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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问题通常被称为“大而不能倒”、“太重要而不能倒”问题,该类机构的无序破产除对企业本身及其股东造成损失外,还会产生严重的负外部性,急需强化监管。本文分析了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识别方法及主要监管措施,设计了系统重要性银行基本指标评估体系,并对我国上市银行进行了系统重要性分析。
关键词: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负外部性;金融机构
中图分类号:F83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3)02-0060-06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主要是指在金融市场中承担了关键功能,其倒闭可能给金融体系造成损害并对实体经济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金融机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问题通常被称为“大而不能倒”、“太重要而不能倒”问题。对于非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倒闭而言,典型的解决途径包括拆分、出售以及接管等,该机制下无论是股东,还是债权人以及存款人都会蒙受损失。然而,对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而言,鉴于其严重的负外部性,政府往往不愿意此类机构倒闭,而是尽最大努力帮助机构度过危机,以防由此引发的宏观金融风险以及社会稳定。在问题的解决途径上,国家通常采用整体救援的方式,以保证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在此机制下,虽然股东因为资本稀释蒙受一定的损失,但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了保护。鉴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问题对于宏观金融稳定的重要意义,有必要加强宏观审慎监管以降低此类机构破产倒闭的可能性、减少对其他金融机构和金融体系的负面冲击、降低救助规模减轻纳税人负担并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1]。
一、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识别方法
(一)“机构规模+4C”标准
汤姆森建议使用机构规模和另外4个标准,即“4C”,分别是:传染性(contagion),相关性(correlation),集中性(concentration)和关联性(context)做为确定金融机构具有系统重要性的判断因素。一是传染性,指机构具有“规模大而不能倒闭”的特点。某些风险因素发生在一个机构内,它“感染了真正强大的病毒”,导致非常脆弱而且不能正常运转,这显然对该机构非常不利。如果该机构通过贷款、存款以及保险等业务与其它许多机构和企业有联系,导致这些企业都可能会倒闭。二是相关性,指机构具有“机构多而不能倒闭”的特点。许多公司发现周围众多同行都从事着有较大风险的业务,虽然,每个机构都从事这样有风险的业务,但管理当局却没有办法让任何一家机构倒闭。因为如果一家机构倒闭,其它家类似机构也将倒闭,以此类推,会导致灾难发生,这样监管部门就必需进行干预阻止。三是集中性,指机构具有“主导或关键角色”的特点。如果一家机构在一个高风险的地区资金或业务集中占比大,这也可能使公司具有系统重要性。四是关联性,指机构具有“条件因素”的特点。例如,市场繁荣时期,机构也随之是活跃的。因为整个市场是稳健的,即使一个大公司可能倒闭,也没有人会更多担心。但是,如果市场紧张的时候,大公司的破产可能会被理解为局面恶化或基本环境正在变差的先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各种环境条件可能会影响特定机构被认为是否具有系统重要性。即使使用机构规模和“4C”标准,也不易分辨某金融机构是否具有系统重要性。随着问题进一步复杂化,有些机构可能会比其他机构更具有系统重要性。
(二)巴塞尔监管委员会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评定标准
1.银行自身规模
银行规模通常由资产总额或机构市值衡量,是五个标准中最重要的一个指标,是系统性相关事前因素。在巴塞尔协议3所界定杠杆比率应该能够在资产负债表项目和非资产负债表项目上计量银行规模,同时兼顾各个司法管辖区不同会计规则在计量上的差异性。银行规模扩展势必会对金融体系稳定性造成冲击,因此,为提高系统稳定性,可以通过建立规模控制的激励机制,确定银行机构与其风险控制能力相适应的合理规模,减少道德风险及其他市场扭曲因素的冲击。
2.与其他银行相互关联度
在相互关联度指标中,除金融体系内的资产和负债因素外,其批发业务的占比也应受到关注。最近爆发的金融危机中,有的机构流动性差,难以变现的资产就是通过其他金融机构的短期流动性负债提供的,一旦该机构出问题,风险会迅速蔓延和扩散。通过建立债权债务分类区别系统明确银行机构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确保银行机构之间发展的最佳相关水平,使得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3.全球市场影响力
银行机构的全球市场影响力是以跨境债权债务为核心来衡量,在衡量该指标时,应该有效选取本地和全球性总体样本数据,一般认为具有跨境业务银行机构比国内银行具有更大的资金风险,因此合理控制银行机构跨境业务,将其对全球市场的影响力控制在合理有效的范围,以促进全球金融稳定。
4.在某类业务或市场中的可替代性
银行机构在某类业务或市场中的可替代性,是个比较难以衡量的指标。作为市场参与者和服务提供商,银行在资产托管、支付清算方面以及在包销的债券、股票的市场价值上有较大影响,银行一旦出现问题,会扰乱全球金融市场的秩序,影响市场流动性和基础金融服务。衡量可替代性应该能够有效评估银行在市场退出时,确保其对市场没有造成重大破坏的可能性,而不是仅仅简单的资产处理交易和市场份额分析。
5.银行资产的复杂性
复杂性是一个前控因素,可以在不造成系统性风险之前,做好控制分析,具体涉及场外衍生工具的账面价值、第三级资产的情况,以及交易的账面价值和销售价值则是复杂性评价的基本指标。所谓第三级资产,是指那些流动性不足,公允价值只能通过估算或者根据风险调整价值进行粗略计算的资产。而当市场估值出现问题的时候,银行拥有的第三级资产越多,对市场信心的影响也越大。通过建立详细全面的银行资产负债表,来有效评估在公开市场操作过程中难以掌握的风险。
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主要措施
从已经公布的各项研究成果及出台的各项监管政策来看,解决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问题主要措施分为四个类型:一是“事前规避”型,通过推行“简约”金融模式,降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规模及业务复杂度,采取监管措施减少对手方关系产生的相互联系,金融市场及机构的风险关联度,防止过大、过于复杂的金融机构的出现与膨胀,从根本上避免“大而不能倒”、“太重要而不能倒”问题的发生。如,美国监管当局就采用了类似方法,即所谓的“沃克规则”。二是“事中防范”型,即在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现有规模和业务范围内,提高其存续状态下稳健经营的概率,降低其破产可能性,具体措施主要有附加资本要求、系统性的附加流动性要求以及系统性征税等。三是“事后补救”型,即建立健全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危机的处置机制,着眼于采取适当途径来解决个别金融机构违约、重组等产生的负面影响和连锁反应。四是国际合作及有效跨境协调机制。
(一)降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规模、业务复杂性和风险关联度
1.降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规模及业务复杂度
控制金融机构规模及业务复杂度,推动金融机构简化内部结构,是防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风险的基础环节。美国堪萨斯州联邦储备银行主席霍恩明确提出“国家不愿意也没有能力去保护规模庞大业务复杂的银行机构,现在政府应该把重点放在使系统重要性机构简单化方面”。他认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问题从根本上说是因为它与资本主义规则不一致,并天生就对资本主义市场具有破坏性,不利于世界经济增长——只要存在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这个概念,就会有权力机构认为此类机构如此重要以至于需要为它提供特殊的支持和不同的规则,这将使资本主义的未来和美国市场经济处于极大的危险之中,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降低现有金融结构的复杂度。为此,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该被禁止从事自营和做市商业务,经纪和产权交易。
2.减少对手方关系产生的相互联系、金融市场及机构的风险关联度
近15—20年来,导致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是证券及衍生产品激增,导致该类业务在银行体系资产负债表中急剧增长,零售银行和投资银行资产负债表数字增长速度超过了实体经济债务的增速,而是由金融体系内不同银行和投资银行合同债权骤增来驱动。衍生产品急剧扩散增强了银行系统相互联系性,导致之后美国国际集团(AIG)业务规模太大、相互太关联而不能倒闭。为此,需要尽可能解决交易对手衍生工具合约中央结算系统这一问题,规定更严格的双边协议、更高资本要求以及初始和变动保证金要求,这即降低了倒闭期间大额敞口头寸风险,也减少因信用降级顺周期性突发保证金需求导致危险的可能性。
(二)建立健全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危机的处置机制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出现破产困境时仅存在两种可行方案:第一种选择是进入传统公司破产程序。但由于该程序设计时未考虑大型综合国际金融机构的情形,机制不够灵活、关注视角过于狭隘,存在对破产第三方影响关注不足、审议重组或流动性支持方案时滞较为明显、处置职权比较分散、无法在破产前进行前期介入等可能对金融市场造成负面影响的问题而产生系统性风险;第二种选择则是一夕之间对濒临破产的系统重大影响金融机构采取大型的政府救助计划避免其实际破产,但其有效性受严格约束条件限制,且财务成本和政治成本较高,危机管理人员多因快速行动而缺乏充裕的时间考虑最佳处置战略、审慎寻求最合适的接盘方或考虑通过资产抛售最终获益的方案。在危机后的反思及监管体制改革中,国际组织以及各国监管机构均认为有必要建立有序的处置机构,解决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潜在破产风险。这种机制是介于破产和救助之间的第三条道路,或者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实施“安乐死”,或者任命新的管理层帮助其恢复元气。有序处置机制则提供了通过额外的危机管理工具结合了有效的处置机制的优点:一是必要时(通过政府运行“过渡银行”转移破产机构资产负债等方式)暂时维持机构核心业务,进行市场锁定、实现资产抛售最小化。二是能够提供良好的道德风险防线(安抚股东、进行管理权转移、以预期成本支付高级债权人将政府过度斥资的可能最小化)。三是能够为政府接管机构或托管机构的处置管理过程提供合理的灵活性,将宏观经济影响和纳税人成本最小化。
