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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R124.3 文献标识码:A
1 概述
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水平的提高,以及各种日用消费品的普及,农村生活垃圾也是逐年增加。大量生活垃圾无序丢弃或露天堆放,对农村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不仅占用土地、破坏景观,而且还传播疾病,影响环境卫生和居民健康。因此,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已成为农村发展中亟需解决的重大环境问题。
2东源县生活垃圾产生情况及处理现状分析
2.1东源县生活垃圾产生情况
东源县全县区域面积4070km2,下辖21个乡镇,总人口52万人,按生活垃圾产生系数0.6kg/人·天来算,日产垃圾312吨,年产垃圾11.39万吨。
2.2东源县生活垃圾的特点
(1)总量少,变动性强
我县城镇人口规模小,绝大多数乡镇生活垃圾日产量不足20T,其产量和组分极容易受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局部开发、集市贸易等因素影响而发生较强的波动。
(2)产生源分散
我县城镇人口密度小,生活垃圾产生源分散,组分复杂,交通落后,不利收集。
(3)可资源化物质含量低
城镇居民的生活水平低,生活垃圾中有机组分少、无机成分多,热值低,废品含量少。
(4)未经分类
受多种因素制约,我县生活垃圾分类难以有效推广。
2.3生活垃圾的危害
由于绝大部分农村生活垃圾未能得到有效处理,医疗垃圾、废旧电池、报废灯管、农药包装等危险垃圾也被随意抛弃,对农村生态环境、农民生活生产和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和潜在危害。垃圾中的有害成分会改变土壤的性质和结构,影响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在雨水的冲刷作用下,垃圾中的有机物和有害物质进入水体,将严重污染水体。垃圾腐烂产生恶臭、滋生蚊虫、传播疾病,垃圾分解或焚烧释放的有害气体污染大气,直接危害人体健康。乱堆乱放的垃圾形成了景观污染,直接影响村庄环境、破坏居住环境。另外,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低、饮用水大多取自浅井,逐年增长和堆积的垃圾经过雨水的浸渍和废水本身的分解,其渗滤液和有害化学物质转化和迁移,必然会对附近地区的河流及地下水系和资源造成污染,威胁到农民的饮用水安全,最终影响人体健康。
2.4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情况
2.4.1分类收集
(1)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必要性
分类收集是在垃圾产生源头按不同组分分类的一种收集方式。目前生活垃圾的处理主要有填埋、堆肥和焚烧三种,为了取得最佳的效益,每种方式都对待处理的垃圾有最基本的技术要求。所以为了能对收运的垃圾采取更有效的处理方式,有必要首先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我县农村地域广大,交通落后,垃圾集中收运困难。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后,可就地分化处理掉一部分垃圾,当地无法处理的再集中收运处理,这就减少了垃圾的运输量;分类收集使各组分相互分离,增加纯度,方便对垃圾进行资源化、能源化、和综合利用。
(2)分类收集现状
现在我县在分类收集这方面除农村的厨余垃圾和可燃垃圾,有一部分分类收集用于喂养家禽和燃烧堆肥之外,其它基本上没有分类收集。也没有分类收集的设施,加上农村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比较差,对于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处置的知识非常有限,垃圾分类收运作业不分类,以及主要以堆放和填埋方式处理垃圾,这些因素也都影响了居民分类的积极性。
2.4.2回收利用现状
东源县以村为单位基本没有废品回收站,只有很少一部分乡镇有废品回收站,农民回收的废旧物资无人来收,导致无人愿意再分类收集,回收利用率非常低。而部分以盈利性为主的个人回收利用就只回收那些经济回报率高的废品,相当一部分污染大、但回收效益小的废品,如废旧电池、日光灯管、废塑料等,就无法做到环境无害的回收利用。
2.5处理现状
我县村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各方面都相当落后,资源化率极低,生活垃圾资源化方法也十分有限,基本以废品回收为主。我县大多村镇,没有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在房前屋后、坑边路旁、河流池塘岸边;一些村镇,设置有生活垃圾收集点,但收集点为露天的,没有任何有效的密封、清洁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也只是直接在离住宅区较远处堆放或进行简易填埋,没有采取任何防渗措施,对于周边人居环境,土壤,地下水等环境资源都是一种极大的危害;还有一些村镇,将生活垃圾从收集点直接运至简易填埋场进行处理,但所谓的填埋场也只是由镇一级建设的简易填埋场,在技术、管理方面都达不到卫生填埋场的要求,在运输和处理过程中都很容易引起二次污染。
2.6处理能力
目前全县共有垃圾处理场3座,均采用简易填埋的处置方式,设计容量共38.6万立方米,年处置生活垃圾1.6万吨,这就意味着我县一年有8万多吨生活垃圾没有经过处理,直接排向环境。
2.7存在的问题
东源县是全省第二大县,面积大,交通落后,运输成本高,导致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经费严重不足。另外农民环保意识差,收入相对较低,垃圾收费难于实现,治理资金不易筹集。
3生活垃圾处理方法分析
解决垃圾问题的目标是将垃圾减容、减量、资源化、能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目前主要有填埋、堆肥、焚烧和综合利用四种方法。
3.1填埋
填埋技术作为生活垃圾的最终处理方法,能处置各种类型的生活垃圾,是解决生活垃圾出路的最主要方法。
3.2堆肥
堆肥处理是利用微生物分解垃圾有机成分的生物化学过程。
3.3焚烧
焚烧就是将垃圾作为固体燃料送入焚烧炉中,在高温条件下,可燃成分与空气中的氧气发生剧烈的反应,放出热量并留下固体残渣的过程。
3.4综合利用
综合利用是实现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的最重要手段之一,在生活垃圾进入环境之前对其进行回收利用,可大大减轻后续处理处置的负荷。
4几种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的比较
下表总结了几种典型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法的技术参数,并进行了优缺点比较。本文介绍的几种处理技术都可不同程度地应用于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处置。每种技术都有其自身的特点及实用性,因此最终选择适当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取决于各种各样的因素(如技术因素、政治因素、环境因素等),其中很多因素都依赖于当地条件,一般应考虑:①农村生活垃圾的成分和性状;②处理能力和垃圾的减容率;③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④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和安全;⑤处理、运行及其它成本;⑥处理设备的易操作性和可靠性;⑦需要的配套设备和基础设施;⑧处理设备及排放装置对当地的总体影响
5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的限制因素
由于农村环境的特殊性,使得农村的生活垃圾处理不能简单套用现有城市垃圾处理的方案。一是成本高。农民居住比市民分散得多,显然,包括垃圾桶、中转站以及运输车辆的使用,都很难实现规模效益,从而加大垃圾收集和运输成本。二是不符合农村的特点。农村人居住比较散,各村规模小,日均产生活垃圾量在几吨左右,垃圾产量太少,也不适合长距离运输进行集中处理。三是经济条件限制。经济承受能力是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正常运行的关键条件。而农村一般存在经济承受能力弱、资金少等困难,如果将各个小城镇的垃圾集中起来进行处理,可能要增加几倍的成本,地方财力很难承受。
6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路线
根据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原则及上述选择处理技术的影响因素,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技术路线大致如下:①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加强废品的回收利用;②推广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鼓励农民建设沼气池,大力发展农村沼气;③合理选择天然的低洼地作为填埋场;④发展农户清洁能源循环利用技术,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⑤借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经验,总结、提炼、创新适合在农村推广普及的生活垃圾处理方法。农村垃圾治理难度较大,单凭政府的推动显然不够,但仅凭农民自己去治理也不现实,因此只有以农民为主体、以政府为主导,利用成熟工艺,发展专用新兴工艺,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才能真正治理好农村垃圾问题。
结语
建设新农村、解决好农村生活垃圾问题是很重要的,农村生活垃圾也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因此寻求一种投资少、运行成本低、无二次污染的处理工艺,充分利用这些资源,实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统一,是非常必要的。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从上述几种处理方法来看,应选用卫生填埋法来处置我县的生活垃圾,但是卫生填埋存在土地占用量大、渗滤液处理困难且费用高、资源化利用不足、封场后维护监管期长,限制土地再生利用等问题,不能满足长远发展目标的需要,没有真正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目标,应继续加大对垃圾资源化、减量化与实用性技术的研究,逐步改变现有垃圾单一卫生填埋的方式,向综合利用、处置的转变。
参考文献
一是群众参与率低。存在“上热下冷”现象,居民的分类意识、环保意识、环保素养还有待于提高。从政府层面看,部分地方领导干部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认识有误区,认为这项工作推进速度太快,存在工作标准不高、只要过得去就行的思想;从社会层面看,不少居民受生活习惯或各种思想顾虑的影响,对生活垃圾分类存有抵触情绪,特别是一些对当地没有归属感的流动人口,认为这纯粹是尽义务的“繁琐事”,不情愿参与。
二是投放准确率低。部分地区尽管生活垃圾分类硬件设施建设已经基本到位,但由于居民长期形成的生活习惯与生活方式,加上教育引导的概念化、笼统化以及考核处罚机制的缺乏,导致目前生活垃圾分类更多体现在“面上扩张”,管理粗放,质量不高。有的居民虽然已有了生活垃圾分类的概念,但对分类投放的意义和方法等一知半解,导致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准确率不高。
三是资源利用率低。垃圾治理涉及部门众多,分散用力、各有重点,难以形成合力。比如,生活垃圾目前多由城管部门负责,但生活垃圾中的有害垃圾处置、可回收垃圾处置又涉及生态环境、商务、供销社等多个部门,在一些地方由于衔接不力、各管各的,导致有害生活垃圾无处可去、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低。此外,对于一般工业固废物的处理,不少地方还存在生态环境部门不愿意接手,环卫处理难度大,进而造成这类垃圾处理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
为此,基层建议:
Abstract:ThegrossquantityofurbangarbageinChinaisincreasingyearbyyear.But,thegarbagedisposalisstillmainlyleftinpilesonexposedyardsorburiedundergroundthusbringingabouttheproblemssuchaspollutionduetogarbage,wasteofresourcesandshortageoflandareaforgarbageburying.Thebestwaytosolvetheproblemsisgarbagesorting/recovery.Themainreasonswhythegarbagesorting/recoveryprocessissodifficulttoimplementinChinaaretheout-of-dateideas,lackoftheoretical/practicalinvestigationrelevanttotheprocessanddeficiencyofgovernmentaleffortstodothat.InthisrespectJapaneseaccumulatedplentifulexperienceincludingthenationalpolicyofurbangarbagedisposalbysorting/recovery,completestatisticaldataprovidedbylocalgovernments,feasiblecuttargetinunexecutionandthesystematicandcarefuleducation.AllofthesearethelessonstobelearnedbythegovernmentsinChina.
