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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the Education Quality Objective and Its Design of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Li Hongchang, Zhang Cheng
二、法学专业学生较之其他专业面临更大的就业压力
现行教育制度是法学类的专科生专科毕业时要发专科院校的毕业证书,升入本科院校后成绩合格的颁发本科院校的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的本科毕业证书与高考直接进入本科院校的学生所持的毕业证书有很大区别。普通高校“专升本”毕业生在就业求职过程中经常受到各种误解,有时甚至是歧视,很多招聘单位在用人时直接就写明拒绝接收专升本学生或者写明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变相拒绝专升本学生,还有些单位的人员不太清楚学校的一些情况,将专升本学生与函授本科、自考本科学生归类在一起,忽视人后续进步的可能性,认为高考没考好,没读上好学校、好专业、正规本科的学生都存在些问题,带有个人的偏见;法学专业的专升本学生还与其他专业有所差别,法学毕业生瞄准的就业单位多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而进入这些机构需要参加公务员考试,媒体也多次报道过,很多公务员岗位都是几百人选一人,多的甚至几千人选一人,是名副其实的“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这也是人们心中认为法学专业不好就业的现实表现,与之相对比的是依法治国建设任重道远,基层单位甚至基层的执法单位多少年甚至从来就没有过专业的法学毕业生。
职业教育应定位于本科层次,同时构建高职法学专业学士学位相关事宜,使高职教育有自己的独立学位,促进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建立法学类专业高职教育体系从专科到本科的模式,高职法学教育能够通向法律职业;积极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使得高职教育体系的学生本科毕业后进入普通教育体系进行研究生方面知识的学习,由应用性转为应用研究型人才。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选拔水平。《意见》要求: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
中图分类号:G718.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13-0241-02
最近两年,国务院和教育部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路线、政策及意见,在国务院2014年5月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指出:“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并以此作为《决定》的指导思想的基本内容之一。在教育部为首的六部门2014年6月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中指出:“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以此作为《规划》的建设目标的基本内容之一。在教育部2015年7月的《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也指出:“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并以此作为基本原则之一。由此可见,产教融合在职业教育中所处的地位。
然而,中国地大人多,学校多,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每个学校的发展状况不尽相同。在国家层面上,只能是宏观的指导性方针、路线,不可能针对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学校制订不同的政策,这就要靠我们这些职业教育人,按照实际情况落实国家的政策。
一、产教融合的不足
笔者身在武汉的一所高职院校,就以我所处的环境来说明下当前职业教育在“产教融合”方面所体现的不足。要实现产教融合,无论是《决定》还是《规划》都强调了企业参入到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制定规划的领导和专家们也意识到当前中国的大部分企业没有参入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很多企业认为企业的首要目标是生产经营,职业教育的职责归教育部门。他们没有这个公共意识,其实办好职业教育最大的受益者是他们。所以在《决定》中提出了要健全企业参与制度,研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有关法规和激励政策,深化产教融合,鼓励行业和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
举例论证,“专业指导委员会”不是最近而是很早就提出的,必须有将近一半的成员来自行业用人单位。我们的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甚至课程标准的制订都需要专业指导委员会的讨论,把专业指导委员会里面的企业成员请到学校参入讨论实在是很不容易的事情,因为这些成员往往是企业的骨干成员,耽误他们的时间,就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所以专业指导委员会往往流于形式,除非给予他们足够的补偿,有时候都是靠关系、人情,因为“这不是他们的事”。关于企业参入职业教育的消极性,无需举过多的例子。
二、校办企业是实现校企深度融合的有效途径
(一)政策上不仅允许还鼓励校办企业
在《决定》中还指出:“对职业院校自办的、以服务学生实习实训为主要目的的企业或经营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等优惠”。从实际情况出发,学校办自己的企业,这是我们现阶段,学校可以努力的方向。
(二)校办企业的可行性分析
《决定》明确指出学校可以办企业,和其他企业目的不一样,一般企业主要是为了实现最大的盈利,学校办企业是以服务学生实习实训为主要目的。事实上,除了少数发达地区的几所职业院校由于经济水平高,财政拨款充足,聘请的都是已经具备一定技术研发能力的博士,大部分职业院校的老师教学工作任务繁重,研发能力不足,其他硬件设施也不具备,所以绝大多数职业院校办企业,不可能生产出比市场上技术水平更高的产品。那么学校办企业靠什么立足、靠什么生存,学校的财政能力也不可能允许亏损。首先,学校办企业虽然不是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但是既然是企业就要面向市场,可以把懂企业的人请进来,找准校办企业在市场上的定位。其次,校办企业具备明显的成本优势。(1)享受税收等优惠;(2)场地优势,无需租用写字楼或厂房;(3)劳动力成本优势,员工由学生组成,学生工作即是实习实训;(4)用水用电按照居民价格类执行。再次,如何最大限度的利用校办企业的成本优势在市场上去竞争,只有回避我们的技术短板,由于老师的主业是教学,跟一般企业的专业研发人员比,只能在课余时间业余研发。怎样回避我们的技术能力短板,我们可以瞄准市场上技术含量低,又能够满足学生实习实训的生产项目。应该说市场上应用广泛,职业院校老师和学生可以做出来的产品都是我们可以考虑生产的对象。
(三)校办企业的起步阶段
在学校这种行政体制鲜明的环境下,校办企业的建立,初期的发展出路在哪里。首先,结合专业群,学校的硬件条件,找准市场定位,最难的当然是产品的出路。以电子专业群为例,可以先生产实验所需的实验箱,从最简单的模拟电子技术实验箱开始,搭起生产的平台。再考虑把实验箱推销到其他兄弟院校,也可以和兄弟院校联合生产。依靠成本优势,无需盈利,应该可以在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再逐步地扩大到其他产品,如LED显示屏及给LED屏供电的开关电源。产品有了出路,生产可以按照学生人数确定规模。
三、校办企业在产教融合中优势
(一)能让职业院校教师拥有充足的机会深入到企业的生产实践中
笔者所在的地区要求职业院校教师利用暑假深入到企业参加社会实践,分期分批委派青年教师到企业第一线参加一年的社会实践,并把教师参入社会实践的时间纳入到职称评定中。实际情况往往是走过场,因为老师到企业只是一个学习的角色,企业不会把重要的工作交给一名来参加社会实践的老师,一般的老师也不具备这种能力。而校办企业需要很多老师亲身参入进来,一边教学一边参入校办企业的工作,组织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能跟这个行业接轨,了解、接触最新的生产技术、材料及工具仪器,在学校就可以建立自己的双师培训基地。
(二)可以更好地组织学生的实习、实训
职业院校的实训一般持续1~3周,如果为了更好的教学效果,可以把学生带到企业。对于企业来说,就要打乱他们的生产秩序,还有交通、学生生活等都是很大的问题,所以根本不现实。如果有校办企业,我们可以根据教学灵活的调整生产计划,在校内,交通生活都不是问题。职业院校的实习是国家规定的,高职毕业生不少于半年的实习。现在要联系实习单位并不难,很多企业特别是制造类企业,为了充分利用廉价劳动力,他们欢迎实习生。至于是不是按照学生的专业、兴趣爱好及特长来安排实习岗位,那就不一定了。很多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往往从事的繁重的流水线作业。有些娇生惯养的学生根本无法忍受,给学校的教学组织带来很大的麻烦。校办企业就可以根据不同的学生安排不同的岗位,生产时间可长可短,劳动强度可大可小。在实习教学中,让学生能多一种选择。
(三)可以真正做到“工学结合、知行合一”
在《意见》的基本原则中指出:“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注重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突出做中学、做中教,强化教育教学实践性和职业性,促进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我们当前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中,通过各种教学方式、手段如:多媒体播放现场视频、展示真实的装备、仿真软件虚拟、模拟现场的实验室、虚拟真实工作的教学项目等。这些教学方法虽然能贴近真实工作工程,但是由于教学资源的紧缺,并不能充分的运用。尤其是实验室的投入可以说是个无底洞,校办企业可以把生产作为教学,让老师和学生都成为企业的员工,在生产的过程中,老师传授学生知识、技能,真正做到“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校办企业总会有一定的利润,可进一步的投入,至少维持学生实训、实习所需的耗材、工具、器件等。
