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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环境治理现状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12-09 17:31:43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乡村环境治理现状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乡村环境治理现状

篇1

农村人居环境是农村公共事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伴随“美丽乡村”、“乡村振兴”等政策的提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备受政府的重视。城乡融合进程中,城乡人居环境发生了改变,一方面,城乡融合加速了农村地区的发展,推动了农村基础设施的完善;另一方面,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或蔓延的问题依然存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任务艰巨。从重要性上来讲,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关系着广大农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反过来也会影响城乡融合的进程,因此,应进一步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目标和治理措施。

一、农村人居环境的现状及治理困境

近年来,我国为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采取了许多积极的措施,在环境建设方面也在极力推进生态保护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如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农村环境的连片整治、农村清洁工程等,在政府的推动下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另一方面,受传统农耕模式、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等的影响,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形势依然严峻。具体表现如下:

(一)农村工业污染问题严峻城乡融合的同时,为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城乡的共同繁荣,农村产业结构发生了转变,一些城市工业向农村转移,农村工业总量逐渐增加,这也加大了农村环境的压力。且在农村工业发展过程中多数地区没有做好污染预防和处理工作,反而在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主要表现为:工厂地理位置分布不合理,造成农田和水利的污染,不仅容易产生纠纷,也危及了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农村工业规模在扩大,但生产技术和污染处理技术更新缓慢,污染总量在不断增加;我国农村地区幅员辽阔,农村工业空间布局较为分散,环境污染的治理难度大;现有的农村工业污染监管不足,且缺乏相关的制度规范和法律保障[1]。基于上述问题和情形,农村工业污染问题亟待解决。

(二)农业污染问题难易解决农业是我国的重要产业之一,长久以来,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了大量的农药、化肥等,且小农经营模式导致很多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难以使用,大量的化学品造成了土壤和水体污染。城乡融合进程中,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能够专注于农业耕种的人数变少。由于家中缺少劳动力,反而人们在农业生产时更加依赖于农药、化肥。在传统的农业生产时,农民秋收时会将秸秆等进行二次利用,作为能源使用,但农村生活环境的改变以及人们生活方式转变之后,农民对秸秆转化成能源的需求减少,因而近年出现了大量的秸秆焚烧现象,导致空气质量下降。在养殖方面,目前许多家禽的粪便还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利用,多采用直接排放的方式,这也给农村居民的人居环境造成了污染,且由于农村中饲养家禽数量的增多,畜禽粪便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不可忽视。

(三)农民生活污染趋势加剧生活污染主要是指生活垃圾污染,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同时,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商品,人们对于物质的追求更为强烈,这一点不仅表现在城市居民身上,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也在不断增加。传统的农民生活垃圾处理方式比较简单,且没有垃圾分类处理的专业设施,每年产生的大量生活垃圾难易处理,这也是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一个难题。究其原因,一是农民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意识不强,经常随意丢弃垃圾,加大了垃圾的处理难度;二是许多农村地区缺少公共卫生基础设施,没有生活垃圾管理主体。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不足,大量的生活垃圾长期得不到有效的处理,部分农村地区形成了脏乱差的人居环境。

(四)城市污染向农村蔓延城乡融合发展既给农村带来了诸多利好,同时城市为提升环境质量,城市的污染也在向农村转移,如一些高污染企业迁至郊区或农村。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或蔓延,产生了大量的工业废水、废气、生活垃圾等,进一步加剧了原本脆弱的农村生态环境。农业生产离不开土壤,土壤一旦受到污染,也会被农作物吸收,加大了农产品污染的隐患。在垃圾处理过程中,部分城市垃圾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且农村地区缺乏集中的垃圾处理厂,或是没有将这些城市垃圾运回城市,使得农村堆放的垃圾总量增多。农村环境污染,如大气污染、水污染也严重威胁着人们的身体健康。此外,如果农村环境污染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就会陷入恶性循环,生物多样性遭到,气候也会受到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治理源于当前环境危机,原有治理方式迫切需要改变。为了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应协调好各利益主体的关系,明确各主体的责任,同时弥补资金不足、技术不足、保障不足等问题。

二、城乡融合视野下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目标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的治理,不仅是为农村居民的身心健康负责,同时也是为农村社会乃至整个社会的持续发展负责。城乡融合不仅是经济的融合发展,更体现在社会、生活、文化、环境等多层面的有机互动与融合,且在城乡融合进程中要避免城市污染向城市蔓延,农村环境治理更要汲取城市发展的经验和教训。

(一)以科学发展和持续发展为最终目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城乡融合等发展战略,以资源保护和环境保护为前提,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是人们生产和生活所处的空间环境,鉴于农村原有生产方式、资源和能源使用方式、工业污染、生活垃圾污染等问题,环境治理要切实解决这些问题。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与保护具有复杂性,因此要综合考虑和整体设计,基于美丽乡村建设的大背景,统筹农村居民的基础设施、服务设施、生活方式等方面的治理措施,制定完善的人居环境改造方案,进而实现科学发展、统筹发展和持续发展的最终目标。

(二)以改善环境和农民生计的可持续为共同目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不是要放弃发展经济来保护环境,实际上,生态环境问题的治理最终依然要依靠经济发展和技术力量。农村人居环境包括人们的居住环境,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我们也看到农村的环境和基础设施等得到了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在不断提升,这些都归功于农村经济的发展。新时期,我们在发展农村经济,提升人们生活水平的同时,从长远角度考虑,我们要树立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双赢目标,平衡好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一方面,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以增加农村的收入,同时要高度重视工业污染问题,不能以牺牲环境来发展经济,而是在充分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发展经济,如绿色农业、绿色旅游业、新能源产业等[2]。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改善的投入力度,发挥城市对周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如交通、道路、公共卫生间、垃圾处理厂、绿化带等。此外,通过拓展农村公共服务,还可以为低收入人群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在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也有助于改善环境。

(三)以统筹发展和融合发展为主要目标城乡融合发展给农村发展带来了很多新的机遇,农村人居环境的治理也应抓住机遇,实现城市与乡村的共同发展。从城市发展角度来看,城市面临交通拥堵、公共资源紧缺的问题,而一些农村地区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如何发挥二者的优势互补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从农村发展的角度来看,城乡融合的同时,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农村发展面临劳动力不足、人才不足、技术不足的问题。鉴于此,农村人居环境的治理要以统筹发展为目标,协调好城市与农村的关系,发挥城市和农村现有的优势,只有优势互补、融合发展才能从整体上实现健康持续发展的目标。综上,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任务艰巨,且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人居环境的改善能够为乡村发展奠定物质、文化、制度等方面的基础,同时,乡村振兴目标的实现也需要人居环境的改善。

三、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具体措施

针对当前我国农村人居环境还不够完善,环境污染问题依然严峻的现状,在持续发展、统筹发展、环境与生计双赢目标的指引下,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要着重考虑如下方面。

篇2

一、论坛主要议题

“乡村及小城镇水环境治理论坛”针对我国不同区域和经济发展程度的村镇水环境治理技术经济政策和适用技术,围绕村镇水环境治理规划、村镇污水排放适用标准,以及村镇排水收集设施,村镇生活污水生物处理、人工湿地与塘等生态处理技术,粪便厌氧沼气化及其综合利用,村镇水体生态修复与水质改善技术等议题,将邀请村镇建设管理人员、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以及设计生产单位介绍乡村及小城镇水环境治理方面的成功管理经验、适用技术和应用实例。

