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速发表网!

关于我们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期刊 科普 SCI期刊 投稿技巧 学术 出书

首页 > 优秀范文 > 银行从业人员发展前景

银行从业人员发展前景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4-02-20 15:49:46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银行从业人员发展前景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银行从业人员发展前景

篇1

私人银行业务是一种专门面向一般拥有至少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流动资产的富有阶层,为其提供个人财产投资与管理的一类金融服务。私人银行的主要服务范围有根据客户需求进行资产管理,规划投资,通过设立离岸公司、家族信托基金等方式为顾客节省税务和金融交易成本等。此种金融服务的年均利润率可达到35%,远高于其他金融服务。此外,私人银行之“私”是指专门针对富有阶层进行的一种私密性极强的服务,需要根据客户需求量身定做投资理财产品,对客户投资企业进行全方位投融资服务,对客户及其家人、子女进行教育规划、移民计划、合理避税、信托计划等服务。

一、我国私人银行业务发展现状与发展前景

2007年3月28日,中国银行成为国内首家设立私人银行部的中资银行。2008年初,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相继宣布成立各自的私人银行部。2009年7月,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全国的范围内开放私人银行牌照的申请,允许建立私人银行专营机构。目前,工行、中行、招行、中信、交通、农行、宁波银行、华夏银行等二十多家银行均开展有私人银行业务。

从当前的经济特点和形式分析,我国私人银行业务正处于成长期,蕴藏着无限的市场潜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一方面,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和富裕阶层的出现和稳定存在为私人银行业务发展提供了现实条件和服务对象。另一方面,金融资产类别的多样化与规避风险类金融工具的需求增加,为商业银行私人业务创造了较大的市场服务空间。同时,住房、教育制度的改革与发展,增加了私人银行对客户的个性化资产配置的需求。此外,金融网络化、电子化也为商业银行进一步拓展私人银行业务提供了技术保障和支持。

二、中国私人银行发展瓶颈及中西对比分析

1.服务项目少,功能狭窄局限

西方私人银行为全方位财富管家,而中国私人银行服务单一,规模有限,结构不够合理。西方私人银行服务的内容包括资产配置、财务咨询、保险规划、证券组合投资、合理避税、遗产转让、子女教育、艺术品托管等全方位的财富管理,而中国私人银行的服务内容目前仅限于代销各种理财产品,代销基金,代销信托和贷款,服务相对单一,难以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需求。

2.推销人员的专业服务水平欠佳

私人银行业务是国内新兴的金融业务,是知识密集型行业,要求从业人员成为知识面广、业务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懂技术、会管理、善营销的复合型人才,行业决策层、管理层以及一线窗口人员均须具备相应的能力,掌握相关的业务理论及操作技能。西方私人银行经理多为具备多年银行财富管理经验的专业服务人员。而中国私人银行经理则缺乏经验,不能完全适应私人银行业务发展的需要,与私人理财对象所需的专业化服务人才不匹配,需要进一步的培训和提高。

3.服务内容单一导致收入来源单一

西方私人银行的收入来源有手续费、管理费、咨询费、利差收入,而中国私人银行的收入来源目前仅有手续费和利差收入两项,与银行一般业务的收入来源基本相同,没有发挥私人银行高水平目标对象、高个性化、私密应实现的对价收入。私人银行应该充分发挥的个人针对性理财服务功能没有被充分实现。

4.业务透明度低

中国私人银行大多没有公开自身的利润率,迄今为止二十多家银行开展私人银行,仅有工行、招行、兴业三家私人银行宣布盈利。公开数据显示,对于美国和欧洲的私人银行机构均有35%和30%的利润率。中国私人银行利润不透明化的现实也让外界增加了对其的怀疑程度,不利于与客户建立长期信任关系,阻碍私人银行业务的开展。

5.获利能力不足,市场空间小,发展艰难

目前中国私人银行业务营销体系不健全,售后服务不到位,没有配备专业的市场营销人员和完备的营销网络来进行个人金融产品的销售,导致私人银行的理财机制无法被目标客户广泛接受。技术手段落后,电子化及网络化程度低,不利于私人银行业务的推广和专业化理财服务的进行。

6.发展面临法律障碍

我国现行的分业经营体制不仅限制了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向其他金融市场的延伸,而且也限制了私人银行业务对高端客户的吸引力。此外,客户隐私和财产保护法的缺失、私人银行业务监管不健全以及境外资产配置受限制的问题也是阻碍中国私人银行业务发展的障碍。

三、中国私人理财业务策略研究

1.加强私人银行业务产品的研究和开发,与时俱进,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

私人银行应对现有产品进行评估和定位,改进现有服务品种,完善功能,使其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淘汰落后业务和产品,不断推陈出新,开发新的金融产品,扶持创利型和潜力型业务和产品,形成新的核心产品体系,不断丰富私人银行业务的内容,赢得客户的信赖和长期的支持。

2.加强对私人银行业务专业人才的培养,努力提高私人银行队伍的整体素质

随着私人银行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对从业人员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优秀的决策管理人员、优秀的市场营销人员和优秀的一线操作人员是保证私人银行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必备条件。一方面,我国可以通过引进国外富有经验的先进人才,获取国际成熟私人理财机构的宝贵经验:另一方面,应提高对我国从业人员的准入门槛、制定从业资格的相关办法,同时对从业专业人员加强培训以及跟进知识更新。

3.致力于对客户提供人性化、差别化、全能化的私人金融服务

银行业归根结底是一个金融服务类行业,在激烈的金融竞争中,银行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就是客户,个人理财服务从根源上讲也是一项面对客户进行个性化指导的服务,所以应遵循时刻提升客户满意度的原则,充分了解客户的新需求,不断完善服务手段,创立新的服务方式,增进顾客对银行的信任度,对客户提供人性化的服务。

4.尽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和隐私保护体系

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的开展依赖于良好的信用环境和坚实地个人信用基础。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完备的个人信用制度,建立相关法律政策和监管体系,是商业银行履行反洗钱义务的必要保障。同时,私人银行高私密性的特点要求我国应加快制定隐私权法律制度规范,出台具有针对性地详细的保密规定、要求和措施,增强可操作性。

5.转换营销方式,采用电子化、多渠道营销策略

私人银行业务对营销有着特别的要求,一个好的营销方式对扩大市场、争取到稳定的客户业务有着基础性的作用。因此,我国可以借鉴国际私人理财市场的经验,开展多渠道、全方位的营销策略,同时加以利用电子化建设中产生的数据库、信息网络工具提高营销效果,拓展市场空间。

参考文献:

篇2

美国政府还建立了以SBA(中小企业管理局)为中心的一整套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体系。SBA是一个独立的美国联邦政府机构,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咨询和帮助,保护中小企业利益,维护公平自由竞争的环境。美国政府对国内中小企业的政策性贷款数量很少,政府主要通过SBA制定宏观调控政策,引导民间资本向中小企业投资。

SBA鼓励中小企业到资本市场上进行直接融资;向那些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发展前景好的中小企业提供数量有限的直接贷款,并对其创新研究进行资助;还建有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向中小企业提供商业银行不愿提供的风险投资,通过低息贷款购买和担保购买中小企业公司的证券,帮助中小企业发展和进行技术改造。

日本:政府策划为主

日本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的政府金融机构主要有国民金融公库、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和商工组合中央金库三家。

国民金融公库由政府出资设立,主要向中小企业发放维护生产的小额贷款、事业资金贷款及升学资金贷款。服务于资本在1000万日圆以下、从业人员在100人以内的企业,贷款限额为2500万日圆。

中小企业金融公库服务于资本在1亿日圆以下、从业人员在300人以内的企业,贷款限额为2.5亿日圆。其资本来源于资本金、政府贷款和发行中小企业债券。

商工组合中央金库是为中小企业协同组合及其他的一些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政府提供部分资金,它的存贷对象限于出资团体和金库成员。

德国:合作精神突出

篇3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3月4日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提升,消费需求也随之不断扩大,在这样的社会影响下,我国的零售银行业务得到了快速发展。零售银行业务的发展不仅能够为人们的生活带来更多的便利,还能够推动我国金融业的快速发展,这就进一步表明了银行发展零售业务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是我国的零售银行业务发展过程中依旧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当前,许多银行也采取一些相应的策略,以期能够促进零售银行业务的顺利开展。这主要是因为大多数银行已经意识到只有积极发展零售银行业务,在市场中抢占先机,银行才能够在市场中处于不败之地,才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我国零售银行业务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业务结构不合理。从整体上看,我国零售银行业务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业务结构不合理。我国零售银行业务的发展基本上依赖于个人信贷业务,其规模和质量对零售业务部分的发展有着直接影响。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许多银行的个人信贷业务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再加上还贷款的压力逐渐增大,贷款的余额持续上涨,却缺乏资金支持,这就使得银行的零售业务部分受到严重的阻碍,进而影响了银行的整体发展。

