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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结构抗震设计中,建筑结构设计人员需要正确认识抗震设计的意义和价值,并且加大了对建筑抗震设计要点的控制力度,从而优化和完善建筑结构的抗震性能,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此,研究抗震设计在建筑房屋结构设计中的应用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1建筑工程结构抗震设计的重要性
抗震设计在建筑工程结构设计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首先,能够完善工程结构的抗震性能。工程人员可采取切实可行的技术手段,增强建筑工程结构承受地震作用的能力,从而维持工程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其次,有助于提高建筑工程结构整体刚度。在工程设计中,建筑工程结构的刚度存在十分明显的不足,这也是其在地震作用下产生变形或塌陷的主要因素。抗震设计中,设计人员需根据工程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增加结构刚度,强化抗震能力。最后,建筑工程抗震设计也可减轻地震对建筑工程结构的负面影响,以削弱地震灾害对社会的不利影响。
2建筑工程结构抗震性设计的基本原则
为优化建筑工程结构设计中的抗震性能,完善建筑抗震设计,设计人员应准确把握建筑工程结构抗震设计的主要原则。
2.1简单化原则
在建筑工程结构设计中,结构形式越简单,计算简图越明确,地震作用传递途径也越直接。与复杂的建筑结构体系相比,简单的建筑工程结构体系可增加力学计算的准确性,从而有效平衡项目结构设计,最大限度地避免结构设计过于复杂度高所引发的设计不全面问题。同时,建筑形体的规则性还可减少地震灾害对建筑结构的负面影响,弱化地震作用过程中的力学传递效果,优化建筑的抗震性能。
2.2抵抗性原则
为有效加强建筑工程结构在地震作用下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应在结构体系设计中全方位考虑地震作用。为此,设计人员在工程结构设计期间,要建立相对科学和完善的抗震体系模型,确保发生地震灾害时,建筑结构依然能够保持相对稳定性,抵御地震灾害的负面作用,也可充分展现模型的预防性作用和优势。上述工作也是建筑结构抗震设计中的重点内容。为加强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要求合理设置抗震能力,且抗震性能设置不宜过大,需保障其自身结构体系力学的平衡性效果。
2.3合理性原则
科学合理的结构布局可以有效抵御地震作用时造成的冲击力,提升建筑的抗震能力。因此,在工程结构抗震设计中,设计人员要从结构的整体特点入手,将在地震作用下可能首先发生位移或形变的建筑部位找出来,并对导致这一部位出现形变的原因进行分析,找出设计不合理之处,进而对现有的结构布局进行优化和调整。然后再次重复同一的实验,直至整个布局受力平衡且无明显变形或形变位置为止。建筑结构抗震设计中,遵循合理性原则,可对建筑结构形态、连接部位特征以及受力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与考量,合理调整结构性能参数,科学选择材料设备,提高建筑结构设计质量,降低地震灾害对建筑的影响,减少坍塌问题的产生。
3抗震设计在建筑结构设计中的应用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建筑作为生活及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对其要求也在逐渐提升。若想切实的保障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则就需要切实的做好建筑结构设计工作,并在其中融入抗震设计内容,一方面避免建筑建立在危险区域的可能,另一方面对建筑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对其性能及受力状态进行重新设计,以提升建筑强度、承载性能,提高建筑整体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1科学选址
建筑抗震结构设计中,建筑选址尤为关键,虽然突发的地震灾害可能使建筑物轰然倒塌,但科学合理的地理位置也可显著提高建筑物的抗震能力。在发生地震灾害时,建筑结构可能产生明显的移位现象。不同结构和不同性质的土体上,位移的程度也会存在较大的差异。如建筑结构设置于无法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土体上,不仅不利于完善建筑结构的性能,而且也会加大建筑物坍塌的风险。为此,在建设项目选址的过程中,要以可有效控制地震作用影响的地区为首选,并全方位考量附近地形和地貌概况,将工程建设在平坦开阔的区域,注重建筑物周边土体的密实度和稳定性,进而承受不同的荷载组合。若无法避开不利地质区域,设计人员可以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技术优势,采取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根据建筑的抗震能力,采取有效的地基基础设计和加大上部结构刚度的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灾害对建筑结构的负面影响。
3.2设置多道抗震防线
在建筑物抗震设计的过程中,设计人员应根据实际设置多道抗震防线,采取该设计模式可控制地震对建筑物的不利影响。在建筑结构设计中,应在抗震体系中应用延性优势较为明显的构件,这也是建筑结构抗震的第一道防线。或者也可设置多种其他的建筑构件,形成第二和第三道防线。发生地震灾害时,如第一道防线受损,则可充分利用其他防线的作用和功能承受地震灾害所带来的冲击,为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多到抗震防线的设置也能够消减地震作用力对建筑结构的威胁,尤其是对高层建筑的威胁,保证建筑在地震灾害中的稳定性,降低危险系数,减少对居民及周边环境的连带影响。
3.3合理布局,控制地震能量
采取减少地震作用的方法可有效减轻地震灾害对建筑结构造成的负面影响。为严格控制地震灾害产生的能量,在建设土木工程结构的过程中,还需认真分析建筑物位移动作的影响因素,且在结构设计的过程中注重因素的合理预测与定量分析,以期在结构设计的过程中减弱地震震动产生的能量。同样重要的是,发生地震时,为严格控制建筑物可能出现的破损和变形问题,需认真分析和设计建筑底部位置的塑性变形,这种方法在地质硬度较高的土木工程建设中具有十分显著的优势。在设计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将结构间的关系及力传导方向等进行思考和分析,合理利用结构间的协作关系,实现对地震能量的消减和把控,降低地震能量波集中传导对局部建筑结构带来的影响和威胁,保证建筑的质量。在力传导分析中,要做好应力均衡划分的思考,避免局部应力过大带来的威胁,保证建筑结构的质量。
3.4加强结构抗震设计
3.4.1防震缝设计
以预防地震为基本原则组织抗震结构设计,对于无法满足设计要求的建筑,可以在特定位置设置防震缝,合理利用防震缝分解建筑内部结构,使建筑内部结构成为独立于其他结构的重要单元。缝隙两侧也需预留结构宽度,保证防震缝两侧建筑完全分离。如出现地震作用,则防震缝可有效减轻地震产生的波动,以规避建筑的某个部分影响建筑结构的其他部分。
3.4.2抗震墙设计
建筑结构设计中,如发生严重的地震灾害,则建筑物抗震墙所受的影响最为明显。墙体受到地震作用后,会产生不同程度的裂缝问题,如问题较为严重也会引发建筑倒塌的情况。所以,抗震墙设计也成为建筑结构设计中的关键内容。墙体设计需要高度满足建筑抗震性能的要求。在建筑结构设计中,可采取精细化设计方式。墙体横向设计期间,始终坚持均匀设计原则,确保发生地震灾害时,墙体不易产生横向位移。在墙体纵向设计阶段,为抵御严重的地震灾害,要规避墙体竖向裂缝,这里纵向设计与横向设计的有机结合可有效减轻地震灾害对建筑结构的不利影响。同时也可提高建筑结构的承载力。通常情况下,建筑刚度与墙体的数量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如墙体的数量无法满足工程结构设计的要求,则建筑结构的刚度过小,进而造成建筑位移过大,降低建筑结构的抗震能力。所以,抗震墙设计和布置在抗震设计中占据着极为关键的位置。
3.4.3构件设计
现代房屋建筑建设中,工程质量与结构稳定性关系密切。轻质高强的工程受地震作用的影响较小,也可减少地震灾害所引发的生命财产损失。为维持建筑结构的稳定性,要求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减轻结构的自重。在规范施工的前提下,减轻结构重量,采用低质高强的材料能更好的维护房屋整体结构稳定性,增强其抵御地震的能力。
结语
现阶段,我国的地震灾害发生频率显著上升,为有效减轻地震灾害对人们日常生活的负面影响,在建筑结构设计期间,务必高度重视结构抗震设计,分析和总结建筑结构设计中的过往经验,将总结的经验教训应用于工程结构设计中,且做好建筑的防震缝设计、抗震墙体设计以及构件设计,以此提升建筑结构抗震设计水平,优化房屋抗震性能,加快现代建筑行业的前进脚步。
