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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的对策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4-01-18 14:45:15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科技创新的对策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科技创新的对策

篇1

“十一五”期间,中央企业在我国科技创新中的地位日趋重要。2011年度科技进步奖的50个“产学研”结合项目中,中央企业参与的项目有25个,已成为推进国家科技进步的主体。

从规模与体量来看,截至2010年底,中央企业资产总额已达24.3万亿元,营业收入16.7万亿元,实现净利润8 490亿元,境外资产总量已达2.6万亿元,净利润超过1 100亿元,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具备引领科技创新的经济实力和基本条件。

从创新实践来看,《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11个重点突破领域,中央企业都有涉及,在863计划、973计划和科技支撑计划的参与率分别达到29.5%、13.5%和23.3%。除此之外,在载人航天、绕月探测、特高压电网、4G标准以及百万吨级煤直接液化等领域取得了众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和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成果。“十一五”期间,中央企业主要专利指标年均增长都在35%以上。实践证明,中央企业是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国家技术创新的国家队。

从创新体系建设来看,在“十一五”建设的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中,中央企业获批建设47家,占国家总数的49%;先后有64家中央企业成为“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企业,其中54家被正式命名为“创新型企业”;56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中,有24个由中央企业牵头或参与组建。这些成果在社会上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面临的问题

2011年,入围世界500强的中央企业已有38家,中央企业竞争“国际化”特点凸显,创新能力已成为中央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与发达国家的先进企业相比,中央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创新动力不足。按照2009年的统计,大中型工业企业专利申请、发明专利和有效发明专利数,国有企业分别为18 889件、6 448件和8 602件,私营企业分别为29 398件、6 343件和9 064件。若加上公司制企业中的国有控股和私营控股的专利情况以及小型工业企业的专利情况,国有企业专利数占比可能不足30%。

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一方面,中央企业多数集中于工程、建筑、能源、资源等行业。这些行业既有我国当前市场机制不完善导致的制度性垄断特征,又有资源稀缺性导致的资源垄断性特征,行业周期较长,国家需求旺盛。另一方面,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使现有经济模式对资源和能源的需求越来越强,导致资源价格涨幅较大,这两个因素叠加使得现有模式收益高、风险小,造成中央企业对技术创新在获取利润和市场份额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进而导致创新动力不足。

二是创新投入不足。一般而言,发达国家的大型企业研发费用一般不低于销售收入的5%,高科技公司的科技投入会更高,微软每年的科技投入占销售收入的10%,谷歌公司的科技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更是高达15%。技术创新能够为企业带来“创新性垄断”,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具有竞争优势。

目前,中央企业的科技创新投入明显偏低。截至2010年我国只有三成的中央企业科技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5%。按照“十二五”规划的目标,到“十二五”末,中央企业科技投入占主营业务投入的比重平均为2.5%以上,这一目标也低于国外先进企业现有的平均水平。

三是人才储备不足。当前,中国每年理工类的应届毕业生人数已是世界第一,具备技术专长的理工类大学毕业生最适合的工作就是工程类。目前,中央企业研发部门每年吸纳的科技人才较少,导致未来技术发展的活力不足。在这一方面,中央企业不仅与国际公司存在差距,甚至不如某些国内民营公司。以华为公司为例,其在高峰的时候一年可以招800人左右的通讯、电子专业的大学毕业生。进入公司后,华为给予其丰厚的待遇和充分的发展空间,一是在研发中心继续从事研究工作,二是派往海外市场参与世界竞争。这种历练对于毕业生来讲相当于又经历了一次大学教育,并且所学知识与市场联系更为紧密。尽管这种大规模的人才引进流失率较高,但是经过多次筛选留下的都是精英人才,且对公司的忠诚度较高。而经过华为的文化锻炼和技术培训后离开公司的人,又有很多进行了二次创业,搞了很多高科技公司,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带来的是生产力发展,创造的是国家财富。与国内外先进企业相比,中央企业在科技人才储备和科技队伍建设方面,还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是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这不仅是中央企业面临的问题,更是我国科技创新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国目前的创新主体仍然是高校和科研院所,但是作为技术资源提供者的各大高校和科研院所高校,并没有与作为技术资源使用者的企业建立稳定通畅的沟通渠道,科技需求与企业需求衔接错位,企业、科研机构作为技术供需双方难以形成良性互动。从全国范围来看,高校及科研院所每年为国家科技创新贡献出丰富的成果,在自然科学基础创新方面也在追赶世界先进水平,但这些科技创新成果与经济建设的结合并不是很紧密,其专利的转化率普遍低于5%。作为掌握社会研发资源与学术资源的组织,高校及科研机构并未在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发展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科技和经济的两张皮现象依然存在。

五是中央企业科技收购面临的体制性制约较大。在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中小企业往往是创新的主体,例如过去的贝尔实验室等。许多国外中小企业的成功路径,就是通过科技创新项目被大企业收购。从另外一个角度讲,大企业的创新不一定由自己完成,可以通过投资收购的形式实现科技创新成果的产权转移,这也是国外大型公司科技创新的一个最主要的路径。

2009年,我国国有企业人均科研投入为14万元,私营企业为13.5万元;国有企业研发项目数量为16 537项,而私营企业则达到14 843项。若加上以民营企业为主的小型企业的投入,非国有工业各项指标占比在60%以上。从研发力量、投入状况以及开发数量来看,我国民营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已与国有企业基本相当。但在中小型的科技型企业创新成果的收购上,中央企业面临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约束,手续复杂、周期较长、机制僵化,需要考虑的非市场因素较多,最终不仅导致中央企业自身在收购科技成果上顾虑重重,而中小企业也对中央企业的收购失去兴趣。

提升中央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对策和建议

一是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中央企业的考核体系。科技创新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长期的投入和经营。应进一步完善中央企业现有干部考核体系,建立个人、企业、政府在提高创新能力和获取创新成果中的合作共赢、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促使企业经营者能够从企业的长远发展出发增加技术研发投入,克服短期行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的内在动力。

篇2

0 引 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由于人口众多、人均农业自然资源相对稀缺,我国农业发展的资源约束条件日益严峻。1996年,我国耕地总面积为19.51亿亩,到2006年年底已降为18.27亿亩,10年间净减少1.24亿亩。而我国工业化任务尚未完成、城镇化进程尚未过半,尽管坚持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但耕地继续减少的趋势仍难以扭转,每年仅建设用地至少需要新增占用400万亩土地。我国人均淡水总资源约为2150立方米,是世界人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左右,且水资源的时空分布极不均衡,北方地区总体上严重缺水。2006年,我国耕地的有效灌溉面积为8.48亿亩,仅占总面积的46.41%,一半以上耕地仍是靠天吃饭,每年因自然灾害损失的粮食就超过700亿斤。

同时还要看到。我国当前正处于城镇化快速推进阶段,城镇化水平的提高,使大量农产品生产者逐步转变为农产品消费者,整个国家的人均农产品消费量显著增加,社会对农产品的需求处于持续较快增长的阶段。

另外,我国农业生产条件和生产手段总体上还比较落后,目前,我国农业科技贡献率只有48%,科研成果转化率只有30%,分别比发达国家约低30个和40个百分点。在人均耕地、淡水等自然资源数量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和农产品需求较快增长的条件下,我国农业受到的自然资源制约日益凸显,继续靠增加自然资源投入来增加农产品产出的余地已越来越小。要打破日益严峻的资源约束,实现农业的持续稳定增长,满足社会对农产品的需求,根本出路在于加快农业科技创新。

1 加快构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据统计,我国获奖农业科技成果的平均转化率仅为53.5%。全国农业科技成果的平均转化率只有30%-40%。这些问题的存在归根到底是没有建立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业技术创新体系。加快农业科技创新迫切需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首先要构建新型的农业科研体系。应按照“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的方针,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农业科技自身发展规律要求的、与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结构优化、精干高效、纵深配置的农业科研队伍。在研究方式和方法上,应顺应科技发展潮流,创新研究方法与思维方式,从不同生态系统出发研究问题。应选择我国农业生产急需的、适合我国生产要素发展水平及市场需求变化的技术项目作为农业科研的突破方向。如选育动植物超级品种、高效利用农业资源、防治农业生物灾害、现代生物技术、现代集约化种植养殖业、优质安全农产品技术、信息技术、现代农业设施等。

其次要构建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大力开拓和发展农业技术市场,搞好技术、人才、信息、资金等生产要素的有效配置,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创立各具特色的农技推广模式。

第三要大力发展农业科技中介体系。研究制定有利于科技中介组织快速发展的财税金融等政策,积极扶持培育骨干科技中介组织,指导和推进资质认证和信誉评价,围绕龙头企业、农业基地等农业创新实体的困难和需求,搭建科技创新、创业发展的技术平台和信息平台,鼓励一批具备条件的科研机构转变为中介机构,形成农业类科研机构、高校、各类技术服务机构和涉农企业紧密结合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网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动力。

2 促进农业科技集成创新

集成创新的特征在于能打破空间和层次界限,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开放式地解决创新问题,获得外部规模效应。

(1)实施战略集成。根据农业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科技需求,选择具有较强技术关联性和产业带动性的项目或产品,集中科技资源,大力促进各项相关技术的有机融合,实现关键技术的集成创新。

(2)实施资源集成。加强全国农业科研机构的协作和资源整合,将各种渠道获得的创新资源不断优化、集成,建立多种形式的科技经济联合组织。实现创新主体的集成,促进现有技术、资金、市场和人才等要素系统化大规模整合,使农业科技集成创新保持旺盛活力和强大生命力。

(3)实施组织集成。农业科技园区具有集成创新的重要功能,是进行集约化生产和企业化管理的现代农业组织形式,可为现阶段农业科技集成提供高效运作平台。我国目前已拥有各类农业科技园区数千个,其中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40多个。农业科技创新应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园区的集成功能,以产业、技术或产品为平台,以计划、项目为主要组织形式,辅以相应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集成相关的技术、信息、知识、能力等创新资源,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实现突破。

3 推进农业科技结构调整

农业科技一定要突破主要赋予种植业、养殖业等产中环节的传统定位,面向产前、产中,以产后为重点进行系统部署,进行三大调整。

一是调整传统种养技术研究领域。加强农业高新技术研究和应用,增强支撑现代农业发展能力,特别要加强资源高效利用和节水农业关键技术的研究,通过提高资源利用率来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是调整现有研发体系。以强化农业区域综合能力竞争性为核心,按农业生态区和优势农业区建立新型区域科技创新与能力体系,加强农林生态环境建设,增强农业系统的稳定性,提高抵御灾害的能力。重点加强不同区域农林复合生态能力恢复技术、农业重大生态工程的建设,包括防沙治沙、退耕还林等,以及农业重大气象灾害、火灾虫灾,外来生物入侵和防治技术研究。

三是调整科技研发主体。以增加农业综合效益、增强优势产业研发能力为核心,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研发体系,改变过去产中研究力量过于集中的格局,强化产后加工与流通科技能力,加强农产品深加工和物流配送关键技术的研究,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改变工农剪刀差、种养业与加工业割裂从而损害农业利益的做法,实现农业效益从产中环节向产后增值转变。

4 建立农业科技创新机制

一要创新投入机制。国家财政作为公共农业技术创新体系投资的主体,应逐年增加资金投入,中央和地方政府每年财政用于科技投入的增长速度应高于财政收入的年增长速度,尽快达到发展中国家的水平,占到农业增加值的1%以上。同时要积极引导各类农业及涉农企业增加科技投入,积极吸收海内外资金支持农业科技创新事业。要加快建立科技风险投资机制,加强对科技经费的管理,提高有限资金的使用效果。

二要创新人才机制。农业科技创新的关键是人才机制创新。根据当前国际国内科技发展的新形势,我国必须培养足够数量的高素质人才。特别需要一批懂科技、会管理、善经营的复合型人才。各级政府和科研管理部门要努力为广大科技人员营造农业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建立人才库和人才市场,不断提高农业科技创新人力资源的质量。同时要加强对农民群众的科学技术知识的普及,提高农业科技的应用率。

三要创新管理机制。农业科研单位应积极从市场需求、农业产业化以及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中寻找课题,改变课题分散、低水平重复、脱离实际的倾向。政府对农业科研的管理,应由直接管理转变为间接管理,建立和完善首席科学家(专家)制度、重大课题招标竞标制度。

