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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货币策略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12-22 11: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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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货币策略

篇1

中图分类号:F82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6)12-0039-04

随着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的日益成熟,以及在以比特币等为代表的私人部门数字货币应用实践的推动下,数字货币体系正逐步从理论设想走向现实应用。各国中央银行、银行机构等也在积极研究和布局数字货币,如瑞银、毅联汇业等机构已开始联手研发“多功能结算货币”,用于未来银行间跨境支付和金融交易清算,并规划在2018年投入商用。数字货币的大规模应用将对现有金融体系造成较大影响,是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金融创新的重要方向,对金融体系特别是支付体系具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作为货币体系关键渠道支撑的支付体系,需要结合数字货币的架构和特点,对实施同步“数字化”变革的路径和措施进行提前谋划和研究。

一、数字货币应用实践模式选择

按照发行主体不同,数字货币可以分为由中央银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和商业机构发行的私人部门数字货币两种。当前业界主要对法定数字货币的架构模式进行研究,相关方案主要包括:完全去中心化架构、中央银行独立发行管理架构、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二元制架构三类。综合考虑数字货币应用对已有金融体系架构形式和业务系统改造的影响等因素,本文认为数字货币的发行、流通、回笼宜沿袭现行实体货币发行的基本架构,即“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模式。在该模式下,央行负责数字货币发行与验证监测,商业银行从央行支取数字货币后,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数字货币流通服务,并与央行共同组建数字货币记账中心,基于区块链技术分层记录维护数字货币账本。单位或个人用户在商业银行经实名身份认证后开立数字货币账户,使用数字货币账户储蓄数字货币,并可将数字货币提取至数字钱包。数字货币账户和数字钱包可通过移动终端上相关应用程序访问控制。

央行根据测算确定的数字货币发行量,生成数字货币基金,存放于央行数字货币发行库。商业银行在央行开立准备金账户,缴存数字货币准备金,并根据自身需求,向央行支取数字货币,数字货币从央行发行库发送到商业银行业务库。用户在商业银行开立数字货币银行账户后,可直接使用数字货币银行账户支付,也可从商业银行数字货币银行账户提取数字货币至数字钱包,使用数字钱包支付购买商品或服务。用户可根据自身需求在商业银行开立若干个数字货币账户,每个用户持有唯一的数字钱包,与其拥有的数字货币账户绑定。

该模式与现行实体货币管理要求的一致性较高,便于央行对实体货币和数字货币进行统一管理,而且数字货币提存和交易方式与实体货币具有一定相似性,易被社会公众接受。基于区块链分层存储交易账本,一方面缓解了商业银行节点计算和存储资源压力,避免央行节点单点故障问题;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不能同时获取所有的账户及交易信息,实现了用户隐私保护与账本公开透明需求的均衡。因此,“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二元制架构对于降低货币“转型”成本、提高数字货币普及效率具有积极作用,可以认为是数字货币在我国应用的一条合理化路径。

二、数字货币支付体系架构模式

货币体系与支付体系密切关联,数字货币支付体系的组织架构、运行模式、业务流程等应当与数字货币体系相适应、相协调。因此,数字货币大规模应用的实现,需要建立与之相匹配的数字货币支付体系有效模式,以保障在支付安全、效率、成本上满足数字货币发行、流通、调控、回笼等需要。

(一)数字货币支付体系的总体架构

支付业务的本质是支付指令信息传输和账户余额变动,因此,可以围绕支付指令信息的生成、传递和发挥作用来构建数字货币支付体系。而在支付体系架构设计中,“完全去中心化”、“高效率”和“安全性”三个目标不可能同时实现。其中,“完全去中心化”是指支付体系中是否存在中心支付节点,且中心支付节点是否对信息数据具有唯一记录权,是否可以修改或否认所有记录的信息数据;“高效率”是指支付信息数据传递和确认过程所需时间;“安全性”是指参与的支付节点或主体是否可以否认其传递的信息数据。以应用区块链技术的比特币为例,其完全去中心化的设计模式存在区块容量受限、确认时间长、能量消耗大等缺点,难以满足在高峰值业务状态下的并发支付交易需求,即在实现完全去中心化和安全性要求的同时,难以实现对短时、高频支付交易的支撑。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数字货币支付指令信息传递必须对相关目标实施非此即彼的选择,而是可以通过有效的技术支撑和制度安排,实现三个目标的适度均衡。从技术支撑来看,近年来,在区块链技术的演化上,除了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公有链技术外,针对如何实现“类中心化”,又衍生了联盟链技术和私有链技术。联盟链技术具备权限分级,只允许预设的支付节点进行记账,新加入的支付节点都需要申请和身份验证,这种区块链技术实质上是在确保安全和效率的基础上进行的“部分去中心化”或“多中心化”的妥协。而私有链技术的区块建立则掌握在一个实体手中,且账本的读取权限可以选择性开放,为了安全和效率已经演化为一种“中心化”技术模式。基于法定数字货币体系需要满足由中央银行垄断发行(在发行环节实行中心化)以及在流通过程中的多节点参与要求,可以选择联盟链作为其技术支撑方案。

因此,我们在构建数字货币支付体系时,可以考虑在“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总体框架下,通过运用联盟链等技术,搭建类中心化的架构,达到既提升交易效率、又满足法定货币发行流通要求的目标。即由中央银行或其授权的机构组织,采用“信任机制”方式达成共识,系统中设有中心化的授权节点,通过分节点对参与者身份进行识别,通过对参与节点赋予注册证书,由注册证书生成交易证书的方式确保对节点进行识别和隐私保护,更好地满足支付业务安全和性能需求。这一模式能够实现分布式的“类中心化”记账,平衡“去中心化”、“安全性”、“高效率”三个核心目标,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与数字货币相适应的支付清算、非现金支付、支付业务与账户、发行流通等关键环节应用,支付体系架构三目标优化调整路径见图3。

(二)数字货币应用的关键环节

1. 数字货币支付清算系统。支付业务互联网化程度的持续提升,对系统处理容量和稳定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传统的集中式支付清算系统架构虽然能够基本满足高峰值业务规模情况下,对业务处理的一致性、稳定性与安全性要求,但也存在硬件投入成本高、扩展性较差等问题。在数字货币背景下,可以运用分布式账簿技术,兼顾去中心化和高效率的要求,建立由中央银行运行的总交易数据库和由各商业银行自行运行的二级交易数据库,每一笔支付交易创建和状态的修改首先在二级交易数据库中完成,产生的变更通过可靠数据复制中心复制到消费记录数据库和商户查询数据库。二级交易数据库定时将账簿更新数据上送至总交易数据库,或由总交易数据库定时访问各二级交易数据库更新数据,对于跨二级交易数据库的支付业务,则由总交易数据库轧差记录后返回各二级数据库更新数据,从而确保数字币的支付指令一经提交即具有最终性。

2. 数字货币支付。鉴于数字货币与实体货币的差异性较大,数字货币的应用将对现有非现金支付工具产生重大影响,部分非现金支付工具的业务处理模式将基于数字货币的底层技术(如区块链技术)实现大幅度调整与变革。数字货币钱包应用将对现行卡基支付工具形成替代效应,现有的纸质票据和电子票据将被数字票据所取代。如借鉴现行电子票据模式中线上清算与备付金账户相挂钩的方式,可以将数字票据的网络节点与存有数字货币的备付金账户绑定,商业银行将兑换的数字货币存放在备付金账户中并实现在平台区块链中流通,在线完成票据业务各个流程。

3. 数字货币支付业务与账户。数字货币框架下的账户体系是自发性或自动性的记账体系,不再设置“记账中心”,而是基于密码学的公私钥体系,各账户间基于不需要信任协调的共识机制进行价值转移,将身份属性和账户属性进行绑定,按照基础协议,明确数字货币的身份属性、账户规范和记账规则,确保账户体系的一致性和不可更改性。数字货币支付业务账户不再是个人或单位的交易账户,而是数字化交易的主体和客体。具体来说,客户通过向认证中心提供本人所控制的公钥和身份证明材料申请身份认证,在交易时使用私钥进行签名,其他人可使用其公钥进行验证,交易信息在全系统内公开。数字货币支付业务账户的交易记录、账户余额、安全管理等突破了中心化模式,开户便捷性提升。同时,监管部门在开展监管业务时,可通过特定许可的方式访问相关账户身份信息,既实现了监管目标,又满足了对用户隐私的保护。

