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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中期,第三次浪潮悄然兴起,后工业时代来临了。这一变革对工业社会的价值观念、社会结构以及社会关系都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使人类又一次面临着社会治理模式解构与重构的重大考验,社会转型造成的混乱与迷茫以及新时代治理模式的重构亟待新的启蒙。张康之教授在其著作《公共管理伦理学》中以其独特的视角、宏观的视野运用现实历史主义的方法从社会制度的更替、治理模式的变迁、社会关系的发展、社会价值的变化、社会领域的发展等多个方面系统地阐述了社会的治理发展趋势,并建构性的提出了“公共管理”的社会治理模式,指出公共管理治理模式的实质是德治,其实现的关键是德制的确立,其思想对后工业社会治理模式的建构具有十分重大的启蒙意义。
一、“公共管理”治理模式的内涵
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的以“新公共管理”为旗帜的政府再造运动使公共管理的概念得到了广泛传播。但是张康之教授提出的“公共管理”模式的概念与前者有着本质的不同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新公共管理运动是“在政府实施干预市场失灵的政策却又出现政府失灵时寻求的新出路”。它在研究方法上存在许多观点、技术、理论的“生硬拼凑”,在思维方式又陷入了“政府——市场”两极思维的陷阱,[1]在价值上更多是效率取向的;在技术手段上则是广泛的市场化。然而“当我们逐渐加强政府活动的民营化的时候,我们事实上是在增加腐败和不道德行为的倾向”。“政府企业化(市场化)运作的改革让我们付出了相当大的道德代价。”[2](P156,158)可见新公共管理运动忽视了公共价值这一“公共行政”的灵魂。片面强调了社会关系的权力和法律向度而忽视了伦理向度,因此可以说它仍是囿于工业社会的治理模式的建构。
张康之教授所提出的公共管理模式是对“后工业社会治理模式”的全新建构。总体而言,可将“公共管理”理解为后工业社会会中的多元管理主体对以伦理关系为核心的公共管理社会关系的治理,是基于社会道德制度的德治模式;它倡导服务精神以及“合作型”的信任关系,是一种服务型的治理模式;同时又是一种基于合作理性的合作治理。公共管理治理模式的本质是德治。具体而言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公共管理的治理模式:
首先,管理主体多元化。传统公共行政模式的一个基本命题是:公共物品只能由公共部门(政府)来提供。[3](P23)也就是说政府是公共事务管理的唯一主体,其对公共物品的供给是垄断性的。随着后工业社会的到来,市民社会日益壮大,社会自治的程度愈来愈高,打破了原来的行政主体一元化和公共物品供给的垄断性。许多社会自治组织和非营利组织也承担起了公共物品的供给职能,政府的许多管理职能转移给社会,可以从繁杂的日常公共事务管理中解脱出来更多的负责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以及监督。随着公共组织的迅速膨胀,“在政府与社会组织的竞争伙伴关系中,原先国家与社会的分离开始重新走上了一体化的进程。”[4](P36)国家权力日益回归社会,政府逐渐成为一种与众多其它公共组织平等竞争的权威,整个社会在公共管理方面形成了多中心的局面,管理主体呈现多元化。
其次,客体中心主义。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是“主体中心主义”的。因为传统行政的组织体制是官僚制,权力的配置呈金字塔型,权力的运行是自上而下的支配过程。这决定了管理主体必然处于中心地位,而管理客体被置于边缘性的和受支配的地位。公共管理的社会关系基础是开放、平等的伦理关系,是服务导向的,其组织形式是网络化的任务型组织。公共管理治理模式下公共政策的制定源于社会成员的服务需求,即以社会成员的满意为目标。公共管理的服务模式不是把社会和公共管理客体的服务期望当作压力,而是动力。客体的服务期望越强,越能强化伦理关系,推动管理的改善。
第三,服务型的治理模式。后工业社会公共权力日益社会化,众多的非政府公共管理组织都成为公共权力的主体。这实际上也意味“管理”的服务化,即公共管理已成为一种为公众服务的活动。因此“服务”是公共管理的核心价值,公共管理的体系已经不再是以权力为中心,而是以服务为中心。“在公共管理中,控制关系日渐式微,代之而起的是一种日益生成的服务关系,管理主体是服务者,而管理客体是服务的接受者。所以,这是一种完全新型的管理关系,在这种管理关系的基础上,必然造就出一种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即一种服务型的社会治理模式。
第四,注重伦理向度的治理模式。完整的社会关系应该是权力关系、法律关系和伦理关系的统一体。然而在农业社会中权力关系处于主导地位。进入工业社会后,法律关系又成为社会关系的中心。后工业社会中的公共管理模式的核心意向是服务与合作,它通过治理主体的自我约束、自我限制来保证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在这种意向支配下的社会关系首先必然是伦理关系。伦理关系成为社会关系的核心,这决定了一切治理形式手段都要围绕“伦理”这一主题来构建。公共管理模式就是伦理关系的制度化,其目标是实现德制,是德治与法制相统一的治理模式。由于公共管理模式具有对工业社会治理模式批判继承的一面,所以公共管理模式下的公共管理者具有较高的管理素质,因此新的治理模式更重视公共管理者的道德能力而非管理能力。后工业时代人们之间是高度的合作型信任关系,德治是公共管理模式的本质特征。
张康之教授用一系列规范化的术语为我们界定了一种全新的“公共管理”治理模式。它使“公共管理”这一全球性的运动有了新的诠释,这一概念的界定,是从历史发展的实际出发的,也是革命性的。它使我们有理由相信:一切关于社会治理问题的思考,都会在不远的将来归宗于张康之教授对公共管理这一概念的界定。[5]
二、公共管理模式产生的历史必然性
公共管理模式的出现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张康之教授运用历史现实主义的方法,从社会形态演进的角度给我们阐述了公共管理产生的历史必然性。《公共管理伦理学》所描绘的社会治理模式的演进及其相关因素的变化可以用下面的图表予以简单的概括。社会治理模式及其相关因素的历史变迁比较
社会形态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后工业社会治理制度权制法制德制
治理模式权治
(统治型模式)法治
(管理型模式)德治
(服务型模式)
社会角色身份契约合作
社会关系权力关系为中心法律关系为中心伦理关系为中心
社会领域一体化(同质性)公共领域、私人领域、生活领域总体性
信任关系习俗型信任
(感性)契约型信任
(工具理性)合作型信任
(实质性)
>核心价值秩序效率、公平服务
权威类型权力权威法律权威道德权威
主导精神权力意志法律精神、科学精神服务精神
总体上看,人类社会的治理模式经历了一个从“权治”到“法治”再到“德治”的历史演进过程。权治是农业社会的基本治理模式,即用权力去治理社会,属于统治型的社会治理模式。该模式下法治和德制处于边缘地位。就人们的社会角色而言,此时人们之间是身份关系;“法治”是工业社会的基本治理模式,即人们用法律治理社会,属于管理型的社会治理模式,该模式也有权治的内容,然而德治是受到排斥的,此时人们的角色是由契约关系决定的;到了后工业社会社会治理模式发展到了“德治”,即人们用道德治理。这是一种服务型的社会治理模式。这种模式是德治与法治的统一,当然也有着权治的内容,但是权治已经被边缘化了,此时人们之间是实质性的合作关系。
社会治理模式从“权治”到“法治”再“德治”的变革,是一个客观的逻辑序列和历史进程,公共管理模式的出现具有历史和逻辑的必然性。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治理方式,是德治与法治的统一,其本质是德治的,并且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在伦理精神、理念和原则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社会治理模式。
三、公共管理治理模式的实现途径:德制
1.公共管理模式下制度设计的基石:人的道德存在
面对人类面临的向前的时代,托夫勒坚信:第三次浪潮“将凭借着我们理性的帮助,成为有史以来第一次具有真正人性的文明。”[6](P3)这也意味着“公共管理”的治理模式要实现人性的全面发展。那么人都包括哪些方面呢?纵观人类的思想史,人们大都徘徊在从人的物质存在和精神存在这种二元分立和同构的立场上来认识人。而张康之教授认为:人不仅是物质存在和精神存在的同构体,而且人还具有道德存在,即人是物理存在(自然方面)、精神存在(心理和精神方面,如思想、意志、情感)和道德存在的三位一体。人的三个存在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缺一不可。道德存在是人的道德潜能通过直觉的方式与社会理性、群体理性或职业理性的契合。道德存在是人的社会性本质所在,它是人的最深层和最本质的存在,道德存在决定了人的道德行为。
人的存在或本质是决定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的重要依据。在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人们基于人的物理存在和精神存在所设计的“权制”和“法治”被历史证明是不完善的,无法实现人的自由而充分的发展。根据历史的发展逻辑,后工业社会,人们将从人的道德存在出发进行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因此,对人的道德存在的认识和把握就构成了全部社会生活和活动的基础。
2.“德治”实现的关键:德制
德治思想古已有之,例如孔子有云: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位而众星拱之。但在统治型和管理型的治理模式中德治只能作为一种可望而不可及的理想。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德治绝不可能是一种单单通过道德教化的途径来实现的社会治理方式。历史上所有的建立在个人道德修养基础上的所谓“德治”都最终都只能是“虚幻的德治”。德治的实现最终是人们道德存在的自觉。人的道德存在是客观的,是不可以教的,只能通过道德潜能与社会理性、群体理性或职业理性的相契合而觉醒。德治的实现不是靠公共管理主体的道德修养的提升,而是根源于管理客体的服务需求的刺激和约束。德治是通过认识人们之间的伦理关系并在伦理关系的基础上而做出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的结果。[4](P108)因此,德治首要的、直接的目标是建立起道德化了的制度。这一制度框架能够对人起到激励和惩治作用,从而给人们以客观的约束,人们会得到一种客观化的必然的教育。由于有了道德化的制度,人的行为都会在潜移默化中具有道德的特征。只有制度和体制的道德才是广泛的,才具有稳定的引导功能的行为规范,在这一点上,是任何个体道德都无法达到的。[7](P210)“以制度为师“而非道德说教才是德治实现的根本途径。只有谋求制度的道德化才能建立稳定的德治。
公共管理的治理模式是服务导向的,其核心价值是服务。德制建设是公共管理服务精神的物化过程[4](P8),服务精神催生了德制,反之,公共管理的道德制度也要保证公共管理者忠诚的去贯彻服务精神,为服务精神的实现提供保障。
公共管理模式是德治与法治的统一体,新的社会治理模式下,德治与法治实现了真正的统一,二者不仅仅作为社会治理的手段而存在,不再从属于工具理性,而成为人的本质的一部分。因此,德制既是法律的道德化也是道德的法律化。
据此德制的建设应该至少包括以下几个原则:其一,在制度安排中有着道德化的合理规范,包含着道德实现的保障机制;并且已经确立的制度应当是有利于道德因素生成和成长的;[7](P212)其二,德制要有成为服务精神贯彻实施的保障;其三,德制应该是同时在德治与法治两种理念指导之下进行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
德制的确立是实现德治的前提,而不是终极目标。德治的确立遵循一个循序渐进的逻辑过程。其起点是的道德的制度化。然后通过治理者及其行为的道德化影响整个治理体系中的全体成员,实现一切人的道德化。德制作为整个进程的起点具有关键性的作用,是整个社会治理体系道德化能够稳定持续发展的保障。
第三次浪潮的冲击,意味着人类社会的历史又在经历一场巨大的变革。回顾历史,我们会发现每一次重大的社会变革都有一次的宏大的启蒙运动与之相伴随。后工业时代变革呼唤一场建构性的启蒙,如果说工业社会的启蒙运动确立了法的精神的话,那么它将确立起一种伦理精神;如果说工业社会确立了分工—协作的社会体系的话,那么它将根据合作理念去进行社会建构。[8]《公共管理伦理学》一书描述了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社会治理模式的基本特征和本质,并在服务理念下提出制度设计的构想。《公共管理伦理学》本身就是一本关于第三次浪潮的启蒙性著作,其所蕴含的思想对社会的成功转型以及新时代治理模式的构建有着的重大启蒙意义。参考文献:
[1]王丽莉.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内在矛盾分析[J].社会科学研究.2004-6.
