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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人口老龄化现状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12-18 11:20:17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当前人口老龄化现状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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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口老龄化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产生的影响

1.人口老龄化进一步激增退休费用

伴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口老龄化现状日趋严重,离休退休职工的费用逐渐上升,在2001年突破3000万元,2003年突破4000万元,截止到2014年已经突破了近7000万元。之所以导致全国离休退休职工费用上升的原因包括两点:其一是离休与退休人员的数量不断增加,在2011年退休人数超过3000万人,2013年则超过5000万人,2014年则突破7000万人。每三年便会增加3000万人,导致老年人数量越来越多。另外,在近几年时间间隔产生缩短的现象,每年平均增加170万人。其二是每年每人的退休费用呈现出上升的趋势,从1978年的500元到今天的4000—5000元,可以得知退休费用伴随着社会的发展、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增高。人口老龄化现象的出现与扩大,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上升,对国家财政而言带来威胁与阻碍。

2.人口老龄化导致养老保险基本的筹集方式发生变化

从整体角度分析,人口年龄与基金的筹集模式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由于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发展导致人口年龄的格局发生重大变化,这种模式会导致养老金支付、收缴等一系列问题的出现,致使养老金保险基金筹集方式发生重大变革。自21世纪初国家便颁布了相应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且根据国家的发展水平以及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制定符合实际发展需求的制度,养老保险资金筹集的方式也从原先的现收现付转变为部分积累,这种筹集方式不仅可以满足养老金发放的金额,并且也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部分积累资金。此外,由于我国人口老龄化现象比较严重,老年人的数量多、规模大,老龄化发展速度加快,老龄化地区城乡差异明显等因素,导致积极转变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成为了当前最为主要的任务,其中在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模式的转变中需要进行一定基础的基金积累,从而保证养老保险制度能够稳定发展。

3.人口老龄化致使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逐渐增加

在人口老龄化的影响下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数量比较多,受到资金增加、覆盖面积困难基金缴纳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养老保险基金出现不足现象。现如今,人口老龄化导致养老保险基金缺口扩大,从上个世纪150亿元到21世纪10000亿元,可以明确表明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逐渐增加。另外,人口老龄化速度逐渐加快,并且伴随着隐形债务支付高峰期的来临,养老保险基金的缺口还会有所扩张。所以,为进一步保证养老保险基金的有序发放,国家政府需要对缺口资金进行弥补,加大资金投入,否则会导致出现严重财务危机,阻碍社会的和谐发展。

4.人口老龄化推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制的构建

一直以来我国主要采取的保障体制是单一的养老保险层,这种保险层次受到国家与政府的支持,但是从整体角度分析,这种保障体制并不利于职工最为基本生活保障,无法引发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在当前人口老龄化不断发展的基础上,老年人口规模逐渐扩大,养老金的开支也变得非常大,甚至出现急剧膨胀的现象,导致国家财务资金受到严重影响。因此,积极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不仅是对传统养老保险体制的概括,并且也是推动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有序发展的重要因素。近几年我国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加强企业对职工养老保险进行扩充,在缓解国家财政的同时也保障我国养老保险迈向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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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口老龄化与我国人口老龄化现状

2.1人口老龄化的基本内涵

人口老龄化是世界范围内的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同时也是社会学领域十分常用的术语之一。人口老龄化的基本内涵主要是指,某一国家或地区的的人口因为年轻人数减少、老年人数增加而出现的老年人口数量占人口总数量的比例相应增高的社会现象。按照当今学术界的统一标准,当年满60岁以上的人口占人口总数比例的10%或者年满65岁以上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则意味着这一国家或地区已经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据相关部门数据统计,2013年底我国的老年人口总数量即将突破2亿大关,而最终达到2.02亿,届时老年人口总数将占据全国人口总数的14.8%。由此可见,我国在已经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

2.2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现状

2.2.1我国当前人口老龄化的程度不断加剧。毫无疑问,我国已经成为目前世界上老年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与其他老龄化国家相比,我国的人口老龄化呈现出老龄化人口基数大、增长速度快、绝对数量大等鲜明的特征。由此可见,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程度正在不断加剧。与此同时,在全国总人口老化程度加剧的同时,老年人口的内部也在不断老化,即高龄人口占老年人的比例逐步升高,这也为国家带来了沉重的社会负担。2.2.2人口老龄化呈现出层次性和差异性。人口老龄化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它一直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发展演进,呈现出一定的层次性和差异性。就我国的实现情况而言,各个地区的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差异性较大,具体表现为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城市人口老龄化程度略高于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由此可见,人口老龄化程度与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生活水平有一定的内在联系。因此,伴随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我国各个地区的人口老龄化状况也呈现出更为复杂的层次性以及差异性。

3.医疗制度与我国现行医疗制度

3.1医疗制度的基本内涵

医疗制度是一个国家或社会的基本社会制度之一。医疗制度的基本内涵主要是指社会对个人和群体采取医疗保健措施的总称。医疗制度是现代社会制度的重要一个环节,是当前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的严峻挑战,为确保绝大多数的老年人能够确实老有所医,构建和谐社会,不断完善医疗制度是我国社会各界必须面对和努力解决的重要民生问题之一。

3.2当前我国医疗制度的现状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医疗制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完善起来。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当前我国医疗制度的发展仍然未能满足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的社会现状。特别是当前普遍存在于我国的城乡二元体制,使得城乡之间医疗制度存在很大的差异性。城市人口的收入高,医疗制度更加完善,而与之相反,农村人口的收入较低,医疗制度也不尽完善。由此可见,当前我国的医疗制度与西方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医疗体制内部也存在着中西部梯次性差异性、城乡二元差异性等方面的问题与不足。与此同时,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这一社会现状,为当前我国医疗制度带来了更多的压力和挑战。

4.人口老龄化现状下完善医疗制度的必要性

4.1人口老龄化带来了医疗卫生费用的不断提高

当前,伴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日益加快,老年人口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医疗卫生费用问题也逐渐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一般而言,人到60岁之后就开始进入身体发病的高峰期,这样老年人口的逐步增多就带来了居高不下的患病率,从而导致全社会医疗卫生费用的不断提高。与此同时,当今医疗技术的发展和进步导致了医疗器械以及各类医疗费用的不断提升。上述种种情况,都增加了医疗保险的负担,也为社会的医疗制度的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4.2人口老龄化对当前的医疗制度带来了新的冲击

