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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 words: construction cost;at this stage;awareness;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11-0070-01
0引言
在一个规范的经济环境中,工程承发包双方认可的造价,一般表现为合同造价,只要合同签订过程正常,应该是合理的,但现阶段还存在着一些影响合同合理性的因素,如市场倾斜、企业间不正当的竞争等。这些因素影响着造价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和造价形成的合理化。不论是研究工程造价管理还是造价体制改革,以下几个问题是应该予以关注并探讨的。
1关于预算定额体系的作用
预算定额体系,包括预算定额、价格、费用定额、调价规定的作用是造价体制改革首先面对的问题。这些年来,对于其的争论的集中问题是定额的作用是指令性还是指导性。其实,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至今,我们再注重定额尤其是当中价格的指令性作用已明显的不适宜了。同时与价格法等有关的规定也不一致。整个定额体制,在不考虑材料代用的情况下,能够普遍适用的只是材料消耗量的标准,其它的。诸如材料价格、费用定额等也只是作为参考的标准,已经没有强制效力了。然而,假如进行深层次分析,对于定额体制作用的定位不应该只是限制在是指令性还是指导性。第一,我们要清楚,到目前为止,在建设工程中,计价的主要根据依然是预算定额体系。第二,在工程的承发包双方之中,定额体系所起到的作用是不一样的:对于承包方来讲,它是报价的参考;对于发包方来讲,它是明确工程投资额的根据。对于具体的工程来讲,承发包两方决定了定额的作用,假如他们以定额作为依据进而明确工程造价,同时在合同中也作出约定,则定额体系也就有了法律性。依据合同的约定,定额一方面能够具备法律效力,另一方面,也能够不具备约束力。但是,在目前的阶段,无论它的作用怎样,在建设工程中,作为主要的计价依据的仍然是预算定额体系。
2关于量价分离
量价分离不仅是这些年造价体制改革中的话题,而且也是其中的详细内容以及目标。它是针对于预算定额而说的,主要是对省(专业部)级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适用于本行政(行业)区域的预算定额,由于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统一定额(包括土建工程基础定额、市政、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只应是生产要素的量的消耗标准,不应包括价格。省级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定额随着造价信息采集与范围、频度的扩大、计算机软件计价系统功能的改进和工程计价过程的个别化,是否含有价格已不再重要,由于各工程的计价过程都需要生产要素价格的个别取定和输入,这要依靠完善造价信息的工作以及改进计价软件功能。包含了完善价格信息的工作以及改进计价软件功能(两个条件)之后,有无价格的重要性在预算定额中就显得无所谓了。造价管理部门“生成基价表”的过程会转化成各个工程的个别计价过程,只要具备前面所述的两个条件,一定会做到量价分离。造价管理部门的定额依然能够以基价表的形式存在,投资者在估算工程造价或者编制标底的时候,对顶时间的工程造价指数与其可以共同作为根据。
3关于造价确定的合理化
3.1 招标文件中要有足够的正确引导投标人报价的内容依据招投标法的规定,要包含“投标报价要求、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的条款”。在当中,主要具备以下两方面:①列出工程量清单(这种做法可以给不同的投标人员提供相同的报价基础);②确定工程价格是稳定的还是可以调控的,是使用单价合同还是总价合同,造价调整具备的条件以及原则,这就规定了报价能够依循的形式,能够让报价有更好的可比性。在招标文件中,有关造价的内容要符合我国的相关法律,例如合同法等,尤其是应与合同的示范文本相一致。
3.2 投标者即施工企业自行报价,这是价格法、招投标法的共同要求企业报价要按照本企业的情况进行,也就是要依据企业定额,能够承担的生产要素价格以及市场供求等。招投标法要求“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此处的成本是企业的个别生产经营成本。由于其水平只有企业自身掌握,其他的人不知道。因此,此项规定不容易控制。成本报价高于企业一方面破坏了建筑市场的竞争秩序,另一方面也损坏了本身的利益。随着合同的定价约束力的加强,企业将会付出相对很大的代价。造价产生的表现方式就是企业依据个别成本进行报价。只有合理的报价,企业才能在市场获得生存,满足经营需求。企业要给予探究去制定成本费用,进而控制标准,同时将每一个经营环节落到实处,从而投标竞标与内部管理就有了依据可循。
关键词:工程造价;管理;认识
Key words:project cost;control;understanding
中图分类号:TU7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04-0170-01
所谓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是指覆盖建设工程策划决策及建设实施各个阶段的造价管理。我国现阶段的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主要以办理工程结算审核为目的,只注重在施工阶段中的造价控制,忽略了工程开工前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并且工程造价管理基本上仅仅着眼于预算(投标书、拦标价)及结算的审核。这种管理模式虽能取得一定的效果,但这种模式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缺陷:
(1)只能事后承认“事实”,无法事先做好项目的预测和影响,从而影响建设项目各实施阶段的决策,造成工程造价的失控和心中无数。
(2)忽视了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工作。在做好投资决策后,设计阶段对建设工程造价的影响最大。目前我国的设计者比较保守,大多追求较高安全性,设计时不考虑经济因素,造成了许多工程材料大量浪费的现象。
(3)工程技术与工程造价结合不够。
(4)工程造价管理的各阶段相互脱节,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合同价、结算价(决算价),这五个阶段的造价分别由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各自管理,没有建立统一有效地造价管理机制,无法使前者控制后者,后者影响前者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频繁出现“三超”现象。
(5)我国目前的工程造价管理资料收集整理制度不完善。已经完工的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分析对造价人员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我国这部分资料十分有限,大多属造价工程师个人所有,达不到数据共享。造价人员之间不能互通有无,相互学习,造成一大资源浪费。
鉴于当前造价管理模式的发展方向,参照当前国际上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理论和经验,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在各建设项目中能合理地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促使参与建设过程的每个人去关心其工作是否能使工程造价得以有效控制,并把自己的经验和知识运用到工作中。与国际惯例接轨,推进实行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我们要做好如下工作:
(1)投资决策阶段。投资决策主要取决于领导的经验与战略眼光,也是产生工程造价的源头,本阶段约占总投资额的0.5%~3%,但能有效提高项目的投资效益。要重视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确定控制。对建设项目进行投资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研究和论证,作出相对比较准确的工程造价。投资估算的编制应考虑充分,估算合理,充分估计出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费用。做好项目经济评价和融资方案,对有关技术经济因素和方案投入与产出的资料、数据进行调查、分析、预测,对方案的经济效果进行计算、评价,分析比较各方案的优劣,从而确定并向决策层推荐最佳方案,为决策提供有力依据。同时,要防止过分高估,尽可能做到全面、准确、合理,让决策层事先了解完成该项目需要的资金规模、估算投入产出、经济效益,合理确定和控制造价对项目方向的准确定位、建设方案优化有指导性作用,为决策层做好正确合理的投资决策服务。
