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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为了切实保护耕地,进一步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促进经济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就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土地管理工作中的整理利用规划方案,加强政府对土地的管理的监督,引导全社会保护有限的土地资源。
二、土地管理规划方案的基本含义
1.土地管理规划的种类。在世界大多数国家,由于其社会制度、经济发展状况、人口和资源的情况不同,其土地管理总体规划的编制方法和保障系统都不相同。在市场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国家里,土地管理规划的种类可以分为以下几类:第一,在人口众多但是土地资源紧缺的发达国家里,其土地规划具有较强的干预性,规划的权责划分也较为明晰,土地的规划和管理由政府进行统一的管理和约束。第二类是在工业化高度发达的国家里,政府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到土地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中。第三类是在地广人稀、土地资源特别丰富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里,采用地方自主管理的制度,中央政府对土地规划不进行统一的规划和管理,而是通过法律法、法规进行规范和引导,对土地的总体规范的权利大部分集中在地方政府,并且相关的实施工作也由地方政府负责。
中国采用的是和西方一样的土地规划许可证制度,如开发利用土地必须得到政府的规划许可证,如果得不到相关许可证明则不能开发利用土地。在德国也采用了建筑许可证,开放土地必须符合相关的规范。在日本,未经规划的土地不得利用开放,盲目开放未经规划的土地都属于违法行为。
2.土地管理规划的含义。土地管理规划方案是进行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政府进行土地管理的重要依据,是在一定的时期内,根据我国的土地资源状况和国家的经济发展前景制定的规划,同时也是土地资源的一次统筹配置。根据我国的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按照我国的行政管理体系的分类,土地管理规划一共分为5级。下级的土地管理规划应该严格按照上级的规划进行制定,下级的耕地保有量和建筑用地的比例不能超过上级规划的调控指标,同时,上级的规划还应该保持区域内的耕地总量的稳定,下级规划应该充分划分土地的利用区,明确土地的功能。
3.制定土地管理工作中利用规划方案的目的。①可以加强对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性发展以及我国耕地资源的整体动态平衡。②根据土地的供应情况,来引导土地资源的利用与开发。③统筹配置土地资源,实现土地资源的最优配置。④建立完整的土地管理机制,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
4.制定土地管理工作中利用规划方案的意义。①土地管理规划是在一定时期内根据社会的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对土地资源进行整体性的统筹安排。土地管理就是根据土地所有人和使用人之间的需要进行一种平衡性统筹。土地管理总体规划是对土地资源进行宏观调好的制度依据,所以说土地管理利用规划是否科学合理将会直接影响到土地资源的利用情况。我国的土地管理规划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这种土地管理规划具有科学性和严谨性。②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已经建立了土地用途管理制度,也肯定了土地管理规划的重要地位。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一些地方还是存在着有法不依,或者擅自更改规划的问题。所以,必须加强土地管理的规划,进一步提高规划的法律地位,同时提高规划的透明度和执行力度。在土地管理规划批准之前,相关机关严格加强对规划的指导和监督,同时通过公示等程序,提高民众的参与程度,加强民众对土地规划的知情权。
三、制定合理的土地管理整理利用规划方案
1.协调土地管理规划与城市规划直接的关系。城市在发展过程中出现土地的无秩序扩张是一种不健康的表现,城市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超出土地管理总规划的现象普遍的存在着,特别是在一些大城市严重超标用地的问题特别突出,这些问题的存在对土地管理规划的权威性是一种威胁和调整。当前,我国的土地管理规划可以分为国家级规划、省级规划、市级规划、县级规划和乡镇规划。按照规划的内容,又可以分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各级规划需要与城市的整体发展目标保护一致。
2.加强横向纵向规划。加强土地管理规划的横向与纵向规划,才能提高土地管理规划的前瞻性。所谓的纵向规划是指处理好国家规划与地方规划之间的关系,在我国土地管理的总体规划中,国家级规划与省级规划以及城镇规划过程中在内容和结构上有很多雷同的地方。所以,应该建立起一种下级规划对上级规划负责,上级规划对下级规划监管协调的制度,每一级规划都应该形成自己的特色。所谓横向规划就是指土地管理规划与其他相关规划直接的联系。在我国涉及到土地利用的部门不仅仅是国土部,还有一些其他行政部门的项目会涉及到土地的利用,如城市规划、水利规划等等。当前,我国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规范,这些部门在职权范围存在着交集,关于土地利用的相关手续和审批程序也需要一个较好的衔接,简化相关手续完善相关法律,将区域内的土地用途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安排。
3.优化土地管理规划的制定方法,提高规划的执行效率。当前,我国制度土地管理总体规划的方式和方法比较落后,采用的往往是比较常规的方式,如手工绘制图表等等。在规划的图表中,比例尺要求为1:1万,这种方式不仅达不到审核的管理要求,而且精度差距也较大。很多土地在地图上只是一个点,很难显示出其形状。因此,为了加强对土地的管理,必须改进土地管理规划的制作方式,采用现代的设备和作图设备,或者采用数字化的技术来读取图形的相关信息。同时,对原有的图表进行数字化处理和升级,对信息不完整的图表进行填补相关数据,利用数字扫描仪器实现图形向数据的转化。建立起土地管理系统和土地利用监测系统,使规划与数据相匹配。在采用现代设备和技术的同时,还应该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对设备的熟练程度。通过这样的技术改造,不仅可以提高土地总体规划的准确性,而且还可以为土地使用的监管提高相关的技术支持。
4.加强土地管理整理利用规划方案的落实。①土地管理整理利用规划方案一定制定并得到通过后,就必须严格执行,以保障耕地资源的总体平衡,运用法律和行政等手段确保耕地资源不被侵占。②增强土地规划的可操作性。在土地规划的实施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对失去土地的农民给以合理的补偿,增强群众对土地管理规划的了解。③加强土地的节约意识。在落实土地管理规划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我国的法律法规,优化土地结构,节约土地资源。④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在制定土地管理规划方案前应该充分考虑到生态环境保护的因素,在规划的实践阶段,应该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污染后的处理恢复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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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祚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管理中的作用[J]-中国电子商务2010(6)
[3]高路.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修编的理念及方法探讨[J].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3月11日
土地生态安全是指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土地生态系统能够保持自身结构、功能稳定或不受干扰的状态,它关系到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发展,是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核心和基础。然而,伴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人类对土地利用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加,人地矛盾日益突出。加之,人类在进行生产活动时,习惯以环境作为代价来换取经济发展,忽略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水土流失、森林植被破坏、土地退化、土壤污染、荒漠化、土地承载力下降等一系列土地生态环境问题频繁发生,严重威胁着区域的生态安全,甚至威胁着整个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如何对土地生态安全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显得尤为重要。
一、构建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实施对土地生态的影响机理和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结合湘乡市的社会、经济和生态等实际状况,参考相关的评价指标体系,主要从社会经济指数、生物丰富指数、生物保护指数、环境负荷指数4个方面构建土地利用规划对土地生态安全的影响评价体系。指标体系分目标层、准则层及指标层3个层次,选用15个指标因子来构建。(表1)
二、评价方法与模型的建立
根据湘乡市的实际情况,选用层次分析法作为土地生态安全的评价因子权重计算方法,最终通过综合指数多目标决策模型,测算出湘乡市土地利用规划的基期和规划期的土地生态安全指数。
(一)评价指标数据来源。据湘乡市相关统计年鉴、湘乡市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和最新规划修改数据整理所得。
(二)相对权重值的计算
1、构造评价因子的判断矩阵。根据1-9标度法构造目标层-准则层(A-B)、准则层-指标层(B-C)的判断矩阵P(两两比较判断矩阵),并进行层次排序。矩阵P的最大特征根所对应的特征向量即为各评价因子的权重分配。
2、一致性检验(CR)。对构造的判断矩阵P进行一致性检验,根据层次分析法的特点,只有CR
3、计算指标权重。(1)通过计算得出A-B和B-C的权重值表。(2)分别把A-B、B-C的权重值相乘,得到A-C的权重值。(表2、表3)
(三)评价标准值的确定。土地生态安全评价标准的选择依据包括国家和地区制定的标准;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所确定的技术指标;经济效益的标准可参考全国同类城市或当地近5年统计资料的平均数、最高数、最低数。
考虑到湘乡市属于县级市,本文根据国家生态县标准以及其他相关指标的研究情况,建立湘乡市的土地生态安全预警等级标准和评价标准。其中,以“理想”等级的数值作为评价的标准值。(表4)
(四)评价因子指标分值计算。当因子指标集约利用合理值是一个区间值时,只限低值,达到安全理想等级合理值的区间全部取1;当因子指标集约利用合理值是一个点值时,采用下列公式计算:
三、评价结果
由上述模型最终得出湘乡市土地生态安全指数的评价结果和单项因素安全指数的评价结果。(表7)
1、从总体上看,土地利用规划对土地生态安全的影响是负面的,主要原因是人口增长过快给土地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生物丰富指数和生物保护指数的规划远期值要大于现值,这说明通过对各类用地指标的规划,特别是森林和自然保护区等生态用地的控制,加强了该时期内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
2、土地生态环境安全状况分为5类,分别是:巨警状态(恶劣状态)、中警状态(风险状态)、预警状态(敏感状态)、较安全状态(良好状态)、安全状态(理想状态)。其评价标准如表8。据此可以看出,规划远期湘乡市土地生态安全属于风险状态,生态问题较大,政府需要从控制人口增长和加强对重点污染企业的治理等方面入手采取一定措施。(表8)
主要参考文献:
[1]刘鎏,黄云,高德山.土地利用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研究――以乐山市峨边县为例[J].安徽农业科学,2007.35.8.
