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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12文献标识码:A
税务筹划是21世纪的朝阳产业,但“对大多数企业来说,税务筹划仍然是皇冠上的明珠。”税务筹划是纳税人依据所涉及的税境和现行税法,遵循税收国际惯例,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根据税法中的“允许”、“不允许”以及“非不允许”的项目和内容等,对企业的涉税事项进行旨在减轻税负、有利于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的谋划、对策与安排。税务筹划具有必然性、复杂性和广泛性,税务筹划呈越来越专业化的特点。税务筹划应该在合法或不违法的前提下进行,既不能越雷池一步,也不能刻舟求剑;还不能为筹划而筹划,要服从、服务于企业的财务目标。在企业税务筹划实务中,避税筹划作为税务筹划的一种主要手段,避税的弹性和空间比较大,合理地规避税赋,能够减轻税收负担,实现税收利益,且又不违反税法,企业肯定乐意为之。
避税筹划一般是与税法的立法意识相悖的,它是利用税法的不足进行反制约、反控制的行为,但并不影响或削弱税法的法律地位。避税筹划实质上就是纳税人在履行应尽法律义务的前提下,运用税法赋予的权利保护既得利益的手段。避税筹划并没有、也不会、也不能“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避税筹划不是对法定义务的抵制和对抗,而是纳税人应该享有的权利,即纳税人有权依据法律“非不允许”进行选择和决策。对此,在一些著名的判例和判决中,早就做出了比较明确的回答。例如,美国著名的汉德法官曾指出:人们通过安排自己的活动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是无可厚非的。无论他是富翁还是穷人,都可以这样做,并且这完全是正当的。任何人都无须超过法律的规定来承担税负。税收不是靠自愿捐献,而是靠强制课征,不能以道德的名义来要求税收。人们可以为了规避或减轻税负,对自己的活动事先做出安排,以实现依法降低或免除税负的目标。退一步说,即使不承认避税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经济行为,但它肯定应是不违法、不能受到法律制裁的经济行为。
避税筹划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特有现象,随着法制的不断健全、不断完善,将逐渐演变成一种高智商的经济技巧和经营艺术。如何运筹好避税筹划,成功地进行税务筹划,必须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税务筹划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术。根据我们的理解,避税筹划应是纳税人在熟知相关税境的税收法规的基础上,在不直接触犯税法的前提下,利用税法等有关法律的差异、疏漏、模糊之处,通过对经营活动、融资活动、投资活动等涉税事项的精心安排,达到规避或减轻税负的行为。在了解了避税涵义的前提下,我们也要严格区分避税筹划与偷税、欠税、抗税、骗税的法律界限,即正确界定合法、不违法与违法的界限。(图1)
从这图1中我们可以严格区分避税筹划与偷税、欠税、抗税、骗税的法律界限,即正确界定合法、不违法与违法的界限。所以说,避税筹划是纳税人应该享有的权利,即纳税人有权依据法律“非不允许”进行选择和决策。我们常常看见有些逃避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受到了政府的严厉制裁,损失惨重,而有着合理的避税筹划的人则坦然、轻松地面对政府的各项税务稽查,顺利过关,不受任何损失或惩罚。究其原因,不外乎这些聪明的纳税人常常能够卓有成效地利用税法本身的漏洞和缺陷,顺利而又轻松地实现了规避或减轻纳税负担而又未触犯法律。
针对企业避税筹划所安排的经济行为必须合乎税法条文和立法意图或者不违反税法,而依法纳税更是企业纳税意识增强的应有之意。综观对避税筹划的各种观点,相对比较一致地认为避税具有以下特征:(1)避税是合法的或者是不违法的,这是与非法偷税的根本区别;(2)避税的目的是通过避免缴税、少缴税和推迟缴税,使税收负担最小化;(3)避税的手段是利用税法的不完善之处或漏洞,有的是歪曲、滥用法律的有关规定,而且这些手段一般都经过精心计划和安排;(4)避税技术的应用一般应在应纳税事实发生之前。这就使越来越多的纳税人对避税筹划十分重视,不断提升避税筹划技术。避税筹划技术是纳税人在现行税法的框架下,为降低税负而采用的某些手段和技巧。主要是从缩小税基、降低税率两方面筹划,常见的技术有:
1、价格转让法。价格转让法亦称转让价格法、转让定价法。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有经济利益联系的经济实体为共同获取更多利润和更多地满足经济利益的需要,以内部价格进行的销售(转让)活动,这是避税实践中最基本的方法。
2、成本(费用)调整法。成本(费用)调整法,是通过对成本(费用)的合理调整或分配(摊销),抵消收益、减少利润,以达到规避纳税义务的避税方法。
3、融资(筹资)法。融资法,即利用融资技术使企业达到最大获利水平和使税负最轻的方法。
4、租赁法。租赁可以获得双重好处,也是一种减轻税负的行为。
5、低税区避税法。低税区避税法是最常见的避税方法。低税区包括税率较低、税收优惠政策多、税负较轻的国家和地区。
税制具有复杂性,这就意味着纳税义务不能自动履行。纳税人必须及时、正确、全面地掌握所涉税境的税法,将税务筹划置于理财学的框架内,尽可能避免纳税风险给企业带来潜在的机会成本发生,努力实现涉税零风险。避税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实施某项税务筹划使税收负担最小化与其税后利润最大化呈正相关时,税收负担最小化就是税务筹划的最高目标。通过合理的避税筹划,能够减轻税收负担,实现税收利益。
通过一个例子来说明既少交税,又不违法,企业合理避税可以设计。有一家2009年3月成立的10个人的管理咨询公司,如果预计年度销售额为1,000万元,作为这家公司的财务经理,你能使公司一分钱的税不交,又不违反税法吗?在10月15日举行的首届中国财务经理年会上,税务专家、中国税收策划网CEO李记有先生给来自全国的财务经理出了一道难题。他表示只要精通税法,善于筹划,这完全可以做得到。这么一家管理咨询公司如果年度销售额为1,000万元,按照正常情况应该交纳营业税、所得税80万~100万元左右。很多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不一定了解财务政策,遇到这种情况,往往会让财务经理或人员去报税、办手续等,大部分财务经理可能就按照税法把这个税给交了。但这位财务经理如果进行一番策划,可能这80万元的税就不用交了。
如果仔细研究税法,至少有两个新的税收政策可以使这家公司免交80万元的税款。一是2009年国家规定:“新办的服务型企业,安排失业、下岗人员达到30%的,可以免三年营业税和所得税。”这个政策看起来非常简单,但非常实用。有些公司领导可能会说:“我安排下岗、失业人员干什么?”其实,这是一种观念上的障碍。像这家管理咨询公司完全可以利用这一政策,安排两个下岗女工干食堂,再安排一个失业或下岗的给领导开车,这样80万元的税就不用交了,省下的钱能买好几辆高级轿车。但许多财务人员对这样的税务政策可能看了一百遍了,但谁也没去使用。另外,还有一个文件可以使用。2004年新的税务政策规定:“兴办的私营企业安排退役士官达到30%比例的,可以免三年营业税和所得税。”这家公司完全可以招个退役的男兵开车,招两个女兵做秘书和话务员,他们并不是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对公司的影响并不大。一年免80万元,三年就是200多万元。很多企业的老总们没有去思考这个问题,在现有中国没有筹划的背景下,很多企业关注的是谁和税务部门的关系好,考虑更多的是出事的时候,如何“灭火”,而不是提前安排“防火材料”,还没有筹划的概念在里头。
有人说,现在是野蛮者抗税,愚昧者偷税,糊涂者漏税,智慧者进行税务筹划。税务筹划是明智之举、文明之举、进步之举。与此同时,政府也不得不将其注意力集中到完善、健全税制、加强征税筹划上。这种对税法的避与堵,大大加快了税收法制建设,使税制不断健全、不断完善,税务人员的执法素质不断提高,有助于社会经济的进步与发展。因此,避税筹划是一种高超的智力竞赛、有益的社会经济现象和经济行为。
(作者单位: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热电总厂)
主要参考文献:
税务筹划是21世纪的朝阳产业,但“对大多数企业来说,税务筹划仍然是皇冠上的明珠。”税务筹划是纳税人依据所涉及的税境和现行税法,遵循税收国际惯例,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根据税法中的“允许”、“不允许”以及“非不允许”的项目和内容等,对企业的涉税事项进行旨在减轻税负、有利于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的谋划、对策与安排。税务筹划具有必然性、复杂性和广泛性,税务筹划呈越来越专业化的特点。税务筹划应该在合法或不违法的前提下进行,既不能越雷池一步,也不能刻舟求剑;还不能为筹划而筹划,要服从、服务于企业的财务目标。在企业税务筹划实务中,避税筹划作为税务筹划的一种主要手段,避税的弹性和空间比较大,合理地规避税赋,能够减轻税收负担,实现税收利益,且又不违反税法,企业肯定乐意为之。
避税筹划一般是与税法的立法意识相悖的,它是利用税法的不足进行反制约、反控制的行为,但并不影响或削弱税法的法律地位。避税筹划实质上就是纳税人在履行应尽法律义务的前提下,运用税法赋予的权利保护既得利益的手段。避税筹划并没有、也不会、也不能“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避税筹划不是对法定义务的抵制和对抗,而是纳税人应该享有的权利,即纳税人有权依据法律“非不允许”进行选择和决策。对此,在一些著名的判例和判决中,早就做出了比较明确的回答。例如,美国著名的汉德法官曾指出:人们通过安排自己的活动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是无可厚非的。无论他是富翁还是穷人,都可以这样做,并且这完全是正当的。任何人都无须超过法律的规定来承担税负。税收不是靠自愿捐献,而是靠强制课征,不能以道德的名义来要求税收。人们可以为了规避或减轻税负,对自己的活动事先做出安排,以实现依法降低或免除税负的目标。退一步说,即使不承认避税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经济行为,但它肯定应是不违法、不能受到法律制裁的经济行为。
避税筹划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特有现象,随着法制的不断健全、不断完善,将逐渐演变成一种高智商的经济技巧和经营艺术。如何运筹好避税筹划,成功地进行税务筹划,必须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税务筹划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术。根据我们的理解,避税筹划应是纳税人在熟知相关税境的税收法规的基础上,在不直接触犯税法的前提下,利用税法等有关法律的差异、疏漏、模糊之处,通过对经营活动、融资活动、投资活动等涉税事项的精心安排,达到规避或减轻税负的行为。在了解了避税涵义的前提下,我们也要严格区分避税筹划与偷税、欠税、抗税、骗税的法律界限,即正确界定合法、不违法与违法的界限。(图1)
