部在合同管理中所需要完成的任务有:发放合同登记表格、合同报批以及作废处理等。合同登记是企业中的市场专员在掌握企业的业务的情况而在企业合同管理的系统中补充空白项,并根据合同的种类而进行编号和保存。在此管理系统中就可以便于管理人员找出对应业务的合同,并实时掌握合同的执行情况。

4.2分析企业业务部合同管理的情况

企业市场部在签订合同条款之后,其业务部主管就可以安排企业中的相关人员根据合同内容而完成对应的工作内容,同时也是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重要体现。其中业务部分在工作分配中,则需要主管人员更好地掌握合同内容,并做到严格遵守合同要求。计划报批指的是业务员根据自己负责工作的情况而掌握信息系统中的合同登记的情况,然后将具体的工作进度交给企业中对应的领导进行审批,尤其是在重大的项目中,业务员就需要即使将问题报告至主管领导,并根据工作情况而提出对应的意见。

4.3分析企业综合部对合同管理的情况

由于企业的综合部在工作中所涉及的内容较多,例如合同登记、盖章处理、发票登记、业务人员的绩效登记、收费登记、报告登记以及发票作废处理等。其中合同盖章指的是工作人员根据企业中市场部和业务部的情况而对其中的合同进行集中盖章处理,并在合同管理的系统中及时做好登记。而开具发票则主要指的是履行合同中对发票情况的登记,在合同管理的系统中能够便于今后工作查阅,进而提升工作效率。此外,绩效登记就是按照合同中的所设计的绩效而发放给员工对应的奖金,这在系统中能够透明化的展示出来。

4.4企业中工作审核

在合同管理的系统,可以增加几个不同的模块,例如合同审核、计划审核、鉴证类以及服务类的工作计划等,从而便于工作人员做好对应的工作检查,进而提升合同管理的工作效率。

4.5合同y计和查询模

在合同管理过程中还涉及对查询工作和统计工作,此时在合同系统中就可以便于企业领导适时根据自己的工作情况而掌握企业中的合同的执行情况,例如对于已签订的合同,则可以在管理系统中通过已签模块中进行查询。

4.6系统维护

随着企业中合同数量不断增加,各个模块所包含的业务也会增加,因此,在管理合同中就需要定期维护这些系统,例如做好数据备份以及恢复的工作等。

5.分析企业中合同管理的工作流程

篇4

1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 建筑市场逐步走向规范与完善。2004年11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WTO满3周年了,这意味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3年保护过渡期结束,2004年12月11日起建筑市场全面对外开放,中资、外资企业都将享受“国民待遇”。全球经济一体化是世界经济发展不可逆转的趋势,逐步对我国国民经济主要支柱的建筑业产生了重大影响,给国内建筑施工企业带来了较大的冲击, 另外,市场经济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它的法律强制性,因此在建筑领域逐渐出台了《合同法》、《招投标法》、《建筑法》等以合同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合同是联系各合同主体的纽带,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必然要受法律的制裁,从建筑市场总体情况来看,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建筑企业利润减少,合同的风险加大。只有重视合同,重视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增加企业利润。

2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

我国加入WTO后,施工企业与国际交往逐渐频繁,到国外承包的工程及在国内承包的国际投资项目也越来越多。严格的合同管理是这些国际工程的惯例,一般都严格使用FIDIC合同条件。

就目前国内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缺乏完全法制化的社会环境。建筑和合同法律体系不够完善,部分法律条文不够严谨,有空子可钻。另外,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然存在。

(2)缺乏规范化的市场环境。业主利用买方市场的优势地位,提出苛刻的合同条件,施工单位为了生存不得不接受。业主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随意性太强,存在不按合同、不按规则和惯例办事的现象。

(3)施工企业的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水平跟不上形势的发展。一般来说,施工企业管理层对投标、签约工作还比较重视,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统计、考核、奖惩还缺乏有效的措施和方法。

(4)合同管理人才缺乏,对合同管理人才培养不够重视。我国的合同管理起步较晚,合同管理人才缺乏。另外,由于外部环境不规范的因素太多,企业内部还没有形成重合同的意识和重视合同管理人才培养的环境。

在建筑市场上,不慎签订的一个合同就有可能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甚至面临破产的窘境,因此,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合同管理,以提高企业的生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3 加强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

3.1 树立合同观念,加强合同意识

企业要对管理人员加强法制教育,特别是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合同管理人员,不但要学习《建筑法》,更要学习《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使他们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处处以合同为依据,以合同管理为中心,只有这样,才能按合同办事,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国际工程中,合同管理更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尤其对承包商来讲,可以说其合同管理直接关系到项目实施是否顺利,自身的利益能否得到保护。

3.2 设立合同管理机构、培养合同管理人才

一个合理的合同管理机构,以及对合同管理部门的权责及与其它职能部门之间的界面的合理界定,是合同管理成功与否的关键;合同管理人才,需要素质高、学习能力强、知识面广、责任心强,需进行在职培训,组织专题学习和讨论,学习的内容有《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建立有效交流渠道,以达到互相促进、互补不足的目的,明确合同管理人员的责权利,建立完善岗位竞争机制和奖惩机制,以机制促进人,