Keywords:urbangarbage;sorting/recovery;Japaneseexperience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基本国情是:人均资源不足,技术相对落后,城市管理水平不高。要处理好经济、社会、环境三者间的关系,要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必然要求用循环经济模式取代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循环经济体现在生产方式的改变上,则要求建立工业生态系统;体现在生活方式的变革方面,则要求对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实行分类回收,而不是一味地丢弃。要探讨中国城市的生活垃圾分类问题,首先要分析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现状及问题。
一、中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现状
先来看看近年来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总量的增加情况。2002年,全国生活垃圾清运量为13?638万吨[1],比上年增加1.2%;2003年,全国生活垃圾清运量为14?857万吨,比上年增加8.8%[2]。
要精确地计算某一年的全国城市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是困难的,原因是我国还缺乏精确的统计数据。如有2000年的城市人口数据(2000年的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但却没有2000年的城市垃圾产生量的数据;有2002年的全国城市垃圾清运量,但却没有精确的城市人口统计数据。
然而,计算某个城市某年的人均垃圾产生量,是可以做到相对精确的。比如大连市的情况,2003年的年清运垃圾总量为54.75万吨[3],平均每天1?500吨。2003年大连市区人口为274.78万[4],平均每天每人产生垃圾为0.55千克。
长期以来,中国大陆的垃圾处理方式主要是露天堆放。即未经任何处理就地堆放在各城市周围的垃圾场里。由于产生垃圾的量大且有逐年增加的趋势,各大城市逐渐被垃圾场所包围,学术界早已有“垃圾围城”之说。
近年来,随着政府环境意识的增强以及环保经费投入的增加,一些城市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也在发生变化,修建垃圾填埋场对城市垃圾进行卫生填埋的比例在逐渐提高。以辽宁省的沈阳和大连为例。大连市早在几年前就实行了“垃圾袋装化”,每天产生的1?500吨垃圾的98%都进行卫生填埋;沈阳市近两年也投资修建了两个大型的垃圾处理场,其中较小的老虎冲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日处理能力为1?500吨,日处理能力达到沈阳市生活垃圾的40%。从全国的情况来看,2002年城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为7?404万吨,占垃圾总量的54.3%[1];2003年的无害化处理为7?550万吨,占城市垃圾总量的50.8%[2]。
2002年国家建设部曾委托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厦门和桂林等八个城市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先期分类回收废纸、废塑料和废电池。但进展效果并不理想。大连市中山区的桂林社区,被媒体称为是全国垃圾分类回收做得最好的单位之一,但据笔者考察,与日本的城市垃圾分类回收状况相比,差距还很大。
应该说,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是个世界性难题。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这个难题的出路,就在于要对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如果不解决城市垃圾分类问题,就无法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任何一个垃圾填埋场都要占用土地,而且每个修建好的垃圾填埋场都有一个使用年限的问题。例如,沈阳市苏家屯的老虎冲垃圾填埋场占地面积为97.25公顷,使用年限为40年。假如现在沈阳市的生活垃圾已经进行了分类,并回收了其中的50%,那么就可以由于堆放垃圾所占用的库容体积减少一半,而使这个投入很多成本的老虎冲垃圾填埋场的使用年限延长到80年;如果回收了其中的90%,而只将其中不可燃的也无法回收的10%送去填埋,那么,这个填埋场的使用期限就可以大大延长,可以使用400年。可以设想,如果不进行垃圾分类,不仅垃圾中可作为资源的部分无法进行充分地回收,就是作为垃圾填埋场的土地资源也会日趋紧张,何谈城市乃至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笔者就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问题同几个城市的城建局环境卫生处的负责官员进行过访谈,访谈对象中几乎没有
对目前的城市垃圾分类现状持乐观态度者。是什么原因使得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难以实行呢?
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中
存在的问题
目前国内城市生活垃圾回收难以展开的原因很多,既有政府职能部门管理者的管理观念方面的问题,也有学术界关于垃圾分类回收的理论与方法缺乏研究以及研究的深度不够等问题。此外,国家及各地方政府究竟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重视到何种程度也值得反思。
1.观念方面的问题
对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无论是政府部门的管理者还是普通的城市居民都还处于模糊状态,至少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满足于对目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状况与水平的认可。20世纪90年代之前,国内很少有城市投资修建垃圾填埋场,无论是垃圾场还是遍布于城市大街小巷的垃圾箱,给人的感觉是恶臭、令人恶心。因为居民拒绝在自家门前摆放垃圾箱而同城市或者街道(社区)管理者发生冲突的事件时有发生。但经过短短的十几年,很多城市实行了垃圾袋装化,撤消垃圾箱而采取了“垃圾不落地”的回收方式,恶臭气味大大减少,对于垃圾处理方式的改进,不论是政府官员还是市民,都有明显的感觉。同一些官员谈起此事,都认为能达到这个程度已实属不易,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垃圾回收方式不过如此,不要急于实行分类回收。其二,观念方面的问题还表现在对于垃圾分类回收难度的认识上。同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人员以及垃圾处理场的管理人员访谈时发现,真正能经常接触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负责人士几乎都指出了垃圾分类过程的困难。垃圾分类在经济上究竟是否合算?现有垃圾中的有价值成分比如纸张、金属以及塑料等已经被拾荒者捡走,剩下的主要成分大多是厨余,有多少价值还很难说。如果将厨余等有机物用于堆肥,限于肥料质量及成本等因素又很难保证农民愿意购买。更何况,由谁来进行分类?由谁来投资?居民是否认可等都不好说。所以,结论就是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好是好,但现在恐怕还没有到那个地步。
2.理论研究方面的缺乏
应该说,学术界对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研究是远远不够的。这也正是造成对垃圾分类的观念模糊不清的原因之一。下面这些问题是亟须研究的:城市的生活垃圾分类与可持续发展及循环经济的关系。学术界从理论上深刻理解和阐明这二者之间的关系,有助于政府决策者在城市发展战略方面给予垃圾分类以应有的重视。
从事环境管理研究的人员要对垃圾成分结构进行细致的研究。由于不同国家、不同城市,不同季节,垃圾的产生量和垃圾的成分都会有显著的区别。而垃圾成分的区别确实又影响到下一步的决策,比如是否要配备垃圾焚烧设施以及使用何种功能的设施才合适等等,就必须考虑到垃圾中有机物的量及各组分的比例。这方面,学术界要做的事情还很多。就目前而言,还很少见到具体的不同城市的垃圾组分分析的研究报告。而没有翔实而准确的实证研究报告,政府管理者便缺乏作出决策的科学依据。
还要对居民有关垃圾分类回收的认可程度加以研究。由于中国的特殊国情,生活垃圾的分类涉及到社区里每个家庭的很多方面。比如,对居民的教育问题,是向居民收取垃圾分类的费用还是向居民支付收取废品的费用?或者说,现在的旧报纸、空罐头瓶、废包装纸箱等都是由拾荒者(收废品的)收走,虽然便宜,但居民还是能够卖一些钱的。分类回收是否要支付居民的“卖破烂”后得到的这部分钱?从一定意义上说,市民的支持程度在垃圾分类方面将起到决定作用。
还要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系统的构建加以研究。现在我国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系统还有很多问题。首先必须考虑的问题是,如果可以实行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究竟该由哪个部门来具体负责更合理?在我国的很多城市,垃圾填埋场是由环境保护部门来建设的,但具体的城市垃圾的处理却由城建局的环卫部门来管理,该如何协调和理顺两个与环境管理有关的职能部门间的关系?其次,如果要进行垃圾的分类回收,每个城市里的成千上万的拾荒者将面临“失业”的危险,是否会产生相应的社会问题?该如何组建垃圾分类回收的人员,是从下岗的失业工人中重新招收,还是从目前的大多来自农村的拾荒者队伍中选择?是二者兼而有之还是利用原有环卫工人即可?这里不仅有如何合理构建系统的经济学、管理学问题,还有着保证社会稳定的政治学和社会学问题。
3.需要政府做出相应的努力
政府需要做出的努力包括与循环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完善与健全,以及与生活垃圾处理相关的政策的确立。虽然说中国早就将“计划生育”和“环境保护”作为两项基本的国策,但是,显然“环境保护”这项基本国策的施行力度要小于“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一个领导干部可能因为超生一个孩子而被撤消职务,但却很少有因为环境保护不力而被撤职的干部。衡量、考核干部的政绩,首先要看当地的经济增长指标和社会稳定程度而非其他,因此在城市发展的战略决策时,在财政预算的资金投向方面,城市的生活垃圾分类这一问题不受到重视反倒成了普遍的正常的现象。在城市垃圾分类回收方面,日本政府的具体做法很值得我国各级政府借鉴。
三、值得借鉴的日本城市垃圾
回收经验
日本从1989年开始实行垃圾分类回收,20年来在废弃物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对居民投放生活垃圾的具体管理,乃至于对居民进行关于循环经济知识的教育等各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很值得我们参考。
1.国家政府必须重视相关法律的确立
日本政府历来重视资源问题,1999年由内阁会议通过并由环境厅在2000年出版的《环境白皮书》中明确指出“21世纪是环境的世纪”,日本要面向21世纪来建构“最适量生产、最适量消费、最小量废弃”的经济发展模式。在此基础上日本确立了“环境立国”的发展战略。在这种战略思想指导下,各种垃圾回收利用的技术开发都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同时,法律保障体系的确立也不断地得到突破和完善。
日本在1970年就制定了《废弃物处理法》,到现在已经过多次大规模的修改。1990年日本制纸联合会为防止二恶英类物质的污染,制定了《纸浆制造业自主限制方针》。1991年国家制定了《再生资源使用促进法》即《再循环法》。1995年,制定了《关于促进容器包装分类收集及再商品化法律》即《容器包装再循环法》(1997年实施)。1998年制定了《特定家庭用电器再商品化法》即《家用电器再循环法》,从2001年4月开始实施。2000年制定了《推动建设资源再循环型社会基本法》、《建筑工程材料再循环法》、《食品循环资源再生利用促进法》等,均从2001年起开始实施[5]。
我国应该学习日本在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方面的做法,制定更加具体配套的可操作性强的相关法律。
值得借鉴的还有日本政府建立的一套合理的垃圾分类回收系统。以千叶县的佐仓市为例,市政府下设一个环境课,专门负责对各社区的居民垃圾的回收。居民在家里就按照环境课下发的“垃圾回收日历”的具体要求,将家中的生活垃圾分类完毕,这个管理机构约定每个月的某个星期的某一天专门回收可燃物、不可燃物以及其他的类别,居民对此一目了然。这种系统化、制度化的回收系统从设计时的考虑到具体的实施步骤都十分细致,对于每个环节的管理,均行之有效。
2.政府应该有确定的规划和清晰准确的削减目标
各地方政府应该有切实可行的规划和清晰的废弃物削减目标,这一点日本政府的做法是很可取的。无论是长期的垃圾削减目标,还是每年具体的削减数量,在日本每年公布的《环境白皮书》中都有准确可靠的数据。比如“一般废弃物排出量的推移”、“一般废弃物的最终处理场地的剩余容量和剩余年数的推移”、“一般废弃物的循环率的推移”、“不法投弃件数及数量的推移”、“容器包装占一般废弃物总量的比率”、“一般废弃物的构成”等信息,从1989年到1998年,每年都有具体的数据。环境保护部门的努力工作及对这些信息的公布,不仅可以使研究者能及时准确地获取可靠的资料,同时也便于民众能了解到这方面的信息,有助于提高民众的环境意识。
3.对居民要进行系统而细致的循环经济知识的教育
应该清楚,居民是垃圾分类回收的主体,他们的认知程度决定了垃圾分类回收的成败。有观点认为,日本国民的基本素质尤其是表现在环境意识方面要远比不发达国家的民众好,对此我们也持相同看法。但我们认为要改变民众的环境意识并非难事,要相信大多数的居民对于垃圾的分类回收是持支持态度的,关键在于管理者的具体做法是否易于被民众接受。如前文所说的佐仓市的环保部门有很好的居民环境教育措施,不仅在专门用于回收各类垃圾的不同颜色的垃圾袋上印有明显的各类图案,同时还将大型垃圾的收费标准一同发给每个家庭。政府的环境管理部门还定期给居民授课,内容就是与循环经济相关的各类知识。日本还将环境教育与环境法律相结合配套实施,规定每年的10月为“再循环推进月”。为得到国民的理解与合作,每个推进月都进行广泛的普及教育活动。期间举办各种形式的报告会,对推进循环利用有功劳的人士加以表彰,而经费则由地球环境基金出资支持。
当然,对日本垃圾分类的作法也要作具体的分析,未必要全盘照搬。比如,日本的垃圾收费制度中对粗大垃圾的收费标准较高,投弃一个旧电视要支付500日元。我国城市家庭垃圾回收是否收费以及如何收费是要针对具体国情及具体城市的经济水平来确定的。
参考文献:
3.吉林建筑大学松辽流域水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长春130118)
摘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处理是目前发达国家处理生活垃圾的主要方式。在这方面,我国的技术经验还相对缺乏。通过阐述当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现状以及国家法规政策,从多方面分析了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处理政策不能落实的原因。认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处理是必然趋势,分类收集后,现有的垃圾处理模式已无法满足需要,垃圾的处理方式也需要进一步改进。最后针对堆肥厌氧处理有机生活垃圾反应速率慢的问题,提出了有机生活垃圾与剩余污泥结合厌氧消化的改进方法。
关键词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原因分析;剩余污泥
中图分类号:X3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9500(2015)02-0030-04
Exploration on Municipal Solid Waste Classification and Organic
Wastes Disposal Methods
Fu Jie1, Han Xiangkui1,2, Li Guang1,3
(1.Jilin Construction University, School of Municipal and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Changchun130118, China;
2.Changchun Architecture & Civil Engineering College, Changchun130604, China;
3.Key Laboratory of Songliao Aquatic Environment, Jilin Construction University, Changchun130118, China)
Abstract:Municipal solid waste classified collection and processing is the main way to deal with garbage in developed countries, while our country is still lack of technical and experience in this respect. By describing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municipal solid waste as well as 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policie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reason of urban living garbage classified collection and disposal policy can not be implemented. Living garbage classified collection and processing is an inevitable trend. After separate collection, the existing waste disposal methods can not meet the needs of waste treatment. Aiming at the problem of slow reaction rate of compost anaerobic treatment, a suggestion of anaerobic digestion of organic garbage and excess activated sludge is proposed.
