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27 10:11:42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托管安全服务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一、专业服务、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及内容
(一)基本概念。
专业服务,是指某个组织或个人,应用某些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专门知识,按照客户的需要和要求,为客户在某一领域内提供特殊服务,其知识含量和科技含量都很高,是已经获得和将要继续获得巨大发展的行业。安全管理是管理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它是为实现安全目标而进行的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方面的活动;主要运用现代安全管理原理、方法和手段,分析和研究各种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组织上和管理上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和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基本内容。
关于依托专业服务筑好安全管理堤坝,笔者认为包含以下方面:在山东公司安委会及职能处室的正确领导下,在地方政府及安全、环保、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平稳运行。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践行有感领导、明确直线责任、强化属地管理”,将QHSE管理融入到生产经营业务管理流程中,强化质量安全环保监督管理,不断完善体系建设与运行机制,实现质量安全环保零事故、零污染、零伤害目标。
二、专业服务筑好安全管理堤坝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一)是社会发展、社会分工细化的必然。
随着经济、社会、技术的发展,服务行业的分工越来越细。其一,近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颁布,安全第一的意识,迅速提高。安全管理、环保管理具有一定的专业化、系统化,因此,伴随着社会对安全咨询、技术服务的需求增大。按照需求决定供给理论,安全管理专业服务也迅猛发展,并且服务的水准越来越高,大部分能够满足客户的需求,企业安全环保管理的需要。其二,根据《西方现代管理理论》,现代管理发展到第五阶段,以虚拟组织及虚拟团队为主要特征,要求组织充分发挥供应商、客户、关联商等优势,为企业所用,依托专业服务加强企业管理是重要内容。其三,目前,国务院、山东省人民政府相继下发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济宁市政府出台了《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向社会购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的实施意见意见》,决定通过向社会化购买服务的形式,强化安全生产的技术支持力量,为国有企业加强安全管理,指明了政策方向。
(二)是石油石化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石油石化行业属于高危行业,近几年,国内发生了几起较大的火灾、爆炸、污染事故,安全风险进一步升高。《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企业的安全环保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了加强合规管理,必须采取购买专业服务的方式,加快推进。人们也越来越重视石油石化行业的安全环保健康发展,行业内人们也需要专业的技术服务、研究,为石油石化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持。石油安全相关的国家规范、标准及法规不断修订、升级,更新很快,需要专业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另外,企业购买安全服务,有利于克服审美疲劳,为从新的视角,审视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
(三)是石油销售企业的现实选择。
近年来,石油销售企业实施全面体制机制改革,减员增效,机关、库站人员进一步精简。其一,在机关岗位分配及职责安排上,地市级分公司保留安全环保岗1人,规模小的分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岗属于兼岗,岗位职责涉及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环保管理、职业健康等方方面面内容,工作量之大。其二,加油站取消专职安全员,安全管理的职责分配给值班长,每个班次基本上2人左右,当班人员工作饱满,安全管理容易顾及不到,出现问题。为了持续夯实安全管理,必须借助于专业服务解决人手人员不够的问题,通过专业技术服务采购,夯实管理基础。其三,为了提升运作效率,个别分公司取消了片区经营部的设置,实施扁平化管理,安全监管力量更加薄弱,因此,需要通过购买专业服务方式,加强监管、指导,确保安全管理受控运行。
(四)是石油销售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有力抓手。
由于加油站特点,分布比较分散,管理成本较大。同时,安全管理的要求较多,工作量较大、工作难度较大。因此,专业服务机构可以发挥专业力量、集中优势为加油站服务。通过实践发现,专业服务是提升加油站安全管理水平的有力抓手。安全管理,离不开检查、监督、评价,奖惩、兑现。引入外部专业服务,更利于客观、公平、公正的进行检查、监督、评价,进而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三、专业服务筑好安全堤坝的有效途径与方法
(一)严格选商,聘请专业力量,确保工作专业化。根据采购制度规定,充分论证、严格程序,选用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对公司机关、油库、加油站开展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双方充分沟通,明确工作目的、标准、要求,并签订服务合同的前提下。对照安全管理标准,编制《油库现场检查表》、《加油站现场检查表》 和《HSE内审检查表》。
一、明确敬老院、托老所管理职责。
街道分管领导是敬老安全管理服务工作的等一责任人,院长为直接责任人。街道要与敬老院、托老所签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人,具体抓好敬老院、托老所安全管理服务工作。同时聘请管理人员,监督落实服务人员的岗位职责任制。
二、严格遵循入住程序。
按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2010〕第37号)的规定,街道、敬老院、托老所应根据五保对象申请,与所在村(居)委员会及本人签订《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供养协议》、《敬老院、托老所入住协议书》,安排五保、托老对象入住。建立个人基本信息档案。敬老院组织五保对象认真学习《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院规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相关文件,增强法治观念。
三、建立完善管理制度
敬老院、托老所要建立健全《敬老院管理服务公约》、《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安全保卫制度》、《会议学习制度》、《请销假制度》、《卫生保洁制度》、《经济与则务制度》、《供养人员分级护理制度》、《院民公约》等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敬老院、托老所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工作人员佩证上岗,外出老人戴证出行。
四、切实履行职责。
督促敬老院、托老所工作人员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自脱、离岗,未经同意,在院老人不得外出。确需外出的要严格履行出入登记手续,以防老人走失;随时掌握老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调解之间的矛盾,杜绝意外事件发生。
五、确保安全防范到位。