总结评价上一轮规划的实施情况,开展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生态保护中土地利用的重大战略问题研究,分析全县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开发利用潜力,核定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开展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提出规划期间土地利用的目标和原则,按照上级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确定全县土地利用结构,科学划分土地利用区域,合理安排土地利用的产业空间布局;确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提出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规划修编以年为规划基期年,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规划范围为本县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全部土地。
二、资料收集
收集具有真实性、现实性和权威性的资料,是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的前提条件。
(一)基本要求
1.资料应采用政府统计部门和主管部门核准的资料,以确保资料的可靠性。
2.资料数据统一采用国际标准单位,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3.收集从年至今能满足近10年有关分析评价所需资料。
(二)主要内容
1.经济社会基础资料
在县发改局、统计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林业局、农业局、规划局、计生委、旅游局等相关部门收集经济社会发展资料。
2.现状资料
收集各有关部门行业土地利用、区域划分、产业空间布局的现状资料及现状图。
3.规划及专项调查资料
收集人口发展预测、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年各部门中长期规划及行业用地、区域划分、空间布局的规划资料,尤其注意收集重点项目、重点区域的规划资料和相关的规划图件。
三、分析与预测
(一)资料整理
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分析资料的真实性、现实性和权威性,对主要的综合性数据,要形成电子版本,便于参与专项规划编制的各单位互通信息、数据共享。
(二)用地现状分析评价
1.分析评价自年以来土地利用的总规模、结构布局、重点项目建设与实施和用地总量增减变化情况。分析效益增量与用地增量之间关系,年均用地增加量等。
2.分析土地利用投资强度、土地利用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土地利用单位面积产量、产能、产值与税收效益,以及各类型用地单位产值占地面积,并与国内外进行横向对比分析,对建国以来的历史数据进行纵向对比分析。
3.从土地利用现状情况,全面分析土地利用在投资强度、利用率、利用效益和土地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
(三)指标预测
1.分析趋势
根据规划区域内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土地利用状况,预测规划期内用地的规模及远景发展趋势。
2.预测依据
指标预测的依据包括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上级相关规划目标、相关行业“十一五”规划、各部门专业性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标准等。
3.预测原则
规划指标的预测要依据定额标准进行。采用标准要充分考虑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在同一取值范围内尽可能取下限值。
行业用地指标预测应充分与其他相关部门行业规划相协调,避免重复建设项目用地。对多部门共同利用、可能产生重复统计的面积,要提出协调的意见和建议。
4.预测方法
(1)人口预测。人口规模的预测主要有自然增长法和回归分析法;城镇人口预测主要有劳动力平衡法和单因素分析法。
(2)用地预测。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预测主要有总体平衡法、人均定额指标控制法和回归分析法;独立工矿用地预测主要有用地定额法;交通、水利用地预测根据其行业标准,采用用地定额指标法;建设用地需求量预测要根据《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修订〈建设用地定额〉指标(试行)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6号)的相关规定和行业标准进行。
(3)其他预测方法。指标预测还应进行纵向和横向对比分析。纵向为对本行业用地的历史数据进行分析,找出用地变化趋势规律,测算规划期间的用地需求;横向与国内相似县份进行比较,分析在同等经济水平下的用地需求量。
5.预测结果可行性分析
要对规划指标预测结果进行可行性分析,从资金保障、区位条件、资源容量、生态保护等方面进行可行性分析。
四、专题研究与专项规划
(一)专题研究
1.专题设置
根据工作方案要求,本次总体规划共设置4个重大问题专题研究:
(1)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实施评价;
(2)县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研究;
(3)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研究;
(4)县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协调发展研究。
以上专题均由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承担。
2.专题研究内容
专题研究内容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国土资源局有关文件要求确定。
3.专题研究成果
专题研究成果由专题研究报告、图件、附表组成。
(二)专项规划
1.专项规划及承担单位
根据县实际情况,共设置12个专项规划:
(1)县开发园区用地规划,由县发改局、工业园负责;
(2)县城镇建设用地规划,由县规划局负责;
(3)县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由县规划局、新村办负责;
(4)县交通用地规划,由县交通局、公路局负责;
(5)县水利设施用地规划,由县水利局负责;
(6)县电力行业用地规划,由水电责任公司和郴电国际分公司负责;
(7)县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
(8)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
(9)县农业用地规划,由县农业局、畜牧局负责;
(10)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由县林业局负责;
(11)县自然保护区规划,由县林业局负责;
(12)县旅游用地规划,由县旅游局负责。
2.专项规划的内容要求
(1)基本要求
各专项规划主要内容:①明确规划指导思想、战略目标和规划原则;②对用地数量和结构在全县各乡镇进行分解;③结合部门“十一五”规划的相关内容,确定土地利用区域及空间布局,明确土地用途管制要求;④提出行业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目标和提高土地产出效率措施;⑤明确本行业用地生态保护及防止水土流失、土地污染的措施和办法;⑥明确重点项目的数量、各项目的用地面积、结构和空间布局;⑦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2)其他要求
①县城镇建设用地规划应分析全县城镇体系发展历史、布局和区域基础,剖析全县城镇用地现状及存在问题;按照走新型城镇化道路的要求,确定全县城镇体系的等级规模结构和空间分布,预测确定县城及其他建制镇和重点集镇建设用地控制规模,提出城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主要途径,制定规划的实施保障措施。②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应把握全县城镇体系规划要点,明确城镇村各级用地总规模,以大比例尺图件明确县城及其他建制镇和重点集镇建设用地控制规模和空间布局,提出建设新农村用地调整的原则、方针、步骤和优化村庄布局方案。③水利设施用地规划应对全县水土流失现状和演变的趋势进行分析,对预防整治水土流失的任务做出安排,明确水土保持监管和保护的地区和项目。④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应对上轮规划实施以来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取得的效果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对耕地后备资源及开发整理潜力进行分析;对各地区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能力和异地补充平衡提出方案。⑤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应提出全县在规划期内的生态退耕目标与地区分布,划分林业用地功能区,提出林业用地各功能区的管制规则;⑥农业用地规划应提出规划期内畜牧、水产、园地的用地总规模与地区分布,提出园地、养殖水面、牧草地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及区域布局,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3.专项规划成果要求
专项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和规划数据集。
专项规划文本一般采用章节格式,要求语言精练,表述清楚,依据充分,分析透彻,重点突出,资料准确,数据齐全,方案可行;各专项规划的基本内容应当有准确的现状分析,明确的指导思想,合理的规划目标和指标,有切实可行的结构调整方案、用地布局方案及切实的保障措施。
专项规划说明一般采用章节格式,内容包括规划编制的工作过程、规划采用基础数据的来源、规划中重大问题的解决办法、规划用地指标的预测方法和依据、规划目标确定的依据、上级规划落实情况、土地用途管制规则确定的原则与依据和与其他规划协调的情况等内容。
规划图件一般应包括行业土地利用现状图件和行业土地利用规划图,必要时可补充相关专题图件。规划图件编制应达到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并符合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图件的要求。
规划数据集主要由行业发展现状数据、相关基础数据、规划成果数据等构成。
五、总体规划大纲编制
(一)编制要求
1.综合专题研究的成果。将前期工作阶段中重大问题的研究结论进行汇总和综合,作为编制规划大纲的基础和依据,在此基础上结合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形成全县土地利用战略的总体思路。
2.汇总专项规划的初步成果。主要是对各行业、各部门的用地需求进行协调平衡,形成土地利用规划初步方案。
3.初步落实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控制指标。根据郴州市规划要求,对分配到我县的各项指标进行分解并具体落实。