有序处置程序遵循以下原则:(1)若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无力偿还合法债务,其股东须放弃全部投资。(2)高管人员与其他对该机构的经营失败负有责任的职员必须被解雇。(3)未参保的债权人必须接受合理的权益扣减。此外,为支持有序处置进程,还需设立有序处置基金。具体而言,有序处置机制至少包括以下三个部分:一是应确保所有金融机构都是应该可以处置的,且这种处置无所依靠纳税人的支持。在处置过程中,应既完善吸收损失的机制,又确保维护宏观经济稳定。如要求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建立生前遗嘱,包括有效的危机识别及处置机制、针对短期破产制订应急计划以及及时、有效、全面的信息公开制度并定期更新。二是美联储和FDIC根据委员会制定的标准并经委员会同意后,共同指定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定期更新机构名录。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有权解决美联储和FDIC之间的争议,也有权美联储和FDIC做出的决定。识别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标准应基于系统性风险相关的因素,包括机构规模和因关联性或风险相关性而导致的传染风险。三是政府应有权要求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对其规章制度、运行机构以及业务实践等进行改变调整,以便保证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的有效实施。
(三)强化国际合作及建立有效跨境协调机制
各种对系统有重大影响的金融机构危机处理方式必须协调一致,因此需要加强国际监管合作。一方面,全球监管合作有助于营造公平竞争环境,防止国际监管套利。各个金融机构有个体差异,各国金融体系的结构也不同,因此处理危机的方法不能一刀切,重点是必须选择并正确使用适当的政策工具。政策工具的选择应结合国家金融体系、法律体系和金融机构自身特点,并适当考虑可行性、有效性、效力、透明度等方面因素。另一方面,虽然各国有选择政策措施的自,但由于对系统有重大影响的金融机构具有国际性,因此必须建立国际监管协调体系。各国和地区应从法律上为处置机构提供跨境合作与共享信息的权力,应审视并在合适的情况下删除国家法律中阻碍合理跨境处置的条款,例如在处置中给予国内存款人相对于国外分支机构存款人的优先权的存款人优先规则,以及那些关于由于行政干预或者别国启动处置或破产程序自动触发机制。在处置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时候,母国监管机构应考虑对东道国的影响。
对于每家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而言,相关的母国和东道国监管机构应该有具体机构的合作协议。这些协议应明确母国和东道国监管机构在计划和管理机构的处置工作时的角色和责任,并通过在国家立法中规定在母国和东道国监管机构、中央银行和处置机构之间的合作及共享相关信息的权力和能力而得到加强。监管机构应该想办法将这些协议形成正式文件,而且随着时间推移使其更有约束力。这些协议应该包括:一是通过危机管理小组建立合作的目标和程序,至少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由母国和相关东道国监管机构评估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复苏和处置计划的可靠性。二是明确相关当局在危机各阶段的角色和责任。三是为在繁荣时期和危机时期共享信息在各国立法中建立法律基础并确定形式,包括与不属于危机管理小组成员的重要东道国当局共享。
三、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现状及监管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有序推进及金融创新的不断加深,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规模不断扩张、资本和拨备水平不断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持续增强的同时,银行业务的复杂度及银行之间的关联度也在不断加深。截至2011年底,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共有法人机构3 800家,从业人员319.8万人,资产总额113.3万亿元,其中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58.2万亿元;负债总额106.1万亿元,其中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82.7万亿元;所有者权益7.2万亿元。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在2011年全球银行排名中均名列前十,而在国际金融监督和咨询机构金融稳定理事会(2011)首批全球29家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中除了包括高盛、汇丰、花旗、德意志银行等国际知名大型银行,中国银行也在其中。为此,需要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银行识别判定及相关监管措施的研究。
(一)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评估
1.基本思路
根据相关组织文件和研究成果,主要从规模、关联性、复杂性和可替代性四个方面来对系统重要性银行进行分析判定,其中规模是最为重要的指标。国际清算银行(2011)同时采取了两种“自上而下法”和一种“自下而上法”,对全球20家国际活跃银行作为样本数据和三种系统重要性银行模型测算法进行测算,再选择银行方面三个便于获得、公众易于理解、较为简单直观的指标(银行规模、同业拆出总额、同业拆入总额)进行比对分析,指标比对分析后发现简单指标表现基本上与系统重要性模型测算的结果相吻合,其中又以银行规模指标最为明显,在每种测算方案中均具有统计学和经济学意义,证明政策制定者可将银行规模指标作为简易指标评判银行的系统重要性。从机构类型看,我国银行业资产规模集中于五大国有银行以及全国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为此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的主要评估范围集中于上述机构及可以跨省设立分支机构的城市商业银行。由于上述机构大多已经上市,为此以上市银行为标的来分析我国的系统重要性银行。此外,由于我国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虽然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系统内资金往来不断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快速成长,大型商业银行及部分股份制、城市商业银行日益兼营基金、投资银行、保险等业务,在境外增设分支机构或者子银行,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和新产品的开发及运用,银行业间的关联度不断加深,但复杂度仍然较低。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主要从规模、关联性和可替代性三个方面来分析判定。
2.评估指标体系设定
参考相关研究成果,结合我国银行业实际情况,我国上市银行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体系的具体指标体系及权重如表1所示。
3.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判定
本文选取16 家上市银行2009—2011 年末数据,依据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基本指标评估体系,得出我国上市银行业系统重要性指数,如表2所示。
由表2可知,2009—2011年,5家大型商业银行的系统重要性系数均排在前5名且远高于其他上市银行,全部为系统重要性银行,特别是中国银行的系统重要性系数上升很快,由2009年的58.09上升到2011年的82.60,增长42%,再结合中国银行的国际业务,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中国银行成为巴塞尔委员会公布的首批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之一。股份制银行中,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及中信银行的系统重要性近年来相对较高,有可能发展为系统重要性银行,而招商银行虽然系统重要性系数下降较快,但仍然保持较高水平,应加强对上述银行的监管,而其他上市银行的系统重要性很小。
(二)加强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
要强化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监管。在美国的改革方案中,对于具有“系统重要性”的机构,其适用的监管标准要明显高于同类金融机构。因此,在监管实践中需要强调监管的层次性,要根据金融机构、产品、发展阶段,采取不同强度的监管措施,建立多层次、多机制的监管体系。作为监管机构,银监会提出了“四四六”的监管理念,强调坚持把维护银行体系稳健性、促进银行业科学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作为加强有效监管的根本要求;坚持把实施分类监管、有效配置监管资源作为加强有效监管的重要方式,在积极构建审慎监管框架的同时也引入了宏观审慎监管思维。为完善审慎监管体系,现阶段银监会需进一步完善分类监管体系,加强以下工作:
1.应尽快出台我国系统重要性机构的量化和细化标准
对系统重要性机构的监控是国际银行监管策略的巨大转变,代表了银行业从微观审慎监管向宏观审慎监管方向性的重大突破,由此将带来全球性的金融监管方法变革。为此,应尽快借鉴国际机构的系统重要性机构的选取方法及模型,结合我国银行业机构的特点,采取科学、适当的方法进行综合测定,拟定合理的过渡期安排,以便监管部门更好地实施动态差别化监管。
2.把握好银行新业务和结构发展准入审批节奏,控制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规模及业务复杂度
银行业务发展和结构发展过快过急,容易衍生出多种问题,如管理层级多、母子公司权责不清晰、资本重复计算、资产与负债期限错配、风险传递和聚集等效应。目前我国不少银行均存在过度寄希望于跨越性经营和业务雷同下的竞争,以简单的粗放增长模式支撑银行超速发展,因此,必须加大对银行的新业务和结构准入的审批节奏把握,防止业务同质化、结构复杂化而产生的风险,及其对整个金融系统的传染效应。
3.建立严格的“防火墙”制度,防范系统重要性银行跨业、跨境风险
一是坚持审慎推进商业银行综合经营业务试点,强化跨市场的“防火墙”建设,禁止银行为企业发债提供担保。要求银行审慎开展资产证券化,严格要求洁净的信贷资产转让。二是加强跨境业务风险监测和应对,禁止银行为境内外子公司进行直接股权投资和企业融资,有效抵御风险跨境传染。
4.对系统重要性银行提出更高的监管要求
一是推动并表监管。系统重要性银行往往是一些跨行业、跨区域的复杂多重金融集团公司,在加强监管方面而言,应针对母子公司情况,加强横向并表监管水平。二是对附加资本提出更高的资本质量要求,还应提高其核心资本充足率、限制其债务资本工具并对银行之间互相持有次级债进行扣减。三是加强资本约束并督促系统重要性银行强化、完善资本补充计划,提升其运营的稳定度。
参考文献:
[1] 李文泓.吴祖鸿.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目标和政策框架[J].中国金融,2011,(2).
[2] 王力伟.宏观审慎监管研究的最新进展:从理论基础到政策工具 [J].国际金融研究, 2010,(11).
[3] 李文泓.银行业宏观审慎监管:思路和政策框架[J].中国金融,2010,(13).
