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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项目负责人):
一、单位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开竣工时间:
四、工程内容:
五、质量保证:
六、工程承包方式:
七、工程价款:(小写) (大写)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严防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依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山西万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部依法与项目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内容如下:
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
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
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得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颁发指令,并采取保护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2、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3、施工期间,乙方须指派安全、安全措施的落实以及防火、防水工作等。甲方将指派负责人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安全措施以及防火等的落实情况。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进行项目安全检查等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对于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甲方将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预期未进行整改的甲方将向乙方作出相应罚款处罚。对于因此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一切后果将由乙方完全负责。
4、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类规定。乙方负有搞好安全生产管理以及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方案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5、在施工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乙方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6、乙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已经施工,就表示该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
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7、由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8、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9、乙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实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经工地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10、乙方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气、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如造成后果,一律由乙方负责承担。
1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做他用,不准损坏偷盗。动用明火必须有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并制定防火监护人员,签发监护工作交底书,
落实监护措施。焊工、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均由肇事方承担。
12、乙方在施工中使用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方负责。
13、遵循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乙方人员不得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14、乙方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办理所有从业人员的登记注册手续。
15、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人员伤亡、火灾、机械等其它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本《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书》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盖章即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于本项目竣工检验合格之后终止,本《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书》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项目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书模板2
甲方:xx乡人民政府 责任人:
乙方: 责任人: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贵州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制度,制定本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凡在xx乡行政管理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人员)必须与xx乡人民政府订本责任书。
一、甲乙双方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健全规章,加强防范,完善施工管理,发扬敢管、敢抓、敢处分的“三敢精神”,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二、安全生产责任书期限:自进场施工至工程完工为止。
三、甲方责任及义务:
1、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整体布置,管理,负责开展日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督促限期整改。
2、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甲方应及时答复或三天内处理、解决。
3、向乙方及时传达上级、地方政府部门等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精神。
四、乙方责任及义务:
1、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隐患或违章作业应及时停业整改。如有较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制定措施,按照“三定原则”落实。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组织实施。随工程进度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及时到位。施工现场的道路、围挡、大门、消防设施、临时用电、办公室及其它临时设施均必须达到标准化施工的要求。
4、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5、工程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人员均应具备相应资格,持证上岗。设置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并及时建立安全台帐。
6、安全防护用品必须购置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备案证,各项指标均应达到合格标准,严禁不合格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储存、发放台帐。
7、塔吊入场前应检查合格;基础开挖、钎探、隐蔽工程验收,塔身及各种限位保险装置齐全、有效,塔吊安装必须有资质,安装人员持证上岗。
8、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分阶段核验制度。基础、主体、竣工阶段,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相关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9、严格执行《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事故发生后,应在两小时内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事故详情,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或录像。对事故的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xx乡人民政府 乙方:
(签章) (签章)
责任人: 责任人:
年 月 日
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书模板3
甲方:
乙方:
立责任书单位:
为确保施工期间的人身、设备安全,以及运行中设备的安全运行,进一步明确施工中甲乙双方职责,落实安全责任,根据燃气行业颁发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特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有关条文如下:
1 、甲方安全职责:
1.1 甲方应对乙方事先提交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和安全施工资格证书进行审查及备案,了解在此前的施工业绩及施工安全情况。
1.3 审查由乙方填写的外包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表,包括施工人员概况、特种作业人员及“上岗证”复印件,审查由乙方提供须主管部门确认的工程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名单证明原件。甲方按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施工证。
