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速发表网,咨询电话:400-838-9661

关于我们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期刊 科普 SCI期刊 投稿技巧 学术 出书

首页 > 优秀范文 > 高校法治宣传教育

高校法治宣传教育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11-30 10:17:33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高校法治宣传教育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高校法治宣传教育

篇1

一、立足发展,牢牢把握法制宣传工作的时代性

同志强调:“科学发展观,是用来指导发展的,不能离开发展这个主题,离开了发展这个主题就没有意义了”。坚持发展是第一要义,就是要在新的实践基础上继承前人又突破陈规,牢牢把握法制宣传工作的时代性:一是着眼发展,必须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观念升华。二是着眼发展,必须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队伍建设。三是着眼发展,必须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人文关怀。

二、注重实效,加大分类施教的法制宣传力度

1.要围绕主体需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教育的效果如何,不仅取决于对象个人的行为能力、认知结构、思维水平、个性心理,更多地取决于受体的学习需求是否强烈。法制宣传教育唯有能够满足大学生提高人文素质的需求,唯有广大教职员工依法治校的需求,才能有效调动不同师生群体学法用法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有效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特别是要注意到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提高,应遵循由现象到本质再到价值的人类认识规律,既要帮助不同层次的大学生掌握法律知识,更要推动不同层次的大学生理解法律法规的内在精神,注重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传播与渗透,最终达到培养大学生法律信仰的目的。

2.要区别不同对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本质上,法律素质是人类价值认识的结果,主要依赖主体自身的能动性实现主体客体统一的目标,正如恩格斯曾经指出的:“行动的一切动力都是要通过他的大脑,一定要转化为他的愿望的动机,才能使他行动起来。”所以,作为一种外部力量,法制宣传教育要产生良好的效果,必须根据不同对象的不同特征运用不同的手段,使教育对象在情感上产生亲近感,才能使教育对象接受、固化特定的理念和价值观,取得最大成效。对组织性较强的副科以上干部,学法用法纳入年度考核,并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等手段的有效运用,才能激发其学法用法的内在要求。对大学生,将法律知识纳入课程体系,进入考试范围,才能强化其学法的原动力。对教师,学法用法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个人绩效奖励和政治荣誉挂钩,才能有效激发其学法能动性。对其他教职工,必须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用丰富多采、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深入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主题宣教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融合力,才能培养广大教职员工对法律的兴趣,赢得广大师生的主动参与。

3.要运用多种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是规范人们社会行为的强制性、限制性制度,本质上与人的自由行为和个性发展是相冲突的,人们接受法律规范是一种理性的选择、利益的选择和社会性的选择,而非个性化自觉的选择。同时,法制也是外化的东西,任何人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都不是与生俱来的,都是学习、实践的文化传递过程,其实就是接受灌输的结果。但是,灌输必须以人们可以接受的方式进行,要适应人们阅读习惯的改变,更多地依托各种媒介开展工作,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三、加快创新,积极探索高校法制宣传工作的新途径

1.要通过创新,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学校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和协调全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工作落实。高校可采取现场抽查的方式检查各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并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的水平作为对干部考核及评选先进的重要指标。

2.要通过创新,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学习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中心组学法及各种层次的法律培训学习等制度。坚持以自学为主,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培训。高校将根据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举办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班、研讨班、法制讲座等,并在各类业务培训中加大法制教育内容。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学法用法的考试考核制度。按照全省教育系统公务员、教师普法知识读本的内容,组织开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教师的年度考试考核,实行合格证制度,考试考核结果作为相关评优、评先进、晋升职称的重要依据。

篇2

一、媒体法制宣传的真实性与高校法律专业教学的教育性的一致性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媒体法制宣传的生命力也在于它的真实性。法律是依据一个国家的国情、民情及诸多因素制定的,是建立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的。在我国,任何案件都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处理。因此,媒体法制宣传的内容都必须而且应当是真实的、可信的。教育也具有很强的真实性,真实的教育才能产生真实的效果。同时,法律的真实性也要求高校法律专业教育必须是真实的。因此,把媒体法制宣传的丰富内容引入高校法律专业课教学中,会让学生感到真实可信,特别是一些突发的恶性事件,学生生活的局限性常使他们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或者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有时还容易道听途说,产生负面作用。如果能在教学中引入媒体法制宣传的内容,就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2005年4月,当安徽阜阳“害婴奶粉”事件被披露以后,在高校学生中也引起强烈反响,但他们并不知道详细内容。我们结合有关法律课教学,把中央各大媒体就这个事件的共同持续报道内容在课堂上进行详细介绍、分析。同学们得知国家有关部门与安徽省联合调查取证,一家家黑心企业被曝光,销售商被刑事拘留,相关负责人受到查处,受害婴儿得到免费治疗,社会各界大力救助的情况后,都深有体会地说:“这样的教学不仅使我们学到了专业知识,而且也受到了一次深刻的社会教育。”

二、媒体法制宣传的典型性与高校法律专业教学的知识性的一致性

高校法律专业教学的基本任务之一是要让学生学到法律知识。法律学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学科,门类较多,与政治、经济、哲学、道德等多种学科交叉,基础知识要求很严,加之法律法规条款多而杂,既难懂又不易记。媒体法制宣传大都是典型宣传,一个案例,一条法律,从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解释得非常清楚。法律专业课把这些典型案例引入课堂,学生容易理解,便于记忆。一些教师直接参加了媒体法制宣传,对一些法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容易把握教材的重点、难点和疑点。他们把亲眼看到的、自己用法律知识解释的、有切身体会的案例用在讲课中,不仅扩大了媒体的法制宣传,而且把法律课讲得有声有色、生动活泼。例如,因民间借贷产生的纠纷案近年来连续发生,且多数纠纷案竟然发生在熟人之间。究其原因,许多熟人在相互借贷时,不留借据的现象比较普遍。我们在教学中就把一家报纸报道的《借条有假!》这样比较复杂的民事案件进行详细介绍,并结合教学内容分析说:“民间借贷古已有之,产生的纠纷屡见不鲜。每到此时借据的作用就格外重要。作为法官应当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发生借贷关系时,为防止意外一定要写借据。因为一旦发生争执,法律看得见证据,看不见良心。”这就使学生懂得自己该怎么做,将来当了法官该怎样做。