参考文献
[1]王艳红.抗震设计在房屋建筑结构设计中的应用分析[J].居舍.2019(13)
[2]杨德明.抗震设计在房屋建筑结构设计中的应用[J].住宅与房地产.2019(06)
[3]肖凯峰.简述抗震设计在房屋建筑结构设计中的应用[J].城市建筑.2020(05)
引 言:在城市建设高速发展的背后, 突发性灾害事件的发生概率也在悄然 上升, 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也在大幅度上升。为此, 在建设现代化城市的进程中, 应未雨绸缪, 尽力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将可能造成的灾害损失减少到最小。
1 地震灾害的主要特点
1.1 对生活环境的破坏严重
地震是从根本上进行破坏,不可避免地加剧环境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恶化。城市地震对城市环境的破坏严重,灾后几乎失去生存环境。
1.2 经济损失巨大
城市地震灾害的另一特点是经济损失巨大,而且,城市越发达,现代化程度越高,灾害的经济损失也越大,这主要是因为现代化城市的财富集中度相对较高,现代化城市中的各种生命系统工程较多,相较于普通的乡村或山区,人们对现代化城市的投入巨大。若城市建筑等减灾工作不到位,更会加大城市地震的人口伤亡和经济损失。
1.3 人口伤亡巨大
地震具有较强的突发性,发生时间几乎只有几秒钟,而且,一旦发生地震,人们不仅逃生时间短,逃生地点也很少,城市地震尤其严重。更槽糕的是,城市往往是人口密集的地方,即使地震不很强烈,造成的伤亡也将相当严重。
1.4 地震后往往伴随其他灾害
城市地震不仅能直接造成的巨大危害,还将导致其他灾害随即发生,如房屋工程破坏导致的火灾、水灾,特定工厂破坏造成的爆炸、有毒物质泄漏,环境巨大变化引发的瘟疫等等,都严重威胁了人类生存。
2 防震减灾工作的相关措施分析
2.1加强地震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
面对近年来严峻的地震灾害,需要国家地震有关部门、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科学预防和应对灾害,需要通过灾害科学知识的普及教育,唤醒民众的灾害、防灾意识,使民众懂得如何科学应对,减轻灾害乃至避过灾害。因此,我国的防灾科普教育,不仅在提高全民的科学技术素质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在预防减轻各种自然灾害方面更有现实的重大意义。
2.2 积极开展城市地震应急演练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重,进一步做好严峻形势下的防震减灾工作,增强人民群众在地震中逃生自救的能力,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就要求我们将地震应急演练融入渗透到我们的生活中,宁可备而不震,不可震时无备。社会各级部门,如学校、医院等都应在政府的正确组织领导下,定期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各级政府应加强组织领导, 分工明确, 各负其责。成立地震科普教育领导组,全面协调地震、教育、卫生、消防、广电等部门。地震部门应编写科普教案,起草演练规范, 提出演练要领与步骤。医护人员应在演练现场对参演人员进行自救互救环节进行培训。消防人员讲解灭火逃生注意事项、灭火器材的应用等。广电部门进行全程跟踪报道, 通过实例向社会宣传。要求从实战出发, 假戏真做, 充分体现实战性和突然性。按照“地震警报―就近避震―紧急疏散―避难场所集结―被压人员的搜救―自救互救处置”等几个环节进行。此外,社区作为防震减灾工作的基础单元,建立一支反应迅速、训练有素、突击力强的志愿者队伍,可以在强烈地震发生之后,专业救援队伍未到来之前,在第一时间内开展有效地自救互救,从而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建设城市社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是十分必要的,也是科学、合理的。
2.3 提高城市周边地震台站监测力度
地震监测预报是防震减灾工作的基础和首要环节。对地震信息和地震前兆信息进行连续或定期的科学监测,对破坏性地震发生的时间、地点、震级和地震影响的准确测定能够极大减少地震灾害带来的破坏和损失。因此,必须加强监测预报科研队伍建设,加强对地震预报工作的研究,完善预测预报机制,并在城市及其周边更加合理的布设强震动仪、应力仪等专业设备,提供有效数据,为我们的监测预报研究提供良好前提,为在不久的将来攻克地震预测这一世界难题积累高质量的数据基础。
2.4 加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
避难场所建设规划是防灾措施的重要内容,城市是人口、建筑物密集的区域,地震发生后,为了确保救灾工作高效进行,确保人员能快速撤离于安全地区,规划出避震路线通道和避难场所是城市防震减灾的主要对策之一。这些地方应当不受地质灾害或周围可能出现塌陷物影响的空旷地域, 而且应该具备一般临时居住的生活条件。首先合理控制城市建筑密度和人口密度,二是疏散路线要通畅。在设计和改造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时,道路要宽阔,在必要地段建造桥梁,增加城市的对外通道,形成四通八达的交通网。在人员集中的公共建筑如影剧院、图书馆、办公大楼、商场、车站等应设置宽敞的安全出口和明显的人员疏散标志,引导人员快速定向流动,避免造成混乱、拥挤、堵塞等事故。在城市中面积开阔地、高大建筑、高架电线、地下管线较少的地区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这些场所可以是城市中的广场、公园、绿地、室外体育运动场所等避震安全地带,应力求均匀分布,并保证居民在地震等灾害发生后能够迅速到达的场所。要更多的考虑防灾要求所需要的基本建设,这是亟需加强的方面。
2.5 搞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规定:“防震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作为震前的预防措施,如何去防御地震成了有效减轻地震灾害的根本。破坏性地震引起的建筑物、工程设施的倒塌、破坏,以及相伴生的次生灾害是导致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主要原因,据统计,世界上130 次巨大的地震灾害中,90 %~95 %的伤亡是由于建筑物倒塌造成的。可见,如果房屋建筑没有进行抗震设防的话,也很难保证在破坏性地震面前就做到不伤亡、少损失。因此,提高房屋抗震能力,加强抗震设防标准,是有效减轻地震灾害的关键。
我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务院条例,有中国地震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等行业规章。同时具备较完善的建筑抗震各项标准体系,如《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可见提高房屋建筑的抗震能力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关键在于落到实处。也只有环环相扣,落实到位,才能真正实现房屋建筑“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抗震设防目标。只有各相关部门只有密切协作,加强监管力度,严格责任追究,才能更好地做好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提高建筑物的抗震能力,在地震时才能做到最大程度的减小损失。
3 结语
总之,在我国加快经济建设的同时,应高度重视可能出现的地震安全隐患。同时做好城市防震减灾工作,才是我国城市化建设的正确途径。
参考文献:
Abstract: When the earthquake happened will produce a lot of seismic secondary disasters, such as flood, fire, building collapses, hazardous and harmful gas leakage, especially in the city, the school, hospital, office, shopping malls, business and other important places with dense population, if not timely preventive measures, induced secondary disasters will be more, danger will be stronger. This article on how to strengthen the secondary disaster of earthquake prevention and strategies are discussed and researched, and strive to promote the cause of reducing city secondary disaster of earthquake.
