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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税法政策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11-08 10:52:02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最新税法政策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最新税法政策

篇1

一、国内外现状分析

会计类课程建设是会计电算化专业建设的重要内容,课程建设的核心是更新教学内容,优化课程体系。先进的教学内容和与时俱进的课程体系,更适合新常态下职业院校学生的成长规律。因此,职业教育课程及课程内容更新机制的实践研究是高校教学改革永恒的主题,同时也是会计电算化专业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

课程内容能否反映时代特征、符合发展规律、迎接未来挑战,成为职业教育课程评价的一个重要指标。研究美国教育课程的更新机制后可以发现,首先,他们时常更新教学内容,及时剔除陈旧的知识点,补充反映科学技术最新成果和最新研究方法的内容,保证学校课程能够紧紧跟随学科的发展,涵盖丰富的前瞻性学科知识,如信息技术、财务管理等。其次,对教科书不断地进行更新。

但现有的《税法》课程内容的更新机制是很不健全的,如常用的教材一般滞后于最新的国家税法政策1-2年时间左右,等到学生大学毕业,踏上工作岗位的时候,在学校里所学习到的税法知识很多都已经过时了;另外尽管学生们在学校里已经学习了税法知识,但是走上工作岗位后仍需要进一步培训才能符合工作需求。目前,大多数税法课程采用传统的授课模式。由教师指定统一的教材,在固定的教室授课。在这种模式下,教师习惯于按照教材大纲讲解,案例分析相对匮乏,重理论轻实践。

在教学手段方面,国内许多高校的税法课程已经实现了多媒体的现代化教学手段,但也不过是将原来“白+黑”的板书变成已经事先做好的课件。虽然图文并茂的课件让课堂的气氛比单纯的“白+黑”活跃了许多,但仍旧采用的是灌输式的教学方法。有些学校没有条件安排实践教学的内容,实践环节欠缺;有些学校建立了税收的模拟实验室,但是由于软硬件落后、更新不及时,或者容纳不了太多学生等主客观原因,导致实践教学环节形同虚设。例如教师在讲解某一税种的税理时,还是运用传统的讲授方式,教师仅从图片上去展示各种报表、财会资料等,通过例题展示税款的计算结果,对比学生真正使用模拟实验室,或者到企业、税务机关去实习,参与这一个过程的发生而吸取到相关知识来讲,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大大降低,在一定程度上理论与实践脱节。

二、课程革新方案设计

改革创新后的税法教学模式是一种课程内容不断更新、集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环节相融合的新型教学模式。

首先,要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及时的更新税法知识。可以在课堂上通过图片的形式向学生展示报表、发票等票样,通过播放一些视频节目,如中华会计网校等涉税的网络专栏,向学生展示当前税收政策的热点及各个利益主体不同的声音。

其次,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现建有300平方米的实训场所,分别是会计综合实训室、会计电算化实训室(一)、沙盘模拟实训室、会计电算化实训室(二)、会计手工实训室。可以为学生提供较为完备的学习、实训场所。另外,还引进了基于云计算的实践教学平台,以此弥补税法课堂教学的不足。实践教学可以增强学生对实务操作的感性认识,将税法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应尽快建立校内的税收模拟实验室,更新模拟软件,真正开设实践课程,模拟实验教学。联系校外的实训基地,通过校企合作的方式,让企业提供实物操作平台,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通过案例分析、各税种的分岗实训、课程综合实训和校外见习实习,从手工到计算机,从理论到实践,强化学生的税务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

税法课程应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比如说在税收基础知识的教学中可采用互动访谈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在各类税种的纳税申报、涉税处理的教学中采用实物展示法、场景模拟教学法。教师还可以把以前满堂灌的讲授任务,分一些浅显易懂的内容给学生分组去讲授,提高学生的课堂参与性,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而避免课堂听授式的昏昏欲睡。通过这种互动式、启发式的教学模式,在有限的时间内,让学生储备更多的知识和能力。另外,教师应针对税法课程计算繁琐的特点,适当选取一些习题让学生在课后进行练习,选题要由浅到深、由简单到综合,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篇2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1-000-01