从这图1中我们可以严格区分避税筹划与偷税、欠税、抗税、骗税的法律界限,即正确界定合法、不违法与违法的界限。所以说,避税筹划是纳税人应该享有的权利,即纳税人有权依据法律“非不允许”进行选择和决策。我们常常看见有些逃避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受到了政府的严厉制裁,损失惨重,而有着合理的避税筹划的人则坦然、轻松地面对政府的各项税务稽查,顺利过关,不受任何损失或惩罚。究其原因,不外乎这些聪明的纳税人常常能够卓有成效地利用税法本身的漏洞和缺陷,顺利而又轻松地实现了规避或减轻纳税负担而又未触犯法律。针对企业避税筹划所安排的经济行为必须合乎税法条文和立法意图或者不违反税法,而依法纳税更是企业纳税意识增强的应有之意。综观对避税筹划的各种观点,相对比较一致地认为避税具有以下特征:(1)避税是合法的或者是不违法的,这是与非法偷税的根本区别;(2)避税的目的是通过避免缴税、少缴税和推迟缴税,使税收负担最小化;(3)避税的手段是利用税法的不完善之处或漏洞,有的是歪曲、滥用法律的有关规定,而且这些手段一般都经过精心计划和安排;(4)避税技术的应用一般应在应纳税事实发生之前。这就使越来越多的纳税人对避税筹划十分重视,不断提升避税筹划技术。避税筹划技术是纳税人在现行税法的框架下,为降低税负而采用的某些手段和技巧。主要是从缩小税基、降低税率两方面筹划,常见的技术有:
1、价格转让法。价格转让法亦称转让价格法、转让定价法。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有经济利益联系的经济实体为共同获取更多利润和更多地满足经济利益的需要,以内部价格进行的销售(转让)活动,这是避税实践中最基本的方法。
2、成本(费用)调整法。成本(费用)调整法,是通过对成本(费用)的合理调整或分配(摊销),抵消收益、减少利润,以达到规避纳税义务的避税方法。
3、融资(筹资)法。融资法,即利用融资技术使企业达到最大获利水平和使税负最轻的方法。
4、租赁法。租赁可以获得双重好处,也是一种减轻税负的行为。
5、低税区避税法。低税区避税法是最常见的避税方法。低税区包括税率较低、税收优惠政策多、税负较轻的国家和地区。
税制具有复杂性,这就意味着纳税义务不能自动履行。纳税人必须及时、正确、全面地掌握所涉税境的税法,将税务筹划置于理财学的框架内,尽可能避免纳税风险给企业带来潜在的机会成本发生,努力实现涉税零风险。避税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实施某项税务筹划使税收负担最小化与其税后利润最大化呈正相关时,税收负担最小化就是税务筹划的最高目标。通过合理的避税筹划,能够减轻税收负担,实现税收利益。
通过一个例子来说明既少交税,又不违法,企业合理避税可以设计。有一家2009年3月成立的10个人的管理咨询公司,如果预计年度销售额为1,000万元,作为这家公司的财务经理,你能使公司一分钱的税不交,又不违反税法吗?在10月15日举行的首届中国财务经理年会上,税务专家、中国税收策划网CEO李记有先生给来自全国的财务经理出了一道难题。他表示只要精通税法,善于筹划,这完全可以做得到。这么一家管理咨询公司如果年度销售额为1,000万元,按照正常情况应该交纳营业税、所得税80万~100万元左右。很多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不一定了解财务政策,遇到这种情况,往往会让财务经理或人员去报税、办手续等,大部分财务经理可能就按照税法把这个税给交了。但这位财务经理如果进行一番策划,可能这80万元的税就不用交了。
如果仔细研究税法,至少有两个新的税收政策可以使这家公司免交80万元的税款。一是2009年国家规定:“新办的服务型企业,安排失业、下岗人员达到30%的,可以免三年营业税和所得税。”这个政策看起来非常简单,但非常实用。有些公司领导可能会说:“我安排下岗、失业人员干什么?”其实,这是一种观念上的障碍。像这家管理咨询公司完全可以利用这一政策,安排两个下岗女工干食堂,再安排一个失业或下岗的给领导开车,这样80万元的税就不用交了,省下的钱能买好几辆高级轿车。但许多财务人员对这样的税务政策可能看了一百遍了,但谁也没去使用。另外,还有一个文件可以使用。2004年新的税务政策规定:“兴办的私营企业安排退役士官达到30%比例的,可以免三年营业税和所得税。”这家公司完全可以招个退役的男兵开车,招两个女兵做秘书和话务员,他们并不是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对公司的影响并不大。一年免80万元,三年就是200多万元。很多企业的老总们没有去思考这个问题,在现有中国没有筹划的背景下,很多企业关注的是谁和税务部门的关系好,考虑更多的是出事的时候,如何“灭火”,而不是提前安排“防火材料”,还没有筹划的概念在里头。
有人说,现在是野蛮者抗税,愚昧者偷税,糊涂者漏税,智慧者进行税务筹划。税务筹划是明智之举、文明之举、进步之举。与此同时,政府也不得不将其注意力集中到完善、健全税制、加强征税筹划上。这种对税法的避与堵,大大加快了税收法制建设,使税制不断健全、不断完善,税务人员的执法素质不断提高,有助于社会经济的进步与发展。因此,避税筹划是一种高超的智力竞赛、有益的社会经济现象和经济行为。
参考文献:
【关键词】
企业销售增值税;税务筹划;有效方法
随着税务改革的深入进行,我国税务工作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当前,营改增已经在我国开始了全面实施的阶段,而如何做好税务筹划工作,保证企业在营改增后能够获得更大的竞争力,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说非常关键。在销售方面,企业要充分结合目前我国营改增的税收政策,财务部门要积极开展税务筹划工作,保证企业税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本文将分别从增值税分摊方法角度,企业销售方式角度以及产品库存损耗角度讨论企业销售开展税务筹划的方法,希望为我国企业税务工作的发展提供帮助。
一、从增值税分摊方法的角度开展税务筹划
为了开展有效的税务筹划,企业可以从增值税分摊方法的角度加强税务工作。当前,我国推出了较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企业要对这些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解,从而抓住税收优惠的机遇,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在国家推行的增值税暂行管理条例中,规定了纳税人兼营免税的项目和非应税的项目,而在不能抵扣的进项税方面的规定还不够完善[1]。同时,在目前先征后返的税收政策中,在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分摊方面,也缺乏明确的规定。因此,在企业的销售活动中,企业可以根据当前增值税征收的特点,科学选择对自身最有利的税收政策,进行合理避税。具体来说,企业首先可以将增值税的税金进行分摊,分摊的目的是让企业未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业务得到更多的税金分摊,从而减少相应的应税业务税款。同时,在企业销售业务中,对与享受先征后返政策的销售业务,企业要减少其增值税税金分摊,通过这种做法可以使得这些业务多缴税,并通过先征后返的政策,在缴税后得到政府的财政返还。目前,在企业的销售活动中,管理进项税金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①企业将当月的销售收入作为主要的计税依据进行税务的分摊,其中销售收入包括享受了先征后返政策的收入以及没有享受政策销售收入;②企业依照当月月末的各产品的成本作为主要的计税依据来划分进项税;③企业将当月产品的实物数量作为主要的计税依据,依照当月月末产品的数量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分配。
二、从企业销售方式的角度开展税务筹划
在税务改革中,良好的税务筹划工作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从企业销售的角度来看,由于企业的销售活动有非常大的差别,因此本文主要选择三种比较常见的销售方式进行税务筹划工作。
(一)企业采用送货上门方式销售货物的税务筹划目前,在企业的销售活动中,许多企业都采用了送货上门的销售方式,而在送货的过程中,企业采取不同的货物运输方式,会给企业的税务筹划带来不同的效果。当前,企业采用的主要产品运输方式主要有三种,分别是企业运用自身的车队进行产品的运输,企业将产品委托给专业的运输公司进行运输,以代垫运费的方式为企业进行产品运输[2]。其中,对于企业采用自身车队方式进行产品运输的方式来说,根据目前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认为采用自身车队运输是一种混合销售方式,相应产生的费用是一种价外费,需要和产品的销售额仪器来计算增值税。对于将产品委托给专业运输公司的销售模式来说,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认为产品在成功销售后,要将运输费用作为计税依据,对运输费用的7%可以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对于代垫运费的送货方式来说,主要指的是企业在销售产品后,运输公司将开具专业的运输发票给购买单位,或者是销售企业将运输公司开具运费单交给购买方,并由购买单位进行代垫。对于采用代垫送货模式的销售行为来说,产生的运输费用是不计入到销售额中的,因此产生的费用不计入到价外费用中,也不用缴纳增值税销项税。下面通过简单的举例来说明三种销售方式对增值税征收税额的影响。某超市在2015年度的不含税销售总额达到了1000万,超市不含税的进货价格为800万,在销售过程中,支付不含税的运输费用约为40万,如果采用三种不同的送货方式,得到的纳税金额如下。
(二)企业采用折扣销售方式销售货物的税务筹划折扣销售也是企业采用个较多的销售方式。目前,主要包括现金折扣和实物折扣两种。在实物折扣方式中,对于采用赠送同类商品的折扣行为,企业要注意的是根据税法规定,如果是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折扣额和销售额,那么折扣后的金额将作为计税依据,而如果是开在两行发表上,那么折扣产品将不能按照折扣额进行计算。对于将其他商品作为折扣的销售行为来说,按照规定赠送商品可以算入到销售额中,但需要按照“以赠送他人”的条例规定进行征税工作。对于以现金折扣的方式进行销售的行为来说,企业能够通过这种销售方法来刺激购买方偿还贷款。通常认为,该方式产生的销售费用属于理财费用,因此在销售活动中要扣除相应的销售折扣,企业要将销售额作为主要的计税依据。另外,企业为了减小税收负担,可以采用分期收款的方式销售货物。分期收款方式在目前的销售方式比较常见,实际上是一种购买企业的赊购行为。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的销售活动中,分期和现金折扣销售两种方式还是不同的,具体表现为两者的义务时间是不一样的,这一点需要引起企业财务部门的注意[3]。具体来说,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以直接收款的方式销售货物时,都是以合同规定的日期作为收款日期,而对于货物是否已经到达客户手中不进行考虑。因此,对于分期销售行为来说,能够有效的降低延迟纳税和垫付税款的情况,对于节约成本也具有较好的效果。而对于签订合约的方式销售货物的行为来说,在销售过程中,企业能够通过签订的合约对购买方进行制约。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要在合同中加入还款日期,同时还要加入超过还款日期后的惩罚条款。通常来说如果超出还款日期在10天内,要支付固定的少量违约金,而如果超过10天可以按照2%追加违约金,如果超过了三十天,要按照3%来追加违约金。这种方式有效的督促了购买方能够尽早还款,同时,还可以将违约产生的折扣金额进行增值税的抵扣。