Key words: earthquake disaster; disaster; prevention measures; countermeasure
中图分类号:U457+.5文献标识码:A
1.防止地震火灾。
1.1使用火具设施、器械等的安全化。
现代大城市内使用着大量的火具设施设备,从国内外历史地震灾害状况分析,地震时火具设施设备起火的危险性是极高的,为此,在城市应基于防火的有关条例与规定,大力普及带有抗震安全装置的石油天然气燃烧机、火具设施设备周围留有标准安全距离、消防用灭火装置的成品油天然气等各种配置安全措施。同时,为保证火具的使用功能,要建立完善的火具设施设备使用的检查、维修、鉴定等安检制度。
防止电气器具等起火。作为地震时住宅等电气器具及配线的安全对策,应开发研制应用带有感震机能的分电盘和带有感震机能的万能插口。
1.2危险物品设施等的安全对策
1.2.1液化石油天然气消防设施。
首先对经营销售者进行必要的科学指导,并制定相关制度,以确保其安全;其次,根据有关规定,加强对液化石油天然气设施设备的抗震维修加固,如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最大限度地阻止容器转倒和配管破损,防止液化石油气泄漏引发二次灾害。
1.2.2火药类储存。
火药类危险物品在地震时由于受冲击摇晃和地震等引发灾害的危险性是极高的。因此,负有贮藏火药危险物品义务的部门,应严格按照危险物品条例或有关规定,在技术上严加管理;火药类危险物品的所有者、管理者应定期对其贮存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对物品的检验及现场安全检查。
1.2.3石油等危险物。
地震发生时不仅仅易起火成为火源,而且还是引起火灾蔓延扩大的主要因素。对此贮存设施设备要加强其构造的抗震设防,完善各项检查制度。
1.2.4化学药品。
在阪神等大地震灾害中出现过化学药品等转倒、倾翻泄出造成火灾的事例。对生产、存放、使用化学药品的部门,如学校、医院、科研所,对其贮藏设备和化学药品要进行定期检查,采取防止倾倒漏出的具体措施,制定具体的不同药品类的安全防护措施。
1.3加强指导居民的防火对策
为彻底防止地震时家庭火灾的发生,要加强对城市每一个居民的防火知识和防火技术方法教育,定期进行应急演练,让居民学会使用各种消防器具。做好自防自救。
1.4建设和完善消防水利工程,防止火灾蔓延扩大
目前,为防止地震发生时火灾蔓延,必须加强消防水利工程的规划与建设,城市应分等级分区域建设消防水利工程。对原有的水利工程机能进行维修加固,同时对重要地区建设防火水槽,对社区、街道和居民集中区也设地下水槽、抽水机井等,尤其是消防水力不足地区、人口密集的住宅地区应加强防火水槽、雨水贮藏和水上公园等水源建设,以便应急情况下备用。
对于沿海、沿河沿江等城市具有巨大水利资源的区域,应大力建设引入城市内或周围的净水场、供水场、贮水池、上下水处理等设施,确保消防用水安全。
2、防止悬崖、峭壁、组合墙体等发生破坏的安全化措施
2.1陡倾斜地的安全化。
陡倾斜地在地震发生时最易发生崩塌、下滑等破坏现象,而且对人和物造成的伤害也极其严重。因此,对陡峭倾斜地区的防止崩塌对策中最重要的是对其进行危险性分析、评估鉴定,视其危险性和紧迫性,决定移民或进行有效的加固措施。
2.2悬崖、峭壁的安全化。
一般地讲,在悬崖峭壁附近建设建筑物都是比较危险的,尤其是处在地震危险性评估情况高的地区内更为危险。最佳对策是远离悬崖峭壁。如原因特殊,应请有关灾害预防专家进行指导,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建筑物的建设安全。
2.3组合墙体的安全化。
城市市区重要街道,尤其是作避难通道和学生上学路两边的组合墙体、护墙,应在抗震评估基础上采取针对性维修加固措施;新建的墙体,应在基础、配筋、柱桩等方面严格按照建筑物抗震设防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和施工。
3、防止窗玻璃和广告物等落下物伤人的安全对策。
在国内外的地震灾害实例中已经证明,有许多窗玻璃、户外广告物、屋上突出物等在地震灾害发生时而被动摇晃落下伤人的情况。因此,在地震危险区内的城乡建筑物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应对窗玻璃、屋内外广告物的设置、稳定性、牢固性、安全性进行评估分析,并加强维护管理。
4、防止危险物灾害对策。
4.1对高压气体设施等的安全对策。
大城市内为数众多的高压气体经营者和高压气体设施分布在城市各个街道、社区。高压气体一方面具有城市生活的方便性;另一方面,具有潜在的有毒性、可燃性、爆炸性等危险,在地震灾害发生时更易引起次生灾害的发生。因此,对于城市内的高压气体设施要给予合理安全的规划和布置,以便满足市民的需要,方便市民;对其设施要依法按抗震设防标准进行抗震设防、抗震设计、抗震鉴定及抗震维修加固。对高压气体设施所需的防火应急物资要进行充分的准备,以备在地震灾害发生时应急抢险使用或调用。对其组织者、管理者、经营者,要加强培养、教育和训练等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其应急管护能力。
4.2对剧毒物品及其储藏保管设施的安全对策。
对剧毒物品及其储藏保管设施除进行抗震鉴定、抗震维修加固外,为防患于未然,还要建立严格的检查、培训和事故发生时应急措施、定期举办防火演练等活动。对使用剧毒物品的部门如教育部门、科研部门、化学实验室等药品保管部门及其场所,要建立完善相应的安全检查制度,并采取必要的抗震措施,保证地震时容器、棚架等不翻倒、不散落,减少事故的隐患。
4.3水源设施的维修加固。
水源设施一定要进行抗震维修加固,以免在地震灾害发生时水源设施被破坏而造成水患和水灾。同时,消毒用的液化盐素(CI)要加强管理,避免洩漏引发的二次灾害,最好用其它安全性高、易处理的消毒剂及其设备代替它。
4.4放射性作用设施的安全对策。
放射性同位素(RI)的使用、销售、废弃处理的部门如城市医院、卫生等部门要对所属RI保管容器可能出现破损事故的处理、测定可能泄露的放射性、设定危险性、进入管道等进行强化管理体制,并有相应的应急措施。
4.5危险物品等运送的安全对策。
地震的前兆与预报
虽然地震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强度等具有随机性,人类还无法控制,但自然灾害发生和发展的过程都具有自身的规律,理论上是可以认识和预测的。日本该国在地震可预测性之一灾害前兆的预测和预报这一方面就为地震的防范树立了新概念。该国充分利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建立和健全了相对完善的地震监测与预报网,多次地震预报的成功,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地震的减灾发挥出了重要的作用。
震前的应急预案
日本处于环太平洋地震带上,本身国土上多火山地震,为了降低地震带来的威胁,日本政府对地震高度重视,结合本国地形构造复杂、人口密度大、单位面积资产密度大的国情实际,制定出了许多较为完善且合理的应急预案。一但发生地震,有关部门可以在30分钟内自动算出受灾规模,根据地震监测数据,政府可以迅速启动相关预案,做出及时且较准确的救灾措施,有效的减轻地震所带来的损失。
国民的防震减灾意识
日本本国社会经济基础雄厚,政治稳定,一般有足够的物力和财力来对本国国民进行防震减灾的宣传教育。较强的防震减灾意识,使日本国民在面临地震时,一般都会保持相对的冷静,懂得应急措施,清楚防灾紧急通道,在灾中自救和互救意识比较强。在日常时候,日本国民有防震的准备,家庭或公司通常都备有地震应急包等应急设施。较强的防震减灾意识,使得日本国民在面对地震灾害时,有效的降低了人身的易损程度,有效的降低了人员伤亡。
建设防震减灾工程
一、认清形势,增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国是世界上地震最活跃和地震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20世纪全球大陆35%的7.0级以上地震发生在我国,全球因地震死亡120万人,我国占59万人,居各国之首;我国大陆大部分地区位于地震烈度Ⅵ度以上区域,50%的国土面积,包括23个省会城市和2/3的百万人口以上大城市,位于Ⅶ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域。地震形势非常严峻,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危机管理意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站在全局的高度,进一步认清当前防震减灾工作面临的严峻和复杂的形势,深刻认识安全生产领域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安全生产领域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对地震灾害及其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能力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尤其是地震重点危险区的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把制定地震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预案作为近期的一项重要工作。要主动与当地地震部门联系,根据本区域地震活动的特点和趋势,有针对性地组织排查、分析地震灾害可能对本地区安全生产造成的危害,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和应对措施。在此基础上,科学制定本部门有关地震灾害的应急预案。要督促、指导、检查本地区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运单位组织评估地震灾害可能对本单位重要生产经营设施、场所及作业活动造成的影响,按照有关规定加固设防,并针对地震可能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制定地震灾害有关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要在危险性分析、消除隐患和完善安全措施的基础上进行。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会同地震部门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地震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演练,通过演练,磨合机制,检验预案,教育公众,提高防灾、减灾和避灾能力。