[4] BCBS.Global Systemically Important Banks:Assessment Methodology and the Additional Loss Absorbency Requirement[R].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2011.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5-00-02
一、引言
自2008年以来,由美国次贷危机而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促使世界经济的发展进入了经济周期的下行阶段,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美国在世界经济中的霸主地位。而之后发生的欧债危机,则进一步削弱了欧洲在世界经济中的影响力量。2011年中国取代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也加速了世界经济中心向以中国为中心的亚太地区转移。
在中国国内,随着中国经济总量的日益扩展,对于金融产业的需求正在不断增加。虽然在当前全球经济疲软的环境下,中国出口制造业受到很大冲击,但是这同时为中国政府提供了一个加快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的机遇,而经济转型的核心便是金融改革。推进金融改革,使中国金融产业脱去陈旧的制度体制,向着灵活完善的成熟体制发展,将有利于中国经济的健康平稳发展,为中国从经济大国转为金融强国铺好道路。
不过,针对国际金融中心的研究表明,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具有长期性和较强的蝴蝶效应,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不仅取决于不同城市的静态比较竞争优势,同样也取决于其政策和战略的动态比较竞争优势。可见,中国政府是否能够抓住这次历史性机遇,制定出具有竞争力的政策与战略,将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中国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
二、全球金融危机与中国机遇
自2007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关于全球经济结构调整及全球金融平衡问题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此次金融危机正为中国建立区域内国际金融中心提供了历史性机遇,同时也凸显出中国建立区域内国际金融中心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对于此次金融危机的爆发原因及相应采取的制度改革措施,国内外学者都做了深入研究。西方主流观点很大程度上把美国次贷危机归咎为“中国责任论”,认为由于亚洲的高储蓄及以中国为首的汇率操纵导致的世界经济不平衡是引发美国次贷危机的根源,但是这个观点并不全面。从某种程度上,这是在为美国本身推脱责任。全球经济失衡确实存在亚洲国家过高外汇储备的原因,但是究其根本,这只是问题的表面原因,引发全球经济失衡的根本原因是美元作为世界国币向世界经济体制的过度释放。这导致了美国长期逆差而中国等亚洲国家长期顺差而产生的全球经常项目不平衡。由于美元成为世界货币,美元的国家美国便拥有了调配全球战略资源,抢占全球政治、经济和安全战略制高点的权利。这导致美国政府将更多的资金用于扶持军事等高新科技和金融服务业等具有战略意义的行业,使得制造业处于政策与资金劣势状态,从而基本全面转移到亚洲国家。美国为维持其国内消费而大量进口工业制成品,这产生的巨大逆差,美国本可以利用其在高新技术上的优势,通过技术转让来平衡经常项目逆差,但是出于对美国全球战略的考虑,美国并没有这么做,而是通过贸易不断向全球经济注入过剩美元,加剧世界经济不平衡。据统计,美国对全球经常项目逆差贡献近50%。所以,对于全球经济不平衡美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发现,现行国际货币体制下美元过度释放和新兴经济体因自身资产市场发展不足而对美国金融市场的过度依赖是本次危机爆发的制度与结构性原因。
所以,此次金融危机的爆发促使全球经济再平衡成为全球各国的共同需求,而在全球经济再平衡进程中,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势必将扮演重要角色,这是中国由经济大国转变为金融强国的历史性机遇。人民币国际化和在人民币国际化基础上建立的在岸型国际金融中心将在全球经济再平衡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中国经济转型与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必要性
现代意义上的国际经济学是在传统的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作为一门系统的和独立的理论,它的出现大约在本世纪40年代,即以凯恩斯为代表的新古典主义学派兴起后不久,几十年来,国际经济学研究吸引了西方许多经济学者的注意力并不断得以发展,新的方法和学说层出不穷。国际经济学的一般理论包括国际贸易理论和政策、国际金融理论和国家货币政等。
一、金融自由化的风险。
金融全球化的本质是金融资本的全球高速流动以寻求最大利润。巨额资本的快速流动增加了金融系统的潜在不稳定和不确定因素。发展中国家金融市场不健全、具体制度不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产生金融危机的诱因可以说无处不存,无时不在。主要是因为:
1.短期资本的大进大出,国际游资频繁在各国外汇、股票市场流动,具有投资、投机两重性。短期资本的大量涌入造成了经济结构性失衡,形成“泡沫经济”,一旦出现逆差或货币贬值,资金便迅速抽逃,导致国际信用危机。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便是典型例子。据IMF估计,国际短期游资多达7.2万亿美元,约占世界总额的20%。其投机性、流动性和逐利性构成了对发展中国家金融经济安全的严重威胁。
2.作为资本流动载体的金融衍生工具的最大特点便是其“杠杆效应”,能以较少“定金”买卖几十倍乃至上百倍于定金合约金额的金融产品,如远期合同、期货、期权和互换等,形成以证券料汇、利率和商品行情的信息预期为客体的金融衍生资本。一家金融机构的少量交易即可牵动整个国家经济甚至整个国际金融市场,金融链条上的任何环节出问题都可能使整个金融系统遭到毁灭性打击。
3.“对冲基金”规模不大,但借贷能力特别强,能够迅速筹集资金投放市场。一批基金联手再加上众多世界级银行财团的支持及其在国际组织、各国政府中的强大游说能力,足以将任何一个市场置于危机之中。
二、国际经济体系中的美元霸权霸权。
虽然从理论上说,国际美元本位像任何关键货币一样,对于提高国际交换效率和降低国际交易成本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后布雷顿森林会议体系中,作为国际本位货币的美元毕竟只是由美国政府法令强制使用的一种纯粹的、完全不兑现纸币,它的“生产”完全受到美国国家机器的控制,它所服从的完全是美国政府的政策制订者所愿意奉行的任何国内规则。所以美国不会,也没有义务把别的国家的利益置于美国的国家利益之上。
三、货币一体化理论。
货币一体化就是各成员国联合起来,结成固定的汇率,执行共同的货币政策。西方学者对不同层次的货币一体化进行了划分:(1)汇率同盟。(2)假汇率同盟。(3)货币一体化。(4)货币联盟。
货币一体化理论认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之间越不能靠经常的汇率变动来改变相互之间的贸易条件和本国的国际收支地位,这两国(或多国)走向货币一体化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具体说来又主要是与以下一些因素有关:①相同或相似的通货膨胀率;②要素流动的程度;③一国的经济规模与开放程度;④商品多样化的程度;⑤工资、价格的(变动浮度);⑥商品市场一体化的程度;⑦财政一体化程度;⑧政治因素。货币一体化的主要收益来自于汇率稳定。汇率经常经常性变动会影响正常贸易和投资的开展,使用单一货币能减少外汇风险,而外汇风险会象交易成本一样减少一国的进出口,同时单一货币能减少外汇风险,而外汇风险会象交易成本一样减少一国的进出口。当前货币一体化理论的最新进展就是运用理性预期的形成,时间不一致性,信誉问题以及汇率决定等宏观经济学的新概念、新理论及分析方法对货币一体化的成本、收益进行分析:在货币中立问题方面:弗里德曼和卢卡认为因为有理性预期的存在,长期来看,失业率与通货膨胀率之间并不存在着此消彼长的交替关系,应该存在着与通货膨胀率毫不相关的自然失业率。在时间不一致性问题方面,在对“货币中立建议”西方学者进一步运用时间不一致性观点来考察货币一体化的成本。
[DOI]10.13939/ki.zgsc.2017.01.070
1 邮储天津分行启动金融社保IC卡即时发卡项目背景
1.1 邮储银行全国分支机构开通社保金融IC卡情况
截至2016年9月,邮储银行全国分支机构中,已有16个一级分行为提升金融社保IC卡客户数量及质量上线了即时发卡项目,分别是四川分行、重庆分行、辽宁分行、山西分行、安徽分行、浙江分行、河北分行、湖北分行、广东分行、宁夏分行、河南分行、甘肃分行、陕西分行、新疆分行、黑龙江分行、吉林分行。
1.2 天津市金融社保IC卡推进情况
天津社保局2013年起推广金融社保IC卡(通过IC芯片,将社保功能c金融功能整合,也是金融IC卡拓展行业应用的首例)。2013年7月,中国银行天津分行率先开通金融社保IC卡即时发卡业务,随后建设银行天津分行、中信银行天津分行也陆续开通该业务。目前天津同业中已有9家银行的282个网点能够办理金融社保IC卡即时发卡,其中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可以办理金融社保IC卡即时发卡的网点均超过120个,涵盖全市各行政区。[1]
截至2016年9月,全市累计发行金融社保IC卡1100万张。2016新增发卡56.54万张,其中即时发卡26万张,占比45.99%,涉及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占比22%)、建设银行(占比77%)、渤海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9家。
2 邮储天津分行金融社保IC卡发卡情况
2.1 存量金融社保卡情况
邮储银行天津分行金融社保卡累计发卡98万张,其中金融社保卡(卡BIN为622151)95万张,金融社保卡IC卡(卡BIN为621799)5万张。
2.2 存在的问题
2.2.1 新增金融社保卡IC卡(卡BIN为621799)客户量逐渐萎缩
2013年,天津社保局推广金融社保IC卡时将天津市社保人群以所属单位的形式匹配到各家银行,中国银行由于占据即时发卡优势且在天津社保局对外服务窗口设置即时发卡台席,争取到匹配客户量的倾斜。此后,新增金融社保卡IC卡客户或企业(2013年大批量发卡后,已无大型优质企事业单位新增,只有50人左右的小企业)在街道劳服中心办理金融社保卡IC卡时自主选择发卡银行,街道劳服中心由于邮储天津分行发卡时限长不向办卡人进行主推。同时,建设银行在各区大型劳服中心安排专人驻点,引导办理人选择建设银行,也对他行新增金融社保卡IC卡客户数量造成一定影响。
2.2.2 存量金融社保卡(卡BIN为622151)客户逐渐流失
随着多家银行金融社保IC卡即时发卡业务的推广,居民对于发卡、换卡时限要求越来越高。天津社保局为方便持卡人,于2014年取消了补换卡必须与原金融社保IC卡为同一家银行的限制(各家银行的金融社保IC卡客户均可通过更换一张新的金融社保IC卡转化为他行客户)。对于邮储天津分行,2014年前金融社保卡开户行均为天津分行直属支行营业部,坐落于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1号,开立的金融社保卡需客户本人到当地街道劳服中心领卡,导致客户出现金融社保卡消磁、丢失等情况时,只能到天津分行直属支行营业部办理相关手续。基于上述两个因素,同业金融社保IC卡即时发卡的便捷造成了邮储天津分行存量金融社保卡客户的流失,尽快上线即时发卡项目是提高金融社保IC卡客户留存率和抵抗同业竞争新增客户的唯一举措。
3 建议邮储天津分行金融社保IC卡即时发卡项目上线计划
3.1 当前天津市银行机构与天津社保局的合作模式
目前,天津社保局合作的9家银行均通过银行专线访问社保网址的形式开办金融社保IC卡即时发卡业务。天津社保局拟于2017年启动银行端口与社保端口对接工程,实现银行核心系统访问社保系统方式办理即时发卡业务。[2]
3.2 两种方式的优劣对比
3.2.1 银行专线访问社保网址的形式
该方式的优势是操作简便快捷,有效仿案例,能够快速开办金融社保IC卡即时发卡业务,积极开拓市场。劣势是后期根据天津社保局安排,存在端口二次改造的问题。
3.2.2 银行端口与社保端口对接形式