(四)能更好地输送技术技能人才
从过去我们的调研中可以看出,很多企业不愿意招聘毫无工作经验的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到了就业单位刚开始什么都做不了,用人单位好不容易把人培养起来,人马上就跳槽走了。校办企业正好可以利用这一点,建立起不同类型、不同岗位的人才梯队,通过校办企业生产规模和专业招生规模协调统一发展,校办企业可以接受毕业生就业,对于已经具备一定能力的毕业生,欢迎别人来这里“挖”人才,也欢迎毕业生跳槽。学校学生每年新陈代谢,校办企业也会有源源不断的补偿,从校办企业走出去的学生已经是具备相当的职业能力的职员,把学校真正成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输送基地。
四、结语
校企合作作为职业教育的指导思想之一,在中国的职业教育领域已提出好多年,不仅在中国,校企合作的重要性在全世界范围内职业教育界都是公认的。然而中国的国情决定了现阶段除非足够的眼前利益输送,靠企业主动、积极地参入,那是不现实的事情。靠制定法律、法规强制企业支持职业教育,在中国这个法治还不完善的国家那更是遥遥无期。作为我们职业教育人不能等,国家的经济要转型,我们作为为企业输送人才的地方,就要做好自己的工作,支持国家的经济建设。综合以上对现状的分析,学校自办企业是当下实现产教深度融合的唯一出路。
参考文献:
一、关于现代职教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
(一)围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出台了2个主体文件
2012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出台,顶层设计了山东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发展框架、总体目标、建设任务,从打通和拓宽技术技能人才学习和成长渠道等19个方面,对建设“上下贯通、内外衔接”的现代职教体系进行了系统部署,这是省委、省政府第一次对现代职教体系建设举措进行总体规划、安排。落实了现代职教体系建设协同推进的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2013年,山东省委将“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研究”确定为省委常委重大调研课题,省政府办公厅围绕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等7个方面,出台了鲁政办字[2013]126号文件,在多项政策上实现了重大突破,是对鲁政发[2012]49号文件的再深化、再落实。
(二)贯彻落实主体文件的相关政策
为贯彻落实主体文件,山东省出台了三份文件,一是对全省现代职教体系建设确定的工作任务进行了详细分解,明确了各项工作的任务要求、责任主体、完成时限。二是建立了省政府对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立项督查机制,强化了责任。三是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编制、发改、经信、教育、财政、人社、税务等省直部门联动,形成了协同推进、全方位联动的工作机制,这对于推进职业教育各项政策的出台和落实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也为全省各项改革任务的推进提供了借鉴。
二、关于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一)实施中职、高职与本科高校对口分段培养的政策举措
山东将中职、高职与本科高校对口分段培养作为招生制度改革的首要突破口,出台多份文件推进这一工作。一是围绕打破职业教育向上不能贯通的体制“天花板”,在全省试点了中职与本科“3+4”、高职与本科“3+2”分段贯通培养招生试点,改变了职业教育局限在专科以下层次的局面,破解了长期以来“低分才进职校”的难题,为学生升学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实现了职业教育类型层次的拓展和延伸,是对我国高等教育体系及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创新。二是不断扩大试点学校、专业,试点规模再创新高。截至目前,“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高职院校、专业点、培养规模分别达到46所、75个、4980人;非师范类“3+4”试点中职学校、专业点、培养规模分别达到26所、31个、1430人,试点学校涉及的市达12个;师范类“3+4”试点中职学校、专业点、培养规模分别达到8所、11个、1440人;涉及本科专业点达117个,涉及30所本科高校,年均培养规模近8000人。三是提出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学生转段考核测试工作意见,明确考核原则及要求,严格测试过程。
(二)实施“文化素质+专业技能”考试改革
山东强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考试改革,制定三份文件深入推进这项工作,见表4,并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建立了“文化素质+专业技能”春季招生考试制度,改变了夏季高考和笔试选拔人才的单一途径,技能考试采取现场实际操作形式,提高了职业院校对学生动手和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视程度,为各类学生提供了多样化的成长成才路径,搭建起人才成长“立交桥”。二是逐年增加本科招生计划,2013年以来连续两年翻番达到1万多人,提高了春季高考的吸引力,激发了考生参加春季高考的热情;2015年报名数达到11万人,比2013年增加近5万人,彻底扭转了职业教育“招生难”的窘境,进一步改善了教育结构和生态。
(三)加强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
山东十分重视对五年制高职教育的管理工作。一是出台《山东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在管理体制、办学主体、专业设置、招生录取、教育教学、监督管理6个方面对五年制高职教育进行了规定;特别是在五年一贯制和三二连读两种形式办学上,进行了界定。二是对五年制高职教育的举办院校进行了进一步规范,明确了“除个别学校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外,国家示范(骨干)性高职院校及已升格的本科高校不再设置新的五年一贯制专业点,但鼓励与中职学校合作举办三二连读”的要求。三是积极发展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积极举办五年制专业,近三年共设置五年一贯制专业点307个、三二连读专业点429个,目前全省年均培养规模达到7.5万人。
(四)实施职教普教学籍互转试点
山东积极推进实施职普学籍互转试点。一是在青岛、潍坊、德州三市开展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学分互认学籍互转试点工作,允许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可学分互认、学籍互转。二是要求各设区市建立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统一的高中阶段招生平台,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学分互认、学籍互转的实施,使学生能够根据自身特长、优势、爱好,自主选择适合的教育类型,也为不同智能类型的考生增加了多样化的升学机会,畅通了人才多元化成长渠道。
三、关于人才培养
(一)强化行业指导
一是成立或待成立由行业企业名家、职教名师、专家教授为主体组成的旅游、交通运输、商业、建筑、财经、卫生、农林、食品药品、电子信息、计算机、纺织服装、机械、化工、畜牧(待成立)、水产(待成立)等15个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二是各委员会积极开展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要求、人才培养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研究,对专业设置、教师培养、教学计划、课程开发、教材建设等提出建议。三是行家指导可全面保证顶层设计、理论研究与行业、企业、学校等一线实践的有机结合,有效推动教产结合、校企合作、开放办学。
(二)编写全省人才培养方案
一是实施职业教育课程体系改革计划,由财政投入1.14亿元,积极围绕中职、初中后五年制高职教育、三年制高职教育、3+2和3+4对口贯通培养试点等各层次、类型专业,系统开发110个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支持建立96个应用型本科、高职、中职相衔接的课程体系,促进了职业教育教学标准、行业技术规范、职业资格标准有效对接,推动了各层次专业课程体系的一体化和标准化,提高了人才培养质量。二是围绕学生科学人文素质和职业精神的培育,部署开发30个职业教育公共基础课程标准。在全省范围内,如此大规模的推动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体系的开发,在全国尚属首次。
(三)实施专业品牌建设
一是根据专业特点,结合课程设置、师资配备、实训条件配备、开设本专业资金投入、实训实习等,确定中职专业分级标准,即开设本专业的合格标准、规范化标准、示范性标准。二是省财政投入2.26亿元,围绕区域内主导产业、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按照每个专业群(专业)400万~700万元的标准,在全国率先启动28个高职品牌专业群、10个中职品牌专业建设,引导学校优化专业结构和资源配置,集中力量办出特色,打造山东职业教育品牌,带动学校整体发展与提升,形成核心竞争力。推动品牌专业建设,特别是在省级层面建设高职品牌专业群,在全国属于首创。
(四)推动技能大赛深入开展