篇3

印发《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参加首届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的通知》,组织全省小学高年级和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积极参赛。全省共有1 554所中小学校的584 538名中小学生参加首届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初赛,参赛人数居全国第六,其中326 037名中小学生进入复赛。2016年5月20日大赛结束时,全省共有325 991名中小学生完成复赛。省教育厅荣获优秀组织奖;昆明市教育局、曲靖市教育局荣获杰出组织奖;昭通市、文山州、楚雄州、大理州、红河州荣获优秀组织奖;镇雄县教育局荣获杰出组织奖;宾川县、官渡区、石林县、禄劝县、巧家县教育局荣获优秀组织奖;另有337所学校获奖。

二、举办云南省中小学法律知识网络学习和竞赛活动

全省共有1 105所学校的283 224名中小学生、教师、家长参加云南省第二届中小学法律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共评出州、市教育局组织奖5个,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奖30个,各地教育局个人优秀组织奖35名、学校组织奖100个、优秀校长奖100名、优秀管理员奖100名、优秀班主任奖100名、教师参与奖100名、家长参与奖100名、学生奖1 400名。举办云南省第三届中小学法律知识网络学习和竞赛活动,共417 474名中小学生及教师和家长参赛,参赛人数比上一届增加47.4%。

三、开设“教育法治”专栏

2014年9月起,在《云南教育》杂志开设“教育法治”专栏,每月刊登1~2篇法治宣传文章,以以案说法、法规解读、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2016年该专栏重点对昆明学院、昆明理工大学、云南财经大学、文山州教育局、玉溪市教育局等单位“六五”普法先进工作经验和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推广,并对《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进行政策解读。

四、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为进一步丰富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深化全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普法工作实效,根据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工作安排,完成“法治在线――以案释法”电视栏目第14期节目(教师资格制度主题)录制工作。该期节目已于2016年5月4日在云南电视台公共频道播出,同时向云南广播电台、云南日报、云南法制报、法制网(法制日报)、云南网、云南普法微信公众平台推送节目相关内容。《云南法制报》每周出一期《校园与法》专刊。在云南教育W开设“以案释法”专栏。

五、同步举行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活动

2016年12月2日上午,由省教育厅主办,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小学承办的云南分会场,通过与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连接,同步举行了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活动。活动议程包括升旗仪式、部领导领读宪法、合唱《宪法伴我们成长》、部领导讲话等。省教育厅宋光兴副厅长出席活动并讲话。参会人员及昆明市高新一小(经典校区)师生接受了一次新颖生动的宪法教育。

篇4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6)10-0235-03

一、问题背景

“互联网+”通常是指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让互联网与传统的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创造新的发展生态,通过当今的新媒体技术提升创新力和生产力。而高校的法治建设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部分。高校法治教育目标定位是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法治素养,最终的目的是使高校学生具备正确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有一种对法律的理解和内心的尊重,形成一种内化的法律信仰。在当今的生活中,无时无刻不充斥着智能化、互联网的概念,利用好这种新的教育途径能够提高高校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将互联网与法治教育相结合,利用新媒体技术推进高校法治教育的细致化,具体化和实用化。

二、关于高校法治教育的问卷调查

为了深入的了解当前我国高校法治教育中的问题和弊端,了解现行的法治教育模式中存在问题,以及如何更好的融合和互联网与法治教育。在高校学生中开展了此次的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1000份,其中有效问卷为850份,针对非法学专业学生,其中本科生占70%,研究生占30%;男生占58%;女生42%,展开调查。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问题:

1、你认为在安装软件,app时的相关协议重要吗?你会认真阅读吗;

2、在你平时阅读的新闻,观看的视频,浏览的网页中法律信息方面的信息比重为多少;

3、你觉得有关法治教育的网络平台中,你不满意的地方有哪些;

4、现代网络信息和评论对于学生思想的误导作用和价值观的形成过程中的消极作用;

5、新媒体技术对于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影响力情况;

6、大学生利用网络自主学习法律知识的情况;

7、大学生上网留言内容的分布情况;

8、你在互联网使用中会考虑到自己的行为是否合法。

如表一所示有一半以上的学生认为网络宣传教育的方式对于学生的法治教育有着积极的效果,但不明显。也就是说互联网与法治教育的结合是受青年学生欢迎和喜爱的,但是如果要起到一种主流的引导教育作用,仍然存在很多阻力。

从表二中能够得出在互联网普及的今天,大学生的网络浏览内容有较大的一部分集中在生活娱乐和其他方面。对于法律时事的关注在一定程度上也只是走马观花似的浏览,难以起到实质性的教育效果。

表三的调查数据反映出大多数学生在平时接触的网络平台中注重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但是学生对于现有的教育平台并不是很满意。

在调查中另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是约60%的学生认为现代网络充斥的复杂信息对于思想和价值观有着一定程度上的误导和消极作用。

三、高校法治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教育模式缺乏系统性,学生法律意识低

从调查结果的分析中可以高校学生的法律意识程度较低,另一方面高校开展的诸多网络法治教育活动缺乏系统性,重点不突出致使最终的教育效果并不理想。首先,“互联网+”下的教育作为一种新的教育模式是被学生老师所认可和接受的,但是这种模式缺乏明确的教育体系和管理体系,以及存在结构性差,教育知识散乱重点不突出,形式创新程度不够等问题。另一客观问题是法治教育工作者自身能力的限制,对于网络途径利用和开发程度有限。这些都给高校在“互联网+”形势下开展法治教育工作带来了困难。

另一重要问题是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低,对于法治教育工作抱以低糜的态度。认为网络上所宣传的知识存在夸张、虚假、与实际生活关联性差等问题。在方法和形势上不能吸引学生的关注和激发学习的兴趣。再者,青年学生再利用网络的过程中总是存在着追求快速高效的心理,而法治教育的开展要求是一种循序渐进的过程。那么这两者的矛盾必然会影响最终的教育效果。

“互联网+”的高校法治教育模式的关键应该是通过学生的教育需求来刺激这种教育模式的开发,在培养和提高学生法律意识的同时,改善教育结构体系,最终促进共同进步。

(二)网络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差

从调查中可以总结出许多高校已经认识到互联网与法治教育的融合是提升高校学生法制教育效果的一种新的教育模式。如今高校的学生几乎每天都在与网络媒体进行接触,但是利用这些新媒体技术进行的各种法制教育活动都只取得短暂性、宏观性和形式性的成功。探讨其实际意义和教育效果时则很难经得起考验。另一方面,高校开展的各种网络法治教育或者是普法活动,很多是为了达到数量指标,没有达到相应的质量指标,也就是指实效性差。其中最重要的问题是许多活动在无意间孤立了受教育的对象――高校学生,成为组织者的团体活动,导致最后真正从中收益的学生不多。第二个影响法治教育实效性的问题是如何让学生进行自主学习,从各种平台途径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培养个人的法治素养和法律意识,这些都是“互联网+”下法治教育模式存在的问题。