5 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

篇3

中图分类号:F2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2)24-0131-03

目前,民营企业两极分化明显,强者愈强,弱者淘汰。面对劳力短缺,成本增加,客户更高要求,市场竞争更趋白热化,中小民营企业生存堪忧。中小民营企业要生存发展,只能靠科技创新,提升竞争力。但我国中小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困难重重,对其科技创新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找出对策以促进中小民营企业的发展就显得非常必要。

1 中小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中存在的问题

1.1 科技创新观念意识淡薄

中小民营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对科技创新的认识不够,科技创新意识薄弱。由于一些企业的领导重规模、抢速度、忽视效率,重产值和数量,轻视产品的技术含量,普遍看重企业当前利益而不顾长远利益,导致他们对科技创新不够重视。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这种观念必将使产品的科技含量与质量下降,从而影响自身信誉和产品市场,进而在竞争中被淘汰。

1.2 没有形成真正的创新主体

科技创新主体是指参与科技创新活动的过程,并在此过程中占主导地位、发挥主导作用的社会组织或角色。中小民营企业在科技创新活动中由于创新资金缺乏、科技创新专业人才缺乏、管理水平落后等原因尚未真正成为科技创新主体,发挥应有的主体作用。

1.3 科技创新积极性受挫

中小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积极性普遍不高,主要因为:一是未能很好地保护知识产权,科技创新发展积极性受抑制。无论是消化吸收再创新,还是原始创新,都需要大量的投资,但发展的新技术和新产品往往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开发投入后收益无保障,企业创新投入积极性不高;二是税负不公,科技创新发展也受到极大制约。

1.4 信息化水平低,与国内外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交流平台缺乏

随着技术进步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一项技术创新从进行实验到投入市场的过程越来越短,处于整个创新链中下游的企业,更应加强与创新链上游的联系与结合,否则,很难依靠最新科技开发新产品占领市场。从国际上看,更多的企业注重与高校、科研院所的结合。而我国的中小民营企业习惯以模仿来获得生产技术者众多,相当数量的企业从未有过与国内外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从技术市场获取技术支持则是他们的首选。

1.5 创新支持环境缺乏系统性

科技创新环境对中小民营企业的科技创新水平有着重要的影响,这里主要是指国家的政策支持系统与社会中介服务支持系统。他们的支持力度不够,不利于我国中小民营企业的科技创新。一方面是政策支持缺乏系统性,另一方面是社会中介服务体系不完善。

2 提高中小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对策分析

针对上述中小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中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建议:

2.1 增强科技创新意识,深化科技创新观念

观念创新和意识创新是科技创新的前提条件,“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不创新就意味着死亡”。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我国中小民营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并立足于强势经济实体之林,必须依靠科技创新,超前引领技术和产业的升级换代,抢先占领产品市场。中小民营企业要把科技创新放到企业发展战略高度来认识它,把它作为做强做大主业的中心环节,作为支撑和引领企业主业发展的动力。同时,中小民营企业为了培养员工现代企业创新观念和意识,应该建立员工定期定点培训和交流制度,让科技创新的意识和观念深入到整个企业的人心之中。

2.2 消除科技创新积极性的抑制因素

2.2.1 消除政策歧视,促进公平税负。地方政府应通过各种渠道将民营企业的正当诉求积极向省、国家立法机关反映,从而促进公平税负立法

出台。

2.2.2 完善法律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和规章的宣传,以知识产权试点城市为契机,强调推进减轻诉讼经济成本的改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加大侵犯知识产权的惩处力度,为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法律环境,保障创新投入获得增益收入。

2.3 让中小民营企业成为真正的创新主体

中小民营企业必须顺应社会的发展,借助国家和政府的有利政策,加大创新资金投入,大力引进科技创新型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提高管理水平与科研能力,让中小民营企业能成为真正的创新主体,不断发展状大。

2.3.1 拓宽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一是在国家加强金融监管的同时,采取优惠政策,鼓励建立民营金融机构;二是建立专门为中小民营企业金融机构服务,为中小民营企业提供低息贷款,建立“民营经济发展基金”,为私营企业的发展提供中长期贷款;三是改善中小民营企业融资信用担保体系,让无形资产可作抵押;四是适当降低民营企业直接融资门槛;五是建立民营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六是放宽外资银行的经营范围,争取资金支持。

2.3.2 广泛引进科技创新专业人才。一要建立科学的人才引进机制,让员工在开放平等的环境下展示自己的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二要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采用多种途径引进科研型与应用型人才。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的专业人才为民营经济的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三要营造良好的留人环境。企业要想尽办法留住人才,稳固地充实企业的科研队伍。

2.3.3 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一是要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民营企业必须建立新型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发展趋势就是控股化和集约化,充分发挥家长式管理模式灵活高效的优势,学习和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明晰产权,科学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二是要着重加强企业的战略管理,认清当前形势和竞争环境,了解未来的发展机遇和挑战;三是大力引进各类管理人才,并定期为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不断地与时俱进,保持领先的管理水平,让中小民营企业彻底走出低水平的管理困境。

2.4 推进信息化建设,增进与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

鼓励中小民营企业接触网络,提高市场营销能力和科学管理能力。推广和应用先进的应用软件,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中小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网络化和数字化水平,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增强竞争能力。通过网络平台与各种科研合作机会,与科研院所建立长期的合作与交流的关系,增强企业的科研创新能力。我国中小民营企业要有意识地主动寻找和抓住机遇,增进与科研院所的合作与交流,提升自己的科研能力。

2.5 加强国家和社会中介服务的支持力度

2.5.1 加强国家系统支持力度。一是国家加强适合民营企业信息技术的研究与发展;二是鼓励私人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和国家产业政策,加强技术改造,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对民营企业的研究开发项目,政府也应建立,并给予财政支持;三是制定高科技人才的补贴政策,鼓励科技人员到私人企业服务,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工作;四是利用中心城市高新技术产业相对集中的科研实力,创建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民营企业技术创新基地,建立以城市为依托,主要面向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支持体系。

2.5.2 完善社会中介服务体系。加快科技服务中介建设,不断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大力支持各类面向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技术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根据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网络化、规范化的要求,推进服务业的发展,民营企业在技术创新、研究、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建立民营企业的自主创新平台,充分利用有利于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所有资源,加快中小民营企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篇4

农村信息化是当代农业现代化的标志和关键,它主导着未来农业科技创新的方向。作为农业科技发展的新产物,农村信息化的本质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信息创新网络,进行农业信息的获取、集成、转化及应用的过程,即把农业科技信息及时准确地传递到农民手中,从而实现农业生产、交换、管理及农产品营销信息化,同时不断加速传统农业的改造与升级。因此,将现代信息技术与传统农业有机结合,加大农村信息资源的获取及利用程度,努力缩小信息上的“数字鸿沟”现象是统筹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选择。

陕西省作为国家重点扶植的农业大省,农业的规模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程度并不高。其主要问题在于农村信息化建设投入力度不足、区域农业信息交流网中存在结构洞[1]约束、有效市场信息供给路径少、科技信息资源的转化与应用效率低下等。这些都严重阻碍了陕西实现现代化的进程和经济综合实力的提高。为此,本文在对近年来陕西农村信息化网络建设基本现状及突出矛盾进行剖析的基础上,基于农业科技创新需求来进行农村信息化建设研究,并运用分层思想重构陕西农村信息创新网络优化流程。期望通过突破信息交流网中的结构洞限制,实现农业信息网络的结构升级,并以此为引导平台,积极寻求农业科技信息创新转化路径,这将对促进陕西农村经济的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陕西农村信息化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陕西农村信息化建设现状分析

农村信息网络建设是传播农业科技信息、开展农业信息服务、实现农产品成果转化及带动农民经济发展的引导平台。陕西省作为一个农业大省,地处西部,农业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78%,但其农业的科技化生产及经营程度并不高。“十一五”期间,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信息网络建设,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企业面向“三农”实际,大力开展“信息入村”工程,加强涉农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农村信息化工作已取得长足进展。

近年来,陕西全省的信息化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和改善,其发展总指数由2005年的0.598提高到2010年的0.70以上,在全国排名第九,西部排名第一。在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陕西省已经形成拥有3.8万个移动基站、超过5000万门交换机容量、485万个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的现代化通信网络。其中,电话用户3300万户,总普及率达到87.72%;100%行政村通电话,73%的行政村通宽带;超过30万家企事业单位接入互联网,互联网普及率超过34%,位列西部第二。在外部网络拓扑系统方面,强化顶层设计,覆盖省、市、县三级的信息化基础资源综合服务体系(即两网、两中心、一平台)框架已经确定[2]。

此外,陕西“信息入村”工程在各级政府的长期努力下也取得一定进展。目前全省累计建成村级综合信息服务站27914个,覆盖100%的行政村;完成35033个20户以上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已覆盖100%的县区,初步实现了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还建成了农村党员干部现代化远程教育工程接收站23377个。在农村信息网络建设应用历程中,“白河模式”作为信息入村工程的典范,是以“县+乡+村”三级农业信息站为支撑,以“农业信息网”为载体,以“农业110”服务为标志,以农业信息综合应用为目的的农村信息服务模式[3]。此模式已成为全省加快现代化农业建设的必要途径。此外,还建成了以“陕西省农村经济信息网”、“陕西兴农网”、“杨凌兴农网”等为代表的各类涉农信息综合性网站,并依托“陕西农业网”,建成了农产品市场网、种植业网、畜牧兽医网等一批农业专业信息网站。而各电信运营企业所推出的“电子农务”、“农信通”、“信息田园”、“农家乐”等农村信息服务项目也改变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更新了农民的传统观念。

(二)陕西信息化网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陕西农村信息网络建设在工作体制、信息网络开发与利用、信息服务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果,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初具规模,网络覆盖能力也大大提高。但与东部经济相对发达省份和我国农村现代化发展的要求相比,其建设过程中仍存在着建设资金不足、信息化水平不高、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滞后、信息化建设人才缺乏等突出问题。

1.基础建设薄弱、资金投入不足

陕西省的大部分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财政收入困难,一部分区县往往依靠中央转移支付的资金维持工作运转,因此在农村信息化建设投入方面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4]。根据2007年全国各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分析,陕西省对农业投资的金额与对农业投资金额最高的山东省相比,相差2137.41亿元;即使与对农业投资相对较低的福建省相比,也相差212.55亿元。此外,由于农村信息网络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尚不健全,致使部分地区的信息收集、整理、传播工作困难。而网站基础设施的薄弱,限制了科技信息进一步深入农村的可能性,进而制约着农产品科技成果转化率及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等。

2.农村信息服务网络存在结构缺陷

尽管连接省、市、县、乡四级农业部门的信息服务网络已经建成,但部分跨村级的信息服务设施建设仍存在结构缺陷,制约着农业信息向基层乃至普通农民的传播。加之信息交流缺乏政府的必要宏观指导,造成各信息管理部门权力分割、信息封锁,大量的科技创新知识封闭在部门内部,使知识信息资源交流共享率偏低,从而形成农业科技创新成果多,而农民获取的需求信息少的“二元矛盾”。例如,陕西省的苹果产量约占全国的20%和世界的8%,猕猴桃产量居全国第一,而且杨凌高新农业产业示范区拥有大批农业科技、教育机构精英,但由于农村信息服务平台存在信息交流约束,屡有出现渭北地区苹果滞销、周至的猕猴桃滞销、关中的西瓜滞销及阎良的芹菜滞销等事件。这也阻碍了农业科技优势转化为农业经济优势的道路。

3.农村创新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应用相对滞后

从陕西省农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状况来看,农村的创新资源存量偏低,信息普遍供给不足、质量不高、针对性不强、资源分布也不均衡,且时间效应影响了信息的价值性,因此无法满足农民的信息缺口需求。从另一方面讲,各农技信息服务站或涉农部门分割拥有并垄断利用自己的信息资源,使农村创新信息的开发与整合存在滞后性。由于科技信息传递缺乏有效的统筹控制机制,对富平县纳衣村等实施的奶山羊养殖项目造成了潜在威胁。此外,科技信息资源开发程度低将不能满足农民的多种信息化需求,并导致大量创新资源的闲置和浪费,因而不能发挥应有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4.农村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的创新人才匮乏

农村信息网络的建设需要一大批既懂计算机信息技术,又熟悉农业经济运行规律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这些创新人才能对信息资源进行收集、加工、存储、传递和分析,从而为农产品市场化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5]。然而,农业部门的信息队伍无论是在数量还是质量上都难以满足推进农村信息创新网络建设的要求。据2010年陕西省统计年鉴,农业技术人员只占陕西省地方国有企业单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0.857%。而在国有事业单位专业创新人才中,农业技术人才仅占4.334%。特别是信息化技术的高难度、高综合、高时效等特性决定着各乡镇农村信息网络建设人才更是贫乏。