1.4 甲方应对乙方事先提交的该工程的计划进行审查和指导,合格后监督乙方严格执行,必要时或根据乙方请求及安全规章制度要求增设甲方专人监护。
1.5 协调乙方提出的沿线交叉跨越线路停电配合等工作,必要时应会同乙方现场实地踏勘,商定施工方案。
1.6 开工前甲方负责向乙方负责人和现场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全面交待现场工作条件及工作环境,对有关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1.7 施工期间甲方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监督,发现违章作业及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可及时制止、纠正,必要时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1.8 负责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有关职责。
2 、乙方安全职责
2.1 必须具有国家行政部门发放的有效的“三证”: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全套复印件、建设部门颁发的《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施工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2.2 提供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同时应提供受法人委托签订经济合同、签订安全责任书的证明书原件及“进(出)城承包工程许可证”。
2.3 开工前乙方应填写《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表》、《施工(工作)人员概况》,提供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名单及“上岗证”复印件,提供经主管部门确认的工程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名单的证明原件。
2.4 开工前组织对全体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工作任务,使全体施工现场各级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项。对施工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活动和总结,并有记录,必要时请甲方派员参加。
2.5 开工前提供维护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作业计划、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对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必须订立单项措施。
2.6 禁止使用未成年人及老弱、残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新入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与参加劳动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交待现场安全注意事项,相关记录、资料正确齐全,方可进场作业。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禁止使用临时工、民工或劳务协作工,临时招用的民工进行适合现场作业的安全教育后方可进行地面辅助作业工作,民工、临时工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7 施工期间,各种交通工具、设备和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工程使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防护设施的必须有安全检查记录。交通工具、设备和工具的维修与保养,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伤亡事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2.8 施工时,乙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明确安全员。对在正在使用的设备上施工的,应与甲方一起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才能施工。施工中一旦发现有安全隐患的,乙方应立即停工,并报告甲方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整治后确保万无一失再施工。施工人员进行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切实保证施工中的人身、设备安全。
2.9 乙方施工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方可参加施工。对从事垂直运输机械、安装拆卸、爆破等特种作业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全体施工人员(包括民工)必须按甲方规定佩证上岗。
2.10 乙方应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乙方对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电力、通信线路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如没有防护,或防护不当而导致既有设施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11 及时详细地对沿线交叉跨越、高低压线路等进行实地踏勘,提供书面资料,便于甲方协调配合。
2.12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督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施工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乙方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甲方提出的有效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2.13 负责合同中规定由乙方承担有关职责。
3 、安全考核 :
3.1 若因乙方人员违反本责任书或安全规章制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3.2 若因合同期内乙方维护不力或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并且可以作出取消其施工资格,合同终止的处理。
3.2 若因乙方人员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无违反本责任书或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并在合同期内没有发生责任安全事故,甲方应对乙方在安全工作上给于适当奖励。
4、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责任书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责任书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对现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负责。 二、责任目标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2、认真实施本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完善本项目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和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3、严格执行“五同时”要求,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程项目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_99)、《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程》(DB42/535-2009)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程》(DB42/T553-2009),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防护质量,做到先防护后施工,施工现场各项安全评分合格率达100%。
5、项目部应按工程规模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要领导和组织施工现场定期、专项和季节性的安全大检查,支持工地安全员的工作,对施工中的事故隐患,组织制定措施,及时整改。自觉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按照定时、定人、定措施的要求予以整改。
6、执行国家用工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持证上岗的管理制度,认真组织上岗前的各种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记录。积极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工程分包的,要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防止以包代管。
7、在制定工程各项费用计划时,要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和有效使用,并建立安全生产投入台帐。
8、发生事故时,要紧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做好人员抢救与现场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
三、创建目标
创建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合格。
四、奖惩条件 在项目施工期间,市安全站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本责任书责任目标落实和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巡)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工程项目及项目经理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该工程竣工安全评价为优秀的,其项目经理承接下一个工程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减收60%,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费率减至1.5‰。