4. 数字货币发行流通。从数字货币发行回笼渠道来看,主要包括两个环节:一是依托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系统,依据商业银行货币需求量,将商业银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兑换为等量数字货币,在账簿上同时实现中央银行发行基金数据库和商业银行业务货币数据库的等量一减一增;二是流通市场上的单位或个人用户持数字货币钱包,将账户余额兑换为数字货币(实体货币与数字货币并存阶段)或银行受交易对手委托将定额的结算款项转入客户数字货币钱包,在账簿上同时实现商业银行业务货币数据库与客户数字货币钱包的等量一减一增。在数字货币发行的底层技术上,采用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分布式记账技术,将中央银行主导的关键节点加入到记账体系中来,通过使用有效加密算法确保交易信息不被篡改。

三、数字货币支付体系的构建路径

构建与数字货币相适应的支付体系,需要在法律制度和关键技术积累等方面提前着手,持续推进支付业务电子化进程,完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强化信息化监管能力建设,从而实现数字货币体系与支付体系的有机协同。

(一)探索建立与数字货币支付体系相适应的监管制度框架

一是建立以《数字货币条例》为上位法依据,以《数字货币支付结算管理办法》、《数字货币支付系统管理办法》等为核心的制度体系,从法规制度层面禁止对数字货币支付实施诸如限定使用特定商业模式、收取附加费用或给予低优先等级等形式的歧视行为,并明确除因自身重大过失外,付款人使用数字货币支付承担的付款责任限定在一定额度。二是在业务规则层面,制定《数字货币支付业务会计核算手续》、《数字货币受理环境建设规划》等制度,为银行等相关参与机构办理数字货币支付业务、加快数字货币受理环境建设提供依据。三是数字货币支付体系对信息安全和金融安全的要求非常高,宜在技术层面出台与数字货币支付相关的业务系统及受理终端技术规范,鼓励优先应用国产密码算法和网络核心技术。四是合理明确法定数字货币与私人部门数字货币在支付业务应用上的界限。在保证法定数字货币占据社会资金结算、清算绝对主体地位的同时,对于私人部门数字货币在限定、小额支付领域的应用,宜实施包容监管的策略,避免采取过于严厉的监管使之转入地下运营,导致相关风险控制陷于被动。

(二)构建数字货币支付产业链主体合法权益保护机制

一是按照鼓励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的原则,探索建立数字货币支付业务风险防控体系,明确支付风险防控、客户权益保护、支付信息安全等方面的管理要求,切实保护各产业链主体的合法权益。二是建立数字货币支付业务风险评估机制,由监管部门、支付清算自律组织或第三方独立机构对相关机构的数字货币支付业务风险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堵住风险漏洞,促进相关业务流程持续完善。三是强化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持续推进数字货币支付业务知识普及教育,引导广大单位和个人熟悉相关业务流程和安全使用知识,确保数字货币支付得到平稳有序应用。

(三)以“监管沙盒”方式推进数字货币支付体系建设

近年来,为规范和鼓励金融科技创新发展,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纷纷推出“监管沙盒”①,开展金融创新产品测试并提供监督管理机制和政策环境,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帮助监管部门和消费者更好地识别和缓释风险。从业务归属来看,以区块链技术为代表的数字货币支付属于金融科技范畴。因此,可以借鉴“监管沙盒”模式为数字货币支付服务提供限制性许可或“监管豁免”。具体来说,在遵循《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的前提下,设立数字货币支付体系的“监管沙盒”,将数字货币支付基础设施及其参与者的法律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运行风险、一般业务风险等纳入到数字货币支付体系监管框架下,在充分考虑适当风险缓释措施及确保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监测评估数字货币支付技术在金融基础设施应用上的有效性、安全性。允许相关机构在“监管沙盒”中突破现行监管规定开展业务创新,对相关技术标准、交易指令格式,以及涉及的支付活动实名要求所带来的身份认证和准入许可等进行检验,从而实现分步骤、隔离式地推进适用于数字货币支付的监管体系革新。

注:

①由英国首创,指从事金融创新的机构在确保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按特定简化的审批程序,提交申请并取得有限授权后,允许金融科技创新机构在适用范围内测试,监管机构会对测试过程进行监控,并对情况进行评估,以判定是否给予正式的监管授权,在沙盒之外予以推广。

参考文献:

[1]范一飞.中国法定数字货币的理论依据和架构选择[J].中国金融,2016,(17).

篇2

对于这一有一定典范性的中央银行数字货币原型构想,实有研究的必要。本文详细分析了RSCoin系统的核心功能、体系架构、关键实现技术和交易模型,对其功能扩展进行了展望,并且在此基础上对RSCoin的优缺点进行了剖析。

RSCoin作为一个学术研究模型具有较好的借鉴价值,但作为法定数字货币的生产系统还有很多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 RSCoin系统概述

RSCoin项目的研发者认为,比特币不适用于中央银行发行数字货币的应用场景,这源于比特币内在机制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包括如下方面:一是比特币网络的可扩展性差,无法承载大容量、高速率的货币交易,目前比特币网络中每秒最多进行7笔交易;二是去中心化的货币发行体系,导致中央银行无法对货币供应进行宏观调控,比特币本身的价格极度不稳定,不利于在更大范围、更大规模上的应用,尤其是不利于在货币上使用。

针对以上问题,RSCoin的设计目标是站在中央银行的视角,实现一种受中央银行控制的、可扩展的数字货币,为中央银行发行数字货币提供一套发行流通的参考框架和系列准则。

RSCoin解决方案的核心内容主要有:

一是将货币的发行和交易总账的维护分开,采用中心化的货币政策,货币由中央银行统一发行,而交易账本分布式存Γ由多个可信的mintettes(可理解为商业银行)来记录维护,最后由中央银行进行统一对账和管理。简言之,系统总体设计采用了中央银行―商业银行的二元分层体系结构,基于区块链技术实现了分层管理的分布式账本;

二是mintettes由中央银行授权接入系统,中央银行对mintettes的行为进行审查,故不需要采用比特币的工作量证明来达成共识;

三是RSCoin采用了一种称为两阶段提交(Two-Phase Commit:2PC)的共识机制来进行分布式记账,使得每秒可处理的交易能达到2000笔,通过提高mintettes的数量,每秒可处理的交易上限还能不断提高,从而实现了系统的可扩展性。 RSCoin系统实现技术

RSCoin系统中包含中央银行、mintettes和最终用户三类角色,其总体结构如图1所示。中央银行完全控制货币的产生,并通过生成全局账本(higher-level block)向整个系统最终交易数据,全局账本是最终交易账本。中央银行对mintettes进行授权认证,并定期向整个系统授权的mintettes列表。

mintettes得到授权后,在某个时间周期内负责维护交易账本。mintettes收集、校验用户提交的交易信息,经验证的交易由mintettes打包生成低层账本(lower-level block)。mintettes定期将低层账本交易数据提交到中央银行,由中央银行汇总生成全局账本,并对外确认的交易数据。

最终用户和央行之间不直接发生信息交互,而是通过mintettes这一中间层代为传递,汇总交易记录;央行更多是冲突调解者、最后确认人,以及全局账本这样一个角色。

RSCoin和比特币类似,采用的不是基于用户账号余额这样的系统设计,而是基于交易流水(UTXO),即系统只记录有效的转账凭证(可以拿支票做类比),只要用户能够证明其合法持有该转账凭证,就可以把该凭证转让给其他人。

RSCoin采用了分片的设计思想来提高系统的处理能力,具体做法是把mintettes分为若干小组,每组mintettes只维护系统全局账本中的部分;然后把需要处理的交易按照一定的规则分发给不同的mintettes小组进行处理,从而提高整个系统的处理能力。这也是淘宝、微信这类高负载、海量数据的系统通常所使用的方法,而这类系统的难点是要解决数据一致性的问题,在RSCoin中,就是要解决“双花”的问题。

RSCoin系统的另一部分扩展性来源于,系统让最终用户承担了较多的任务,很多的信息同步和协调工作是由用户来完成。举个例子,可以通过让用户自行办理的办法实现跨行转账系统:银行之间不直接传递交易信息,而是由转出行给用户出具证明(由加密算法保证其不可纂改),用户再跑去转入行执行存款,最终实现跨行转账,减轻银行跨行信息系统的压力。

下面以用户发起一笔转账请求为例,描述RSCoin系统的交易模型(见图2):

(一)用户首先找到自己的转账凭证,然后根据该转账凭证上的编号,根据一个确定性的规则得到该转账凭证的所属mintettes组,类似于根据身份证号我们能推算出出生地。因为一个mintettes组只持有部分账本数据,所以正确找到保存该转账凭证的mintettes组是必须的。

