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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风险的方式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4-02-26 14: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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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风险的方式

篇1

[中图分类号]F2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49-0030-02

1 引 言

依据我国国家标准《物流术语》,存货质押融资是指需要融资的企业,将拥有的存货作为质押物,向金融机构出质,同时将质押物交给具有合法保管存货资格的物流企业进行保管,以获得贷款的业务活动,是物流企业参与下的动产质押业务。存货质押融资业务中,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物流企业提供存货质押服务。两者的关系可以分为委托监管、统一授信。委托监管下的存货质押服务,物流企业只负责提供存货质押监管的仓储服务;而统一授信模式下,银行给予物流企业一定的授信额度,物流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发放贷款,自主监管货物。

统一授信模式下的供应链存货融资是第三方物流企业通过利用金融机构的资源和授信为客户提供的整体包括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供应链服务解决方案的一部分。供应链解决方案其业务形式包括了采购、分销、配送、运输、仓储、结算、融资、保险、信息服务等一站式服务。其中的物流与资金的结算的集成、物流与融资的集成等服务是物流企业提供的物流金融服务的主要内容。

借助供应链存货融资业务,改善供应链的资金流,也是供应链管理的一项重要的课题。但是供应链存货融资业务的动产融资的本质,决定了物流企业发展该业务也存在着巨大的风险,因此,如果有效规避风险,成功开展金融仓储业务是物流企业的一项课题。本文主要研究在银行的统一授信下,物流企业独立开展供应链存货融资业务的风险问题。

物流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发展供应链存货融资业务,具有多方共赢的性质。一是银行借助物流仓储企业的良好的评估和监管能力和对贷款企业的信用和产品市场的了解,降低了银行动产质押业务的风险,拓展了新的贷款业务;二是物流企业有机会深入供应链的资金运作。物流企业发展金融仓储业务为客户提供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一体化的供应链服务,获得了新的转型发展的机会,获得了更多的拓展新客户的机遇。同时,金融物流业务也是物流仓储企业的一个新的利润来源。三是使供应链的核心企业有机会统筹安排供应链上下游诸多企业资金筹措和现金流,合理分配各个节点的流动性,从而实现整个供应链财务成本的最小化。在看到供应链存货融资的优势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它的风险,以及如何规避风险是物流企业发展供应链存货融资业务的重要课题。

2 供应链存货融资的风险分析

统一授信下物流企业供应链存货融资的业务模式对于物流企业为客户提供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三流合一的供应链整体解决方案提供了新的契机。物流企业可以转型成为第四方物流企业。同时,由于存货融资方案的提供,使物流企业可以获得更多的业务,冲出物流市场价格竞争的红海,进入蓝海。但是,从事供应链存货融资业务的风险也是不言而喻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 供应链系统的风险

由于供应链存货融资是基于供应链运作的融资项目,因此,单个企业的信用问题不是主要考虑的因素,考虑的主要因素是供应链系统的风险。因此,供应链的行业、供应链在行业中所处的地位,供应链的运营绩效,供应链的核心企业对整个供应链的协调、控制能力等都对供应链的存货融资的风险产生重要的影响。建立对整个供应链和供应链核心企业相结合的信用评估体系,在对核心企业的授信基础上,考虑建立对于整个供应链体系的授信。

2.2 存货的风险

存货是质押物,为了保证在贷款违约发生时,物流企业和银行在处理货物时,不存在纠纷,存货的货权清晰是必要条件,在发放贷款之前需要确认。在客户违约的情况下,物流企业可以对货物进行处理变现,但是如果货物市场比较小,专用性强,那么货物处理的代价会比较高,贷款不一定可以全部收回。市场的价格波动也对贷款的保全产生影响,价格波动比较大的货物不适合做质押物。保存的难易程度都是考虑是否适合作为融资质押物考虑因素,容易挥发、容易霉变、氧化、渗漏等货物,容易构成存货价值的减少,比如更新换代很快的电子产品和价格下跌比较快的货物需要谨慎对待。

2.3 信用的风险

信用的风险主要是指借款企业的信用、核心企业的信用两个方面。借款企业的信用考核借款企业的规模与发展前景、财务状况比如赢利能力、资金周转能力、流动性、财务杠杆、企业的管理水平等一些指标。核心企业的信用考核包括借款企业的这些内容,还需考核核心企业对供应链的信用扩散程度、核心企业对供应链的控制力和协调能力等。

2.4 操作的风险

操作风险包括流程风险、具体操作风险、模式风险、法律风险等。流程风险可以分为流程的标准化程度和流程的信息化来分析。具体操作风险包括物流企业的操作风险和银行的操作风险,在统一授信下,包括物流企业的人员素质,相关业务操作经验等。模式风险包括商业模式、质押方式、监管方的控制方式等。法律风险主要是指物流企业存货质押监管合同的内容职责风险,特别是物流企业只是负责监管还是需要负责质物权属认定、质物内在品质认定、仓单回购等责任,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物流企业需要在订立相关合同时明确责任。

3 供应链存货融资的风险规避措施

以上可以看出,供应链存货融资的风险是比较高的,因此,如果规避风险,成功开展业务是每个物流企业和银行面临的课题。依据供应链存货融资的特点和风险,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规避风险:

3.1 供应链存货融资的准入资格控制

由于供应链融资主要是需要供应链的核心企业与银行或者银行授信的物流企业充分合作,为供应链的成员提供融资方案,因此,供应链存货融资首先需要核心企业能够对成员企业有一定的管理和控制能力,有这个意愿为成员提供融资的服务。因此,供应链存货融资的对象应该是由供应链的核心企业的业务管理和支持做保障的。同时,由于贷款的保障主要是质押的存货,因此,存货的权属、货物品质的鉴定、货物的变现能力、价格波动的情况、货物监管的可操作性等需要重点考察。

3.2 风险预警体系的建立

由于存货融资的对象大多是中小企业,而中小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和应对危机的能力比较弱,据有关统计,我国中小企业的寿命只有3~5年。大部分企业的寿命不超过5年,因此,建立风险预警体系对于保障存货融资的安全非常重要。在存货质押业务中,对于企业的风险预警的观察可以包括企业向上游企业的订货规模、上游到货的及时率、授信人赎货的频率、票据反应的价格波动、授信人提货时对货物的品类、规格的选择等。对企业出现的停工、停产、变卖资产、拖欠工资、行业政策变化、重大投资等和质押货物的品质问题、质量不稳定、价格波动等情况需要及时预警。建立预警和应急反应体系,确保贷款的安全。

3.3 物流企业的专业水平和控制能力

目前,存货质押中,由于物流企业的过失造成的货物的损坏、数量的误差等问题并不少见。同时货物的物权的确定、货物的变现等都需要物流企业的专业能力。

参考文献:

[1]朱文贵.金融供应链分析与决策[D].复旦大学博士毕业论文,2007.

[2]深圳发展银行与中欧工商管理学院“物流金融”课题组.物流金融:新经济下的金融[M].上海 :上海远东出版社,2009.

[3]李学毅,冯耕中.中国物流发展报告(2009―2010)[M].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136-145.

篇2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在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中,总会出现很多不可预料的施工安全风险,分析这些风险因素,并采取有效的防范和规避控制方法是保证工程不遭受巨大损失的前提。

二、工程风险防范的概念

所谓风险防范,就是针对风险或者使发生风险的概率降低,或者是降低损失严重程度的幅度而采取的技术性措施。就工程建设风险防范而言,它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要达到的目的通常更具体的表述为:第一,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第二,实际工期不超过计划工期。第三,实际质量满足预期的质量要求。第四,建设过程安全。而要求完成上述管理目标,为工程建设主体的投资方不仅需要全面管理的高水准,更需要投资方的风险防范意识。由于业主是工程建设的投资方、责任人,又是建设活动管理的主体,它承担了工程建设的大部分和主要风险。

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风险的基本特征

1、风险发生的客观性和普遍性

在水利水电工程中,风险指的是工程损失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任何水利水电工程,都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风险问题。在工程的全寿命周期中,风险是普遍存在的,没有不存在风险的工程。

2、风险发生的随机性和偶然性

由于水利水电工程规模大、建设周期长、设计范围广泛,影响水利水电工程风险产生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风险的产生是随机的,偶然的。但是大量风险的发生是可以通过概率统计方法来分析,发现其规律的。

3、风险的可变性

在整个水利水电工程中,风险的量和性质会随着工程的进行呈现不断变化的趋势。某一风险不能一直存在,一成不变。一些已经发生的风险得到控制的同时,新的风险又会在一定条件下发生。在工程的每一阶段都会有新的风险产生。

四、水利水电施工施工安全风险产生的原因

1、由于自然条件恶劣,施工条件差造成安全事故。我们知道水利水电工程大多数是在远离城市,交通条件差的偏远地区,施工过程中深受气候、地址条件的影响,这些恶劣的自然环境给施工带来了许多的不确定性,使之存在安全风险。

2、原材料不合格以及设备使用不当。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不合格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会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大量的使用机器设备,如果对机器设备的操作不当也会造成安全事故的产生,这些都是安全风险的主要因素。

3、工程量太多以及工程结构复杂。由于过程量太大,工期紧张,使得在施工的过程中技术操作不到位,造成安全风险。再一点水利水电过程是一个庞大的工程系统,其工程施工比较复杂,复杂的结构给施工带来了更多的麻烦和挑战,使得安全事故风险的增大。

4、工程施工的变更太多太频繁。水利工程设计单位设计不科学,设计成果质量不高。由于设计任务重,项目多,人手少,外业资料粗糙,内业精细度不够,造成工程设计与实际相差太大以及变更内容多,导致设计成果质量太低。导致安全风险的存在。

5、工程的施工单位专业水平够,导致施工的管理不专业,施工技术不到位。这主要是因为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少,业务技术差,对行业规范不清楚,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保证。这也给工程施工带来十分大的风险。

6、人员素质不高以及管理水平有限。水利水电施工时是否专业的工作,需要施工人员的配合完成,由于施工人员素质不高,不按照规定要求施工,或者违反规章制度作业都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再加之管理者的管理水平有限,管理力度不够,也是一个很大的原因。