一、会计队伍现状

目前,人才市场上的会计人员主要来源有两大类,一类是从正规院校毕业会计专业的学生,另一类是在社会各种会计短训班经过短期培训的社会人员。第一类人员,知识积累比较扎实,有会计证或会计初级资格;而第二类人员绝大部分是非会计专业,只是通过短期培训,继而考取会计证,没有系统专业的学习过会计类课程,在专业知识构建上缺陷很大。

(一)会计人员知识结构不够合理

随着经济的需要,会计人员要具备较强的职业判断能力、预测分析能力、纵横协调能力,会计人员不仅要精通本行业的技能知识,还需要具备网络信息、法律、金融、管理等知识。但从会计队伍的实际情况看,大部分会计人员只了解简单的核算知识,会计工作仅局限于记账、算账、报账,会计核算只是服从税法,听从税法的“税务会计”,机械遵循会计准则的“财务会计”。

(二)会计人员学历层次和专业技术职称偏低

目前在岗的会计人员中,相当一部分是通过“师傅带徒弟”方式培养起来的,而且许多还是属于“半路出家”,这部分人员在就业前没有经过正规的专业培训,尽管工作后边学边干,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但系统的财会专业知识比较缺欠。

(三)许多会计人员不求进取,职业意识不强

许多会计人员不注意加强学习,缺乏钻研业务、精益求精的精神,缺乏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在日常工作中默守陈规,业务知识贫乏。从每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情况看,许多会计人员把继续教育培训看成是为了应付财政部门从业资格的检查。

因此,加强会计人员的教育培训,特别是重视初涉会计工作的新任人员的岗前培训和会计实务操作培训是提高会计队伍整体素质、加快会计人才培训的当务之急。

二、会计培训现状的原因分析

(一)会计队伍的规模扩大迅速,岗前培训缺乏

有相当数量的持证会计人员,手持会计证就工作,工作无人指导,无人监管,随意妄为,财务处理不符合会计法规。

(二)会计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够强,供给较少

1.绝大部分的“新会计”希望得到会计核算实务操作知识培训,但社会给她们提供的真账实学的实务操作培训较少。

2.随着经济发展,涌现出了很多新类型企业,例如电商、信息产业,它们的财务核算和传统教材主讲的工业商业会计有很大不同,没有针对行业特点明确的财务培训。

3.国家税法调整幅度很大,大批在岗会计急需了解和掌握最新税法政策,进行税收筹划。而目前社会上的各类会计培训主要是针对考证培训,专业强的技能培训较少。

(三)教育培训缺乏约束激励机制

我们的会计培训存在培训是“硬任务”,但培训的各项激励约束机制在目前的会计教育培训工作中并没有真正得以落实,会计人员自我学习、自我提高的内动力不足。大部分会计一天到晚工作生活忙忙碌碌,加班加点,抱怨工作压力大,家庭事务多,没有时间“充电”,对于很多会计来说,想学业务没机会。

三、拓展培训思路,创新培训模式,加强会计岗前培训

(一)搭建会计人员信息交流平台

随着经济的发展,财务人员在单位内部管理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各单位需求高素质的财会人才。但现实情况是企业找不到满意的会计,会计找不到满意的企业。因此搭建会计信息平台,构筑会计人才市场,对满足财会人才的需求有着重大意义。

笔者认为财政主管部门可以设立财务人员信息库平台,信息库包括会计人员的职业履历,个人信息和求职意向等情况,有需要的单位可到平台办理申请,有意谋求会计职位的持证人员经过平台认定后可以推荐给单位。

(二)创新会计培训模式

1.开办网上课堂

开发适合会计岗前培训的教学管理软件,建成较为完善的信息化教学管理网络,并制作精良的多媒体课件,实施财会培训教学。还可以选择城城联动,城县联网,通过远程教育实施培训,降低培训成本,提高培训效果。