(三)企业采用委托代销方式销售货物的税务筹划委托代销方式也是比较主要的一种销售方式。目前,委托代销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手续费代销方式,该方式的委托方要向受托方缴纳手续费;二是买断代销方式,该方式通过订立合同,受托方按照合同规定向委托方缴纳货款。企业在选择具体的代销方式时,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确保税后筹划的合理性。
三、从计算产品库存损耗的角度开展税务筹划
企业在生产销售活动中,经常要产生非正常的产品损失,而计算产品库存的损耗工作对于税收筹划也非常重要。在实际工作中,税务部门对产品非正常损耗的进项税计算管理比较严格,如果企业发生存货损耗后,没有进行相关的进项税额转出,那么通常要受到税务罚款。因此,企业要对相应的计算库存损耗工作引起重视,要对库存损失进行及时处理,最终避免税务风险。目前,针对库存损失采用的税收筹划方式主要有存货报废和存货贱卖两种方法。通常情况,存货贱卖税收筹划方法具有更好的合理性。
四、结束语
在企业销售中,良好的税务筹划工作能够有效的节省企业的经济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目前,我国正处在税务改革的转型期,企业税务管理部门要对税务改革工作引起重视,在企业销售的财务活动中,从增值税分摊方法、采取不同的销售模式,产品库存损耗等角度积极开展税务筹划工作,从而为企业的良好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王新南.浅谈企业销售增值税税务筹划的方法与建议[J].财经界(学术版),2013,03:225-226.
一、企业税务筹划的历史背景
税收筹划即纳税人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安排等进行事前筹划,尽可能的减轻税收负担,以达到“节税”或“延长纳税期限”的目的。
早在20世纪30年代,纳税筹划就已经得到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社会的关注和法律的认可。在我国纳税筹划是近几年被人们所逐渐认识、了解和实践的。特别是2008年后,中国企业越来越重视企业纳税筹划。从纳税人角度看,降低税收负担是符合纳税人内在需求的。税收筹划是法律认可的,规避了违法风险。但是,税收筹划又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需要对税收筹划空间有认识,对筹划技术有把握。
本文就企业财务资金走向对企业税务筹划战术策略给出建议。
二、企业税务筹划的战术策略
从企业资金的流动方向,综合考虑税务筹划策略有四个方面。
(一)企业筹资过程中的税务筹划
企业筹集资金的方式主要通过权益筹资、负债筹资两种方式完成。权益筹资方式包括发行股票、吸收直接投资、利用留存收益等方式。通过银行借款、利用商业信用、发行公司债券、融资租赁等方式筹集资金属于负债筹资方式。虽然两种筹资方式都可以满足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但不同的筹资方式所产生的税负是不同的。
笔者在企业筹资过程中的税务筹划有三点建议:
1.负债筹资方式优于权益筹资方式
在不考虑企业最优资本结构的前提下。企业通过负债筹资方式筹集资金,因负债而产生的利息是可以税前扣除的。从而可实现降低应纳税额的目的,降低税收负担。
2.负债筹资方式中借款利息尽量控制在同期同类金融机构利率水平之内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中,只允许扣除借款利息的利率水平是银行同期同类型贷款利率。如果超过,不可以做税前扣除。
3.充分利用融资租赁方式筹资
融资租赁是负债筹资的一种重要方式,有着较高的税务筹划价值。融资租赁方式筹集资金所得到的固定资产可以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起到了减少纳税基数的作用。在减少税负方面效果显著。
(二)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税务筹划
企业的生产过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笔者将其划分为采购、生产、销售三个子过程。对每个过程的税务筹划策略细化建议。
1.采购环节
在整个采购环节中,有纳税筹划价值的在于采购对象选择和结算方式的选择。
(1)选择一般纳税人采购货物
如果采购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那么建议供货单位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的时候是有进项抵扣一项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是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税额为依据的。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资格取得。所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购货时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减低税负。
(2)选择有利的货款结算方式
我国企业结算方式有税收筹划价值的有三种:第一,在支付货款前,先取得发货方开具的发货票;第二,选择托收承付及委托收款的方式结算;第三,选择赊购或者分期付款的方式结算。这三种方式可以适当降低税负,及拖长纳税时间。
2.生产环节
在生产环节,存货的计价方法和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都会影响到企业最终的当年所得税水平。
(1)合理选用存货计价方法
我国会计准则对存货的计价,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等进行核算。不同的方法会造成核算出的材料成本有差异,从而影响当期的利润和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2)选择合理有效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我国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可以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式。虽然从固定资产全部使用期间来看,采取不同折旧方式折旧总额相同。但具体到各个年份来看,加速折旧法使企业的应计提折旧额在固定资产使用前期计提较多而后期计提较少,从而使企业利润总额前期相对较少而后期相对较多,最终使得企业前期应缴所得税额较少而后期较多,可以达到为企业前期抵税的效果。因此,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对企业更为有利。但是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只有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费用才允许税前扣除,其他方式计提折旧企业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对此,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选择合理有效的折旧方法,符合新税法的要求,同时也能达到为企业抵税的目的。
3.销售环节
我国税法规定,货物销售额和折扣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列示的,可以按照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否则,按照没有扣除之前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三)企业在投资过程中的税务筹划
企业投资组织形式、投资地域、投资方向都会影响企业最终税负的多少。以下笔者将从这三个方面阐述。
1.投资组织形式
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公司是我国企业投资的四种形式。总体来说,独资企业的税款一般采用定期定额征收,实际所承担的额税收负担较低。合伙企业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而征收个人所得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成立子公司和分公司的选择上,建议在企业成立之初可以先考虑设立分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虽然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但是可以将其发生的亏损计入总公司,可以冲减利润,达到减少所得税的目的。当公司开始盈利以后,可将分公司改为子公司,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2.投资地区地域
国家为了调节地区间经济,对偏远地区、沿海经济特区等不同的地区制定了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以根据国家政策,选择税负水平较低的地区进行投资。
3.投资行业项目选择
财政的资源配置只能要求了税收在行业上面调整资源配置。所以国家对需要扶持的行业、新兴行业给予了税收优惠政策。最常见的是税率差别和减免税的政策。如,我国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为25%。但对于高新技术产业实行15%的优惠税率。在增值税上面也实行了即征即退的政策。故而,选择税率较低的行业进行投资可以有效达到节税目的。
企业中的闲置资金的投资项目走向也会影响税收负担。我国税法规定,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而对于投资企业债券和直接对外投资都需要就所得收入缴纳所得税。需要企业在投资时充分考虑资金结构的合理性的同时选择税负低甚至是免税的投资项目。
(四)企业兼并、收购中的税务筹划
一般来说,企业可以通过兼并或者收购有累计亏损的公司达到冲减利润,减税节税的目的。收购方式的选择也是具有税务筹划价值的。
1.现金收购
现金收购是最常见的兼并收购形势。现金收购使得被收购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发生了转移。被收购企业的股东需要对股权转让所取得的收益纳税。这样一来,就会导致企业收购成本的增加。所以,笔者建议在现今收购形势下,可以选择分期付款方式完成兼并收购。这样一来可以将转让股权所得需要纳的税分期缴纳,缓解了被收购企业股东的税收负担。
2.股票收购
我国税法规定,合并企业支付给被合并企业或者其股东的收购价款中,除合并企业股权以外的现金、有价证券以及其他资产不高于所支付股权票面价值20%的,被合并企业不缺人全部资产的转让所得或者损失,不计算缴纳所得税。
三、总结
从当前我国税务筹划的实际情况看,纳税人在进行税务筹划过程中都普遍认为,只要进行税务筹划就可以减轻纳税负担,增加自身收益,而很少考虑筹划的风险。其实,税务筹划作为一种计划决策方法,具有主观性、征纳双方认定的差异性等问题,本身也是有风险的。
提高我国财务人员对税务筹划的认识,增强税务筹划技能,完善税务筹划法律环境,是当下需要并行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
[1]杨焕玲.企业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的相关性分析[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9,6.