当前,我国的医疗制度的保障方式和筹资方法都逐步形成了一定的固有模式。然而,人口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带来的是医疗保障缴费人口数量的相对减少,而医疗保障的收益人口的数量越来越大。由此看来,当前传统的医疗保障方式和筹资方法,已经不能满足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在一定程度上大大增加了医疗保险基金的压力和负担。与此同时,我国老年人口的基数非常大,增长速度过快,部分地区甚至出现了“未富先老”的社会状况,也都为当今社会的医保基金的承受能力带来了挑战,给我国当前的社会医疗制度带来了新的更大冲击。因此,在我国人口老龄化扩大化的趋势下,传统的医疗制度在经受着越来越多的冲击。为了能够更加适应目前社会的需求,医疗部门需要在一定程度上来完善医疗制度,尤其是针对目前老龄化社会的现状。

4.3人口老龄化为我国二元结构的医疗体制提出了新的挑战

长期以来,城乡二元体制一直在我国社会存在,而随着而来的就是我国医疗制度的二元化结构。城市人口的收入高,医疗制度更加完善,而与之相反,农村人口的收入较低,医疗制度也不尽完善。目前,人口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速使得医疗保险费用体系的不均衡性进一步凸显出来。这就使得二元化结构的医疗制度越来越不能满足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尽快建立社会统筹、科学合理、统一协调的现代医疗制度,就加剧医疗制度与人口老龄化之际的问题,从而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需要在出现问题的时候不断发现问题,并进而将传统的医疗理念进行改革,从而顺应目前的发展潮流。在诸多的问题中,二元结构是最为主要的影响元素之一。为了能够更好的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要从各个角度进行改革,从而迎接不断出现的新挑战。

5.人口老龄化现状下完善医疗制度的主要途径

5.1充分发挥政府在完善医疗制度方面的主导作用

众所周知,在任何一件社会事务中政府的主导地位是不可撼动的。在健全和完善人口老龄化的现状下完善现代医疗制度,政府应当进一步发挥主导作用,积极承担其相应的责任,完善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履行好医疗卫生事业的组织者、筹资者以及监管者的角色。与此同时,政府应当不断建立健全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确保老年人的基本权利,进一步完善老年人的基本医疗和护理需求,确保绝大多数老年人确实“老有所医”。

5.2逐步建立和优化多元化的老年人医疗保障制度

一直以来,我国传统的医疗制度中针对老年人医疗保障制度十分单一,不能满足当前多元化的老年人口的现状。面对这一状况,我国应当积极借鉴和吸收西方发达国家的医疗制度,逐步建立和优化多远化的老年人医疗保障制度。例如,针对不同年龄层次、不同地区和城乡的老年人建立和实施不同的保险制度或医疗费用资助方式,保障措施应当向高龄老人、中西部地区老人以及农村老人适当倾斜。只有这样才能逐步适应了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的社会现状,满足不同层次的老年人口的医疗需求,减轻老年人的负担,保障老年人的医疗服务权利。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将占据重要的位置,从而在医疗行业,也应注重这样的问题,保证在不同的时代下和境遇下都能够更好的做到顺应时展,满足时代和人民的需求,从而在根本上营造新时代的医疗环境。

5.3逐步建立和完善老年人口的医疗护理制度

当今,我国社会的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重,这在一定程度是为当今“社会养老”和“家庭养老”提出了挑战。与此同年,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导致独生子女增多,使得“4+2+1”的家庭模式在当今社会普遍存在。青中年面对和承受的上有老人、下有小孩的生活压力越来越大,传统家庭对老年人的护理保障措施明显不足。同时,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健全和专业的护理机构所收取的费用是往往是普通家庭难以承受的,这一切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以及医疗水平。由此可见,逐步建立和完善老年人口的医疗护理制度不但是大多数老年人口及其儿女的强烈需求,同时,这也是满足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这一社会现状的现实需要。

5.4不断加快以社区服务为基础的医疗预防保健体系建设

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和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医疗预防保健制度已经越来越难以跟上人口老龄化速度不断加快的现实状况。因此,在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的社会现状下完善现代医疗制度必须加强以社区服务为基础的老年人医疗预防保健体系建设。一方面,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引导社会各界逐步建立起集预防、保健、治疗以及健康教育等多方面为一体的综合性社区老年医疗服务体系,从而不断提高老年人的医疗预防保健意识,提高老年人的身体素质,节约医疗费用。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行为的规范和管理,逐步改善社区卫生服务的条件,充分利于各类社区卫生资源,进一步降低老年人医疗成本。由此可见,不断加快以社区服务为基础的医疗预防保健体系建设,是人口老龄化现状下健全和完善现代医疗制度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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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现状

20世纪70年代,中国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此后,人口生育率开始迅速下降,老年人口比重明显上升。65岁以上老年人比重由1964年的3.65%上升到1982年的4.19%,1990年上升到5.57%,2000年进一步上升到6.96%。2005年达到9.07%。2007年,人口老龄化水平上升到9.36%。国家人口和计生委的预测表明,2020、2030、2040、2050年中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将分别达到11.8%、14.0%、20.9%和21.8%。这些数据说明未来近40年我国的人口老龄化水平将呈越来越快的上升趋势。

二、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的影响

(一)人口老龄化影响劳动生产率

人口老龄化导致劳动力数量相对减少和劳动力年龄老化,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动是影响劳动供给的主要因素,它在长期内决定劳动供给的数量和质量。而劳动供给是影响劳动生产率的重要因素。由于现今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各自各样新的行业的不断涌现,技术、知识更新的速度加快,对劳动者的适应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人们迈向老年的过程中,体力、精力会逐渐下降,工作能力逐渐退化。与中青年相比,老年人接受新知识的能力较差,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的能力较弱,因此,在经济建设中若劳动力主体的年龄后移,明显不利于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二)人口老龄化影响创新能力

老年人思想较为僵化,相较青年人缺乏活力和可塑性,习惯于按经验办事,缺乏创新与冒险的精神。中青年的创新能力优于老年人,是国家创新的主力军。而人口老龄化使劳动力人口中的中青年比例下降,这将会令整个社会吸收新知识和新观念的速度减慢,尤其导致科技创新能力下降。所以,人口老龄化,老年人口比重增加,会对社会生产的发展和整个国民经济增长速度产生不利影响。

(三)人口老龄化给我国养老问题带来挑战

中国在社会经济发展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双重作用下实现了人口转变过程,在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的情况下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2004年4月20日,美国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CSIS)指出:随着中国出生率的下降和寿命的延长,中国将会出现“4-2-1问题”,即独生子女成人后可能要赡养他们的父母及他们父母的父母。然而,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障体系本质上仍是现收现付制,而支持现收现付制的养老保障体系所需的条件,如相对年轻的人口结构、有效率的税收体系和有效且安全的基金管理和治理机制等在我国还不完全具备。因此,“未富先老”使我国的养老问题面临巨大的挑战。