(二)个人征信制度不健全。目前,我国的个人征信系统和征信制度还不够完善,尤其是个人征信制度呈现出空白局面。与之相关的社会保障制度、个人财产申报制度等也还未制定出台,导致银行缺乏客户的银行信用记录,从而造成了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客户想要申请贷款,但是银行没有客户的个人收入水平、负债状况以及信用记录等信息,也就无法做出正确的决策。个人信用对于客户在信贷市场上的影响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所以必须建立健全的个人征信制度,以避免有不良借贷记录者乘虚而入。

(三)从业人员综合素质较低。目前,我国银行零售业务的从业人员呈现出数量不足、素质不高的现象。零售业务的客户大多是分散的个人或者家庭,对于销售和后期的服务质量要求特别高,这就需要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销售能力和综合素质。但是我国大多数银行严重缺乏专业的从业人员,这主要是因为我国银行零售业务产品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实现产品与现代技术的紧密结合,需要从业人员具有很强的专业知识,并且从业人员还需要具备优秀的营销能力,然而我国银行零售业务的从业人员却还未能达到这一要求,从而就对我国零售业务的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

(四)零售银行业务的产品种类较少。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银行的零售银行业务产品的种类还比较少,这主要是因为我国的银行在产品开发上,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和模仿性,缺乏创新性,产品开发更是停滞不前。而且我国银行的很多金融产品仍旧处于试运营阶段,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种类和形式也很少。虽然,我国银行在不断变化发展,并改善了许多传统的零售银行业务,但是开发的新产品几乎集中在存和贷这些基础业务上,太过单一化,仍旧无法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并且几乎所有的银行在零售银行业务上大体相同,没有任何新意,这就使得相互之间的竞争力处于相同水平上,缺乏了相对应的竞争力。

(五)业务的信息化和网络化水平较低。现阶段,我国的银行服务平台仍旧以柜台为主,而信息化和网络化的发展则相对落后。虽然近年来,伴随着金融体制的不断改革,我国银行为了增强竞争力,积极拓展了网上银行和网点基础设施,为消费者提供了相对便利的办理业务的方式,也提供了更加优质的服务,为消费者节省了时间,但是在服务效率上依旧存在着很大的问题,有待改善,尤其是很多营业厅网点无法为消费者提供完善的服务,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银行的零售业务发展。

二、我国零售银行业务发展优化对策

(一)健全法律法规体系。虽然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能够对零售银行业务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但是想要实现零售银行业务的不断更新发展,必须要充分具备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体系,制定出台明确的法律法规条文,完善法律法规的不足之处,使我国银行在发展零售业务上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为零售业务的发展提供健康、有序的市场,从而促进我国银行零售业务的进步和发展。

(二)充分利用发展网路服务。我国银行开设办理的零售业务,与传统的银行业务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尤其是在个人金融业务方面,业务的品种大不相同,这就需要银行做到利用各种知识和技术,全面促进零售业务的创新发展。不管是从业务的设计上,还是交易运作上,银行的零售业务必须要依赖于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所以银行应加大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服务系统的开发。与此同时,还要注重网络银行和手机银行等信息化银行的服务水平的提升,使得银行的零售业务不仅能够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还能够实现营运费用大幅降低的目标,为银行节省更多的资金。

(三)加快研发零售业务产品。我国银行想要发展零售业务,必须要做到不断创新,加快研发零售业务产品,从而满足消费者的多元化需求。银行市场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零售业务的竞争,只有实现零售业务的不断更新发展,才能够吸引更多的消费者,进而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同时,银行还要重视对金融业务的生命周期的深入研究,开发一系列的金融业务,以此提升零售新业务的市场潜力,提高银行零售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在银行市场中脱颖而出。

(四)建设健全个人信用体系。开发零售业务必须加强风险控制,避免盲目性扩张,以健全的个人信用体系为保障。虽然我国的个人征信系统已经实现了所有银行系统的联网,在我国内部实现了个人信用信息的共享,但是根据实际应用情况不难发现,其点击率、信息采集、通信、税收等部分尚未实现资源共享。因此,我国银行应该尝试成立专门的个人信用征信公司,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建立科学合理的个人征信制度,以此降低银行零售业务的风险,促进银行零售业务的全面发展和进步。在此基础上,我国还可以积极吸收和借鉴国外银行的经验,以此实现我国零售业务的综合发展。

(五)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伴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快速更新发展,其已经渗透到各个领域,银行也不例外,也正是如此,我国零售银行业务的科技含量得到了一定的提高。再加上客户的多元化需求,使得零售银行业务逐渐发展成了一项高科技领域,这也就要求零售业务的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与此同时,银行也必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在原有的基础上,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为银行零售业务的发展提供优质的专业人才。

三、结语

综上所述,银行发展零售银行业务,是为了适应时代的要求,是非常符合我国经济发展潮流的。而且在未来的银行发展中,零售银行业务有着非常广阔的发展前景,其将成为我国银行获取经济利润的重要来源,进而还能够帮助银行抵御经济金融风暴。因此,必须加强对银行零售业务的重视,积极发展零售银行业务,建设完善的零售发展体系,积极开发新兴市场,为银行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主要参考文献:

篇4

云浮市作为广东省“大西关”和重点发展地区,现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云浮市在“十二五”发展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十大发展工程”,传统产业升级工程是其中的重点,而石材产业升级工程更是重中之重。2009年8月,广东省政府扶持云浮市政府出台了地区优势产业群发展优惠政策,制订《云浮市打造百亿石材产业集群实施方案》,以进一步调整优化石材产业结构,推进云浮市石材产业技术进步,提高石材产业竞争力,实现产业聚集发展,打造云浮市百亿石材产业集群。近年来,云浮市政府采取每年举办国际石材展览会,开发石材工业园并提高入园企业标准,引进外来投资者参与竞争等导向措施,进一步调整优化石材产业结构,推进云浮市石材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聚集发展,着力打造百亿石材产业集群。2010年云浮市石材产业集群被认定为广东省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预计云浮市石材专业市场在一定时期内将处于不断整合、不断发展壮大、稳步上升阶段,发展前景广阔。

2制约云浮石材业进一步发展的主要因素

2.1缺乏品牌意识多年以来,由于石材行业没有实现标准化生产,与其他建材行业如水泥、陶瓷、地板等相比,在品牌创建上相去甚远。云浮石材品牌欠缺,国际市场影响力不强。像陶瓷行业,有冠珠、蒙娜丽莎等不少为人熟知的品牌,石材却少之又少。云浮石材产品种类繁多,但企业的品牌意识比较淡薄。云浮缺乏强势的石材企业名牌,或者企业品牌不错但没有产品商标,名牌的信誉度不足,在市场上影响有限。据统计,截至2012年,云浮石材企业仅有33个商标,其中只有2个是著名商标。而福建南安的水头镇,已拥有国家免检产品1家,中国驰名商标9家,省名牌产品11家,省著名商标10家。[2]

2.2管理不规范云浮石材企业大部分为小微型企业,企业经营管理简单粗放,管理理念陈旧,管理水平低下。除少数大型企业外,目前云浮的大部分石材企业都以家庭式作坊经营,前店后厂,实行家族式管理,没有建立起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这种管理虽然对市场反应较快,效率高,管理成本低,但是其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企业管理者主要依据个人的经验和偏好作出经营决策,主要着眼于短期的生存和盈利,有失长期性和科学性,很少对企业进行战略性的思考,缺乏企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而且,云浮石材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据统计,2009年云浮石材产业高中及以下学历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88%,不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93%。[1]

2.3高融资成本由于财务报表不健全,或者财务数据不真实,云浮市绝大部分石材企业都是小微企业。目前小微企业贷款难是个不争的事实。即使获得银行贷款,由于在与银行议价的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其贷款成本也很高。据了解,云浮石材企业的贷款成本最低也要基准利率上浮20%左右,相当一部分上浮了60%~70%。而大企业上浮10%就可以获得贷款,甚至议价能力强的企业基准利率就可获得贷款。同时,云浮的石材企业因其财务制度不规范、企业管理架构简单等因素,不能通过上市募集资金、发行债券、票据等直接融资方式取得资金,融资方式过于简单,造成融资成本高、融资资金量小,影响了企业的扩大再生产。