该方式的优势是邮储天津分行可以一步到位完成金融社保IC卡即时发卡项目,且未来运行过程中的系统稳定性强,发卡报错概率相对较低。劣势是业务开办时间要根据天津社保局端口对接工程进展而定,暂无法预估项目上线时间,无法解决新增金融社保卡IC卡(卡BIN为621799)客户量逐渐萎缩和存量金融社保卡(卡BIN为622151)客户逐渐流失的问题。
3.3 建议上线安排
经综合考虑市场份额、邮储天津分行制度中暂不允许核心系统对接外部系统的要求及两种项目上线模式的优劣势分析,建议邮储天津分行采取“两条腿走路”的方式。于2016年10月启动银行专线访问社保网址方式,在19家一级支行营业部开通金融社保IC卡即时发卡业务;2017年,根据天津社保局“银行端口与社保端口对接工程”的实施进度对19家一级支行营业部进行技术改造,并开通其他营业网点即时发卡业务。
3.4 上线准备工作
3.4.1 向邮储银行总行个人金融部申请金融社保IC卡系统即时发卡端口
目前,邮储银行全国开通金融社保IC卡使用的系统为社保卡系统,而邮储天津分行开卡时只能选择“批量发卡”选项。需邮储天津分行个人金融部向总行个人金融部申请开通“预制卡”端口后,方可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固定格式的文本文件,进行下一步处理。
3.4.2 开通专线与天津社保局系统连通
由于金融社保IC卡制卡过程需要与公安局联网,打印居民二代身份证照片、个人信息等,为确保制卡速度,天津社保局建议邮储天津分行信息科技部连接一条带宽为10M的网络专线,同时为即时发卡业务办理网点布放一台专用PC机。
3.4.3 采金融社保IC卡制卡机及预制卡
(1)金融社保IC卡制卡机。目前,天津社保局合作的金融社保IC卡制卡机供应商为珠海市众智科技有限公司、金邦达保密卡有限公司两家。已经开通即时发卡业务的9家银行中,只有农业银行使用金邦达保密卡有限公司提供的金融社保IC卡制卡机(在天津无售后服务人员),其他8家银行均使用珠海市众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金融社保IC卡制卡机。天津社保局提供制卡机采购参考价格为20万元/套,邮储天津分行采购部要个人金融部协商,在不影响项目推广的前提下,做好金融社保IC卡制卡机的招标采购工作。[3]
(2)金融社保IC卡预制卡。目前,天津社保局指定金融社保IC卡制卡商为广东楚天龙智能卡有限公司,天津社保局承担全部制金融社保IC卡的制卡费用,邮储天津分行会计与营运部按照普通借记卡做入库处理即可。
4 预计项目费用总额
4.1 固定资产:388.42万元
(1)金融社保IC卡即时发卡制卡机(天津社保局提供参考价格):20万元/套×19套=380万元。
(2)金融社保IC卡即时发卡开办网点访问社保PC机(邮储天津分行信息科技部提供参考价格):4430元/台×19台=84170元。
4.2 日常运行费:2.4万~5.4万元/年
邮储天津分行访问天津社保局的专线费用(信息科技部提供参考价格):2000~4500元/月。
5 结 论
如上阐述,邮储天津分行启动金融社保IC卡即时发卡迫在眉睫,建议采取2016年银行专线访问社保网址、2017年银行端口与社保端口对接的“两步走”形式,尽快着手准备。预计2016年花费394万元,主要能解决两个问题:①积极争取新增金融社保卡IC卡(卡BIN为621799)客户;②稳固存量金融社保卡(卡BIN为622151)客户不流失。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4428(2016)04-115-02
一、国际金融学课程的教学特点
国际金融课程通常是针对商学院本科生设置的专业课,涉及非常广泛,是一门综合性比较强的课程,课程教学强调的是在理解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应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来解释国际金融市场的种种现象,并能够注重国际金融理论在实践中的运用,总的来说国际金融学具备以下特点。
(一)知识点覆盖面广
本课程主要内容包括国际金融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通过学习使学生掌握国际收支、汇率等基本理论,了解国际储备的构成及管理方法,学会几类主要的外汇交易,并熟悉国际金融市场运作方式及国际资本流动规律,最终学会用所学原理与方法分析各种国际金融问题,同时为进一步学习和深入研究其他后续课程奠定必要的理论基础。
(二)与实际联系紧密,内容更新快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金融一体化的发展,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来往越来越多,他们之间的关系也是不断发生着变化,而这些变化又会引起国际金融市场的动荡。而国际金融学的课程内容也必然随着国际形势及国际金融市场变化而不断更新,及时地结合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教学改革。最典型的例子是2008年以来的次贷危机和随之而来的欧债危机,它们对世界经济造成的影响是广泛而深刻的,因此深入研究其形成原因及预防机制是非常重要的,这也就成为国际金融课程中要研究的新内容。所以国际金融学课程教学需要不断地融入新事件、新理论,只有这样才能使教学与实际经济活动不脱节。
二、实践教学作为国际金融学辅助教学的重要性
国际金融学所包含的国际金融活动很大程度上都与汇率有密切的关系,而经济主体,不管是个人、企业还是国家都会进行外汇交易活动等。而已有的国际金融等课程更多的是阐述外汇交易等实践课程的理论基础,而缺乏系统的实践教学。实践教学的总体目标是使学生能够增强国际金融实践操作能力,具体目标是要求学生不但能够掌握外汇交易的基本理论知识,了解外汇交易的方法、风险的分析和控制,也要能够解读外汇行情、利用分析软件对外汇走势作出合理判断,并顺利实现外汇买卖的即时与委托交易的模拟操作。目前国内仅有部分高校开展了国际金融实践教学,而多数高校还是纯理论教学,这样导致学生仅对外汇交易的理论内容有所涉及但没有系统的外汇交易应用方面的学习,因此动手能力较差。因此加强实践教学能够深化学生在《证券投资学》等专业课程中学到的投资的基本概念,深化学生国际金融学理论教学中学到的汇率变动的基本概念和得到交易的基本程序与方法,通过外汇模拟交易的具体操作,使学生深入理解与掌握金融交易实务中所涉及的基本概念与常用词汇,把握各类金融外汇交易的基本特点与交易常识,进而更好地将国际金融学知识内化成自己的知识储备,这就是教学的最终目的。
三、国际金融学教学设计形式多样化
(一)理论教学
国际金融学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其中涉及的汇率理论、国际收支理论等需要有很强的理论基础才能够掌握,所以首先加强对学生的理论教学,只有在理论已经充分吸收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实现不同的实训形式。教师应该有效地结合自身已有的知识整合相关理论,选择板书、多媒体等教学工具,详尽地阐释理论,并且及时关注课堂学生反馈情况,通过课堂小组讨论等形式更好地与学生互动,从而让他们更牢固地掌握理论知识,为后续实训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金融实验室软件模拟
为了更好地进行实践教学,仿真现实经济情况进行外汇模拟教学是最佳的教学方式,因此学校建立金融实验室并安装相关外汇交易软件是必不可少的。通过实训讲解每次实训的主要内容,不同实训内容的注意事项及可能遇到问题的解决方法,使学生对即将要进行的实训有清晰的了解,以便更好地完成实训内容。在外汇实训的现场指导中设定具体交易环节,让学生扮演不同角色进行练习。外汇交易相对复杂,学生在使用过程中可能遇到多种不同的问题,现场指导能够及时解决问题,并将常见问题记录,以后补充在实训报告中供学生参考。这样的仿真模拟交易才真正做到了学生参与其中,感受国际金融市场瞬息万变的事实对世界经济产生的影响,尤其是对手上的虚拟货币造成的影响。只有经历过才能更加理解国际金融市场学习的重要性。
(三)建立实训基地
作为学生很少有机会到银行、证券公司和外贸公司等参加实践活动,而这是学生了解金融机构和外贸企业的业务流程和外汇交易特点的重要途径。事实上是银行、证券公司几乎不需要本科生进行外汇交易相关的实习,所以高校如果能够联系大型外贸公司的资本运作部门建立实训基地,应该说是对在校仿真模拟实训之后的一个最好的补充。目前这方面对各学校来说实施都比较难,但是也有不少高校在这方面做出了努力并取得一些实训基地的机会。另外还有个解决路径就是学生利用假期回老家的相关公司进行外汇交易方面的实习,通过家乡的关系网适当地寻找这样的机会也是不错的方法。
(四)开展专业讲座
除了丰富的课堂理论教学、新鲜的外汇交易实践教学以外,高校在国际金融学教学过程中适时地邀请外汇交易方面的专家进行讲座能够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外汇交易专家应该是从事多年的实际外汇交易,有丰富的实战经验,通过讲座为学生讲解近年来外汇市场的发展比枯燥的课本描述历史发展更容易让人记忆犹新。尤其重要的是真正的外汇交易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突然性的事件等的应急处理办法等,这些知识是教师经验欠缺的重要部分,因此通过专业讲座的形式给学生带来耳目一新的一堂课。
(五)课后多渠道沟通
现在的90后学生的自我意识、自我表现力都比较强,这就需要给他们提供可以释放自己、施展自己才华的平台,他们也非常需要教师的认可。而这就需要教师在教学中不能仅仅局限于课堂,更要在课余时间跟学生有充分的交流互动。所以课后学生利用网络在宿舍学习,教师采用视频会议或邮件联系的方式与学生沟通,并采用分组讨论的方式对已经学的理论和做的外汇实践进行总结,真正做到吸收消化知识。
四、结论
通过分析我们知道要想实现国际金融学比较好的教学效果应该从以上几方面努力,不断创新教学形式,鼓励授课教师进行课程设计的创新。但在实现以上教学形式创新的过程中也有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
(一)加强校企合作
正如以上提到的实训基地建设的困难,作为实训基地本身能够加强教学效果,所以如果能够以学校为平台和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应该是比较好的方法,当然在此过程中授课教师也应该能够想到为企业服务的措施从而使得校企获得双赢才能够长期合作下去。
(二)加强教师的业务能力
很多教师本身理论基础非常扎实,也能够进行虚拟的外汇交易等实践,但仍然缺乏真正的实践。两者最大的差别就是心理因素的影响在两种情况下有可能做出截然相反的投资决策,因此授课教师加强实践操作非常重要,这种可以通过去公司实习也可以通过自行开户进行外汇交易的方式。
参考文献:
[1]沈军,王聪.国际金融教学内容体系研究[J].金融教学与研究,2009,(02).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6-130-02
国际金融法是调整跨国金融关系的国际规范和国内规范的总称。在内容上,它涉及国际货币体系、资本跨国流动、各种融资交易、银行、证券等金融市场的监管。同时,国际金融法又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传统的国际贸易法和投资法息息相关。在现代跨国经济关系中,离开国际金融法所形成的秩序,各类国际贸易活动、投资活动和各种经济活动将难以合理、顺利地进行;而国际金融制度的成熟和完善,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贸易、投资以及其它各种国际经济活动的方式和效率。
一、国际金融法的研究领域
在国际金融法的教学中,一般会涉及货币法和金融法两个性质有别但又紧密联系的法律部门。其中,货币法是指调整国家之间因货币管理活动而产生的国际货币关系的国际和国内规范的总称,它规定了关于货币的兑换、流动和汇率方面的法律规则,构成货币金融制度的基础,具有典型的公法性质;金融法则是调整不同国家民事主体之间因跨国金融交易而产生的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既包括公法意义上国家对银行、证券、衍生工具市场的规制,也包括国际贸易融资、贷款融资、租赁融资等市场交易的法律规则,这类法律制度虽然包含有一定的管制法内容,但在本质上具有私法性质。