(四)人口老龄化产生其他社会问题

现今越来越多的子女出于各种原因,并未与父母同住,“空巢”现象越来越多见。空巢老人缺乏精神慰藉,亲情关系的疏远、代际之间沟通的减少,还有生活在城市的孤寡老人,与周围邻居的互动较少,很可能出现“情感空洞”等的心理危机。我国目前养老机构不普及,许多老年人不愿意到养老机构养老,且多数作为子女的人也不希望父母晚年进养老院,认为那不符合我国传统的孝道。生活在空巢中的高龄老年人、带病老年人和孤寡老人由于身体的日渐衰弱,生活自理能力较差,现实存在的问题与传统观念的矛盾,更加使老年人面临一系列的生存风险。

三、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必要性

(一)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有利于解决当前养老金的“空账”问题

当前我国养老金实行的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混合管理,从一本账中支出,剩余部分留作积累。因个人账户存在“空账”问题和社会统筹基金不足,养老保险基金绝大部分用于当年养老金发放,实际积累额小于职工个人账户记账额。因此,个人账户只是名义上的,即所谓的“空账”。随着我国人均预期寿命的延长和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老年人群的消费越来越大,且各种社会保障逐渐建立起来,使得原本经济发展不平衡、社会福利政策不完善的国家负担更大。有人测算,每延迟1年退休,就可以可增收养老基金40亿元,减少支出160亿元,从而减缓基金缺口200亿元。

(二)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是人口寿命延长的必然趋势

现行的男性60岁退休,女性55岁或50岁退休的规定是基于20世纪50年代的人口寿命提出的。由于生活条件改善和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已显著提高,继续现行的制度已经不合时宜,会增加养老金的支付年限,更加加重社会养老负担。

(三)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有利于人们为社会充分发挥才智

一般说来,何时退休应取决于当事人在工作与闲暇之间的偏好,在他们本人的消费和为子女积累遗产之间的偏好等等。对于那些受教育程度高、富有经验和技术的工作者,如医生、科研人员等,强制退休会造成其工作技能的损失和浪费,使之不能充分发挥其经济价值。并且,这些人中不乏有继续工作意愿的人,譬如相当一部分医生在退休后还会继续在院外接收病号行医。可见,对于需要经验技术的职业,适当延迟其工作人员的退休年龄可能更为合适。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可实现劳动者个人效用最大化,有利于社会发展。

四、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弊端

(一)延迟退休年龄不适合于弱势群体

对于低工资、低福利的,特别是工作环境恶劣、重体力劳动的劳动者而言,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是他们所难以接受的。因为体力劳动者与脑力劳动者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和区别,体力劳动者劳动强度较大,体力消耗较多,很大一部分人的工作环境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尤其在步入中年以后体力会明显下降,并不适合继续从事体力劳动。这些处于弱势的劳动者,他们收入有限,面临下岗的风险更大,再就业也更加困难。而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还非常的不完善。在这样的情况下,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无疑是加重那些弱势群体的生活压力。

(二)延迟退休年龄会增加就业压力

现今民众反对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因之一,就是认为延迟退休年龄会加重就业压力。有研究测算指出,我国每年新增退休人员大约300万人,每延长1岁的法定退休年龄,就会减少300万个就业岗位。中国目前正面临着劳动力过剩的巨大问题,同时,劳动力市场上“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其原因包括劳动力要素的需求与供给错位。各种因素导致的劳动力过剩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无法解决,在缺乏就业机会的情况下,如果强制性提高退休年龄,即达到一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之前不得领取退休金的话,当人们年龄偏大而难以获得就业机会时,只能领取最低生活保障,而社会要负担的实际最低生活补贴相当于让这些人退休一样。因此,从这方面看,延迟退休年龄无疑是雪上加霜,会加剧劳动力供过于求的矛盾。

五、政策建议

针对我国目前人口老龄化现状及劳动力市场存在的诸多问题,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是必然趋势,但必须循序渐进,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采取多种退休政策。

(一)分步延迟退休年龄

发达国家的退休年龄一般较晚,大多数工业化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65岁以上,女性60岁以上。我国可参照其他国家的做法,并根据具体国情,逐步、缓慢调整法定退休年龄。如美国从2003年开始采用“小步渐进”的方式将退休年龄从65岁提高到67岁。

(二)拉平男女退休年龄

50岁或55岁的女性正当年富力强,工作经验丰富,尤其对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而言,延迟退休年龄有利于其发挥余热。且现今,女性的寿命普遍比男性长,而退休年龄却低于男性,显然不合理。许多发达国家都已经采取拉平男女退休年龄的做法,我们也可以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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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人口老龄化现状

“人口老龄化”是指人口总体中的中老年人口所占比例(或份额)不断增加,或青少年人口所占比例不断递减这样一种渐进过程。根据联合国关于老龄化社会的定义,当一个国家 60岁以上人口占本国总人口的 10%,或 65 岁以上人口占本国总人口的 7%时,则称为老年型人口社会。1我国在 20 世纪末 60 岁以上人口已经达到了全国总人口的10%,这标志着我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时代。我国人口老龄化有三个特点:一是老年人口基数大,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亚洲老年人口的二分之一,占世界老年人口的五分之一;二是老年人口增长速度快,我国人口结构用了不到二十年时间就从成年型转向老年型;三是人口老龄化超前于经济发展。从中国六次人口普查的年龄结构可以看出,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我国人口的出生率和死亡率都大幅下降。与此同时,与发达国家相比,由于我国政策的特殊性,国民财富的累积还未达到相应的程度却要承担庞大的老年人群各方面的需要,呈现出“未富先老”的特征。详见表 1。

表1 中国六次人口普查中年龄结构 单位:%

资料来源: 中国统计年鉴及国务院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二、人口老龄化造成养老的社会经济压力

严重的人口老龄化提高了老年人口的赡养率,使得养老保险金支出迅速膨胀。计入社会统筹账户的养老保险金采用现收现付制。显然,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制度内现有生产性劳动人口无法负担规模如此庞大的老年人口的退休养老费用,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受到严重威胁。此外,截至2011年,我国个人账户空帐规模已达到1.4万亿。这严重制约着制度转轨,使得个人账户只是作为计发养老保险金依据的名义账户。

人口老龄化导致了社会保障费用支出膨胀,因而其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也在不断提升。,研究表明,2040年仅养老保障费用的比重将是1984年该比重的两倍。

三、人口老龄化背景下中国养老保险面临的主要风险

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面临来自于内部和外部的各种风险,笔者通过综合分析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总结出了以下主要风险,有:

(1)基金运行和基金投资风险

由于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行管理有市场化和非市场化的双重特点,因而存在着一定的管理和操作风险。我国缴费结余的养老保险基金,目前主要限于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然众所周知,国债的收益率和银行的存款利率是低于工资增长率的。因此,养老保险基金实际的保值增值并未得到实现。对于投资而言,高收益伴随着高风险。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政治政策的不稳定性远远大于发达国家,因而经济周期和其他许多不确定因素造成的投资风险很难得到有效控制。此外,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严格限制了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项目和比例。这造成过分追求风险相对较低而忽略了养老保险基金必须达到有效的保值增值的刚性的局面。

(2)通胀风险与贬值风险

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个人账户面临很大的通货膨胀风险,这是因为记账利率和通货膨胀率并不是同步变动的。通货膨胀使得养老金不能从价值上增值而只能从数量上增值,当通货膨胀率大于记账利率时,养老保险基金会贬值过高的通货膨胀使得即使优化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组合也难以实现保值增值,甚至可能贬值。

综上所述,在目前人口老龄化高峰期背景下,养老保险主要面对来自于内部和外部的风险,基于对每种风险的特质的分析,笔者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外部政策风险是根源性风险,运行与管理风险是最普遍的风险,基金投资风险和通胀风险是最明显风险,贬值风险是最持久的风险。

注解:

①徐晓,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经济研究导刊,2012.08

参考文献:

[1]郑功成.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风险在哪里[J].中国金融,20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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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度建立的背景

当前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之一。我国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看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上升1.91个百分点。我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伴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医疗水平的不断进步,计划生育的坚决执行,致使出生率和死亡率都在下降引发了吉林人口结构趋于老龄化。统计数据显示,2000年吉林省65岁及以上人口数达162万人,占总人口数的6.04%已经开始面向老龄化社会,而且老龄人口比重在逐步增加,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吉林省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要省份,其经济发展水平同其他省份相比仍有待提升,物质基础仍然薄弱,是典型的未富先老。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朝鲜族是我国各少数民族中最早出现人口负增长的民族,吉林延边朝鲜族人口自1996年出现负增长至今,负增长有逐年加大的趋势。吉林省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出的政策有:一,将老龄事业纳入省内经济和省内发展规划;第二,发展经济、增强省内承受能力;第三,形成尊老爱幼的良好社会风气;第四,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健全养老保障体系;第五,发展以社区服务为主体的老年服务体系。从吉林省的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应对和思考可以得出在中国建立老年人监护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二、现阶段实行的制度存在的缺陷

首先,每个家庭都将面临照顾赡养老人的责任,而且对老年人的照顾又无法全部依赖并不完善的社会的养老机构,随着改革开放后计划生育的展开,每个小家庭养老比重会越来越大,小型化高龄化无疑加重了每个家庭的负担,照顾也会力不从心,这就需要我们建立制度与法律,把养老问题落实具体,减轻国家养老负担,使老年人有个幸福快乐的晚年。

其次,我国现有的监护制度受立法时社会生活条件及认识水平限制,监护的理念与当今社会发展状况不能很好的相适应,监护对象的划分也过于简单,并未明确提出老年人作为监护对象,而老年人因其自身各种机能的退化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作为弱势群体,明确提出对老年人的监护是十分必要的。《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只明确指出了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问题,但未提出老年人的监护问题,在生活中把对老年人的监护划分归类并不明朗,无论是按照年龄划分或是精神状态划分都没有做出规定。要建立老年人监护制度意在把老年人作为被监护对象,使其受到保护,但法律甚至规定老年人作为未成年人的祖父母,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父母担当了监护人职责,这无利于对老年人的保护,也有碍社会的和谐进步。

三、建立单独的老年人监护制度的重要性

首先从家庭思想道德方面,应该从小树立养老爱老敬老的思想,面对抚养我们长大的父母亲人,我们让其有个幸福晚年是责任更是义务,使我们思想观念提升,感念父母恩,虽当前形势,就业压力与形式可能使子女无法时时陪在父母身边,但也要满足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从物质上帮助老人,精神上尊重老人。

其次从国家方面,一,加大养老机构建设的投入,使老人老有所依;二,加大社会医疗的投入,医疗对于老年人是一个重要问题,除了需要定期的身体检查外,对于疾病的诊治也是十分必要,而老年人作为社会弱势群体,收入无法满足正常消费水平,而长期依赖子女无疑又会加重家庭负担,这时就需要政府发挥救济功能,改善老年人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最后就老人自身而言,对其保护主要来自于:第一,人身保护。解决来自家庭成员的人身侵权,如赡养、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虐待老年人等问题;第二,财产管理。正确处理来自家庭成员的财产侵权,如住房等财产问题;第三,独居老人、空巢家庭的养老问题;第四,老年人的精神慰藉问题等等。

篇6

前言

居家养老是当前我国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深化和补充,其能够对传统养老服务理念和服务模式进行更新,有效解决我国养老服务过程中面临的诸多问题。居家养老服务是社会保障核心内容,其能够解决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之间的矛盾,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居家养老模式与当前的政治背景和社会环境相契合。也是人口老龄化社会背景下的必然选择。

一、城乡居家养老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部门责任不明,定位欠科学。居家养老发展离不开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参与。长期以政府参与为主会导致城乡居家养老资金结构过于单一,也无法满足现阶段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社会参与度也明显不足,使得城乡居家养老模式难以得到持续的发展。由于部门政策层面的缺失和资源匮乏,也使得城乡居家养老诸多问题的存在。现阶段财政对相关社会团体和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投入也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城乡居民养老服务的需要。

(二)服务过于单一,针对性不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对象是孤寡、高龄、空巢及独居老人等。居家养老服务只是停留在对老人进行单纯的生活照顾,并未对其实施医疗护理、生活器械和房屋改造等费用较高的基础设施服务,也没有与其家庭成员进行沟通,实现行为上的支持和约束。当前,人们对居家养老服务认识存在偏差,并未从根本上将其与家庭养老进行区分。同时,相关制度和政策也并未落实到位,没有建立制度化评估机制,使城乡居家养老评估效果较差。

(三)工作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文化水平普遍偏低,职业素养和岗位认同感缺乏。大部分服务人员也不能够全面胜任城乡居家养老的服务工作。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和配套政策也不完善,服务人员待遇普遍偏低,使很多专业人员不愿意参与到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

(四)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相关资源有待整合。服务意识欠缺和专业性偏低,使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过程中资源浪费严重,无法满足基本的服务诉求。同时,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资源分割现象。各个部门普遍缺乏资源共享意识,导致相关资源过于分散,并且开放性普遍偏低。使其只能对部分内部人员进行服务,无法形成合理的机制,惠及到城乡居家养老服务方方面面。加之,政府、社会和市场等缺乏有效的沟通和互动,基础设施和服务市场资源应用层面存在诸多问题,严重影响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质量[1]。