一是建立每年在全省举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制度。二是出台了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励办法,对在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三是出台教师参加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表彰奖励办法,促进师生共同开展技能大赛。
(五)全面推行“双证书”制度
一是实行“双证书”制度,将试点扩大到所有合格中职学校,试点学校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参加操作技能考试合格者,颁发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试点技工学校的学生学业考试合格,颁发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二是在16所高职和技师学院开展合作培养试点,试点学校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支持双方学生同时取得专科学历证书和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文件在理顺职业教育与技工教育管理体制,促进技工教育和职业教育一体化方面,做了很多尝试,实现了很大突破,如试点学校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支持双方学生同时取得专科学历证书和三级以上职业资格等,但相关政策有待进一步落实。
四、关于深化校企合作
(一)实施校企合作税收优惠
一是围绕职业学校实习实训、产学研、提升社会各界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等内容,提出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优惠。二是围绕在职业学校校区建设、土地及房屋等内容,提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印花税等税种优惠。三是为境外捐助和实训设备进口等内容,提出关税税种优惠。四是强调捐资举办的民办学校和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依法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文件在现行税收政策下,共提出9项税收优惠政策,并详细规定了各项税种的适用范围,指导性和操作性很强,促进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深化。2014年,全省对符合条件的校办企业从事免税服务项目免征营业税1309.5万元,落实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免征税款20359.7万元。
(二)规范集团化办学
一是管理办法结合国家及全省关于职教集团建设的系列文件,在建设条件、管理体制、工作职责、政策支持及管理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全省将积极建设省级职教集团30个,成立各类职教集团120个,职教集团的组建正由以往单一的行政主导转变为校企自主组合,开始呈现一校多企、一企多校、多校多企并存,行政、学校、企业多种牵头主体的格局。二是围绕促进全省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示范学校建设,成立专业联盟26个,既有效地推进了国家级示范校建设工作,又在全省教师队伍建设、实训设备配置、教材编写、教学改革等方面,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五、关于“双师型”队伍建设
(一)核定院校编制
一是文件建立了体现职业教育特点、灵活多元的教师供给机制,核定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并允许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总额的20%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用于聘任兼职教师,这是教师编制管理的重大突破,既结合职业教育教师需求的特点,实现了教职工编制的灵活管理,又解决了兼职教师的聘任及经费问题。二是文件改革了职业院校教师招聘制度,专业教师招聘以测试专业技能和执教能力为主,将专业工作经历和职业资格作为基本条件,允许教学急需但没有教师资格证的专业人才参加招聘,合格的待取得教师资格证后再转为正式教师,招聘方案由招聘学校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落实学校的招聘主体地位。文件进一步扩大了学校教师招聘的自主权。
(二)明确教师资格条件
山东出台文件明确了职业院校教师的任职能力水平要求。一是文件首次提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职称进行分类评审,将教学实绩、技能水平、技术研发成果等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可适应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培养专业技术人才。二是文件将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时间作为职业教育教师的任职基本条件,调动了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的积极性;目前,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的教师年均达到1.7万人。
(三)兼职教师引进
山东出台文件对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兼职教师聘用管理作出规定。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总额的20%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由学校自主聘用专业兼职教师,财政参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确定经费拨付标准。达到一定条件的兼职教师可参加教师职称评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将选派专业兼职教师的数量和水平纳入企业社会责任考核,让更多业界精英走进学校,可有效提高职业学校的教学质量。截至目前,聘任业界精英担任专兼职教师的数量达5.5万人次。
(四)评选齐鲁名师
文件以推动教师专业化为引领,在全省中职院校中遴选30名齐鲁名校长、100名齐鲁名师,有效推动了“双师型”队伍建设,提高了区域内教育教学质量,带动了全省职业教育行政管理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六、关于落实经费保障
(一)中职免学费范围扩大
山东出台文件决定从2013年秋季起,将中职教育免学费范围扩大到全体学生。仅2014年向职业院校学生发放的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就达19.4亿元,惠及81万名学生。
(二)增加职业院校拨款
山东加大职业院校投入。一是出台文件将中职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将免学费补助转换为按专业补助公用经费的新机制,综合考虑不同专业的日常办学成本、财力保障等因素,根据专业类别不同,按照2800元、3300元、3900元、4500元等4个标准,确定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基本标准,在全国率先对第三年级同样全额拨付公用经费。二是制定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标准;按照逐步到位的办法,确保2017年公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标准达到1.2万元。
(三)提升基础能力水平
山东出台文件按照“优化配置,夯实基础,提高质量”的总要求,实施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就业能力建设工程、中等职业教育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增强职业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提高职业教育的贡献率和社会吸引力。山东还研究出台创建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实施方案,诸城市、寿光市、泰安市岱岳区、莒南县成为首批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涉农专业点数达到166个、在校生达到4.5万人。
(四)建设高职技能名校
山东首次在全国对高等学校开展分类指导,实施了名校建设工程,要求高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不同,强化内涵和特色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发挥名校带动作用,在全省实施了名校建设工程,投入4.3亿元建设18所应用型人才培养本科名校、25所技能型人才培养高职高专名校。
(五)建设中职特色规范校
一是按照分类指导、分层推进的原则,科学规划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布局,优化职业教育结构和资源配置,根据办学水平,将中等职业学校主要分为合格、规范化、示范性三个等级。二是投入6亿元,支持每县建设1所省级规范化中职学校,启动100所示范校、优质特色校建设工程,强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并形成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新机制。三是推动各市在职业院校布局调整、专业设置、实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统筹各级各类职业教育资源,向具有竞争优势和办学活力的学校积聚,校均在校生规模达到2000余人。
七、支持民办职业教育规范发展