(三)利弊共存的“互联网+”形势下的法治教育模式

首先必须承认,互联网的信息传播和教育功能是极具价值的,同时我们大学生更是处于一个现代化的智能信息时代,我们可以通过各种平台,如微信、QQ、微博、新闻网页等平台,以及各种网络法制教育活动中得到学习。但是也必须清醒的认识到“互联网+”教育模式中也存在着弊端,第一个方面是指互联网模式下的教育效果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学生对个人对于这些法律知识的关注程度。因为很多情况下都是将各种正确积极地观念、信息包括法律知识、社会热点事件,以及与大学生亲密结合的法律知识等主动推送给学生,而学生主动积极接受,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因此只有改变教育途径,优化宣传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才能使互联网与法治教育的融合起到真正的作用。另一方面,大学生正处于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认识观形成的重要时刻,利用网络教育的同时,更应注意网络上不良信息和错误价值观的误导作用,从调查结果就体现出作为受教育的主体当代大学生已经认识到这种消极影响,但是要改变这一问题,需要更多的是学校和社会各方面的努力。

四、关于高校法治建设的若干建议

(一)营造优良的法治宣传环境和法治教育氛围

现代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加强要依靠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积极的正确的社会舆论、良好的道德环境、现代化的媒体宣传在培育和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方面有着细微而广泛的影响。在大力提倡“互联网+”这个概念的新形势下,应积极有效的发挥各种网络平台的作用。社会媒体应传播正能量、充分整合资源,并选取典型案例,进行生动、客观、严谨的法治宣传,从而促进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教育环境和氛围。也就是保护和改善法治教育的社会环境,也就是教育的“外部土壤”。同样,高校应为学生树立榜样,依法治校,依法办学,倡导学术公正自由民主创新,这样才能使学生树立法治观念。另一方面要注重创建法治校园文化,开展多样化的活动如法律知识咨询室、校园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形成浓厚的法治教育氛围,进而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发展。

(二)结合时代特征进行创新法治教育

现代化的网络技术为高校法治教育工作拓展了空间和渠道。应充分利用网络图文并茂、形象生动的特点,使法制治教育体现直观新颖。用类似慕课的方式开展名师教学,提升教学水平,增加对学生的学习兴趣的吸引。三微一端的时代已经来临,网络不仅是交友和游戏平台,更应加重学习内容的比重,法治教育在网络的开展迎充分适应三微一端的模式,用可行可信有内涵有形式的模式深入到大学生网民当中去。如法治短片、法治动画、法治海报,可以设计民法、商法、行政处罚等各项内容,让法治以形象具体的姿态展现在大学生网民面前,在校内各部门的官方微信平台,教务平台,电子政务系统内都插入形象的法治教育内容,定可大大提升校园法治教育的效果。

(三)挖掘学生兴趣,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

网络法治教育应该是教育与受教育二者相结合。要让网络法治教育富有成效就必须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网络互动的过程。这种平等互动,双向学习的教育模式才能激发教育的活力,提高教育的水平。充分发挥“互联网+”形势下高校法治教育模式的优越性。利用网络资源自主培养充实自己才是这种教育模式的最终目的。经历的过程应是主动教育潜移默化的影响自主学习和法律意识的培养。

高校应该在“自由、创新、公正、法治”的指导原则下,放开对学生的各种束缚,给学生创造和发挥的空间。如建立校园法治频道客户端,鼓励学生各类法治法律相关知识、热点事件、定期评比优秀学员;第二建立虚拟人品货币,学生的各类优良事迹和行为都能兑换成模拟人品钱币,意义在于倡导学生的优良品格和良好的法治素养是有实际意义和价值的。这些虚拟钱币可以用来购买学分和兑换校园活动的优惠券或入场卷;第三该平台也可以展示学法、守法、普法先进个人,以榜样力量带动学校整体的法治教育氛围;第四鼓励学生参与管理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创新管理模式。实现学生自我培养、自我教育,自我学习的良好结合。另一方面创建文明和谐校园,形成优良的法治教育环境,通过校园广播、网络视频、宣传板报等形式曝光各类与大学生相关的法治教育的反面教材,在学生心中立起警钟。真正做到将法治观念融入生活化为行为准则,体现高校法治教育的实用性。

五、结束语

通过对高校学生的调查,可以总结出高校法治教育过程中存在的许多问题。本文的创新之处是在指出这些问题的同时,针对“互联网”形势下高校法治教育模式的创新,提出创新可行的建议。如文中提到的创建校园法治频道客户端、组建学生社团、开展学生法律援助活动、建立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环境等。最终目的是提高高校法治教育的实际意义和效果。提高大学生的法律信仰和培养起法律素质,促进大学生的综合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勇.浅谈提高大学生法治教育实效性的途径.2012,(04).

篇5

今年全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的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财政改革发展实际,以服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主要目标,牢牢抓住对外宣传、对内培训两条主线,着力在重点财政法律法规宣传、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财政法治文化建设上下狠功夫,深入推进财政“六五”普法工作,为财政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积极开展“法律四进”活动,明确宣传主题,确定专题内容,集中开展财政法规政策的社会化宣传,不断增强财政普法工作的覆盖面和亲和力,把财政普法与财政管理有机结合,在财政管理实践中宣传财政法规政策,在普法中推动财政管理规范化水平的提高。

1、继续开展“财政宣传月”特有品牌宣传。集中宣传财政部门行政执法程序和办事流程,各项财税政策以及在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再就业等方面的财政惠民政策。深入开展财政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高校”活动。

2、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感染力。继续坚持“领导学”、“领学”、“互学”等主要学法形式,切实提高财政干部的法制意识和能力。加强财政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对财政干部的警示教育,督促财政干部学法、依法、用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加强对政府机关财务人员的法律培训和宣传,让他们了解有关财政业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促进他们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为财政改革发展夯实基础。

3、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创造性地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问题和新颁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传媒,利用“12.4”法制宣传日、各种纪念活动、主题活动等时机,通过法制文艺、普法专栏、广场咨询、政风热线等多种形式,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大力宣传财政法律知识,弘扬财政法治精神。