五、防范和规避施工风险的具体措施

1、成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该部门一般由多个业务部门的技术骨干或领导担任,它可以独立分析施工中的各种风险及制定相应的对策,可以调动各部门的人员和资源。风险管理的具体实施也要分配到各有关部门去实施。风险管理部门在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实施风险管理计划。

2、加强施工承包合同的风险管理。合同既是项目管理的法律文件,也是合同主体各方应承担风险的一种界定。项目管理者必须具有极强的风险意识,并能从风险分析与风险管理的角度分析出合同中每个条款的有利与不利因素,对项目可能遇到的风险因素有全面深刻的了解。否则,风险将给项目带来巨大的损失。

风险管理是一个不断检查和更新的过程。随着工程项目的进展,各种风险事件将发生或消除,各种响应措施也将被采用或过时。风险管理人员将不定期或定期地根据最新的情况进行风险分析,确定新的风险事件和响应措施,并分析评价以前阶段风险管理的成败。只有不断地从风险中总结经验和教训,提高控制和应对风险的能力,才能使企业立于不败之地。

3、通过工程索赔将风险转化为利润。工程索赔是承包商经常使用的手段,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重点在施工阶段,涉及范围相当广泛。比如工程量变化、设计更改、业主要求将工期提前、不利自然条件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施工条件的变化等,这些都属于可计量风险的范畴。FIDIC关于工程索赔的条款已由第三版的1个分条款增加为5个分条款,形成了独立的主题。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关于工程索赔也作了相应的明确规定。这些索赔条款可以作为处理工程索赔的原则和法律依据。尽管工程索赔的解不是唯一的,但却是可以计量的。利用合同条歇进行索赔不仅是减少工程风险的基本手段,也反映项目合同管理的水平。实践证明,如果善于进行施工索赔,其索赔金额往往大予投标报价中的利润部分。因此,树立合同意识、风险意识和索赔意识对降低工程风险是非常重要的。

4、运用不同的合同方式进行风险控制。例如,对于水文地质条件单一、稳定,且承包单位有类似施工经验的中小型工程项目,实际造价突破计划造价的可能性不大,其风险量较小,可以采用自留加风险控制的策略,用总价合同的报价方式;对于工程量变化的可能性及变化幅度均较大的工程项目,其风险量较大,应采用风险转移策略,用单价合同报价方式,将工程量变化的风险全部转移给甲方;对于无法测算成本状况的工程,贸然估价将导致极大的风险,只能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将工程风险全部转移给建设方。

5、非计量风险的防范措施。非计量风险指政治、经济及不可抗力风险。政治风险包括:战争、、动乱、法律制度的变化等;经济风险包括:通货膨胀、外汇风险、保护主义及税收歧视等。这些风险在国际工程中经常遇到。政治风险发生的概率较小,但一旦发生将导致灾难性的后果。对于政治风险,只能作定性分析与预测,承包商应在投标决策阶段加强调查研究。经济风险一般难以避免,应成立专门机构研究施工过程的索赔及其它防范风险发生的措施,尽量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风险的危害。最好是进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比较各风险产生的可能后果对项目目标的影响程度,即对项目进行敏感性分析后,再作决策。不可抗力引起的风险主要包括超过合同规定等级的地震、风暴、雨、雪及海啸和特殊的、不可预测的地质条件和泥石流、塌方等。按照一般合同条件,这类风险应由合同主体共同承担,承包商一般只能得到工期延误的补偿。

六、结束语

综上所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风险的存在是工程实施中的必然,因此只有明确了风险防范和规避的方法,才能够有针对性的提高抗风险的能力,从而提高施工的质量。

篇3

关键词 用量结算 规避风险

目前在汽摩行业有一种约定俗成的结算方式,即以每月的实际耗用量与供应商结算的方式,所谓的用量挂账结算。在这种结算方式下,需求方与供应方双方签订协议约定结算以每月双方确认的需求方耗用量(生产装配数量+直接销售数量+其他耗用数量),以及当月的原材料涨跌而计算出的结算价格进行结算。即在供应方发出商品时,需要进行结算的数量不确定,结算单价不确定。

按现行会计制度规定,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企业己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己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4)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相关的、己发生的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前两条是用来证明销售商品的交易是否真正完成的。后三条是收入确认的基本条件,也叫作收入确认的核心条件,所有收入的确认都要满足这三个条件。

用量结算方式下,供应方发出商品到需求方时不能立即确认收入,这是因为:

1.在供应方根据需求方的要求送货后,具体的结算时间和价格无法确定,结算价格随原材料的涨跌而波动。因而可以视为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购货方。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的第一条要求;

2.虽然供应方已经将商品送到需求方库房,但在每月都要进行需求方代保管商品收发存数量核对,以明确当月参与结算的数量和需方代保管商品的数量,这可以看做供应方还继续保留着对商品的管理权和对其进行有效的控制。因而也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第二条要求。

3.在用量结算的方式下,供需双方的结算价格在供方发出时并不能立即确定。结算价格根据需方实际耗用当月的原材料涨跌计算确定,可以认为供需双方结算价格并未最终锁定,因此收入无法可靠地计量,不符合收入确认的第一个基本条件。

4.在在用量结算的方式下,供应方将商品送到需方后,只要没有进行月度挂账结算,都有退回到供应方的风险。且在需方收到供方的货物后并没有立即确认应付给供方货款的金额,供方也没有开出送货金额的发票,因此可以视为相关的经济利益并不能流入供方,不符合收入能否确认的第二个基本条件。

5、收入确认需要满足相关的、己发生的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的条件。虽然供方将商品送到需方前,其相关商品的单位完工成本已经能够确认。但因无法确认将要参与结算的产品的品种和数量,因此对已发生或将发生成本不能够可靠的计量,不符合收入确认的第三条基本条件。

综上所述,在用量结算方式下,供方在发出商品到需方时,销售商品确认的五个条件不能同时满足,因而不能确认收入。

在用量结算模式下,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对供需双方的存货管理和税收方面有一定的影响,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对供货方期末存货的盘点,会出现账实不符,对已发出到需方的商品,因供方与需方的结算周期一般不会和供货方会计期间一致,即体现为供货方的账面存货金额大于实际库存金额。需方则没有在账面显示代保管商品。

2.发出商品按现行税法规定,如采用预收贷款、托付承付或委托收款销售方式,商品一旦发出,纳税义务就产生。但是供货方发出商品后,对该部分发出商品是否能够变现回收还没有把握,在没有任何现金流入的情况下,就要缴纳税金;而需求方在占用对方资金时,却提前抵扣进项税,即相当于供货方替购货方垫支了税款。从供货方企业角度来看,这是不合理的。

3.供货方一旦按实际发货数量开具发票并确认应收帐款后,并不能确保货款按时收回。而收入准则又要求企业如判断货款不能收回,要提供可靠的证据。但除了破产裁定书算是可靠的证据外,其他情况下供货方均难以对不能回收货款举证。供货方在账面体现了销售收入和应收款,而货款没有收到,却要先交增值税,所得税,核销应收帐款时还要作纳税调整。所以,供方在发出商品时往往不愿立即开具发票,从而导致对收入的确认与商品的发出时点不一致,这给供货方带来税收上的风险。

4.收入准则规定,当企业发出商品时,可以先不确认收入,但在纳税义务产生时,应先计提销项税,借记“应收帐款”科目,贷方“应交税金――销项税额”项目。由于增值税发票不可能只开税金,而不开销售金额,若要开完整,收入又无法确认。同时,税务局在征税时,只要企业计提了销项税就征税,开票时又要按发票再征税,而不考虑企业是否能收到货款。但买方企业只要取得发票,就可以抵扣,这对销售企业来讲不合理。因此,在实务中,很少有企业在未开具发票时,就确认销项税额并交税。

由于上述因素的影响,许多企业在期末都有已发出但尚未起票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的发出商品。若商品一旦发出就结转损益,则违背了会计的谨慎性原则,且会导致资产和利润虚增;但若不及时结转损益,企业的损益是否正确核算,税收上是否存在着延缓纳税就难以控制,存在涉税风险,而且无论从税收监管,还是企业财务正确核算的角度来看,都不可能放任企业随意处理发出商品。如何解决这一矛盾,也就成为一个难题。 但笔者认为在采用用量结算方式下,若能做到下几点,可规避税务上的风险。

1.严格遵守发票的开具要求。单纯从增值税角度来看,供方发出商品没有起票,对国家整体税收没有影响。因为,供方虽然没有计销项税金,但需方同样无法抵扣。就这一点而言,供方在需方没有付款或确认结算之前不应开票,以免代对方垫支税款,若对方急于索要发票,供方可要求需方付款。

2.真正导致增值税流失的不是上述情况的发出商品,而是需方是小规模纳税人或是定额税征收对象时,需方本来就无须发票抵扣,而且,发给这类客户的发出商品一般都是采用现金交易。因此,对这种情况的发出商品应在发出时立即结转损益,计算相关税金。要审慎选择采取用量结算的需求方,若需求方为小规模纳税人,不能采取用量结算的方式。需求方均一般纳税人,才能采取用量结算方式,以避免这一风险。

3.供方均应每月就已发货但未结算的商品,请求需方单位确认。即每月在供需双方的结算表中体现出需求方已经收到,但还未与供方进行结算的代保管商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并且由双方鉴章确认。

4、供需双方必须签订约定按实际耗用量结算的合同,这是最为重要的一点。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在需方收取货物后每月在规定时间进行需方耗用量的挂账结算。一旦挂账结算确认,则视同双方交易成立,供方按结算金额起票,需方则应按规定的时间付款;否则,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提出退货。合同约定的结算时间一到,供方应按挂账结算确认金额开出发票,并按挂账金额计算出相应的收入金额结转损益,计提相应的税金。对不签订合同者对结算方式和期间进行约定的,一律不予以认可,并按实际发出数量开出发票进行结算,计提相应的税金。

5.若条件许可,可以采取由需方提供库房,由供方使用,待需方实际耗用时到该库房直接领取,需方领取的数量即为供方的销售数量,同时也是需方的采购入库数量。另外也可以考虑采用第三方物流的方式,即将其转变为形式上的委托代销方式避免因采用发出商品核算带来的涉税风险。

根据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的第三十八条规定: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以此作为按照实际耗用量结算货款的依据。

采用发出商品核算时,供需双方的账务处理如下:

供方:(1)发出产品时:

借:发出商品或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贷:产成品

(2)合同约定的挂账结算日当天,开具专用发票,并确认销售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贷:产品销售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按照实际耗用量结算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4)结转销售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或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需方处理略

参考文献:

篇4

Abstract: The author on the daily work of product testing of fire-fighting facilities at risk, as well as guidance on risk management and control, coordinating role of the discourse.