“中日小城镇饮用水安全技术与制度论坛”由我部与日本厚生劳动省共同举办。针对小城镇的人口和经济规模的特点,围绕小城镇饮用水安全保障现状调研与评估、规划和管理,水质监控、预警与应急技术,以及小城镇饮用水预处理、强化常规处理和深度处理、饮用水一体化设备开发、输配水安全保障和管网水质控制等议题,将邀请小城镇饮用水建设管理人员、著名学者、知名设计单位、自来水公司和来自日本政府、企业和研究部门的诸多专家介绍小城镇饮用水安全保障方面成功的管理经验、适用技术、应用实例。本论坛将特别介绍日本针对小城镇和农村地区的特殊供水制度——简易供水制度以及相应技术,并探讨中日在小城镇安全供水方面的技术与资金合作机会。

二、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

中日小城镇饮用水安全技术和制度论坛:8月28日下午

乡村和小城镇水环境治理论坛:8月29日上午

报到时间:20*年8月27日。

地点:北京国际会议中心

三、参会人员

各地建设部门有关人员,全国主要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村镇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乡镇负责人,供水和排水管理部门、水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或代表,水处理项目筹建和工程建设管理单位代表,供水和排水企业的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市政设计单位、有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水处理工程公司、水务公司、咨询公司、金融、投资机构和水处理技术与设备研究开发单位的代表。

四、论文征集

会议面向全国征集与“乡村和小城镇水环境治理论坛”和“中日小城镇饮用水安全技术和制度论坛”议题相关的论文,论文要求及投递方式详见会议网站

五、其他事项

(一)收费标准

第二届中国城镇水务发展战略国际研讨会和水处理新技术与设备博览会将统一收费。20*年8月15日前注册的,会议费为1200元/人;20*年8月15日以后及现场注册的,会议费为1800元/人。会议统一安排食宿,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报名、会务等联系人:

论文征集联系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邮箱:

篇3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趋突出。据调查,农村环境污染主要表现为畜禽养殖污染、农药、化肥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染以及工业污染,其中农业畜禽养殖和生活垃圾是目前造成我市农村环境日益恶化的最主要原因。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要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

一、我市农村环境污染概况

(一)畜禽养殖污染现状

近年来,我市农村畜禽养殖得到较快发展,给农村环境带来了沉重压力。据有关部门统计,20__年全市生猪出栏数达195.73万头、牛出栏数41.65万头、羊出栏数30.14万只、禽出栏数8733.71万只。而这些畜禽粪便至少有三分之二以上未得到利用就直接排放,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推荐的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系数计算,20__年我市畜禽污水产生量约为4841万吨。畜禽粪便污水中的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大大高于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许多大中型畜禽养殖场缺乏处理能力,只能将粪便倒入河流或随意堆放。这些粪便进入水体或渗入浅层地下水后,大量消耗氧气,使水中的其他微生物无法存活,从而产生严重的“有机污染”。我们在调研中还发现,有些养猪场未经规划建在乡村水源的上游。畜禽粪便要经自然晾晒15天,臭气熏天,蚊蝇滋生,遇有雨水天气,在村庄内四处横流,以致河流、沟渠及地下水源遭受严重污染,不仅造成当地村民饮水困难,而且给村民健康也带来严重威胁。这些已造成政府不投入巨资就无法治理的被动局面。

(二)农药、化肥污染现状

农村大量使用农药、化肥造成了有毒有害物质的大量残留。20__年,我市化肥使用量22万吨,农药使用量为4130吨。专家指出,过量使用化肥造成的污染惊人。化学肥料施于土壤中,被农作物吸收的只是其中的极小部分,大部分在雨水的作用下渗透到地下,污染地下水,将导致水中的硝酸盐、亚硝酸盐过多,容易引起食道癌、胃癌等消化系统的癌症。农药的大量使用,导致土壤的有害物质残留非常严重,对环境生物和人类产生不良影响。调查表明,癌症的发病率逐年增高与农药化肥使用量呈平行关系,农村中40-50的儿童白血病患者,其发病原因是农药残留的化学物质。

(三)农村生活污染现状

首先表现为垃圾数量越来越多,以保守估计,按每人平均每天产0.25公斤垃圾测算,我市农村每天将有425吨的垃圾产生。据统计,20__年全市污水排放量约为25184万吨,其中,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0128万吨。其次农村生活垃圾的成份也呈多样化的趋势,除了常见的塑料制品外,有机磷成份也明显增加。许多城区的垃圾向农村运送扩散,而大部分农村并没有最基本的垃圾填埋处理场地,广阔的天地成了垃圾的天然排放场,严重影响到农村土壤、水源和空气的质量,不仅损害农民健康,危及农民生存,最终将危及城市的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造成我市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由于监管不力。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既无规划,又缺乏环保监督检查力量,环保指标没有纳入有关部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未建立起以问责制为核心有效的监管机制,由此造成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管理上的缺位。

二是由于农村环境治理资金匮乏。据了解,在乡镇级还没有设立环保专项基金,乡镇的环境治理经费主要从县级环保治理基金和乡镇财政中支出。由于目前经费紧张,因此,用于乡镇进行环境治理的资金难以落实,乡镇环境治理难以保证,更谈不上乡村环境的治理了。

三是群众环保意识差,加之社会宣传不到位,使广大农民甚至城市居民都没有认识到农村环境污染的严重危害性,造成对已发生在身边的污染问题熟视无睹,听之任之。

三、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立环保责任制。把环境保护纳入政府任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农村污染防治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和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二)合理布局畜禽养殖场(点),治理畜禽养殖场粪便污染。对畜禽养殖场进行总体规划,规划后在区外新建的畜禽养殖场必须限期予以拆除,规划前已建的区外畜禽养殖场必须于20__年底前治理达标,未按期达标的一律搬迁或关闭。推广畜禽养殖业粪便综合利用和处理技术,对规模化的畜禽养殖场必须要有一定的综合利用和污染处理设施,实现畜禽粪便全部综合利用或废水达标排放。

(三)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用化学物质,治理农村化学污染。发挥基层土肥站、植保站的指导作用,大力推广科学施肥施药。推广生态农业模式,培育和发展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和绿色食品基地。引导农民形成“绿色”的生活和生产方式,使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

篇4

1.1初步形成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体系在贯彻落实国家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等基本法规的同时,制定了《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重庆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和《重庆市地质环境监测管理暂行规定》、《重庆市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全市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工作。

1.2初步形成了规划控制体系市国土房管局于2000年起,由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较多的原国营6大矿务局片区的矿山地质环境进行调查工作入手,逐步开展了全市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2005年,组织编制完成了《重庆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06-2015)》。2008年8月,市国土房管局又组织了废弃矿井的专项调查工作,目前正在编制《重庆市废弃矿井治理(专项)规划》。2009年2月,市国土房管局又组织编制了《重庆市城周矿山植被恢复子规划》,将其纳入《重庆森林工程总体规划》中。为了对重庆市5大国有煤矿采煤沉陷区进行土地整治、改善矿区生态环境,编制了《重庆市五大国有煤矿采煤沉陷区土地整治专项规划》。

1.3建立了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市国土房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环保局于2007年2月出台了《重庆市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初步建立了全市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此外,重庆市还建立了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源头上控制了矿山地质环境的恶化趋势,加强了对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

1.4矿山环境治理工作初见成效重庆市陆续开展了许多矿山环境治理项目,这些项目的实施给当地的社会、生态和经济带来了一定的效益。如九龙坡区华岩镇云峰村废弃工矿地土地复垦项目的实施,新增了大量的耕地,缓解了人地矛盾,并为当地剩余劳动力提供了再就业机会,促进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中梁山四方井矿区的植被恢复治理,有效地防止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改善了矿区的生态系统;北碚区三汇二矿和三汇三矿的矸石山治理,有效地防止了矸石山的滑移,保护了矸石山对面的大片茶园不遭破坏,保证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2存在的主要问题