(二)切实抓好财政法制培训教育工作,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意识

领导干部、中层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是我区财政法制培训教育的三个重点。

1、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落实干部教育培训法律课程设置制度。坚持重大决策和资金安排的合法合规性审查,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实施领导干部“述法”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考核体系。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财政法制调研,参加各种财政普法宣传活动。

2、要结合工作实际,提高财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今年,将按照法治财政建设的要求,邀请法制专家指导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和行政指导等工作,认真组织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财税政策,开展企业税费负担研究、重大税收政策调整对我区经济影响的调研工作。要保证全年每人自学时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为检验学习效果,保证学有所获,适时组织法制学习测试,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3、要抓好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培训

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岗前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制度。明确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执法,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必须通过考试方可领证。领取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必须报名参加司法、法制和人事部门组织的法律培训,考试成绩报局办公室备查。每年参加为期15天的法律知识更新学习。

三、工作要求

篇6

各区财政部门要根据市财政局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回头看”,对照市财政局考核验收标准,认真自查,分门别类地做好普法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集中力量加以整改,对没有完成的工作,抓紧提出具体补救措施,及时补课,确保财政“六五”普法规划中确定的任务全部落实到位。市财政局在各单位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中期检查验收,并评比表彰一批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更好地推动“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

二、围绕服务发展,提升财政法制宣传教育质量水平

2013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全面落实“六个注重”,广泛宣传财政支持“八项工程”的各项财税政策和新颁财税法律法规,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

(一)扎实开展“财政宣传月”活动。要继续做强做优“财政宣传月”这一普法品牌,明确宣传主题,市区财政联动,以财政支持“八项工程”的各项财税政策为宣传重点,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大力宣传关系经济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农业现代化、文化建设、民生幸福、社会管理创新、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党建工作创新工程等方面的财政惠民、惠企政策,集中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高校等系列法规政策宣传活动,努力使社会各界更加了解、支持财政,推动各项财政政策的有效落实。

各区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注重创新和实效,紧紧围绕宣传月主题,制定宣传月方案,汇总本地区财政支持“八项工程”的相关惠民、惠企政策,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财政法规政策宣传活动,将各项财政惠民、惠企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

(二)积极开展日常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各级财政部门要紧密结合日常业务工作,拓展宣传阵地,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手段,积极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问题和新颁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传媒,利用“12.4”法制宣传日等时机,通过普法专栏、广场咨询等多种形式,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大力宣传财政法律知识,弘扬财政法治精神。

三、加强法制培训,增强财政干部法治财政理念

2013年,财政法制培训工作要以领导干部法制培训和各级财政部门法制工作人员培训为重点,着力提升财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财政改革,推动财政发展、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

(一)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养成。要继续坚持和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和做法,努力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中层领导干部的培训力度,增强各级财政部门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意识。

(二)抓好乡镇财政干部法制培训。要及时总结以往开展基层财政干部法制培训的经验和不足,进一步结合基层财政业务特点,完善教学方案,组织基层财政干部重点学习行政、财税法律法规及相关财政政策等知识。要重点抓好乡镇财政干部法制轮训,市局将组织全市乡镇财政干部法制培训工作。各区财政局要分别组织好本辖区乡镇财政所干部和所属财政所一般干部的法制培训工作。

(三)全面落实日常法制培训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密切关注经济发展形势和最新财政法制动态,通过专家授课、案例讨论、基础知识考核等多种方式开展日常法制培训工作,及时更新财政干部的法律知识,尤其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对新上岗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执法的制度。积极参与省财政厅组织的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全市财政部门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理财水平。

四、实施品牌战略,打造财政法治文化建设新亮点

2013年,各级财政部门要坚持实施财政法治文化品牌战略,在以往取得法治文化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完善财政法治文化传播体系,努力打造财政法治文化建设的新亮点,充分发挥财政法治文化的渗透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篇7

一、我国农村法律援助的现状

1.1我国农村法律援助的成就

(1)国家重视并不断加强农村的法律援助工作。国家越来越重视新农村的法律援助工作,特别是农村的普法教育工作,在“五五”普法期间,首次把农民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司法部也将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确立为09年全国法律援助重点工作,准备从健全工作体系、畅通援助渠道、扩大援助范围、加大办案力度和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人手,从政策上把农村法律援助推上更高的台阶。各地政府响应国家政策,纷纷在乡镇建立起司法所或建立起调解庭,同时加强农村普法教育工作。

(2)一些农村建成“民主法治村”影响并带动其他村落的法治建设。响应中央的号召,一些村落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援助工作,利用网络、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法律知识,也利用党员电教、科技下吞、放电影板报、宣传橱窗等形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有些还按照“符合法律、顺合民意、便于操作、可持续性”的原则,制定了上与法律法规吻合,下与农村实际情况相适应的《村民自治章程》、《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制度》等并上墙公布,增长本地农民法律知识,建成“民主法治村”。

1.2我国农村法律援助存在的问题

(1)从全国范围上看,各地方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发展不平衡。在我国,东部沿海等发达地区的农村法治建设硬件和软件设施比较齐全,法律援助工作开展顺利。而在中西部等落后地区,法律援助的各项工作进展举步维艰,有些村落甚至还没有开展过法律援助工作。即使在同一个省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也失衡,富裕的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相对于贫困的农村进展和实效更显著。

(2)各地方的形式主义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存在。很多地区在发挥地方自治时只是注重形式,疏于实效。许多法制宣传栏形同虚设,宣传内容更新缓慢,内容稀少。工作人员在普法时,工作方式简单,官本位思想严重,不考虑农民的实际情况。目前,大量农民外出打工,地方政府却没有做好有关劳动权利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只是象征性地贴一些法制海报。

(3)司法机关有失公正。我国司法的平等原则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可我国某些城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农民作为当事人的案件,对待农民态度冷淡,甚至不予理睬;在受理农民作为当事人一方的案件中,歧视农民,偏袒另一方当事人,做出不公正的判决,致使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切实保护。

(4)律师等法律工作者怠于农村的法律援助。根据我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律师有履行法律援助的义务。在实践中,某些市、县会有由市、县比较优秀的律师组成的律师演讲团每月或每季度到农村里向农民们讲解相关的法律知识、解答疑问、或者赠送法律书籍。但是,这个律师援助阵容还是比较小的,存在许多只为自身利益而袖手旁观的律师,他们下乡宣传法律知识只是为了完成政府交给的任务,并没有认真宣传法律知识。面对对法律知识知之甚少并对法律宣传兴致不高的农民,许多律师也就敷衍了事或知难而退。法律援助被称为法治社会里的“穷官司”,很多律师不愿意接付不起律师费的农民的案件。