2.实施课堂实践性教学

会计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和操作性较强的工作,因此,会计培训中必须加强课堂实践性教学,手把手地指导学员建账、日常核算、成本核算、账项调整、期末结帐和年度决算等业务,形成由简单到复杂、单项到综合的实践性教学体系。

3.会计电算化实践教学

随着各种财务应用软件的广泛使用,会计电算化成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必考科目,会计人员要达到“既能手工记账,又能适应和使用各种财务应用软件”的目标。

(三)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做到施教与需求有机结合

1.根据市场需求开设培训课程

在实际培训中,我们经常发现参加会计培训的有不少中小企业业主,他们也想掌握财税知识,便于理财增效,针对这个群体,我们可安排会计相关法律法规、会计报表的分析和利用,企业管理等的培训。对于新上岗或新轮岗的会计人员,则加强会计、税收、成本等实务操作培训;对于未上岗的会计人员,重点进行课堂实践性和会计电算化教学。

篇3

中图分类号 F810.4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8)12-0153-03

作者简介 伍红,江西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财税理论与实践。(江西 南昌 330013)

一、纳税筹划风险分类

1、政策风险。政策风险包括政策选择风险和政策变化风险。政策选择风险是指政策选择正确与否的不确定性。这种风险的产生主要是筹划企业对政策精神认识不足、理解不透、把握不准所致。政策变化风险是指政策时效的不确定性。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成熟,税收立法层次较低,法律还不健全,现有的税收规定中法律法规少,规章以及其他税收规范性文件多,从而造成税收法令政策的规范性、刚性和透明度明显偏低,政策的变化,从而导致原先所选择的节税策略失去原有的效用,使纳税筹划失败,甚至面临被税务机关查处的风险。如:某企业预计年应纳税所得额为6万元,如果设立为个人独资企业,应纳个人所得税1.425万元;如果设立为有限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1.62万元(微利企业税率为27%)。因此,该企业选择个人独资企业形式,可以节税0.195万元。由于从2008年1月1日起,新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下调为25%,微利企业为20%,这时,如果设立为个人独资企业税负不变,又如选择为有限公司,则税负降低为1.2万元。由于政策调整,有限公司的税负反而比个人独资企业税负低0.225万元。

2、财务风险。根据税法规定:企业负债的利息可在税前扣除,即享有所得税收益;而股息则只能从税后利润中支付,不享有所得税收益。所以企业在确定资本结构时,应考虑利用债务资本。一般而言,企业筹资的债务资本额越大,则税务筹划的空间越大,获取可能的纳税筹划收益也就越多。然而,过多的债务负担可能会产生负面效应,一方面是企业的财务风险增加,另一方面也会减少股东的财富。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借贷资金比例越大,财务杠杆的收益较高,获取税收收益也较多,但由此带来的财务风险也相应增大。因此,企业在筹集资金时,除了要考虑债务资本的财务杠杆收益及税收收益外,还要考虑其中的财务风险。企业要根据具体情况,正确安排好企业的资本结构,防止企业出现过度负债。

3、经营风险。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已逐步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主体,企业的纳税筹划是对企业未来行为的一种预先安排,具有很强的计划性和前瞻性。企业自身经营活动发生变化,或对预期经济活动的判断失误,就很有可能失去纳税筹划的必要特征和条件,不仅无法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还有可能加重税收负担。因此,经营活动的变化时时影响着纳税筹划方案的实施,企业面临由此产生的风险。

4、法律风险。由于涉税事项不是纳税人单方面的问题,税务筹划提供的纳税方案能否获得税务机关的认可,特别是筹划中税法的适用具体事项认定能否获得税务机关的认同,纳税人的理解和税务机关的认定很有可能会产生冲突。如果企业在税务筹划过程中发生对法律理解的偏差,那么税务筹划就可能蜕变成偷税行为。目前,我国税法对具体的税收事项常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税务机关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再加上税务执法人员又参差不齐,税务筹划的法律风险不容忽视。比如:同一筹划方案,税收任务宽松的地方或税收任务宽松的时期很容易获得通过,但是在税收任务重的情况下就很难认同,纳税筹划方案就成为一纸空文,或被视为偷税或被视为恶意避税而加以否定,因而产生风险。