4.落实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特别是需要在土地利用方面实施的约束性、预期性目标。
5.初步划分土地利用的功能和用途区域。以各专项规划的要求为基础,以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目标为原则,开展区域划分工作。
规划大纲初步方案要采用多方案筛选和比较,按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求进行取舍。
乡镇规划大纲在县级规划大纲和控制指标指导下,结合各乡镇具体情况,参照以上方法编制。
(二)大纲文本内容
规划大纲格式要求为篇章式结构。要求用词精炼,重点突出,文字规范,措辞准确,有理有据。内容应包括:1.引言,主要介绍规划大纲的内容;2.总则,主要包括规划指导思想、规划原则、规划依据、规划期限和范围;3.对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评价结论;4.土地利用现状及潜力分析;5.土地利用战略;6.规划方针、主要目标、主要控制指标和本轮规划与上轮规划的衔接等;7.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重点简述规划对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和对土地利用布局的安排;8.规划分区和空间管制;9.规划方案的可行性、效益和环境影响评价;10.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和机制创新。
(三)大纲说明编制要求
规划大纲说明应明确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及重点;总结规划大纲编制的流程;说明规划大纲编制的技术路线;对基础数据的采用进行说明;列出主要规划指标的预测方法和依据;说明规划分区的方法和依据;分析规划大纲编制过程中重大问题的解决方法;说明规划大纲编制阶段完成的主要规划成果。
(四)规划大纲成果
包括规划大纲文本、说明、图件三部分。规划大纲图件中要有专题研究与专项规划的现状图、分析预测图,专项规划的规划设想及示意图,总体规划图。
六、规划协调与平衡
(一)协调的原则
1.以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用地需求为准则;
2.落实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分配给我县的约束性指标;
3.坚持《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原则。
(二)协调的内容
1.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统一采用国土资源部门确定的土地利用分类、总面积、结构等标准。
2.人口与经济发展主要指标。现状数据应采用统计部门的法定数据,规划数据应主要采用发改委确定的各项指标,其他有关数据应采用专业部门的权威数据。
3.专项规划用地指标。专项用地规划指标的协调以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给我县的约束性指标及有关用地定额标准为基础进行协调。
4.空间布局的协调。依据我县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有关发展战略,对全县范围的用地空间布局进行协调。
(三)综合平衡
以全县国土总面积和上级下达给我县土地利用的约束性规划指标为依据,以确保我县社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为准则进行综合平衡。
各项规划指标应分解落实到乡镇,并作为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依据。
(四)协调平衡的方法
主要是召开专家、领导、部门和乡镇负责人参加的咨询会议,协调部门之间和乡镇之间规划出现的问题,形成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县规划领导小组审定。
七、用地布局与重点项目
(一)产业用地布局与用地分区相结合。各专项规划根据本行业用地分区的要求,凡涉及“分区”和“区域保护”等方面内容的,应编制分区规划图,并在规划中对不同区域用地提出相应的管制规则和用地措施。
(二)用地空间布局与相关规划相协调。各专项规划进行产业用地分区时,应考虑相关规划的分区,避免造成冲突。如在基本农田保护规划中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地域不能再设置为建设用地区。
(三)应突出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各专项规划应以重点项目表的形式进行汇总,表中应体现重点项目的投资额度、用地规模(特别是占用农用地和耕地的数量)、用地选址、用地时序和占用耕地的补充及占用基本农田的补划等内容。
重点项目安排应符合“十一五”规划,符合产业发展规划,投资应达到一定的额度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应符合相关限制性规划的要求,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凡是在城镇规划圈内的重点项目用地,不列入重点项目表,主要统计独立选址的重点用地项目,以避免与城镇规划用地相冲突,造成用地的重复计算。总体规划应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筛选各专项规划中的重点项目,合理安排重点项目用地。
八、总体规划成果
(一)总体规划成果组成
县级总体规划成果由主件和附件两部分组成。主件包括总体规划文本、总体规划编制说明、数据集和规划图件;附件包括专项规划、专题研究报告及其他相关成果。
乡级规划成果由总体规划文本、总体规划说明、规划图件构成。
(二)总体规划文本
总体规划文本应采用条文格式,做到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思路正确、结构严谨、语言精炼、措辞规范。文本内容应达到以下要求:
1.最大限度的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在指标控制下,确保建设用地布局合理。对不同条件下各乡镇的土地利用指标进行分类控制,提出与之相应的用地要求。
2.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明确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现状指标和规划指标,明确规划期内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潜力和规划目标。
3.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明确对耕地的保护,特别是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合理确定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的保护面积,并把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分解到各乡镇,制定合理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4.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定土地用途管理规划政策。实行用地区域性重点控制,建制镇建设用地规模逐个控制,集镇和村庄建设用地规模总量控制,对基本农田、各类园区、各类保护区等要按区域进行用地规划控制。
5.实行用地指标控制。耕地占补平衡、新增建设用地、耕地开发、土地复垦、土地整理等指标要分解落实到乡镇。
6.落实用地项目。确定重点建设项目布局、用地规模及耕地占补平衡方案。
(三)总体规划文本说明
“说明”是针对总体规划文本的说明,一般采用章节式结构。在对上一轮规划实施情况及存在问题、规划修编的必要性、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编制规划的工作过程、基础资料的来源、指标分析、方案的形成、规划方案论证修改、协调与平衡、公示与听证的过程、成果图件的编制方法等进行说明的同时,应着重对规划主要内容的说明。
规划主要内容的说明,一般包括:土地利用现状;人口分析预测;规划期间土地供需状况;规划目标确定的依据和指标落实的情况、反馈协调情况;各类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指标确定的方法和依据;土地用途分区及其管制规则、管制用途确定的方法和依据;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安排的依据;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安排的依据;规划供选方案的论证和评价;与其它相关规划的协调情况;拟定规划实施措施的依据。
(四)总体规划图件
包括县及各乡镇土地利用现状图()、县及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县重点建设项目布局图(2006—2020)、县及各乡镇土地利用分区图(2006—2020)。
1.土地利用现状图
现状图应准确反映土地利用现状的分类、面积和分布范围,其它内容应适当综合,各地类的现状面积应为经过核定的年10月31日止的数据。成图制作中,按比例尺调整的技术要求进行各要素的综合处理。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规划类图件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重点建设项目布局图、土地利用分区图等。应主要反映各类土地利用区,重点项目,城镇、集镇、交通、水域、水利工程等用地规划的位置、面积及范围。要定性、定量、定位、定序地反映规划期内不同时段的土地利用信息。要以核定后的现状图为工作底图,将土地利用分区、基本农田保护区、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位置和范围等主要规划内容准确地标示在图面上。成图制作中,以保证定位准确为原则,增、减底图地物信息,同时按图面信息负载能力,附以标准详细的文字注记。
(五)总体规划成果的公示
总体规划成果形成后应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审查,对主要规划指标的方案实行听证、公示制度,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技术单位根据公示期间收集的意见,经过筛选整理后,选择合理的意见修改完善成果。
九、规划数据库建设
规划数据库建设是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工程之一,是实现规划信息化管理的基础,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要成果内容。本轮规划要求建立覆盖全县的1:1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
(一)成果内容
1.图件成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县、乡图及国际标准分幅图)、城镇规模控制图、基本农田保护图及其它专题图件。
2.数据成果:含数据库体、标准分幅数据、指标数据。
3.表格成果:各类指标表及通过数据库输出的成果表格。
4.文字成果:技术设计书、技术报告、工作报告、自检报告。
5.部分建库中间成果:作业情况记录等。
(二)数据库建设成果要求