(5)大多数村干部和农民法律意识不强。很多村干部自身文化素质不高,只知道有法律这么一回事,并不明白用法来管理村寨;大多数农民也没有权利意识,总把自己当作义务人,所以他们对是否以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无所谓。对于市县在农村的普法工作,如法律知识的讲解、法制电影的放映,许多农民都表现表现冷淡,抱着观望的态度。而农村的法制宣传栏、法律书屋也是无人问津。大多数农民认为农村法治建设是村委会或村干部的事,与自己无关,学不学法照当农民,治村依不依法照按常规办。

二、我国农村法律援助存在问题的原因

2.1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

由于政治、历史、地理环境等因素,我国各地经济发展失衡。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迅速,经济水平高,中西部地区则相对落后。而实现法治国家又必须以一定的经济条件为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上的不平衡必然导致各地政治、科技等方面的不平衡,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也会有差距。根据湖北等五省的问卷调查,当今农民发生纠纷选择法庭诉讼的仅占18%,根本原因在于农民自身法律素质低。

2.2农村法律援助的专项基金尚未确立

在农村,农民遇到纠纷往往直接找村委会、找派出所处理,或者直接找法官而不到法律服务所咨询,很大原因在于找他们是不收费的,且政府没有法律援助的专项资金帮助他们提讼。缺乏经费保障也制约着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的广泛性,使一些大型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不起来。有些地方甚至把法治宣传教育穿插于其他会议或活动中,乡镇司法员的待遇也偏低,很多司法所拿不到国家的补贴,影响其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

2.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较低

在我国,除了公、检、法等部门的工作人员要求要具备相应的比较专业的法律知识外,对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并无此要求。在倡导依法治国的今天,国家机关采取各种形式要求其工作人员学法并定期检测,但很多都只是形式,很多公职人员对法律仍是只知皮毛。显然这制约着他们农村的法律援助工作的成效。而在公、检、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很多是转业军人,并不都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司法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是司法公正的重要因素,这种情况明显是不利于司法公正的。

2.4法治宣传教育在农村不易进行。宣传效果低

在缺乏法治统治的中国,特别是在国家法与民间法冲突严重的广大农村,包括道德、宗教、习俗等在内的众多非法律手段,却常常成为广大农民解决民间纠纷的首要途径,而成为事实上的法律途径的“前置程序”。发挥着定纷止争、调和民间关系的重要作用。而法律在人们严重似乎太严厉、太没有人情味,常常成为农民不得已时的选择。基于这样的实际,农民对法律宣传教育往往不屑,很多时候,只有在有利可图的情况下,如免费提供一餐饭等,农民才可能参与到法治宣传活动中。农民的冷淡态度浇灭了宣传人员的热情。还有,很多地方法治教育没有把握住农村和农民的脉搏,教育内容与农村的现事情况和农民的现实思想不合拍,有的调子太高,把道理将空了;有的口气太大,理不在点子上,话不在心坎上,你们不入耳,不入心,不入脑,使得法治宣传效果低。

三、落实农村法律援助的对策

基于我国是农业人口占大多数的国家这一实际,真正建成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搞好农村法治建设毫无疑问是重中之重。那么,落实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有助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新农村,稳定农村发展,推动我国的法治建设。

在上述诸多原因中,笔者认为经济上的原因是根本原因,而农村普法教育工作不到位、收效不大是重要原因。因此,笔者认为落实农村的法律援助最主要是有效解决这两方面的问题,具体对策如下:

3.1建立农村法律援助的专项基金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农民生活水平还比较低下。对于农村的法律援助工作,建立起专项基金实属必要。国家可以用财政的手段予以支持,建立起农村法律援助的专项基金,并且该基金应该向中西部地区倾斜。该基金用于提高农村司法人员的待遇,从而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用于农村的普法的宣传教育工作,从而使普法工作更加广泛,更加深入;用于填补人民法院减免农民的诉讼费用,从这一角度保障司法平等公正,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使其从心理上信任法律。

3.2充分发挥法学学生的作用

篇8

0.引言

在校青少年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的认知水平不高,社会经验不足,更容易遭受外界不良思想观念侵蚀,进而产生思想观念扭曲,引发的违法犯罪行为。因此,学校必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在校青少年的法律意识,预防未成年违法犯罪,是每个学校都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1]。而且素质教育也要求学校必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制素质,用法律素质促进和保障其它素质不断提高。素质教育背景下,学校必须重视和重点做好在校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问题

1.1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建设问题

当前赣州各区县自学形成了教育部门与司法、法宣、青保等部门联动合作工作机制,各区县建立了区县及业务工作模式。如章贡区成立了“区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一负责区域内法制教育宣传工作,普法内容选定、教材编写、宣传小组等工作内容相互协调。司法负责提供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材料和任教工作,派出所为学校提供法律教育案例和音像资料等。但是在实践工作中,各个区县和学校呈现“不均衡”特点,具体表现在各个区县、学校和教师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同,造成不同区县、学校乃至班级的法制宣传教育效果不同,学生的法制意识发展水平存在显著差异。在领导重视的区县和学校,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条件更加完备,教育模式和方法更为多元化;而不重视的学校,法制教育往往流于形式。

1.2宣传教育队伍问题

师资队伍培训不足。法制宣传教育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性,教师也需要度法律及法制教育工作有深入研究。如果教师自身对法律缺乏深入研究,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识不深入,教师难以渗透法制宣传教育,甚至容易误导学生。而对赣州某中职学校的教师的调查显示,多数学科教师担心自己对教材中法律知识点进行正确解读而误导学生[2]。另外,法制宣传教育的志愿者队伍缺乏整合。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中,学校各个学生组织、学生家长、专业教师、司法队伍及律师行业都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志愿者,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力量庞大。但是,志愿者队伍分散,缺乏全局统筹,自愿者队伍资源整个力度不够,难以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的作用。

1.3课程设置问题

文件方面,政府以法律文件形式对法制宣传教育作了全面规定,对各个阶段在校学生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实践方面,班会、课外活动、活动课、选修课等多种方式共同开展。主干课程方面,各年级根据和学校分别开制定不同的课时,部分学校制定了法制教育校本教材,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但是,课程设置仍存在许多问题,尤其是主干课程。由于法律知识更新速度较快,课改力度也需要进一步加强,校本教材研发需要不断更新。而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工作也需要对相关学习教师的引导。专题活动课和课外活动课难以固定,需要从更高层面上用制度形式保证专题活动课和课外活动落到实处。