(2)设计阶段。设计阶段是投资者建设意图由设想向现实转变的一个关键阶段,因此设计阶段是工程造价控制的一个关键环节,这也是工程造价控制的重点。
据有关资料分析,设计费一般占建设工程全寿命费用的1%左右,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会占75%以上。针对目前“重设计、轻经济”的现象,建议积极推行设计招投标,开展设计方案比选,引进竞争机制,确定合理的设计方案、成熟的工艺,减少在施工阶段重大设计变更和方案性变化的发生;要进一步提高图纸设计的质量和深度,建立比较完善的图纸会审制度,避免因设计图纸原因而引发的错、漏、缺现象;积极推行限额设计,以节约投资,从中寻求一次性投资少且经济性好的设计方案,取得最合理的经济指标;应用价值工程等手段逐步实现以提高工程造价效益为目的,正确处理技术先进与经济合理两者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
(3)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阶段。施工招标投标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应准确把握设计图纸,通过对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分析和对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参与施工招标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招标投标的组织管理。可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划分合理的施工标段,并确定工程的承发包模式及合同形式的选择,可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编制工程量清单拦标价(即招标标底),合理地确定工程拦标价是施工招标阶段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一种重要方法;详细分析各投标单位的投标书,列出各投标书中存在的明显高于或低于市场价的不合理报价及标书中不明确内容;通过询标评标,推荐低价合理的中标单位,并确定承包合同价;参与合同谈判与施工合同经济条款的起草,避免由于合同未明确或不严密等原因而造成造价失控或扯皮现象。
1、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内涵
建筑工程造价指的是整个工程建设的费用,包括从工程建设筹划开始,直至工程建设全部结束所产生费用的总和。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对建筑工程造价进行科学、合理的确定;二是在同时对建筑工程造价实施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特点总共有四个:其一,每一项工程之间的客观差异性,建筑工程之间具有一些性质相同的共同,但是其独特的个性也是客观存在的,具体的表现有实体形态上的区别以及价格上的不同等;其二,建筑工程的费用较高,不管是改建、扩建或是新建的工程,从整体造价上看,其费用远远高于一般的商品,所涉及的利益方也多,因此对于造价的确定必须客观、公平、准确;其三,工程项目的多层次性,若干个单位工程构成了一个单项工程,若干个单项工程又构成了一个工程项目,与其相对应,工程造价也可以分为单位工程造价、单项工程造价和总造价;其四,建筑工程造价的多和复杂性,建筑工程从决策到完成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周期,作为建筑工程在经济上的成本,工程造价始终影响着整个过程,同时也受到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随着市场价格的变化,建筑工程材料也会相应发生改变;因为人工费用的波动,建筑工程人员工资也会同时变化;还有一些意外事故以及环境因素的变化,也能让建筑工程造价随之改变。因此,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实际是一种动态管理。
2、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
2.1负责工程招标的相关部门管理力度没有达标
目前国内的大多数建筑工程都采用的是招标投标的形式。在工程所在地的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录用的招投标方式来进行定价。但是,由于国内有关于招标投标的管理制度仍处于不断完善的时期,对于时下建筑工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存在着不健全的管理。这样使得一些地产投标企业钻了法律的空子,导致建筑市场中的恶意竞争的现象时有发生,使得建筑工程的质量失去保障。
2.2缺乏投资决策阶段的重视
在项目建议书阶段,通常由建设单位提出投资估算,内容相当简单往往造成漏项。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编制投资估算,该投资估算经审批后将作为此项目工程造价的最高限额。本阶段以经济分析和方案为主,工程量不明确,所以投资估算准确性较差,有时建设单位为了所报项目能被批准,要求设计单位在投资估算时有意低估,增加了估算的不准确性。
2.3设计阶段控制不严
设计人员主动控制工程造价的积极性较低,经济利益会驱使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提高工程造价,而不会主动控制和降低工程造价。往往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一起做,甚至直接从施工图设计做起,边设计,边施工,造成投资决策失误,设计深度不足,设计质量低劣,设计更改频繁,致使工程造价无法得到控制。
3、加强建筑工程造价控制的措施
3.1建筑工程项目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一方面,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阶段实施造价控制对于整个工程的造价控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建筑工程在投入使用后,能否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设计阶段也起到了关键作用。所以,在设计阶段实施工程造价控制,既能够让工程造价更加合理,又能够有利于建筑工程整体功能的全面实现。从建筑工程设计的要求来看,应从兼顾先进性、实用性和合理性的角度确定建筑工程设计方案。为了广泛地征求设计方案,以便优中选优,采取建筑设计方案招标的办法较为可行,建筑企业可以制定好招标办法,让多家设计单位积极参与投标。同时,组织相关专家成立评标委员会,对各个设计单位的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角度的分析和对比,从而选择出既满足使用功能需求又符合经济技术条件的设计方案。另外,对于一些同时具有设计资质的建筑企业,为了加强设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提高设计水平,应推行限额设计同时出台相应的考核制度。在建筑工程设计中,出现设计功能过剩或者使用功能不足,都会造成工程投资的浪费,要尽量避免这一现象的发生,就要采用经济责任制来规范设计人员的工作行为,将设计方案质量与设计人员的经济收入直接挂钩,要求其设计的建筑项目既符合使用要求,又能把工程造价控制在计划范围之内。这一点,不管是从投资还是从造价的角度看,都是很有必要的。
3.2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主要在于资格预审上面,业主单位要加强对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重点考查投标单位的信誉和业绩情况。为了避免投标单位采取串标的办法中标,要加强对各个投标单位的报价、方案的审查,找出其中的差异点,如果出现多家单位在报价上极为接近、方案高度相似的情况,要重新进行招标。另外,对于本单位参加招标的所有人员必须进行严格选拔,既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又要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和法制意识,能做到廉洁自律,坚决抵制投标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串标。