Keywords: fire-fighting facilities, risk, control and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998.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风险是指不确定性对目标的影响。风险管理是指导和控制某一组织与风险相关问题的协调活动。风险规避是决定不陷入风险,或者从风险状态中撤离的行为。风险规避是一种主动行为,但放弃风险同时也意味着收益的丧失。

所有类型、规模的组织都不可避免地面临着内部和外部的、使组织不能确定是否及何时实现其目标的因素和影响,组织的所有活动都涉及风险。消防设施检测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对客户需求的识别、评审和承诺;二是实施检测方法的科学可靠性;三是检测后的有效可追塑性。消防设施检测的风险首先是与客户的接洽交谈,对客户需求信息的完整收集、汇总、分析和处理,讲求及时、完整、真实性,不同行业、规模的客户,其要求就不一样,故组织在与客户签订合约前,必须清楚了解客户的全部需求,并确保组织能一一满足客户所需;其次就是组织在开展消防设施检测时所使用的方法、标准和依据,由于消防设施检测的特殊性,安全是它的唯一标准和最终目标,这样就不容许出现一丝一毫的漏检或错判,正如前不久,同行竞争对手打出的所谓“全检”就是最好的例证,专业、科学的消防设施检测工作要求组织必须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人员队伍、高尖端的检测手段和一套完善、科学高效的检测方法,任何随意性、不科学的检测都必然存在着极大的风险。消防设施随着科技进步在不断的更新换代,新的设施与旧的设施能否很好的配套结合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许多新设施安装后由于未能很好的解决与原设施的结合调试问题,结果反倒是整个系统陷于瘫痪。在现场检查中遇到设备更新时,尤其要重点关注这方面的问题;再次就是组织实施消防设施检测结果的收集、归档管理,要求检测的过程形成记录,并且是完整、真实和规范的,必然得经得起事后的调查、考证,具有可追溯性,以防组织检测过的消防设施项目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能跟查。

消防设施是指建(构)筑物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用于防范和扑救建(构)筑物火灾的设备设施的总称。消防设施是保证建筑物消防安全和人员疏散安全的重要设施,是现代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防设施检测是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消防工程规范的要求,采用科学方法,利用先进的设备仪器对建(构)筑物消防设施进行系统、全面的检测,检测发现工程中存在隐患和不符合,向建设方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为消防管理监督机构进行消防工程验收提供法定检测依据的活动。我国的城市建筑中,消防设施在产品质量和安装质量以及维修管理上,存在着严重的缺欠和隐患。近期我省一些城市的调查结果,让人触目惊心,消防设施完好率不足百分之二十五,尤其是自动报警系统,问题尤为突出。要知道,消防设施不能有效的工作,等于建(构)筑物不设防,本身就是重大火灾隐患。我们必须对此要有深刻认识,万万不可等闲视之。消防设施是一个非常高风险的行业,所有参与者都必须要有清楚和清醒的认识,绝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和分心。消防工作搞不好,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和经济繁荣,确实是关系到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大问题。

对解决消防设施检测潜在风险,可从风险措施内容、风险措施选择、风险措施计划等予以考虑:

消防设施检测风险规避管理措施可包括

通过决定不开展或停止产生风险的活动来规避风险;

为寻求机会,接受或提高风险;

消除风险源;

改变可能性;

改变后果;

与另一方或多方共担风险(包括合约);

通过有事实依据的决策保留风险。

消防设施检测风险规避管理措施选择需考虑的方面

法律、法规、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风险应对措施的实施成本与收益(有些风险可能需要组织考虑采用经济上看起来不合理的风险应对决策,例如可能带来严重的负面结果但发生可能性低的风险事件);

选择几种应对措施,将其单独或组合使用;

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和价值观、对风险的认知和承受度以及对某一风险应对措施的偏好。

制定和实施消防设施检测风险处理计划

计划中应包括以下信息

a)预期的收益;

b)职效指标及其考核方法;

c)风险管理责任人及实施风险应对措施的人员安排;

d)风险应对措施涉及的具体业务和管理活动;

e)选择多种可能的风险应对措施时,实施风险应对措施的优点次序;

f)报告和监督、检查的需求;

g)资源需求,包括应急机制的资源需求;

h)执行时间表等。

2、风险应对计划要求与组织的管理过程整合

风险处理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失灵或无效。因此,要把监督作为风险应对措施的实施计划的有机组成部分,以保证应对措施持续有效。

篇5

引言

长时间运行的电力设备会出现发热的现象,很多的生产事故都是因为电力设备发热,但是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认识而造成的,并因此损失巨大。最近几年来通过投入先进的温度测试仪器,如:红外热成像仪、红外线点温仪等,对电力设备的温度监测更加严谨,使电力设备事故大大的减少。封闭式高压柜在运行的过程中不能对内部的温度进行监测。因此密封式的内接头在最近几年事故率不断的增加,如何解决这种电力设备事故发生到现在仍然是一个难题。

1 .10kV 封闭式开关柜概况

随着电力的发展,原设备的残旧,使越来越多变电站的高压柜已更换成封闭柜,封闭式高压开关柜以其结构紧凑、占地省、安全可靠、操作方便等优点,在各变电站被广泛的使用。其结构特点,一套设备被安置在三个分开的隔离室内,分别是开关室、母线室、出线室。由于规程的要求,除了通气,电线连接等需要在隔离板上开孔外,其他部位要求隔离板是全封闭的状态。操作机构带机械五防,需要按照程序打开,在运作的过程中开关柜严禁打开,而监测人员无法通过视频发现内部的温度情况。因此就会造成开关柜内部发热却难以被人发现,最终导致故障的发生。封闭式高压柜由于内部温度发热,无法及时发现并解决,从而导致的事故时有发生。10kV 开关直接承担用户负荷,其中不少是重要负荷,如果发生突然停电事故,不但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而且给供电部门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

2 封闭柜发热原因分析

原因主要有:.检修人员的失误,连接问题,负荷变化,设备长时间使用,设备不合格。

2.1 检修试验人员工作失误 检修人员进行开关检修或试验时,必须拆开部分连接点,工作结束时再恢复原样。由于工作人员失误,本来应该安装四根紧固螺栓的接头,只装了三根甚至只装了一根。线路负荷较小时这样的隐患不会被立即发现,当负荷突增时该接头就会过热。这样的情况一般出现在电流互感器的连接点。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检修人员的工作态度与责任心的问题,此类事故以前较多,近几年随着检修工作责任制的推行,此类现象已经大大减少。

2.2 设备的安装、连接工艺不当 设备的安装工艺不当主要是施工质量问题,封闭式高压柜内刀闸接头接触不实,造成发热。这是施工安装时的问题,另外要防止蜗流发热,封闭柜用的套管较多,一般固定套管板面采用铝板或铁板开缝,如果铝板含有铁质或铁板未开缝就会产生蜗流发热,需要运行人员在设备验收时把好关。连接工艺问题出在出线电缆与开关引出线的连接处。10kV 电缆较粗,通常只使用一根螺栓来连接电缆,连接的受力面较小,电流通过的有效截面减小,于是造成发热,另外有个别铜铝过渡造成接触电阻偏大造成发热。

2.3 负荷突变的影响 电力负荷的变化会影响设备的温度,正常的负荷变化引起的温度升高不会超过规定的 75℃。如果负荷增加的较多时(如比平时增加了一倍或几倍),或者线路受到短路电流冲击后,设备的薄弱环节就会发热,发热后连接点的材料会发生变形、氧化等物理或化学变化。发热后如不及时发现,再次受负荷冲击后,又会过热,经过多次反复的恶性循环,接头的连接状况越来越差,最后直至造成接头熔断事故。

2.4 设备变形老化及选材 随着电网改造的进一步深入,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大量在电网中推广应用,设备的健康水平也有了明显提高,但是设备运行时间长会产生变形老化,从而造成发热。如果选材不当导至导体截面不够,导体电阻率不合格,设备也会造成发热。所以选材把关不好是发生问题的其中原因。

3 预防柜内发热事故的措施及方法

密封高压开关柜内发热是生产中的难题,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如:实行检修人员责任制,更新老旧设备,改进接头的连接、安装工艺等,可以大大减少接头发热事故,但是从目前的设备状况看要想完全避免发热事故也是不现实的。于是希望通过监视的方法,提前发现开关柜内设备接头发热的迹象,以便采取措施,防止出现恶性事故。这方面的工作我们运行部门一直在研究、探讨。

3.1 目前经常使用的柜内温度监视方法 在经常使用的柜内接头发热监视方法主要有:在接头粘贴测温蜡片;手摸柜门感知柜内温度;通过异常气味发现设备过热;通过异常音响发现设备过热等。粘贴测温蜡片是室外接头常用的测温法,用在封闭柜内有很大局限性,大部分设备发热通过柜门的观察窗看不到,只能在开关停电检修时检查接头有无过热情况,对预防事故作用不大。手摸柜门的方法可大概判断温度有无异常,这种方法具有很大的随意性与偶然性,而且由于个人感觉的差异,相同情况也会有不同判断。当有过热的接头时,一定会有异常气味或者异常声音,特别是连接电流互感器的接头发热时,可以发出强烈的异常气味,工作人员可根据气味的来源作出进一步的判断。还有使用移动式红外线测温仪在观测孔对设备局部测温,总之通过综合应用以上几种方法可以大概判断开关柜内有无发热故障,但是不科学、不严谨,对无人值班的变电站无实用价值。

