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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的本质和意义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11-13 11: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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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的本质和意义

篇1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4)03-0234-01

一、学生创新意识培养机制的改革

环境类本科生是以环境保护为宗旨,学习环境污染防治技术的尖端人才为培养目标。面对我国日益发达的经济和社会,环境污染的恶劣引起越来越多的人关注。这就要求培养环境类的专业人才的同时,强调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改革。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点就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这在环境类专业的本科生教育中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我们尝试在环境专业基础课程《环境学》的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希望通过新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改革,尝试让《环境学》课堂教学更积极有效的同时,也能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

二、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机制的改革

大学本科教育中,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相对于高职学生较为弱化,是亟待教育工作者去改善与弥补的缺项。教师教学重点均在理论知识与技术的讲解,以往的实习活动仅限于参观考察等基础性实践活动,不能有效的结合所学理论知识的运用,对今后的工作技能没有帮助,学生时代与工作阶段缺乏衔接。

在《环境学》课程的教学改革中,我们力求以“三导三学”教学模式,激发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结合课前课中课后的一系列活动,让学生主动学习,积极实践,从基本环境问题与治理技能上寻求答案,加深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率。

三、《环境学》课程“三导三学”教学模式改革与实践

“三导三学”教学模式,源于基本的课堂讲授方式,但又积极突破传统方法,拓展课堂范围与教学时间,不仅改善了枯燥的教学过程,又增长了学生的创新与实践能力,在《环境学》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三导三学”主要内容为以下几点:

课前“导”和“学”:采用任务驱动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由教师根据课程内容采用不同方式导入相关问题或任务,以学习小组的形式通过学生自主观察或亲身体验、探索,达到激发学生对课程相关内容的学习兴趣。

课中“导”和“学”: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根据课程不同内容采用恰当的教学方法,让学生参与教学,提高学习效果。课堂上将课前问题适当解答或总结,并结合启发式教学、案例教学等方法导入课程主要内容,并适时地进行师生互动、生生互动,以充分发挥学生在学习上的主观能动性,达到提高学习效果的目的。

课后“导”和“学”:知识拓展,能力培养。课后教师注意引导学生关注与课堂所学某些重要内容相关的社会问题及某些重要问题的研究热点和进展,通过自主涉猎相关文献、参与各种实践活动和科研活动等形式拓展学生的知识宽度和深度,拓宽学生的专业视野。

四、《环境学》课程“三导三学”教学模式对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效果

《环境学》是高校环境科学与环境工程专业的专业基础入门课,也是专业核心课程之一,重在建立环境科学的基础理论体系,集中阐述环境学基本规律、环境学基本原理及应用,为深化和整合环境类专业课程体系、为学生学习后续专业课程奠定理论基础。通过该门课程的教学,不仅要让学生在学习环境学基本知识和理论的基础上,对环境科学领域有较全面的认识,还要培养学生对本专业的热爱,激发他们对后续专业课程的学习兴趣,坚定他们维护环保的信心。

由于《环境学》课程教学内容涉及面广、知识点较多,相对后续的专业课程来说知识内容比较浅显,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往往会表现出不重视、学习积极性不高的特点,从而很难达到预期的学习效果,因此,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改革势在必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能沿用传统的“讲授-接受”式教学模式,而应采用更具有现代意识和提高学习效果的教学模式。

目前,国内高校的《环境学》课程教学普遍以课堂教学为主,相关教师已经认识到课堂教学应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让学生参与教学过程,以利于教学效果的提高,此外,他们也已经关注到实践活动的重要作用。有关该课程教学方法的研究也有不少报道,如福建师范大学苏玉萍等对《环境学》类课程的教学方法进行了探讨;广州大学的张鸿郭等初步探讨了参与式教学方法在“环境学导论”课程中的应用;华南师范大学的曾丽璇等对环境科学专业课《环境学导论》从教材选择、教学过程、教学内容及教学方式、鼓励学生课外参与环境保护志愿活动方面提出了一些实践心得,这些足以体现了任课教师对《环境学》课程教学改革的希望和需求。

“三导三学”是目前较为新颖和有效的教学模式,其核心是通过课前、课堂、课后三个有机联系的“导”、“学”环节达到提高学生学习效果的目的,但不同学科、不同课程应该根据课程的特点和学生对象来采取不同的具体实施方法,以取得最佳效果。本项目旨在针对大学本科《环境学》课程的特点和定位,通过课前、课中、课后教师采用不同方式的“导”,让学生在观察、探究和参与实践和科研活动中不仅“学”到理论知识,而且“学”会如何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进一步尝试解决问题,同时也在实践中培养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的能力;期望通过“三导三学”教学模式的建构和实践,调动学生的专业学习热情,激发学生对后续专业课程的学习欲望,同时在课程三个有机联动的教学环节中逐渐培养学生的专业思维和专业素养。

参考文献:

[1]张桂菊;肖才远.基于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机械类实验教学研究;科技创新导报;2012(5)

[2]徐志兵;陈书琴;钮志远.环境类专业大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安庆师范学院学报,2013(1)

篇2

1 人本主义和经济学的统一

马克思对经济学的研究始于他对哲学问题的思考,科学的人本主义是他对经济学研究的根本观点和方法。自欧洲文艺复兴时代以来,一系列重要科学发现和社会成果的取得都是建立在透过人本身来观察、理解和洞悉人类社会的基础之上的。马克思曾高度赞扬这些成就所具有科学性的观点和方法,称之为“人本主义”。他批判地继承历本文由收集整理史上的人本主义,形成以“实践”和“劳动”为人的主体活动和本质的唯物辩证的历史观和方法论,即科学的人本主义。他一方面从人本身及其劳动来理解一切社会经济现象及其本质为“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但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2],并据此来阐明实际的经济运动;另一方面从历史发展着的社会经济关系来认识人的丰富的现实性,认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并以此来衡量经济发展史上的一切进步。人本主义的哲学传统和经济学的统一,使他对经济关系的研究和对人的研究达到了完全的统一。也正是基于这种统一性,马克思在探讨社会经济运动规律的同时,更深入探讨了人。

无论是亚当·斯密的本性论抑或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工具主义,基本上都是从孤立的个人出发来解释一切经济现象,与此相对立,马克思经济学的方法论是从“经济关系人格化”出发,强调对人的动机和行为作出历史的具体的解释。如马克思所说的:“在社会中进行生产的个人,……因而,这些个人的一定社会性质的生产,自然是出发点。”[4]鉴于方法论的不同,对人的动机、行为及其经济现象的解释自然也就产生了根本的差别。

马克思经济学认为作为社会的个人,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是以往历史的结果。“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5]因此,历史地具体地分析经济活动中的人及其动机和行为,便构成了马克思经济学研究的重要内容。相反,西方经济学则排斥对经济活动中的人作出历史的具体的研究,导致了其经济分析中的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其动机和行为只能由这些经济范畴所涵盖的经济关系来解释,经济关系的客观内容便成了经济主体的主观动机。

此外,马克思从社会的个人出发来考察经济问题,则必然要考虑经济发展和制度变迁的历史延续性。与之相悖,西方经济学则从孤立的个人出发,把自利性和理性作为解释一切经济现象的万能钥匙,又势必排斥经济范畴的历史性质,把特定的历史的生产方式当作永恒的自然形式。马克思认定人与物的关系是物质生产的内容,作为人与人关系的中介是经济关系的构成部分。但,他更侧重于研究物质生产过程中的人与人的关系,来丰富对人的现实性的认识,包括他们所处的社会地位、经济活动的动机和行为,并通过分析这些动机和行为实现的社会形式,揭示特定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

2 “异化劳动”与经济学中的人本性质

马克思并不否定古典经济学对劳动、资本、地产互相分离以及私有制和物化社会的交换、分工、商品价值等所作的客观描述,而通过对“异化劳动”的批判,揭示了经济学以劳动为根据的人本学性质。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系统地阐述了此观点。在他看来,古典经济学虽然确立了劳动是财富的主体本质,但它只关心劳动的某种经济意义,不考虑劳动的属人性质。它的无批判的前提和非历史观的形而上学性质,使国民经济学从私有财产的事实出发,把社会交往的异化形式,作为本质和最初的形式,作为同人的本性相适应的形式确定下来了,并通过对“社会交往的异化形式”的分析肯定了私有制,从而肯定资本和劳动的关系,掩盖其非人化后果。因而,古典经济学所理解的劳动并不是真实的人类劳动,而是异化劳动。它实质上是在劳动的概念上表述了异化劳动的规律。

“异化劳动”概念的提出,成为马克思批判地研究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重要成果。它既分析和说明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事实”和经济关系,又着眼于把人摆在首位和对现存社会进行价值评判。因而,自古典经济学之后,与西方经济学抽象掉劳动概念的人本性质,降低劳动范畴在揭示人的本质、人的社会经济关系乃至社会历史发展规律中所处的基础地位不同,马克思的批判强化了劳动范畴在其经济学体系中的核心地位,也强化了其经济学的人本性质。

这种批判首先使反映经验事实的经济学范畴得以从人的劳动及其本质来揭示其发生和发展的逻辑。马克思将经济学的客观范畴直接回归至人的本质活动的根源,把私有财产的起源问题变为异化劳动同人类发展的关系问题,通过异化劳动来解析私有财产及其经济范畴的本质和起源,并把其理解为发展着的历史本身产生出来而又加以扬弃的历史暂时现象,使这些范畴得到合乎历史主义原则的解释。马克思说:“正如我们通过分析从异化的、外化的劳动的概念得出私有财产的概念一样,我们也可以借助这两个因素来阐明国民经济学的一切范畴,而且我们将发现其中每一个范畴,例如商业、竞争、资本、货币,不过是这两个基本因素的特定的、展开了的表现而已。”[6]这条线索开辟了直到《资本论》的全部马克思经济学的批判研究的道路。

同时,这种批判还使经济学得以全面展开关于经济异化和人的发展的研究。在异化劳动概念上,马克思深刻分析了劳动产品同劳动者异化、劳动本身同劳动者异化、人同自己的类本质异化、人同人之间相互关系的异化等客观的经济异化现象,提出了工人的解放至人类的解放是私有财产和异化劳动的扬弃,而这种扬弃只能是私有财产充分发展的结果。这揭示了私有制条件下财富的积累和劳动者的非人化发展的矛盾,也为当代人思考经济发展和人的发展的关系提供了基础和基本结构。