(二)然后用户发送自己合法持有该凭证的证明(即用户签名)给一个mintettes组中的所有成员,该组成员各自核准并给用户出具证明(mintettes的签名)。

(三)用户收集到足够多的mintettes签名后,就可以把所有mintettes签名连同凭证和自己的签名一起发送给本次交易接受方的mintettes组中的一个,获得一个确认签名。

(四)对于用户而言,转账过程到此就完成了,最后得到的这个签名可以作为转账完成的证据。

对于接受交易的mintettes而言,还要负责把该笔交易数据写入到其所在mintettes组的低层账本中去,最后再统一汇总到央行的全局账本中。

RSCoin的论文中没有涉及在一个mintettes组中,各个mintettes如何互相同步保证数据一致性,也没有谈及mintettes的账本如何汇总到央行的账本,二者恰恰是最需要关注的部分。

如果忽略上述两个未被描述的细节,RSCoin还是能实现如下的安全标剩阂皇敲挥蟹⑸货币“双花”;二是不可否认记账:用户收到的来自交易输出所有者mintettes发送的确认信息后,交易一定会被加入到账本。若交易未加入到账本,该确认信息可用于投诉mintettes;三是定时的个人审计:用户有查看mintettes的低层账本的权利,以确保mintettes没有做出违法操作;四是普遍的审计:任何有查看权利的用户都能查看mintettes的低层账本,而mintettes不能进行篡改、遗漏、添加交易等行为;五是任何有查看权利的用户可以监察mintettes是否正确遵循协议,而这可以作为mintettes获得交易费多少的证明。 RSCoin系统功能扩展

根据中央银行需要,通过在基本RSCoin系统基础上设计运行机制、修改系统运行参数,可以实现一些扩展功能。

(一)激励机制。通过设计适当的激励机制,mintettes会完成更多的工作,例如生成更多的低层账本,减轻中央银行的负担;可以要求mintettes在中央银行缴存交易准备金,并规定mintettes只能校验小于准备金大小的交易金额,mintettes如果有不诚实的行为就会受到惩罚等。

(二)快速交易确认。中央银行定期包含该周期内所有交易的全局账本,在这个时间点交易会被正式记录到账本中。但mintettes可以在更短的时间周期内就提供证明,证明用户的交易是有效的,并且对用户承诺交易会被记录到中央银行的账本中,用户可以在一个记账周期内进行多笔交易,而不像其他加密数字货币需要等待区块链生成几个数据块后才能确认交易,这样处理使得用户体验更好。

(三)多重银行与外汇。如果多个中央银行采用此框架部署自身的数字货币系统,全球用户就可以使用不同的数字货币进行交易。这些货币之间保持独立性,中央银行不能跟踪其他中央银行范围内的交易。在第三方机构介入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外汇兑换交易。 RSCoin系统优缺点分析

RSCoin采用多项独特设计以区别于以往的加密数字货币:

(一)中心化货币发行。RSCoin模型框架与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加密数字货币最重要的区别就是货币可控发行。在RSCoin模型设计中,中央银行使用密码技术控制数字货币的生成,货币生成后存放在中央银行,由中央银行实施集中管控,并根据策略向mintettes或最终用户投放。这种可控发行机制的设计能满足中央银行货币政策调控的需要。

(二)分布式账本维护。RSCoin模型框架采用货币发行控制与账本维护相分离的设计,mintettes由中央银行授权进行交易账本的维护,采用分片策略为每个授权机构分配用户,以增加可靠性和安全性。

(三)交易容量可扩展。通过分析消息交互情况,在理论上可以得出交易处理容量会随着mintettes数量的增加而线性增长的结论。这意味着mintettes数量越多,系统交易容量就会越大。其原型系统在亚马逊云上的测试结果表明,在3个mintettes的情况下,系统交易的容量为每秒400笔左右。每增加一个mintettes,交易容量每秒增加66笔左右,部署30个mintettes,可提供2000笔/秒的交易容量及少于1秒的交易速度。

(四)交易账本可审计。RSCoin使用交叉日志机制保证账本具有较高的透明度和可审计性。日志内容包括授权机构与用户交互、用户提交交易凭证等关键行为的签名记录,任何试图修改交易记录或攻击行为都会造成日志信息不一致,中央银行或审计机构就能及时发现问题。

但RSCoin也存在如下一些不足:

(一)RSCoin使用二层分布式账本,通过增加mintettes数量提高系统的处理能力,但并没有减少总账本的数据量。而对于更为庞大和复杂的系统,总账本的数据量和系统的可靠性及效率之间需要找到一个平衡点,RSCoin对此仅做了简单的处理,并未深入探究;

(二)在二层分布式记账方法中,RSCoin将大量的对账工作交由中央银行来处理,中央银行可能成为系统的瓶颈,因此这一方案是否最优也有待商榷;

(三)RSCoin没有进一步对中央银行应该如何对账、中央银行对账结果如何反馈给底层mintettes进行描述,从协议角度看是不完备的;

(四)RSCoin照搬了比特币记录交易流水的记账模式,没有使用银行业应用的复式记账法,因此有观点认为银行业务人员是否习惯这种体系,有待观察;

(五)RSCoin只是一个概念原型系统,并未能实现现实世界中的众多支付、交易功能。

从业务角度出发,RScoin隐含了一个全局账本,即央行负责每笔交易最终的确认,这就存在着全社会统一账户体系的概念,对于中央银行―商业银行的二元体系有可能构成冲击。

另外由于采用的是DLT技术,而且是记录交易的UTXO方式,所以身份认证是系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也会带来狭义银行的风险及另起炉灶的质疑。为解决这些潜在的问题,笔者给出了数字货币钱包基于银行账户分层并用的思路,希望借此可将数字货币这一业界宠儿有机融入现存体系。

篇3

一、前言

电子商务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中,电子商务交易的信用危机也悄然袭来,虚假交易、假冒行为、合同诈骗、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屡屡发生,这些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电子商务乃至全球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限制电子商务的发展主要因素就是电子支付手段的安全性。

二、主要的电子支付手段及其安全性分析

1.电子信用卡

(1)支付方式:信用卡支付是电子支付中最常用的工具,方法是在Internet环境下通过标准的SET协议进行网络支付,用户在网上发送信用卡号和密码,加密后发送到银行进行支付。支付过程中要进行用户、商家及付款要求的合法性验证。

(2)安全策略:电子信用卡,是通过用户在网上输入账号/密码+数字签名,这些信息都是通过SET或者SSL协议的支付网关平台直接与银行进行相关支付信息的安全交互,进行网络支付,这种支付方式的安全性是可以得到保证的。

(3)安全隐患:单纯从技术上来说,无安全隐患问题。

2.电子支票

(1)支付方式:电子支票是利用数字化手段进行网上支付,支付过程与传统支票的支付过程相似,只是电子支票完全抛开了纸质的媒介,其支票的形式是通过网络传播,并用数字签名代替了传统的签名方式。其交易流程如下:

(2)安全策略:和电子信用卡一样,采用账号/密码+数字签名的方式进行身份验证。其支付目前一般是通过专用网络、设备、软件及一套完整的用户识别、标准报文、数据验证等规范化协议完成数据传输,从而控制安全性,从上面的交易流程,我们可以看到,电子支票的支付在专用系统上有可靠的安全措施的。

(3)安全隐患:专用网络上的应用具有成熟的模式(例如SWIFT(环球银行金融通讯协会、SocietyforWorldwideInterbankFinancialTelecommunication)系统);公共网络上的点的资金转账仍在实验之中。

3.电子现金

(1)支付方式:电子现金是一种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的现金货币,它同信用卡不一样,信用卡本身并不是货币,只是一种转账手段,而电子现金本身就是一种货币,是一种以数据形式存在的现金货币。它把现金数值转换成为一系列的加密序列数,通过这些序列数来表示现实中各种金额的币值。可以直接用来购物。电子现金具有如下特点:匿名;节省交易费用;支付灵活方便;安全存储。