3.3 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及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制度没,这些环节应包括:介绍信的开具、信息的跟踪、合同的草拟、洽谈、评审、用印、交底、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索赔、违约、解除、终止等。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减少失误。

3.4 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信息是合同管理的窗口。为了能及时掌握合同的实施情况,合同文件、变更记录、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各方的来往函件等文件要及时传递给合同管理人员,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合同管理应建立在信息管理的基础上,施工企业要充分利用网络的优势进行合同管理,可以建立局域网,信息网站等。

4 总结

合同管理是一项高智能的工作,是一个复杂的体系,是项目管理的核心。面对我国建筑领域市场化的推进以及我国建筑业国际化的趋势,没有有效的合同管理,就不能实行有效的工程项目管理,就不能顺利的完成工程预期目标,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合同意识,只有合同管理规范化,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

参考文献

[1] 金芳,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企业的策略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硕士论文,2005.

篇5

Abstract: Under the market economy conditions, construction market main body mutual rights and obligations relations mainly establish through the contract. This paper explores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characteristics, analyzes the problems in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discusses on how to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

Key words: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 是承包人、发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最高的行为准则。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决定了合同管理的艰巨性,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目标(质量、投资、工期)的重要手段,同时它也在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工程工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合同管理工作涉及的方面和因素很多,以下仅从施工企业的角度来探讨如何加强施工合同的管理。

1.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特点

施工合同的标的--建筑产品具有固定性、施工生产的流动性、复杂多样性及一次性投资额大等特点,决定了施工合同与其他经济合同的不同,其主要特点包括:

1.1施工合同履约时间长。建筑产品结构复杂、施工工期较长,工期少则几月,多则几年甚至十几年。

1.2合同执行过程中干扰和影响的因素比较多,风险高。

1.3施工合同内容复杂,条款多,变更多,加上参建单位众多和项目之间接口复杂,造成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免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较多的争执和纠纷。

2.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1缺乏完全法制化的社会环境。有关建筑及合同的法律体系不够完善,部分法律条文不够严谨,有空子可钻,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

2.2缺乏规范化的市场环境。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使施工企业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始终处于弱势地位,使业主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合同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施工企业为了生存,只能接受。业主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随意性强,存在不按合同、不按规则和惯例办事的现象,如:业主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在工程建设中业主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不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甚至部分业主已使用工程多年,仍以种种理由拒付工程款,形成建设市场严重拖欠工程款的顽症。

2.3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与项目管理脱节。合同管理与项目管理有着密切的内部联系,而实际上施工企业往往由公司经营部门组织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一旦中标,施工合同与甲方签订后,此“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发给项目经理部,合同交底流于形式,使施工合同管理与项目管理在实施过程中容易脱节。

2.4不按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施工合同。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为规范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体现双方的责任、权利和风险。有些业主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己制定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

2.5阴阳合同屡禁不止。在同一个建设工程项目中,由于业主处于优势地位,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能迎合业主要求,私下签署小协议,正式合同与私下协议并存,正式合同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双方当事人并不履行,只是用作对外检查(以应付各级管理部门的检查),实际执行按小协议,背离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内容,把招投标产生的中标合同部分或全部,换成违法或违反国家及政府管理规定的内容。这种违法协议通常表现在工期不合理压缩,工程设计的局部变更,工程材料及设备的替换等方面。

2.6缺乏具备合同管理能力的人才,对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不够重视。施工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掌握一定的专业技术、造价管理、施工技术、施工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用词组句严谨。一些施工企业没有形成重合同意识,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才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7合同的档案管理混乱。存档的施工合同文件内容不全,往往只有施工合同协议,而图纸、中标通知书、工程量清单、报价单和投标文件等没有;查阅制度不完善,丢失、涂改、代换等情况时有发生,导致涉及诉讼时无据可查。3.改善和加强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对策

针对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施工企业必须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使合同管理朝法制化、规范化、系统化发展,以达到避免经济合同争执与纠纷、规避经营风险的目的,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为企业创造最佳经济效益。

3.1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规范施工合同订立行为,做好事前规范工作。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影响很大,企业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统一合同的管理和保存,配置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合同管理的各项工作,和项目经理部紧密联系,维护企业和项目经理部的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

3.2培养合同管理人才,加强施工合同管理队伍建设。由于施工合同管理政策性、专业性较强等特点,因此,施工合同管理人员队伍的建设至关重要。没有高素质的人才,在合同草拟、签订、执行的任何环节都难免会出现失误有时是致命的错误。必须以人为本,加大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关注合同管理人才选拔培养的各项工作:

3.2.1认真选择具备工程、经济、法律专业知识、德才兼备的人员从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3.2.2加强理论学习、组织学术交流。

3.2.3要在实践中培养、锻炼、造就人。把合同管理与项目管理结合起来,让合同管理人员到项目经理部从事合同管理的具体工作,在工作中实践合同管理的理论和方法,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3.3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是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的保障,通过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堵塞漏洞,规范管理。在施工企业内部应当建立施工合同的以下制度:

3.3.1合同的评审制度。如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的不规范、不严密,会给施工企业带来经济损失,也会给竣工结算审计带来争议,因此,必须建立施工合同的评审制度,对合同条款进行反复的推敲、严格的审查,避免合同条款的遗漏和错误。应着重审查合同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否合理,经营风险、技术风险是否考虑充分等。

3.3.2合同的批准制度。为了保证合同的合法有效,要建立合同批准制度。合同在签订前要经过企业内部的会签,由各相关的部门主管领导签署审查意见。

3.3.3合同的定期报告和检查制度。对合同履行的情况和发生的变化,要定期报告,及时认真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

3.3.4合同交底制度。合同管理人员应将合同涉及的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将承包合同所明确的经济责任进行交底,为顺利执行合同打好基础。

3.3.5合同总结、评价制度。合同履行完毕后,要认真总结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正确评价合同。

3.4加强合同及相关文件归档管理工作,为合同顺利履行创造条件。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如图纸、中标通知书、工程量清单、报价单和投标文件等同属重要法律文件,发生之后应及时建帐并妥善保存。由于建设项目周期长,涉及专业多,面临情况复杂,在经过一个长时间的建设过程之后,很多具体问题要依靠相应资料予以解决。为此,应设专人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存档内容一定要完备。

3.5普及合同管理的观念和知识,提高企业风险防范意识。合同管理涉及面广,整个管理层,特别是企业负责人,都应有合同管理观念和知识,营造人人重视合同管理的氛围,强化全员管理意识,提高企业风险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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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意识淡薄,观念陈旧。由于员工在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时,对劳动合同的责权利认识不够,认为自己在企业已工作多年,劳动合同只是履行一个手续罢了,未能真正理解劳动合同的含义,未能真正认识到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对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

其二,劳动合同期限的分布不合理。劳动合同期限在劳动合同管理中起着重要作用,不同期限的分布决定着不同的管理办法。签订的中长期劳动合同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占比例过高,大中专及年轻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较短。

其三,管理不到位,水平待提高。1995年《劳动法》实施,由于国家的有关配套文件还未完善,因此当时签订劳动合同的文件依据不是很全面,对劳动合同的约束力认识不够,管理不到位,造成企业劳动合同未及时签订、变更、续订、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此外,有的企业对劳动合同的管理还停留在依靠手工台帐管理的水平,管理内容仅为劳动合同期限的常规管理,未能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功能。

强化员工的合同意识。劳动合同签订后,要适时对员工进行政策宣传,使员工理解劳动合同制的真正含义,从根本上扭转员工的意识观念,通过员工身边发生的具体事例进行分析说明,转变思想观念,提高员工对劳动合同的认识,增强员工维权的意识。

克服思维定势的影响。长期的固定工制度对员工的要求是:要做用人单位一块砖,东西南北任挑选;要做企业的螺丝钉,那里需要那里拧,由此形成企业管理者要求员工必须无条件地服从组织调动的思维定势。劳动合同法全面实施后,对于员工的流动,不再是被动服从,员工的流动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因此,企业管理者必须按劳动合同法进行规范操作,以提高劳动合同管理效率,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

加强日常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劳动合同管理作为目前劳动人事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必须依法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对劳动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具体规定,加强管理,责任到人,保证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合同期限短期化,控制增量,提高员工素质。通过劳动合同期限对员工产生心理压力,可促进员工提高自身素质,增强选择劳动合同限期类型主动性。劳动合同短期化是目前的趋势,劳动合同短期化后为企业和员工的双向选择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企业新招聘的员工,如果是技术含量低、可替代性强的简单劳动岗位,企业初次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可以只签订期限为一年的劳动合同,可根据员工一年来的业绩来确定是否与其续订劳动合同,也可把临时性、辅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实行劳务派遣,让大众化的员工能进能出,控制增量,提高员工整体素质。

合同期限长期化,增强企业凝聚力。虽然劳动合同短期化是目前的趋势,但也不能片面追求劳动合同的短期化,在执行过程中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由于国有企业成立时间较长,大多数劳动者都1995年固定工转制时的员工,这些员工大部分是企业成立时的元老,企业工作年限长达十余年,在1995年实行劳动合同制时与企业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为这些员工正式退休时间。再者从国有企业员工劳动合同签订具体期限上看,反映出劳动合同期限与员工文化程度成反比,员工文化程度的高低基本体现了一个企业的素质水平,因此在劳动合同的管理应根据实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长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只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而未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它并不是过去固定工的延续,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与以前的固定工概念混淆,通过加强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条件的约定,实现动态管理,只要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条件之一者,企业就可以终止员工与企业签订的其劳动合同。由于大多数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由于在企业工作的时间较长,具有丰富的生产经验和高度的责任心,对这些员工的管理事关企业生产安全和稳定,员工队伍的稳定,对于签订长期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