凡不执行本责任目标第4、5两款要求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每次扣除1万元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为安全生产风险金基金。发生等级安全事故的,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外,其所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将全部扣除,转为安全生产风险金基金。施工期间未发生等级安全事故,且每一施工阶段安全核验达到合格标准,工程竣工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一次性如数返还。
XX市建筑行业安全监察站 项目部名称:
负责人代表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为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实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特签订本责任合同书。
工程项目:
施工地址:
一、安全责任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都应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甲方要对乙方人员进行场前安全教育,逐日进行安全检查,特别对于高空作业人员要有安全防范措施。乙方管理人员为义务安全员,必须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甲乙双方相互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安全、防火等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2、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3、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4、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等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等以及督促检查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甲乙双方都应监督施工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5、乙方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施工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操作施工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产生后果自负。
6、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并按规定验收后方可使用,严禁在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7、乙方施工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甲方工地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更动。乙方人员擅自拆除更动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区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起重吊装作业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气、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气、机械设备。
9、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电焊、气焊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后果均有肇事方负责。
10、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保护,甲方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和甲方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一、文明工地安全管理制度细则:
安全目标:轻伤在2‰以下,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发生机械事故。
安全约定条款:乙方必须达到省级文明工地的安全要求,否则按协议书有关条例执行。
1、安全设施管理。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动施工用电、脚手架及防护措施,对于现场机械、电器设备应符合要求,否则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2、安全带。对于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操作,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其工作,并严肃批评教育甚至罚款处理,乙方高空作业时如不按安全规定操作所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
3、安全帽。对于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如不戴安全帽进入现场,甲方处罚乙方每人每次20元,并赶出工地。
4、室外高空作业。乙方人员应首先检查脚手板、护身栏杆、架子扣件是否牢固方可操作,如发生隐患,应立即向甲方报告。直至加固到符合安全要求方可施工,否则乙方不得施工。
5、室内作业。必须检查脚手板、马凳是否牢固,特别在“四口五临边”,操作人员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和配备安全工具,否则所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6、日常安全教育。由乙方班组长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及反馈项目部;每次组织安全教育大会,若不参加每人每次处以元罚款;乙方进场人员没有进行安全教育,每发现一人处罚XXXX元。
7、违章处理。对乙方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人员每次处罚XXXX元。
①高处作业未穿防滑鞋,未按规定铺板和设置防护栏杆。
②2米以上(含2米)高处作业未系好安全带。
③没有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不全的高处作业。
④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
⑤非本工种人员乱摸乱动机电设备。
⑥未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⑦不走正式安全通道,翻爬栏杆、脚手架等违章行为。
⑧高处作业向下抛投物体。
⑨机电设备缺防护装置,未按操作规程操作。
⑩破坏现场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未经工程管理部门批准,随意挪动或拆除。
三、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乙方必须确保所有进场的人员,年满18岁且身体健康。老、弱、病、残、家属、小孩及童工不得进入现场,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在施工工地由于乙方内部管理不严而误伤他人,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人员与其它人员发生打架斗殴事件,责任自负,并且甲方将按《文明施工规定》严加处罚。乙方人员外出发生走失和其它任何不安全事件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人员和家属未经项目部许可不得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内摆摊设点,开食堂、卖副食,以防止中毒和发生意外。
4、施工现场所有材料进场必须按规定码放整齐、达到文明工地要求,工序交接时(钢筋料:余料、扎丝、套筒、保护帽、垫块、清理干净、竖向报验时无任何相应材料,并清扫周围地面;木工:顶板、梁内、结构架内材料、地面清扫、拆模后材料清理、地面粗扫等;混凝土工:板面扫水、放线后楼面清扫干净、拆模后楼面清除清扫每次
浇砼后施工面、车辆进出口路面清扫、余料处理等;外架工:每日检查密目网、防护、脚手板、拉结点、外架上的材料清理等;钢筋加工:钢筋分类、分项、码放整齐,挂标示牌、废料进箱施工区域清扫等)所有工种完工报验时,必须达到以上规定,并检查外架上无任何材料。宿舍要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无异味排好值日表并有专人负责。甲方每周至少两次不定期检查,各班组、各房间,评比打分。对最差房间或班组进行_元处罚。文明施工之花费按现场人员均分。生活区楼上水池及一楼地面积水,划分区域或排班清理、清扫。甲方每日专人定时检查达不到要求的处以_元罚款。 5、职工在施工现场,生活区有节约设施材料及水电的责任,对随意浪费者,甲方将对其处以该设施材料原值_倍的罚款。各班组进入宿舍按每人_元作为插头、灯泡、电线、排插及完工后清理房间垃圾的押金。严禁赌博、集众闹事、酗酒等不文明行为出现,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除对当事人处以_元罚款,并对所属班组处以XXX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交公安部门处理。
6、施工现场内(包括生活区)严禁乱倒垃圾,严禁随地大小便,一经发现,乱倒垃圾每人每次元,随地大小便每人每次_元整。
7、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对成品、半成品造成破坏的,除令其修补完好外,另外以_元罚款。严禁偷盗和损坏公物。违反者对当事人处以被盗材料原价_倍罚款。
8、临时用电。乙方必须从甲方指定的电箱,并有专业电工接用电源,严禁私自乱拉乱接。
9、机械管理。乙方自带机械设备及工具,安全由乙方负责。使用甲方机械,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合理使用,按要求进行维护及保养,禁止野蛮操作。因自身因素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由乙方独自承担。
10、治安保卫。
①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及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
②乙方人员必须符合有关外来人口管理规定,做到手续齐全,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证件。
③所有人员携带物件出门必须有物资部开据出门证。
④外来人员必须持有关证件到门卫处办理来客登记。
⑤任何人不得翻越围墙及大门,不得扰乱门卫秩序。
⑥乙方集体宿舍不得男女混住,不得卧床吸烟,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
⑦宿舍不得存大量现金(1000元以上)及贵重物品,以防被盗。
11、消防保卫。