二、基于网络运行机制的陕西农村信息优化建设思路

陕西农村信息化服务的发展方向直接制约着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效率的提高,因此对农村信息服务网络进行优化升级是提升陕西农业科技创新水平的根本手段。从日益突出的信息网络运行机制的结构缺陷入手,注重满足农户的多样化信息需求,合理配置农业信息资源,打破行业、部门自封闭思想,努力缩小城乡村间的数字鸿沟,从而形成高效的陕西农业科技创新平台。这是解决陕西农村信息化建设突出矛盾、实现农业产业结构改革的基本指导思想。

(一)农村信息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及其理论模型

在农村信息化建设中,以信息服务网络运行机制中存在的结构缺陷矛盾较为突出。概括来说,本质是农业信息网络存在着结构洞现象,即各涉农部门的联接交流及信息传递过程中出现的间隙或空位,反映出不同群体之间交流关系的缺乏。在图1所示的陕西省某区域农业信息服务网络中,3个跨村级联接的局部乡镇服务网络E、F、G具有相同的农技信息服务站D(创新信息源节点)为其提供创新信息;而E、F、G网络中则分布着经济状况、农业技术水平、科技信息接受能力等不同的村部(可称为信息节点)。由于农业信息资源互补的需求,相关信息节点在要素投入、技术信息交流以及农产品销售渠道等方面进行创新互动。首先在乡镇服务网络E的内部,由于信息节点e2与e3、e3与e7、e4与e7以e4及e5与间均存在着局部结构洞,使E内农业信息交流出现障碍,进而限制了各村部农业技术水平的协同发展;而在网络G的内部,4个信息节点联系频度均较高,不存在结构洞,但各村部与D所形成的等效性冗余联接却可能带来大量同质信息的重复流动,造成农业资源浪费。

图1 陕西省区域农业信息服务网络交流关系

进一步观察乡镇服务网络间的信息交流状态。网络E和F间只有e3与f1间的弱联接及e7与f4间的强联接关系,这种跨越群体的整体性结构洞会对不同乡镇间的农业信息传递产生一定的束缚。农技信息服务站D与E、F、G间对应的各等效性冗余结构也将引致信息重复交流带来的资源浪费。此外,G作为一个信息“自封闭”网络与E、F间无任何农业信息共享。正是由于上述信息服务网中存在的各种信息交流结构障碍,使得各村部,尤其是处于边远山区的农村没有获取及时有效信息的途径,从而降低了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的机会。

(二)陕西农村信息网络优化的建设思路

基于农业科技创新的新型农村发展格局,陕西农村信息网络优化的关键在于通过改善各村部间的信息联接关系,来打破网中交流结构洞限制,从而满足各村部的信息缺口需求。上述过程的顺利完成需要有一个引导平台为信息节点提供相互接纳、彼此适应的创新作用环境。此引导平台的基本功能即是农村信息服务网络进行创新优化的建设思路。它集中表现为以网中信息技术发达节点为核心的村部间联接关系的动态调整,同时通过发现有利于协同创新的农业信息交流路径,从而实现图1区域信息服务网络的分层级重构。根据信息传播的基本过程及网络分层结构要求,信息创新服务网络的优化机制具体涉及备选信息节点界定、节点筛选的影响因素、信息节点评价与选择等三个基本环节。

(1)备选信息节点界定。即从农村信息服务网络中搜寻所有可能的信息节点(村部),并进一步掌握其信息技术水平、基础设施建设、地理位置及农产品科技成果等特征。

(2)节点筛选的影响因素。具有较好地理位置的村部或许能通过多重联接关系获得更多的创新性信息,但未必有充分的能力来吸收并转化这些信息技术。因此,节点选择条件事实上主要涉及信息技术质量与其获取、利用效率两个维度的限定因素,目的是促进各村部根据其自身对信息技术的吸收能力及关联度值,重点进行高质量农业信息接触,并努力将节点的信息获取及运用效率最大化。

(3)信息节点评价与选择。核心节点首先按(1)中设定的约束条件从备选节点中选择出相互交流吸收性能力强的信息节点,将其聚集并放在网络的同一层级,然后在剩余节点中继续筛选直至所有信息节点放置在合适的层级位置中,从而实现信息服务网络的分层创新重构。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可通过调整节点集合及其联接关系参数,进行动态的节点选择与替换。

三、陕西农村信息网络分层创新重构流程

以上述农村信息服务网络的优化机制为基本原理,将图1信息网络的拓扑关系进行分层级创新重构升级。根据网络分层要求及(2)中节点筛选的影响因素,考虑将信息节点间的双向吸收能力αij和γij关联度值作为重构流程中的约束条件,并设定αij、γij的阈值区间均为。在此一般认为,只有αij0.5时,两节点间才有足够的互吸收能力并建立联接关系;γij则界定了信息节点的相似性特征,当γij

与核心节点ei强联接的节点为ej和ek,由此可得E的第一层级为,此时g1=ei,ej,ek,此时

ex=e1,e2,e3,K,en-3。在上述节点筛选过程中,对创新信息吸收能力较强的村部一般趋于聚集并形成相对稳定的联合体(较小层级)。为避免层级间信息交流的冗余性,相邻层级间需要选择一个关联核心节点承担层级间的信息沟通任务,其筛选条件是:

假定由节点承担联接上下层信息交流的责任,进一步在剩余信息节点集合ex=e1,e2,e3,K,en-4中选择与et聚集的节点组成第二层级。以此类推,直至E中所有节点均找到适宜的网络层级位置,即形成了局部乡镇信息网络的分层级创新重构格局。进一步将此分层重构算法扩展到整个区域网络,可将图1中带有结构洞约束的混乱农业信息交流网络重构成图2所示的层次分明、各村部间信息交流充分、非冗余且有条不紊的拓扑结构。

图2 区域农业信息服务网络分层创新重构

四、陕西农业科技信息创新转化路径与对策

围绕陕西省农业科技创新的实际发展需求,并根据陕西地区农业经济发展的自身规律,以农村信息网络分层级重构的建设思路为核心,注重信息网络为农民服务的优化反馈效果等,是进行农业科技信息创新转化路径与对策设计的关键导向。而积极探索并实施这些农业科技信息转化路径,将有利于企业农户微观经营的科学决策及农产品科技成果转化效率的提高。

(一)强化政府在农村信息服务中的主导平台作用

陕西农业科技创新转化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与扶助,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统筹规划、落实职责,切实有效发挥各部门在农村信息服务中的主导平台作用。同时要从加大资金投入、制定监管政策、引导企业参与、强化市场运作等方面来推进信息转化工作。首先,政府应把农村信息服务的启动资金和维护费用投入列入财政预算中,并设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实行专款专用政策;其次,各级政府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扩大投资渠道,加快完善以政府为主导、政企合作等多元农业信息化投融资体制;最后,有关部门要强化农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打破科技信息转化前、中、后相互脱节的管理模式,有效整合分割在不同部门的信息技术、资源及人员,以促进形成省级推进、主抓县域、服务到村、转化到户的农村信息化工作体系。

(二)构建以科技信息转化需求为导向的信息化市场体系

根据陕西农村信息网络重构流程中信息充分交流的优势,努力开展陕西农业生产的市场信息服务。重视农民对科技信息转化的多样需求,加快推进“金农工程”建设,培育和完善农业信息化市场网络基础平台,是引导农民走向市场经济、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必要路径。与此同时,在农业成果向市场化转型过程中,要注意搞好农产品现代物流,推进信息技术转化在农产品运输、销售环节的应用,实现供需对接,积极推动农产品网上交易;并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产品价格供求与市场监测预警系统、农村市场与科技信息服务系统等。从而加快陕西省农产品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的交换和流通速度,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三)完善农村信息资源开发及整合控制机制

陕西农村信息资源的开发与整合是农业信息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此过程主要围绕农业信息技术推广、农产品交易、科技成果转化、农业市场信息的采集与分析、精准农业数据等方面开展。而要想高效地进行信息资源的开发与转化必须注重加强这些资源的充足性、时效性及分布平衡性,因此要建立信息资源开发及整合的创新协调控制机制,以不断满足农户对缺口信息的需求。此处可基于Petri网能对信息流程中复杂特性准确描述和控制的思想[6]来进行协调控制机制构建。如:对于信息资源存量偏低、供给不足或信息流量不稳定的情况,可通过Petri网中控制弧权W值调控信息资源库所P中的科技信息分配;当两村部或其资源库间的信息流动整合情况存在时滞性时,利用Petri网中库所变迁构成的控制关系可产生一个自环反馈系统,能及时传递农业需求信息并进行反馈评价,从而可提高信息传递中的时效性。此外,利用着色Petri网还可对不同类型的农业科技信息进行区别利用等。由此,在协调控制机制的帮助下,农村科技信息转化将开辟稳定的信息交流路径,从而实现农产品产销、进出口、库存、分配、外经外贸等涉农信息的共享。

(四)提高农民获取及转化信息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农民是陕西农业科技信息转化的主要参与者和受益者。鉴于目前农民获取及转化信息的能力有限,因而政府应当增加对农民的基础教育和信息技术培训,并依托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系统等,积极开发适合农村特点和农民需要的信息化培训课件、教材,从而建成面向“三农”的信息化培训体系。此外,在培训过程中,应遵循优先选拔示范带动作用强,群众威信高、综合素质好的骨干农民进行信息技术学习,并逐渐扩大培训对象范围的原则,着重培养农民的现代科技、市场和信息意识,不断提高农民接受和应用信息技术的素质和能力[7]。

【参考文献】

[1]Butt Bonald S. Structure holes: The social structure of Competition [M].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2.

[2]欧阳宇佳.陕西省信息化建设发展水平总指数排名西部第一[EB/OL]..

[4]张超,张权.陕西省新农村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0,38,(25):14114—14151.

[5]崔岩.农业信息化组织体系研究[D].杨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07.

[6]周密,韩立岩.知识流的Petri网模型[J].计算机工程与设计,2005,26,(8):2149—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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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拉萨市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金融需求现状

1.拉萨市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单一,金融需求不足

拉萨市中小企业的内源融的比例偏低,大部分的中小企业都依赖外源融资在外源债务融资中,银行贷款一直是拉萨市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但由于拉萨市大多数中小企业处于初创期,经营规模小,生产效率低,产品成熟度低,供应链关系弱,生产要素匮乏,管理水平低,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尤其是财务制度不健全、信用状况差,往往很难达到金融机构的贷款条件,致使很多中小企业在获得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债务融资时常常面临着有效的资金服务需求无法得到满足的现象。拉萨市近70%的中小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存在资金缺口,这也从侧面反映了拉萨市大多数中小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自身存在一些问题,正是这些问题影响着它们的融资需求,使它们的有效的金融服务需求得不到满足。

2.拉萨市中小企业存在外源性资金缺口,金融供给不足

虽然西藏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发放的贷款总体趋于上升,但本质上,中小企业贷款总量依然偏小,因为目前,西藏银行贷款仅能满足中小企业一般流动性资金的需求,而固定资产投资和业务拓展所需的长期资金需求则难以满足,仍然有很多中小企业存在资金缺口,融资难题依然存在。西藏商业银行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潜力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拉萨市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金融需求的制约因素

1.中小企业自身因素

拉萨市中小企业自身因素主要有中小企业自身经营管理水平低、企业经营透明度低、信用度低、信息不对称严重等原因。

2.金融机构方面的因素

首先,西藏银行机构管理体制存在障碍,制约了拉萨市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其次,金融机构对拉萨市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不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形势依然严峻,对拉萨市的信贷支持力度有待提高。最后,西藏金融体系不健全,拉萨市中小企业可供选择的金融机构、产品种类和市场空间跟我国其他省区相比是较少的。

3.政策及外部环境因素

首先,政府的政策措施不够完善。其次,拉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最后,西藏政府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支持力度有待提高。

四、解决拉萨市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金融需求问题的对策

1.中小企业应全面提升素质

首先,中小企业首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自身管理。强化营销和风险管理,推进管理创新,不断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其次,提高拉萨市中小企业的经营透明度的关键是要加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素质。最后,拉萨市中小企业要制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建立信用管理组织并明确其职能,使信用管理的职能集销售管理与财务管理于一体,从企业设立审批开始,信用管理的职能就要纳入公司章程。此外,企业要有信用风险控制与防范机制,尽量避免商业信用违约行为的发生,及时归还银行贷款,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为取得融资而建立良好的信用。

