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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发展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11-24 11: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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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发展

篇1

中图分类号:X73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9005001

1公路工程监理机构要社会化

这样做的好处,第一是形成公平合理的竞争机制,使每一个公路建设项目经过选择,都能由最好的监理机构来监理;第二是在竞争的条件下,监理机构为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考虑,自然而然地就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在工作中也自然而然地就会一丝不苟、兢兢业业,从而在最大程度上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一流。

2项目建设中认真落实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2.1解决总监空挂名的问题

对于一个总监理工程师兼任几个工程项目的情况,应严格在委托监理服务之前解决好实际承接的责任问题,同时还要杜绝工程项目将业主、设计、施工、行政管理的人员空挂为“监理”人员,而实际监理工作并没有到位的情况。应对监理工程师实行中标后的押证制度,建立监理工程师动态管理数据库信息系统,使监理工程师定岗定位。

2.2建立各级岗位责任制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都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度,以及相应的考核与奖罚制度,以杜绝监理工作中的敷衍行事和弄虚作假。同时,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加强对监理机构的工作质量认证,监督工程质量和监理机构的工作,严格认证工程质量等级。

3培训人员

为切实做好监理企业的人才培训工作,培训人员的选择相当重要,应慎重选择培训人员。原则上应选择那些既有理论基础又有实践经验的人员,同时应考虑各级监理人员的不同需求,最好是由从事同类工作的人员进行对口培训,这样的培训将更具效率。

4提倡监理服务优质优价

工程监理是一种高质量的服务,当监理服务取费过低时,监理单位很难派出高素质的监理人员,很难把业主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或者无法保证监理人员的数量,也就无法提供优质服务,“优质优价、低价质差”是我国公路工程监理市场同样应遵循的一个法则。

5建立现代监理企业制度

一是要建立符合监理企业特点的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二是要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同时根据科学高效的原则,充分发挥人才资本的作用,建立适应监理企业特点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具体来说,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观念创新监理企业不断探索创新的关键是企业高层管理者的重视,提高经费的投入,加大人才的培养、引进和凝聚,切实加强创新意识,以创新的思维方式对企业进行管理,即以市场的需求为出发点。

(2)组织机构创新监理企业一般同时进行着数个工程项目的监理,企业与项目、项目与职工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很难协调,这些都是需要不断创新来加以解决的问题。

(3)体制创新进行机构创新后,必须对这一机构的体制进行创新。项目监理部不再仅仅是监理企业的派出机构,而是成为企业的分公司,必须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

①确立有限责任制度企业是项目分公司的投资主体,制定资产经营责任制,做到产权清晰,依法建立新型的产权关系。

②建立企业法人财产制度使项目分公司拥有一块边界清楚的财产,用边界清楚的法人财产来承担法人责任。

③搭建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来自所有者(对项目分公司来说,企业就是所有者)的激励和约束,因为项目分公司是企业出资来兴建的,必须充分体现企业控股公司的意志。

参考文献

[1]陆惠民,苏振民,王延树.工程项目管理[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3.

篇2

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与国际交往日益增多,相关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工程监理制度的实施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重大改革。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其对工程工期、造价以及控制工程质量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我国目前工程监理体制还不完善,相关的监督管理机构还不健全,与国外工程监理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推动建设工程监理的发展还需做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

1目前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现状

自古以来,我国工程建设就从未停止过,但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工程建设是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开始的。改革开放前,我国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工程监理制度,随着我国经济逐渐与世界接轨,工程建设监理制度逐渐完善。解放初期,我国工程建设大多以国家拨款、政府机关直接下达建设任务。工程设计单位以及工程施工单位都是直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最终完成国家的建设任务。这种方式是政府对施工单位直接进行监督、管理,在实际的工程建设中工程质量主要是以工程施工单位的自我管理为主。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工程建设逐渐市场化,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我国逐渐实行政府监督工程质量,全国各地政府逐渐开始成立质量检测机构以及质量监督机构,以代表政府机关监督工程施工质量。从而工程建设逐渐由施工单位的自我管理向企业内部保证和第三方机构认证相结合方向发展,使我国工程监理迈向国际化。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工程建设项目逐渐增多,我国建设工程监理逐渐专业化。国外一些金融机构向我国工程建设项目发放贷款都要求必须实行承包发包合同制、招投标制以及建设监理制,从而促使我国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出现监理公司、管理公司以及咨询公司等。我国工程监理制度自实行以来经历了3个阶段:工程监理试点阶段、稳步推行阶段以及全面推行阶段。与此同时。1997年12月我国将工程监理纳入我国法律。

2建设工程监理在实际工程建设中发挥的作用

实行工程监理制度,促使我国工程建设行业逐渐走上社会化、国际化道路,逐渐与世界工程建设市场接轨。因此,工程监理制度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并且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发挥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2.1有利于科学化工程投资决策

工程监理在研究工程项目可行性方案时就已经开始介入,并且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工程监理要参与项目的决策,这不仅有利于科学化工程投资决策,更有效的避免了盲目投资造成的经济损失。另外,这也是适应国家产业经济规划政策,满足市场需求。

2.2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单位的行为

专业化、社会化的工程监理单位要及时监督并约束工程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行为,改变了传统的政府监督工程建设的不合理局面。工程监理单位根据相关工程建设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对施工单位进行实施监督管理,通过事前预防,事中约束,事后控制可以最大限度的防止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2.3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

工程建设产品除共有的质量特性外,它还具有可靠、安全、耐久、适用、经济等特点,因此在保证工程的安全使用和工程质量非常重要。另外,工程质量波动大、影响因素多、终检局限性强、质量隐蔽性强等特点,决定了工程监理不能仅仅满足于政府的宏观监督和企业的自身管理。工程监理单位能够及时发现建设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工程质量。

2.4有利于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社会效益和投资效益

对工程施工单位而言,希望保证质量标准和完成预订功能的前提下,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但对社会、对国家而言,工程建设应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因此,在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后,工程监理单位不仅有助于工程施工单位实现其经济效益更有助于提升工程项目的社会效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2.5有助于工程建设项目实现其社会价值

工程监理要在项目设计之初就开始对其进行监督、管理,通过科学化、专业化工程监理,可以帮助工程建设项目更加准确的实现其社会价值,并通过监理活动,选择合理的、更加符合施工单位的工程建设方案,实现建设工程项目的使用价值以及其功能。

3建设工程监理的发展趋势

近些年来,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并已经取得了社会各界的认可,但是我们不得不意识到,我国目前的工程监理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跟发达国家的工程监理发展程度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因此,为了加快我国的建设工程的发展,工程监理的发展步调也必须跟上来,以实现其在工程建设领域应该发挥的重大作用。

3.1 加快推进我国的法制化建设

近些年来,我国现有法规中关于工程建设监理的条款很多,尤其是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这些都表明了工程监理的重要法律地位。但自从我国加入了WTO,相对比其他国家,我国的法制建设相对比较薄弱,主要体现在市场的规则和机制方面。因此,我国需要总结以往的经验,再借鉴国际上的做法,逐渐健全我国的工程监理法制化建设,使之最终走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法治轨道,以适应加入WTO的新趋势。

3.2 促进我国工程监理的全方位发展

我国的工程监理工作开展时间不长,由于一些体制上或者认识上的因素,也可能是建设单位或监理企业的素质能力问题,使得我国现今的工程监理还是以施工监管为主。但是伴随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提出及相继完善和民营或私人投资项目的快速扩大,工程投资效益得到了建设单位及市场各方的普遍关注,逐渐加强了对前期决策的监理工作。回顾这两年所做出的努力,不难发现,我国的工程监理行业正朝向全方位的管理模式发展。

3.3 努力优化我国的工程监理企业结构

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的科学快速发展需要行业政策和市场机制的正确引导,继而在工程监理行业中构建综合型和专业型监理企业相结合、或者大中小型分层结合的企业结构。从具体的工程监理内容来看,综合型的监理企业主要负责全过程和全方位的工程监理任务,而专业型的监理企业重点关注某一方面的专业监理任务。从监理工作的时段来看,大型的监理企业主要承担全过程的监理任务,中型的监理企业重点负责某一个阶段的监理任务,而小型的监理企业则只需要提供旁站的监理劳务。

3.4 不断提升监理从业人员的素质

伴随我国建设工程建立行业的全方位发展趋势,我国的建立从业人员也需要紧跟步伐,不断学习进步,提升工作技能和个人素养。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工程建设行业的发展可谓日新月异,新材料、新工艺层出不穷,技术标准也时有更新,这些都给监理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多参加技术培训以提高业务素质,还要通过个人学习提升职业道德素质。

