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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营业税改增值税;物流企业;纳税筹划管理
【作者简介】闫玉荣,开滦集团国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高级会计师。
营业税改增值税(简称“营改增”) 是我国税务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随着它的逐步推广实施,对相关企业的影响越来越明显。物流企业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它是融合了运输、仓储、货运以及中转服务等内容的综合性行业,作为营改增试点行业,受到营改增政策的影响。本文以开滦集团国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为例,对营改增对物流企业的税负影响和相关纳税筹划管理工作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建议。
一、国家推行营改增税制改革的背景及改革意义
(一) 税制改革背景
增值税和营业税都属于流转税,是商品和劳务在流通过程中所要缴纳的税种。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发展,两税并行的缺陷与不合理性日益显现,对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及税收监管征收等方面造成了诸多不便。国家拟通过税制改革,逐步把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仅对产品的增值部分征收税款,减少重复纳税,达到实质降低企业税负的目的。由于长期以来我国两税并存,造成以下一些问题。
1.影响增值税完整抵扣。增值税属于价外税,通过税负转嫁可以将税款转移到最终消费方,即上一个环节所缴纳的增值税,是下一个环节所抵扣的增值税。两税并存对于缴纳增值税单位的企业,有时在经营环节取得了营业税发票,由于营业税发票不能抵扣,破坏了增值税的完整抵扣链条,无疑加大了增值税单位的税收负担。
2.造成营业税重复征收。营业税是按照企业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对于一些中间环节偏多的行业,每一道环节都征收营业税,会形成重复征收,增加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3.造成税收征管困难。增值税属于国税征收范围,营业税属于地税征收范围。随着企业经营模式的多样化,对于劳务和货物等混合经营业务,在实际纳税中难免有界定不清晰的地方,给国税与地税划分征税范围造成了障碍,致使税收征管困难。
4.影响产业国际竞争力。我国对第三产业主要征收营业税,但在出口环节无法进行出口退税,增加了税收成本,降低了国际竞争力。
(二) 税制改革内容
随着营改增税制改革试点成功启动,营改增已涉及全国许多行业。2012年1月1日,营改增试点工作在上海启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改征增值税,拉开了营改增试点地区和范围的序幕。当年8 月,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至北京、天津等10个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2013年8 月1 日,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全国试行。2014年1 月1 日,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也纳入营改增试点。2014年6月1日,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此次税制改革,在原有17%和13%两档增值税率的基础上新增了11%和6%两档新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
(三) 税制改革的重要意义
营改增是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政策,本次税制改革对税制长远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1.降低企业税负,增强发展能力。营改增政策实施的实质就是为了降低企业税负,减少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持续发展的后劲。
2.完善流转税制,消除重复征税。营改增税制改革有利于完善增值税链条,如把那些与货物密切相关的交通运输业等服务行业划入了增值税征收范围,增加了进项税抵扣金额,减少了企业税负。
3.完善税收制度,促进产业发展。营改增税制改革有利于推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融合,培育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利用进项税抵扣可有效减轻服务业的税负,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国际竞争力。
4.优化社会环境,提高设备更新速度。对于各行业来说,设备不及时更新会导致耗油量大、污染物排放量大,造成社会环境恶化。税制改革后,企业新增固定资产可以抵扣增值进项税,减少税负。因此,营改增有利于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
二、开滦集团国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在营改增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开滦集团国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涉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业务的单位有3家,分别是铁路运输分公司、汽车运输分公司和港口储运分公司。其中,港口储运分公司所涉及的是现代服务业项下的物流辅助服务,适用税率6%,营改增起点为2013年8月。汽车运输分公司和铁路运输分公司所涉及的是交通运输业项下的陆路运输服务,适用税率11%。汽车运输分公司营改增起点为2013年8月,铁路运输公司营改增起点为2014年1月。通过营改增前期阶段的试运行,上述3家改征增值税后,税负率比改征前均有所提高,如铁路运输分公司营改增前营业税税负率为3.36%,营改增后增值税税负率为5.72%, 上升幅度为70.24%;港口储运分公司营改增前营业税税负率为3.36%,营改增后增值税税负率为3.57%,上升幅度为6.25%。造成税负率上升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
(一) 新税制税率偏高
营改增前,铁路运输分公司、港口储运分公司分别按运输收入和港口装卸搬运码头服务收入交纳营业税,税率为3%。营改增后,铁路运输分公司税率为11%,港口储运分公司税率为6%。两公司税率与之前相比有了明显提高,尤其是铁路运输分公司税率从3%提高到11%,提高幅度较大,而且税负短期内下降有一定困难。
(二) 可抵扣进项税偏少
营改增后,铁路运输分公司和港口储运分公司可抵扣的项目主要有燃油、修理费、材料费、港杂费、水电费等。其他在成本费用中占比较高的诸如人员工资薪酬、折旧费、租赁费、保险费、过路费等项目均不能抵扣。由于运输工具购置成本高、使用年限长(尤其是机车、矿煤车等使用年限已达20 年以上),更新换代不是很频繁。此外,两公司基本已到了成熟期阶段,非成长期阶段需要投入大量设备,因而实际可以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很少,所以税负增加(见图1、图2)。
(三) 取得合规扣税凭证少
由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刚刚起步,有些业务人员对增值税相关知识了解得不够,有时可能能够取得合规扣税凭证,有时可能没有取得,仅取得了普通发票或者收据,丧失了抵扣税款的机会。
三、对营改增后物流企业的纳税筹划管理与建议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税改后企业税负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企业成本费用可抵扣率的高低。成本费用可抵扣率越高,税改后企业的税负就越低,反之税负就越高。而物流企业普遍存在资产总额少、可抵扣进项税额偏低、税率偏高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作为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如何做好营改增后纳税筹划管理以降低税负,值得研究。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一) 利用税改契机,逐级反馈,争取国家政策支持
一是争取合理降低税率。如对铁路运输分公司等产业新税率提高幅度较大(提高了8%),但因客观实际因素可抵扣成本较少的,应逐步降低税率。二是尽早全面铺开营改增试点范围。针对目前部分行业已实行营改增,部分行业仍延续征收营业税,实行税改行业无法取得未税改行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影响税负抵扣。如上述两公司过路费、过桥费、保险费等项目目前无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为实现平稳过渡,也可将上述暂不能取得增值税发票的业务按行业平均水平测算应抵减比例,将这些项目的支出作为减计收入处理,减少销项税额。三是争取政府或财政部门增值税补贴政策。对营改增过程中因新老税制转换而产生的税负增加情况,可据实向政府有关部门反馈,申请财政实施过渡性扶持政策,将国家结构性减税落到实处。
(二) 加强成本管理,全面做好进项税款抵扣工作
一是提高成本费用中可抵扣项目比例。虽然营改增是减税政策,但是企业税负能否真正下降还取决于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占成本的比重。如企业成本费用中大部分项目不能抵扣,会导致企业减税的效果不明显。因此,企业应加强日常成本管理,提高可抵扣成本的比例。二是加强宣传,做好税改培训。增强业务人员日常索要增值税发票的意识。据调查,铁路运输分公司与港口储运分公司可抵扣项目应取尽取发票比率大约分别为90.63%和96.72%。应该说,两公司在采购材料、日常购销环节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成绩很好,但仍有上升空间。三是做好规划,应结合销项税,综合考虑安排进项税抵扣节奏。一般来说,当企业有大量销项税额时,购入固定资产较合时宜,这样可使进项税额能够及时抵扣。否则,就会有一部分进项税不能及时抵扣。因此,要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合理安排内部投资规模。
(三) 研究纳税筹划,充分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在本次营改增改革试点的同时,国家也相应出台了一些配套优惠政策,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中关于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国际货物运输服务可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对此,若物流企业有国际货物运输服务项目,在服务公司与境外公司合作中可以研究如何通过合理渠道扩大货物运输服务项目,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并实现整体税负下降的效果。因此,财务管理人员只有学懂、吃透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精神,才能做好税务筹划管理。
(四) 及时完成结算,合规做好日常税务管理工作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税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随着政府2009年《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导》的颁布,各企业也给予企业税务风险管理越来越多的重视。要想促进企业的有效发展,税务风险管理的落实很有必要。因此,本文就税务管理流程下的企业税务风险管理进行研究,其不仅符合企业管理的需要,对企业的长远发展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企业税务管理的概念及内容
(一)企业税务管理的概念
所谓税务管理,其是以企业总体经营目标为基础,结合有效信息,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税收效益,管理包括税务策划、控制、效益度量、业绩评价等内容,且在企业管理各方面的层次上均有涉及。税务管理需要明确其作用,其中运营控制使得税务成本效益不断提高,日常管理是实现税务成本的降低,信息管理是针对税务管理信息的实时提供。
(二)企业税务管理的内容
企业税务管理的内容主要有:一、税务战略管理层次,也就是筹资、投资以及收益支配决策,而收益支配决策包括税务的策划、控制、效益度量以及业绩评价等内容。二、税务运营控制层次,也就是生产、供应以及销售经营中税务的各项管理工作;三、税务日常管理层次,也就是会计核算、税企关系以及纳税申报管理中的税务管理工作;四、税务信息管理层次,也就是涉税信息的收集、处理及输出过程中税务的各项管理工作。
二、企业税务风险及企业税务风险管理
(一)企业税务风险的概念
企业税务管理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就是企业税务风险,其在税务管理中客观存在。然而,管理人员缺乏对企业税务管理的了解,在实际的税务管理中存在缺陷。税务风险是指税务目标管理、日常管理、运营控制以及信息管理等过程中,因涉税事项的不确定影响,可能给企业造成一定的收益或者损失。税务风险带来收益或者损失取决于税务管理者的风险认识及管理,如果其能有效进行企业税务风险管理,那么将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税收成本效益,否则,企业将蒙受亏损的打击。