Keywords:municipal solid waste; classified collection; causes analysis; excess activated sludge
收稿日期:2014-12-23
作者简介:付杰(1990-),男,吉林长春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有机固体废物厌氧消化。
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城市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居民的生活垃圾、商业垃圾以及市政管理产生的垃圾[1-2]。“十一五”以来,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年清运量1.5亿t,人均产量达1.2 kg/d,超过了1 kg/(人·d)标志性水平线,并且每年以8%~10%的速度递增[3-4]。生活垃圾的危害已经凸显出来;侵占土地资源、污染空气、水体,甚至还有爆发火灾、传染疾病的隐患。具有关资料显示,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堆存量累计侵占土地超过5亿m2,每年的经济损失达300亿元[3]。
针对“垃圾围城”的严峻形势,我国政府于1989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5];2007年建设部颁布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与此同时,各地区也根据自身情况和实际需要颁布了一些地方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我国关于城市生活垃圾方面法律法规从无到有,从国家层面到地方层面,从空泛的法律制度到具体的实施方案,体现了我国政府对城市生活垃圾问题的重视,也体现了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日趋完善的管理模式。
解决垃圾问题的目标是减容、减量、无害化,并达到资源、能源化目的[1]。目前,在我国乃至世界范围内广泛使用的处理方式有填埋、焚烧和堆肥。经过多年的实践,这几种方式的缺点、危害性也暴露无遗。除了资金、技术、管理方面的因素影响外,追根溯源是垃圾分类不够彻底。2000年,国家建设部确定北京、上海、广州等8个城市作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6],然而,多数城市经过多年努力,垃圾分类依然举步维艰。
1垃圾分类收集困难原因分析
1.1环境意识淡薄
从哲学理论讲,环境意识包括了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环境价值观念,即能否认识环境的重要性;其二,人们保护环境行为的自觉程度。1968年,美国学者Roth首先提出环境素养的概念,并认为,环境污染是那些环境盲造成的,我们应该培养有环境素养的人。
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不可否定这一措施的积极效果,但许多消费者不会因为0.2或0.3元的额外生活支出而放弃使用塑料袋,并且很多塑料袋使用后就被随手丢弃或充当垃圾袋了,完全不符合循环经济和生态学的概念。一次性垃圾袋的使用也是司空见惯,虽然方便了生活,但是不仅制造了更多的垃圾,而且将垃圾包裹后增加了处理的难度。这些现象屡见不鲜,时有发生,而且不缺乏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也在践行着这种行为。我们提出垃圾分类收集已经很多年了,但是,在对部分环卫工人和城市居民的调查发现,大多数人了解垃圾分类,但是对于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概念比较模糊[7]。环境意识的淡薄,致使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异常艰巨。要提高公民的整体环境意识,需要教育界身体力行的努力。
1.2科普知识缺乏
国内垃圾桶一般都标有可回收、不可回收和有害物字样,你是否出现过拿着垃圾不知该往哪个垃圾桶丢的尴尬局面?可回收垃圾包括了5类垃圾,然则这些垃圾中,不是全部都可以回收的,如塑料。根据塑料受热后的性质不同可分为热塑性塑料和热固性塑料。在塑料的回收过程中,热塑性塑料是可回收的,热固性塑料是不可回收的。能否区别热塑性和热固性塑料,是塑料垃圾能否回收的关键,然而很多人就卡在了这里,这也是垃圾分类不能落实的一个重要原因。针对这个问题,美国工业协会(SPI)在1988年了塑料制品回收标识。这套标识将塑料材质辨识码打在容器或包装上,从1号到7号,让民众无需费心去学习各类塑料材质的异同,就轻松地加入到回收工作的行列。现在这种标识方法已经被包括我国在内的很多国家接受和引用。在我国,很多商品上已经印刷了这种标识码,然而有多少人能看懂它不得而知。
1.3垃圾混合收集
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还是采用混合收集的方法,这与垃圾分类处理的理念和趋势背道而驰,是对垃圾分类处理的致命一击。混合收集增加了城市垃圾收集和运输量,不仅消耗了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浪费了资源,而且普通垃圾混入有害物质后,加大了垃圾处理的技术难度,增加了垃圾处理设施的工程投资和运行费用,降低了可用于堆肥的有机质的资源化价值[8]。我国有95%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采用填埋处理,而且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卫生填埋仍将是我国大多数城市解决生活垃圾出路的最主要方法[9],混合收集无疑又增加了卫生填埋的负担。
垃圾收集过程是实施垃圾分类处理的重要环节,能起到再分类、再回收的目的。据报道,1993年德国的垃圾分类收集已占垃圾总量的75.5%,家庭中垃圾分类收集也已经达到很高水平[10]。在德国,家庭一般都会将不同垃圾单独存放,然后由垃圾运输部门使用不同的垃圾运输车将分类好的垃圾运送到相应的处理地点。在城市街道的垃圾收集点也是放置不同标识的垃圾容器,供居民和路人分类投放垃圾。混合收集不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垃圾收集方式的转变是实现垃圾分类处理的关键。
1.4回收垃圾挑肥拣瘦
根据自然资源的稀缺性和物质守恒定律,城市生活垃圾中的几乎所有成分对人类都具有再利用价值,这种价值可以通过健康的供求关系、良好的市场流通和科学的技术方法最终获得[11]。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回收率还非常低,市场化严重不足,这也导致了政府不断加大投入,但资源仍被严重浪费的态势。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中只有很小一部分成为物资再回到市场,这部分垃圾一般被称为“废品”。“废品”回收工作基本是由个体户完成的,个体户回收存在挑肥拣瘦只讲经济效益的特点,那些被遗漏的废品基本上被环卫部门当做垃圾清运了。
在可回收垃圾中,金属和纸类的回收率比较高,布料次之,最后是塑料和玻璃,因此应该将研究重点放在塑料和玻璃的回收上。据了解,2012年,我国塑料制品产量为5 781.86万t,2013年产量达到6 188.66万t,而回收利用率却只有25%,直接浪费资源达到280亿元[12]。在欧洲,再生塑料平均回收率在45%以上,德国回收率达60%[13]。玻璃的回收中,也因为成色的问题,很多玻璃不能够再回到市场。分析原因,可以归结为:企业回收这些产品再制造利用的成本接近甚至超过利用原材料制造这些产品。针对这个问题,应该建立垃圾回收补偿机制,对那些回收这类“废品”的企业进行一定的补偿,利用经济杠杆撬动垃圾回收。
1.5强制性法律措施缺乏
自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颁布以来,我国政府、地方部门已经陆续颁布了许多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其中已经有很多涉及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问题。虽然已经颁布和实施了很多法律,但是有些法律过于原则性而缺乏可操作性或者没有可实施的配套方案。
国外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方法主要有2类法、3类法、4类法以及5类法[14];我国主要是分为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和有害物,但是在更详细的分类中,法律没有明确指出。在垃圾的收集过程中,我国城市环境卫生部门使用的垃圾清运车一般没有分类收集的功能,这也导致了垃圾无法分类回收。需要法律政策强制督促这些设备更换,并且应该有规章制度约束垃圾收集工作人员的行为。在决定垃圾最终处理方式上,也应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比利时禁止填埋可燃烧的城市生活垃圾;德国禁止对有机碳含量超过5%的垃圾进行填埋[15]。法律作为调整和保障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最有力的手段,不仅要在末端治理上大费精力,在源头控制上也应该煞费苦心。如在塑料行业,欧美、日本等国家的塑料生产企业都是根据ISO11469国际标准对塑料制品分类,达不到标准的塑料制品不允许进入市场,而在我国,目前根本做不到。
2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法探究
目前,国际上对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通常以填埋、焚烧和堆肥3种方式为主。不同国家和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生活习惯、自然地理条件的不同,在处理方式上也有较大差异。美国、意大利、英国等国家以卫生填埋为主;日本、丹麦、荷兰则以焚烧为主;而芬兰、比利时则以堆肥处理所占比例较大[16- 17]。我国目前大部分地区以填埋甚至简易填埋为主,填埋比例高达81.7%[18]。随着经济水平的提升、生活习惯的改变,城市生活垃圾的成分也发生了明显的改变。据文献介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中的有机成分与无机成分分别以每年7%左右的比例递增和10%左右的比例递减[15]。目前,大城市的一些小区生活垃圾中有机物的干基比甚至能达到90%。垃圾成分的改变,在随着垃圾分类收集政策的落实推进,垃圾的处理方式也应该进行创新改革。
城市生活垃圾有机物含量增加,且多是含水率高、易腐烂的食物垃圾。现在的处理方式主要是堆肥,堆肥处理无害化程度高,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的资源化[4],也因此,城市生活垃圾厌氧消化处理也越来越受到各国研究人员的青睐。清华大学通过手工分选有机垃圾的实验得出,固体含量在30%左右时适合微生物厌氧消化,粒径为2~3 cm时,产酸需要19 d,粒径为5~7 cm时,产酸需要35 d[19]。实验说明了有机生活垃圾厌氧消化的可行性。然而由于厌氧消化反应速率慢,致使其在实际应用中受到很大的限制。如果在有机垃圾中加入适量的剩余污泥,充分利用污泥中大量的厌氧微生物,是否可以提高厌氧消化的反应速率,缩短垃圾厌氧消化的时间,如果该方法可行,则有助于解决剩余污泥的问题。
3结束语
目前我国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各方面面临着较多的问题,尤其是环境带来的制约经济发展困境,因此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处理势在必行。欧美、日本等国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都曾遭遇过重大的环境问题,我国政府深谙其理,确立了发展环境友好型社会国策。在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处理还处于探索期,各个环节都还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这不仅需要政府的努力,更需要每个公民积极的配合。垃圾处理技术水平落后,也成了垃圾高效无害化处理的瓶颈,希望科研人员能再接再厉,秉持积极负责的态度,尽快攻克技术难题,为我国美好的环境提供技术支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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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Diaz Luis F,Savage George M,Eggerth Linda L.Managementof municipal solid waste an international overview[A].Beijing: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Thermo physics,Chinese Academyof sciences,2005.