3.3必须加强有关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整体的造价管理
中标的建筑企业必须要加强有关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整体的造价管理工作。首先,必须要完善当前企业中的管理系统,尽可能的在施工前对每一个要施工的过程都有一个严格的预算。其次,应该根据建筑施工过程中实时出现的情况进行实时处理,做到全天候的动态管理。再次,应该正确认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并结合自身的特点来创新清单计价造价管理模式。最后,建立与建筑工程量计价系统相匹配的建筑工程的整体造价方面的管理制度。
结束语:
预算定额体系,包括预算定额、价格、费用定额、调价规定的作用是造价体制改革首先面对的问题,也是近几年一直在争论中的问题,争论的焦点在于定额的作用是指令性还是指导性。
进一步分析,关于定额体制作用的定位不能只是局限于指令性还是指导性。首先应该明确的是,迄今为止,预算定额体系仍然是建设工程主要的(也几乎是唯一的)计价依据,目前还没有特别的标准可以代替。其次;定额体系对于工程承发包双方的作用是不同的,对发包方是了解工程投资额的依据,对承包方是报价的参考。对于一个具体工程,定额的作用是由承发包双方决定的,如果他们选择以定额为依据确定工程造价并且在合同中约定,那么定额体系便具有了法令性。合同中可以约定完全执行定额体系,也可以约定在定额基础上做一些调整。
2、关于量价分离
量价分离是近几年造价体制改革的议题,也是体制改革的具体内容和目标之一。量价分离是对预算定额而言,主要是对省(专业部)级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适用于本行政(行业)区域的预算定额,目前计算机在工程计价中已有了广泛的应用,工程量计算软件开发也有一定的进展。借助于计算机,这一过程也不是很难。
3、关于造价确定的合理化
定额体系的作用自由化后,由于不再有唯一的衡量尺度,工程造价的确定是否合理、如何保证造价的合理确定是一个重要问题。
理论上,如果招投标过程规范,施工企业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中标价是通过投标竞争并在合同中确定,其合同造价应该是合理的,它反映市场竞争形成造价。关键是这一过程的公正、合理性如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规范涉及到法律制约(《招投标法》为其提供了法律依据)、从业人员素质、职业道德、管理分工等问题,不是造价管理所能解决。但从造价方面要求,以下几点是保证造价合理确定的必要条件。
(1)招标文件中要有足够的正确引导投标人报价的内容。按照招投标法要求,应包括“投标报价要求、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的条款”,这其中关键要具备两条,一是列出工程量清单,这给不同投标者提供了一致的报价基础,二是明确工程价格形式,是固定的还是可调的,采用单价合同还是总价合同,造价调整的条件和原则,这规定了报价可遵循的形式,可以使报价具有可比性。招标文件中关于造价内容应符合合同法等的要求,特别是要与合同示范文本相对应。
(2)投标者即施工企业自行报价,这是价格法、招投标法的共同要求。企业报价应根据企业定额(或参考预算定额)、可承受的生产要素价格、费用支出水平、市场供求状况进行,即主要依据本企业的情况。招投标法要求“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这里成本应指企业的个别生产经营成本。但一个企业的个别成本水平只有企业自己掌握,他人无从得知。所以招投标法的这一规定难以控制。企业低于成本报价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建筑市场竞争秩序,也损害了自身的利益。当合同的定价约束力越来越强时,这种作法将使企业付出较大的代价。企业按个别成本报价是造价形成竞争的体现,也顺应市场经济体制。企业要达到经营目标,在市场中发展,合理的报价是重要因素。企业应在分析研究基础上制定成本费用控制标准并落实到生产经营各环节,为投标竞标和内部管理提供依据和手段。
(3)认真签订合同。合同的签订意味着工程承发包关系的确立,也确定了工程造价。招投标法要求招标人和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签订应选择、遵守“建立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使合同规范化,由于招标文件中应包括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这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所以合同主要内容基本上在招投标过程中确定。这也要求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要与合同示范文本一致,。使招投标、合同签订两个工程定价的重要环节顺利衔接,不相矛盾,共同保证造价的合理确定。
4、关于造价纠纷处理的依据
建设工程造价的关键,在于工程实施之前的设计阶段。不同的建设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不同,设计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远远大于工程实施阶段。然而,长期以来,普遍忽视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控制,把造价管理的主要精力放在工程实施阶段。这样做尽管有一定效果,但毕竟“亡羊补牢”,事倍功半。
一.设计院在工程建设及工程造价领域里的地位与作用
设计院是实现项目投资计划的重要部门,任何一个建设项目从计划立项到竣工交付使用,都必须经历立项、审批、确立概算、招标施工、竣工验收等一套完整的程序,而设计院是完成这一程序的主要部门。工程造价看上去完成于施工阶段,而实际上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绝大部分形成于设计阶段。
设计院是从事工程设计工作的专门机构,聚集着工程技术和工程经济各类专业的优秀人才,既担负着将决策意图转化成工程实物职能,也担负着在诸多方案中不断优化并完成设计产品的职能,同时也必须担负起投资效益最大化、投资成本最小化的造价控制职能。根据国际行业权威的数据分析,在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中,设计费用约占工程造价的2%―5%,而项目建设工程中,设计环节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却超过70%―80%。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在基本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采用科学的计算方法和切合实际的计价依据,合理确定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承包合同价、结算价、竣工决算。设计院提出的设计方案经过充分的经济分析和成本核算,必然会对建设工程的造价起到总控作用。
二.工程造价专业在设计行业中的地位与现状
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设计院具有极大的影响力和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而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工程造价工作却长期处于从属地位,工作价值及重要程度并未体现出来,也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尤其在设计咨询行业,一部分设计人员认为工程造价在设计院只是做概算、估算,其质量和准确性不高,因此工程造价专业在设计行业中地位偏低,专业发展过慢等现象。我公司曾经也是一个传统的专业设计院,现在已逐渐发展壮大成为综合实力较强的国际型工程公司。作为国家甲级勘察设计单位,拥有设计、采购、建设(EPC)总承包能力,是经营方式国际化、业务范围多元化、技术装备现代化、项目管理科学化的国际型工程公司。工程造价在各个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工作也由传统的估算、概算、预算逐步扩展到编制标底、投标报价、费用控制、项目管理等更大的领域,重要性也更为显现。