一、定义。税务筹划是由Tax Planning意译而来的,也称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根据政府的政策导向,对多种纳税方案进行优化选择,通过对投资、经营、理财等活动的事先安排,尽可能地降低纳税成本,取得最大经济利益的一种行为。
二、特征。第一,合法性。税务筹划必须在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进行,这是税务筹划与偷税、漏税的本质区别。第二,超前性。纳税行为具有滞后性,企业可对自身应税经济行为进行预见性安排,比较不同经济行为下的税负轻重,做出相应选择。纳税人可事先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出投资经营和财务决策。第三,综合性。要综合考虑企业的各种税种,使其总的税负最低。要综合考虑企业税务筹划方案的收益和成本,使纳税方案的综合效益最好。第四,时效性。随着我国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与纳税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也在不断变化,税务筹划方案必须立足现实,适时调整和更新。
三、意义。税务筹划是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通过对经营管理行为的事前筹划,使企业税负得以延缓或减轻,以达到税后利润最大化的一种经济活动。从企业角度来说,税务筹划可以降低企业纳税成本,企业如果能通过税务筹划减轻税负,创造的价值和利润就有更多的部分留归自己,增加了可支配的资金,有利于企业的发展。而一个企业要进行纳税筹划,必然要建立健全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提高企业的会计管理水平,这必将促使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从国家角度来说,尽管企业进行税务筹划主观上是为了减轻税务负担,但在客观上却是在国家税收经济杠杆的作用下,逐步走向优化产业结构和合理配置资源的道路,如果国家制订的税收政策导向正确,税务筹划无疑将会对社会经济产生积极的正面作用。同时国家还可以根据已经出现的税务筹划方法,了解税收法规和税收征管过程中的不尽合理和不完善之处,适时地对税法进行补充、修订、调整,推动税法的不断完善。归纳起来,企业税务筹划的意义包括以下几点:节约税收成本、实现涉税零风险或低风险、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维护企业及其利益相关者各方合法权益。
税务筹划与企业财务管理的关系
一、税收筹划服务于财务决策。企业税收筹划是通过对企业经营的安排来实现的,它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投资、融资、生产经营、利润分配的决策,企业的税收筹划不能独立于企业的财务决策,必须服务于企业的财务决策。如果企业的税收筹划脱离了财务决策,必然影响到财务决策的科学性,甚至诱导企业做出错误的决策。
二、财务管理是税收筹划实现的保证。任何一项税收筹划的实现,都离不开企业财务管理手段的运用。只有通过财务管理进行税收筹划的可行性分析,才能确定该项税收筹划是否合法以及是否与企业的经营活动相符;只有通过财务管理的税收预测才能了解所设立的筹划方案能否实现税负最小化;也只有通过财务管理的成本认定才能比较税收筹划所带来的收益是否高于其成本。所以,税收筹划离不开财务管理,税收筹划必须运用财务管理中的时间价值和风险报酬观念,以及财务分析方法,对其可行性、成本、收益进行综合分析,才能保证筹划的有效实施。
三、税收筹划贯穿于财务管理的全过程。所谓财务管理活动是指资金的筹集、投放及分配等一系列行为,整体上来讲主要由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和分配活动构成。如何确定合理的筹资结构、投资结构、经营规模和分配方式,来提高效益,降低风险就成为财务管理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而不同的财务决策,税负往往不同,这就使得企业在实现其财务决策活动时不得不顾及税收因素,使税收筹划贯穿于企业资金运动的全过程。
税务筹划在企业中的具体应用
一、利用会计处理筹划。在企业一些经济事项的核算中,税收法律认同对企业纳税情况产生不同影响的多种会计处理方法。利用会计处理筹划法,则是指纳税人利用会计处理方法的可选择性进行税务筹划的方法。利用会计处理进行税务筹划的主要方法包括:存货计价法、选择筹划法、固定资产折旧法选择筹划法、无形资产摊销法选择筹划法、递延纳税筹划法等。在利用会计处理选择进行税务筹划时应注意:一是选择的会计处理方法应为税收法律所认同;二是选择的会计处理方法要考虑企业自身盈利、亏损、亏损弥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等影响税收因素。
二、规避纳税义务。征税首先要考虑的是纳税义务,如果企业不符合既定税种纳税人的定义或者企业的经营范围不在征税对象之内,企业就无须纳这种税。所以企业税务筹划的首要策略就是规避纳税义务,如果企业能规避纳税义务,那么无论税基、税率如何变化,都能大幅度的降低税负。
三、利用税法漏洞筹划。税法漏洞,是指税法对某些内容的文字规定,因语法、字词等有歧义或疏忽而造成的不周严。利用税法漏洞筹划法,则是指利用税收法律漏洞或税收实务中征管方的漏洞税务筹划的方法。其本质属于避税类税务筹划。利用税法漏洞筹划法进行税务筹划的主要方法包括:利用税收法律矛盾筹划法、利用税收管辖权缺陷筹划法、利用税务机关设置不合理筹划法等。在利用税法漏洞进行税务筹划时应注意:一是需要精通财务与税务的专业化人员;二是操作人员要有相当的纳税经验;三是要有严格的财务保密措施;四是要保证筹划的隐蔽性。
四、利用转让定价筹划。转让定价,是指关联企业之间不根据市场买卖规则和价格进行交易。利用转让定价筹划法,则是指纳税人通过关联企业之间不完全符合营业常规的交易活动进行的税务筹划方法。利用转让定价进行税务筹划的主要方法包括:利用商品交易筹划法、利用原材料及零部件购销筹划法、利用提供劳务筹划法、利用无形资产转让筹划法、利用机器设备租赁筹划法、利用管理费用分配筹划法等。在利用税转让定价进行税务筹划时应注意:一是将价格控制在税务机关认同、认可的范围内,防止出现纳税调整情况;二是充分运用预约定价安排管理机制,签订《预约剧介安排执行协议书》。
五、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是税法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是法律与政策的结合,具有很强的政策导向作用。因此利用税收优惠进行税务筹划具有操作性强、成本最小、收益最大的特点。增值税作为我国的主体税种,税收优惠政策较多,其中的一项是有关固定资产抵债的。对于抵债的固定资产,因为这部分资产往往不仅容易出现价值被高估的情况,而且对接受抵债物的企业用处不大,企业只能早日将其变现。企业如果直接转手销售不但需要缴纳l7%的增值税而且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从而使得税负较高。此时,债权企业可以通过委托销售帮助债务企业销售抵债物,收取中介费,只需缴纳营业税,不用负担增值税。另外,企业获得抵债固定资产后,可以短期使用一段时间,再作为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销售。根据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售价不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否则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从而减轻了税负。
1.2税收筹划方法税收筹划的基本技巧是在税务规划方案转移时产生的税收时机。时机的选择是何时申报纳税和进行税前扣除。时机决策必须比较边际税率的变化和税收上不同的计算方法,比较税后成本的高低;由关联方之间的纳税人获得的全部转让所得款项收入的转移,获取相关纳税人的适用到最低或最小总税率的边际税率。
在实践中,一般有以下几种方法可供选择:(1)价格转移法;(2)成本(费用)调整法;(3)筹资法;(4)租赁法。
1.3汽车制造业税收筹划的必要性现阶段总体来看,我国汽车制造业还未形成一个成熟稳定的市场,导致目前从事汽车行业的企业纳税意识淡薄,节税意识不强,存在着许多逃税的行为,如开具发票时采取“大头小尾”的做法等。然而随着我国汽车市场的繁荣,各种竞争的加剧,利润的减少,迫使汽车销售企业改变经营理念。如何在国家政策范围内合理筹划企业税金,那么势必要通过税收筹划减少企业的税负,来提高企业竞争力成为企业必然的选择。
1.4汽车制造业税收筹划的可行性税务筹划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是以企业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为条件的企业,企业要进行税务筹划须符合两个条件:企业自身经济利益独立;规定范围内企业经营活动自主。此外,现行税制环境和会计多样性等原因使得汽车企业实施税务筹划时还应具备客观环境上的可行性。
2汽车制造业税收筹划中产生风险及原因
汽车制造业在实施税收筹划时往往会产生一定风险,已经上市的汽车企业实证分析表明:绝大部分企业面临着增值税处罚的风险,所得税改革后,大部分企业也将面临承担所得税的风险。汽车制造业税收筹划中产生风险及原因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2.1企业自身方面
(1)纳税人业务素质的影响。纳税人选择纳税筹划方案的形式,以及如何根据纳税人的主观判断,包括理解税收政策,理解和判断税务规划条件来实现。通常情况下,纳税人的业务素质越高,税收筹划的成功的可能性越大。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纳税人对财税、金融、会计、法律等相关政策,以及业务的了解和掌握程度并不高。很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纳税人有税收筹划迫切的愿望,但它是难以实施的行为或具体计划,但要执行的程序,效果却不佳,难以达到预期。因此,税收筹划的风险是比较大的。