4总结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监理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以法律为保障,其他各种建设标准规范、法规为依据,实现工程监理这一主体。目前,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还不完善,工程监理工作的发展和实施还存在一些不足,必须全面进行改进并不断进行探索,从而规范监理工作行为,提升监理工作层次,实现与国际接轨。因此,必须培养高素质、多元化人才,加大企业资金投入,推动工程监理发展,以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本文根据目前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现状以及其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发挥的作用和以后发展趋势进行简要阐述。

参考文献:

篇3

国际工程监理(咨询)业的服务内容

国际工程项目的管理,传统上是由工程咨询监理公司和承包商提供专业化项目管理服务。从国际上新发展的项目管理模式来看,工程咨询业还可以提供许多专题性的服务,例如风险管理、工程索赔、造价管理、项目融资等。在美国市场,设计公司发展的新趋势就是服务的多样化,不仅更多参与设计—建造项目,也参与设计—工程管理类项目,有的公司还将服务延伸到项目的运营和维护。所以,国际上一些公司既开展咨询业务也进行工程承包施工,在一揽子承包的综合项目中有很大的优势。而且,咨询公司也接受承包商的聘用为其服务(一般不应同时为同一项目的业主和承包商服务)。(1)项目投资前咨询。包括项目选址、与中间商(土地)、协商处理有关法律程序、规划咨询、项目选定咨询和项目决策咨询。其中决策咨询是核心,以可行性研究和评估为重点,内容有项目的目标、资源评价、建设条件分析和经济效益分析。(2)项目准备阶段咨询。包括工程设计、设计审查;工程和设备采购等服务,包括编制招标文件、拟定合同、投标评审、承包商选择和签订合同。如果是BOT或PFI/PPP项目,则可为当地政府进行初步可行性研究和编制特许权协议书并协助进行项目的招标。(3)项目实施阶段咨询。确定项目的费用、进度计划目标;进行项目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内容包括项目管理、施工监理、施工管理等,实施过程中跟踪管理。包括承担管理型CM方式,派出项目经理进行设计-管理或管理承包,或者进行设计-建造总承包或EPC/交钥匙管理总承包。(4)项目总结阶段咨询。指对已完成的项目的目标、执行过程、效益、作用和影响进行系统和客观的分析,考察项目目标是否合理、有效,项目能否持续发展,为未来项目提供经验借鉴,包括建成后出租转让。如果是BOT或PFI/PPP项目,也可以提供项目的运营和维护服务。

国际工程(监理)咨询业的特征

(1)国际监理(咨询)工程师的定位。在国际上,在工程项目的实施阶段,渐渐地对咨询工程师的作用和定位一般不使用“监理”这一措辞。FID-IC2001年出版的《客户———咨询工程师协议书(白皮书)指南》中论述:在有关咨询工程师管理合同的职责方面,使用“监理”(Supervision)这一措辞时可能会产生严重的误解,因而这种用法需要避免。FIDIC“红皮书”、“黄皮书”、现行的“新红皮书”和“桔皮书”中都避免使用在早先的版本中能够看到的“监察和监理工程”(WatchoverandSupervisetheWorks),而在使用“合同中规定的职责”(DutiesspecifiedintheContract)或“合同中委托给他的职责”(DutiesassignedtohimintheContract)这一措辞。在美国AIA系列合同范本中,过去的版本规定建筑师应“监理”承包商的工作。“监理”的含义可能包括建筑师/工程师有责任管理、指导和控制施工作业。AIA早在1961年修订合同条款时,在描述建筑师在施工阶段服务的内容时,用“观察”(Observation)一词取代了“监理(Supervision)一词。由此可见,建筑师/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是按照业主和承包商所签订的合同,对承包商的施工工作,包括对所应达到的进度、所应满足的工程质量进行巡视、检查和督促,而不是具体干预,更不应去具体管理承包商的施工方案、施工技术甚至安全等问题。在国外的各类合同条件范本中,几乎都有如同FIDIC“新红皮书”中第3.1款中的一段话:“工程师的任何批准、校核、证明、同意、检查、检验、指示、通知、建议、要求、试验或类似行动(包括未表示不批准),不应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职责,包括对错误、遗漏、误差和未遵办的职责。”这说明承包商对监理工程师已经批准的工作仍需承担责任。业主聘用监理工程师来管理工程只是监督保证工程合格的一个手段,监督工程建造过程符合合同规定的方式以及相应的惯例而已,完全不减免承包商的合同责任。

(2)国际监理(咨询)工程师的职责与权限。在国际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中,业主通常将项目前期至项目建成全过程委托给咨询监理公司,实施全过程咨询监理。一旦业主与咨询监理公司的合同签订后,双方之间的权利、责任和义务都以合同条款为依据相互约束。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一般与承包商不直接发生关系,所有信息来往均由监理(咨询)工程师来传送或,由监理(咨询)工程师下达或签发的各种指令都具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承包商必须坚决执行。按照FIDIC合同条件,监理(咨询)工程师职责范围包括:在总承包商的管理上,有权对其工程管理人员、检验人员和操作工人进行监督;在工程现场协调上,有权协调总包商、分包商与业主指定分包商等的协同施工;在工程技术上,负责图纸和技术资料的管理、批准和认可图纸变更等;在有关法律处理上,担任第一位调解人角色,对业主与承包商的争议事项,以合同为依据,中立、公正、合理地处理纠纷;在合同中的地位与作用上,是业主的人,根据业主的授权范围进行诸如索赔管理、财务支付、各种签证等现场实际工作;在工程进度上,有权进行工程全过程的监控,审批总包商施工总进度计划,下达开工令,要求承包商报送施工作业计划,跟踪检查施工进度,签发部分工程交工,基本交工和竣工终交证明书;在工程质量督查上,有权对材料质量、操作工艺、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当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时有权勒令返工或进行替换;在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时,有权提出缺陷修补内容和要求等,一直到保修期结束颁发合格证为止。在工程造价控制上,有权要求承包商提供符合工程合同要求的现金流量计划,负责签署工程款付款凭证,签认工程变更,对索赔、意外风险等进行控制,有权调整单价,必要时进行工程估价等等。监理(咨询)工程师的核心工作是合同管理,监理(咨询)工程师在项目管理中的职责主要是根据合同巡视、检查和督促承包商的项目实施情况,必要时做出批准和指示。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咨询)工程师一般干预承包商的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施工措施、施工计划以及安全措施。监理(咨询)工程师的主要精力用于监督业主与承包商执行合同的情况,审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监督工程进度是否能按合同要求完成,检查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同要求,并防止索赔现象的发生或为反索赔提供依据,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费用控制与投资控制,以维护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各自合同权利。#p#分页标题#e#

(3)国际监理(咨询)工程师的选择和服务报酬。国际上业主选择监理(咨询)公司或咨询工程师的出发点是其专业化的技能、项目管理的经验和诚信。选择高水平的监理(咨询)工程师将会为业主带来巨大的、长远的、多方面的效益,监理(咨询)工程师的技术水平与能力是决定性因素。因而在国外该行业具有较高地位。通常,业主在选择承包商时首先考虑价格因素,而选择监理(咨询)工程师的标准必然是监理(咨询)工程师的资历、经验、能力、管理项目的水平以及职业信誉。设计、咨询和项目管理对整个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和成本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其费用仅占工程总成本的相对很少一部分。国际工程项目业主把大量的权利赋予监理(咨询)工程师,因此,业主在选择监理(咨询)工程师时必须进行认真的考核,否则将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损失。国际上的监理(咨询)公司对其监理(咨询)项目的取费额度和价位都相当高,一般可以达到工程造价的5%~10%,业主同时还承担监理工程师在负责该项目过程中的电话费、交通费、差旅费、加班费等费用。并根据项目的规模、服务范围或服务时间长短收取费用。收费标准中还因监理资质等级不同而有所浮动。同时监理(咨询)公司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为业主节约了投资,业主会对咨询公司给予节约投资30%~50%的奖励。国际最为流行的监理(咨询)费用基本计算方法以2种方式居多:①按工程总造价的比例取费;②按监理(咨询)费用成本加一定数额的酬金来计费。

国际监理(咨询)工程师的执业资格及素质要求

(1)一般而言,国际上对监理(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资格要求十分严格,从事工程监理(咨询)的专业人士包括建筑师、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和工料测量师,他们都是按严格的程序认定的,从业人员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才能参加资格考试,通过考试后才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并登记注册。政府部门在登记注册和发放资格证书时,严格限制其监理(咨询)业务领域,杜绝跨领域监理(咨询)的现象。国际上的监理(咨询)工程师均能精通法律,熟练掌握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具备施工安装各种专业知识,能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成为称职的项目管理者。除此之外,国际上监理(咨询)工程师非常强调个人的工作实践经验与独立执业能力。国际上大的监理(咨询)公司,高学历和资深技术专业人员所占的比例高达30%~40%以上。