应该说,国际金融法是伴随着国际贸易、投资的发展形成并发展起来的。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国际金融法作为跨越国境的货币资金活动,已经渗透到现代经济生活的各个层面。金融全球化、金融创新对国际金融法的研究产生了重要影响。首先,它强调了国际金融法在国际经济法中的地位。涉外金融法的发达与否已经成为衡量现代各国经济环境优劣的重要标志,并逐渐趋同,采取市场化的规则来规制金融交易。其次,它为国际金融法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国际金融法的管辖范围涉及电子货币、跨国银行及其网络业务、贷款证券化、种类繁多的金融衍生工具等国际金融新事物、新领域,这些新领域的相互交叉和错综复杂的关系拓宽了国际金融法的研究范围和教学的新角度。再次,世界经济和金融发展严重失衡,金融资源日益向发达国家倾斜,发展中国家日益边缘化,国际金融关系的不对称性和不稳定性明显增强,金融危机时有发生。在现行的国际金融条约和惯例文件中不乏发达国家金融立法和实践的影响,发达国家的金融法通过影响国际金融法间接影响到全世界各国国内金融立法的面貌。这一切给国际金融法的走势提供了历史性机遇,也对国际金融法律制度的统一以及通过法律制度统一促进经济交往提出了强烈的要求。最后,金融全球化推动了国际金融法的制度创新。例如,作为贸易领域的国际组织WTO,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第一次将包括金融在内的服务贸易纳入谈判议题,签署了《服务贸易总协定》,将货物贸易的一些基本原则如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适用到金融服务领域,并在市场准入、外国金融服务提供者及其服务的待遇标准以及金融全球化等方面作了新的制度安排。再如,金融混业经营的出现以及成为金融集团经营的主要模式,使得传统的立足于区分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如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作为监管基础的机构型监管难以适应实践的需要,许多国家转而采用立足于具体金融交易行为的功能型监管。
二、美国金融危机带来的国际金融法教学的新特点
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全面爆发并引发全球主要金融市场的持续动荡。此次危机的导火线是美国银行利率上涨以及房地产价格下降带来的资金链的断裂,然而,更深层次的原因却在于金融风险通过信用衍生品的创新逐渐累加,并通过相关产品的拆分和出售不断扩大。另一方面,各国金融规制和监管的缺陷,则加剧了危机发生的广度和深度。由此,危机后主要经济体和国际组织都出台了改革和加强金融规制和监管作为统领性主题和主导内容的方案,凸显出防范未来金融风险和危机的规律和客观需要以及国际发展的新趋势,为丰富国际金融法的研究提供了新的素材和研究领域。
首先,金融危机的发生背景反映了晚期世界经济发展的鲜明特征――经济的金融化。所谓经济的金融化,是指实物经济被金融经济所取代,社会资产的金融资产化程度不断加深,国家间、以及跨国国民间的交易日益深入地表现为国际金融关系,金融因其更适合“数字化”和“终极市场”而日益成为经济生活中的核心性、主导性和战略性要素,特别是原来并非国际金融法重点研究领域的金融衍生产品在整个金融危机中不断出现并成为危机发生的导火索。金融创新导致了国际金融关系的多样化和复杂化,客观上要求国际金融法随之发展和创新,通过确认、调节、调和等手段为金融创新提供制度保障。各国监管改革方案纷纷加大对金融业审查的力度,将游离于监管边缘的场外衍生品市场和对冲基金纳入监管体系,整合证券和期货的监管,以降低系统风险。
其次,在金融危机后,学者的研究除了立足于衍生品、资产证券化等具体金融产品和银行、证券、期货等市场,同时还从宏观层面研究监管模式的转化,而监管模式是国际金融法教学中的重要内容,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在20世纪90年代,“去监管化”成为金融创新和金融自由化下立法和执法的发展趋势,这不仅是就美国而言,对全球主要金融系统也是同样的策略选择。许多国家纷纷通过修改金融法律法规,取消长期执行的许多限制,为金融创新的深入进行和金融市场的开放和变革提供法律上的便利,打破不同金融机构、金融业务间的严格界限,取消对海外金融活动的种种限制。而金融危机的发生一定程度上是风险累积的结果,这种风险同时还被不断分割、定价,经过复杂的包装进行传播,并造成整个金融体系的系统风险。因此,金融危机后,各主要经济体和国际组织开始重视经济政策与金融风险的失衡,强调宏观审慎的重要性,要求金融监管机关应与中央银行等宏观经济政策制定机关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和措施协调的机构与机制。也就是说,金融监管应将金融系统作为一个整体看待,同时还应关注宏观经济环境和宏观经济政策,而宏观经济政策也应当考虑金融监管和金融稳定的需要。
最后,与国际金融法相关的问题向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渗透、辐射和影响。金融危机之后,许多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发现,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倒挂,使得制造业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工业生产增长速度迅速下滑是金融危机发生的实质原因之一,这就意味着应进行经济结构的根本改革,逐渐从债务推动型增长模式向出口推动型增长模式转化。而且进入2009年后,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开始显现,在各国就业压力增大、市场竞争更加激烈的形势下,贸易保护升温,专门针对我国的贸易保护措施不断增加。这些贸易保护措施甚至和金融法相联系,美国等发达国家将外贸逆差频频与人民币汇率问题挂钩,指责因为人民币被“低估”,导致美国每年对华的巨额贸易逆差,更有议员宣称,中国对货币市场的干预,是中国经济每年10%高速增长和美国接近10%失业率的“根源”。而货币问题是国际金融法教学中的重要问题,急需从一国承担的汇率调整的国际法义务等角度解释人民币的汇率制度。
三、美国金融危机后国际金融法教学的新思路
《国际金融》课程教学是夯实学生专业基础,培养学生专业技能的基础性课程,但由于《国际金融》课程呈现动态性、综合性特征,不可避免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需要加以优化和改进。
1.1教学内容有待整合国外的《国际金融》课程教学内容主要侧重于国际财务和基于开放经济的宏观经济学两个方向,而我国的《国际金融》课程教学内容主要偏向于宏观经济层面。例如,姜波克编写的《国际金融》教材,理论性较强,以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为主线;陈雨露编写的《国际金融》借鉴了国外《国际金融》课程教学内容,案例多、系统性强。虽然二者都可以满足高校国贸专业使用,但基于应用型人才培养考虑,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不利于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和问题解决能力的提高。
1.2教学方式有待丰富《国际金融》课程不仅内容更新快、涉及范围广,而且理论与实际联系紧密。但目前该课程的教学方法以理论讲授为主,这不仅会导致学生失去这门课程学习的兴趣和热情,而且还会阻碍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甚至是排斥理论性知识的学习,最终制约该课程整体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的提高。因此,为了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开拓学生潜在的学习能力,并将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结合起来,必须改变传统单一的灌输式教学方法,融入案例教学、研讨教学、实践教学等其它教学形式,促进教学方法的多元化。
1.3教学评价有待改进教学评价是检验学生对知识及技能掌握程度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检验教师教学效果的有效手段。目前,《国际金融》课程教学评价以终结性考核为主,通过试卷的方式考察学生对理论知识点的学习情况;通过论文、报告等方式检验学生对某些问题的见解。虽然评价方式比较简单明了,能在一定程度反映学生的学习成果,但只注重结果而忽略过程,容易出现死记硬背的情况,而无法对所学知识做到融会贯通和学以致用,已无法适应重视应用能力的素质教育大趋势。
2《国际金融》课程教学改革策略
为了满足社会人才需求,针对以上所述《国际金融》课程教学存在的相关问题,可以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这几个方面对《国际金融》课程教学进行改革。
2.1教学内容的改革对《国际金融》课程的教学内容进行优化和调整是实现教学目标的前提条件,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2.1.1原内容精简。以针对性和实用性为原则,对原教学内容进行精简。首先,以就业为导向,根据企业或者机构对金融岗位素质能力的实际要求,摒弃一些常识性
、理论性内容,如国际货币体系、国际金融组织等,学生自主学习即可。其次,以务实为原则,对国际收支理论和国际资本流动理论等模块进行精简,以“点睛”的方式作重要阐述即可。精简后的教学内容基本上围绕国际金融主体业务来构建知识及能力体系。
2.1.2新内容补充。近年来,国际金融理论知识及实践经验体系更新较快,为了跟上时代步伐,体现教学内容的国际性、实务性和动态性,需补充一些新的教学内容。首先是搜集金融领域的热点、真实、典型案例。这些案例能让学生深刻感受业务的真实操作流程,若走向岗位遇到类似的金融事件可顺利上手,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其实是利用网络资源及时更新金融数据及信息。例如在国际收支政策调节内容学习时,可根据我国国际收支目前现状,及时补充最新数据,从而引导学生分析我国是否存在内外均衡矛盾,并思考应采取的政策搭配。最后是编写国际金融英语阅读材料。英语是金融人才所具备的一项基本能力,因此,要加强英语能力的提高,为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奠定基础。
2.2教学方法的改革除了教学内容的精简与更新外,还需改变以往单纯的灌输式教学方式,通过案例教学、专题研讨、实践教学等启发式、互动式教学方法的应用,促进教学方法的多元化。
2.2.1案例教学。案例教学能使学生身临其境地分析及解决问题,是《国际金融》课程中的重要教学方法,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改革案例教学法。首先是把握案例的选择原则。案例的选择犹为关键,一般选择真实、热点、最新和典型的案例,同时与教学知识点相联系,一方面案例的真实性和熟知度可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另一方面案例的时效性和典型性便于学生研究讨论和验证自己学习的结果。其次是拓宽案例的来源渠道。案例除了教师精心选择外,还可由学生提供,不仅能够丰富案例教学素材,还可通过案例的采集过程,提高学生的信息整合能力及专业知识应用能力。最后是丰富案例的讨论方式。除了传统的分组讨论外,还可尝试访谈式的讨论法,即一个小组负责数据的整理和问题的解决;另一小组以访谈的形式提出相关问题。通过积极的思考发问和问题解决,促进学生问题解决能力的提高。
2.2.2专题研讨。为了深化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在《国际金融》课程教学中,还可组织学生对国际金融的重要理论、热难点问题进行研究讨论。专题研讨教学法给传统沉闷的封闭课堂教学注入了更多的活力,通过师生的交流研讨,学生的参与积极性得到了激发,教师还可从中得到反馈信息,从而针对性的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二、国际金融监管制度改革的发展