三、加强领导,把防震减灾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作为同级政府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把防震减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明确一位领导同志和责任单位负责本部门防震减灾工作,按照防震减灾联席会议的部署,配合同级地震部门抓好本地区安全生产领域的防震减灾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各类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中,要重视对重要生产经营设施、场所地震应急准备情况的检查;在办理安全生产各类审查、验收、许可时,要重视对抗震设防状况的核查;发现生产经营设施、场所不符合防震减灾有关规定、标准,可能导致次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要督促有关单位改正,必要时提请地震部门处理。对于地震灾害容易引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生产经营设施、场所,安全监管部门和地震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加强监控和管理。
四、建立健全协调机制,联合应对地震灾害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人员
指挥长:区长
副指挥长:主管副区长及武装部、政府办、发改局、民政局、公安分局、科技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成员:宣传部、财政局、城管局、人防办、卫生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统计局、农办、商务局、安监局、教育局、团区委、土地分局、环保分局、规划分局、质监分局、消防科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同志。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是:分析、判断地震趋势和确定应急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密切注视震情发展变化,及时向上级指挥部报告;承担其它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科技局局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联络、震情信息、灾情信息、新闻宣传、条件保障等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掌握震情监视和分析会商情况;研究制定新闻工作方案,指导抗震救灾宣传,组织新闻会,对有关新闻稿进行审核;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监测和预警
(一)信息监测
依托市地震局专业监测机构,构建由社会监测点、区值班室、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单位联为一体、覆盖全区的地震信息监测网络,实现监测信息共享。
(二)信息报告
区科技局加强与市地震局的联系,密切关注地震信息,及时上报震情和趋势判断意见。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所有部门要增强防震减灾意识,在接到可能发生、即将发生或已发生的地震信息后,应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及时上报。
(三)预警预防行动
上级防震减灾主管部门划定我区为地震重点危险区,我区进入临震应急期。政府采取应急防御措施,主要内容是:防震减灾主管部门加强震情监视,随时将震情变化报告当地政府和市地震局;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要求有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平息地震谣言,保持社会安定。
(四)地震预警级别及
依据地震的紧迫程度,分为3级:“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是指对未来一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的区域作出划分;“地震短期预报”,是指对3个月内将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作出预报;“临震预报”,是指对10日内将要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作出预报。依据地震的严重程度,分为3级:“5级至6级地震”;“6级至7级地震”;“7级以上地震”。
全国性的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件的方式;省行政区域内的地震预报,由省人民政府;我市区域内已经地震短期预报,如发现明显临震异常,在紧急情况下,市人民政府可以48小时之内的临震预报,并同时向省人民政府及省地震局和中国地震局报告。
三、应急响应
(一)地震灾害事件分级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人员死亡300人以上,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人员死亡50人以上、300人以下,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5—7.0级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上、50人以下,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0—6.5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下,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5.5—6.0级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二)地震应急响应分级和启动条件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I级响应。由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负责人为区长。
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由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负责人为区长。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由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负责人为区长。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由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负责人为区长。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
1、地震系统的灾情速报
地震灾情速报指地震系统内对地震灾情和地震影响情况的速报。地震灾情速报内容包括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经济影响和社会影响等。
区防震减灾主管部门负责迅速启动当地的地震灾情速报网,收集地震灾情,并迅速派人到震中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地区了解震害信息,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收集灾害损失情况,汇总上报区政府和市地震局。
区防震减灾主管部门尽快了解震区地震影响和大致破坏情况,震后1小时内(夜晚延长至2小时)将初步了解到的情况报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了解和掌握灾情发展动态,按1、2、6、6、6、…小时间隔向市地震局报告或传真动态信息。如有新的突发灾情,应随时报告。
区防震减灾主管部门要做到“有灾报震灾,无灾报平安”。
2、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灾情报送
震区各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迅速调查了解灾情,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重大地震灾害和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情况可越级报告。
区民政、公安、安监、农业、城管、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及时报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发现因地震伤亡、失踪或被困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国籍人员,有关部门、邀请单位要迅速核实并上报市外办和区抗震救灾指挥部。
3、震情灾情公告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公布震情和灾情信息。时应符合保密工作规定。
(四)紧急处置
地震灾害现场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防震减灾主管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体系。