3.2 封闭柜内发热测量的新方法 如何通过科学的方法发现开关柜内的发热故障一直是我们运行部门思考问题,最近新推出一种在线测温装置,它由温度传感装置和显示报警装置两部分组成,分别安装于测温点和高压柜面板上,传感装置和报警装置通过无级方式传输数据,也可以采用超声波或光电方式完成数据传输。在线测温装置可实时显示温度数据,现场设定相关参数,具有报警和预报警功能,并可以利用总线技术,组网完成集中显示、设定、数据记录及无线远程语音报警功能,对于无人值班变电站远方监控起到方便作用。

4 小结

常用的温度监视法在设备运行中也起到一定作用,但是有局限,不够全面,对预防事故作用不大。在线监测法从目前的生产形势来看还是必要的,它能方便、及时在远方监控高压柜内温度,有问题时能及早处理,对事故预防有很大作用。

参考文献:

1 王士国.KYN28A高压开关柜特点及其应用[J].装备制造技术,2010,(03):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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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的独特性

一般来说,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进行城市土地及综合开发、经营和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我国的房地产企业,是最近十年兴起来的一个未成熟的行业,企业行为远未达到规范化标准,不少企业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有的甚至高达90%。而一个企业的财务决定了其生死存亡,因此,本文首先总结了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管理的独特性:(1)房地产企业的开发过程是一项巨额资金投入的过程,此过程具有周期长,资金回笼慢等特点,而目前很多的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又缺乏预算和管理意识;(2)房地产开发存在着很多不确定因素,投资决策缺乏灵活变动性、资金管理滞后开发风险大,财务管理控制能力差;(3)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工作面广性杂,而房地产企业对财务又缺乏必要的重视。

二、房地产企业财务风险表现形式及原因分析

鉴于以上的财务管理特点,房地产企业必然会面临巨大的财务风险。所谓财务风险,是指“一种财务警示信号,它能够全面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要求企业经营者进行经常性的财务分析,防范财务危机,建立预警分析指标体系,进行适当的财务风险决策”。一般来说,财务风险有以下几钟表现形式:(1)大多数房产企业的开发资金中自有资金的占比相当低,大部分资金来源于银行信贷和其他融资渠道,然而房地产企业的预期利润又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一旦失败,就很可能导致无力偿还债务本息;(2)银行利率时常波动,这对主要以负债经营的方式经营的房地产企业来说,影响比较大。首先,利率上升会使房地产企业成本负担增加,同时,投资者的购买欲望却会随着加息而降低,这意味着整个房地产市场面临着双重压力。房地产企业之所以存在较大的财务风险,其原因主要有:(1)房地产开发的项目中涉及的部门较多,且行业标准不规范,这都使得开发项目缺乏必要的质量管理;(2)很多房地产企业的预算管理职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使得房地产企业负债率偏高;(3)有些房产企业的成本费用控制缺乏严格的制度,并盲目融资,使得成本负担加重。

三、规避房地产企业财务风险的措施

(1)资本的筹集和融通。房地产企业进行工程项目的开发,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而自身的资金量有限,这就使得房地产企业必须通过各种渠道进行资金的筹集和融通。同时,房地产企业的资金流通速度较慢,所以它们的资金更需要多途径的周转。但这就意味着房地产企业开发过程中面临着巨大的资金流压力,且资产负债率越高,其财务风险率也越大。因此,房地产企业应避免盲目举债,而是要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寻求最佳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2)资本的投资方案。房地产企业的投资额度巨大,资金周转慢,因此,房地产企业的投资项目更易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为了降低投资风险,房地产企业应事先做好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并作出合理的评估。同时,为了应对一些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房地产企业也应该严格科学的制定出一些后备措施,比如市场价格的波动,消费需求的变化,国家政策法规的更新等,后备措施要能最大限度的应对以上几个方面的变故。(3)资本营运管理。日常资金营运风险管理包括现金管理和应收账款管理。房地产企业应该严格控制日常资金运营风险,加强对现金流量的预算,对资金要进行集中统一管理,让企业保持充足的现金流,对资金进行统筹安排,保证企业经营资金需求;此外,房地产企业也应对外面所欠账款进行统一管理。外面的赊帐只是表面账目,没有真正的资金流入的话,那么,企业的负担会更重。因此,房地产企业应重视对外应收账款的追回,降低企业坏账呆账甚至死账的发生率。同时,企业也要努力提高销售率,加速资金的回笼。(4)全面预算管理。房地产企业还应建立一个全面的财务预算体系。这个体系包含了现金流,项目,财务和筹资预算等四个方面,这四个方面都要统筹考虑。房地产企业要以现金流预算为核心,对项目涉及到很多主要流程进行可行性预测分析,然后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具体安排。当然,在项目投资前,企业还要对筹资情况进行合理预算,构建合理的筹资预算,制定可行的筹资计划。(5)加强成本管理。房地产企业的成本费用涉及的面广,因此,企业应该对产品进行细化分析,对成本对象进行细化核算并管理,尽量使计划成本接近于实际成本,同时,也要建立一个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对各个重要环节的成本使用进行有效监督,防止滥用资金,从而增加不必要的成本费用。(6)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房地产企业发展过程中,离不开合理的内部审计和管理工作。在项目开始前,要做好事前控制管理,在进行中,要做好事中控制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评估和风险防范作用,不留财务隐患。此外,项目竣工后,财务人员要做好各个领域的评估和预算,实现资源的最优化组合,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的实现经济效益。

四、加强对房地产企业财务风险的监控

(1)房地产企业的财务风险,可以通过对财务管理的宏观把握,结合具体变化来进行认真的分析,增强房地产企业对财务管理不同环境的适应能力,以灵活可行的姿态来应付各种不确定变故。虽说,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的宏观环境存在于企业以外,企业不可能直接对其发生作用力,但这并不意味着房地产企业对宏观环境束手无策了。房地产企业为了对可能的财务风险进行适时监控的话,可以适时调整具体的财务管理政策,采取多种方式相结合的财务管理方法,提高企业自身的适应能力,以此来最大限度的降低因很多外在因素所带来的不确定影响,进而降低财务风险。(2)房地产企业应首先提高高层领导的财务知识和风险意识,使决策者具有基本的财务观念。同时,也要不断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使财务人员注意工作中的任何环节,包括一些细微的地方。这样,房地产企业才有可能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财务管理系统,才能设立一些科学高效的财务管理机构,配备高水平的财务操作人员,使企业财务管理系统有效的运行,以防范因财务管理系统不适应新环境的变化而产生的财务风险。(3)房地产企业的高层领导大部分出身于建筑行业,对于财务方面的知识比较缺乏,甚至对财务工作没有应该有的重视。这就影响到房地产企业财务决策的科学化水平。为了防止此类事情的发生,房地产企业应该对领导干部首先加强其财务风险意识,必要时进行一定的培训和学习,防止因决策失误而产生的财务风险。因为,财务决策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效果,没有实际根据的决策往往会使决策失误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因此,房地产企业的领导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多方倾听论证,采取科学的决策方法,切忌基于主观意志上的决策或出于所谓的经验方面的决策。

五、结语

总之,房地产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生产企业,为了获得更好更长远的发展,必须学会尽可能大限度的规避自身的财务风险,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加强成本控制和项目开发管理,加强房地产投资的资金管理,创新财务管理方法,提高财务控制能力定期检查与考核,适时进行财务分析与监督,加强房地产企业财务人员素质的修养与提高。同时,房地产企业的财务风险也要加强监控,建立合理的监控体系,是财务风险降到最低值。

参考文献

[1]李晓梅.《浅析房地产企业的财务风险管理》.《财会研究》.2007(1)

[2]王伟,赵占.《房地产企业财务风险分析与对策》.《价值工程》.2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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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测绘项目的风险来源

1、政策性风险

房产测绘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政策的掌握占了主导地位。目前我们执行的测绘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房产测量规范》和《房产测绘管理办法》。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差异也很大,《房产测量规范》又跟不上建筑形态的千变万化,使得有些问题无据可查,虽然建住房【2002】74号文对房产测绘中的一些问题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但是2005年建设部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其中面积计算的一些细节与《房产测量规范》相去甚远,这就使开发商的售楼面积与房屋登记的产权面积产生了争议,从而给房产测绘带来了风险。

2、技术风险

技术风险主要是指测绘工作者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房屋面积计算错误、房屋的用途表示错误等。它包括单纯的将房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或共有建筑面积计算错误,也包括由于工作者不熟悉相关的房产测绘政策、法规,房产测绘知识欠缺,工作程序不严密,质量意识淡薄,造成的认定错误。例如在房产预测绘的面积计算时对共有部位认定及分摊出现明显问题:共有特征不明显、分摊关系不正确、把应分摊到住宅的共有部分均分到商业与住宅中等等,存在明显的人为因素。在房屋要素调查中房屋的用途在测绘报告中不仅要体现规划用途还要体现实际用途。

3、综合性楼房的测绘风险

综合性楼房的特点是房屋功能多样,一般含有裙楼和塔楼。这就对房屋的实际测量和面积测算要求很高。

在实地勘测就应该要针对划好各个功能区分别进行测量,并对共有面积确认好。在实地测量前,要对要测量的楼房进行功能区划分,确定好共有部位,实地测量时要重点勘测。如果共有部位界定模糊,就会对后面的面积测算分摊时造成障碍或者分摊方法错误,引致面积测算错误。面积测算过程中,引起测绘风险的因素主要有:房产测绘的法律法规不熟悉、共有面积的界定错误、分摊方法不正确等。

4、预测面积与实际测量面积的差异风险

房屋预测面积主要根据开发企业提供的有规划设计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进行的“纸上谈兵”,所以对于数据的采集、共有部位及面积确认、分摊方法等方面就有可能会出现错误的认识,造成预测绘房屋面积的失真;这些差异产生的主要原因有:

规划设计的变更、不按图纸施工、施工放样误差过大、竣工后改变房屋部分公用面积的功能、施工误差与实际测量误差产生的差异、不同测绘单位计算面积采用的方法标准不同引起的差异。

5、合同风险

根据房产测绘合同的基本要求设计出适合自己单位的房产测绘合同。合同要注明房地产开发企业测绘所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开发商的营业执照、土地出让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总平面图和全套的施工平面图(包括图纸和电子数据)、房屋共有部位使用说明、规划审批意见以及其他的有关资料。合同中应明确标明风险产生时双方的责任及赔偿措施,把纠纷扼杀在萌芽状态。

二、房产预测绘风险的防范与规避

1、《规范》方面,最好是各个省市、地区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性细则。如何界定房屋的共有面积一直是房产测绘的重点和难点。建设部建住房(2000)166号文,“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房产测量规范》,加强房产测绘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建委)、直辖市房地产管理局,遵循《房产测量规范》的基本原则,制定本地、本城市的实施细则或技术规定。

2、房产测绘成果的精度

按《规范》 “房产面积的精度要求”,精度等级分为三级,按照我单位的情况,精度只要在三级标准以上即可。根据《房产测绘管理办法》,测绘资质单位进行测绘所用的仪器必须在仪器检定有效期限内,仪器未经过检定单位检定或者超出期限,即使精度达到要求,测绘结果也不予采用。

3、共有部位的认定

某一部位是否属于共有部位?是否应该进行分摊?向哪些单元内分摊?分摊依据是否充分?共有部位的位置及面积等因素,这是房屋面积测绘的关键所在。在房屋预测绘阶段,我们仅根据的是设计图纸,所以也就是说我们是根据设计意图来定房屋的共有部位,这就可能与房屋建成后有分歧,因此,要与开发企业的施工工程师共同探讨早确定共有部位,避免该风险发生。

4、测绘结果的公示

测绘成果的公示最焦点时期是客户购房时和房屋拆迁时。这里着重对商品房的测绘成果公示说明一下个人的见解。测绘成果交付后,开发商在商品房销售前应将测绘单位提供的房屋预测绘成果报告在售楼处公示,并标明结果的计算方法,让购房户了解购买的房屋面积是怎么来的,杜绝了房子的“短斤缺两”现象发生。我个人建议,测绘结果应该进行公示。不仅对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共有公摊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的结果进行公示,还要把共有公摊区以及这些公摊区如何的公摊进行公示。

5、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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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TV 文献标识码: A

一、水利水电工程风险的特点和风险管理的意义

1、水利水电工程风险的特点

(1)风险发生的客观性和普遍性。

在水利水电工程中,风险指的是工程损失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任何水利水电工程,都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风险问题。在工程的全寿命周期中,风险是普遍存在的,没有不存在风险的工程。

(2)风险发生的随机性和偶然性。

由于水利水电工程规模大、建设周期长、设计范围广泛,影响水利水电工程风险产生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风险的产生是随机的,偶然的。但是大量风险的发生是可以通过概率统计方法来分析,发现其规律的。

(3)风险的可变性。

在整个水利水电工程中,风险的量和性质会随着工程的进行呈现不断变化的趋势。某一风险不能一直存在,一成不变。一些已经发生的风险得到控制的同时,新的风险又会在一定条件下发生。在工程的每一阶段都会有新的风险产生。

(4)风险的多样性。

由于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复杂性,风险产生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各种因素之间又存在错综复杂的交叉点,从而导致风险的多样性和多层次性。

2、水利水电工程风险管理的意义

水利水电工程风险管理意义重大,有效的风险管理,是工程能够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也是工程质量、安全的有效保障。理想的风险管理,是一连串排好优先次序的过程,管理过程中,将工程中的可能造成巨大损失或者最可能发生的事情优先处理,将相对风险较低的事情后置处理。通过风险管理,本将发生的风险得到了规避,已经发生的风险得到了减轻或转移,从而保证了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各阶段的风险防范措施

1、工程建设风险在决策阶段的防范

(1)决策阶段的主要任务。工程建设项目决策阶段的主要任务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①项目法人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 结合矿藏、水利学资源条件和现有生产力布局状况, 在广泛调查, 收集资料, 踏勘地址, 基本弄清项目建设经济条件后,编制今后将要作为设计依据, 包括建设规模、建设根据、建设布局和建设进度、建设费用等, 向国家推荐项目的项目建议书。

②通过市场调查、技术方案论证、经济评价, 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综上所述, 作为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主要工作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对工程建设项目上马的必要性, 可行性以及为什么要上、何时上、怎么上等重大战略目标, 从技术和经济、宏观与微观的角度, 都要进行科学的论证和多方案的比较。它的粗细、深浅、力度都要对今后工程项目的实施和运营产生非同小可的影响。抛开其它因素, 就工程风险防范而言, 在这个阶段尤其重要, 究竟这个阶段还是纸上谈兵。而风险伴随实施产生这个特点也正好给了我们通过对它进行识别、评价, 从而解决可能性问题和制定相关对策的机会。

(2)决策阶段的风险防范。为了减少工程风险和降低风险损失, 在此阶段, 我们要

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①借鉴历史经验, 特别是类似工程后评价经验, 同时运用“逆向思维”方法来审视项目, 寻找可能导致项目/ 不可行0的因素, 以充分揭示项目的风险来源。

②采用专家调查法、财务报表法、流程图法、初始清单法、经验数据法, 按照由粗到细、由细到粗严格界定风险内涵及风险之间的相关性; 先怀凝, 后排除; 排除与确认并重; 必要时, 可作实验论证等原则, 对工程风险进行全面、准确而客观的识别, 并对重大风险事件的后果作出定性估计。列出风险分类表, 为制定风险对策打好基础。

③运用定性分析的专家打分法、层次分析法对风险进行更深层次的评价。以研究法规、价格、汇率和利率等变化或资金安排不当等风险事件引起的实际投资超出计划投资的数额为基础的投资风险衡量; 以货币的时间价值; 为赶上计划进度所需的额外费用――即赶工费; 延期投入使用的收入损失为基础的进度风险衡量; 以导致损失包括事故引起的直接损失, 以及修复和补救等措施发生的费用以及第三者责任损失等为基础的质量风险衡量; 以受伤人员的医疗费用和补偿费, 财产损失, 因引起工期延误带来的损失, 为恢复建设工程正常实施所发生的费用, 第三者责任损失为基础的安全风险衡量。从而保证目标规划的合理性和计划的可行性, 达到合理选择风险对策, 形成风险对策组合。

④以风险识别为前提, 以风险评价为基础, 灵活运用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自留和风险转移等风险对策, 针对不同类型的风险, 采取不同的风险对策, 形成一套严密、完整、科学的风险对策组合, 从而达到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和降低损失的幅度。

2、工程风险在设计阶段的防范

工程项目设计阶段要完成以下四大任务:

(1)编制包括出入不得大于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10%的初步设计概算, 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大型专用设备定货要求的设计任务书。

(2)编制满足主要设备定货、土地征用、控制投资、施工图设计( 或技术设计) 和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施工准备和生产准备等出入不得大于投资估算10%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3)对初步设计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开展工作, 进行科学研究、设备试制后取得数据和投资的基础上, 具体的确定初步设计中所采用的工艺, 土建结构学方面的主要技术问题, 并编制修正概算的技术设计。

(4)按照初步设计和技术设计所确定的设计原则, 完成结构方案和控制尺寸的技施设计。我们不难看出, 这一阶段实质上已对工程建设的各方面规定了量化的指标。当然也包含风险防范预案的选择, 在此阶段, 就风险防范而言, 我们应强调的是: 第一, 认真核查在项目决策阶段对风险的评估是否充分。第二, 对不同风险采取的不同对策是否得当。从而为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3、工程风险在建设阶段的防范

工程建设阶段包括施工招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等内容。这个阶段正是风险频繁发生的阶段, 也正是项目法人制定的风险对策使用阶段。在此阶段, 业主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在招标工作中, 编制合法、公平、公正的合同, 不能利用承包商因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急烈, 低价中标的“买方市场”心理, 在招标合同中增加承包方的风险份额,从而产生新的风险。

(2)强调监理方在工程建设管理中的地位, 充分放权, 使监理工程师全面参预到工程建设管理中来, 以便对风险界定做出合理, 公正的评判, 减少不必要和无依据的由风险引起的索赔。

(3)督促承包商按合同规定参加包括工程险, 施工设备险, 人员工伤事故险, 第三者责任险在内的各类保险。

(4)监督承包商的分包活动, 防止承包商在分包合同中转嫁风险。

(5)注意工程变更, 尽量不要对主要工程和工程的主要部位轻易变更, 防止由于变更而引起在决策阶段未做准备的风险发生。

4、工程建设风险在生产阶段的防范

生产阶段包括投产和后评价两项内容。第一要通过完善生产管理制度、培训等各种手段提高生产人员的综合素质, 以防止失误操作给工程带来的风险。第二在后评价工作中, 对工程建设中已发生的风险种类, 处理对策以及潜在的风险有一个完整真实的记录, 以利于今后类似工程建设借鉴。

三、防范和规避施工风险的具体措施

1、成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该部门一般由多个业务部门的技术骨干或领导担任,它可以独立分析施工中的各种风险及制定相应的对策,可以调动各部门的人员和资源。风险管理的具体实施也要分配到各有关部门去实施。风险管理部门在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实施风险管理计划。

2、加强施工承包合同的风险管理。合同既是项目管理的法律文件,也是合同主体各方应承担风险的一种界定。项目管理者必须具有极强的风险意识,并能从风险分析与风险管理的角度分析出合同中每个条款的有利与不利因素,对项目可能遇到的风险因素有全面深刻的了解。否则,风险将给项目带来巨大的损失。

风险管理是一个不断检查和更新的过程。随着工程项目的进展,各种风险事件将发生或消除,各种响应措施也将被采用或过时。风险管理人员将不定期或定期地根据最新的情况进行风险分析,确定新的风险事件和响应措施,并分析评价以前阶段风险管理的成败。只有不断地从风险中总结经验和教训,提高控制和应对风险的能力,才能使企业立于不败之地。