3 马克思经济思想人本主义的现实意义

篇3

以马克思为代表的政治经济学和以新古典学派为代表的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原本是统一的,有共同源头,其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主要研究稀缺性资源的配置问题。二是人与人的关系方面,关注社会关系中人的互动行为。因此,探讨马克思经济学与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之间的差异性和互补性,通过相互之间的沟通来促进两者发展,并最终使经济学成为一门更为完善、成熟的学科,就显得非常重要。本文就两者的契合性作以探究,尤其是探究如何契合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思维、理论来发展马克思经济学。

一、马克思经济学的生命力及当前的困境

马克思经济学的根本特征在于:它认为基于力量博弈而形成的均衡世界并不是合理的,而是偏离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合理要求,从而出现一种异化状态。因此,马克思经济学不仅要认识世界,而且要改造世界。基于这种目的,马克思经济学在研究具体的社会经济问题时遵循从现象到本质的基本路线:首先,透过现象去探究经济现象的本质。其次,分析事物的现状表现。再次,剖析现状的成因及其偏离本质之处。最后,分析异化现状下的种种行为及其造成的危害并寻找纠正事物异化的途径。

马克思经济学在如下几方面比西方主流经济学深刻得多。一是在研究的根本目的上。马克思经济学是人本主义的,关注整体社会和弱势群体的福利提高。因此,不仅关注人与自然之间关系及相应的物质资源的创造问题,而且还关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及相应的社会资源的创造问题;西方主流经济学则是物质主义的,在既定社会制度的情况下仅仅关心资源的配置问题。二是在研究的基本领域上。马克思经济学认识到整个社会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系统,因而关心公共领域的制度安排问题。西方主流经济学则从孤立的个体主义出发,探究私人领域中的发财致富问题。三是在理想状态的选择上。马克思经济学认识到经济现象从属于社会系统,因而努力探究事物的本质,并把这一本质视为未来所要回归的基本方向或理想状态;西方主流经济学的理想状态则是建立在假设的基础上,而这种假设往往不现实或根本不能实现。四是在基本立场上。正因为认识到现状与本质之间的差异,因而马克思经济学基本上是批判性的;西方主流经济学则热衷于通过供求分析来解释现状,并在伦理实证主义的支配下为现状辩护。

由于特定的历史背景所赋予的使命的原因,马克思的研究主要停留在有关社会制度的宏观层面,是对社会发展总体趋势的分析,缺乏对微观制度的具体分析。因此,在资本主义基本制度被推翻后,马克思经济学对社会主义国家中具体微观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就显得力不从心,这也正是马克思经济学目前所面临的根本困境所在。

二、马克思经济学在微观理论基础上的不足

正因为马克思关注的是社会制度问题,导致其理论在某种程度上缺乏微观基础的支撑。如,尽管马克思经济学从劳动投入角度探索商品生产,并从协作角度梳理了分工的深化和组织的嬗变,但它并没有具体探究微观组织中的劳动配置问题,也没有具体考察组织内部的协调机制及其影响因素。再如,尽管马克思经济学从权力结构的角度研究社会利益的对抗和冲突,但它分析的基本单位是阶级,把具有相同阶级地位的视为一个整体而采取共同行动,并由此深入探究了阶级利益的对立及由此产生的阶级斗争。因此,其研究的是整体主义,而并没有进一步分析阶级成员的行为心理,从而对集体行动的判断似乎缺乏微观的个体基础。

尽管以马克思为代表的经济学家对事物的本质展开深刻的分析,其经济学结论之间存在较为严密的逻辑一致性,但不可否认,其基本理论也是建立在特定的引导假定上,这种引导假定并不一定就反映事物的真正本质,一旦某些微观假设出问题,那么,整个理论的可信性也就会受到质疑,其应用于实践也会带来深重的危害。如,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是建立在同质劳动的基础上,而同质劳动显然已越来越不符合社会的发展现实。再如,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也是建立在劳动市场完全竞争的条件下,但这显然不符合现实。然而,迄今为止,人们对马克思经济学的关注主要集中在其总体性质方面,而很少对其微观理论基础进行审视。因此,马克思经济学往往缺乏更为微观的具体分析,马克思经济学要取得进一步的发展并构成一个更为完美的理论逻辑,就必须注重微观方面的探究。

三、马克思经济学与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契合

要进一步为马克思经济学提供微观分析的基础,就需要契合两方面的知识和理论:一是其他社会学科近年来的发展,包括心理学的新近发展、道德哲学的新近发展,等等。二是西方主流经济学近年来的发展,包括不完全信息下的人类行为、互动行为的博弈基础,等等。其实,不仅马克思经济学缺乏对微观行为的探讨,即使是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也存在微观和宏观之间的脱节:以理性选择为基础的新古典经济学集中于微观方面,而以心理学定律为基础的凯恩斯经济学则关注宏观方面。当然,后来由于新凯恩斯经济学在不完全信息的基础上重新借鉴新古典的理性选择理论,从而为凯恩斯的宏观经济学奠定微观基础。同样,也正是基于这种契合,新古典经济学的微观行为机理也逐渐为其他的宏观社会现象提供有益的分析基础。显然,马克思经济学和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也是经济思想长河中各有侧重的两个主要支流,它们也理应汇合在一起。只有两者相结合,才能更好地理解事物的发生、发展和进一步演化的规律。特别是,尽管目前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两门学科存在很大分歧,但两者在本质上是相辅相成的,共同构成经济学理论体系。

纵观经济学发展史,可得出如下几点结论:一是经济学本质上是统一的。当前割裂的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两大范式的研究内容各有偏重但更具互补性:政治经济学主要关注人与人关系的层面,西方经济学侧重于人与自然的关系层面。二是研究内容的不同导致两者在研究方法上也存在很大差异:西方经济学偏重于抽象演绎、个体主义、形式理性及均衡的分析,而政治经济学则强调历史归纳、整体主义、实质理性及演化的分析。三是广义政治经济学的“政治”是“社会关系”的含义,它研究社会关系中人的行为,把经济学视为社会科学的研究范畴,并注重事物本质和事物之间作用的内在因果机理。四是西方经济学从功能主义出发,有助于揭示事物之间的功能联系及分析均衡状态,基于自然主义取向而偏重研究抽象人的行为,这导致其逐渐走向数理模型化道路,而这种模型化道路并不适合于探索事物之间内在因果机理和本质的政治经济学。五是基于内容和方法的差异。两者在分析的前提假设上也存在某些不同:西方经济学讨论的抽象经济人是同质的,而政治经济学探索的社会人是异质的。六是尽管方法论存在差异,但这些方法也都是兼容的。如,历史归纳和抽象演绎、演化和均衡等仅仅是经济学研究的不同视角,因而两大经济学范式在研究内容和方法上可以得到很好的契合,从而促使经济学的发展。

篇4

[作者简介]林建红,韩山师范学院政法系副教授,广东 潮州 521041

[中图分类号]F091.91;17091.3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8)12-0045-04

马克思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都以制度为研究对象,它们之间存在着某些相似之处,但也存在着许多根本性的区别。研究两种理论的异同,在坚持马克思经济学的同时,借鉴新制度经济学的合理因素,对于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理论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理论体系比较

(一)逻辑起点和起始范畴

任何经济学理论体系都有其逻辑起点和相应的起始范畴或概念。

1 《资本论》体系的逻辑起点

《资本论》体系的逻辑起点是商品理论,其起始范畴既不是资本,也不是产权,而是“商品”。当然,这个“商品”是资本主义的商品,不是前资本主义社会存在过的商品。马克思认为,“商品”是整个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最一般的形式,“商品”范畴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最一般的范畴,在其中包含了能够发展成为资本主义矛盾的各种矛盾或矛盾的萌芽。

这一逻辑起点是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历史演变顺序一致的。商品既是马克思资本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也是资本关系发展、演变的现实起点。资本并非一开始就表现为资本,它经过劳动力的购买并实现了货币的增殖,才转化为资本。资本主义的占有规律也是由商品所有权规律演变而来的。所以,商品关系是资本关系的历史演变的现实起点。

马克思分析了商品的二重性和决定商品二重性的劳动二重性,揭示了蕴涵在商品中的矛盾: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矛盾、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矛盾、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从而建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而资本的一切矛盾,也在商品分析中得到初步的揭示。这些矛盾正是资本内在矛盾的胚芽,是资本矛盾最抽象和最一般的形式。

2 制度经济学的逻辑起点

制度经济学的逻辑起点,是对企业性质和存在原因的分析,“企业”是其起始范畴。

“企业”是一种组织,是市场经济中的主要的微观主体或经济细胞。正统微观经济学对企业的研究构成了其厂商理论,但它把企业视为一个既定的主体,一个既定的存在,一个与其他个体一样的追求利益最大化者来看待,它所分析的是企业如何运行以达到利润最大化。至于企业的本质是什么?为什么会产生?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如何?正统经济学没有回答。科斯的理论构建,则从探讨企业的本质及产生原因开始。

制度经济学的核心是交易费用理论,“交易”是其对经济活动分析的基本单元,又是现实经济活动中最普遍、最一般的活动。科斯从企业分析开始切入,对企业本质、产生及规模变动原因的逻辑追问,直接引出了“交易费用”的存在,从而修正或否定了正统经济学的“零交易费用假设”,也开始了交易费用理论的构建。“交易费用”理论是整个制度经济学的基础,后面的分析都是围绕着各种各样的交易及其成本展开的。科斯认为,市场交易不一定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最优的或最有效的。因为市场交易本身是有代价的,即存在交易费用。然而,为什么不能把所有交易都纳入企业内部呢?因为企业内部交易也是有成本的。于是,在二者之间就有选择的必要,企业规模与市场交易就有一个边际均衡点。这样就进入了交易方式或交易规则的选择问题,也就是制度选择问题了。

科斯在分析“企业本质”、“企业存在及规模变动原因”等问题时,已经将“交易费用理论”的基本框架建立起来了,后继的其他产权经济学家无非做了两个方面的工作,要么补充和完善交易费用理论,要么是将这一理论作为分析工具,运用到其他具体领域。

(二)核心范畴

马克思经济学的核心范畴是“资本”与“剩余价值”。它们本质上是一个范畴。因为“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剩余价值体现的关系就是资本关系。而对“资本”和“剩余价值”的分析也就是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即对资本产权制度的分析。

产权经济学的核心范畴是“交易”与“交易费用”。不过,与“资本”和“剩余价值”的关系不一样,“交易费用”并非是“交易”的本质,“交易”是人们从事的活动,“交易费用”是人们在活动中消耗的资源或代价。“交易费用”只是揭示了“交易”中有成本这一事实而已。