2.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建议

2.1组织建设对策

政府重视程度和统筹规划能力决定了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成效,因此,市区两级政府必须提高认识,加强统筹,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行动力。第一,市区两级建立对接合作性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加强政府对宣传教育工作的统筹领导。第二,市区两级领导小组定期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及时总结上一阶段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不足和成功经验,推进和完善未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3]。第三,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监控和评价制度机制,依靠科学的监控和评价机制推进和完善宣传教育工作。如市级政府出台相应的监控机制,确保区域和学校落实施各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第四,建立促进交流平台。搭建各个区县和学校定期交流展示经验的平台,相互借鉴和学习成功经验。

2.2宣传教育队伍的对策

一是加强教师培训,提高专业性指导和人员的覆盖面。虽然许多地区都开展了教师法制教育培训,但是培训对象主要为班主任,而学科教师和非主干课程教师培训机会较少。因此,首先要扩大培训覆盖范围,让班主任、德育干部、校领导和任课教师都参加培训,并为教师培训提供的政策和经费支持。完善培训教材编制,组织专题性和系统化培训,落实科学培训方法。重点做好薄弱学校和薄弱学科认可教师培训,让法制教育能够普惠所有学生。二是发挥个人和社会团体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个人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如组建家长志愿者团,参与学校公益活动,吸引学生家长参与法制教育活动[4]。或组织社会公益活动,吸引家长参与,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氛围。招募高校法律专业教师和学生、律师协会等,发挥他们的特长,既为他们提供社会实践的几机会,又有助于实现法治宣传教育。

2.3完善课程设置的建议

一是正确定位专题教育和课外活动在法治教育中的地位,发挥专题教育和课外活动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系统性、结构性和严谨性作用。二是用课程设计思路开展专题教育和课外活动设计,将以学科课程的标准要求专题教育和课外活动,组织专门的力量研发活动教材,形成法治教育自主体系。三是利用德育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发挥德育的作用。如将德育融入法制专题教育和课外活动中,即可争取课时、经费,还能让道德成为学生法律规范意识的底线。

3.结语

素质教育为法制宣传教育提供了全新思路和良好契机,学校以素质教育要求为依据,理清素质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的关系,从而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参考文献】

[1]陈德永. 从法律的导向性失灵审视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存在的问题[J]. 群文天地,2011,15:121-122.

篇9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做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无疑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区共有青少年22万人,其中在校生18万人(中学生9.3万,小学生8.4万,职业中学6700人)。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30余万青年外来务工人员参与到*区的现代化建设中来,共同形成了一个特殊的青少年群体。如何做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具有严峻的现实性和紧迫性。

青少年具有思想活跃、观念新颖、不拘泥于形式等特点,而且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的形成期,接受信息的能力和速度很强很快,而偏偏我们传统的法制宣传形式,如电视新闻、党报、宣传栏、法律书籍等他们几乎从不涉足,这就从客观上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造成了相当大的障碍。所以,必须创新宣传形式、更新宣传载体、刷新宣传内容,法制知识才能够被青少年所接受。于是,“说”“学”“逗”“唱”在*区应运而生。

二、何谓“说”“学”“逗”“唱”。

“说”:“说”是四门功课中的核心内容。那么由谁说、怎么说、说什么就是做好这门功课的要素,也就是要解决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主体、形式和内容的问题。

一是由谁说,即由谁把法律知识传递给青少年。

*区整合区内法律资源,建立起一支由公检法司等法律专业人士及专家学者组成的法制校长队伍,在全区各中小学校配备了196名法制校长,为学校的法制教育提供了组织保障。*区对法制校长聘任采取“一对一”的形式,即每所学校配备一名法制校长,承担法制宣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协助处理学生违法犯罪案件,对有严重不良行为在校生进行帮教等职能工作。作为优秀法制校长代表的尚秀云,担任*法院刑二庭副庭长的同时,又是全国政协委员、“法官妈妈”、“*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形象大使”,尚法官每年到全国各地的大中小学、机关团体、街道讲法制课,听课的人数以十万人计。作为政协代表,尚秀云常年为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而奔走呼吁,她的事迹还被拍摄成电影《法官妈妈》,在全国上映后,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

二是怎么说、说什么。即采取何种形式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传统的说教形式必然不适合于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因此必须探索和开拓新颖的教育形式,才能取得好的教育效果。一是依托互联网络,抢占科技制高点。*区教委在*市数字德育网上开辟了《青少年与法》栏目,开设“案例剖析”、“尚秀云谈法”、“法律问题信箱”等栏目,开展网上知识答疑、网络征文、网页制作等活动。在寒暑假开通面向全*市未成年人的《法制在线》栏目,邀请尚秀云法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与青少年在网上对话,并同时在“*教育网”、“*德育之窗”等网络平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利用网络教育优势,极大地调动了青少年学法、护法的积极性,丰富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网络专栏已经成为我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创新平台”。二是开通热线电话,解答咨询矫心理。分别在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和区检察院设立了法律咨询专线,充分利用区内广大律师的资源优势,组织律师、检察官、司法行政干警为青少年提供无偿法律咨询。以法律知识结合心理辅导,通过活泼生动、通俗易懂的沟通方式为青少年答疑解惑。近三年,两部专线解答青少年法律咨询1200余个,“法律咨询热线”成为青少年维权的“知心热线”。三是开展情景宣教,寓教于乐结硕果。青少年求新意识、模仿能力较强,*区结合青少年的认知特点,始终坚持实践第一,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组织旁听庭审、参观少管所、戒毒所等,通过实景实例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区法院还将“六.一”儿童节设为“法院开放日”,先后组织青少年共计600余人次参观宪法墙、少年法庭,组织青少年亲身参与民事案件庭审演示。多项法制实践活动的开展,增强了青少年对法的直观感受,一位参加模拟法庭的中学生这样说道:“当我穿上法袍的时候,我感受到了审判长的威严,现在法律的种子已在我心中生了根,我以后一定要做一个知法、懂法的好少年,争取将来做一名真正的审判长,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近三年来,我区共举办各类青少年法制讲座600余场,接待青少年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开办青少年模拟法庭100余场,充分发挥了“说”这门功课的作用。