(二)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概念
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是指税务管理人员在税务管理过程中,识别并评价企业的税务风险,通过有效风险控制机制的制定,尽可能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从而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三)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要点
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要点包括内部环境、事项判断、目标建立、风险应对、风险评估、监督控制以及信息传送等。(四)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内容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内容包括税务风险的战略管理、运营控制、日常管理以及信息管理。以上内容都是在相应的管理过程中,对企业税务风险的判断与评价,并且建立合理的风险控制机制,有效降低税务风险,减小企业损失。
三、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系统的构建
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系统构建的整体结构:
(一)系统构建的整体目标
按照企业税务管理流程标准,依据企业各项管理体系,加强管理人员对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的参与性,从而对企业税务风险进行有效的判断与评价,完成风险控制机制的制定,达成税务风险的降低以及企业收益的提高。
(二)系统构建的整体结构
运营控制、战略管理、信息管理和日常管理是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四个方面,其中,这些方面的内容包括目标设定、内部环境、风险评估、事项识别、监管控制以及风险应对等要素。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企业税务管理工作中,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是其中重要的一项内容,是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因此,对企业税务风险管理进行研究,对企业发展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按照企业税务管理流程标准,依据企业各项管理体系,加强管理人员对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的参与性,落实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工作,可以使企业税务风险降到最大,最大程度上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本文根据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现状,结合实际,设计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系统,该系统综合了多方面的因素进行考虑,具有较高的可行性,值得广大企业在今后的税务风险管理中应用。
参考文献:
1.前言
随着我国企业财务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企业的财务管理成为企业正常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实施ERP战略系统,对物流企业来说是新的技术挑战,它是建立在信息技术的基础上,用系统化的管理理念,为物流企业提供决策性手段的管理平台,近年来,财务管理建设思想倍受关注,物流企业在财务管理工作上加大了治理力度,用ERP系统来整改传统的企业管理模式,加大了财务管理的能力,在ERP系统企业财务管理的研究中可以看出,物流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增强了企业管理运行的效率,降低了企业财务管理的潜在风险,体现了企业财务管理的精细化原则。信息化技术的进步,要去我们必须引进ERP系统,提高物流企业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为物流企业的稳健发展创造佳绩。
2.ERP系统的简介和发展的必要性
ERP是企业资源计划的简称,是上个世纪美国一家IT公司依据传统的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发展及企业对供应链管理的需求,而预测出以后信息时代企业管理系统的发展方向和变革所提出的这个观念。ERP是物流、人流、财流、信息流综合起来的企业管理软件,把企业的物流、人流、财流、信息流集合起来进行管理,最大限度地利用企业固有资源,为企业创造最大化的经济效益。
通过组织财务活动,处理和谐的财务关系是物流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从ERP系统的管理模式上可以看出,财务管理工作是企业财务工作的核心,它的发展决定着物流企业财务的基本方向,是企业财务工作的基础。通过物流企业财务管理的演进过程来看,它体现了物流财务管理环境的变化,也反映着企业利益关系的平衡,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的体现。ERP系统的广泛应用,不仅突出了物流企业财务管理的整体性,同时也扩展了企业财务管理发展空间,为物流企业提供全面的财务管理信息。
3.物流企业财务管理的现状和特点
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高速发展,物流企业作为新兴服务行业,越来越显示出它的活跃性,并逐渐成为市场经济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由于我国物流企业起步较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不规范,再加上中小物流企业数量日益增多,财务管理就出现诸多问题,从根本上制约了物流行业的稳健发展,新兴的服务行业正追随国内外市场经济发展的脚步在逐步崛起。文章分析了现代物流企业财务管理的现状和特点,并结合物流企业目前存在的问题展开论述,物流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行业,也是衡量我国现代化程度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由于现代企业制度的飞速发展,物流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也逐步与发达国家的企业制度接轨,我国高度重视物流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并寄予期望,因次,根据物流企业的财务管理现状和特点来进行分析,对物流企业的发展起到积极地作用。
3.1物流企业财务管理的的特点
物流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制约一个企业的经济技术和决策,对于物流企业的财务管理来说,加强财务监管力度是增强物流企业财务竞争的手段之一,企业经济效益的高低,与物流企业财务管理的理念紧密相关,只有抓住企业财务管理的特点,提高财务管理要求,才能确保企业财务管理工作顺利的开展。
3.1.1业务成本结构错综复杂
由于物流企业的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比较复杂,向主营业务成本进行归类可以向财务管理者提供更多有效的决策性建议。企业物流活动是按照职能的不同来组织进行的,所以从客观上,根据业务活动来对成本进行分类比较科学。再者物流企业财务管理业务还包括许多不直接相关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期间费用。源于物流业务的特殊性,迫使物流企业的财务管理体现出与其他企业不同的的特征。
3.1.2无法满足融资要求
物流企业的利润率比其他行业相比较低,企业的固有资产有限,一般来说,金融机构贷款的条件都要求贷款抵押或较高的信用,由于物流企业的信用较低,又加上缺乏抵押的资产使得融资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同时物流企业是经济基础行业,它的投资回收期时间久,而盈利性的金融机构不会贷款给物流企业,最终导致物流企业的融资需求难以通过金融贷款的渠道得到满足。据统计,在我国已经有30多家上市的的物流企业,相比较其他行业而言,物流企业的融资规模有限,所以从这些上市公司的数量和集资规模上分析,我国物流企业在资本主义市场的占有比重较低。在我国现有市场的规模下,大量的资金需求凭借物流企业自身来进行进行难筹集,通过其他方式的筹集方法也存在着重重障碍。
3.2物流企业财务管理的现状
从现阶段的经济发展情况看,传统的物流企业的财务管理无法适应和满足现代物流企业的飞速发展的需求,主要存在以下几种现状。
3.2.1缺乏监管力度
在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压力下,我国的物流企业必须从传统物流向现代物流进行改革,规模也必须同大型化和国际化的企业接轨。但物流企业的组织机构较为复杂,在旗下具有庞大的子孙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另外,企业的财务管理自身就是个难题,面对组织机构复杂的物流企业,财务监管力度成为了财务管理有效可行的重要基础。然而目前我国的物流企业财务监管缺乏力度,公司的的财务管理与控制力度不够,核算制度和内控控制机制不够科学合理,缺乏行之有效的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3.2.2财务费用管理方式落后
财务费用管理方式是否有效,是物流企业财务工作的重要前提,由于目前我国的物流企业资金管理方式还存在着较多漏洞,缺乏合理科学的手段来进行完善,另外部分物流企业在账面上存在着大量的闲散资金,由于资金的调度工作无法完善,使得企业与企业之前的融资要求无法得到满足,而有的物流企业急需周转资金,但缺乏资金的调度功能,而降低使用率,资金管理方式的有效与否,是决定物流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前提。
4.传统物流企业实施ERP系统战略的措施
根据现代物流企业财务管理的经营理念,财务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实现效益的最大化,而ERP系统的正式开启则是扭转整个物流企业系统的重要手段,要使企业获取更多的经济利润,实施ERP系统战略是当务之急,也是加强物流财务管理工作强有力的措施,围绕价值最大化这个中心目标展开工作,必须内外部同时采取有力手段,加强国有物流企业的财务管理。
4.1ERP系统的实施,需拓宽集资路线
因为物流企业对资金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以及难以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借贷和资本市场进行融资的这一情况,导致ERP系统无法正常实施,物流企业就要积极从其他渠道来拓展融资需求,为物流企业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并通过各种渠道来完善物流企业的融资需求,进而推进物流企业的进步。国家相关部门必须适当放宽物流企业的审批条件,支持并鼓励资产素质高的,质量有保证的物流企业上市,增加对金融机构的要求力度,要求金融机构结合国家产业发展的现状作为信贷标准,来对物流企业进行信贷资金的支持与帮助,通过拓宽筹资渠道,实施ERP系统,推进我国物流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4.2增强财务内部监控制度,有效的进行ERP系统工作
加强财务监管制度就必须建立健全物流企业的内部监管体制,并行之有效的运转。强化对物流企业法人代表的管理,贯彻责权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并约束其行为。加强公司财务内部监控制度来治理结构建设,建立财务中心来进行资金调度工作和财务核算工作,同时加强财务管理部门的法律意识,健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并保证有效执行,促进企业经济的飞速发展。
总之,伴随着我国企业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企业的财务管理必须实施ERP战略系统,并用系统化的管理理念,为物流企业提供决策性手段,用ERP系统来整改传统的企业管理模式,加大了财务管理的能力,增强了企业管理运行的效率,时代的进步要去我们必须引进ERP系统,来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为物流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作出贡献。
1.精益六西格玛管理的定义及内容
精益和六西格玛管理各有特点、各有优缺点,单纯的实施精益管理并不能使用统计的方法实现对企业管理,单纯的实施六西格玛管理并不能有效地提高管理效率,同时还会造成资本的增加。因此,精益六西格玛管理是集合了精益与六西格玛管理,兼容了服务管理质量以及管理速度的一种管理方式,能够相互促进、优势互补,促使企业获得更多的收益。George, M. L.对于精益六西格玛服务管理的定义为:精益六西格玛是一种管理方法,通过改善投入成本、加快流程速度、提高管理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等,使固定价值实现最大化的一种管理方式。精益六西格玛与传统的六西格玛管理的内容存在一定的差异,传统的六西格玛服务管理体系主要解决和变异相关的问题,而精益六西格玛服务管理体系不仅仅包括传统六西格玛需要解决的问题,还包括了与效率、变异等相关的综合性问题,例如控制一个过程的产品一次通过率管理为传统六西格玛服务管理,而精益六西格玛管理不仅包括上述管理内容,还包括了缩短生产提前期、简化过程中的某些动作以及优化整个生产流程,因此精益六西格玛服务管理非常复杂,并且在实践中的应用也更加困难,需要构建精益六西格玛服务体系,才能保证精益六西格玛能够在企业管理中发挥相应的作用。