现场紧急处置的主要内容是:沟通汇集并及时上报信息,包括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埋压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成果、紧急救援行动进展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组织查明次生灾害危害或威胁;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后果;组织协调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估计救灾需求的构成与数量规模,组织救援物资的接受与分配;组织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组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各级各类救援队伍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与协调。救援队伍到达灾区后向现场指挥部报到,报告队伍实力,了解灾情与救援行动进展;由现场指挥部划定责任区,部署救援任务;必要时向现场指挥部请求大型机械等条件支援;在救援行动进程中报告救援行动进展、新发现的情况、需要请示的问题;与现场指挥部协调转移、撤离的安排。实施救援行动时,要执行党对少数民族的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体现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的关怀。
(五)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请求上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开展灾区搜救工作。
在地震废墟中进行人员抢救要按照搜索营救程序实施。现场快速展开:现场快速勘察,设置警戒线,建立救援基地;搜索行动:展开人工搜索,尽快发现地表或浅埋的受难者,进行犬搜索,找寻被掩埋于废墟下的受难者,对重点部位进行仪器搜索以精确定位;营救行动:采用起重、支撑、破拆及狭窄场地营救,高空营救等方式,使受难者脱离险境;医疗救护行动:由具有现场急救经验的专业医护人员,对受难者进行救护,并迅速转送医疗站。
军队负责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
区公安分局组织调动公安消防部队赶赴灾区,扑灭火灾和抢救被压埋人员。
区卫生局组织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队伍抢救伤员,消除疫情。
不同救援队伍之间要积极妥善地处理各种救援功能的衔接与相互配合;友邻队伍之间要划分责任区边界,同时关注结合部;区块内各队伍之间要协商解决道路、电力、照明、有线电话、网络、水源等现场资源的共享或分配;各队伍之间保持联络,互通有无,互相支援,遇有危险时传递警报并共同防护。
(六)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对震损建筑物能否进入、能否破拆进行危险评估;探测泄漏危险品的种类、数量、泄漏范围、浓度;评估危险品泄漏的危害性,采取处置措施;监视余震、火灾、爆炸、放射性污染、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损毁高大建筑物继续坍塌的威胁和因破拆建筑物而诱发的坍塌危险,及时向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七)群众的安全防护
区民政局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区政府具体制定群众疏散撤离的方式、程序、行动的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八)次生灾害防御
商务、安监、国土资源、环保、公安、农业、城管、发改、教育、技术监督、消防等部门,对处在灾区的易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九)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地震局及有关部门开展地震灾害调查,进行损失评估,及时上报评估结果。
(十)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是: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达到上述条件,由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的原机关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有关紧急应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宣布。
四、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二)社会救助
区民政局负责接受并安排社会各界的捐赠。
(三)保险赔付
协调保险机构及时核实受灾和损失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保险赔付。
(四)调查和总结
由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地震灾害事件进行调查,总结地震应急响应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上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五、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应配备相应设备、人员,确保应急通信系统畅通。
(二)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规定要求具备必要的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拥有云梯车、挖掘机械、起重机械、顶升设备等特种救援设备,配备现场地震应急指挥车,并报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三)应急队伍保障
建立以驻区军队和武警、民兵应急分队、预备役部队、企事业单位专项应急队伍为基本力量,以社区自救互救组织、志愿者队伍为补充力量的地震应急队伍体系,并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
各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动员社会力量,建立群众性自救互救组织和应急工作志愿者队伍。
(四)交通运输保障
城管、交管等部门负责交通工具、运输设施和运输秩序的保障及应急保障储备的组织协调工作,并按规定确定储备标准。
(五)医疗卫生保障
区卫生局建立医疗卫生保障数据库,明确医疗救护队伍、医疗设施和物资调度等;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暴发流行;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疫情等。
(六)治安保障
长安公安分局要加强对重要目标的警戒,对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七)物资保障
区发改局会同商务局、财政局等单位,制定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方案。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数据库。
(八)经费保障
财政部门:积极争取上级的资金支持,做好区政府应急资金准备及应急拨款。
民政部门:积极争取上级的救济物资和资金支持,做好区政府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做好接受、调配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工作。
(九)社会动员保障
区民政局要会同工会、共青团、妇联和红十字会等组织,制定社会动员方案,建立应急社会动员的长效机制。组织动员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参与日常训练和演习,提高应急技能和心理承受能力。
(十)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区有关部门要规划设计具备应急水源、照明和卫生设施的紧急避难场所,利用公园、绿地、广场、停车场、体育场、学校操场和其它空地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十一)宣传、培训和演习
宣传:教育、科技、文体、卫生、共青团等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减灾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利用学校、企业、台站的基地建设,最大程度宣传和解释防震减灾法律、法规、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地震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培训: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定期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救援人员和志愿者进行业务知识及技能的培训。将培训经费列入本年度财政预算。
演习:各有关部门、行业、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救援力量,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地震应急演习。
六、附则
(一)奖惩与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本预案实施中的行为进行奖惩。