加强敬老院工作人员、在院老人的安全教育,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时查找各类安全事故隐患,重点做好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等工作。严禁在室内外堆放柴火、烟花爆竹、汽油、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灯头,确保用电安全;严禁在室内吸烟和擅自用火用电取暖;严禁食用霉变、过期食品。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无意外伤害、无非正常死亡、无院民走失、无重大火灾和房屋倒塌等事件发生。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程序及时上报,不得漏报、瞒报、迟报。
六、建立每日巡查制度。
重点关注五保户托老老人衣食起居和身体状况,确保饮食饮水卫生无污染。室内外环境干净整洁。加强用电管理,对损害的线路及时修复,避免竞外事故的发生。
七、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敬老院、托老所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期间做到安全隐患排查到位、点名查房到位、夜间巡查到位、设施设备检查到位、应急处置及时到位,防患于未然。
八、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因院、所领导不重视、防范措施不力、制度不建健全、执行不到位等原因造成敬老院、托老所安全管理服务事故的,实行责任追究制。并视其情节轻重提请区政府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实行问责。
**区牌楼街道办事处
牌楼街道
校外托管班是面向中小学、幼儿园学前班儿童及其家长,提供接送学生上下学、照顾学生中晚餐和午休,并进行作业辅导、照料、陪伴儿童游戏的一种服务机构,主要服务对象是由于工作繁忙而无暇照顾孩子的家庭,这种机构在大中城市尤为普遍。
一、校外托管班的现状
以本文的调查对象――襄阳市高新区四所中小学为例,笔者抽取小学学段1-6年级共计15个自然班、初中学段共计11个自然班作为调查对象,经过对调查数据整理发现,其中小学低年级学段(1-2年级)总体托管率为12.3%,小学中年级学段(3-4年级)总体托管率为17.9%,高年级(5-6年级)总体托管率为34.7%,初中学段七年级托管率为24.2%,八年级18.5%,九年级10.4%,在义务教育学段,接受校外托管班服务的学生比例随学段增加而呈现先快速增加再整体回落的趋势。同时在调查中也发现接受托管的家长的职业和知识文化水平差异较大,呈两极分化状态,主要是外来务工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的中高层职员,外来务工人员的知识文化水平大部分为初中水平,而企事业单位的中高层职员的知识文化水平大部分为本科及以上水平。
为上述调查对象提供托管服务的机构共计45个,在这些托管机构中学业辅导老师共计94人,大部分为在校大学生,少部分为专职学业辅导老师;生活管理服务老师共计74人。机构之间差异非常大,最大的机构有28名学业辅导老师,5名生活管理服务老师,最小的机构只有1名学业辅导老师与1名生活管理服务老师。同时托管机构对小学生与初中生的服务功能差别明显,小学学段主要接受中晚间托管服务,以生活管理为主,初中学段主要接受晚间托管服务,以学业辅导为主。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规模的扩张,内地城市大量接受沿海城市的产业转移,对于外来务工人员以及产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需求越来越大,反映在义务教育学段,这两类人群的子女接受托管服务的比例较高,同时校外托管班还存在着无序化的灰色成长状态,其机构性质、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在客观上满足了社会需求的同时,还存在着诸多问题,急需社会各级给予高度重视。
二、托管班存在的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工作生活节奏的加快以及社会流动需求和家长需求,校外托管班的出现有其必然性,但是目前社会对托管班的性质以及运作界定模糊,使得托管班处于“灰色地带”,也存在着无证经营、监管机构缺失、服务质量良莠不齐等诸多问题,笔者通过对调查对象的分析,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大部分校外托管班监管机构缺失、无证经营
在笔者调查的45个托管机构中,有37家托管机构属于无证经营,另外8家注册为文化补习学校或者艺术教育学校,无证经营率为80%以上。就校外托管班的服务内容而言,小学学段以生活管理为主,课业辅导为辅,其专业性并不强,而初中学段则与之相反。生活管理与课业辅导相互交融的服务内容使得社会对托管机构的性质界定模糊,校外托管机构注册为教育机构的审批通过率极低,又达不到商业机构的审批标准,托管机构长期在教育机构与商业机构之间徘徊不定,使得行政管理监督存在困难,虽然个别省份出台了相关的管理条例,但大多数地区并没有这方面的管理规定,而且我国也没有全国性的相关法律法规,教育部门、工商部门等都无法对其进行监管,托管班目前处于行政监管的空白地带。
(二)校外托管班安全与卫生堪忧
在笔者调查的45个校外托管班中,大部分托管班既没有相应的证件,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也没有必要的安全设施。有的托管班还存在随意改造房屋、私拉乱接电线等情况,空间小、学生多、安全隐患多。对于饮食,大部分校外托管班提供的饮食是托管人员自己做的,而托管人员又不是专业的厨师,没有健康证,食品来源更是无法审核,卫生问题堪忧。既无许可,又无标准,一旦发现食品或是人身安全事故,如何追责也是家长们担心的问题。
(三)校外托管班服务水平层次不齐
在笔者调查的45所校外托管机构中,只有8所注册为文化补习学校或者艺术教育学校的机构拥有相对相对稳定的分科教学的专职教师,不仅可以对学生进行课业辅导,还可以进行专项培优和转差,服务质量和社会反映都比较好,其余的37家校外托管机构的教师还是以在校大学生兼职为主,工作时间不稳定,随意性大,有些机构还存在学业辅导老师和生活管理老师一人身兼多职的情况,使得托管服务质量较低,但是这些校外托管机构由于收费相对较低,也拥有相当一部分的市场。
三、解决托管班问题的主要对策
(一)加强政府监管,引导规范经营
目前校外托管班最大的问题是性质界定模糊,在教育机构与商业机构之间徘徊不定,因此,政府应及时给予重视与关注,对其性质进行明确的界定,根据其服务性质和内容,设立相应的注册登记标准,鼓励其合理选择,以教育服务为主的注册为教育机构,以生活管理为主的注册为商业机构,并协调相关部门引导其规范经营,促进校外托管班健康、良性发展,更好地服务家长与儿童。
(二)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政府部门应当建立相应的行业标准,实行相应的职业准入制度,规范行业入口;校外托管班自身也应当建立托管班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同时为托管班从业人员提供各类培训机会,使其能够不断提高自身水平,更好地提供托管服务水平。
(三)整合社区资源,主动服务家长
就本文的调查结果显示,外来务工人员与企事业单位的中高层职员是接受托管服务的家长群体,同时由于忙于生计或工作,与其所处的社区交流有限,也难以得到有针对性的社区公共服务,因此,有关部门如学校或社区,应当积极主动地挖掘整合该社区优秀的人力、物力资源,如退休老教师、厨师以及医护人员、社区场地等,开办社区专业化的综合性的托管服务中心,并与家长签署相关协议,为家长提供科学、安全健康的托管服务。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G424.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3561(2017)21-0087-02
近年来,随着生活节奏的逐渐加快,越来越多的父母无暇照看孩子的学业。为满足家庭的需求,营利型托管机构应运而生。营利型托管机构主要针对学校的放学、放假时间与家长上班时间产生冲突,及部分家长无力辅导学生的家庭作业的现实情况,旨在实现学生作业辅导与看护,并借此获得相应报酬的有偿服务机构。从诞生之日起,营利型托管机构就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成为学生完成家庭作业和课后学习的主要场所,不仅要保证学生看护与课业辅导,更以保证学生的身心安全为前提。对哈尔滨市部分小学校周边的托管机构进行走访调查发现:营利型托管机构环境良莠不齐,存在诸多环境问题,如经营资质不完备、安全卫生无保障、师资素质偏低等。本文就哈尔滨市两所营利型托管机构为例,对哈尔滨市营利型托管机构的环境问题进行研究,总结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善对策。
一、营利型托管机构环境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调查走访发现,哈尔滨市各小学校附近的营利型托管机规模大小不一,且大多数托管机构都没有相关办学证,属无照经营,处于“脱管”状态。
1. 营利性托管机构的人文环境现状
(1)师资配备问题。对现有的营利型托管机构的调查结果显示,营利型托管机构的师资质量难以保证,82%的托管教师是在校学生,而只有5%是教学经验丰富的退休教师,还有15%的“教师”是无教师资格证、无教育教学经历的社会人员,他们在营利型托管机构担任托管教师的角色进行教学,使得营利型托管机构的师资配备不规范。这种情形下营利型托管机构的教师流动性大,教育教学效果难以得到保证。