重塑主人翁意识,增强企业凝聚力。通过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可为员工发挥主人翁作用创造良好的基础,尤其是从事科研工作的技术骨干,必须与他们签订长期稳定的劳动合同,解除这部分员工的后顾之忧,保证他们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在初次签订短期劳动合同的员工中寻找企业所需的核心人才,并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素质较好的员工,也可考虑与其签订期限较长的劳动合同。

有了长期劳动合同做基础,培养员工主人翁意识,企业应从实际出发,适当拉开收入差距,强化激励约束条件,用量化的经济指标来衡量员工不同的能力和价值,在企业内部建立能力优先机制,提高员工对工作、生活的幸福感,只有提高员工幸福感,让员工快乐地工作,才能更有效地激励员工,增加企业的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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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煤炭企业中合同管理的概念及主要内容

煤炭企业合同管理是指煤炭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1]在煤炭企业实际业务中,合同管理可具体细分为三个环节:一是合同签订前的的管理,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当事人的用户资格、产品种类、产品价格、产品质量、用户履约能力等进行审核;二是合同签订的管理,在各类合同签订过程中对合同中具体的条款进行的审核和审批;三是合同履行的管理,在合同签订后对合同执行的监督管理。企业中不仅要重视合同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合同签订后的管理,此外还要注重合同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是要掌握对自己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市场经济是法制的合同经济,企业的经营成败与其对合同的管理密切相关,因此,有效加强合同管理已经成为煤炭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这就要求我们煤炭企业要对合同进行全过程的管理,而且必须是对合同三个阶段的全过程的、全方位的、科学的管理。

二、煤炭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合同是企业对外交易的门户,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成败,对于一个国有煤炭企业的贸易公司来说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安全、企业的经济效益以及企业的信誉等问题。因此,在推进国有煤炭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企业的合同管理。[2]

三、煤炭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司不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

一些煤炭企业往往在其合同管理方面缺乏其一整套符合自己的合同管理办法,或者虽然有自己的合同管理办法,但由于种种原因很多相关制度都不能落实到实处.

(二)业务部门落后的合同管理理念

煤炭企业中很多业务人员只注重合同的签订,而忽略了合作方执行合同的能力。业务部门错误的合同管理理念往往导致企业在合作中出现无法履行合同的结果,对企业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3]

(三)合同管理部门不严格的审核

煤炭企业中合同管理部门人员对合同内容的审核环节是开展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关系到合同签订成败的关键。但在企业现实工作中却存在着下列问题:第一,资质审核不严格,主要体现在不能准确认定对方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如果由于资格审核不严而与不具备资格的单位签订合同,将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第二,合同条款审核不严格,主要体现在对合同条款中的详细内容的审核不严格。第三,缺少对合同的后续管理,合同的后续管理工作往往容易被企业所忽视,如:对合同履约情况的跟踪管理都是一些需在后续管理工作中具体开展的工作。

四、加强煤炭企业合同管理中相关问题的对策

(一)建立、完善符合煤炭企业合同管理的《合同管理办法》制度

煤炭企业应该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条款制定与企业相符合的合同管理制度,可以根据合同文本的管理、用户资信的等级管理、合同风险的预防管理、合同条款审核的管理、合同履行的管理等重点结合从合同的洽谈、草拟、签订、成立、生效,直至合同终止的整个过程来制定,并要在其中加入考核和责任的追究条款,使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做到从事前、事中到事后全程管理。真正做到合同签约全程跟踪管理。

(二)加强合同管理教育和培训

合同管理人员与业务部门人员业务素质和法律知识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企业合同管理的质量,煤炭企业应当重视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企业可以通过定期为合同管理人员提供外出培训和进修的机会,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同时定期给企业内部的业务人员进行合同签约的培训,使其明确合同管理的流程,掌握相应的合同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提高业务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最终提高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质量。

(三)健全机构,充分发挥合同管理职能部门的作用

建立煤炭企业合同专管部门---法律事务部,制定适合煤炭企业的合同示范文本,优化合同管理流程。合同管理人员要认真、严格履行职责,把握好合同签订的每一个环节,对企业重大合同的调查、谈判、起草、签约等环节,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及合同把关。对有损于企业利益的情况要及时果断制止,避免合同纠纷和欺诈行为的发生。对已经发生纠纷的合同,应在有效诉讼期间内督促相关当事人按照法律程序解决,通过法律手段积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企业在合同产生纠纷时造成的经济损失。