(三)理论主线

所谓理论主线是指贯穿一个理论体系的逻辑主线,它将各个理论构件或组成部分串成一个整体。

《资本论》的逻辑主线是对剩余价值或资本增殖的分析,剩余价值理论是贯穿整个体系的主线。整个《资本论》,从头到尾,都以剩余价值的分析为核心。从总体框架看,《资本论》第一卷研究资本如何增殖或剩余价值如何产生;第二卷研究剩余价值如何通过流通,使其增殖部分得以实现;第三卷研究剩余价值如何在不同的资本家阶层之间分配;第四卷研究剩余价值理论的发展史。其不同卷、篇、章、节中的具体理论,也都贯穿这一主线。

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主线是产权的交易费用分析,交易费用理论贯穿在其理论体系中任何一个组成部分。

两条主线各自在其理论体系中发生作用的方式或把理论构件联系起来的方式是有差异的。

剩余价值理论是作为马克思经济学一切理论构件的内核而存在的,它是任何一个理论组成部分的实质。例如,劳动价值论是为剩余价值理论奠基的,揭示商品价值的源泉,其真正目的和作用在于揭示剩余价值的源泉;对资本生产过程的考察,实际上是研究剩余价值生产的理论;对资本循环、周转,对资本再生产的分析,是为了研究剩余价值实现的规律;对利息、利润、地租等的分析,是研究剩余价值在资本家阶层分享的转化形式。

“交易费用”并非每个理论构件的实际内容,而是其中的方法或工具。用它分析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构建企业产权理论;分析制度变迁,构建制度变迁理论,等等。

(四)主要理论组成部分

马克思经济学体系的组成有两种划分意见:一是按《资本论》四卷的逻辑顺序,分成剩余价值生产理论、剩余价值流通或实现理论、剩余价值分配或分割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史;另一种则超越四卷的先后顺序,将其划分为劳动价值理论、剩余价值理论、再生产理论、资本积累理论、经济周期和经济危机理论、资本主义发展趋势理论等。两种划分都能成立,而且不矛盾。

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构件是松散的。“交易费用理论”是其核心部分。以交易费用理论作为工具分析的理论,包括:(1)企业性质理论;(2)企业产权结构理论;(3)制度变迁理论;(4)法律经济学等。

二、方法论比较

从整体上看,两种理论范式建立在不同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基础上,有着不同的分析方法、概念和理论逻辑。

马克思经济学的基本方法论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其含义和内容一般概括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上层建筑也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变化都是由客观规律决定的,具有必然性,最终的决定因素是生产力,人类社会的不同历史时期,生产力发展状况不同,生产关系和支配分配、交换关系的规律也不同。这是一种唯物主义的和整体主义的分析方法。

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哲学基础是个人主义、功利主义和自由主义。三者合一,本质是自由地追求个人功利。它遵循的是古典主义的个体分析方法。这种方法认为,一切社会现象都应追索到它们的个人行为基础,都必须从个人的角度来分析阐发;个人的目的或偏好是经济学分析的出发点和基石,必须把个人的有目的性放在首位。因为,个人根据他们自己的利益采取行动,个人的有目的性乃是一切社会行为的起因。

三、产权理论比较

马克思经济学的产权与新制度经济学定义的产权有许多共同之处。(1)它们都认为产权是财产权,不是单一的权利,而是一系列权利的组合体;(2)它们都认为产权可以分解;(3)它们都认为产权是一种法权。

尽管如此,通过比较,我们还会发现二者有许多不同之处。

(一)产权的本质

马克思经济学认为生产资料的归属是所有制的本质规定,财产权利是所有制的法律形式,经济上的所有制关系决定法律上的财产权利。而诺斯则认为“产权的本质是一种排他性的权利”,是一种私有权。产权是其制度理论的核心范畴,并认为法权(产权)关系决定经济关系。

(二)产权的形成

马克思经济学认为所有制及所有权(产权)的形成与发展同社会生产力水平及变化相联系。而诺斯则认为“产权的出现是国家统治者的欲望与交换当事人努力降低交易费用的企图彼此合作的结果”。

(三)产权的功能

马克思经济学强调所有制对社会制度的性质以及社会公平的影响。而新制度经济学则强调产权的激励功能与效率功能。

四、制度变迁理论比较

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仍然是建立在经济人假设基础上的。(1)经济人是制度变迁理论的基点,只有个人才进行选择和行动,集体是无法选择和行动的;(2)与经济人相联系的成本一收益法是“标准经济学方法”,也是制度变迁理论的核心分析方法;(3)制度变迁取决于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的平衡,是制度非均衡走向均衡的过程,是经济人在成本约束下追求收益最大化的趋利过程;(4)国家拥有利用暴力“规定和强制实施所有权的地位”,它以提供“保护”和“公正”的服务换取统治者的收益,一旦制度创新会使统治者私人收益超过私人成本,制度调整就势必发生;(5)意识形态是个人与其环境达成协议的一种节约费用的工具,它有利于克服搭便车问题,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资源的非市场配置及降低社会经济运转的费用。

马克思经济学认为:(1)人类的生产活动是“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因此,人类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变迁,主要应由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方式的变迁来解释;(2)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引起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与激化,从而引起社会经济制度乃至社会经济形态的变革与革命;(3)人类社会的两大基本矛盾,在社会经济关系中,主要体现在不同社会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或不同阶级之间的矛盾,不同的社会生产方式决定了不同社会制度变革的性质、方式和程度;(4)制度变迁的主体是代表生产力的社会集团或阶级,阶级斗争在制度变迁中起着杠杆作用;(5)制度变迁的动力源泉在于现有的各种法权关系或社会制度不能适应潜在生产力的实现和发展,致使掌握新的生产力的社会集团为获取自己所能控制的、潜在的、新的收益而推动制度的变革;(6)由于社会基本矛盾和不同社会利益集团矛盾的性质不同,决定了制度变迁的方式是不同的;(7)尽管国家、社会意识形态对制度变迁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并且不同的民族文化差异会影响到制度变迁的模式与方式,但起决定性作用的仍是社会生产方式,生产方式的差异是世界各民族文化差别与制度变迁模式差别的客观根据与决定因素。

五、几点结论

1 马克思经济学从人类社会历史变迁的宽广角度,研究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生、发展与灭亡的规律,着重分析资本与雇佣劳动、资本家与工人阶级的对立,指明社会制度变迁的方向,为无产阶级的解放提供思想武器;而新制度经济学则是在肯定资本主义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如何修补、完善私有产权制度,以减少制度的磨擦,提高经济绩效。前者是宏观的、整体的、深刻的,对人类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变迁具有很强的解释力;后者是微观的、个体的、精细的,对调整企业、个人和政府之间的关系,提高经济效益,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2 马克思经济学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历史唯物主义出发,引入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范畴,分析了人们在历史形成的生产方式中所处的不同地位及其相互关系,分析了由这种关系所决定的不同的利益集团或阶级,揭示这些集团和阶级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相互关系的变化,从而较好地解释了人类历史上重大社会制度的变动。

但由于它把研究的重点放在揭示资本主义制度的内部矛盾、发展规律和发展趋势上,而对资本家之间、资本家的企业与企业之间以及像个人的心理活动、行为选择等微观个体的行动特征的揭示,没有列入自己的分析框架内,或者没有作为自己研究的重点,因而,它对基本经济制度相对稳定条件下的、日常的、微观的企业制度变迁缺少针对性较强的分析。

3 新制度经济学以个体主义的分析方法来解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解释制度变迁的原因与机制,强调个人理性与个人选择在制度变迁中的作用,把制度变迁归结为个人之间相互博弈与相互交易的结果;但它没有分析决定个人理性与个人选择的社会经济条件,以为个人可以随意地进行选择,这就难免陷入唯心主义泥坑,无法解释社会经济制度变迁的内在动因与实现条件。

篇5

20世纪80年代起,一些学者逐渐将西方新制度经济学介绍并引入中国(如张五常)。新制度经济学企业理论中的一些范式,如“产权”“交易费用”“委托—关系”等,对于我国传统的企业运行机制的弊端具有较为充分的解释力,因而引起了国内经济学界较为广泛的研究兴趣。与此同时,作为我们指导思想的在企业改革中的作用,在某种程度上却被忽视了。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国有企业在计划经济年代曾被沦为某些自我标榜为“”的极“左”思想的实现载体。因此,对新制度经济学和马克思经济学的企业理论进行比较研究,提炼出其中的精华部分,应用于我国企业运营的实践中,对推动我国国企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大型国际型企业集团的健康成长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新制度经济学是在对传统经济学理论困境反思的基础上兴起的。新制度经济学的创始人和代表人科斯从研究个人的成本与收益和社会成本及收益间的差别出发,提出减少交易费用是企业产生的原因;自此以后,张五常、威廉姆森、哈特等一些新制度经济学家沿着他的思路,继续探讨企业的本质、企业能够实现交易费用节约的规模边界范围以及合理的企业内部权力安排和剩余分配结构等。马克思经济学具有深厚的古典经济学渊源,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同样也是其核心问题。虽然马克思经济学并未形成系统的企业理论,但在马克思经济学中所反映出来的许多关于企业性质、规模及其内部权力结构等方面的理论也具有相当重要的现实意义。新制度经济学与马克思经济学在某种意义上来说都是对传统“市场机制和谐论”的反思,都是在探讨个人与社会相分离情况下微观经济主体的行为特点,这使二者具有了可比性的基础。但新制度经济学与马克思经济学在人的基本行为假定、经济绩效准则、企业理论的具体层面上存在诸多不同,因此有必要对二者进行比较分析研究,从而使企业理论体系更趋于完善。

综观新制度经济学和马克思经济学当中的企业理论,可将其大致分为三个部分:企业的性质、企业的规模或边界、企业内部的权利结构安排。因此,笔者拟从这三个方面对新制度经济学和马克思经济学的企业理论进行比较。

关于人的本质和行为特点的比较

由于一切经济活动都是以人为载体进行的,企业组织的运行也是以人的活动为基本要素的。因此在分析企业理论的具体层面之前,有必要对二者对人的本质和行为特点的论述作一比较。将“个人”的本质和行为方式作为经济学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这是新制度经济学和马克思经济学的共同特点。但在新制度经济学和马克思经济学的理论视野里,对于人的本质和人的行为特点的理解存在着根本性的差异。