(2)监理(咨询)工程师的职业道德要求。监理(咨询)工程师必须具备正直、公平、诚信、服务等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西方发达国家的监理(咨询)行业均对监理人员的职业行为制订了道德规范和准则,其核心内容强调“正直、公平、诚信、服务”。有些国家与地区强制性规定:监理者与被监理者的行为必须遵照行业法规和国家法律,建设监理活动必须遵守工程所在国与地区的经济法、行政法、民法等各种法律法规。监理(咨询)工程师必须善于协作,责任心强,不仅需要经常与客户、合同各方、本公司的各方面人协同工作,而且还经常与政府官员、金融组织和工作人员及设备材料供应和施工单位的人员打交道。

国际工程监理(咨询)业与我国监理业的比较

(1)监理业务服务范围狭窄,监理深度有限。我国监理行业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太过单一。我国工程建设采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物质供应单位分工协作的体制,对项目全过程进行分割切段管理。工程咨询公司业务只做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或评估;设计院只负责项目设计;招标公司只组织项目招标;而监理公司则实际上是项目施工阶段的现场施工质量监督。故我国项目监理业状况是监理公司不能提高项目复杂的技术服务,服务范围的监理产品附加值很低。

(2)监理工程师的作用难以发挥。我国监理业虽然借鉴了发达国家的经验及国际上通用FID-IC合同管理方式,将监理工作内容确定为三控、两管、一协调,但在实际工程中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和职能往往被弱化,业主的强势,导致监理工程师地位尴尬,很难真正独立、公正行使工作权利,这是我国与发达国家建设监理的主要差距。

(3)监理业管理混乱无序竞争。在我国目前工程监理行业低标准监理服务取费的条件下,很多监理公司只能困难重重地维持低水平运行。同时,由于我国监理服务门槛过低,导致监理服务技术水平不高,产生过度竞争。监理公司不是靠实力、工程管理经验和市场信誉去赢得监理业务,而是普遍靠拉关系进行竞争。低价竞争导致低成本服务,造成了监理行业的恶性循环,严重制约了监理行业的发展。

篇4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引言

推行工程监理制是我国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自从1988年开始试点,五年之后逐步推开,与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用法律制度形式作了确定:“国家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经过近20年的工程实践,我国建设工程监理逐步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工程监理理论,培养出一支具有一定能力和素质的监理工程师队伍,并且积累了一些工程实践经验,建设了一批优质工程。但是,目前监理体制依然存在监理范围和监理工程师定位不准确、工程监理的责权利错位以及工程监理取费太低、监理企业规模以及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2、监理的概念

我们通常所说的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 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 同时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 这也代表着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

3、目前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3.1、监管机制不完善

当前的主要问题有:监理人员责任心不强,监理责任不落实,监理工作存在消极怠工等情况。在实践当中, 一些工程监理人员责任心不够 ,同时缺乏强烈的使命感,监理意识薄弱 ,对工作消极懈怠,导致的结果就是监理不严 、,甚至出现欺骗业主等现象。以上问题的出现, 就会使得工程项目的安全和进度得不到保证,进而埋下了工程安全以及质量隐患。

3.2、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存在差异

因为我国的工程监理制度起步晚于欧美国家, 很多监理企业人员队伍的业务能力技术水平不一,普遍素质偏低,缺乏经济管理和法律知识以及缺乏全方位控制的能力,致使工程监理不能真正做到“三控 ,二管 ,一协调"。除此之外, 我国在对监理人员的培训、考试工作方面也存在问题, 主要表现是重理论、重资历、轻实践、轻业绩, 理论学习。实际工作脱节、这样的话使得业务能力不精,项目管理和控制能力稍显不足, 这样的话我国企业和世界先进监理企业之间就产生很大的差距。

3.3、监理内容不够完整

监理工作深度、范围不够。工程建设监理是贯穿于建设工程全过程的一种技术服务, 应该是从建设工程的投资规划、决策、招投标、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到项目竣工、交付使用以及保修期的整个过程。然而, 从我国现阶段的工程建设监理状况来看工作重点还是仅限于施工阶段的监理。同时,因为业主对监理工作尤其是设计监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以及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存在差异,就使得监理没有办法控制项目的成本和进度, 能做好的只有控制质量,而这明显就和我国引进监理制度的初衷有所差异。

3.4、监理市场不够规范

监理收费过低 ,招投标体系不够健全。现阶段, 监理市场供求关系不平衡, 过度竟使得市场出现混乱,同时有很多的漏洞。

3.4.1、监理业务的承揽存在着转包监理业务,挂靠监理证照,业主私招乱雇,系统内搞同体监理等现象,但是有些监理单位不是真正独立的法人实体 ,这些单位不独立核算、不自负盈亏,更甚者一些监理单位名实不符, 这将严重影响到工程监理的效果。

3.4.2、因为目前监理单位相比以前数量有较大的提升,使得行业竞争加剧, 业主不依照实际情况压价以及监理同行业存在的不正当竞争, 使得不少项目就无法达到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资金不足使得各监理单位只能勉强维持,这对监理事业的发展将会有很大的影响。

3.5、监理相关法律体系不够完善

我国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例》等相关的法律、条例, 这就有力地保证了我国工程监理事业的良性发展。然而和国际建筑管理、咨询企业相比的话, 我国建筑工程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够不健全,同时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资源也相对缺乏, 国家有关管理部门的设置上也存在很大的空缺,导致的结果就是监理单位内部还有规章不健全、内部管理不严格 、管理松散、监理设施陈旧等问题, 这些都将影响到监理市场的良性发展以及监理效果的实现。

4、建设工程监理的发展应对策略

4.1、加强法制建设, 走法制化的道路

当前虽然我姑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例》等相关的法律、条例,这也可以充分看出了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但是从全球的角度来看, 法制建设还是相对来说比较薄弱, 显著的表现是在市场规则和市场机制方面。我们应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 学习借鉴国际上通行的方法, 逐步建立和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这样才能使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 才能在世界的建设工程监理中有一席之地。

4.2、建设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理制度,

虽然我国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只有十几年的时间, 但是目前仍然是以施工阶段监理为主。出现这种情况,既有体制上、认识上的原因, 同时也有建设单位需求以及监理企业素质及能力等方面的原因。但是也应当看出, 伴随着项目法人责任制的不断完善, 和民营企业和私人投资项目的大量增加, 建设单位将对工程投资效益越加重视, 工程前期决策阶段的监理将会日益增加。从当前的发展趋势看, 代表建设单位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管理, 这将是我国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的趋向。目前, 我们应当按照市场需求多样化的规律, 积极扩展服务内容。应该由现阶段以施工阶段为主,转向全过程、全方位监理 这就不仅要进行施工阶段质量、投资和进度控制, 同时还应做好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组织协调工作等工作, 同时还要进行决策阶段以及设计阶段的监理。

4.3、优化工程监理企业结构

工程监理企业应当通过市场机制以及必要的行业政策的引导, 在工程监理行业逐步建立起综合性监理企业以及专业性监理企业相结合、各种规模的监理企业相结合的合理的企业结构; 依照工程内容分, 建设起可以承担全过程、全方位监理任务的综合性监理企业以及可以承担某一专业监理任务的监理企业结合在一起的企业结构。按照工作阶段分, 建立能够承担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理的大型监理企业、可以承担某一阶段工程监理任务的中型监理企业以及只能提供旁站监理劳务的小型监理企业相结合的企业结构。这样的话, 一面可以满足建设单位的种种需要, 同时也可以使各类监理企业各得其所, 获得合理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大型以及综合素质较高的监理企业向综合监理方向发展, 同时中小型监理企业则应当形成自己的专业特色。

4.4、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站在全方位、全过程监理的要求来看的话, 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的素质,还需要提高。工程建设领域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层出不穷, 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也有时更新, 信息技术也迅速发展, 这就要求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应该与时俱进, 同时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以及职业道德素质, 这样的话才会为建设单位提供更加良好的服务。总所周知,从业人员的素质如何将会影响到整个工程监理行业发展。因此只有培养和锻炼出大批高素质的监理人员, 这样才会形成相当数量的高素质的工程监理企业, 形成一批公信力强的工程监理企业, 才能有效的提高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总水平, 是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事业取得更好的发展。