(2)企业经营环境和经营活动的不断变化。任何税收筹划的实施方案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一定的法律环境下,以固定的生产经营活动为介质拟定的。其筹划的过程主要是依赖于生产经营活动。各种生产经营活动,不同时间的内部及外部业务环境对税收筹划都有着巨大影响。因此,一旦公司预期经营活动发生了变化,如投资环境,企业组织形式,资产与负债的比例,存货计价方法,收入实现点,利润分配方式等,企业可能会失去税收优惠、税收特点和优势的必要特征和条件,其结果可能是税收筹划实施方案的结果和预期有所偏差,导致税收筹划风险的产生。
2.2国家税收政策对企业的影响所有税务筹划方案都需要依照当时的税收政策等规定来选择、确定并组织进行。但税收政策有一定时效性。在不同的发展时期,国家会根据总体发展战略要求,重新出台新的税收宏观调控办法。这就使得税收政策始终处于不断的调整变化中,而这种时效性将对税务筹划,特别是长期进行的税务筹划产生一定风险。
2.3纳税人与征税机关存在认定差异税务筹划是纳税人根据自身状况并在合法的情况下做出的以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行为。但税务筹划方案是否符合税法规定,能否在实践中实施,取决于税务部门对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的认可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分歧是必然的。
(1)税务部门及企业对税务筹划方案的想法不同。企业认为是减少税负的方案,税务部门却认为有偷税嫌疑。
(2)税法在对税收事项中留有一定的空间。在规定的范畴内,税务部门有一定的裁量权。只要税法没有确定的行为,税务部门就可以根据其判断认定企业是否为应纳税行为,这种行为实际上为税收政策执行的偏颇提供了可能性。综合以上三个方面因素的影响,可能会使企业“税务筹划”的行为,不但不能给纳税人带来任何收益,反而会被税务部门进行处罚,更有甚者,还会导致税务部门对纳税人进行刑事处罚,使纳税人付出惨痛的代价。
3防范汽车制造业税收筹划风险的策略
3.1熟知税收环境信息,增强筹划方案的灵活性税法同其他任何法律一样具有相对稳定性,但由于我国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税收制度并不健全,随着经济发展和国家政策,许多税法的规定不断变化和改善。同时税收筹划的重点,税收优惠政策也有很强的时效性和区域性,因此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充分了解现行税务法规,根据最新的税收法律制订税收筹划方案。与此同时,税收筹划方案的制订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应该随着税法相关的政策变化而改变,适时更新规划方案,防止出现对现行税收法规把握不到位而导致的“法律风险”。
3.2注重税收筹划方案的综合性税收筹划是指在一定的税收环境下,全面规划方案并且注重税务筹划的综合性。首先,要注意了解各税种之间的相关性。税收筹划应着眼于降低整体税负,企业所有者财富的最大化,而不是减少个别税种的税负。由于各税种之间是相互关联的,一个税种的税负降低很可能导致另一个税负增加,所以筹划过程中一定要选择最优规划解决方案。其次“,成本——收益”分析。前面所提到的风险中的税务筹划的成本是比较常见的,也是最有可能被规划方案者所忽略的风险,其根本原因在于,设计者往往将规划方案的筹划目标限定于“节税”,而忽略了成本效益原则,使得规划费用超过收入计划所得。这就要求规划方案者在设计税收筹划方案时,采取“成本——收益”分析,不能顾此失彼,为筹划而筹划,考虑到企业的整体收益和整体税负,选择税收筹划成本一定要小于税收筹划收益的方案,否则,企业就会得不偿失。
3.3开展税务业,提高税收筹划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税收筹划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学科,涉及到税务、财务管理、会计、业务管理等各方面知识,其专业性极强。为了全面提高员工素质,企业应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利用各种学习机会,帮助涉税从业人员学习税收业务政策和税收法律法规。此外,企业招聘税收筹划从业人员时要聘请资深素质较高的专业人员,如招聘具有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考虑到招聘人员成本,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方案时可直接征求专业税务部门的指导,完全充分利用税务的专业知识,为企业减少税收筹划风险。
3.4企业应重视涉税零风险企业认为只要能够取得税收筹划的好处的筹划就是好的筹划,反之,就不是好的筹划。当前,随着税收筹划理论基础的逐步发展,纳税人逐渐认识到一点,纳税人能够间接地获取一定的经济效益,而且更加有益于企业的长久发展和规模的扩大,这种状态我们称之为涉税零风险。涉税零风险指的是企业的账目清楚,纳税报表申报正确,税款缴纳额充足,不会有任何关于税收方面的行政处罚,即在税收上无任何风险,或者风险极小到可以不计的状态。这样的状态虽不能使企业直接获取税收上的任何好处,但却可以间接的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那么这种状态的出现,更加有益于企业的长久发展和规模的扩大。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能片面的强调“节税”的效果,而更应该认识到涉税零风险给纳税人带来的账目清楚、纳税准确的好处,以及由于涉税零风险给纳税人避免名誉损失的好处。
一、国际税务筹划的客观基础
企业要进行国际税务筹划,首先要对各国的税制有较深认识。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税收差别是由税收管辖权、税率、课税对象、计税基础、税收优惠政策等几个方面组成的:
1.税收管辖权上的差别。各国税制上的税收管辖权主要有三种类型:居民管辖、公民管辖和所得来源管辖。各个国家或地区一般是根据自身的政治、经济情况和法律传统,选择及行使税收管辖权,其中多数国家是同时行使居民管辖权和所得来源管辖权的。由于各国家行使不同的税收管辖权,从而为国际税务筹划创造了机会。
2.税率上的差别。税率差别是指不同的国家,对于相同数量的应税收入或应税金额课以不同的税率。企业可以选择综合税率较低的国家来投资,也可以将税率高的国家所属机构的利润转移到税率低的国家。
3.课税对象和计税基础的差别。不同的国家税种的课税对象可能不同,不同国家对于每一课税对象所规定的范围和内容也可能不同,因此计税基础也会存在差异。企业可以利用不同的税收处理进行税务筹划。
4.税收优惠的差别。许多国家为了吸引外国投资,对于国外投资者在征税上给予实行各种不同形式的优惠。如减免税、各种纳税扣除等。一国的税收优惠政策是跨国纳税人税务筹划的一个重要内容。
从上述的分析可见,国际税务筹划的基础就是各国税制的差异。企业只有在全面掌握有关国家税收法规及其具体税制的基础上,兼考虑一些其它客观因素,才有可能制定出正确的税务筹划方案。
二、国际税务筹划的具体方法
依据国际税务筹划的基础和其它相关因素,可以大略总结出国际税务筹划的具体途径如下:
1.税收管辖权规避。企业应尽量避免同一个行使居民管辖或公民管辖的国家发生人身法律关系,或尽量避免同一个行使所得来源管辖权的国家发生联系。许多国家对企业的“常设机构”的利润是课税的,因此在短期跨国经营活动中,尽量不要成为东道国的“常设机构”,则可避免向东道国纳税。这种规避可以通过控制短期经营的时间或是通过改变在东道国机构的性质来实现。
2.利用税率差别。由于不同国家规定的税率存在差别,在进行国际税务筹划时,企业可以选择综合税率较低的国家来投资,也可以将税率高的国家所属机构的利润转移到税率低的国家。据统计,美国跨国公司持有资产总额25%部分分布在那些公司所得税率低于20%的国家或地区,在这些国家资产收益率普遍较高。
通常实践中转移应税收入的方法有几种:(1)企业可以利用信托方式转移财产。如果一个国家的所得税税率较高,该国企业就可以以全权信托的方式把自己的财产委托给设在境外的避税地的信托机构代为管理,通过创立这种国外信托,财产所有人以及信托的受益人就可以彻底摆脱就这笔财产所得向本国政府纳税的义务。同时,由于信托财产是委托避税地信托机构管理的,当地政府对信托财产所得一般也不征收或征收很少的所得税。(2)企业也可以通过向低税率国关联企业转移利润的方法利用转让定价手段在公司集团内部转移利润,使公司集团的利润尽可能多地在低税国关联企业中实现。实践中跨国公司在税务筹划中这种方法最为常见。
(3)通过组建内部保险公司来转移利润。具体做法是,在一个无税或低税的国家建立内部保险公司,然后母公司和子公司以支付保险费的方式把利润大量转出居住国,使公司集团的一部分利润长期滞留在避税地的内部保险公司账上。内部保险公司在当地不用该笔利润纳税,而这笔利润由于不汇回母公司,公司居住国也不对其课税。
3.在税务筹划中注意课税对象和计税基础的差别。在税务筹划中,要注意考虑所选择投资地的税种主要是所得税,根据投资地在存货计价与成本核算、固定资产折旧、各类准备基金的提取等方面税制规定的不同来进行筹划。
4.筹划时考虑税收优惠政策。利用税收优惠是税务筹划的一个重要内容。比如:国与国之间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中一般都有互相向对方国家的居民提供所得税尤其是预提所得税的优惠条款。在国际税务筹划时,在考虑税收优惠时,要注意税收优惠往往是在经济不发达、劳动力素质低的地区力度更大。所以不能只考虑税收优惠,忽略该地区基础设施制度落后所导致的高成本负担及政治和经营风险。
三、我国企业国际税务筹划对策