2.1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矛盾依旧突出重庆市矿山企业95%以上为乡村集体或私营小型矿山,这些矿山企业普遍存在重资源开发、轻环境保护与治理的问题。

2.2矿山环境治理专项资金不足重庆市矿业开发历史悠久,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与新产生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点多面广,有的甚至十分严重,目前还缺乏治理资金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导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欠账太多,资金缺口较大。

2.3有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法规制度不健全虽然重庆市初步形成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体系,但是仍缺乏一些配套的、可操作性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制度。

2.4矿山开采和治理技术有待提高矿山开采和治理技术不能适应环境保护与整治目标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一是大部份小型矿山开采方法、废渣、废水治理方法落后;二是土地复垦与还绿工程先进技术与方法推广不够,矿区的开采与土地复垦不能实现同步;三是缺乏专业的矿山环境治理的专业队伍、专家咨询和技术支撑体系。

2.5矿山地质环境状况有待进一步查清目前,重庆市仍有很多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未进行实地调查,因此,还有待开展系统的基础调查工作,全面摸清矿山地质环境状况。

3保护对策及建议

3.1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使矿山环境治理有法可依加快相关法律和规章的制定,建立起配套的矿山环境治理法律法规体系,以适应新形势下经济、社会与矿山环境治理的协调发展,使矿山环境治理法制化。

3.2制定系统、科学的保护与治理规划编制全市矿山生态环境综合防治规划,并纳入当地社会和区域经济的计划中,重点矿产资源开发区的矿产利用开发方案中也应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努力使矿山环境治理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3.3加强对矿山环境治理的监督和管理明确各管理部门的职责,统一各方权、责、利的关系,加大监管力度,定期、不定期地加强对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向上级汇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提高监管效率。

3.4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完善奖惩措施,促进综合治理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筹集矿山环境治理资金,加强矿山环境保证金制度的落实,将矿山环境治理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逐步加大投入比例。配套完善环境治理工作的奖惩措施,对矿山环境治理工作做得好的矿山企业应予以政策倾斜和经济支持与奖励。

3.5创新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机制完善“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机制,解决不欠新账的问题,对于历史遗留早已废弃的矿山,由政府牵头组织落实治理,把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列入政府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逐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2]。

篇5

农村大量使用农药、化肥造成了有毒有害物质的大量残留。2005年,我市化肥使用量2xxxx吨,农药使用量为4130吨。专家指出,过量使用化肥造成的污染惊人。化学肥料施于土壤中,被农作物吸收的只是其中的极小部分,大部分在雨水的作用下渗透到地下,污染地下水,将导致水中的硝酸盐、亚硝酸盐过多,容易引起食道癌、胃癌等消化系统的癌症。农药的大量使用,导致土壤的有害物质残留非常严重,对环境生物和人类产生不良影响。调查表明,癌症的发病率逐年增高与农药化肥使用量呈平行关系,农村中40-50的儿童白血病患者,其发病原因是农药残留的化学物质。

(三)农村生活污染现状

首先表现为垃圾数量越来越多,以保守估计,按每人平均每天产0.25公斤垃圾测算,我市农村每天将有425吨的垃圾产生。据统计,2005年全市污水排放量约为2518xxxx吨,其中,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012xxxx吨。其次农村生活垃圾的成份也呈多样化的趋势,除了常见的塑料制品外,有机磷成份也明显增加。许多×××的垃圾向农村运送扩散,而大部分农村并没有最基本的垃圾填埋处理场地,广阔的天地成了垃圾的天然排放场,严重影响到农村土壤、水源和空气的质量,不仅损害农民健康,危及农民生存,最终将危及城市的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造成我市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由于监管不力。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既无规划,又缺乏环保监督检查力量,环保指标没有纳入有关部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未建立起以问责制为核心有效的监管机制,由此造成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管理上的缺位。

二是由于农村环境治理资金匮乏。据了解,在乡镇级还没有设立环保专项基金,乡镇的环境治理经费主要从县级环保治理基金和乡镇财政中支出。由于目前经费紧张,因此,用于乡镇进行环境治理的资金难以落实,乡镇环境治理难以保证,更谈不上乡村环境的治理了。

三是群众环保意识差,加之社会宣传不到位,使广大农民甚至城市居民都没有认识到农村环境污染的严重危害性,造成对已发生在身边的污染问题熟视无睹,听之任之。

三、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立环保责任制。把环境保护纳入政府任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农村污染防治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和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篇6

[关键词]

农村河道;环境治理;治理方案

农村河道是指途经农村区域、以及分布在农村周围的湖泊、河流或者池塘等对农村的生产、生活有直接影响的区域。按照传统的专业划分,绝大多数的农村河道属于中小河流,分属六级以下的河道,县一级以下的乡镇级河道可以统称为农村河道。农村河道具有农业灌溉、蓄水泄洪等重要的基础,对于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有着直接的影响。然而目前我国农村河道的环境治理现状不容乐观。上世纪70、80年代那一条条河畅鱼清、清澈见底的农村河道经过20多年的破坏逐渐退化成了杂草丛生、垃圾堆积的“臭水河”,如果农村河道环境治理仍未有较大改善,将会持续影响农村的人居环境,对于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于美丽乡村建设会造成不利的影响。浙江,一个因水而兴、因水而富的地方。2014年,浙江大地吹响“五水共治”的集结号,全省开始了新一轮保护和改善水环境的攻坚战。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不断推进,浙江省农村河道的生态环境面临着较为严峻的挑战。据调查,目前浙江省农村河道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脏、乱、差”问题,无疑成为影响农民生产、生活的重要制约因素,成为构建“两美”浙江的桎梏。全省河道总长6万余km,其中县、乡、镇级的河道总长度56568km,占全省总长的92%,仍有三成左右的农村河道属于IV-劣V类水。浙江省农村河道治理工作始于2003年“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当时提出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农村道路等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中之重。2011年,浙江省颁布和出台了《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农村河道综合整治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行政法规的形式督促农村河道的环境治理。2014年起,浙江省相继开展了“五水共治”、“十百千万治水大行动”、“一河一策”等治理行动,加快浙江省农村河道的环境治理。因此在现阶段,通过全面改善浙江农村河道生态环境,改善农民兄弟人居环境,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再现江南水乡之美,重塑田园人居之美,成就农民生活之美。

1浙江省农村河道存在的主要问题

1.1淤塞严重,河道萎缩

受到河道自身受自然原因沉积的淤泥以及畜禽养殖业、工业污染和乡镇建设开发活动等人为原因的影响,浙江省的多数农村河道沟塘淤泥堆积、阻塞严重,有些河道甚至淤泥堆积的厚度达到河深的一半及以上,例如浙江温州乐清市河流淤泥堆积严重,2015年1月23日乐清市乐成镇城东街道春园路沿河路段就因清淤抽干河水,发生道路坍塌。据专家估计目前全省还有2500余个湖泊未清淤,总淤积量为1.1亿m3,平均淤积深度约为0.8m。部分河道局部区域崩岸现象严重,由于未能及时清理,崩塌物大量堆积在河道中,超出了河道自身的清淤能力,大大加重了河道淤泥的阻塞;部分乡镇地区出现城建活动“强占”河道的情况,造成部分农村河道末端处被建筑物强行封堵或者填埋;除此之外,加上违章建筑物、向河道无节制倾倒生活垃圾、人为设置障碍物堵塞、侵占农村河道的现象屡禁不止,使得农村河道的断面不断地萎缩变窄,导致河道淤泥堆积严重,水流不畅、行洪、泄洪能力骤降,无形之中增加了洪水灾害的隐患。