三.工程造价对设计咨询行业的作用
1、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是对项目估计投资额,它是可行性研究报告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主管部门审批可靠性研究报告的依据之一,是项目确定融资方式、进行经济评价和方案优选的依据之一,是设计阶段编制设计概算、确定限额设计投资目标的依据之一。在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中,投资估算和经济评价对整个方案的决策起到关键的作用,该方案是否具有效益,关键看技术经济指标是否达到要求。因此,投资估算是设计各阶段中最为关键和重要的一步,要求尽量准确,经济评价的参数要尽量与市场接近,并对市场的近期与远期行情有较为准确的预测。
2、在初步设计阶段,由于初步设计概算是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作为编制建设计划和年度计划的依据,同时作为控制项目总费用的依据,这就体现了概算的重要性。设计阶段是全过程造价控制的重点。一个项目的设计优劣对于工程造价的影响高达70%以上,设计概算是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工程造价工作在设计阶段控制建设投资的最好手段,也是造价咨询机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协助业主建立设计与施工的桥梁与纽带,使今后的投资控制工作更主动,造价构成更合理。
3、在施工图阶段,由于该阶段的概算或预算是由业主选择,不是一定要做的,但由于目前招投标工作的深入进行,特别是国外项目的引进,按国际惯例进行招标的工作日渐增加,使得业主希望得到施工图概算的费用,便于对费用进行控制。同时在该阶段,常常因业主的需要,还要委托设计部门编制工程量清单,提供招标的条件,并帮助业主进行招标评标的工作等等。
4、对于像我公司这样具有总承包资质的设计院,工程造价的重要性就不言而语。随着国外工程公司与国内工程公司的联系越来越多,有联合投标合作关系,也有雇佣关系,今后更多的是竞争关系,这就要求我们有成本竞争能力。我公司近些年已完成国内外多个总承包项目,在投标报价及项目的费用控制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要核算好企业成本,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是不可缺少,且要求造价人员的专业水平要高,知识面要广,综合分析能力要强,同时还必须具备必要的职业道德。
四.工程造价在设计咨询行业中的发展
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各省市有对应的实施办法,在建设工程中有了大的变革,对于设计单位来说如何做概算、做预算是一个面临解决的问题,也涉及到设计行业工程造价如何适应社会的发展。
我们一方面可以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建设项目成本控制,建设项目成本控制所牵扯的问题比较多,众多的企业各有各的见解,而且目前国内还缺少非常成熟的计算机软件系统可供参考,这就需要总承包单位的工程造价人员在施工企业和项目部之间加强协调,同时增强项目部内部的成本统计工作。另一方面加大工程造价人员的队伍,组成多元化的专业队伍,有计算机方面人才,有数据处理方面人才,有施工方面人才,有综合分析方面人才,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建立自己的企业定额。近年来,公司已经越来越认识到工程造价的重要性,加大了对各种工程造价人才的培养力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对于费用依据的改革,将现有许多定额费用变为了技术措施费,属于竞争费用,加上一些可竞争的费用,在工程尚处于前期和中期时,如何选取费用项目以及费率都是对设计院工程造价专业提出挑战。过去,概预算人员都是依据定额编制概预算文件,现在,不仅需要他有很强的专业知识,同时还必须熟悉其施工工艺和施工配合,这不是过去的概算就是大概算算的概念,是一种综合能力的体现,他不仅要对各种文件领会,而且要自己选择适当的费用。我们可以和一些实力较强的施工企业进行强强联合,让我们的造价人员走出办公室,通过多个工程的锻炼,积累经验,实际掌握现场的技术措施费的报价。
设计院对外是一个服务性的单位,对内是一个生产性的单位,其单位的产值是所有员工创造的,每个专业每个人员都会有自己的作用。希望设计行业要重视其身边的工程造价人员,毕竟将来设计咨询公司可能需要他们帮助创造更多利润。在当今社会,经济是主体,工程造价人员是创造这个主体的具体办事者,因此,工程造价行业的发展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合同价格是竣工结算价的起点。合同价格界定了可否追加价款的范围,是全过程索赔的基础。只有准确把握和运用好合同价格,才有底气去主张追加价款、索赔损失。
合同价款的实质是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的工程造价。按照建设部建标〔2003〕206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规定,工程造价基础组成是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开办费)、间接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和税金等。此外,工程造价还包括暂定价(乙供甲定材料价格)、暂列金额(不可预见费)、计日工(工程签证)、总承包服务费等特殊组成。
暂估价---乙供甲控的规范形式
暂估价,在《08清单规范中》,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在定额计价模式下,暂估价表现为“乙供甲控”。暂估价的特点如下:(1)暂估价是在招标阶段暂时无法确定其价格或金额但必然要发生的费用;(2)暂估价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3)使用暂估价的主动权和决定权在发包人;(4)可以根据暂估价与实际价格的差额调整合同价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与承包人需按照合同中所约定的程序和方式确定使用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和专业工程的实际价格,并根据实际价格和暂估价之间的差额(含与差额相对应的税金等其它费用)来确定和调整合同价格。但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经过发包人确认自行采购的材料如何调价?
未按合同约定经发包人确认价格就自行采购主材,如果我们不能举证证明发包人确认的主材价格明显偏低,将可能按发包人确认的主材价格调整材差。因此,我们应该收集权威部门的采购时该主材的市场价,看该市场价是否明显高于发包人确认的价格,如果是的话,可以要求据此调整,如果发包人不同意,可以考虑提讼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另外我们以后应注意施工合同中此类需经发包人确认或同意的条款,按照合同约定办事,避免出现类似情况,或者在签约时采取灵活的方式避免出现此类条款。
暂列金额---发包人支配的不可预见费
暂列金额,在《08清单规范》中,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一笔款项。相当于国际工程中的不可预见费。暂列金额通常为合同总价的3%~5%。
暂列金额包括在合同价格之内,但是否使用、使用多少以及交给谁来使用,均由发包人依约决定,并确定相应的价款,从暂列金额中扣除,承包人无权反对,是发包人所有的归发包人支配的一笔款项。暂列金额如有余额归发包人。
总包服务费---不承担承包责任的服务费
总承包服务费,在《08清单规范》2.0.9款中,指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独立发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是定额计价中常用的总承包配合费和总承包管理费的统称。在总承包管理或总承包配合关系下,主承包人与独立承包人之间一般并非工程分包关系,除了总承包管理或总承包配合协议另约定,主承包人无需就独立承包人承包的专业工程质量问题承担连带责任。
总承包服务费属于当事人自由协商约定的内容。除合同中另有特殊约定的外,根据有偿服务的原则,我们应当与发包人约定如何计取配合费。工程实践中,经常出现发包人将原由我们总承包管理的工程另行发包的情况,并以另行发包的工程不在我们总承包管理范围内为由,相应扣除我们改怎么办?