1.我国企业国际税务筹划现状。我国大部分企业税务筹划意识缺乏。我国企业的领导由于欠缺财务、税收知识,因此当提及减少纳税成本时,往往使用偷逃税款、找税务人员等方法,而不是通过自身的税务筹划合理合法地节税。而企业的财务人员也因而不能利用税收知识和会计水平为企业做税务筹划。同时,税务筹划主体在我国企业中,至今还不甚明确。会计人员只关注会计核算、会计报表,不关心税收成本比较及相关决策;而管理人员则认为税收筹划是财务部门的职责。这样就形成了税务筹划工作无人负责的情况。
一、国际税务筹划的客观基础
企业要进行国际税务筹划,首先要对各国的税制有较深认识。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税收差别是由税收管辖权、税率、课税对象、计税基础、税收优惠政策等几个方面组成的:
1.税收管辖权上的差别。各国税制上的税收管辖权主要有三种类型:居民管辖、公民管辖和所得来源管辖。各个国家或地区一般是根据自身的政治、经济情况和法律传统,选择及行使税收管辖权,其中多数国家是同时行使居民管辖权和所得来源管辖权的。由于各国家行使不同的税收管辖权,从而为国际税务筹划创造了机会。
2.税率上的差别。税率差别是指不同的国家,对于相同数量的应税收入或应税金额课以不同的税率。企业可以选择综合税率较低的国家来投资,也可以将税率高的国家所属机构的利润转移到税率低的国家。
3.课税对象和计税基础的差别。不同的国家税种的课税对象可能不同,不同国家对于每一课税对象所规定的范围和内容也可能不同,因此计税基础也会存在差异。企业可以利用不同的税收处理进行税务筹划。
4.税收优惠的差别。许多国家为了吸引外国投资,对于国外投资者在征税上给予实行各种不同形式的优惠。如减免税、各种纳税扣除等。一国的税收优惠政策是跨国纳税人税务筹划的一个重要内容。
从上述的分析可见,国际税务筹划的基础就是各国税制的差异。企业只有在全面掌握有关国家税收法规及其具体税制的基础上,兼考虑一些其它客观因素,才有可能制定出正确的税务筹划方案。
二、国际税务筹划的具体方法
依据国际税务筹划的基础和其它相关因素,可以大略总结出国际税务筹划的具体途径如下:
1.税收管辖权规避。企业应尽量避免同一个行使居民管辖或公民管辖的国家发生人身法律关系,或尽量避免同一个行使所得来源管辖权的国家发生联系。许多国家对企业的“常设机构”的利润是课税的,因此在短期跨国经营活动中,尽量不要成为东道国的“常设机构”,则可避免向东道国纳税。这种规避可以通过控制短期经营的时间或是通过改变在东道国机构的性质来实现。
2.利用税率差别。由于不同国家规定的税率存在差别,在进行国际税务筹划时,企业可以选择综合税率较低的国家来投资,也可以将税率高的国家所属机构的利润转移到税率低的国家。据统计,美国跨国公司持有资产总额25%部分分布在那些公司所得税率低于20%的国家或地区,在这些国家资产收益率普遍较高。
通常实践中转移应税收入的方法有几种:(1)企业可以利用信托方式转移财产。如果一个国家的所得税税率较高,该国企业就可以以全权信托的方式把自己的财产委托给设在境外的避税地的信托机构代为管理,通过创立这种国外信托,财产所有人以及信托的受益人就可以彻底摆脱就这笔财产所得向本国政府纳税的义务。同时,由于信托财产是委托避税地信托机构管理的,当地政府对信托财产所得一般也不征收或征收很少的所得税。(2)企业也可以通过向低税率国关联企业转移利润的方法利用转让定价手段在公司集团内部转移利润,使公司集团的利润尽可能多地在低税国关联企业中实现。实践中跨国公司在税务筹划中这种方法最为常见。(3)通过组建内部保险公司来转移利润。具体做法是,在一个无税或低税的国家建立内部保险公司,然后母公司和子公司以支付保险费的方式把利润大量转出居住国,使公司集团的一部分利润长期滞留在避税地的内部保险公司账上。内部保险公司在当地不用该笔利润纳税,而这笔利润由于不汇回母公司,公司居住国也不对其课税。
3.在税务筹划中注意课税对象和计税基础的差别。在税务筹划中,要注意考虑所选择投资地的税种主要是所得税,根据投资地在存货计价与成本核算、固定资产折旧、各类准备基金的提取等方面税制规定的不同来进行筹划。
4.筹划时考虑税收优惠政策。利用税收优惠是税务筹划的一个重要内容。比如:国与国之间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中一般都有互相向对方国家的居民提供所得税尤其是预提所得税的优惠条款。在国际税务筹划时,在考虑税收优惠时,要注意税收优惠往往是在经济不发达、劳动力素质低的地区力度更大。所以不能只考虑税收优惠,忽略该地区基础设施制度落后所导致的高成本负担及政治和经营风险。
三、我国企业国际税务筹划对策
1.我国企业国际税务筹划现状。我国大部分企业税务筹划意识缺乏。我国企业的领导由于欠缺财务、税收知识,因此当提及减少纳税成本时,往往使用偷逃税款、找税务人员等方法,而不是通过自身的税务筹划合理合法地节税。而企业的财务人员也因而不能利用税收知识和会计水平为企业做税务筹划。同时,税务筹划主体在我国企业中,至今还不甚明确。会计人员只关注会计核算、会计报表,不关心税收成本比较及相关决策;而管理人员则认为税收筹划是财务部门的职责。这样就形成了税务筹划工作无人负责的情况。
一、国际税务筹划的客观基础
企业要进行国际税务筹划,首先要对各国的税制有较深认识。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税收差别是由税收管辖权、税率、课税对象、计税基础、税收优惠政策等几个方面组成的:
1.税收管辖权上的差别。各国税制上的税收管辖权主要有三种类型:居民管辖、公民管辖和所得来源管辖。各个国家或地区一般是根据自身的 政治 、 经济 情况和 法律 传统,选择及行使税收管辖权,其中多数国家是同时行使居民管辖权和所得来源管辖权的。由于各主权国家行使不同的税收管辖权,从而为国际税务筹划创造了机会。
2.税率上的差别。税率差别是指不同的国家,对于相同数量的应税收入或应税金额课以不同的税率。企业可以选择综合税率较低的国家来投资,也可以将税率高的国家所属机构的利润转移到税率低的国家。
3.课税对象和计税基础的差别。不同的国家税种的课税对象可能不同,不同国家对于每一课税对象所规定的范围和内容也可能不同,因此计税基础也会存在差异。企业可以利用不同的税收处理进行税务筹划。
4.税收优惠的差别。许多国家为了吸引外国投资,对于国外投资者在征税上给予实行各种不同形式的优惠。如减免税、各种纳税扣除等。一国的税收优惠政策是跨国纳税人税务筹划的一个重要内容。
从上述的分析可见,国际税务筹划的基础就是各国税制的差异。企业只有在全面掌握有关国家税收法规及其具体税制的基础上,兼考虑一些其它客观因素,才有可能制定出正确的税务筹划方案。
二、国际税务筹划的具体方法
依据国际税务筹划的基础和其它相关因素,可以大略 总结 出国际税务筹划的具体途径如下:
1.税收管辖权规避。企业应尽量避免同一个行使居民管辖或公民管辖的国家发生人身法律关系,或尽量避免同一个行使所得来源管辖权的国家发生联系。许多国家对企业的“常设机构”的利润是课税的,因此在短期跨国经营活动中,尽量不要成为东道国的“常设机构”,则可避免向东道国纳税。这种规避可以通过控制短期经营的时间或是通过改变在东道国机构的性质来实现。
2.利用税率差别。由于不同国家规定的税率存在差别,在进行国际税务筹划时,企业可以选择综合税率较低的国家来投资,也可以将税率高的国家所属机构的利润转移到税率低的国家。据 统计 ,美国 跨国公司 持有资产总额25%部分分布在那些公司所得税率低于20%的国家或地区,在这些国家资产收益率普遍较高。
通常实践中转移应税收入的方法有几种:(1)企业可以利用信托方式转移财产。如果一个国家的所得税税率较高,该国企业就可以以全权信托的方式把自己的财产委托给设在境外的避税地的信托机构代为 管理 ,通过创立这种国外信托,财产所有人以及信托的受益人就可以彻底摆脱就这笔财产所得向本国政府纳税的义务。同时,由于信托财产是委托避税地信托机构管理的,当地政府对信托财产所得一般也不征收或征收很少的所得税。(2)企业也可以通过向低税率国关联企业转移利润的方法利用转让定价手段在公司集团内部转移利润,使公司集团的利润尽可能多地在低税国关联企业中实现。实践中跨国公司在税务筹划中这种方法最为常见。
(3)通过组建内部 保险 公司来转移利润。具体做法是,在一个无税或低税的国家建立内部保险公司,然后母公司和子公司以支付保险费的方式把利润大量转出居住国,使公司集团的一部分利润长期滞留在避税地的内部保险公司账上。内部保险公司在当地不用该笔利润纳税,而这笔利润由于不汇回母公司,公司居住国也不对其课税。
3.在税务筹划中注意课税对象和计税基础的差别。在税务筹划中,要注意考虑所选择 投资 地的税种主要是所得税,根据投资地在存货计价与 成本 核算、固定资产折旧、各类准备基金的提取等方面税制规定的不同来进行筹划。
4.筹划时考虑 税收 优惠政策。利用税收优惠是税务筹划的一个重要内容。比如:国与国之间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中一般都有互相向对方国家的居民提供所得税尤其是预提所得税的优惠条款。在国际税务筹划时,在考虑税收优惠时,要注意税收优惠往往是在 经济 不发达、劳动力素质低的地区力度更大。所以不能只考虑税收优惠,忽略该地区基础设施制度落后所导致的高成本负担及 政治 和经营风险。
三、我国企业国际税务筹划对策
1.我国企业国际税务筹划现状。我国大部分企业税务筹划意识缺乏。我国企业的领导由于欠缺 财务 、税收知识,因此当提及减少纳税成本时,往往使用偷逃税款、找税务人员徇私舞弊等方法,而不是通过自身的税务筹划合理合法地节税。而企业的财务人员也因而不能利用税收知识和 会计 水平为企业做税务筹划。同时,税务筹划主体在我国企业中,至今还不甚明确。会计人员只关注会计核算、会计报表,不关心税收成本比较及相关决策;而 管理 人员则认为税收筹划是财务部门的职责。这样就形成了税务筹划工作无人负责的情况。
企业要进行国际税务筹划,首先要对各国的税制有较深认识。因为国际税务筹划的客观基础是国际税收的差别,即各国由于政治体制不同、经济发展不平衡,税制之间存在着的较大的差异。这种差异为跨国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可能的空间和机会。
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税收差别是由税收管辖权、税率、课税对象、计税基础、税收优惠政策等几个方面组成的:
1、税收管辖权上的差别