1.2水体污染,生态退化

受到工业产业升级的影响,部分污染型企业纷纷迁往城郊,造成部分农村区域的河道受到工业废水的影响,除此之外大量工业污水也是农村河道主要污染源。浙江省大部分农村污水收集系统相对滞后,缺乏足够的治污资金,基础设施不完善,截污纳管设备、污水处理系统升级滞后。同时,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农村生活污水是河道污染的“罪魁祸首”之一,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期处于匮乏状态,处理水平相对滞后,运行维护也难以全面到位,现有的截污纳管、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无法满足农村需求,造成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河道;加上农村生活垃圾尚未形成系统的收集处理体系,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在河道周边的现象时常发生;农业生产别是畜禽养殖长期以来缺少相关养殖控制规划,不合理分布的养殖业加剧农村河道污染,此外废弃的农药包装袋在雨水的帮助下流入河道,这些农业面源污染使得农村河道的污染物总量已经远远超出河流自身的自净能力。浙江省地处平原,地势低洼平坦,水体的流动性不强,河道受到污染之后仅靠自身难以恢复,污染只会愈积愈多,农村河道的富营养化的现象普遍存在,部分河道生态系统遭受破坏,直接影响沿岸农村居民的生产和生活,降低农村人居生活环境质量。例如浙江省苍南县鳌江,在未进行河道环境治理之前,江水污染严重,臭气扑鼻,江边滩涂上基本没有生物。

1.3治理停滞,管理薄弱

农村河道环境治理工作停滞,河道日常管理维护工作薄弱,几乎是我国所有的农村河道面临的共同难题,大多数的农村河道缺乏系统、科学的环境治理规划,虽然目前浙江省已有的水利规划和乡镇规划涵盖了一部分关于农村河道治理的内容,但远远无法满足“五水共治”、“两美”浙江所要求的目标,关于农村河道治理的行政规章和文件还需要进一步的细化和落实。治理资金的缺乏也是农村河道治理的一大薄弱环节,资金投入力度不够直接降低了村民对于农村河道治理的积极性和热情,使得农村河道治理工作停滞不前。同时,农村河道管理和养护的责任主体在基层,致使部分区域管理养护机制不够健全,管理责任、管护制度无法真正的落到实处,偶尔会产生为了应付上级检查才不得不集中管护的现象,一旦检查行动结束又恢复到管护不到位的尴尬局面。上述状况凸显了农村河道治理缺乏监督制约机制,政府监管缺位问题依然存在,问责机制尚未构建。

2浙江省农村河道环境治理的基本原则

浙江省农村河道数量、长度占全省总河道的数量较大,实现农村河道环境治理、管理的科学化、常态化是实现“五水共治”的重要任务。因此在实施全省农村河道环境治理的过程中,要做到“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地区的特殊情况区别对待,从多层级多角度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综合治理,在治理的过程中要遵循以下三项基本原则。

2.1因地制宜原则

浙江省农村河道环境治理必须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河流流域的地理因素、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制定整治方案。关于重点的污水处置方案,针对平原地形的农村河道主要以截污纳管的方式处理,流经山区地形的农村河道以分散式处理为主。对于符合截污纳管条件的农村河道,应实行应纳尽纳;对于地处山区,地势复杂,河道窄小,污水收集比较困难的河道,建议以分散式收集、处理,此外对于不具备截污纳管条件的河道,应当增强河道基础设施建设,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指导,积极发动街道、村委会治理农村河道。

2.2问题导向原则

农村河道环境污染是工业、农业、生活污水等多方污染源综合的结果,必须要以“问题导向”为原则,有针对性地集中处理农村河道沿岸的污染源。成立专门的农村河道污染整治小组,对于河流沿岸的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应将重点放在企业污水超标排放以及居民生活污水乱排行为的整治上,应科学规划,加强引配水工程建设,建立健全河道长效保洁管理机制。

2.3统筹协调原则

浙江省农村河道环境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面包括农业、工业、水利基础设施等方面。每一条农村河道的规划设计都要考虑该河流防洪、灌溉、生态等多方面的因素,结合“五水共治”、美丽乡村建设目标,由河道所在地“五水共治”指挥部牵头,各相关单位联动,做到统筹规划。同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责任主体是乡镇和村委会、村民,在“河长”以及河道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协调分工,共同治理好农村河道。

3浙江省农村河道环境的治理方案

根据“五水共治”和“两美”浙江的要求,浙江省开始新一轮的农村河道环境治理,从污染源初步排查结果来看,农业、工业以及生活污水是浙江省农村河道的主要污染源。因此,浙江省农村河道治理的重点主要放在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业污水治理及生活污水的截污纳管和河道的长效保洁机制建设等方面。

3.1清淤疏浚

清淤疏浚工程是农村河道治理的一个基本措施。对于河道内长期积累的淤泥、垃圾、矿石等进行清除,疏通河道,扩大河流的横截面,加快水流的流通速度,恢复河流行洪排泄能力,以此来降低洪水引发的安全隐患,改善水质。在具体实施中,要做好详细的规划设计,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精确计算出清淤后横断面标准以及河底标高和河道宽度,避免清淤抽干河水导致道路坍塌等情况,同时对于清理出来的淤泥、垃圾要做好善后处理,避免二次污染。

3.2污水处理

一方面加快农村河道沿线生活污水的治理,建立覆盖全区域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工程,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率,杜绝农村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河道所在地的“五水共治”工作指挥部牵头,由相关部门进行农村污水处理规划设计并组织实施。对于农村河道流经平原、具备截污纳管条件的自然村,应当全面完成污水的截污纳管,完成生活污水的收集和治理;对于河道周边不具备截污纳管条件的自然村,污水处理方式应以分散式为主收集。另一方面,关于农村河道工业污水的收集治理,应全面排查紧邻河道的工业企业是否存在乱排、超标排放污水的情况,环境监管部门应当加强沿河企业的环境执法监管,对违法排放的行为予以严厉查处;此外,对于紧邻河道、无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的工业企业也不能忽视,有关部门应当排查企业是否存在雨污不分流情况,督促沿河企业及时完成生活污水的截污纳管,实现自行处理达标排放,对于污水无法实现截污纳管且自行处理后仍无法达标,责令在法定期限内搬迁或依法予以关停。

3.3农业面源污染整治

实行沿河流域畜禽养殖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严格遵守禁养区、限养区制度。相关责任部门排查农村河道沿线有无畜禽养殖场,禁止沿河两侧距河岸沿线1km内从事规模化养殖,严禁畜禽养殖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农村河道,关停相关中小规模的畜禽养殖场,将禁养区的畜禽数量控制在可控范围之内;限养区内对中等规模的畜禽养殖场进行技术升级和标准化改造,对畜禽粪便进行处理利用。对污染农村河道水质的废弃农药包装物,应当构建废弃农药包装物的回收处置机制,由“五水共治”指挥部统筹,相关责任部门设立专项资金,开展废弃农药包装物的每季度回收工作,并建立相关监管体系,确保有效回收处置率达到80%以上,实现100%的无害化处理。

3.4河道保洁长效机制

进一步改善和保护农村河道的水生态环境,必须结合实际,按照“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农村河道长效保洁的目标为“河面无垃圾、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成立河道长效保洁工作领导小组,任命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河长”,领导小组及“河长”对农村河道负责,对保洁工作进行监督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配置专职河道保洁员,负责区域河道内每日卫生保洁工作,配备必要的保洁工具,需对河面的杂草、漂浮物进行清理,确保每日保洁、巡查到位。建立农村河道保洁工作资料档案,做到每次检查均有记录。此外,在河道两侧设置河道管理保洁公告牌,内容包括河道基本资料、保洁人员、“河长”、监督电话等相关信息。

作者:徐夕峰 单位:浙江农林大学

[参考文献]

[1]姜谋余,龚淼.我国农村河道整治的现状及问题[J].水资源保护,2015(01):41-47.