3加快云浮石材行业发展的几点对策

3.1高度重视品牌建设,提高知识产权意识近年来,由于转型升级、生产成本提升,东莞一些大型代加工企业的倒闭证明,没有自主品牌的企业注定是不能长远发展的。云浮石材在国内有一定的影响力,但受到企业实力、企业的自主意识等影响,石材企业打造自己的品牌并不积极。“酒香还怕巷子深”,在市场经济中,竞争是很直接和激烈的,很难想象一个没有自主品牌的企业能在市场上长久立足。品牌是客户对某种产品的综合感知度,背后反映的是企业的综合实力、社会美誉度、产品质量等。因此,云浮石材行业除了需要发挥自身的资源、技术、设备的优势,还需建立一个正确的发扬名优品牌的战略方案。[3]石材企业要加强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对自身的品牌进行注册,并逐步打造成省级、国家级名牌。同时,还要通过广告、展览会等措施加强对品牌的宣传,提高品牌的社会知名度。

3.2加快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目前云浮绝大部分石材企业仍然停留在个体工商户或者家庭作坊式管理的阶段。这种企业最大的缺陷就是企业家的管理能力不强、企业治理模式不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缺乏科学有力的保障。随着石材企业规模的不断壮大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传统的企业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必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全面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是形成完善的组织架构,这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问题。云浮的石材企业应当按照科学、精简、高效、透明、制衡等原则,合理设置内部职能机构,明确各自职责权限,形成各司其职、相互制约、有效协调的工作机制,改变当前管理粗放、决策简单、执行无序等状况。

篇5

中图分类号:F27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3)15-0103-01

截至2011年上半年,我国中小企业在数量上已经超过l亿户,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创造了60%的国内生产总值、80%的城镇就业人数和超过50%的税收。中小企业在维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和推动科技创新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融资难一直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最大“瓶颈”,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已成一项迫切的任务。

一、中小企业的界定

我国曾多次对中小企业的界定标准进行修订和补充。2011年6月,国家公布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和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等指标,并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如工业企业,按从业人员和营业收入划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在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型企业,而建筑业则是按营业收入和资产额来划分,营业收入和资产额均在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型企业。本文所指中小企业是按新的划分标准界定的。

二、融资渠道比较分析

融资渠道即企业取得资金的途径。从资金的来源看,企业的融资渠道可分为内源性融资和外源性融资两种渠道。外源性融资按是否通过中介机构又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

(一)内源性融资——自有资本

内源性融资是指企业通过自身积累获得所需资本,实质是企业不断将自身的内部积累转化为投资的过程,主要来源有留存盈余、折旧准备金、固定资产变现和利用暂时在企业内部流动的各种应付款项等。这种融资方式具有自主性强、低成本、低风险的特点。但随着中小企业的发展,其对资金的需求量日益增大,仅靠内部积累是难以满足其资金需求的。由于大多数中小企业处于发展初期,普遍存在信用度不够、抵押物不足等问题,同时由于外部融资环境并不理想,利用自有资本进行内源融资仍是多数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

(二)外源性直接融资——股票和企业债券

由于股权融资不会使企业承担还本付息和红利支付的强制性义务,通过股票发行在资本市场上实现直接融资是很多中小企业积极谋求的融资方式。但是股权融资的标准很高,对企业的资本规模、持续经营时间、经营业绩等都有严格的要求,只能满足一小部分规模较大、市场发展前景良好或科技含量较高的企业的融资需求。企业债券虽然具有成本相对较低、不分散股东控股权的优势,还具有抵税效应和财务杠杆效应,但企业债券的发行的标准也很高。不仅有严格的审批制度,还必须担保到位并达一定的规模,这些条件对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来说几乎是不可能达到的。

(四)外源性间接融资——银行贷款

外源性间接融资最主要的形式就是银行贷款,大多数中小企业在产生资金需求的时候都会首先想到向银行申请贷款。但即便如此,中小企业要想成功申请到银行贷款也不容易。从银行的角度来说,其一是出于利益的考虑,由于中小企业的贷款规模一般不大,贷款运作成本相对较高,收益率不大,商业银行更愿意为国有大中型企业提供服务;其二是出于风险的考虑,中小企业一般信用度不够,银行往往要求企业在申请贷款时提供抵押,而很多中小企业,难以提供银行要求的足够的抵押物;各商业银行虽然成立了专门服务中小企业的信贷部门,但由于上述原因,普遍存在“惜贷”情况。

三、比较分析的结论及建议

(一)加强资金管理,提高内源融资比例

由于中小企业资本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差,从其自身来说,生存发展的根本之道是树立现代管理思想,完善企业治理结构,注重科学决策,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本积累能力,增强自我“造血”机能,扩大内源融资的比例,构造企业自身的竞争力和发展后劲,才能在竞争中生存并得以发展。

(二)培育良好信用形象,提高融资能力

篇6

1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表现及成因

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商业银行面临的信贷风险不断加大。其中,信用风险、法律风险等各种各样的风险是导致信贷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

1.1客户受某些因素的影响产生的信用风险。信用风险已经成为目前商业银行所面临的主要风险类型。这种风险主要来自于客户的信用状况。客户的信用状况的好坏对信用风险的产生有着直接的影响。受某些因素的影响,客户借贷后不能按照当初的约定按时还清承诺的利息和本金,造成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产生,这种违约现象也直接导致银行蒙受损失。

1.2客户受利益驱使产生的法律风险。

目前,商业银行所处的法律环境不好,与信贷有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使得商业银行在一定程度上遭受着法律风险。随着企业经营自的不断扩大,企业在金融法律体系不健全,部分法规制度缺位的情况下,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巧立名目,有意识地逃、废金融债务。

1.3政府非正常性干预产生的经营风险。

受经济发展的影响,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容易受到当地政府部门的影响。当地政府部门为了本地区经济的发展,盲目扩大生产规模和增加新上项目,过多地干预商业银行的正常信贷业务。

1.4内控制度不完善产生的道德风险。商业银行普遍加强了内控制度建设,内控制度建设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不够完善,不完善的内控制度就给一些不诚实、不正直的人钻了空子。具体到商业银行内部,就是商业银行个别信贷业务人员,受利益驱使,利用内控制度不够完善的漏洞,不按规章制度办事,利用手中的权利违规授信、放贷,取得不正当利益,因而给商业银行造成信贷风险。

2.针对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表现,应采取以下对策进行规避

针对容易出现的信贷风险,商业银行要积极采取多种举措进行应对,除了调整自身信贷结构、完善内控制度、完善信贷风险预警机制以外,还要加强和政府部门的沟通、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到防范信贷风险。

2.1加强对员工的思想道德品质教育,严格信贷管理。商业银行要想有效避免道德风险的发生,就要多措并举在信贷管理上下功夫。首先,要加强对员工的思想道德品质教育,教育广大员工遵章守纪,做诚实正直的好员工。其次,就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流程环节,确保信贷管理中的任何一个环节都不出现问题。第三,还要建立科学完善的考核体系,下达合理的考核指标,建立合理的奖惩制度,完善信贷工作人员激励约束机制,大大激发广大信贷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2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防范可能出现的信贷风险,不给企业逃废债、转账提供可乘之机。商业银行就要M快适应市场调节机制,依法合规办事,把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纳入法制轨道。除此之外,商业银行还要在信贷风险防范过程中向企业宣传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让企业自觉懂法守法,贷款到期主动还本付息,这样就使得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呈下降态势,从而较好地防范信贷风险。

2.3树立市场风险管理意识,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内控机制。

首先,商业银行要对信贷风险管理人员加强培训工作,提升银行从业人员的市场风险管理意识。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实行信贷、审批与监管三分离的运行机制, 有效避免各职能部门之间在内部控制中出现漏洞。其次,内部控制要明确信贷从业人员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不仅要规定职能部门和个人处理业务的权利,还要明确规定其应该承担的相应责任和义务。同时,要建立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机制和处罚机制,对在信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堵塞漏洞。第三,要强化稽核及审计部门作用,促进从合规性监管向风险性监管转变,从单一的事后监管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转变。只有这样,商业银行才能达到防范信贷风险,稳健经营的目的。

2.4完善贷款风险预警机制。商业银行要想防范信贷风险,就要必变传统的思维和观念,改变以往单一依靠贷款企业报送报表获取信息的做法,要主动作为,拓宽信息来源的渠道,不仅要收集企业的企业法人代表个人资料,还要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收集,不仅对企业有无违约记录进行收集,还要收集企业的偿债能力、生产经营状况、资金营运状况、企业财务管理状况、企业经营水平及市场发展前景等资料。与此同时,财政、审计和税务等政府部门和企业有着直接和间接的联系,定期不定期地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掌握着大量的企业(或企业法人代表)的资料和信息。商业银行要加强与这些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的信息和资料,对在信贷工作中有可能出现的风险及时提出防范措施,有利于做好信贷风险防范工作。