2.供水企业管理中精益六西格玛服务体系的构建
2.1战略体系构建
供水企业应该站在战略的高度考虑精益六西格玛服务体系的构建,这样构建的精益六西格玛服务体系能够有助于改善业绩、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以及提高客户对供水服务的满意度。通过分析供水企业的特点,精益六西格玛服务体系应该构建战略体系,这样能够让精益六西格玛服务体系更好、更快的融入到企业的组织战略中,快速的对班组建设、服务标准化、对标等现有管理活动进行有效的结合。因此,为了保证精益六西格玛战略体系的执行效果,供水企业的领导层、管理层应该站在战略的高度,直接构建精益六西格玛战略体系,确保精益六西格玛战略和组织战略的契合度。同时,供水企业还应该采用会议、培训、文化传播、宣传等方式,将精益六西格玛战略深入到每个员工的思想中,将职工的生涯目标与组织战略以及精益六西格玛战略体系统一起来,形成组织团队,便于更好的实施精益六西格玛服务体系的战略。
2.2精益服务体系构建
根据IBM的定义,服务是服务提供者与消费者共同创造价值的活动,精益六西格玛服务质量特性是必须满足客户的要求,以达到甚至是超过客户期望,让客户忠诚或者满意。因此,供水企业的服务体系构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服务的界定,通常状况,战略目标以及组织的方针被抽象地描述成为“运作卓越”、“客户满意”等,这些服务目标是明确的,但是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将会无从下手,因此供水企业的服务体系应该将服务目标转化成一个切合实际、明确的条款,例如绩效指标、关键特性CTQ等,精益六西格玛服务体系应该始终坚持尝试解决企业管理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的原则,以此界定服务是否达到相应的目标;第二,量化现状,通过价值流图分析、过程图分析以及SIPOC分析,能够将问题的形成特性有效的描述出来,并根据其特性进行量化处理,然后通过质量功能展开(QFD)、因果矩阵(C&E)、失效模式分析(FMEA)等方法,能够量化现状;第三,采用新概念改进服务,通过采用精益管理、DOE以及六西格玛管理等方法结合的方式,选择最佳的服务方式;第四,流程的控制,通过对服务体系的整个流程进行监视与测量,能够有效的控制服务质量的形成工程,保证服务的稳定性;第五,和其他管理体系的整合,精益六西格玛提供了螺旋上升、优秀的持续改进方法,通过与其他组织管理机构进行整合,能够对推动企业核心流程的持续改进。
2.3办公室精益价值流体系构建
供水企业的办公室精益价值流体系构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人才的管理,限制员工完成任务所需要的责任与权限,提高管理层命令的权威性;第二,物品移动管理,有效的避免过多批复、过多传递、过多的邮件附件;第三,人员移动管理,采用精益化管理,尽可能的避免多余的动作,例如步行道传真机、打印机、复印等位置;第四,强化返工管理,尽可能的避免返工的出现,例如员工流失、发票错误、设计错误、订单处理错误等造成的返工;第五,避免过度加工,避免过多的报表,或者由于加急文件等,工作人员出现重复检查、重复录入等无效环节;第六,减少等待时间,尽可能的减少等待反馈、审批、系统响应、系统停机等浪费的时间;第七,避免出现库存积压现象,例如办公文件爆满问题;第八,避免出现过量生产,例如过多的采购办公用品、打印过多的文件等问题。虽然供水企业的办公室精益价值流体系在质量、服务以及成本上客户不可见,即这些并不是直接服务于客户的,而是针对企业内部管理以及生产现场考核的一种管理体系,能够最大限度的降低不必要的浪费,有效的提高服务管理速度,提高客户的满意度以及有效的降低企业的成本。
2.4企业文化体系构建
为了提高供水企业管理中精益六西格玛服务体系的效率,必须从文化建设方面对精益六西格玛进行规范。以客户为中心的企业文化体系的构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描绘精益六西格玛服务体系的愿景,供水企业管理中的精益六西格玛服务体系目标是创建一种在所有环节中展开以用户为中心、关注员工和流程以及永无止境地持续改进企业文化,在描述愿景的过程中,员工可能会提出各种各样的问题,企业应该为员工提供交流的机会,这样能够为创建企业文化创造一种轻松、愉悦的氛围,这是创建精益六西格玛文化的基础;第二,通过利用各种宣传手段,企业的员工宣传精益六西格玛文化,明确创建精益六西格玛文化的必要性与迫切性,只有让员工充分的认识到精益六西格玛文化的重要性,才能够得到员工的认可与支持;第三,让精益六西格玛文化融入到组织文化中,让该文化成为员工日常交流的通用语言,让员工在潜移默化中接受精益六西格玛文化;其四,制定品牌战略时,将精益六西格玛文化作为辅助,树立品牌效应,这样能够用以客户为中心的精益六西格玛服务文化深深的打动客户,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同时提高供水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结束语
总而言之,精益六西格玛作为一种质量改进哲学,或者是质量改进方法,越来越受到企业领导层的重视,供水企业也不例外,通过在供水企业管理中构建精益六西格玛服务体系,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实现精益六西格玛管理信息化,有利于优化供水企业的生产和服务流程,提高企业的服务质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供水企业健康、稳定、可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邹先军,徐风沧.基于精益六西格玛的持续改进体系构建[J].上海质量,2014(5):6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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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项目成本构成中,物资成本占工程成本的60%以上,加上运杂费可能会高于70%,因此,物资管理对保证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降低成本和提高经济效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作为企业行为的物资管理工作,不仅是企业物资部门的专业管理,更应是企业决策层关注的事项,同时也是各岗位人员需共同参与和监督的组合管理,只有全员的参与,才能有效构筑企业物资管理现代化的完整体系。
一、物质资源管理概述
物质资源管理是企业管理中一项基本的不可缺少的活动。水电施工企业中的物资管理,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各种物资的计划编制、采购订货、运输组织、库存保管、合理供应、领发、回收等各项管理工作的总称。所需的各种物资是指企业进行生产所必需的原料、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动力、工具等。物资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几个方面:按品种、按质量、按期限齐备地供应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各种物资;合理地组织物资的订货、采购、运输、储存、收发等工作,加速物资的流转,减少物资的损耗;监督和促进生产部门合理地、节约使用物资;合理地回收和处理包装物及生产废弃物,避免污染环境。
二、水电施工企业物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1、从思想观念上看,落后于现代化管理的理念
随着物流的快速发展,一般生产企业的物资管理尚未能与物流市场有效接轨,企业领导、管理人员普遍存在“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思想,对第三方物流有抗拒心理。
2、从物资管理的基础上看,配套设施薄弱
由于对物资管理重视不够,资金投入不足,计算机管理系统应用受到制约,多停留在原来的整套账务、采购、仓储和控制的管理模式上,造成了当前物资管理基础工作相对薄弱,是典型流程式、“标准化”的管理,而不是追求效益、主动进取的管理模式。
3、从操作实践上看,重供应、轻管理的现象严重
企业领导层、生产作业层对物资部门的要求是准时提供生产所需的物资,一旦延误生产,物资部门要负一切责任。因此,物资管理人员能做的就是加强计划预算,按品种、按质量、按期限齐备地供应施工生产所需的各种物资,宁愿物资管理水平停留于传统水平,也不愿承担因改革创新带来的风险和责任。
4、从人力资源的角度上看,物资人才缺乏
从人力资源的角度上看,物资人才缺乏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由于物资人员作为生产辅助人员,在企业的地位居于次要,无法吸引人才,增强活力,使得既懂信息技术又懂物资管理,既懂经济金融又懂法律的人才严重缺乏;二是物资管理人员缺乏系统、专业、相关的培训,在管理中往往凭借的是经验判断而不是科学理念;三是普遍存在人才知识结构老化,难以接纳现代化管理理念与手段的问题。
三、现代物流思想在水电施工企业中应用的可行性分析
现代企业竞争的手段,除了技术的先进性,最有效的就是内部管理的有效性和对市场的快速反应能力。随着内部管理水平的提高,企业节约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潜力已经十分有限,只有物流领域才是尚待挖掘的第三利润源。同时,为了提高市场反应能力,企业必须具备快速高效的销售渠道和采购方式,而现代物流与传统运输、仓储业的不同之处正在于其特有的集成性和敏捷性,物流是企业经营敏捷性的重要物质保障,对改善企业经营状况、提高企业竞争力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近些年来,作为国民经济发展支柱产业之一的水电施工企业,由于其自身的点多、面广、工期长、队伍杂等特点,决定了其在迅速扩大规模的同时成本不断上升,材料费居高不下,资金周转越来越慢,部分企业效益开始下滑。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企业物资资源管理落后,阻碍了生产过程的正常进行,降低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鉴于对物流理论的认识和理解,认为水电施工企业是非常适合于运用现代物流技术进行物资资源管理的,具体分析如下:相对于应用广泛的商业零售领域,水电施工业的物资流动确定性很强,更加容易确定项目物资需求。水电施工企业所需的三大材料钢材、木材、水泥以及使用量较大的一些大宗原材料比较容易和供应商形成长期的稳定的供应链。水电施工企业所需的物资数量大,质量高,运输成本高,库存占用资金多,合理运用物流管理技术,更加易于降低运输成本和加速材料资金周转。水电施工企业流动性大,合理运用当地第三方物流提供的专业服务,有利于降低工程的间接费用。水电施工企业现已有很多成熟的计算机辅助设计和管理软件,以供应链管理为手段,实现企业的物料需求计划现代企业的走向是经济全球化和专业化,充分利用全球资源和专业化的第三方产品和服务。水电施工企业同样也应融入这种大环境中,选择专业化的第三方物流,长期稳定地形成供应链关系,即:供应商营运商水电施工企业仓库施工项目销售商客户,形成物流和信息流。通过应用这种现代化的供应链管理手段,企业将大大提高外部形象以及内部管理水平,减少无谓消耗,有助于实现工程项目效益最大化。随着科技和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行业的科技含量逐步提高,为水电施工企业运用物流理论进行物资管理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四、现代物流思想在水电施工企业物资管理中的具体应用
1、从宏观战略上采取的措施
(1)加强价值工程研究应用。在水电施工企业自身权限范围,以及合理的变更设计下,加强价值工程实践,删除冗余功能,减少材料无谓支出和浪费,同时研究新型经济实用性材料代替的可行性。
(2)应用物资管理信息系统。物资管理信息系统由按功能方式组成的各种职能子系统构成,它们主要包括价格分析系统、合同管理系统、库存管理系统、计划采购系统、质量跟踪系统等。物资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既可利用计算机来取代人工繁琐的事务处理,提高管理效率,又可完成手工难以完成的信息处理,为物资管理及决策提供信息分析及最佳决策方案,使供应工作处于最佳状态。
(3)建立战略联盟,发挥互补优势。随着经济全球化,物流市场快速发展,联盟重要性不言而喻。战略联盟可以减少渠道冲突,快速传递信息,降低渠道成本,突出共同价值和未来发展。水电施工企业应选择专业化的第三方物流商,或者区域性销售商,形成长期稳定的供应链关系。通过应用这种现代化的供应链管理手段,企业将大大提高外部形象以及内部管理水平,减少无谓消耗,有助于实现工程项目效益最大化。
2、从微观战术上进行的考虑
(1)确立科学管理理念,实施系统控制。第一,目标计划控制。根据工程项目用料计划,可运用ABC分类法、订货点(FQS)法、经济订货批量(EOQ)公式来解决。根据最终的计划,保证按品种、按规格、按质量要求。第二,采购控制。采购需要开展的业务很多,必须对采购程序的各项业务建立职责分工,实行职务分离。加强对采购对象、采购量、合同签订、付款、货物验收、运输方式和配送等各方面的控制。要强化信息情报收集,引入竞争机制,净化采购渠道。对采购物资应本着“择优布点、货比三家、先近后远、合理定价”的原则,以降低材料的买价和运输费用。要加强采购人员的职业教育和管理,强化纪检监督工作,杜绝采购人员个人为吃回扣、拿好处而不惜牺牲企业利益的不正之风。物资部门要提倡“多存信息,少存实物”的新观念,合理确定采购批次和采购数量,防止盲目采购和无计划采购。第三,存储控制。在存储控制中,目的就是为了研究得到最合理的采购周期、采购时间和最佳库存结构。水电施工企业在生产和经营段时间以后,都会造成部分材料、配件的积压现象。为了在盘活库存、减少储备、杜绝损失浪费,不再造成新的超储积压方面,物资管理部门要加强物资定(限)额管理,严格按计划和物耗定额进行控制,加大修旧利废工作,充分利用物流市场发展,不断探索材料“零库存”的可行性。