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随便动用明火,施工用火必须办理动火令。
2电气焊割作业必须符合国家禁火区域划分和分级动火审查手续动火。
3木工棚、钢筋棚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刨花、木屑、锯末应及时清理,做到工完场清。
4易燃易爆及危险品进入现场必须登记,并有专人看管。
5教育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灭火常识,会使用灭火器材,下班前对灯、闸、锁等认真检查。
12、其它。在工地现场所发下的整改通知、处理措施、工作联系单等与《发包合同》、《招标文件》、《建筑施工安全责任合同》、《工地文明施工规定》、《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及《保证书》,《承诺书》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工作,甲方专职安全员在日常进行巡查发现,对屡教不改的安全现象进行处罚,每月罚单附施工任务单,结算给与扣除。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齐全后生效,协议作为分项承包合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财务部一份,工程完工结算完毕,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1、从业人员有违规违章行为时,项目部依括程序文件给予责任人10_100元人/次的经济处罚,并责令现场纠正。
2、从业人员有违规违章造成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时,应依据责任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程序》承担经济责任和赔偿损失,直至承担法律责任。
二、进入施工现场应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保护现场安全防护设施。
三、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有安全隐患危险时应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四、多次发生违规违章作业或不服从安全管理的从业人员,应无条件清退出场,停止劳务作业。
五、严禁酒后施工作业。从业人员凡在酒后操作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六、现场施工的从业人员应身体健康,并能适应现场作业的安全需要,如身体有严重疾病或身体不适状况,应停止作业退出现场施工。
七、参与施工的分包方或劳务队负责人应抓好所属人员的安全生产,对所属人员的违规违章作业应承担连带责任和经济损失。有经济分包合同的分承包方应对分包的范围、人员承担安全责任。
八、非现场人员,不准进入现场。现场从业人员不准携带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和留宿。
九、从业人员在施工中及时报告安全隐患或检举他人违规违章作业的,给予5_50元的奖励,在安全事故中抢救有功或施工中果断采取应急措施,避免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当事人给予100_500元的奖励。
十、本项目施工的从业人员,如在施工现场以外(以施工现场大门为界)发生安全事故或引起其它纠纷由当事人全部承担,本项目部概不负责(因工作需要项目部负责人安排外)
从业人员签字:
二、 以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宣传教育,进场前进行上岗教育、培训,普及安全知识,杜绝“三违”现象,职工安全“三级教育”率达100%。
三、 施工现场的特种设备必须经有关部门定期检测,检测率达100%。各种机械、器具,不准带病作业;特种,特殊工种人员培训率达100%;坚持持证上岗,严格操作规程。必须听从工程总包方有关责任人的同意指挥调度。施工中与其他工种密切配合施工、制定措施,不对其他工种造成事故隐患,确保工程进展顺利。
四、 施工现场的电器线路必须严格按规范安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超负荷运作。严禁冬天电炉取暖及明火操作,确保安全。
五、 坚持检查制度,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有上岗安全证)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并做好台帐记录,重大事故立即报告领导。
六、 在施工中或建筑工地的区域内,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如家属区。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及外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施工工地。进场工人发现不带安全帽、不按安全规程操作,经教育不改的甲方有权给予200元-2000元/人次的处罚。做到无死亡事故,无急性职工中毒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设备事故等发生。如一旦出现事故,立即向上级部门汇报,以便逐级上报。严禁隐瞒不报工地,发现后按安全法及地方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七、 甲方根据有关规定对施工人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施工中由乙方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的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施工中由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或工艺上要求特殊需要连续作业的需向建管局、环保局申报批准后方可。
八、 本责任书在签定的协议,合同中作为附件同等生效。
甲方:苏州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分公司 (签字盖章)
中图分类号: TU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建筑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与现场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作为项目质量管控的第一道关口,其对整个项目的成败有着重大的意义。现场工程监理是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而兴起的,其在施工现场中事关整体施工质量以及项目的进展。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其存在的问题做一番探讨。
1.施工现场质管人员安全意识较为淡薄,监理能力不足。目前,许多建筑施工现场的工程监理者风险意识较差,其观念仍然停留在只“监”不“管”的层面,将自己完全置于第三方,而忽视了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与工程监理在整个工程中的互利地位。有些监理人员自身监理能力有限,但却经常存在违章指挥的情况,重效益轻安全。
2.监理人员素质低下,职业道德受到考验。工程监理单位人员必须具备国家的认证,要持证上岗,但是现阶段我国监理工作中,的确还存在不少的无证上岗人员,他们大多为临时聘用人员,流动性较大,并且对监理工作了解单一,对管理、控制和其他环节的认知程度较低。同时有些监理人员不遵守职业道德,私下与施工方达成交易,,或者不作为,从而使得施工质量问题难以得到保障。
3.现场管理方与监理方责任划分不明确。建筑施工质量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而并非有监理单位决定,监理单位只能最大限度地降低施工风险,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现阶段业主往往将施工质量问题推在监理单位身上,这个责任应该在于承建施工方,而并非第三方监督机构。
4.工程监理授权问题较为突出。现代监理单位不仅对工程施工具有监督的权利,其根据业主的委托还具备一些其他的权利,如建议权、工程控制权、资金管理权、物料采购权等等,如何处理监理工作的权限问题也是监理管理者和业主都要面对的重要问题。
二.建筑项目中工程监理的地位与责任
1.建筑工程监理在建筑施工中的地位。建筑工程监理是介于建筑行业与社会之间的第三方,是业主或者政府单位委托来进行建筑施工监督管理的单位,监理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建筑施工监理工必须以独立、客观、公正和科学的态度及方法来进行,对建筑施工过程进行监督,防止施工单位违规操作、偷工减料,同时降低施工事故发生概率。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具备国家相关认证,并且能够独立进行工程监理,在社会中扮演第三方监督机构的角色,也是现代建筑工程施工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2.建筑监理的职责。建筑监理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它不仅仅是检查现场施工的质量和进度,而不干涉工程管理,恰恰相反,现代工程监理的主要职责则是管理与控制。传统监理主要是指监工,主要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质量和规范操作上,不涉及工程的具体管理和控制。其实监督工作只是现代监理工作中的一部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工程监理人员除监督权外,还需要对业主及甲方进行建议,同时对施工过程进行规划设计,控制其施工周期,并且负责对施工方案和设备、材料等进行审批权利。总结起来就是控制、管理和协调,工程监理单位需要对施工事故、施工质量、投资规模与施工进度进行控制,同时对施工单位的合同信息、物品设备维护、安全设施等进行管理,协调各方利益与关系,保证现场施工的正常运行。
3.对工程监理责任的认识。工程监理主要责任在于监督施工过程,规范工期内操作管理问题,保证工程按时按质完成。部分委托人确认为工程出现问题责任应归咎于监理方,在法律上,监理单位承担的责任有限,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应该在于施工单位,而非监理单位。在实际的工程施工中,干扰因素和突况较多,工程监理并不能完全覆盖和控制,它只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而监理人员也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若出现自己失职,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建筑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机构一般与监理机构分开进行管控,管理方作为质量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受工程监理方的监督。从传统意义上来讲,工程监理一般不参与现场质量管理,但是,为适应现代化工程项目建设与安全管理的需要,工程监理也需要与管理方一起合作,对现场进行细节与整体的把控,监理方将全程参与现场施工的各个方面,例如材料采购、设备与建材的使用与储存、施工人员的施工培训、建筑项目的法律相关责任等等,都属于监理方的责任。在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管理时,我们必须建立现场管理与监理纳入到现场管控制中,建立一套综合的管理应对机制,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建筑施工安全是建筑施工行业的头等大事,是关系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建筑施工行业主要由建筑施工的质量、效率、效益和安全等四个方面追求点组成,质量和安全是建筑施工行业的生命之所在,是建筑行业存在的基石。然而建筑施工的效率及经济效益又是建筑施工企业的经济存在基础,也是市场化企业所根本追逐点。没有建筑施工的效率和经济效益,建筑施工企业是很难存活的,然而建筑施工的质量和安全与施工的效率和效益是相辅相成的,没有了施工的质量和安全,也就很难在根本上保证工程的效率和企业的经济效益。研究建筑施工的安全问题,又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保证效益和控制安全事故的核心。作为建筑施工行业的从业人员,安全问题是研究的关注重点问题