[2][美]乔治·弗雷德里克森.公共行政的精神[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3][澳]欧文·E·休斯.公共管理导论[M].彭和平,周明德,金竹青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4]张康之.公共管理伦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5]刘祖云.历史与逻辑视野中的“服务型政府”[J].公共行政,2004-12.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第三次工业全球化浪潮的到来,现代通信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人类社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的摩擦加剧,矛盾凸显,许多经济和社会问题的暴露使得现代政府在作为政治组织的同时还必须作为经济组织承担起管理经济和社会问题的职能。传统的以政治学和行政学为理论基础的公共管理模式已经难于满足公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迫切需要一种新的政府管理模式来提高公共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质量。
在这种历史背景下,西方本文由收集整理公共管理学界出现了一股称之为“新公共管理”的思潮,并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政府改革运动。其最大特点就是在公共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主张运用私营部门的管理来提升政府绩效,以市场或顾客为导向调整政府、市场、社会三者的关系。作为一种政府改革实践,新公共管理模式在西方国家已取得了相当的成功。
当前,我国正处于计划向市场的转轨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加入wto的现实,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建立起一个灵活、高效、廉洁的政府,形成新的管理模式。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也正在于此。而改革中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则是如何进一步划分公共事务治理中政府、市场和社会等主体的角色,促进我国公共服务的市场化和公共管理的现代化。[1]从这个角度出发,我国的公共行政改革显然可以借鉴“新公共管理运动”的经验。
“新公共管理”理论为我国政府经济职能的重塑提供了新的思路,也对我国公共管理学科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经济理性与“新公共管理”
一般来说,“新公共管理”不仅指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发生于西方国家公共管理领域的改革,一种新的政府管理模式,更为重要的是,在改革实践中,这种政府管理模式已经逐步形成一种弥补传统行政模式缺陷的新的理论范式。无论以哪一种形式存在,“新公共管理”都是经济理性在公共管理领域的渗透和传播,是公共管理部门依托经济理性对传统体制进行的一场具有深刻意义的改造。[2]
作为一场政府改革运动,“新公共管理”的基本特征是引入“企业化政府”的概念,即在公共领域引入竞争机制对公有企业进行私有化改造、政府的权力分散与下放、公共业务的合同外包、政府的绩效考核和评估等。[3]作为一种新的管理模式,它包括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员工参与决策与管理过程、放松管制并推进绩效目标管理、信息技术的利用、顾客服务、使用者付费、合同外包、取消垄断性管制规定等主要内容。[4]作为一种新的理论范式,“新公共管理”以现代经济学作为理论基础,不仅从现代经济学中获得诸多理论依据,还借鉴了私营部门的管理方式和手段,如绩效管理、目标管理、组织发展等。休斯认为,经济学,特别是公共选择理论、委托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融合到新公共管理中,取代了官僚组织中高层人员信奉的传统公共行政观念。[5]
总之,经济学在理论和实践上对“新公共管理”有着重要影响。它不仅对“新公共管理”运动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还为“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新公共管理”视角下经济学教学的目标定位
在当今我国公共行政改革可以借鉴吸收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背景下,经济学对于公共管理专业学习和研究的重要性凸显。然而,长期以来,作为公共管理本科专业的基础课,经济学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其原因在于:首先,经济学通常在低年级开设,因此学生习惯于把经济学当成类似高等数学、英语等的公共基础课,而没有认识到经济学和公共管理之间的关联及其对公共管理专业的指导性作用;其次,从教学内容上看,经济学具有理论抽象、图形多且复杂、数学知识运用频繁等特点,对于文科生占大多数的公共管理类专业的学生而言,对经济学的惧怕多于兴趣。在这种心理下,大部分学生在学完这门课程之后,对所学知识感到既混乱又茫然,根本搞不清楚经济学究竟要研究什么和解决什么,更不要谈经济理性的培养。最后,由于经济学教学内容多,教学中往往采用“满堂灌”的传统方式,容易造成课堂教学沉闷枯燥,教学效果并不好。
为此,必须重新审视公共管理专业的经济学教学目标,合理地定位对于“新公共管理视角下”经济学的教学工作尤为重要。[6]下面从两个方面来考查经济学课程的定位。
1.新公共管理运动对学科建设的影响
英国被认为是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先驱,以1979年英国首相玛格丽特·撒切尔上台为标志,其改革主题曾被有关学者概括为:私有化、分权化、竞争机制、企业精神、非管制化、服务质量、对工会力量的限制。[7]这场改革给20世纪20年代已经诞生的公共行政学科带来了很大冲击,以政治学、法律、社会分析等社会学课程为主的传统组合已经不能满足培养具有企业家精神的公共管理者的需要,英国各大学的公共行政专业的课程设置开始转向以经济学为基础的课程组合,随着经济学、公共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等课程的进入,公共管理学科逐步取代公共行政学科,成为培养未来政府公务员的基础学科。
2.经济学理论对公共管理实践的影响
经济学理论对公共管理实践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官僚制弊端的分析和以市场为基础的制度设计两个方面。公共选择理论认为由于官僚制的存在使政府组织的供给具有垄断特性,造成政府面临组织机构规模的不断膨胀和效率愈发低下的困境,解决出路就是打破政府垄断,引入市场、准市场机制,通过服务签约外包的方式建立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的竞争,提高公共物品及服务供给的效率。委托理论被用于分析政治家和下级官僚之间的科层关系,作为委托人的政治家和作为人的官僚之间存在着利益的不一致性,人有可能为追求个人利益而牺牲委托人利益,而政治家为监督双方利益上的不一致则需付出更多的成本,为此,需建立适当的激励机制。交易成本理论认为,官僚组织垄断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的模式将会产生巨大的交易成本,从而无法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应引入市场机制将公共产品和服务转由非官僚组织承担,以降低交易成本。同时,经济学还借鉴了私营部门的管理方法提出了基于市场的公共政策设计。
综上,经济学的理论和分析方法为“新公共管理”实践开创了思路,“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发展又催生了公共管理学科的形成。因此,作为公共管理专业的基础课程——经济学应该定位在经济理性思维的培养以及经济学分析方法的学习上,这样的课程定位既是学科发展的需要,也是人才培养的需要。
四、“新公共管理”视角下经济学教学模式的创新思路
基于以上认识,为实现公共管理专业经济学教学目标,需对传统的教学模式进行变革。在借鉴国内外大学应用能力培养经验的基础上,现尝试提出“新公共管理”视角下公共管理专业经济学教学模式的创新思路。
1.设计体现“公共管理”特色的教学内容体系
对公共管理类专业而言,经济学课程的内容设置应在保持其基本内容体系不变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增加和删减处理,从而突出“公共管理”特色。适当增加公共政策分析、公共产品的供给、公有资源的管理、税制的设计等方面的内容,在讲述各经济理论的同时,加大对政府出台的各类经济政策的分析,从而阐明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机制。同时,对于较难的理论模型及数学推导部分则可以进行简单化处理。经济学教学内容体系调整的目标在于引导学生运用经济学的分析工具分析政府公共政策,提高实际应用能力。
2.采用引导—互动式教学法,实现讲授和自学相结合
“引导—互动式”教学模式是指通过教师的引导,采用互动方式让学生积极参与其中,实现教师讲授和学生自学相结合,“听、说、读、写”相结合的授课方法。教师的引导主要通过讲解要点、理清思路、启发思考、归纳问题、设计练习等来实现,学生的互动参与主要是通过自读自学、问题质疑、展开讨论、答题写作、迁移创造等形式完成。为此,在教学过程中有必要把经济学理论分成基本理论和由基本理论推演而来的扩展理论两类。以弹性理论为例,需求的价格弹性部分属于基本理论,教师需在课堂上进行重点讲解,而需求的收入弹性、交叉弹性、供给的价格弹性等,则属于扩展理论,教师完全可采用启发式教学或学生自学方式进行。
3.制定科学的教学计划——增加辅导课环节
在不增加公共管理专业经济学课程总学时的基础上,在每一章结束时,增加两学时辅导课,用于课程重点、难点、习题的讲解及案例讨论。利用辅导课,教师就可以通过案例引导学生深入讨论投资、政府税收、政府转移支付、进出口等因素对国民收入的影响。案例讨论是辅导课环节的重要内容,教师根据授课内容选择案例,学生采用小组讨论、自由辩论等多种形式就某个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从而提高学生的理论运用能力。
4.建立多手段的综合考核体系
针对公共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学生考核采用期末考试和平时考核综合评定,平时考核包括日常作业完成情况、参与教学活动的程度、读书报告(经济学领域的名著)的撰写等项内容。在各种考核形式权重的设置方面,要增加平时考核的权重。建立多手段的综合考核体系,可以引导学生在学好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注重技能训练与能力培养。
5.建立突出“公共管理”的特色的实用性的案例库
一、新公共管理的出现
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之下,西方发达国家掀起了一场公共行政改革运动,一种新的政府管理模式应运而生——新公共管理。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给了它不同的称谓,如“管理主义”“以市场为基础的公共管理”和“企业家政府”等等,反映了人们对“新公共管理”的不同看法。
作为一种新型形态的公共行政理论,新公共管理是“管理主义”“公共选择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委托理论”等在公共部门加以运用后,聚合而成的产物。它显现出以“政治——行政二分”和“韦伯官僚制理论”为基础的传统公共行政的一般管理化倾向。新公共管理理论视野中的管理具有两个基本特征,即管理的自由化和市场化。这些特征在奥斯本和盖布勒的《重塑政府——企业家精神如何改革着公营部门》一书中最为集中地体现为“企业家政府理论”,该理论被视为新公共管理的理论核心。他们指出,公共机构的企业家是不断汲取私营部门的经验和做法来运用资源,从而提高公共部门效率或效能的人。政府官员应该成为一个负责任的“企业家”或“企业管理人员”,社会公众向政府纳税而应该享受政府服务并作为政府回报的“顾客”。
“企业家政府”理论指出政府的低效运行,责任并不在于政府的工作人员,而是在于政府的行政体制。因此,要从根本上提高政府绩效,就必须变革现行的政府体制,实施政府再造。奥斯本与盖布勒提出了构建“企业家政府”的十大基本原则:1.起催化作用的政府:掌舵而不是划桨。2.社区拥有的政府:授权而不是服务。3.竞争性政府:把竞争机制注入提供服务中去。4.有使命感的政府:改变照章办事的组织。5.讲究效果的政府:按效果而不是按投入拨款。6.受顾客驱使的政府:满足顾客的需要,不是官僚政治的需要。7.有事业心的政府:有收益而不浪费。8.有预见的政府:预防而不是治疗。9.分权的政府:从等级制到参与和协作。10.以市场为导向的政府:通过市场力量进行变革。
参照国内外学者的论述和行政改革的实践,将新公共管理的理论及实践总结如下:第一,政府角色定位。新公共管理倾向于把决策制定和决策执行分离的体制。新公共管理主张通过民营化等形式,把公共服务的生产和提供交由市场和社会力量来承担,政府集中于掌舵性的职能。第二,将企业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引入公共部门。广泛引进企业的管理方法,诸如目标管理、绩效评估、全面质量管理等,希望用企业管理理念来重构公共部门的组织文化。第三,把社会公众视为政府的“顾客”,认为公共组织应坚持“顾客导向”,以“顾客满意”为宗旨。第四,加强公共部门的绩效评估。主要包括服务质量、顾客满意度、效率和成本收益等内容。总之,新公共管理的内容还有很多,其核心理念是市场化和企业化的管理。
二、新公共管理的质疑和批判