(2)推行现代化管理模式,强化内部管理。第一,科学定位。物资工作要达到的总体目标应当定位于保供和创效。因此,不仅要建立可靠的物资供应与质量保证体系以达到保供的目标,更要致力于降低物资采购成本,节省物资供应成本,强化资源的整合与综合利用,提高资金的运作效率,建立有效的材料责任成本控制体系,以实现创效增效的目标。第二,科学管理。物资管理工作具有微观性、专业性、规范性的特征,是一项操作层面上的工作。因此,必须讲求科学,按水电施工企业物资工作的特点和内在规律来制定和实施物资管理工作的计划、组织和控制措施,要吸收战略采购、物流管理、供应链战略管理等先进适用的管理思想精华,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来实施各项管理职能工作,在物资管理目标上创新。第三,以人为本。管理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实现目的的中介是人。不仅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以规范物资工作人员的行为,明确其职责,更要注意研究人的内在需求和行为规律,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广大物资人员的聪明才智。要努力使物资管理人员熟悉物流管理技术,成为储存保管、运输装卸的专家,更应掌握企业内供应链的流程,熟悉软件程序和信息技术系统,掌握电子商务技术。必须重视人才在企业物流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一方面要采取各种方式,多层次地加大对企业内部物流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物流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另一方面要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用人制度,大量吸纳专业人才,以满足企业物流现代化的需要。
(3)构建现代化的物资管理体系。根据市场的需要,企业的物资体系应由过去的企业各级机构层层设置物资管理机构和施工现场层层设立材料厂、库变为三级管理机构,即决策、监督、管理层(母、子/分公司物管部门)采购供应层(各项目部物管部门)耗物层(各施工单位)。
我国推行“营改增”后,原先需要缴纳营业税的物流企业被纳入试点工作,要求缴纳增值税。而增值税的核算及监管程序复杂,物流企业因此面临很多税务风险和经营风险,需要从内控视角着手,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不断提高物流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及风险防控能力,增强企业的发展潜力。
一、加强物流企业营改增内控工作的必要性
2010年4月我国财政部、审计署、证监会、银监会以及保监会联合《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结合2008年5月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标志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初步建立。具体而言,企业内部控制的主要目标就是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资产安全性、合法合规性以及财务报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性,为企业提供一套完整的系统化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制度体系,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帮助提高企业的经济利润,推动企业的长期发展进程。
对于物流企业而言,企业内部控制是对经营活动的自我调节,在企业整个管理中内部控制是核心。自我国2012年逐步展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物流企业的营改增工作不仅涉及到财务及税收相关问题,更关系到经营管理的全方位变革。因此,加强物流企业营改增内控工作,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全面掌握企业各部门的具体工作情况,强化内部监督管理,确保营改增工作的有效开展实施,实现预期的经营管理目标,进而提高企业整体的经济效益。
二、内控视角下加强物流企业营改增工作的具体措施
1.建立适应营改增发展需求的内部控制制度
我国增值税主要采取抵扣模式,在推行“营改增”后,相应的物流企业会计核算体系都会发生变化,而且会计科目也会增多,相关的会计核算标准也在不断提高。在物流企业中建立适应营改增发展需求的内控制度,需要健全财务核算体系,明确规范会计处理程序,并设立统一的会计科目及核算原则,适当增加财会人员,确保财会工作中不相容职务相分离。而且,要注意配备专职财务会计人员,并加强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教育培训,更好地适应营改增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物流企业为满足增值税核算要求,还需要建立并完善相应的发票开立、领用及核销管理制度,并强化对设备、货物及劳务采购相关的增值税管理制度,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下,促进营改增工作的深入贯彻发展。
2.完善适应增值税发展的企业经营业务流程
增值税和营业税相比,能够更直接地影响企业的收入、成本及资本性支出,增值税管理贯穿整个经济业务流程。在物流企业推行“营改增”后,相应的财会工作量会大大增加,而且对税费核算精度要求也更高,相应的设备投入及财务管理成本费用也不断增加。因此,物流企业需要重新调整并梳理经营业务流程,适应营改增的发展,具体可以通过借助系统升级以及相关业务整合,促进经营业务流程的智能化、自动化,构建体系化的业务流程管理制度,帮助有效缓解税制调整给企业财务会计工作及管理成本带来的压力,确保营改增工作在运输企业的平稳过渡及顺利实施。
3.加强运输企业相关业务合同管理
营改增实施后,物流企业需要充分考虑业务合同中的税收因素,加强业务合同管理,因为合同中的涉税审核及管理会直接影响到税负高低,进而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物流企业要重视业务合同的复核,并对合同中涉税内容进行合理规划设计,例如合同中含税价与不含税价的区分、服务价格的确定、价外费用的选择等都会影响整体税负。具体而言,物流企业中涉及到仓储、运输等一体化服务,而营改增规定交通运输业和物流辅助业的适用税率为11%和6%,如果物流企业无法在合同中明确界定货物运输服务和货物运输服务,那么企业很有可能被从高使用税率,增加税负。针对这种情况,建议运输企业将全程物流合同合理划分为运输合同及运输合同,明确责任权限,区分运输责任及运输责任,避免混业经营增加企业的税务风险。
4.全面梳理物流企业客户及供应商纳税人资质情况
首先,针对物流企业的客户管理,物流企业需要详细了解客户作为纳税人的资质情况,科学地区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人,并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协商,努力争取通过补充协议对税率不同的交通运输服务业和物流辅助服务业列示不同的服务金额,而且还要注意按照不含税价格和客户签订新的合同。
其次,针对物流企业的供应商,物流企业可以通过发放调查函的形式,密切关注供应商作为纳税人身份的变化,如果供应商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物流企业需要明确要求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供应商,需要在科学进行价格及服务评估的基础上,促进供应商发展为营改增试点发展的一般纳税人。而且,物流企业还要注意搜集整理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能够抵扣税额的合法票据。同时,物流企业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过程中,还要明确区分含税价和不含税价,并尽量提前取得供应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额。
5.重视“营改增”过程中企业税务风险评估
在物流企业实行内部控制基础上,需要重视“营改增”过程中的税务风险评估,建立税务风险定期评估制度是企业规避税务风险的主要途径。具体而言,运输企业的税务风险评估,可以在税务部门领导下,争取企业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也可以采取委托中介的形式,委托具备相应税务风险评估资质和专业能力的中介机构全面评估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税务风险,并针对税务管理及税收筹划相关问题展开咨询,帮助减轻物流企业的税务风险和税收负担。
6.增强“营改增”过程中企业税务风险防控
针对营业税所涉及的应税服务,通常只需要开具服务业发票,而增值税纳税人被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相应的发票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两种。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对物流企业提出了更高的标准要求,一旦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或取得不当,便会给企业带来极大的税务风险。因此,物流企业需要加强营改增过程中的税务风险防控,规范相应税务管理工作流程以及发票管理制度,明确发票的传递及交接程序,并严格按照制度流程进行相关操作,强化税务风险防控,避免虚开或者误开增值税发票的情况,加强内部控制,提高物流企业实行“营改增”的经营效益。
7.强化营改增相关政策法规教育培训
物流企业营改增工作的展开不仅关系到相应的财务和税收管理问题,更涉及经营业务的管理变革发展。因此,基于内控视角下的营改增工作的实行,物流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组织成立营改增项目顺利开展相应的领导小组,并在领导小组下分设财务、经营业务及政策实施等相关的工作小组,促进营改增工作的层层落实。而且,要强化营改增相关政策法规的教育培训,对物流企业的管理层、财务人员、业务人员等进行全面系统的驾驭培训,帮助员工及时了解营改增相关的政策法规,明确营改增对物流企业经济业务的具体影响,掌握新税制下相应的经营业务管理及财务操作流程,强化企业整体的内部控制意识,帮助有效降低物流企业的涉税风险,促进物流企业更好地适应我国“营改增”政策发展需求。
三、结语
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是物流企业逐步推行“营改增”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而且内部控制制度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及经济效益的提高密切相关。当前,我国物流企业面临日益严峻的市场竞争环境和愈加严格的监管要求,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全面贯彻实行营改增工作,物流企业需要前面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时防范营改增给企业经营发展带来的风险,提高市场竞争力,获得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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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就是将原来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我国营改增试点工作先行在交通运输与部分现代服务业、生产业中开展,今年8月1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营改增”适用范围的扩大甚至取代营业税,将是未来我国税制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
一、引言
(一)“营改增”的政策背景
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解决我国现行税制中存在的重复征税的问题,减轻纳税人的经济负担,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会议决定开展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同年11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及《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确定在上海开展“营改增”的试点。2012年7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明确稳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范围。2013年5月24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今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相关税收政策。
“营改增”是我国税制改革中关键的一步,它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完善税制体制有着深远的影响。“营改增”的意义在于,它有助于完善增值税体系,增加增值税收入;有助于试点地区获得制度分割收益,促进相关产业的分工和专业化,增强竞争力;可以有效消除重复征税,降低各个环节的税负,从而降低物价水平。
(二)“营改增”对物流业的意义
物流业是融交通运输业、仓储业、装卸业以及包装业、配送业等为一身的一种复合型服务业,是社会经济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营改增”对物流业的长远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对其他产业发展也有积极的助推作用。