2.5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建立良好的政、银、企关系。首先,地方政府要积极支持当地商业银行的工作,坚持商业性资金的有偿性、流动性、盈利性原则,保证金融机构的经营自,为商业银行创造宽松的金融环境,尽可能地减少因政府行政干预而带来的信贷风险。其次,商业银行要加大宣传力度,在资金宽裕,不违背信贷政策的情况下,积极支持当地政府的经济发展,对地方扶植的一些优势项目要实行信贷支持。对一些前景不好的项目,商业银行也要积极和地方政府沟通,做好不予支持的解释工作,从而达到互相理解的目的。第三,地方政府要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当地企业改革创新,增强企业自身竞争力,同时,要积极为商业银行和企业牵线搭桥,一方面保证企业可以及时贷款到位,另一方面可以保企业到期偿还贷款本息,从而建立起良好的政、银、企关系。

参考文献:

篇7

银行保险又称银保融通,主要是指银行通过各种方式向客户提供保险产品从而进入保险领域的一体化经营方式,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银保合作。

我国发展银行保险的现实意义

银行业与保险业相互合作、相互渗透、相互融合,作为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产物,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在这一潮流的影响下,当前我国出现的银保合作热,符合国际经济一体化的趋势,是我国银行业和保险业在应对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挑战所作出的理性选择,也是为下一步迎接激烈竞争所作出的必要准备。大力发展我国的银行保险,对于我国的银行业、保险业起着双重促进作用。

银行保险可以有力促进保险业的发展

有利于节约保险的经营成本,提高保险市场的运行效率由于银行发展较早,比较完善,具有丰富的营业网点和广泛的销售渠道。银行保险正是利用银行庞大的分支机构网络销售保险产品,使得银行保险的经营者可以凭其信息优势接触数量巨大的潜在客户,而不需要在社会上随机寻找潜在客户和准客户,主动联系进行保险展业,在扩大经营规模的同时降低保险产品的营销成本,实现规模经济,扩大了潜在客户群,提高保单的销售效率。

促使我国保险经营模式的变革一是保险经营理念的变革。银保合作可加深保险公司与客户的关系,降低客户的信息收集成本和交易成本,为客户提供更多的服务选择,满足其多元化和个性化需求。二是保险经营手段的变革。保险业利用银行网点作为销售渠道,可以高效率地覆盖市场与客户,解决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不足的问题;并可借助客户对银行的信赖,有效缩短保险产品与广大客户之间的距离。

促进我国保险核心资源的深度和广度开发银行保险的推广,可以增加保险市场的主体,有力地加快中国保险业、特别是寿险业的扩张速度,提高保险市场的竞争力度,培养健康、竞争、有效的保险市场。银行与保险开展深层次合作,对提高我国保险业整体规模和服务水平,增加服务的技术含量,增强国际竞争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银行业也会在银行保险业务中获得巨大的利益

使巨大的销售网络获得根国利用利润银行的收益是多方面的首先,银行通过现有的销售渠道、技术等资源的合理利用,实现了成本节约。节约的成本包括交易成本、销售渠道成本、客户信息收集成本等。银行和保险公司可以协商降低保费的形式,把节约的费用向顾客转移从而提高产品的吸引力。银行保险最为发达的法国,在寿险市场采取银行保险形式的公司在成本上明显要比传统的保险公司占据优势,银行保险机构基本上可以把佣金和成本占总保费收入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而传统的保险公司的这一比例普遍高于10%,有的甚至达到22%。其次,银行可以通过销售保险产品得到手续费,参与其销售的保险产品部分的资产管理将获得资金的投资收益;多项收益将产生“收入的协同效应”,即银行保险可以通过产品开发、销售、网络关系等资源的共享达到规模经济的效果,为银行带来了可观的收益。

稳定银行的资金来源金融市场近年来逐渐显现银行的资金逐渐分流到保险公司,银行为了避免这一状况的恶化,采用了两种方式保险业务的经营:一是与保险公司签定分销协议并参与资金的管理,二是成立自己的保险公司保证资金保留在集团内。这样既避免了资金分流,还使得银行自身的资金来源更加稳定,更多的短期投资转化成中长期投资。

我国银行保险的现状及问题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及国民经济结构性调整的逐步深化,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仍然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有:

观念转变滞后于市场。目前银行已充分认识到拓展银行保险业务是今后稳定客户源的一条重要渠道。但是在基层网点,大多数员工对这项业务认识不足,认为是增加额外负担、不务正业。同时推销保险业务简单依靠信贷手段、柜台销售,全员没有真正开展起来,没有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保险公司则习惯于沿用行业代办的模式,对银行保险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上热下冷。甚至一些基层公司有畏难情绪,认为花很多时间和精力启动这块市场,还不如建一个保险站业务来得快,没有从营销机制创新角度来重视银行保险,更没有像引进个人营销机制一样开拓银行保险市场。

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仍显不足。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都是金融企业,其在产品、管理、风险防范、营销对象等多方面有着共通之处,具备广泛、深入合作的条件,但目前我国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仍处于初期,合作内容以保险、保费结算、资金存款为主,而在产品互补、客户共享、电子网络等方面仍未开展有效合作,合作内容的单一和简单化影响了双方资源的共享度和资源整体效益的提高。为此,银行与保险公司应进一步扩大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并通过合作,努力实现降低经营成本、化解经营风险、增强自身竞争力的目标,为迎接全球化金融竞争的挑战奠定基础。产品单一,同质化程度高,且产品存在较高的风险。各家保险公司在银行柜台上推出的产品大同小异,绝大部分为简易型人身保险产品,保障功能设计不足,无法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产品单一带来的直接后果便是容易偏向价格恶性竞争。目前占银行保险市场份额最大的产品为趸缴的分红保险,2002年占银行保险业务保费收入的43.6%。分红型产品占比过高,而我国资本市场又不是很稳定,资金运用渠道相对狭窄,势必造成过高的资本运用和分红压力。当然,银行保险主推分红保险与我国民众保险意识不强有关系,因为相对于保险而言,人们更容易接受传统的储蓄方式,但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保险公司在产品开发过程中由于受技术力量、精算水平的制约,加之对银保合作的渠道与机理认识不清,不能结合双方优势开展产品、服务创新,以致出现产品缺乏吸引力和价格缺乏竞争力的问题。

电子化管理水平低,专业人员相对缺乏。由于保险产品的特殊性,需要具备保险专业知识的人向投保人详细解释,而我国目前这种专业人员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客户的需要。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电子化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机型和软件的规格不统一,双方网点无法实现全面联网;保险公司系统内尚没有开发和建立银行保险售后服务网络系统,始终存在保单流传速度慢、承保质量低、管理有漏洞等问题,影响了客户到银行购买保险的积极性。

发展我国银行保险业务的对策

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的业务合作,使银行保险业务成为金融业一个具有巨大赢利潜力的领域。能否很好解决好目前存在的问题,将极大地影响我国银行与保险业合作的未来前景。现阶段我国保险业发展银行保险的对策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转变银保合作的经营理念。对银行来讲,保险是金融一体化的前奏,是银行自身发展的需要,不是夕阳式的短期行为,更不能单纯地停留在增加银行储蓄存款的低层次认识水平上。这个观念要灌输到银行的每一个员工的思想里,使其工作由被动转为主动。对保险公司来讲,则要树立全新的市场经营理念,除在产品、管理、服务、培训等方面下功夫外,还可以适当地增加前期投入,为银行提供有效的宣传等配套服务。

进行服务和保险产品的创新,使之融入银行的产品和服务渠道,发挥整体联动优势。银保合作的核心是寻找共同的客户市场,并提供多元化服务,保证客户的长期满意度,留住老客户,吸引新客户。为此,保险公司应与银行组成市场拓展专家小组,充分开发与利用客户资源,对市场进行细分、确定相应的目标市场,针对不同需求层次的准客户和潜在客户设计相应的保险产品和营销策略。一是开发适销的银行保险产品。这是银行保险业务得以发展的关键。二是服务创新,提升服务内涵价值。目前可尝试开展诸如信函账单、电话服务和信用卡销售等新型销售方式。

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企业都是以获得最大利润为目标,作为银行也不例外。银行保险能否取得最大利益成为银行保险工作能否突破的关键。业务发展初期,利润少,银行的积极性不大。保险公司应和银行共同商定销售人员的激励考核办法,采取奖励基金与销售业绩、产品组合、业务增长量以及目标实现率相挂钩的方法,调动银行销售人员的积极性。银行在利益分配上要克服短期行为,要有前瞻性、连续性,将手续费或佣金足额分配给经办人员,以充分调动员工开展这项业务的积极性,激活银行保险市场。