[2]黄根法,翁建伟.探讨农村河道生态环境建设——浙江遂昌县河道“四位一体”管理模式[J].科技资讯,2012(15):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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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中国城市环境治理的主要问题

(一)城市经济的发展给城市环境治理带来巨大的压力

中国城市环境治理中还面临着更为特殊的国情:拥有庞大的人口,其中低素质的人口和贫困人口比例很大;自然资源基础薄弱,人均占有量十分贫乏,土地、水可供量很少,环境容量狭小;科学技术基础薄弱和国民文化素质与环境意识不高的问题在短期内不会得到解决;全国城市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问题突出,一些城市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主要工业物排放达标率还很低等等。

(二)城市环境治理政策不完善

中国城市环境治理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属于政府主导型,政府行为贯穿于环境保护的各个领域和环节,企业则是环境政策的被动接受者,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方式、渠道少。为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和保证行动的正确性,要首先落实法律。环保法律对政府环境管理部门授予很大的权力,对社会各界却分配很少权力,尤其缺乏利益激励。这样的不平衡状态影响了积极性、主动性,更直接减少了本该得到的效果。环境政策中强制性政策占据了主要地位,而具有激励作用的环境经济政策的应用则很有限。另外,受中国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的影响,中国环境政策的某些环保机构缺乏决策与管理能力,执法监督不力不严的情况是普遍存在的,环境政策实施的效果不好也在意料之内。

要改变城市环境治理现状必然要改变城市环境治理政策,必须认清政策的不完善之处给群众的生活和社会的进步带来了多大的阻碍影响。

(三)城市政府及人民群众对城市环境治理的认识不足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深入,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环保意识有了迅速提高,但是同先进国家相比,中国多数地区的环境状况还很不乐观,公众的环境意识、环境伦理道德水平不够高,参与公共环境保护的自觉性也不够强。相当一部分企业仍为当前经济利益而不严格遵守城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抵制环保执法、任意违规排污的现象仍较普遍;市民随意乱扔垃圾等行为到处可见。诸多陈规陋习和不良的生活习惯仍然影响着城市的公共环境,由此可见,社会各界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意识不高仍是制约中国城市环境治理工作开展的重要因素。

有些城市的领导为了获得局部利益和经济效益,贪图一时之快,重经济发展、忽视长远利益、全局利益,轻环境保护,甚至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没有正确的环境保护意识,怎么能够有效的指导各层干部、工作人员的工作,部署战略、发展经济、保护环境呢?在错误的发展观指导下,一些城市采取牺牲环境的做法,只追求投资增长,而吸收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进城落户,不考虑环境容量的承载能力任意排放污染物。其结果是城市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反过来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制约了城市的进步。

(四)城市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落后

中国身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产业水平总体上比较低,能源资源消耗比较高,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薄弱,这是众所周之的事实。这样的事实扭转的难点在于资金的匮乏,导致欠帐很多,特别是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危险废物处置等建设能力尤显不足。煤炭消耗量非常高,直接导致了二氧化硫的过度污染;污水处理厂严重缺乏,导致几百个城市无法正常使用污水处理工序;垃圾无害化处理缓慢,严重影响了空气质量和水源质量。随着城市化的迅速发展,人口迅速向城市聚集,城市环境治理对环境基础设施的需求迅速增长,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的现状将使城市环境问题更加突出。

二、解决中国城市环境治理问题的主要对策

(一)城市环境治理立法措施

环境立法措施是规范城市环境治理的重要保障。从制约力角度讲,法律起到了有效的制约作用,能够约束各界人士的行为,强制大家履行义务、行使权利;从环保资金建设角度讲,环保立法可以通过征税、征费等角度设立门槛,既提高了环保的标准和环境治理的效率,又能积蓄一部分环境治理资金,解决资金不充足的问题。环境立法包括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以及国际立法等,可以效仿发达国家,可分为环境行政立法、环境经济立法与环境刑事立法等。其中,环境经济立法中采用的较为普遍的是环境保护费的征收、排污许可证及排污权的交易制度、经济刺激制度、税收和抵押金制度,以及环境发展基金、环境损害保险金等经济手段。

我国要大力加强城市环境保护立法工作,把环境保护和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制度体系中,最具威力的制度是法律,要加快环保立法步伐,强化法规、规章的作用,将实践中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以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修改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将其上升为国家基本法律,并在其中规定政府、企业和公众等不同主体的基本环境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各级政府的环境责任以及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环境管理的基本权能和执法手段等内容。

(二)城市环境治理政策措施

主要是针对实施城市环境治理政策的重要措施。配合政策实行严格的城市发展规划制度。要以城市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为依据,制定城市发展规划。内容包括:从区域整体出发,统筹考虑城镇与乡村的协调发展;调整城市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统筹安排和合理布局区域基础设施,实现基础设施的区域共享和有效利用;把合理划分城市功能、合理布局工业和城市交通作为首要的规划目标。

大力加强城市环境保护立法工作,把环境保护和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最具威力的制度是法律,要加快环保立法步伐,强化法规、规章的作用,将实践中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以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修改《环境保护法》,将其上升为国家基本法律,并在其中规定政府、企业和公众等不同主体的基本环境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各级政府的环境责任以及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环境管理的基本权能和执法手段等内容。

(三)城市环境治理教育措施

环境教育措施是落实城市环境治理内容的思想保障。所谓环境教育就是使学习者认识和理解人同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防止环境污染,将系统的环境科学知识予以大众化,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环境教育内容涉及到自然、社会、技术、管理、政法等多种学科的知识,各学科领域都与环境科学兼跨、包容,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当今城市政府和人民群众都对城市环境治理认识不足,落实城市环境治理的教育措施显得尤为重要。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指出“教育是环境发展过程的核心”,提出了“发展环境教育”的口号。环境教育由此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学科教育的重要主题。中国应紧跟这一潮流,学习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环境教育立法,积极落实环境治理的教育工作,也更好的为人们的认识提供更新、更权威的知识。

(四)城市环境治理技术措施

要加强环境治理的基础设施建设,就必须先巩固技术,争取找到成本低廉、效果优异的环境治理的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的方法。环境技术措施是城市环境治理定量管理的重要尺度。环境技术是指防治环境污染、环境破坏和改善环境的相关技术,一般包括专门的治污技术、环境管理技术、各种综合利用技术以及预防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技术。如污废水处理技术、固体废物处理技术、防治放射性污染技术、环境影响评价技术、环境监测技术、环境产品生产技术、环保技术的营销技术等。

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和排污单位。加强污染物排放监测和统计。综合运用排污许可、排污收费、强制淘汰、限期治理和环境影响评价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手段,实现总量控制目标。建立强制回收制度、代处置制度等环境治理先进制度。强制回收制度是为了防止污染发生转移,规定强制报废设备和对部分有毒废旧物品由生产者和销售者负责集中回收,再交由专门处理单位处理的制度;代处置制度是指排污企业与按照市场化模式运营的专业污染处理单位签订协议,委托专业单位治理产生的污染,委托方支付污染处置费的制度。

参考文献:

[1]姜爱林,钟京涛,张志辉.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24(12).

[2]姜爱林,陈海秋,张志辉.江淮论坛,2008,4.

[3]王子奇,探索与争鸣,2008,1.