(2)机构管理弊端。大部分托管机构的日常管理存在问题。调查发现,多数营利型托管机构里学生互相打闹辱骂现象严重,桌椅摆放不整齐,垃圾遍地,有的甚至由于空间狭小、人数众多,再加之通风不畅,教室里有刺鼻的味道。这都是机构的日常管理不规范导致的。在这样的环境里,不但不能有效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还会对学生的生活习惯养成造成不良影响。托管机构是学生生活和学习的主要场所之一,不仅要保证学生的学习质量,还要关注学生的行为习惯养成。因此,托管机构的日常管理也应进一步调整完善,进行规范。
2. 营利性托管机构的物质环境现状
第一,硬件设施不完善。托管机构的规模良莠不齐,有的教室宽敞明亮,内设多媒体等辅助教学工具,为学生的学习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有的教室却简陋狭小,破旧的桌椅和黑板被拥挤地摆放在教室里,室内空间狭小密不透风,灯光昏暗,不能为学生提供好的学习环境。第二,消防安全无保障。托管机构的消防安全得不到保障。部分托管机构没有安全通道和消防防火设施,一旦发生意外,没有任何应急措施。第三,卫生情况不达标。部分托管机构卫生得不到保障。有的托管机构提供用餐服务,但负责餐饮服务的人员极少数拥有健康证。还有的托管机构为降低成本,会选择价格相对便宜的食材,无法保证营养搭配,不利于学生的成长发育。学生的用餐器具只是简单清洗,并没有消毒和分类放置,会对学生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
二、营利型托管机构现存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1)师资配备不完善。调查发现,哈尔滨市各托管机构师资配备不完善的原因包括:一些营利型托管机构规模较小,且大多没有营业执照和相关办学资质;托管机构的流动资金较少,不能吸引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理念先进的优秀教师;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托管机构通常选择薪酬较低的社会人员充当“教师”。
(2)机构管理有弊端。大多数托管机构都属于私营,在日常管理上并没有一套完善的管理方法,在对学生的管理上也只局限于辅导学生的课后学习;在学生们完成作业后,托管教师就会让学生们自由活动,对于他们的时间安排没有明确的规定;大部分托管机构的管理者不注重学生的行为规范和生活习惯的养成。
(3)硬件设施不完善。大部分营利型托管机构硬件设施不完善。托管机构是以营利为目的,而完善的硬件设施对资金量要求大,因此多数托管机构硬件设施并不完善。托管机构可使用的流动资金较少,所以大部分开办者为尽可能多地获得利益,就会将支出的成本缩减到最小,硬件设施就随之减少。大部分营利性托管机构位于学校附近,而学校附近大多为学区房,房价过高,导致这些中小型的托管机构无力承担大平方米教室的租金。
(4)消防安全没保障。一些营利型托管机构消防安全意识薄弱,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在自己身边的几率微乎其微;也有部分营利型托管机构所在的小区不能及时检查和维修楼层的安全通道以及消防安全设施,使得消防安全缺乏保障。同时,这些托管机构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主要是因为没有相关的法律文件进行规范与约束,也没有相应的管理部门和管理方法制约。
(5)卫生安全不达标。托管机构中卫生安全不达标的问题,其原因主要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大部分营利型托管机构都提供用餐服务,为节约开支,在选择食材时往往只注重价格低廉,不顾食品是否卫生、安全;部分营利型托管机构在选择做餐人员时通常选择年龄稍大且没有相应健康证件的下岗人员,而这些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欠缺,导致托管机构的食品安全卫生不达标;由于学生多、空间小,管理人员疏于打扫,不及时进行通风和消毒,导致部分托管机构室内卫生较差。
三、营利型托管机构环境改善建议
(1)各部门应分工负责,加强监管。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安全消防等部门要明确职责,加强沟通,依法对托管机构的设置审批、日常监管、违规处罚等事项进行规范管理。
(2)引入合格办学机制,相关部门正确引导。教育部门应将初审通过并正式登记的托管机构名单及其基本信息在部门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学校应加强学生在用电、防火、食品卫生安全、防暴等方面的安全防范应急避险教育,引导学生家长选择证照齐全的托管机构。同时,应制定行业标准和规范,明确举办托管班需要具备的条件,如注册资金、师资、场地、房屋、卫生、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3)应当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监管部分应积极执法,联合执法,严格执法,对有违规经营行为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托管机构,依照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托管机构,依法予以取缔;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结束语
托管班成为了学生学习和生活的第二场所,托管班的办学质量和环境保障不仅关乎学生的学习质量,而且关乎学生的身心健康及生命安全,它对于家庭和社会而言都意义重大。家长在选择托管机构时,应选择有办学资质和营业执照的正规托管机构,应该充分了解托管班的安全设施是否配备齐全,食品卫生安全是否达标,以保证孩子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饮食。同时,还应该充分调查了解托管班的师资配备情况和日常管理情况,为孩子选择一个规范的学习环境,以保证孩子的学习质量。为了营造一个安全良好的校外学习环境,切实改善营利型托管机构的环境,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应通过各种手段,使营利型托管机构真正服务于学生的成长,服务于学生的学业进步与习惯养成,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参考文献:
留守儿童托管服务行业是近年来出现的一个新行业,其主要功能是为留守儿童提供住宿、餐饮和课余教育辅导,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留守儿童的看护和教育问题。为了解白河县留守儿童托管情况,5月中旬,笔者先后深入到白河县城关、冷水、构扒、凉水等留守儿童托管机构进行调研,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以期社会各界关注留守儿童托管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共同解决了留守儿童的看护和教育问题。
一、基本情况
白河县每年劳务输出约6万余人,导致约7000余人成为留守儿童。据统计,白河县父母双方外出的小学留守儿童人数占小学生人数的23%,初中留守儿童占中学生人数的32%,高中留守少年占高中生的39%。其中进入民办幼儿园、托管中心、家庭式托管所的留守少年儿童达到近2000人,占留守儿童总数的33%。这些留守少年儿童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亲情缺失和家教缺位,在学习、生活、安全、健康等方面也存在不少问题。可以说,留守少年儿童成为外出务工人员心中最大之忧。白河县部分私人利用私宅自办留守儿童托管处所,解决这些留守儿童的住宿、餐饮以及课余教育辅导问题。于是,留守儿童托管机构也就应运而生,并成为外出务工无暇照顾子女家庭的主要选择。据统计,目前白河县留守儿童托管机构约30个,其中托管人数20人以上的18家,如冷水镇“爱之家”托管中心,有1000余平方的专门场地,有单独的学生宿舍、餐厅、学习区和室内活动区。10-20人的12家,如构扒镇、凉水村等民办幼儿园。还有很多10人以下的亲属邻居集中托管点。全县托管机构条件较好的占总数的25%,条件较差的占75%。托管工作主要为上学时间以外的食、宿两个方面,采取包吃住、包接送,包课外辅导等方式。托管费用一般每人每月750-800元左右。托管中心采用家长委托制管理,入托时与家长签定委托合同书与安全责任书,部分托管中心入托时办理了保险业务。乡镇民办幼儿园也涵盖有周托、月托甚至年托的留守儿童托管业务。城关镇及部分其它镇还有不同规模的家庭式托管所,以经营者家庭住房为经营场所,托管人数不等。
二、存在问题
1、综合管理弱,监管漏洞多
由于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白河县各类托管机构均未取得经营资质许可。一旦出现意外,后果十分严重。部分镇的托管机构和民办幼儿园日常食品安全和托管处所安全由当地政府临时监管,情况相对好一些。但家庭式托管所因无任何部门监管,成为监管盲区,食品卫生及安全隐患就较大。由于没有明确的责任监管主体,这些经营户多数都未办理公共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许可证等有效合法经营证件,教育、民政、物价、公安、食药监、工商等部门也没有法律依据及相关政策的许可进行监管,经营户得不到正确的指导和管理,导致留守儿童的人身、食品卫生、生活等安全无法得到保证。
2、生活条件差,安全隐患大