加强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市场营销力度。保险业务专业性强,险种的开发、产品的销售、售后的服务是一个系统工程,因此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已成当务之急。保险公司和银行应该积极引入欧洲的银行保险业务经验,并结合国内银行的特点,加强对专门负责保险业务人员的培训,使之有能力应付各种技术性和专业性问题,使客户在银行买保险也能享受专业化服务。

加快技术开发,推广“银保通”。实现银行保险业务处理的电子化,解决保单流转缓慢、承保质量低、管理有漏洞等问题。银保双方要舍得增加必要的投入,添置和更新计算机设备,建立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的网络系统。尤其是保险公司要加强内部自动核保系统、投保信息管理系统、结算系统与银行的合作,开发出适合银行保险需要的业务处理系统,在承保、核保、理赔和其他售后服务等方面全面实现计算机网络管理,建立统一的操作平台,为客户提供方便、完善的售前售后服务。同时,双方应建立共同客户数据库,通过对数据库信息的分析,随时了解共同客户的经营状况、合作情况,有效实施客户关系管理。

银保保险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不仅能促进保险公司进行销售渠道和产品创新,也能丰富银行的经营结构和服务层次。展望中国经济发展的前景,混业经营将成为我国金融业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的必然选择,因此我国必须大力发展银行保险。

参考资料:

1.施建祥,发展我国银行保险业[J],保险研究,2002年4月

2.袁宜,银行保险及其在中国的发展[J],浙江金融,2002年10月

3.刘晓宇,银保融通与我国“银行保险业”的发展前景[J],上海保险,2002年4月

篇8

一方面,“完善城乡金融服务功能,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的政策目标必然会要求邮政储蓄银行与农村金融机构之间展开竞争,在竞争中提高服务水平,但这又与监管部门提出的“邮政储蓄银行加强与农村金融机构全面开展业务合作”的要求冲突;另一方面,“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邮政储蓄银行加大支农力度,更多地在农村开展业务,但改革方案中明确,“邮政储蓄银行要成为实行市场化经营管理、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银行”,这使得邮政储蓄银行必须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大力拓展利润率高的业务。解决好与农村机构的竞争与合作关系,并处理好自身发展中政策性与商业性的关系,是邮储银行首先面临的难题。

网点优势与风险隐患

与现有的商业银行相比,邮政储蓄银行最大的优势就在于其遍布全国31个省市的3.6万个网点,在这一点上,即使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也难以望其项背。这也是众多业内专家看好邮政储蓄银行未来发展前景的最主要原因。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些网点中有相当一部分仍然规模较小、设施陈旧、设备落后,存在较大风险隐患。大多数农村地区网点人员配置仅有三人,柜员集邮政业务、储蓄业务、业务于一身,授权制度难以落实、一人多岗等问题非常严重。有的网点甚至仅有两名员工维持日常运转,风险控制形同虚设,风险隐患巨大。如何实现网点优势与劣势之间的平衡,同样是一个相当棘手又不得不解决的问题。

信息优势与经验缺失

邮政储蓄银行成立伊始就依附于邮政开展业务,有些邮递员同时就担负协储员的职责,每天来往于所负责辖区内的大街小巷,对当地企业和居民的情况非常了解。这对于其开展小额信贷业务非常有利。不过,邮政储蓄的从业人员大多学历较低,对金融业务不熟悉,特别是缺乏信贷从业经验,相当一部分员工和网点负责人不能有效执行有关业务的基本流程,相应的监控措施形同虚设。这使得邮政储蓄银行在开展信贷业务时面临较大的风险。特别是在目前各家商业银行开始转向风险定价、实施经济资本管理的情况下,邮政储蓄银行具有的人员信息优势又面临着自身的专业劣势。如何在两者之间寻求平衡,并在短期内予以解决,这是摆在邮储银行面前的一道难题。

篇9

20世纪80年代,银行保险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得到了快速发展。1995年我国银行业与保险业的开始合作,在21年的时间里,我国银行保险业务取得长足发展。当前,银行、保险、证券作为金融体系的三个部分,从各自独立经营走向合作经营。尤其是银行业与保险业的亲密合作,使银行与保险公司建立起一种新型的互利共赢关系,先后经历了萌芽阶段、快速发展阶段、逐步完善阶段。近年来,我国银行保险迅速发展,已经成为人身保险业务的重要支柱。银行保险业的竞争愈演愈烈,导致了众多问题的出现。比如,我国银行与保险公司还处于原始的合作阶段―银行拿手续费、保险公司卖保单的销售协议阶段;产品单一,无法满足客户差异性需求;在宣传上误导消费者,过于夸大保险的“高收益,高保障”;保险公司为扩张市场,许于高额手续费,银行则利用自身优势索要高额手续费,导致保险公司产品定价提高,影响银保的发展;银保专业人员业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等问题。银保行业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要求我们必须深化保险体制改革,加强保险行业自身发展;提高银保业务服务水平;细分市场,提高研发创新能力;完善银保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市场监管,形成良好的运行机制。这必将促进我国银保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银行保险的内涵

银行保险是由银行、邮政、基金组织以及其他金融机构与保险公司合作,通过共同的销售渠道向客户提品和服务,是不同金融产品、服务的相互整合,互为补充,共同发展。银行保险作为一种新型的保险概念,在金融合作中,体现出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强强联手,互联互动。这种方式首先兴起于法国,中国市场起步比较晚。与传统的保险销售方式相比,它最大的特点是能够实现客户、银行和保险公司的“三赢”。在sigma研究报告中,银行保险的含义为“一种被银行或保险业所采用的策略,目的在于或多或少的以整合的方式参与金融服务市场。”

银行保险具有以下特征:(l)操作简单方便。银行保险的相关产品购买手续简单便捷,核保要求比较低,消费者只需到银行柜台填好保单、提供银行存折或储蓄卡账号即可完成投保。(2)银保险种设计简单。银行保险产品通常具备标准化条款,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等都相对更容易理解,险种的设计形式一般都比较简单。(3)银保产品成本低。保险公司销售产品只需通过银行柜台,不需要支付向其支付较高的佣金,只需支付一定手续费,可节省大量的销售成本。银行保险是保险产品的一种,同样具有保障的功能,同时兼有储蓄、个人养老、子女教育金的作用,并且是财产隔离。银行只是保险公司的销售渠道,销售的保险是保险公司的产品,银行保险的本质仍是保险,但是兼有较强的储蓄性质。是否盈利、盈利的多少具有不确定性。银行保险一般期限较长,提前支取就是违约,如果时间太短甚至血本无归。

二、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过程

我国银行保险虽然起步较晚,然发展迅猛,银行保险保费收入逐年上升。同时,银保在人寿险中地位愈来愈重要,对保险业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满足了消费者的综合理财需求,使银行增加了业务收入、促进了产品多元化经营、进一步扩展和巩固客户资源。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银保业发展已经日益稳定与成熟,我国银行保险从20世纪90年中期开始至今,大体经历了以下阶段:

1、初步探索阶段,主要是1995年到20世纪末期。1995年,保险公司首次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利用银行的各个网点扩大市场占有额。银行保险初期分支机构较少,销售渠道匮乏,以银行代收保费为主,产品单一,合作形式简单。这个时期是我国银行保险的萌芽时期,各个保险公司陆续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包括客户资源共享、代收保费、代销保险产品、协议存款、一般性存款、保单质押贷款等,其特点是初步竞争、交叉合作,为保险市场快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飞速发展阶段,主要是指20世纪90年代至本世纪初。改革开放,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随之国内保险公司也得到了飞速发展,扩大合作范围,增加产品种类,业务量大量增加。保险公司因与银行的强强联合,相比个人、团体直销有着自己独到的优势,银行凭借自身巨大优势推动银行保险业务飞速发展。该阶段主要是财险类产品,保险公司向银行员工提供销售费为其销售产品,银行并不收取手续费,其特点是快速发展、巨大收益、有一定风险、合作方式是“一对一”模式。