5、信誉风险。市场经济是信誉经济,强调品牌意识。企业的税务筹划一旦被认定为违法行为,企业所建立起来的信誉和品牌形象将受到严重影响,从而增加企业未来经营的难度。比如,虽然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通过税务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来获得解决,但如果纳税人的大部分筹划方案都与税务机关有争议,都需要通过复议诉讼才能够解决,虽然企业最终获得了节省税收的经济利益,但却耗费了大量的人力和时间,并且在未来要承受更大的心理压力,那么纳税筹划的成本和风险也是不言而喻的。

二、影响纳税筹划风险相关因素分析

(一)内部风险因素

1、筹划人员的素质。纳税筹划是一项具有高度科学性、综合性的经济活动,有效进行纳税筹划要求筹划人员要全面掌握和综合运用相关知识。不仅包括财务、税收、相关法律知识,也包括与投资项目、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信息和专业知识。因为纳税人能够拟出什么样的纳税筹划方案,选择什么样的纳税筹划方案,又如何实施纳税筹划方案,几乎完全取决于筹划人员的主观判断。一般说来,纳税筹划成功的几率与筹划人员的业务素质成正比关系。如果筹划人员的业务素质较高,对税收、财务、会计、法律等方面的政策及相关业务比较熟悉,甚至是相当的熟悉,那么其成功的可能性也就越高。相反,其失败的可能性也越高。如:某公司系商品流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融资业务(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2004年6月份,该公司按照某公司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一台大型设备,并取得税控收款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上面注明的价款是500万元,增值税额85万元,设备的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3%)。该公司制定了两套租赁方案:方案1:租期十年,租赁期满后,设备的所有权归某公司,租金总额1000万元,某公司于每年年初支付租金100万元。

方案2:租期八年,租金总额800万元,某公司于每年年初支付租金100万元。租赁期满,另一公司将设备残值收回。设备残值200万元。通过计算,方案1公司获利=1000÷(1+17%)-500-6.03-0.3=348.37(万元);方案2公司获利=415-20.75-2.08=392.17(万元)。通过上述筹划分析,该公司的财务部门最终决定选取方案2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然而,根据税法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应按《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因此,某公司在计算应纳营业税税额时,不应采用按照融资租赁业务确定的营业额,而应采用服务业的确定标准,即营业额为收入全额,不应减除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故,某公司获利应=800-44-(营业税及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0.8(印花税)585+200=370.2(万元)。税务机关判定该公司偷逃营业税税款及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并按天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由于公司财务人员对相应税收法规的错用,导致该融资租赁业务税收筹划的失败,反而为此承担了不应该的税费损失。

2、企业自身的经济活动。首先,税收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任何纳税筹划方案都是在一定的时间以一定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为载体而制定的。企业纳税筹划的过程实际上是依托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主要对税收政策的差别进行选择的过程,因而具有明显的针对性。其次,企业要获得某项税收利益,其经济活动必须符合所选税收政策要求的一定特殊性,否则就会面临风险。并且,这些特殊性在给企业的纳税筹划提供可能性的同时,也约束着企业某些方面的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等等,从而影响企业经营的灵活性。如果项目投资后经济活动本身发生变化,或对项目预期经济活动的判断失误,就很可能失去享受税收优惠的必要特征或条件,不仅无法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还可能加重税负。

3、操作执行。科学的纳税筹划方案必须通过有效的实施来实现。即使有了科学的纳税筹划方案,如果在实施过程中没有严格实施程序和措施,或者没有得力的实施人才,或者没有完善的实施手段,都有可能导致整个纳税筹划的失败。影响操作方面的因素一方面是没有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另一方面没有明确的筹划实施程序,没有把方案中的涉税事项下达到具体的相关部门。企业的纳税环节多种多样,贯穿到企业的采购、生产、营销等部门,筹划方案设计妥当后,如果没有具体部门和人员去落实和协调,一方面会使纳税筹划方案的实施人浮于事,另方面,各个相关的关键部门不知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哪些环节发生了哪些税种的纳税义务,更不知道如何在具体的业务中采取相应的措施节税,使得纳税筹划方案难以有效实施。