1.“营改增”是国家结构性减税的重大举措,对社会经济发展有积极作用。现阶段我国正在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优化经济结构,提升经济的整体核心竞争力,“营改增”的实施,可以健全我国现行财税制度,促进产业融合,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现代服务业发展能力,推动我国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2.“营改增”便于物流企业实现专业化分工协作,加快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由于物流外包已经成为物流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但目前实施多环节和全额征税的营业税,重复征税的问题就凸显了出来。而且物流企业无法抵扣其外购的固定资产、燃料等已纳增值税,这样就造成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双重征税。所以,为了避免重复征税,企业往往更加倾向于实行小而全、大而全的生产经营模式。“营改增”的实施,有利于物流企业的专业分工和服务外包的发展,这对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都具有积极意义。
3.“营改增”可以减轻物流运输企业的税负,促进物流业更好地发展。随着作为第三产业的物流运输业的迅猛发展,它在经济发展方面的地位也会越来越重要。在物流运输企业中实行“营改增”,可以减轻物流运输企业的税务负担,有利于把我国物流运输企业做大做强。
4.“营改增”便于物流企业正确纳税,降低纳税上的风险。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并存,使得很多业务活动难以进行纳税界定,这样不仅增加了企业的纳税风险,而且还给税收的征管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如物流企业的混合型销售、兼营行为,要正确区分是比较困难的,容易产生纳税风险。“营改增”之后,就能避免这各情况的发生。
总之,“营改增”从长远来看,对我国物流业的发展是有益的,虽然短时间内可能导致部分物流企业的税负增加,但这只是一个短期现象。为此,物流企业要积极从自身找原因,采取各种措施,把营改增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二、“营改增”对物流业的影响
“营改增”后,物流企业的税率分别为6%和11%,其中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税率为11%;物流辅助服务税率为6%。物流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从前面试点地方的实践来看,“营改增”对物流企业尚存在着多方面的不利影响。
(一)对物流企业税负的影响:税负不减反增
“营改增”是为了减轻物流企业的税务负担,促进物流企业更好更快发展。但从税改试点城市情况看,交通运输企业税负不减反增。2011年3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对上海65家大型物流企业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2008-2010年3年间营业税实际年均负担率为1.3%,其中货物运输业务营业税负平均担率为1.88%,而实行“营改增”后,其增值税实际负担率为4.2%,税收负担率增加了2.9%。上海21家参与试点的物流企业中,大部分存在缴纳的增值税比以往缴纳的营业税有一定程度的增加。
造成物流企业税负增加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税率提高;二是抵扣不充分。物流企业改征增值税后,不同物流业务的税率增长幅度也不一样。交通运输业税率由原先的3%上调至11%,增幅最大;物流辅助服务的税率由5%提高到6%,增幅不大。物流企业的进项抵扣项目往往很少,主要是燃料和固定资产。而大部分从事跨地区运输的物流企业,从途经的加油站购买燃料一般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物流企业的原固定资产都在“营改增”之前购买,自然无法抵扣。占物流企业成本20-30%的通行费也无法获得相应的抵扣凭证,还有保险费、租赁费、人工成本等也并不属于增值税可抵扣的进项范围。
就目前“营改增”施行情况看,物流企业的税负存在不减反增的趋势,这是税务部门和物流企业都应该注意的一个突出问题。
(二)对物流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管理要求提高
“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也带来了一定的影响。首先,应纳税额的核算要求提高。物流企业原来的营业税核算,服务发票金额即为取得的服务收入,实际发生的支出则为相应的成本,收入额(或收入差额)*税率=应纳税额。而“营改增”后,要在分别正确核算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的基础了,才能计算应纳税额f本期销项税额一本期进项税额),对会计核算的要求有了很大提高。其次,发票的使用管理要求提高。税务部门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更加严格,物流企业对外提供服务产生的销项税额,日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产生的进项税额,进销发票的管理要求都提高了。还有,混业经营的核算要求提高。物流企业混业经营行为普遍存在,“营改增”规定混业经营行为在不能准确核算各类业务的前提下,税率从高。这就要求物流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必须准确核算“交通运输服务”和“物流运输辅助服务”两类应税服务项目,以便采用不同的税率正确计算应纳税额。
(三)对物流企业操作流程的影响:操作流程重新设计
现行的工商企业增值税会计核算方法难以适应物流行业的特点。在实际工作中,物流企业已经形成了符合自身特点的确认收入、成本的会计核算方式。“营改增”后就要求按照规定对财务处理操作流程进行合理调整。
在发票征管方面也需要对业务流程进行合理的设计。有些物流企业(如货物运输、报关、仓储配送等),往往开票金额小、频率高、数量大,每月开具发票和取得的发票都要有几万份,甚至更多。在发票的购买、开具、比对等方面,不仅物流企业工作量大,而且税务机关的征管工作也带来很大不便,所以发票征管业务程序也必须进行调整。
(四)对物流企业生存能力的影响:企业生存面临压力
在“营改增”后,物流企业可以抵扣外购燃料、固定资产等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这有利于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与设备更新,进而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但物流企业能取得的进项税额往往不足,一般难以抵消税率提高的部分,尤其是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的,只要进项税额达不到8%,就会造成税负的增加,物流企业生存面临很大的压力。
尽管在试点过程中,各地都出台了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对试点企业因税改造成税负增加的那部分税款予以退还,但终究不是长久之计。中小物流企业往往为生存考虑,改向物流辅助服务方向发展,也有改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适用较低税率,减轻其生存的压力。
三、物流业应对“营改增”的对策
“营改增”对物流企业的不利影响,物流企业应该积极从自身情况出发进行应对,以适应税制改革,并保证企业健康发展。
(一)争取财政补贴:及时申请过渡性财政扶持
“营改增”比较普遍的问题是物流运输企业的税负不减反增。企业如果发现“营改增”确实使自身的税负增加了,就应当及时申请过渡性财政扶持,以避免税负增加带来的不利影响。应当注意的是,过渡性财政扶持需要企业向有关部门提出,如实反映税负增加的情况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审核属实后才能获得。而且过渡性财政扶持只适用于税制转变这一特殊时期,企业并不能长期享用。更不用说,有的地方由于财力原因,根本就无法实施财政扶持。因此,企业要积极从自身情况出发做出调整,以适应“营改增”的税制改革。
(二)调整经营结构:经营向供应链服务延伸
物流企业要认真研究“营改增”可能对企业造成的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的影响,合理调整企业经营结构。企业要深入分析自身经营情况,向集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于一体的供应链服务方向延伸,以更好地适应税制改革。还有,尚未实施“营改增”的企业其固定资产的购置计划可考虑在实施后进行,以实现进项税额的抵扣。
(三)合理划分业务类型:降低企业纳税风险
在实际工作之中,物流企业往往既有混合型销售,同时又有兼营行为,要想能够正确地区分,可以说是非常困难的。因为税种不一样,税率也不一样,如果企业无法做到正确区分业务类型,就会产生极大的纳税风险。“营改增”后,物流企业按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和物流辅助服务分别采用不同的税率,这就可以避免或降低企业纳税风险。
(四)进行税务筹划:控制企业税务成本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和部署,我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2012年1月1日开始在上海的“1+6”行业率先试点,2012年8月1日起试点范围分批扩大至北京等10省市,2013年8月1日起,又进一步扩至全国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内,至此“营改增”的“三步走”战略已经成功迈出第二步,进入全速推进阶段,这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也是以结构性减税促进稳增长、调结构的“关键点”,有利助推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发展。
物流业是我国新时期重点扶持的战略新兴产业,国家“十一五”和“十二五”两个五年规划纲要都要求“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2009年3月国务院《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发〔2009〕8号文,2011年8月《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2011〕38号文,简称“国九条”),均明确要求“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但在营改增试点进行近两年的进程中,物流企业出现税负不同程度的增加、显然与国家重点扶植物流业的战略取向不符,也会滞缓营改增的进程,阻碍我国经济转型升级。本文将对这些问题发生的原因进行剖析,并对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三个方面提出减负增效的对策。
一、营改增对物流业的影响
物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2012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177.3万亿元,全国社会物流总费用9.4万亿元,占我国GDP总额的18%,预计到2016年,中国将成为全球最大的物流市场①。但在历次国家颁布的国名经济行业名录中,没有单独物流业的名称。在2011年以来历次国务院及有关部门颁布的营改增的文件中,也没有单独对物流行业范围的界定,而是分列在交通运输业和物流辅助服务内。作者认为有必要对物流业产业范围做一个界定。有助于讨论其发展政策的制定。根据美国物流管理协会(Council of Logistics Management)的定义,物流是为满足客户需要,对物品、服务及相关信息在源头与消费点之间的高效、正向及反向的流动与储存所进行的计划、实施与控制的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物流术语》(GB/T 18354—2006)的定义为:“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施有机结合。”物流业是在物流内涵的基础上产业组织与物流活动实施的结合。据此,本文认为物流业应包括试点方案中交通运输业中关于公路运输、航空运输、水路运输、管道运输以及尚未纳入试点的铁路运输等凡是货物转移的活动,加上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场站服务、货物运输服务、报关服务、仓储、装卸、搬运服务、物流信息服务等物流辅助服务等有关内容合并称为物流业。
近两年的“营改增”促进了试点地区小微物流企业的发展,推动了物流业专业化分工和产业升级。但同时也出现了诸如物流业一般纳税人税负不同程度的增加、成本增高等问题,从而制约着物流业的发展。
1、一般纳税人税负增加及其主要原因。物流业一般纳税人税负增加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第一个原因是税率上升。表1表明,营改增过程中一般纳税人的名义税负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过程中,物流业的一般纳税人所适用的名义税率由营业税税率的3%上升到了增值税税率的11%,根据表2可知,在不考虑进项税额抵税作用且假设应纳税所得额不变的情况下,可计算出其实际税率为1/(1+11%)*11%=9.91%,虽然与试点后11%的税率相比降低了1.09%, 但是与原来的3%相比仍然增加了6.91%,即使加入进项税额抵税的因素,在其作用不明显的情况下,大部分物流企业出现税负增加的现象。另外我们也可从表2上海物流业一般纳税人税负变化的情况得到例证。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对上海市“ 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物流企业调研显示:截至2012年6月15日,上海5547户物流业一般纳税人共申报缴纳增值税23亿元,与按原营业税方法计算的营业税相比净增加税收1.2亿元。通过对上海65 家大型物流企业的调查,2008-2010年三年年均营业税实际负担率为1.3%,其中货物运输业务负担率平均为1.88%。实行增值税后,即使货物运输企业发生的可抵扣购进项目中全部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实际增值税负担率也会增加到4.2%,上升幅度为123%,税负升幅较大。上海物流业一般纳税人主要业务“营改增”后税负变化情况见表2。