5、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既有体制的不健全、不完善, 同时在机制上也需要积极地探索、解决问题。这些问题都是在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实施时间不长以及经济环境还不够成熟的大背景下产生的,在社会经济进步和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根据我国工程监理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实施对策, 这样才能使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可以在国际上有一席之地。同时推动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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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是在改革开放之后提出来的,为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管提供了制度保障。我国的建设工程领域在之后的20余年内取得了一定程度上的成功,并且工程监理理念由注重生产和工程数量向注重工程质量和健康、可持续发展理念转变。另外,监管制度趋向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国家对工程管理的质量和建设工程规模有了明确的规定和方向,越来越多的优秀工程人才也开始投身于建设监理行业的建设之中。这主要是因为,对于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的我国而言,各种工程建设如火如荼地开展,但是由于监管工作的不到位,这些建设工程的质量呈现出一种参差不齐的状态。但是,由于其在我国的起步较晚,可借鉴的经验较少,发展并不成熟,所以仍旧面临不少问题。

2建设工程监理发展中的问题

2.1管理体制与市场需求不适应

当前,我国在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最明显的特点就是条块分割,最早提出建设工程监理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推动在计划经济领域下所进行的工程领域改革,政府相关部门是其最主要的改革动力。由于政府部门的监管具有强制性,所以就非常有可能造成各部门的职能交叉甚至是重叠,最终使得建设工程监理的效率变得异常低下,大大地浪费了各类社会资源。很明显,这与我国现行的市场经济体制极不契合。尽管我国也颁布了大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法律地位进行肯定,但是仍旧与国际标准存在着很大差距,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2.2整个监理行业的独立性较差

我国的国情相对比较特殊,这就使得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也比较特殊,主要体现在二者之间存在的一定的合同关系。作为监理单位,仅仅只是对施工单位的活动进行监理。反而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更为密切,所以一旦有问题出现,建设单位最先找到的就是施工单位,而不是监理单位,如此一来,监理单位便顺利摆脱了责任,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所以说,对监理单位来说,其权利的形式就受到了阻碍。

2.3监理人员的整体素质普遍偏低

一般而言,具备复合型知识结构的专业技术人员才是监理行业最需要的人才,这些人才通常都有大量的工程实践经验。然而,就目前而言,我国的监理行业的人员大部分都是刚入职的,没有经过专业的训练,专业基础较差,也没有牢固掌握相关施工标准和规范。在现场施工过程当中,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也没有对质量和安全进行严格地管理。当然,还是有部分人员具备一定的知识结构,但是其并不能完全满足该行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这些都是造成我国监理行业人员整体素质低下的重要因素。

2.4服务对象过于单一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在推行的初期就明确了其监理范围,只能是建设单位委托其进行相关的监理活动,施工单位不能对其进行委托,或者说施工单位的委托并不起效。和国际化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相比,这一特征与其相背离。可见,其所服务的对象是非常单一的。由此可说,对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而言,想要赶上国际化的前沿水平,其仍旧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2.5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机构过于冗杂

通常情况下,建设工程所涉及的范围都比较广,无论是在采购物资还是设计施工图纸等方面,都有专门的管理机构进行监理。而无论建设单位的管理体系有多么完善、管理队伍有多么强大,都必须至少选择一家监理机构对工程进行监理。如此一来,负责工程项目的人不仅有投资者和建设单位,还增加了一家或多家监理机构,难免造成工程管理工作的重叠。但是建设单位为了加快工程项目完工速度或者获取更多经济利益,便故意拖延监理单位的各种意见,甚至对其置之不理,严重影响了建筑工程的质量。而建设当中的各个合作细节也是由建设单位与业主直接进行洽谈,监理单位始终在此过程中处于一个较为尴尬的地位,其所提出的意见并没有被真正地采用,情况严重时,投资者或建设单位根本不会对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加以配合。

3建设工程监理发展对策

3.1建设工程监理市场化

中国成功加入WTO在很大程度上加快了建设工程领域朝着项目管理方向发展的步伐,全过程、全方位的项目管理促进了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兴起,利用监理规范各个工程项目管理势在必行。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工程监理行业要想更好地发挥其监理作用,也应该顺应时代趋势,充分调动和发挥市场调节的能力,优化各工程监理企业的结构,真正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的发展。市场化建设工程监理首先应当做的就是完善招标制度,这样才能使得整个监理市场能够健康有序地运行下去。而对于建设工程中的各项招标和投标活动,则需要加强合同管理力度,优化整个监理行业的组织结构。与此同时,强化监理活动的委托程序管理、规范建设工程中的各个项目参与方的相关行为,以制止各种不正当的竞争活动也是非常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够建立起公平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才能够对其招标投标行为进行规范管理。

3.2强化对监理行业的认识

由上文可知,就目前而言,我国建设工程领域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对监理行业的认识和认同程度普遍偏低,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作用的发挥。因此,强化相关部门和人员对监理行业的认识就显得尤为重要。只有当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重要性被相关部门和人员广泛认可,才有可能使其作用得到相应发挥。因此,首先要做的就是要确定各建设工程项目的实行方向,使其朝着专业化、规范化和社会化方式转变。最大化建设工程投资效益、规范各建设工程项目参与方的行为、提高各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和决策的科学化水平都是极为不错的办法,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各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3.3积极学习国际先进经验

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与国际标准仍旧存在不少差异,由于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起步相对较晚,国内可值得借鉴的经验相对较少,所以需要积极学习国际上关于建设工程监理的各种经验。同时,企业还需时刻存有创新意识,积极拓展建设工程监理的国际市场应当成为其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一种高智能型的服务行业,需要十分密集的行业专业知识。建设工程中的每一个工程项目都有自己的不同特征及需求,所以,各监理企业应当联系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先进的国际经验,制定出与之相适应的监理方案,分层次、分类别地对其进行有效管理。

3.4提高监理人员的整体素质

监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成效,可以说其是监理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对建设工程监理这一行业而言,对增强综合能力的高素质监管人员的需求是极为重要的。所以说,提高监管人员的整体素质就显得尤为必要。加强刚入职员工的专业技术培训、给予其更多的实践操作机会、采用师徒制形式加强专业技术人员与新人之间的沟通等措施都是提高监理人员整体素质的有效措施。

3.5赋予监理单位更多权力

一般情况下,监理单位只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以保证各项工程能够有效完成,以及实现对质量的严格控制。然而,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往往都会无视监理单位的存在,对其所提出的整改意见更是敷衍了事,甚至是置若罔闻,说一套做一套的情况大有存在。但是,由于自身所拥有的权力有限,监理单位对部分这样的情况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以,赋予监理单位更多权力势在必行,以使监理单位除了监督和检查之外,还能够有一定的处理权。

篇6

1建设工程监理的内容

建设企业应高度重视工程监理这一环节,结合相关法律并得到有关部门的许可,管理好建设工程材料。我国一直以来都侧重于研究建设工程监理,其工作内容主要负责控制整个工程建设,重点管理三个方面并保持协调。三个控制指的是控制投资。工程的实施离不开建设工程监理,为了使工程投资额不超过批准范围,实施工程监理之前应准确估算出使用人员和材料两大方面的投资,当然也包括意外投资在内。只有运用正确的方式来才可使投资得以降低,工程质量才能得到保障;控制好进度。监理首先要确定出具体的施工人数,仔细盘查机械设施并进行更换,不同时期提出不同的工作要求且工作内容也不一样,因此要结合各个方面,制定相关实施方案,确保工程的完成日期不超出规定期限。控制质量是指监理不仅要对工程投资、工程进度进行控制,还要控制工程的质量。监理是为了可以长时间使用工程,提高其安全性及环保功能,保证其达到工程建设要求。三个管理中最重要的就是合同管理。工程建设必须以合同为准,合同若消失不见,将给工程建设带来严重后果。建设工程应重视安全管理,制定一套与安全管理有关的制度,建筑工程应达到较高质量,这样才不会威胁到建筑工人的安全。建设工程离不开风险管理。监理要事先预测出建设工程存在哪些风险,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使建设工程保持顺畅。一个协调指出工程建设包含了建设单位及各个部门,如承包和实施以及政府等部门。监理应做好部门之间的沟通工作,将一些建议传达给不同部门,当然监理要求部门之间应保持协调。