(一)国际金融监管制度的效力增强国家是一国作为国际法主体最根本的标志,而经济是国家里最具物质性的一部分。因此,任何一个国家都会为了自身利益,不愿让渡本国的经济。这导致国际金融监管制度中,条约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硬法较少,而如《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等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在实践中会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软法较多。但随着金融危机爆发,各国意识到金融监管合作的重要性。于是,各国在让渡经济方面的态度逐渐软化,这令国际金融监管制度的法律效力增强,一方面,加强国际合作,通过签订条约,令国际金融监管制度中硬法不断增加;另一方面,亦重视软法,在实践中增强其约束力。究其原因,可归纳为两点。第一,国际组织地位上升令各国在国际金融监管制度方面达成一定共识。国际组织的影响力不断扩大,其通过组织特有的制度性造法方式,提出国际金融监管方面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令各国遵守其制度安排。国际金融监管制度通过巴塞尔委员会(BCBS)、金融稳定理事会(FSB)等国际组织,来塑造、传播融资、金融市场准入等反面的市场机制共识。国际组织的技术性不断增强,地位不断提高,这令各国监管者对国际组织愈加依赖。第二,国际金融监管制度的科学性、先进性提升了其本身的法律效力。各国如不遵守,便难以抵御金融危机的风险,容易被国际金融市场淘汰。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根源之一便是银行业过度依赖外部评级机构,忽略了内部风险评估和尽职调查。而巴塞尔委员会公布于2006年《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便预测到了这一风险,通过制度规定降低金融机构对于外部评级的依赖性。因此,危机爆发之后,巴塞尔委员会的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均意识到遵守《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会获得市场给予的利益激励,反之则会面临不利的后果。第三,国际金融监管制度中程序法为其实体法的实施提供了有效保障。上述程序法主要指WTO的《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DSU),《谅解》中的争端解决程序和规则适用于金融服务贸易方面的争端。易言之,WTO金融服务贸易委员会和服务贸易理事会的审查程序、贸易政策审议机制以及争端解决机制,均可用于评审和监督成员国是否履行金融服务贸易方面的义务,同时用于解决成员在履行义务中发生的纠纷。这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WTO成员国的金融监管,令其自觉履行义务。
(二)国际金融监管制度的结构重构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证实,各国过去奉行的金融自由化不再适应当下的国际金融环境。因此,重构国际金融监管制度的呼声愈来愈高,引发了一波又一波的金融创新,令金融监管制度产生了结构性的变化。具体地说,国际金融监管制度的结构重构可归纳为三点。第一,国际金融监管制度向统一化发展。纵观全球,大多数国家现阶段一般都是针对金融业的分业经营,不同程度地实施分业监管,即对证券、银行、期货、信托、保险等由不同的监管机构来监管。只有少数欧洲国家如德国等实行统一监管,即由综合性监管机构监管所有金融领域的全能银行制度。随着金融创新不断深化,金融业之间的边界愈来愈模糊,分业监管模式逐渐不适应时展,继续坚持只会造成监管资源的浪费或是滥用。因此,如英美国家和香港等现在都由多层次、分散的分业监管模式,向综合性、统一化的混业监管模式发展,即实行全能银行制度。第二,国际金融监管制度向综合化发展。过去的金融风险以信贷风险为主,风险种类较为简单,而随着时展,金融风险的种类不断增加,内容也愈加复杂。因此,原有的监管标准已逐渐脱离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轨迹。各国监管制度正朝着综合化发展:一是从资本监管发展到全面性风险监管,从只针对信贷监管,发展到针对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进行全面监管;二是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增强透明度,提高自律管理,有效抵御风险;三是规范监管程序,加强对银行监管的规范化管理,保证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程序有条不紊的进行。[6]第三,国际金融监管制度向国际化发展。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推进,封闭的国内金融监管制度已不再适应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的需求,国际监管合作的呼声愈来愈高。一是随着国际资本市场规模的扩大,各国金融市场的关联度变高,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的程度加深,新出现的金融工具的交易价格、交易管理、投资收益率在各国金融市场上趋同,这为国际监管合作提供了一定便利。二是货币互换、利率互换等创新工具的跨市场国际性金融交易,本身就需要不同国家金融市场的联合与互动。当然,国际金融监管制度的国际化,要求国内和国际金融市场相互融合,这加大了金融监管的难度。
(三)国际金融监管制度的价值变化法的功能定位决定了其价值取向。而国际金融法的功能表现为促进国际金融市场的可持续发展,这一方面要求其保证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另一方面要求其注重金融安全以促进效率提高。由此可知,效率与安全是国际金融法内部的两个相互博弈的价值取向,二者一直处于此消彼长的状态。纵观国际金融监管制度的发展史,国际金融监管制度的价值取向大概经历了“注重安全”、“注重效率”、“效率与安全并重”这三个发展阶段。其原因有二。第一,安全是效率的前提,如不注重金融安全,便会引起金融危机,令效率所创造的社会财富化为乌有。20世纪80年代,国际金融监管制度曾因受到金融自由化思潮的影响,而以效率为首要价值取向。这令各国放松管制,导致监管真空,为金融安全埋下了巨大隐患,造成国际金融监管的效力下降。2007年的美国次贷危机便是一记警钟,其带来的损失令国际社会意识到金融安全的重要性。从国内法的角度考察,2009年美国提出《金融监管改革———一种全新的基础:美国金融监管体制的重构》(简称《金融监管改革》)。《金融监管改革》共分为五部分,分别是: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稳健监管,保证对金融市场的全面监管,防止投资者和消费者受金融滥用影响,为政府提供其管理金融危机所需要的工具,提高国际监管的标准并加强国际合作。[7]从国际法的角度考察,2009年的G20伦敦峰会便提出,国际金融监管的疏忽导致国际金融市场未能有效抵御系统性风险,令危机的危害性进一步扩大,因此国际金融监管组织和机制都需要加强监管,如加强对评级机构、对冲基金等特定类型金融机构的监管,将监管领域扩大至一切具有系统影响性的金融产品、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第二,效率是安全的保障,如不注重金融效率,则会导致问题经济,无法为金融安全提供物质支持。金融效率是国家的核心竞争力,其直接决定一国在国际社会上的地位和影响力。因此,倡导金融服务现代化的发达国家,以及呼吁推动金融市场化改革的发展中国家,都极为重视金融效率。不少国家的金融监管机构更是明确地将金融效率列人金融监管原则和目标。从国内法的角度考察,2000年英国颁布的《金融服务与市场法》中提出的6项贯穿效率精神的有效监管原则,包括监管资源使用的效率与经济原则、被监管者应由领导负法律责任的原则、平衡监管的收益和成本的原则、推动金融创新的原则、促进本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的原则、对竞争不扭曲和不破坏的原则。从国际法的角度考察,世界贸易组织(WTO)、世界银行(WBG)、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都致力于推动世界自由市场的形成和发展,注重对效率的追求。上述三大国际经济组织均积极推进金融服务区域一体化的发展,推进金融服务多边自由化的深化。WTO呼吁各国共同构建金融服务的多边自由化,WBG在提供贷款的附加条件中反映出新自由主义的精神,IMF强调市场的作用而要求政府减少干扰。综上所述,唯有安全与效率并重,方可最大程度地促进金融市场的可持续发展,保证国际金融法的功能有效实现。
三、国际金融监管制度改革的建议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化,发展中国家无论在南北对话还是南南合作中都逐渐式微。因此,发展中国家过去通过改变国际金融监管制度的准则或原则,来促进国际经济秩序发展的行为,已不符合当前的国际金融发展轨迹;而在承认既有国际制度的前提下,通过改变国际金融监管制度的决策程序或规则,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改良国际金融秩序的行为较为可行。于是,我国顺应上述潮流,逐渐由国际金融监管制度的改革者,向国际金融监管制度的建设者和维护者转变。这种角色转变,令我国需要注意以下三部分制度建设问题。
(一)强化宏观审慎的监管体系传统的国际金融监管制度侧重于微观审慎监管,即为防止单个金融机构出现经营危机或是倒闭,而关注外生金融风险,在单个机构内部采取的一种自上而下的监管模式。这种监管方式忽略了金融机构之间的相关性以及风险关联性,不能抵御当前金融一体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8]因此,强化宏观审慎的监管体系是国际金融监管制度改革中各国形成的共识。宏观审慎监管是为防止金融体系的风险,关注内生金融风险,在整个金融体系中采取的一种自上而下的监管模式。其与微观审慎监管的不同之处在于,其注重金融机构之间的相关性和风险关联性,可有效防范宏观经济波动。故而,我国应在保持原有的微观审慎监管的同时,强化宏观审慎的监管体系,协调二者之间的关系。具体而言,需注意三点。第一,明确系统性重要机构的界定标准。系统性重要机构一般可分为两类:一类拥有大量与金融市场或是其他金融金钩的交易对手风险,一旦这类机构倒闭,便会令其国际和国内交易对手受到牵连。另一类具有大型高度杠杆化的特征,其资本损失将对对整个宏观经济造成放大影响。二是拥有大量的对其他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交易对手风险的金融机构。在宏观审慎的监管体系中,监管当局应通过划分上述系统性重要机构,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其流动性、资本充足率和风险管理的监管。第二,提高系统性重要机构的监管标准。系统性风险会引起整个金融体系的崩塌,因此,对系统性重要机构监管应比对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管更为严格。监管标准应基于金融机构的相对系统重要性,不仅要求在杠杆率限制、流动性要求、风险资本要求和总体风险管理方面执行更严格的监管标准,还要求在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业务风险、财务风险等方面实施更详尽的信息披露。第三,建立和健全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监管当局必须全面了解金融体系的流动性需要,才能有效防范金融危机的爆发。许多系统性重要机构对流动性风险的掌控都十分薄弱,因此,我国应当将结构性投资工具的流动性风险纳入非现场监管的监测范围,从而进一步规范金融衍生交易活动。
国际金融法是用于调整国际金融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公法规范和私法规范的总称,是国际金融关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产物,是国际经济法的一个重要分支。研究方法对学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对处于初创阶段的新兴学科更是如此。所以我们在学习、研究国际金融法的过程中,除了可以适用法学一般研究方法,也可以借鉴国际经济法的研究方法,其常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有立足本国实际的方法、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综合与比较的研究方法以及跨学科的方法。
一、立足本国实际的方法
国际金融法一直以来都是与世界经济的繁荣发展相伴相随的,虽然在早期的跨国交易中就有了国际货币的资金融通,但国际金融法的繁荣兴起却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随着国际政治、经济格局的巨大变化,国际经济关系结构的日益复杂,跨国银行以及各类金融机构、国际金融组织相继设立,国际金融日益增多,国际金融法在国际经济法中的地位及重要性也日益提升。到20 世纪80 年代以后,世界经济发展进入到新的历史阶段,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加强。其具体表现为生产、贸易、投资以及金融的全球化等。其中金融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的核心内容和高级发展阶段。金融机构的全球化、融资工具的证劵化、资金流动的电子化、金融业务的综合化等等,这些变化使得原来各国相互隔离的国际金融市场逐渐走向开放和统一。