第二个原因是可抵扣进项税额少。在计算企业税负增值额时,进项税额抵扣是其核心原则。按照试点方案,一是路桥费不能抵扣。路桥费是运输成本构成的重要部分,占到总成本的30%-40%。但试点方案中,路桥费等未纳入试点范围不能进行抵扣。二是燃油、修理费取得票据困难。燃油、修理费所含的进项税虽可抵扣,而全国各地高速公路系统没有纳入营改增的体系,只有很少的收费站或修理站能够开出符合抵扣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很多小型加油站或修理厂没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企业取得发票较为困难。三是试点前的固定资产投资不能抵扣。运输企业的固定资产多在试点方案之前购买,按照规定只能提折旧不能直接抵扣。由于货物运输工具购置成本高、使用年限长,尤其是船舶使用年限一般在20年以上,多数相对成熟的大中型企业,未来几年或更长时间很少有大额资产购置,因此实际可抵扣的固定资产所含进项税很少。其它房屋租金、保险费、水电费等主要成本也不在抵扣范围。四是劳动力成本不能抵扣。物流业的很多环节包括仓储、装卸、、航运、理货等业务大部分仍属于劳动资金密集型企业,随着我国劳动力成本逐步提高,企业这方面投入不断加大,试点方案中规定不能进项抵扣,如果部通过提高运价及租金转移税负,必然加大劳动密集型物流企业的成本压力。
2、物流业务各环节税率不统一问题仍未解决。在非试点地区和行业中,现行营业税制度将物流业务划分为物流业与服务业两类税目,运输、装卸、搬运税率为3%,仓储、配送、等税率为5%,经营综合物流业务的企业各环节税目不统一、税率不相同、发票不一致是多年来困扰物流业发展的政策瓶颈。“国九条”明确指出:“要结合增值税改革试点,尽快研究解决仓储、配送和货运等环节与运输环节营业税税率不统一的问题。” 但试点方案中却依旧对物流业设置了“交通运输服务”(11%的税率)和“物流辅助服务”(6%税率)两类应税服务项目,快递企业适用税率仍不明确。这不仅不适应现代物流一体化运作的需要,也增加了税收征管难度。整合各类物流资源实行供应链管理一体化运作,开展一票到底业务、一站式服务是现代物流企业基本的运作模式,也是客户普遍的服务需求。在实际经营中,各项物流业务形式众多,上下关联性密切而复杂,不易区分货物运输服务与物流辅助服务,在2013年5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物流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对于混业经营的增值税纳税人规定:“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那些综合型物流企业从事3%或6%税率的物流业务要开具11%税率增值税发票,就增加了企业的额外成本,使本已微薄的物流企业利润进一步受到挤压。
上述问题如不能及时解决,不仅不利于物流业的快速、可持续发展,也给我国经济转型带来不利的影响。一是从供给方看,物流业是资金密集型产业,初始投资大、建设周期长、运力储备风险大,所以供给价格弹性相对较小。从需求方看,运输方式选择的多样化和运费所占比重的提高都将增加需求价格弹性。如果物流企业通过提价来弥补税负增加造成的损失,会使社会创造的很大部分财富消耗在流通环节上,从而推高物价水平,遏制消费需求。另一方面,未来我国城镇化的进程需要吸纳大量农村人口进城从事快递、配送、搬运装卸、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业务,物流企业人力成本不能抵扣,会遏制其对外吸纳人员就业的积极性。
二、物流企业减负增效的经营对策
“营改增”对企业的高效管理和规范运营方面提出了新的挑战,企业要以“营改增”为契机,对内加强内部控制,进一步规范经营,降低成本;对外提高服务水平,增加经营效益。
1、加强营改增企业内部控制
中央对企业内控工作非常重视,在2008年5月2日中国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10年4月26日有颁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基本形成了适应我国企业实际情况、融合国际先进经验的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物流企业中,加强营改增工作内部控制,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的自我调节,帮助降低经营成本,保证营改增工作的顺利平稳过渡及实施。物流企业加强营改增工作内部控制的措施主要有:
(1)完善符合增值税要求的内控制度。在制度设计上, 物流企业要健全财务核算,规范会计处理,统一科目设置及核算原则。同时企业应根据增值税核算的要求,制定增值税税务工作管理流程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完善发票的开立、领用,传递交接和核销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流程和制度进行具体操作,设立税务风险防火墙,杜绝增值税发票虚开案件的发生。应尽量提前取得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高抵扣凭证传递的效率。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对于可以抵额的合规票据要及时收集和保存。(2)全面厘清和梳理适应增值税要求的业务流程和业务属性,避免混业经营带来的税务风险。由于物流行业的特点,营改增后导致企业税费核算精度提高,设备投入及税务管理成本加大。因此,物流企业的业务流程需要重新梳理和调整,可以借助系统升级和业务整合,加快流程自动化、智能化和一体化的管理,以适应增值税监管的要求。营改增中将物流业与物流辅助业分别适用不同税目并分列税率11%和6%,一些综合型物流企业经营涵盖仓储、运输、货物运输等一体化服务,如果在合同中不能明确界定不同税率的业务,则会被从高适用税率,因此应准确界定业务种类,设计业务合同,恰当选择含税价与不含税价的结算方式,强调对价款、税款、发票种类及送达时限的约定等事项。避免不应有的税务负担。对于由本企业和关联企业共同发生的成本,应要求供应商分别开具发票。(3)做好营改增后税务风险评估工作。定期的风险评估可有效防止和排除许多不必要的税务风险,物流企业需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定期评估税务风险。可由企业税务部门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实施,也可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中介机构来协助实施,最大程度上降低企业税负和税务风险。由于营改增后物流企业整个会计核算体系随之改变,涉及会计科目增多,会计核算要求也相应提高,应尽快通过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2、积极开展税务筹划,合理节税
在税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通过有效的纳税筹划实现企业的收益最大化,有助于增强企业实力。
(1)争取各类进项税抵扣,有效减低税负。一是物流企业在开展门到门等多种形式的综合物流服务业务时,应集中力量做好其中的比较优势业务,把非专长的其它相关业务外包给相关企业操作,这样既可保障核心竞争力,又可以取得外包公司的增值税进项发票进行抵扣。如果采购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服务,可要求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抵扣进项税。如将服务外包给试点以外的其它企业完成,取得的是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发票,但由于原先的营业税差额征税的优惠在此次试点中全部保留,物流企业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可以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原属于《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办法》扣除范围中的价款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二是物流企业在购买原材料、燃料等方面,应尽量选择能提供增值税发票的供方企业,能获得更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三是对使用劳务派遣等劳动力密集型的支出项目,要尽可能交由作为增值税纳税人的专业中介服服公司经办,由此所产生的成本费用,可以享受税收抵扣政策。四是对于物流业企业不易取得燃油费增值税发票、抵扣南的问题,可以考虑通过集中采购、分散使用的办法来化解,即先由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统一集中购买油卡,然后再发放给驾驶员分散使用。(2)积极争取差额纳税。根据财税〔2011〕111号文,增值税差额征税是指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差额征税的政策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规定范围纳税人的规定项目价款后的不含税余额为销售额的征税方法。国税发〔2005〕208号文对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确认纳入营业税差额征税的试点物流企业,目前经认定共有8批、1331家。为保证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在营改增后的继续有效沿用,最大程度的享受到差额纳税的优惠政策,对于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税、在“营改增”后继续执行的物流企业,应按照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及时办理相关的备案手续。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应尽快申请纳入差额征税试点;暂不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应对照政策尽快查找原因,创造条件争取早日纳入试点。(3)恰当掌握抵扣增值税的时机。税法规定,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或者申报抵扣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因此企业要遵守防伪税控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限,在业务发生后尽快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及时到税务机关认证,以便计入当期的进项税额。对于国际运输实行的“零税率”及“免、抵、退”政策,以及地方政府对国内运输给予的“即征即退”等优惠政策,企业应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税收优惠的资格认定。
3、对存量固定资产金融创新
物流固定资产投资是企业最大的资本性支出,由于其单项价值较高,其经营方式分为三种类别:自购、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营改增”后融资租赁的交易双方都能得到一定程度的税收抵扣或税收返还优惠,预计会促使物流企业提高融资租赁的比重。但对于存量固定资产,由于无法取得进项税额发票,无法抵扣。为减轻企业负担可进行金融创新,解决存量固定资产的税额抵扣问题。如按照目前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但承租方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及出租方融资租赁业务可适用改革后的税收抵扣及超过3%部分即征即退的优惠,如果物流企业通过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进行售后回租业务,不仅可以达到融资目的,也可以解决存量固定资产的税额抵扣,将大幅降低经营支出。
4、对外加强企业物流服务的柔性化、智能化和绿色化
物流企业业务流程的优化主要由以下几方面:一是物流的柔性化。基于客户的个性化需求,通过第四方物流的整合运作,使物流的虚拟空间与实体空间的并行运作而形成一体化物流服务方案,改变传统运作中资源配置与功能配置的模式,通过专业化分工、有效地组建集成任务模块而使相应物流流程的功能配置最优化,实现敏捷物流,快速反应。二是提升物流的智能化。强力构建物流信息平台,实施可视化物流过程管理网络、智能化配送中心、数据分析应用中心、应用智能交通系统(ITS)以及传感、RFID、声、光、移动计算等先进技术,设计大规模VRPFD的局部车辆协作策略,实施多式联运、多方联运,共同配送、智能配送,优化仓储管理、实现零库存。提高物流设备使用效率,减少空载率和不满载、减少运输驾次。三是在设计、采购、仓储、运输、配送等环节推进绿色管理,构建逆向物流管理体系,提高客户满意度,取得更大的社会效益。
三、结论