(2)安全策略:没有适当的身份认证机制,是匿名的,为防止被伪造,电子现金的传输是经过数字签名的。

(3)安全隐患:①逃税:由于电子现金可以实现跨国交易,税收和洗钱将成为潜在的问题。电子现金不像真实的现金一样,流通时不会留下任何记录,税务部门很难追查,所以即使将来调整了国际税收规则,由于其不可跟踪性,电子现金很可能被不法分子用以逃税。②洗钱:电子现金使洗钱也变得很容易。因为利用电子现金可以将钱送到世界上的任何地方而不留痕迹,如果调查机关想要获取证据,需要检查网上所有的数据并破译所有的密码,这几乎是不可能的。目前惟一的办法是建立一定的密钥托管机制,使政府在一定条件下能够获得私人的密钥,而这又会损害客户的隐私权,但作为预防洗钱等违法行为的措施,许多国家已经开始了这种做法。

③扰乱金融秩序:电子现金的法律地位一直难以确定。这是因为按照货币的实质和网络无国界性来推断,各国中央银行的地位都将受到挑战,因为任何一个有实力、有信誉的全球性公司,都可以发行购买其产品或服务的数字化等价物,从而避开银行的繁琐手续和税收。而这会扰乱一国的金融秩序,任何国家都不会允许。

④重复消费:由于电子序列号可以被复制,因此需要一个大型的数据库存储用户完成的交易和E-Cash序列号以防止重复消费,这对于软件和硬件的要求都很高,因此很多银行都不支持电子现金业务。

4.移动支付

(1)支付方式:移动支付系统将为每个移动用户建立一个与其手机号码关联的支付账户,为移动用户提供了一个通过手机进行交易支付和身份认证的途径。用户通过拨打电话、发送短信或者使用WAP功能接入移动支付系统,移动支付系统将此次交易的要求传送给MASP,由MASP确定此次交易的金额,并通过移动支付系统通知用户,在用户确认后,付费方式可通过多种途径实现,如直接转入银行、用户电话账单或者实时在专用预付账户上借记,这些都将由移动支付系统来完成。

(2)安全措施:身份验证方式采用个人账号/密码的方式。对交易中的部分敏感信息进行了加密。

篇4

一、支付工具的演变过程

1. 支付工具的起源

在原始社会的后期,商品生产开始萌芽,这时候人类开始了相互交易劳动产品,这些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就是商品,此时人们开始了物物交换——一种物品或劳务交换另一个物品或劳务——来得到他们需要的东西。例如1只绵羊和2把斧子相交换,用公式表示:1只绵羊=2把斧子。这时候的交换带有偶然的、个别的性质。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类出现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即农业和畜牧业的分离。分工使社会生产力获得进一步发展,剩余产品多了,这样交换范围扩大了,交换已经不是偶然的行为,而是经常的行为,从而一种商品的价值已经不是偶然表现在另一种商品上,而是经常地表现在一系列商品上,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支付工具的雏形了。由此可见,支付工具是商品交换和贸易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

2. 支付工具的发展规律与经济学现象

1473年世界上第一家银行在意大利的威尼斯问世,是支付系统结构演变过程中的一个里程碑。随着经济的发展,支付工具也经历了以下的阶段。

(一)实物支付阶段

从实物交换到货币交换的转变是支付技术发生的第一次重要变革,一切商品的价值都集中地、统一地表现在一种贵金属商品如黄金白银上。贵金属黄金或白银充当了一般等价物——货币,并具有支付工具的职能,这是实物货币(commodity money)阶段。马克思指出:“金银天然不是货币,但货币天然是金银。”(小标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14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以金银作为货币,几乎是所有国家共同的历史。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它们具有以下特点:(1)币值稳定,便于携带;(2)价值大,易于分割;(3)不受场景、季节的影响、易于贮藏;(4)具有同意的价值衡量标准。

(二)信用支付阶段

众所周知,支付工具是历史的产物,其形式的变化和发展始终与商品经济和信用制度的发展联系在一起。纸币(paper-note)的出现时支付技术发生的第二次重大变革。纸币是在信用没有充分发展的条件下,由国家印制、强行发行并代替金属货币使用的价值符号。从由贵金属做后盾的纸币发展到与贵金属无关的纸币,意味着货币形式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即信用货币阶段。

(三)电子支付阶段

支付系统正在进行着一场变革,电子支付系统整逐渐取代传统支付系统,支付工具和支付手段也在发生变革。一种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储在计算机中并能通过计算机网络而使用的资金被人们形象地称为“电子货币”。电子钱包、网络货币的出现不仅从支付方式上进行了变革,而且从货币本质上对现代金融理论以及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提出了挑战。

二、新型电子支付工具发展

电子支付系统要求高度的安全性,因此传统的电子支付系统在封闭性网络下采用集中清算方式,封闭性的集中清算方式相对安全,但交易成本也较高。开放性网络上所进行的电子商务,交易在线上实时完成,若支付采用离线交易(例如e-mail、传真告知卡号),不但手续烦琐,交易成本高,而且隐私外泄、伪造仍可能存在。所以新型的电子支付工具开始发展。

(1)电子信用卡:电子信用卡是指使用者在开放性网络上购物,直接将信用卡号输入,实时完成付款的电子支付系统。由于信用卡属先消费后付款,银行有信用风险、认证、利率等成本支出,手续费无法降低,小额的买卖可能被商家拒绝,而电子信用卡可弥补一般信用卡支付清算的缺点。电子信用卡交易过程是直接在网络上传送信用卡号,使消费者立即完成网络购物付款。虽然在开放性网络上,电子信用卡、电子支票等可以作为实时的支付清算工具,但这些方式并非完全在开放性网络上进行,消费者与店家的付款信息虽在开放性网络上进行,但收单银行、信用卡组织与发卡银行相互间的存款移转,仍要通过封闭性的a银行网络,但资金移转更有效率,而且对电子商务的发展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2)电子钱包:电子钱包实际上是基于银行卡发展而来的一种电子货币。目前所指的电子钱包通常为包含智能芯片的多用途预付卡。电子钱包与传统信用卡的最大不同,是它的多用途性、无时效性(通常没有有效期的限制)和匿名性。它像钱包一样存有现金,无需授信和授权,可以在任何装有POS终端的场合用来购物和消费,消费金额的大小完全取决于内存现金的数量,而且在内存现金用完后,可自动将银行账户上的钱转入该电子钱包。

(3)网络货币:(电子现金、数字现金、虚拟货币、数字货币)。网络货币(cyber)是用一串经过加密处理的数字来代替现金。比起电子钱包,基于卡片形式的电子钱包使货币以卡为载体,而数字现金则连卡的形式也没有了,货币仅仅表现为计算机中的一串数字流,支付表现为二进制数字流从一个计算机转移到另一个计算机中。

三、电子货币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电子货币的发展对中央银行和其他政府部门提出了若干政策难题,中央银行主宰的权利地位也会受到侵蚀。货币政策的运行体系,中央银行的监管能力,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还有其他的政策如消费者保护、竞争法规等等,对于不同的国家会有差异。

电子货币在网络上跨国界支付的形式对罪犯特别有吸引力,因为罪犯可以将非法活动所得快速转移到法律薄弱的国家。

电子货币对货币政策以及货币流通速度会产生很大影响。由于使用电子货币的目的就是替代流通中的现金,电子货币的使用将会减少流通中的现金,因此会改变货币的流通速度。另一个影响是对银行储备金或中央银行储备的影响,这将会使中央银行对于市场利率的操作变得更加复杂。电子货币对货币供给的影响取决于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的规模,取决于电子货币替代现金的程度。

电子货币发展中涉及的有关法律、税收问题,取得了一些进展,但目前尚未见到整体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实施策略的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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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块链金融概述

2009 年,中本聪在《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一文中,以比特币为基础,提出区块链是一种通过去中心化和去信任的方式集体维护分布式可靠数据库的技术方案。我国理论界对区块链技术也进行了研究,有的认为区块链是一种依赖密码学和计算机科学的新技术,有的学者认为区块链是分布式的数据库,有的学者认为区块链是采用分布式记账技术的账本。而学者们对区块链的本质达成了一定的共识,认为区块链是一种安全可信、去中心化、记载所有交易记录的分布式账本数据库。区块链技术的根本特征是去中心化,因为区块链是一个采取点对点传输方式的分布式账本数据库,在同一个交易中,节点与节点之间都是平等的,没有中心化的系统控制者,使得交易之间更加便捷与自由。区块链金融就是区块链技术与金融行为相结合,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1.证券交易。在证券发行和募集时,通过分布式的节点与节点之间形成智能合约完成证券交易。该智能合约是由处于节点的证券发行机构与客户之间自动匹配达成,而无需传统的证券经纪人、资金托管人、登记结算机构等环节的介入,能够节约人力、物力和时间资源。同时,由于区块链内的数据不可篡改,每个节点之间数据更加安全透明。区块链技术在证券领域的应用不仅能够有效节约资源,同时还增添了交易信息的透明度和安全性。2.数字货币。数字货币,是相对于实体货币而言的,是一种能够实现实体货币功能的以数字形态表示的网络代币。数字货币交易主要依赖去中心化的区块链共识机制,让位于节点双方直接达成交易,无需银行等机构的介入,有效降低了交易成本,使得交易更加灵活;同时因为数据不能随意被篡改,交易的安全性也得到了保障。2015 年厄瓜多尔央行“电子货币系统”正式运营,并发行“厄瓜多尔币”;同年,突尼斯发行国家数字货币eDinar;2017 年,委内瑞拉发行以石油为价值支持的“石油币”。我国央行也在积极推进数字货币研究,于2016 年便开始组织了数字货币相关研讨会,随后又成立了研究所,目前正在研发的数字货币叫DC/EP,DC即数字货币,EP指电子支付。