一是在全国首次印发《山东省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认定管理办法》,对民办职业院校开展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认定。对明确提出不以营利为目的,办学结余不用于举办者分配而全部用于本学校发展,且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法人财产权独立完整、办学活动规范的,经一定程序可确认为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从2014年起,在青岛市、潍坊市、德州市试行民办职业院校非营利性认定管理。二是通过财政奖补、选派公办教师支教、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2014年财政投入3000万元支持民办本科名校建设,投入8100万元支持民办职业院校专业建设,3800万元支持民办本科高校专业建设。
八、关于理顺管理体制
(一)强化市级政府统筹
一是按照省政府的总体部署,为各设区市编制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提出指导意见。要求各设区市加快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面提升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和作用,发挥高等职业教育的引领作用,把中等职业教育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创新管理体制,打破部门和学校类型界限、条块分割的藩篱,将13所省属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的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学籍学历、考试招生、就业指导等权限全部下放到设区市,逐步取消普通中专招生计划和就业报到证制度。三是建设市级公共实训中心推动设区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按照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的方式,力争到2016年每个设区市重点建设1~2个市级综合性公共实训中心,打造一批县域公共实训中心和专门化、开放性、有特色的专业(专项)公共实训基地。
关键词:
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物流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2015年5月颁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2015〕36号)明确提出:“高等学校要不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2015年12月江苏省下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江苏省高等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方向和建设目标。到2020年左右,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深度融合、知与行相辅相成的人才培养模式,基本形成课堂教学、自主学习、强化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因此,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探索基于创新创业教育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仅有利于实现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效融合,而且对于高职院校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重要性
2017年,我国高校大学生毕业人数将达795万,创历史新高,大学生就业创业问题再次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为此,教育部公布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规定》中提出:“围绕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理念,服务和成就学生”。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创新创业教育是一种新颖的教育观念,高职院校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形成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可以为高职学生提供更多的创业就业机会,为学校增进校企合作,深化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促进高职院校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的有效培养[1]。
2基于创新创业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现实困境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高度重视,高职院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专门创立创新创业学院或者创新创业中心,建设大学生创业园、大学生科技孵化中心等实践场所,加大对师资队伍、课程建设的投入,推动创新创业教育,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以江苏省南京地区10所国家示范、省属示范高职院校为样本,围绕创新创业教育,从师资队伍、课程体系和实践平台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基于创新创业教育的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文化氛围尚未形成。随着高等职业教育的飞速发展,高职院校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通过校企合作、订单培养,使学生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有了较明显的提高,也使合作企业充分认可了学生的实力。但是,对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创新精神的培养,并没有在专业教学中得到充分的体现,高职院校严重缺乏创新创业教育的氛围。目前,各高职院校正在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定期举办各类创新创业教育专题讲座,开设相关创新创业课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受到传统教育体制机制的影响,其创新创业教育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文化氛围尚未形成。2)基于创新创业教育的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课程体系尚未形成。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顺利开展,除了开设相关的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创业指导课程之外,还需要依托专业课程作为载体,这样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2]。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仅仅是把创新创业课程和专业教育课程的结合体现在教学计划中,而在日常教学中两者处于平行状态,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人才培养课程融合的体系并没有形成,教学成效并没有达到创新创业教育的效果。3)基于创新创业教育的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师资队伍尚未形成。高校师资队伍是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目前,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师资队伍主要由创业指导教师、少部分专业教师和社会兼职教师构成。在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这样的师资队伍融合比较困难,其原因在于创业指导教师只能停留在理论层面,缺乏专业素养,而专业教师又缺乏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兼职教师的理论水平又可能有所欠缺。所以,课堂教学往往出现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脱节的现象。4)基于创新创业教育的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平台尚未形成。高职院校开展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过程中,需要依托实践平台,开展实践活动,全方位地为学生提供自我发展和自我提高的实践空间,促进学生综合能力的提高[3]。随着社会所呈现的多元化发展趋势,对高职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模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仅仅依靠大学生创业园,或者科技产业园等基地来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既不利于高职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也不利于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人才培养实践平台的建立。
3基于创新创业教育的高职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策略
3.1将创新教育教学理念融入培养目标