3、规范发展与问题并存阶段。主要是指2005年至今。我国加入WTO以来,银行与保险公司进入深层次合作阶段,解除了“一对一”模式,银保保费收入大大增加。2010年1月,《关于加强银行寿险业务结构调整促进银行寿险业务健康发展的通知》要加大银保产品创新,求优化银保产品结构。2010年11月,《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要求所有商业银行在2010年年底前,必须清理银行网点的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同时限定“一对三”,即一个银行网点最多只能三家保险公司的产品。我国银行保险逐渐走向规范化,保险公司不仅注重保费收入,更为重要的是业务质量的提高。2008年,我国银保收入超过个险收入,成为寿险保费收入最重要的来源。银行凭借自身巨大资源优势,开始陆续向保险公司收取手续费,保险公司为扩张市场,许于高额手续费,导致保险公司产品定价提高,影响银保的发展。误导消费者、恶意竞争、法律法规不健全,存在市场监管漏洞等问题日益突出。

三、银行保险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银行保险已成为与个险、团体业务并列的第三大业务支柱。众多保险公司成立银行保险部,对银行保险给予高度重视,对其给予人力、物力、财力等各方面大力支持,促使我国银行保险业获得了巨大发展。随着银行保险行业竞争的日趋白热化,银保自身出现的内在体制机制不健全、法律法规不健全、市场监管不力、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过关等问题,导致我国银行保险业务发展遭遇瓶颈。

现阶段我国银行保险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银行保险缺乏专业人员,从业人员素质需要提高。银行保险业务专业性较强,保险原理知识复杂,不容易被掌握,很多银保从业人员缺乏系统的保险知识培训,对保险知识掌握不够,对保险产品理解不深,为客户服务时间不够,不能准确讲解保险条款,将保险产品与银行储蓄混淆起来,对产品承诺“高收益、高保障”,虚夸保险收益。目前,保险公司把银行作为重要的产品销售渠道,严重影响销售效率和服务质量,售后服务不到位,当发生事故遭遇风险,会出现保险公司与银行之间相互扯皮现象,这必须必然导致银保业务下滑,影响我国银行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

2、目前,我国银行保险产品主要是意外险产品和储蓄替代型产品。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险种设计简单,不能与银行产品形成互补,不能满足消费者多元化和差异化的需求。很多保险产品,投资成分重,以投资获得收益为主,保险成分较弱,很多保险产品其收益率与储蓄利率密切相关,因银行自身业务与保险公司业务并存,导致银行与保险公司成为直接竞争对手。这些都一定程度的限制了银行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

3、目前,我国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仅停留在浅显层面―银行拿手续费,保险公司卖保单的协议阶段。保险总公司与多家银行总行签订合作协议,而后各地保险支公司与各银行网点再签订协议,双方并未真正形成长期稳定的战略伙伴关系,并未开展深入合作,缺乏长远规划,银行并未把保险列为自身主营业务。当双方产生利益纠纷时不能很多的解决,影响银行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

4、银行保险缺乏发展动力。商业银行在我国金融体系中一直处于垄断地位,有着自身无可比拟的优势,业务收人仍然可观。随着银行收入渠道的增多,银行柜台产品收入也逐渐增多,一定程度上影响银行对保险的销售积极性;另,随着保险业进入转型调整时期,保险公司对成本较高、利润较低的银行保险采取了比较保守的谨慎态度。

5、存在较大监管风险。银保新规于2014年4月正式实施,在市场告知事项、承保流程、售后服务等方面做出新规定。该银保新规被认为史上最严,但出现了执行不力现象。在当下银保发展模式下,银行与保险公司监管责任不明确,使得监管逐渐陷入两难境地。若改革步伐过快,市场监管跟不上改革的速度则会影响市场稳定,不改革则问题会日积月累,最后甚至“病入膏肓”。

四、银行保险发展的实践路径

在当前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下,从1995年我国银行保险的出现,直到发展到今天,我国银行保险取得了飞速的发展。在发展过程中,我们同时也遇到了一系列问题,导致我国银行保险业务发展遭遇瓶颈。因此,我们应立足自身实际,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先进的经验,采取有利于银行保险可持续发展的发展战略势在必行。

1、建立健全银保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随着银行保险的发展,银行与保险业关系日益密切。但当前,我国银行与保险公司业务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银行归银监会监管,保险公司归保监会监管。因此,需要大力加强银监会和保监会之间的协调,不断完善二者的监管功能为主,社会监督为辅的监管体系。深入落实“主监管人制”―银行为主体的集团则以银监会为主,保险公司为主体的集团将以保监会监管为主。银监会、保监会应大力加强合作,及时关注越来越多的交叉型业务和替代型产品,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为开展银保业务创造更好的发展空间。在“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现有体制下,建立有效的风险发现、追踪和评估机制,加大对银行和保险公司的监管力度,有效地防范风险。同时,要逐步完善银保业务相关法律法规,从制度层面充分保障银行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2、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形成互利共赢的良好局面。为促进银行保险的全面深入发展,银行与保险公司必须精诚合作。银行销售保险产品,以较小的成本投入获得较大的收益。保险公司利用银行销售保险产品,可以充分利用银行得天独厚的优势――众多网点、众多客户资源及客户忠诚度,以较小的销售成本迅速提高市场占有率。因此,银行与保险公司应该是长期的互利共赢关系。同时,银保双方高层应加强交流,建立银行保险联席会议制度,就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友好协商,进行有效沟通和解决。在深化合作内容的基础上,建立银行与保险公司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创建互利共赢的长久合作环境。

3、加大银保产品创新力度,促进其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发展银行保险业务,必须加强银保产品研发与销售创新力度。这需要银行与保险公司精诚合作,充分发展自身优势―银行要利用好渠道优势,改变目前银保产品单一化的局面,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进银保产品多样化和差异化。保险公司应充分发挥核心技术优势,开发适销对路的银行保险产品。银保双方要真正做到以客户为中心,根据不同层次消费需求的客户设计相应的保险产品,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促进银保产品结构调整和结构优化升级。

4、提升银保专业化服务水平,提升服务内涵价值。银保合作的核心竞争力是为目标客户提供多元化服务。因此,开发适销对路的银行保险产品是前提,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提升服务内涵价值乃是精髓之所在。首先要提升银保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和素质,提高银保业务准入门槛。销售人员可以向顾客详细真实的介绍银保产品,并且熟练掌握银保产品的销售流程和售后服务。互联网信息技术有力的支持了银保业的发展,银保实现联网业务后大大提高银保业务的规模和效率,此乃银保合作的基础。运用现代化的互联网信息技术,可以在统一的操作平台上迅速的处理业务,进一步完善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从业人员的素质能力和服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银保产品的销售和发展前景。因此,银监会和保监会要强化对业务机构和人员培训、管理,一旦出现违法违规、侵害消费者权益状况,务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惩不贷。

现代竞争的新理念-在竞争中合作,在合作中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我国银行实力雄厚,保险公司保费增长迅速的特点将促进我国银保业务的发展,在互联网信息化时代,银保双方合作关系愈加密切。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相关部门法律法规的健全,加之有效的监管,我们相信银保有着美好的发展前景。当前经济全球化条件下,银行和保险公司应完善发展策略,开发出尽可能多的适合客户需求的产品,使消费者真正受益。同时,做好应对风险、迎接挑战的准备,为促进我国银行保险业可持续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乃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作者单位:山东省实验中学)

参考文献:

[1] 王瑾.论我国银行保险的可持续发展[J].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01).

[2] 马雁.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问题[J].企业导报,2011(09).

篇10

关键词 商业银行 贷后管理 风险控制

一、引言

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发生之日起到贷款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之时止信贷管理行为的总称。贷后管理体现信贷全程风险管理的最终成果,如果贷后管理不到位,前期的贷前管理、贷中管理的所有努力都将归于零。贷款质量与贷后管理有着高度的相关性,能否及时发现、识别,并妥善防范、化解、处置风险,关系到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关系到国家金融秩序的稳定。

二、贷后管理存在的问题

商业银行贷款从发放到还本付息是一个风险环生的过程,随着资金使用权的让渡,风险也伴随而至。因此,贷后管理应该成为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控制工作重点,然而,长期以来,贷后管理却一直是我国银行业信贷管理的薄弱环节,就目前的管理状况看,国有商业银行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重贷轻管,贷后管理意识弱化

部分信贷从业人员对贷后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着重信贷市场拓展、轻信贷客户监管,重贷前调查、轻贷后管理的现象。究其原因:一是我国经济长期处于持续高速增长阶段,贷后管理强弱效果难以充分显现,新增贷款风险暴露滞后,给人以贷后管理作用不大的错觉。二是贷后管理时间跨度较长、风险掌控难度较大、工作成效较难凸显,导致信贷从业人员认为抓贷后管理不如市场营销更能展示自我价值,弱化了贷后管理。