二、区块链金融存在的风险问题

区块链技术应用到金融领域,交易信息更加透明,交易数据更加安全,其能够给金融行业提供新的发展路径,带来许多创新发展。在发挥区块链技术优势的同时,不能忽略区块链技术存在的风险问题。1.技术风险。区块链技术作为一项带来变革的科学技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攻坚克难。对于一个区块链结构来说,其安全性在于使用非对称性加密技术且节点较多,破解难度大;其稳定性在于安全技术让数据不易被篡改或者毁损。目前,区块链整体技术与网络研发还处在建设阶段,因此,区块链与金融领域结合的条件并不完备。区块链金融服务具备更高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但是这些优点受制于技术发展,倘若技术基础薄弱,则其安全性会相对低一些。随着加入区块链进行交易的节点的增加,数据库所需要的运算能力也相应增加,当运算能力达不到要求时,区块链则无法进行有效维护,保存在区块链数据库的账本则有丢失的风险。2.人为风险。人为风险是指负责区块链交易或者管理的操作人员因错误的操作而导致区块链出现问题,进而给金融服务带来不可避免的风险。管理人员有时无法对区块链进行全面的审查,难以解决技术漏洞以及技术升级带来的隐患。在技术发展的初始阶段,区块链结构安全性比较薄弱,倘若数据库中51%的节点被不法行为人掌握,数据库中的交易数据和个人信息将可能会被随意篡改和伪造,违法犯罪行为接踵而至,如利用区块链技术实施非法集资、洗钱等犯罪行为。与此同时,由于数据与信息被篡改,金融安全监管机构在应对这些危害金融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时,便无法通过区块链系统中的信息对其进行定位、追踪与查处。区块链数据库的可控性将降低,金融安全无法得到进一步的保障。3.法律风险。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对于区块链金融的监管方面。区块链应用到金融行业的主要功能是分布式记账、智能合约以及其加密特性,此前的监管仍旧是中心化的分业监管模式,而没有很好关注到区块链的技术特性并提出针对性的监管。采用传统的监管缺陷是只能进行基础层面的调查而无法介入技术层面对交易信息进行监测,缺乏技术性监管,使得监管不到位。同时,区块链金融的点对点传输与共识机制中,用户主要关注的是以数字代码形式传输的数据,对于参与节点或者持有该串代码的用户的真实身份信息可能予以忽略而无法查实。区块链的这一特点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实施,如非法集资、洗钱等刑事犯罪,从而导致案件的侦破难度增加,嫌疑人身份难以确定,让区块链金融的司法监管变得困难重重。

三、完善区块链金融监管的路径思考

1.监管策略的选择。为了规范区块链金融的监管,解决好上述监管问题,首先应该明确监管路径,提出针对性的监管策略。区块链技术与金融领域的深度融合,给金融领域可能带来新的变化―――不同类型的金融业务革新以及不同领域之间的交叉融合,因此区块链金融监管也需要“对症下药”,这是弥补传统监管模式不能很好地适用于区块链金融这一短板的最佳方式。中心化分业监管模式的弊端已经展现,针对区块链金融应当采用创新的监管模式,如采取更多的技术监管,实现技术端的突破,防止技术风险所带来的金融问题;采取针对性的专门化监管制度,明确监管主体,防止出现监管缺位的现象。其次,建立合理的监管体系,实现法律监管和技术监管的有效融合,让区块链金融能够在一个较为完善的监管体系内接受监管,有效地解决好监管对象、监管主体以及监管方式之间的问题。例如,监管对象做出针对性的调整,实行专业监管,明确在混业经营的情况下根据业务占比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2.传统金融监管需要创新。传统金融监管需要进行创新,转变分业监管思路,增强针对区块链的功能性、技术化智慧监管。一方面,需实现中心化分业监管模式向多中心功能性监管的转变。现有的分业监管模式与区块链金融不适应,监管不能协调。区块链金融不同于传统的金融监管,区块链金融使得各金融业务之间出现交叉融合,其混业经营情况导致难以确定监管机构,进而出现监管缺位现象。现有的中心化分业监管模式向多中心功能性监管转变,能够解决好监管缺位的问题。监管不再过于关注依据业务对金融服务分门别类,而应关注可能形成的多中心现象,依照该业务基本功能实施监管,避免监管混乱或者监管缺失。另一方面,增加技术性监管制度与措施。单纯地进行制度监管无法避免技术风险,应以技术性监管应对技术性风险,解决好人为风险给区块链金融系统带来的安全问题。因此,应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研发,对区块链金融系统添加技术指令,对其实施智能化监管。3.建立专门化区块链金融监管。专门化的监管是规避区块链金融风险问题的有效方式。专门化区块链金融监管应该根据区块链金融的特性,采取技术性与法律性相结合的监管手段。区块链金融缺乏中心化的控制系统,采用的是加密的分布式记账技术,弱化了区域管理,加上极强的匿名性,使得区块链上的交易难以被监控。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监管沙盒”模式对我国区块链进行监管测试,如在未经过监管测试得到法律监管部门认可的情况下,不得向公众推行技术创新。这一模式能够让区块链金融服务提供者预先进行风险模拟,也能让监管者实施对服务内容以及相关主体的监测,根据“沙盒模型”制定更加完善的监管制度。要实现技术手段与法律手段的相互配合,需要从基础立法、监管执法、行业守法与金融司法等方面,使法律监管与技术监管深度融合。首先,确立区块链金融的法律地位,建立合理的市场准入、市场运营、市场退出规则。其次,设立专门的区块链金融监管职能部门,提升队伍素质与监管能力,加强监管的针对性和专业性,明确监管职权界限,解决监管主体混乱或者缺位的情况。再者,要加强区块链金融机构的行业自律,以专门的法律监管促进行业自律的形成,促进行业进行技术监管创新。最后,金融司法监管要注重区块链的技术特性,提高司法监管的效率和终局性效力。

四、结语区块链技术应用

在金融领域,凭借其分布式记账、点对点传输和共识机制等技术,给金融行业的发展提供了革新的路径。但是,在区块链技术给金融行业带来积极影响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隐藏风险。变革传统金融监管体系,建立专门的区块链金融监管制度是防范区块链金融问题的可行路径。区块链金融的监管,不仅仅是传统金融监管机构一项重要任务,而且是国家金融发展安全问题的一项重要任务。尽管我们目前的金融监管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对于进一步发挥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的价值造成阻碍。但是,我们应该尽快对传统金融监管做出创新性变革,转变监管思路,以功能性技术化监管为主要变革方向,提高对区块链技术风险的防范与应对。同时,我们也不能忽略建立专门的区块链金融监管制度的重要性,保障区块链金融技术监管与法律监管相协调,发挥区块链技术的优势,规避区块链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赵磊.区块链如何监管:应用场景与技术标准[J].中国法律评论,2018 (06 ):177-185.