目前白河县留守儿童托管中心都是由经营户利用私人住房或者出租房进行经营,有绝大多数托管所条件简陋,住房拥挤,无消防安全通道,多名儿童合住十来平米的房间,有的甚至一张床位两人同住,空间狭小,房内空气流通不畅,也未办理卫生、餐饮、健康等证件,存在食品安全、疾病传染等隐患。同时,由于无室内外活动场地或受活动场地面积限制,入托儿童无法开展体育锻炼、游戏等活动,少年儿童活泼爱动的天性受到抑制,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
3、教育内容少,服务层次低
白河县留守儿童托管机构经营人员大多文化程度不高,有的只是短期接受过师范类教育和当过民办教师,既要照顾入托儿童的生活起居,又要进行家庭作业辅导,精力和能力有限,除了管好吃住之外,没有能力对入托儿童进行德育美育方面的教育和培养,进行更深的思想沟通和情感交流。大部分家长将孩子委托给托管机构照料,半年甚至一年才与孩子见面,有的孩子在家庭式托管所生活十年以上。由于成长过程中没有父母的陪伴,临时监护人无法完全代替父母,留守儿童在生活、教育等方面的保护都严重缺乏,身心成长、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咨询等都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引导,使留守儿童在心理上和行为上都与正常孩子有所偏差。据托管中心负责人了解,大多数留守儿童学习成绩落后,对父母有抵触情绪。
三、几点建议
学业失教、生活失助、心理失衡、亲情失落、安全失保,成为留守儿童面临的共同问题,需要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特别是管理无序、安全隐患问题,要加强整治,规范管理。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管理工作
近年来,留守儿童托管中心在协助家长管理学生生活、学习教育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面对白河县7000留守儿童的现状,有着广泛的社会需求。托管机构希望得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帮助指导,取得合法经营手续,但因没有相关政策依据,一直未得到解决。在没有法律明确禁止的前提下,各托管机构能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自发逐步发展,并确实为外出务工人员解决了后顾之忧,就说明它有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同时,留守儿童托管工作是学校教育的延伸和补充。对留守儿童的关心和帮助既是社会需求,也是社会责任。政府应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注,尽快就如何规范管理制定出一套合理可行的监管方案,各部门齐抓共管,对留守儿童托管中心的建立和运行进行全程的监督和规范,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适当的扶持和支持,使白河县留守儿童托管中心工作逐步完善、不断提高。
2、明确职责,落实部门齐抓共管
留守儿童托管工作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镇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日常监管。所在镇要按照县政府统一设定的准入标准,根据所在镇的实际需要对申报人进行初审,并落实专人对托管机构进行不定期检查和监督。由于托管服务对象都是在校就读学生,教育主管部门也有着不可推卸的监管责任。教体局要掌握白河县留守儿童校外托管状况,对托管中心开办地点、规模、人数、教育等情况及时进行调查和监督,对已建成正在运营的托管中心,按照标准要求提高或改进,对拟建、新建和改建的托管中心,按照政府统一设定的准入标准进行验收,同时还应对在校生活老师和留守儿童托管机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其做好管护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指导督促托管机构办理公共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许可证,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等相关管理制度,对餐饮服务进行业务指导、验收和监管,确保留守儿童食品安全。公安、消防部门要定期对托管中心治安、交通、周边环境和消防安全进行检查,督促其配齐配足消防器材设施,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托管中心员工和学生的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和培训。从客观上讲,留守儿童托管是一项带有公益性质的事业,有着相当大程度的社会需求,也解决了部分从业人员的就业问题。从主观上讲,托管中心也带有营利性。建议工商部门比照民办幼儿园完成各项前置审批的基础上给予工商行政许可。县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应主动介入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和政府关爱留守儿童民生工程,利用节假日开展丰富多彩的关爱活动,宣传关爱留守儿童的感人事迹,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支持,在发展情况较好的托管机构建立联系点,为社会爱心人士搭建关爱帮扶平台,激发全社会重视和关爱留守儿童的热情。
3、家校联动,加强德育美育教育
托管机构设立应靠近学校,便于加强相互联系。外出家长应提高对托管儿童的安全保护意识,选择设施条件好、营业许可证件齐全、责任心强的托管机构委托管理。学校要及时登记和更新在校留守儿童档案,与校外托管中心工作人员经常沟通,了解学生校外生活和学习情况,和留守儿童家长不定期电话联系,指导外出家长与留守儿童生活上的关心和情感上的沟通,全面掌握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思想动态发展,及时给予疏导和帮助。同时,建议政府加大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其基础设施,增设寄宿制学校生活指导老师,多方面指导关心寄宿生、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
为什么找“保姆”?
按照中国民航局的现有政策,私人可以购买直升机,但是不能自行保管直升机,所以私人直升机必须交由通航公司来托管。
在直升机登记、填写“使用权人”时,民航管理部门也会填入托管公司的名字。这样做的目的,是让私人直升机始终受到专业人员的维护、检修,在安全的环境下起飞、降落。最终目的是保护机主的安全和利益。
在中国,只有是拥有直升机营运资质的航空公司,才能够进行直升机“托管”服务。每年的托管费用根据机型不同而有所差别,有的轻型机每年几十万元,有的大型直升机可能需要上百万元。
“保姆”能帮你做什么?
在一般情况下,被托管的直升机停放在托管公司的运营机场内,能免费享受停机服务。
机主若有飞行计划,提前一周告诉托管公司,公司将为你安排好机务人员,并向民航部门报批。机主若有临时变更,提前2天告知公司即可。在飞行结束后,托管公司负责完成航后检查。
如果机主当天或隔天突然有临时飞行的需求,托管公司也会尽最大所能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飞行计划申报、协调以及人员调配等工作,保证飞行的顺利完成。
在平时,托管公司为飞机提供日常的保养、维修,有需要时还会为飞机提供大修。对于各种备用航材、配件、工具设备的问题,也可以由托管公司全权代劳,私人机主安然享受服务就可以。
私人飞机在飞行中一旦出现突发问题,相关部门可以立即找托管公司前往协调。这就像平时遇到各种事情,可以由“律师”帮你处理一样。
怎样找“保姆”?
伴随我国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人们越来越感到生活压力之大,生活节奏之快。许多父母因忙于工作无暇照顾孩子吃饭、午休、按时接送上下学以及课业辅导。尤其在城市地区,大量外来人口的流入使城市化进入快速发展的阶段,一方面在带来高集聚性、互通性的优势资源的同时,另一方面这种“高效率、快节奏”的城市生活中存在的种种不安全因素,诸如交通问题、社会治安问题等,使许多城市父母尤其是双职工家庭的父母对孩子放学后或寒暑假里的人身安全、食宿、课业辅导等问题心生担忧。于是,一个专门负责低龄儿童课后临时看管的新兴行业――“托管班”便应运而生了。
“托管班”也称“小饭桌”,主要指托管机构有针对性地面向由于工作繁忙而无暇照顾孩子的家庭,专门负责接送学生上下学、照顾学生中晚餐和午休,并进行作业辅导、陪伴孩子游戏,为中小学学生集中提供安全、健康的课后教育活动场所。[1] 目前社会上主要存在三种类型的托管服务:一是由私人开办在居民小区内的专营性托管;二是各类教育培训机构或家政公司兼营的托管班;三是个别学校和青少年活动机构,利用自有的场地,临时照看学生。[2] 家长依据需要可选择午间托管、全日托或假期托,收费根据服务类型不同和托管机构软硬件水平的差异一般由上百到上千元不等。