数据成果:文件命名、属性结构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关键字段值不为空且字段数据正确、内容齐全;要素采集误差和接边误差符合精度要求,无图形错误和矢量化丢漏现象;要素分层正确;图形拓朴关系正确;数据库运行正常,查询、统计、分析结果正确;图形、属性不重不漏,数量齐全。
图件成果:符合国家及省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图内要素描述正确,图外整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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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U412 文献标识码: A
1 引言
河流是陆地上必不可少的环境要素之一。近年来,河流与其周边环境(河岸带)的相互作用一直是生态环境和城乡规划方面学者们研究的主题之一,本文将对现有研究成果进行研究分析,归纳和总结河岸带对河流的影响。
2河岸带与河岸缓冲区
2.1河岸带
河岸带是水陆交错地带的一种景观表现形式,即岸边陆地上同河水发生作用的植被区域,是介于河溪和高地植被之间的生态过渡带。
2.2河岸带的作用
河岸带是能量、物质以及生物通过景观的重要通道,也是陆地区域与水生区域之间的生境和廊道。首先,河岸带不仅使河岸带自身物种数量大大超过周边区域,并且能为河流生态系统提供养分源,控制河流生态系统的生产力,还能够作为河流粗大木质物的来源。其次,河岸带可以为人类提供最适宜的娱乐场地和最佳的广义农业用地。再次,河岸带对周边的环境也有影响同时也能影响流域的局地气候和周边的生态环境,并间接影响河流的水文特征。最重要的是,河岸带作为水生生态环境与陆生生态环境的交界地带,不仅起到廊道的重要作用,而且容易将一些外界施加的干扰和影响进行积累和放大。
3河岸带中用地类型对河流环境的影响
3.1不同用地类型对河流水环境的影响
不同用地类型会影响河流的水质好坏,这主要表现在两方面。首先,不同的土地利用类型对河流及其水库的水质会有着不同的影响,其次,当河流周边的土地利用总体结构不同时,河流的水质也极易受其影响。
3.1.1农业用地对河流的影响
农业用地主要会对周边河流的水质造成不良影响。尤其是耕地的过度依赖化肥,会使得农田径流营养成分流失,增加污染物的输出,产生冲刷增浓效应;同时周边的农村居民地的有机废弃物(生活污水、畜禽粪便等)、洗涤污水残留物等进入径流、水土流失等也会导致水质严重下降,此外,改变农业用地的具体用途也会影响水质,农业用地对周边水体产生污染和影响的特征主要表现为:分散隐蔽、随机不确定、广泛不易监测、滞后与模糊性、研究控制的难度大,并且污染物质主要以总氮总磷超标为主。
3.1.2城市用地对河流的影响
城市用地一般包括居民地、建筑用地、交通用地等,其中大部分又属于不透水层。建筑用地的扩展会增加地表径流和面源污染的输出量,不透水层面积增大则会增加地表径流污染物浓度,还会通过增加径流量间接增加面源污染。
3.1.3其他用地类型对河流的影响
当流域内的所有水体斑块面积之和占流域的比例增加,连通度增大时,周边的河流的水质趋于优化;植被斑块的面积增加游离水土保持,从而能够起到保护水体的作用,水质明显会趋于优化;建成地如果增加的话,说明人类对该区域干扰加大,无益于水体保持,水质会趋于下降。
3.2同种用地类型在不同距离范围对河流的影响
同样的用地类型,在不同的距离对河流水质的影响是完全不同的,河岸缓冲区宽度越小,缓冲区内城市用地对河流的影响强度越大;当缓冲区宽度逐渐加大时,城市用地对河流的影响开始减小,最终到缓冲区宽度为300米之外时,已经几乎完全没有相关性。
3.3局地景观或单一物种对河流的影响
有一类研究是为恢复已被破坏的河流及其河岸带生态系统寻找有益的河岸带植被种类,来对比不同种类(本地种、非本地种)对河岸缓冲带恢复的效果。也有研究河岸带阻挡外界环境对河流的影响机制,结果表明农业区的河岸带就具有良好的净化作用,不仅可以拦截大部分排入河流的沉积物,还能有效吸收农业废水中含有的氮、磷甚至是农药。
4. 归纳与小结
河岸带的土地利用状况对河流的影响十分显著。首先表现为不同的土地利用斑块的产物对河流水体有着不同的影响,有保护性影响也有破坏性影响;其次,即使是相同的土地利用类型斑块,其与河流的距离不同,对河流产生的影响也不同;再次,不同的河岸带土地利用类型,其能够拦截和吸收的外部环境对河流的污染类型也是不同的。因此,在对河岸带土地利用进行规划时,需要充分考虑当地的自然、社会等环境对河流的影响,用最合适的土地利用斑块建成河流的保护屏障。
参考文献
[1]邓红兵, 王青春, 王庆礼, 等. 河岸植被缓冲带与河岸带管理[J]. 应用生态学报, 2001, 12(6): 951-954.
[2]张纵, 施侠, 徐晓清. 城市河流景观整治中的类自然化形态探析[J]. 浙江林学院学报, 2006, 23(2): 202 - 206.
作者简介:马松梅(1983-),女,河南商丘人,石河子大学理学院,副教授;王玲(1974-),女,江苏淮阴人,石河子大学理学院,副教授。(新疆 石河子 832000)
基金项目:本文系石河子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项目编号:JG-2010-007)、石河子大学教学改革项目(项目编号:JG-2012-025)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4)06-0084-02
土地利用规划学是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及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的核心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之一,其教学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全面重点掌握土地利用规划学的工作方法和程序。[1]人类的土地利用活动涉及社会、经济、文化、环境生态等多方面,是人类以土地为载体所进行的物资、能量、价值的不断交流和转换过程,而土地利用规划学就是对这些过程活动所做的综合部署与统筹安排,[2]其目的是使人地活动处于动态平衡中,从而保持人口、资源、生态等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土地利用规划学在土地利用和管理科学中起着龙头作用。土地利用规划学课程的课程设计是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实践环节,通过课程设计的实践和教学,培养学生认识、分析、研究复杂的土地利用问题的实际能力,使学生基本具备土地利用规划学工作阶段所需的调查分析能力、综合规划能力和综合表达能力,并且最终培养学生掌握土地利用规划相关文本(例:土地的整理与复垦、土地评价)的编制方法。
但是,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特别是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土地利用规划的任务发生了质的变化,从以农业生产为主,发展为当前的以土地可持续利用为中心,这对土地利用规划学的理论和技术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导致现有/土地利用规划学滞后于社会需求,难以满足土地利用的技术保障。[3]因此,尤其是目前的课程设计环节,难以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进行教学改革势在必行。本文从石河子大学理学院地理系的土地利用规划学课程的课程设计的特点、教学要求、教学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几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相应的改革措施,预期为培养土地领域的创新型人才提供基础。
一、土地利用规划学课程设计的教学要求
对于土地利用规划学课程设计的教学要求,本研究具体从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效果四个方面阐述以下几点:
第一,从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选定合适的、难易程度适中的课程设计题目,做到教学的广度与深度适当,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充分调动、激发学生进行主动学习和思考。
第二,要注意在课堂教学和课程设计的过程中,以学生为主体,积极构建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启发式、讨论式的教学模式,充分发挥、调动学生在课程设计中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构建民主、平等、和谐、互动的师生关系和教学环境。
第三,注重培养学生的能力。教学要能联系社会发展、经济、生态、环境等与土地利用问题密切相关的实际情况,指导学生综合运用课程涵盖的多领域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并通过在课程设计过程中,教师引导、演示与学生分组讨论等活动的开展,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四,教学中注意其他相关课程知识的巧妙引入,使学生了解规划各层次(如总体规划与上下层次的规划等)的衔接,了解土地利用规划相关规范与总体规划的关系与区别。
第五,以具体案例为例进行教学,使学生掌握土地利用规划实际调研的方法、步骤等,并能够在具体案例中充分展示、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的全局观和可持续发展观。
第六,根据实际范例,要求每位学生能通过相关软件或图纸制作土地利用规划图、空间管制图等,并能够独立负责、完成一个土地利用规划学专题文本的编制。
二、土地利用规划学课程设计教学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分析
1.理论性和综合性较强,学生感觉困难较大
教师在课堂上给学生布置完设计专题,通常只介绍设计过程、步骤和方法,而学生要在课后花大量的时间来完成一系列的工作,例如查阅、收集数据资料,进行用地结构的空间布局、设计、修改及确定布局方案,完成设计图及设计图纸等。这些过程在具体操作的时候,不仅要熟练掌握土地利用规划学课程的很多专业知识,还要具有很多如前所述的相关课程知识。此外,还需要了解许多相关的政策与依据等,所以说理论性和综合性都较强。当需要学生把土地利用当作一个整体进行总体规划设计时,学生通常缺少全面综合把握土地利用各相关要素、相关问题的能力,所以学生通常感觉很茫然,不知道如何下手。
2.“真题真做”难以实现
“真题真做”通常缺少现实的支撑平台(如设计院、设计公司等)及规划方案评审程序,这样学生只能在实验室练习,不能参与调研及资料收集等重要环节,而且缺乏对实际问题进行分析、学习的机会,最终造成对土地利用规划的总体程序认识不全面。另外,土地利用规划的选题非常关键,选题的大小和内容决定了它是否适合学生有效完成。题目太大,在短时间内学生无法圆满完成任务,而题目太小又起不到锻炼的目的。而“真题真做”式的现实选题又很难实现,所以仅仅基于数据资料的课程设计不仅不利于学生的创新和协作,而且任务安排的不同,还会导致学生不能有效地把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去。
3.成绩评定不够合理
由于土地利用规划学的课程设计综合性较强,课程设计的工作量较大,学生通常无法独立完成,需要学生分组协作,共同完成课程设计的内容。但是,这种做法的弊端是教师很难客观地了解团队里每一位同学的工作量。很可能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只有小组内的部分同学完成课程设计的任务,这一方面增加了教师客观评定成绩的难度,另一方面也可能会挫伤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三、土地利用规划学课程设计的教学改革
1.加强实践环节,尽可能实现“真题真做”