[2]袁康.区块链技术在证券市场应用的监管问题研究[J].证券法苑,2017 ,23 (05 ):315-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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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1年期央票利率对基准利率的影响,市场开始传闻即将加息0.27个百分点。一般而言,我国央行加息需要参考通胀水平、经济形势、美联储货币政策动向等多方面因素。

从预防通胀角度出发,加息似有必要。2009年12月CPI冲高至1.9%,PPI也转正至1.7%,而有经济学家更预计1月份CIP可能高达4%。由于短期内CPI上升较快,社会已形成强烈的通胀预期。

就经济形势而言,加息好像也无可厚非。1月21日公布的2009年四季度的GDP同比增长已经达到10.7%,全年为8.7%,2009年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1.0%。正常来说,这是经济全面复苏的体现。但是换位思考一下,这也许意味着经济有过热的苗头。

再看看美国,虽然美联储近期没有加息的可能,但是诸如澳大利亚等占有上游资源的国家已经显现通胀的苗头,且有再次加息的预期,这都可能引发中国央行超出投资者预期提前加息。

无论如何,虽然市场普遍认为央行会在三季度前后加息,但央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有可能为了防止居民形成一致预期而采取超预期的策略,这使得一季度也具备了加息的基础。

另一方面,据央行最新公布的外储数据,市场估算,去年全年有1670亿美元的“热钱”无法解释。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1月19日在此间否认了这一数字,并称,去年外储增长不存在“无法解释”的问题。同时,外管局并未否认有投机套利资金流入,但亦未透露其确切数字。

按照市场统计方法,2009年12月应该有200亿美元所谓的“热钱”流出境内,这是否意味着“热钱”流向发生逆转,其实是值得密切关注的。

我们推测“热钱”流出必定和房地产行业受到的调控背景有关,在当前房价上涨,成交下降的背景下,在住建部声称2010年首要任务是调控房价的威慑下,我们判断“热钱”流出的趋势还会延续一段时间。

一般外汇占款对于基础货币影响较大,虽然去年12月的贸易顺差及外商直接投资数目较大,但“热钱”流出起码意味着短期内流动性有收紧的迹象。如此,一方面,基础货币开始收缩,另一方面,存款准备金率的上调会促使货币乘数下降,而这也会使流动性收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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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的无纸化和开放性是电子商务时代会计的主要特点:电子商务的开展使企业信息系统计算机网络化,在会计方面表现为会计系统与企业的其他业务系统产生无缝链接,使会计信息系统日趋开放;另外,在手工会计环境下,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均记录在纸张上,这些纸质形式的数据若被修改会留下修改的线索和痕迹,这是纸质数据的基本特征。而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中的电子商务是一种无纸贸易,使原来纸质的会计数据直接记录在磁盘等磁性材料上。对电子数据的修改可不留痕迹,给一些非法操作提供方便。

(二)会计信息的多元化和智能性

在经济社会一体化、数字化、网络化的今天,会计信息系统是一个由人、计算机网络和数据及程序等有机结合的应用系统,它不仅具有核算功能,更具有控制和管理功能。会计系统不再是简单模拟手工的系统,而是人机交互作用的智能型系统;此外,会计系统通过对企业内外各机构、部门的信息接口转换、接收货币形态和非货币形态的相关信息;提供信息的时间多元化,不仅可按照既定的月、季、年来提供会计信息,而且可随机生成所需的实时信息。并可对系统实施实时控制。处理信息的方法多元化:折旧计提的方法不仅可采用直线法,也可同时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等其它方法进行试算来比较差异。提供信息的空间多元化:会计信息系统既可以提供货币的,也可以提供非货币的信息。提供信息的形式多元化:随着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的采用,会计信息系统除了提供数字化的信息外,也可提供图形化信息。

二、电子商务对传统会计的影响

伴随电子商务而产生的网上企业、虚拟企业,导致许多不确定因素的产生,从而对传统会计产生巨大影响。

(一)对传统会计假设的影响

会计理论与会计实务是建立在会计假设的基础之上的,会计假设的提出,对会计理论和会计实务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电子商务对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四项假设均产生一定冲击。因此,需要对传统会计假设进行重新认识和理解,才能满足互联网上会计信息使用者决策的需要。如:会计主体假设从空间上界定了会计工作的具体核算范围,只有在这个基础上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等会计要素才有了空间归属。然而,随电子商务而产生的虚拟企业,其主体随时都可解体,所以,虚拟企业的会计主体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持续经营假设是假设主体在今后可预见的一段时期不存在清算与破产的可能。收入与费用的确定采用权责发生制。对随时可能解散的虚拟企业来讲,持续经营假设面临挑战,因为虚拟企业的收支在同一交易期内完成,收付实现制相对权责发生制更为合理,因而对于虚拟企业收付实现制更具有现实意义;由于电子商务基于高速网络,交易双方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可完成交易,虚拟企业就可解散,会计分期假设也面临挑战,交易期间作为会计期间,更适合虚拟企业的特点;电子商务对货币计量假设的要求与传统会计也不一样了,将传统意义上的货币计量发展成为电子货币计量,出现了电子货币。

(二)对会计核算形式的影响

迅速发展的电子商务在改变人们日常生活模式的同时,也使会计组织、工作方式以及会计人员的职能发生变化。具体表现为网上银行使资金结算效率提高,会计信息的交流更方便和直接,网上信息交易的及时,提高了财会系统的应变能力。网络的开放性使分布在不同地理位置上的财会职能不在受条件的限制而发挥作用,因而改变了会计人员的工作方式和工作环境,减轻了劳动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也改变了组织形式。新的环境对职员产生新的要求:电子商务信息的传递与处理均要求会计人员既是一名出色的计算机操作员,又是一名高水准的会计师,并能熟练掌握各种会计软件的操作。此外,Internet上的公司多数是国际企业间的合作涉及不同的语言,同样要求网络会计人员必须熟悉国际会计及商务惯例,对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求提高了。(三)对传统支付结算方式的影响

电子货币又称数字货币,它是与电子商务相适应的一种支付手段,它是纸币现金的电子化,可以用来表示现实中各种金额的币值。它克服了纸币的缺点,具有安全、便利等特点。典型的电子货币包括电子现金、电子支票和电子信用卡。作为电子商务资金流中的电子货币是电子商务的核心,但它只有在安全性、及时性、保密性、灵活性和国际化等方面达到一定的先进水平,才能保证在电子商务中发挥可靠的应用。电子货币还存在很多弊端,比如:资金支持不足以及重复使用问题。对于无国界的电子商务来讲,还存在税收、汇率、金融危机等方面的问题。只有制定严格的经济金融管理制度,才能保证电子货币的正常运作。

三、发展策略

电子商务的应用,实际上是传统企业管理信息系统(MIS:ManagementInformationSystem)的扩充和延伸。会计信息系统是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主要子系统,而会计信息是企业最为重要的管理信息。传统基于单机的MIS系统难以适应企业信息化的需求,只有建立基于Internet的企业信息化系统,才能适应全球化和网络化的市场竞争的需求。

(一)整合业务流程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我国企业的会计信息化必须加强基础信息的数字化管理,整合业务流程,不断提高员工的知识技能,利用现代管理技术改造企业管理模式,满足电子商务时代会计信息化的需求。

(二)实现信息集成

实现会计信息系统的信息集成就是要建立中心数据库或叫信息中心,企业各信息子系统可以根据交易的执行情况补充、修改、更新中心数据库的资料。同时,各信息子系统也可以根据中心数据库资料提供满足各种特定用途的信息需要,在网络时代的企业管理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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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是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活动过程。经济社会的发展,消费者不仅注重物质需求,还关注文化需求,重视营销过程的体验。价格是企业可控制因素,关系企业经济利益的实现,关系消费者货币支出,并直接与消费者需求相关。面对消费者需求的变化,有必要进一步认识价格,促进价格策略更好地服务营销,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要。

1 价格是商品物质价值和文化价值的货币表现

价格是商品同货币交换比例的指数,价格是一种从属于价值并由价值决定的货币价值形式,商品的价格受商品价值和货币价值的双重影响。

商品使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交换的前提是产品能够满换对象的需要。这种满足是全面的,即包括功能性需要和精神需要。功能性需要主要体现为商品的使用价值,与商品的研究、开发、生产相关,表现为生产成本与费用;精神需要与产品的文化价值相关,表现为商品的文化附加值,以及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的各种服务,消费者个人的情感、心理等要素,影响其精神需求的满足度。因此,商品的价值应该包含商品物质价值和文化价值,商品价格也相应是物质价值和文化价值的货币表现。

一般地,商品的研究、开发、生产的费用可以准确地分摊在每件商品中,文化价值中的服务费用也可以计算出来并在商品中分摊,但文化价值的其他内容却难以用货币表现出来。商品的最低价格取决于商品的研发费用和生产费用,最高价格取决于消费者对文化价值的理解,这样就为营销者充分运用价格策略提供了巨大的空间。