二、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展望

(一)政府要加大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力度。养老服务是公共服务过程中的热点话题和重要组成部分。老年人服务需要得到社会政策和资源的双向支持。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现象比较严重。因而政府要重视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以提升社会和政府的责任感。政府和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对城乡养老服务体系进行科学构建,推动经济快速发展,以对当前人口老龄化问题进行积极应对,让人们能够真正享受到相关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制度,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可持续发展。

(二)完善城乡居家养老扶持政策。当前,政府和相关部门已经将养老服务作为社区、村组服务的重要内容,并不断加大相关服务力度,促进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完善。着重提高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和老人生活质量,并从财政和政策两个方面对其进行支持和扶植,使其成为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对相关财务补贴机制进行不断完善,制定完善的城乡居家养老制度,并对服务过程进行监督,推进我国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这一新生产业的快速发展。

(三)对政府职能进行升级和转化,实现中介组织运作。政府要结合居家养老服务的实际诉求,对传统的政府管理和运作模式进行转化和改革,在运作过程中,注重政府主导性和社会参与性,并采取中介服务模式。政府要注重社区服务机构和中介服务组织的非营利性,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吸纳专业人才,开展相关社区、村组服务,将城乡居家养老模式落实到位。例如,政府可以通过委托或者合同外包的方式,使企业、个人和民间组织参与到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结合城乡居家养老模式现状,构建激励机制,对民间力量层面的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具体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对其进行政策和经济层面的双向扶植,促进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又好又快发展,从根本上解决人口老龄化导致的社会问题和危机。

(四)结合服务主体,进行分类补贴。政府和社会养老保险部门要结合老年人的实际诉求,对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构建。并以此为基础,对其进行动态化管理,确保以老年人的基本需求为前提,对城乡居家养老模式服务补贴制度进行完善。不同地区也要以区域性特征为前提,结合老人的家庭情况、身体状况和收入特征等对其进行分类,并以此为基准制定政府相关补贴。确保高龄老人、空巢老人和低保老人等都能够享受到不同层次的居家养老服务和政府财政补贴,并根据老人的经济状况,对其进行有偿或者无偿的医疗服务,充分解决其日常生活困难和就医困难,提高老人日常生命和生活质量[2]。

(五)拓宽和深化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内容。纵观当前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工作者和服务人员仅停留在对老人日常生活的照料层面,不注重结合老人的家庭背景和生活环境,为其提供针对性的服务。例如,部分老人经济拮据,身体状态不佳,可以为其提供基本医疗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部分老人生活条件差,住房问题难以解决,可以帮助其进行房屋改造,逐渐提高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的科技含量和服务成本,确保老人的日常生活便利度,将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落到实处。

(六)加强服务人员培训。专业服务人员缺失是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政府和社会养老保险部门要对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进行构建和完善,吸引更多的专业人才,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确保其专业性。注重与相关院校进行合作,以确保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针对性,并对其进行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培训。制定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和标准。同时,也要吸纳志愿者,建立完善健全的志愿者服务机制,拓宽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空间。

结语

城乡居家养老服务是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人口老龄化导致的社会养老问题进行了有效的解决,也提高了城乡老人生活质量,达到了良好的城乡居家养老服务效果。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为居家养老提供良好的社会化服务,为老人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促进社会的快速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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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人口增长;生育政策;经济条件

一、关于人口增长的现实境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报,2012年末我国总人口为135404万人,相比与1830年我国有4 亿人口来看,我国人口增加得很快,人口基数也比较大,但是增长的速度却在逐步放慢。另外也有预测到2042年全球人口将会呈现负增长,而我国在2020年开始就有可能会减少,目前北京、上海出生率只有0.7,如果一直保持这样的速度增长,我国的经济迟早会崩溃的。社会对于19到22岁的青年最为敏感,因为对企业来说,企业将会出现用工荒,对大学生来说,生源不足,大量高校将会面临破产,从2009年我国的高考人数持续下降来看这种情况我们是应该引起足够认识的,这种情况会造成我国的劳动力减少。

同时我国的人口结构也在发生着变化,我国正迈入老龄化社会,生育率低下,全国老龄办在今年9月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止2009 年底,中国60 岁老人有1.67亿,到2050年,中国老龄人口将会达到4.37亿,未富先老的画面是我国呈现的又一人口现状。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经济政治后果已有发达国家的前车之鉴,因此我国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处在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我国的经济发展赶不上人口老龄化的速度,老龄化现象的出现,需要很长时间的调整和适应,也需要更多的时间去很好的处理和解决这个问题,目前我国应当提前建立和完善老龄人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一些社会化的养老机构,来缓解个人乃至社会的压力。同时较低的生育率也是目前我国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有数据表明最近几年我国的生育率都没有复苏的迹象,因此对生育政策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将更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同时也对我国经济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人口增长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1.人口适度增长促进经济发展

能不能坚持做好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关系到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安全,关系到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长远大计,但是人口对经济的发展是起促进还是阻碍作用,学术界也没有给出统一的定论。

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认为,人口绝对水准的增加导致了经济的发展,也就是说,经济的增长会带动人口的增长,使劳动力的就业增大,这就大大的增加了生产量,并使国民收入增加,因此,人口也会随之增加,而人口的增加又会使市场的规模进一步扩大,这样经济也会随着增长。他指出一国的经济是否繁荣最重要的是看人口增长的情况,国民收入的增加,储蓄量也随之增加,劳动报酬也跟着增加,这样人们将会获得更多的生活资料,使人口增长,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是相互促进的,只有人口不断地增长,这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才能够发展起来。

在我国及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控制人口增长才能有利于经济的发展,但把人口控制在零增长还是负增长才能有利于经济的发展,还没能够得到定论,但是通过欧美以及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发展轨迹来看,人口的增长可以促进经济的增长,从发展中国家的角度来看,只有适度人口的增长才有利于经济的发展。世界上个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劳动力的增长和生产率也不同,适度人口规模和适度人口增长水平也是不同的,但是如果人口增长偏离了适度增长速度,无论是高是低都将不利于经济的发展。

2.人口过度增长阻碍经济发展

人口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世界各国经济学家的观点都不一致,而且不论什么样的研究,都不能拥有统一的观点。但是对于人口过度增长阻碍经济发展的观点确是一致的。

古典经济学派的代表人马尔萨斯认为,人口增长导致了人们生活贫困,随着人口的增加,劳动生产率降低,劳动人口增加,使劳动力的供给也跟着增加,这样便使劳动力更加的廉价,使劳动人口的工资减少,使购买水平下降,消费水平也就跟着减少,人们就只能处在贫困的生活状态,生活水平得不到提高,于是产生恶性循环,也就是说,人口过度增长会阻碍经济的发展。