2.完善西藏金融体制以适应中小企业融资的需要

首先,创新西藏银行机构信贷政策。针对西藏银行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在管理体制存在障碍,银行机构可以在信贷政策和业务流程上予以创新。一方面,在信贷政策上,针对西藏中小企业不同的业务类型、行业特点和担保方式,制定专门信贷准入标准好评价方法,并实施差别化的风险定价政策。在责任追究方面,在风险容忍范围内贯彻“尽职者免责、失职者问责”的原则,对“合理合规”下的过失予以免责,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宽松的环境。另一方面,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于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针对拉萨市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特殊地位与作用,西藏的商业银行等级融机构必须要专注于中小企业的金融业务,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其次,在金融产品上,紧贴中小企业的适销对路金融产品很少,为了满足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各家银行要根据各行特点和服务对象不同,开发出适合不同中小企业的新的金融产品。最后,在信贷方式上,银行要摒弃以往只重视中小企业的学财务状况的审查习惯,将审点转移到企业经营情况、资金用途、现金流量等方面,通过审查企业及企业主经营方式来审查贷款,确保经营优良、经验丰富、信用良好的优质中小企业能够获得贷款,从而拓宽信贷支持途径。

3.加大政府及职能部门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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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我国经济体系中最具活力的一部分,中小企业的发展代表我国未来经济发展趋势,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也推动着整个社会的科技创新。但是,由于主客观等因素的制约与影响,中小企业在科技创新的过程中面临着诸多的挑战,甚至进入了科技创新的瓶颈期。本文以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现状为出发点,聚焦其今后的科技创新改革与提升策略,对于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水平的提升以及相关理论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现实借鉴意义。

一、中小企业的内涵

中小企业又称中小型企业或中小企,它是与所处行业的大企业相比人员规模、资产规模与经营规模都比较小的经济单位。2011年6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定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

2.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

3.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

4.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

5.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

6.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

二、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特点与意义

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主要包括:对科技含量较高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或对生产技术、生产工艺、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创新。现在,国家支持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并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对其进行扶持。

(一)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特点

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也具备自身的特点。中小企业与大型私企、国企在国家经济体系中所处的层次不同,导致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不同于大型私企、国企。

1.创新灵活。中小企业人数较少,规模小,但机制灵活。企业具备很强的应变性,由于中小企业员工多身兼数职,导致员工具备灵活的岗位流动性。中小企业能根据市场的需求,及时调整企业的结构,使企业更好的满足市场的需求。

2.便于技术转移。技术转移是推动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重要途径。相关事例表明,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更能利用技术转移,更适合与科研机构以及高等院校进行合作。据相关研究结果表示,在科技创新中,不与科研机构或高校发生联系的收益有40%,而与科研机构或高校发生联系的科技创新中,科技创新带来的收益提升60%。所以,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够更好的利用技术转移。

3.科技??新效率高。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效率更高。我国国民经济不断发展,中小企业始终扮演着最活跃的角色,是我国科技创中最具活力的组成部分。根据相关统计分析,中小企业占据80%比重科技创新份额。对于大企业而言,大企业主要考虑如何稳定企业发展,而中小企业主要考虑如何在科技创新中寻求突破。所以,中小企业在科技创新中效率更高。

(二)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意义

一方面,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是中小企业发展的动力。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具有一定的社会经济价值,会给社会经济带来深刻影响。例如,手机行业中颇具影响力的小米手机,无人机行业佼佼者大疆无人机,这些都是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成果。通过科技创新,中小企业获得了社会的热烈关注,提高了企业的社会影响力。

另一方面,中小企业的稳定发展,对促进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无法取代的重要作用。在我国的国民经济增长中,中小企业始终扮演着最为活跃的角色。因此,国家一直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鼓励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创新是国家在国际中突显竞争力的一种表现,也是中小企业提高自身竞争力的重要影响因素。

三、我国中小企业在科技创新中所面临的问题

(一)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资金不足

由于某些条件的限制,导致中小企业资金短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不能有效进行。向银行申请贷款是中小企业应对资金短缺的主要手段之一。但由于企业自身条件不足,比如,资产规模小,经营能力差等,导致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融资的过程中,会遇到很多因素的限制。据资料表明,我国有很多中小企业在经营、财务、信用等方面,都达不到向银行贷款的条件。尤其突出的是,中小企业由于管理经验不足,在向申请贷款过程中,银行确认企业能力信息时,企业信息往往得不到有效认证,从而影响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同时,在向银行申请贷款过程中,需要中小企业提供固定资产来进行抵押,而中小企业很可能并没有足够的固定资产。面对这些问题,我国虽然建立了很多应对措施,但这些措施并未产生良好的效果,其主要的原因还是在于中小企业的资产少,出现风险的概率较大。

(二)政府政策以及法律保护机制有待完善

我国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中,为了保障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推出了一些相关的政策与法律。可是由于我国中小企业相关的法律制度建设得相对较晚,某些法律还不完善,这只能够在一定形式上起到推动作用,不能从根本上推动法律制度的完善。我国对科技方面的法律保护略显薄弱,只是在行政方面对科技保护进行规定,但规定的约束力有限,依然不能给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发展带来决定性改变。同时,中小企业自身资产、资金有限,各方政府与银行趋向于扶持那些大型的企业,而中小企业获得资金的支持就相对较少,只能靠自身慢慢地发展,从而无法实现科技创新。

(三)中小企业创新型人才缺乏

人才在企业中意味着核心竞争力,是对企业高速发展的保障。但在现阶段,我国的中小企业人才量还不足,并且由于企业的各种因素,无法对优秀人才产生吸引。中小企业在培养人才方面,也是处于一种无从下手的阶段,并且出于薪酬等因素,不能很好地控制人才的流失。从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来看,一些人才在面对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负责一些其他岗位的工作,无法全身心投入本职工作中。站在更高的角度上来看的话,企业的背景以及区域性改革进展不同,导致人才在思想上出现了固化现象。并且,中小企业的发展前景与目前的发展状况都处于一种模糊的状态,导致人才的浪费,加上管理不善,让很多人才难以长久稳定地工作,这就造就了企业的人才流失。

(四)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信息掌握不足

在现今风云突变的市场环境中,企业对于信息掌握的准确与否,决定着企业在市场中的优胜劣汰。中小企业如果想要做到科技创新,就要掌握更多的数据信息。信息获取的速度决定着科技创新的发展程度,信息获取的速度是企业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关键因素。

当今,还有很多中小企业对信息掌握缺乏重视,甚至一些企业属于闭门造车的状态,没有良好的信息资源获取渠道。在相关的融资、人才、技术等方面,缺乏有效的信息途径,更是忽略对信息途径的组建。由于对于信息的掌握不够充足,致使中小企业减慢了科技创新的步伐,也使科技创新没能给中小企业带来更好的市场局面。中小企业若想从这种状况中脱困,就要仔细把握市场脉搏,构建起有效的信息获取途径,才能够更好地立足于市场,开展科技创新。

(五)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力

相较于大型企业,中小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出现风险的概率要大得多。主要反映在两个层面上。

一是中小企业自身的层面,由于其自身的实力弱、缺乏资金的帮助,只能够担负起单一技术的创新,而且不能够从全面的角度进行系统的创新研究,致使一旦这种单一的创新技术出现纰漏,会导致整个中小企业的技术研究面临着崩溃的局面,而使企业失去信心,创新的动力因此下降。与此相比,大型企业由于自身资源与技术的丰富性,能够对技术进行更加全面的研究,避免了中小企业创新研究中过于单一的缺点。

二是从社会与市场的层面看,在中小企业走向真正成功的道路中,还需要一段艰难的路程,其本身的创新技术研究成功,并不意味着从此获得经济利益,未来的发展前途一片光明,还需要经得起市场环境磨砺,这个过程对中小企业来讲也是相对困难一些的。并且,企业对于技术的研究成功,还需要依靠知识产权的保护,目前,中小企业对于技术保护能力缺乏,这点是不能够跟大型企业相提并论的。现今,中小企业的科研成功没有一套有效的保护措施,而研发的科技人员很难从技术中获取足够的利益,同样的,没有足够的利益,科技人员对于创新也不够积极。

中小企业在对知识产权的维护方面,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出于资金等方面的原因,中小企业对维护科技专利的资金投入不够,也没有时间对专利申请进行深入研究,企业的核心技术――人才一旦流失,就会出现核心技术转移的现象。并且,如果企业中的核心科技成果被窃,中小企业在产品维权上的投入力度就??不足,会直接将企业的科技创新扼杀在摇篮里。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进入科技创新的大环境中,企业需要重视对于知识产权的维护。

四、提升我国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水平的对策

(一)营造良好的企业科技创新氛围

在科技创新的基础上,中小企业要拥有一个良好的创新氛围。企业要鼓励员工在各自岗位的创新,实施企业内部的良性竞争,加强企业自身文化的树立。要引导员工以及企业的整体创新,要建立敢于创新的信念,让企业与员工在面对困难的情况下不气馁,不放弃。中小企业的管理层要重视搞搞企业内部的创新氛围,它是企业发展科技创新的精神所在,也是企业全身心投入技术开发创新的基础所在。

为了创建和谐的创新氛围,也为了鼓励技术员工的科技创新,有一部分企业开始实施技术股份制度,对于那些在技术上有突破,有创新并取得成果的技术员工,企业实行股份奖励措施。企业也要时刻关注员工的身心变化,对于那些受到心灵困扰的员工,要及时交流沟通,让每一个员工时刻都感受到企业的重视,通过关怀员工,加强其对企业的信赖,从而在工作中更好的为企业服务,并且增进企业的和谐气氛,从而使科技创新更加顺利。

(二)加深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

通过了解国际知识产权的案例,能够有效的提升企业自身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也是为技术人员在科技创新中保驾护航的一种手段。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发展,是一条充满荆棘的路程,因为要在已有的技术上探究更大的发展,是需要充足的毅力和勇气的。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中,常常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科技创新能够获得真正的成果,需要很长的时间,在此过程中,企业还要担负很大的风险,如果对技术创新失败了,企业就需要面对巨大的成本问题。并且由于现在信息流通特别的快,创新技术与产品一旦步入市场就会面临着随时都可能出现的仿制品,甚至有的企业通过“移花接木”,使企业辛苦研发的技术成为了他人的嫁衣。由此可见,负责技术开发的企业或人员如果对自己的技术或产品缺乏明确的保护意识,那么,其所收获的利益会大大减少,这就是为什么市场上会出现“逆淘汰”的现状。

知识产权的保护,能够有效的激发人们对于创新的欲望,知识产权的保护,是给企业或个人提供的一个公平平台,它的责任就在于保护每一个原创者的利益与地位。所以,加强对企业核心创新技术知识产权的保护,就是为企业创新人员利益的保护,只有相对应的回报,才能调动企业创新人员工作的激情,同样的,企业也能够从中获得更高的经济收益,这样的良性循环,会使企业的资金与人员进一步稳定,从而使整个企业不断的进步发展,加快中小企业的发展步伐。

(三)加强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中介服务相关机构的开发

中介服务机构的存在,能够有效的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发展建立传播途径,是社会企业走向商业化道路不可忽视的步骤之一。据我国相关政策,要鼓励科研相关机构转变为中介结构,中介服务机构要服务于企业的科技人员。创新技术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国家需要全力支持中介服务机构或科技发展中心的开发,通过搭建科学技术的共享中心,有助于中小企业的法律保护、人才培养、信息获取,完善一些中小企业技术、资金、法律等方面的问题,增加中小企业对于科技创新的动力。各地区的政府也要紧随国家的政策方针,建立具有地区特色的科技创新专区,在各个科研机关、高等院校建立起信息技术共享平台,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群获取信息困难的问题,与此同时,也加快了我国经济发展的整体步伐。

(四)加强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基础研究

科技创新是国家经济立足于国际市场的重要依据之一,以当今的经济形势来看,国家若想在这种形势中取得优势,就必须站在战略的高度上审视整个技术的创新与发展,在此之中,对基础研究尤为重要。在对于中小企业的政策上,要以当今科技水平为蓝图,大力发展科技的基础研究工作,给予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一定的基础,使中小企业在各个领域中都为国家做出贡献。需要不断加强中小企业中的科研力量,重点培育科研院校的人才,使中小企业整个群体的科技创新得到源源不断的人才补充,这样才能确保我国中小企业在科技创新中完善发展。