3、通过工程索赔将风险转化为利润。工程索赔是承包商经常使用的手段,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重点在施工阶段,涉及范围相当广泛。比如工程量变化、设计更改、业主要求将工期提前、不利自然条件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施工条件的变化等,这些都属于可计量风险的范畴。FIDIC关于工程索赔的条款已由第三版的1个分条款增加为5个分条款,形成了独立的主题。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关于工程索赔也作了相应的明确规定。这些索赔条款可以作为处理工程索赔的原则和法律依据。尽管工程索赔的解不是唯一的,但却是可以计量的。利用合同条歇进行索赔不仅是减少工程风险的基本手段,也反映项目合同管理的水平。实践证明,如果善于进行施工索赔,其索赔金额往往大予投标报价中的利润部分。因此,树立合同意识、风险意识和索赔意识对降低工程风险是非常重要的。

4、运用不同的合同方式进行风险控制。例如,对于水文地质条件单一、稳定,且承包单位有类似施工经验的中小型工程项目,实际造价突破计划造价的可能性不大,其风险量较小,可以采用自留加风险控制的策略,用总价合同的报价方式;对于工程量变化的可能性及变化幅度均较大的工程项目,其风险量较大,应采用风险转移策略,用单价合同报价方式,将工程量变化的风险全部转移给甲方;对于无法测算成本状况的工程,贸然估价将导致极大的风险,只能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将工程风险全部转移给建设方。

结束语

我们在上文中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风险所产生的因素以及风险的特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风险是无处不在的,也是难以预测的,这也正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风险的特点,由此我们结合实际的工程经验给出了相关的风险防范和规避措施,从而保障工程施工的顺利完成,降低工程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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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务卡制度的推行

所谓公务卡,指的是我国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所持有的、计入持有人名下的、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的一种信用卡。消防部队作为我国的事业单位,其公务卡也就是消防部队各级工作人员用于日常行政工作主要包括差旅费、公出、办公用品采购、公务接待等各项开支及报销的信用卡。

公务卡属于信用卡,记在各持有人名下,各项支出须先通过刷卡进行透支,然后在向单位提交报销凭证后,有单位财务部门报销还款。这是一种针对公务消费的监管手段,也是加强预算管理的一种方式,对减少公务腐败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项支出透明化等方面有着积极的意义。

二、消防部队公务卡使用中存在的风险

1.存在公私不分的风险

公务卡是一种信用卡,在消费过程当中采用先透支后还款的方式,其监管在于对后期报销还款的环节加以控制,而具体使用过程当中,是否存在利用公务卡用于个人消费的行为,仍然不可避免会存在有人出于便利性在进行公务消费和个人消费兼有时全部使用公务卡,可能这部分会自己提前还款,而不计入公费报销过程当中,但也不排除有人借此将个人消费和公务消费混在一起,提供就虚假消费票据,以公款供个人,公私不分。

2.存在个人信用风险

由公私不分,以公务卡用于个人消费的风险还会引发另一种风险,就是个人信用的风险。由于在公务卡消费后,需向单位财务部门提交刷卡时的票据等凭证,经财务部门核实后方可还款,但有一些款项或由于处于个人消费无有效票据,或由于票据丢失,导致无法提交凭证进行费用报销,则会存在一部分资金缺口,导致公务卡无法还清,出现逾期欠款,在追缴过程中,需要进行责任认定,增加不必要的麻烦和不良影响。

另外,由于在消费后,需要提交消费凭证,并在进行审核后,单位才会进行还款,由于个人设定账单日和还款日期不一定完全一致,或有的消费临近还款日,但由于上交报销凭证、特别是进行审核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这样一来,前可能会造成信用卡逾期的情况,可能会影响到持卡人个人的信用记录,给个人或者单位带来信用风险。

3.存在刷卡局限的风险

目前,我国的POS机使用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虽然在大部分的商家都具备刷卡消费的条件,但是在进行公务活动中,涉及的商家并不一定都具备,一些小的商店、旅馆,而且汽车站、火车站等窗口也很多都不能够刷卡;特别是在县级行政单位以下的区域,虽然推行了基庸务卡的使用,但是针对一些小额支出,并不都能够适用于刷卡消费。另外,有的POS机在进行刷卡消费时还会产生手续费,这一部分费用也没有办法界定。在使用环境的限制下,不能避免还是需要使用现金消费,两种支出并行,使原有的公务卡优势受到限制。

4.存在成本难以控制的风险

采用公务卡制度缺失使公务开支的项目、去向更加透明化,但是仅仅通过报销这一环节来进行监管,是难以避免消费过程中的成本问题。在公务活动中,大多相关的消费都是有个人自主决定的,不能排除在进行公务活动中,和商家联手,采用虚高价格消费,之后接受回扣,谋取私利的行为,甚至有人专门进行高额消费,从而以公养私,这种情况下就会导致公务活动成本难以控制,甚至居高不下的情况。

5.存在使用效率低的风险

由于刷卡消费在使用环境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也就意味着现有的公务活动中的消费开支不可能全部采取刷公务卡的方式,也就不能强制要求所有公务消费必须刷卡,也就必然存在现金消费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有些公务人员积极性不高,就会出现在能够刷卡的情况下依然采用现金消费,是公务卡在一部分人手里成为“无用卡”。

三、消防部队公务卡风险规避

1.加强对公务卡结算的监督审核

财务部门在对于公务卡开支的结算中,要对持卡人提交的报销凭证加强审核力度,消费类目和金额需要一一对应审核,防止将个人消费混入公务消费中,针对一些票据不全、内容不详实或者在要求对应的项目中,无法提交足够的证据证明其开支来源的合理性,以及属于公务卡强制使用的范畴内仍然使用,依旧采用现金结算等支出,均不予报销结算;确实由于使用环境不允许而无法进行公务卡的情况,需通过其他途径进行核实情况属实后再进行报销。

同时在审计监督中,对是否存在个人消费情况、是否存在个人消费公务卡报销的情况、是否存在能够使用公务卡而采用现金结算的情况、是否存在虚高消费、“吃回扣”以及拼凑报销凭证的情况进行核查;一旦发现,则进行追责,并有个人承担所有开支。

2.建立合理的还款机制

针对个人行为造成的逾期,首先需要明确,预期造成的必须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恶意拖欠的,可以由消防部队和银行合作,还款催缴不光由银行进行,银行也对消防部队进行提醒,由消防部队对个人要求还款;无意拖欠的可以将公务卡和个人的借记卡绑定,设定自动还款。

3.拓宽公务卡使用范围

消防部队可以和发卡银行沟通,针对一些中小商家进行POS机的投放,尽可能增加覆盖率,特别是差旅和办公采购等方面;同时消防部队也应在强制使用公务卡的目录中根据情况增加项目,严格控制现金消费。

4.进行统一采购

针对一些一般性或常用的办公用品,消防部队可以各部门进行集中统一采购,或者对一些项目进行投标,明确开支标准,并实施监督,避免由于个人采购,以虚高价格增加成本,谋求私利。

5.营造良好的用卡氛围

消防部队需要在工作中加强对公务卡制度以其积极作用的宣传,使部队中公务人员转变观念,提高思想认识;党员和领导可以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积极使用公务卡,营造良好的氛围,提高使用公务卡消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参考文献:

[1]张红月.事业单位公务卡使用管理与制度完善研究[J].财会学习,2017,(02).

[2]胡贞.我国公务卡运行状况及发展研究[J].财会学习,20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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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随着经济全球化与一体化的不断变革和深入,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面临着财务资源来源风险和财务资源使用风险的双重压力。加大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分析和管理,有益于改进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人才管理结构,继而将行政事业单位的人才管理和财务管理逐渐实现规范化,加强了行政事业单位防风险控制的能力,提高了行政事业单位现代化管理的措施与水准。实现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调整,对行政事业单位达到提高其自身的经济效益的最终目标奠定了基础。

二、事业单位财务风险的特点

一是,客观性。财务活动存在着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不确定性因素,因而财务风险的发生有其客观必然性。二是,不规则性。财务风险是否发生、何时发生以及发生的范围和程度等完全是不确定的,对财务活动的日益复杂性和多样性,财务治理者还不能完全了解和全面把握,由此带来了财务风险的不规则性。三是,可变性。事业单位自身处于变化发展之中,相应的财务活动内容也在不断更新,在一定条件下,财务风险有的激化、有的消亡、有的减少、有的改变,表现出一定的环境适应性和自我应变能力。四是,可预测性。财务风险产生和发展是有规律的,随着管理手段和管理方法的进步,对财务风险的发生时间、范围和程度进行科学的预测,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预防风险的发生,并最大限度地降低财务风险的破坏性。

三、事业单位产生财务风险的原因分析

1、内外部控制环境难尽人意

从外部环境来看,一是国家机构改革后,政府管理的缺位。国资委成立后,没有及时明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归属及管理方式,各单位按照各自方式管理经营其资产,这部分资产处于“监管真空”。正是这种国家投资、无人负责的体制,导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普遍存在利用效率低、浪费与流失严重的状况。二是随着各项改革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事业单位将面临诸如财务状况的总体失衡风险、国有企业的连带责任风险等。

从内部环境来看,因外部环境变化导致重大风险的责任在于决策者对风险控制与防范的认识不足。而当内部环境恶化时,造成内部控制失控。缺乏严密的内部财务控制体系随着控制环境日趋复杂和多样化,内控制度建设严重滞后。事业单位作为财政拨款单位,其财务是消耗性的纯支出型财务。财务管理的大收支模式,要求对支出实施严格控制。由于我国目前仅有《预算法》对财务支出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其他适应新体制的相应制度尚未建立,造成财务支出有章难循、无章可依、缺乏有效的制度规范。