2.银行和企业信息不对称,增加了贷后管理工作的难度

商业银行在开展信贷业务过程中,贷款银行与借款企业具有典型的信息不对称,对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未来的发展前景、承担债权的能力等,企业经营者有着比银行更为充分的信息。企业为了获取银行贷款,有时会隐瞒自身真实的经营情况,而银行只能通过企业提供的信息以及自身经验进行信贷决策。由于银行调查了解企业的能力受到限制,在市场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甚至完全无法了解企业的真实行为,对于开发的一些大客户,由于缺少对等关系,怕得罪客户,信息就更加不对称。企业在运用资金的过程中也有着比银行更为充分的信息,并且是使用别人的资金,企业有可能从事风险很大的经营活动,其收益可能很高,但是亏损的可能性同样很大,一旦经营失败,银行要承担全部的贷款损失风险。

3.政府平台贷款项目增多,政策性风险加大

目前,通过政府平台向商业银行进行贷款的项目较以往有了较大的增加。主要原因是政府加大地方建设投入,需要向银行融资。而政府平台贷款是以财政收入作为还款保证,无法完全覆盖贷款总量,另一方面,政府平台贷款也大量占用商业银行贷款额度。一旦建设项目无法预期完成,或者无法达到预期收益,则政府贷款有延期偿还、无法全额还款的风险。

三、贷后管理职能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1.银行贷款重规模轻质量

现在一些基层银行在内部管理上仍沿袭着存款立行的理念,仍将增加存款规模作为经营管理工作的第一要务。而且效益考核也十分严格,于是就利用一切手段, 特别是通过尽早尽额地发放贷款来增加收益。至于贷款质量那是其次的事, 所以,疏于贷后管理也就顺理成章了。

2.贷后管理意识弱化

部分信贷从业人员对贷后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着重信贷市场拓展、轻信贷客户监管,重贷前调查、轻贷后管理的现象。究其原因:一是我国经济长期处于持续高速增长阶段,贷后管理强弱效果难以充分显现,新增贷款风险暴露滞后,给人以贷后管理作用不大的错觉。二是贷后管理时间跨度较长、风险掌控难度较大、工作成效较难凸显,导致信贷从业人员认为抓贷后管理不如市场营销更能展示自我价值,弱化了贷后管理。

四、强化我国商业银行贷后管理的思考与建议

1.改变“重贷轻管”的传统观念,树立清晰的贷后管理工作理念

为树立正确的贷款管理理念,我们应该改变“重贷轻管”的错误观念,并正确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好贷后风险管理与业务拓展的关系。不但要做好存量授信业务的管理,更要熟悉和了解客户需要解决的问题,发现和挖掘客户潜在需求,并对优质客户主动发起交叉销售,创造更多的业务发展机会和创新机会,增加业务收入。二是正确处理好贷后与贷前、贷中的关系。贷后管理与贷前、贷中管理并不是割裂的,从流程角度来看三者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忽略任何一个环节都将影响风险管控效果的发挥。

2.落实贷后管理职责,实行严格的经营主责任人制度

贷款调查主责任人必须承担管理主责任人职责,承担贷后管理的具体责任;经营行行长应承担上级行决策审批或本级行审批贷款的贷后管理责任,对贷后

管理负总责;各级行客户部门是具体负责贷后管理的主责任部门,全面履行客

户维护和贷后管理责任;各级行的信贷后台部门负责检查客户部门贷后管理制

度落实情况,履行好自律监管职责。

3.加强风险管理,做好贷前、贷中、贷后管理工作

商业银行要更加注重贷款的风险管理工作,从美国次贷危机中吸取经验教训,努力做好以下几点:在贷款前严格审核项目内容、偿还能力、可能存在的风险,对风险较高的项目适当提高贷款利率,同时寻求风险分散的可能,将部分贷款进行保险处理;在贷款发放时,确保手续完善,抵押、质押合规,款项下达后,能按照合同要求使用资金;贷款发放后,保持与项目企业的联系,做好资金的跟踪工作。

参考文献:

[1]蔡鄂生等.银行公司治理与控制.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篇11

一、问卷调查概况

本次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200份,收回有效问卷117份。调查对象涉及北京、武汉、深圳、海南、江苏、浙江等省市的银行从业人员,平均工作年限为8年。问卷调查实施时间为2010年6月-8月,共计3个月。

根据我们的调查,受调查对象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非常熟悉的仅占5%;对该项业务有一些了解的占59%;不了解该项业务的占32%;还有4%的受调查对象从没听说过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见表1所示。考虑到我们的受调查对象主要来自商业银行从业人员,上述结果表明,金融机构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并不重视,至少在宣传上还很不到位。

表1 受调查对象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了解情况

二、关于知识产权质押标的、评估价值类型和质押率的认识

(一)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质押标的

目前国内关于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报道中,主要涉及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的质押。根据我们的调查,发明专利、商标权和著作权作为质押标的的认可度最大,分别占受调查对象的84.75%、72.03%和72.03%;认为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适合作为质押标的比例达33.05%;认为计算机软件适合作为质押标的比例占30.51%;而选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和非专长技术的比例均未超过30%,选择商业秘密的仅有4.24%。

根据受调查者是否熟悉和了解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进行分类统计后,我们发现,虽然选择适合作为质押标的比例排序没有大的变化,但也显示出熟悉和了解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受调查中,认为发明专利、商标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适合质押的比例显著上升;但选择著作权、计算机软件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比例有所下降,见表2所示。

调查结果与当前知识产权质押实践中选择的质押标的范围基本符合,同时也表明,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熟悉和了解的受调查对象,更认可专利、商标权作为质押标的。总体而言,非专利技术和商业秘密作为知识产权质押的标的较难得到接受。

表2 受调查者对各种知识产权是是否适合作为质押标的的判断

(二)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中的价值类型

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37%的受调查者认为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中应采用抵押贷款价值类型;32%的受调查者认为应采用清算价值;只有30%的受调查者认为应当采用市场价值类型。在进行分类分析后,虽然选择各种价值类型的比例排序没有变化,但我们发现,熟悉了解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受调查者中,选择市场价值类型的比例有所上升,同时选择抵押贷款价值的比例也有所上升,但选择清算价值类型的比例显著下降,见图1所示。上述结果表明,银行对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中采用的价值类型存在较大争议,但总体上还是倾向采用抵押贷款价值。

图1 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中的价值类型

(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质押率

知识产权质押时质押率通常用放贷金额占评估价值的比例表示。当前国内关于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报道中,也多反映出质企业认为银行的质押率太低,放贷金额太少,不仅抬高了贷款成本,也无法满足企业的需求。而银行认为对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具有太高的不确定性,因此只能压低放贷率。我们的调查显示,发明专利、著作权和商标权的质押率可能较高,均有超过30%的受调查者选择质押率可以设定在小于50%,其他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质押率,多数选择小于等于30%,甚至小于等于15%,详见图2所示。在进行了分类分析后,选择的比例变化也不大,不影响总体反映的结论。调查结果表明,当前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很难获得较高的质押率,只有发明专利、商标权和著作权可能获得较高的质押率,这也与前面关于知识产权质押标的的调查结论比较一致。

三、影响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实施的因素分析

(一)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难以实施的原因

在回答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难以实施的主要原因这一问题时,知识产权价值评估难排在了首位,选择的比例达74.58%;其次是缺乏有效的质权处置途径、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难和有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所占比例分别为64.41%、62.71%和60.17%;认为缺少中介机构的有效支持的,也占到35.59%;认为中小企业缺少对该业务的了解和银行缺少放贷需求和动力是知识产权质押难以实施的主要原因的,分别为24.58%和22.88%。在根据受调查者是否熟悉和了解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进行分类分析后,我们发现,熟悉和了解该项业务的受调查者中,认为知识产权价值评估难、缺乏有效的处理途径、信贷风险管理难和中小企业缺乏对知识产权质押业务的了解是质押难以实施的主要原因的比例有所上升,选择这些因素的比例显著高于不了解该项业务的受调查者中选择该项的比例;而选择法律不健全、银行缺少放贷需求和动力的比例有所下降,低于不了解该项业务的受调查者中选择该项的比例,见表3所示。

上述调查结果表明,知识产权本身的价值评估、交易处置难,以及银行自身的信贷风险管理难是导致知识产权质押业务难以开展的主要原因,而银行信贷风险管理难主要是由于知识产权自身的特征导致的。法律不健全和中介机构的支持虽然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实施有影响,但并不是非常关键。而加强中小企业对知识产权质押业务的了解,增强银行放贷的需求和动力,对降低知识产权质押实施的难度具有促进作用。