2我国监理企业的发展方向

我国想要发展监理行业,难免遇到各种阻碍,经常面临一些重大挑战。为了使监理企业明确自身的发展目标,企业应清楚当前的发展方向。由于我国很晚才开始发展监理企业,而发达国家早就对监理行业做出了准确定位,且其已经相当成熟,这点可以为国内的监理企业提供借鉴依据。国内的工程监理不同于其他国家的工程项目模式,经对比之后可知:①按照服务对象的不同工作性质来看,国外主要运用了工程项目模式,而我国采取的是监理,两种模式针对的都是相同的服务对象,其分别为业主、客户;②根据作用方面进行划分,CM实际上就是建筑工程管理的简称,其作用是满足客户所要求的咨询服务,以便更好完成项目施工目标。PM指的是项目管理,其作用是使客户获取咨询管理服务,投资项目可当作主要目标。国内监理最基本的就是满足客户的服务需求,有效控制工程质量;③以委托性质为准,CM、PM都算得上是客户本意,但国内监理除了客户本意之外,政府还需进行强制性委托,若对委托性质进行分析,我国可划分到强制性委托行列;④委托方式主要分为三种模式,它们具有相同的委托方式,也就是合同的协商与签订;⑤具体的服务范围,CM除了为施工阶段提供服务之外,也要服务于设计阶段。PM所涉及的服务范围即为整个项目。国内监理明确指出施工阶段即为服务范围;⑥组织机构,CM由三个部分组成:a.项目承建商;b.管理公司;c.咨询公司。PM主要包括管理公司、客户以及咨询公司等部分组成。监理组织机构仅仅由监理公司组成;⑦CM和PM,包括国内监理等,有着相同的管理人员且其工作依据也一样。通过进行对比与总结发现,监理企业要不断转变当前的项目管理服务,尽可能建设出更好的工程,使其建设水平有所提升,同时使工程质量得到保障,这样才能获取最大的投资效益,建筑市场才能保持规范的秩序。

3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发展的影响因素

我国十分重视经济的发展,监理企业对建设工程的影响越来越大。我国早期没有发展监理企业,相关体系还不是很成熟,因此发展过程中经常出现问题。

3.1监理从业人员素质和职业道德

在我国,从事于监理行业的人员集中在设计、施工这两个单位,或是毕业于专科学院的学生。有的人员来源于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了如指掌,只是不懂得如何组织管理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内部的每位人员都有着丰富的施工经验,然而缺乏专业知识,院校毕业生掌握了足够的理论知识,由于没有掌握相关技术,导致工作过程中显示不出权威性。监理人员很难获得较高的待遇,工作期间除了获得监理薪酬之外,很难通过其他方式来得到补偿。经常可看到违法行为的出现,导致监理形象严重受损,同时也阻碍了其发展进程。

3.2法律法规未完善

我国大概推行了30年的监理制度,虽借鉴了国外经验,但建筑技术、管理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可见监理制度比较年轻化。国家对工程建设监理做出了相关规定,提出工程建设监理是为了对工程建设投资和工期以及质量加以控制;妥善管理工程建设合同,使单位之间保持协调。然而,监理内容基本等同于工程建设过程。人们通过参考《建筑法》中的相规定,要求建筑工程监理必须以法律为准,结合相应的技术标准,认真阅读设计文件、工程承包合同等资料,要求承包单位应合理使用建设资金,保证施工质量以及工期,建设单位应负责监督。在《建筑法》中,监理主要侧重的是施工阶段,因此监理企业只涉及较少的业务内容,这对发展监理企业十分不利。

3.3经济因素

在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下,工程监理企业获得了较多的发展机遇,以当前现状来看,必须重视经济全球化这条发展途径。工程监理企业不仅可以吸收发达国家的技术及资金,还可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我国一直将经济全球化作为重中之重,认为它显著提高了工程监理企业当前的技术水平,甚至已经超过了发达国家,这样虽创造了有利条件,但竞争也随之加大。

4促进建设监理企业发展的建议

监理工作是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保障,同时也是保证其能够安全使用的关键。监理工作为建设工程创造出最大的投资效益,它对发展建设监理企业至关重要。文章针对监理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希望有利于相关从业人员。

4.1加强的工程监理的培训和教育

监理服务,作为咨询服务业中的一种,与其相关的知识可在短时间内进行更新。由此可见,监理工程师应掌握各种知识,不断扩充现有的知识储备使自己了解更多知识。通过了解工程知识之外,还要熟知工程法律及相应的经济管理知识,清楚如何使用新工艺、新设备等,尽可能选择一些新材料,使自己达到更高的管理水平,保证自己成为一个复合人才。现阶段,建设企业不能取得快速发展,这是因为不具备足够的监理人才。正是由于出现各种问题,迫使建设企业必须时不时培训监理人员,为一些学历较低的监理人员提供更多的深造机会,使其学习到更加全面的专业知识。

4.2完善法律法规

业主通过委托监理单位,采用招投标方式得到相应的工程监理权,和业主签订一份合同,由此对工程进行监理。工程监理必须做到绝对公正、科学,同时还要求保持独立并具备服务性。工程监理只有保持公正、独立,才能达到全面监管目的,这点极其重要。然而,我国的大部分投资依靠的是国家,要么就是通过外国贷款等途径。政府作为项目业主,导致监理、业主变为上下级关系,也可说是行政管理关系,因此业主必须做到相对公正,行事方面也要摒弃依赖性。

4.3加大市场监管

工程监理想要进入市场,必须遵照相关制度的要求,监理企业及相关人员只有具备一定资格,才可在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企业得到了主管部门的批准之后,持有相应的等级资质证,才可从事监理工作且其从业范围不可过大。监理人员应参加职业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之后才能拿到职业资格证。然而,大多数企业都是借助于外面的资格证书,或是将自己的资格证书借给别人,甚至出现监理人员参与证件外挂之类的现象,这样使得监理市场变得极其混乱,同时也导致监理人员之间出现激烈竞争。可见,政府、管理部门只有进行严格监管,采用信用评价或是其他方法,保证企业持有合格资质,全面落实人员工作。

5结语

目前,工程监理行业可以说是陷入发展高峰期,工程监理企业获得了极其有利的条件,当然也面临着巨大挑战。正是由于市场竞争如此激烈,想要更好发展工程监理企业,必须了解哪些因素会对企业造成影响。唯有如此,企业才能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其竞争地位才可能提高,才能推动企业进一步发展并加大自身生产力。文章简单分析了建设工程监理的几个方面,具体可参考以上所阐述的内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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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F253 文献标识码: A

我国引入工程监理机制至今已有二十多年,监理的责任主要就是在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其他建设工程法规文件的指导下,用自身的专业技术、管理技术,有效地控制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三大目标,使工程建设项目的总目标得以最优实现。

1 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其他建设工程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目的在于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2 建设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

2.1监理服务收费低,人员流动性大

在工程建设监理制在实施过程中大多限于施工全过程的监理,范围有限,而且收费偏低。收费水平普遍低于设计和其它咨询服务行业。由于监理收费低,导致从事监理工作薪水比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都低,更无法与建设单位的技术管理人员相比。因此,监理人员流动性大,监理企业无法吸引年富力强、层次高的技术管理人员。由于从事监理工作收入低、发展前景不够广阔等原因,大部分在监理企业暂栖身的人,大多没有找到更好的接受单位。这也导致正在大部分从事监理行业的人(尤其是年轻人)都在审时度势,等待机会另某高就。

2.2监理行业人员素质不高、行业人才基础薄弱

(1)监理人员大多为转业而来,无“专业”监理人员

目前我国监理从业人员主要来源为设计单位的设计人员、施工单位的施工人

员和基建单位的管理人员。搞设计出身的对图纸吃得透,但缺乏现场施工组织管理经验,不熟悉施工质量控制点;搞施工出身的施工经验丰富,但往往对图纸吃不透;基建单位的管理人员熟悉工程建设程序,组织协调能力较强,但解决实际技术问题的能力欠缺。

(2)部分监理人员关键工序的监理旁站到位不到“点”

到施工现场隐蔽抽检、巡查时,经常可以听到现场监理人员的回答:“施工

单位还没有报验”,或在监理验收签认后,监督抽检发现并指出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质量问题时,如:KL纵筋的锚固长度严重不足;柱筋纵筋由多变少直径由小变大插筋的锚固长度短2/3等时,现场监理人员经常会“如梦初醒”“理直气壮”地“指导”施工人员应“如何如何”,或会告诉你,他已经发现,等等。这些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之所以出现质量问题,咎其责任主要应由施工方承担,但与监理旁站不到位或到位不到“点”有着直接的关系。

2.3监理市场行为不规范

工程监理在我国已实施十多年,但现时仍有许多建设单位并不认同,尽管《建筑法》中明确了国家强制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并且许多地区和行业规定了强制实行工程监理制度的工程范围,但社会认同度较低。建设单位对监理制不认同,却又迫于工程管理制度要求不得不聘请监理,于是就想办法压低监理费用,以极低的监理费用来换取名义上的监理工作形式。