“托管班”一定程度上分担了家长在孩子放学后接送、看管和辅导的职责,作为一种新出现的教育机构,一方面满足了部分家长的需求,另一方面无疑是在现行教育体制下,在学校教育向家庭教育延伸过程中对“教育空白”的有益补充,弥补了学校及家庭教育的不足,担负了一定社会教育的职责。因此,有必要从教育社会学视角审视托管班火爆的原因及其社会功能,针对托管班实际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探求提高小学生托管服务水平的对策,以使托管班良性、规范化发展。
一、社会转型冲击下“托管班”的出现有其必然性
1.宏观方面――社会流动的需求
“社会流动”是从动态角度用来描述社会分层结构分化的时空范围、方向和速度的社会学概念,主要指社会成员在社会的整体时空范围内,从某一种社会位置向另一种社会位置转移的现象,一般从方向性上分为两种主要的流动形式:一是指从地位、职业或阶级的下层向上层或者从上层向下层的垂直流动,二是一个人在同一社会职业或阶层内的横向流动。[3]
社会分层的客观现实为社会流动提供了可能性,这种在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存在的流动具有社会普遍性。尤其在21世纪的今天,随着信息化社会突飞猛进的发展,教育已成为衡量知识经济时代国家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指标,与个人的社会地位息息相关。人们普遍认为社会个体通过教育获得文化技术等资源,是实现在不同社会阶级与阶层、不同职业领域的地位转换的重要手段。受教育越多者越有机会获得更多优质的资源,大大增加了参与竞争并取得优势社会地位的机会,实现向上的社会流动。就像索罗金在其著作《 社会流动 》一书中所描述的,“学校是使人从社会底层向社会上层流动的电梯”。教育已然成为个体改变命运、求得发展并促进社会良性流动的重要因素。
我国自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社会流动基本呈平稳水平。但随着社会竞争日益强烈,就业形势也越来越严峻,许多家长在自感危机与压力的同时“见缝插针”般送孩子参加各种托管班,期望孩子在自己暂时无暇照顾到的时间里也能得到充分的优质的教育和辅导,以达到向社会上层流动的目的。
2.中观方面――城市家庭职责的社会性外化
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是推动城市化进程的核心动力。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城市人口急剧增加,城乡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城市化水平由1978年的17.92%增长到2000年的36.22%,到2011年达51.27%,我国已进入城市化快速发展的阶段。[4] 城市的最大优势在于能将人力、能源、信息等社会资源高度集聚,并通过流畅的互通合作提高社会资源利用率、节省资本,以追求最大化利益。新世纪的人们,尤其是城市居民的生活方式和以前大不相同,比如结婚礼仪有专门的婚庆所,酒店承办各种宴会,家政公司分担家务,养老院赡养老人,照顾病人有专门的护工,托管班代管小孩等。这些服务性生产逐渐成了产业中心的主要部分,按照“配第―克拉克定理”: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均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第三产业较第一、二产业在国民收入和劳动力的相对比重逐步上升是必然趋势。到2010年我国服务业占三产业就业人员的比重为34.6%,比2000年增长7.35%,比改革初期增长22.4%。[5] 服务业的繁荣发展促使社会分工进一步细化,同时,自1978年我国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家庭人口规模不断缩小,尤其对城市双职工家庭来说,在工作繁忙、家庭内人手紧缺的情况下,需要通过像“托管班”这样专门的社会机构来承担部分家庭职责,将一部分家庭内部的分工转变成社会分工,这样原本由家庭承担的职责向社会外化了。
3.微观方面――家长的需求
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家长对子女的期望和教育关注程度越来越高,家长对托管班的需求是使托管行业新兴繁荣的直接驱动力。总体来看,目前家长对托管班的教育需求主要分三大类:一是因为工作繁忙,对孩子放学后到下班前这段时间和中午休息与用餐的照料上实在无暇顾及,心有余而力不足;二是一部分家庭里虽然有老人或保姆,具备照看孩子的条件,却担心孩子不能得到良好的专业性辅导而将其送到托管班,期望其在专业教师的教育下养成良好的学习和行为习惯,提高学习成绩;三是一些家长由于自身文化水平低,或者经过长久时间遗忘了大部分知识,面对孩子的课业辅导不知所措,无奈只能送孩子参加注重课业辅导的托管班。需求决定市场,于是一些人捕捉到了这一商机,开始在学校周围、居民小区等地方成立各种“特色服务”的托管班,从微观的角度来说,托管行业的新兴和繁荣得益于家长的教育需求和吹捧。
二、从教育功能理论看托管班的社会意义
教育社会学的功能理论以社会学功能理论为基础,最早出现于19世纪中后期,到20世纪中期得到深入发展。在这期间,对教育社会学功能理论影响最为深刻的是以社会学家斯宾塞和迪尔凯姆为代表的早期功能理论思想,以及后来发展起来的结构主义功能学派。在结构主义功能学派的主要代表莫顿看来,在对社会现象进行功能分析时,需要看到两种同等重要的功能――显功能和潜功能。显功能是有助于系统地调整和适应的客观后果,这种调整和适应是系统中的参与者所预料所认识的;反之,潜功能是没有被预料也没有被认识的客观后果。[6] 通俗地讲,显功能指实现和预期相一致的主观目标并能被人意识到的功能,而潜功能则是指客观实现与预期目标不相一致并一开始就没有被人们期望或意识到的功能。
1.“小学生托管班”的显功能
小学生由于年龄尚小、独立性和自理能力都不够成熟,需要父母的照料和看管。而很多城市父母忙于生计,工作和休息时间一般来说较刻板不够灵活,外加拥堵的城市交通加剧了人们的出行困难,父母的确对孩子放学后就餐和午休问题、上下学接送和下班回家前近两小时孩子无人看管的问题“心有余而力不足”。
托管班以学生的时间为主导,有针对性地提供灵活性的服务,首先,迎合了部分家长的需求,为其减轻负担解决了实际问题;其次,从学生的角度来看,托管班里有一定资质的专业教师为孩子提供课程辅导,及时帮助孩子解决课业难题,有益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并在教师的督导下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再次,托管班作为一种“小集体”生活,孩子在一起食宿、游戏与学习的过程中也接受了一种集体教育的熏陶,对锻炼小学生的独立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良好生活习惯都有一定的益处;最后,在目前我国青少年课后社会教育活动场所不足的情况下,托管班无疑是孩子最好的去处,避免小学生被一些不安全、不健康的外界环境影响,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小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课后教育的问题。
2.“小学生托管班”的潜功能
教育不但是关乎个人和家庭的事业,更是国家强盛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法国社会学家孔德从“社会秩序和进步”的视角将教育看成是联系和组成社会的中心要素,并有协调、稳定社会的作用,认为社会是个集体性质的有机体,只有集体的所有成员同时得到发展,社会才能得到发展。[7] 教育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协力并承担责任。托管班作为一种新型教育机构出现在第三产业中,家长需求决定其市场供给,二者属利益相互满足的供需关系。在本应由政府承担的课后社会教育责任而政府暂时无力担负的情况下,只能使其流向利益导向的市场途径。目前我国在青少年课后社会教育的健康活动场所建设方面仍不健全,甚至是很缺乏,另外学校教育又受其单一性限制在学生课后教育方面也“无力和无奈”。从这一点来说,托管班的出现对学校教育向家庭教育延伸过程中的“教育空白”无疑做了有益的补充,弥补了学校和家庭教育的盲点,为小学生提供健康、安全的课后教育场所,一定程度上担负了部分社会教育责任;另外,托管班应市场需求而出现,在活跃市场经济的同时也为一部分抓住商机的人带来利益,增加了就业机会,使优质教育资源得到合理配置,有着积极的社会意义。
三、目前“托管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托管班作为新兴行业必然有一切新事物发展的特点,存在很多问题和不适应。目前市场上的托管班主要存在两大主要问题:
1.“无注册、无资质、无监管”阻碍托管班规范发展
由于托管机构提供的服务范围除了教育、管理学生,还包括中午餐、接送等不属于教育范畴的服务,所以不能将其单一归类于民办学校或者是教育培训机构,也不能将其界定为民办教育机构;托管机构市场以需求为导向,属于市场和需求相互满足的利益关系,具有赢利性,但因其服务对象的特殊性,使得它又区别于家政服务公司提供的家政服务,不等同于一般赢利机构。[8] 教育性与社会服务性的双重性质使托管业更具复杂性。对托管机构的性质界定模糊,导致其处在了“家长无奈、学校无力、社会无视”的尴尬处境,到底应该由工商、教育、卫生还是由其他执法部门进行监管呢?出了问题谁负责?托管班到底应该有哪些规范性要求和标准?诸多问题,目前并无明确规定。规范缺失造成了大多数私人开办在学校周围或居民小区的托管班自行规定收费标准,制定服务内容的“无注册、无资质、无监管”的无序状态,严重阻碍了托管班规范化地良性发展。
2.办学条件不符合标准阻碍托管班良性发展