(二)预案的与解释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最大程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根本宗旨,按照“一队多用、专兼统一、军民结合、平战相兼”的原则,成立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全面提升政府科学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为和谐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情况
(一)队伍名称: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以下简称区救援队)。平时,区救援队在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日常训练;震时,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下,实施紧急救援。
(二)组成规模:区救援队设队长一人,由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担任。根据部门职能和实际需要,下设11支分队,包括1支专业分队和10支兼职分队,分别由公安、消防、地震、卫生、民政、交通运输、水利、环保、通讯、电力、供水、燃气、热力等部门专业人员组成。总人数约255人,所有队员均为兼职,原有工作任务、隶属关系不变,具体配置如下:
1、搜救分队
建队单位:公安消防大队
建队人数:30人
主要职责:在救援现场,用人工搜索、高科技生命探测仪等手段,寻找受难者,帮助受难者脱离险境;严防地震次生火灾的发生,及时扑灭火灾。
2、社会治安分队
建队单位:公安分局
建队人数:50人
主要职责:加强对党政机关等要害部门和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灾物资集散点等重要目标的警戒;加强对危险、有害有毒物品的管理;防范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严防哄抢事件的发生,及时制定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办法;做好防火、防盗、消防、抢险、交通安全管理和灾区特别管制措施处置等工作。
3、地震现场工作分队
建队单位:区地震局
建队人数:5人
主要职责:加强地震监测和震情、灾情速报,及时通报地震趋势判定意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地震灾害现场宏观考察、地震灾害损失调查与评估工作,为救援总体部署提供科学依据;及时平息地震谣传、误传事件,安定民心,稳定社会。
4、医疗救护及防疫分队
建队单位:区卫生局
建队人数:30人
主要职责:实施紧急医疗救护,抢救伤员;采取卫生防疫措施,防控疫病暴发流行;监测灾区饮用水源、食品卫生,确保灾区食品安全。
5、灾民救助分队
建队单位:区民政局
建队人数:20人
主要职责:调配发放帐篷、衣被、食品、饮用水等救灾物资,组织转移和安置灾民;做好灾情调查、统计和上报工作。
6、交通保障分队
建队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建队人数:20人
主要职责:做好救灾道路和灾后道路的抢修、疏通工作,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转移、疏散。
7、水利设施抢修分队
建队单位:区水利局
建队人数:10人
主要职责:负责灾害后次生水灾的预警,及时提出抗洪、抢险、抗旱方案与措施,供领导决策指挥;负责工程防洪抢险、水毁工程修复和除险加固等工作的技术指导、管理维护及河道清淤清障,充分发挥工程防洪效益和河道行洪作用。
8、环境污染防控分队
建队单位:环保分局
建队人数:10人
主要职责:加强对灾区环境监测和保护,对有毒、有害气(液)体的辐射泄漏、扩散进行有效侦查;对造成次生灾害以及放射性物质污染进行紧急处置;对易燃、易爆、有毒设施进行检查,提出可行性防控措施。
9、通信保障分队
建队单位: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
建队人数:30人(各单位10人)
主要职责:启动地震应急通信系统,保持灾害现场与区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通信联络;及时组织力量修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震情、灾情信息和应急指挥通信畅通。
10、城市供电保障分队
建队单位:供电公司
建队人数:20人
主要职责:迅速修复被毁损的电力设施和调度系统,优先抢修、恢复城市供电,保证灾区电力供应。
11、市政设施(自来水、燃气、热力)抢修分队
建队单位:自来水公司、港华燃气公司、热力公司
建队人数:30人(各单位10人)
主要职责:修复被破坏的供排水、热力、燃气设备;恢复供水、热力、燃气调度系统功能;保证灾区用水、用热供应,确保燃气安全。
三、启动条件和程序
(一)根据《市区地震应急预案》规定,区救援队依据震情和灾情,确定以下应急启动原则:
1、发生5级以下强有感地震(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启动;特殊情况除外。
2、一般地震灾害后,经区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批准,方可启动。
3、发生较大地震灾害和重大或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造成建(构)筑物严重破坏和人员伤亡,经区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批准,迅速启动赶赴灾区,实施紧急救援。
(二)发生非地震重大灾害,造成建(构)筑物及其他严重破坏和人员伤亡的,经区政府批准后可派出,具体行动由区政府统一指挥。
(三)其他地区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后,根据地震灾区政府的请求或省、市政府的指示,经区政府批准后可派出。在地震灾害现场实施紧急救援工作时,接受当地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调度指挥。
四、有关要求
(一)人员要求
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分队组建工作,指定精通业务的分管同志负责并担任分队长,抽调业务骨干充实到救援分队中任成员。
(二)装备及经费要求
区救援队的技术装备主要包括:队员个人防护装备;标志、搜寻、抢险、破拆、救援技术装备;通讯设备;专用机动车辆等。
区救援队人员经费由所在单位负责,区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各单位每年都要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完善、维护应急装备,组织演练、培训等工作,保障应急车辆、特种救援设备和救援队伍时刻处于战备状态。区救援队启动后,所需经费纳入抗震救灾经费预算专项安排。
(三)培训要求
各救援分队每年都要安排专门时间对救援队员进行应急救援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一次地震紧急救援集中演练。区救援队按照“平战相兼”的原则,除完成日常备勤和训练任务外,队员要做到熟练掌握应急救援技术与装备的使用方法,熟悉装备技术性能,熟练使用装备展开救援行动,能够维护、维修所配发的技术装备。
(四)救援保障要求
区救援队在实施紧急救援过程中,各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为灾后快速、高效地开展紧急救援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和后勤保障。
(五)实施步骤
一是制定印发组建方案,成立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
二是编制工作章程,于5月10日前将队员信息登记表和汇总表报区地震局。
1.2丹江口水库地震及次生灾害的研究情况及意义自1970年蓄水至1985年,库区内诱发地震800余次,南水北调中线丹江口大坝加高工程竣工后,坝高将由162m增至176.6m,正常蓄水位将升至170m,库容将从210亿m3增至339.1亿m3,加大了水库再次诱发地震的可能性。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表明:二期蓄水后,水库水域范围扩大,在新淹没区内具有发震构造条件的部位上,发生5级作用的地震是有可能的。一般天然地震在主震发生后,总体上震级水平呈衰减趋势,在震情发展的预测分析上较有把握,而水库发震机理和诱震因素很复杂,在震群活跃期震级往往维持在一定的水复发作,趋势判断难度很大,从而加大了应急决策的难度。2006年,湖北省政府确定了十堰城区、丹江口、竹溪、竹山、房县为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开展丹江口水库诱发地震研究、地震及次生灾害的防治,对保障水库上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供水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2丹江口水库地震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情况
2.1编制完成《丹江口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预案以切实做好水库遭遇突发事件时的防洪抢险调度和险情抢护工作、力保水库工程安全、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减少损失为目的,对险情监测与报告、险情抢护、应急保障等方面应急工作进行了严格、细致的规定和部署,并根据水库管理的内、外部环境变化作适时的调整,为水库面对突发事件时的防洪抢险应急工作提供了指导。