4、纳税筹划成本。纳税筹划与其他经济业务活动一样,不仅要受到法规制度的规范和约束,也需要付出一定量的必要的代价,这个代价就是纳税筹划成本。纳税筹划成本包括三个组成部分。(1)直接成本。指纳税人为节约税款而发生的人财物的耗费,它包括纳税筹划方案的设计成本和实施成本两部分。设计成本包括支付给税务等中介机构的咨询费以及内部相关人员的工资或奖金。实施成本则是筹划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所需额外支付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包括对自己的纳税人身份、组织形式、注册地点、所从事的产业、经济活动以及会计处理等作出相应的处理或改变等事宜的成本。(2)机会成本。指采纳该项纳税筹划方案而放弃的其它方案的最大收益。纳税筹划过程本身是一个决策过程,即在众多方案中选择某个可行且整体税负较低的方案,但选定一个方案必然要舍弃其他方案。这样,在选择某一税务优势方案的同时,可能会牺牲另一方案的非税优势。这种由于选择而牺牲的非税优势就是此项筹划的非税成本,即机会成本。(3)风险成本。企业因筹划方案设计失误或实施不当而造成筹划目标落空的经济损失。例如,筹划中使用的偷税手段被税务机关识破而补缴的税款甚至罚款等。因而,任何一项有效的纳税筹划是在权衡成本与收益之比的基础上,选择收益最大化的结果。

(二)外部风险因素

1、法律政策因素。根据纳税筹划的概念,纳税筹划必须有严格的政策法律作依托,必须在税法或法令许可的范围内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采用税法赋予的税收优惠或选择机会来进行,因此法律政策因素是引起纳税筹划风险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首先在法律政策选择方面。如果纳税筹划人对法律政策精神认识不足、理解不透、把握不准,纳税筹划就很可能成为偷税和恶意避税的代名词。现阶段我国税收法律内容复杂层级很多,并且多数法律税收制度一般只对有关税收的基本面作出相应规定,具体的税收条款设置不完善,无法涵盖所有的税收事项,如果与相应的法律精神理解有偏差,就会使纳税筹划失败。其次在法律政策变化方面。纳税筹划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因为一国的税收政策总是随着经济发展状况的变化而不断地推陈出新,因此,一国政府的政策总是具有不定期或相对较短的实效性。特别是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税收法律、法规不断发生变化,税收政策的稳定性更差,一些税收细则会出现频繁的变化,增加了纳税筹划经营结果的不确定性。如果企业不能及时地学习和了解最新的税法政策,不能及时合理地变更方案,仍然照搬过时的方案,就会面临筹划方案失败的风险。

2、执法因素。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由于许多活动都是在法律的边界运作,有些问题在概念的界定上本来就很模糊,纳税筹划人员很难准确把握其确切的界限。况且,我国国情比较复杂,税务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又高低不齐,这些都客观上为税收政策执行偏差提供了可能性。也就是说,即使是合法的纳税筹划行为,结果也可能因税务行政执法偏差遭遇一些税务执法机关的观念冲突与行为障碍,从而导致纳税筹划方案或者在实务中根本行不通,企业纳税筹划成为一纸空文。

3、外部经济环境因素。企业纳税筹划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复杂的外部经济环境也是导致纳税筹划风险的一个重要因素。比如在某些行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但投资环境不完善,需求状况不确定,经营风险可能较高。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争取税收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这些外部因素在纳税筹划时也不得不进行考虑。

三、纳税筹划风险的管理对策

1、树立风险意识,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纳税筹划的风险是无时不在的,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当然,仅仅意识到风险的存在是远远不够的,各相关企业还应充分利用先进的网络设备,建立一套科学、快捷、方便的纳税筹划预警系统,对纳税筹划存在的潜在风险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及时遏制风险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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