第一,新制度经济学带有浓重的唯心主义的社会历史观背景,认为人的行动受主观意识领域中的“理性”支配。尽管新制度经济学相对于传统经济学而言已进了一步,他们在一定程度上也考虑到了约束着人们行动的现实因素,并对“理性”的作用与功能范围作了一定程度的限定,但并没有超越用主观认知结构说明人们的行为选择这一基本立场;而马克思经济学则以唯物辩证的社会历史观作为理论基础,认为限制着人们的行动、规定人们行为的具体方式与特点的,是每个人现实拥有的、不以其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关系的总和”。他并不否认人要满足自己的需要,也不否认理性的作用,但马克思经济学在说明理性对人们行动的意义的同时,更强调理性作用的现实约束条件。因此,马克思经济学认为真正决定人们的行动及其特点的并不是理性本身,而是理性行为选择据以进行的各种约束条件,这些条件包括行为人的财富占有、交往关系以及观念意识结构等。所有这些约束条件构成行为人拥有的“社会关系总和”,构成可以进行理性选择的广度范围,也决定着由选择而采取相应行动的具体特点。

第二,新制度经济学中人的行为具有普遍性、共性特征,而马克思经济学中人的行为特点因各自所拥有的“社会关系总和”不同,具有现实性和差异性。

第三,新制度经济学对人性的单调定义必然导致对抗型的人际交往论,而马克思经济学对人本质的理解却是多元的、与一定历史条件相结合的,是协作型人际交往论的基础。

企业的性质

企业性质研究就是要讨论企

业这样一种特定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交往方式空间意味着什么?它为什么会存在?或者说它存在的理由是什么?在新制度经济学与马克思经济学这两大体系中,企业都是作为人与人之间的某种一体化经济联系方式而存在的,企业所面对的也都是市场交易。但在它们各自的理论范式中企业产生的依据是根本不同的。

马克思经济学是从生产的角度说明企业性质的。他所关注的问题是:如果一切市场交易都是依照价值规律实行等价交换,那么资本家在生产前后付出和得到的货币额是一样的,这根本无法解释资本家组织生产的目的。因此,只有离开交换领域进入生产领域,才能真正揭示资本,以及作为资本现实存在形式的企业的本质规定性。他认为,企业是提高私人劳动社会性的经济组织形式。一方面,在实质层面看,企业提高私人劳动的社会性有利于创造更多价值;另一方面,从形式层面看,私人劳动在企业中由于分工协作的存在提高了社会性,但在直接形式上却走向片面化,劳动者在企业生产中逐渐失去了独立完成整个产品的能力。因此,私人劳动是作为资本的形式存在的,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企业成了资本实现自我增值的工具。

新制度经济学从流通领域来解释企业存在的原因,认为企业是一种能够减少交易费用的人与人之间交易关系的组织形式。从科斯的“不同的要素所有人与中心缔约人之间订立契约可以节省他们之间分别订立契约的数量,从而节约了交易费用”这一说法,到威廉姆森将资产专用性程度作为说明选择企业或者其他市场经济组织形式的依据,再到詹森和麦克林将知识作为一种要素引入企业组织结构,新制度经济学在企业性质观上始终徘徊于用交易组织成本说明人与人之间组织关系存在的必然性,这成为新制度经济学的企业理论陷入困境的一个主要原因。企业作为人们经济活动的一种组织形式,其存在理由应当从人们组织经济活动的生产性目的中寻找,而不应将流通领域内的某些特点作为企业的根本规定性。企业一体化的维系力量不是交易费用的节约,而是生产技术上的有机性。

企业的规模或边界

新制度经济学和马克思经济学企业理论都是依照某种经济绩效准则,通过技术、市场、资本属性等变量来说明企业在不同状态下的最优规模的。但是,这两大学说的企业规模理论在具体层面上存在着差异。

第一,在引导企业进行规模调整的绩效准则上,马克思关于企业规模分析的绩效标准主要是以价值规律为主的,其基本特点是客观性和变动性,体现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逻辑;而新制度经济学企业规模理论的经济绩效准则是建立在主观效用价值论基础之上的,尽管引入交易费用使其经济学研究逼近现实,但新制度经济学企业理论所依据的经济绩效准则依然是新古典经济学的帕累托最优准则。其中缺乏支配企业发展的动态性因素,仅局限于对发达资本主义阶段的分析,在解释企业长期规模调整状况时陷入困境。

   第二,在企业进行规模调整依据的经济指标上,马克思经济学给出了技术、市场和价值三者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而新制度经济学企业规模理论却用“交易费用”、“专用性”等概念概括可能影响企业规模的所有因素,具有明显的调和特征。

第三,在研究企业规模的方法论特点上,马克思经济学企业规模理论应用了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而新制度经济学企业规模理论只是停留于企业规模边界的规范分析。

企业内部的权利结构安排

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企业内部权利结构安排有代表性的理论包括科斯的“企业契约理论”、以格罗茨曼和哈特为代表的“新产权理论”、以詹森和麦克林为代表的“委托-理论”和以阿尔钦和德姆塞茨为代表的“团队生产理论”,由于各自的关注点不同,以上新制度经济学家们的研究各有侧重,他们的观点并未合成一个统一的理论体系。而马克思经济学对企业内部基本结构与关系的研究以唯物史观为理论背景,用统一的逻辑脉络说明资本主义企业形态的发展及资本与劳动关系变迁的历史必然性。具体说来,这两大学说体系关于企业内部权利关系结构的观点区别,大体表现为以下方面:

第一,新制度经济学的“剩余权利”是基于不完全契约的“剩余”,是用以说明企业内各利益相关者关系的重要概念;而在马克思经济学中也存在类似的“剩余权利”,用以说明资本与劳动间的控制与反控制关系,但这种“剩余权利”并非不完全契约而产生的剩余,而是体现了特定技术发展过程中资本与劳动双方的力量对比关系。

第二,新制度经济学认为通过某种符合“理性”的制度调整,就可以实现交易费用的减少和企业内部基本经济关系的改变;但马克思经济学认为良好的经济绩效状态不是通过生产关系意义上的静态制度调整就可以获得的,经济关系的变化更根本地是基于经济关系中各利益相关者力量的对比状况,而这又取决于他们所代表的要素在核心生产技术应用中的地位。

第三,新制度经济学家们针对现代企业关系,力

求在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间寻求合适的剩余权利分配关系;而马克思经济学的研究表明,现代企业中的一系列问题的根本症结在于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分离,经济发展的趋向应当是由各种形式高级的、全面发展的劳动者联合占有非人力资本,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激发生产效率。

总之,无论是新制度经济学还是马克思经济学,都是对传统经济学的“市场机制和谐论”的一次挑战和反思,是更符合现代社会经济运行规律的。这两大学说体系相比较而言,马克思经济学的企业理论建立在唯物辩证的历史观这一基础之上,更适应于现代企业的动态发展过程;但新制度经济学的许多新的理论观点,比如对知识资源在企业中的重要性的论述等可以成为马克思经济学有力的补充。在今后的理论研究中,应力求吸取这两大学说企业理论中的精髓,并将其辩证地应用于企业改革的实践中,从而指导我国新一轮国企改革的纵深发展,并加快完善我国的现代企业制度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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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王铭洁.论《资本论》中的企业性质—马克思企业理论与西方企业理论的比较分析[j].现代物业(中旬刊),2010(4)

篇6

(一)逻辑起点和起始范畴

任何经济学理论体系都有其逻辑起点和相应的起始范畴或概念。

1 《资本论》体系的逻辑起点

《资本论》体系的逻辑起点是商品理论,其起始范畴既不是资本,也不是产权,而是“商品”。当然,这个“商品”是资本主义的商品,不是前资本主义社会存在过的商品。马克思认为,“商品”是整个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最一般的形式,“商品”范畴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最一般的范畴,在其中包含了能够发展成为资本主义矛盾的各种矛盾或矛盾的萌芽。

这一逻辑起点是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历史演变顺序一致的。商品既是马克思资本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也是资本关系发展、演变的现实起点。资本并非一开始就表现为资本,它经过劳动力的购买并实现了货币的增殖,才转化为资本。资本主义的占有规律也是由商品所有权规律演变而来的。所以,商品关系是资本关系的历史演变的现实起点。

马克思分析了商品的二重性和决定商品二重性的劳动二重性,揭示了蕴涵在商品中的矛盾: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矛盾、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矛盾、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从而建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而资本的一切矛盾,也在商品分析中得到初步的揭示。这些矛盾正是资本内在矛盾的胚芽,是资本矛盾最抽象和最一般的形式。

2 制度经济学的逻辑起点

制度经济学的逻辑起点,是对企业性质和存在原因的分析,“企业”是其起始范畴。

“企业”是一种组织,是市场经济中的主要的微观主体或经济细胞。正统微观经济学对企业的研究构成了其厂商理论,但它把企业视为一个既定的主体,一个既定的存在,一个与其他个体一样的追求利益最大化者来看待,它所分析的是企业如何运行以达到利润最大化。至于企业的本质是什么?为什么会产生?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如何?正统经济学没有回答。科斯的理论构建,则从探讨企业的本质及产生原因开始。

制度经济学的核心是交易费用理论,“交易”是其对经济活动分析的基本单元,又是现实经济活动中最普遍、最一般的活动。科斯从企业分析开始切入,对企业本质、产生及规模变动原因的逻辑追问,直接引出了“交易费用”的存在,从而修正或否定了正统经济学的“零交易费用假设”,也开始了交易费用理论的构建。“交易费用”理论是整个制度经济学的基础,后面的分析都是围绕着各种各样的交易及其成本展开的。科斯认为,市场交易不一定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最优的或最有效的。因为市场交易本身是有代价的,即存在交易费用。然而,为什么不能把所有交易都纳入企业内部呢?因为企业内部交易也是有成本的。于是,在二者之间就有选择的必要,企业规模与市场交易就有一个边际均衡点。这样就进入了交易方式或交易规则的选择问题,也就是制度选择问题了。

科斯在分析“企业本质”、“企业存在及规模变动原因”等问题时,已经将“交易费用理论”的基本框架建立起来了,后继的其他产权经济学家无非做了两个方面的工作,要么补充和完善交易费用理论,要么是将这一理论作为分析工具,运用到其他具体领域。

(二)核心范畴

马克思经济学的核心范畴是“资本”与“剩余价值”。它们本质上是一个范畴。因为“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剩余价值体现的关系就是资本关系。而对“资本”和“剩余价值”的分析也就是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即对资本产权制度的分析。