(五)加快中小企业科技创新风险投资的发展

中小企业可通过与金融机构的资金与技术合作的方式,实现开发上与资金上的互补,并且根据一定比例,合理分配利润。金融系统更应该加强与民间风险投资企业的合作,从多方面的投资中,降低企业风险,为中小企业将来的发展,打下良好的资金与技术的基础。在政策上,对于风险投资的力度与改革,要更加清晰明了,确保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顺利的进行,同时企业的成功也能为投资方面、城市?l展方面带来更大的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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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共有各类科研机构440个,其中有7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53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发动机、轴承、量仪、空调机、电机、汽轮机、环保制氧、生物制药等21个重点实验室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哈工大、哈工程大学、电站成套、焊接、兽研全国闻名。R&D人员3.78万人,其中科学家和工程师2.76万人。R&D经费支出55.3亿元,增长19.4%,R&D支出相当于地区生产总值的1.75%。

(二)知识产权工作力度大

2010年,哈尔滨市受理专利申请6526件,增长18.1%;授权专利3974件,增长42.3%,各项指标继续创历史新高。

(三)政策环境日益宽松

哈尔滨市出台了一系列科技政策。对于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较高产品附加值、广阔市场前景、新引进的高新技术型企业,给予大力支持。

(四)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取得新进展

哈尔滨市提高对产学研用合作的服务水平和支撑能力,建设和完善了技术研发、科技资源信息共享、科技企业孵化、技术交易、科技投融资五大创新服务平台。

二、制约科技创新主体培育的主要因素

(一)科研体制束缚,“产学研”联系不紧密

在现行科研体制下,科技创新主体是由科研单位来承担的,科技规划、立项、审批、经费分配、科研组织、成果鉴定等都由其进行,企业由于科研经费不足以及可能面临的研发、转化、市场以及管理等风险而不愿意全力投入到科技创新活动中。这导致科研成果大量集中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手中,得不到市场的检验,无法形成产业化、规模化,科研成果的商业价值得不到充分体现。

(二)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筹措渠道不畅

高新技术企业多数为中小企业,企业融资渠道单一,科技投入主要依靠自身积累。技术创新活动风险较大且需大量投资,因此,银行对这类企业贷款在机构设置、产品设计、信用评级、贷款管理等方面控制得比较严格,贷款成本偏高,而哈尔滨市地方财政有限,这部分科技投入占GDP的比例偏低。

(三)社会服务体系不完善

技术信息对科技开发的支撑作用不足,缺乏有效的信息交流平台,科技信息服务机构所拥有的信息量有限,服务能力不高。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起步晚、规模小、专业化程度低,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科技中介服务行为不够规范,整体服务能力有待提高。

(四)缺乏科技创新人才

科技型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无论是生产规模、人员、资产拥有量以及社会影响力、关注度方面都远远落后于大企业,且稳定性差,加之,哈尔滨市资金环境、创业环境、政策环境、综合配套环境还相对薄弱,导致吸引优秀拔尖人才的能力不强。

(五)技术市场不完善

哈尔滨市技术市场不健全,信息集散、配置资源、价格发现和交易规范等功能未能充分发挥,影响了企业与高等院校及独立科技机构间的技术成果交流,使科技成果难以有效地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三、加快科技创新主体培育的对策

(一)打造“科技基础条件平台”

重点建设“研究实验基地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科学数据共享平台”、“科技文献共享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科技环境平台”。整合重点行业及区域的大型仪器、实验设备,建设若干个专业性共享研究实验基地,启动市场化的分析测试中心建设,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以共享共用为核心的、面向社会开放的研究实验基地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打造科技文献共享平台,借助现代化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优势,开发哈尔滨市科技文献信息资源,形成面向全市开展服务的虚拟式的科技文献信息机构。建设集信息集成、技术集成、中介集成、国际交流与合作功能于一体的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坚持以面向市场、面向企业,注重效益,缩短周期为原则,整合各类科技信息,实现资源共享,建成一批高水平的成果转化基地,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建立网络科技信息和科技基础条件网络服务体系,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和公共网络基础,开发科技资源的查询、检索、文献提供、认证等支撑系统,构筑服务于研究开发、科技管理、科技成果传播、利用与转化的网络科技环境,形成跨地域、多功能、高效、快捷的网络科技服务体系和技术保障平台。建立有利于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信息交流平台,通过企业家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定期交流机制等多种形式,推动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信息交流,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的建设。

(二)培养和引进创新型人才

设立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专门用于人才引进、激励、补贴等工作。建立健全建设与项目、人才引进的联动机制,实行“人才+项目”的培养模式,建立以人才为核心的产学研合作新机制,完善重大项目与重点人才对接机制,实施优秀人才创新项目择优资助计划,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打造适应科技创新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不断增强科技发展人力资源保障。设立创投基金、出台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系列扶持政策等,从资金投入、税费减免、融资贴息等方面,鼓励支持人才创业,并通过引进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打通人才创业发展的循环机制。

(三)拓宽融资渠道

设立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发挥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职能,聚集创业风险资本和投资管理机构,激活哈尔滨市创业风险投资市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作用。充分利用经济杠杆和政策手段,引导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自身的科技投入,积极探索中小企业互联互保的融资方式,建立中小企业互助基金,形成合理的风险分担和分散机制,降低担保、贷款风险。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投入,鼓励金融机构从哈尔滨本地实际出发,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如以“订单担保”、“供应链担保”等方式为主的授信模式,大力发展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经营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降低担保和反担保门槛。

(四)加大科技创新主体的载体建设

在精心组织各类科技洽谈活动的基础上,突出研究科技招商策略,选准关键领域和重点项目,收集更多的项目源、拓展更多的招商渠道,组建专业的招商团队以及招商顾问团,认真研究世界、国内500强企业以及国内发达地区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企业的投资战略、投资意向和投资领域,筛选出一批符合投资者投资要求的项目,带着这些项目主动出击,有针对性地与目标企业加强联系,进行项目推介,增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效性。

(五)强化企业自身素质

围绕哈尔滨市优势产业及六大新兴产业选择一批创新能力强、创新条件较好的科技企业,通过重点扶持,使这些企业率先成为创新型企业,带动同行业其他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鼓励企业把创新作为迅速提高企业效益的有效途径,积极引进并采用先进技术改造现有产业,在生产管理、技术装备、工艺流程等方面进行创新,开发具有高附加值的产品,提高科技创新层次、形成自己独特的适应市场需要的产品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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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124. 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31-0237-02

中国科技的发展是极其迅速的,但是科技的发展不代表人民对科技的利用率的进步,所以如何将科技创新技术应用到人民日常生活当中是目前我国许多科技发展部门所需要考虑与解决的重点问题。根据笔者调查发现,许多科技研究部门的科技水平极高,然而很多总给人以无处可用的感觉,事实上,这是科技创新成果在实际应用过程的二次创新比较欠缺。这是许多国家科技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所以本文主要从科技创新成果的定位出发,分析论述科技成果的具体应用方法。

一、当前科技创新成果的界定

科技创新成果的界定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我国对科技创新成果权力保护的基本法律理念。由于科技创新是人类的生产活动之一,所以科技创新的本质应该是通过实验和研究对新技术和新发展方向进行的具体分析与创新。在不同的领域都有突破前人的可能,所以在不同领域都有科技创新成果的出现。所以对科技创新成果的界定应该从这一成果的知识性、技术性、思想性三个方面出发,确认科技创新成果的有效性。

由上表可看出,具体科技成果分为基础理论成果,应用技术成果以及管理理念成果。相较而言,管理理念成果的转化障碍较少,属于比较容易被接纳部分。而应用技术成果和理论成果的转化面临着极大障碍。下面本文将具体介绍当前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主要障碍。

二、当前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主要障碍分析

1.我国的科技创新管理制度所引起的转化问题。虽然我国每年的科技投资费用非常高,但是,由于我国特定的教育方式决定了我国的投资费用主要运用在了高校科技研究所以及重点科学院。而且科技投资费用在运用方面主要是研究投资,而对推广和奖励投资较少。所以我国的科技创新成果专利审核并没有达到先进水平,而且对我国已经研发出的科技成果也造成了无法推广而闲置。这是对研发资金和人力物力的巨大浪费。同时,我国科技成果市场成熟度也不高,许多技术发明和改进不能被经济集团所认可和使用,那么科技成果反而变成了可有可无的鸡肋工程。所以我国科技创新管理制度应该加强建设,并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激励制度,才能让科技不断创新,不断向人民生活中转化。

2.我国对科技创新成果的二次创新而引起的转化问题。所谓对科技创新成果的二次创新就是指如何利用创新的理念将科技创新利用到人民生活当中去。对这一点的把握对很多国家来说都是极有难度的。这是因为高端人才更多的注重技术的开发和研究,而不去调查市场的需求和高端技术的具体应用。而很多对市场需求较为了解的人又无法接触到新型科技成果,这就造成了我国科技创新成果在转化时面临着制度改革的问题。如果设置高端技术的讨论平台或者开展高端技术经济会就会对科技创新成果的二次创新带来极大的改进。比如美国苹果公司的转变是由于已故前行政总裁乔布斯对苹果公司的创意,而他这种创意来自于美国的高端科技实验室,乔布斯认为,高端科技实验室中的许多科技都是具有经济价值的,但是由于这些高科技技术人才并没有市场敏感性而造成这些科学技术被闲置。所以乔布斯的成功可以说是对科技创新成果进行二次创新的典型案例。同时也说明了科技创新成果在转化过程中面临的又一大阻碍,那就是对科技创新成果的二次创新。

3.高端技术人才与翻译性人才的沟通不力。这个阻碍主要是对理论科技成果进行阻碍,而且主要表现在我国科技成果在世界范围的推广方面。我国高端技术人才人数众多,在各个领域也研究出了重大的结果,然而,中国的技术向国外推广时并不占有优势。中国的高端技术人才对翻译性英语的掌握并没有那么好,仅仅能翻译已有技术,对最新技术的陈述则显得十分吃力,而翻译性人才不具有尖端科技的理解水平,导致我国高科技人才的理论研究成果无法变成国际通用型资料进行传播。这也是我国高端技术在向世界范围推广时的阻碍所在。

三、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的具体对策以及科技成果与企业衔接模式分析

1.加大对我国科技创新管理机构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支持。根据上文的分析,我国科技成果转化面临的最大障碍就是科技创新管理机构的不完善。所以,我国政府需加大科技创新管理机构的资金和政策支持,让科技创新管理机构能有足够资金进行审核和推广工作。只有科技成果通过市场方式加以推广才能真正将科技成果变成人民生活中的具体应用实例。以政策具体提升科技创新管理机构的投资经营能力,鼓励更多人进入到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中去。

2.加大我国科技研发与生产合作机构的建立。从目前情况看,我国科研机构很多是单一的科研平台机构,并没有自己的产业链。所以我国应该加大科技研发机构与科技产业机构的合作,将研发内容变为市场商品。这一机构的建立应主要以高校为主,利用产学研合一的管理模式,让学生即学即用。这一模式是现代化教育的创新,也是现代化科技研究的创新。所以,解决我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一大方法就是建立产学研合作机构,通过稳定的组织和运行,利用合作和发展开展科技为企业提高发展技术,而企业为科技提供商业前景的双赢模式。

3.提升市场对科技创新的影响。提升市场的影响就是利用市场上比较需要的产品为基础为科技创新方向提出战略性的建议。通俗来说就是利用消费者的需求反向思考科技的创新进步理念,将科技创新依托于市场经济建设。这样就从一定的角度上解决了高端人才更多的注重技术的开发和研究,而不去调查市场的需求和高端技术的具体应用。而很多对市场需求较为了解的人又无法接触到新型科技成果的问题。同时,对科技创新结果进行二次创新的能力也是在提升市场敏感度之后才能培养的。

4.科技成果与市场企业衔接分析。由于市场企业的需求,才能将科技成果加以推广,也正是科技创新产品的推向市场,才得到足够的资金用来支持科技的研发。科技创新与市场也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需要提高市场对科技创新的影响。那么科技成果如何与市场企业进行有效的衔接呢。笔者认为,科技成果主要以技术为主,而市场企业主要以产品为主,所以科技成果与市场企业的衔接也就是科学技术与产品的衔接。所以如何将科学技术应用于产品之中是科技成果能否与市场企业衔接的主要条件。这就对科技研究机构与市场企业的结合与沟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理论上来说,应该注重对科技市场化综合人才的培养和应用,让这类人才更多的了解科技成果,并将科技成果运用与企业的产品之中,有效的完成科技成果与市场企业衔接这一大的课题。