合同管理是煤炭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只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煤炭企业合同管理,确保签约合同的实施,才能够真正的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为煤炭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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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建筑设计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和配套制度对强化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应看到,我国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在市场公平竞争、合同权益维护、合同管理职能、合同制度完善、合同内容、合同履行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1、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意识不强(1)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建筑设计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涉及合同洽商、草拟、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过程,涵盖了设计规范、责任、权利、技术、财务、法律等专业领域。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综合技能,各个职能部门必须密切配合,才能真正发挥合同管理的积极作用。然而,许多建筑设计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没有接受过相关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统的合同管理知识,素质不高,业务不精,无法对合同进行有效管理。项目合同签订后,将合同束之高阁,未能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积极与各职能部门沟通交流,造成合同管理与相关职能部门脱节,不能及时处理合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导致合同目标不能全面实现,给企业造成损失。(2)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意识不强建筑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和重要性要求必须选择合格的建筑设计单位。市场经济秩序日益完善的今天,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的招标、投标、中标、谈判、签约、结算、缺陷维护等一系列过程中,合同是维系项目各参与方之间关系的重要纽带,也是约束各方主体行为的法律准绳,更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的法律依据。但是大部分建筑设计企业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对企业效益与合同、合同与合同管理的认识程度不够,缺乏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建筑市场活动中,一些业主钻法律的空子,打球。抓住建筑设计单位拓展市场、获取高额回报的心理,要求建筑设计单位违反设计规范,违规变更设计内容。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设置陷阱,或者在支付设计费的过程中百般刁难,迫使建筑设计单位违约。由于合同管理中法律意识不强,对合同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建筑设计企业在市场经营活动中往往处于被动的地位,给企业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2、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重合同签订轻合同管理(1)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建筑设计合同在合同当事人志愿的前提条件下,按照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业主、设计单位等合同主体的权利、责任、义务作了明确规定。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建筑设计企业必须组织人财物等资源全面履行自身义务,完成合同约定的设计任务,确保项目合同完全履行,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当前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普遍不够完善,未建立系统的合同资格审查、合同评审等程序。合作对象的选择随意性较大,不能按照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要求实施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导致了合同管理职能发挥不到位。在建筑设计企业内部常常好事大家抢,权利大家争,责任大家推,问题久悬未决。甚至由于惯性思维和习惯势力的影响,对仅有的合同管理制度也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有章不循的现象时有发生。(2)重合同签订轻合同管理工程项目设计工作应围绕合同履行全面展开,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设计管理的核心,贯穿于工程项目设计的全过程,对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保障作用,对企业经济效益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建筑设计过程中,建筑设计企业往往重视合同的签订,轻视合同的管理。注重工程设计的实施,忽视合同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和积极作用。合同管理粗放,重干轻管,先干后算、干而不算等现象屡见不鲜。干赢了工程设计,却输了经济利益。

3、履行过程监督不力,合同履行效果不佳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行业的工程项目越来越大,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问题越来越多。合同作为约定各方主体责权利关系的重要文件,是对合同当事人争议判定的法律依据。建筑设计合同对合同当事人的一般责任、工期、质量、款项结算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对设计内容变更、合同争议、违约、索赔等都有明确界定。建筑设计企业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一般直接采用标准建筑设计合同范本,却忽略了工程项目本身的特点,未能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条款在责任约定上不明确、不规范,用词不准确,给合同的正常履行留下了漏洞,埋下了祸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或其他相关责任单位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对合同约定事项消极履行、不完全履行、预期不履行。由于合同文本存在缺陷,建筑设计企业对合同难以实施有效监督和管理。导致建筑设计企业索赔过程艰难,经济利益受损。工程项目实施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施工条件、工程量变化、合同主体变化都会造成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变更过程难免引起合同主体权利、责任、义务的变化。往往会因此出现合同争议,处于弱势地位的建筑设计企业经济利益也会遭受损失。

二、加强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对策

在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建筑设计企业的合同管理不是简单的要约邀请、发出要约、做出承诺、合同签约等过程。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工作。充分挖掘合同潜力,实现信息化合同管理,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企业才能保持良好信誉,规避市场风险,顺利实现经营目标,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1、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增强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意识在市场状况日益复杂的情况下,建筑设计企业应设置法律咨询部门或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项目合同的起草和谈判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将合同管理工作纳入日常性基础管理工作之中。建筑设计企业可利用计算机网络建立合同管理局域网,开通合同管理服务专线,用合同管理论坛、QQ群、微信群等方式普及合同管理知识。树立合同管理理念,提高全员合同风险管理水平。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全面学习《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筑法》、《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工作人员合同法律意识,提升企业风险管理水平,及时有效地处理合同纠纷,减小企业损失。

2、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职能随着建筑市场的飞速发展,建筑设计企业现行的合同管理制度已不能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需求。合同管理工作应主动适应新常态,奋力开创新局面。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明确界定合同管理职能,配备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推动合同管理工作高效运行。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统一进行日常合同管理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类管理,专项管理,责任追究”的原则,建立招标投标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合同评审程序、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法人授权委托制度、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完善合同管理体系,明确界定合同管理职能,配备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推动合同管理工作高效运行。并通过行政监察、纪检监督、审计等办法加大制度执行力的检查,明确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能,使合同管理制度行之有效。