产权经济学的核心范畴是“交易”与“交易费用”。不过,与“资本”和“剩余价值”的关系不一样,“交易费用”并非是“交易”的本质,“交易”是人们从事的活动,“交易费用”是人们在活动中消耗的资源或代价。“交易费用”只是揭示了“交易”中有成本这一事实而已。

(三)理论主线

所谓理论主线是指贯穿一个理论体系的逻辑主线,它将各个理论构件或组成部分串成一个整体。

《资本论》的逻辑主线是对剩余价值或资本增殖的分析,剩余价值理论是贯穿整个体系的主线。整个《资本论》,从头到尾,都以剩余价值的分析为核心。从总体框架看,《资本论》第一卷研究资本如何增殖或剩余价值如何产生;第二卷研究剩余价值如何通过流通,使其增殖部分得以实现;第三卷研究剩余价值如何在不同的资本家阶层之间分配;第四卷研究剩余价值理论的发展史。其不同卷、篇、章、节中的具体理论,也都贯穿这一主线。

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主线是产权的交易费用分析,交易费用理论贯穿在其理论体系中任何一个组成部分。

两条主线各自在其理论体系中发生作用的方式或把理论构件联系起来的方式是有差异的。

剩余价值理论是作为马克思经济学一切理论构件的内核而存在的,它是任何一个理论组成部分的实质。例如,劳动价值论是为剩余价值理论奠基的,揭示商品价值的源泉,其真正目的和作用在于揭示剩余价值的源泉;对资本生产过程的考察,实际上是研究剩余价值生产的理论;对资本循环、周转,对资本再生产的分析,是为了研究剩余价值实现的规律;对利息、利润、地租等的分析,是研究剩余价值在资本家阶层分享的转化形式。

“交易费用”并非每个理论构件的实际内容,而是其中的方法或工具。用它分析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构建企业产权理论;分析制度变迁,构建制度变迁理论,等等。

(四)主要理论组成部分

马克思经济学体系的组成有两种划分意见:一是按《资本论》四卷的逻辑顺序,分成剩余价值生产理论、剩余价值流通或实现理论、剩余价值分配或分割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史;另一种则超越四卷的先后顺序,将其划分为劳动价值理论、剩余价值理论、再生产理论、资本积累理论、经济周期和经济危机理论、资本主义发展趋势理论等。两种划分都能成立,而且不矛盾。

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构件是松散的。“交易费用理论”是其核心部分。以交易费用理论作为工具分析的理论,包括:(1)企业性质理论;(2)企业产权结构理论;(3)制度变迁理论;(4)法律经济学等。

二、方法论比较

从整体上看,两种理论范式建立在不同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基础上,有着不同的分析方法、概念和理论逻辑。

马克思经济学的基本方法论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其含义和内容一般概括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上层建筑也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变化都是由客观规律决定的,具有必然性,最终的决定因素是生产力,人类社会的不同历史时期,生产力发展状况不同,生产关系和支配分配、交换关系的规律也不同。这是一种唯物主义的和整体主义的分析方法。

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哲学基础是个人主义、功利主义和自由主义。三者合一,本质是自由地追求个人功利。它遵循的是古典主义的个体分析方法。这种方法认为,一切社会现象都应追索到它们的个人行为基础,都必须从个人的角度来分析阐发;个人的目的或偏好是经济学分析的出发点和基石,必须把个人的有目的性放在首位。因为,个人根据他们自己的利益采取行动,个人的有目的性乃是一切社会行为的起因。 转贴于 三、产权理论比较

马克思经济学的产权与新制度经济学定义的产权有许多共同之处。(1)它们都认为产权是财产权,不是单一的权利,而是一系列权利的组合体;(2)它们都认为产权可以分解;(3)它们都认为产权是一种法权。尽管如此,通过比较,我们还会发现二者有许多不同之处。

(一)产权的本质

马克思经济学认为生产资料的归属是所有制的本质规定,财产权利是所有制的法律形式,经济上的所有制关系决定法律上的财产权利。而诺斯则认为“产权的本质是一种排他性的权利”,是一种私有权。产权是其制度理论的核心范畴,并认为法权(产权)关系决定经济关系。

(二)产权的形成

马克思经济学认为所有制及所有权(产权)的形成与发展同社会生产力水平及变化相联系。而诺斯则认为“产权的出现是国家统治者的欲望与交换当事人努力降低交易费用的企图彼此合作的结果”。

(三)产权的功能

马克思经济学强调所有制对社会制度的性质以及社会公平的影响。而新制度经济学则强调产权的激励功能与效率功能。

四、制度变迁理论比较

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仍然是建立在经济人假设基础上的。(1)经济人是制度变迁理论的基点,只有个人才进行选择和行动,集体是无法选择和行动的;(2)与经济人相联系的成本一收益法是“标准经济学方法”,也是制度变迁理论的核心分析方法;(3)制度变迁取决于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的平衡,是制度非均衡走向均衡的过程,是经济人在成本约束下追求收益最大化的趋利过程;(4)国家拥有利用暴力“规定和强制实施所有权的地位”,它以提供“保护”和“公正”的服务换取统治者的收益,一旦制度创新会使统治者私人收益超过私人成本,制度调整就势必发生;(5)意识形态是个人与其环境达成协议的一种节约费用的工具,它有利于克服搭便车问题,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资源的非市场配置及降低社会经济运转的费用。

马克思经济学认为:(1)人类的生产活动是“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因此,人类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变迁,主要应由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方式的变迁来解释;(2)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引起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与激化,从而引起社会经济制度乃至社会经济形态的变革与革命;(3)人类社会的两大基本矛盾,在社会经济关系中,主要体现在不同社会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或不同阶级之间的矛盾,不同的社会生产方式决定了不同社会制度变革的性质、方式和程度;(4)制度变迁的主体是代表生产力的社会集团或阶级,阶级斗争在制度变迁中起着杠杆作用;(5)制度变迁的动力源泉在于现有的各种法权关系或社会制度不能适应潜在生产力的实现和发展,致使掌握新的生产力的社会集团为获取自己所能控制的、潜在的、新的收益而推动制度的变革;(6)由于社会基本矛盾和不同社会利益集团矛盾的性质不同,决定了制度变迁的方式是不同的;(7)尽管国家、社会意识形态对制度变迁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并且不同的民族文化差异会影响到制度变迁的模式与方式,但起决定性作用的仍是社会生产方式,生产方式的差异是世界各民族文化差别与制度变迁模式差别的客观根据与决定因素。

五、几点结论

1 马克思经济学从人类社会历史变迁的宽广角度,研究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生、发展与灭亡的规律,着重分析资本与雇佣劳动、资本家与工人阶级的对立,指明社会制度变迁的方向,为无产阶级的解放提供思想武器;而新制度经济学则是在肯定资本主义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如何修补、完善私有产权制度,以减少制度的磨擦,提高经济绩效。前者是宏观的、整体的、深刻的,对人类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变迁具有很强的解释力;后者是微观的、个体的、精细的,对调整企业、个人和政府之间的关系,提高经济效益,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2 马克思经济学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历史唯物主义出发,引入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范畴,分析了人们在历史形成的生产方式中所处的不同地位及其相互关系,分析了由这种关系所决定的不同的利益集团或阶级,揭示这些集团和阶级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相互关系的变化,从而较好地解释了人类历史上重大社会制度的变动。

但由于它把研究的重点放在揭示资本主义制度的内部矛盾、发展规律和发展趋势上,而对资本家之间、资本家的企业与企业之间以及像个人的心理活动、行为选择等微观个体的行动特征的揭示,没有列入自己的分析框架内,或者没有作为自己研究的重点,因而,它对基本经济制度相对稳定条件下的、日常的、微观的企业制度变迁缺少针对性较强的分析。

篇7

“价值中立”是当前学术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现代经济学模型的建构中,经济学家“假设人类的行为动机是单纯的、简单的和固执的,以保持其模型不会被友善或道德情操等因素干扰。”而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认可了罗宾斯在《论经济科学的性质和意义》中提出的,把经济学与伦理学结合起来的逻辑不可能的说法,认为经济学与伦理学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以保持其价值中立。

阿玛蒂亚·森对“价值中立”的批判是从现代经济学出现的严重贫困化现象着手的,通过对经济学与伦理学间的紧密联系及其相互依赖的本质进行论证。首先,对关乎人类行为的伦理学问题的思考能够使经济学更有说服力;其次,经济学具有方法论的意义,同时有助于人们更好地理解伦理学问题的本质。

一,森通过经济行为的动机问题对“价值中立”进行批判

经济学家假设,人的经济行为动机仅仅是人类的理,人能够理性地做事,并且将人的理等同于其实际行为。这便以一种相当狭隘的方式对理的性质进行了限定,森通过对“理”这一概念的分析指出了现代经济学对伦理学忽视的错误所在。首先,针对主流经济学中“把理性视为选择的内部一致性”,森论证内部一致性并不能作为有效的工具为个人理性辩护,其论据是:第一,行为的一致性不代表其是出于理性的,一个人可能会始终如一地做违背其追求的事情,这样的一致性并不是理性的。理性的行为必须具有选择与目的相一致的性质。第二,不存在纯粹的内部一致性的概念,在人做具有一致性的选择的过程中,某些外部条件也总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其次,对“把理性等同于自利最大化”的反驳。自利最大化是几个世纪主流经济学的核心特征,在个人行为选择与其个人的自利动机之间存在着外部的一致性,这是对针对内部一致性的批判的有力回应。然而“自利理论观意味着对‘伦理相关’动机观的断然拒绝”,对此应指出自利最大化理论只是一个推理的结果。人的全部行为选择中并不只包含自理目标,也包含有非自利目标。人作为社会群体的成员,其个人自利与群体利益间并不必然是矛盾的。在群体生活中,人们的实际行动不是唯一地按照自利的方式行事,还要兼顾整体的利益,从而在自利行为与非自利行为间取得一个平衡。因此,人在经济行为中很难处于“价值中立”的立场——无论研究的结果对他或对其他什么人是否有利,而完全停止使用自己或他人的价值观,仅仅依靠资料的引导做出决策与行为。