只要我们实际为其他独立承包人提供了配合服务,不管该专业工程是否在我们承包范围内,我们都有权要求发包人按约定配合费率支付配合费。当然,如果独立发包的专业工程造价减少,配合费也相应减少。因此,在发包人确认独立承包人后,如果配合费率过低,可以要求发包人和独立承包人支付合适的配合费,否则,可以拒绝提供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配合服务。我们要保留好配合其他独立承包人实施工程支出费用的证据,如提供机械、水、电开支的证据,以便主张配合费。另外,在报价时,我们可以考虑对此进行适当的不平衡报价。
计日工---为了解决现场发生的零星工作的计价而设立的
是以完成零星工作所消耗的人工工时、材料数量、机械台班进行计量,并按照计日工表中填报的适用项目的单价进行计价支付。计日工适用的所谓零星工作一般是指合同约定之外的或者因变更而产生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应项目的额外工作,尤其是那些时间不允许事先商定价格的额外工作。投标人根据自己的能力经验,按照计日工表中工程量内容自主报价,包括完成零星工作所消耗的人工工时、材料数量、施工机械台班数量所 对应的相关费用,并包括管理费和利润及税金。另外,在投标报价时单价要按照当地市场人工费单价的行情价格,都应该采用施工现场签证的方式办理相关费用的签字认证。
结束语:以上围绕工程造价的特殊组成部分,暂估价、暂列金额、总承包服务费、计日工这四种在工程实践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相应对策做了分析。
参考文献:
谈到工程造价, 首先要明确工程造价的含义。目前在对工程造价的理解上不尽相同, 大体上有两种:一是指完成一个建设项目所需费用的总和, 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费以及其他的相关费用, 这实质上是指建设项目的建设成本, 也就是对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二是指发包工程的承包价格。发包的内容有建筑、有安装, 也有的是包括建筑安装在内的、范围更广的“交钥匙”工程, 但主要是指施工的承包价格。此种工程造价与建筑施工企业密切相关。因此, 本文重点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工程造价管理, 即加强对发包工程承包价格的管理谈点认识和体会。
一、施工承包价格的宏观调控和监管
施工承包价格指施工企业接受委托承担工程建筑、安装任务而以货币表现的交换值。
施工承包价格是建设项目建设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 直接影响建设工程造价的高低, 同时它与施工企业的利益紧密相关。因此, 它是基本建设领域中的一个重大问题。
在计划经济的体制下, 施工承包价格是通过编制施工图预算或概算来确定的。无论前者还是后者, 它们都是以国家规定的定额、费率、指标等依据编制的, 并经由规定的有关方面认定或审定的, 这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对施工承包价格的调控和监管, 因而它反映了国家的标准定价, 实质上实行着国家定价制。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下, 施工承包价格一般是通过招投标工作来实现的, 施工承包合同价格等于中标价加变更增减及合同规定允许调整的费用。在招投标阶段, 建设单位根据国家、当地政府规定的现行定额、费率、单价、工程量计算规则及施工图纸编制标底, 这是对施工承包价的宏观控制。
二、对加强工程造价管理的几点认识
在工程中标以后,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全过程中加强对工程造价的管理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关键。根据多年的实践探索, 我们对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有如下的认识和体会。
1. 定公平合理的合同是做好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工程在中标以后, 施工单位将与建设单位签定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签订时双方应处于平等地位, 合同本身也应具有公平性, 严重有失公平的合同本身就是违法合同而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时我们也应意识到合同的严肃性,即合同一经签订就不得单方更改, 合同便成为日后双方行为的准则。从造价角度看合同中的每一句话都有可能成为日后双方争论的焦点,因此在中标之后的签约阶段, 承包商应据理力争签定公平合理的合同, 为造价管理打好基础。
合同条款中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我们知道, 承包商一般至少具有以下权利: ①享有工程预付款的权利; ② 按期收回工程款及逾期利息的权利; ③ 遇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事件时索赔的权利; ④业主违约时停止履行合同的权利。承包商在限制业主提出过分要求的同时, 应依据国家及当地政府规定的管理办法, 结合实际情况争取更多的权利.
2. 工程施工期间的全方位管理是加强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环节工程在施工过程中, 承包商应“以合同为依据, 以事实为基础”, 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做好全方位的造价管理工作。
(1) 做好工程造价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要做好工程造价资料的收集这里工作, 应该把它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 建立造价资料积累制度, 实现该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管理系统化。造价人员每负责一个项目, 在完成后都要及时将该项目造价资料按统一的格式录入微机管理系统, 为以后类似工程提供参考信息。
工程造价资料的积累一般应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①对于不同类型工程, 列出他们所包含的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
②工程的基本情况。
③各项工程的组成机构中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的主要参数。
④各项工程的造价情况, 即单项工程造价资料和单位工程的预算、结算和决算数据, 若出现"三超"现象, 则应注明分析原因, 供以后参考。
⑤主要设备、材料的用量及价格。
⑥各单位工程中的主要分项工程量。
(2)加强工程招投标, 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一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加强对招投标的监督; 二是不断提高标底的编制质量和评标人员的业务素质, 切实防止压标或低价抢标; 三是严格禁止招标人利用施工企业"找活"心切的特点, 人为地要求施工企业压价让利和提出垫资施工等条件; 四是标底的确定原则上应使招投标双方都有利可图, 达到双赢的目的。 (3)加强施工管理, 科学组织施工, 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关键施工阶段控制造价的特点是可控制的周期长、控制面广、费用支付划分点多、造价是动态控制等, 所以应该:
①制定先进合理的工程造价控制目标, 定期进行工程造价实际值与目标值的比较, 找出偏差, 分析原因, 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 以保证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的实现。
②材料价格是影响建筑产品成本的重要因素, 严格控制材料价格是降低造价的有效手段。在保证材料质量的基础上, 严把材料价格关,力争把材料价格控制在最低水平上。
③每个工程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 对各种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上、经济上的对比分析, 从中选出最合理的方案, 以达到资源最佳配置和组织, 从而降低工程造价。
(4) 建设单位要严格控制设计变更, 规范设计变更程序, 对必须变更的工程要先做出工程量和造价的增减分析, 经建设单位同意, 设计单位审查签证, 发出相应的图纸和说明后, 方可发出变更通知, 调整原合同确定的工程造价; 若遇有重大设计变更, 总造价突破原投资估算或设计总概算时, 还必须报原批部门或单位批准后方可发出变更通知。