2.2水库防洪调度积累了丰富的应急管理经验,具备一定的地震灾害应急能力多年的防洪调度积累了丰富的应急处理经验,培养了大批运行、检修专业人员。2008年抗击雪灾和四川抗震救灾中,汉江集团的抢险救灾队伍分别担负了抢修郴州城区主干线“两桂”线和疏通高危险级的文家坝堰塞湖的任务,体现了我们在电力、水利应急抢险方面的技术实力。
3丹江口水库加强地震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的对策与措施
3.1加强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提高地震灾害的预警能力。目前,丹江口水库的遥测地震台网的技术水平为第二代,随着二期加高工程的进行,应建设和三峡同级的第四代综合观测和数字地震遥测台网。对可能诱发地震的地段要设专业地震台网进行地震活动特征监测,以及各种地震前兆的监测研究,根据诱震预测采取防、治相结合的抗震措施。这样不仅有利于水库的防洪安全、水库的安全调水和周边民众的生活安全,还可为丹江口水库诱发地震研究提供宝贵的数据资料,为防震减灾打下坚实的基础。
3.2制订、完善和落实水库防震减灾应急预案,加强预案的科学性及可操作性预案制订、完善和落实中应注重以下方面的问题:
3.2.1须做到一旦地震,应快速对大坝的安全作出地震反应评价,提出应急措施,制定抗震减灾方案,并通过远程通信网络将抗震减灾的方案与措施在最短的时间内呈报至决策部门,使地震引起的直接与次生性灾害降至最低限度。
3.2.2预防措施重点要对在强震中最易破坏的部分进行改进,或加强结构,或改变型式,提高其抗震能力,如变电站的构架、送出线路的杆塔、设备仪表的保护、闸门的启闭系统、土石坝坝坡、上坝道路等。水利工程的破坏主要是变电、输电架构和送出线路的倒塌、送电中断;机电设备、仪表、通讯、备用电源的损坏;其次是边坡崩塌,交通中断;泄洪设施如闸门、启闭机的破坏,导致不能正常启闭泄洪;厂房围墙和生活设施倒塌。地震灾害发生后,关键要密切监测和巡查水利工程的可能受损结构、部位及设施,及时对险情进行应急处理,使地震灾害的损失和危害降至最小。
3.2.3地震灾害中水利工程的应急处理还涉及到水、雨、工情的监测预报和水利工程的优化调度问题。除降雨、余震等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对水利工程造成的不利影响外,山区河流沿岸的崩山、滑坡、泥石流,可能壅堵河道,形成堰塞湖等次生灾害,当湖泊水位上升到一定高度后,可能冲溃堵塞坝,形成溃坝灾害,对下游大坝造成冲击。因此,预案应对工程进行科学合理的调度,在可能的情况下,既保证正常的供水、供电,又要保证工程的安全,做好准备确保大坝的泄洪设施安全,让大坝顺利泄水,降低蓄水位,甚至考虑腾空库容,避免出现溃坝事故。预案中还需强调,水利部门有权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加强监控,还有必要提出应急性的群众转移、避灾方案,情况紧急时,可强制组织下游群众避灾疏散,以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危害。
3.2.4应发展应急通信优势技术,建立起一套空中与地面相结合、有线与无线相结合、固定与机动相结合的立体应急通信系统,加强互联互通监管和通信相关设施保护工作。制定详尽周密的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还应定期进行应急通信演练活动。
3.2.5与地方政府积极协作,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及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推进抢险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
3.3加强水库管理单位与地方政府间的沟通和协调,紧密结合内、外部应急预案
一、地震人为灾害含义辩析
地震灾害从后果及致灾过程上分析,一般可分为地震原生(一次)灾害,地震次生(二次)灾害和地震衍生(三次)灾害。按照比较常见的解释,地震原生灾害是指地震时由于地震动或地壳断层的作用,造成建(构)筑物的破坏、倒塌及由此引起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地震次生灾害是指因地震诱发而导致的其它灾害。如地震时大坝溃裂,酿成水灾;炉火倾覆,火种撤出,引起火灾;建筑物倒塌砸坏剧毒气体容器,造成毒害,高层建筑破坏引起的玻璃雨撒,油库、火药爆炸、燃烧或滑坡、海啸、泥石流等造成的次生灾害。地震的三次灾害又叫地震衍生灾害或广义次生灾害,指因地震灾害造成的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职能失调,社会秩序混乱,停工停产而造成的重大损失。如电脑控制系统失灵,造成记忆毁灭,指挥系统和生命线系统失控,灾民基本生活需求无法保证,伤亡人员得不到及时救治,社会治安恶化等系统的不正常反应。
地震时,几十秒甚至几秒种这个短暂的瞬间人们应变行为的失当,将会造成严重的伤亡,即所谓的人为灾害。它与地震原生、次生和衍生灾害有很大的区别。钱学森同志认为:“人为灾害发生非常频繁,损失很大,不容忽视,不考虑人为灾害的灾害学是不全面的”。人为灾害包括:①各种爆炸事故;②火灾;③核工厂事故;④化工厂泄放毒物事故等。可见,这里所讲的人为灾害是相对于自然灾害而言的人为致灾过程。本文所说的人为灾害,是指地震时由于人们的应变行为不当或因地震谣传、误传而引起的错误行为造成的灾害。其前提是地震自然灾害或地震谣传、误传的大环境。
二、人为灾害成因分析
一是对地震灾害心理上的误解和扭曲。地震作为一种自然灾害,有其孕育、发展和爆发的过程,对于地震,人类并不是一无所知。但是由于地震巨大的破坏性,给人们心理上蒙上了一层可怖的阴影,对地震既存有戒心,又有侥幸。从心理倾向和情感上看,人们对地震普遍关注,渴望了解地震,而又憎恶和恐惧地震,闻震心惊,谈震色变,一有风吹草动,就不辩真伪,惊慌失措,造成悲惨结局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不良心理素质所致。
二是地震、抗震科普知识匮乏,应急应变能力低下。从地震抗震知识了解程度上看,真正了解的是少数,一无所知的也是少数,大部分则属一知半解。这种认识上的匮乏和心理素质的障碍,反映到行为上,必然盲目行动,导致错误行为。震时人们灾害基本上都是由于不懂得正确的地震应急避难方法所致,稍有震感,就盲目外逃或跳楼。1556年1月23日华县发生8级大地震,死亡83万多人。幸存者秦可大在地震后一文中深有感触地写到:“卒然闻变,不可疾出,伏而待之,纵有覆巢,可寄完卵,力不可办者,预择空隙之地,审趋避可也。”他列举了李羔外逃覆压而死,左熙躲在床下,“赖床格支撑,止伤一指,是避者反遇害焉”。曾经遭受过地震灾难的唐山及刑台、海城等地群众总结的“小震不用跑,大震跑不了,要想把命保,就地躲藏好”的顺口溜,是有充分科学依据的。
三、减轻人为灾害的对策
历史地震的惨痛教训,向我们提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就是在遭遇未来地震袭击时,怎样才能有效地减轻人为灾害,在地震时恐怖的一瞬间,真正做到临震不乱,随机应变,审时度势,保命求生。
(1)单位减灾对策
单位及社会团体,是城市的基本单元和重要组成部分,其抗震能力的提高,对减轻地震灾害至关重要。
1.单位都要把抗震工作作为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
2.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地震、抗震科普知识,提高广大职工的抗震意识和震时的应急应变能力。
3.组织抗震防灾演习和专业队伍的培训教育,提高技术素质和快速反应能力;
4.学校、幼儿园、俱乐部和农贸市场等人流集中的公共场所都要编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灾措施。
5.重要部位和岗位,要有严明的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震时严禁逃岗或因错误操作造成不应有的灾害。
6.在短临预报后,对群众搭建的防震棚的防火安全等问题要作出明确规定,认真搞好宣传,及时组织检查,防患予未然。
(2)家庭应急对策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落实家庭应急对策,对抗震防灾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家庭成员都要全面了解震前准备、临震应急、震时自救、震末抢险和震后救灾等各个时段的具体要求。
2.每个家庭成员都要了解住所周围的环境条件及避震的场地、路线和有关规定。
3.每个家庭成员都要熟悉水电闸、阀的位置及煤气炉灶的应急关闭操作要求。
4.每个家庭成员都要懂得抢险救灾的基本知识,学会简易的急救方法。
5.临震前要清理家中易爆、易燃物品,容易塌落的高架物品及阳台的花盆、砖块等危险物品。
6.在短临预报后或出现大量宏观前兆异常震情十分紧张时,应建立家庭抗震防灾应急箱(包),准备必要的熟食、饮水、手电、蜡烛、常用药品、小型收音机等,以备震后使用。
(3)个人自救对策
在地震发生时的短暂瞬间,人们应变行为的正确与否,是减少人为灾害的关键。
1.居住平房的人员,如果屋外有空旷野地,地震时可审时度势,随机应变,以最快的速度外出避震或就地隐蔽在室内较安全的地方。
2.居住楼房的人员,地震时千万不要惊慌跳楼或外逃,应立即躲避在家俱、床、桌子或灶房、厕所和空间较小的房间,主震后立即撤离。
3.如果地震发生在夜间,不要因寻找衣物或穿衣耽误时间,要争分夺秒立即向安全地带转移或就近隐蔽。
1.建筑结构中抗震设计的意义
建筑的抗震设计在避免地震灾害的所有措施中具有重要意义。在近年的地震灾害报道中,我们根据新闻数据可以真的了解到,按照国家标准的规范设计的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虽然在地震中收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但是终究没有倒塌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人民的生命安全。因此建筑中的抗震设计在震灾中保护人民人生安全和减少灾难中的经济损失都起到很大的作用。因此在未来的建筑领域的发展中,强调和注重抗震设计的理念极具意义。
2.抗震设计的建筑规划