一.建筑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探析
建筑施工的安全问题主要由建筑单位方面、施工单位方面及其施工人员和建筑施工监督方面等三方面相互作用而产生。一整套建筑施工需要三个方面相互配合、明确分工。在市场化的背景下,这套机制的良好配合能提高施工的效率,增加施工的经济效益,同时也正是由于其存在的不良配合以及不良的安全责任配合,从而导致了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问题的产生。
(一)安全防护意识不足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劳动法》、《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然而不管是建筑单位方面还是与自身利益切实相关的建筑施工单位方面都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防护意识不足的问题。对于安全防护仅仅需要建筑施工监督方面的监督和管控是不够的,我国每年因建筑施工安全问题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达上百亿元,在1990年到2005年间,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每年仍然超过上千人,事故率一直居高不下。
建筑施工过程中,事故频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化的不断深化,建筑经营单位主体不断多元化,私有投资和外商投资不断增加,建筑行业竞争不断增大,建筑施工的效率和经济效益成为了建筑行业的主要竞争资本和追逐点。建筑单位只要求按时完成工期,保证工程质量以及降低工程成本,而不在乎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问题;施工单位的施工效率和施工经济效益,而忽略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施工人员由于对施工过程中危险认识不足,心怀侥幸心理,在追求利益的趋势下而对施工中的安全问题认识不足。正是各方面的原因,导致了人们对建筑施工安全意识的不足。然而正是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安全问题是关系着整个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基石。
(二)安全监督力度不够
自1994年《劳动法》和1998年《建筑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政府部门在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监督问题上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自2003年底国务院出台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条例》以来,我国在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方面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施工安全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但是限于一定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在监督方面仍然有很深刻的问题需要加以改善。
在监管法律法规方面,随着施工工艺的发展,施工条件的变化,使得某些监管法规已经变得过时。一些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对具体情况具体问题的研究,法律法规之间的重复与交叉等等都暴露了监管法规方面的问题。
现行的监督管理体制也同样存在这一些短板,监管机制不够科学性,监管人员素质不高,各地区面临的不同施工条件、不同施工工艺等都需要我们因地制宜地改善监督管理机制。
(三)安全责任目标不明晰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个安全责任目标不明晰的问题。安全责任问题是贯穿于整个建筑施工过程始终的,从一开始的建筑单位的施工标准要求到施工单位的安全设计,到施工安全的预防和问题演练措施,以及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用品的发放责任等等都要有明确的责任目标和问责机制。作为监管部门的政府也存在着依照法律法规全程监管的责任,对参与建筑施工的各方单位都要有明确的监管对象和责任落实机制。
在建筑施工出现问题后,往往会发现在调查过程中,各单位相互推诿责任,安全责任落实不明确,以及侵害施工人员利益的行为形成纠纷而难以解决。这都是属于安全责任目标不明晰的后果。
二.建筑施工安全问题相关防护措施与技术探析
建筑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问题需要一系列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相关的安全技术来解决,整个过程包括建筑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管部门的相互影响与作用。针对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笔者在这里对这些安全问题提出一些防护措施,并探讨相应的安全技术问题。
(一)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意识教育
安全意识教育问题不仅仅是以施工人员为对象的,而是贯穿于整个施工参与单位的。对于建设单位来说,安全意识在于源头控制和经费保留。切实加强建设单位的安全意识教育,需要整个社会的力量,需要从建筑建设施工一开始就开展。对于建设单位,要在招标过程中选择具有良好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的施工单位,将施工安全问题作为招标考核的重要因素进行选择。在建设经费中,要规划出专门款项用于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经费,这样便从源头上完成了安全意识的教育目标。
对于施工单位来说,安全意识问题是重中之重的问题。根据近几年我国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类型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事故类别主要是高处坠落,然后是坍塌、物体打击、触电、极具伤害等,这些类型事故的死亡人数分别占到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45.43%,17.51%, 12.74%, 7.78%, 6.81%,总计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90.27%。这些安全问题的发生即是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又是施工单位普遍存在的安全意识较差问题所导致的。做好施工单位的安全意识教育工作,这需要将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效率和经济效益结合起来,不然安全意识教育只能是没有动力的说教。
(二)落实施工安全监督机制
施工安全监督机制是作用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方面的监督部门的主要职责。监督部门的监督机制就在于明确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做的安全防护行为,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起到一个全程监督的角色和定位。
依据国务院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作为施工安全监管主体施工安全监督部门责任重大。监管部门应该首先明确监管责任,树立严谨的工作态度,坚持监管原则,忠于职守。明确识别、处置各种安全生产隐患,坚持技术原则的底线,保证执法行为能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但不影响建筑工程的正常施工。
(三)明确安全责任目标,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明确安全责任目标,对于施工安全的监管以及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之间的责任认定有着重要的意义。加强施工安全防护标准化建设,这需要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达成一致的安全责任认定,明确双方应尽的责任和安全义务。在对待施工者的安全问题上,施工单位具有不可推卸的第一方责任目标,同时这也需要建筑单位的相应责任认定,对于施工者的安全用品的发放和安全培训费用的专项划拨与承担等等。
三.结语
对建筑施工安全技术与防护措施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代建筑施工行业应该在注重建筑施工质量、效率和效益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建筑施工的安全。在施工过程中施行规安全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在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工程施工的效率,实现施工的质量要求,完成建筑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1.2安全意识差、不能完全适应新体制另一方面,从电气企业从业人员的主观上来说,大多数员工对于安全生产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都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也就是说大多数的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都不高,这就从主观上大大的限制了企业关于安全生产和管理的改革。有的企业已经完成了安全管理和生产的体制上的改革,但是在落实和应用到实际实践的时候却遇到了问题,很多的员工都不能完全的适应新的体制和管理办法,不能完全的按照安全生产和管理的要求来工作,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也差,习惯性违规操作成为了生产的常态,这就在很大程度上为安全生产和管理的落实增加了难度。
2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具体办法