一些服务水平和技术水平都较低的监理企业大量生存于市场中,这些企业获取客户的手段主要是压低监理费用或通过已有的社会关系来排挤同行。在监理招标市场上,虽然有一部分公开、公平的建设单位完全通过招标市场选着监理单位,可众多监理单位往往通过社会关系来获得监理服务合同,招标过程实际上成为暗箱操作的合作招牌。部分监理单位为了能得到监理业务,也互相压价,导致监理费用极低。低价承揽业务很难高素质监理人员的到位或到位率。而实际的情况为,在监理一线工作的监理人员,多数工程是监理员。有的开发商,低价委托工程监理,监理公司象征性地委派几名监理人员到场监理,履行验收签字的义务,而实际对工程“监理”的是甲方组建的业务素质远强于监理项目机构人员的工程部的人员。这种情况下的越来越多的低层次监理企业给市场带来企业主动竞相压价的歪风,即使政府明确规定监理的最高和最低标准,但终究无法消灭合同等“技术手段”的存在基础,于是市场的公平竞争机制被破坏,市场公平竞争机制名存实亡。

3 完善建设工程监理存在问题的对策

3.1提高监理费用标准

现在制定的监理取费标准在偏低的水平上,而且大家还得压价争取合同。我们应该制定相关政策以提高监理取费标准,使市场压价后监理取费仍在合理的范围内,保证监理的利润空间。另外,相关部门要严格监督检查监理取费是否按国家标准执行,主要是检查建设单位的执行情况,违反规定的不准其开工。在市场较为混乱的初期阶段,采用非常措施以形成收入合理、有效监督监理服务质量水平、保持监理收入这样一个良性循环,对行业的发展将利大于弊。

3.2提高行业人员素质

(1)监理企业应注重监理人员素质,加强管理

在监理行业内部开展打假活动,对无一技之长却又混入监理队伍的,应停止其工作或安排其离开监理一线。对那些证件齐全却不胜任岗位工作的,降格使用或重新培训。把因人力紧缺而升格使用的人员(监理员作为专业监理工程师),一律按资格就位。另外,监理企业应加大投入,通过提高监理人员的福利待遇,积极吸纳和培养高层次的工程监理人才,还要注重现有监理人员的再培训工作,抓好监理全员培训,加强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经常性的专门培训,让监理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监理规范、技术标准、规范,要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

(2)落实旁站制度,保证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工程质量

监理工作的重点要放在事前控制,这是监理职能的要求。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隐蔽、施工,监理人员要实行旁站、巡视或平行检查,不能等到即成事实,待施工质检报验后,才“秋后算帐”。因为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一旦形成,轻则做返工处理(如钢筋尚未隐蔽)影响工期,重则违反强制性条文,留下工程质量隐患或永久缺陷。一旦出现需要采取事后补救的情况,从侧面反映了监理的业务水平、监理的深度、事前控制等方面能力的不足。所以,监理单位要制定针对性强、符合所监工程特点的监理旁站计划,并在实际监理活动中予以落实,更好地体现监理企业综合水平和现场监理人员管理良好素质。

3.3完善规范监理市场行为

严格规范各方的市场行为,业主选用建设监理单位应严格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直接委托应按规定办理委托手续,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监理,不应使用内部监理单位搞自我“监理”,以及施工、监理为同一行政管理单位的同体监理。业主应与中标的工程监理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监管部门应强化竣工备案制度,对工程监理应招标而不招标的工程,对挂靠、转包的工程,一经查实,不予验收备案。

4结语

我国现代化建设正在飞速发展,工程质量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当前工程建设监理行业的发展还存在不少问题,要使得本行业有良好的发展,需要通过提高监理费用标准,提高行业人员素质及规范行业行为等措施,使得监理行业可以有一个良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郭宏,陈意玲,陈义武.工程监理市场的发展和规范[J].长江科学院院报,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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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工程监理;问题;发展

引言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不断发展,人们也开始对工程建设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工程建设质量是人们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所以要加强工程的监理工作,对工程建设进行严格的控制,能够消除工程的安全隐患,并且保证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更加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但是我国工程监理市场管理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如监理人员素质不佳、监理市场混乱、监理制度不全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工程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使工程建设质量无法保证。

1工程监理市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工程监理市场管理混乱

由于当前工程监理市场缺乏高效的管理制度,导致相关问题时有发生。我国工程监理业务中经常出现不同监理单位之间转接监理工作、监理人员相互借用监理证件等现象。还有一些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私自大量招聘监理人员,形成了连体的监理系统,造成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此外,一些监理单位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不具备进行独立核算建设工程质量的职能。有些监理公司甚至很长时间基本没有业务,在接到监理业务时才开始找监理人员,新招的监理人员的自身素质并不能保证,从而造成监理质量无保证。

1.2工作人员素质不高

在当前实际中,通常工程监理人员一般都是其他从事建筑方面的工作人员考取了工程监理的执照后变成的监理人员,监理工作素质参差不齐。有些考取了监理证的人,只是在工程监理公司挂名,根本没有从事监理工作。流动性大已成为工程监理行业的特点,临时聘用也成了行业内部司空见惯的情况,所以监理人员的素质不高也就显而易见了。

1.3监理公司组织机构不健全

项目监理机构制度不落实,监理人员数量不足,专业不配套,结构不合理,不能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少数总监理工程师无证上岗或者总监代表无总监书面授权即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全部职责,严重影响机构管理的效能和水平。

2提高工程监理市场管理的方法

2.1规范工程监理市场

保证良好的市场秩序,使本地的工程监理市场处于开放的状态,而且还要积极引进其他工程监理企业,以提高工程监理市场的活力,促进工程监理企业的健康发展。坚决抵制垄断经营的做法,保持市场的平等性和竞争性。相关的地方部门还要对外地的一些工程监理企业做出一些鼓励,彻底避免地方主义保护政策的出现。

2.2加强人员配备和培训工作

监理单位应具备实施施工监理能力,还应当具备设计监理能力,以及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监理单位要具备工程质量的控制能力、进度和投资的控制能力;会使用技术手段,熟练地使用经济控制手段、合同控制手段和法规控制手段,以适应全方位监理的需要,这些就要求单位对人员的合理配备与适当的管理培训。

2.3对工程监理公司的监管

当前应不断规范监理公司的准入制度和责任制度。准入制度包括监理公司在市场的准入制度以及监理人员在监理企业的准入制度。加强对监理市场的管理与控制,制定监理企业准入制度,避免不合格企业的流入,造成市场的混乱,保证监理市场的正常运行。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准入制度,监理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制定责任制度,把责任制度落实到工程监理的每项工作中,监理人员尽职尽责的做好每一项工作。

3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市场的发展趋势

3.1法制建设对法制化道路的推进

目前,我国针对建设工程监理市场的管理不断推出各种法律法规,并且地方性法规部门对于建设工程监理的规定也比较多。由此可见,我国开始不断重视对建设工程监理市场的管理和不断提高监理市场的地位。但这并不代表我国的工程监理的相关法制建设非常健全,我国自从加入世界组织之后,市场管理及市场规则方面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我国市场规则方面存在竞争与交易规则不完善;而对于市场机制方面也形成了仲裁机制、信用机制等。因此,我国需要全面总结经验与教训,从而促使我国的法制建设全面形成。

3.2依据市场需求促使监理工作的全方位发展

随着我国建设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度不断完善,由于私人集资项目和民营企业数量的不断增加,建设单位不断重视建设工程投资的收益,凸显了监理工作对工程成本的控制至关重要。从目前来说,建设工程监理应该根据市场的需求而发展,并不断扩展监理服务内容。应该全方位的促进监理工作的发展,要在建设工程的进度和质量等方面努力做好监理工作,还要对工程的决策阶段和图纸设计阶段进行监理管理,从而对建设工程进行全方位的控制。

3.3监理企业结构的优化

在市场经济的要求下,工程监理企业的发展必须遵循市场规则的调节。由于施工企业对监理工作要求多种多样,需要监理公司能够适应这种模式并满足施工企业的各种需求。监理公司在市场机制及行业政策的引导下,应该建立一个具有专业性、全面性相结合的监理企业,并不断根据市场的变化而优化企业结构。

3.4我国工程监理市场管理需要与国际化接轨

目前,随着全球国际市场的不断开放,大量具有实力的国外企业不断进入我国建设市场,来争抢我的市场,同时我国的建设工程企业也在积极的进入国际市场,并与这些跨国公司进行国际竞争。但是,由于我国刚加入WTO不久,大部分企业对国际惯例的不太熟悉,并且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实力也不太强,与发达国家的建设工程企业相比,我国监理公司内部监理人员的自身素质远远不足,并且监理公司具有的管理制度也不太完善,我国监理企业以这样的情况很难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取得胜利。所以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应该不断的总结经验与教训,并努力与国际惯例接轨,不断的面向世界并向外国先进企业学习,从而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促进我国的工程监理行业的全面发展。