二、森对现代福利经济学使用的不充分的评价准则的论述对“价值中立”的反驳

19世纪的经济学家大都认为个人之间的效用比较是“伦理的”、“规范的”,是没有意义的,因而脱离开伦理学的分析,反对个人之间的效用比较。于是其福利经济学准则就只剩下帕累托最优了,即当且仅当不减少其他人的效用就无法增加任何一个人的效用的社会状态。但是,假如帕累托最优是经济行为的唯一准则,那么经济选择的准则也就只能是自利了。然而,不存在相应的市场机制获得充分的信息,以计算实现帕累托最优所需的资源初始分配;并且,在满足前面条件的前提下也无法获得资源再分配在政治上的可行性。因此,帕累托最优不能作为福利经济学的唯一准则,现代福利经济学对个人之间的效用比较的回避进一步加深了福利经济学的贫困化。个人之间的效用比较涉及的是人对自身利益得到满足的幸福感、欲望满足程度感等个人可感知结果的比较。在个人之间的效用比较过程中,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在经济行为中起到很大的作用。由此可见,排除价值判断的经济学是不存在的,在经济行为中并不能做到“价值中立”。从现代福利经济学的评价准则中可见,自利不能作为唯一的经济选择的标准,人们需要按自己的意愿过有价值的生活,同时人与人之间又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作为一个整体人们要共同做贡献。即经济学的自利标准与伦理学的规范性是共生共存的。

三、从森对个人动机与社会选择的论述中导出经济学和伦理学的相互联系

在社会选择中,会涉及到很多伦理价值的选择问题。而伦理价值具有多样性,我们无法将被评价的东西具有描述上的同质性这一“一元论”原则诉诸实践。首先,在个人的判断与决策中,由于个人心理上和伦理上的理由,人们并不能明确地平衡不同的事物,以一个完备性的排序始终如一地按照一种规则来行事。其次,在社会选择中,在很多不同的方面都涉及到了多元性问题,理性的公共决策都不得不做出仅仅被认为是部分正确的选择。个人动机是社会选择的前提,社会选择是个人动机的结果。个人动机本身就由于自身的诸多理由而具有多元性,在人做出经济行为之前,其本身就受到自身的伦理价值观的决定和影响;社会选择是关于集体的行为选择,会涉及到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冲突,这就需要有相应的一套伦理原则对这双方的冲突进行平衡与调和。因此,从个人动机与社会选择的本质中,都可以知道经济学和伦理学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同样,由于经济行为不能脱离个人动机与社会选择中的任何一个,由此可知“价值中立”的行为立场在经济学中没有可行性。

篇8

研究是通过各种研究方法对事实或材料进行加工整理,以获取新的可靠知识的思维活动。研究方法的选择、运用和创新对研究工作至关重要。在经济学的发展过程中,经济学家不断引进别的学科研究方法或开创一系列新的研究方法为之服务。这些研究方法的引进和创新都极大地推动了经济理论及相关科学理论的发展,拓展了经济学研究的深度和广度。然而我们也必须正确的认识和运用经济学方法论中的研究方法,把握正确的尺度和方向才能使我们的研究工作事半功倍。但由于经济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关于经济研究中的两种分析方法即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哪一种方法更科学、更合理,学术界一直存在争议。在经济学界,主张定量分析的观点认为,采用数学语言,遵循数学所固有的逻辑程序,有助于清晰地表达思想,使概念精确,论证富有逻辑性,避免曲解和混乱,混乱,如经济学家施蒂格勒认为这种转换不仅值得搞,而且非搞不可。其转换有助于经济学与数理经济学的发展。另一方面,与其对立的观点认为,虽然严格地遵循数学逻辑程序,能使混乱的思想呈清,但数学只是经济认识的辅助手段,不能取代质的分析,滥用数学手段,也会产生许多谬误。着名经济学家萨缪尔森就认为,这种转换不仅无益,而且涉及到一种陈腐的智力几何学。结合国内经济学研究中所出现的对于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争论,本文试图就定性、定量分析的定义其各自的特点入手,分析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在经济学研究中的相互关系。

一、定性分析的定义及特点

定性分析是认识事物的质、寻找事物的本质联系,是对事物或事件的性质和特点的分析。所谓质,即指事物成为其自身并使之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部规定性。世间万物之所以能呈现出多样性,是其自身与他物相区别,具有自身的特定的质。只有正确地认识了事物的质,才能把不同的事物区别开来。而只有清楚地认识事物本身并把握其发展变化的趋势,才能在实践中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而定性分析正是在这一基础上,根据事物的现象、性质来确定概念,判断其未来的发展程度,对事物进行非数量化的分析。如对方针、政策的反映,某些商品的价格调整引起的生产和市场形势的变化,经济体制改革对市场形势的影响,国际化贸易带动下购买力投向的变化等,这些都难以准确地用数量来表示,只能用定性分析的方法,做出估计和判断。定性分析是建立在经验和逻辑思维的基础上的,主要依靠个人主观经验和直观材料来进行分析,从而确定未来事件和趋势的发展性质、发展程度。它对长期远规划、重大问题的发展前景、市场形势的估计和判断,以及制定工作计划和企业经营活动,都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在经济研究中,定性分析主要通过运用历史和逻辑相统一的抽象方法,将研究的注意力集中在经济现象的本质上,归纳影响经济运行机制的主要因素,然后通过对主要因素的分析和综合,演绎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回答各主要因素对经济运行的影响,各主要因素间的抽象关系,经济发展的历史过程,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等问题,比较适合个案在不同层面进行深入的和多侧面的分析研究。如专家调查法、主观概率法、意见集合法、相互关系分析法、历史经验分析法等等,都是属于定性分析的一些具体方法。

定性分析的特点是简便易行,在缺乏资料的情况下也可以加以引用。它的不足之处是,缺乏量的分析,是粗放性的,不够具体,有一定的主观成份因此容易受分析、判断者的情绪和形势气氛的影响。

二、定量分析的定义和特点

定量分析是指对事物进行量的方面的分析和研究。量是指事物的规模、发展程度、速度,以及其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数量表示的规定性。它是用数量指标来分析研究事物的实践结果和发展趋势及其程度的。定量分析是建立在数学、统计学、计量学、概率论、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运筹学和电子学等学科的基础上,运用数字、方程、摸型、图表和计算机等进行分析研究的。主要分析方法包括数理经济学和计量经济学两方面。它可以应用于经济活动中的市场预测、经营决策、经营动态分析、商品调运分析、库存分析、成本核算、费用效益、经济效果、劳动效率、市场动态分析等各个方面。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经济学研究中数理与计量分析的应用将越来越广泛,其作用将越来越大。因素量、时间量和比例量的分析都属于定量分析的范畴。定量分析的特点在于它的敏感性,精确性和客观性。定量分析相对于定性分析的主观性而言的,定量分析基于经验事实,可以通过数学或计量模型所具有的抽象性和逻辑结构的严谨性,对事物的发展变化及状态趋势给予客观的分析,并立刻做出相应的判断。但由于并非所有的经济现象都能够以数量或数值的形式表现出来,也必然造成了定量分析的局限性。

三、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的关系

综上所述,在经济学的研究中引入数学的方法是具有其必要性的。早在“边际革命”时期,新古典经济学派的瓦尔拉斯、帕累托、埃奇沃斯等人就大量的运用了数学方法对经济理论和经济现象进行研究分析。李嘉图在其代表作《经济学与赋税原理》中,对等级地租、工资、资本周转和比较成本等问题的论述,就多次运用了数学图表分析。20世纪初,计量经济学鼻祖费里希·丁伯根也将经济理论、统计学和计量数学结合起来,运用数学模型研究经济周期,并获得了丰硕的成果。数学的抽象性可以使复杂的经济关系变得清晰。数学的精确性可使经济范畴之间的数量关系得到精确的研究和描述,也有助于经济范畴得到精确的定义。数学的严密的逻辑性可使经济学理论的推理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且使理论中的错误得到一定程度的匡正。但同时我们也必须正视数学方法所存在的缺陷,数学方法毕竟只是一种工具,它的好坏全在于人对它的使用。同时作为进行量的分析手段,数学分析的运用必须以质的分析为前提。再者,在现实的经济领域中,有不少经济现象很难简单的运用数学模型加以解释和说明。强性使用数学模型将一些因素量化反会导致与经济想象的偏离、失真或者脱离研究的现实意义的状况。凯恩斯在其《通史》中,也批判了“将经济分析体系形式化了的符号伪数学方法”,认为“在令人自命不凡但却无所助益的符号迷宫里,作者会丧失对于真实世界中的复杂性与相互依赖的洞察力。”

然而,当今的经济学的研究领域中对于量的认识和处理出现了不少的偏差。国内外许多学者由于在经济学研究上很难迅速出成果,就纷纷在数学形式上大做文章,而忽略了所研究经济现象或事物的本质,缺乏对经济现象的直观判断和价值的认识,只注重数学分析的花哨的表面和模型的复杂性。更有甚者,为了使论文和研究满足数学逻辑一致性,编造经济数据,并拼凑参数范围,从而得到“理想”的实证结果,最终不是使经济研究的内容脱离现实或失去研究的真正意义。定量分析虽具有一定的优越性,但它本身只是对大量样本的部分特征的精确研究,所以只能对经济现象的比较表层的、可以量化的部分进行测量,但无法对其深层的原因和具体的细节进行深刻剖析。经济研究的正确取向应建立在对经济学本身的内容和研究对象的本质有了一定认识的基础上。哲学认为,“任何事物都具有质的规定性与量的规定性两个方面,都是质与量的统一体。质是具有一定量的质,量是在一定质的基础上的量。不同质的事物拥有不同的量和量的界限范围。一方面,质决定着一定的量,规定着量的活动范围。另一方面,质必须以一定的量作为必要条件,它决定于数量的界限。量变超过了数量的界限,事物的质就会改变。所以,质和量是互相结合、互相规定的,并形成事物质与量的统一体,即度”。同样的,在经济研究中,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实质上是同一认识过程的两个方面。定性分析是定量分析的基础,是认识的起点。定量分析是定性分析的深化,是认识的精确性。定性分析主要是通过理解和解释,来把握教育现象的整体意义和价值关系的,它揭示的是教育现象中的价值性、历史性和社会性。经济学研究的问题提出、理论建构、假设验证、结果评价都是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展开的。定量研究中的逻辑命题、数学模型和统计分析都自然应当建立在对基本问题或理论假设的理解和解释基础之上。定量方法研究的是事物的量变过程,并通过研究事物所具有的度,即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限度和范围,来把握事物相对稳定的本质特征。因此,经济学研究中,不应把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割裂开来,对立起来,而应把它们统一起来,通过对经济学现象本身的量变以及数量关系的分析,来达到对于经济现象本质规律的认识。

四、结论

总之,经济学实质上是一门研究在既定资源约束下人类经济行为和经济现象的科学。人的行为往往具有盲目性、社会性和主观性等非理性特征,不是所有都可以用理性逻辑来进行量化分析并加以解释的。同时人类社会又是一个多变量、多因素和多层次的复杂的动态系统。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决定了其研究方法不能单一,而应该容多角度的不同侧面进行求证分析,经济研究需要更加精密的研究理论加以深化。因此,决定了经济学必须兼容其他自然学科与社会学科,作到定性与定量分析想结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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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卫.方法论的选择:定性还是定量[J].国际新闻界,1997(5).