17Xu Wenlong.Current status and development trend of municipalsolid waste treatment technology in China[A].Beijing:Instituteof Engineering Thermo physics,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2005.
18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委员会.我国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数量人口的增多,城市生活垃圾也成为环境污染和制约城市发展的因素之一。当我们陶醉在繁华的城市生活中,这支“垃圾大军”正一步一步地包围着我们,并随着城市的增大而增大,刺鼻的空气,巨大的垃圾山,不仅使得堆放区域气味难闻,垃圾渗漏液流入周围水体和土壤后,还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给城市居民的健康带来极大威胁。如今“垃圾围城”的困境愈来愈凸显出来,垃圾处理不好,矛盾会变得越来越尖锐。全国超过三分之一的城市处在垃圾的“包围”之中,城市垃圾量的增长势头很难遏止。我国经济发展一方面面临资源枯竭的局面,一方面又将大量可资源化垃圾或一埋了之或一烧了之。因此,加强我国生活垃圾循环处置迫在眉睫。
一、发达国家城市垃圾循环处置生活垃圾的法律实践
(一)日本循环处置生活垃圾的法律实践
日本是个资源贫乏的国家,人口、环境、资源压力大。为了合理、充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日本制定了一整套完备的构建循环型社会的法律体系。其完备的法规体系为垃圾分类回收提供了依据和指南。日本政府在促进循环型社会构建方面的立法,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指2000年12月公布实施的《促进建立循环社会基本法》。在垃圾分类方面,该法从宏观层面对政府、事业者、地方团体、公民的责任义务做出了规定。第二个层次是综合性的两部法律:《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与《固体废弃物管理和公共清洁法》。前一部法律对废纸、纸制品,碎玻璃、玻璃容器,废旧复印机,整体浴室及整体厨房,废旧汽车、计算机、电视机、冰箱等废旧家电等分类回收主体、回收处理方式及回收注意事项做了确切的说明。后一部法律于1970年制定,2000年修订时增加了垃圾产生最小化、垃圾分类及回收等条款。第三个层次是根据各种产品的性质制定的具体法律法规,如《促进容器与包装分类回收法》《家用电器回收法》《建筑及材料回收法》《食品回收法》《汽车再循环法》及《绿色采购法》。可见,为了推进构建循环型社会,日本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全面的法律体系。以《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和《环境基本法》为基础,确立了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再利用的基本政策。《废弃物处理法》和《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分别从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再利用的不同侧重来推动循环型社会的形成。在资源再利用方面,还具体制定了《容器包装再利用法》、《家电再利用法》等法律来强化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
(二)英国循环处置生活垃圾的法律实践
英国将源自侵权责任法领域的“注意义务”原理引入环保法领域,并将注意义务规则作为废弃物管理的法定条款确定在该国1990年颁布的《环境保护法》(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ct of 1990)中,成为用注意义务规范废弃物处置的先行者。英国1990《环保法》规定:凡是进口,制造,运输,保管,处理或处置“被控制”废弃物的当事人具有妥善管理废弃物的注意义务。此后,该项注意义务规则又在1991年《环境保护注意义务实施条例》、1996年《废弃物管理注意义务的行为守则》以及2009年《协商修订废弃物管理注意义务行为守则立法指引》中得以丰富和更新。在废弃物的管理中,英国长期坚持“末端控制”为特征的废弃物管理策略,即:在废弃物的排放和处理环节,应当注重尽量做到“无害化”,以降低废弃物对生态环境以及对人们生命健康可能造成的损害。以该理念为指导,英国先后颁布了1974年《污染控制法》、1989年《污染控制法(修正案)》、1990年《环保法》、1991年《可控废弃物管理规定》、1994年《废弃物许可证管理规定》等多项立法。随着国内的废弃物管理概念的发展及欧盟框架下的“循环型社会”理念的提出,英国废弃物管理方式逐渐由“末端处理”转变为“源头控制”。1998年、1999年和2003年,英国陆续颁布了《废弃物减量法》、《污染防治法》以及《家庭生活垃圾再循环法》等法律,注意义务规则的内容在立法中不断得以调整和丰富。2005年,英国和威尔士在《家庭废弃物管理的注意义务规定》中,首次在家庭废弃物处理领域确认了“废弃物循环利用”理念。它规定,家庭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确保基于家庭财产所产生的废弃物得到合理回收和循环利用,家庭废弃物应授予经法律许可的人来处理,如果因随意倾倒垃圾而被追溯至最初的产生者,家庭将被处以5000英镑的罚款。从此,英国开始了全新的废弃物管理方式,废弃物管理方式开始从综合治理、循环利用为主导的线路发展延伸,废弃物治理水平逐渐提高。
二、发达国家生活垃圾循环处置对我国启示
(一)对于垃圾分类立法的缺失
从日本和英国两国的环境立法可以看出,发达国家对于环境保护的立法一般始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对于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立法一般都在上世纪末。而中国环境保护相关立法在上世纪90年代才开始被重视,对于生活垃圾处置的立法一般是以《通知》、《办法》等行政性文件为主。同时,对于环境保护立法并没有形成一个体系,对生活垃圾的法律规定是分散的,片面的。没有一个完备的法律体系对生活垃圾循环处置进行支撑,同时需要一部法律,对生活垃圾从产生、分类、回收、处置全过程进行规制。从我国目前的法律形式来看,我国现行的环境立法是以《环境保护法》为指导,《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清洁生产促进法》为专项法对于生活垃圾进行完善的。在已有三部法律建立的法律环境来看,我国只需要将生活垃圾循环处置更加细化的融入其中即可,进一步通过立法促进生活垃圾再循环利用。
(二)积极宣传鼓励全民动员
中国环境保护的理念从上世纪90年代才开始进行宣传,对于每个公民来说,对于环境保护这个理念并没有深入人心。而对于生活垃圾来说,公民更是对于几十年的堆叠扔至垃圾场的处置方式根深蒂固。即使有公民理解环境保护,垃圾分类,但对于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的界定十分模糊,没有明确的概念。此时,需要政府积极宣传,对于垃圾分类、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有机、无机等垃圾分类进行详细介绍。通过公益广告、宣传册等方式进行简单易懂的讲解。日本、英国等发达国家对于垃圾分类的类型已经写入法律中,对于垃圾分类不正确的公民要实施罚款。中国目前面临的问题是对于垃圾分类概念的模糊,因此,从加大宣传开始做起,通过政府对公民加大宣传、公民对公民相互影响起步,循序渐进的进行改革。这也正体现了《循环经济促进法》中的减量化原则。
(三)拓宽垃圾回收的渠道
环境保护是件公益事情,受资金的限制,很多工作都因资金不足而难以实施。许多保护环境的支出,都没有纳入当地政府的预算中,不利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对于生活垃圾更是如此,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在垃圾回收、分类、处置中都需要不同程度的资金投入,生活垃圾回收难以得到预想中的效果。相较而言,发达国家的许多做法值得中国借鉴,将垃圾回收市场化,由政府作为第三方进行积极引导以及实时管控。这样不仅引入不少资金链条,同时对于垃圾回收、分类、处置也可以更加细化到每一步,每个过程都有公司进行分管。同时,政府也应对这些有利于生活垃圾循环处置的企业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引导企业积极投入资金,保护环境。
(四)资源化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资源化是将生活垃圾最大限度的循环利用起来。从发达国家近年来生活垃圾循环处置过程中可以看出,不少国家走的是“末端处理—循环利用—皮面产生”到如今的“避免产生—循环利用—末端处理”的方式,将生活垃圾资源化最有效的途径亦是如此。因此,作为中国对于垃圾循环处置,要加大科学技术的投入,从而增加循环利用的过程,从生活垃圾产生、分类、处置三个方面投入科学技术。对于生活垃圾分类过程可以加大科学技术,进行重力分选、风力分选、浮选等方式进行选择。对于生活垃圾处置,则可以进行焚烧、填埋、堆肥等更加环保的方式进行。
参考文献:
[1]孙佑海.中国循环经济法论[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
中图分类号:G254.1
1、引言
近几年来世界各国开始重视对居民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的分类处理、管理、利用的开发,特别是部分发达国家在此方面已经做出了相当的成效。相比之下,我国现处于经济的高速发展、人口数量的巨大压力等条件,给垃圾分类处理的实施增加了巨大难度。
目前许多发达国家都已采用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方法,不仅大量资源得以回收利用,而且垃圾处理工艺大大得到简化,运输和处理成本显著降低。国外研究和实践证明,要做好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收集,公众的积极性、参与性、配合性等尤为重要[1][2]。因此我国在垃圾源头分类的改善上就可结合我国实际与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来进行改进。
在此基础上,对城镇居民垃圾源头分类意识的主要影响因素进行研究,并探讨影响因素与源头分类行为之间的关系。为我国垃圾源头分类的制度的制定、管理、实施提供参考及建议。
2、研究方法
2.1研究对象
本研究主要以攀枝花地区县市为研究区域,以各区城市300位居民为调查对象。
2.2 研究方法
2.2.1《城市居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意向调查问卷》[3]
本问卷共有六个维度,共28 个问题,包括环境态度、心理因素、法律制约和道德约束、公共宣传四个方面。对提取的因子进行信度检验,其Cronbach α 分别为0.79、0.88、0.95、0.80、0.66 和0.61,均大于0.5,说明量表具有很好的信度。
2.2.2 《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源头行为调查问卷》[4]
该问卷共有7个问题,共有七个垃圾源头分类行为,根据曲英的报告,源头分类行为问卷的内在一致性系数为0.871,本研究调查过程中内在一致性系数0.795,表明可以使用在本次研究中。对于效度,曲英从内容效度和建构效度进行了说明和验证,结果表明该问卷(BSS)同时具有很高的效度。
3、研究结果
3.1垃圾源头分类行为分析单样本t检验
对分类行为数据进行中间值3.00的单样本t检验,结果发现,除行为四(单独收集报纸、杂志等其他废纸,卖掉或分类卖掉)以外,其余因子主要垃圾源头分类行为与中间值存在显著差异。(p
3.2 垃圾源头分类意识与行为的相关分析
根据分类意识与分类行为的相关分析可以看出,麻烦感、法律制约和道德约束、环境态度、公共宣传、环境价值、模糊感、垃圾分类意识与垃圾分类行为均成显著正相关(P
3.3垃圾源头分类意识对垃圾源头分类行为的预测作用
根据垃圾源头分类意识与垃圾源头分类行为的回归分析可以看出,分类意识与分类行为存在显著线性关系,自变量分类意识可以解释因变量分类行为变异性95.8%(R2 =0.958),建立回归方程,可以用垃圾源头分类意识来预测垃圾源头分类行为。
3.4 垃圾源头分类意识六个因子对垃圾源头分类行为的回归分析
根据垃圾源头分类意识的各因子与垃圾源头分类行为的多元回归分析,可以看出分类意识的法律制约和道德约束、环境价值、模糊感、环境态度、公共宣传、麻烦感存在显著多重线性关系。自变量解释整个因变量变异程度的95.7%(R2=0.957)。建立回归方程,表明麻烦感、法律制约和道德约束、环境价值、环境态度、公共宣传、模糊感对垃圾源头分类行为有直接影响。
4、讨论
4.1 城市垃圾源头分类意识概况
通过调查数据分析,发现我国部分地区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已经很高,对垃圾源头分类的意义和好处有一定的了解,对怎样分类具有良好的认知。
4.2 对行为数据的分析
调查地区居民垃圾源头分类行为频繁,人们将主要的垃圾进行分类处理与投放,表现出明显的环境保护行为。
4.3 垃圾源头分类意识与垃圾源头分类行为数据的相关分析