由此可见,价格虽然和利润直接联系在一起,但价格并非只是冷冰冰的经济学概念,还具有人文涵义。制定价格应该从产品整体概念出发,全面考察商品的价值,根据消费者需要、市场状况及商品所含文化的特性,在研发及生产费用基础上,增加文化价值成分,充分发挥价格在营销活动中的的调节、引导等作用。

2 商品价格影响消费者对商品的评价

消费者对商品的评价可以简单理解为消费者对商品的看法。这种“看法”是消费者的主观意见,往往不一定能客观、完整、有体系地反映具体商品的真正价值体系,但这种“看法”直接影响消费者的感受。当消费者感觉“好”时,消费者就会满意,感觉不断被强化后逐渐对商品、品牌、企业等产生好的印象,以致形成“忠诚”,而且通过相关群体的扩散作用,将这种好的印象传播给其他消费者,促进企业树立商品形象、品牌形象、企业形象。相反,商品、品牌、企业则难以在市场立足。

消费者评价商品一般是针对商品的性能、规格、材质、使用寿命、外观等商品的内在价值,通常归结于“质量”。商品质量是一个相对概念,构成质量相对性的因素,一是商品的价格,二是商品的有用性,即商品的质量是在一定价格水平下,相对于其实用程度所达到的技术性能标准。与此相适应,消费者对商品质量的需要也是相对的,一方面,消费者要求商品的质量与其价格水平相符;另一方面,消费者往往根据其实用性来确定对质量性能的要求和评价。只要商品“质价相符”即“物有所值”,消费者就会满意,若是“物超所值”消费者就会对商品产生深刻的印象。若是“质价不符”,即使商品质量很好,消费者也会产生不好的印象。

由此可见,消费者评价商品实际上是以该商品的价格为依据对商品进行衡量,并非脱离价格因素去评价商品。此外,由于“面子消费”或“奢侈消费”现象的存在,很多消费者往往以价格来判断商品是否能够体现“面子”,在评价商品的价值时以价格高低评判商品的价值,或是为了“面子”而追逐高价格商品。

3 价格是消费者价值判断的重要依据之一

价格是经济范畴,表现为理性的数字。但是价格是消费者关注的焦点,理性数字的变动却与消费者心理息息相关。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是地位、价值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价格这种经济数字也经常成为消费者价值判断的依据。

(1)消费者对商品价值的判断越来越感性化。

科学技术的发展,商品信息非对称的客观存在,非专家的消费者很难凭借直观商品,包括商品的外观、包装使用特点、品牌、产地等来判断现有商品的真正价值,或者说理性判断的因素越来越小,感性判断的因素越来越大,消费者凭借感觉,凭借以往的购物习惯和价值观感性影响购买决策的比重越来越大。越是符合消费者购买心理、购买习惯的价格越能为消费者所接受。

(2)消费者越来越注重商品价格的社会象征意义。

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是商品的一部分,不同的价格具有社会地位的比拟功能。消费者在购买过程中,通过想象把商品价格与个人的社会地位、经济收人、偏好、情趣等联系起来,通过价格的比拟满足社会心理需要和自尊心理。消费者购买行为中的社会象征行为既借助于商品本身,也通过价格符号加以反映。随着消费者需求层次的发展,精神消费需要越来越重要,这将使消费者更加注重商品价格的比拟和社会象征意义。文化偏好对购买行为的影响越来越大,在其他因素既定的情况下,消费者更倾向于购买与其文化价值观相符的产品与服务。受消费者所在地区的社会和文化因素影响,风俗习惯与价值观的差异,消费者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文化偏好,包括数字偏好、习惯偏好、民族偏好等,并日益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

(3)消费者追求实惠的心理越来越普遍。

从广义讲,价格是消费者在交换中所获得的产品或服务的价值,或者说,消费者很看重在交换中所获得的总价值。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特别计较商品的价格,喜欢物美价廉或削价处理的商品,其动机的核心是“便宜”和“低档”。少付出,且能得到多回报的心理反应,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者普遍的一种购物心理特征。

4 基于文化思维确定价格策略

价格策略涉及定价目标、定价方法等,适应消费者需求变化调整价格策略就是企业确定定价目标、定价方法时,赋予文化内容,考虑文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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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块链技术的发展

1.区块链1.0时代进入21世纪后,全球纸币过度增发引起的恶性通货膨胀使人们对信用货币价值的稳定性产生疑虑,一些人开始研究建立一个币值稳定的新货币系统。2008年11月,中本聪在其论文《比特币:一种点对点式的电子现金系统》中提出了一种基于点对点信息传输模式的数字货币系统—比特币。比特币总量为2100万枚,由加入比特币系统的矿工解算法方程挖出,矿工挖币的奖励每四年减半一次。在挖矿前矿工先通过编码建立一个区块,并从比特币交易池中选取几笔交易记录在新建区块中。矿工求解方程挖矿成功后向网络其他节点广播挖矿情况以及新建区块中包含的交易,其他节点对挖矿过程和所含交易信息进行验证。通过验证的区块会自动链接在现有区块链的后面,成为区块链中的新区块,新区块中记录的交易信息被永久保存在区块中不可修改。矿工挖矿的过程就是取得记账权的过程,矿工的义务是为他人的比特币交易记账,权利是取得交易费即比特币。最初的区块链就是一个去中心化的记账系统,挖矿成功的矿工拥有记账权,记录的账本内容在比特币网络全网广播。因此每一个节点都能知道在比特币系统发生的每一笔交易,无需向其他节点询问。比特币的出现标志着区块链的诞生,即区块链1.0时代的到来。

2.区块链2.0时代在比特币之后,又先后出现了以太经典、以太坊和罗门币等数字货币,这些货币系统都是以区块链作为底层支持技术,在比特币的基础上对区块链信息验证技术和加解密技术进行升级优化。相比于比特币,在新出现的数字货币系统中,单个区块的容量至少扩大了一倍。同时,矿工在区块链中加入隔离见证,将具有共同特征的非交易信息(如签名)通过指针方式存储在区块链以外,在区块中仅保存指针和交易信息。区块中信息存储的方式得到了优化,提高了区块链的信息存储能力。除了对原有技术进行改进,以太坊还创造性地引入智能合约。智能合约是将标准化合约的内容经过编译形成的代码和数字的集合。以太坊引入智能合约后,网络中的节点只需要在命令中加入合约输入值,智能合约就会按照合约流程在规定的时间和条件下自动执行合约内容,并将执行结果输出、保存,整个过程不存在人为干预。加入智能合约后,区块链不仅可以存储信息,还可以基于输入的命令和调用的合约高效处理大量重复性或程序性审核、交易工作。

3.区块链3.0时代首次代币发行(ICO)的出现让数字货币的走向发生了改变。ICO是指投资者利用比特币等现有数字货币投资新发行的代币,新代币发行者将收到的比特币在比特币交易所换回人民币、美元等现实货币进行融资。取得新发代币的投资者将代币在数字货币交易所二级市场进行交易。ICO流程与IPO流程有类似之处,其中的新发代币类似于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筹资者取得的比特币类似于股票发行方取得的现金。ICO一经出现迅速走红,各国掀起代币发行融资热潮。但数字货币本身不是标准货币,其设计理念和运行机制与现存在货币体系存在很大差异。投资于数字货币更像是一种投机行为,其脱离金融监管,投资泡沫大,风险高。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金融秩序,2017年中国、韩国、日本等国先后叫停ICO融资,逐步加强对数字货币交易的监管,数字货币的热度开始下降。尽管各国政府陆续叫停ICO,但数字货币背后的区块链技术却受到追捧。区块链所蕴含的去中心化思想,非对称加密技术以及分布式数据储存方式对优化产业供应链,提高数据安全性,打破信息孤岛有重要意义。探索区块链与其他产业的融合方式,利用区块链为国家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赋能,实现场景应用落地成为区块链发展的新方向。以区块链成果转化为特征的无货币化区块链3.0时代已经来临。

二、区块链技术的特点

1.去中心化点对点(P2P)的信息传输方式让每一个加入到网络的节点可以获得与其他节点完全相同的信息。每当有新信息产生时,产生信息的节点在全网广播,使其他节点验证、收录新信息,保证所有节点信息一致性。在中心化信息传输环境中,每个节点与中央处理器直接联系,直接向中央处理器发送请求,接收来自中央处理器的输出结果,相邻的节点没有直接联系。所有的数据处理过程集中在中央处理器,换言之,中央处理器需要拥有强大的算力保证数据传输和处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在去中心化的区块链平台,单个节点可以独立对每个请求进行验证和处理,因为节点拥有所有信息。区块链一方面将信息孤岛连接起来,构筑成信息网络;另一方面消除了中央处理器故障和黑客粉尘攻击造成系统瘫痪的可能性。