高职院校应当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做好顶层设计,将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坚持全员参与,全过程、全方位地进行联合培养。在创新教育过程中,突出专业教育;在专业教学中,融入创新创业精神和相关技能知识;在创业教育中,融入实践拓展训练项目。以此实现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4]。
3.2加强课程改革,形成课程融合体系
《江苏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高职院校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需要健全与专业培养相融合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高职院校应当通过校企合作,加强课程改革,共同开发创新创业课程,修改人才培养方案,将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融入专业教育教学计划和学分体系,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5]。
3.3加强师资建设,建立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
合理化的师资队伍是高职院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成功的关键因素。高职院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打造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应当制定相应文件,确定工作标准,对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进行选拔聘用,强化培训培养,实行目标考核。通过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不断提升创新创业教学质量,实现高职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目标。
3.4加强平台建设,完善创新创业实训教学体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高校要不断强化创新创业实践,完善国家、地方、高校三级创新创业实训教学体系”。因此,高职院校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需要建立合适的实践平台。高职院校需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不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建设,通过建设大学生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成立创新创业协会等社团,举办创新创业讲座论坛,来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另外,要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校外创业企业孵化基地、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实践,亲身体验企业创业的全过程。这种做法,对学生而言,有利于提升自身的专业技能和实践意识;对企业而言,有利于促进创业教育的科技成果及时转化,产生经济效益,助推创新创业教育的进一步深入。
4结束语
总之,创新创业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高职院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不能脱离专业教育而孤立存在,需要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知与行相辅相成的人才培养模式,需要形成课堂教学、自主学习、强化实践、帮扶指导、文化引领为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这不仅有利于高职院校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而且也有利于进一步深化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现高等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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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2015]36号)[z].20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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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教育由创新教育和创业教育融合演变而来,它涵盖了创新教育和创业教育两个方面。
创新教育旨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的人才,创新教育的理念可以说一直贯穿于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工作中,创新教育和创业教育理念在发展实践中不断融合,逐渐形成了创新创业教育的新理念。
二、创新创业存在问题分析
(一)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欠缺深度和广度
表现在:人才培养方案的专业与行业标准相结合的广度不足;校企协同创新育人层次不高,主要体现在与行业生产技术前沿协同创新育人层次不高;创新创业课程体系不完善。目前,各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并未作为系统的课程体系贯穿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培养的全过程。总的来说,创新创业教育并未形成系统化、专业化的课程。
(二) 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全员化、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表现在:创新创业教育还处于初始阶段,学科、专业的创新创业教育教师和学生参与的程度不高;创新创业师资不足队伍和水平有待提高。
(三)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相关评价体系滞后、信息化服务平台不够完善
表现在:目前还没有一套可行的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相关评价体系;创新创业信息化服务平台不够完善,没有整合创新创业相关的信息资源(主要包括政策、行业信息和职能部门的信息资源等),未能为师生提高方便、快捷和精准的信息化服务。
三、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研究和实践
根据教育部下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意见》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教育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把完善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体系作为指导思想,深化高等教育改革为突破口,以建立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方案为抓手,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创新创业能力和创业意识。
(一)做好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
学校必须设立创新创业教育必修课、实践课,形成校、院(系)、专业三级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学校做好建设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顶层设计和规划,建设一批高职院校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并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编写适用和有特色的高质量教材,完善创新创业教育典型案例库,丰富案例教学课程资源,面向全校师生在线开放,推动资源共享。
(二)建立和完善高职院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体系
高职院校全面实行学分制,完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机制;提高创业教育质量,鼓励学生广泛开展课外创业教育活动;大力扶持学科竞赛,努力打造学校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竞赛品牌,支持和鼓励学生参与国家、省级创新创业竞赛活动。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定期举办校内“挑战杯创业大赛”及“跳蚤市场”活动,对与在大赛及活动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奖励。近期,学校与广东拜登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共建创新创业基地,甄选创新创业项目入驻基地,并免费为每个入驻项目提供一年的运营场地、提供创业指导、培训以及政策咨询服务、协助项目进行公司的注册和商标的注册等有关资金支持。
(三)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修订具有高职院校特色的人才培养方案