2.1建立健全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和管理体制由于经济市场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市场和社会对于电力企业的要求也更加的多样化,要想加强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管理,首先就要顺应时展的潮流,根据不同电气企业的不同发展状况和实际,从体制上建立健全自身的安全生产和管理的体制。电力企业应当根据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具体情况,来制定企业自身的改革体制,其最终目的是要将安全生产和管理落到实处。企业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安全生产和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更重要的是要严格的执行和落实,企业应当建立专门的检查和监督部门,针对安全规章制度中的问题的违规现象即使的查处和上报,随时随地监督违规生产,加强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管理。
2.2提高安全意识、注重有关技能培训其次,在电力企业自身的日常运营发展的过程中,要多对员工和从业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自身的安全意识,使其对安全生产有足够的认识和理解,同时,还有不断的提高从业人员的自身的职业技能,熟悉设备和器材的使用,只有不断的熟练,才能够保证从业人员在从业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加强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管理,更要严格杜绝习惯性违章,关于违章操作、违章管理更是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2.3基层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完善个人责任制再次,在基层的管理工作中,要切实的将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落实到位,要建立并完善安全责任个人制度,将安全责任按级别和生产的流程切实落实到个人,从客观上迫使从业人员提高安全意识,保证其生产的安全。针对企业内部的从业人员各自不同的职位和任务,落实不同的安全责任,要使其充分的明确在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管理中期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并从根本上杜绝不安全的生产现象的出现和发生。在经济发展的新时期,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管理具有着独特的历史意义,这不但是历史发展的需求,更是社会发展的要求,加强电力安全生产和管理,不仅能够保障人民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更是关系到整个国家能源储备和发展的,需要社会各界人民的广泛监督,也只有社会多方面参与到安全生产保建筑施工按时、保质交付。
2.4实施建筑施工进度的技术管理建筑施工进度的技术管理需要按照项目进度计划来开展各项工作,项目进度计划作为建筑施工组织设计的核心内容,是衡量建筑施工项目进度的指标,是保证建筑施工工程按时完成的依据。笔者认为在建筑施工进度的技术管理中需要注意以下方面:第一,结合建筑施工方案以及建筑施工程序设计建筑施工项目进度表;第二,在建筑施工项目进度表中要体现出建筑施工项目进度、项目程序以及项目工程方向等,还要体现出建筑施工工艺措施;第三,建筑施工项目进度是不断变化的,需要编制项目短期实施计划以调整项目进度。建筑施工项目进度计划是结合项目逻辑关系、项目施工工艺以及项目组织结构,以网络计划图和甘特图形式绘制的。
2.5设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安全责任制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安全责任制的设立是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开展的。项目经理是建筑施工中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建筑施工项目安全负全面责任,应设立分级安全责任制,明确规定建筑施工工序中每位员工的安全责任,确保每位员工严格执行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落实执行各自职责。建筑施工现场要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贯彻落实现场施工安全规章制度,纠正现场施工违章作业,以安全责任制规范建筑施工技术管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建筑施工安全。另外,还应设立建筑施工安全设施方案,增加建筑施工安全设施的投入,预防控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建筑施工安全损失费用,保障建筑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保障建筑施工企业持续发展。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在建筑施工中各种安全事故也层出不穷,不仅给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带来了威胁,而且增加了建筑施工单位的损失。目前,施工安全管理是整个建工程管理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是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并没有获得很大的成绩,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还存在很多的安全隐患。
一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缺乏先进的管理理念
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中,随着人们生活状况的改善,对房屋建筑的各种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在建筑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各种技术也不断增多,但是建筑企业的管理理念在目前还没有与企业建筑行业的发展相适应。对于施工安全管理来讲,很多建筑企业在施工过程中,还是按照有原来的管理方式进行,对一些新的施工工序不能采取有效的安全管理办法,管理理念远远落后于企业的发展,造成施工中安全管理跟不上,对各种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从而引发安全事故。
(2)没有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很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建筑企业在安全管理过程中没有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各个施工队伍中,没有明确每一个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在发生安全事故的时候没有人负责,造成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严密,效果不显著。
(3)安全管理基础工作薄弱
在建筑工程建设中很多建设单位在安全管理中的投资比较少,在施工中的安全设施往往比较陈旧,施工工艺和设备也没有进行及时的完善,尤其是在施工机械的使用中,没有定期对其进行维修和养护,很容易发生由于机械设备发生故障导致的安全事故。对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障工作不周全,没有配备相应的防护设备,施工人员在遇到各种突发性的安全事故的时候不能对自身进行有效的保护。还有施工单位在安全管理中没有投入相应的费用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人员没有掌握一定的安全施工知识,安全意识不高,导致施工中各种安全事故频发。
(4)安全监督工作不到位
在房屋建筑工程中大部分的施工人员是农民工,他们由于文明化素质的限制,对施工中的各种安全条例没有深入的理解,很多人都按照自己的经验进行施工。要加强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就需要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但是目前很多建筑工程施工中,安全管理单位监督工作不到位,没有进行有效的安全监督,对工程施工中有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各种因素不能及时的发现,造成工程建设中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 加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措施
(1)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建筑工程施工中最主要的要素是人,发生安全事故受到最大威胁的还是人,所以要加强施工中的安全管理首先要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建筑单位要对施工人员展开宣传和培训,帮助他们树立安全生产意识,使他们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在施工中能按照相关的施工规范进行。在安全培训过程中建筑单位要根不同岗位进行安全培训,对于施工中有可能遇到的各种安全问题进行事先的预测,并且制定出相应的应对策略,从而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降低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
(2)建立安全责任制
在房屋建筑工程中加强施工安全管理,需要在施工中建立责任目标,并且将目标进行有效的分解,将安全责任逐级落实到各个施工小组,对每个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进行明确,并且制定相应的激励机制,对施工中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施工小组和施工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反之,则给予相应的惩罚,在有效激发他们的安全施工积极性的基础上,使他们养成良好的安全生产习惯。
(3)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在建筑工程施工中有很多因素都能引发安全事故,所以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是非常必要的,建筑单位在工程施工中不仅要加强对工程质量管理中的投入,而且要增加安全管理中的投入,完善各项安全设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即使发生安全事故也能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点。