通过将垃圾源头分类意识与垃圾源头分类行为进行相关分析发现二者具有显著相关,即分类意识高则分类行为好,分类意识低则分类行为差。分类意识对分类行为的发生起着重要作用。从垃圾源头分类意识的六个因子看出,政府的相关制度、社会情境的影响、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等对垃圾分类意识的形成有重要作用,从而能够改善人们的垃圾源头分类行为。
4.4 法律制约和道德约束、环境态度与垃圾源头分类行为的相关分析
法律制约和道德约束、环境态度在居民垃圾源头分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合理及相对应的法律法规能很好的促进居民垃圾源头分类行为,良好的道德是垃圾源头分类行为出现的精神文化条件,个人对环境的态度也影响着垃圾源头分类行为的出现。
4.5 研究结果对城镇居民垃圾源头分类的预测
结果表明调查地区的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很高,从而其分类行为也就相对规范。但是相对于全国其他地区,我们的调查就能够为他们的垃圾源头分类或环境保护提供一定的参考。加强居民的垃圾源头分类意识教育,改进环境保护措施,从而对所在地区的垃圾分类、环境保护起到较为明显的作用。
4.6 提出的建议[5]
从分析结果看出调查地区的垃圾分类意识已经很高,垃圾分类行为频繁,当地的垃圾分类回收管理、处理也形成一定规范。当地环境保护、维护取得了显著地成就,从而根据研究的结论,为我国其他地区的垃圾源头分类或者环境整治、保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 进一步强调和落实“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
第二,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制定相对应的垃圾分类制度,并保证该制度的实施力度。
第三,对居民进行系统而细致的环境意识教育。
第四,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策略。
第五,借鉴国外垃圾回收经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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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在享受现代化带来物质文明的同时,又不断产生大量的生活垃圾。尤其是随着经济发展,城市规模的扩大和人口增多,城市生活垃圾剧增,已对人类生存构成了威胁,形成一大公害。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每年仅城镇垃圾总量就达1.5亿吨,而且每年还以8%~9%的速度增长,全国668座城市中就有200多座处于垃圾包围之中,而且还以人均生活垃圾产量0.85公斤/日速度加速地蚕食着我们生存的环境。因此,研究探讨对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已是刻不容缓。
1福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现状及问题
根据福州市环卫部门调查了解,福州市红庙岭垃圾场是1995年按国家建设部对垃圾填埋场的标准要求来设计,它占地万余亩,投资近亿元,原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800~1000吨,在当时堪称全国最大。然而随着福州市经济建设和作为省会城市的发展,这个当年号称“全国之最”垃圾处理场长期处于超负荷的运转之中。目前,红庙岭每天处理城市生活垃圾达1800吨,而且每年福州市生活垃圾还以6%的惊人速度在增长。
根据这一现状,福州市生活垃圾的处理目前存在3大主要问题:
一是使红庙岭垃圾处理场使用年限缩短。该处理场按原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为15年,长期的超负荷运转,使之不堪重负。专家估计:按照目前的情况看,红庙岭垃圾处理场只能使用10年就饱和了。
二是加重了财政负担。就目前采用的填埋式的处理来看,每吨的生活垃圾在经过辗压、覆盖、污水收集处理,沼气排放,场地消毒,其处理成本要达10~12元左右。每年高达600万元的生活垃圾处理成本,无疑是国家财政支出的一个重大负担。
三是生活垃圾在处理过程中对外界环境造成触目惊心的二次污染。据调查,福州市红庙岭垃圾场每天处理的1800吨生活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的垃圾达200~300吨,而且有害物质也达300吨。这些有害物质在红庙岭垃圾处理综合处理场污水处理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势必造成地下水和下游水体环境的严重污染,致使下游红庙村被迫搬迁,对福州市第二水源饮水水质也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综上所述,处理好这些数量巨大的城市生活垃圾,使之达到国家提出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三个基本目标,保证省会城市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已是刻不容缓。
2福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对策
2.1 建立完善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市场化、产业化运作机制
城市垃圾处理作为城市的基础设施,其规划、选址一直受到政府的关注,其投资、运营也自然成为政府的“心病”。一个垃圾处理场的投资动辄几千、上亿元,其运转费用更是一天几万,一年几百万,这对国家财政支出来说是难以负担的。因此,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上建立市场化的收费体制和机制,改革现有垃圾处理场的体制和运作机制,形成由“政府搭台,居民付费,企业唱戏”的格局,是福州市走出制约生活垃圾处理“瓶颈”的关键所在。
所谓“政府搭台”就是要走出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改变过去的公益设施由政府包办的现象,将处理垃圾的责任交给排污者,将兴建处理垃圾设施的事交给市场。成立垃圾处理公司,实行垃圾管理制度化,对政府负责,保证垃圾处理后不污染环境。有关各方都需要通过合同、法律条款等,用现代企业制度来建立从事城市垃圾处理的投资、运营企业,实行企业化经营。而政府的职责就是监督和帮助排污者履行责任,管理设施的正常运转,为实现垃圾处理产业化搭桥牵线。所谓“居民付费”就是按“垃圾产生者付费”的这一国际惯例转为向居民、企事业单位合理地收取垃圾处理费,促进城市垃圾环卫制度的良性发展。所谓“企业唱戏”就是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让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走产业化的道路。政府通过减免税的优惠政策、土地折股的方式与企业共同投资,去吸引、鼓励企业投资垃圾处理。
2.2 尽快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制
城市生活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垃圾产业潜蒇了巨大的商机,这已成为人们的共识。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每年垃圾总量为5亿吨,价值高达250亿元,这其中32%为生活垃圾,18%为塑料垃圾,8%为纸垃圾,4%为纺织品,3%为金属,1.5%为玻璃制品,而这些占量2/3以上的垃圾是可以回收利用的。因此,城市产生垃圾只要处理得当,完全可以成为巨大的社会财富。
对垃圾中的不同物质进行不同的管理和处置,即从垃圾源头做起,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对具有回收价值的垃圾回收利用,对不可回收的物质进行相应技术处理。垃圾分类收集是一项全社会的系统工程,是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前提和基础。应积极坚持政府承办、行业管理、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原则,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试点计划、推广计划,并积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系统。据不完全统计,福州市每年仅废金属、废塑料、废纸张回收不下1000万元;而尚未回收利用的则一年扔掉了3000万元。究其原因主要有:第一是国家尚未制定垃圾分类方面的法规;第二是各种垃圾混杂给分拣回收带来了极大困难;第三废品回收公司无人管。因此要达到城市生活垃圾的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目标,就必须尽快出台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办法,从而形成并规范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处理等环环紧扣,联动运行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制,并在各社区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作为评比“文明示范小区”的硬件之一。
2.3 加快完善红庙岭垃圾处理场技术配套工程
建设部、国家环保部、科技部于2000年5月联合颁布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指出;在坚持因地制宜、技术可行、设备可靠,适度规模,综合治理和利用的原则下,可以合理选择卫生填埋、焚烧、堆肥、回收利用等垃圾处理技术之一或适当组合。对城市生活垃圾根据目前国内外较为广泛的处理方法主要有:卫生填埋、焚烧和堆肥。在这三种基本方法中,卫生填埋是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法,也是垃圾最终处理手段。然而,鉴于福州市红庙岭处理场目前的状况,很显然仅靠卫生填埋是不够的,它必然要随着城市经济发展,土地资源愈加宝贵而走上综合利用、综合处理多元技术组合的发展道路。诚然,采用焚烧、堆肥的处理方式其投资成本高、技术处理难度大,但对解决福州市土地资源宝贵、红庙岭垃圾场超负荷运转等问题,并最终实现城市垃圾走向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仍不失为一条好路子。
3结语
城市生活垃圾实际上是一种人造资源,垃圾资源化处理方式近年来越来越受到企业和大众关注。垃圾的处理处置要因地制宜,采用综合治理的方法,运用多种技术手段相结合,不仅能消纳生活垃圾,还可以将废物完全再利用,为社会发展提供资源,同时不会对环境产生污染,不影响居民生活,是一种具有环境可持续性、经济可承受性和社会可接受性的方式。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城市垃圾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城市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建立健全城市生活垃圾的法规体系,是有效解决垃圾围城,实施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有力措施。
垃圾资源化就是把废物转变为资源,资源再转变为商品的过程。既然是商品,就要考虑市场价值和市场需求。垃圾资源化本身要有成本,我们应正确认识垃圾资源化,在强调综合利用的同时,更应考虑成本和市场。
我国现有的垃圾处理方式总体资源化利用率不高,只有综合利用,多管齐下,才能实现垃圾资源的最大回收利用。我国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技术的发展需要市场化、产业化的配套政策。传统的体制和政策不利于我国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技术的发展。要根据我国国情制定垃圾综合治理的技术政策,并结合国外的发展经验,使垃圾处理由单纯的末端处理向综合治理方向转变,最大限度地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可持续发展治理。
杭州是浙江省省会,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重点风景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相继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全国园林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联合国人居奖、国际花园城市等10多项国家级和世界级荣誉。同时,杭州是一个自然资源十分匾乏的城市,环境是唯一的战略资源。杭州市委、市政府一直把建设“宜居城市”作为政府的首要任务,通过生态环境的改善来提升城市经济发展环境,对垃圾处理提出了具体的目标要求。
早在2000年,杭州作为建设部的首批试点城市开展了第一次垃圾分类,但是大部分流于形式,实施效果并不理想。2010年初,为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建设“生活品质之城”,杭州市政府重新启动垃圾分类,破解垃圾处置难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吸取以往的经验教训,在垃圾分类、收集的硬件和市民的习惯养成的软件上都从最实处做起来,做出全面安排。