由于托管班的巨大市场需求,社会上不乏一些人受利益驱动参与到此行业中来,他们简单地认为只要租一个场地,提供桌椅,再招些人员负责做饭和作业辅导就可以了。加上目前政府对托管班并无相关规范的审核和要求,导致市场上的托管班质量良莠不齐,大多数办学条件不够标准,存在诸多问题和安全隐患:一是相关执教人员没有国家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不具备教学资质,导致学生学习质量下降。有的业者揣着“看孩子”的心理在招进大量学生后,任孩子打闹、看电视、玩游戏养成种种不良习惯,对家长所作出的“精心辅导孩子学习”的承诺成了空话。二是一些托管班的饮食服务人员无健康证明,对食品的采购来源和操作过程缺乏安全保证,操作间卫生条件差,学生碗筷随意堆放,有的托管班虽然提供消毒柜,但常常只是摆设,或者不规范操作,这些都对孩子的饮食造成安全隐患。三是托管班往往追求利益最大化,将投资成本压缩到最小,这就导致狭小的空间内拥挤着几十个学生,师生比例成问题。没有电子空气净化设施,容易引起病毒感染。消防设施也不具备,一旦发生意外,后果将不堪设想,这些都威胁到学生的人身安全。
四、提高小学生托管服务水平的对策
1.建立政府监督、管理机制,让托管班经营合法化、规范化
托管班的出现对学生、家长、学校都有积极的社会意义,但目前托管班市场质量良莠不齐、缺乏监管的无序状态严重阻碍了其健康、良性地发展。因此,政府应及时给予重视与关注,协调工商、卫生、教育、公安等部门建立相关监督与管理机制,制定详细的相关条例准则,将托管班在市场准入的资质标准、收费标准、场地环境的安全标准、采购食品及操作环境的卫生标准、从业人员的资质条件、消防设施标准和教学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审批程序纳入合法化、规范化的渠道。同时应建立监督与检查机制,不定期对托管班市场进行整顿检查与指导,使托管班的管理和运行有法可依,才能保证其健康、有序地良性发展。
托管班在一定程度上补充了政府的教育公共服务职能的空白,具有弥补社会教育职责的潜功能。所以政府应积极发挥托管服务行业的引导作用,认真调研分析并尽快明确托管行业的性质界定与主管部门,并适当给予财政支持和政策引导,以确保托管行业尽快走上规范化、合法化的发展之路,给孩子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社会教育环境。
2.放宽政策,鼓励和允许学校以适当收费方式提供小学生托管服务
目前我国青少年的课后社会教育活动场所方面的建设较欠缺,而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因其功能单一和局限性也对小学生离校后的教育表示“担忧又无奈”。一些学校尝试以公益项目活动的形式以本校教学资源和场地为基础,在学校内部成立托管班,受到了很多家长的青睐。但这无疑给学校教师增加了工作负担,占据了教师的私人时间。以免费的义务服务方式开展校内托管不切实际,而且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规定,学校不得私自以辅导名义向学生收取费用,这让一些无力自己承担财政压力的学校对校内托管无能为力。因此,政府可以给予学校适当的财政支持,相关部门放宽政策,鼓励并允许学校以适当收费的方式提供小学生托管服务,让家长自主选择是否参与,同时加强对收费标准、教学实施过程的监管和指导。
3.动员条件成熟的社区自行开办小学生托管
在美国,课后托育机构主要是由公立学校与民间组织提供,其中社区在承担各项责任上发挥着重要作用。[9] 社区可以充分利用其集聚便利、人和人之间熟悉和信任度高的优势,自行组织力量,将社区内的退休教师、厨师、医务人员、大学生等人力资源通过招聘形式充分利用起来,开办社区内部规范化和专业化的托管中心,建立及时与学校沟通教育信息的有效模式,进行上下学集体接送,实施科学、安全健康的托管教育。如此一来,家长在方便接送孩子的同时也能及时了解到孩子的教育信息和具体表现,使家长更加放心,学生也获得健康有益的发展。
总之,“托管班”是应时代要求而出现的,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但在目前的社会条件下仍存在诸多问题和阻碍,小学托管班的发展任重而道远。
(作者单位:西华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四川 南充,637000)
参考文献:
[1]尤琳.对中小学生“托管”问题的法律思考[J].教学与管理,2008(5).
[2]王佳.提高小学生托管服务的若干思考[J].科技信息,2011(18).
[3]马和民,高旭平.教育社会学研究[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
[4][5]苏晓海.托管班现象折射出的新世纪社会变化[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2(9).
[6]贾春增.外国社会学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7]鲁洁.教育社会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2.
1.宏观方面———社会流动的需求“社会流动”是从动态角度用来描述社会分层结构分化的时空范围、方向和速度的社会学概念,主要指社会成员在社会的整体时空范围内,从某一种社会位置向另一种社会位置转移的现象,一般从方向性上分为两种主要的流动形式:一是指从地位、职业或阶级的下层向上层或者从上层向下层的垂直流动,二是一个人在同一社会职业或阶层内的横向流动。社会分层的客观现实为社会流动提供了可能性,这种在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存在的流动具有社会普遍性。尤其在21世纪的今天,随着信息化社会突飞猛进的发展,教育已成为衡量知识经济时代国家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指标,与个人的社会地位息息相关。人们普遍认为社会个体通过教育获得文化技术等资源,是实现在不同社会阶级与阶层、不同职业领域的地位转换的重要手段。受教育越多者越有机会获得更多优质的资源,大大增加了参与竞争并取得优势社会地位的机会,实现向上的社会流动。就像索罗金在其著作《社会流动》一书中所描述的,“学校是使人从社会底层向社会上层流动的电梯”。教育已然成为个体改变命运、求得发展并促进社会良性流动的重要因素。我国自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社会流动基本呈平稳水平。但随着社会竞争日益强烈,就业形势也越来越严峻,许多家长在自感危机与压力的同时“见缝插针”般送孩子参加各种托管班,期望孩子在自己暂时无暇照顾到的时间里也能得到充分的优质的教育和辅导,以达到向社会上层流动的目的。
2.中观方面———城市家庭职责的社会性外化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是推动城市化进程的核心动力。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城市人口急剧增加,城乡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城市化水平由1978年的17.92%增长到2000年的36.22%,到2011年达51.27%,我国已进入城市化快速发展的阶段。城市的最大优势在于能将人力、能源、信息等社会资源高度集聚,并通过流畅的互通合作提高社会资源利用率、节省资本,以追求最大化利益。新世纪的人们,尤其是城市居民的生活方式和以前大不相同,比如结婚礼仪有专门的婚庆所,酒店承办各种宴会,家政公司分担家务,养老院赡养老人,照顾病人有专门的护工,托管班代管小孩等。这些服务性生产逐渐成了产业中心的主要部分,按照“配第—克拉克定理”: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均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第三产业较第一、二产业在国民收入和劳动力的相对比重逐步上升是必然趋势。到2010年我国服务业占三产业就业人员的比重为34.6%,比2000年增长7.35%,比改革初期增长22.4%。服务业的繁荣发展促使社会分工进一步细化,同时,自1978年我国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家庭人口规模不断缩小,尤其对城市双职工家庭来说,在工作繁忙、家庭内人手紧缺的情况下,需要通过像“托管班”这样专门的社会机构来承担部分家庭职责,将一部分家庭内部的分工转变成社会分工,这样原本由家庭承担的职责向社会外化了。
3.微观方面———家长的需求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家长对子女的期望和教育关注程度越来越高,家长对托管班的需求是使托管行业新兴繁荣的直接驱动力。总体来看,目前家长对托管班的教育需求主要分三大类:一是因为工作繁忙,对孩子放学后到下班前这段时间和中午休息与用餐的照料上实在无暇顾及,心有余而力不足;二是一部分家庭里虽然有老人或保姆,具备照看孩子的条件,却担心孩子不能得到良好的专业性辅导而将其送到托管班,期望其在专业教师的教育下养成良好的学习和行为习惯,提高学习成绩;三是一些家长由于自身文化水平低,或者经过长久时间遗忘了大部分知识,面对孩子的课业辅导不知所措,无奈只能送孩子参加注重课业辅导的托管班。需求决定市场,于是一些人捕捉到了这一商机,开始在学校周围、居民小区等地方成立各种“特色服务”的托管班,从微观的角度来说,托管行业的新兴和繁荣得益于家长的教育需求和吹捧。