国家要想在当今的国际金融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而不是被世界金融浪潮所吞没,就必须立足于本国的国情,建立健全、完善的国际金融法律制度。从当今世界各国国际金融法的研究动态来看,各个国家的专家、学者也正都是基于本国的国情,针对涉及本国政府和个体的国际金融活动中的国际法以及国内法问题进行研究。毕竟每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都不相同,国际金融立法也存在巨大的差异,国际金融法研究在金融业发达的西方国家已有几十年历史,而在中国对于国际金融法的研究直至改革开放以后才开始。因此,研究国际金融法,除了要紧跟时代的脚步,把握国际金融法律实践的最新发展,充分学习与借鉴西方已有的先进制度和研究成果,更为重要的是要立足于中国改革开放后的实际,以中国已经参加或准备参加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国际金融条约以及中国涉外金融活动等为重点,进行相应理论研究,为中国的国际金融实践提供科学的理论支持。才能避免在研究中从理论到理论、为研究研究,漫无目标迷失方向。
二、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实证分析作为哲学层次上的方法论,在法学分析中也被广泛运用。其一般表现为与演绎法相对应的逻辑推理方法,即从具体到一般、从特殊到普遍的方法。就运用实证分析的历史渊源而言,最早将这种方法用于法学分析的是罗马法的注释法学派,但实证分析的鼻祖却是法学家边沁,其最早对实然法和应然法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并且提倡将实际的法和应当的法,注释法学和评论法学在法学研究过程中分开。而真正将实证分析方法推到极致的是著名奥地利裔犹太人法学家,法律实证主义的代表人物汉斯凯尔森,其所创立的纯粹法学最完全也最彻底的贯彻了实证分析的方法。凯尔森认为,法作为一种理论,它的绝对目的是认识和描述对象,纯粹法学试图回答法是什么和怎样的,而不是去回答法应当如何这是因为法学首先是一门实践科学,它来源于实践,并且其目的也是进一步有效的指导实践。国际金融法学也不例外,对国际金融法的研究离不开对各国特别是本国的司法实践的研究和分析。国际金融法是一门应用指导性很强的学科,学习和研究国际金融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建立和维护国际金融秩序,保障国际金融安全,促进国际金融的又好又快发展。由于国际金融活动中的各个国家在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上存在较大的差异,经济发展水平相差悬殊,在国际金融活动中处于不同的地位,从而导致各个国家或不同的国家集团之间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矛盾和利益冲突,也直接导致国际金融关系中的法律问题更是错综复杂、千头万绪。因此,研究国际金融法,应采取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一方面要注重国际金融法的基本理论研究,重视具有普遍意义的调整国际金融关系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以及各相关国家的立法; 另一方面必须运用法学的基本理论,有针对地分析、研究和探讨国际金融关系中的矛盾和问题,从国际金融的相关案例分析中理解和运用规则。
这两种研究方法各具优点也各带缺陷,只有两者结合才能互补。针对国际金融法的研究,同样也不可缺少法哲学的指导。马克思的认识论告诉我们,只有将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该理论才能有效的指导实践。只有将对国际金融法的案例的研究成果转化为理论,才能更为深刻的理解、掌握国际金融法,更好的实现国际金融法的各项社会功能。
一直以来,我国的法学研究都是以理论分析为主导,而通过案例结合进行分析则甚是不足。而对我国来说,国际金融法尚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各种金融立法尚不完善,而西方发达国家在此方面已有丰富的经验。因而我们可以立足现实案例,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总结归纳我国法院的私法实践,并针对性的分析、研究其他国家和国际上的各类金融制度和相关案例,从而掌握解决有关国际金融法律问题的对策依据,最终才能对促进国际金融发展和维护本国利益有所贡献。
三、综合和比较的方法
综合的方法并不是一种独立的国际法研究方法,事实上是几种研究方法的有机结合。这些研究方法可以单独的使用,但各种方法之间并不是毫无联系,断然分开的。在实际研究过程中,基于研究问题的多元性和复杂性,研究者往往将这些研究方法结合在一起使用。综合的方法对于任何一门学科的研究都是不可或缺的,毕竟研究方法的多元化、交叉化,从多种角度入手,促进从多维的方向研究法律问题,既然有利与取得研究成效,也有助于提高研究成果的理论高度。社会考察方法、历史调查研究、比较研究方法、经济分析等方法都可以根据研究课题以及研究目的的不同,自由的组合并加以运用。
而比较是人们观察、了解、认识事物最常用、最基本的方法。法学中的比较方法指的是对不同国家的法律或者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或不同地区的法律进行比较研究,以弄清各种法律之异同的研究方法。对于法学研究而言,比较研究方法的运用有助于培养研究者的多向思维,扩展空间思维,从而使得研究者能够从多维度思考、研究法学问题。比较方法在国际法学中同样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解决国际性问题提供多样性的方法,正如茨威格特和克茨所言比较法作为一种实用性研究方法比那种面向一国国内的法学能够提供范围更加广阔的解决模式。
在进行国际金融法研究中适时、适当运用综合与比较的方法是进行全面系统研究的客观需要。这是由于国际金融法调整的国际金融关系涵盖面广,参与主体的广泛性以及客体的复杂性,其所涉及到的法律既包括国际法,又包括国内法; 既包括实体法,又涉及程序法,而在国际法与国内法之间,既存在一定的区别,又相互联系并相互作用;且世界各国关于国际金融立法方面更是存在重大差异,不仅有资本主义法制和社会主义法制之分,而且有发达国家法制和发展中国家法制之别,此外还有英美法制和大陆法制的差异。面对如此复杂的法律问题,对于国际金融法的研究采取综合与比较的方法就凸显得尤为重要且迫切。即综合有关国际金融的国际法和国内法、公法和私法、实体法和程序法进行综合研究,在国际金融条约之间、国际金融条约和国际金融惯例之间、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国内金融法之间、相关国际法规则和国内法规则之间展开多角度、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比较研究。
比较研究方法在发挥对国际金融法学研究的作用上主要表现在国内立法和国际立法两大方面。对国内立法的作用。通过比除此之外还能够避免走入其他国家已经走过的误区,少走弯路。
对国际立法的作用。国际金融条约是国际金融法最重要的渊源之一,也是国际金融法律制度重要表现形式。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国际金融条约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别,如多边金融条约和双边金融条约、全球性的国际金融条约和区域性的国际金融条约以及仅作用于国家行为的国际金融条约和直接作用于法人、自然人行为的国际金融条约等等。但从国际立法的目的而言,其立法的目的在于协调或避免各国法律上的冲突,因此,不管是何种形式的国际金融条约,都必须建立在普遍的比较调查研究基础之上,才能让相关的当事方在特定问题上达成一致,从而实现国际金融条约预期的效果。
四、跨学科研究的方法
跨学科研究方法是一种新型的、有效的介于哲学方法和具体学科研究方法之间的中间层次的认识工具和研究手段,是指运用多学科的研究理论、研究方法以及获得的研究成果从整体上对研究对象进行全面的、综合性研究的方法,又称交叉研究法。由于学科间的相互渗透,科学整体化趋势的进一步加强,这就在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用多学科综合研究的方法获得全新的知识和智慧,用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去寻求解决理论和实际问题的各种可能途径。正确掌握运用各种学科的研究方法,我们才能在各种复杂问题中拨开层层迷雾,抓住解决问题的关键。
在西方国际法领域,国际关系理论与国际法的交叉研究早已被承认国际法学研究的主要范式之一。其通过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的跨学科研究,阐述了跨学科研究的必要性和具体意义,而源于国际金融法正是一门新兴的、边缘的、应用型学科,国际金融法具有广泛的研究范围和复杂的研究结构特点,因此在国际金融法的研究过程中,跨学科研究法的重要作用是我们不能忽视的。
这是因为首先,国际金融法是以国际金融关系为基础的。而国际金融关系是当代国际经济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金融关系往往是国家与国家之间乃至整个国际社会经济交往的目标及要求的体现。此外国际金融关系以外的其他国际经济关系,也多于国际金融关系息息相关,且往往表现为以一定数量的货币转移为中心的国际金融关系。因此,对国际金融法的系统研究必须以研究国际经济关系为起点,综合运用经济学的方法密切关注、了解、分析并掌握与国际金融相关的一系列国际紧急现象,从而准确且全面的把握国际金融关系的快速变化和适时发展的特点。换而言之,研究国际金融法既然是研究金融方面的国际法,就不应仅仅只停留在研究法的层面之上,而且要进一步研究其赖以存在的基础,即与法有关的经济现象,或是导致法或存在于法背后的经济问题。单纯的只是就法论法,其研究是无法深入和取得成效的。
2001年的9•11事件使美国经济备受打击。为刺激经济恢复增长,美联储采取了低利率政策,美国联邦储蓄委员会连续13次降息,联邦基准利率从2000年的6.5%下调到了2003年6月的1%,达到46年来的最低水平。
2007年,“次贷”余额虽然只有1.2万亿―1.5万亿美元,但经过包装,衍生为证券在二级市场流通,总规模膨胀到10万亿美元,其中在国际上流通的约占2/3,涉及“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多达2500多家,全球45家大银行和券商都卷了进去。
美国从2004年6月以后变更了利率政策,美联储连续17次加息,2006年8月宣布将基准利率继续维持在5.25%的水平。美国房地产市场自2006年开始迅速降温。一方面,房子出手越来越难(买涨不买跌);另一方面,卖房所得也未必能够帮助借款人还清贷款。从2007年4月开始,以新世纪金融申请破产为标志,次级房贷市场危机爆发。
二、次贷危机爆发前国际金融监管的主要缺陷
始于2007年的美国金融危机并迅速席卷全球的事实充分证明了现有国际金融监管体系存在严重缺陷,无法对市场失灵做出快速的反映。
1.监管对象的全球化和监管者的国别化的矛盾
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金融全球化的趋势日益明显,金融机构、金融工具和全球金融市场的联动性大为增强。金融风险跨国传递和金融危机国际蔓延的途径、机会和速度也大大超过以前,此次爆发的金融危机能够在短时间内波及全球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金融全球化及全球金融市场联动性的增强和国际金融产品的创新,迫切需要全球化的金融监管体系对新产生的跨境金融交易进行监管,以维护世界金融稳定。然而,现有的国际金融监管体系却不能很好的满足全球化金融监管的需要,事实上的国际金融监管仍是各个国家视角下的独立监管,并且由于各国国内金融监管体制和监管体系迥然各异,无法进行有效的国际协调。全球金融监管的有效性是建立在各国国内金融监管的一致性和有效性的基础上的。因此,金融监管全球化与金融监管国别化的矛盾困扰着国际金融监管体系的有效实施。监管对象的全球化和监管者的国别化必然会在国际金融领域留下监管的空白地带,在国际金融风险日益加大的今天,这种空白无疑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2.主要国际金融监管机构职能的缺失
多年来,国际金融监管体系一直采用的是“先上车,后买票”的方式,即出现监管漏洞再采取补救措施。这种模式不仅效果滞后而且致使主要国际金融监管机构一直处于缺位和错位状态,使之未能有效发挥全球金融监管职能。
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后,人们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监管机构关于金融风险预警和防范职能的缺位更加不满,迫切需要他们提供更多的金融监控职能。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作为国际银行业监管的主体对全球银行业的风险防控起了积极作用,然而其制定的银行业监管的原则(巴塞尔协议)相当复杂和过于程式化,并且还与大多数国家金融监管的实际情况不符,这极大的削弱了其效能的发挥。更重要的是,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监管范围在新近出现的“影子银行”体系面前无能为力,这也成为了其金融监管的一大掣肘。国际金融监管机构职能的缺位、错位状况注定了现有国际金融监管体系不能有效的实施国际金融监管职能。