[4]姜爱林,安徽科技,2009,4.

[5]姜爱林,陈海秋.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09,11(2).

[6]钟京涛,环境研究与检测,2008,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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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现阶段我国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关键就是“三农”问题,而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农村地区的发展水平将直接受其环境质量优劣的影响。对农村环境问题的忽视,将成为阻碍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提高新农村生态环境的治理水平极为迫切,因此需要采取科学的管理措施,推动新农村的生态平衡。

1、新农村建设中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意义

第一,生态环境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五个方面,涵盖了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政治五个方面的内容,而村容整洁则是对新农村建设最直观的要求,可见生态环境治理是新农村建设重要的组成部分。

第二,生态环境建设是城乡协调发展计划实现的前提。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强化农村地区生态环境建设是发展农村经济、繁荣农村文化、稳定农村社会的现实需要,对于解决城乡二元矛盾,协调城乡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第三,生态环境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重要途径。农村生态文明包括建设新农村和农村生态保护两个方面,在农村建立起“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它要求农民自觉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首要位置,从而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双重和谐。

第四,生态环境建设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物质基础。农村是中国社会的基础和根基,而环境安全问题是农村面临的最大的问题之一;只有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防止农村环境进一步恶化,并在此基础上寻求解决的途径,才能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农村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新农村环境治理的管理措施

2.1完善相关法律手段

(1)健全环境治理相关法律法规,由于缺乏完善的环境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造成对环境的保护没有深入的落实,环境治理工作没有得到理想的效果。因此需要从法律的角度将环境保护理念传入农村居民的心中,使其能够对保护环境的重要性、紧迫性得以充分认识。同时结合农村的具体情况,完善和细化相关管理规范,制定更加健全的法律机制,加强新农村生态环境的治理力度。(2)对环境保护的执法行为进行规范,给予环保部门扣押、冻结、查封、限期治理决定权等执行权利,同时建立各部门联动长效机制、环境警察制度,联合相关管理部门(如铁路、水利、金融、司法、工商、电力等部门)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一些拒绝执行环保处罚的部门采取限贷、限运、限电、限水等,提高环境治理的执法能力,加强管理力度。最后加强司法保障,建立专门的环保法庭、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统一审判相似的环境违法案件和同一类型的案件,保证审判案件的专业性、公正性。在这方面我国部分省份已做出了新的探索,例如江苏省某法院成立了环境保护合议庭、审判庭,其市检察院、中级法院联合颁布了相关的试行规定等。

2.2加强建立保护机制

(1)健全环保执行机制,行政管理是新农村生态环境的治理必不可少的,根据我国农村环境治理的实际情况,农村环保机制应当独立于政府的行政管理体系,由政府授予环保部门相应的管理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享有自主解决环保问题的能力,上级部门可以对下级部门行使直接监督权,另外还需要提高环保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管理能力,重视对高素质人才的引进。(2)建立有效监督反馈体系,在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管理过程中,应当及时公开农村环境信息,避免管理中出现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保证相关的环保法律政策及时的传达给基层的民众,然后农民根据自身实际意愿通过相应的交流平台准确的反馈给政府。避免产生相关管理人员对环保政策和目标的蓄意歪曲等事件。在反馈机制的保障下,还有利于增强个人与环保机构之间的交流,形成有效的监督。

2.3强化管理经济手段

(1)实施“绿色GDP”,将管理不善、人口数量失控、教育低下、自然资源退化、环境污染等造成的经济损失扣除,这种经济管理手段更加注重对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考察,有利于新农村生态环境的治理。该种经济手段还要求政府加强环保经济增长方式的发展,有利于真正实现环境、经济的双赢,对农村经济的快速增长提供保障。(2)科学合理运用市场机制手段,将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与环境保护的规律有机结合,实现企业化、市场化、产业化、专业化的环境治理,促进新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发展。例如在新农村建设时创建肥料、粪便变沼气、秸秆等企业,在处理环境污染问题时由专业的公司提供设备、技术、工作人员,由造成污染的主体对支付污染治理的费用。从而增加当地的财政收入,减少政府的负担。

2.4加大宣传环保知识

首先依靠大众传媒技术和公共舆论的力量,对环保理念进行广泛宣传、正确引导,在潜移默化的过程中逐渐将环保意识深入到人们心中。然后再通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知识普及,从小学生开始培养他们树立正确的环境保护意识,增强其环境保护的使命感。其次是综合整治农村环境,在治理的过程中有机结合提高村民环境意识、改变种植结构、绿色创建、乡村建设规划等工作。借助社会各界的力量共同参与到环境治理中,营造全员环保的氛围。

2.5加强村镇企业治理力度,走农村新型工业化道路

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大力推行村内工矿企业清洁生产,加大村镇企业污染治理力度,明确奖惩机制。严格控制村镇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环境容量或污染物允许排放总量的区域,要限制削减总量,不再新建或扩建加重环境污染的项目。在实际生产中,从设备上、工艺上、规划布局上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加强管理,规范生产操作规程。为推进农村新型工业化道路打下基础。

2.6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主体间的互动与合作

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主体主要包括政府、环保部门、村民自治组织以及广大农民群众。地方政府要积极联合当地环保部门,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体制机制,加大治理资金投入,贯彻落实生态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发挥主导作用。村民自治组织应该要发挥好政府和村民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沟通与合作,积极协助宣传环保知识,提升村民环保意识,严格监督政策落实。加快促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向着组织化、合作化、网络化以及系统化方向迈进。

结论

综上所述,通过对新农村生态环境的管理措施的研究,从中可以发现在新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方面存在许多问题,只有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措施,加强环境治理力度,才有利于改善新农村生态环境的现状,实现保护环境的目标,推动新农村生态环境的建设,从而促进我国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增长。

参考文献

[1]李凌杰.现阶段新农村建设中的生态环境问题探微[J].农业考古,2010,03:345-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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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境治理;问题;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F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04-0018-02

1 城市环境治理的内涵

城市环境治理是指为了维护城市区域的环境秩序和环境安全,实现城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各级管理者和国家和当地的环境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和教育等各种手段,调控人类生产生活行为,协调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限制人类损害城市环境质量的活动的有关行为的总称。应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城市环境治理的核心是对人类行为的治理。从规范人的经济生产行为、社会生活行为等来开展环境治理,有效解决各种城市环境问题。人在城市环境治理中扮演了治理主体与治理客体的双重角色,起着关键性作用。城市环境治理的实质是要限制人类损害城市环境质量的行为,鼓励对环境友好的行为。

城市环境治理强调协调发展与环境的关系。城市环境治理的目的是解决城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的各类环境问题,保证城市环境安全,实现城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所以,要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城市经济体系、社会体系和保持与之适应的可持续利用的资源和环境基础,是环境治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城市环境治理的根本目标。

2 中国城市环境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政府及社员对城市环境治理的认识欠缺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深入,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环保意识有了迅速提高,但是同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多数地区的环境状况还不乐观,社员的环境意识和环境伦理道德水平不够高,参与公共环境保护的自觉性也不够强。相当一部分企业仍为当前经济利益而不严格遵守城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抵制环保执法、任意违规排污的现象仍较普遍;市民随意乱扔垃圾等行为到处可见。诸多陈规陋习和不良的生活习惯仍然影响着城市的公共环境,由此可见,社会各界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意识不高仍是制约中国城市环境治理工作开展的重要因素。