2.数据不可修改区块链中每一个区块由区块头和区块体两部分组成:区块头用于加密、链接和验证;区块体用于储存信息。区块头的部分编码由区块体所存信息经过哈希加密运算生成,如果改变区块体记录的信息,区块头编码随之改变。区块链上的前后区块称为父区块和子区块。子区块头不仅包含本区块所载信息加密生成的函数值,还包括以父区块头完整编码为输入值进行加密生成的函数值。这种把父区块头的信息加密后放入子区块头的链接方式保证了信息记录的连贯性。区块链的结构决定了存储在区块中的信息不可修改。父区块区块体信息记录完成,区块头与之对应的密码编码同步生成,并同时产生以区块头代码为输入值的单向哈希算法密码,作为子区块区块头编码的组成部分。如果黑客攻击区块链,篡改了某个区块记录的信息,被篡改区块的区块头代码同时更新,其子区块区块头中包含的信息就会改变,并出现子区块验证不合法现象。一个区块验证不合法会产生连锁反应,致使后面的区块全部因其父区块不合法,生成了不合法密码值,造成本区块验证失败。

3.匿名性区块链中所有节点均可以接收记录在每个区块的信息,这种信息分布方式在增强信息可获得性的同时对数据安全性提出了很大挑战。如果每个节点都可以自由读取信息,就无法保护隐私。为了保证只有经授权的节点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浏览记录,区块链中嵌入了多重加密技术。首先,所有的信息都是以代码的形式存在,每个人都能看到,但只有拥有私钥的人可以对代码进行解密。其次,区块链中引入了非对称加密、可授权加解密等加密技术,以保证私钥不被破解。通过对记录和授权进行加密,既保证了信息的完整性,又保证了信息的隐匿性。

三、区块链技术与保险业的契合

保险业作为经营和管理风险的行业,对数据的完整性、及时性以及安全性有着很高的要求,但保险公司在实际展业的过程中很难获得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所有信息,也难以保证所获信息的真实性。区块链技术可以帮助险企降低投保人道德风险,提高数据可获得性和完整性,从多方面为保险公司赋能。

1.降低道德风险,选择合意投保人道德风险是保险公司在选择投保人时难以避免的风险,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相比于保险公司,投保人往往对保险标的更为了解。准保户在投保时,可以选择性地向保险公司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资料,将不利于自己的资料隐藏起来,保险公司的信息搜寻成本不断上升。区块链的出现改变了保险公司在获取信息时所处的被动地位,保险公司可以搭建区块链与其他公司展开跨链合作,直接从第三方获取信息。区块链中的信息具有不可修改的特征,保险公司绕过投保人,通过跨链合作从第三方获取信息,可以建立新的信息获取渠道,降低信息搜寻成本,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从而降低保险公司的承保风险。

2.提高投保效率,促成保险签单保险合同是一种高度标准化的合同,具体表现为保险合同的基本格式和基本条款由保险公司事先确定,投保人不参与合同的制定过程。即使投保人因为存在特殊保障需求在保险合同中加入了附加条款,合同的主体部分仍体现出标准化的特征。由于保险合同是一种标准化的合同,区块链技术可以提高保单签约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保险公司将保单内容编译为代码,加密后形成一份智能合约链接在公司的企业区块链上。公司的某个节点完成核保工作后在系统中输入合约地址,智能合约会自动进行验证和处理,完成签约。签约完成后,签约节点向全链广播,其他区块对新签约保单验证后,将包含新保单信息的区块链接在公司的区块链上。整个过程中,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只需要输入一次执行命令,其他工作全部由智能合约自动完成,无需核保人和投保人进行多次验证。

3.实现高效理赔,增强理赔的可辩护性理赔速度慢,赔款给付少一直是外界对保险公司不满的原因之一,这种不满很多时候源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单条款或理赔工作的不理解。保险公司无法提供充分易懂的证据表明其理赔工作的合规性,导致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沟通无效。利用区块链存储信息的优势在于区块链中的信息具有可追溯性。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保险标的的唯一标识对保险标的的信息进行持续追踪和记录。例如,在农业保险中,保险公司可以用牲畜的DNA对猪、牛等大型牲畜进行唯一标识,持续追踪其健康状况,并将追踪信息记录在区块链上。一旦保险标的受损,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区块链上的信息对保险标的从投保到理赔全程的信息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责任以及赔付额。特别是在寿险业务中,对被保险人全过程的信息追踪增强了保险公司的主动性,更易于确定保险公司的赔付责任。

四、推动区块链在保险行业应用的政策建议

篇10

金科玉律第一条,不要自己选股。雷打不动第二条,不要自己择时。千言万语一句话,不要再给自己戕害自己的机会。我们需要制定一个完全被动的投资策略,买入尽量少的投资品种,做尽量精简的操作。

怎么做到尽量少?只买一种金融产品的话,很难实现风险收益特征的均衡。两种呢?那就有可能了。为了安全,我们首先买一个低风险的固定收益类产品,对小白来说,最好的选择莫过于货币基金。为了盈利,我们再选一个投资于股票的产品,记住要“被动”哦,所以首选是最能反映股市大势的沪深300指数基金。

货币基金和沪深300指基的资金投入(注意是用闲钱)比例?50:50就可以。好了,所谓的“投资组合”就这么构建完毕,含且只含两只基金。

然后,怎样精简操作呢?买好基金后,你要做的是设个期限,至少6个月,也可以长达1年。在到期之前,你啥事都不要做。等到期限来临:假如大盘涨了,沪深300指基盈利,你就卖掉一部分指基,买入货币基金,将两者资产比例恢复到50:50;倘若股市跌了,指基净值减少,那就卖掉货基买指基,同样复位资产比例至50:50。

篇11

公布数据的前一天,美银美林经济学家陆挺透露,得到两个关于3月份CPI的“传言”版本,一个是5.8%,另一个是5.4%。他不排除这些传言是故意散播的可能性。显然,最后补充这一句没有多大意义,大家都懂的。

接下来,瑞信陶冬“拍砖”了。他认为,下半年CPI会在5%左右徘徊,而不是官方判断的3-3.5%。CPI在年中见6.5%,之后的回落速度因服务业通胀而远慢过市场预期,基本上在5%左右徘徊。一旦这种情况出现,中国人民银行在下半年也要继续加息。他解释,服务业通胀的根本原因是工资上涨拉动,是结构性的。这一态势会维持很多年,成为政府和消费者需要适应的常态。

“拎不清”的传言与预测显然不是让大家看的更清楚,而是一头雾水。

此次公布的数据有多重要?几个数字而已――这是我的个人看法。不是拐点,就没有任何“实战”意义。毕竟,研究宏观经济,背景往往比数据更重要,线索往往比事件更重要!

再次重复强调此前的研究观点:

1、通胀趋势很重要,但紧盯通胀背景演化,不等于――根据意念或逻辑去揣测通胀趋势如何演变。

2011年年初连续数月CPI保持在5%附近,令宏观分析人士对于未来趋势失去方向,是必然发生的事件。这是“陷阱”,要远离干扰。

2、避开货币政策预期“混乱”,判断货币政策阶段性“从紧或放松”,缺乏中期指导意义。

“混乱”有两个层面:其一,即便存在“通胀一日不退,货币一日不松”的认知,“从紧或放松”的评估标准不一,仍然能够造成货币政策趋向的预期混乱。货币预期处于逻辑推导链中段――即推导链前端是通胀形势,后端是市场趋势。当通胀形势处于平衡期,对于货币政策手段的理解会出现分歧――一部分人会倾向“从紧”的延续,另一部分人认为“放松”就要来临。后段的市场趋势判断会因为“中段货币政策分析的分析混乱”而出现混乱。

其二,把货币政策的操作方向“僵化”作为操作策略的贴身指引,是个错误,会形成市场趋势判断的混乱。

没有任何足够充分实例证明,“任何阶段,货币从紧信号释放都等于股市下跌”。一个升息周期的开启,往往持续2-3年,准备金率的提升在未来一年内也很难看到“拐点”。按照“从紧”则股市下跌的逻辑推导下去,会得出什么结论?不言而喻。市场会告诉你什么是正确的。所以,忠于观察,比忠于推导要靠近实战,更有利于摆脱混乱。

3、无论市场是否“错判”通胀形势,“错判”政策趋向,新增资金都将会给你一个确定性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