3、动态监控合同履行过程,确保合同内容顺利实施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涉及合同洽商、草拟、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过程,涵盖了设计规范、责任、权利、技术、财务、法律等专业领域。合同管理人员必须结合工程项目实际选择标准合同文本,做好合同日常管理工作,才能充分发挥合同管理工作的积极作用。合同管理职能部门要完善合同管理档案,分类分级建立合同登记管理台帐。对涉及工期、款项结算、质量登记、业主特殊要求等管理要素进行系统归类,设置合同管理要素预警线。在合同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与作业、财务、法律咨询等相关部门沟通,动态监控合同履行全过程。一旦发现进度延误、质量缺陷、款项结算等要素有突破预警线的征兆,合同管理部门应及时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有效纠偏措施,确保合同内容顺利实施。工程项目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行业政策环境变化、施工条件变化、工程量变化、合同主体变化都会造成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建筑设计企业要充分研究项目合同的有关条款,正确认识合同变更的利弊。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及时落实合同变更相关工作,为合同变更索赔准备事实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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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法律顾问 合同管理 预防性合同 救济性合同

 

“企业法律顾问”本既可包括身为企业雇员、担当法律顾问职责的工作人员,又包括依法在律师事务所执业、受托从事企业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工作的社会律师,但进一步考察1997年国家经贸委《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以及国务院国资委近年来的一系列规章,可以发现,“企业法律顾问”似乎专指“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其次,律师受聘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并不对律师的身份有任何影响或产生一种新的律师种类。因此,本文就将所要探讨的问题——“企业内部法律顾问的合同管理”径直表述为“企业法律顾问的合同管理”,应该不会造成管理主体上的误解。

 

一、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与分类

 

(一)合同管理:一项重要的管理内容与管理方法

和国外相似,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同样具有广泛的职能,可归纳为:(1)决策参与;(2)合同管理;(3)公司设立和运行中的法律事务管理;(4)企业知识产权保护;(5)诉讼管理,即运用诉讼、仲裁、调解等手段解决已产生的涉及企业利益的争议,维护企业合法权益;(6)聘请社会律师为企业服务,并代表企业参与工作,行使联络、协助以及监督职责。

合同管理无疑是上述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而此外的(3)至(6)项工作中,起草、审查、管理、监督合同不仅不可避免,而且还是企业重要的管理手段或管理成果。因此,企业法律顾问的合同管理既是企业法律顾问本身的工作职责,还是贯穿于企业管理的每一个环节(生产、销售、财务、人事、权利救济等)的管理方法,在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二)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分类及内容 

我国合同法学上对合同有各种理论分类,如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等,这些分类在法学研究层面当然各具理论价值,但从企业实务层面来说,主要考虑将合同管理中所涉各种合同进行如下三类划分: 

1.业务合同、劳动合同及其他合同 

视企业所在行业或经营范围的差异,合同涉及本企业商品或服务正常生产与销售的,则为“业务合同”。 

“劳动合同”为本企业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以劳动用工内容为核心的各种合同。 

除了上述两类合同以外,以本企业作为合同当事人的任何合同均可划入“其他合同”之列。最常见的“其他合同”有银行借款合同、保险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运输合同、仓储合同等等,其范围十分广泛,难以也不必逐一罗列。 

2.涉外合同与非涉外合同 

以本企业作为合同当事人的合同中,如果合同含有“涉外因素”,如对方当事人为境外主体、合同客体在境外,或者合同内容与境外有关的,则为“涉外合同”。它们同样可以纳入上述涉外业务合同、涉外劳动合同及其他涉外合同三项分类当中。

与涉外合同相对应,不含涉外因素的合同,无论是业务合同、劳务合同还是其他合同,均为“非涉外合同”。 

3.防范性合同与救济性合同

从订立合同的根本原因来看,企业的各种合同仅为两类,一类是为了便于事后有约可循、操作规范、减少或避免争议、防范合同风险而订立的,另一类则是争议已经发生、为解决争议而达成的各类协议。前者称之为“防范性(或规范性)合同”,后者则为“救济性合同”。 

 

二、企业法律顾问在防范性合同管理中的主要工作 

 

(一)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与制定常用格式合同,发挥制度的作用与“批发性管理”的效率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合同管理也应重在防范,即企业法律顾问应该担当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防火员”,而不该只在风险已经产生后充当“灭火员”。不过,企业涉及的合同份数众多、种类复杂,法律顾问人手有限,往往又难以事事参与、件件过问、款款亲为、字字把关。 

为了解决这一管理效率上的矛盾,首先必须从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与制定格式合同开始,为企业建立或完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发挥制度的作用与“批发性管理”的效率。相关管理制度包括:(1)交易对象审查制度。从合同相对主体究竟如何开始,弄清交易相对方的身份、状况、资信等基本信息,做到不谈、不订连交易对象基本状况都没有搞清楚的糊涂合同;(2)高水准格式合同使用制度。对于常用、非重大的书面业务合同,区别其性质与种类,由企业法律顾问会同外聘社会律师制定比较规范的合同格式,供业务、劳资管理等人员在工作中经常使用;(3)合同条款及法律讲解、培训制度。定期为业务、劳资管理人员讲解条款、研读法律,让他们在提高合同法律及风险意识的同时,能够真正理解有关条款的具体含义及利害关系,避免不知其所以然的机械套用;(4)合同签订前的最终把关制度;(5)已签合同的企业法律顾问留存备案制度;(6)履行过程中风险出现或极有可能出现时,对企业法律顾问的第一时间报告或通报制度。 