物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我国重点发展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减低税负是营改增的核心宗旨之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逐步扩围和深入进行有助于物流业的专业化分工和产业升级,有利于促进中小物流企业发展。但是在此过程中出现物流企业一般纳税人税负不同程度的增加、物流业务各环节税率不统一,导致物流业负担加重、经营困难,不仅不利于物流业的快速持续发展,也推高物价,遏制消费需求,同时也会影响就业,减缓我国城镇化的进程,给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带来不利的影响。
在营改增中物流企业的减负增效除了在政府对物流业的营改增税收政策进行调整外,在企业层面要着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是重要的基础和关键。物流企业要以“营改增”为契机,一方面对内加强内部控制,进一步规范经营,完善符合增值税要求的内控制度,全面厘清和梳理适应增值税要求的业务流程和业务属性,避免混业经营带来的税务风险。积极开展税务筹划,合理节税,降低成本,对存量固定资产金融创新;另一方面对外提高物流服务水平,基于客户的复杂化、个性化需求,加强物流运作的柔性化、智能性、绿色化管理,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注释:
①http:///zjgx/t 20130204_526203. htm2013.2.4
参考文献:
[1]诸葛丹.“ 营改增” 对上海物流业的影响及对策财会研究,2013(2):29-31
[2]潘文轩.“营改增”试点中部分企业税负“不减反增”现象释疑.广东商学院学报,2013(1):43-49
[3]叶红.内控视角下对物流企业营改增工作的思考[J]. 交通财会,2013(4):32-39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物流术语(GB/T18354-2006)[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7
[5]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关于物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情况的调研报告及政策建议. http:// .cn/lhhkx/201203
一、物流企业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设立的跨区域机构(包括场所、网点),凡在总部统一领导下统一经营、统一核算,不设银行结算账户、不编制财务报表和账簿,并与总部微机联网、实行统一规范管理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总部统一缴纳,跨区域机构不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凡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跨区域机构,不得纳入统一纳税范围,应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上述物流企业,是指具备或租用必要的运输工具和仓储设施,至少具有从事运输(或运输)和仓储两种以上经营范围,能够提供运输、、仓储、装卸、加工、整理、配送等一体化服务,并具有与自身业务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
摘 要:随着我国新兴服务业的不断发展,原来的税制设计已经无法满足不断促进新兴服务业不断发展,稳定各行业税收负担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便应运开始。“营改增”可以减轻某些新兴服务业的税收负担,捋顺上下游企业的税收抵扣环节。而物流运输企业作为我国原来属于缴纳营业税,现改征增值税的企业,必然也会受到这项税收政策变动的影响,物流企业需要提高企业的纳税筹划意识,促进企业价值最大化。
关键词 :“营改增”;物流企业;影响;税收筹划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5)01-0071-02
一、引言
我国税制需要通过一定改革以不断适应经济的发展。“营改增”是我国在商品服务领域进行的税收改革之一,目前我国“营改增”的试点首先选定在交通运输业及部分具有生产性的服务业中进行。而我国原先对这部分行业征收营业税,主要是因为营业税的征收过程简便,利于税收主管部门进行监管。但营业税具有不能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可能出现重复征税等缺点,随着生产业及交通运输业的不断发展,无法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导致这些行业的税收负担较重,无法有效发展。而增值税作为一种可以进行进项税额抵扣的税种,其征收过程虽然更加复杂,但却可以促进企业税收负担的均衡,利于企业发展。物流业作为一种符合性较强的现代服务业,汇聚了包括交通运输、仓储保管及组装配送等功能,在我国现展中的地位不断凸显。物流企业如何有效把握“营改增”这一税收政策变动,进行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税收筹划,不断减轻企业的纳税风险,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和价值便成为了物流企业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同时,由于物流业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高,“营改增”能否减轻物流企业的税收负担,捋顺物流企业上下游税收抵扣链条关系成为了国家也密切关注并需要及时把握的问题。
二、“营改增”进行之后,物流企业的税收现状
(一)物流企业可以进行进项税抵扣额较少
物流企业的主要成本包括交通运输成本、仓储成本等,而交通运输成本占据成本链条中最重要的部分。物流企业和从事客货运输的交通公司一样,其交通成本主要构成是购买大型运输工具(包括大小型货车、分流专用车等)、租用其他公司运输工具、过路费、汽柴油购买消耗、企业员工工资等。按照“营改增”的政策要求,物流企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规定如下:在进行“营改增”改革之前物流企业所有买入的运输工具都不可以重新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过路费等费用由于无法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同样没法顺利抵扣。这种情形的出现,造成物流企业的税收负担可能不降反升。例如,MF物流企业主要从事面向终端消费者的商品运输派送服务,根据该企业的企业发展规划,MF物流企业需要于2010年前完成企业80%以上的运输车辆更新。因此,在“营改增”推行后,该企业由于2010年之前购买了大量运输车辆无法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造成企业税收负担明显上升,给企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
(二)物流企业适用的税率明显上升
在推行“营改增”之前,根据我国旧税法的规定,物流企业所从事的运输业务收入需要按照3%全额征收营业税,仓储业务需要按照5%全额征收营业税。但在进行“营改增”税制改革后,物流企业从事的运输业务收入依照11%差额征收增值税,仓储装卸业务依照6%差额征收增值税。虽然“营改增”之后,物流企业进行差额征税,但是由于企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较少,无法平衡企业的成本开销,这直接导致了物流企业的税收负担明显上升。同时,造成物流企业税收负担明显上升的主要原因是物流企业所主要从事的运输业务税率由全额征收3%上涨到差额征收11%。例如,主要从事大型商贸批发企业的货物业务的SP物流企业对该企业“营改增”前后的税收负担进行了核算。根据财务部门给出的相关报告显示,该企业在实行“营改增”之前的运输业务税收负担为3%,仓储业务税收负担为5%。而“营改增”以后,该企业的运输业务税收负担为8.9%,仓储业务的税负为4.5%。由于SP物流企业的主营业务是货物运输,货物仓储占总业务比重较小,同时由于运输业务税负增长过大且仓储业务税负降低较小,造成SP物流企业税负急剧上升。
(三)物流企业获取进项抵扣发票难度较大
目前我国大型物流企业的数目正在不断增加,大多数物流企业的运输范围较大,往往都是全国范围内进行物流配送。而这种现象也造成了物流企业获取进项税额抵扣发票的难度较大。物流企业的主营业务大多是运输业务,而运输业务中的柴油汽油费是可以进行进项税额抵扣的。但是目前大多数的加油站无法即时向加油方当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这造成了我国物流企业在获取油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存在一定难度。另外,物流企业的自有车辆每年都需要进行定期维护维修,而目前我国物流企业的车辆维修维护费用一般很难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抵扣。这是因为物流企业主营业务流动性较大,很难定点进行维修维护,在运输过程中车辆出现故障进行小型维修,不可能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而即使物流企业可以对本企业的车辆进行定点维修维护,但一般维修点都不是一般纳税人,因此依然很难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税款抵扣。例如,T物流公司的物流司机谭某的日常工作就是从内蒙古呼和浩特将货物运送至山西太原。根据其自述说明,其驾驶的货车在每次进行运输时都会在沿途的小型车辆维修点进行简单检测和维护,保障行车安全。但从没有收到过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营改增”后物流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方式
(一)提高物流企业相关财务人员的税收管理能力
1、增强财务税务人员业务能力
在未进行"营改增"之前,物流企业的主要业务是需要缴纳营业税的,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由于营业税的征收管理方式较为简单,只需要核算业务总收入就可以进行税款的计算缴纳。但是在进行”营改增“之后,物流企业的主要业务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营业税,由于增值税的征收需要计算总销项税额和总进项税额,因此核算过程较营业税更为复杂。因此物流企业的相关财务人员需要不断增强自身的业务处理能力,这样才能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营和税款缴纳合法。
2、升级物流企业税务管理系统
企业的税务管理系统是企业进行有效税款核算缴纳的重要配置。由于其主要业务所征收的税种有了较大的变化,因此其会计核算和税务核算都有了较大变革。根据调查了解到目前我国大多数物流企业都已经开始使用现代化税务管理系统进行税务管理。随着“营改增”的推行,我国大多数物流企业都需要对现有税务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防止因为信息失误造成的税款缴纳错误。
(二)合理进行纳税人身份的选择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1、选择一般纳税人身份进行税收筹划
对于主要从事仓储业的物流企业而言,选择一般纳税人身份更有利于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这是因为在“营改增”之前仓储业务按照5%全额征收营业税,在“营改增”之后仓储业务按照6%差额征收营业税。虽然表面上看税率上升,但是由于“营改增”之后企业可以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因此实际税率反而有所下降。因此,主要从事仓储业的物流企业可以通过选择一般纳税人的身份进行税收筹划,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同时,在物流运输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内后,其他企业从该企业购买的物流业务的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这样选择一般纳税人身份可以减轻下游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加企业的业务量,促进企业拓展市场,不断发展。
2、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开展纳税筹划
小规模纳税人便是我国税法划定,某些小型企业在满足特殊规定时可以采用简易计税法征收增值税。在“营改增”之后,我国税法仍然给予这些刚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企业在符合某些条件时适用于简易征税法。虽然目前我国大多数物流企业的企业规模比较大,根据税法规定大多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身份,但是物流企业依然可以对企业的业务进行有效划分来避免成为一般纳税人以减轻企业的税负。物流企业可以通过对从事业务种类、运输距离远近等进行合理划分,并成立相应的公司以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于3%的低征收率进行全额计算征收增值税,这和之前适用的运输业务全额依照3%征收营业税,仓储业务全额依照5%征税差距并不太大,对企业税收负担变动影响也较小。且这样物流企业的税收负担会明显低于其作为一般纳税人时的税收负担。可是,物流企业如果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则其无法独立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如果一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话,需要申请税务局进行发票代开,因此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必然会影响到企业下游的业务购买方。如果其他的物流企业都是一般纳税人,且业务提供价格相似,则该物流企业的生意会受到很大程度上的影响,不利于企业的持续发展。