(5)做好工程实施中的索赔工作造价管理人员应熟悉合同规定,善于抓住索赔机会,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常见的索赔有: 延误工期索赔, 变更索赔, 赶工索赔, 不可抗力索赔等。承包商不一定期望每一个索赔均获成功, 但不应放弃任何一个索赔机会。同时要注意索赔的程序和有关资料的整理, 以作为日后索赔工作的依据。
三、工程结算编制人员应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
建设工程预结算编制是一项很烦琐而又必须很细致地去对待的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核算工作,这就要求工程结算编制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具体表现在:
① 能正确理解定额内容,准确套用定额项目,能对定额项目单价进行必要换算:能准确理解和运用合同条款对该调费用进行凋整。
② 要及时掌握计价信息(如各地的补充定额、规定调整的计价文件等),并能准确运用。
③ 能深入了解和掌握工程现场情况,掌握各分部工程的构造做法及施工工艺,进行必要的签证和费用计算。
④ 应懂得必要的法律知识,能主动把握索赔起因,根据索赔程序,利用索赔技巧进行索赔。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水利水电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是水利水电工程基建程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基本建设过程的始终。工程造价能否真正反映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对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管理及财政政策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本文提到的水利水电工程造价相关认识及管理体系。
一、水利水电工程造价确定及控制
1.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投标及建设实施、竣工验收等不同阶段,按不同的精度要求,根据相应的计价依据来计算和确定工程造价。
1.1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确定的基本方法一般有两种,即实物量法和定额法。
实物量法是基于某一特定设计阶段下的技术经济条件,是在特定条件下以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为基础确定工程造价的称谓。定额法是将按建安工程性质、部位,划分为若干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各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预先进行规定,作为各建安工程造价确定的依据的方法。
1.2 在采用定额法确定建安工程造价时,又可分两种方法,即单价分析法和基价法。
单价分析法是根据工程定额确定的每一单价,均应根据规定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及其价格,并考虑有关的费率计算其单价。基价法是指某一城市或某一区域,根据地方有关规定编制的在该地区统一使用的工程单价表
2.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全面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作为工程控制管理的进度、质量、投资三要素之一的工程投资控制管理工作逐步完善。水利水电工程造价管理也随之在管理体系、计价方法、计价依据及管理手段等方面作了许多改革,使工程造价管理专业从事后算账发展到事先算账,从被动地反映设计和施工发展到能主动地影响设计和施工。根据市场价格和科学合理的资源配置来预测工程造价,在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引入竞争和激励机制,以节约投资,降低造价。
3. 充分做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在初步设计之前的投资决策阶段,对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进行客观的、科学的投资控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优化设计方案等方法,对工程造价进行前期预控制,在项目建设前期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打下基础,为投资决策者提供可行的参考。
4. 初步设计概算阶段,按照国家关于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的要求和现行有关费用标准、定额提出总概算。初步设计概算是编制工程投资计划,投资人确定投资规模的依据。概算投资额在建设期间不能任意突破。初步设计概算编制的准确程度,直接影响着工程建设的进度。概算编制得准确,建设投资规模就容易控制,有利于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如果总概算偏低,在实施中一再突破,就会导致建设规模失控,资金筹措困难,进而影响工期和工程质量。反之,高估冒算,将对国家的基本建设整体投资计划和建设规模带来不良影响和损失。在此阶段通过“限额设计”和“优化方案”的方式,科学合理地解决价格波动、利率变化等市场因素造成的工程造价波动,及时掌握造价情况,做好投资控制,以解决投资失控问题。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综合考虑可能发生的因素,尽可能减少由于设计深度不够、考虑欠缺造成投资估算包不住概算的现象,以及对其后各阶段的投资控制管理造成麻烦。
二、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的方法研究
1. 建立健全造价管理机构,充分履行造价管理职能
首先,应建立健全工程造价主管部门机构及职能,充实人员,落实经费,做好造价日常管理及基础性工作,包括信息收集及,定额测定、编制、管理及解释,造价纠纷的仲裁及解决,造价体系的改革,工程造价人员的资质管理等。另外,施工企业也应建立健全其内部造价管理机构及职能。近年来,由于招投标制的全面实行,施工企业大多集中力量忙于工程的招投标,中标后又集中精力搞建设,而忽视了企业定额的管理,这对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有组织有计划施工十分不利,同时由于缺乏企业定额作为基础资料,也给造价主管部门编制符合本地区施工水平的定额带来很大影响,难以提高本地区的造价管理水平。
2. 加强人才培养。提高人员素质
加强造价人员的培养也是规范造价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由于造价专业涉及工程、政策、法律法规、计算机等多种专业,因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相当高。当前,造价专业人员的专业素质总体上还比较低,应大力加强人才培养,通过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准入门槛、严格资质管理等手段,使造价专业队伍能够真正提高素质,造价管理水平才能够真正达到一个新的水平。
3. 完善工程定额及编制规定
首先,工程造价主管部门要做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完成定额编制所需资料及数据的测定、收集,经过整理加工,并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最后还要经过一定数量的实际工程的测试,才能得出切合实际的科学定额。在实际工作中,当遇到大型工程,或者工程中某些主要项目投资所占比例非常大,对整个工程投资影响举足轻重时,还应针对该具体工程进行该项目专门定额的测定,才能使造价真正反映实际,合理可行。
4.改进工程造价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水平
主要是指凭借计算机及网络这种先进的管理手段,构建一个造价管理平台,这是未来造价管理发展的方向。
4.1 首先,工程造价计算所需的基础材料、设备价格均可从网上多方询价,经过汇总并加工整理,形成工程基础材料及设备预算价格;
4.2 通过与工程设计人员计算机成果联网,形成工程量清单;
4.3 通过计算机、网络和系统模块化,可以完成多用户同时异地协同工作,完成工程造价文件编制;
4.4 通过网络,可以实现造价的审查、审核等一系列工作。
三、我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的特点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具有一次性和单件性的特点,因而既要承担风险又必须发挥创造性。项目的创造性依赖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支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周期长,在各个阶段都有特定的任务和目标,为了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采用动态控制方法,阶段性地检查实际值与计划目标值的差异,采取措施纠正偏差,制定的新的计划目标值,使项目的实施结果逐步向最终目标逼近。