随着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和实践,其不足不断地显现出来,学术界的批判声愈加激烈,集中在如下方面:
第一,理论基础的批评。C·波利特等人認为,新公共管理模式以公共选择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为理论基础,导致了经济学的理论、技术和方法的滥用,体现了经济学跨越学科地向公共部门管理领域的扩张和渗透。
第二,抹杀公私部门的区别、强调管理一般化的批评。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管理仅仅是一种技术,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在管理上无本质差别,可以把企业部门的管理理念和方法引入到公共部门的管理中去。然而,公共行政运作的生态环境与企业管理所面临的环境截然不同。此外,它忽视了两者在管理目标上的差异,前者是努力实现社会的公共利益,后者则以个体利益最大化为目标。
美国学者格林(R.T.Green)和哈伯尔(L.Hublel)在《论治理和重塑政府》一文中对“企业家政府模式”提出五点批评:忽视了政府治理模式中制度分权对政府的约束作用;它打破或侵蚀了立法、司法和行政三个部门的权力平衡;注重结果、产出与目标而非投入和过程的原则是片面化的;市场导向原则将损害制度的稳定性;顾客至上原则将产生分配上的重大问题。
总之,新公共管理过分依赖于经济学的途径,忽视了政治过程与市场过程的本质差别;过分强调用私人部门管理的模式,忽视了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存在着的重要差别。此外,“新公共管理”所采取的市场导向、私有化、分权、放松管制和企业化的管理方式等也产生了一系列的实践问题。
三、新公共服务的兴起
基于对“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总结与反思,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的罗伯特·V·丹哈特和珍妮特·V·丹哈特于21世纪初提出了一个全新的管理模式和管理理念——新公共服务理论。该理论将公民置于整个治理体系的中心;强调公共管理的本质是服务,政府或公务员的首要任务是帮助公民明确表达并实现其公共利益,而不是试图去控制或驾驭社会,即“服务而非掌舵”。
(一)新公共服务的理论基础
新公共服务理论主要是建立在四个理论基础之上:民主社会的公民权理论、社区和市民社会、组织人本主义和组织对话理论。
民主社会的公民权理论倡导更为积极的和更多参与的公民权。桑德尔认为,民主社会的公民会更积极地参与到治理的过程之中。他们会超越一己私利,把目光投向更广泛的公共利益。金霍斯迪沃斯则认为,公民应被视为公民而非投票人、委托人或顾客,政府应提高回应性以提高公民的信任度。
社区和市民社会理论认为,社区在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人们要在社区的利害关系体系中实现自己的利益,而且只有在这里,公民才能以讨论和对话的形式参与进来。民主社会的政府的作用在于促进、创建和支持公民与社区的联系。
建立在科层制认识视野下的传统组织理论,强调权威、控制、系统化的规则体系和严格的程序,推崇基于理性考量基础上组织管理的非人格化特征,试图以此来追求和保证组织效率。与传统组织理论不同,组织人本主义则倡导更具人本主义意味的组织发展观,强调组织发展应建立在组织成员个人的成长、发展和创造性的培养上,强调组织对其成员的信任、尊重、减少控制以及对共同目标的认同感的培养上。
话语理论信奉“对话”理念,在一个日益复杂、多样而联系日益紧密的后现代社会中,随着公共问题复杂性的增加以及彼此间依赖性的增强,治理必定基于所有党派、公民和行政人员之间真实的和公开的话语基础上,通过治理主体间对话、沟通和协商来解决问题变得越来越重要。
(二)新公共服务的基本内涵
建构在以上四个理论基础之上的“新公共服务”理论,其基本内涵如下:一是政府应是服务而非掌舵。政府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趋向于协助公民表达并实现共享的公共利益,而不止于控制或引导新方向。二是追求公共利益,公共利益是主要目标而非副产品。公共行政人员必须致力于建造一个共享的集体的公共利益观念,这个目标不是要在个人选择的驱使下找到快速解决问题的方案,而是要创造共享利益和共同责任。三是超越企业家身份,重视公民身份,服务于公民而不是顾客。新公共服务理论强调公共利益源于对共同价值准则的对话协商,而不是个体自我利益的简单相加。公共人员回应的是公民需求而非仅仅是顾客,而且更要关注建设政府与公民之间、公民与公民之间的信任与合作关系。四是责任并不是单一的。公务员不应仅仅关注市场,亦应关注宪法和法令,关注社会价值观、政治行为准则、职业标准和公民利益。五是重视人而不只重视生产率。公务人员所参与组织的公共组织与网络,如果能在尊重所有人的基础上通过合作和共同领导的过程来运作,它们最终就更有可能获得成功。
四、结语
综上,新公共管理理论核心理念主要是以效益为导向,建立企业家政府,把市场机制引入公共服务等;政府的作用就是使市场机制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进而促进自由选择和实现效率,公民就是顾客,公共行政官员被视为旨在以低成本、低消耗和高效率来促进市场活动完成的市场参与者。而新公共服务理论的核心价值理念则要是追求公共利益,奉行服务理念,注重公民权利、公民意识、公民身份和公民价值,强调民主对话沟通协商基础上的政府与社区、民众的合作信任和互动共治;政府的作用不是控制或激励,而是服务,民主的观念与对公民权和公共利益的崇尚,不仅应贯穿于公共行政的运作中,而且应在行政组织内部牢固加以确立。
虽然新公共服务理论是在对新公共管理理论进行反思和批判的基础上提出和建立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对新公共管理理論的全盘否定。新公共服务理论是对当今公共行政理论和实践特别是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一种补充和完善。公共行政的发展是在既定的历史条件下不断推进的。传统公共行政、新公共管理和新公共服务都是适应了自己所处的社会发展环境而逐步形成的。因此,它们都具有重要的学理依据和实践意义。每个特定的历史时期都存在着一种占主流和统治地位的思想理论,然而其他思想流派也没有被忽视,他们都在探索公共行政的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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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制度分析而言,公共行政的模式研究即是将各国公共行政的制度特征加以归纳,以这些特征为基点构建一个公共行政的普遍性模式。而历史来看,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是以韦伯的官僚制理论和政治与行政二分法为理论基础设计的,后来兴起的新公共管理模式则是以企业管理理论和经济学理论为基础的,奉行一种“管理主义”取向。无论是公共管理模式还是企业管理模式,它都应该是以效率为基础并能够适应国情文化和民俗的管理体制,尽管二者在价值目标取向上可以不同。因此,本文以企业管理中麦当劳的经营管理模式为参考,来探讨一下对于公共管理模式改进的可借鉴因素。
1政府公共管理模式的变迁
一般说来,政府的公共管理或公共行政模式,就是政府用怎样的手段来行使社会管理的职能。而公共管理与公共行政模式的区别重点不在文字上,而在政府治理的理念和方法手段上。因此可以说,政府治理模式与行政模式,抑或公共管理模式都是一种政府的社会组织管理方法。
传统的手段是“管制”,名目繁多的审批项目—办一件事,需要多次跑衙门、办手续、盖公章,是对这种模式的最好诊释。从行政思想的发展史来看,行政学或行政管理学大致经历了从公共行政学、新公共行政学和(新)公共管理学等阶段。这种学科研究阶段的变迁不仅仅是理论的变化,更是一种政府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的升级。由于新公共行政学缺乏理论上的连贯性和坚实的理论基础,只不过是在那个激进的年代做出的一种强烈的情绪反映而已,新公共行政学在传统行政学追求经济和效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公共行政并非是完全的价值中立,而要把社会公平也作为公共行政的目标追求,这种思潮并没有形成行政管理的模式。笔者认为,具有深刻影响的主要两个阶段是公共行政学、(新)公共管理学,并且已经和正在有自己相应的管理模式。
1.1传统的政府治理模式与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
传统的公共行政学有两个理论基础:政治一行政二分法、官僚制理论。当然,传统公共行政模式就会具有这两个理论精神下的特征。这里要特别指出的是,传统的政府治理模式与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实际上是同义语:一是产生的背景相同,二是理论基础相同,三是有共同的特征。而之所以用“治理”一词只不过是与新的政府治理模式相对罢了。传统的政府治理有六项主要特征:政治中立的公务员制度;层级制和规则;永久性和稳定性;制度化的公务员制度;内部管制;平等。
1.2新的政府治理模式与(新)公共管理模式
针对传统的政府治理模式,为了提高政府的效益、效率和效能,无论是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还是欠发达国家,都进行了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的改革。而这种公共管理改革是要在探索中发现并建立一种新的模式。比如,B·盖伊·彼得斯教授对这些改革进行综合归纳后,将其分为市场式政府、参与式政府、弹性化政府和解制型政府四种改革模式,而且认为这四种模式是改善当代政府治理的主要方法。值得注意的是,新的政府治理模式是伴随着新公共管理的兴起而产生的。可以说,这种新的政府治理模式只是新公共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尚处于发展阶段而提出的一种较有代表性的一种公共管理新模式。如果说,上述的传统政府治理模式等同于传统公共行政模式的话,那么,新的政府治理模式只是尚处于探索阶段的公共管理模式的一种较为新颖和有代表性的学术观点。
新公共管理的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已经不再起作用。新公共管理或管理主义的出现,标志着早期改革发生了一种变化。它在理论和具体方案方面比修修补补地降低成本为目标的早期改革更为明确。新公共管理的目标在于取代传统模式,因此它不像“以前的”公共管理那样只是在公共行政内部实行技术性的专业化。新公共管理不只是对公共部门进行改革,它表现为要求公共部门转换机制并改变其与政府和社会的关系。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DECD)关于发达国家政府改革的研究报告,对新公共管理的主要内涵作了总结归纳。一般认为,新公共管理与传统行政管理有所不同,其主要主张有:政府服务应以社会和公众的需求为导向;更加重视政府的产出、结果、效率和质量;主张放松行政规制,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强调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测量和评估;政府应广泛采用企业中成本—效益分析、全面质量管理、目标管理等管理方式;取消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对某些公营部门实行民营化,让更多的私营部门参与公共服务的供给;重视人力资源管理,提高人事管理的灵活性等。
总之,传统公共行政模式、传统的政府治理模式与(新)公共管理模式、新的政府治理模式二者是有本质区别的。在理论上,前者的学理基础是政治一行政二分法和官僚制理论;后者则是经济学理论和私营部门管理学。在行为主体上,前者是以政府的单一中心治理;后者是以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多中心方式。在治理方法上,前者是政府唯一地提供公共产品,并实行管制;后者是私营部门也被允许提供社会所需地公共产品,实行引导和管理。实际上,行政管理模式的变化也恰好说明了,在社会日益变革的今天,人们在强调效率的同时也在不断地追求着公平、服务与满意等人性化的价值,行政管理模式也随着人们的要求不断提高而变得越来越开放。恰恰对比,企业经营模式正式朝着人性化服务和开放式管理的路径在变革,我们不妨拿麦当劳的经营模式来做以参照对比。
2麦当劳经营管理模式的成功经验
现在,麦当劳快餐店及其许多衍生物已经无所不在,并很快在全美国成为可以辨认的象征,在世界许多地方的情况也是一样。麦当劳已经达到了它的崇高地位,因为事实上所有的美国人和许多其他国家的人在无数的场合经过它金色的拱门,麦当劳快餐店正在美国和世界其他地方努力地继续扩大其经营。
为什么麦当劳模式所向披靡?简单地说,麦当劳取得成功是因为它为消费者提供了效率、可计算性、可预测性和控制。这也是麦当劳模式的特质所包含的几个不同侧面。
首先,麦当劳提供了效率,或者说提供了从一点达到另一点的最佳方法。对于消费者而言,麦当劳提供了从饥饿到吃饱的最佳途径。在一个双亲均需工作和存在单亲家长的社会中,能高效地满足人们消除饥饿和许多其他需求,的确很有吸引力。
其次,麦当劳提供了可计算性,或者说强调的是销售产品的量的方面(份数、成本),也强调提供服务的量的方面(得到产品所用的时间)。量成了质的对等物,有足够的量,或者能做到快速交递,这就意味着是好的。人们很容易将麦当劳出售的食物量化,并感到好像花了通常的钱买到了很多的食物。人们也会去计算他们开车去麦当劳、拿到食品、进餐以及回到家里的时间,然后,他们把这与自己在家里准备食物所花去的时间作比较。 第三,麦当劳提供了可预测性。亦即确保他们的产品和服务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都是一样的。在莫斯科的麦当劳与在北京的麦当劳其产品和服务都是一样的。无论是在今天吃,还是在明天吃,结果都是一样的。当知道麦当劳所提供的东西不会出现意外本身就是巨大的安慰。麦当劳模式的成功表明,许多人倾向于喜欢一个不会出现意外的世界。麦当劳系统的员工也是按照可预见的方式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他们遵照公司的规则和经理的指令行事,在许多情况下,不仅对于他们的行为而且对于他们的言谈都在很大程度上可预见。