在管理体制上,单位财务支出管理方法落后,经费不足与损耗浪费并存,预算控制缺乏刚性,从而给财政资金运作带来了潜在预算失控的风险。

2、政府预算约束严重弱化

近年来,由于控制环境的影响,财务风险的发生呈上升趋势。事业单位的财务风险不同于企业的财务风险,其特殊性主要源于财务治理的特殊性即财务治理的重心是预算治理,预算具有导向作用。就行政事业单位而言,其发展和建设只能建立在财力许可的范围之内,不能“寅吃卯粮”,更不能“负债经营”。然而事实上,众多决策者难以抵抗外部机遇带来的快速发展的诱惑,片面夸大发展而不顾财力地展摊子、上项目,将企业运营中的“负债经营”思想引进政府的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势必造成隐性赤字预算。这种由预算约束弱化、治理层决策失误造成的经济责任风险,已成为当前财务风险防范中的重中之重。

3、缺乏严密的内部财务控制体系

随着控制环境日趋复杂和多样化,内控制度建设严重滞后。事业单位作为财政拨款单位,其财务是消耗性的纯支出型财务。财务治理的大收支模式,要求对支出实施严格控制。由于我国仅有《预算法》对财务支出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其他适应新体制的相应制度尚未建立,造成财务支出有章难循、无章可依、缺乏有效的制度规范。在治理体制上,单位财务支出治理落后,经费不足与损耗浪费并存,预算控制缺乏刚性,从而给财政资金运作带来了潜伏预算失控的风险。

四、事业单位财务风险的对策

1、加强内部控制

随着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各单位遇到的新财务风险问题不断出现,与之相适应应当不断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各单位还应该建立单位内部稽核制度、内部牵制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内部稽核制度和内部牵制制度的建立应该结合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一并考虑,但两者是不同的,前者的主要内容包括:稽核工作的组织形式和个体分工;稽核工作的职责、权限;稽核工作的程序和基本方法等。后者的主要内容包括: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包括机构分离、职务分离、钱账分离、账物分离等;对出纳等岗位的职责和限制性规定;有关部门或领导对限制性岗位的定期检查办法。内部审计则是内部控制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是一个单位内部经济活动和管理制度是否合规、合理和有效的独立评价机构,在某种意义上讲是对其他内部控制的再控制。

在制定内部控制有关规定时,要明确单位负责人应负的责任,使单位由上而下共同执行内部控制要求,从而推动内部控制的健康发展。还可以在事业单位内部推行法人经济责任制,将责任风险直接与决策层挂钩。经济责任制即按领导分工予以纵横监控,规定职责,相应授权,从而实现各尽其职、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控制目的。单位在处理经济业务时,必须经过授权批准以便进行控制。在授权批准控制时,一定要明确授权批准的范围、授权批准、权限、授权批准责任和授权批准程序。同时要把授权批准权限的分解和审批额度的分配与核算管理制度的建立、财务公开性制度的建立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以防止审批情况的出现。

2、合理确定风险控制目标

事业单位的财务风险控制应达到这样三个目标:一是操作性目标,即财务活动的资金核算、资产管理、项目实施、内部监督、队伍建设等主要工作环节在运作程序上做到规范有序;二是信息性目标,即财务管理活动所形成的全部财务信息应尽可能地接近真实情况,符合可靠、及时和完整的制度要求;三是合法性目标,即财务活动方方面面不能只考虑事业发展的需要,必须遵从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3、强化财务人员的风险意识,提高财务人员的风险控制能力

可以将财务人员风险意识的培养同岗位责任挂钩,与职业道德结合起来,和自身综合素质的进步联系起来,加大风险知识的宣传力度、风险治理的培训力度,进一步财务人员对财务风险重要性的熟悉,对各种财务风险的了解,熟悉工作中财务风险的不同表现形式,树立风险观念。

强化风险意识的同时还要进步其风险控制能力。首先,要培养财务人员发现、了解、识别治理活动中尚未显现的各种风险及其可能带来严重后果的风险识别能力;其次,要培养财务人员运用专业技术和化治理手段从数目上进行充分估计与衡量的风险的检测能力;再次,要培养财务职员正确处理常规风险活动和意外风险事项的应变能力以及要培养财务人员综合运用各种风险控制方法,细化落实风险决策措施的能力。

4、建立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奖惩制度

一个单位的好与坏,就看这单位有没有建立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财务体系。制定财务人员岗位职责制度、财务人员会计制度、预算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和监督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业防范财务风险必不可少。内部控制制度,如大宗材料采购的招投标工作,可以邀请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等参与监督,确保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避免暗箱操作,切实降低材料成本。内部审计方面,应对事业单位各项目的经营活动与内部控制进行客观独立的评估,以确定设计和制定成本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得到有效的执行。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予以纠正,督促管理制度的执行。

坚持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奖惩制度,是促进事业单位长效管理的强有力保障。奖惩制度的缺乏,造成只安排工作而不考核其工作效益,只奖不罚,奖罚不到位,不仅会严重挫伤职工的积极性,而且更会给事业单位的财务风险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

5、建立财务状况预警机制,加强财务风险预测

鉴戒国际先进经验并运用现代手段,逐步建立风险监控、评价和预警系统。通过一系列指标的横向和纵向数据比较,对财务运作中潜伏风险预警预告,提出控制措施,将可能萌发的财务风险予以化解。要根据《预算法》的要求,在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审批、监视和治理权限上严格规定内部控制程序,建立的预算治理体制,强化预算的刚性,将连带和潜伏风险降到最低,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6、正确处理风险管理与事业发展的关系

加强财务风险的治理,要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不能一提到“规范”就以为会阻碍事业发展,实际上规范财务治理行为既是依法理财的基本要求,又是防范财务风险、促进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支持事业发展是财务工作的出发点与回宿。只为眼前的利益,不讲原则,不顾法规约束,踩红线、闯红灯,即使事业有了发展,由于财务风险的迅速膨胀引起了财务秩序混乱,也必然会导致业务工作秩序的混乱,终极必将阻碍事业的发展。

五、结语

本文针对事业单位的财务风险,提出了具体的防范与措施,分析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失控的表现及危害,提出了改进和完善事业单位内部财务风险的控制方法。总之,随着事业单位改革逐步深入,事业单位财务要紧紧围绕加强和规范财务这个中心,大力推进财务监督制度改革,调整财务监督的力着点,建立透明的财务运行机制,把重点放在建立科学的、规范的、灵敏的、高效的财务监督上,使其在事业单位的财务建设中心发挥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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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在签合同时一般应有甲方公司的全称(保证公章和营业执照上面的名称相一致)及法定代表人的签名;

对乙方则应特别注意

1、首先应特别注意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保证合同上的乙方和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保持一致,还应注意公司的样章的名称和营业执照上的一致。

2、一般而言,合同上会要求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在此应确认在此处签字的人的身份,如果不是法定代表有人,则应特别注意该人员是否有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且应把授权委托书、合同书及个人的身份证明放在一起保管,以保证签订合同的有效性。

3、应注意签约方的资信状况,以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

4、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涉及到乙方人员签字的地方都要注意签字方的身份,是否具有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否则签字可能会变为个人的行为,最好在涉及到乙方签字的地方都加盖公司的印章加以确认。

5、如果签约方为个人,应特别注意落实个人身份,并留下身份证复印件,及资信状况,最好是以钱款两清的方式来交易,以避免风险。

二、合同主体的考察

1、签约对方的主体资格

(1)签约对方为个人时,法律要求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既签约方精神正常且年满18周岁或者16至18周岁但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此情况下可以要求其提供身份证、详细的家庭地址、联系方法及个人的其他情况,方便于在必要时对其进行实地的考察和确认,。

(2)签约对方为企业时,则应注意企业下属部门,如企业各部/科/处/室等是不具备主体资格,不能签约的,如果签订了这样的合同可能会因为主体不适格而被认定无效;而企业的分支机构,如分厂、分公司、办事处等,则应看其是否具有对外开展业务资格(是否有授权)?是否有非法人营业执照?如果有授权或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才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对分公司、分厂、办事处的审查,除审查分支机构的履约能力外,还应审查公司的履约能力的情况,因为在分支机构无力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公司还应承担补充责任。对企业主体格的审查,一般是对企业营业执照进行审查,主要应查看的内容是企业名称,看该名称与拟签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是否一致,不一致则风险较大;看注册资本,是否与拟签合同标的额相称,如差别较大,则可能风险也较大,应加以注意;看企业经营范围,看拟签合同业务是否在经营范围内,不是,风险也较大;看企业的工商年检是否通过了工商部门年度检验,如果没有,则签定合同时风险也会较大。除以上的方式以外,还应依据营业执照中记载的情况,对公司的办公地点、人员、固定资产等进行实地考察和确认。

3、要核实对方资信情况

在审核了对方的主体资格,没有问题后,则应核实签约对方的资信。核实资信的方式与签约对象是新客户还是老客户,有很大的区别,如果是老客户,则可以考虑与其签合同,但要核对其之前的履约的情况,如履约情况差,一般不能再与其签合同,既使签,也只能同时履行合同,既交货的同时付款的合同。如果交货期较长,则应要求对方先支付一定的履行保证金,并要求在交货的同时付清全部货款;对核对履约记录情况后,如履约情况一般或履行情况良好,则应考察其资信证明文件,除了交货的同时付款以外的合同,一般应要求对方提供资信证明文件,资信证明文件一般包括企业简介,营业执照,效益情况,税务证明,银行信用等级证明以及单位的基本情况等资信证明资料;同时可以通过了解对方客户的评价,调取工商资料等其它手段核实对方所提供的资信证明情况,同时还可以对公司的注册资本情况、会计资料、股东等进行核实,最后依据对方的资信情况确定是否应签合同或签什么样的合同。

对于新客户除了交货的同时付清款的合同外,一般应要求对方提供资信证明材料,并实地进行考查,在确认有良好资信及履约能力后再与之签定合同,如果在此过程中能让对方提供履约担保则会极大的减少风险。