2.1地域的选择。地震区域内的建筑物会被严重破坏,建筑设计者们就要先从建筑的场地下手,地质条件是决定建筑物在灾害中受损程度的第一个因素。首先应该选择相对开阔并且地质硬度对建筑有一定支撑力的地域,减少在地震期间地基的深陷造成的不同程度的房屋倒塌。其次应避免地质松软的河岸、山坡地段,如在地震期间该地段在地震的影响下房屋倒塌的几率极高。2.2地基设计。房屋建设初期是,如果可以全部建立在天然的地基上或者是桩基上,那就最稳妥的办法,尽量避免天然地基与桩基混搭使用的状况,这样直接影响到房屋建筑的整体刚性,也会降低房屋的整体抗震性。房屋建筑的地基深浅度也需注意。房屋建筑的基础埋置过钱,那就会降低基础部分的嵌固作用,地震灾害来临的时候,房屋建筑会将强烈的振幅,加大了地震灾害的发生率。设计者在房屋建筑的基础深度设计部分,应当将埋置深度尽量加大,确保上层建筑的抗震性能。2.3屋顶与墙体的抗震设计。在地震灾害中,房屋建筑质量越重的受到的灾害程度越重,建筑物的质量与其地震受损度是成正比的。如果建筑物的质量较轻,在地震灾害中反而受损度很小,所以受损程度跟房屋建筑的结构设计密不可分。建筑设计者在对房屋结构设计的时候,在房屋建筑墙壁材料的选材上,应围绕着材质轻便的材质多加考虑,并且在屋顶的设计中也不要添加过多的装饰和附加建筑,避免增加房屋的高度与重量,影响到建筑物对地震灾害的抗震性。
3.建筑结构抗震设计的改进策略
3.1砌体结构建筑设计改进策略。由于砌体结构建筑的弱点就在于它的材料与堆砌方式,导致地震来临的时候在剪切和连接等问题上引发房屋不同程度的受损或倒塌。房屋的转角处在地震中,所吸收的震力最多最强,因为其刚度之大,又衔接两个水平的墙体,同时受到两个墙体水平方向传来的震力,所以转角处的墙体最先被破坏,改进的建议:建筑施工时应重视构造柱和墙体的施工先后,并且在转角处的墙体之间加入钢筋和构造柱,加强转角处纵横墙之间的连接,从而达到提高抗震的目的。3.2框架结构建筑设计改进策略。建筑结构抗震设计中不建议采用单跨框架结构,在《抗震规范》第6.1.5条规定,“高层建筑不用采用单跨框架结构,多层建筑不宜采用单跨框架结构”。显而易见,单跨框架的混凝土结构抗震能力低弱,在08年汶川地震灾害经验表明,采用单跨框架架构建筑的学校等其他建筑,在地震灾害中倒塌的比例非常大。改进建议:在单跨框架结构的外侧可设置框架柱。砌体墙针对刚性小、抗震能力低的特性,应按照《抗震规范》中的规定,采取相对的措施来减少对主建筑的抗震影响。比如应设置水平悬梁、圈梁、拉结筋等于主体建筑结构可靠拉结。3.2.1剪力墙结构的改进建议。连系梁端极为敏感的开动剪力墙中,在震灾中很容易被震力造成垂直的弯曲和裂缝,还容易出现走向倾斜的剪切裂缝。在汶川地震中剪力墙连梁部位由于剪力过大,而出现了剪力墙与连梁不问出现了很严重的十字形受损裂缝。建议设计剪力墙和连梁的时候,如果能让连梁在强制底部屈服之前发生弯曲,那么就可以最大效果的消耗地震灾害中的地震能量,从而保证墙体不被破坏。3.2.2墙肢破坏的改进建议。由于剪力墙底部墙肢受到的震力最大,极容易出现裂缝和最先被破坏。随着震力的强度与方向不同,墙肢底部出现的裂缝也不同。有时地震散发出强大的拉力时,在水平受用的墙肢往往横向压力较小,但在底部却容易出现不同程度的水平裂缝。剪切斜裂缝的情况容易出现在层低但宽度广的墙肢,而剪力墙高宽比例小时,墙肢出现的斜向裂缝可能会对墙肢更具破坏性。
4.砖混结构的改进建议
在地震灾害的研究中,可发现多层砖混结构房屋的抗震能力与墙体的面积是成正比的,因此可通过适当砖混结构的墙体面积来提高建筑物的抗震能力。多层砖混结构建筑承载震灾能量的部分是底层结构,为了减轻整个结构对震灾的承载力,设计方案中可在墙体面积上着手。例如墙纵、横墙属于砖混房屋的主要承重结构,因此为了避免在震灾发生时墙体倾斜或倒塌,应在纵、横墙的布置中多下功夫。纵、横墙的连接同样重要,在连接处增加水平拉筋等措施,可以有效地防止地震作用使纵、横墙交接处被拉开,保证了房屋的整体性。横墙是震力的主要承载者,确保建筑能够将横向震力传递给横墙,在设计中横墙的数量的距离都应符合抗震规范要求,避免由于布置问题而使墙体被震力破坏。
5.总结
近年来随着地震灾害等各种自然灾害的不断发生,建筑结构抗震设计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是否把抗震技术作为当代房屋建筑设计中重要项目看待,直接关系到地震灾害来临时房屋建筑的抗震能力,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发展与人民生活的稳定。
作者:彭杰
1 引言
地震是人类社会面临的一种严重的自然灾害。据统计,地球每年平均发生500万次左右的地震,其中,5级以上的破坏性地震约占1000次。地震通常给人类带来巨大的经济和财产损失,其产生的影响是长久的。目前,科学技术还不能准确预测并控制地震的发生。长期的工程实践证明,地震并不可怕,完全可以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来减轻和防止地震灾害,对建筑结构进行抗震设计即是减轻地震灾害的一种积极有效的方法。
我国为地震多发区,全国大部分大中城市处于地震区,由于城市人口及设施集中,地震灾害会带来严重生命和财产损失。据统计,全国450个城市中有3/4处于地震区,而其中大中城市的4/5以上均在地震区。因此,为了抗御和减轻地震灾害,有必要进行建筑结构的抗震分析与设计。
2 地震对建筑的破坏作用
多层和高层钢筋混凝土房屋大致有以下震害现象:
(1) 平面布置不当产生的震害
建筑物的平面不规则、质量和刚度分布不均匀、不对称而造成刚度中心与质量中心有较大不重合,易使结构在地震时由于过大的扭转反应而严重破坏。如:1985年墨西哥城地震中,平面不规则的建筑物也产生了整体扭转破坏,角柱破坏严重。
(2) 竖向不规则产生的震害
结构沿竖向的布置或刚度有过大突变时,突变处应力集中,刚度突然变小的楼层成为薄弱层,变形过大,极易发生破坏,甚至倒塌。1976年罗马尼亚地震,某4层框架房屋底层为咖啡馆,无隔墙,而上面几层为住宅,砖隔墙多,震后,底层柱因柱折断而倒塌。
(3) 防震缝处碰撞
防震缝两侧的结构单元由于各自的振动特性不同,在地震时会发生不同形式的振动,如果防震缝宽度不够或构造不当,就有可能发生碰撞而导致震害。例如:唐山地震时,北京民航大楼防震缝处的女儿墙和北京饭店西楼防震缝处的外贴砖假柱被破坏。
(4) 框架柱的震害
框架柱在地震时的破坏有不同的情形。一般框架长柱的破坏发生在柱上下两端,特别是柱顶。其变现形式是,在弯矩、剪力、轴力的复合作用下,柱顶周围有水平裂缝或交叉裂缝,严重者会发生混凝土压碎,箍筋拉断或崩开,纵筋受压屈曲呈灯笼状。短柱由于刚度较大,分担的地震剪力大,而剪跨比又小,容易导致脆性剪切破坏。
3 防震抗震一般措施
(1) 对基础结构的要求
选择建筑场地时,应掌握地震活动情况和工程地质的有关资料,宜选择有利地段,避开不利场地,不在危险地段建设。地基和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同一结构单元的基础不宜设置在性质截然不同的地基上;同一结构单元不宜部分采用天然地基,部分采用桩基;地基为软弱黏性土、液化土、新近填土或严重不均匀土时,应估计地震时地基不均匀沉降或其他不利影响,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高层建筑宜采用筏形基础,必要时可采用箱形基础以增强结构的整体性与稳定性;当地质条件好、荷载较小且能满足地基承载力和变形要求时,也可采用交叉梁基础或其他基础形式;地基承载力或变形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用桩基,桩基承台之间设基础系梁。单独柱基适用于地基土质较好、层数不多的框架结构,单独桩基之间有时也需要按规范要求设置基础系梁。框架-抗震墙结构和部分框支抗震结构的抗震墙基础,应有良好的整体性和抗转动能力。
基础埋深应根据地基土质、地震烈度及建筑物的体型和高度等条件来确定。根据具体情况,基础埋深可采用地面以上的房屋总高度的1/18~1/15。为了保证在地震作用基础的抗倾覆能力,高度比大于4的高层建筑基础底面不宜出现零应力区,高度比不大于4的高层建筑基础底面的零应力区面积不宜超过基础底面面积的15%。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时,地下室层数不宜少于两层,地下室顶板不宜有较大洞口,地下室结构应能承受上部结构屈服超强及地下室本身的地震作用。
(2) 建筑结构的规则性
建筑结构不规则可能造成较大的地震扭转效应,产生严重应力集中,或形成抗震薄弱层。因此,在建筑抗震设计中,应使建筑物的平、立面布置规则、对称,具有良好的整体性。质量和刚度变化宜均匀,防止在平面上质量中心与刚度中心不重合而造成严重的扭转振动。竖向抗侧力构件的截面尺寸和材料强度宜自下而上逐渐减小,避免抗侧力结构的侧向刚度和承载力突变而形成薄弱层。
建筑结构的不规则类型可分为平面不规则和竖向不规则。当采用不规则建筑结构时,应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水平地震作用计算和内力调整,并应对薄弱部位采取有效的抗震结构措施。
对体型复杂、平立面特别不规则的建筑结构,可按实际需要在适当部位设置防震缝,形成多个较规则的抗侧力结构单元,但应注意使设缝后形成的结构单元的自振周期避开场地上的卓越周期。
(3) 结构延性的利用
除强度与刚度要求外,在地震区结构要有良好的抵抗塑性变形的能力,即延性要求。这样通过结构的塑性变形来吸收和消耗地震输入能量,有利于抗御倒塌破坏,提高抗震潜力。
在设计中,可采用多种构造措施和耗能手段来增强结构与构建的延性。如对于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采用强柱弱梁、强剪弱弯、强节点弱构件的设计思想,对砌体结构采用配筋措施等。在结构中通过设置一些耗能节点或耗能支撑,吸收并耗散地震能量,也可大大提高结构的延性。此外,如国际著名抗震专家日本武滕清提出的在高层框架结构设置带竖缝的混凝土墙板,不仅增加了柔性框架抗侧力强度和刚度,还大大改善了其延性性能。
(4) 建筑材料
建筑物所受地震荷载大小和它的重量成正比,减轻建筑物重量是减少地震荷载最有效的途径,也是较为经济的措施。要减轻建筑物的自重,就要求在满足抗震强度的前提下,尽量用轻质高强的建材来建造主题结构和围护结构。如当前采用陶粒混凝土、石膏板隔墙、空心大板框架,另外要是建筑物的中心位置尽量降低。
(5) 施工质量
建筑物在强震作用下的完好程度,既是对抗震设计的检验,也是在检验施工质量。房屋的抗震能力与施工质量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在进行建筑施工时要注意按图施工,注意原材料的规格和性能,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检验,确保混凝土的标号和钢筋的力学、物理性能,还要加强薄弱部分的施工与检查,注意施工工序,对工程质量高标准、严要求。
4 结论
本文介绍了地震灾害对建筑的破坏作用,并从基础结构、设计、施工等方面探讨了建筑防震抗震的措施,可在实际应用中为建筑设计施工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