从我国来看,我国自1978 年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以来,我国的人口数量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人口增长速度也在不断的下降,这一时期我国的经济发展也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增长。假设我国没有实行计划生育政策,那么我国的人口数量一定比现在还多,同时我们的经济也一定比现在落后,在这里运用马尔萨斯的观点恰如其分。

近些年,全球人口过度增长,人口的过度膨胀就会对我们赖于生存的地球造成威胁,自然保护区遭到破坏,大面积森林退化,大量的海洋渔业资源枯竭,人均耕地面积减少,同时在粮食、能源、气候、淡水等方面也会遭到威胁,如此发展将会引发一连串的问题。另外,大量的人口增长会使劳动力人口增加,这样市场上供大于求,就会有大量的失业人口出现,同时住房、教育、收入、养老等很多方面也会造成很大的影响,这么多负面的影响会严重阻碍我国经济的发展。

三、对当前人口发展状况的反思和结论

经过30 多年的努力,在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下,我国的人口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是根据联合国2008年的预期方案认为,我国人口在2023年达到14亿顶峰之后开始负增长,但是根据近几年我国的人口普查,我国的负增长可能还要提前出现,这对我国来讲可不是什么好的征兆,而且我国的出生人口每年都在快速下降,伴随低生育率出现的还有老龄化的加剧,这一系列的现状,对我国来讲,相应的政策改变是势在必行了。

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呈现负增长、生育率降低、人口老龄化等所有国家曾遭遇的难题,也令政府担忧,同时也会对经济的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而这种状况也开始在中国发生。我国已然被扣上了“老龄”的帽子,但是我们同时也对生育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不过,单独二胎的放开,能否阻挡人口红利消失,能否改变我们现行的人口现状,如何延续维系中国经济发展的优势,仍有待时间检验。不过从长远角度来看,放宽生育政策能对经济发展产生积极正面作用。

单独二胎政策的实行,是对生育政策做出的一项重要的调整,但是我们也应该调整好这项政策的正确取向,因为过高的生育率与过低的生育率对经济社会的发展都是不利的,从长远来看,我国的人口政策应该致力于将总和生育率维持在更替水平上下,应该对出生率做一个全面的统计与分析。

目前我国已经提出的双方独生子女允许“生二胎”的政策,其实也是我国人口结构发生变化,从而影响经济发展,因而提出的政策改变,根据我国目前人口老龄化现象严重的情况来看,生育政策的改变会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起到有力的作用。同时我们也必须认识到,生育政策的改变是对经济发展做出的一项挑战,还需要时间和实践去检验,但是我相信,适当的生育率定会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00年3月12日).新时期环境保护重要文献选集.

[2]王谦,郭振威.人口增长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分析[J].人口研究,2000-10-2.

[3]中国发展报告:社会与发展—中国社会发展地区差距研究[R].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

[4]中国可持续发展报告之一、中国国情分析研究报告[R].人口发展状况、目标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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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吉林省面临着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巨大压力

2003年末,吉林省农村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134.8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10.34%,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相关数据用年龄移算法预测,吉林省未来人口老龄化速度有明显加快发展趋势:60岁及以上农村老年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比重,2010年将提高到13.13%,2020年将提高到21.35%。农村人口的养老保障面l临很大的压力。

(二)农村老年人口的社会保障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

回顾西方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的历程,他们的人口老龄化是在经济较为发达,人们的生育观念和价值观念发生变化,从而使人口生育率自然下降,人口再生产类型发生转变的情况下发生的,同时又有较为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福利事业作后盾。如日本197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后,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超过2000美元。而吉林省是在经济欠发达的情况下迎来了人口老龄化的,目前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仅为1000多美元,对于吉林省来说,人口老龄化的物质基础相当脆弱,人口老龄化超前于本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三)寐庭养老面临极大的难题

吉林省老年人口半数以上在农村,老年人问题的难点和重点也在农村。由于农村大批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造成农村实际上的人口老龄化速度提前。吉林省目前许多较偏远的农村已经出现只有年幼和年老两个年龄结构的趋势,很多老年人得不到及时的养老保障,吉林省农村的养老形势实际上比城市还要严峻。

(四)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收入差距扩大使得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问题愈加突出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吉林省农村经济发展远远落后于城市,城乡收入差距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平,而且越是相对落后的地区,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就越加明显。遇到天灾人祸,农民的基本生活将无法得到保障。农民收入水平低,且大部分用于自己及子女的基本生活、住房、教育和结婚等方面,直接用于赡养老年人的极少。子女在父母赡养问题上的冲突时有发生,甚至因子女在赡养父母时相互攀比而导致老人无人赡养的事件也不鲜见。家庭不再是老年人寻求养老保障的唯一依靠所在了。

(五)农村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匮乏

农村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参保农户自己集资,另外则是政府的财政拨款。由于农民生活水平普遍较低,因此参保的集资数目就十分有限了,主要还是要靠政府财政支持。但由于吉林省农村人口众多,基数过大,政府财力有限,仅仅靠财政拨款来解决农村社会保障问题是不可能的。这就需要一部分社会投资,主要是来自企业单位投资。但经济欠发达的农村,乡镇企业的发展本身就很困难,再鼓励他们进行当地农村社会保障的投资,这种可能性也很小。资金的严重缺乏阻碍了农村社会保障的推进。

二、吉林省农村老年人的养老现状

(一)农村养老保险仍待逐步完善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不同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主要的特点是个人缴费为主,集体经济有能力的情况下给农民一些补助,国家给予政策扶持,实行个人帐户储蓄积累模式。而目前农民人均收入水平仍然比较低,加上集体经济大部分比较薄弱甚至有些地方没有,造成农民参保意愿不高或实际无力参保。正是由于现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方案本身存在的制度缺陷和实际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大部分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已经出现了参保人数下降、基金运行难度加大等困难,一些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甚至陷入停顿状态。

(二)家庭养老仍是农村养老的主要方式

农村居民的养老问题依然靠传统的养老模式,即家庭养老,由子女为老人提供经济保障、生活照顾和精神抚慰。农村的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也为农村家庭养老提供了很好的支持,而家庭养老不但可以提供老年人养老的经济支持,更能满足老年人伦理情感需求。正是由于家庭养老的优越所在,并受当前农村养老保险缺位的影响,传统的家庭养老服务模式仍然被农村老人广泛认同和接受,目前家庭养老仍为农村的主要养老方式,并且可以预见,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都将是吉林省农村重要的保障方式之一。根据2006年吉林省5‰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数据显示,65岁及以上未工作的农村老年人口中,高达89%是由家庭其他成员供养的,只有6%是靠离退休金、养老金生活的,5%依靠最低生活保障金生活。