首先,要深入改革教学内容,使课堂教学更加贴近行业生产技术前沿;第二,要改进教学方式方法,大力推行启发式、研究型互动教学,充分调动学生学习和研究的积极性;第三,要切实推进管办评分离,引入行业企业标准,制定教学标准,修订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和考核标准,使专业知识教育与行业标准紧密相结合;第四,统筹兼顾,整合资源,全校形成合力全面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最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将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纳入学分制体系,创造更加有利于高职院校创新创业人才脱颖而出的人才培养体系。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建有行业名师资源数据库,定期邀请企业精英进校园活动,如举行讲座等系列活动。各系更是每年定期组织人才培养方案研讨会,邀请行业名师参与,会后根据专家反馈意见,重新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学校鼓励支持教师定期到专业相关企业锻炼学习。
(四)健全创新创业教育激励机制
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学生工作年度考评指标,在学校设立校级创新创业专项奖学金,对有突出贡献的学生进行奖励;加大对创新创业实绩突出的学生在转专业、评优评先、发明、专利项目和创业成功项目与相应学习专业的学分转换、奖助学金、本科推免入学等方面的倾斜支持力度;对于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加大在工作业绩认定、职称评定、培训培养、经费支持等方面的倾斜支持力度,引导教授、研究员、高级工程师等参与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实践。
(五)改进创新创业信息服务
充分利用高职院校学校现有就业指导服务资源,建设学校“学生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及时相关政策文件与政策解释、相关行业名师网上工作室、创新创业项目、市场行业需求、人才供给等信息。并引入和高职院校专业相关的科技企业和有关创业孵化器、金融投资和风险投资机构、科技相关机构等信息资源与学校对接,及时为学生提供创新创业相关信息,降低学生创新创业成本,提高学生创业成功率。
(六)完善高职院校学生创新创业指导等服务
引导高职院校设立创新创业指导咨询室、工作室,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法律、工商、税务、财务、人事、管理咨询、项目推荐、项目融资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等一条龙服务;从学校、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及科研院所中选聘精干力量,组建全校创新创业教育专家委员会,发挥委员会各专家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咨询、培训、指导和服务等方面的工作职责。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高等职业院校基础能力显著提高,产教结合、校企合作不断深入,行业企业参与不断加强[1]。但是,高等职业教育仍然存在着社会吸引力不强、发展理念相对落后、基础能力相对薄弱等问题,这些问题归根结底将会带来教学质量的下降。教学质量是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前提保障,是衡量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更是高等职业教育生存和发展的根本。2014年6月教育部颁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明确指出:“职业院校要健全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建立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强化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通过调研发现,部分高等职业院校仍沿用传统的教学质量评价方法来实施教学质量监控,这种方法存在实施成本高、效率低、数据统计复杂、真实性和公平性难以保证等弊端,阻碍了教师及时改进教学方法,提升自身教学水平,也制约了高职院校教学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2015年7月,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高等职业院校要积极推动信息技术环境中教学评价等方面的变革。”为此,在互联网思维的带动下,利用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将互联网与教学质量评价方法进行深度融合,设计一套集评价管理、评价实施和评价反馈等功能于一体教学质量评价系统,对于高等职业院校完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系统需求分析
通过与评价工作人员多次面对面交谈,记录并梳理评价工作流程,教学质量评价系统需求如下:
1.本系统的用户包括:学生、教师、院领导、督导员、教务处管理员、企业、家长和用人单位,并对以上八类用户进行身份验证。
2.学生可以进行学生评教,教师可以进行教师评学和同行互评,院领导可以进行领导评教,督导员可以进行督导评教并管理督导评价指标库,教务管理员可以管理学生评教、教师评学、领导评教、和社会评价,企业、家长和用人单位可以进行企业评价、家长评教和用人单位评价。
三、系统总体设计
1.总体架构
本系统采用比较典型的三层结构,即用户界面层(UIL)、业务逻辑层(BLL)和数据访问层(DAL)。其中用户界面层主要负责与用户交互,为用户提供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同行互评、督导评教、社会评价、评价体系管理等操作界面;业务逻辑层主要负责接收用户界面层传递的数据,并调用数据访问层提供的服务,处理各项业务逻辑;数据访问层主要负责接收业务逻辑层传递的数据,并与数据库进行数据的存取,包括:添加、查询、修改和删除等操作。
2.功能模块设计
根据系统需求分析和系统总体结构,本系统由八个功能模块构成:登录模块、学生评教、督导评教、教师评学、同行互评、教务评价、社会评价、领导评价。各个功能模块的主要功能如下:
(1)登录模块:对系统用户进行身份验证。
(2)学生评教:学生对当前学期任课教师进行评价,查询任课教师对学生所在班级的评价结果。
(3)督导评教:实施评价督导评价,管理督导评教指标库,查询对教师的评价结果。
(4)教师评学:教师对当前学期任课的每个班级进行评价,查询学生、同行和督导的评价结果。
(5)同行互评:教师对当前学期、本部门其他教师所授课程进行评价。
(6)教务评价:管理教务处评价指标库、企业评价指标库、家长评价指标库、主管部门评价指标库,查询各类评价结果,进行数据分析与挖掘。
(7)社会评价:家长、企业和用人单位对教学质量的评价。
(8)领导评价:对全院当前学期某任课教师所授课程进行评价,浏览和查询各类评价结果。
四、数据库E-R模型
作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优秀单位,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力抓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建设,通过作风建设、理论学习、培训考察、专题研讨、调研挂职、项目建设等途径,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办学治校、科学决策、战略规划、资源整合能力和中层干部的协调能力、执行能力、创新能力,打造了一支“教育专家+行业专家”双专家素质的高水平管理干部队伍。
一、加强作风建设
学院党委深入贯彻党的号召,扎实开展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教育活动,强化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作风建设。采取专家导学、领导带头学、领导干部讲党课、集中组织学习、专题辅导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以来各届会议精神、系列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委规定的全部学习资料,撰写了读书笔记和学习心得,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师生群众的意见建议,查找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方面的突出问题。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要剖析问题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清单,并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
二、加强职教理论学习
高职教育所面临的教育形势与环境始终处于变化、发展之中,学院组织领导班子系统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8号)、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办学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等六部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湖南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等文件精神,要求领导班子准确把握高职教育的新变化与新要求,准确判断高职教育的发展走向,预测未来发展机遇与挑战,抓住本校的优势、特色,科学制定学院发展战略规划,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判断形势、战略规划的能力。学院每年不定期邀请国内资深高职理论专家来校给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授课,介绍国内外先进实例,传授成功的管理经验,努力提高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高职理论水平。
三、进行国内外培训、考察与交流