4结束语

对于处在发展初级阶段的工程监理企业来说,它在建设过程中起到的监督和控制作用是非常大的。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等方面需要经过工程监理的监督控制,这样会更加科学合理,从而给企业带来的大量的效益。无论是建设企业、施工企业还是工程监理企业它自身,都应该对工程监理工作予以重视。目前,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前景非常好,要想工程监理企业得到长足发展,解决以上提到的发展中的问题势在必行。

作者:欧阳开权 单位:荆门市东鑫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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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前言

目前我国从业的监理工程师均接受监理理论和法律法规知识,质量、进度、投资三大控制以及合同管理方面的学习并通过国家或地方的考试才允许执业。但是,相当多的监理工程师的专业水平和管理知识仍然无法胜任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理工作。监理人员的从业素质低,已经成为工程监理向全方位、全过程发展的一大瓶颈。因此,应加强监理工程师的继续教育,引导监理工程师不断学习新技术、新结构和新工艺的发展,学习管理和合同知识,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促使其业务水平向高层次发展。

1、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发展现状

根据国内外统计资料显示,影响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最大的阶段是项目的决策和设计阶段,影响项目投资的可能性75%~95%主要在设计阶段完成,而在实施期仅占项目投资的可能性5%~35%;同时,建设项目的整体使用功能或全寿命费用的70%以上在设计阶段前已基本决定。据西方一些国家分析,决策设计等前期费用一般只相当于建设工程项目全寿命费用的1%以下,但正是这少于1%的前期费用却基本决定了几乎全部随后的费用。由此可见,建设项目决策设计的前期阶段对整个工程建设的效益是何等重要。

建设工程监理作为我国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的主要咨询单位,其工作概括起来主要是“三控、三管、一协调”,即:质量、进度、投资的控制,安全、资料、信息的管理和协调建设、勘察设计及施工等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中,工程监理完全可以为建设单位(业主)在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工程招标、设备采购、施工监理、生产调试和竣工验收等方面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服务,协助建设单位(业主)实现项目投资的意图。

但是,通过本人在工程监理单位的实践或了解同行业的实际,大部分工程监理只是充当了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理的作用,只有很少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监理单位部分参与了设计阶段或工程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工程技术人员懂技术的多,最多是在工程造价方面有所建树,鲜有既懂技术又懂管理更懂得建设程序和风险管理与控制的综合性人才;同时,监理单位在技术、经济专业人才方面的配备不够合理,难以为建设单位(业主)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项目管理服务。

2、高层建筑监理控制要点分析

2.1制定监理规划和细则

项目监理在接受高层建筑丁程监理后.首先应对工程监理工作制定相应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以指导后面监理工作的具体的开展。监理规划和细则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切实实际的可行性,明确监理内容和方法,如抽样试验、旁站制度、工地巡视、签发指令文件的适用范围等,并突出工程的重难点。制定监理程序。规范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对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管理督查工作步骤进行统一。

2.2控制原材料质量

高层建筑上程巾使用的原材料质量也会对结构工程质量造成很大影响。监理人员要对钢材、木材、水泥等重要材料严格把关,做好材料计划、采购、运输、保管等工作。要优选货源,选择质量和信誉较好的供货厂商,在材料和构件运进施工现场之前。要检查其出厂合格证或材料化验单,并按要求进行外观和抽样检查,出现问题的坚持弃用,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场。抽样检查时.要严格按材料试验标准取样,控制好取样频数。对于主要结构部位的材料。应特别注意考察其规格、型号和性能能否满足设计要求。

2.3控制测量精度

高层建筑的测量精度对其结构性能也有重大影响,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测量进行严格监督。首先应对施工单位所配备的测量人员的素质、资格进行审查,还应对工程的测量精度、使用的仪器等做出明确规定.对施工测量控制网进行复测验收。

2.4控制混凝工质量

钢筋混凝土结构高层建筑的施工过程中对商品混凝土质量的控制很重要。监理工程师应从厂家选择、原材料和砼配合比控制、砼浇筑现场、砼养护等方面进行监控,督促施工人员落实施工方案中的相关措施。

2.5控制主体结构施工质量

(1)梁、板、柱、墙砼施工。由于混凝土水泥用量大、坍落度大,再加上楼板的结构厚度等原因造成混凝土表面容易产生裂缝,对结构强度和耐久性产生很大影响,所以尽量避免楼板出现裂缝,出现裂缝也可采取“二振三搓,随养护随遮盖”的施工工艺方法来解决。墙、柱等也应控制好,不要出现麻面、蜂窝、露筋、烂根等现象。

(2)在实际过程中,监理与施工方争论较多的焦点问题之一是拆模时间,拆模过早,质量得不到保证,监理方有责任,拆模过晚,就会影响施工进度,施工单位受损。通常当上一层楼板正在浇筑砼时,就不应该拆除其下层的模板或支撑。在气温较低时还应隔两层。在拆模时,监理应要求施工方办拆模令并附同条件砼试压报告。

(3)监理人员要提前和甲方沟通好幕墙、金属雨蓬等较重要悬挂构件的设置问题,因为规范强调不主张用后置预埋件,它既不牢固,施工方还要做拉拔试验,加大了工作量。所以尽早确定预埋件大小和位置,监理人员提醒施工方提前预埋。在工程竣工之后,监理人员要做好竣工验收工作.对工程的隐蔽部位进行仔细检查,不留死角,出现问题可以要求施工方进行处理或返工,切实保障好高层建筑的结构质量。

3、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是工程监理发展新趋势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实现建设监理全过程全方位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还须进一步加强监理单位建设,实行混业经营。首先是加强监理人才建设,建立一批知识面宽、精通业务、责任心强、协调管理能力好、勇于开拓进取的人才队伍。一靠培养、二靠引进,在大力培养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的基础上,还应培训普及工程技术人员的经济、管理、融资和法律知识,增强专业技术人员一专多能的能力,以胜任工程咨询服务。二是以工程咨询为载体,把工程监理与前期工程咨询融为一体,进一步提高单位经营管理水平。三是要把工程监理工作拓展到工程咨询业务上来,并加大业务宣传力度,拓宽监理单位业务服务范围。四是在在做好工程咨询监理的基础上,参照国外项目管理的经验,参与项目总承包或BT(BOT)项目等交钥匙工程,共同完成项目建设的全部任务,如英联邦国家的工料测量师行、项目管理咨询公司(PM)等,充分发挥监理咨询的技术、信息和管理新优势,与设备制造商和土木工程承包商组成联合体,甚至可作为项目的发起人和策划者,为监理咨询企业培育新的增长点。

4、结语

总而言之,工程监理行业的企业结构向综合性监理企业与专业性监理企业相结合、中小型监理企业相结合的合理结构发展。按工作内容分,逐渐建立起承担全过程、全方位监理任务的综合性监理企业与能承担某一专业监理任务的监理企业相结合的企业结构。按工作阶段分,建立起能承担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理的大型监理企业与能承担某一阶段工程监理任务的中型监理企业和只提供旁站监理劳务的小型监理企业相结合的企业结构,从而使各类监理企业都能有适当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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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产生背景

在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由国家拨付,施工任务由行政部门向施工企业直接下达。当时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都是完成国家建设任务的执行者,都对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相互之间缺少互相监督。政府对工程建设活动采取单向的行政监督管理,在工程建设的实施过程中,对工程质量的保证主要依靠施工单位的自我管理。

80年代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国务院决定在基本建设和建筑业领域采取一些重大的改革措施,例如,投资有偿使用、投资包干责任制、投资主体多元化、工程招标投标制等。在这种情况下,改革传统的建设工程管理形式,已经势在必行。否则,难以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新形势的要求。

通过对我国几十年建设工程管理实践的反思和总结,并对国外工程管理制度与管理方法进行了考察,认识到建设单位的工程项目管理是一项专门的学问,需要一大批专门的机构和人才,建设单位的工程项目管理应当走专业化、社会化的道路。在此基础上,建设部于1988年了“关于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建立建设监理制度。建设监理制作为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改革举措,旨在改变陈旧的工程管理模式,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的建设监理机构,协助建设单位做好项目管理工作,以提高建设水平和投资效益。

二、现阶段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特点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经过长足发展,已经取得有目共睹的成绩,并且已为社会各界所认同和接受,但目前仍处在发展的初期阶段,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现阶段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具有以下特点。

1、建设工程监理属于强制推行的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是适应建筑市场中建设单位新的需求的产物,其发展过程也是整个建筑市场发展的一个方面,没有来自政府部门的行政指导或干预。而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从一开始就是作为对计划经济条件下所形成的建设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新制度提出来的,也是依靠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在全国范围推行的。为此,不仅在各级政府部门中设立了主管建设工程监理有关工作的专门机构,而且制定了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明确提出国家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并明确规定了必须实行建设工程监理的工程范围,其结果是在较短时间内促进了建设工程监理在我国的发展,形成了一批专业化、社会化的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队伍,缩小了与发达国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差距。