(三)初步建立起了基本覆盖全省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吉林省是全国第一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省份之一,到2005年底,全省已有24个县(市)被确定为试点县。2007年在尚未开展试点的县(市、区)全部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同时加大各级政府的财政支持力度。目前农村合作医疗总的筹资标准是每人不低于50元,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仍然为10元。

(四)农村“五保”老人的生活保障得到了基本解决

目前吉林省针对“五保”老人的供养主要有三种方式:自养、分散供养、集中供养,其中,将五保老人在敬老院等集中场地养老的集中供养应是最适合“五保”老人的养老方式,也是政府帮困救助的重要体现。至2007年底,全省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96%,农村敬老院成为集中供养的主要场所。

(五)初步建立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计划生育家庭由于子女少,养老的压力更大。为了体现“计划生育光荣,响应党的号召不吃亏”这个国策,吉林省从2006年起实行了农村的一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老年夫妇,按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

三、完善吉林省农村社会保障的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农村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使农村社会保障有法可依

吉林国至今还没有出台专门的社会保障基本法,那些作为目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法律依据的行政规章之间缺少必要协调,不能形成配套的法律体系,导致实践中有许多问题无法可依。与此同时,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的法律监督和实施机制也是推进农村社会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吉林国现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法律监督机制薄弱,主要体现在缺乏对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筹集和运营的监督,导致保障基金的管理混乱,违规投资和违规使用基金现象在一些地区大量存在。

(二)推广以互助合作形式为主的农村经漭合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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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确思路,突出重点,大力推进老龄事业快速健康稳定发展

今后一个时期我县老龄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围绕“六个老有”的总体要求,统筹和加强城乡老龄工作,建立健全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加快构建为老服务体系,着力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努力开创老龄工作的新局面,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不懈努力。围绕上述目标,我们要突出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要加快建立健全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促进发展、保持稳定、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和维系社会和谐的重要条件。社会养老的最大问题在农村,这是因为农村养老基本上靠家庭赡养,他们一旦遇到重大疾病,个人和家庭一般难以抵御。要真正解决农民老有所依、老有所靠的问题,就是要切实加快探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用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代替传统的家庭保障制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老龄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对老龄工作的管理和扶持,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老龄工作机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互助等养老保障体系。同时,要强化对养老各项资金的管理和监控,及时拨付各类养老费用和补贴。县老龄委要进一步加强对全县老龄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以好媳妇、好儿女等形式为载体,在全县积极开展“家庭赡养协议书”等形式多样的“尊老”活动,切实强化家庭赡养的保障功能。要切实加强对老年福利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助老资金的管理和引导,加强敬老院、老年公寓的管理,不断提高和改善孤寡老人的生活质量,切实推动老龄工作的健康、全面开展。

(二)要大力推进为老服务体系建设。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加快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步伐,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卫生保健、文化教育、体育健身和权益维护等服务。要加快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逐步建立起布局合理、设施齐备、队伍严整、服务周到、管理规范的养老服务网络,为广大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特别是要加大公共服务对老年人的服务力度,比如提供公交、公园免票等制度,切实给老年人营造良好的社会公共服务环境。县老龄委要认真贯彻执行《西安市保障老年人权益办法》,继续加大发放优待证力度,力争让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全部领到“老年人优待证”,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部领到“寿星优待证”,90周岁以上的老人全部领到保健补贴。县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明确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和优惠待遇的具体措施,确保落实到位,为老年人提供及时、便利、优质的服务。

(三)要依法加大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力度。敬老、养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思想观念日趋多样化,道德的标准和约束力发生了新变化,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不赡养老人,虐待老人的现象。针对这些情况,县司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和监督力度,大力开展法制教育,把《老年法》纳入到全县的普法计划之中,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增强保护老年人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同时,要尽快建立健全老年人法律援助体系,加快建设法律援助队伍,不断完善法律服务网络,使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优抚、就近的法律服务,切实把老年维权工作做在前面,落到实处。

(四)要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繁荣和发展老年先进文化,是老龄工作的重要内容。我们要把发展老年文化、教育、体育事业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当中,整合现有资源,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为发展老年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县宣传、文体广电部门要积极引导和带动社会力量为老年人创造出更多、更好的优秀文化产品,让具有思想性、艺术性、实用性、老年人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占领老年人的思想文化阵地。要积极实施老龄化战略,鼓励和支持老年人继续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益活动,切实推进全县老龄工作的科学发展。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努力开创老龄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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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人身保险保险产品创新

一、我国农村人身保险市场的现状

第一,农村人口老龄化对医疗、养老保险有极强的需求。目前,我国乡村人口的老龄化程度比城镇更严重。农村人口老龄化也会逐步改变人们消费及储蓄结构,提升人们养老的危机意识,为商业养老保险在农村的开展留下广阔空间。此外,老年人群体是一个各种慢性病高发的群体,这不仅对医疗保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由于农村家庭保障功能的日趋弱化,老年人护理问题也日益突出,老年照料护理类的险种,将拥有广阔市场。

第二,农村家庭结构小型化增加了对养老保险的需求。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结构的变迁,中国农村家庭结构小型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农村家庭结构小型化改变了人们“养儿防老”的观念。农民养老观念的变化,为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提供了需求空间。第三,特殊农民群体的人身保险需求。城市化使得大量农民离开相依为命的土地。因此,失去土地后的农民对养老保险提出了高质量要求:希望既能解决当前人口的养老,又能惠及后代人。也就是要为有限土地补偿费用寻找一个资金经营者,它可保证资金高效运行,能实现本金的保值和增值,由团体不记名地分享经营利益。失地农民也急需健康保险,以满足医疗保障需求。第四,农户对保单质押贷款的需求。当前的正规金融安排不支持农户资金借贷需求,农户借贷资金中绝大部分来自民间金融。从实践层面的反映来看,多功能的养老金账户,尤其是能够对农民的生产生活急需提供灵活贷款支持的养老金账户,深受农民欢迎。新疆呼图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证”质押贷款经验为保险业提供了较好的启示。

二、我国农村人身保险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1.真正适合农村市场的人身保险产品的种类和数量均不足

在当前阶段,风险保障是农民购买保险的主要目的,但目前为农民设计的保险产品,一是产品未能充分考虑城乡差异,同质化现象严重。二是保险产品价格相对较高,超出多数农民的购买能力。

2.农村人身保险在营销体系和业务管理体系的建设与创新等方面仍有待加强

总体来看,农村营销网络的构筑还未成型,完整、有效的营销渠道体系的建立也尚需时日。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伴随着农村营销服务部的建设,教育培训工作没有及时跟上,营销人员整体素质仍有待提高,少数农村地区在客户回访、续期收费等方面存在着较为突出的问题,客户利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此外,在业务管理体系方面,机构、人员、资金、单证等管理亟待加强,业务、财务和管理信息工作亟需改善,以进一步适应农村市场的内控机制和标准化业务流程的建立。