在居民习惯的养成方面,重点做了以下的工作:(1)2010年初,杭州市城管办就生活垃圾分类进行网络调查、社区走访和书面问卷,调查结果显示:97.82%的市民赞成实施垃圾分类。其中,在将可回收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作为必选分类的前提下,57.73%市民赞成将不可回收物按照“厨房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杭州市政府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定了垃圾四种分类方法。(2)2010年3月,杭州市正式推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处理体系,先期选择建南小区、浙报公寓、新城国际花园、清水公寓、绿园、东芝公寓、金沙曲苑、江滨花园八个小区,进行试点,并对试点小区的社区干部进行培训。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小组,通过向家庭配发生活垃圾可降解塑料垃圾袋,召开垃圾分类宣讲会、经验交流会,进驻试点小区进行现场指导。
为了有效地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运行,政府还在垃圾分类、收集的硬件提升,重点做了以下的工作:(1)杭州市政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公众的垃圾分类的便利性及末端处理的不同方式,确定了杭州市垃圾四种分类方法。并且,统一采用不同颜色标识出不同垃圾投放箱,制作相应颜色的垃圾桶、垃圾袋,分类垃圾桶根据小区的居住人口和户数配置。(2)2009年,为避免垃圾收集、处置过程中又将市民分类好的垃圾混为一团的做法,杭州以推行清洁直运为突破口,以垃圾不落地、垃圾不外露、垃圾不抛撒为标准,实现主城区清洁直运工作的全覆盖“杭州模式”,初步形成和构建了城市垃圾集、疏、运一体化的新格局,有效地推动了杭城市居垃圾分类扩面提质的热情。
从杭州居民垃圾分类收集的实践可以看出,先着手对垃圾分类链条做系统设计,在最后的处理设施条件如分类处理等,垃圾直运等具备的情况下,然后再做居民的工作,可以有效地推进居民垃圾分类行动的有效性和持续性。通过近三年的实践与发展,目前杭州市全市垃圾分类收集扩面提质,城市垃圾清洁直运“杭州模式”全覆盖整个城市(包括下辖的乡镇、农村)。做到了生活垃圾清运全覆盖,清运率为100%。垃圾分类直运基本形成,已实现从垃圾分类投放、垃圾收集、垃圾运输和垃圾处置四个环节的全程化分类。
二、杭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相关建议
垃圾分类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了居民先要分类投放,之后还要分类运输、分类转运、分类处理、分类加工利用,否则就会前功尽弃。这都需要对原有的垃圾处理系统进行脱胎换骨的改造,除了增加人力物力,还离不开增加政府的投入。另一方面,垃圾排放量与分类收集与公众的行为密切相关,公众意识、教育、奖励制度影响着公众对垃圾分类收集的配合态度。
1、不断完善垃圾分类收集的硬件
公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的意向以及具体分类行为,受到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影响。因此,让公众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必须为他们创造条件。在便利的地点设置标识清晰的分类垃圾箱,保持垃圾箱周围干净,提供及时的收运服务等,都能确保居民更好的将源头分类的意愿转变为具体的垃圾分类行为。杭州近两年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推进的速度较快、效果较好,与政府加大投入为居民提供方便的硬件设施密不可分。杭州推行垃圾分类的覆盖区域,分类投放设施包括分类标志、分类容器、宣传标牌都基本到位,容器上标注收集物的名称,分类方法简单,居民可较快适应。政府加大投入,是实现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实现垃圾处理的减量化和资源化的有利保证。
2、加强垃圾分类收集宣传的有效性
公众既是垃圾的制造者,也是垃圾的受害者,公众参与对分类收集有重要意义,通过宣传教育可提高公众环境意识的过程中,引导公众积极参与。
(1)宣传方式的多样性
目前,杭州城市主要街道,有关垃圾减量垃圾分类的宣传条幅随处可见,传统的媒介如广播、电视、报刊、公交车的视频都开始充分利用;内容详尽的垃圾分类的指导手册大多已经发到居民手中。多点多面的宣传,确实对公众建立垃圾分类收集的意识起到了很强烈的效果。但随着杭州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不断推进,要想广泛实施垃圾分类,政府和社会必须采取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宣传,更注重其多样性。
一方面是因为,这种方式虽然受众面广,但仍存在着单方传输、针对性差、公众被动接收的缺点。针对垃圾分类这种特殊的宣传对象,可以采取走进社区的方式,组织人员深入社区进行宣传教育,将垃圾分类落实到家庭。另一方面,绝大部分的居民对垃圾分类的知识有基本的了解,但更深入的知识还是有相当的欠缺。比如,绝大部分居民都会字面理解“厨房垃圾”,会将在厨房中产生的垃圾都一统并到“厨房垃圾”箱中;其它垃圾和可回收垃圾分类就更难了,同样是纸张,硬纸板、报纸、旧书就是可回收垃圾,如果是用过的纸杯等就属于其它垃圾了。由于细致的知识缺乏,所以许多居民家里的垃圾也是习惯性地往一处扔,并没有注意分类的问题,虽然杭州的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分类收集推出了几年,但是“不分类”和“分错类”的情况相当普遍。如何组织社区的垃圾分类培训讲座,组织更多的自愿者到社区向居民宣传并解答有关垃圾分类问题,是今后进一步有效使垃圾分类工作顺利进行的途径。
借鉴国外成熟的经验,可以将城市生活废弃物循环利用的理念纳入各级学校教育,在各级学校青少年中加大垃圾分类回收、循环利用知识的普及力度,以学生影响家长,以家庭影响社会。也可以利用体验式的宣传方式,组织市民参观有关垃圾与环境展,垃圾分拣站及垃圾填埋场,亲身感受垃圾给环境造成的危害,并对循环经济有一个更为直观的认识。杭州市应持续开展并扩大“垃圾分类处理一日游”活动的规模,每月组织市民去参观“天子岭垃圾处理场”,让他们意识到废弃物分类的重要性,自觉养成垃圾减量垃圾分类的好习惯。
(2)宣传内容的深入性
大众传媒传递信息具有直接性和迅速性,能及时反映和传播公众所提出的各种社会问题以及对公共政策的期望,促进公众参与,而且媒体报道也可以放大和传播公众参与。
首先,媒体的宣传有助于垃圾分类收集意识形成与强化。相关的宣传既要使公众充分理解生活垃圾正确的收集、清运和处置方法对发展城市经济、改善生活环境的重要性;也同时使公众明晰在垃圾分类中的权利和义务,要让公众意识到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分类,与每一个公众和整个社会息息相关,是每一个公众责无旁贷的义务,只有全体公众共同努力,才有可能实现对环境的积极保护。
其次,良好的宣传有助于生活垃圾的准确分类。目前,非常多的居民不了解垃圾中哪些是可回收的、哪些是有害的,不了解垃圾分类的原因等,因此对垃圾分类收集不是很积极。正在不断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杭州,应该不仅仅宣传垃圾分类的概念,更应该加强宣传的深入性,让公众了解哪些是真正的厨房垃圾,哪些是可回收垃圾,哪些是有害垃圾。
同时,各新闻媒体应采访报道分类收集进展情况、定时公布各地方的分类收集情况,对分类收集做得好的单位或市民进行跟踪报道,给予表扬、奖励,营造公众参与氛围。只有当公众对垃圾分类收集有了更深刻的了解,才会有意愿参与日常生活的垃圾分类收集的行动中去。
3、适当的激励与惩罚提高垃圾分类收集的参与度
(1)适当的激励有助于垃圾分类参与率、准确率的提高
广大居民户的自觉参与确实也需要投入一定的劳力和时间。因此,除了通过扩大垃圾分类收集活动的宣传,提高居民参与生活垃圾源头分类行为的积极性,必要时可以从经济利益方面驱动。国外的实践表明,对在生活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可以起到示范性作用,促进相关工作的开展。如以色列实施的鼓励回收空饮料瓶的政策,消费者可以将空易拉罐、玻璃瓶放入一种“空饮料瓶自动收集机中”,可以换得小额货币,不仅解决该国700-900万只空饮料瓶问题,而且提高了国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和习惯。杭州的社区实践中,也有对有害垃圾主动分类的市民给予一定的奖励,换取收集袋、洗衣粉、肥皂等。这些细致入微的活动,都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提高居民的垃圾分类收集活动的意愿。
(2)适当的惩罚有助于将垃圾分类的意识转化为具体的行为
目前,垃圾分类还是以居民自愿行为为主,效果很难保证。因此,更有效推动垃圾分类收集的覆盖面和效果,仅作为一种自觉行为是很不够的,还应该将其纳入法制轨道,制定具有可行性的政策法规,使其由“我可以分类”转化为“我必须分类”。城市生活废弃物的处理必将走向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因此,应积极依靠政府行政和法制手段,通过立法规范生活垃圾处理中的政府责任、社会各参与主体的责任和义务,为垃圾处理提供法制保障,推动规范分类收集,促进再生资源的利用。
4、建立社区、物业、公民三位一体的垃圾分类收集体系
城市垃圾处理综合且复杂,社会中的单一主体都无法独自解决好垃圾问题,需要政府、企业、公众和社会组织这些不同主体共同努力,促进城市环境的良性发展。目前,在比较健全的小区,都存在社区和物业这两个职能不同、但相互又交叉和联系的管理主体,性质、职能不同,但共同为社区居民服务。
(1)注重社区工作的培育,努力提高其在环境长效管理中的作用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顺利实现,离不开以家庭为单位的每个微小主体。社区作为距离公众最接近的管理者,监督和管理会比其他主体更为直接和有效。
首先,社区介于政府与家庭之间,具有贴近现实解决问题的能力,了解辖区内的环境以及具备的条件,以可行的方式管理社区环境卫生。社区可以在不同的居民区开展讲座、趣味活动等形式,也可以安排志愿者上门释疑等各种活动,提升居民积极性。只有通过社区的力量,才能真正将垃圾分类的知识切实地宣传到了每家每户;也只有通过社区细致入微的工作,才能将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做到细致扎实。
其次,社区介于政府与家庭之间便于垃圾分类收集效果的考核。目前,虽然政府部门对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的配置、宣传工作的开展较为重视,却忽略了对垃圾减量贡献率的结果进行考核,形成“重布置,轻成效”的现象。社区作为接近居民居住的社区,可以在监督、检查居民废弃物的工作中做得更多。社区可以借鉴日本的做法,组成监督检查组,检查本辖区内的废弃物堆放点。对于不按规定分类的,工作人员应该当面告诉他如何分;如果不在家,就在家门口贴改进的小纸条;屡教不改的按制度进行相应的惩戒。通过监督机制,使分类收集管理工作在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上发展。
(2)强化物业公司日常管理,努力提高居民垃圾分类收集习惯的养成
物业公司受聘服务于住宅小区,同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及社区的监督、协调和指导。物业公司涉及的工作范围很琐碎也很广泛,对于垃圾处理方面物业的态度是很关键的。如何通过多种方式鼓励业主参与垃圾分类,一个有心做好垃圾处理工作的物业公司会发挥出巨大的作用。例如,作为上海市生态示范小区,朗润园经常性开展如回收废旧电池、废报纸等各类环保活动,业主参与度则通过“绿色生活小存折”里的环保小图章体现。以中高档楼盘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杭州南都物业,也采取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讲座,对小区内居家保姆进行垃圾分类收集的培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总结
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性工程,生活垃圾的收集与每个家庭有关,因此公众的参与是最关键的一个环节。论文希望能为杭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方案的优化提供一些建设性的意见,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垃圾分类收集管理系统的综合效益和长远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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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黄文芳,李明冉,王辉.国外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经济激励措施及其对我国的借鉴[J].环境卫生工程,2012(5).