四、科技成果转化的具体意义

科技成果转化从某些角度上讲是国家综合实力的表现。也是国家教育软实力的具体衡量标准。所以就理论上来说,科技成果的转化还是具有较大的意义的。根据笔者的分析和研究发现,科技成果转化的具体意义应该分为三个方面,一是经济发展方面的意义,二是人文发展方面的意义,第三就是国际科技交流的意义。下面笔者就这三点进行具体的论述。

1.经济发展方面的意义。科技成果的转化本身是满足了市场的需求,是对市场的发展的促进和支持。正是由于市场的需求,才会促进科技创新,也正是科技创新产品的推向市场,才得到足够的资金用来支持科技的研发。同时,利用科技成果的分时间段升级方式可以完成对市场的调控,将商品分为不同的等级,也让市场得到有序的发展。现代科技发展的逐渐均衡,让科技成果在不同地区地域得到了推广,也为地域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极大的支持。

2.人文方面的意义。人文方面主要是从精神层面与教育层面说起。首先,精神层面来说,科技创新结果的转化是推进探索追求精神的鼓励和肯定,也是对科技研究人员的肯定。所以,从根本上来说,科技创新结果的转化更加促进了我国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为我国的政策颁布与政策推广提供了有利条件。从教育层面来说,对探索精神的肯定能极大的开发学生的创造欲望,是培养学生自主创造能力的有力措施。

3.国际科技交流模式的创新。许多科技研究部门的科技水平极高,然而很多总给人以无处可用的感觉,事实上,这是科技创新成果在实际应用过程的二次创新比较欠缺,这是许多国家科技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所以,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对国际科技交流是一种创新和改善。上文中已经提到,我国高端技术人才人数众多,在各个领域也研究出了重大的结果,然而,中国的技术向国外推广时并不占有优势。这就是因为我国高科技技术的理论成就无法走出中国的缘故。所以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从一定意义上促进了国际科技交流。

结语:中国科技的发展是极其迅速的,但是科技的发展不代表人民对科技的利用率的进步,所以如何将科技创新技术应用到人民日常生活当中是目前我国许多科技发展部门所需要考虑与解决的重点问题。许多科技成果无法应用到新产品之中,不仅是对研究资金浪费,更是对人才的浪费和忽视。经过笔者的研究发现,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效果不好主要由于我国科技创新管理制度不完善、科技创新对于实际应用的二次创新能力较差、高端技术人才对市场了解较少等原因。所以笔者认为,加大对我国科技创新管理机构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支持、加大我国科技研研发与生产合作机构的建立以及提升市场对科技创新的影响是让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必要措施和基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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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3)04 ― 0154 ― 02

农业科技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长期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支撑,特别是农业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提高,对农业科技的需求程度也随之增加。随着国家推动资源要素向农业和农村配置,金融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也逐步加强,成为农业科技发展的动力。但是,农业科技企业自身信贷吸纳能力弱,农业保险作用未能发挥,农业担保体系弱小,金融机构在产品设计上满足不了农业科技创新的需求,多方面因素制约了金融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

一、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创新面临的问题

(一)农业科技贷款条件严格、程序复杂,农业科技企业很难满足贷款要求。目前,由于农业科技企业多属于成长型企业,受资产结构不清、发展前景不明等因素的影响,信贷风险普遍较高。对此政策性银行、商业性银行对农业科技贷款都提出了较为严格的贷款条件。农业发展银行对农业科技贷款采用商业贷款管理,贷款必须满足抵押条件,并经过银行及科技部门双重审批。即使农业科技项目符合贷款要求,科技创新主体还需要有不低于项目总投资20%的资本金和经济实力较强的其他企业法人为其担保,贷款门槛高。商业银行对农业科技企业的贷款发放执行与其他企业同样的审贷标准。特别是对小微型农业科技企业发放贷款时,不仅要求企业提供土地、厂房作抵押,大部分还规定抵押物中要有一定比例的股东房产,民营企业还需法人夫妻双方承担连带责任,并要求企业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贷款门槛较高,多数小微型涉农科技企业很难达到。

(二)农业科技预期收益不稳定、成果估值难弱化了自身信贷吸纳能力。农业科技发展一般开发周期长、投入大。正常情况下,一个农业新品种从研发到广泛推广需要6-8年完成,一项新技术需要3-4年完成。而且,在农业科技的每一个发展阶段,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同时还面临着技术风险、应用风险、市场风险以及管理风险。农业科技发展的上述特征决定了农业科技研发成功难、预期成果估值难、成果转化应用难弱化了农业科技自身信贷吸纳能力。信贷吸纳能力较弱。商业性金融机构从利润收益、风险管理、贷款责任等角度出发,介入意愿较低,不愿为企业,尤其是成长初期的企业办理此类高风险贷款。据统计,截至2013年2月末,齐齐哈尔市风险投资资本投入到新农业及生物科技行业的金额分别占总投资金额的1.9%和0.67%,而且由于风险投资机构较为谨慎,对于种子型农业科技企业的支持更是微乎其微。

(三)金融制度安排和产品设计存在缺陷,不利于支持科技创新业务开展。农业科技产业具有高风险性和可抵押资产较少的特点,但大多数商业银行没有建立与农业科技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信贷管理制度,对农业科技企业贷款执行与其他企业同样的审贷标准,企业在创新产品产业化之前难以得到银行信贷资金支持。同时,金融机构对农业科技企业发放贷款时,抵押物仍以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等为主,由于抵押物的流动性限制,知识产权质押、农产品抵押、林权抵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等贷款方式发放规模有限。而且农业科技企业的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转化为产品、升级为产业要经历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在无形资产价值认定非常困难,转让市场规模较小、流动性较差。

(四)农业科技相关险种有待开发,农业保险的风险保障与分担作用尚未充分发挥。由于农业本身受自然环境影响大,农产品价格波动大,而黑龙江省单个农户经营的落后农业生产方式和组织形式,有效规避农业生产过程的灾害风险和市场价格波动风险较弱,急需参加保险转移风险。但近年来,农业保险发展迟缓,导致投保的农户与企业少,受灾损失难以分散,农业生产面临着巨大的自然灾害风险。目前,黑龙江省开办涉农保险业务的机构主要是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和人保财险公司,农业保险险种非常有限。同时,农业保险在发展中,由于存在着交易成本高、补偿范围认定较难、缺乏重大自然灾害补偿机制等问题,导致农业保险业务发展缓慢,农业保险的风险保障与分担作用尚未充分发挥。2012年,种植业保险覆盖面积仅为8551万亩,仅占全省农作物植面积的39.2%,赔付金融仅为11.71亿元。据资料显示,黑龙江省洪涝灾害年均损失20亿元左右,旱灾损失10亿元。

(五)担保体系弱小,放大能力不足以支持农业科技信贷需求。目前,黑龙江省农村地区中小企业和农户的信用体系建设还不完善,金融机构为了保证贷款安全,在提供贷款时要求企业提供有效的质押物或通过第三方进行担保。但企业能满足银行抵押要求的资产少,缺乏有效的质押物。如农产品加工企业用机器设备等作抵押,金融机构认为此类设备更新换代快、折旧率较高,变现价值低,影响保障效力,不同意作为质押物。同时,由于地方财政困难,中小企业担保中介组织发展缓慢。目前,黑龙江省目前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融资担保机构有110家,有一定经济实力担保的政策性机构仅有50多家担保机构,年担保能力仅为100多亿元,而且担保机构主要集中在省内大城市面向制造业、流通业,县级面向农业担保机构相对弱小,甚至没有担保机构。与农业科技企业和融资担保需求相比,农村担保机构无论在数量与还是担保能力上都有较大差距。

(六)农村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僵化,融资成本偏高。由于农村金融机构处于政策性扶持而又完全商业化运作的特殊经营特征,加之农村金融风险分散机制不健全,在农业科技企业信用程度较低的情况下,导致农村金融机构对农业科技企业的贷款利率已经远远对城镇其他企业的贷款利率,严重削弱了农业科技企业的贷款有效需求。2012年我省有的涉农金融机构贷款年利率11.358%,与农户贷款利率一样,融资成本高于城市企业和居民, 超过农业科技企业的实际盈利水平和承受能力。

(七)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创新没有形成整体合力,配套建设有待完善。目前,由于某种信息交流不畅、沟通机会少等原因,金融机构与农业、科技部门之间的缺乏信息共享和支农共建平台,金融机构与科技、农机、农技等部门联系较少,对农业科技发展的现状及前景缺乏足够的认识和了解,对农业科技企业的经营性质和经营风险缺乏掌握,农业科技部门对金融部门的信贷管理制度缺乏相应的认识,导致同时这些部门与金融机构也衔接少、配合少,影响了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深度和广度。

二、对策建议

(一)建立科学的农业科技研发推广模式,提高研发效率。鉴于农业科技的公共性及外部性的特点,应建立“政府主导、企业推动、院所保障、金融支持”的研发推广模式。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农业科技研发推广的支持,确定发展目标和重点及保障措施,设专项经费重点推进产品研发、市场推广、对外合作、技术引进等环节。企业要发挥在产业化育种、成果转化与应用等方面的作用,增加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高校、科研机构要建立科技转化机制,开展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活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金融部门要建立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结合、风险投资与风险保障相结合的多元化金融支持机构,合理满足农业科技资金需求。

(二)从制度层面支持农业科技发展,提高金融支持的有效性。金融机构要根据农业科技企业的发展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农业发展银行把涉农企业在研发育种、农产品改良、土地改良及高效灌溉等基础性农业科技发展的资金需求纳入政策性贷款支持范围,发挥政策性金融对农业科技发展的支持作用。商业性金融要制定符合农业科技企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办法,拓宽贷款主体、简化贷款流程、提高授信额度,满足农业科技企业科技研发、成果转化推广过程中的信贷资金需求,满足专业合作社及农户开展设施农业、标准化种养殖、技术改造的资金需求。

(三)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满足农业科技多元化资金需求。金融机构要创新符合农业科技企业特点的抵(质)押担保方式和融资工具,探索以农业科技型企业的股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为质押的融资业务,简化质押环节,完善技术知识产权评估、登记操作流程标准,探索集体林权抵押贷款、大型农机具抵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等贷款模式,开展股权质押融资和中小企业股权信托融资,对重大科技专项资产实行证券化,发展可转换债券、票据贴现、贸易融资等低风险业务,既降低了银行风险,又有效弥补产业化的资金缺口。

(四)探索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发挥保障及风险分担作用。一是延伸农业保险体系。在农业较为发达地区、粮食主产区建立农业保险公司,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为农业生产分担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二是保险公司要探索适合农业科技创新的保险产品,将科技育种、农业机械、农作物及畜牧品种改良、标准化养殖等涉及的农产品纳入农业保险范畴。三是加大财政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力度,充分调动保险公司的积极性,针对农业大灾之年出台对保险公司的有效补偿机制,弥补保险公司承保农业科技项目的风险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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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孕育兴起,科学技术越来越成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党的十明确提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要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中国梦”,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1]

作为正在接受大学教育的高级专业人才群体,大学生必将是国家建设发展的重要依靠力量。大学生是科研队伍的主要来源,科技创新更多的需要依靠他们去实践和推动。能否培养出具有较高创新意识和较强创新能力的大学生,直接影响到国家未来的科技发展水平,关系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效果。努力提高大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已经成为高等学校内涵式发展的题中之义。因此,针对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进行深入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一、工科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养的现状

当前各高校对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的培养高度重视,大多设有专门机构负责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在校团委下设立了专门的学生科技创新部门,负责组织参与科技类大赛、举办各类科普活动,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东北大学成立了大学生创新中心,统筹协调推进全校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高校内二级学院的科技创新活动主要依托学院团委组织开展。

目前,以“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为代表的一批高水平科技大赛举办趋于常态化,为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的锻炼和提高提供了稳定的舞台和无限的上升空间。在各类科技大赛的带动下,众多高校都组建了科技类学生组织,开展校内科技竞赛和形式多样的科技类活动。创新思维训练课程也从内容到形式得到全方位拓展,进一步充实了“第二课堂”的科创育人功能。[2]

随着全社会范围内提倡创新精神,高校也不断加强创新活动的宣传力度,工科大学生对科技创新有着较为浓厚的兴趣,对创新能力培养的重要性也有较为正确的认识。研究表明 ,我国工科大学生对科技创新活动的兴趣整体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也能够充分认识到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在自身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二、工科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养过程中的问题

在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养工作蓬勃开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严重制约创新能力提升的瓶颈问题亟待突破,尤其在工科大学生中,很多问题尤为凸显。