有些城市的领导为了获得局部利益和经济效益,贪图一时之快,重经济发展、忽视长远利益、全局利益,轻环境保护,甚至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没有正确的环境保护意识,怎么能够有效的指导各层干部、工作人员的工作,部署战略、发展经济、保护环境呢?在错误的发展观指导下,一些城市采取牺牲环境的做法,只追求投资增长,而吸收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进城落户,不考虑环境容量的承载能力任意排放污染物。其结果是城市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反过来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制约了城市的进步。

2.2 城市经济的发展给城市环境治理带来巨大的压力

中国已进入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阶段,这个阶段往往是资源环境矛盾凸显的时期。中国城市环境治理中还面临着更为特殊的国情:拥有庞大的人口,其中低素质的人口和贫困人口比例很大;自然资源基础薄弱,人均占有量十分贫乏,土地、水可供量很少,环境容量狭小;科学技术基础薄弱和国民文化素质与环境意识不高的问题在短期内不会得到解决;全国城市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问题突出,一些城市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主要工业物排放达标率还很低等等。

随着中国城市经济的高速增长和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即长期延续着的“高投入、高消耗和高排放”的粗放式增长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不可避免地加剧了城市的环境压力。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城市中污染物产生量会不断增多,城市环境压力还会加大,环境问题更为突出。

2.3 城市环境治理政策不完善

城市环境治理是政府部门的工作要务,为了使政府的工作有序和高效的进行,必须辅之以良好的政策作为保障和引导。适当的政策为环境治理工作提供了有序的工作环境,也引导着社会各界共同奋斗,为了完成城市环境治理的严峻任务付出努力,步步为营。

中国城市环境治理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属于政府主导型,政府行为贯穿于环境保护的各个领域和环节,企业则是环境政策的被动接受者,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方式和渠道少。为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和保证行动的正确性,首先要落实法律。环保法律对政府环境管理部门授予很大的权力,对社会各界却分配很少权力,尤其缺乏利益激励。这样的不平衡状态影响了积极性、主动性,更直接减少了本该得到的效果。环境政策中强制性政策占据了主要地位,而具有激励作用的环境经济政策的应用则很有限。另外,受中国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的影响,中国环境政策的某些环保机构缺乏决策与管理能力,执法监督不力不严的情况是普遍存在的,环境政策实施的效果不好也在意料之内。

2.4 城市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落后

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产业水平较低、能源资源消耗比较高以及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的国家。这样的事实扭转的难点在于资金的匮乏,导致欠帐很多,特别是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危险废物处置等建设能力尤显不足。煤炭消耗量非常高,直接导致了二氧化硫的过度污染;污水处理厂严重缺乏,导致几百个城市无法正常使用污水处理工序;垃圾无害化处理缓慢,严重影响了空气质量和水源质量。随着城市化的迅速发展,人口迅速向城市聚集,城市环境治理对环境基础设施的需求迅速增长,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的现状将使城市环境问题更加突出。

3 解决中国城市环境治理问题的主要措施

3.1 城市环境治理的立法措施

环境立法措施是规范城市环境治理的重要保障。从制约力角度讲,法律起到了有效的制约作用,能够约束各界人士的行为,强制大家履行义务、行使权利;从环保资金建设角度讲,环保立法可以通过征税、征费等角度设立门槛,既提高了环保的标准和环境治理的效率,又能积蓄一部分环境治理资金,解决资金不充足的问题。环境立法包括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以及国际立法等,可以效仿发达国家,可分为环境行政立法、环境经济立法与环境刑事立法等。其中,环境经济立法中采用的较为普遍的是环境保护费的征收、排污许可证及排污权的交易制度、经济刺激制度、税收和抵押金制度,以及环境发展基金、环境损害保险金等经济手段。

我国要大力加强城市环境保护立法工作,把环境保护和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制度体系中,最具威力的制度是法律,要加快环保立法步伐,强化法规、规章的作用,将实践中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以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修改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将其上升为国家基本法律,并在其中规定政府、企业和公众等不同主体的基本环境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各级政府的环境责任以及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环境管理的基本权能和执法手段等内容。

3.2 城市环境治理的政策措施

主要是针对实施城市环境治理政策的重要措施。配合政策实行严格的城市发展规划制度。要以城市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为依据,制定城市发展规划。内容包括:从区域整体出发,统筹考虑城镇与乡村的协调发展;调整城市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统筹安排和合理布局区域基础设施,实现基础设施的区域共享和有效利用;把合理划分城市功能、合理布局工业和城市交通作为首要的规划目标。

大力加强城市环境保护立法工作,把环境保护和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最具威力的制度是法律,要加快环保立法步伐,强化法规、规章的作用,将实践中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以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修改《环境保护法》,将其上升为国家基本法律,并在其中规定政府、企业和公众等不同主体的基本环境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各级政府的环境责任以及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环境管理的基本权能和执法手段等内容。

3.3 城市环境治理的教育措施

环境教育措施是落实城市环境治理内容的思想保障。所谓环境教育就是使参与者认识和理解人同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爱护环境,提高全社会的保护环境意识。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指出“教育是环境发展过程的核心”,提出了“发展环境教育”的口号。环境教育由此成为世界各国学科教育的重要主题。中国应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一道,积极落实环境治理的教育工作。

3.4 城市环境治理的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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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紧扣发展,全力推动农村公路建设

我区始终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服务乡村经济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整治的重要抓手,努力开创农村交通发展新局面,营造生态宜居的农村环境。2018年以来我区累计完成村道窄路加宽、建制村“畅返不畅”整治、旅游公路建设、通组入户公路、窄路面增设错车道等农村公路改扩建项目186.375公里,完成投资15779万元,其中2020年上半年完成农村公路建设10.575公里,完成投资833万元。

(二)突出重点,深入推进专项工程建设

1.结合全域旅游,努力推动“路旅融合”发展。始终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推动全域旅游的着力点和突破点,积极探索交通与旅游、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以“串珠成链”的模式,努力把农村公路打造成全域生态旅游之路。一是建设美丽乡村示范路。探索采用“融资+EPC”的建设模式,引入社会资本1亿元,用于美丽乡村旅游路建设。2018年以来已累计完成35.7公里道路建设。此外,我区还包装美丽乡村旅游示范公路50余公里上报省厅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待建设计划下达后将立即启动实施。二是打造全域旅游大环线。以“一路风景读”为目标,重新编制全区旅游环线规划,计划利用现有道路打造115.3公里农旅大环线,串联白马关景区、李调元故里、春花秋月等全区旅游景区、特色产业园区,推动“交通+旅游+产业”的深度共融,助推全域旅游发展。

2.结合乡村振兴,努力推动农村公路的提档升级。积极发挥农村公路对乡村振兴的支撑保障作用,围绕产业发展布局,建设产业路,2018年以来,累计投入5000余万元,完成产业道路建设60余公里,其中2020年投入833万元,完成产业道路建设10.575公里,便捷、绿色的运输通道为沿线产业发展注入了新的动能。

3.结合脱贫攻坚,努力做好扶贫增收工作。以支撑保障脱贫攻坚重任为目标,以打通贫困地区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为导向,攻坚克难,着力抓好交通扶贫工作。一是实施交通扶贫专项工程。根据各扶贫产业园、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较多的自然村道路情况,按照统筹规划,分批推进的原则,对影响群众出行、阻碍产业发展道路开展提档升级,2018年以来,累计投入1332.5万元,建成扶贫专项道路25.8公里,拆除重建危桥4座,其中2020年完成扶贫道路建设5公里,拆除重建危桥2座,完成投资432.6万元。二是创造公益性岗位。在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过程中增设公益性岗位,充分调动沿线受益群众尤其是贫困群众的积极性,引导鼓励他们参与施工建设、质量监督和道路养护,在改善贫困地区交通环境的同时助力增收脱贫。