第四就是控制。将这种控制施加于每一个进人麦当劳世界的人身上。在快餐店吃饭的人是受控制的,尽管这种控制通常显得很微妙。排队、有限的菜谱、很少的选择,这些都让来这里进餐的人不得不按照麦当劳的管理部门的设想去做—快吃、快走。此外,驾车到窗口购买的做法甚至让人们没吃就走。在麦当劳化的组织里,工作人员也受到高度的控制,通常他们比顾客受到的控制更为明显和直接。他们被训练得一丝不苟地按所吩咐的去做有限的几件事情。麦当劳所采用的技术以及它所建立的方式也再次增强了这种控制,经理和检查员的责任就是确保工作人员的工作没有一点的偏差。
以上对于麦当劳化的四个基本特征的讨论让我们明白关于为什么麦当劳快餐取得如此重大的成绩,以及为什么麦当劳化的过程有如此戏剧性的进展是有着很好的、实在的理由的。麦当劳化无疑带来了一些积极的变化。比如,比以前可以更为便利地获得商品和服务,获得这些东西现在不那么再依赖于时间和地理位置。比以前更多的人可以获得范围广泛的商品与服务。人们几函乎可以随时随地获得他们所想要和所需的东西。要想获得想要和所需的东西的确比以前方便多了。商品和服务的确比以前更加统一的质量标准;至少有些人可以获得比在麦当劳化以前更好的商品服务。在一个变化迅速、让人感到陌生而似乎又带有敌意的世界上,麦当劳化系统为我们提供一种相对安定、熟悉而安全的环境,这毕竟是对顾客的一种慰藉。由于产品已被量化,消费者可以较为容易地对那些相互竞争的产品进行比较,人们更有可能得到同等的待遇。
3麦当劳经营模式对行政管理模式的改进建议
从麦当劳的经营模式和策略中,麦当劳取得成功是因为它为消费者提供了效率、可计算性、可预测性和控制,其实这大大强调了管理的效率。同时,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为什么麦当劳能够在世界各个角落扎根呢?很明显,它适应了当地的风俗与饮食口味和习惯。而文化这种无形的东西,是一种出奇制胜的硬件,有了它便能引领鳌头,否则市场规律必将使之淘汰。每年麦当劳都在世界各地研究各地的饮食习惯与口味,不断地推出适合当代口味的新食品。
如果说,强调效率,那么麦当劳与政府官僚制没有什么区别;而强调服务则是麦当劳是一马当先的,所谓建立服务型政府是后来的事情了。快捷、好吃是麦当劳的致胜法宝,那么作为一个政府如何提高办事效率和满足公众需要,应该是任何政府追逐的始终价值。
实际上,官僚制虽然有弊病,并且招致了诸多批评,但是现在还没有一种比它更能行之有效的行政管理模式来取代它。那是针对政府的效率来说,官僚制其实是一种极其理性化的管理体制,对于效率的追求永远是行政模式所追求的价值。而官僚制本身没有错,错在人为地不断破坏它。同时,人的有限理性使得官僚制不可能顾及到人们生活等方面,新的管理主义模式正是治疗官僚制所不及的。因此笔者建议:
(1)建立服务型政府。建立服务型政府是近年米理论界和各级政府在深化行政改革中提出的一个目标选择。服务型政府本质上是社会本位、民本位,政府管什么不管什么,全看社会和公民是否需要,并以此来作为政府职能定位的依据,它与传统的以官本位、权力本位为特征的管制型政府相比较,是两种不同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
新公共管理的基本特征:第一,政府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官僚机构,政府服务应以顾客为导向,以公民为顾客,强调顾客的价值,政府为服务组织,向顾客提供最佳服务,以顾客满意度作为衡量绩效的标准;第二,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改变过去只关心投入而不关心产出的做法,重视组织的战略目标和长期计划,强调政策、规划、项目的成本效益关系;第三,更多地注重管理的结果、激励和绩效评估,反对传统公共行政重遵守既定法律法规,轻绩效测定和评估的做法,主张实行严明的绩效目标控制;第四,强调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和竞争机制,取消行政服务供给的垄断性。
二、新公共管理理论对我国税务行政管理的启示
近年来,我国积极借鉴公共管理理念,作为加快行政管理改革的有益参照,并取得初步成效,如建设“服务型政府”、“问责型政府”、“企业型政府”、“学习型机关”等都是发源于新公共管理相关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的确立和传播对作为政府公共部门的税务机构完善行政管理职能,按照“调动人力,减少成本,优化服务”的基本方针,建立服务理念和制度、服务精神和形式高度统一的,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和谐互动的,税务人员激励约束机制趋于完善的,税务机关服务和中介机构有机结合的管理模式有着重要意义。
(一)增强纳税服务意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观念的更新和转变是优化纳税服务的关键,纳税服务观念要努力实现以下两个方面转变:
1.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淡化权利意识,充分认识到搞好服务是提高征管水平的重要手段,把尊重纳税人、理解纳税人、关心纳税人贯穿征管工作始终,积极、主动、及时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经济的服务。
2.由“监督打击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从税收管理实践看,以往强调“刚性”管理,而忽视“柔性”服务,应站在管理者的立场,改变注重对纳税人防范、检查和惩罚的观念,相信大多数纳税人能够依法诚信的履行纳税义务,将服务基点从对纳税人的不信任转变到相信纳税人、尊重纳税人、服务纳税人,牢固树立“服务就是管理”的思想,以服务促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通过优化纳税服务来预防涉税犯罪,使管理执法和优质服务相互融合、互相促进,在一定程度上积极引导了纳税遵从,优化了税收秩序,提高了征管效率和质量。
(二)建立有利于提高纳税服务效率与效能的服务体系
税收工作应把“经济、效率、效能”作为纳税服务追求的目标,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应用网络和信息技术,加快建立规范的纳税信息服务体系,整合税务信息资源,提供涉税公共信息和个性化信息服务、税收征收管理服务和实时在线服务,实现全天候的“一站服务”或“无站服务”,减少纳税服务的中间环节,降低服务费用,提高服务效率,实现足不出户就能获得纳税服务。
2.运用流程再造理论,开展结果导向的管理,深化税务行政审批改革,使程序运作现代化,解决办税程序繁琐、效率不高的现象。
3.加强过程控制,把优化服务渗透到税收征管的每项工作、每个岗位、每道环节,建立以纳税人满意度为衡量标准的纳税服务质量评价体系。
4.纳税服务更多的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税务机关虽然是纳税服务的核心主体,但并不是唯一的主体,在纳税人需求日益多元化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以税务机关为主导,多种服务组织共同参与的纳税服务体系,将具体的纳税服务事项交由社会中介机构或民间非赢利组织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
(三)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指标体系,完善绩效评估机制建设
关键词:预算会计;预算会计制度;改革;新公共管理模式;
目前,以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等3项制度改革为标志的预算会计管理改革,有利于实现财政预算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的规范化,也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大举措,它标志着我国公共预算建设进人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但这些政策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改革中必然会遇到许多新问题、新情况。比如,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客观上需要对财政资金收付过程完整的核算、反映、监督,因此完善的预算会计制度是施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内在要求。我国的预算会计制度基本是在20世纪50年代初沿袭前苏联预算会计体系基础上经由几次改革而成。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是1997年颁布,1998年执行的。其基本特征是以预算资金为核算对象,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基础,以预算资金收支运动为核算重点,会计主体与报告主体合二为一。如果说我国的政府资金管理仍然以分散管理模式为主,那么这套会计制度应该说基本满足了政府对预算收支管理的需要,但随着财政管理改革的深化,尤其是财政资金管理方式由分散向集中转变,即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实行,使得现行预算会计制度无论从体系还是内容,都已满足不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所引起的财政资金运动变化的核算要求。这就必然要求对现行的预算会计体系进行全面的改革,建立新的公共财政框架,适应新形式下发展的需要。笔者拟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对我国现行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思考:
1适应新公共管理模式要求,建立政府会计体系
现行预算会计制度是在吸收企业会计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借鉴国际公共会计习惯做法的基础上,建立的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有中国特色、科学规范的管理型预算会计模式和运行机制。但这与国际政府部门公共会计还有很大的差别,还不是规范的政府会计体系。按照现代政府公共管理理论,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提供了一个“新公共管理模式”的基本框架性建议,概括地说它应包含5个方面的主要要素原则,即透明度、负责任、灵活性、前瞻性、法律和正直;其宗旨是倡导建立一种“以市场为基础的公共管理,最大限度地重视国家资源的使用效率”。这种新公共管理模式,也正指引着国际上政府会计的改革发展趋势。
“新公共管理模式”的实质是从“企业化政府”层面上定位预算会计的“受托”责任关系,即预算会计应围绕社会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反映并报告社会公众要求与政府职责之间的受托责任。而我国现行制度下提供的财务数据,只能反映公共部门是否正确执行了预算计划,无法报告其绩效情况及受托责任信息。因此,客观上要求把现行的“财政总预算会计”与“行政单位会计”合并拓展为“政府会计”,这种拓展决不是简单的称谓变化,而是从根本上转变会计观念,较为全面地采用国际通用的公共会计习惯做法。它将不仅有利于实现政府管理的“可核算性”,更重要的是有利于社会公众对政府的财务受托责任进行客观真实的评价,并极大地满足国家宏观管理的需要,更好地全面实现政府会计目标。
2引入权资发生制记账基础,充分反映受托资任和业绩僧息。
目前我国预算会计采用的是单一的收付实现制记账基础。其不足之处很多,突出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不能全面反映政府债务、资产和财务状况等情况。在收付实现制下,一些在当期已经发生、但尚未用现金支付的政府债务(如欠发的退休养老金、拖欠征地补偿款、农民工工资等),或者具有年度连续性的经济事项(如应由本期负担、但却在以后年度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等,均被制度“善意”地变成了“隐性负债”,从而实质上隐蔽了财政风险,人为地夸大了政府可支配的财政资源,造成一种失真的财政预算平衡假象。(2)不能有效地分析政府的资金运用情况和效果。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的实际支付作为成本、费用确认的依据,现行制度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这就意味着购置固定资产的财政资金一旦支出后,就以其原始成本始终挂在账面上,其结果是使提供公共服务的资源产生的业绩和其利用效率,不能从预算会计中得到完整反映;因而为将资产处置游离于财政监督之外的财务处理创造机会;同样,在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后,对己收到但未付款的物资、或均衡拨款支付采购的物资,在该记账基础上因未付款而不予纳人预算会计核算之中,削弱了对各项财产物资的全面控制管理;同时,收人、费用是按其款项实际收付的时间来确认记账的,它不考虑收支项目的配比性。管理当局可根据其意愿和效用,将收付的时间人为地在当期和以后期间进行调节,从而形成满足其期望的预算收人的增加(减少)或支出的节约(超支),导致年度预算结余金额与实际情况不符,最终客观上影响财务信息的可靠性、一致性和可比胜,使国家对宏观财政经济形势的分析和决策缺乏相关、有用的预算会计信息。为真实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和管理业绩,提供高质量的财务信息,使社会公众能客观全面地评价政府的受托责任,消除以上不良现象的产生,引人权责发生制记账基础,成了我国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必然趋势和要求。目前,财政部门实行的部门预算和国库制度改革以及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等,为预算会计引进权责发生制作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可以预见,有中国特色的预算会计在结合了这两种记账基础后,将会充分发挥它们各自的优势,形成有利于加强政府职责行为的规范,明确政府的财务受托责任、增强预算会计信息全面、完整、真实、透明和决策相关的效果。