(一)北京市开展垃圾分类的简要历程
上世纪90年代前,垃圾分类和废品回收基本上是一个概念。记得小时候,牙膏皮、桔子皮、墨鱼骨等各种可循环利用的物品都可以卖给废品收购站或药店。据北京环卫集团考证,北京日报早在1957年就有“垃圾分类,利国利民”的报道,这是在正式刊物上最早出现的垃圾分类的概念。
1996年,北京市西城区大乘巷社区在环保组织的倡导下,开始推动以废品回收为主要内容的垃圾分类。2000年,住建部确定北京等8座城市试点垃圾分类,垃圾分类进入政府主导层面,开始“可回收”、“不可回收”两分法的推广。2001年,北京申奥成功,之后到2008年圆满举办,北京的垃圾分类一直围绕实现奥运承诺开展工作。
2009年,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引领全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进入新的阶段。面对激增的人口,城市每年需要拿出500亩土地用于垃圾填埋,城市运行不堪重负,同时面临垃圾围城的严峻形势。《意见》中首次明确了采用“焚烧发电、生化处理、卫生填埋”三大成熟主流技术进行综合处理,将垃圾处理结构优化为4U3U3,彻底改变主要依靠卫生填埋处理的方式。
2013年,为改变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的局面,北京市政府出台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同时确立了“全程管理、系统衔接、科学分类、适应处理”的垃圾分类工作基本原则。按照大类粗分的标准,将居民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三类。《意见》后,在朝阳区“三街两乡”先行开展了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试点,取得了明@效果。2010年以来,在试点的基础上,开展了垃圾分类达标小区创建工作,到2015年,先后在3759个小区建立了规范的垃圾分类投放站点,配置垃圾分类收集车,入户发放分类垃圾桶、垃圾袋,在社区招募“绿袖标”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2万余人,宣传、普及和现场指导居民投放垃圾,垃圾分类覆盖人口达到800万人,占比达到可推行垃圾分类小区的80%。此外,在制度建设方面,北京市在2011年创新性地制定了代表国内地方立法先进水平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12年3月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正式施行。
(二)对垃圾分类概念的解析
首先,上位法中生活垃圾概念缺失导致垃圾分类方向不明。按照我国固废法中的定义,垃圾为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对于生活垃圾则没有明确的定义。参考其他国家对生活垃圾的定义,则包含了垃圾分类的基本技术路径和政策思路。比如德国,将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家庭垃圾和其他城市生活垃圾两类。家庭垃圾包括普通家庭生活垃圾、大件垃圾、生物垃圾、可生物降解的庭院和公园垃圾、可回收物(包含玻璃、废纸、纸板、轻质包装材料、金属等);其他城市生活垃圾包括街道清扫的垃圾、餐厨垃圾、市场垃圾、其它混合生活垃圾。城市生活垃圾不包括矿产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以及二次垃圾(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需要继续处理的垃圾,如飞灰、炉渣、破碎物、淤泥、动物残留物等,不包括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可作为原料或产品的垃圾)。日本对生活垃圾的定义是指日常家庭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废弃物(家庭垃圾)以及商业活动场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商业垃圾),不包括工业废弃物以及法律规定的具有传染性、有毒性、爆炸性等特性的有毒有害的废弃物。
其次,城市管理体制分割导致了对垃圾分类的狭义理解。长期以来受政府管理体制的局限,垃圾管理表现为各自为战的“碎片化”状况。生活垃圾处理由环卫部门负责,废品回收由商务部门负责,危险废物处理由环保部门负责,装修垃圾由住建部门负责,电子垃圾由工业部门负责,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的执法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循环经济政策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负责,如此等等。环卫部门发起的垃圾分类工作,多年来在环卫部门的职责范围内打转转,分出厨余垃圾几乎成为垃圾分类工作的全部。一方面,厨余垃圾的分出率仅有5%左右(开展垃圾分类小区的平均水平),高投入低产出,财政绩效不佳,垃圾分类效用饱受质疑;另一方面,进入终端处理设施的垃圾中几乎没有可用之物。如果按照国际通行的垃圾分类标准,2008年北京奥运会时就已经达到了资源化率70%的水平。相对于2016年北京市每年872万吨的生活垃圾清运量,20万拾荒大军每年分拣出约500万吨的再生资源,而这部分贡献并未计入垃圾分类效果。
最后,“两网融合”是对垃圾分类的理性回归。从历史发展的进程和垃圾分类概念的国际接轨来看,垃圾分类的主要内容和突出矛盾在于再生资源回收。同时,要从根本上破解“垃圾围城”的困局、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出路在于循环经济政策方针的落实。从城市经济和城市发展的角度看,伴随着国际市场原油、钢铁等大宗商品的价格持续低迷,疏解非首都功能力度加大,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低、小、散、乱的经营难以持续,需要及时构建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市场,避免可再生资源流入生活垃圾处理体系,从战略上保障城市运行安全。从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角度看,北京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的改革措施中,明确了将原来由商务部门负责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职能划转城市管理部门,职能上的一体化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创造了条件。垃圾分类应是对包含再生资源在内的所有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由环卫部门推动的以分出厨余垃圾为主要内容的垃圾分类系统与商务部门管理的再生资源回收系统的“两网融合”是新时期垃圾分类的应有之义。
二、垃圾分类的问题表现和路径解析
(一)北京市垃圾分类的问题表现
垃圾分类知易行难。北京市垃圾分类工作起步较早,先后经历了以废品回收为主的“二分法”,到以厨余、可回收、其它垃圾的“三分法”实践,以及由试点突破到提高覆盖率的管理目标的调整。从环卫部门自身原因来看,一是没有摆脱“放几个分类垃圾桶”的纠结;二是末端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的“瓶颈”始终没有突破;三是“政府推动有余,全民参与不足”的矛盾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而片面追求垃圾分类达标覆盖率,进一步造成了考核标准的偏差,使垃圾分类流于形式,脱离了其应有的社会基础。
从问题表现上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垃圾分类关系民生保障、关系城市环境、关系城市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站位不高、抓手不足、措施不严;二是垃圾分类宣传“最后一公里”环节没有解决好,物业公司等单位垃圾分类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还存在居民不了解垃圾分类方法的情况;三是在社区收运环节存在混装混运问题。分类收集车辆配备不足,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挫伤了居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四是再生资源市场低迷,回收人员减少,回收网点严重萎缩,各级分拣集散中心尚未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快递包装、电子垃圾快速增长,给垃圾分类提出了新的课题;五是法规政策标准体系不完善,约束性不足,执法难度大,考核体系不够配套,没有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长效机制。
(二)垃圾分类的路径解析
从根本上解决垃圾分类的问题,需要从路径上明确垃圾分类的三大关系。
一是明确垃圾分类目标和手段的逻辑关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是目标,垃圾分类是手段,不能为了分类而分类,本末倒置。北京市在“十三五”时期环卫发展规划中明确了垃圾处理的“金字塔”体系。处在顶端的是减量化,即减少垃圾的产生,往下两层分别是再利用和资源化,前三个层级涉及循环经济的范畴,主要措施包括限制包装、减少一次性用品、净菜进城、不剩餐、旧货交易、废品回收和垃圾分类等。再往下是热回收,也就是垃圾焚烧或进行生化处理,最后一级是无害化。垃圾分类中的干湿分开,是对后两级垃圾处理的直接支持。
二是建立政府、市场和社会联动的结构关系。以法治为基础,在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中,要通过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和社会宣传动员等手段,打造垃圾分类的环境基础,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社会组织协同、市民自觉,最终养成全民垃圾分类的行为习惯,在形成行为改善和环境改善良性互动的同时,p少社会整体成本。从其他城市的经验看,采用积分奖励等经济手段在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的前期阶段有一定的激励作用,但是长期实施将面临效用递减和财政保障的困难。
三是认同末端决定前端、循序渐进的时空关系。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需要时间。特别是终端的生活垃圾焚烧厂、生化处理设施需要加快建设,如果只有单一的填埋工艺,垃圾分类难免重蹈覆辙。此外,正规的再生资源收集、分拣、打包、转运、资源化利用等设施需要明确空间布局并加快建设,正规的运营队伍需要及时形成。当前,再生资源回收市场萎缩,正是正规企业进入并替代“拾荒大军”的时机,需要政府给予一定程度的支持,制定精准的财政补贴政策。
三、垃圾分类的思路探究和措施建议
(一)垃圾分类的思路探究
垃圾分类作为典型的公共管理问题,是城市经济、城市社会、城市环境共同作用的产物。它集中体现了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作用,体现了人与环境和谐关系中的城市文明,并与整个社会的共同价值、法治精神、环保意识、自律意识等密不可分,是一个综合系统的社会治理工程,必须调动政府、企业、社会、家庭、个人等各个主体的积极性,缺一方而不可为。在当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足环境短板的大背景下,北京市更要坚持首善标准,加快构建全行业、全领域、全过程的垃圾分类管理体系,形成政府、社会与市场合作互动的工作机制。坚持“两大原则”、立足“三大属性”、紧扣“四大环节”,通过突破难点、落实责任、建立互信、持之以恒,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提升首都生活垃圾管理水平。
1.坚持“两大原则”,科学制定管理思路
一是“末端决定前端”原则,即前端垃圾分类方法取决于末端设施的处理方式。北京市生活垃圾有机质多,含水量大。一直以来,垃圾分类的技术路线是“资源回收、干湿分开”。近年来,随着末端处理设施的建成投产,北京市已经基本可以实现干的垃圾进行工业化机械再分选后,有价值的东西再利用,剩余部分焚烧处置;湿的垃圾主要是生化处理,转化为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到“十三五”中期,焚烧处理能力将达到1.82万吨/日,生化处理能力达到6350吨/日,基本满足垃圾分类处理需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我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程,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管理水平和居民文明修养,加快建设“生态美、产业优、百姓富”的和谐新。
二、工作目标
我县将积极监督指导各社会组织对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要点全面了解掌握情况,指导社会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努力做到社会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垃圾分类工作全覆盖,垃圾处理水平(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全面提升,初步形成“会分类、愿分类、分到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局面,发挥社会组织在创建文明城市和垃圾分类中的参与指导作用。
三、实施步骤