科技创新活动游离于专业学习之外。当前,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的培养主要依托于各级科技大赛和校院举办的各类科普讲座、科技趣味活动。而本应是创新能力培养主阵地的“第一课堂”,在科技创新能力培养方面却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主要表现在:教学内容覆盖面狭窄;教学方法过分强调以课堂、教师、教材为中心;实验课教学以验证性实验内容为主,综合性、设计探索性试验内容偏少等。

经费保障不足,教师介入不足。工科大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需要在大量的实验、模拟过程中加以锻炼和提升。同时,校院相关单位还需要组织参与各种科技竞赛和科普活动。这些都需要充足的经费给予保障。但从目前高校科技创新活动运行情况来看,经费不足已经成为普遍现象。由相关调查数据得知 ,资金缺乏严重影响着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制约了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另外,专任教师在“第一课堂”的教学过程中和科技类活动的指导工作中,都是至关重要的角色。高水平教师参与科技创新工作,无疑将大大推动大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但是现实情况来看,专任教师对大学生科技创新的了解和支持非常有限,能致力于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专任教师更如凤毛麟角。大多数专任教师仍停留在课上讲授书本内容,课下抓项目、做课题,缺乏完善课程内容、指导大学生开展创新实验的责任意识。

专业领域科技创新平台有限。专任教师的课题研究项目和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大赛是工科大学生加速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最重要平台。虽然近年来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持续推动,但是大学生加入指导老师课题研究项目的时间仍普遍较晚。与此同时,数学建模竞赛、英语竞赛等基础能力大赛在高校中开展情况已较为成熟,但是与专业密切相关的科技大赛却相对薄弱。以冶金学科为例,目前还没有专门的冶金方面的国家级科技竞赛。[3]

三、提升工科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的对策

结合目前高校科技创新工作的现状,针对工科大学生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瓶颈问题,我们进一步探索提升工科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的对策。

1.树立sts教育理念,突出“第一课堂”教学的创新性,突出实验课程的综合性和探索性,全方位加强课程体系建设。

Sts(science technology society),即科学技术和社会,是科学教育改革中兴起的一种新的科学教育构想,强调理解科学、技术和社会三者的关系。Sts教育倡导在传授学生知识的同时,还要进行科学技术观、环境保护以及科学方法、科学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因为大学生在科技创新方面所能达到的高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知识面和各学科知识的综合运用水平。所以,在课程体系建设方面,应该树立sts教育理念,设置一些既不属于专业知识,又与专业相关的课程,适当增设人文教育类课程,以利于学生拓宽知识面,提高不同领域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进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在课堂教学过程中,鼓励教师及时更新课程内容,将专业最前沿的动态带入课堂,以学生为中心改变授课模式,充分发挥他们的能动性,更多地依靠启发式、互动式、讨论式等教学形式,鼓励学生主动发现问题、自主设计方案、自行讨论修正,不断提高大学生的观察能力、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

改革实验教学内容,适当降低验证性试验比例,增加综合性、设计性、研究探索性试验内容。哈佛大学就要求学生在一个学期内完成实验教学,每周两次实验课,每次3-4小时,大型的综合实验常需要2-3周(4-5次)完成。 通过改革实验教学内容,一方面可以激发大学生对科技试验的兴趣,另一方面能够吸引大学生主动参与实验的创新设计、验证等过程中,提高思维能力和动手能力。

2.建立相关配套制度,不断完善体制机制,为工科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提供资金和人员保障。

通过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经费充足。学校可以统筹规划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相关工作经费单独列支,包括实验设备费、器材费、讲座费、培训费、表奖费、科普活动费、组织参加科技竞赛的差旅会务费等。学院按照实际活动开展情况实报实销,同时也应该给予配套的经费支持。通过校院两级部门的共同努力,确保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顺利开展。

将参与科技创新工作纳入专任教师的考核考评体系。根据专任教师在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科技竞赛指导和参与学生科普活动等多个方面的表现,从多个方面设立指标,在专任教师队伍中建立与大学生创新工作相挂钩的绩效考核机制。对于在大学生科技创新方面做出大量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给予物质、精神奖励,促使专任教师充分参与创新人才培养的工作中来。

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在创新学分、推荐免试读研究生等成熟做法的基础上,吸引政府和社会的力量,努力推动大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通过产学研结合,使参与科技创新的大学生能亲眼看到自己的创新成果投放市场,产生效益,进一步增强成就感和荣誉感,促进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的良性循环。

3.搭建不同层次的专业领域科技创新平台,突出工科大学生科技创新的专业性。

通过鼓励低年级学生走进实验室,支持成立科技创新类社团,广泛开展专业领域科普活动和校院两级专业科技竞赛,尽早让大学生们应用专业知识,掌握研究方法,丰富比赛经验,做好知识储备、能力储备和心理准备,使大学生初步具备参加科技竞赛的信心和能力。

在实验室学习和各类校园科技活动的基础上,依托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研究会、行业学会、行业企业等机构,策划举办具有较广影响范围和较高影响力的专业领域科技大赛,进一步丰富和充实科技竞赛的类型和内容,提高对大学生们科技创新能力的培养标准。

四、结语

工科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是工科专业人才培养的永恒主题。高校应基于工科大学生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现状,从“第一课堂”到“第二课堂”全方位加强大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搭建专业领域科技创新平台,使工科大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得到切实提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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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17276.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892(2011)07-0085-07

一、引言

高新技术是指建立在综合科学研究基础之上,处于当代科技前沿的,对发展生产力、促进社会文明和增强综合国力起到先导作用的新技术群。高新技术企业则是指具有高技术密集度、高知识密集度,以技术创新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提供高技术含量服务的企业。高投入、高风险、高科技人才密集是高新技术企业最为主要的三个特征。从事高新技术研发要取得科技成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且技术难度越大、越复杂,需要投入的研究成本就越高。在商品产业化阶段,为了及时推向市场并且提高市场占有率,需要继续投入巨大的广告费用和其它促销费用。据统计,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投入强度一般为5%~15%,最高的可达50%,将其研发成果商品化时,所需投资又要比研发投入强度高5-10倍。技术的不确定性和市场的不确定性也造成了高新技术企业的高风险,企业倒闭率高,生命周期较传统产业更短。

科技创新人才是指科技人力资源,包括现在和潜在从事科技活动以及直接参与、从事科技创新活动和为科技创新活动服务的所有人员。关于科技创新人才特征的研究,学术界存在诸多表述。把科技创新人才置于高新技术企业的整体企业环境中,概括而言,企业科技创新人才主要具备三方面的特点:一是较高的人力资本存量,良好的教育背景、系统的专业教育、严格的学术训练、扎的学术基础、开阔的专业视野,这些都是科技创新人才所共有的知识特征,也是他们能够胜任研究开发工作的基本知识保证;二是工作难以量化,科技创新活动的收益可以由科技成果转化而成的经济效益来衡量,但是由于科技创新活动的不确定性,从而使得科技创新的工作量难以监控;三是流动性较强,在市场越来越成为调节人才供求关系的背景下,科技创新人才的流动频率明显加大,薪酬、福利、职业发展空间等因素都是造成他们发生流动的主要诱因。

近年来,我国高新技术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对产业结构调整的促进作用逐年凸显。2009年,我国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达6万亿元,同比增长5.9%,增加值达到0.33万亿元。我国的高新技术企业大多是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企业,从事大量的智力活动,主要依赖于人才及其知识和技术。与传统产业不同,企业的资源重点不再是土地、资本,而是拥有人力资本的科技创新,他们将技术、知识、智力等高级生产要素集于一身。在高新技术企业中,从事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设计的科技人员在员工总数中的比例,远远大于传统产业的企业人员。据统计,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工程和科学学位的人员,占员工总数的40%~60%,相当于传统产业部门的5倍。高新技术企业围绕科技创新人才所展开的竞争,业已成为企业最根本的竞争。健全的薪酬激励体制是企业吸引和激励人才的有力工具。薪酬激励的效果对于企业科技创新人才尤其重要,这关系到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发展和保持。

二、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人才薪酬现状分析

1.“协议工资”的逐步采用。针对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员工采用不同的薪酬制度,使其更好的适应工作特点,这是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发展方向。工资作为固定收入,基本起到了保障科技创新人才基本生活的作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4)的调查显示,从总体情况看,我国企业48.3%的技术人员固定工资占其收入比例60%以上,其中固定工资比例在60%~80%的占26.7%,80%以上占21.6%,24.7%的企业技术人员固定工资占其收入比例低于40%。

与此同时,协议工资制正取代管理部门单方决定工资的管理方式,逐步成为科技创新人才工资决定方式的主要制度。我国学者赵曙明、吴慈生(2003)在对24家我国企业集团进行调查后发现,我国企业正逐步摈弃过去单一由管理部门制定工资水平的方法,改而对科技人员采用协商工资制度。协议工资的施,意味着企业将目标原则、奖励概念、员工参与制度、分配决定工资方法等一系列问题具体化,明确了企业技术人员的薪酬支付水平、支付结构以及薪酬的管理重点。

2.奖金作为主要激励手段。相比职位的多样化、发展机会等内部激励要素,我国企业对于激励的着眼点仍然主要是物质报酬,即奖金的发放。这是对企业科技创新人才最为直接的工作回报,其激励效果十分明显。现有企业几乎无一例外的建立了整套的奖金激励机制,根据个人工作表现、小组工作表现等因素来决定科技创新人才的激励水平。在支付形式上,除少数采取奖金报酬延期支付的方式外,大部分企业都以现金形式支付。灵活的薪酬管理、强调绩效的奖金制度,这些更好的反映了科技创新人才的能力和贡献,有效地促进了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3.福利成为激励的有效补充。整体而言,几乎所有的企业都会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在此基础上,全国还有42.2%的企业为员工提供补充医疗保险,为员工及其配偶、子女提供补充医疗。企业通常还会提供更多的诸如学习及教育津贴、医疗、交通工具等福利措施,来增加企业对科技创新人才等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在方便员工工作的同时,提高员工对企业的满意度。有调查表明,全国70.3%的企业为员工提供年假,其中超过90%的企业提供带薪休假。

在弹利计划方面,全国仅有23.4%的企业采用弹利计划,主要是使用补充养老、补充医疗、团体保险以及其他员工福利项目作为弹利计划。这其中,有66.7%的企业采用补充医疗福利作为弹利,而只有13.33%的企业采用补充养老计划。从补充福利的情况来看,我国企业对员工在职期间的福利较为重视,而对员工补充养老计划这类具有长期激励作用的福利措施采用的很少。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前我国企业更多地注重薪酬激励的短期效应,而并未大力采取措施鼓励员工为企业长期服务。

4.股权作为长期激励主要形式。员工持股、股票期权等长期激励形式,业已成为我国企业激励科技创新人才、留住人才的主要形式。持有一定比例的公司股票,使得他们的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紧密联系,有利于促进其强化科学研究、忠履行职责,以此来提升企业的经营效益和增加个人的财富,借此吸纳、稳定了优秀人才,也矫正了他们的短视心理。科技创新人才不再仅仅关注自己的眼前利益,而将研究的重点放在长远的发展方向上,从而更加关注企业的长期发展。

三、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人才薪酬激励的问题分析

高新技术企业的竞争核心在于科技创新人才,潜力巨大的人力资源是高新技术企业持续发展最重

要的战略资源。虽然我国高新技术企业为了吸引、留住和激励科技创新人才,在他们的薪酬管理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薪酬管理还是暴露出很多的缺陷,其直接表现在于科技创新人才对薪酬的整体满意度普遍不高。根据2004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调查结果,通讯与信息技术行业的薪酬满意度仅为77.3%,远低于公共事业、挖掘业等其它行业。深入研究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人才的薪酬现状,集中分析薪酬管理中的核心问题,已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刻不容缓的一项任务。

1.薪酬战略意识淡漠。目前,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大多数采用统一的薪酬战略,不仅各个高新技术企业之间没有薪酬管理方面的差别,甚至与传统企业也不存在薪酬管理的差异,而在很大程度上与企业发展战略并不挂钩。我国现有高新技术企业的薪酬制度并不以企业际的发展状况为基础,游离于企业整体经营管理之外,未能很好地体现企业的发展战略。

此外,有些企业更多地关注于薪酬制度本身的设计,以及具体的操作技术和各种方法的应用等方面,而对薪酬战略导向的重要性却体现不足。比如,有的企业虽然将持股者长期利益最大化作为其战略目标,却在薪酬设计方面过多的倾向于短期激励而忽视了长期激励方式的运用。这种薪酬制度与发展战略的错位,直接导致了薪酬管理无法发挥其战略导向作用,无法向员工传递企业对其核心专长与技能的要求。