理论联系实践是最好的学习方式,特别是在土地利用规划学课程设计的过程中,加强与相关实践单位之间的联系与合作,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实践机会和平台,才能保证学生在圆满完成任务的同时得到有效的锻炼,从而让学生更加深刻地理解相关问题,提高编制规划文本的实际操作能力。为了更容易实现,可以将土地利用规划分成若干个专题,使得每组学生的专题内容及侧重点各不相同。
2.注重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
土地利用规划学课程设计的教学应重点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包括方案构思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成果表达能力等。通过方案构思能力的培养,可以加强学生的调查分析能力。通过综合协调能力的培养,使得学生可以结合学习的专业知识,客观准确地制订出相关的规划成果图,并表达自己的规划意图。通过这一系列的训练,能使得学生能够将理论知识和实践规划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
3.采用过程评价体系
在土地利用规划学课程设计中,引入过程评价体系,即注重整个教学过程和课程设计过程的评价,做到评分标准的细化与量化,打分有理有据,从而提高出勤率,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热情。
参考文献:
[1]王万茂,韩桐魁.土地利用规划学[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
中图分类号:F301.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环境影响评价已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国内外学者对环境影响评价的理论和实践也作了不少研究。但是,到目前为止,中国开展的环境影响评价多是围绕建设项目、区域开发活动进行的,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开展较少,而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刚刚起步,由于没有形成统一、完善的理论体系,也缺乏系统、有效、通用的评价指标与方法,加上法律和制度上的制约因素。因此还没有形成统一的程序,国内也没有形成公认的范例。目前为数不多的一些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大都是应急式的,其所用方法主要是从原来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引用过来的,把项目环评的方法照搬过来用于规划层次的环评,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和不足。
一、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意义
1、意义:土地利用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可以进一步完善规划方案。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可以在规划方案的形成阶段就参与其中,以便及早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角度出发,分析规划方案可能引起的积极与消极的影响,从而进一步改善规划方案。土地利用规划涵盖各业用地,是配置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它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息息相关。因此,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可以从规划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整体角度出发,同时结合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考虑诸多建设项目的协同效应和累计效应,统筹规划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可以全面考虑替代方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可以在对规划区域生态环境现状、环境目标分析和评价的基础上,针对规划方案的潜在影响,评价影响的范围和程度,拟定替代方案,并提出消除、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措施。
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的评价指标
1、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与指标选择的原则
国家或省级尺度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多是纲要性的, 规划方案所提供的数据有限,因此决定了其环境影响评价应是战略性和指导性的,很难做到精细;环评的重点是评估规划方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等有关重大议题的影响,评估规划方案实施在促进国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土地资源保障目标的作用与影响程度。同时,考虑到我国快速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以及建设用地的快速扩张所造成的一系列资源和社会问题,规划环评需对建设用地规划的合理性和适度性进行分析与评价。环评指标的选择首先应考虑科学性原则,即指标应具有明确的科学内涵、较好的度量性,便于不同地区之间的比较;其次是代表性和简明性原则,指标应该尽可能简单明了,且能反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对环境与生态的主要影响:第三是系统性和综合性原则,评价指标应尽可能全面反映土地利用规划对各种环境要素的影响;最后是可操作性原则,环境影响评价的指标应具有可操作性,易于从国民经济统计数据、相关部门以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现有资料中获取。
2、环境影响评价指标
根据上述的规划环评的重点和原则,考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特点和可能提供的有效数据,我们提出了11个指标,覆盖了生态保护、土地退化防治、耕地资源保障、建设用地增长的适度性与后效、耕地占补平衡的生态风险等5个方面,对全国或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生态、环境与资源影响进行评价。
三、开展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对策建议
1、加强基础理论研究
从整个世界范围来看,对于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理论研究和围绕其开展的实践活动,都还处于探索阶段,理论方法尚不够完善。今后应从相关学科入手,借助多学科理论交叉研究、科研与实践相结合等多种手段,提高基础理论研究水平,改进研究方法,以便更好地指导实践工作。
2、做好前期研究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精神,开展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在于做好“协调土地与生态环境建设研究”的专题研究工作。该专题研究有3任务:(1)调查土地生态环境问题;(2)分析土地利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3)提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的建议;
3、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环境评价的方法研究
当前土地利用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主要分为基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方法和基于政策规划分析的方法。前一种方法根源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实践,主要包括核查表法、矩阵法和网络法等。后一种方法建立在规划分析的基础上,在规划的过程中决定规划环评的时间和形式,在项目的最后立项之前进行决策干预,并试图影响整个过程。考虑到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的实际情况,因此,建立适合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特点的评价方法仍然需要通过试点和总结不断探索。
4、注重评价的阶段性,健全全过程的公众参与评价体系
要实行有效的公众参与,最重要的是要让不同的公众代表参与评价的不同阶段,采用不同的形式,畅通信息沟通途径,使得公众的意见通过评价方真正传达到决策者,使得公众参与发挥真正的作用。
案例应用
生态保护与土地退化防治
土地利用规划方案对我国的生态安全的影响总体是正面的。按规划方案对土地利用结构进行调整,到2010年我国自然保护区面积将有大幅度的提高,较1996年提高近80% ,而边际耕地和土地退化面积将有较大幅度的降低,如陡坡耕地的比重预计将减少近40%,土地退化面积下降10%,我国的土地退化态势将得到很大扭转,生物多样性保护得倒加强。由于建设用地的增加,2010年自然、半自然景观面积将稍有降低,说明人类活动的影响范围会有所扩大。由于生态建设,规划方案的实施会使生态系统的综合功能,即生态服务价值得到增加。
2、耕地资源保护
土地利用规划对耕地的影响主要考虑了两个方面,即人均基本农田的变化和耕地综合指数的变化。2010年人均基本农田面积预计将较1996年有较大幅度的降低,下降量约为11%,主要是由于人口增加造成的。由于生态退耕,尽管耕地总面积在2010年较1996年净减少200余万h㎡ ,但总体看,因坡耕地改造,使耕地质量得到改善,耕地总的生产能力预计将有所提高,提高量约相当于7515万h㎡标准耕地面积,耕地综合指数,即耕地综合生产能力预计较1996年增加0.58% 。
3、建设用地扩张及其影响
规划期内建设用地的增长速度为GDP 增长速度的8.8%,人口增长速度的77.8%。因此,土地利用规划方案的实施将会促进建设用地的有效利用,显著提高单位面积GDP产值,同时降低人均用地面积。
五、结束语
开展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很有必要,它不仅仅是提出措施使规划实施后所产生的环境影响最小化,而且更是使规划所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最小化,使得土地利用规划成为“绿色规划”和“可持续规划”。确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除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外,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等专项规划也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参考文献:
[ 1 ]陆书玉. 环境影响评价[M] . 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1.