3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条件下现行预算会计制度的缺陷
治理理论具有两方面的涵义:政治意义上的“治理”指的是集体行动的制度安排,通过此制度安排重新分配资源,建构公共责任;管理意义上的“治理”指的是政府组织有效、高效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新公共管理是“治理”的管理维度上的体现,其核心是强调政府组织的管理技术、效率和能力。治理理论在很多方面契合了新公共管理的要求,甚至被认为是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深化。[1]对治理理论的此种理解和认识是其公共行政维度的体现,也表明了政治学的管理主义走向。然而,需要指出的是,治理和新公共管理的最大不同,在其政治学意义上,是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新思考与阐释,是人类集体行动机制和方式的改变。因而,社会管理模式的创新,便是对新的人类集体行动的政府组织和管理理念、方式和工具的追求。
一、新公共管理对传统公共行政模式的批判
20世纪70年代末在西方发达国家开始的新公共管理运动(NPM),通过将市场机制和管理主义引入公共行政,引发了公共管理模式的革命性改变。传统的公共行政实践模式有四个基本特征:一是政府组织及其结构应根据韦伯的官僚制(科层制)原则建立起来,严格遵守这一原则是政府运行的最佳方式;二是公共物品及服务应由政府机构(官僚机构)来提供,即政府是公共物品的唯一提供者;三是政治(政策制定)与行政(政策执行)分开,并且文官在政治上保持中立,这有利于责任制的落实;四是行政被认为是一种特殊的管理形式,必须由终身受雇的职业化的官僚来担任。[2]随着西方世界由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或信息社会的转变,传统公共行政管理模式的基本原则受到了严峻挑战,并在实践中逐渐失效或被认为过时。首先,作为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基石的官僚体制(科层制)已被证明是一种过时、僵化和无效率的政府体制模式,[3]123如奥斯本在《改革政府》一书中所说:工业时展起来的官僚体制,专注于各种规章制度及其层叠的指挥系统……变得机构臃肿、浪费严重、效率低下;它在变化迅速、信息丰富、知识密集的20世纪90年代已经不能有效地运转了。[4]其次,政府机构作为公共物品及服务的唯一提供者的垄断地位已经动摇,各种私人公司、独立机构和社会团体参与公共物品及服务的提供,不同的政府机构也为提供相同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而展开竞争。最后,政治与行政的分开在实践中是难以做到和不现实的。而且,传统的人事行政模式也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新公共管理运动正是为了克服这些弊端而出现的,旨在为传统的官僚制注入类似于市场机制的因素,提高公共部门的效率和服务质量。新公共管理运动在新西兰、澳大利亚、美国等发达国家影响很大,成为改造政府治理结构、重新塑造政府形象的指导思想。其理论基础是公共选择理论。公共选择理论是“在效率和效益观的掩盖下追求传统自由主义,或是激进市场主义的价值理想”,[1]以现代经济学的方法来研究民主立体的政治运作和决策的过程,以理性经济人假设为出发点,研究选民、政治人物以及政府官员们的行为。公共选择理论否定抽象的公共利益的存在,公共利益不过是个人利益的总和。个人的决策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结果。
虽然这场运动在国家之间甚至一国内部不同时段区别很大,但有几个共同的主题,凯特尔将其归纳为六个核心要素[5]:生产力。改革关注的焦点是如何使政府以较少的资源维持甚至扩张公共服务;市场化。政府运用市场机制克服传统官僚制的弊端;服务导向。改革的一个共同目标是改善政府与公民关系,提升公共服务的顾客满意度;分权。不只是简单的决策权向底层的转移,也是使得决策者尽可能地接近受政策影响的普通公民的努力,从而使政府更贴近公民,对他们的偏好更敏感,具有回应性;政策。改革运动目的是改善政府创新、完善和执行公共之策的能力;问责制。改革要求政府更好地兑付其诺言。胡德将新公共管理看作是一种以强调明确的责任制、产出导向和绩效评估,以准独立的行政单位为主的分权结构(分散化),采用私人部门管理、技术、工具、引入市场机制以改善竞争为特征的公共部门管理新途径。[6]奥斯本和盖布勒在《改革政府》一书中将“新公共管理”看做单一的模式,并指出“新公共管理”模式包含十大基本原则或基本内容,即起催化作用的政府:掌舵而不是划桨;社区拥有的政府:授权而不是服务;竞争性政府:把竞争机制引入到提供服务中去;有使命的政府:改变按章办事的组织;讲究效果的政府:按效果而不是按投入拨款;受顾客驱使的政府:满足顾客的需要而不是官僚政治需要;有事业心的政府:有收益而不浪费;有预见的政府:预防而不是治疗;分权的政府:从等级制到参与和协作;以市场为导向的政府:通过市场力量进行变革。为此,必须用企业家精神去改造政府,把企业经营管理的一些成功方法移植到政府中来,使政府这类公共组织能像私人企业一样提高效率。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以顾客为中心,即强调服务提供者应对他们的顾客负责,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不断进行革新,寻求减少成本和增进质量的方法,授权顾客进行选择。休斯概括了新公共管理模式的六大要点:该模式意味着传统行政管理模式的重大改变,注重结果的实现和管理者负个人责任;一种脱离官僚制的趋势。目的是使组织、人事、任期等更具灵活性;明确规定组织和人事目标,以便用明确的绩效指标来衡量工作业绩,以及对项目进行系统评估;公共管理人员更具政治色彩,而不是政治中立或无党派的;政府职能更有可能受市场检验(如合同外包),或奥斯本说的“将掌舵和划桨分开”,政府介入并不一定指政府非通过官僚制方式不可;通过民营化或市场检验以及合同外包等方式减少政府职能的趋势。[7]Ferlie等人在《行动中的新公共管理》中认为,在当代西方政府改革运动中,至少有过四种不同于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的新公共管理模式,即:效率驱动模式,小型化与分权模式,追求卓越模式,公共服务取向模式。[8]总体而论,相比传统的官僚制,分权化、服务外包、市场化的激励方式和更彻底的绩效考核等新公共管理秉承的管理主义理念成为当今西方国家政府改革的潮流。
二、作为制度安排的治理理论
治理(governance)与统治(government)来源于同样的词根。统治指的是民族国家创造和维持公共秩序、实现集体性行动的正式制度化的过程,它的主体是政府。治理也是指一种过程,但与统治相比,这一过程的主体发生了变化。治理是指“统治方式的一种新发展,其中公私部门之间以及公私部门各自内部的界限均趋于模糊。治理的本质在于,它所偏重的统治机制并不依靠政府的权威或制裁”。[9]从治理实践上看,“‘治理’的概念最初源于城市环境背景,是用来更有效地解决地方上的问题的”。[10]概言之,“治理”和“统治”虽然都是指公共管理过程,但“治理”更强调技术性的权力或权威的运作绩效。有学者认为,在公共管理领域,治理一词已逐渐获得了话语霸权,在很多地方取代了“公共行政”和“政府管理”。[3]81治理是一个规则体系和制度安排。在国家与社会关系发生深刻嬗变的背景下,治理是一种新的人类行为的制度安排。这一制度安排不仅包括正式的组织、制度,还包括非正式的组织和制度、规则等。治理要回答的问题是:既然有同时存在“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可能,那么能否有新的制度安排?面对现代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变迁、社会政治秩序与结构变化的变化,治理理论成为分析现代政治、行政权力构架及公共政策体系特征的有力工具和思想体系。
全球治理理论的主要创始人詹姆斯·N.罗西瑙将治理界定为各个层次的人类活动———从家庭到国际组织———的规则体系。罗西瑙认为,治理指的是一种由共同的目标支持的活动,这些管理活动的主体未必是政府,也无须依靠国家的强制力量来实现。与统治相比,治理的内涵更丰富,既包括政府机制,也包括非正式、非政府的机制。[11]海登也将治理定义为对正式和非正式的政治规则的管理:“治理指的是一些措施,这些措施涉及到运用权力的规则制定和解决规则之间的冲突。”[12]罗伯特·基欧汉和约瑟夫·奈认为,“治理是正式和非正式的指导并限制一个团体集体行动的程序和机制。政府是治理的一个分支,其行动具有权威性,并产生正式的约束关系。而私人企业、企业联合会、非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联合会等都参与到治理之中,这些组织常常与政府携手创造治理机制,有时甚至没有政府机构的参与。[13]林恩认为,治理是指“法律、规则、司法裁决和行政实践的机制,这些机制约束、规定和履行公共物品和服务的提供”。通过这个定义可以看出,治理由独立但相互关联的元素构成,这些元素包括组织的、财政的和项目的结构;惯例和法律;政策许可;可获得的资源;机制规则和规范。这个定义也意味着治理是政治性的,涉及到不同利益的行为体之间的讨价还价和妥协。[14]安妮·麦蒂·K考察了各个学科中的治理涵义,认为治理是比政府统治更宽泛的概念,治理过程包括结合在一个多元网络中的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主体。治理理论有一个深厚的制度主义背景。治理是规则设定、规则应用和规则强化的统称,是一种改变了的制度安排。随着国家作用的衰落,治理是新的公共物品提供形式和制度安排。治理理论的核心概念是合法性、有效性、民主和责任。[15]在全球化和分权化的背景下,合作网络开始成为治理公共事务的重要组织形式。在网络中,各行为者通力合作,使公共管理成为真正的社会联合行动。正如瓦尔特所言:“作为治理的公共管理,遇到的主要挑战是处理网络状,即相互依存的环境。公共管理因而也是网络管理。”[16]
三、新公共管理运动与治理理论的关联与区别
新公共管理运动要回答的是这样几个层层递进的问题:政府应该做什么?如何更好地实现这些目的?要实现这些目的,政府需要什么能力?要回答这些问题,必须将其置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大背景下来理解。如果说治理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国家和社会关系的变化,那么NPM代表了这一过程中政府的深层次转变。但是也有学者认为,治理属于公共管理的范畴,指的是一种能够推动政府、社团、企业和公民个人相互合作、共同实施对公共领域的管理的制度安排和一套与此相关的操作技术。[17]由此可以推出,治理在很多方面契合了新公共管理运动的要求,或者说,二者有很多相似之处:治理和NPM都意味着权力从官员和民选代表向政策网络中的其他行为者的转移,这两种模式都降低了选举官员的传统的角色和责任,他们不再是处于支配地位的行为者;治理和NPM都主张运用竞争手段去弥补传统官僚制内在的低效率,使公共服务对于其服务的公民更具有回应性。这二者也都是结果导向的。与传统的公共行政不同,他们注重的是输出而不是输入,强调的是效率和满意度;治理和NPM都接受“掌舵”的概念。奥斯本和盖布勒最早提出政府的职责是“掌舵而不是划桨”。在这里,“掌舵”是指把握方向,确定宏观政策目标,“划桨”指具体采取行动实现目标。但同时,治理和NPM的区别也是本质性的。首先,治理研究的是国家与社会的问题,探讨政府与私人部门的伙伴关系,而NPM着眼于这一关系的具体建构。
NPM试图将企业精神引入公共部门,它认为公私部门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其区别只在于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同。相反,治理理论承认公共部门对于民主政治维持和促进公共利益的独特作用,认可公私部门之间的不同,认为两者的合作对于民主政体的重要性。其次,治理和NPM的实质性的关注焦点不同。治理强调的是过程,NPM关注的是结果。治理与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和管理过程连在一起,其目的是确定在这个过程中行为者及其角色,说明他们的行为和相互关系是如何影响公共服务提供的。NPM的目的是有效性和消费者满意度,也就是说,它阐述的是被消费者认可的公共产品是如何以最小的投入生产出来。再次,治理和NPM具有不同的哲学基础。
NPM实质上是一个组织学说,建立在制度主义特别是公共选择理论基础上,其解释角度和结论聚焦在组织结构。相反,治理更多的是建立在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理解上,“价值的权威性分配”是其最终目的,力图解释为什么政府这样做、怎样才能做得更好?这些都属于政治学的范畴。最后,治理没有如NPM一样的意识形态标签。NPM的理论渊源是公共选择理论,而公共选择理论是“在效率和效益观的掩盖下追求传统自由主义,或是激进市场主义的价值理想”。[1]治理不一样,它提出了政府应该做什么和怎样做的问题,但它的答案并不是单方面的市场化改革。治理希望给与公共部门更多权力,迫使其与私营部门进行更多的合作安排,创造一个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竞争性市场。
四、社会管理新模式:新公共管理运动和治理理论的汇合
【 正 文】