2.职位分析尚不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存在的高投入、高风险等特点,以及科技创新人才自身具有工作难以量化等问题,这都要求企业首先采用先进的科学方法对人才所处的具体职位进行分析和研究,设计有针对性的具有激励作用的薪酬体系。但由于受我国政治经济因素、企业外部市场环境、企业内部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很多企业的现行薪酬管理中,仍然以资历、文凭作为薪酬的主要确定依据,而忽视了对职位本身的分析,缺乏对创新技能、工作责任、工作条件等要素的规范评价,更没有考虑各个工作职位的差异性和科技创新人才对现目标的贡献度,平均主义倾向严重。

此外,在对科技创新人才进行岗位分析时,由于受工作难度和时间成本等原因的限制,企业大多执行定性描述,而鲜有定量规定。尤其是涉及工作能力等模糊要素时,职位分析往往缺乏详细、准确的描述和清晰、合理的定位,未能充分地体现出科技创新人才的价值和潜力。这就从客观上造成了企业的薪酬管理从职位分析开始,就未能体现科技创新人才在劳动方式、技术含量以及最终创造的劳动成果上的差别,给后续薪酬管理对科技创新人才激励效应的发挥埋下了隐患。

3.薪酬水平相对偏低。从薪酬数量上来看,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普遍对科技创新人才采用高薪政策,用提高薪酬来激励科技创新人才。但事上,企业科技创新人才的劳动所得与其创造的劳动价值仍然存在背离情况。一方面,与市场环境相比,科技创新人才的整体收入水平同市场价位尚有一定差距。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知识经济的兴起,科技创新人才对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作用日趋明显,各类科技创新人才的市场价值迅速增长。然而,很多企业的高新技术人才的薪酬还远低于市场定位。从我国目前的企业类型来看,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的科技创新人才收入水平相对较高,而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人才的收入则低得多。

另一方面,就企业内部而言,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人才的薪酬设计始终缺乏人力资本价值意识,并未把科技创新人才作为人力资本而与物质资本同等对待。大多数高新技术企业中,科技创新人才只参与企业的收益分配,而不能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因而造成了薪酬水平与其工作绩效脱钩甚至严重失衡的现象。这些不足在客观上造成了科技创新人才积极性降低,流动意愿增强,阻碍了薪酬对企业科技创新人才的激励作用,使其未能达到预期的合力。

4.薪酬结构不尽合理。目前,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内部薪酬差距已经拉大,层级较高的科技创新人才薪酬增长迅速。这表明高新技术企业正努力加大对科技创新人才尤其是高层次的此类人才的吸引、保留和激励力度。但我国多数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薪酬形式仍然停留在“工资+奖金”的陈旧激励方式上。而从工资和奖金的际发放数额来看,这种薪酬制度在拉开差距方面并未发挥多大作用。同时,这种单一的薪酬结构往往导致科技创新人才的行为偏离企业持股者长期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无法现激励相容,极易诱发短期行为并降低对科技创新人才的激励效应。

与此同时,我国高科技行业人均基本现金收入所占总薪酬比例较高,基本现金收入平均为74%,其员工的固定薪酬部分比例远高于其他行业。这从一个侧面体现了高新技术企业更加注重基本薪酬对科技创新人才的保留作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从另外一个侧面对人才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产生了消极影响,在客观上忽略了奖金对于依附于他们身上的创新能力的激发,抑制了他们工作积极性的发挥,是以科技创新人才与职位及其薪酬、绩效的匹配不能得以充分发挥。

5.计薪方式尚不透明。我国很多企业包括高新技术企业,普遍缺乏企业薪酬、绩效的内部横向对比性指标建设,同时对员工的薪酬计算采取保密制度,透明度较低,“模糊薪酬制”的存在具有一定普遍性,而有些企业甚至还存在“红包”等秘密支付方式。这反而加剧了科技创新人才间的内部横向比较,也造成了员工容易高估自己付出的情况,致使很多员工产生不受重视、不公平的感觉,感觉企业对员工薪酬管理未能做到公平与合理,最终挫伤员工的成就感和积极性,甚至造成逆向激励的恶劣作用,从而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对于另一些高新技术企业而言,薪酬体系建设过于“完备”则成了困扰此类企业的难题。此类企业往往很重视人力资源管理对企业战略目标现的重要意义,对计薪方式有着繁琐而冗长的制度规定,这使得薪酬管理工作的难度和成本提高,管理环节繁多,人为因素增大,可操作性差等问题凸现,加之平均主义思想的干扰,进而使薪酬的计算变得流于形式,造成科技创新人才的劳动成果难以在薪酬中得到全面体现,影响工作积极性的持续发挥。

6.长期激励缺乏远见。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出于企业所有制、发展阶段、企业文化等方面的考虑,较少采用股权激励等具有长期激励作用的制度和措施,而更偏重于短期激励措施的使用。这主要存在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我国目前有上市公司1000多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仅占很小一部分,而量多面广的高新技术企业均为非上市公司。而已上市的国有企业在股份制改造时并没有预留股份,在这种情况下若要对企业科技创新人才行股票期权激励,企业直接面临着缺乏股份来源,企业“无股可期”的尴尬局面。在我国现阶段,许多企业产权不清,股权难以界定,造成企业无法行激励性股票期权。

另一方面,从法律层面来看,股票期权等薪酬激励方式在我国与我国现行法律、政策存在矛盾。《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不能持自己的股份,也不能回购本公司的股份。1998年,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再批准内部职工股上市流通。这样,以内部职工持股方式由企业核心技术人员行权的股票期权同样无法再在股票市场上流通。缺乏长期激励机制的问题,直接导致了高新技术企业的离职率逐年攀升,

跳槽现象愈加普遍。这将不利于企业利益与员工利益的紧密联系,不利于提高员工对企业的忠度,不利于企业科技创新人才的队伍建设。这种情况如果长期存在,将对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持续发展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

四、解决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人才薪酬激励困境的对策

针对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现阶段应采取以下措施推进科技创新人才的薪酬激励快速发展。

1.制定以企业战略为导向的薪酬战略。企业战略是确立企业长期基本目标和为现这些基本目标而作的一系列行动路径的选择,以及由此引起的企业重要资源的分配决策。薪酬战略则是企业根据外部环境与威胁及自身的条件所做出的具有总体性、长期性、关键性的薪酬决策。它必须与企业战略的方向、目标相一致,体现和反映企业发展模式与趋势,适应企业发展不同阶段的特征。

薪酬战略是要从整体上构建一个系统性的薪酬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的构建不能仅仅局限于企业目前的状态,还要考虑企业长远的发展趋势,以适应企业长期发展的需要。并且伴随企业发展状态的不断变化,企业战略本身也存在一个不断调整的过程。这就需要薪酬战略以企业战略为导向,全面考虑企业内外部环境的诸多权变影响因素,依据企业战略来确定薪酬的水平、结构、计薪和支付方式,不断改革、不断完善,从而现薪酬战略与企业战略的动态匹配。这样,薪酬战略才能更好地为企业战略服务,才能形成一种整体协调、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

2.采用以市场水平为基础的领先型薪酬水平战略。薪酬水平决定着企业的外部竞争力,即企业与市场条件下相比竞争对手的薪酬水平。高新技术企业在制定合理的薪酬水平时,应以科技创新人才作为确定薪酬水平的核心之一,并且注意保持企业其他各类员工与科技创新人才之间的薪酬水平平衡。只有这样,才能有利于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配置,调动科技创新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高新技术企业战略目标的现。

在高新技术企业中,科技创新人才是企业的关键人力资源。他们拥有较高的人力资本存量,也就意味着他们为获取人力资本进行了相比其他员工更大的投资,而且很多是专用性人力资本投资。因此,高新技术企业有必要对科技创新人才采取领先型薪酬战略。因为支付给他们高于市场水平的薪酬,一则可以吸引科技创新人才,使企业的薪酬能够弥补或者超过他们获取自身人力资本存量的投资成本,尤其是专用性人力资源投资成本;二则对于企业自身已经拥有的、市场上稀缺的并且需要通过大量人力资源投资才能形成的科技创新人才,只有设计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才能在防止员工流失的同时,形成一种促进他们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学习机制,从而保持本企业与主要竞争对手的薪酬水平比较优势程度。

3.推行以技能为导向、高弹性的薪酬结构。合理的薪酬制度首先有赖于员工薪酬的公平性,J.E.Isaac(2001)通过大量证研究后指出,企业在员工薪酬管理工作中坚持公平原则,员工才会自愿的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在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薪酬制度的设计和施中,建立内部公平的薪酬结构,是企业薪酬管理的核心和重点。

以技能为导向的薪酬结构其特征是坚持以能为本,突出科技创新人才自身的素质特点,即根据他们掌握的、高新技术企业需要的知识、技能及其表现出来的能力,尤其是能够创造企业核心价值的个人能力来确定其薪酬结构。相比工作导向的薪酬结构强调工作方面的特性,技能导向的薪酬结构更强调科技创新人才本身的特性,这显然更为适用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创新人才。从企业战略角度来看,知识和技术是高新技术企业赢得战略优势的关键,施行技能导向的薪酬结构可以鼓励科技创新人才提高自身技能,以获得更高的薪酬;从工作形式来看,高新技术企业中,尤其是科技创新的工作形式主要是以团队为单位,技能导向的薪酬结构能够在激发团队成员知识共享、知识互补的同时,有效地弥补科技创新人才工作难以量化的特点,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创新提供良好的工作氛围。这不仅与科技创新人才的特性相符,更应和了高新技术企业控制企业成本,避免人浮于事的需求,相对规避了高新技术企业高投入、高风险的特性所带来的企业潜在威胁。

高新技术企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的特点,企业的薪酬体系要符合这个特点,就需要员工的薪酬能够反映企业的经营发展变化,使企业的薪酬成本具有一定的弹性。根据分享经济理论,科技创新人才参与分担企业的风险,使自身的薪酬与企业的经营利润挂钩。高新技术企业在经营利润好的情况下支付给科技创新人才较高的薪酬奖励员工,在利润较低时降低科技创新人才的薪酬水平以减少企业的薪酬成本。基于上述分析,本文认为有必要推行轻固定薪酬重浮动薪酬、轻短期激励重长期激励的横向薪酬结构,从而在科技创新人才中推行企业利润分享制。

4.提高薪酬支付的民主性。相比普通员工而言,鲜明的个性特点也是科技创新人才不可忽略的一大特点。因此,高新技术企业不仅需要为他们提供合理的薪酬,还需要充分考虑到他们因个性特点所带来的需求层次的不同,改变以往一成不变的薪酬制度,改而采用弹性较大的薪酬模式,使薪酬的发放能够与科技创新人才的个性化需求相匹配。具体而言,要想提高科技创新人才的薪酬满意度,使他们的薪酬能够充分满足其个性化需求,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因人而异,需要高新技术企业在充分考虑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的基础上,全面地把握企业内不同科技创新人才的真薪酬需求,采用合适的支付形式;二是因职而异,即使工作类型、职位要求相同,但由于具体的职位不同,其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往往也会不尽相同。这就应该针对不同职位的科技创新人才的需求特点,采用不同的薪酬支付方式;三是因时而异,科技创新人才的需求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相应变化的。这要求企业必须在分析当前经济形势的前提下,结合科技创新人才的个人偏好,有计划、动态性地选择科技创新人才的薪酬支付方式。

就科技创新人才而言,其工作本身就具有难以量化的特点,薪酬支付的透明度也是他们关注的重点。这可以让科技创新人才确信薪酬取决于自身的工作努力程度,引导他们更加积极地工作。相对模糊薪酬可能引发的破坏企业文化和团队合作精神等问题,透明的支付过程恰恰可以有效激励员工,使他们共同为现企业的发展战略目标而努力工作。因此,为增加企业薪酬支付的透明度,增强薪酬激励的公平性,企业需要在薪酬制度的制定、绩效考核和薪酬支付的全过程中,努力为科技创新人才开发一个良好的薪酬信息沟通渠道,让他们能够充分了解薪酬制度的制定和动态调整原因,以取得他们的信任和理解。同时,在绩效考核和薪酬支付的过程中,加强与科技创新人才的沟通和对话,在他们感受薪酬公平性的同时,根据他们工作的际情况,有目标的调整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计划,从而现薪酬的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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