作为学院管理核心,领导班子统领学院发展,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善于接受新思想、新事物。学院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形式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干部培训和进修,经常邀请专家来校讲课,同时鼓励领导班子以及中层干部“走出去”,到新加坡、德国、美国等先进国家以及国内知名高校参加国内外各种培训与高职理论学术交流会,拓宽国际视野,广泛了解国内外先进的管理和办学模式,引入先进的高职教育理念,帮助其认清职业教育发展形势,提高工作效率,激发中层干部的执行和创新能力,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和办学治校能力。如校长余克泉参加了中央财政支持、教育部国际交流协会具体组织的美国研修班,学习了美国社区学院和艺术学校的机制建设、校企合作、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有针对性与我院的专业建设、管理机制等方面联系起来,从美国学到的先进的高职教育理念为学院发展提供了重要借鉴价值。
四、举办专题研讨会
学院每年举办中层干部暑期专题研讨会,通常分专家讲座、中层干部主题发言讨论和领导班子集中点评三个阶段进行,其中包含“中层干部暑期研修班”“暑期教学研讨会”“暑期党建研讨会”“暑期学生工作研讨会”“招生就业工作研讨会”等专题研讨会。暑期专题研讨会通过总结上半年的工作,规划下半年工作等途径,帮助中层干部理清思路,转变观念,提高工作执行能力,对做好本职工作具有实际指导意义,同时也有助于领导班子加深对学院各项工作的充分认识,有利于提高领导班子的科学决策、办学治校能力。暑期专题研讨会已经成为学院加强领导能力建设的新常态。
五、鼓励调研、轮岗、顶岗挂职
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要开展校情与行情的调研。要深入教学一线,密切联系师生听取基层汇报意见,充分掌握学院发展现状,为学院深化改革、科学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为促进经验扩散与业务创新,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学院推行中层干部校内轮岗制度,不但可以增加各基层部门关系网络密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与团结性,提高办事效率,而且能有效提升中层干部的沟通、管理、协调能力。学院要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要深入行业企业一线调研,鼓励在企业顶岗实践、挂职锻炼,了解行业企业发展状况以及发展前景,掌握工艺美术行业特点,熟悉企业对人才的需求,结合自身岗位实际,把握发展机遇,创新工作思路,提高领导班子的办学治校能力和中层干部的工作执行能力、创新能力。
作者简介:胡昌建(1964-),男,湖南安乡人,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高教管理及校企合作研究;张伟(1963-),男,湖南长沙人,湖南外贸职业学院讲师,博士,研究方向为高教思政教育。
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一般项目“高职学生职业能力养成培养体系构建研究”(编号:BJA110084),主持人:唐瑾。
中图分类号:G7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5)26-0029-04
教育部在《2015年工作要点》中,强调“要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现实中当今高职教育也正努力朝着这一方向迅速发展。然而,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仍处在建立过程中,职业呈现多样化、专职化发展趋势,高职教育在发展的道路上也因此面临着许多新问题、新情况。新的时代背景下要求对高职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目标进行变革,而培养目标的变化必将引发培养模式和方法的变化,这就意味着高职教育体系必将重组,以适应社会发展新局面的要求。因此,本文试从理论上对高职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目标、模式与实践框架进行综合分析,以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
一、重新定位高职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目标
在新的历史时期,随着高科技的迅速发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不仅应为社会生产生活培养面向基层、生产、服务和第一线管理所需的应用型人才[1],更需培养社会急需的高技能型尖端技术人才。因此,对现代高职学生培养的目标可以概括为,以应用型和高技能型为基本目标,以培养德、技、才全面发展的人才为高级目标,使高职学生具备接受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职业发展能力。
(一)高职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应当有别于理论研究型大学生的培养,坚持应用型为基础,以动手能力为基本方向
我国当前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还很有限,要实现生产体系和社会生产能力的现代化,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必须加快培养各行各业专业技术人才。因此,培养现代化应用型人才是高职院校培养高职学生职业能力的核心目标。只有把广大高职学生培养成为应用型人才,才可能使学生毕业后的职场生涯适合社会生产的需要。市场的发展需要高职学生在毕业以后能够尽快成为适合市场需要的人才,而非等待市场熔炉重铸再加工的人才。过去,高职院校受到场地、经费、人才等因素的限制,对学生的培训往往流于简单的理论教学,无法实现与市场现实结合的深层次培养目标,导致学生理论水平不深且实际操作能力差,显然无法满足社会对高职人才的需求,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中难以获得优势地位。
(二)高职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应当坚持高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
现代世界是发展的世界、创造的世界,创新是经济科技发展的永恒主题曲。目前,我国高职院校所设置的专业以工科为主,比如机械制造、软件编程、网页制作等专业。这些专业符合目前新应用技术的社会现状,但也对高职学生专业技能性提出较高要求。在创新是任何时代的灵魂现实背景下,学校培养的高职学生必须是能够紧跟时代科学技术潮流,且能够动手创新的高技能型人才。只有这样的人才才能够获得企业和市场的青睐。
(三)高职学生培养应当以培养德、技、才全面发展的人才为目标
一职业教育现代化的内涵及其对高职教师职业能力要求
(一)职业教育现代化的内涵
职业教育现代化是以教育现代化总目标为参照的,是以技术技能为支撑的人的现代化,主要表现为教育者、受教育者的现代化,要改革旧的教育观念与思想,实现教学模式、教学内容、教育手段与方法、课程体系、教育评价体系和教育管理体制的现代化。在当前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步伐加快,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转型升级加速,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的新形势下,我国职业教育现代化被赋予鲜明的时代性、先进性要求。这要求职业教育打破传统观念束缚,以育人为根本,以现代管理理论为指导,以先进技术为手段,以高素质教师队伍为主导,创新体制机制,深化教学模式改革,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出更多适合中国制造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2014年,国务院召开了新世纪以来第三次全国职教工作会议,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对着力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提出了明确要求。2016年12月2日,刘延东副总理在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座谈会上发表了题为《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开创我国现代职业教育新局面》的讲话,围绕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这一战略任务,重点作了部署。概括起来,职业教育现代化的内涵涉及理念转变、机制创新、体系构建、政策配套、依法治教等方方面面,其核心要求有三个方面:一是增强外部适应性,服务国家战略,适应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实现教育链和产业链的有机融合;二是完善内部体系,面向人人,构建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1]三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坚持立德树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促进新动能发展和产业升级,促进充分就业作出贡献[2]。