[ 2 ]国家环保总局.世界环境[J] . 2001,(4) : 16- 17.
[ 3 ]冯江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战略环境评价比较[J] .云南环境科学, 2001,(12) : 120- 123.
土地利用规划是对土地资源及其利用方式的再组织和再优化过程。土地利用规划方案的实施,必然会打破区域内土地资源的原位状态,对区域内的水资源、土壤、植被、生物等环境要素产生许多直接或间接、有利或有害的影响,从而使得土地生态系统对人类的生产、生活条件产生正向的或负面的环境效应。为了预防有缺陷的土地利用规划的出台和实施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迫切需要在编制土地利用规划时对规划区与土地利用有关的环境影响进行科学研究,为土地利用方式选择和土地利用分区布局提供科学的依据,同时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促进地区土地资源持续、协调的利用
1.1土地利用规划对生态环境有着深远的影响
土地利用规划是一种综合性的用地规划,涵盖各业用地,是合理配置和利用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息息相关。不合理地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可能会引发消极的环境影响,如陡坡地开垦可引发或加剧水土流失,从而引发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围湖造田缩小湖面面积会增加洪涝灾害发生机率和程度;对某些水面、荒草地的开垦会破坏湿地或野生动物栖息地,对保护生物多样性造成负面影响;在水资源紧缺的地区,城镇用地、耕地和园地面积的增加,导致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和农业用水的激增,加速了水资源的耗竭;非农建设会导致高质量农地的损失;大面积的城市化可能会降低景观的异质化程度,降低景观的抗干扰能力。而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会对环境产生积极的影响,如土地整理复垦可以增加农地数量,提高植被覆盖率,从而改善生态环境;增加生态建设用地的供应,可以促进生态系统的保护与建设等。
1.2中国严峻生态环境问题多与土地利用有关
多年以来,国家和政府为改善生态环境做出了巨大努力,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中国的生态环境保护的形势依然严峻,生态建设的任务依然繁重。主要表现在:(1)水土流失面积仍在不断扩大;(2)土地荒漠化面积继续呈扩展趋势;(3)水资源紧缺且开发利用不合理;(4)湿地保护力度不够;(5)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威胁,区域生态能值下降;(6)不合理开发利用导致耕地质量退化,数量减少等等。这些问题与我国的土地利用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规划中做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视程度不足,同时缺少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环境跟踪影响评价,在一些重要工程中环境问题最突出的阶段就是在实施过程中,如土地平整过程中对优质表层土壤的保护,对区域内原生态环境的破坏能否恢复的问题;对绿化破坏的问题,对空气环境和水环境的影响的科学合理的跟踪评价。
1.3土地利用规划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考虑不够
近几十年中国的经济发展实践证明,相对于具体的建设项目来说,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和规划实施后对环境的影响更加巨大和持久,范围更加广泛。土地作为一切人类活动的载体,在整个生态系统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土地利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施加于环境的压力。它与环境的脆弱程度一道,决定了环境的质量。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土地利用活动对环境的影响是长期性的,累积性的,有时是不可逆转的。不合理的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可能会引发消极环境影响。比如:(1)陡坡地开垦为耕地可能会引发或加剧水土流失,或引发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2)围湖造田缩小湖面面积可能会增加洪涝灾害发生几率和程度;(3)对某些水面、荒草地的开垦可能会破坏湿地或野生动物栖息地,进而对保护生物多样性造成负面影响;(4)在水资源紧缺的地区,增加城镇用地(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增加)、扩大耕地和园地面积(农业用水增加)可能加速水资源的耗竭;(5)非农建设可能会导致高质量农地的损失;(6)土地利用的空间布局不当可能会导致生物群落生境的破碎化和岛屿化;(7)大面积的城市化可能会降低景观的异质化程度,从而降低景观的抗干扰能力和稳定性,等等。
当然,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也会对环境产生积极的影响,例如:(1)土地整理复垦可以增加农地数量和植被覆盖,改善生态环境;(2)生态建设用地的供应可以促进生态系统的保护与建设,等等。
开展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意义在于为国家和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技术支持,提高土地利用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使之成为真正的为可持续发展服务的规划。
2我国土地利用环境影响评价中存在的问题
2.1土地利用变化对环境效应的研究需要加强
土地利用变化对环境效应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微观和小流域尺度上,考虑较多的是土地利用、土地覆盖变化对气候、土壤、水量和水质等不同尺度生态系统的影响。但这些成果较难应用于大尺度区域。
2.2现行的土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待完善
现行的土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存在很多问题,亟需改善:
(1)土地利用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及其经济学分析研究的内容、范围、程度和体系有待廓清。
(2)土地利用规划的环境影响机理,环境影响主体、环境影响源、环境影响受体,规划内容及其控制系统与环境之间的作用机制等基础性问题需要做深入的研究和阐释,否则,土地利用规划与其他规划、其他战略的环境影响评价就会没有区别,因而也就失去独特的涵、失去评价的意义。
(3)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的评价主要应评价的环境要素构成及其评价的重点需要科分析。
(4)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的评价理论和评价方法体系如土地规划环境影响识别理论方法、土地规划环境影响预测理论方法、土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分析综合理论方法、土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构成、土地利用规划的内容体系构成等需要系统研究。
(5)各种尺度的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内容、评价要求、评价原则、评价方法、评价程度如何都待解决。
(6)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方法、工作程序、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求、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标准规范、土地利用规划的管理体系等也都需尽快探讨。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的规划体系与国外的规划体系是极其不同的,我国以部门或者行业为主,从全国到省(市)、地区(市)、县(市)、乡镇,按行政级别层层分解制定,级级审定和同步执行,规划除了技术性外,行政性很强,在国外,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很难找到对应物。而且,目前国内外土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研究成果大多是对其中的个别问题的理论探讨,结合土地利用规划实际内容的理论研究不多,实践研究的案例更属凤毛麟角,可以说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理论尚未成形、方法尚很粗糙。针对我国独特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内涵的环境影响评价理论方法体系尚处于探索阶段,研究成果非常少。
2.3对有关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研究非常少
“根据预测和评估结果,针对规划的具体情况,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这是环评法规定的开展战略环评的主要内容之一。但是纵观国内外有关战略环评的研究报道,只有在环评结果中要求有此内容,具体通过什么方法来生成要求目标所需的策略,目前缺乏这方面的专门研究。
此外,我国土地开发规划资源环境评价的调控机制,评价方法指标体系也有待于进一步深入完善。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面对的问题非常复杂,需要我们针对土地可持续利用,熟悉土地利用规划理论方法,评价分析土地利用规划影响的环境质量变化。基于这样的认识,在研究过程中,针对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问题,充分吸收环境科学、自然环境保护、可持续理论、土壤科学、森林资源学、旅游资源学、地质环境学、生态学、景观生态学、水资源水环境学、经济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进行细致地分析和综合。
3结语
到目前为止,规划环评的评价方法及评价指标体系还没形成统
中图分类号:F2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17-0014-02