按照《关于印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15号文件,各社会组织遵循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民政部门的指导下,按照以下步骤扎实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2月-2020年6月)。各社会组织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靠实工作责任,细化生活垃圾分类年度工作任务和计划,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启动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工作,组织人员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和县关于城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开展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试点推进阶段(2020年7月-2021年12月)。持续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制作宣传展板和简报、推送短信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普及宣传和教育活动,切实提高社会组织人员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自觉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2021年底前,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尤其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先行试点,配齐垃圾分类投放容器,在设定的可回收垃圾回收点投入使用,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运行。
(三)逐步推行阶段(2022年1月-2025年11月)。不断扩大社会组织人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2025年11月底前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作为垃圾分类长期坚持运行约束机制。县民政局结合业务检查对各社会组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将结果作为社会组织评估定级的重要依据。各社会组织总结上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向更好方向发展。
四、相关要求
(一)广泛动员宣传。各社会组织要动员成员积极响应、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尤其是环保类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要积极组织开展服务社会、服务居民,创新开展各种公益活动方法,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常识,引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垃圾。要积极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媒体宣传效应,树立典型,共同营造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浓厚氛围。
随着我国环保意识的不断加强以及垃圾分类技术的不断发展,目前已有很多一线城市如上海、北京、天津、武汉等城市已经开展了垃圾分类试行工作,而上海更是自2019年7月1日起在全市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措施,生活垃圾分类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环保措施和资源可回收处理的重要途径,为解决城市环境污染和垃圾处理提供了新的解决思路。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印发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了垃圾分类的目标、任务分工等,要求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深入推进垃圾不落地和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促进天津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进行,培养学生自觉进行垃圾分类的意识,树立良好的环保意识和资源回收意识,将垃圾分类教育从初一学生抓起,专门为初一学生开设了垃圾分类课程。
二、课程目标
本课程旨在将当前垃圾分类知识系统地教给学生,使学生认识到垃圾分类的优势,培养学生自觉分类意识,并从自身做起,为家人做好榜样,潜移默化地影响并带动家人都树立良好的垃圾分类意识并能够自觉实践,为天津市垃圾分类的推广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三、课程学时
根据学校要求,本课程一学年共4课时,其中每学期2课时,学期开学第一课1课时,期中后1课时。每课时45分钟。
四、辅助教材
本课程所用辅助教材为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编写的《天津市中小幼垃圾分类知识教育读本》。其他教学材料由任课教师自行搜集使用,主要包括多媒体音视频、彩色画笔画布以及其他对教学具有辅助作用的材料。
五、课程内容
由于教学时间安排并不集中,课程穿插在学期的教学中,因此本课程所设置的教学内容应该既有一定程度的独立性,但同时也要有内在的连贯性,将本课程视作一个各部分有机组合的教学整体来看待。基于以上考虑,本课程的教学内容设置为以下几个部分。
第一,垃圾分类基本知识。
垃圾分类是针对生活垃圾而言的,与其相对的是工业垃圾,工业垃圾则不在目前垃圾分类的范围里。生活垃圾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指按生活垃圾的不同成分、属性、利用价值、对环境的影响以及不同处理方式的要求,分成属性不同的4种,分别是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其他垃圾(上海称干垃圾)包括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纸巾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及尘土、食品袋(盒)。采取卫生填埋可有效减少对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及空气的污染。厨余垃圾(上海称湿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食品类废物。经生物技术就地处理堆肥,每吨可生产0.6~0.7吨有机肥料。有害垃圾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的物质或者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包括电池、荧光灯管、灯泡、水银温度计、油漆桶、部分家电、过期药品及其容器、过期化妆品等。这些垃圾一般使用单独回收或填埋处理。
第二,垃圾分类的优势。
垃圾分类是对垃圾收集处置传统方式的改革,是对垃圾进行有效处置的一种科学管理方法。人们面对日益增长的垃圾产量和环境状况恶化的局面,如何通过垃圾分类管理,最大限度地实现垃圾资源利用,减少垃圾处置的数量,改善生存环境状态,是当前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迫切问题。垃圾增多的原因是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各项消费增加了。据统计,1979年全国城市垃圾的清运量是2500多万吨,1996年城市垃圾的清运费是1.16元/吨,是1979年的4倍。经过高温焚化后的垃圾虽然不会占用大量的土地,但它投资惊人,难道我们对待垃圾就束手无策了吗?办法是有的,这就是垃圾分类。垃圾分类就是在源头将垃圾分类投放,并通过分类的清运和回收使之重新变成资源。
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如下:
①减少土地侵蚀
生活垃圾中有些物质不易降解,使土地受到严重侵蚀。垃圾分类,去掉可以回收的、不易降解的物质,减少垃圾数量达60%以上。
②减少污染
中国的垃圾处理多采用卫生填埋甚至简易填埋的方式,占用上万亩土地;并且虫蝇乱飞,污水四溢,臭气熏天,严重污染环境。
土壤中的废塑料会导致农作物减产;抛弃的废塑料被动物误食,导致动物死亡的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回收利用还可以减少危害。
③变废为宝
中国每年使用塑料快餐盒达40亿个,方便面碗5~7亿个,一次性筷子数十亿双,这些占生活垃圾的8~15%。1吨废塑料可回炼600公斤的柴油。回收1500吨废纸,可免于砍伐用于生产1200吨纸的林木。一吨易拉罐熔化后能结成一吨很好的铝块,可少采20吨铝矿。生活垃圾中有30%~40%可以回收利用,应珍惜这个小本大利的资源。 大家也可以利用易拉罐制作笔盒,既环保,又节约资源。
而且,垃圾中的其他物质也能转化为资源,如食品、草木和织物可以堆肥,生产有机肥料;垃圾焚烧可以发电、供热或制冷;砖瓦、灰土可以加工成建材等等。如果能充分挖掘回收生活垃圾中蕴含的资源潜力,仅北京每年就可获得11亿元的经济效益。可见,消费环节产生的垃圾如果及时进行分类,回收再利用是解决垃圾问题的最好途径。
总之,垃圾分类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垃圾分类后被送到工厂而不是填埋场,既省下了土地,又避免了填埋或焚烧所产生的污染,还可以变废为宝。这场人与垃圾的战役中,人们把垃圾从敌人变成了朋友。
因此进行垃圾分类收集可以减少垃圾处理量和处理设备,降低处理成本,减少土地资源的消耗,具有社会、经济、生态三方面的效益。
第三,垃圾分类具体措施。
①树立垃圾分类的观念。
广泛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和倡导工作,使消费者树立垃圾分类的环保意识,阐明垃圾对社会生活造成的严重危害,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呼吁消费者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同时教会消费者垃圾分类的知识,使消费者进行垃圾分类逐渐成为自觉和习惯性行为。
②改造或增设垃圾分类回收的设施。
可将一个垃圾桶分割成几个隔段或建立几个独立的分类垃圾桶。垃圾分类应逐步细化。垃圾分类搞得越细越精,越有利于回收利用。可以用不同颜色的垃圾桶分别回收玻璃、纸、塑料和金属类包装垃圾、植物垃圾、生活垃圾、电池灯泡等特殊的垃圾。垃圾桶上必须注明回收的类别和简要使用说明,指导消费者使用。垃圾桶也可以成为企业广告的载体,企业可以承担制作费用。
社区回收站可由社区物业或居委会负责管理,建立现代社区的垃圾经营和回收服务功能,使垃圾回收成为其创收的途径,贴补消费者卫生保洁费用的不足。政府可实行减免经营税的倾斜政策,来调动社区的管理积极性。新建小区更是要合理规划垃圾回收站,逐渐成为审批和验收的必备条件,强化新型社区的综合功能。
③改善垃圾储运形式。
对一些体积大的垃圾,应该压缩后进行储运。尤应注意的是,要对环卫局的垃圾回收车进行分隔式的改造,分类装载垃圾。充分发挥原有垃圾回收渠道的作用,将可再生利用的垃圾转卖到企业。另外,建立垃圾下游产业的专门回收队伍,由厂家直接回收,实现多渠道回收,引入价格和服务的竞争机制,以此提高他们的服务质量和垃圾的回收率。
④实行家庭短期收集,定期分时段分类回收
可以将垃圾分类一星期内暂时由家庭保管,环卫每天早晨收集容易腐烂的菜叶等餐厨垃圾,每天中午收集可以回收利用的垃圾,中午收集建筑垃圾,晚上收集其他垃圾。社区或物业管理部门定期对新来户上门指导或发宣传册,让居民都知道如何垃圾分类。有条件的地方,还要定期播放学习国外环保收集垃圾的视频,提高本地区居民的素质,养成爱护环境就是爱护自己的习惯。
第四,师生讨论:垃圾分类意识的培养。
在我国大多数城市中,对于垃圾的分类处理是十分不规范的。人们对于垃圾分类的意识本身就比较淡薄,因此对于后期垃圾的分拣和运输也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与阻碍。做好垃圾分类工作需要提高全民的垃圾分类意识,普及环保知识。
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建议市园林环卫部门和媒体和邮政局合作,通过开辟专栏、水电费对账单、台历和幸运卡等公益广告宣传等方式,长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宣传。
②在市区公共汽车站候车亭宣传栏、多条市区主要路段灯杆等处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宣传。
③利用环卫作业车辆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宣传,在所有环卫作业机动车辆车厢制作垃圾分类宣传图案,喷刷垃圾分类宣传标语。
④在相关学校、小区进行巡回展,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宣传巡回展。
⑤向中心城区市民和试点单位派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宣传单张和小册子。
⑥建立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强化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可以借鉴国内外成功的经验,在各级政府的引导下,成立多个垃圾分类管理部门,在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
第五,垃圾分类宣传标语及海报制作。
班级分小组讨论确定学校及天津垃圾分类标语,并在此基础上制作垃圾分类宣传海报。选择优秀的作品进行班级展示,如果有条件的话可以在年级和学校进行专栏展示,以期在学校范围内促进学生对垃圾分类知识的了解,逐步培养垃圾分类意识。
六、课程重难点
本课程的重点在于学生能够掌握垃圾分类的基本知识,了解常见的一些生活垃圾的分类归属,能够正确地进行垃圾分类。另外,本课程还要求学生们能够逐步树立起垃圾分类的意识,在平时生活中能够尽自己所能地做到垃圾分类,在此基础上还可以让家人了解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带动全家人一起做好垃圾分类,为保护环境和促进资源回收利用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