从本世纪70年代开始,曾经主导西方公共行政领域近一个世纪之久,并被誉为是行之有效、甚至是最佳的传统或称主流的公共行政,遭受到新的外部环境的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其近乎刻板、僵化的科层体制愈来愈不能适应迅速变化的信息和知识密集型社会和经济生活,其赖以建立的两大理论基础——威尔逊和古德诺的政治—行政二分论和韦伯科层管理论均无法回答和解决政府所面对的日益严重的问题和困难:政府财政危机,社会福利政策难以为继,政府机构日趋庞大臃肿,效率低下,公众对政府能力失去信心,“政府失败”论开始占主导地位。
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一种新的公共行政理论、管理模式——新公共管理(NewPublic Management)在80年代的英美两国应运而生,并迅速扩展到西方各国。与以往传统的公共行政框架内进行的变革不同,新公共管理不是对现存行政管理体制和方式进行某种程度的局部调整,或仅仅是为了降低行政管理的成本,减少行政费用开支,更重要的是,它是对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的一种全面清算和否定。
一、新公共管理的理论基础
如果说传统的公共行政以威尔逊、古德诺的政治—行政二分论和韦伯的科层制论为其理论支撑点的话,新公共管理则以现代经济学和私营企业管理理论和方法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首先,新公共管理从现代经济学中获得诸多理论依据,如从“理性人”(人的理性都是为自己的利益,都希望以最小的付出获得最大利益)的假定中获得绩效管理的依据;从公共选择和交易成本理论中获得政府应以市场或顾客为导向,提高服务效率、质量和有效性的依据;从成本—效益分析中获得对政府绩效目标进行界定、测量和评估的依据等等。其次,新公共管理又从私营管理方法中汲取营养。新公共行政管理认为,私营部门许多管理方式和手段都可为公共部门所借用。如私营部门的组织形式能灵活地适应环境,而不是韦伯所说的僵化的科层制;对产出和结果的高度重视(对私营部门来说,产出就意味着利润,而在高度竞争的市场环境中,要获取利润就必须给顾客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同时尽可能地降低成本),而不是只管投入,不重产出;人事管理上实现灵活的合同雇佣制和绩效工资制,而不是一经录用,永久任职,等等。总之,新公共管理认为,那些已经和正在为私营部门所成功地运用着的管理方法,如绩效管理、目标管理、组织发展、人力资源开发等并非为私营部门所独有,它们完全可以运用到公有部门的管理中。
二、新公共行政管理的基本特征
新公共管理是个非常松散的概念,它既指一种试图取代传统公共行政学的管理理论,又指一种新的公共行政模式,还指在当代西方公共行政领域持续进行的改革运动。其名称在西方各国也不尽相同,如在英国叫“管理主义”,在美国则称为“企业家的政府”或“新公共管理”,在其他一些国家又称为“市场导向型公共行政”等等,但它们都具有大体相同的特征。
首先,新公共管理改变了传统公共模式下的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重新对政府职能及其与社会的关系进行定位:即政府不再是高高在上、“自我服务”的官僚机构,政府公务人员应该是负责任的“企业经理和管理人员”,社会公众则是提供政府税收的“纳税人”和享受政府服务作为回报的“顾客”或“客户”,政府服务应以顾客为导向,应增强对社会公众需要的响应力。近年来,英、德、荷兰等国政府采取的简化服务手续、制订并公布服务标准、在某一级行政区域和某些部门或行业开办“一站商店”服务等,就是在这种新的政府—社会关系模式下所施行的一些具体措施。
其次,与传统公共行政只计投入,不计产出不同,新公共管理更加重视政府活动的产出和结果,即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由此而重视赋予“一线经理和管理人员”(即中低级文官)以职、权、责,如在计划和预算上,重视组织的战略目标和长期计划,强调对预算的“总量”控制,给一线经理在资源配置、人员安排等方面的充分的自主权,以适应变化不定的外部环境和公众不断变化的需求。
第三,与上一点紧密相联,新公共管理反对传统公共行政重遵守既定法律法规,轻绩效测定和评估的做法,主张放松严格的行政规制(即主要通过法规、制度控制),而实现严明的绩效目标控制,即确定组织、个人的具体目标,并根据绩效示标(performance indicator)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评估,由此而产生了所谓的三E,即经济(economy)、效率(efficency)和效果(effect)等三大变量。
第四,与传统公共行政排斥私营部门管理方式不同,新公共管理强调政府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如成本—效益分析、全面质量管理、目标管理等)和竞争机制,取消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如“政府业务合同出租”、“竞争性招标”等,新公共管理认为,政府的主要职能固然是向社会提供服务,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公共服务都应由政府直接提供。政府应根据服务内容和性质的不同,采取相应的供给方式。如图所示:
市场状况/宪法职责模式
附图
1、此项服务活动是由宪法明文规定的属政府职责范围之内,同时也没有其他竞争者,如国防,应由政府承担。
2、虽属宪法规定的政府职责,但同时有其他竞争者的存在,即其他非政府部门也在从事此项活动,如医院,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并非一定要亲自提供此项服务,而大可通过招标、合同出租等形式,将其出租给其他公营或私营部门,政府只要对其绩效目标进行测定和评估,并提供相应的报酬,便不失为一种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有效途径。这也就是《重塑政府》一书的作者奥斯本和盖布勒所说的政府应该“掌舵而不是划桨”。
3、宪法没有规定是政府的职责,而又存在着市场竞争者,如影视业,这时政府就完全可以不从事此项活动,而完全由私营部门承担。
4、宪法既没有规定是政府的职责,同时又没有或缺乏从事此项活动的竞争者,如高等院校,这时政府就应积极培育市场,鼓励人们参与此项活动,以提高此项服务的效率、质量和有效性。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只是典型的四种公共服务类型,在现实中,更多是介于这四种之间的混合型服务领域,因此,政府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决定自己是否直接介入以及介入的程度、范围、方式和力度。
第五,在看待文官与政务官的关系上,新公共管理与传统公共行政存在着明显的分野。传统公共行政强调政治与行政的分离,强调文官(包括高级文官)保持政治中立和匿名原则;新公共管理则正视行政所具有的浓厚的政治色彩,强调文官与政务官之间存在着密切的互动和渗透关系,特别是对部分高级文官应实行政治任命,让他们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以保持他们的政治敏感性,因此不应将政策制定和行政管理截然分开。事实上传统公共行政的政治—行政二分法在现实中也根本行不通,因为国会、总统等政治机构及政务官对于政策问题往往只是提出原则性目标,而具体的政策方案是由行政机构及文官制定并加以落实的,这本身就是一个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即政治决策的过程,其间不可避免地掺杂着文官的个人信仰和价值观。当文官对政务官制定的政策心存疑虑甚至不满时,他们甚至会蓄意阻挠执行。除此以外,文官所拥有的五大优势决定了文官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支配政务官的决策,一是任期优势,事务有的任期长,而政务官随政府更换任期短(美国政务官平均任期仅22个月)。二是专业知识优势,这是事务官长期在一个部门任职而政务官调动频繁的必然结果。三是信息优势。送达政务官的信息由事务官筛选加工,而筛选加工信息大有文章可做。四是时间优势。事务官主要精力放在部内工作上,而政务官主要精力放在应付议会质询、内阁会议、联系选民等事务上。五是人数现模优势,政务官与事务官的比例严重失调,美国联邦政府现有文官250万,而政务官仅4000人左右,这使得“两官”力量失去平衡,政务官基本上没有能力控制自己的部门。如英国卫生和社会保险部的七位政务官实际上根本无法控制他们的96850名文官。在这种情况下,若硬性规定文官的政治中立,既不可行,也不合理,它只会使文官失去政治敏感性和对公众要求的响应力,只有正视行政机构和文官的政治功能,才能提高他们的自觉意识,即除了尽职尽责地执行政策外,更以主动的态度设计政策议程,并善用裁量权发展公共政策,使政策更加有效地解决社会问题。
第六,与传统公共行政热衷于扩展政府干预,扩大公共部门规模不同,新公共管理主张对某些公营部门实行私有化,让更多的私营部门参与公共服务的供给,即通过扩大对私人市场的利用以替代政府公共部门。需要说明的是,许多新公共管理的拥护、支持者也认为,公营部门的私有化并非新公共管理的必不可少的特征。
第七,与传统公共行政模式下的僵硬的人事管理体制不同,新公共管理重视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在人员录用、任期、工资及其他人事管理环节上的灵活性,如以短期合同制取代常任制,实行不以固定职位而以工作实绩为依据的绩效工资制等等。
三、对新公共管理的批评
公共行政是指政府依法以一定的组织形式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的活动[1]。从该含义可以看出,在公共行政管模式下,政府是公共行政领域的最主要主体与关注对象,政府行使行政权力的目的是管理公共事务,提供社会需求的公共服务,方式是通过权力的行使来实现。公共行政作为政府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一种方式,有其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过程,公共行政学产生于西方国家,它最初是从工业化初期开始的,这一时期是指从18世纪80年代至19世纪70年代末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在这一阶段,随着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西方国家的政治生态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人们普遍追求分权与法治,政治参与意识得到空前提高提高。在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下,此时的公共行政奉行“管得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的原则,政府只提供法律制度、公共秩序的维护等最基本的公共产品[1]。该时期由于资本主义国家还处于工业化的初期,社会成员的利益分化和国家经济、管理事务还不是很复杂,在市场经济自由竞争精神的感召下,政府来说给予了经济发展的充分自由,政府自身的管理任务也相对较轻。从19世纪80年代至20世纪初,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相继完成了工业革命,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交通条件的改善,城市化不断加速推进,出现人口不断向城市集中。随着社会财富的壮大,资本主义国家阶级矛盾出现。政府作为资产阶级的利益代言人,必须在调整社会利益上做出一些努力。在历史的推动下和现实社会的需要,公共行政学作为一门学科就应运而生了。公共行政学的产生可谓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革命”,它在推动政府自身建设和调解社会矛盾上发挥了巨大作用。
(二)公共行政的基本特征
对于传统公共行政特征的概括,理论界看法不一。B?盖伊?彼德斯认为,传统的公共行政的特征主要包括:(1)政治中立的公务员制度;(2)政府部门内部实行层级管理和规章制度式管理;(3)政府内部组织的永久性和稳定性;(4)制度化的公务员制度;(5)内部管理;(6)结果上的平等。[2]欧文休斯将传统公共行政的特征概括为:行政部门处于政治领导的正式控制下,建立在官僚制的严格的等级制模式的基础之上,由常任的、中立的和无个性特征的官员任职,只受到公共利益的激励,不偏不倚地为任何政党服务,不是修饰政策,而仅仅是执行被政治官员决定的政策。[3]据此,笔者认为传统公共行政有以下特征:
1.政府的“一元”治理主体依据委托—人理论:“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委托关系大量地表现为股份公司中资本所有者和企业最高决策者(董事会和总经理)之间的关系。但是,在如今,关系也不仅仅局限于这种领域,它可以‘存在于一切组织,一切合作性活动中,存在于企业的每一个管理层级上’。这说明,由私营部门管理产生而来的委托—理论可以被推广到公共部门管理”。[4]因此,我们可以说政府与公民之间形成一种委托关系。所以说,政府对社会应该是一种责任而不是一种强制力量。我国封建小农经济的社会经济基础,社会力量弱小,中央政府控制社会一切。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起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直到现在我国政府的“一元”治理主体地位还没有得到彻底地改变。
2.政府的“统治”角色政治学告诉我们,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在阶级社会里,国家为了维护统治阶级利益,实现国家职能,此所谓统治职能。国家在实行统治职能情况下,政府与公民之间形成的是一种“命令—服从”的关系。在“命令—服从”模式下,政府是法令的发出者,而做为社会主体的公民则处于服从状态,这种服从是无限制的服从,是一种盲目的服从。虽然这种统治的政治社会可以使社会保持短期的稳定和局部利益平衡,但在政府统治角色定位下,缺少对社会基本的公共服务,政府的权利得不到监督。长此下去,政府的合法性也得不到保障。