结语
本文通过对水利水电工程造价体系的初步探索,指出了当前造价体系各方面的优点并有针对性地做出分析,为今后造价体系的改革提供了一种思路,以期水利水电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能早日走向规范化,这对国家基本建设、对国家的投资决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建立良好的建筑市场秩序,可以使建筑市场混乱的局面得到根本上的扭转。我国需进一步加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使其适应市场化工程管理的需要,更好的适应国际化竞争。
一、建立市场形成工程价格机制是规范建筑市场的切入点以及治本方案
(一)工程造价形成机制的市场化能合理配置建筑市场的资源
在市场经济学中,“价格”和“市场”是市场经济的灵魂,而经济学的基石是价格理论。价格机制则是市场机制的核心,在当前市场经济的环境下,资源的合理配置是借助于价格机制的功能,通过公平的市场竞争形成交易价格来完成的。而在建筑市场中最重要的机制是工程的价格机制,所以,建筑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是通过市场的竞争,形成工程价格的机制来实现的。
(二)工程造价形成机制的非市场化使建筑业的结构优化调整缓慢,效率较低
1 目前我国的工程价格机制没有资源合理配置的功能。众所周知,工程建设项目本身具有较大的“油水”,诱惑力大,特别是国家投资的项目。以民间流传的一个比例为例:国家项目投资建设的总造价基本是按三三制:即公关行贿的钱占1/3、投资工程占1/3,企业的利润占1/3。媒体曾经报道过一个典型的实例,太平洋建设集团严介和,承揽了一个3000万的南京绕城公路工程,最后获得利润860多万,成为其第一桶金。而造桥修路堪称是利润率最高的行业,众人皆知“金桥银路”,因此,在某国有或集体单位准备兴建一个工程时,很多施工单位不管招标与否,都想尽一切方法要揽过来做。而且施工单位在承揽该项目时,根本不做事前风险分析。这些不合理的因素就使一些单位投资工程价格按国家定额和文件规定进行计价,并非市场竞争形成。而本是以追求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为首要目标的国家定额本,却因为指导思想和管理方法不适应时展的要求,从而使其中隐含着较大的利润。
2 在经济学中的供求关系影响价格,价格反过来又影响供求。而在我国的建筑市场中由于工程价格的形成非市场竞争,使供求的交易以暗箱操作、不公开及非法的方式进行。从而,使经济学中的供求关系在我国的建筑市场中没有得到应用,造成了建筑市场混乱的局面。我国建筑市场的工程造价的形成非市场竞争,从而在招标工程中,使一些施工单位只顾利润,在事前根本不做风险分析,通过不合理的因素承揽工程。因此,工程造价形成机制的非市场化造成我国建筑业的结构优化调整缓慢、效率较低最主要的原因。
(三)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是建筑市场改革的切入点和治本方案
目前,我国建筑业主管部门对工程造价对建筑市场的经济学意义的意识不够。在实际工作中会议,很少要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人员参加。工程造价改革是建筑市场的灵魂,建筑市场构建方案中如果没有工程价格的改革是一个不完善的方案。我国建筑业自改革改革开放以来,制定了一系列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制度,但都没有涉及到工程价格的改革,都使建筑市场没有办法真正发挥市场功能。所以,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是建筑市场改革的切入点和治本方案。
二、以投融资体制方面改革为前提的市场形成工程价格的建立
(一)投资管理体制决定工程造价是否由市场形成
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本质是业面有效的运用投资,优化配置资源,提高了投资的效益,从而使业主从中受益。所以,由市场竞争形成的工程造价是业主发包工程的一个必然选择。但是,在我国的工程项目中国家投资的比例大,由于一些不合理因素没能形成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使一些施工单位以按国家定额进行计价为借口,不通过市场竞价进行发包工程。在最近几年里,我国相关部门及管理机构对工程造价的计价模式进行了改革,使工程量清单模式逐渐与国际惯例接轨。而工程量清单计价只是一种计价模式,是对市场竞争形成交易价格的工程进行计价的一种技术手段。在工程造价改革中只推选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不到位的一种改革。所以,投资管理体制决定工程造价是否由市场形成。对于工程量清单的计价依据是政府利用行政的手段对工程造价进行的宏观调控,根本转变不了工程造价的形成机制,而推出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式是为了给市场竞争形成计价模式提供一种技术支持。我国的市场形成机制的改革的前提条件是:改革投资体制、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工程担保制度等。改革市场形成机制,使其适应我国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特别是适应国际化竞争的市场化计价需要。
(二)影响市场形成价格的主要障碍是投融资体制的改革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工程造价管理及体制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实现造价形成的合理化,可实际上造价合理与否的标准是不易统一的。可以认为,在一个规范的经济环境中,工程承发包双方认可的造价,一般表现为合同造价,只要合同签订过程正常,应该是合理的,但现阶段还存在着一些影响合同合理性的因素,如市场倾斜、投资所有者和使用者分离、行政干预仍然存在、企业间不正当的竞争等。这些因素影响着造价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和造价形成的合理化,也是造价管理必须面对的现状。
近几年,价格法、合同法、招投标法陆续颁发实施,这些法律的相关规定也构成了造价体制改革的背景和依据。不论是研究工程造价管理还是造价体制改革,以下几个问题是应该予以关注并探讨的。
一、我国现行定额体系分析
预算定额体系,包括预算定额、价格、费用定额、调价规定的作用是造价体制改革首先面对的问题,也是近几年一直在争论中的问题,争论的焦点在于定额的作用是指令性还是指导性。
实际上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再强调定额特别是其中价格的指令性作用显然已是不合适的,也不符合价格法等的要求。整个定额体制,除了材料消耗量的标准可以是普遍适用的以外,其他包括人工、机械消耗量及其价格、材料价格、费用定额、价差调整等都应是一种参考标准,不再有强制效力。这一点可能已为越来越多的人所认同。如果只考虑定额作用的指令性或参考性,那么应该是参考性的。
但是,如果进一步分析,关于定额体制作用的定位不能只是局限于指令性还是指导性。首先应该明确的是,迄今为止,预算定额体系仍然是建设工程主要的计价依据,目前还没有特别的标准可以代替。其次;定额体系对于工程承发包双方的作用是不同的,对发包方是了解工程投资额的依据,对承包方是报价的参考。对于一个具体工程,定额的作用是由承发包双方决定的,如果他们选择以定额为依据确定工程造价并且在合同中约定,那么定额体系便具有了法令性。合同中可以约定完全执行定额体系,也可以约定在定额基础上做一些调整。同时,工程造价越来越多地通过招投标形成,招投标过程实际应该在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包括计价依据的选择,所以说,定额体系的作用不是由定额和管理部门规定,而是由工程承发包双方选择决定的。根据合同约定,定额可以具有法律效力,也可以没有任何约束力。当然,在现阶段,不论其作用如何,预算定额体系还是建设工程最主要的计价依据。
二、量价分离大势所趋
量价分离是近几年造价体制改革的议题,也是体制改革的具体内容和目标之一。量价分离是对预算定额而言,主要是对省级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的预算定额,因为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统一定额只应是生产要素的量的消耗标准,不应包含价格。省级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定额随着造价信息采集与范围、频度的扩大、计算机软件计价系统功能的改进和工程计价过程的个别化,是否含有价格已不再重要,因为每个工程的计价过程都需要生产要素价格的个别取定和输入,这有赖于造价信息工作的完善和计价软件功能的改进。