(二)对于重大、复杂的业务合同,企业法律顾问必须从各个环节真正参与其中,必要时与单位外聘的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律师协同管理

标的较大、法务复杂、事关企业重大利益的合同,从一开始洽谈时就应该有企业法律顾问的全程参与,以便在交易对象、交易标的、结算方式、品质保证、合同担保、争议解决方式、诉讼管辖乃至于适用法律、合同文本等方面从严把关,在合同签订、履行、协商等各个环节,为企业争取进了能多的合法权益。

考虑到专业知识、执业经验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局限,可会同单位外聘的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律师进行合同协同管理,以真正帮助企业避免法律风险,维护企业最大的合法权益。

(三)注意合同签订、履行、协商、联络等环节证据的留存与收集工作

对于与合同相关的票据、文书、往来业务资料认真收集,妥善保管;对于未能顺利履行、可能发生纠纷的合同,相关往来文书必须由企业法律顾问起草与经企业法律顾问修改发出,避免业务人员因不谙法律而可能造成的被动局面;同时,又为其后的救济性合同管理留下证据、打好基础。

 

三、企业法律顾问在救济性合同管理中的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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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企业经济往来的主要表现形式,合同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

一、合同管理的基本含义

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系列行为的总称。合同管理是实现现代企业在市场中的平衡制约和权利的桥梁,使当事人活跃在一个公平的环境中。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由洽谈、起草、签订、生效开始,以合同失效为终止点。合同管理必须是系统性的,对与合同条款内容有关系的部门要做到统一管理。合同管理是动态性的,要及时关注履行合约过程中的变化情况,发现不利情况时要及时修改、变更、补充、解除和终止合同。

二、建立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实现优化合同管理环节必须要完善合同管理制度,现阶段合同管理制度的建设已经得到了我国油田企业的高度重视,正处于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的过程中,主要通过完善合同的过程控制,整理清楚合同签订、实行、结项的全过程,从而达到适应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完善的目的,使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更加规律、规范,进一步实现企业的科学化管理。合同管理制度包含的内容较广泛,包括:合同签订的审查审批,合同管理的模式,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合同结算的审查审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合同管理人员培训等。为了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合同风险是前提。在企业中派专业的工作人员肩负合同管理职责,负责企管法规科、计划科、财务资产科、工程科等相关合同工作,聘用律师加强对合同的审查,从而规范企业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切实可行取决于很多方面,包括:合同审批、签订、审查、记录、保存;合同的档案管理;合同履行情况的变动记录,合同专用章管理等。要做到管理层次分明、程序规范、职责清楚,使合同的各项问题都在有效的控制范围内,就要制定一套科学化、规范化的合同管理制度。在未经审查和批准的合同上,不允许办公室盖章,不允许财务部结算付款,必须按规定进行合同的订立、审查、结算等环节。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对合同进行分类、分期管理;建立合同动态统计分析制度,可以定期分析合同履行的变化情况,对发现合同管理的问题以及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很大的帮助,从而研究出解决的方法。

三、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实施科学的控制方法

在签约前严格审查资质,防止经济风险和法律纠纷现象的产生,合同当事人应该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对企业法人有两个方面的资格审查,其一,企业法人或法人分支机构是否按国家的规定审批程序依法成立,是否持有营业执照,并且按时进行了年检。其二,对参与签订合同的相关人员进行审查,确保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两者签约范围不同,前者必须在企业的经营范围内订立合同,后者则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订立合同,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企业也不能享有权利。在签订合同前,通过合同相对人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了解本单位的资信情况。另外,在签约前还应审查当事人是否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其三,要用标准的合同文体,防止因为合同内容引起的争议。油田企业发展迅速,在经济往来中签订的合同种类也越来越多,合同类别较多,在签订合同时,若每个合同都制定一个独立文本,会大大增加业务人员的工作量,而且很容易出错,例如合同条款不全,约定不严密等。为避免这些情况,可以推行合同文本规范化管理。合同承办人在起草合同时,只需对合同标准文本中的主要条款进行改动,得到合同主管部门同意就可以;对于其他无合同标准文本的,由业务主管部门、合同承办部门和合同主管部门一起草拟。如果需要采用合同相对人合同文本,应取得本单位合同主管部门的同意。其四,提高监督验收及履约的力度,使合同管理动态化。履行合同的过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包括:签订、交货、验收、结算等项目。合同管理中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合同的履行,所以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承办单位应对合同文本和合同相关文件做好保管工作,在合同结算、解决争议时作为依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各单位应监督合同相对人履行合同的情况。

四、明确合同管理机构的职责

站在油田企业的角度来看,合同管理机构的几大职责有:第一,制定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制度要有针对性;比方说测井、固井、钻井、油气测试等要匹配专业技术方面的合同管理。第二,企业签订、变更、解除合同要在授权范围内,对重大合同的谈判、起草合同也要在授权范围内,对相关部门签订的合同要做好检查、监督工作,避免不合法、不完善的合同产生。第三,适时开展与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相关的讲座,向员工宣传成功的合同管理工作经验。第四,依法参与本企业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等活动。第五,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进行监督、监察,发现问题和纠纷要及时处理,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合同行为要坚决制止。第六,要建立合同档案,保管好合同以及与合同相关的文件。