4.结合民生发展,努力服务和保障民生。坚持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服务和保障民生的重要抓手,努力做好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民生实事。一是实施民生工程。2018年以来,累计投入1068万元,建成民生交通道路29.6公里,其中2020年投入350万元,建成民生交通道路5公里。二是实施农村公路窄路面增设错车道工程。聚焦农村公路短板,实施农村公路增设错车道专项工作,2018年累计完成错车道建设442个。三是整治建制村“畅返不畅”。针对通建制村道路路面破损严重的地段开展集中整治,2018年整治建制村“畅返不畅”12.438公里,2020年已完成子汉路白宝村段、子汉路龙形村段、白马关镇小鞍村、罗新路、河黄路广富场镇段、调元镇三渔村村道“畅返不畅”的整治。

5.结合人居环境治理,努力推动路域环境整治。区政府出台了《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各单位目标任务,制定了奖惩办法。今年以来,按照公路路域环境清理基本要求,着重清理公路沿线抛洒滴漏、扬尘污染、占道经营、占道堆物、非交通标志标牌,共排查和消除道路安全隐患30处,制止公路打场晒粮、摆摊设点、堆物作业等活动20余起,清除各类路面障碍物、抛洒物以及堆积物40余处,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余份。

二、取得的成效

(一)出行难问题得到解决,农村产业结构得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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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城市环境治理的概念

所谓城市环境治理是指的为了维护城市区域的环境秩序和环境安全,实现城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各级管理者和国家和当地的环境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和教育等各种手段,调控人类生产生活行为,协调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限制人类损害城市环境质量的活动的有关行为的总称。在这里应突出以下两个方面:城市环境治理的核心是对人类行为的治理;城市环境治理强调协调发展与环境的关系。

2 我国城市环境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政府及公民对城市环境治理的认识缺乏。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深入,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环保意识有了迅速提高,但是同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多数地区的环境状况还不乐观,社员的环境意识和环境伦理道德水平不够高,参与公共环境保护的自觉性也不够强。相当一部分企业仍为当前经济利益而不严格遵守城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抵制环保执法、任意违规排污的现象仍较普遍。社会各界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意识不高仍是制约中国城市环境治理工作开展的重要因素。

2.2 城市环境治理政策不够完善。城市环境治理是政府部门的工作要务,为了使政府的工作有序和高效的进行,必须辅之以良好的政策作为保障和引导。中国城市环境治理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属于政府主导型,政府行为贯穿于环境保护的各个领域和环节,企业则是环境政策的被动接受者,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方式和渠道少。为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和保证行动的正确性,首先要落实法律。环保法律对政府环境管理部门授予很大的权力,对社会各界却分配很少权力,尤其缺乏利益激励。这样的不平衡状态影响了积极性、主动性,更直接减少了本该得到的效果。环境政策中强制性政策占据了主要地位,而具有激励作用的环境经济政策的应用则很有限。此外,受中国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的影响,中国环境政策的某些环保机构缺乏决策与管理能力,执法监督不力不严的情况是普遍存在的,环境政策实施的效果不好也在意料之内。

2.3 城市快速的经济发展给城市环境治理带来巨大的压力。中国已进入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阶段,这个阶段往往是资源环境矛盾凸显的时期。中国城市环境治理中还面临着更为特殊的国情:拥有庞大的人口,其中低素质的人口和贫困人口比例很大;自然资源基础薄弱,人均占有量十分贫乏,土地、水可供量很少,环境容量狭小;科学技术基础薄弱和国民文化素质与环境意识不高的问题在短期内不会得到解决;全国城市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问题突出。

2.4 城市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产业水平较低,能源资源消耗比较高,及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的国家。这样的事实扭转的难点在于资金的匮乏,导致欠帐很多,特别是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危险废物处置等建设能力尤显不足。煤炭消耗量非常高,直接导致了二氧化硫的过度污染;污水处理厂严重缺乏,导致几百个城市无法正常使用污水处理工序;垃圾无害化处理缓慢,严重影响了空气质量和水源质量。随着城市化的迅速发展,人口迅速向城市聚集,城市环境治理对环境基础设施的需求迅速增长,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的现状将使城市环境问题更加突出。

3 解决中国城市环境治理问题的措施

3.1 进一步完善城市环境治理的政策措施。主要是针对实施城市环境治理政策的重要措施。配合政策实行严格的城市发展规划制度。要以城市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为依据,制定城市发展规划。内容包括:从区域整体出发,统筹考虑城镇与乡村的协调发展;调整城市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统筹安排和合理布局区域基础设施,实现基础设施的区域共享和有效利用;把合理划分城市功能、合理布局工业和城市交通作为首要的规划目标。大力加强城市环境保护立法工作,把环境保护和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最具威力的制度是法律,要加快环保立法步伐,强化法规、规章的作用,将实践中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以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修改《环境保护法》,将其上升为国家基本法律,并在其中规定政府、企业和公众等不同主体的基本环境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各级政府的环境责任以及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环境管理的基本权能和执法手段等内容。

3.2 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治理的立法措施。环境立法措施是规范城市环境治理的重要保障。从制约力角度讲,法律起到了有效的制约作用,能够约束各界人士的行为,强制大家履行义务、行使权利;从环保资金建设角度讲,环保立法可以通过征税、征费等角度设立门槛,既提高了环保的标准和环境治理的效率,又能积蓄一部分环境治理资金,解决资金不充足的问题。环境立法包括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以及国际立法等,可以效仿发达国家,可分为环境行政立法、环境经济立法与环境刑事立法等。其中,环境经济立法中采用的较为普遍的是环境保护费的征收、排污许可证及排污权的交易制度、经济刺激制度、税收和抵押金制度,以及环境发展基金、环境损害保险金等经济手段。我国要大力加强城市环境保护立法工作,把环境保护和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制度体系中,最具威力的制度是法律,要加快环保立法步伐,强化法规、规章的作用,将实践中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以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修改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将其上升为国家基本法律,并在其中规定政府、企业和公众等不同主体的基本环境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各级政府的环境责任以及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环境管理的基本权能和执法手段等内容。

3.3 城市环境治理的教育措施。环境教育措施是落实城市环境治理内容的思想保障。所谓环境教育就是使参与者认识和理解人同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爱护环境,提高全社会的保护环境意识。1972 年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指出“教育是环境发展过程的核心”,提出了“发展环境教育”的口号。环境教育由此成为世界各国学科教育的重要主题。中国应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一道,积极落实环境治理的教育工作。

3.4 城市环境治理的技术措施。要加强环境治理的基础设施建设,就必须先巩固技术,争取找到成本低廉、效果优异的环境治理的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的方法。环境技术措施是城市环境治理定量管理的重要尺度。环境技术是指防治环境污染、环境破坏和改善环境的相关技术,一般包括专门的治污技术、环境管理技术、各种综合利用技术以及预防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技术。

3.5 城市环境治理的制度措施。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和排污单位。加强污染物排放监测和统计。综合运用排污许可、排污收费、强制淘汰、限期治理和环境影响评价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手段,实现总量控制目标。建立强制回收制度、代处置制度等环境治理先进制度。强制回收制度是为了防止污染发生转移,规定强制报废设备和对部分有毒废旧物品由生产者和销售者负责集中回收,再交由专门处理单位处理的制度;代处置制度是指排污企业与按照市场化模式运营的专业污染处理单位签订协议,委托专业单位治理产生的污染,委托方支付污染处置费的制度。

4 结束语

“解决资源枯竭城市存在的贫困、失业和环境问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小康目标的一项重要而不可忽视的任务”。可见在城市化快速发展,在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中,城市环境治理的地位举足轻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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