(三)物流企业可以通过选择供应商身份进行纳税筹划
1、一般纳税人身份的物流企业选择供应商身份的方法
在”营改增“之后,物流企业可以通过对供应商身份的选择来进行纳税筹划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物流企业想要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可以通过增加企业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方式进行。如果物流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则其原料的可抵扣税款越多,其税收负担越低,因此即使某供应商虽然供应某原料的价格略高于其他身份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供应商,但是因为该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同时在物流企业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后,原料价格更低,则物流企业仍然可以通过选择该身份为一般纳税人的供应商而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2、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物流企业选择供应商身份的方法
如果某物流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其减轻税收负担的方式就是减少企业某业务的收入。但此种方式必然会造成企业利润率下降,因此当物流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时,在进行供应商选择方面需要注重企业利润的高低。此时对该物流企业而言,能否获得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已经没有意义。因此,在其进行供应商选择时,只需要考虑供应商给予的最终价格高低这一因素即可,无需再考虑供应商能否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结语
随着我国物流业的不断发展,物流企业税收链条的完善也逐步受到了国家的重视。目前“营改增”在我国已经进行了全面推行,这对我国税制结构完善、企业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营改增“的实行也对物流企业税收负担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当前物流企业可以在不断提高企业相关财务税务人员的税收管理能力的同时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利用纳税人身份的差异、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等方式提高企业盈利能力和利润水平,减少企业纳税风险。
参考文献:
0 引言
增值税和营业税作为我国的两大税种,自从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此两种税一直是并行征收的。营业税是按照企业营业收入,并且在每一个环节进行全额征税,前后环节所收的税款不可以相互抵减,流转环节越多,就造成越多的重复征税次数。增值税的特点是可以实现“道道抵扣”,就只在增值额上征税,可以把前道环节所收的增值税抵减,这样就避免了重复征收的问题出现。
物流业是集交通运输、仓储装卸、包装业配送业等于一身的一种复合型服务产业。如今,物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物流企业的发展将对其他产业的发展有着很好的助推作用。
1 “营改增”解读
1.1 “营改增”主要内容
“营改增”试点主要包括:第一,“营改增”先在交通运输业(包括水、陆、空、管道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物流辅助、文化创意、有形动产租赁以及鉴证咨询)生产业进行试点开展;第二,在现行增值税的基本税率17%和低税率13%基础上,新增11%(交通运输业适用)和6%(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两档低税率[1];第三,试点期间,试点的行业原营业税优惠政策不变更,并根据增值税特点进行适当调整;试点原归属地区的营业税收入,在进行改征增值税后的收入依旧归所属地区;第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产生,一般纳税人在试点中向试点行业购买服务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可按规定用来抵扣相关进项税额。
1.2 “营改增”思想原则
指导思想: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现有经济结构,调整并建立健全有利于企业行业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
基本原则:1)分步实施、统筹设计。正确认识与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之间关系,做到统筹兼顾型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结合当前实际需要,推行全面改革,科学设计,稳步推进。2)规范税制、合理负担,在保证增值税规范运行的前提下,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和不同行业发展特点,合理设置税制要素,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基本消除重复征税[2]。3)多面协调、平稳过渡。要妥善处理好试点前后增值税与营业税政策之间的衔接、试点纳税人与非试点纳税人税制的之间协调,健全第三产业发展的增值税管理体系,确保试点改革各项工作有序运行。
2 “营改增”对物流企业的重要意义
2.1 消除了双重增税
如今,物流外包成为物流行业发展的一大亮点,营业税的实施是多环节和全额下进行,即每次交易都须按其营业额交易所得税,但这样的纳税方式的结果是,交易越多,征税越多。物流企业抵扣不了外购燃料和固定资产增值税,就造成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双重增收,这对很多物流企业来说,是非常大的压力。为了了解决这个问题,很多企业用一种小而全、或大而全(即生产服务内部化,就是增设运输部门,提品的运输)的生产经营模式,这样的经营模式不理与物流企业的服务外包和专业分工。
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后,企业纳税人就能有利地避免重复性纳税,进而减轻企业在税收上的负担,这有利于物流企业控制服务价格,同时也有利于物流业进行专业分工与协作,促进物流企业持续而稳足地发展,同时又能够推动物流和生产、商贸之间的双向互动发展。
2.2 降低了物流企业纳税上的难度
现在,“营改增”试点推广到全国。而在过去,我国企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是同时并存的,这种使得一部分交易难以进行界定,不但容易加大企业在纳税上的风险,还容易给税务收征管机关带来比较大的工作难度。
举个例子,在实际工作中,很多企业存在着混合销售与兼营等行为。大量企业的财务人员难以对单一型的混合销售与兼营等行为进行正确地区分。当物流企业有混合型销售行为,同时又具有经营行为时,财务人员想要正确地区分以上两者,可以说是难上加难。这是因为不一样的税种,其税率也不一样。假如企业无法做到正确纳税,就会让企业税负变得悬殊,这样就会产生极大的纳税风险[3]。在“营改增”出台之后,这一情况就再也不复存在了。
2.3 大大降低了物流企业的经营成本
在“营改增”进行试点进行之后,物流企业的经营成本和生存上的压力大大减小,具体表现在:首先物流企业以往包括修理与设备费、外购燃料费用等能够增够产生增值税值税的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物流企业经营成本,有利于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改造与设备更新,保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其次是中小物流企业还可以成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避免了重复纳税,加上其适用税率也从原来的5%调低到3%,中小物流企业的税负明显下降,让物流企业生存的税收压力得以减轻。
2.4 营改增对物流企业利润产生的影响
利润是判定物流企业盈利能力大小的重要指标。影响利润的因素是多的,有营业成本、营业税和附加金等。在“营改增”之后,各项因素对于物流企业利润都产生不同的影响:一是营业税金及其附加对物流企业利润产生的影响,和营业税有所不同的是,增值税可以说是一种价外税,并不需要从收入之中直接予以扣除,增值税对于企业利润所产生的影响主要是附加税费对于所得税所产生的影响;二是外购固足资产对物流企业利润产生的影响;在营改增之后,物流企业外购的固足资产当年,其所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就能够一次性地全额予以抵扣,这样不但能够减少物流企业增值税的应纳税额,而且还能减少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各类附加税费所具有的应纳税额,这样就会对企业利润带来积极地影响;三是营业成本,在营改增之后,用在生产经营上的外购燃料、外购设备以及外购劳务等得到的进项税额允许加以抵扣,这将在一足程度上降低物流企业自身的营业成本,从而提高物流企业的利润[4]。
3 物流企业税务新思路
3.1 进行税务筹划
税务成本是一项企业经营过程中不可忽视的支出,原先的营业税转变为改革后的增值税,税制的改革自然会对对企业税务成本核算产生影响。不同的核算方式必然使得企业的税务成本发生变化,因此,物流企业应需要高度重视不同税制下的税务成本,并按照即将全国范围使用的新税制对公司涉税项目进行统筹规划,如果有需要,可以咨询专业的税务人士规划出专业合理的筹划方案,从而(下转第386页)(上接第377页)达到控制各项税务的成本之目的。
中小型物流企业,可以在“营改增”运行后,根据自身企业的经营规模,经营范围,利润情况,在当地税收办法下选择低税率的经营方式,大大节约成本,增大利润。
3.2 进行发票管理
“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原营业税纳税人选择变更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便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5]。但是在实际情况当中,纳税人在发票使用方面的认识较为欠缺,这使得物流行业的发票管理较为困难与混乱。物流企业需要全面把握新税改对物流业务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程度,采用合适的方法和手段对各种增值发票加强管理,充分对“营改增”政策进行理解,及时组织企业相关人员掌握、深入学习“营改增”政策文件及实施细则,对营业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一个清楚的分辨,对两类发票开具后各自带来的结果有清晰的认识,对企业发票种类合理规划,对税负抵扣情况综合考虑,做好经营提前策划和安排。同时,物流企业在进行决策时,在保证不降低客户的利益前提下,为了尽可能减轻企业的税收压力,可与客户方面协商发票事宜,选择对双方企业都有利的方案,这样的办法不仅为了方便以后与客户更进一步的顺利合作,加强服务质量,增强企业信誉,也是为企业与客户双方创造更多效益,从而形成共赢局面。
4 结语
以上海税改试点为例,部分交通运输企业税负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出现增加的情况。据有关资料的调查结果显示,2008年至2010年间年均试点行业的企业营业税实际负担率是1.3%,货物运输业务负担率是1.88%。但自从实行“营改增”试点后,货物运输行业的相关企业实际增值税负担率增加到4.2%,在参与上海试点的21家物流企业里,67%的试点企业所缴纳该月增值税比以往缴纳的营业税都有明显增加,平均增加税负达5万元,个别大型物流企业的税负甚至增加100万元。列举较有几个代表性的物流公司,上海德邦物流有限公司,2010年1月份该公司实际税负比原营业税的税负上升约3.3个百分点,增幅高达1倍;上海佳吉快运有限公司在2010年1~2月之前营业税实际负担率是1.63%,改革后增值税上升到了4.71%,上升率189%;上海中远物流公司在2010年1月份实际负担率同比往年时候增加215%。
新的税改下,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使得企业税负下降不多。对于税务改革部门而言,税制改革是为促进物流企业的健康发展。但试点的情况表明,新税制的蓝图还很难实现,为了完成促进的目标,能否适当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即将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租赁费等纳入进项税抵扣范围。建议可以对进项税抵扣范围适当扩大,使企业的受惠范围扩大。
面对这一重大的税制变革,物流企业一足要充分结合自身实际状况,深入分析税改变革对于企业所产生的影响,制定出相应的应对策略,更好地运用有利因素,实现有效降低税负之目的。短期内“营改增”可能会导致税负上升,但是长期来看整体税负还是平衡的,随着试点地区在试行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有关部门也将不断探索和改进,对“营改增”政策会进一步完善。
【参考文献】
[1]周艳.“营改增”对物流企业的影响探微[J].财会月刊,2012(10).
[2]李富颖.探讨营改增对物流运输企业的影响和对策[J].会计师,2012(11).
[3]梁嘉琳,张莫.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提速,扩围至10省市[N].经济参考报,2012-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