三、合同的订立

1、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和承诺的方式,而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一个有效的要约包括(1)内容具体明确;(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既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力;(3)要约应具备合同的主要条款;做为销售人员,如果有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愿望,则应当会向他人发出合格的要约,这样一旦对方对要约做出承诺,则双方间的合同就宣告成立。如果发现要约有问题应以书面的方式及时撤回要约,有效的要约撤回应在要约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对方,才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在合同签定的要约阶段存在以下的风险(1)把要约误认为要约邀请;(2)要约内容不当;(3)要约撤回不当;由于要约一经对方承诺,合同就宣告成立,这样的合同如果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会在双方间产生约束力。做为销售人员在给他人发要约时,一定应注意以上的三个问题,一旦对要约的内容考虑不清楚,或为想和他人签订合同把自己接受不了或无法接受的内容写入要约,这样一旦对方给予了承诺可能就会给企业造成风险。

2、承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以通知的方式做出,如果在要约明确了承诺的时间,则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应特别注意的是,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一致,不能作出实质性变更的。做为销售人员如果接到对方的要约,应在对方要求的承诺期限进行承诺,并不要对要约做出实质性的变更。在承诺阶段的法律风险主要有(1)承诺方式不当;承诺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做出,不要未经书面承诺直接以行为的方式给予承诺,以免给自己造成风险;(2)把新要约当承诺;产生这种原因主要是在承诺的过程对对方的要约进行了实质性变更,以至把新要约当成承诺,误以为合同已经成立,最后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如果承诺以后,发现承诺对自己不利,则应及时撤回承诺;有效的承诺撤回的方式应以书面的方式做出,并在承诺到达对方之前到达对方,才为有效。有效的利用承诺撤回权可以避免许多的风险。

3、应考虑本方的履约能力

如本方的履约能力能达到拟签合同约定的要求,则可以签约,否则应慎重考虑订立合同,许多的合同欺诈就是利用一方超过履存能力签定合同后,对方抓住了这一点,向另一方索赔而造成的。

4、合同谈判成果的确认

销售人员在和客户以要约、承诺的形式反复接触并基本达成一致后,应学会以明确,有效的方式对谈判成果进行确认,作为双方签订正式合同的依据。一般而言,在谈到结束以后,应以缔约谈判备忘录,缔约意向书等形式确认谈判成果,以备正式签订合同时参照。对于制作的谈判文书被确认以后,应对内容进行确认并写上时间、地点、当事人、谈判成,果然后由双方签字、盖章,在法律效力上,缔约意向书、会谈纪要等主要具有以下的特点:(1)按照《合同法》如果一方最终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正式合同,则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对方因缔约而受到的损失;(2)这些文书有时可以起到补充正式合同的重要作用,正式合同对有关事项约定不明或者没有约定,而该事项又对合同的履行或者争议处理不可或缺,那么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可以按照这些文书记载的内容处理合同中的有关问题。(3)这些文书有时可解释合同条款。由于在缔约意向书中一般包括已决条款和未决条款两部分,对于已决条款会直接成为合同中的条款,故在意向书中确定已决条款时应特别的谨慎,千万不要以为不是正式合同就随意的承诺,避免在签定正式合同时给自己造成不利;而对于未决条款由于是双方的分歧所在,可能会影响正式合同的签定,故在意向书中应对因未决条款达不成一致造成正式合同不能签定的情况,约定有相应的处理方式,以免有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5、合同成立并生效的风险

在正式向对方履行时,一定要先注意合同是否成立并生效,在没有肯定之前,千万不要想当然就开始履行合同,以免给自己造成损失。

6、合同的形式风险

合同的形式有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除了交货的同时负款的合同外,一般应以书面的形式签定合同,在以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签定合同时一定要要求以书面的形式做最后的确认,以避免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一定要先要以书面的形式订立合同,千万不要因为人熟就无视这样的约定,因为这里面隐藏了许多的法律风险。当然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是成立并有效的,但这样的行为会给企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风险和麻烦,应当尽量的避免。

7、合同交易主体的风险

(1)人(比如销售人员)无权、超越权的风险

行为人没有权、超越权或者权终止后以被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权的,该行为有效。这种称之为表见,对很多企业都存在替在威胁。这主要表现在企业的销售人员离开企业后因为手里还有原来企业的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工作证等能够让人觉得他还是企业员工的材料,然后利用这些材料以企业的名义和他人签定合同;还有就是企业中的员工利用手里面有这样的一些材料,出于个人利益的考虑和他人签定合同,最后这些合同产生的后果,都会由企业来承担。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这就说明公司内部对法定代表人的约束文件,在法律上对外并无约束力,其后果最终还是应由企业承担,但在企业和法定代表人之间是有约束力的,因此在公司内部的管理中,有限制法定代表人的权限时,一定要对法定代表人违约后所应承担的责任加以明确,以此达到彻底约束的目的。这是由法定代表人产生的风险。

产生以上两类风险主要是在合同管理上存在漏洞所致,加强合同的管理才是避免这类风险的有效方法。

四、合同条款

签约时的合同标的、数量、质量、履约条款,违约条款等都应当准确,不得有含糊不清的内容,任何的岐意都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1、标的条款

标的条款中主要包括标的数量和标的质量,在标的数量中应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式、数量以及其它可能影响数量的内容;标的的质量保证条款应包括权利性保证(既对标的物有完全处分权的保证),完整性保证(保证标的以及其配套设施完整、齐备)包括效能性保证(保证标的符合事先约定的指标参数、能够达到预定的用途与目的),质量检验(检验质量的机关、方式、方法)维修保证及保证期等,对标的条款应尽可能的准确,具体以确保不发生岐义为原则,最好能根据行业特点提供格式标准合同,在以该合同为基础依据具体的情况进行调整,这样可以减少合同签定过程中的随意性。

2、价金条款

在签订价金条款时(1)金额的大小写应当一致,且不能发生涂改以避免产生岐义;(2)金额中涉及税金的应注明税金的承担方式;(3)对货款的支付条件应明确,以降低交易风险;(4)支付的方式应当明确。

3、履约条款

在合同的履行条款中应明确合同履行的地点,合同履行的时间、合同履行的义务人及合同履行的内容;对于合同履行的时间应当明确,是时间点还是期限,并且要力求精确,并明确时间的计算方式;对于合同履行的地点则应尽可能详细,写明城市,街道及其号码,甚至可能时要明确到房间的号码;履行内容则要求义务人应当做什么,如何做,达到什么标准等是履行条款的核心内容,由于履行条款与违约条款、风险分担分割点以及纠纷管辖间都联系。因此在签订时应该力求准确,并应系统考虑,综合衡量后才能确定。履约风险是合同风险中最为多见的一种,这源于两点:一是对方履行能力弱;另一种是对方利用履行条款中的漏洞或者双方对履行条款的理解产生误解导致最终的风险。

4、质量条款

现今有很多人在利用合同赚钱,其利用的最多的一点就是质量条款,在合同里约定质量条款时一定要注意质量保证的能力,不要为拿下合同签一些超出自己能力的合同;一旦最终的质量无法保证,可能会带来各种形式的索赔。在质量条款中(1)要约定质量的达标标准的;(2)约定质量检验期限。在实践中应学会在检验期及时检查产品的质量,是否符合标准,以防给自己造成损失。

5、违约条款

一个没有违约条款的合同是履约没有保障的合同,是没有约束力的合同,因此在合同中必须对违约条款明确化。违约的表现形式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此情况下违约方一般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里面最要紧的是约定好一方违约应支付另一方违约金的数额或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这样可以有效的避免双方在产生分歧时在违约金上纠缠不清。这里要特别说明的一点是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在法律上只有定金存在双倍返回的问题,其他的都只有返还本金的义务。

6、标的物灭失的风险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为了分清交付过程中的灭失风险,在签定合同时一定要把履行的时间、地点、履行的标准明确化,以避免产生意外灭失时无法确定责任。

五、合同的合法性

合同无效主要出于以下的几种原因之一: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签定一个无效的合同会给善意履行方带来很大的风险,也会给恶意方很多随意解除合同的借口。其风险是非常大的,故在签定合同时应特别注意有无存在合同无效的情形,以避免合同无效给自己带来风险。

六、解除合同的法律风险

解除合同分法定的解除和约定的解除,

法定的解除是指只要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约定解除应以双方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为准。

解除合同是是有期限的一定应在法律规定(一般为一年)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内要求解除,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解除合同过程中最容易产生风险的地方是解除合同的程序及解除合同条件的理解上,解除合同一般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在解除合同时一定要特别的注意,随意的解除合同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在解除合同时如果对方有异议,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在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过程中,一定要把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对方的手上,并留有证据。以免在是否已经解除的问题上发生争议。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七、可撤销的合同

(1)重大误解:既一方因自己的过错对合同的背景、目的、内容产生重要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2)显失公平的合同:既一方在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了明显对自己不利的合同;

(3)乘人之危:既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违背意志的合同;

以上三种类型合同是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受害人一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存在以上情况之一的那时起一年内要求撤销上述的合同。

八、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几种特殊情形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合同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履行的先后顺序,如果存在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情形,则另一方有权拒绝相应的履行;

2、不安抗辩权

先行履行债务的一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丧失履行能力,可中止履行,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否则可不予履行合同;

3、后履行抗辩权

在后履行一方发现在先履行一方的履行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则在后一方可以中止履行。

4、代位权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造成债权人损害时,债权人请求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权;

5、撤销权

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无偿、低价转让财产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该行

以上五种是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债权可能存在损害时常见的补救措施,利用好了,可有效避免损失,减少法律上的风险。在上述的前三种履行方式中,争取在合同承担后履行义务,因为这时合同中风险最小的,如果实在不行,可争取同时履行的方式上(上述第一种)。对于采用第二种,既先履行义务时,则应建立在这样的一个基础上,既对方是自己的老客户,资信非常好,而且并无履行不良的行为存在,但即便如此,也应慎之又慎,谨防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九、情势变更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影响了合同的履行的,可以对此申请求变更价格条款。这里面最常见的是材料价格的巨大变化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所引起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有效的对此加以利用,也会极大地减少企业的损失。

十、后合同义务

企业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商业秘密外泄,这对保护企业利益是非常有利的。

十一、签定合同时还应注以下的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