3.“自上而下”的行政沟通机制政府形象的好坏在于政府的绩效,也在于政府信息的传播。从政治运行的宏观系统来看,政策包括输入和输出两个阶段,这让我们明白政策不是只靠行政自上而下的命令形式实施的,更需要输出阶段的公民意见的反馈。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是一种单向性的政府传播,不利于在输出阶段收集公民对政府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在公共行政中,由于受“官本位”思想的影响和技术条件的限制,政府的行政命令即政府和社会的关系上缺少这种自下而上的意见收集渠道,从而造成了政府与社会与公民之间缺少互动。可以说这是传统社会的弊病,不利于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之间良好关系的形成。
二、公共管理的内涵
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经济全球化和新科技革命的影响下,社会经济生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同时,人们对政府及整个公共部门提出了新的要求。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在理论和实践上受到了质疑,新的公共管理便应运而生。对于公共管理的内涵,学术界并没有形成比较一致的看法。有的人认为公共管理更偏重于宏观政策分析,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有的认为公共管理更侧重于效率、有效性和服务质量方面来关注政府施政的结果。以上两种看法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公共管理的内涵。公共管理定义的确立可以说是与公共行政斗争的过程,综合学术界的一些看法,笔者比较倾向于:“公共管理是指政府及其他公共部门,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满足公众的要求,对涉及公共利益的各种事物所实施的有效管理,这种管理强调适应外部环境变化,寻求政府与社会力量的互动,走向市场并向私营部门学习,注重管理效果与责任,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5]该定义清晰的反映了公共管理是满足公众需求变化的需要,区别与传统公共行政的僵化体制;另外,也改变了传统体制下社会经济事务管理的一元体制,转向了有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元治理主体;同时,公共管理管理模式也体现了服务型政府和责任政府的具体要求。
三、公共管理范式下我国政府管理模式的转变
公共管理概念的出现是鉴于社会发展变化的需要提出来的,它淡化了“行政”色彩,政府不再成为整个社会的主导,易于社会力量的发展壮大。
(一)从“管理主义”到“服务主义”
“为民众提供‘无缝隙’服务。从权利行政转变为服务行政,是当代行政改革的一个新趋势。因为从本质上说,政府也是一个服务性‘产业’,是一个以国民为顾客又关系到国家兴衰的服务性‘产业’”。[6]服务是现代政府的本质需求,服务型政府也是现代民主政府的表现。当今,建设服务型政府,提倡政府的主要职责、任务就是为了提供服务,这已成为世界的一种普遍的共识。关于服务,我国早就提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口号,但事实上,长期以来,政府行政是以政府为中心的重管理,轻服务的控制型政府,真正有效的服务型政府并未建立起来。因此,建设服务型政府已成为当前改革的迫切性问题,服务型政府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和适应WTO规则的需要,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政府的公务员首先树立服务的观念,扮演好人民公仆的角色,政府工作方式也要改进,简化政府工作的服务流程,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加大对信息技术的利用力度,开展“政务超市”,“一站式行政服务中心”等为民众提供快捷、便利的“无缝隙”服务,提高公民的满意度。
(二)从政府“一元”主体到“多元”主体下的治理
【正文】
从本世纪70年代开始,曾经主导西方公共行政领域近一个世纪之久,并被誉为是行之有效、甚至是最佳的传统或称主流的公共行政,遭受到新的外部环境的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其近乎刻板、僵化的科层体制愈来愈不能适应迅速变化的信息和知识密集型社会和经济生活,其赖以建立的两大理论基础——威尔逊和古德诺的政治—行政二分论和韦伯科层管理论均无法回答和解决政府所面对的日益严重的问题和困难:政府财政危机,社会福利政策难以为继,政府机构日趋庞大臃肿,效率低下,公众对政府能力失去信心,“政府失败”论开始占主导地位。
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一种新的公共行政理论、管理模式——新公共管理(NewPublicManagement)在80年代的英美两国应运而生,并迅速扩展到西方各国。与以往传统的公共行政框架内进行的变革不同,新公共管理不是对现存行政管理体制和方式进行某种程度的局部调整,或仅仅是为了降低行政管理的成本,减少行政费用开支,更重要的是,它是对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的一种全面清算和否定。
一、新公共管理的理论基础
如果说传统的公共行政以威尔逊、古德诺的政治—行政二分论和韦伯的科层制论为其理论支撑点的话,新公共管理则以现代经济学和私营企业管理理论和方法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首先,新公共管理从现代经济学中获得诸多理论依据,如从“理性人”(人的理性都是为自己的利益,都希望以最小的付出获得最大利益)的假定中获得绩效管理的依据;从公共选择和交易成本理论中获得政府应以市场或顾客为导向,提高服务效率、质量和有效性的依据;从成本—效益分析中获得对政府绩效目标进行界定、测量和评估的依据等等。其次,新公共管理又从私营管理方法中汲取营养。新公共行政管理认为,私营部门许多管理方式和手段都可为公共部门所借用。如私营部门的组织形式能灵活地适应环境,而不是韦伯所说的僵化的科层制;对产出和结果的高度重视(对私营部门来说,产出就意味着利润,而在高度竞争的市场环境中,要获取利润就必须给顾客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同时尽可能地降低成本),而不是只管投入,不重产出;人事管理上实现灵活的合同雇佣制和绩效工资制,而不是一经录用,永久任职,等等。总之,新公共管理认为,那些已经和正在为私营部门所成功地运用着的管理方法,如绩效管理、目标管理、组织发展、人力资源开发等并非为私营部门所独有,它们完全可以运用到公有部门的管理中。
二、新公共行政管理的基本特征
新公共管理是个非常松散的概念,它既指一种试图取代传统公共行政学的管理理论,又指一种新的公共行政模式,还指在当代西方公共行政领域持续进行的改革运动。其名称在西方各国也不尽相同,如在英国叫“管理主义”,在美国则称为“企业家的政府”或“新公共管理”,在其他一些国家又称为“市场导向型公共行政”等等,但它们都具有大体相同的特征。
首先,新公共管理改变了传统公共模式下的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重新对政府职能及其与社会的关系进行定位:即政府不再是高高在上、“自我服务”的官僚机构,政府公务人员应该是负责任的“企业经理和管理人员”,社会公众则是提供政府税收的“纳税人”和享受政府服务作为回报的“顾客”或“客户”,政府服务应以顾客为导向,应增强对社会公众需要的响应力。近年来,英、德、荷兰等国政府采取的简化服务手续、制订并公布服务标准、在某一级行政区域和某些部门或行业开办“一站商店”服务等,就是在这种新的政府—社会关系模式下所施行的一些具体措施。
其次,与传统公共行政只计投入,不计产出不同,新公共管理更加重视政府活动的产出和结果,即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由此而重视赋予“一线经理和管理人员”(即中低级文官)以职、权、责,如在计划和预算上,重视组织的战略目标和长期计划,强调对预算的“总量”控制,给一线经理在资源配置、人员安排等方面的充分的自,以适应变化不定的外部环境和公众不断变化的需求。
第三,与上一点紧密相联,新公共管理反对传统公共行政重遵守既定法律法规,轻绩效测定和评估的做法,主张放松严格的行政规制(即主要通过法规、制度控制),而实现严明的绩效目标控制,即确定组织、个人的具体目标,并根据绩效示标(performanceindicator)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评估,由此归档:公共管理论文推荐度:收藏本文日期:2006-3-612:22:00新公共管理:当代西方公共行政的新趋势字体大小:小大新公共管理:当代西方公共行政的新趋势
而产生了所谓的三E,即经济(economy)、效率(efficency)和效果(effect)等三大变量。
第四,与传统公共行政排斥私营部门管理方式不同,新公共管理强调政府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如成本—效益分析、全面质量管理、目标管理等)和竞争机制,取消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如“政府业务合同出租”、“竞争性招标”等,新公共管理认为,政府的主要职能固然是向社会提供服务,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公共服务都应由政府直接提供。政府应根据服务内容和性质的不同,采取相应的供给方式。如图所示:
市场状况/宪法职责模式
附图
1、此项服务活动是由宪法明文规定的属政府职责范围之内,同时也没有其他竞争者,如国防,应由政府承担。
2、虽属宪法规定的政府职责,但同时有其他竞争者的存在,即其他非政府部门也在从事此项活动,如医院,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并非一定要亲自提供此项服务,而大可通过招标、合同出租等形式,将其出租给其他公营或私营部门,政府只要对其绩效目标进行测定和评估,并提供相应的报酬,便不失为一种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有效途径。这也就是《重塑政府》一书的作者奥斯本和盖布勒所说的政府应该“掌舵而不是划桨”。
3、宪法没有规定是政府的职责,而又存在着市场竞争者,如影视业,这时政府就完全可以不从事此项活动,而完全由私营部门承担。
4、宪法既没有规定是政府的职责,同时又没有或缺乏从事此项活动的竞争者,如高等院校,这时政府就应积极培育市场,鼓励人们参与此项活动,以提高此项服务的效率、质量和有效性。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只是典型的四种公共服务类型,在现实中,更多是介于这四种之间的混合型服务领域,因此,政府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决定自己是否直接介入以及介入的程度、范围、方式和力度。
第五,在看待文官与政务官的关系上,新公共管理与传统公共行政存在着明显的分野。传统公共行政强调政治与行政的分离,强调文官(包括高级文官)保持政治中立和匿名原则;新公共管理则正视行政所具有的浓厚的政治色彩,强调文官与政务官之间存在着密切的互动和渗透关系,特别是对部分高级文官应实行政治任命,让他们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以保持他们的政治敏感性,因此不应将政策制定和行政管理截然分开。事实上传统公共行政的政治—行政二分法在现实中也根本行不通,因为国会、总统等政治机构及政务官对于政策问题往往只是提出原则性目标,而具体的政策方案是由行政机构及文官制定并加以落实的,这本身就是一个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即政治决策的过程,其间不可避免地掺杂着文官的个人信仰和价值观。当文官对政务官制定的政策心存疑虑甚至不满时,他们甚至会蓄意阻挠执行。除此以外,文官所拥有的五大优势决定了文官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支配政务官的决策,一是任期优势,事务有的任期长,而政务官随政府更换任期短(美国政务官平均任期仅22个月)。二是专业知识优势,这是事务官长期在一个部门任职而政务官调动频繁的必然结果。三是信息优势。送达政务官的信息由事务官筛选加工,而筛选加工信息大有文章可做。四是时间优势。事务官主要精力放在部内工作上,而政务官主要精力放在应付议会质询、内阁会议、联系选民等事务上。五是人数现模优势,政务官与事务官的比例严重失调,美国联邦政府现有文官250万,而政务官仅4000人左右,这使得“两官”力量失去平衡,政务官基本上没有能力控制自己的部门。如英国卫生和社会保险部的七位政务官实际上根本无法控制他们的96850名文官。在这种情况下,若硬性规定文官的政治中立,既不可行,也不合理,它只会使文官失去政治敏感性和对公众要求的响应力,只有正视行政机构和文官的政治功能,才能提高他们的自觉意识,即除了尽职尽责地执行政策外,更以主动的态度设计政策议程,并善用裁量权发展公共政策,使政策更加有效地解决社会问题。
第六,与传统公共行政热衷于扩展政府干预,扩大公共部门规模不同,新公共管理主张对某些公营部门实行私有化,让更多的私营部门参与公共服务的供给,即通过扩大对私人市场的利用以替代政府公共部门。需要说明的是,许多新公共管理的拥护、支持者也认为,公营部门的私有化并非新公共管理的必不可少的特征。
第七,与传统公共行政模式下的僵硬的人事管理体制不同,新公共管理重视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在人员录用、任期、工资及其他人事管理环节上的灵活性,如以短期合同制取代常任制,实行不以固定职位而以工作实绩为依据的绩效工资制等等。
三、对新公共管理的批评