各国税制上的税收管辖权主要有三种类型:居民管辖、公民管辖和所得来源管辖。各个国家或地区一般是根据自身的政治、经济情况和法律传统,选择及行使税收管辖权,其中多数国家是同时行使居民管辖权和所得来源管辖权的。由于各国家行使不同的税收管辖权,从而为国际税务筹划创造了机会。
2、税率上的差别
税率差别是指不同的国家,对于相同数量的应税收入或应税金额课以不同的税率。企业可以选择综合税率较低的国家来投资,也可以将税率高的国家所属机构的利润转移到税率低的国家。
3、课税对象和计税基础的差别
不同的国家税种的课税对象可能不同,不同国家对于每一课税对象所规定的范围和内容也可能不同,因此计税基础也会存在差异。企业可以利用不同的税收处理进行税务筹划。
4、税收优惠的差别
许多国家为了吸引外国投资,对于国外投资者在征税上给予实行各种不同形式的优惠。如减免税、各种纳税扣除等。一国的税收优惠政策是跨国纳税人税务筹划的一个重要内容。
从上述的分析可见,国际税务筹划的基础就是各国税制的差异。企业只有在全面掌握有关国家税收法规及其具体税制的基础上,兼考虑一些其它客观因素,才有可能制定出正确的税务筹划方案。
二、 国际税务筹划的具体方法
依据国际税务筹划的基础和其它相关因素,可以大略总结出国际税务筹划的具体途径如下:
1、税收管辖权规避
正如上文所论述的,企业可以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同一个行使居民管辖或公民管辖的国家发生人身法律关系,或尽量避免同一个行使所得来源管辖权的国家发生联系。这就是所谓的税收管辖权规避。
对外投资的企业可以通过避免成为一个国家的常设机构来降低税赋。许多国家对企业的“常设机构”的利润是课税的,因此在短期跨国经营活动中,尽量不要成为东道国的“常设机构”,则可避免向东道国纳税。这种规避可以通过控制短期经营的时间或是通过改变在东道国机构的性质来实现。
2、利用税率差别
由于不同国家规定的税率存在差别,在进行国际税务筹划时,企业可以选择综合税率较低的国家来投资,也可以将税率高的国家所属机构的利润转移到税率低的国家。据统计,美国跨国公司持有资产总额25%部分分布在那些公司所得税率低于20%的国家或地区,在这些国家资产收益率普遍较高。
通常实践中转移应税收入的方法有几种:
(1)企业可以利用信托方式转移财产。信托关系一但成立,委托人把自己的财产委托给信托机构管理,信托财产在法律上委托人之间的所有权关系就切断。一般对财产所有人委托给受托人的财产所得不再征税。而且在全权信托中,信托的受益人对信托财产也不享有所有权,所以只要受益人不从信托机构得到分配的利益,受益人也不用就信托财产缴纳任何税收。在税务筹划中可以利用这种规定来避税,如果一个国家的所得税税率较高,该国企业就可以以全权信托的方式把自己的财产委托给设在境外的避税地的信托机构代为管理,通过创立这种国外信托,财产所有人以及信托的受益人就可以彻底摆脱就这笔财产所得向本国政府纳税的义务。同时,由于信托财产是委托避税地信托机构管理的,当地政府对信托财产所得一般也不征收或征收很少的所得税。
(2)企业也可以通过向低税率国关联企业转移利润的方法利用转让定价手段在公司集团内部转移利润,使公司集团的利润尽可能多地在低税国关联企业中实现。实践中跨国公司在税务筹划中这种方法最为常见。
(3)通过组建内部保险公司来转移利润。所谓内部保险公司是指由一个公司集团或从事相同业务的公司协会投资建立的、专门用于向其母公司或姊妹公司提供保险服务以替代外部保险市场的一种保险公司。利用内部保险公司可以进行跨国税务筹划。具体做法是,在一个无税或低税的国家建立内部保险公司,然后母公司和子公司以支付保险费的方式把利润大量转出居住国,使公司集团的一部分利润长期滞留在避税地的内部保险公司账上。内部保险公司在当地不用该笔利润纳税,而这笔利润由于不汇回母公司,公司居住国也不对其课税。
还有其它一些转移应税收入的方法,这些方法在实践中被有效地运用在国际税务筹划中。
3、在税务筹划中注意课税对象和计税基础的差别
在税务筹划中,要注意考虑所选择投资地的税种主要是所得税,根据投资地在存货计价与成本核算、固定资产折旧、各类准备基金的提取等方面税制规定的不同来进行筹划。
在国际税务筹划中,要注重对于进口税的分析。进口税通常会附加到产品价格中,低进口税率或免进口税将使产品价格有利,而高进口税会导致投资成本的增加。但是,如果外国投资者将向某国出口货物改为直接投资,则在高进口税率国,高税率其将可以阻止竞争对手对投资所在地出口商品。所以,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对于直接投资和出口贸易所采取的策略应该是不同。
4、筹划时考虑税收优惠政策
利用税收优惠是税务筹划的一个重要内容。比如:国与国之间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中一般都有互相向对方国家的居民提供所得税尤其是预提所得税的优惠条款。但这种协定本不应使协定签约国之外的非居民企业受惠,但企业可以通过在其中一个协约国内设立子公司,并使其成为当地的居民公司,该子公司完全由第三国居民所控制。这样,国际税收协定中的优惠待遇该子公司就可以享受。然后该子公司再通过关联关系把受益传递给母公司。
在国际税务筹划时,在考虑税收优惠时,要注意税收优惠往往是在经济不发达、劳动力素质低的地区力度更大。所以不能只考虑税收优惠,忽略该地区基础设施制度落后所导致的高成本负担及政治和经营风险。
三、 我国企业国际税务筹划对策
(一)我国企业国际税务筹划现状
税务筹划在我国已经不是一个新鲜的概念,但是税务筹划在我国企业中的实行情况并不理想。
首先,我国大部分企业税务筹划意识缺乏。我国企业的领导由于欠缺财务、税收知识,因此当提及减少纳税成本时,往往使用偷逃税款、找税务人员等方法,而不是通过自身的税务筹划合理合法地节税。而企业的财务人员也因而不能利用税收知识和会计水平为做企业税务筹划。
对于我国很多企业来说,税务筹划工作缺乏良好的基础。而从我国部分企业财务管理现状来看,存在严重的不规范现象:比如管理活动不严格按照财务工作规程,未经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未经必要的财务预算就由企业领导主观决定,这种情况更不用提对此进行税务筹划了。
同时,税务筹划主体在我国企业中,至今还不甚明确。会计人员只关注会计核算、会计报表,不关心税收成本比较及相关决策;而管理人员则认为税收筹划是财务部门的职责。这样就形成了税务筹划工作无人负责的情况。
我国存在相当一部分管理不严、体制不善的企业。这些企业的会计人员素质低,会计制度不健全,会计账目不准确、账实不符、不履行会计程序等现象严重,这使得税务筹划无从入手。因此企业财务管理的不健全,使得税务筹划成效始终不理想。这样的企业,更无从去熟悉国际税收和金融知识,了解各国的税收制度,很难完成国际税务筹划工作。
另一方面,我们要看到我国企业对于国际税务筹划的迫切需求。截止到2001年底,我国累计批准了海外投资企业3091家,累计投资额43.33亿美元,遍布世界150多个国家和地区。 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企业的国际贸易将进人一个新的阶段,不仅是出口事业蓬勃兴盛,跨国经营事业也必将取得更加令人瞩目的发展。因而我国企业必须提高国际税务筹划的水平,以适应自身发展的需求。
(二)我国企业国际税务筹划对策
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税务筹划水平,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研究国际税收因素作为税务筹划的重要依据
如前文所论述的那样,国际税务筹划是以国际税制的差别为基础的,因此要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税务筹划水平,就应该加强对国际税收制度的研究。
企业应研究有关国家的税收法规和税收政策,根据各国不同的税收制度和政策,选择有利的投资地点。这就要求企业做到了解各国税制差异,并关注各国税收政策的动态和发展。在选择投资地或市场时,要从该国的税收结构、优惠条件等多方面充分认识和考虑。我国已经有一些企业基于税务筹划来选择对外投资地点的实践例子,如我国中信、首钢、中旅等在香港设立基地公司或控股公司对外投资。
2、恰当安排企业组织形式和资本结构
在税务筹划中,也要考虑企业组织形式的因素。企业的组织形式主要有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适用于这三种组织形式的税法规定有很大差别。因此,如果是在国外投资组建企业,就要选择特定的组织形式以减少纳税。如美国税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满足特定条件时可以适用按照合伙企业形式计算交纳所得税。如果企业设立时注意满足这种小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就可以按合伙企业交纳所得税以节约大量的税款。
同时,企业的资本结构也是税务筹划应注意的内容。由于我国企业自身发展水平不高,企业的资本结构容易出现不合理现象。例如企业的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之间比例的适当调整可以增加企业价值,但当存在个人所得税时,这种税收屏蔽效应会被个人所得税削减。所以在安排企业资本结构时要找到企业最优负债比例点。我国企业在跨国经营时,要注意首先熟知与筹划目标相关的经营国税收法律及法规的规定,密切关注法规的内容及其变化。选择采用适当的不同比例负债,本着税后净利润和企业价值最大化原则,综合考虑企业风险、税收风险和政治风险,最终选定可行性方案。
3、选择符合国际税务环境及运作机制的会计核算方法
会计核算的方法会影响应税收益。为减轻对外投资建立的公司的税务负担,我国企业要注意对东道国税务会计的研究,选择适当的会计核算方法。
例如,对于存货计价方法,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筹划:当处于不同的物价状况下注意在可能的情形下采用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当存货历史成本与市场价格背离时,许多国家允许企业选择成本与市价孰低法。
企业要进行国际税务筹划,首先要对各国的税制有较深认识。因为国际税务筹划的客观基础是国际税收的差别,即各国由于政治体制不同、经济发展不平衡,税制之间存在着的较大的差异。这种差异为跨国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可能的空间和机会。