(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对保证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施工中,建筑单位要根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其中要对施工人员的各项行为有严格的规定,明确各种施工工艺的操作规范,使施工人员在施工中能够按照正确的程序进行施工,减少由于不规范操作引发的安全事故。在安全管理制度中还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对安全管理人员本身也应该进行相关的制度管理,约束管理人员的行为,保证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5)建立安全管理监督机制
对工程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应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建筑单位自身要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另外一方面,政府有关部门和执法单位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因为建筑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由于各方面因素的限制往往不能真正发挥作用,所以政府相关部门就要严格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要及时勒令建筑企业进行整改,从而提高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三 结论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企业的影响是非常大的,所以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安全管理是非常必要的,建筑单位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意识,从而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建筑施工中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王彤 论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J] 河南建材, 2011(02)
在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建筑业成为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同时,也是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高危行业。每年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仍然比较高,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仍未得有效遏制,沉痛的生命代价,重大经济损失和负面社会影响,已经严重影响到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因此,探讨解决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深层次的社会问题,改革不符合安全生产客观发展规律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已刻不容缓。
一、目前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1、在我市场经济初级阶段,不符合安全生产发展客观规律的快速发展模式,安全生产法治建设滞后于建筑业快速发展的需要。虽然,党和国家随着经济发展相继出台、完善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企业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防范不到位、监管缺失和安全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其根源就在于长期积累的深层次问题,导致建筑市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法律意识淡薄,安全责任不落实,不安全行为时有发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还未到充分体现,法治社会风气尚未形成,安全发展的理念尚未深入人心。
2、安全生产投入资金不落实。在各利益驱动的社会背景下,利益集团通过其社会人际关系,采取各种非法违法手段,以其无施工资质或不具备施工安全资质等级的人,借助具有建筑安全资质等级的企业名义实施中标、以挂靠、联营方式等手段垄断建筑市场,再通过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给不具备施工安全资质等级的人或无施工资质的个体承包商施工。由于各利益集团追求利益最大化,工程层层转包分包,个体承包商为获取利润而减少安全投入,直接导致保障安全生产必须的防护设施、设备、用品、器材、机具、材料等严重不足或不符合安全标准要求,导致安全隐患增多和事故频发。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的社会问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淡薄,责任不明,措施不到位,以包代管,形成了只是名义上的中标施工单位,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不能实施有效管理,即使派出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也是有职无权,施工队伍选用、管理权和安全资金投入的使用权掌控在挂靠联营方的实际控制人手中。从所周知,建筑市场形成的非法违法的挂靠、联营生产经营现状,以包代管的安全管理模式,是造成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隐患不断,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
4、安全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从我国历年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案例中不难发现,一些地方还存在着执法不严,监督缺失,未能依法坚决取缔非法违法招投标、挂靠、联营等混乱的安全管理状况。一些监督执法人员法律意识不强,素质不高,不能正确履行职责,监管不到位不及时,查处不力,,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对已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也因深层次的问题而查处不力,措施不到位,致使问题未能及时解决、安全事故隐患未能及时消除。
二、解决对策
1、针对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的社会问题,以及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亟待立法“顶层设计”,建立完善适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依法规范建筑市场,保障安全生产经营活动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确保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使安全生产经营活动运行在法制轨道上。
2、建立强有力的执法队伍,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施行。构建公正廉明的执法队伍,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高依法管理的执行力,加大各级监察、监督的查处力度,坚决取缔一切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确保企业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经营活动。深化体制改革,构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新机制,开创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的新秩序。
3、筑牢法律观念、安全意识之基。在我国市场经济初级阶段,安全生产意识基础仍然比较薄弱,是导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安全教育滞后于建筑业快速发展,大量未经专业安全教育培训或虽经安全培训但仍不合格的人员进入建筑业,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安全事故频发的主要因素。因此,依法强化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势在先行,建立规范的教育培训机制,规范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上岗标准,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和安全素质,筑牢安全生产之基,是预防和减少事故之根本。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等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把广泛深入持续地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安全技术等宣传教育培训法制化,努力做到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使安全深入人心,人人自觉抵制“三违”行为,形成不安全不生产的安全氛围,预防和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和事故发生。
4、依法规范建设方(出资人)、监理单位及相关单位的安全责任。建设方(出资人)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龙头”,是决定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在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依法严格审核有关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材料供应等投标企业的安全技术资格等级的合法性,诚信度,从源头上预防非法违法投标行为;对中标企业,严格监控其依法安全生产,防止非法违法变相转包、分包,应依法取缔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及不履行安全主体责任的中标企业;在建设过程中,应依法确保安全投入资金及时到位,并切实监控安全投入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防止安全资金投入不落实、不到位,导致安全措施不落实而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5、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建筑施工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构建与法律相适应的、有效的、可行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依法建立企业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治理下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安全责任,并以法律文书的形式加以规范。建立奖惩严明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管理制度,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确保各级各岗位安全责任的落实。