三、对国际金融监管的启示
监管空白、监管理念落后、金融监管协调和危机处理机制存在不足、主要国际金融监管机构职能的缺失等众多因素的存在使现有国际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成为一种必然。
1.建立分层次、分区域的金融监管合作
金融全球化的趋势日益加速,然而各国在经济水平、开放程度、金融结构、监管模式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使得在金融监管国际合作问题上不应该一刀切,应通过逐步实现分层次、分区域的监管合作慢慢达到全球范围内的统一。首先,区域经济由于高度相关性,可以率先达成适应一体化要求的金融监管合作,制定有约束力的区域性合作协议,促进区域内合作,现阶段欧盟的合作就是很好的例子。其次,在体制差距不大、金融结构相似的国家之间加快推进金融监管国际合作,充分发挥体制优势和结构优势,提高合作的效率和作用。
2.加强国际金融监管体系的合理性
现有国际金融监管体系反映的是过去的经济力量,随着新兴市场经济体的壮大(尤其是“金砖四国”)和他们参与全球经济事务愿望的增强,现有国际金融监管体系显然已不合时宜,需要吸纳新的主体,否则将很难在世界范围内协调金融监管问题。此次金融危机爆发后,现有国际金融监管机构充分认识到了新兴市场国家参与全球事务的重要性,在原有的金融监管主体上纷纷吸纳新兴市场经济国家成员。如2009年2月,中国、印度和巴西被OSCO的技术委员会邀请为新成员;2009年3月10―11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邀请巴西、中国、印度、韩国、墨西哥和俄罗斯等新兴市场经济国家进入其委员会的治理结构。此外,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同意将其成员增至16个,并确立了名额的地区分布。
参考文献:
[1]美国次贷危机的演变过程[EB/OL].省略/news_view.php.2008-12-16/2010-04-28
一、国际金融市场的含义和分类
(一)国际金融市场的基本含义
国际金融市场的含义有狭义和广义两个维度的定义。首先,从狭义上来说,国际金融市场说白了就是国际之间所进行短期以及长期借贷的场所。但是,从广义层面来讲,国际金融市场一般是指所有国家在国际上的金融业务往来,在国际层面和领域中参加活动的场所。这些国际金融活动既可以是居民国与居民国之间的业务往来,也可以在居民国和非居民国之间开展。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当我们谈到国际金融市场时,一般指的是广义角度所定义的国际金融市场。
(二)国际金融市场的分类
对于国际金融市场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方法,我们可以采取不同的标准。比如说,可以通过国际金融市场的种类、经营业务以及市场的性质三个不同的维度来对国际金融市场进行大致的划分。按照国际金融市场性质的不同可以将国际金融市场分为传统的国际金融市场以及离岸国际金融市场。大家可能对离岸金融市场不是很了解,离岸金融市场具体是指,在进行相关交易的过程中,一切可以相互间自由兑换的货币都会被涉及到,同时它们将会在国际金融市场所在的国家的一些非居民国之间进行主体的交易,在这个阶段所进行的国际金融交易不会受到任何国家任何地区的管理和约束,当然也不会受到这些国家的金融制度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约。
按照国际金融市场的种类来划分,可以分为两类,其一是国际资本市场,其二是国际货币市场。这两类的金融市场还能够按照金融期货的期限长短进行更加细致的划分。对于国际资本市场是指那些资金的借贷期限较长,通常都是一年以上的,而且还需要这个期间交易市场曾经发过证券或者说是参与过中长期信贷业务的。而对于国际货币市场,借贷期限相对较短,通常低于一年。
按照国际金融市场的经营业务来划分,国际金融市场可以被分成大概三个部分,划分成国际资金市场、国际外汇市场以及证券市场等。国际资本市场是指那些借款期限相对较长,长于一年的市场;而对于国际外汇市场是指有大量存在的外汇需求者和提供者进行交易的场所,交易场所可以对外汇资金进行清算以及调拨,目前主要的经营业务是期权交易以及期货交易等等。证券市场应该是大家最熟悉的,一般来说,是金融市场的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通常是一些市场上流通的股票以及相关的债券在这个市场上进行交易,是大家最直接接触的一个市场。
二、国际金融市场的主要作用
国际资本能够在本国流动,不仅仅能使资本的输入国所获得的资本得到大幅度的增值,同时还能让这个国家的经济得到很大的发展;与此同时,国际金融市场的存在对于全球的整体经济有很大的作用,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国家金融市场的发展。目前国际金融市场最大的作用就是放大效应。当有资金在国际之间流动的时候,一些国家的部分机制会对整个的国际金融市场产生影响,让全球经济发挥出最大的作用。杠杆效应和羊群效应就很容易在这种情况下产生,当一定数量的国际资本能够控制名义额,并让它能够超过单纯的金融交易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会产生诸多的衍生工具交易,这就是我们常常指的杠杆效应。杠杆效应其实是可以借助于衍生工具,来达到控制衍生金融市场价格的作用,最终会带来一国经济和全球经济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效果。羊群效应是指交易的行为受到了心里预期的作用,出现了十分浓厚的投机氛围,或者会出现金融市场不确定性较大的短期的国际资金的流动。在这样的情况下,人们不能够根据自己的真实的想法做出对应的决策,这就需要对别人的心理状态进行揣摩,最终促进交易的形成。换句话说,羊群效应是需要有一个能够起带头作用的人,然后大家都跟着他来进行交易。当前阶段,有很多的人以及公司会利用羊群效应来进行相应的投资,这提高了国际资金的流动性,这些投资者会采取一些措施,诸如通过大力的宣传来左右市场上信息的动向,制造恐怖氛围,这样资金的使用效果并不能达到最佳状态。
三、国际金融市场面临的机遇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机遇和风险是并存的。国际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给全球的经济带来了很大的机遇。
(一)国际金融市场的统一化
在当今社会,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和普及,科学技术日新月异,这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信息让全球变成了一个地球村,让全球各个国家之间联系的更加紧密。由于技术的进步,让全球范围内的资金流转和资金划转变得十分便捷,能够在短时间内就流转划拨到位。根据相关的数据统计所得,在以前世界上只有极少数几个国家参与到全球的金融业务中来,而且还被其中的个别国家操纵,其他国家的话语权极低。但是,在当今社会,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信息科技也得到了极大的进步,因此越来越多的国家以积极的姿态加入到国际金融市场中来,让全球的资金得到最大化的分配和流动,促进参与的各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目前世界范围内开始出现跨国银行,这使得原本的只有发达国家参与的国际金融市场逐渐演变成了发展中国家也能积极参与的国际金融市场,国际金融市场有了新鲜血液的加入,注入了新的力量。现在,国际金融市场已经发展成了一个包容性的、涵盖不同性质国家的统一化的局面。
(二)越来越重视金融产品的创新
在当今这个快速发展的时期,对于任何一个行业,一个领域来说,创新是发展的新动力,能够很好的促进行业和领域的发展,也是目前时代所必须的。只有具备了较高的创新意识以及较强的创新能力,积极努力的对自身的产品和服务进行一定的创新,才能够让自己在行业里或者领域里有一席之地,同时也能促进行业或者领域的向前发展。同样的道理,对于国际金融市场来说,创新也同样重要。随着消费者思想水平的提高以及对金融产品多样化需求的增强,现有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已经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如果金融机构还只是停留在原有的状态,不大胆进行创新,大力研发新的产品和提供新的服务,研发属于自己的品牌,塑造自己的形象,这在很大程度上会阻碍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所以,为了更好的满足消费者的不同需求,给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现在的金融机构已经开始意识到金融创新的重要性,也在这方面不断的努力,大力引进有创新意识的人才,加大在创新方面的资金投入力度,给整个世界带来一股创新的潮流,国际金融市场呈现出一片良好的创新发展态势。
(三)不断朝着证券化的方向转变
从很早开始,国际金融市场融资中最为关键的一部分就是国际银行贷款,这种方式的融资方式虽然一直以来都发展甚好,但是后来却呈现出下降的趋势。当前阶段随着国际证券化的出现,加上良好的发展态势,让国际银行贷款不再是国际金融市场的最为主要的融资方式。国际证券化也已经成为了国际金融融资的主要方式之一,和国际银行贷款一样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国际证券化已经成为很多公司的首要选择,是一个很受欢迎的融资方式。
四、国际金融市场面临的风险
(一)风险由经济全球化逐渐向投资全球化的方向转变
伴随着国际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世界上的各个国家都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各个国家之间的联系也日益紧密,交流和互动也更多了。@种不断增强的联系极其容易给国家之间带来资本过剩的现象,这就直接导致了投资全球化的新局面的形成。而且,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价格竞争问题以及收支平衡的问题等等的演化也逐渐将经济全球化推向投资全球化的发展方向。
(二)风险由价格风险逐渐向制度风险的方向转变
美国次贷危机给国际金融市场带来了十分严重的影响,国际金融行业遭受了重大的打击,伴随着的是信用风险的出现,并在进一步的发展。伴随着信用风险的出现,极容易将国际金融风险由以前的价格风险转向金融监管制度方面的风险。不论是价格风险还是制度风险都会给国际金融市场带来很大的影响,严重的情况下还会引发新的金融危机,给世界的各个国家带来巨大的副作用。因此,为了能够降低这些风险给国际金融市场带来的巨大的影响,价格风险向制度风险的转变应该引起世界各国的重视,并积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尽可能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确保国际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
(三)风险由金融产品风险逐渐向资源价格风险的方向转变
虽然目前的情况是世界货币体系主要和美元挂钩,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到来,美国的风吹草动都会给国际金融市场带来很大的影响,美元的汇率以及利率的变化都会带来世界性的大变动。可见价格风险深深地影响着国际金融市场的变化,该问题必须应当引起各个国家的广泛重视,在这个方面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小对国际金融市场的影响程度。
五、结语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国家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状况几乎和世界上的每个国家息息相关。因此,国际金融市场的机遇和风险不仅仅是对其自身产生作用,也会对这些国家产生影响。鉴于此,各个国家都应当携手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市场所带来的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小风险所带来的影响;与此同时,还应该抓住国际金融市场所带来的机遇,积极努力的发展,促进国家自身发展的同时为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