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是保证资源的优化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同时,在生态环境已然遭受破坏的情况下,做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有效平衡,是保证经济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对土地资源进行土地利用规划,并以土地资源环境经济核算从土地资产角度对土地利用问题进行科学规划,是有着重要的现实价值和长远意义的。
一、土地利用规划中资源环境概述
从自然资源的大概念来说,包括水资源、土地资源和矿物资源等多种资源类型。其中土地资源要在国家和社会范畴下为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实现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就需要将土地资源进行统筹管理,在对土地资源情况有效掌握的前提下,将土地资源进行划拨利用,让不同类型土地资源起到不同的作用[1]。比如,耕地资源应用于农业,一般性土地资源在城市基础建设的需求下应用于建筑建设等。土地资源的利用是否有效、是否高效,以及在利用过程中是否对其造成了浪费和破坏,均关系到土地资源利用的可持续问题。由此引发了土地利用规划和资源环境的关系问题。土地利用规划是在科学的统筹方法和合理的分配利用基础上实施的,若考虑到土地利用的效率问题和对资源的保护问题,则土地资源环境得到了相应保护,反之则受到较大破坏。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做好土地利用规划,不仅关系到资源环境的保护问题,还关系到国家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土地利用规划中资源环境经济核算分析
要实现持续和健康的经济发展,就需要合理而有序的土地供应作为重要保障。将土地资源配置问题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课题,并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手段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以政府的力量促进土地资源利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是及时解决土地利用规划在新形势下面临问题的有效对策。要做好土地利用规划,就需要一套科学的规划方法和计算方法。资源环境经济核算就是其中重要的计算体系,其牵涉到土地资源和土地资产间的关系,通过土地资源的资产化对算,从经济角度对土地资源进行相应的规划,能够一定程度保证最终土地规划利用的科学性和有效性[2]。而过去采取的以国内生产总值为核心的核算体系,既无法反映自然资源对于经济发展的具体贡献,同时在经济活动的反映上也存在不足,尤其是其对于生态环境破坏的体现上存在缺失。为此,引入了土地资源环境经济核算体系。
土地资源环境经济核算体系是以原有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为基础,将资源环境因素作为核算的重要元素,并依据核算提供相应系统化的核算数据,是进行资源环境和经济之间关系的具体描述,以方便对土地资源进行分析、评价和决策时拥有相对准确的依据。因此,土地资源环境经济核算体系可被称作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三、我国土地资源环境核算应采取的优化执行策略
在引入土地资源环境经济核算体系之后,我国的土地利用总规划能够将资源环境因素作为规划的重要考虑因素,对于实现资源环境的保护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要想具体将土地资源环境核算应用在土地利用规划当中,应当采取相应的优化执行策略,才能确保执行的效果最优化。
(一)完善特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纳入非市场经济活动内容
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虽然已经被证实在土地利用规划中存在缺陷,但仍然不失为一套良好的核算体系,能够发挥相当的作用。在引入土地资源环境经济核算体系之后,应当保留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将其进行完善和优化,使其成为具有特色的核算体系类型。同时,将非市场经济活动内容纳入这一核算体系当中时,要考虑到在土地利用当中可能会引起的人类环境健康和自然灾害、农业等各类土地质量变化、生态资源变化冲突等带来的资本损耗。
(二)实现多种土地资源利用整合,强化自然条件空间相关性
在进行土地资源环境核算当中,应当对于土地资源的多种土地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将土地资源进行汇总分析,确保资源整合数据的准确性。在这当中,应当重c关注行政区县和自然环境景观单元的土地利用问题。基于其在土地利用上获得的经济效益问题,就需要对其产业结构进行摸底分析,并结合相互的空间关联性提升核算的准确性。此外,整合自然条件的空间相关性,对掌握土地资源环境因素有巨大帮助。
(三)应用估算自然资本损耗方法,明确产业用地资源环境效益
土地资源在使用过程中,既可能产生相应的经济效益,同时也可能因使用过程的损耗而相应减少自然资本。这一方面由于人为使用不当引发的损耗,另一方面则由于自然灾害引发的自然资本损耗。同时,还应当以自然环境景观单元(中小流域)为空间单元,运用科学的估算方法,即自然资本耗损-灾损估算方法,对于土地资源中相应单位里的产业用地及其空间结构的资源环境效益进行明确[3]。
三、我国土地利用总规划的发展执行措施
(一)制定补贴奖励制度和优惠的税收政策以落实总规划
在土地利用总规划当中,基于特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资源环境核算体系的共同结合,在明确资源环境经济情况的前提下,为确保土地资源的有效保护。应当通过一定的政府手段予以支持,如制定相应的补贴奖励制度,对于在土地利用规划当中配合政府的土地规划工作、对土地资源具有一定保护作用的单位或个人给予相应补贴奖励;或者在土地利用规划中通过优惠的税收政策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确保土地资源使用中相应土地能够得到最大化利用;应用于政府规划发展需求的土地则通过补贴方式予以补偿[4]。如在建设高速公路和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使用的土地,可通过相应的补贴来弥补农民的农地损失。在配合相应的政策执行中应当加强执行监督机制建设,使得相应的政策能够落实到实际问题当中,避免出现资金的滥用或政策的变形。
(二)采取鼓励盘活存量土地政策实现土地资源高效利用
在社会经济发展当中,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对于经济发展而言是十分必要的。对于可以用于经济开发且实为存量土地的资源,则可通过一定的政策来推动,用政策引导的方式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如通过鼓励盘活存量土地政策,实现土地配置的高效化。对于基础设施和公益性建设项目,可优先使用存量土地达到资源利用最大化。此外,还应当做好耕地资源管理的严格化和制度化,通过相应的政策制定,加强对耕地资源使用的征税处理。如通过耕地占用税,避免耕地被过多占用,以保护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5]。此外,还应当结合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做好城镇土地使用的规范化,提高土地资源的经济价值。对现有的税制进行调整和完善,并一步步地强化对建筑用地取得和保有环节的税收调节力度。
(三)完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收缴与管理
土地资源开发同样需要有效控制,避免土地资源过度开发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和严重损耗,以保护土地资源环境。在建筑单位需要M行耕地资源使用时,应当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结合具体数量和质量进行补贴金额和等级的折算[6]。同时,在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土地有偿使用方面,同样需要不断完善相应的费用管理制度,确保相关费用水平以保护土地资源为前提,土地资产开发应当从属于土地资源保护。此外,还应进一步遏制片面追求土地收益的短期行为,增加对农用地整理的投入力度。
结语
就土地利用规划而言,不仅关系到我国经济的发展水平和发展速度,还关系到土地资源环境的保护问题,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为此,应当充分应用土地资源环境经济核算体系,对于土地资源进行科学化管理,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手段和管理手段,在避免土地资源遭到损耗和破坏的前提下,最大化实现资源的利用,在实现土地经济效益的同时实现土地资源环境的有效保护。只有这样,我国经济才能拥有土地资源作为充足保障,经济发展才能向着长足和健康方向前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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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张淼.基于资源价值的多目标土地利用结构优化研究[D].南京:南京农业大学,2014.
[3] 李亚丽.城市建设用地扩展及其碳排放研究[D].郑州:河南大学,2013.
ABSTRACT:It is not close for the combination of transportation and land ues planning in new town, from the relationshio of transportion and land use, It is analysed about the dometic and internationl research results and methods,To the feature of two in new town,combined with the cases of singapore and Tianjin eco-city, using the theory of transport accessibility and land use,it is put forword the transportion idea of setting functional groups in transport corridors and laying functional districtions at transport nodes and building multi-level slow traffic system eco-city,which promotes the combination with transportion and land use plnning.The idea is successfully used in the overall planning of Qingdao.