3.农村市场相对脆弱,如果开发不当,极有可能出现从众性投保、群体性退保等非理,严重破坏市场资源

由于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民风纯朴,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市场传染性强,销售误导和无理拒赔的后果可能相对城市来讲后果要严重得多。正如监管机构所讲:农村保险市场的开发就像生态一样需要保护,如果开发得好,潜力是巨大的,农村保险市场就像一个聚宝盆,挖掘不完;如果开发得不好,由于寿险产品的替代性很强,农民可能就不会再买保险产品,保险在这个地区就无法发展,甚至绝收。

4.外部政策环境还不能满足农村人身保险的业务发展要求

广大农村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经济状况决定了发展农村人身保险业务的经营成本远远高于城市。同时,几乎空白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农村人身保险市场承担的社会责任也远高于城市。因而,政府的有效推动是发展农村保险业务的关键因素之一,但目前关于财政、税收等方面的配套政策还不能满足业务的发展,部分地方政府主动利用保险和保险公司的意识亟需加强,对农村人身保险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也有待加强。

三、我国发展农村人身保险的相应对策

1.积极开发真正适合农民需求的保险产品,力求做到条款简单、保费低廉、保障适度

各家寿险公司应加大农村人身保险产品的创新力度,针对农民的收入状况和实际需要,重点开发医疗、养老、意外等保障险种。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发展投资分红型产品,但应尽量控制在较低的比例范围内。在产品设计与推广上,要调整好趸交、短期和长期业务的比例,保持合理的结构,将寿险小额期交业务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以保护农村人身险业务的可持续性发展。需要注意的是,产品开发上要特别引导以劳动力为主要参保对象,而目前农村市场参保对象多为儿童。

2.加大农村人身保险的营销网络构建和业务管理体系等方面的创新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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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农村人身保险市场的现状

第一,农村人口老龄化对医疗、养老保险有极强的需求。目前,我国乡村人口的老龄化程度比城镇更严重。农村人口老龄化也会逐步改变人们消费及储蓄结构,提升人们养老的危机意识,为商业养老保险在农村的开展留下广阔空间。此外,老年人群体是一个各种慢性病高发的群体,这不仅对医疗保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由于农村家庭保障功能的日趋弱化,老年人护理问题也日益突出,老年照料护理类的险种,将拥有广阔市场。

第二,农村家庭结构小型化增加了对养老保险的需求。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结构的变迁,中国农村家庭结构小型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农村家庭结构小型化改变了人们“养儿防老”的观念。农民养老观念的变化,为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提供了需求空间。第三,特殊农民群体的人身保险需求。城市化使得大量农民离开相依为命的土地。因此,失去土地后的农民对养老保险提出了高质量要求:希望既能解决当前人口的养老,又能惠及后代人。也就是要为有限土地补偿费用寻找一个资金经营者,它可保证资金高效运行,能实现本金的保值和增值,由团体不记名地分享经营利益。失地农民也急需健康保险,以满足医疗保障需求。第四,农户对保单质押贷款的需求。当前的正规金融安排不支持农户资金借贷需求,农户借贷资金中绝大部分来自民间金融。从实践层面的反映来看,多功能的养老金账户,尤其是能够对农民的生产生活急需提供灵活贷款支持的养老金账户,深受农民欢迎。新疆呼图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证”质押贷款经验为保险业提供了较好的启示。

二、我国农村人身保险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1.真正适合农村市场的人身保险产品的种类和数量均不足

在当前阶段,风险保障是农民购买保险的主要目的,但目前为农民设计的保险产品,一是产品未能充分考虑城乡差异,同质化现象严重。二是保险产品价格相对较高,超出多数农民的购买能力。

2.农村人身保险在营销体系和业务管理体系的建设与创新等方面仍有待加强

总体来看,农村营销网络的构筑还未成型,完整、有效的营销渠道体系的建立也尚需时日。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伴随着农村营销服务部的建设,教育培训工作没有及时跟上,营销人员整体素质仍有待提高,少数农村地区在客户回访、续期收费等方面存在着较为突出的问题,客户利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此外,在业务管理体系方面,机构、人员、资金、单证等管理亟待加强,业务、财务和管理信息工作亟需改善,以进一步适应农村市场的内控机制和标准化业务流程的建立。

3.农村市场相对脆弱,如果开发不当,极有可能出现从众性投保、群体性退保等非理,严重破坏市场资源

由于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民风纯朴,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市场传染性强,销售误导和无理拒赔的后果可能相对城市来讲后果要严重得多。正如监管机构所讲:农村保险市场的开发就像生态一样需要保护,如果开发得好,潜力是巨大的,农村保险市场就像一个聚宝盆,挖掘不完;如果开发得不好,由于寿险产品的替代性很强,农民可能就不会再买保险产品,保险在这个地区就无法发展,甚至绝收。

4.外部政策环境还不能满足农村人身保险的业务发展要求

广大农村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经济状况决定了发展农村人身保险业务的经营成本远远高于城市。同时,几乎空白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农村人身保险市场承担的社会责任也远高于城市。因而,政府的有效推动是发展农村保险业务的关键因素之一,但目前关于财政、税收等方面的配套政策还不能满足业务的发展,部分地方政府主动利用保险和保险公司的意识亟需加强,对农村人身保险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也有待加强。

三、我国发展农村人身保险的相应对策

1.积极开发真正适合农民需求的保险产品,力求做到条款简单、保费低廉、保障适度

各家寿险公司应加大农村人身保险产品的创新力度,针对农民的收入状况和实际需要,重点开发医疗、养老、意外等保障险种。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发展投资分红型产品,但应尽量控制在较低的比例范围内。在产品设计与推广上,要调整好趸交、短期和长期业务的比例,保持合理的结构,将寿险小额期交业务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以保护农村人身险业务的可持续性发展。需要注意的是,产品开发上要特别引导以劳动力为主要参保对象,而目前农村市场参保对象多为儿童。

2.加大农村人身保险的营销网络构建和业务管理体系等方面的创新力度

推进农村营销服务网点建设,加强营销人员培训和管理,不断探索适合农村人身险发展的组织形式创新,也成为推动农村人身保险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另外,目前农村保险普遍存在重视开展业务而管理不足的情况,主要表现在客户服务工作不充分,在客户回访和续期收费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因此,各家保险公司应健全客户服务体系,提高客户服务水平,尽快建立一套适合农村特点的行之有效的续期收费和客户回访制度,并尽快提高营销人员的素质。此外,有条件的保险公司应考虑设立专门的农村保险部门,由专人专岗负责,这样将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3.针对农村市场的特殊情况,各家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过程中要明确城市与农村不同的社会问题,避免社会矛盾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