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税收差别是由税收管辖权、税率、课税对象、计税基础、税收优惠政策等几个方面组成的:
1、税收管辖权上的差别
各国税制上的税收管辖权主要有三种类型:居民管辖、公民管辖和所得来源管辖。各个国家或地区一般是根据自身的政治、经济情况和法律传统,选择及行使税收管辖权,其中多数国家是同时行使居民管辖权和所得来源管辖权的。由于各国家行使不同的税收管辖权,从而为国际税务筹划创造了机会。
2、税率上的差别
税率差别是指不同的国家,对于相同数量的应税收入或应税金额课以不同的税率。企业可以选择综合税率较低的国家来投资,也可以将税率高的国家所属机构的利润转移到税率低的国家。
3、课税对象和计税基础的差别
不同的国家税种的课税对象可能不同,不同国家对于每一课税对象所规定的范围和内容也可能不同,因此计税基础也会存在差异。企业可以利用不同的税收处理进行税务筹划。
4、税收优惠的差别
许多国家为了吸引外国投资,对于国外投资者在征税上给予实行各种不同形式的优惠。如减免税、各种纳税扣除等。一国的税收优惠政策是跨国纳税人税务筹划的一个重要内容。
从上述的分析可见,国际税务筹划的基础就是各国税制的差异。企业只有在全面掌握有关国家税收法规及其具体税制的基础上,兼考虑一些其它客观因素,才有可能制定出正确的税务筹划方案。
二、国际税务筹划的具体方法
依据国际税务筹划的基础和其它相关因素,可以大略总结出国际税务筹划的具体途径如下:
1、税收管辖权规避
正如上文所论述的,企业可以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同一个行使居民管辖或公民管辖的国家发生人身法律关系,或尽量避免同一个行使所得来源管辖权的国家发生联系。这就是所谓的税收管辖权规避。
对外投资的企业可以通过避免成为一个国家的常设机构来降低税赋。许多国家对企业的“常设机构”的利润是课税的,因此在短期跨国经营活动中,尽量不要成为东道国的“常设机构”,则可避免向东道国纳税。这种规避可以通过控制短期经营的时间或是通过改变在东道国机构的性质来实现。
2、利用税率差别
由于不同国家规定的税率存在差别,在进行国际税务筹划时,企业可以选择综合税率较低的国家来投资,也可以将税率高的国家所属机构的利润转移到税率低的国家。据统计,美国跨国公司持有资产总额25%部分分布在那些公司所得税率低于20%的国家或地区,在这些国家资产收益率普遍较高。
通常实践中转移应税收入的方法有几种:
(1)企业可以利用信托方式转移财产。信托关系一但成立,委托人把自己的财产委托给信托机构管理,信托财产在法律上委托人之间的所有权关系就切断。一般对财产所有人委托给受托人的财产所得不再征税。而且在全权信托中,信托的受益人对信托财产也不享有所有权,所以只要受益人不从信托机构得到分配的利益,受益人也不用就信托财产缴纳任何税收。在税务筹划中可以利用这种规定来避税,如果一个国家的所得税税率较高,该国企业就可以以全权信托的方式把自己的财产委托给设在境外的避税地的信托机构代为管理,通过创立这种国外信托,财产所有人以及信托的受益人就可以彻底摆脱就这笔财产所得向本国政府纳税的义务。同时,由于信托财产是委托避税地信托机构管理的,当地政府对信托财产所得一般也不征收或征收很少的所得税。
(2)企业也可以通过向低税率国关联企业转移利润的方法利用转让定价手段在公司集团内部转移利润,使公司集团的利润尽可能多地在低税国关联企业中实现。实践中跨国公司在税务筹划中这种方法最为常见。
(3)通过组建内部保险公司来转移利润。所谓内部保险公司是指由一个公司集团或从事相同业务的公司协会投资建立的、专门用于向其母公司或姊妹公司提供保险服务以替代外部保险市场的一种保险公司。利用内部保险公司可以进行跨国税务筹划。具体做法是,在一个无税或低税的国家建立内部保险公司,然后母公司和子公司以支付保险费的方式把利润大量转出居住国,使公司集团的一部分利润长期滞留在避税地的内部保险公司账上。内部保险公司在当地不用该笔利润纳税,而这笔利润由于不汇回母公司,公司居住国也不对其课税。
还有其它一些转移应税收入的方法,这些方法在实践中被有效地运用在国际税务筹划中。
3、在税务筹划中注意课税对象和计税基础的差别
在税务筹划中,要注意考虑所选择投资地的税种主要是所得税,根据投资地在存货计价与成本核算、固定资产折旧、各类准备基金的提取等方面税制规定的不同来进行筹划。
在国际税务筹划中,要注重对于进口税的分析。进口税通常会附加到产品价格中,低进口税率或免进口税将使产品价格有利,而高进口税会导致投资成本的增加。但是,如果外国投资者将向某国出口货物改为直接投资,则在高进口税率国,高税率其将可以阻止竞争对手对投资所在地出口商品。所以,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对于直接投资和出口贸易所采取的策略应该是不同。
4、筹划时考虑税收优惠政策
利用税收优惠是税务筹划的一个重要内容。比如:国与国之间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中一般都有互相向对方国家的居民提供所得税尤其是预提所得税的优惠条款。但这种协定本不应使协定签约国之外的非居民企业受惠,但企业可以通过在其中一个协约国内设立子公司,并使其成为当地的居民公司,该子公司完全由第三国居民所控制。这样,国际税收协定中的优惠待遇该子公司就可以享受。然后该子公司再通过关联关系把受益传递给母公司。
在国际税务筹划时,在考虑税收优惠时,要注意税收优惠往往是在经济不发达、劳动力素质低的地区力度更大。所以不能只考虑税收优惠,忽略该地区基础设施制度落后所导致的高成本负担及政治和经营风险。
三、我国企业国际税务筹划对策
(一)我国企业国际税务筹划现状
税务筹划在我国已经不是一个新鲜的概念,但是税务筹划在我国企业中的实行情况并不理想。
首先,我国大部分企业税务筹划意识缺乏。我国企业的领导由于欠缺财务、税收知识,因此当提及减少纳税成本时,往往使用偷逃税款、找税务人员等方法,而不是通过自身的税务筹划合理合法地节税。而企业的财务人员也因而不能利用税收知识和会计水平为做企业税务筹划。
对于我国很多企业来说,税务筹划工作缺乏良好的基础。而从我国部分企业财务管理现状来看,存在严重的不规范现象:比如管理活动不严格按照财务工作规程,未经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未经必要的财务预算就由企业领导主观决定,这种情况更不用提对此进行税务筹划了。
同时,税务筹划主体在我国企业中,至今还不甚明确。会计人员只关注会计核算、会计报表,不关心税收成本比较及相关决策;而管理人员则认为税收筹划是财务部门的职责。这样就形成了税务筹划工作无人负责的情况。
我国存在相当一部分管理不严、体制不善的企业。这些企业的会计人员素质低,会计制度不健全,会计账目不准确、账实不符、不履行会计程序等现象严重,这使得税务筹划无从入手。因此企业财务管理的不健全,使得税务筹划成效始终不理想。这样的企业,更无从去熟悉国际税收和金融知识,了解各国的税收制度,很难完成国际税务筹划工作。
另一方面,我们要看到我国企业对于国际税务筹划的迫切需求。截止到2001年底,我国累计批准了海外投资企业3091家,累计投资额43.33亿美元,遍布世界150多个国家和地区。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企业的国际贸易将进人一个新的阶段,不仅是出口事业蓬勃兴盛,跨国经营事业也必将取得更加令人瞩目的发展。因而我国企业必须提高国际税务筹划的水平,以适应自身发展的需求。
(二)我国企业国际税务筹划对策
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税务筹划水平,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研究国际税收因素作为税务筹划的重要依据
如前文所论述的那样,国际税务筹划是以国际税制的差别为基础的,因此要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税务筹划水平,就应该加强对国际税收制度的研究。
企业应研究有关国家的税收法规和税收政策,根据各国不同的税收制度和政策,选择有利的投资地点。这就要求企业做到了解各国税制差异,并关注各国税收政策的动态和发展。在选择投资地或市场时,要从该国的税收结构、优惠条件等多方面充分认识和考虑。我国已经有一些企业基于税务筹划来选择对外投资地点的实践例子,如我国中信、首钢、中旅等在香港设立基地公司或控股公司对外投资。
2、恰当安排企业组织形式和资本结构
在税务筹划中,也要考虑企业组织形式的因素。企业的组织形式主要有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适用于这三种组织形式的税法规定有很大差别。因此,如果是在国外投资组建企业,就要选择特定的组织形式以减少纳税。如美国税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满足特定条件时可以适用按照合伙企业形式计算交纳所得税。如果企业设立时注意满足这种小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就可以按合伙企业交纳所得税以节约大量的税款。
同时,企业的资本结构也是税务筹划应注意的内容。由于我国企业自身发展水平不高,企业的资本结构容易出现不合理现象。例如企业的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之间比例的适当调整可以增加企业价值,但当存在个人所得税时,这种税收屏蔽效应会被个人所得税削减。所以在安排企业资本结构时要找到企业最优负债比例点。我国企业在跨国经营时,要注意首先熟知与筹划目标相关的经营国税收法律及法规的规定,密切关注法规的内容及其变化。选择采用适当的不同比例负债,本着税后净利润和企业价值最大化原则,综合考虑企业风险、税收风险和政治风险,最终选定可行性方案。
3、选择符合国际税务环境及运作机制的会计核算方法
会计核算的方法会影响应税收益。为减轻对外投资建立的公司的税务负担,我国企业要注意对东道国税务会计的研究,选择适当的会计核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