(2)依法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专职监管队伍,并赋予依法监管的查处权限;强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和执行力,确保对施工现场非法违法、违纪、违规、安全隐患等的查处和整治力度,确保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企业的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
(3)强化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必须严格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未经安全资格培训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严禁上岗。打牢安全教育培训这个基础,抓住对生产一线的农民工、特种作业人员等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这个重点;制定和实施严格的高危从业人员安全资格标准,严把安全关,是预防和减少人为安全责任事故的关键。
(4)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标准化建设必须坚持实效安全原则,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切实规范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提高施工工艺标准,强化企业日常安全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构建完善的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自我激励、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
(5)依法保障安全投入。企业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是保障安全投入的决策者,必须依法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必需的安全投入资金,建立健全安全投入保障机制,以满足安全生产需要;为从业人员提供安全卫生的生产、生活、办公环境;企业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有关劳动保障的保险法规,依法切实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确保企业和谐安全稳定。
(6)加快技术革新改造,创新施工生产。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等的应用,提高机械化施工能力,减少从业人员繁重的体力劳动,改善施工现场危险场所安全条件,提高施工质量安全;实施生产现场计算机远程安全监控,提升企业安全管控水平,创造新的人、机、环境安全生产施工方法。
城市建设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生产过程,所以在施工过程中,我们必须实施职工安全生产责任,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完善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对施工现场和操作控制的监督和检查。只有这样,才能消除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的质量和数量。
一、城市建筑中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现状
(一)城市建设中的施工安全投资不足
在招投标中,一些建设单位故意压低成本,而施工单位减少投入的安全生产费用,导致资金进入项目安全生产太小,有时会有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安全生产带来很多麻烦,最终导致生产安全事故。
(二)城市建筑中施工安全责任不明确
在建筑施工中,将会涉及较多的主体。会有更多的企业家的监督单位。各单位之间的规定设立的安全责任主体不明确,一些企业在工程转包商和分包商的安全风险转移过程中,一些甚至签生死合同签署,使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和生命构成了严重的威胁。
(三)在安全生产方面缺乏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
在建筑工程在安全生产方面缺乏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缺少日常的监督管理体制与措施。只依靠突击性检查。从而导致管理不到位。责任难以落实。有禁不止。有令不行。
(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意识薄弱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意识差。在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效益等多方面的冲突。往往注重绩效和进度,忽视了施工安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少,来获取最大的利润。有时甚至是必要的控制措施和施工安全产品都不购买,在民营企业和个体企业中,表现得集中。
二、加强城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有效对策
(一)健全施工安全制度
安全生产的制度建设。是建设工程优质、高效、施工安全的完成任务的前提。与规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确保施工安全的行为准则。所以,创造安全生产系统必须结合实际生产和建设,包括安全教育和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事故处理措施。特别是安全生产的责任。在安全管理体系中只特别重要的。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中,它是一项最基本的制度。也是确保施工安全得以实现的重要组织手段,也就是基本的系统。但也为实现施工安全这个目标和措施。建设施工安全的责任是企业各级领导和员工和机构的企业,各级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结束纵向、横向完善。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不同层次的提高施工安全意识和积极性的、安全性。
(二)建立施工安全目标管理系统
施工安全目标的建立是非常重要的。实施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达到的指标。它是安全控制的方向。如果要实现施工安全目标十分明确。那就要施工管理就不盲目,不到位。这样就能够消除危险因素。做到保证施工主体安全。制定明确的、科学的施工安全计划。把施工安全计划层层分解。最后落实到各个岗位。同时做到严格监督每名施工人员。这样能够履行其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来提高大家。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施工安全的内容必须齐全明确。同时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通过推行施工安全计划管理系统。做到“施工安全、人人有责”。这是个不可动摇的大原则。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优化。同时还能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有利于员工安全素质的提高。对城市施工安全是很重要的。
(三)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要到位
城市建筑施工对安全要对生产情况。城市建筑施工对安全要事故隐患与劳动条件。这两方面进行仔细检查。这样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可以及时发现并消除一些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城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监督是必要的。落实规章制度与法律法规。纠正违章作业与违章指挥的行为。提高工程项目各级管理人员意识。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与责任感也要加强。城市建筑中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有利于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同时还能促进标准化作业。
进行城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检查。要做到“有标必达、违章必纠”。这个原则不可动摇。充分发挥工会、群众、安全与各专业部门的巨大作用。并开展定期安全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节日前后安全检查与季节性安全检查等。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要通过以查制度。查安全设施。查机械设备。查操作行为。查安全教育。查事故处理。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内容的安全检查。从这几个方面入手,这样可以及时发现城市建筑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也存在的各种不安全性。在城市建筑施工要采取采取有效对策。消除城市施工中,这些不安全因素。确保城市建筑施工现场能够安全。
三、城市建筑中的施工安全的总结
施工安全是城市建筑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要从施工安全制度。施工安全目标系统。施工安全管理监督检查。以上三个方面具体着手,才能做到城市建筑施工安全。相信能够建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完善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对施工现场和操作控制的监督和检查。促进城市建筑施工的安全得到有效提高和完善。
参考文献:
[1]陈军.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几点思考[J].清华大学,20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