“学”:并非传统意义上的课堂上的“填鸭式教学”,而是采取“以赛促学”“以培代学”等方式调动青少年学法积极性。4月至5月,*区组织全区中小学开展奥运法律知识竞赛活动,1万多中学生、2万多小学生参加初赛阶段,涉及全区大部分中小学,评选出优秀奖3000名,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区公共安全馆作为“全国青少年自护教育基地”,在近80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内,建成交通、消防、地震、安全生产等八个展区,设计了模拟驾驶、4D动感影院等100余个精彩展项,应用了鬼影技术、VR互动技术等特殊展示手段,将全国涉及公共安全的典型案例汇及其中,提高青少年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区充分发挥*公共安全馆的辐射功能,在社区和学校开展“星光未成年人安全与法制教育”,通过举办星光自护夏令营活动、开展FLASH大赛等,将青少年自护教育作为中小学团队、队组织的经常性工作,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和自护能力。*区在*寄读学校建立了全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区中学生健康成长研究中心”和“*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预防和降低青少年违法犯罪。各种法制教育基地和中心的建成和投入使用,改变了过去那种课堂式的学习方式,使青少年在新鲜的环境中和新颖的形式下接受法制教育,取得了事半功倍的学习效果。

“逗”:就是注重寓教于乐,让孩子们将“玩与学”结合起来,激发其学法兴趣。如奥运会期间,*区制作了500套“福娃说法”FLASH动漫DVD光盘,赠送给全区中小学。通过形象生动的动画情节和深入人心的福娃形象,将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清楚明了地传达给青少年;知春路中学编制了“贵重物品不上身,独立在家不开门,结伴同行要牢记,有人尾随要呼救”的普法口诀,潜移默化发挥法制教育的引导功能;西三旗街道组织地区中小学生参加法制夏令营,让孩子们在集体生活中触摸法制的脉搏;紫竹院街道组织以案说法、打手拉小手社区家园文明行、观看未成年法制教育电视系列片活动;上地街道举办法律知识猜灯谜活动等等。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逗”起了孩子们的兴趣,仅暑假期间,*区就举办各类新颖的普法教育活动60余次,近万名中小学生在笑声中接受了法制教育。

“唱”:就是以艺术化手段普法,在青少年中传唱普法歌。20*年12月,*区在*市政府网站“首都之窗”和*区政府网站刊登为期一个月的启事,向全社会征集“五五普法歌词”和标识,通过“群众路线”把征集过程作为一个发动全民学法、用法、守法的过程。征集活动不仅得到*市民的踊跃参与,还受到其他省市群众的热情关注,共收到来自江苏、湖南、黑龙江等全国各地的56篇歌词应征稿,42篇标识应征稿。经过专业评审委员会测评,*第二公证处公证员现场公证,来自内蒙古呼和浩特王成创作的歌词《遵纪守法最光荣》被确定为*区“五五”普法歌词。*区“五五”普法歌——《遵纪守法最光荣》,经征集评选、专家谱曲制作完成,以通俗易懂,琅琅上口的语言,把法律生动形象的比喻为明亮的眼、锋利的剑、智慧的光、公平的秤,突显了法律的尊严,告诉人们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号召群众弘扬法制精神,共建和谐社会。*区将“五五”普法歌——《遵纪守法最光荣》制成500张光盘,1万份歌谱,发放到*区所有中小学校和部分高校,要求各学校积极组织学生学唱普法歌,并组织各学校举办了青少年普法歌曲比赛。通过普法歌的传唱,教育广大青少年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提高广大青少年的参与“平安奥运、和谐校园”建设的积极性。“五五”普法歌唱响学校,以全民性、艺术化的手段蓬勃开展普法宣传,借助音乐、文化等元素,使法制文化变为大众文化,该形式深受领导认可和青少年欢迎,让法治的理念伴随着优美的普法歌一同走进学校,共同唱响“和谐、法治”主旋律。

三、取得效果。“说”“学”“逗”“唱”是一种形式、是一个载体、是一个桥梁,使广大青少年能够通过适合于自己的方式接收到法制的信息和知识,也必然会取得相应的好的社会效果。通过“说”“学”“逗”“唱”,我区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得到很大提高。

篇10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落实禁毒普法责任。

市妇联高度重视禁毒宣传工作,妇联主席亲自抓,分管副主席具体抓,权益发展部作为禁毒工作具体承办科室,负责开展禁毒宣传工作。

市妇联将禁毒工作纳入了妇联系统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进一步明确以家庭为重点区域,最大范围调动妇女群众投入到禁毒的人民战争中。

二、广泛宣传教育,提高妇女群众禁毒意识。

一是积极参加X年“江淮普法行”宣传活动。X月X日上午,市妇联组织工作人员采取现场开展法治宣传咨询,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妇女群众积极宣传维权、禁毒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是组织参加“X.X国际禁毒日”主题宣传活动。

X月X日上午,市禁毒委员会在合肥工业大学X校区报告厅举办“健康人生、绿色无毒”X市高校禁毒公益联盟授旗暨首届全市优秀中小学禁毒教师颁奖仪式活动,市妇联组织X余名社区群众代表参加了活动。活动中,大学生代表带领大家宣读《禁毒倡议书》,并表演禁毒舞台剧,真实生动的舞台表演给参加活动的妇女群众上了一堂印象深刻的禁毒教育课。

三是深入学校、戒毒所和社区一线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在X月X日国际禁毒日,全市各级妇联组织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禁毒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宣州区沈村镇妇联联合镇司法所、综治办、派出所等部门到X省南湖戒毒所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向正在探视的人员发放禁毒宣传单,并与南湖戒毒所领导进行工作交流。宁国市妇联深入中小学校开展宣传活动,设置“禁毒签名墙”,X多名学生集体签名,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对的种类特征,吸食的危害和传播规律及传播条件等知识进行详细解说,进一步提升青少年学生禁毒基本知识和预防意识。

篇11

二、法制教育双主体发展模式的优势

双主体发展模式使教育主体由“我它关系”转化为“我你关系”,由“被动发展”转化为“自觉发展”,这种发展模式相对于传统单一主体法制教育,具有三个方面的优势。

(一)双主体发展模式使法制教育由平面走向立体传统单一主体法制教育主要是向学生灌输法律知识,缺乏师生之间的交流互动。灌输式、说教式等单一化的方法容易使大学生产生逆反心理。双主体发展模式则用“观念教育”代替“概念教育”,将单一灌输变为相互交流,让学生融入教育过程中,激发学生参与和接受思想教育,做到教学相长、学学相长。同时,双主体发展模式由传统经验教育转向现代科学教育,将心理学、社会学、伦理学、美学、经济学、政治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和研究方法有机运用到法制教育过程中,建立起立体的发展模式。