沃野.关于社会科学定量、定性研究的三个相关问题[J].学术研究,2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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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通与流通经济学

流通,从本质上讲其可以说是一种流动,但基于不同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畴,其所包含的范围比较宽泛,例如对于研究人体结构,我们可以说人体血液的流动也是一个流通的过程,对于研究大自然的环境变化,我们通过研究空气的流动、海水的流动等等,总而言之,所有的物质流动都可以称为流通过程,而本文所研究的流通是基于经济学的范畴来进行。

从经济学范畴来讲,流通是一种商品或产品的流动,从传统意义上说,我们所说的流通只包含了商品的交换与流动,商品指的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而流通就很好地体现了这么一个交换的过程。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与信息时代的到来,流通不仅仅指的是商品的流动,而包含了资金流通、人才流通、信息流通等等,同时也不仅仅是指一种实物流通,也可以是一种无形服务流通。但这一切都包含着一个共同点,即流通是将产品从生产范畴过渡到消费范畴这么一个过程。

流通经济学就是以流通为根本的一个学科,其反映了产品流通的本质,当然,这里所说的产品包含了两种含义,一是有形的商品,如穿的衣服,吃的米饭,住的房子,行的汽车等等,二指的是无形的产品或者说是服务,特别在这么一个时代,这种服务日渐明显化,如衣服的退货服务、汽车的保修服务等等。因此,流通经济学应该把流通作为其核心概念来进行产品流通研究,如何进行产品的资源优化,通过什么有效途径把产品流通出去,如何做好保修保障等等都是其研究的范畴,这就要求我们从产品的购置、加工、运输、营销等等方面进行有效的实施。

二、基于商务经济学的视角重构流通经济学

上文说到,对于流通经济学的研究,应以流通作为核心的概念来进行,但其中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如流通经济学究竟属于哪个范畴,政治经济学?空间经济学?产业经济学?难以界定,其次,流通一词比较含糊混淆,其难以与贸易、商业、营销等等词汇区分开来,因此难以有一个明确的定义。但这些词语都可以用一个行内术语――商务来表示,因此基于商务经济学的视角重构流通经济学是一个很好的研究方法。

商务,简单来说,是一种交换活动,这种交换活动与商业行为和服务行为相关,而商务经济学正是研究这样一种商业行为与服务行为的运作规律的一门学科。商务经济活动是包括了所有流通经济和服务经济的一种活动。商务经济学不仅研究的是国内的经济行为,同时也兼顾国外的经济行为,同时也把国内外的行为联系起来进行研究分析。商务经济学首先是覆盖整个流通和服务领域的经济学。商务经济学首先要研究商业活动的规律。包括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运营规律。除此之外,商务经济学还要研究与服务有关的经济理论。服务作为无形产品,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要研究生产业和生活业的发展演变规律,研究服务业发展与商业发展之间的关系,研究服务业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基于商务经济学的视角研究流通经济学,扩宽了流通经济学的研究范围。传统的流通经济学,研究的只是一种有形商品的实物交换过程,从商品生产出来流通到消费者的手中,期间并无太多的交集,但商务经济学则从一个新的范畴来研究,即服务,特别随着电子商务这一概念的出现,我们买卖的交易不仅仅强调产品的质量与功用,同时也强调一种服务的态度,服务的意识,服务的精神,而如今的淘宝网、当当网等这些网站的出现,正是很好地体现出来这一点,对于服务态度好的商家,显然我们更乐意也更愿意去购买他们的产品。因此,拓宽了研究领域的流通经济学不仅仅局限于商品的交换,也应强调服务意识。其次,我们也越来越了解到一种变化,即我们交易方式的改变,传统中的交易一般都是面对面的交易方式,如今,我们可通过网上交易,以前走几公里路给的一个东西,如今一个快递明天便可到达,省了很多人力物力,流通方式的改变也要求我们的服务精神尽善尽美。因此,商务经济学的电子商务研究,无疑给流通经济学提供了一种巨大的流通生产力。

基于商务经济学的视角研究流通经济学,拓展了流通经济学的研究空间。传统的流通经济学研究的空间只局限于国内的流通与贸易,比较缺乏对于国际间贸易流通的研究。而商务经济学不仅仅局限于国内的研究,同时也能够兼顾跨国流通的研究,实现了国内外流通与贸易的结合与统一。比如对跨国公司商务行为的研究,把国内的公司、国外的公司和跨国的公司的流通手段、贸易功能结合起来进行对比分析,可得出比较全面的流通信息,特别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流通经济学不仅要研究国内的产品服务,也要研究国外的产品服务,才能很好地把自身的产品流通到消费者的手中。

基于商务经济学的视角研究流通经济学,明确了流通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和方向。在以前众多的研究流通经济学的过程中,流通经济学这一概念是模糊不清的,没有人能给出一个正确的定义,从而也使得其研究方法和方向也层出不穷。但基于商务经济学的视角下,我们可以以其作为一门学科来进行研究。唐・埃思里奇曾把研究问题的科学方法描述为以下一般步骤: (l) 识别问题;(2) 限定研究目标;(3) 提出假设,提出预期结果以及研究方法;(4) 设计研究程序;(5) 获得适当信息;(6) 解释结果并得出结论。我们在研究流通经济学时,要分析研究的问题是属于专题性的?学科性的?还是为研究其对策。显然基于商务经济学的视角下构建流通经济学应将其作为一门学科来研究,应按照唐・埃思里奇这种严谨的科学研究方法来进行,从而才能明确流通经济学以后的研究方向,提升流通经济学的学科地位。

三、从商务经济学中得出研究流通经济学的框架

基于上文分析了商务经济学对于流通经济学的重要性,以下我们探讨出基于商务经济学的视角下流通经济学所要研究的基本框架。第一,研究流通与流通经济的核心概念。其主要包含流通的内涵与外延,流通的本质,流通经济的产生与发展历程。第二、流通的要素与分类。如可将流通可分为商品流通,资金流通,信息流通等等。第三,流通的功能、结构、渠道。具体是流通可带来怎样的影响,可通过什么方式渠道去促进商品的流通。第四,流通经济的基本原理与基本理论。流通的经济学理论与管理学理论的联系。第四,流通经济行为的运作规律。第五,基于不同空间的流通经济行为。如可研究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甚至整个世界间的流通经济行为特点。第六,流通经济的规范与政策。对于流通经济,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地区有怎样的规章制度和运作条例。

四、结语

随着经济、科技的进步和发展、流通问题将会越来越突出,流通也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越来越不可或缺的部分,流通经济也越来越得到重视,本文是基于商务经济学的视角下,去探讨研究流通经济学的概念,范畴以及其研究的框架。既是为流通经济学提出了一种新的研究思路,同时也提出了把流通经济学当成一门学科去进行研究,希望能通过对商务经济学的研究去促进我们对流通经济学的认识与理解,同时希望给日后研究流通经济学的学者做一个参考与借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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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与伦理学的疏远使这两门学科在各自的研究领域中对“人”的界定也出现了分裂,由此,“经济人”和“道德人”成为了毫不相容甚至对立的两种人性。在经济学的假设前提中,人被定义为永远只做理性选择的“经济人”,他的最重要特征就是自利,经济学理论在这个“经济人”的假设前提下进行各种经济模型的构建和研究。在森看来,对“经济人”的理性假设有它的合理之处,因为“其他任何非理性的特殊类型的假设可能会导致更多的错误”但问题在于,这种遵循“选择的内在一致性”、“自利最大化”和“一般最大化”的理性人,并不是经济学本来意义上所要表达的经济人,森说,经济学上对人的理性的狭隘规定其实是对斯密理论的曲解所造成的。许多经济学家都喜欢引用斯密关于肉商、酿酒商和面包商的论述来说明人类行为的“自利”本质。其实,当我们重新审视斯密关于理性人的思想时就会发现,斯密要说的恰恰是不能满足于把经济拯救建立在某一种单一的动机上。渗透在他文字里更多的是作为一个人,他的同情心和慷慨心的融合,主体情感与旁观者情感的统一。“斯密的理性人概念把一个人牢固地放在周边人群之中——放在他所属的社会之中。一个人的价值判断和行动都顾及别人的存在,个人并不是与‘公众’隔离的”。一个真正的理性人是既能考虑自身利益,又能站在“上帝”位置考虑整个社会正义的道德人。在这样的意义上,“经济人”与“道德人”本质上应该是统一的,然而,现代经济学则完全撇开了“道德人”这一方面,对“经济人”给予了狭隘的理性定义,这使得人类从此患上了滑稽可笑的“精神分裂症”并过着在经济领域和道德领域分裂式的生活。

现代经济学对单纯的工具性价值的追求,而忘记了追求财富与利益的最终目的,使得经济学的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严重分离。经济学只做着研究怎样获取理论上的最大利益的工作,只做着指数计算精确的技术性工作,只做着让模型的变量越来越多而其本身越来越完满的工作。数字和模型摆在人们面前,但却很难改善人们现实的生活。其实,人的生活不仅仅是追求物质财富和自身利益,从某种意义上说,人们似乎更关心“一个人应该怎样生活”这个广泛的价值问题。森把它称为“伦理相关的动机观”。森认为,现代经济学直接假设了人类的目标,“人类的行为动机总是被看作是简单的和易于描述的”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分离让经济学的研究变成了单向的坐标,也使许多经济理论失去了应有的效力。其实,经济学“可以通过更多、更明确地关注影响人类行为的伦理学思考而变的更有说服力”