(二)职业教育现代化对高职教师职业能力的要求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中指出,要“完善‘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进一步强调,要“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完善教师资格标准,实施教师专业标准”。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提出,要建立健全高校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中职学校协同培养教师的新机制,建设一批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积极探索高层次“双师型”教师培养模式。加强教师专业技能、实践教学、信息技术应用和教学研究能力提升培训,提高具备“双师”素质的专业课教师比例。随着职业教育现代化的推进,建设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已成为提高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和深化内涵发展的关键要素。职业教育现代化首先是师资队伍的现代化,高职院校教师职业能力与基础教育、研究型本科院校教师相比有其普遍性,也有其特殊性,主要应突出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1.培育工匠精神能力。立德树人是高职人才培养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而工匠精神则是职业教育“立德树人”的特征和灵魂,是现代职业教育的精神标杆。本课题组面向常州科教城5所高职院校师生开展了“我心目中的卓越教师”标准调查,对“卓越教师”的标准认可度最高的是“师德高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高职教师必须自觉践行,率先示范,在师生密切互动、共同成长的实践中,把良好的职业素养转化为工匠精神的培育能力。只有这样,工匠精神的培养才可能成为一个有机而又有效的教与学统一的过程。2.实践教学能力。高等职业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服务一线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实践教学能力是“双师型”教师能力结构的核心要素。高职院校教师不仅应具备宽广的行业职业知识、良好的实践动手能力和产业素养,还应具备把理论及技能转化为实际的教学能力,以在实训、实习、设计、管理等具体的实践教学任务中,组织和指导学生实际操作,提高实践活动能力。3.教学研究与改革能力。在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大背景下,高职院校教师应具备较强的高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积极开展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材和现代教学手段改革,善于运用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模式改进教学效果。特别是随着生源的变化,以及现代职教体系的加快构建,高职院校受众正在从单一走向多元,从主要面向适龄人口转向包括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劳动力、失业人员、退役士兵等所有终身学习者。高职院校教师必须加强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才能适应多元化生源的多样化需求。4.应用技术研究与社会服务能力。当前国家正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高职院校应主动对接和服务于动能转换、产业升级、创新创业等需要。江苏高等职业教育“卓越计划”提出:“全面提高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应用技术研发水平,将实践教学能力、专利获取、横向课题研究等作为高职教师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高职教师应该具有科学研究和服务于企业转型升级的科技创新能力,帮助企业克服技术难题,开展应用技术研究、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3]5.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以信息化推进高职教育现代化是时代的要求。当前职业教育信息化已成为趋势,泛在学习、混合式教学等,使得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教师的角色定位都发生了改变。高职教师必须具备一定的信息化教学能力、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能力,能够运用信息技术促进专业与岗位、课程标准与职业资格标准、学习过程与生产过程的深度对接。
二高职教师专业发展规律与现实困境
(一)高职教师职业能力发展规律
高职教师的职业能力形成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渐进的、层递的过程,其发展既遵循教师职业发展的一般规律,又有着自身的特点。根据德国“职业能力发展的阶段理论”,从新手型教师到专家型教师须经历五个发展阶段:新手型教师、优秀新手型教师、“双师型”教师、骨干型教师和专家型教师[4]。不同阶段、不同层次教师的能力特征、行动领域及向上一级发展所需的学习条件有所不同,相应的学习范围、层次和发展需求也有差别:第一阶段,初步掌握相关主要职业能力,由新手型教师成长为优秀新手型教师;第二阶段,系统培养职业能力,由优秀新手型教师成长为“双师型”教师;第三阶段,全面提升职业能力,由“双师型”教师成长为骨干型教师;第四阶段,不断开发职业能力,由骨干型教师成长为专家型教师[5]。同时,依据学校发展要求和教师自身职业生涯规划以及个体特征,高职院校应建立教师分类管理机制,不同类型的教师其职业能力发展也存在着差异性和多样性,如教学型教师更倾向于教学能力、专业技能的提高,科研型教师更注重研究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的提升。
(二)高职教师专业发展现实困境
1.“双师型”教师量与质有待提升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指出:我国高职院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双师型”教师总量不足。据《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5)》显示:高职双师素质教师比例为59.2%,虽呈现向好趋势,但“双师型”教师数量不足、专任教师生产实践经验欠缺,仍然是制约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瓶颈之一。而高职教师大多来自高校毕业生,从学校到学校,没有受过正规的师范教育,更没有接受过专门的职业技术师范教育或培训,专业知识系统性、教学的专业性,特别是实践教学能力较为缺乏。2.“双师”教师培养长效机制尚未形成从培养机制角度,依托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高职院校领导、骨干教师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技术技能人才互聘力度还不够,建立教师企业实践、“访问工程师”制度还未完全普及,校企合作“双师”培养长效机制尚未形成。从考评机制角度,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体系仍然强调论文、课题的级别和数量,教师实践能力、应用技术创新能力以及社会服务能力等综合能力的评定没有规范标准,与高职教育强调的职业能力本位、突出实践能力的“双师型”教师要求还不相符合。3.高职教师自主发展意识不够强烈《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6)》数据显示:我国高职教师师资数量不足,部分院校生师比超过20∶1,个别达到40∶1。部分专业教师因教学任务繁重客观上没有经历去企业锻炼或从事技术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但还有相当一部分教师因缺乏相应激励机制和科学的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在主观上自主发展意识不强,安于现状,得过且过。
三基于职业教育现代化背景下的教师发展中心建设
在职业教育现代化背景下,高职院校亟须根据职业教育规律和高职师资队伍现状,整合校内外资源,有针对性地建立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的教师发展中心,以实现教师的专业发展、个人发展和组织发展,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整体提升。本项目组所在学校于2012年10月正式成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分散于人事、教务、质控和现教等部门与教师发展有关的职能进行有机整合,围绕教师“专业知识更新、教学技能提高、教学改革实践与研究、应用技术研发能力提升和身心师德完善”等方面开展一系列探索性的建设与实践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一)四方联动,构建政行企校教师培养机制
加强校内外协作,特别是企业资源的整合,甚至向社会化发展,建立企业培训中心或校企联合培训中心,是高职院校教师发展中心建设的重要方向[6]。鉴于此,我校依托江苏纺织服装产教联盟、常州科教城及紧密型生产实训基地,按照“政府引导、行业引领、校企合作、资源共享”的原则,构建“政、行、企、校”协同优质师资互聘、教师合作培养机制,建立高技能兼职教师资源库和教师实践能力培训实践基地。落实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实行新教师先实践、后上岗,以及青年教师帮带培养机制和教师定期进企业实践制度,围绕教师“三能”素质提升,四方联动开展教师实践教学、技能鉴定和项目合作。
(二)理顺职责,推进教师卓越制度建设
通过借鉴国内外优秀教师发展中心运行模式和建设经验,发挥中心“规划、培训、服务和促进”四大功能,理顺与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间的关系,成立教师发展“工作指导委员会”、“教学专家委员会”和“教师发展中心”。工作指导委员会由院长、教学副院长、教务处长、人事处长和有关教师发展专家组成,负责教师发展总体规划、组织保障和政策支持等宏观工作;教学专家委员会由校内外教学名师、行业知名专家、企业高级技术人员及有所特长的资深教师等担任,负责促进教师能力提升的各类教学培训、测评、评估及诊断等实践活动;教师发展中心成员由兼具专业背景、人力资源管理和活动组织策划能力的专职团队担任,负责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指导、教师研讨活动策划、教师职业技能竞赛组织、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和个性化咨询等。通过出台教师发展系列文件,为促进教师卓越发展提供激励机制和政策保障。
(三)定制培训,促进教师教学卓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