二、从教育功能理论看托管班的社会意义
教育社会学的功能理论以社会学功能理论为基础,最早出现于19世纪中后期,到20世纪中期得到深入发展。在这期间,对教育社会学功能理论影响最为深刻的是以社会学家斯宾塞和迪尔凯姆为代表的早期功能理论思想,以及后来发展起来的结构主义功能学派。在结构主义功能学派的主要代表莫顿看来,在对社会现象进行功能分析时,需要看到两种同等重要的功能———显功能和潜功能。显功能是有助于系统地调整和适应的客观后果,这种调整和适应是系统中的参与者所预料所认识的;反之,潜功能是没有被预料也没有被认识的客观后果。通俗地讲,显功能指实现和预期相一致的主观目标并能被人意识到的功能,而潜功能则是指客观实现与预期目标不相一致并一开始就没有被人们期望或意识到的功能。
1.“小学生托管班”的显功能小学生由于年龄尚小、独立性和自理能力都不够成熟,需要父母的照料和看管。而很多城市父母忙于生计,工作和休息时间一般来说较刻板不够灵活,外加拥堵的城市交通加剧了人们的出行困难,父母的确对孩子放学后就餐和午休问题、上下学接送和下班回家前近两小时孩子无人看管的问题“心有余而力不足”。托管班以学生的时间为主导,有针对性地提供灵活性的服务,首先,迎合了部分家长的需求,为其减轻负担解决了实际问题;其次,从学生的角度来看,托管班里有一定资质的专业教师为孩子提供课程辅导,及时帮助孩子解决课业难题,有益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并在教师的督导下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再次,托管班作为一种“小集体”生活,孩子在一起食宿、游戏与学习的过程中也接受了一种集体教育的熏陶,对锻炼小学生的独立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良好生活习惯都有一定的益处;最后,在目前我国青少年课后社会教育活动场所不足的情况下,托管班无疑是孩子最好的去处,避免小学生被一些不安全、不健康的外界环境影响,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小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课后教育的问题。
2.“小学生托管班”的潜功能教育不但是关乎个人和家庭的事业,更是国家强盛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法国社会学家孔德从“社会秩序和进步”的视角将教育看成是联系和组成社会的中心要素,并有协调、稳定社会的作用,认为社会是个集体性质的有机体,只有集体的所有成员同时得到发展,社会才能得到发展。教育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协力并承担责任。托管班作为一种新型教育机构出现在第三产业中,家长需求决定其市场供给,二者属利益相互满足的供需关系。在本应由政府承担的课后社会教育责任而政府暂时无力担负的情况下,只能使其流向利益导向的市场途径。目前我国在青少年课后社会教育的健康活动场所建设方面仍不健全,甚至是很缺乏,另外学校教育又受其单一性限制在学生课后教育方面也“无力和无奈”。从这一点来说,托管班的出现对学校教育向家庭教育延伸过程中的“教育空白”无疑做了有益的补充,弥补了学校和家庭教育的盲点,为小学生提供健康、安全的课后教育场所,一定程度上担负了部分社会教育责任;另外,托管班应市场需求而出现,在活跃市场经济的同时也为一部分抓住商机的人带来利益,增加了就业机会,使优质教育资源得到合理配置,有着积极的社会意义。
三、目前“托管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托管班作为新兴行业必然有一切新事物发展的特点,存在很多问题和不适应。目前市场上的托管班主要存在两大主要问题:
1.“无注册、无资质、无监管”阻碍托管班规范发展由于托管机构提供的服务范围除了教育、管理学生,还包括中午餐、接送等不属于教育范畴的服务,所以不能将其单一归类于民办学校或者是教育培训机构,也不能将其界定为民办教育机构;托管机构市场以需求为导向,属于市场和需求相互满足的利益关系,具有赢利性,但因其服务对象的特殊性,使得它又区别于家政服务公司提供的家政服务,不等同于一般赢利机构。教育性与社会服务性的双重性质使托管业更具复杂性。对托管机构的性质界定模糊,导致其处在了“家长无奈、学校无力、社会无视”的尴尬处境,到底应该由工商、教育、卫生还是由其他执法部门进行监管呢?出了问题谁负责?托管班到底应该有哪些规范性要求和标准?诸多问题,目前并无明确规定。规范缺失造成了大多数私人开办在学校周围或居民小区的托管班自行规定收费标准,制定服务内容的“无注册、无资质、无监管”的无序状态,严重阻碍了托管班规范化地良性发展。
2.办学条件不符合标准阻碍托管班良性发展由于托管班的巨大市场需求,社会上不乏一些人受利益驱动参与到此行业中来,他们简单地认为只要租一个场地,提供桌椅,再招些人员负责做饭和作业辅导就可以了。加上目前政府对托管班并无相关规范的审核和要求,导致市场上的托管班质量良莠不齐,大多数办学条件不够标准,存在诸多问题和安全隐患:一是相关执教人员没有国家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不具备教学资质,导致学生学习质量下降。有的业者揣着“看孩子”的心理在招进大量学生后,任孩子打闹、看电视、玩游戏养成种种不良习惯,对家长所作出的“精心辅导孩子学习”的承诺成了空话。二是一些托管班的饮食服务人员无健康证明,对食品的采购来源和操作过程缺乏安全保证,操作间卫生条件差,学生碗筷随意堆放,有的托管班虽然提供消毒柜,但常常只是摆设,或者不规范操作,这些都对孩子的饮食造成安全隐患。三是托管班往往追求利益最大化,将投资成本压缩到最小,这就导致狭小的空间内拥挤着几十个学生,师生比例成问题。没有电子空气净化设施,容易引起病毒感染。消防设施也不具备,一旦发生意外,后果将不堪设想,这些都威胁到学生的人身安全。
四、提高小学生托管服务水平的对策
1.建立政府监督、管理机制,让托管班经营合法化、规范化托管班的出现对学生、家长、学校都有积极的社会意义,但目前托管班市场质量良莠不齐、缺乏监管的无序状态严重阻碍了其健康、良性地发展。因此,政府应及时给予重视与关注,协调工商、卫生、教育、公安等部门建立相关监督与管理机制,制定详细的相关条例准则,将托管班在市场准入的资质标准、收费标准、场地环境的安全标准、采购食品及操作环境的卫生标准、从业人员的资质条件、消防设施标准和教学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审批程序纳入合法化、规范化的渠道。同时应建立监督与检查机制,不定期对托管班市场进行整顿检查与指导,使托管班的管理和运行有法可依,才能保证其健康、有序地良性发展。托管班在一定程度上补充了政府的教育公共服务职能的空白,具有弥补社会教育职责的潜功能。所以政府应积极发挥托管服务行业的引导作用,认真调研分析并尽快明确托管行业的性质界定与主管部门,并适当给予财政支持和政策引导,以确保托管行业尽快走上规范化、合法化的发展之路,给孩子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社会教育环境。
无论是中小企业,还是个人用户,只要使用互联网,就会成为病毒和黑客攻击的目标,如黑客入侵、病毒攻击、身份盗用、垃圾邮件和网络钓鱼诈骗等屡见不鲜的现象。
成本愈低 安全防护愈难
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的不同之处在于,中小企业可能没有预算、人员或时间来堵住这些安全漏洞,这便为病毒和恶意软件提供了入侵的机会。病毒、黑客入侵和垃圾邮件可能导致数据丢失或被盗、计算机停机、员工工作效率降低、与法规符合性相关的问题甚至是销售损失,另外,它们还可能损害公司在客户以及大众中的声誉。
与此同时,网络威胁变得越来越手段高明和复杂。企业员工可能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载了恶意网站“操控”的间谍软件。另外,弹出式广告并非仅仅令人生厌,某些弹出广告会引诱桌面机上安装间谍软件和其它可能的恶意软件,其中一些软件会跟踪用户访问过的网站,以盗取信用卡信息。
由于威胁持续不断地演化,中小企业可能无暇从繁忙的日程安排中抽出宝贵时间来研究它们,更新病毒防护,配置防火墙以及弥补安全漏洞。由于没有预算或预算很少,中小企业可能也不希望雇用专门的安全管理员、顾问或团队。因此,中小企业的安全问题便成了未来值得关注的话题。
托管式管理 福祉的由来
国外中小企业的安全问题正在走向利用托管式的方案,解决网络安全的问题;通过这种方式,企业不仅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还可以得到有效的安全防护;通过托管式方式,中小企业委托安全顾问或厂商为其提供安全服务。通常情况下,安全厂商都是业界知名的企业,他们不仅拥有强大的安全技术,而且还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中小企业通过他们的服务,来实现企业的安全,是一种值得发展和推广的安全模式。
这种托管式的安全服务理念主要通过互联网来实现产品的升级或更新,通过连接到互联网的各个系统上自动更新防护,比如防病毒软件。用户可以预先进行配置,将安全更新或实践部署整个企业的所有连接到互联网的计算机或设备。透过这种托管方式,安全软件每天都会自动进行更新,无须用户担心,如果有更新可用,客户端设备将下载最新的防护,而不会干扰系统性能。
由于安全防护的设计理念都是前瞻性的,所以它可以在病毒和间谍软件引发问题之前拦截它们。这种托管式安全服务除了具备强大的安全功能之外,还具备非常直观的报告功能,用户透过集中式的管理平台,方便地查看和了解企业网络的安全状况,以确保全部计算机中针对病毒、间谍软件、垃圾邮件、网络钓鱼诈骗、黑客攻击以及其他恶意内容的防护都是最新的。