2、建设工程监理具有监督功能

我国的工程监理企业具有一定的特殊地位,它与建设单位构成委托与被委托关系,与承建单位虽然无任何经济关系,但根据建设单位授权,有权对其不当建设行为进行监督,或者预先防范,或者指令及时改正,并且在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中还强调对承建单位施工过程和施工工序的监督、检查和验收,而且在实践中又进一步提出了旁站监理的规定,对监理工程师在质量控制方面的工作所达到的深度和细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对保证工程质量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三、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作用

近年来,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国务院各部门都已全面开展了监理工作。建设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越来越明显的作用,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普遍认可。建设工程监理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投资决策的科学化

在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企业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理的条件下,在建设单位有了初步的项目投资意向之后,工程监理企业可协助建设单位选择适当的工程咨询机构,管理工程咨询合同的实施,并对咨询结果进行评估,提出有价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或者直接从事工程咨询工作,为建设单位提供建设方案。这样,不仅可使项目投资符合国家经济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投资方向,而且可使项目投资更加符合市场需求。工程监理企业参与或承担项目决策阶段的监理工作,有利于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水平,避免项目投资决策失误,也为实现建设工程投资综合效益最大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有利于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

建设工程作为一种特殊的产品,除了具有一般产品共有的质量特性外,还具有适用、耐久、安全、可靠、经济、与环境协调等特定内涵,因此,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尤为重要。同时,工程质量又具有影响因素多、质量波动大、质量隐蔽性、终检的局限性、评价方法的特殊性等特点,这就决定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不能仅仅满足于承建单位的自身管理和政府的宏观监督。

有了工程监理企业的监督服务,既懂工程技术又懂经济管理的监理人员能及时发现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并督促质量责任人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实现质量目标和使用安全,从而避免留下工程质量隐患。

四、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发展趋势

我国从1988年开始建设工程监理试点以来,建设工程监理在我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目前仍是发展初期,无论从服务的内容、范围和水平,都有待进一步发展,其发展趋势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法制建设,走法制化的道路

目前,我国颁发的法律法规中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条款不少,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数量更多,这充分反映了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但从加入WTO的角度看,法制建设还比较薄弱,突出表现在市场规则和市场机制方面。而且合同管理意识不强,无法可依,或有法不依的现象还屡屡发生。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的水平还较低,监理行为也经常不规范,远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因此,建设工程监理必须走向规范化和法制化发展。

2.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向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发展

我国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只有十几年的时间,目前仍然以施工阶段监理为主。造成这种状况既有体制上、认识上的原因,也有建设单位需求和监理企业素质和能力等原因。但是应当看到,随着项目法人责任制的不断完善,以及民营企业和私人投资项目的大量增加,建设单位将对工程投资效益愈加重视,工程前期决策阶段的监理将日益增多。从发展趋势看,代表建设单位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管理,将是我国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的趋向。当前,应当按照市场需求多样化的规律,积极扩展监理服务内容。要从现阶段以施工阶段为主,向全过程、全方位监理发展,即不仅要进行施工阶段质量、投资和进度控制,做好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而且要进行决策阶段和设计阶段的监理。只有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理,才能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的作用。

3.加强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从全方位、全过程监理的要求来看,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的素质还不能与之相适应,迫切需要加以提高。另一方面,工程建设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层出不穷,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也时有更新,信息技术日新月异,都要求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只有才能为建设单位提供优质服务。从业人员的素质是整个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的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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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20世纪80年代以后,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时期,工程建设活动也逐进市场化。为了适应这一形势的需要,从1983年开始,我国开始实行了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制度,全国各地及国务院各部门都成立了专业质量监督部门和各级质量检测机构,代表政府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测。对工程质量的控制由依靠施工单位自身管理向第三方认证和企业内部保证相结合转变。这种转变使我国工程建设监督向前迈进了一大步。随着我国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开放的不断扩大,“三资”工程建设项目在我国逐步增多,加之国际金融机构向我国贷款的工程建设项目都要求实行招标投标制、承包发包合同制和建设监理制,使得国外专业化、社会化的监理公司、咨询公司、管理公司的专家们开始出现在我国“三资”工程和国际贷款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中。

2 建设工程监理对工程建设的作用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实行,使得建设单位的工程项目管理走上了专业化、社会化的道路,建设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越来越明显的作用,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普遍认可。建设工程监理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2・1 提高了建设工程投资决策的科学化

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就介入监理,大大提高了投资的经济效益,工程监理企业参与决策阶段的工作,不仅有利于提高项目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水平,避免项目投资决策失误,而且可以促使项目投资符合国家经济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符合市场需求。

2・2 规范了参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建设行为

社会化、专业化的工程监理企业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参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建设行为进行约束,改变了过去政府对工程建设既要抓宏观监督、又要抓微观监督的不合理局面。工程监理企业依据委托监理合同和有关建设工程合同对参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建设行为实施监督管理。通过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相结合,可以有效地规范各承建单位以及建设单位的建设行为,最大限度地避免不当建设行为的发生。

2・3 保证了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

建设工程作为一种特殊的产品,除了具有一般产品共有的质量特性外,还具有适用、耐久、安全、可靠、经济、与环境协调等特定内涵,因此,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尤为重要。同时,工程质量又具有影响因素多、质量波动大、质量隐蔽性、终检的局限性、评价方法的特殊性等特点,这就决定了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不能仅仅满足于承建单位的自身管理和政府的宏观监督。

2・4 提高了建设工程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就建设单位而言,希望在满足建设工程预定功能和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建设投资额最少。对国家、社会公众而言,应实现建设工程本身的投资效益与环境、社会效益的综合效益最大化。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之后,工程监理企业不仅能协助建设单位实现建设工程的投资效益,还能大大提高我国全社会的投资效益,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3 建设工程监理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建设工程监理在我国已经试行和推广20多年了,它在建设工程领域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阻碍了建设工程监理的健康发展,其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 法规的覆盖面还存在死角,部分条文还需细化

我国关于工程建设、工程监理的法津法规充分体现了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但从市场运行、发展的角度看,与监理相关的法制建设还比较薄弱,如:监理企业信用管理,能否建立企业信用管理档案,细化信用管理办法,如何使监理企业在一定规则下进行服务竞争、技术竞争、费用竞争等。

3・2 部分监理人员素质低,缺乏高素质的监理人员

监理人员素质低,不仅表现在监理工程师人员的数量少上,还反映在监理人员的理论水平、知识结构上,现场实践经验及协调沟通能力等方面的欠缺,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有: (1)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上岗证的部分人员不在岗,而是挂证挂牌现象普遍; (2)注册监理工程师一人管理多个项目,担任多个项目总监,个别地市一人甚至担任数十个项目总监,没有起到工程总监的作用,负工程总监之责任; (3)监理从业人员的素质低,专业知识差; (4)监理市场无序竞争,过度压价,监理费过低,带来监理人员工资普通偏低,企业留不住高素质综合型监理人才。

3・3 监理范围窄,任务不足

监理范围过窄使监理市场上出现了“僧多粥少”、“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过度压价,无序竞争的不正常现象时有发生。表现为: (1)一些建设领域地方保护主义严重,注重部门利益,肥水不流外人田; (2)部分监理单位为获得项目违法挂靠,越级监理,越项监理。

4 解决问题的对策

4・1 完善法规体系,健全监督机制

虽然我国已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应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际上通行的做法,逐步建立和健全起来。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走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轨道。

4・2 适应市场需求,优化工程监理企业结构

工程监理企业应当通过市场机制和必要的行业政策引导,工程监理企业在工程监理行业逐步建立起综合监理企业与专业性监理企业相结合、大中小型监理企业相结合的合理的企业结构。

5 建设工程监理的发展趋势

5・1 建设工程监理向规范化、法制化发展

虽然我国目前颁布的法律法规中有关工程监理的条款不少,尤其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对施工阶段的监理行为进行了规范。但是,我国在法制建设方面还比较薄弱,突出表现在市场规则和市场机制方面。而且监理企业合同管理意识不强,无法可依,或有法不依的现象屡有发生。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的水平还较低,监理行为也较不规范,远不能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

5・2 由单纯的施工监理向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发展

建设工程监理是工程监理企业向建设单位提供项目管理服务的,因此,在建设程序的各阶段都可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提供管理服务。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是以施工阶段的监理为主,并且工作的重点主要是质量监理和工期控制,对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起到的作用有限。

5・3 工程监理企业结构向多层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