五、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

管理的主体是员工,人才是企业优化管理的保证。所以,企业合同管理的水平与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息息相关。要定期对员工进行专业化岗位培训、外派学习等业务交流,提高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素质。实行理论培训与专业知识培训、中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课堂教学与考察观摩相结合的学习方式。有针对性的制定学习方案,尤其是在职学习。定期组织法律讲座,将最新的《担保法》、《合同法》、《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介绍给业务人员。在新的法律法规颁布前,及时举办最新的法律学习班。

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合同管理,它的内容不仅仅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它是一种科学的、全方位的管理模式。油田企业应充分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来进行合同管理,要做好事前的防范,事中的管理,事后的妥善弥补,防止对企业带来损失。

参考文献

[1]谭亚明.企业合同管理中的常见问题与对策[J].江汉石油职工大学学报,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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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市场经济秩序的日益规范,通过对建筑企业合同管理情况的调查了解,发现当前建筑企业中的合同管理还存在者若干问题。经过分析和思考,认清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其存在的根源,不断消除问题出现的温床,找出解决对策,探索出一条科学的、适宜的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之路,对提高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保障建筑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实现依法、科学、规范化管理企业具有重要的意义。

下面,结合我多年从事建筑行业的管理经验,谈一些关于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的问题,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与大家共琢。

一、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

目前,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在签订、履约等过程中普遍存在着以下问题。

在合同签订阶段,存在合同主体不当的问题、合同文字不严谨的问题、合同意思表示不真实、准确的问题、合同条款有遗漏的问题、只有从合同而没主合同以及签订无效合同等问题。因为合同签订不当造成一些不利于企业管理和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的情况发生;由于忽视漏掉违约条款的制定,一旦发生违约,没有依据去处理违约情况;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无法执行,给管理带来麻烦;另外有些建筑企业所签订的合同,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因此出现了无效合同,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此外有些境外合同文本存在着疑问,由于地域、国情、民族、文化的不同,致使合同意思不清,导致缺乏可操作性。

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及时变更的意识,没有及时变更合同,导致了损失;没有及时发出书函/会议纪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把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建筑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由于遭到忽视,结果受到惩罚;没有及时办理签证确认手续,当发生纠纷时,也因无法举证而败诉;应当追究的超过了诉讼时效,对于建筑行业被拖工程款的情况相当严重,有些拖欠没有诉诸法律,但当时才发现已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合同法》赋于了合同当事人抗辩权,但大多数建筑公司不会行使,怕单方面停工承担违约责任,结果客观上造成垫资施工,发包方的欠款数额愈来愈大,问题便更难解决。应当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二、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根源:

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发展的过程中、从我国法律的发展滞后、从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思想上和对专业的重视和学习上以及从合同制度的管理上挖掘问题产生的根源,可以概括为历史根源、认识根源、法制根源和制度根源,总结如下:

1、历史根源。主要是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上都经历了计划经济时代,很多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思想意识、管理方式、方法及手段还沿袭某些计划经济体制,比如任务靠上级下达,资金靠财政拨款,一切都依赖于上级计划。因此他们不讲合同,也就不存在合同管理。

当社会由计划经济逐步转向市场经济,出现了市场竞争,施工任务通过招标投标,中标的施工单位与发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建筑业广大从业人员开始接触合同,引入合同意识和合同管理,但由于处在起步阶段,因此,合同不很规范,也会出现由于合同的漏洞,一场官司就输掉了甚至赔上老本的情况。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的领导,深感合同和加强合同管理的重要。当今的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相对较完善,可以说基本到位,但在合同和合同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2、认识根源。建筑业不少从业人员对市场与合同、合同与合同管理两对关系缺乏认识。认识不到它们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也就不能发挥合同管理对企业管理产生的作用。我认为要消除这种认识根源,就要充分了解企业合同管理的含义,明白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要从合同内容和合同管理上下功夫。

同时还要认识到,企业合同管理能够实现企业对市场的承诺,体现企业的诚信,提升企业的品牌和形象,使企业稳定可持续发展;能够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还能使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

最后还要明白,企业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子系统、分系统共同配合。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开展。成功的企业合同管理,是把合同的权利义务按职能分工分解到各部门,由各部门去履行属于自己职能范围的权利义务。只有这样、合同管理才能真正到位,履行责任才能真正落实。

3、法律根源。在于两个滞后:合同法律滞后和我们的合同法律意识滞后。合同法律的作用,大而言之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小而言之是规范合同各方主体的行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合同必须要依法订立,否则为无效。

4、制度根源。是讲企业缺乏一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还不能适应新经济形势的发展,不能实现合同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要求。为此我认为虽然制定和完善了制度,还要更严格地执行制度,才能使合同管理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章必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