经济学与伦理学的分离不仅对经济学,也对伦理学来说,是一件非常不幸的事情。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现代经济学会出现伦理不涉,远离原点的“贫困”现象?为什么社会生活中形形的经济现象只引起了经济学家们从收入、财富和单纯的数字方面去研究它们?为什么哲学家、伦理学家进入不了主流经济学领域,获得一席之地,拥有发言权?种种疑问揭示出一个重要的问题——视角。正是由于经济学分析视角的单一,才使得经济学与伦理学的分离,得出结论的偏狭。面对这个问题,阿马蒂亚·森提出了一个宽泛的评价标准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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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经类高校经济学类学科教育现状

财经类高校是以财经类专业为主的院校,学校绝大部分本科专业都以经济学为必修课程,同时,学校会根据自身的财经特色面向其他非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开设财经类课程的系列选修课,可以说,在财经类高校,经济学课程的教学覆盖面非常广。例如,南京某高校经济学院经济学专业的培养方案中就明确指出,其专业的核心课程包括: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双语)、宏观经济学(双语)等。在实际教学中,学校也提供了大量与经济学知识相关的选修课程,供非财经类专业学生学习。例如,南京某高校通识教育选修课课表中就包含着大量经济学相关的课程,如经济学入门、经济统计学和中国经济专题等[1]。财经类高校以经济学和管理学的相关课程为课程设计的重心,在人才培养方面也以具备一定的经济专业知识为教育目标。因此,财经类高校的学生,不只是专业较为对口的经济管理相关专业,其他专业的学生也会对经济学的相关理论有通识化认识。这样的安排一方面充分利用财经类高校丰富的教师和教学资源,对在校学生进行恰当的财经类相关知识的教育,掌握基本的财经观点;另一方面,这样的教学安排也使得一些学生对“理性人假设”的相关知识一知半解,仅仅理解“理性人假设”作为西方经济学核心观点的积极性一面,而忽视其存在的固有弊端,使得学生在试图理解经济知识和经济现象的过程中陷入迷惑的境地[2]。

(二)“理性人假设”在西方经济学中的地位

同时,“理性人假设”在经济学相关课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西方经济学注重由假设前提出发,经过逻辑推理得出结论,“理性人假设”是西方经济学最基本的假设前提,也是西方经济学立论的原点。自希腊哲学时代,西方先哲就以“理性”来彰显人的本质属性。亚里士多德认为:“一种生命物就存在于它所特有的种属活动之中,也构成它同其他生命物种的界限。”而“理性”就是人所特有的本质的活动。因袭西方哲学的理性传统,随着近代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西方资产阶级理论家将“理性”与人在经济活动中的“逐利”本性结合起来,甚至将“理性”的内涵直接限制在“逐利性”之内,从而推导出“理性人”这一假设[3]。“理性人假设”的基本内涵包括:“理性人”是指在经济社会中从事经济活动的所有人的基本特征的一般性抽象,每一个从事经济活动的人都是利己的,都力图以最小的经济代价去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西方经济学不仅以“理性人”作为进一步推理的假设前提,更将其视作经济活动中本质的“人”的属性,即将经济学的研究范围限制在对“理性人”的研究之中,也即西方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理性人”的经济活动,非理性人的经济和社会活动不在西方经济学的研究范围之中。因而,财经类高校在开展西方经济学的教学过程中首先就是让受教育群体接受西方经济学中“理性人”这一假设,只有在接受这一假设的前提下,才能有效地进行后续的授课。

二、财经类高校“理性人假设”课程建设的必要性

(一)“理性人假设”的形成逻辑

“理性人假设”是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而逐步发展的。亚当·斯密作为西方古典经济学的集大成者,同样认为人作为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的首要目标就是满足自身的私利,只有满足人私利的活动才有可能激发人从事经济活动的热情,自利活动所形成的“看不见的手”最终形成了完备的市场机制。在伦理学领域,穆勒将追逐利益的活动同人的本质属性结合起来,并以“功利”或“最大幸福原理”作为基本的道理伦理追求。行为的对错,与它们增进幸福或造成不幸的倾向成正比,这就将“理性人假设”从单一的行为描述上升到道德行为的高度,在伦理道德的领域为“逐利”的“理性”行为建构正向的道德评价标准。

(二)“理性人假设”的内在合理性

首先,“理性人假设”是符合人在从事经济活动过程中采取逐利行为的合理抽象。以最小的经济代价追求最大的经济利益是人的本性,在“理性人假设”中,通过对从事经济活动中人的最本质属性的抽象,使得经济学后续的推理过程具备了充分的内在动因和目标导向。生产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最重要目标就是实现利润最大化,其在经营活动中的一切策略和调整都是为这一目标服务的,而对于消费者来说,其从事经济活动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自身效用的最大化,其在经济活动中采取的种种措施都是为了实现效用最大化的目标。其次,“理性人假设”使西方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更为聚焦,这便于西方经济学后续的推理和研究。在日常的经济社会活动中主体千差万别,有不同性质的政府、企业、居民等要素,如果不能将其本质进行合理的抽象,就会使理论研究陷入无所适从的境地。因此,“理性人假设”为西方经济学提供了较为合理的假设前提,不逐利的行为不在西方经济学传统的研究范围之内,即无论是何种政府、企业、居民都将其视作理性的经济主体,抽象出其逐利的本质属性,在这个统一的层面上进行理论的研究。需要指出的是,即便在西方,“理性人假设”仍然受到了诸多批判,但是“理性人假设”始终是西方经济学研究对象的主流。其根源是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对经济活动中人的“利己”行为进行合理性论证,并以此为原点为资本主义制度的剥削和压迫提供理论依据。

(三)“理性人假设”的理论缺陷

虽然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根据实践的发展对“理性人假设”做出了诸多合理性论证,但这并不能掩盖该假设中存在的种种内生缺陷。正如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说的,“国民经济学不考察不劳动时的劳动者,不把劳动者作为人来考察;它把这件事交给刑事法院、医生、宗教、统计表、政治和乞丐监督去做。”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用“理性人”这一抽象概念作为考察对象,就必然“不把劳动者作为人来考察”,劳动者作为“利己”的经济环境下绝对的弱势群体,必然被排斥在“对等”的交易关系之外,这正是“理性人假设”内在缺陷的根源。“理性人假设”对人的本质的定义是异化的。“理性人假设”的逻辑内涵是这样表现的,其前提:一是根据西方哲学的历史传统,人的本质是理性的;二是人在经济活动中理性的表现就是“以最小的经济代价获取最大的利润”,因而推导出结论:人的“以最小的经济代价获取最大的利润”的“逐利”行为就是人的本质,这样的人就被定义为“理性人”,而不这样进行经济活动的人不在经济学的考查范围[4]。一旦将“逐利”行为等同于“人的本质”,那么凡是“不理性”的行为就是对人的本质的剥夺,这不仅是现实的社会生活所不允许的,也是道德伦理的评价所不允许的,资产积极经济学家也因此站在了现实和道德的制高点上。这也就是“理性人假设”在西方社会的经济学研究中始终长盛不衰的根源,通过这一套逻辑的论证,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成功地将“逐利”这一经济意义上的人的特性同人的理性本质联系起来,将人在经济活动中展现的特殊性与人的本质的普遍性混为一谈。这无疑是对人的本质的异化,且根据的观点,这一逻辑是经不起推敲的。马克思对人的本质有过多次论证,马克思认为:“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只有在这一层面对人的本质进行考察,才是真正科学的认识。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属性就在于人作为类的、能动的、创造性的活动,这一活动真正区别了动物与人,也真正地表彰了人之为人的本质特征。而“理性人假设”正是恰好忽略了这一层能动性的因素,仅仅将从事经济活动中的人看作是“逐利”的、缺失特殊性的主体,更深一层的批判则在于,“理性人假设”将人的本质限定在“以最小的经济代价获取最大的利润”这单一的“逐利”目的之中,就看不见人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真正可以表彰人的本质的创造性活动,看不见经济社会运行中从事创造性活动的人与人之间的差别。“理性人假设”仅就人在经济活动中的“逐利”进行规定,而不考察人在从事经济活动时所涉及的伦理道德问题。人在从事经济活动的过程中必然会将追求利益作为最重要的动力,这种追求利益的行为如果没有伦理道德的约束,就会造成社会道德的滑坡,不受道德和伦理约束的经济行为必然纵容人的自私与贪念,给社会生活带来极大的恶果。

三、课程思政视域下财经类高校“理性人假设”课程建设的举措

(一)用政治经济学立场批判

“理性人假设”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共同富裕,而造就“理性人假设”的西方世界,其核心价值观则是个人主义。“理性人假设”的逻辑内核与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并不统一,而“理性人假设”的内核实际上是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道而驰的。个人主义价值观是资本主义经济现实在社会意识上的反应,是资产阶级主流意识形态对社会生活领域人的价值判断。诚然,“理性人假设”能够进一步激发人的主体性和创造性,在追求个人价值最大化的基础上推动整个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但是“理性人假设”在一定程度上也鼓励了社会经济活动的参与者以追求个人私利为唯一出发点,这就违背了社会公平正义的道德原则和伦理要求,忽视了社会弱势群体在追求群体利益中的差距,就必然会导致资本家对无产阶级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占有与阶级之间的压迫和剥削[5]。

(二)把握“理性人假设”课程的意识形态导向

课程思政以专业课为核心,将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到专业课教学的方方面面,其目的是实现学科教育与思政政治教育的结合。在教学方法上,课程思政教学在专业知识学习的基础上,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只是刻板地说教会适得其反。这就要求教学过程中要采用多种教学手段和方法,把思政元素融入到专业知识教学中,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通过讲授法、分组教学、案例教学法,启发互动式教学、角色模拟教学法,运用多媒体等教学手段,大力开发课程资源,将复杂问题具体化、简单化,提高教学效果,突出课堂的专业性及德育育人功能。

(三)加强“理性人假设”授课教师理论能力和教学能力建设

财经类高校的教学活动仍然以讲授型教育为主,教师是课程的主导力量。教师对思政建设的重要作用不言自明。教师作为课程思政的主要建设者和授课的主要执行者,对改进课程内容、优化课程理论具有重要的意义。在“理性人假设”的课程思政建设过程中,要着力培养财经类高校教师的工作责任感和育人信念感,充分发挥教师进行课程思政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提升育人实效,培养有担当、有信念、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结束语“理性人假设”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社会经济活动的参与者以追求个人私利为唯一出发点,这就违背了社会公平正义的道德原则和伦理要求,忽视了社会弱势群体在追求群体利益中的差距。因此,在“理性人假设”的课程开发过程中要突出丰富的思政元素,结合“理性人假设”的种种弊端进行批判教育,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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