(二)不同机构的参与对知识产权质押业务实施的影响

在回答哪些机构的有效参与能够促进知识产权质押业务的开展这一问题时,选择银行、产权交易中心、政府机构和担保公司的比例分别为69.49%、69.49%、65.25%和61.86%,均超过60%;而选择律师事务所的比例为41.53%。上述结果表明,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有效开展,需要多机构的合作,但同时也表明,受调查者认为知识产权质押中的法律问题并不是非常关键。

在根据受调查者是否熟悉和了解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进行分类分析后显示,熟悉和了解该项业务的受调查者认为产权交易中心的作用更加重要,选择该项的比例上升到72.97%,排在了第一位,显著高于不了解该项业务的受调查者的选择比例62.79%,见表4所示。

表4 不同机构在促进知识产权质押业务有效开展中的作用

(三)影响银行放贷决策的风险因素

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面临各种风险因素,如何化解和减少这些风险,对知识产权质押非常关键。我们根据对相关文献的分析,给出了主要的四类风险因素,并让受调查者对这些风险因素在银行放贷决策中的影响程度进行打分。通过对受调查者的打分进行平均并排序,结果显示知识产权质押标的的处置风险和价值评估风险的影响比较重要,而且在分类分析后发现,知识产权的处置风险平均得分有所上升,上述两项的打分结果方差都比较小。此外,出质企业的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对银行的放贷决策也都有影响,平均得分均超过3.5分,但法律风险一项的打分方差较大,表明对该项风险的判断意见可能存在较大的差异。具体结果见表5所示。

表5 影响银行放贷决策的风险因素的重要性

(四)银行放贷决策中关注的影响因素

银行在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时,除了关注作为质押物的知识产权本身外,通常还会考虑中小企业的其他一些相关因素。我们从相关文献中归纳了14种因素,让受调查者就这些因素在银行的放贷决策中的关注程度进行打分,然后对受调查者的打分进行了平均并排序,并按受调查者是否熟悉和了解知识产权质押业务进行分类分析。

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银行在放贷决策中,对企业的信用记录和发展前景重点关注,其中熟悉了解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受调查者中,两项因素的平均得分有所上升并超过了4分;此外,熟悉了解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受调查者中,企业的研发创新能力平均得分也接近4分,而对企业家个人素质和企业营销网络的关注度平均得分也有所上升;相反,企业的客户资源、与银行的合作关系、业务订单和管理团队能力的平均得分略有下降,其中与银行的合作关系得分下降比较显著,见表6所示。上述结果表明,企业家的个人素质和营销网络在实践中受到关注,但由于企业家个人素质的得分方差较大,说明对该项因素的看法存在的差异较大;与银行的合作关系在那些熟悉和了解知识产权质押的受调查者眼中关注度下降,表明银企关系在中小企业质押贷款中还没有发挥多大作用。

表6 银行放贷决策中关注的影响因素

四、关于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各种观点的调查讨论

为了解银行从业人员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看法,我们根据当前关于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各种观点,设计了15个相关问题,让受调查者根据自身的感受和判断,按6分制进行选择打分。我们把打分结果按平均值从低到高进行排序,并按每5题一组分为三组,分别对打分的结果进行了分析。问卷列出的15种观点的平均得分,均未超过3.5分,打分情况见表7所示。

表7 关于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各种观点

(一)获得认同度较高的观点分析

在平均得分低的一组,平均分值范围在2.14-2.47分,并且得分的方差都小于1,表明这一组的得分可信度较高,这些观点获得的认同度较高。其中,“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实施需要政府、银行和中介机构的多方合作”这一观点平均分值最低。“政府的主导和推动是实现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关键”这一观点平均得分2.32分,这与当前国内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实践也比较相符。根据我们对国内不同城市的调研,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活动开展比较好的地方,通常都是在政府的主导和推动下实现的,而作为放贷方的银行并没有太多的主动性,只有在获得了政府的支持和担保后,银行才接受该项业务。调查结果也表明,之所以需要政府的主导和推动,是因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市场失灵。

然而,“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是金融机构未来业务创新的一个方向”也获得受调查者的认同,平均得分为2.47分。我们分析认为,虽然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当前存在诸多障碍,但从长远看,随着我国银行业的改革,市场竞争将日益激烈,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将成为银行争夺的新兴客户市场;另一方面,随着知识经济的深化,以知识产权为代表的无形资产的价值将日益受到重视,无形资产的交易市场也将更加活跃,也会逐渐降低知识产权评估和处置难度。

(二)认同度存在较大差异的观点分析

平均得分处于中间的一组,平均分值范围为2.49-3.01分,但各种观点得分的方差存在较大差异。“市场机制引导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才能使该项业务可持续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比其他类型企业更容易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得分方差较小,表明这些观点的得分一致性较高,也获得了认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成本、风险与收益不对称,是银行开展该业务的主要障碍”也获得了认同,平均得分2.53。“银行的观念转变和业务创新是推动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关键”和“创造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放贷需求是实现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关键”的观点虽然也得分较低,但得分的方差较大,分别为1.36和1.40,表明受调查者对这些观点还存在一定的差异。

(三)获得认同度较低的观点分析

平均得分较高的一组,分值范围为3.14-3.30分,而且得分方差也较大,方差最小的也达到1.16。由于分值3代表有一点认同,这些观点得分均超过3分,表明这些观点获得支持的程度较小。调查结果表明,受调查者认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在短期内并不看好,未来3-5年内难以成为银行的重要业务,但同时也不太认同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仅仅是银行应付政策导向的一个权宜之计,“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风险收益特征不符合银行贷款业务的性质”的观点也得分较高,说明该项业务对银行而言还是有一定的内在吸引力,虽然该项业务风险高,但银行仍能从中受益。我们也可从现实的一些案例中发现,有些银行已意识到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好处,开始积极主动探索该项业务,例如交通银行的“展业通”业务等。

调查结果也显示,中介机构的高质量服务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作用并没有获得受调查者很高的认同。我们分析这是否表明中介机构的高质量服务只是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一个辅助环节,只有在获得政府的支持后,该项业务才会启动。即使该项业务启动后,当前银行还是主要利用自身的力量,而不是中介机构的服务来决策放贷的多少。

同时,中小企业与银行之间良好的业务关系也未必能够降低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难度。这与我们理论研究提出的银行通过发展关系型借贷,并利用知识产权质押作为补充,解决中小企业借贷难问题的观点并不一致。我们分析可能的原因是国内的银行在实践中对关系型借贷的认识与理论的研究存在差异。

(四)分组分析后出现的调查结果变化

根据受调查者是否熟悉和了解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进行分组后,了解组与不了解组的平均得分情况变化不大,基本上不改变未分组调查结果反映的结论。但也反映出一些差异,例如,分组后,“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是金融机构未来业务创新的一个方向”这一观点的得分,了解组与不了解组分别为2.53和2.33分;而“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叫好不叫座,仅仅是银行应付政策导向的一个权宜之计”的得分,了解组与不了解组分别为3.22和3.49。这种得分变化,表明了解该项业务的受调查者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信心有所下降。同时,我们也发现,“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叫好不叫座,仅仅是银行应付政策导向的一个权宜之计”这一观点的得分方差较大,表明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前景的看法可能还存在较大的差异。

五、结论与启示

本文通过对银行从员人员的问卷调查,探讨我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面临的障碍和原因,并对该项业务的发展前景进行了分析。我们发现,对银行而言,当前知识产权质押接受的标的范围有限,主要集中在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类知识产权,而且可接受的质押率都较低。市场价值类型在知识产权质押中的接受度仍低于抵押贷款价值类型。知识产权本身的价值评估、交易处置难,以及银行自身的信贷风险管理难是导致知识产权质押业务难开展的主要原因。产权交易中心、政府机构和担保公司的有效参与能够促进知识产权质押业务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的处置风险和价值评估风险对银行放贷决策的影响比较重要,出质企业的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也受到关注。除了对标的知识产权关注外,银行也会对出质企业的信用记录、发展前景和研发创新能力重点关注;同时,企业家个人素质和企业营销网络的关注度也较高。

我们的调查结果对政府制定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政策也有诸多启示。一是政府的主导和推动是实现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关键,同时发展高质量的中介服务机构,通过政府、银行和中介机构的多方合作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发展。二是解决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政府应当鼓励发展中小金融机构,促进银行间的竞争,从而产生银行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需求和压力。三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金融机构业务创新,才能实现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刘伍堂.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评估实务. 中国发明与专利, 2007年第12期.

[2]王洪昌. 抵押评估究竟采用什么价值类型. 中国资产评估, 2008年第5期.

[3]杨松堂.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的资产评估. 中国金融, 2007年第5期.

[4]袁吉伟. 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探析. 财会研究, 2008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