(二)双主体发展模式使法制教育由封闭走向开放传统单一主体法制教育模式呈现了辅导员对学生的单向作用力。这种单向作用力处于封闭型的强制性教育过程中,没有体现学生与辅导员的交互关系。双主体发展模式则重视民主,强化沟通,关注反馈,体现了辅导员与学生的双向思想交流。它是一个双向的开放系统。(三)双主体发展模式使法制教育由单一性走向共享性双主体发展模式弥补了传统法制教育单一主体的缺陷,主张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和独立人格,鼓励辅导员用务实的态度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引导学生自主、自觉、自发地发扬和培育法治精神。这种模式倡导师生之间平等地互动、对话与交流,关注学生的信息反馈,支持辅导员借助多种教育手段和宣传媒介,与学生共享经验、共增阅历、共增智慧。

三、双主体发展模式下辅导员强化法制教育的路径选择

双主体发展模式下的法制教育路径就是辅导员与大学生结合形成学习共同体,借助某种手段实现双边互动,共同探索学习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基础法律知识,共同促进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道德规范等思想的养成,进一步使大学生具备社会所要求的法律素养。通过总结实践经验,辅导员可以通过三条路径强化法制教育,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一)以法治管理为载体,将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突出法制观念教育管理育人是我国高校人才培养的传统方法。法治管理是推进法制教育,培养法治人才的有效载体,它要求辅导员将法治理念和教育内容贯穿于日常管理始终,运用扁平化与网格化的管理方式,不断增强师生法治意识、优化管理环境,实现依法管理、民主管理和法制育人的目标。法治管理的过程是辅导员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过程,是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过程。它体现了法制教育的双向互动关系,其实施过程应该抓住三个关键点。一是维护规章制度的严肃性。规章制度具有约束性、规范性、程序性等刚性特征,突显着法律强制性特点。它是高校管理育人的依据,是师生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首先,辅导员要在学生日常管理中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坚持工作过程的规范性和程序性,对学生违纪行为依规处理,使学生对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形成敬畏之心。其次,辅导员必须依照规章制度履行好职责,做到知章守纪。同时,学生依规依纪自觉加强对辅导员行为的监督,促使辅导员正确行使管理权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提升事务管理的艺术性。事务管理的本质是服务,目的在育人。辅导员应牢牢把握育人目标,深入学生实际,强化人文关怀,以人格魅力感召学生,用服务人性化弥补管理刚性化的缺陷,提高管理效率,增强育人效果。如:在日常班级管理中,提高班级制度管理的艺术性,注重学生干部培养任用艺术、班会组织艺术以及表扬与批评艺术等。尤其对违规违纪学生更要讲究艺术,给予更多关爱,用人格力量去感化他们。三是增强自我管理的能动性。大学生是事务管理的落脚点,是管理内容的主要构成元素。管理不仅是辅导员的职责,也是大学生自我发展的重要载体。应发挥学生在管理中的主体作用,激发学生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意识,不断增强学生自我管理的能力,达到“不令而行”的教育效果。

(二)以法治文化为载体,将学法与守德相结合,突出法治思维教育班级法治文化是班集体在发展过程中,成员们对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包括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想、法律价值取向等内容。建设班级法治文化是辅导员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途径。一是着力培养师生法治思维。法治思维是一种整体性的思维,是一种法治治理的理念与价值追求,其侧重于法律规则和法律手段的运用,强调依法办事,注重把法治变为一种普遍的行为模式。在双主体发展模式中,通过班级法治管理和法治文化的营造,将规则意识和民主管理意识上升为师生的主流意识。在涉及班级管理、队伍建设、学生奖惩、学生奖助等学生利益的重大事项中,辅导员和学生应该权责明晰、平等民主、依章行事、尽职履责、互相理解。二是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并重。法律与道德是规范师生的行为调节器,两者具有互补性。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道德是法制的保障。辅导员要主动把法制教育和德育教育相结合,加强对大学生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的实践和规律研究,着力把法治理念、法律思维和法律意识教育融入到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的教育中,使法治升华为学生的核心价值准则。三是开展法治校园文化活动。辅导员应激发青年学生热爱文化活动的特性,着力开展系列法制主题校园文化活动,以法制文化熏陶人,以法治理念引导人,以法治精神感染人。如充分抓住“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送法下乡等宣传节点,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大学生知法、懂法、用法、守法意识;抓住重大法律法规修订实施的契机,充分利用班级电子刊物、宣传板报等载体开展专题法制教育,向学生渗透法律知识;围绕重大法律事件,开展主题沙龙、法制讲座等对话交流活动,营造民主互动的校园法制氛围;举办法律知识趣味赛、模拟庭审、法院旁听、法律援助、廉政教育基地以及监狱参观等实践活动,丰富学生法律知识,提高学生的法治公民意识。四是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于法制教育全过程。心理障碍和人格障碍是导致大学生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坚强的意志是产生坚强法制意志的基础。心理健康教育有助于学生形成坚强的意志和良好的性格,有助于学生矫正人格障碍。因此,辅导员应采取“一人一策”的办法,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化解矛盾纠纷,强化心理危机干预,帮助学生科学评价自我,积极消除人格障碍,解决违法行为的心理问题,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处置校园安全稳定隐患。

(三)以大众传媒为载体,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突出法律知识教育大众传媒是指多种形式的通讯手段。以大众传播为载体,是指辅导员通过运用传播工具,向学生宣传法制教育内容,使学生在信息传递中接受法制教育。双主体发展模式彻底改变以往法制教育“自上而下”的宣传教育模式,通过媒体建立双向交流和互动的教育机制,能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鼓励学生真实表达认识和想法,从而真正达到宣传育人的目的。其方式方法主要有:

1.群体性法制宣传教育。辅导员将宣传骨干和爱好者组织起来,通过制作班级法制宣传报、电子期刊、网页、QQ群、博客、微信、飞信等大众传播工具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这种方式具有面广、量多、快速的特征,是一种群体化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

2.个体性法制宣传教育。辅导员运用书信、短信、QQ、微信、飞信等形式围绕共同法律话题与学生个体进行互动交流,这个过程就是个体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它要求辅导员必须确定话题,以案说法、以事说理;必须平等交流,充分理解运用法纪规章;必须将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心理疏导、谈心谈话等方式相结合,做到真挚、真切、真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