KEYWORD:new towntransportationland userelationship
中图分类号: U412.1+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前言
交通与土地利用之间存在着复杂的互动关系。交通可达性影响着城市的结构和土地利用形态,其中可达性包括交通模式和交通基础设施的供给水平;不同的土地利用形态影响着交通的发生量和吸引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交通方式的选择。交通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协调是指:在一定的历史及社会经济条件下,城市土地开发和城市交通系统发展符合城市规模、城市结构和城市模式的要求和特征,城市宜居宜业,有助于构建居民所希望的生活方式[1]。新城是在中心城区交通拥挤严重和人口密度剧增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以疏散中心区过度密集人流为目的,经过科学规划,在中心区边缘建立起来的,强调居住、就近就业、商业服务设施配套平衡发展,注重培育相对独立功能的区域[2]。新城在发展的过程中,道路系统和基础设施布局会引导城市的结构和土地利用布局,同时土地的开发强度会对道路网络的容量提出新的要求,所以在新城规划的过程中,做好交通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协调发展尤为重要。
1国内外交通与土地规划研究综述
1.1 国外研究综述
国外对城市交通与土地利用关系的研究开始较早,按照时间顺序,主要经历了“古典经济学派的区位论”、“芝加哥学派的土地利用三模式”、“数量革命时期”、“数量革命后的多元化时代”四个阶段[3],从最初的区位论到后来出现的各种宏观微观交通模式,交通和用地之间的关系逐渐由定性向定量转变。
1.2 国内研究综述
国内对交通与土地利用关系的研究起步较晚,大部分是对国外理论的引进和总结,实践性较弱。两者关系的研究领域主要存在于城市地理领域、城市规划领域和交通工程领域[3]。
1)在城市地理领域,更多的是侧重于城市社会空间和城市交通问题的研究,交通和土地利用的关系通过行为、意向、社会经济活动等间接体现出来。
2)在城市规划领域,中规院交通所进行了“大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模式研究”,提出了城市土地使用强度与交通需求之间的动态关系的定量分析方法和我国大城市土地利用与交通模式选择的战略决策。
3)在交通工程领域,涉及的层面较多,有宏观层面的交通战略研究、中观层面的交通需求分析和微观层面的交通影响评估。传统的交通四阶段法是研究交通与土地利用关系的经典算法,但是需要进行大量的OD调查,后来部分学者对这一方法进行了改进,包括基于规划年的土地利用状况、人口分布规律、反推OD分布等,同时国内著名学者王炜和邵春福教授分别编著了《城市交通规划》和《交通规划原理》等书阐述了交通与土地利用的关系。
2新城交通及土地开发特点分析
2.1 新城交通特点分析
新城的交通与老城区不同,首先它作为中心城区疏散人口和职能的场所,与中心城区联系强度大,其次作为一个独立的新城,不同功能组团之间的联系强度也存在差异,新城与老城区对外交通和内部交通差异性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
(1)对外交通
在新城开发初期,因各种功能不健全,常住人口稀少,所以对外联系的强弱直接影响新城的开发强度和速度。
与中心城区的联系:新城一般位于中心城区边缘,需要中心城区输入物资和人才,所以需要与中心城区有便捷的联系通道,主要是高速公路、快速路,在与中心城区距离不变的前提下可以提高联系速度,联系方式以小汽车、大运量快速公共交通联系为主。与中心城区联系的新城用地功能主要是居住、办公、换乘枢纽、旅游、科研等用地,并且出行相对集中,工作日以上下班通勤人员为主,节假日以旅游度假人员为主。
与周边其它区域的联系:新城的开发不仅需要中心城区输入物资和人才,同时周边其它区域的产业对新城的发展也具有一定的带动作用,新城产业的引入需要参考周边产业在背景一致的前提下寻找差异点,所以与周边区域联系的新城功能区主要是居住、产业和旅游度假,联系方式以小汽车、公共交通为主,若是新城内有大型交通枢纽点,如机场、铁路站等,则对周边区域的交通影响更大。
(2)内部交通
关键词:工业城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 乌海市
1. 乌海市自然和社会经济概况
乌海市是西部的新兴工业城市,地处黄河上游,东临鄂尔多斯高原,南与宁夏石嘴山市隔河相望,西接阿拉善草原,北靠肥沃的河套平原,平均海拔1,150米,南北长约69公里,东西宽42公里,总面积1,672.36平方公里(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行政辖区内辖海勃湾、乌达、海南3个区、5个镇和15个街道办事处,现有人口50多万,有汉、蒙、回、满等25个民族,是西部大开发以来,率先在国内实施城乡一体化改革、实行城乡单一户籍制度的城市之一。
乌海市具有典型暖温带大陆性气候:冬季漫长、严寒、少雪,风沙大;春季干旱,多风沙,冷热变化大;夏季炎热,降水集中;秋季温度剧降,天气晴朗。年平均气温10.9℃,是气温最高的地区之一。年均日照时数3,047.3―3,227.4小时,平均气温日较差13.9℃,无霜期156―165天,全市年均降水量165毫米左右,7、8月降水最多,占全年降水量的60%以上,降水不稳定,年际变化较大。
全市水资源主要有地表径流与地下水资源组成。黄河是工业用水的主要供水源,年平均径流量321亿立方米,最大径流量556亿立方米,最小径流量166亿立方米。
根据乌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预计到规划期末,乌海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21%,总量达到1,000亿元;地方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22%,达到18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完成1,500亿元。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67:32,继续提高非煤产业、非资源产业、非当地资源产业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接续替代工业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超过30%,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超过5%,生产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超过50%。全市常住人口达到60万,服务区域人口80万,辐射周边人口100万。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万元以上,年均增长16%左右,恩格尔系数达到25%,人口平均寿命达到75岁,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新增城市就业人口4.5万以上。
2.乌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主要指标
《乌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于2005年正式启动编制,该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其中2005年为基期年,2010年为阶段性目标年,2020年为目标年。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达乌海市土地利用的主要调控指标见表2―1。
3. 乌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
3.1环境影响识别表的构建
为实施科学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首先必须构建一套合理、适用的评价指标体系,而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又首先必须明确规划方案将给环境带来哪些可能的影响。环境影响识别的关键在于构建一份清晰、明确的环境影响识别表,具体指出特定规划行为与环境影响之间的对应关系。
由规划经济行为对环境影响分析可知,乌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类别包括:生态环境影响,即对于土地利用相关的植被、微生物生态环境的影响;土地资源影响,即与规划实施相关的土地污染、土壤侵蚀和土地沙化等影响;水资源影响,主要是能源开发利用与工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水体污染和水资源紧张等影响。
由此,乌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识别结果如表3―1所示。
3.2 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根据乌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识别结果,以及原国家环保总局的《规划环境影响技术导则(试行)》(HJ/T 130―2003)中的“土地利用规划环境目标与评价指标表述示范”,选取15个环境影响因子作为乌海市2006―202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具体指标。同时,基于层次分析法等综合评价模型的相关原理、方法,将这些指标按照“目标层”、“准则层”、“指标层”,进行分级分类,形成乌海市2006―202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如表3―2所示。
3.3评价指标数值的计算
为获得量化的评价结果,必须对上述评价指标体系中的各个具体指标设计相应的数学公式加以计算。各指标值的计算公式及数值如表3―3所示。
3.4评价指标权重的计算
在确定评价指标体系中各指标的权重过程中,层次分析法是一种应用非常普遍的确定权重方法,它能够实现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的有效结合。为计算上述指标体系中各指标的权重,通过邀请对乌海市经济社会情况及环境现状、发展趋势比较了解的专家对各项指标的重要性进行标度,获得如下判断矩阵及相关权重:各准则层对于评价目标A的权重为0.1030,0.0617,0.2952,0.5401;C1―C4对于B1的权重为0.0931,0.1567,0.2452,0.5050;C5―C8对于B2的权重0.0555,0.1143,0.2457,0.5844;C9―C12对于B3的权重0.0736,0.1089,0.2208,0.5967;C13―C15对于B4的判权重0.1634,0.2970,0.5396。
最终,C1―C15对于评价目标A的组合权重为0.0096,0.0161,0.0253,0.0520,0.0034,0.0071,0.0152,0.0360,0.0217,0.0322,0.0652,0.1762,0.0883,0.1604,0.2914。
3.5 指标的无量纲化及加权处理
为消除各个评价指标因单位、量纲和数量级不同而带来的计算误差,一般要进行无量纲化处理。采用极值法来进行无量纲处理。根据不同指标的性质,有些指标是越大越好(亦称为效益指标),而有些指标则是越小越好(亦称为成本指标)。因此,对不同的指标必须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
效益指标的无量纲处理公式为:具体指标的数值/同类指标中的最大值
成本指标的无量纲处理公式为:同类指标中的最小值/具体指标的数值
通过无量纲数值与各组合权重相乘,即获得乌海市2005、2010、2020年指标C1―C15无量纲处理后的加权数值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综合得分如表3―4、3―5所示。
从综合评价结果看,作为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最后一个年度的2020年,比规划编制基期(2005年)及现状(2010年)的环境影响评价数值均高较多,因此,从预期性的角度,本轮规划是可行的。
3.6 基于评价结果的建议
基于上述分析可知,乌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实施对区域的综合环境具有明显的改善作用,规划方案可行。但为了在最大程度上预防或减缓本轮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实施后可能带来或产生的不良影响,提出如下建议:
(1)合理安排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
(2)严格保护水源地
(3)开展综合治理,促进农村节约用地
(4)加大基本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资力度
(5)重点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
(6)预防矿产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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