McAfee解决方案 对症下药
一、托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我市地方小煤矿点多面广,在全市385座保留矿井中,生产能力30万吨/年以下的煤矿共266座,占矿井总数69.1%。小煤矿安全管理基础薄弱,技术人员匮乏,职工队伍素质低下,生产方式落后,安全保障水平低,成为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瓶颈问题。推进全市地方小煤矿托管工作,可以借助重点煤炭企业的人才、技术和管理优势,有效解决地方小煤矿安全保障水平低、生产方式落后、基础管理薄弱的问题,推动地方小煤矿建设、生产和安全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做大做精做强全市煤炭产业。
二、托管的内涵
对地方小煤矿实施托管,是指在采矿权、所有权、利税关系和隶属关系不变的前提下,重点煤炭企业或其组建的专业化煤矿管理公司负责对地方小煤矿的建设、生产、安全和经营等管理活动的一个或多个环节进行管理,并获取相应报酬的劳务交易行为,旨在提高地方小煤矿的生产技术和安全管理水平。
三、托管的形式
(一)全面托管
托管企业针对被托管煤矿组建管理机构,抽调或组建成建制队伍,全方位负责托管煤矿的建设、生产、安全和经营等管理活动。
(二)部分托管
托管企业针对被托管煤矿建设、生产、安全和经营活动中的一个或多个环节进行管理。
(三)管理或技术服务
托管企业按照被托管煤矿的需要选派管理或技术人员,按达成的协议提供相应的管理或技术服务。
四、托管的对象
(一)全市地方煤矿30万吨/年以下的煤矿企业,重点是矿井安全管理人员配置等方面达不到《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定条件的小煤矿。
(二)生产矿井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三)改造矿井除具备合法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外,还必须取得准予改造的核准批件。
(四)新建矿井必须取得采矿许可证及准予建设的核准批件。
五、托管的主体
(一)对小煤矿实施托管的主体为晋煤集团、地方重点煤炭企业及其组建的专业化煤矿管理公司。
(二)专业化煤矿管理公司组建坚持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以煤矿企业集团和重点煤炭企业为依托,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
(三)专业化煤矿管理公司必须经工商企业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具备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煤矿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能够担负起被托管煤矿在生产和建设中涉及的组织、技术、管理及其它配套工作。
六、托管的程序
(一)托管与被托管双方必须签定托管协议或合同,明确托管方式、托管时间、托管内容、托管报酬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
(二)地方重点煤炭企业及其组建的专业化煤矿管理公司托管地方煤矿,托管双方签定合同后,须经各县(市、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审查同意后报市煤炭工业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三)晋煤集团及其组建的专业化管理公司全面托管地方小煤矿,须经市煤炭工业行业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并报省煤炭工业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七、政策措施
(一)全面托管的煤矿日常建设、生产、安全和经营等管理活动交由托管方负责,同时接受煤炭工业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安全监管。
(二)被全面托管的煤矿企业在节后复产、地方煤矿停产整顿复产时,优先予以安排。
(三)被托管煤矿需进行改扩建时,优先上报其矿井改扩建手续。
(四)被托管煤矿环境保护治理项目、煤矿转产项目优先立项,优先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
(五)各级政府及其行业管理部门对被托管企业的行业监管和安全监管职能不变。
八、工作要求
一、托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我市地方小煤矿点多面广,在全市385座保留矿井中,生产能力30万吨/年以下的煤矿共266座,占矿井总数69.1%。小煤矿安全管理基础薄弱,技术人员匮乏,职工队伍素质低下,生产方式落后,安全保障水平低,成为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瓶颈问题。推进全市地方小煤矿托管工作,可以借助重点煤炭企业的人才、技术和管理优势,有效解决地方小煤矿安全保障水平低、生产方式落后、基础管理薄弱的问题,推动地方小煤矿建设、生产和安全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做大做精做强全市煤炭产业。
二、托管的内涵
对地方小煤矿实施托管,是指在采矿权、所有权、利税关系和隶属关系不变的前提下,重点煤炭企业或其组建的专业化煤矿管理公司负责对地方小煤矿的建设、生产、安全和经营等管理活动的一个或多个环节进行管理,并获取相应报酬的劳务交易行为,旨在提高地方小煤矿的生产技术和安全管理水平。
三、托管的形式
(一)全面托管
托管企业针对被托管煤矿组建管理机构,抽调或组建成建制队伍,全方位负责托管煤矿的建设、生产、安全和经营等管理活动。
(二)部分托管
托管企业针对被托管煤矿建设、生产、安全和经营活动中的一个或多个环节进行管理。
(三)管理或技术服务
托管企业按照被托管煤矿的需要选派管理或技术人员,按达成的协议提供相应的管理或技术服务。
四、托管的对象
(一)全市地方煤矿30万吨/年以下的煤矿企业,重点是矿井安全管理人员配置等方面达不到《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定条件的小煤矿。
(二)生产矿井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三)改造矿井除具备合法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外,还必须取得准予改造的核准批件。
(四)新建矿井必须取得采矿许可证及准予建设的核准批件。
五、托管的主体
(一)对小煤矿实施托管的主体为晋煤集团、地方重点煤炭企业及其组建的专业化煤矿管理公司。
(二)专业化煤矿管理公司组建坚持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以煤矿企业集团和重点煤炭企业为依托,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
(三)专业化煤矿管理公司必须经工商企业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具备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煤矿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能够担负起被托管煤矿在生产和建设中涉及的组织、技术、管理及其它配套工作。
六、托管的程序
(一)托管与被托管双方必须签定托管协议或合同,明确托管方式、托管时间、托管内容、托管报酬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
(二)地方重点煤炭企业及其组建的专业化煤矿管理公司托管地方煤矿,托管双方签定合同后,须经各县(市、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审查同意后报市煤炭工业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三)晋煤集团及其组建的专业化管理公司全面托管地方小煤矿,须经市煤炭工业行业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并报省煤炭工业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七、政策措施
(一)全面托管的煤矿日常建设、生产、安全和经营等管理活动交由托管方负责,同时接受煤炭工业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安全监管。
(二)被全面托管的煤矿企业在节后复产、地方煤矿停产整顿复产时,优先予以安排。
(三)被托管煤矿需进行改扩建时,优先上报其矿井改扩建手续。
(四)被托管煤矿环境保护治理项目、煤矿转产项目优先立项,优先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
(五)各级政府及其行业管理部门对被托管企业的行业监管和安全监管职能不变。
八、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