目前计算机在工程计价中已有了广泛的应用,工程量计算软件开发也有一定的进展。但与预算定额体系配合,现行计价软件基本循着计算(输入)工程量——计算分项工程直接费——直接费汇总——取费——工料分析的思路。如果将这个思路改为计算工程量——根据选用定额分析出所需人工、材料、机械数量并汇总——输入人工、材料、机械价格——计算并汇总直接费——计算各项费用——汇总造价,那么每次计价都可以采用不同的生产要素价格,借助于计算机,这一过程也不是很因难。具备了价格信息和计算机功能改进的条件,预算定额中有无价格不再重要,造价管理部门“生成基价表”的过程将转变为每个工程的个别计价过程。具备了这两个条件,量价分离完全可以做到。造价管理部门的定额仍然可以以基价表的形式存在,它们和定期公布的工程造价指数一起作为投资者估算工程造价或编制标底的依据。
三、如何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定额体系的作用自由化后,由于不再有唯一的衡量尺度,工程造价的确定是否合理、如何保证造价的合理确定是一个重要问题。
理论上,如果招投标过程规范,施工企业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中标价是通过投标竞争并在合同中确定,其合同造价应该是合理的,它反映市场竞争形成造价。关键是这一过程的公正、合理性如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规范涉及到法律制约、从业人员素质、职业道德、管理分工等问题,不是造价管理所能解决。但从造价方面要求,以下几点是保证造价合理确定的必要条件。
(1)招标文件中要有足够的正确引导投标人报价的内容。按照招投标法要求,应包括“投标报价要求、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的条款”,这其中关键要具备两条,一是列出工程量清单,这给不同投标者提供了一致的报价基础,二是明确工程价格形式,是固定的还是可调的,采用单价合同还是总价合同,造价调整的条件和原则,这规定了报价可遵循的形式,可以使报价具有可比性。招标文件中关于造价内容应符合合同法等的要求,特别是要与合同示范文本相对应。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A
就工业安装工程项目而言,其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应从项目前期工作抓起,在可行性研究、投资决策的基础上,对物资准备、图纸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过程的一等系列过程进行规划、协调监督、控制和总体评价,以保证项目质量、进度、投资目标的顺利实现。
工业安装项目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工作重点主要应放在如下三个阶段:
1 决策设计阶段工程造价控制
1.1 实行招投标,优选设计方案。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确定优选的设计单位,不仅能保证工程设计的先进性、合理性和准确性,避免因设计质量问题出现一系列的后续问题,同时通过招投标还可以选择到最优秀的设计方案, 避免因工程设计出现漏洞,造成不必要的投资损失。
1.2 积极实行限额设计(设计概算)。限额设计是工程建设过程中行之有效的控制方法,也是控制投资规模的有效措施之一。限额设计是按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及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即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控制施工图设计,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在确保功能满足的条件下,按照分配的投资限额控制设计,严格控制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不合理变更,保证总的投资限额不被突破。投资分解和工程量控制是实行限额设计的有效途径和主要方法。将上一阶段设计审定的投资额和工程量分解到各相关部门,再分解到各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层层分解实现对投资限额的控制与管理,实现对设计规模、设计标准、工程数量和预算指标等各方面的控制。作为设计单位,要强化经济意识,凡是能进行定量分析的设计内容,均要通过计算确定,要用数据说话,要充分考虑施工的可能性和经济性,确保工程的投资估算控制在可控范围以内。
1.3 运用价值工程原理优化设计方案。价值工程是用来分析产品功能和成本关系的,是力求以最低的成本投入实现产品必要功能的一种管理方法,其主要特点是以使用者的功能需求为出发点,对所研究的对象进行功能分析,使设计工作做到功能与造价的统一,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降低成本。
1.4 加强图纸会审工作。图纸会审应对设计单位交来的设计图纸进行各专业细致的审查,发现明显错误和不合理因素,查漏补缺,使设计图纸最大限度地满足业主对该项目的要求,以定夺方案,确定工程量,为编制招标文件提供保证。加强图纸会审,将工程变更的发生尽量控制在施工之前,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在设计阶段,克服设计方案的不足或缺陷,所花费的代价最小,并可取得最好的经济效果。
2 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
按照工程造价理论,该阶段是工程造价形成的主要阶段。它主要通过工程招投标及工程施工中的动态控制,确定工程项目的合同价及工程竣工时的结算价,是工程造价控制工作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阶段,因此对于该环节的每一个细节应严格把关。
2.1 工程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2.1.1 把好投标人资格预审关。应从投标人的施工能力、过往资历、管理水平、资质信用等方面进行评估,最终目的是筛选出可以胜任该项目的最佳招标人,以降低工程承包风险。
2.1.2 根据项目实际,确定合理的投标条件
对设计中含有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设计项目,无定额项目及单价、信息价可参照的,应重点说明,让投标人明确在投标时以综合价报价,以避免结算纠纷。
根据工业安装工程的特点,其工期相对土建工程较短,多数工程总投资相对规模不大,应采取工程量清单、固定合同价格相结合的方式,以降低因外界因素带来的市场风险。
确定合理、科学的评标原则:对有标底的,可在评标前确定合理的中标降低率,在综合考虑投标人响应质量、工期等投标条件并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方案的前提下,采取合理低价中标的原则,从中选择技术能力强、管理水平高、资信可靠且报价合理的承建单位。
2.1.3 严格依照工程招投标有关文件签定工程承包合同,注意合同的结构及合同价,对工程造价、质量、工期、风险因素承担等重要条款,应以专用条款或补充合同的方式加以约束。明确双方责任以及应承担的义务,避免因合同不健全或表述不明确导致双方产生异议,确保后续工作顺利进行。
2.2 加强工程施工事中控制
2.2.1 严格控制施工中设计变更。经各方论证确实需要设计变更的,原则上应力求减少变更费用,可制定设计变更的程序加以规范设计变更行为。
2.2.2 加强现场签证工作。施工中往往有各种不可预见的现场因素,导致标外工程量项目增加现象,现场工程师应在合理安排施工组织、加强技术措施的前提下,按实签证、审核,以真实反映实际工程造价。
2.2.3 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条款进行工程款支付,工程造价人员应认真细致的核对施工方提报工程量,公平合理的确定进度款数额。
2.2.4 实时注意国家或地方造价部门政策的调整动向。
2.2.5 对可能存在的工程造价目标风险进行分析,并制定防范性对策。
3 结算阶段对工程造价的控制
竣工结算是反映建设工程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的文件。及时、准确地对竣工决算审核,对于总结分析建设过程的经验教训,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及积累技术经济资料都具有重要意义。
3.1 在确定工程造价时,坚持以现行的计价规范为依据,按照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根据竣工图纸、结合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等结算文件进行审核。工程审计人员不但要熟练掌握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定额子目的组成及包含的工作内容、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费用定额包含内容及记取方法,还要掌握它们的编制原理以及内在联系,确保工程造价计算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