新公共管理在西方各国日趋流行的同时,也遭受到许多批评和指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新公共管理无视公营部门与私营部门的根本差别,盲目采用私营部门的管理方法,但两者在根本目标上并不相同,前者是提供公共服务,后者则以利润为最终目的。
2、新公共管理用经济学的眼光看待公共服务的供给,这是不适当的,把政府与公众的关系完全等同于供方与顾客的市场关系,实际上是把前者简单化。因为相对于政府来说,公众具有彼此冲突的双重角色,他们既是享受政府服务的“顾客”,又是作为政府税收来源的纳税人。一方面,他们要求政府提供更多的服务,另一方面又抱怨自己交的税太多。
3、新公共管理强调对产出或绩效目标进行精确的界定、测量和评估,但政府的许多服务项目,其产出、成本以及绩效都是难以量化的,因而也就难以准确测量和评估。
4、新公共管理主张公营部门私有化,实际上是放弃政府公共服务职能,逃避提供社会福利的责任。
5、新公共管理强调目标管理、绩效管理,实际上是一种“新泰勒主义”。
6、新公共管理主张对高级文官实行政治任命,以加强对他们的政治控制,破坏了传统的文官政治中立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政治上的腐败和。
7、新公共管理强调的所谓“顾客导向”、长期计划和预算总量控制很难付诸实施。
尽管新公共管理受到了各种指责和批评,但在西方公共行政领域,已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80年代以来西方许多国家开展的一系列的行政改革便是这一潮流的集中反映,从美国的“重塑政府”运动到英国的“运动”,以及其他西方国家普遍实行的市场导向和顾客导向的行政改革措施,都在不同程度上实践着新公共管理,体现出新公共管理的诸般特征。归档:公共管理论文推荐度:
、几点启示新公共管理既是西方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条件的产物(如前所述),又在一定程度上凸现出公共行政发展的规律和趋势,因而对我国行政管理的理论和实践具有一些可供借鉴之处。
第一,新公共管理调整政府与社会、市场之间的关系,将竞争机制引入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如实行“政府业务合同出租”、“竞争性招标”,鼓励私人投资和经营公共服务行业,打破政府的垄断,提高了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同时也缓解了政府财政困难。我国在公共服务领域特别是基础设施行业长期存在着因资金短缺而造成的“基础瓶颈”的状况,严重制约了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和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因此,可以借鉴西方的做法,在加强“产业管制”的同时,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和鼓励非国有产权进入这些领域与国有产权合作或单独投资和经营,这有利于形成公共服务供给的竞争机制和压力结构,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新公共管理注重遵守既然定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向注重实际工作绩效,特别是顾客(社会公众)的满意程度方向发展。这应被视为是西方公共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更为成熟的一种标志。当然,在我国现阶段公共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当务之急是建立和健全一健套行政法规和人事法规(如制订《国家公务员法》),并保证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实现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的法制化。但我们是否也应该思考这样的问题:我们的政府归根到底是人民的公仆,因此在制定和实施法律法规时,应始终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取向,始终贴近社会现实,贴近公众需求。[NextPage]
第三,新公共管理把一些科学的企业管理方法,如目标管理、绩效评估、成本核算等引入公共行政领域,对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是有促进作用的。尽管公共行政管理与企业管理,公有部门与私有部门,在各自的目的、对象和方法上均有种种差异,完全采用企业管理特别是私营的管理方法来实施公共行政管理并不可行,但企业管理特别是私营企业管理重视效率,重视产出,重视管理的科学性,重视市场需求和顾客的反馈,这些方面则可为公共行政管理包括中国公共行政管理所借鉴。
最后,有必要指出的是,即使是同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欧美各国,由于历史条件、文化传统等方面的不同,其实行新公共管理的进程、速度、重点及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均各有特点。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借鉴他们的做法和经验时,更应立足国情,走“内生化发展的道路”,简单地照抄照搬,无益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公共行政管理体制和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参考文献】
主要参阅书目
①ChristopherHood:《TheNewPublicManagement》,《PublicAdministration》,Vol69Spring1991(3-9).
②OwenHghes;《TheNewPublicManagement》,NewYorkStMartin’sPress1995。
③OwenHghes:《PublicManagementAndAdministration:AnIntroduction》,NewYorkStMartin''''sPress1994.
全面理解、深入把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需要从不同的学科视角进行深刻剖析。从公共政策角度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政策合法化程度高;公共政策体现社会公正;公共政策体现利益平衡;公共政策保障弱者。每一个时代都有与时代环境相适应的公共管理模式,国家的公共管理制度只有不断创新,才能符合时代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的整体变革对公共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一直在改革传统的公共管理制度,取得了很大成绩:初步遏制了政府机构不断膨胀的势头;依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开始调整和转变政府的职能,政企分开的基本格局已经形成;初步理顺了政府部门之间职能交叉的局面;政府的行政程序正在
不断简化,行政行为正在不断规范化;等等。但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公共管理制度仍然不能完全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发展的要求,需要不断创新和发展。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角度看,如何创新公共管理政策,协调利益关系,消除不和谐音符,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制度支撑,是摆在我们政府面前的严峻挑战
一、 重新界定公共产品的范围
从经济学视角分析公共政策,公共产品是关键。对于公共产品的划分和厘定,相关论述已是汗牛充栋。但公共产品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不停调整,尤其在转型时期的中国。因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公共产品也需要重新界定,以避免公共产品供给方面的"越位"、"缺位"和"错位"现象。首先,一些传统意义上的公共产品如今已属于市场调节的范畴,如价格管理、工资管理等,因而应减少或取消公共政策的干预;其次,当前社会矛盾比较集中和突出的一些领域迫切需要公共产品的供给,如农村的基础设施、社会保障、医疗服务等,如食品安全监管(传统上,这方面的公共产品是监管食品卫生),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公共卫生防御体系,以及环境保护等;再次,也有一些领域的公共产品供
给存在"错位"现象,如基础教育、网吧管理等。
二、 定公平的和具有社会包容性的公共政策
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其普遍性和非排他性;人们也往往把政府视为公平和正义的化身。公平和具有社会包容性的公共管理政策是由政府的性质和公共服务的性质所决定的。其基本的涵义在于,社会中的任何群体、任何个人都不应该被排除在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乃至整个社会的机制之外。具体而言,它意味着政府要维护和发展一切公民的基本权利,因为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平等的;政府要尽可能地为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创造公平的机会,尽管每一个人掌握和利用机会的能力存在差异;政府在其行政行为中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重要的是,公平和具有社会包容性的公共管理,核心体现在政府对社会困难群体提
供的服务上。政府要扩大公共服务的受益面,保护困难群体的权利和利益,使其能够享受到
基本的公共服务(如医疗健康、环境卫生、教育文化、住房、社会保障等),分享发展的成果
三、 政策诉求的表达机制
公共管理要从以机关为中心转变到以公民为中心。公共部门和公共管理者要以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促进公民权利的实现为要务,倾听公民的呼声,为公民的参与、诉愿和救济提供必要的途径。公共管理者要经常思考这样的问题:谁是我们的服务对象?他们对政府机关所提供的信息和服务有什么要求?如何做才能满足公民合法的期待和要求?我们是否为公民提供了方便、快捷、满意的服务?政府的施政是否以公民的利益和公共的利益为出发点?公民对政府所提供的服务是否有选择权?我们是否为公民权利的保障提供了救济的途径?等等。政策诉求的表达是政策合法化的重要过程,也是现代政治体系的民主要求。健全的政策诉求表达机制不仅使所有社会主体有机会向政策主体表述对问题的关切和各自观点,而且能产生诉求表达的互动效应。当前我国的政策诉求表达机制亟需梳理:第一,继续深化政策制定的民主参与。虽然关于政策制定在效率和公平方面的争论甚多,但从公共政策的可持续性角度看,二者并不矛盾。听政会制度作为现代政府治理的一种重要工具,在我国的某些政策领域已被采用。但从总体上说,完全发挥听政会制度的效用,取决于公共权威能否真正地、快速地和尽早地举办听政会。第二,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作用。现代信息技术不仅给公共政策的传导带来了便利,也给公众参与政策过程提供了新的手段。政府应完善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使社会主体的政策诉求不仅可以快速地表达,而且能与政府在政策诉求上进行互动沟通。第三,坚定从过程上公开政策的取向。政务公开实施近二十年来,公共政策在内容和规则方面的公开都已逐步展开并不断深化,但在过程上公开却始终相对滞后。而公共政策的裁量权设计往往又使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容易出现"走样"或"肠梗阻"现象。因而必须坚
程公开的理念和取向,通过民主旁听等形式使整个政策向社会主体公开。
四、 理性应对利益集团的参与
有关利益集团的描述是西方公共政策学的重要内容,在中国的研究却是这一两年的事,这主要是因为我国的特殊社会情况。在市场化改革逐步深入之时,利益集团及其对公共政策的广泛渗入是我国公共权威必须正视的客观事实。在公共政策领域,利益集团以影响政策取向为宗旨,有社团型、机构型、非正式型等类别。对于利益集团,国外的经验证明,公共权威首先必须正视其存在,其次必须引导其合法的政策参与活动,控制和约束其非法的政策参与活动,再次在接收其政策诉求之时必须提高甄别能力以及协调能力。
五、 完善社会政策
社会政策,顾名思义是具有社会性的政策,它以增进社会整合、促进社会进步为目标,集中于促进社会生活福利和协调发展的各方面,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医疗卫生服务,房屋政策,教育政策,老人、青少年、妇女儿童的福利,社区与非营利组织发展等等。社会政策起源于工业社会初期的社会管理实践。社会政策虽然属于公共政策的范畴,但有满足社会主体多层次需要的多元性,也有集中于"公平"和"权利"的本质属性,因而是和谐社会中不可缺少的公共政策成分。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过去只有政治政策和经济政策,少有从社会性角度考虑和制定的社会政策。完善社会政策,首先要使社会政策集中在政府关注的公共福利活动方面,实现社会引导以保障满足社会需求这一社会传统上;其次,要把社会政策从传统行政中释放出来,但是其主要努力方向是强化经济政策和经济机制的自发作用;再次,转向需求的社会合作机制,即政府、企业与社会部门之间需要建立一种合作互动的良性关系
以缓解社会矛盾,适应日益多样化的社会需求。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