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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2.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06)04-0030-02
一、寿险资金与资本市场良性互动的必要性
(一)寿险资金的保值增值离不开资本市场
保险公司的利润由承保利润和投资收益两部分组成。在一个竞争性的市场环境中,承保利润往往很低甚至为负,投资利润则占很大比重。例如,1975-1992年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瑞士六国的承保盈亏率(盈亏/保费)虽分别为-8.2%、0.33%、0.51%、-11.62%、-8.72%和-8.48%,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保费)分别达到14.44%、8.48%、8.72%、13.01%、13.29%和11.55%,这一组数据充分说明在资本市场上进行投资对保险公司经营的重要意义。我国对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严格限制虽然保证了保险资金的安全性,但同时也导致了投资收益低,大量资金处于闲置或半闲置状态的结果。2000年、2001年、2002年、2003年中国保险资金运用的综合收益率分别为4.12、4.3、3.14、2.68。投资收益的降低削弱了保险公司的抗风险能力、竞争能力和发展后劲。
(二)寿险公司的稳健经营离不开资本市场
寿险公司的资产结构必须与负债结构匹配,才能有效地降低利率变动对寿险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我国保险公司特别是寿险公司负债以长期负债为主,资产却以短期资产特别是现金和银行存款为主,而且资产负债比例很高。从1996年底开始银行存款利率连续8次下调,由于寿险公司预期利率调整的滞后性,使寿险公司面临较高预期利率与低投资收益率形成的利差损失。由于我国缺乏具有稳定回报率的中长期投资项目,致使不论资金来源和期限长短,保险资金基本都用于短期投资。这使得保险公司资产和负债期限结构不匹配,严重影响了保险资金的良好循环和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因此,寿险公司迫切需要资本市场为其提供长期投资工具,以实现资产负债相匹配,保证寿险公司经营的稳健性。
(三)资本市场的发展需要寿险机构投资者
近几年来,我国股票市场持续下跌,由于股市的持续低迷,股市呈现出严重的“贫血”状况。保险公司特别是持有大量长期资金的寿险公司机构投资者的介入,将大大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首先,寿险资金为股市发展提供了巨量的、可持续并可预见的资金。我国资本市场缺乏长期资金的投资者,大量短期资金和小额资金充斥资本市场,加剧了资本市场波动性与投机性。保险资金尤其是寿险资金具有长期性的特点,可以为资本市场提供大量的长期性资本投入。其次,保险公司作为理性的机构投资者更加注重股市的投资价值,这有利于降低股市的投机成份,推动股市健康发展。再次,保险资金作为机构投资进入股市,有助于改变现行证券市场的投资结构,由以散户为主向机构投资者主导转变。另外,商业保险资金的介入为社会保险资金的介入提供经验和借鉴,从而进一步促进我国股票市场的资金供给品种创新,还可以在市场投资技术方法、股票投资风险控制和人员培养等各方面对我国股票市场产生积极作用。
二、促进我国寿险资金与股票市场良性互动发展的对策措施
(一)保险公司要建立健全投资决策机制,充分识别和评估各种投资风险
当前的政策环境为提高保险资金收益率提供了有利条件,但要把这个有利机会化为实实在在的收益,还需保险公司提高自身的投资运营水平,加强投资股票市场资金的风险管理,否则可能带来的不是更大的收益,而是更大的损失甚至用承保利润反过来弥补投资收益的缺口。保险为负债经营,用于投资的资金将来需赔付或者返还给被保险人,投资不当会导致偿付危机。因此,保险公司要构建与本公司资金特点相适应的投资组合,特别是要通过强化制度建设来控制投资风险,如建立投资决策流程、投资授权制度、风险评估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等。
(二)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长期以来,我国股票市场由于股权分置等制度性缺陷,存在许多不足,成长缓慢。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大部分是国企转制而来,由于现行制度的缺陷,这些公司重上市轻转制,质量整体欠佳,盈利能力差,亏损严重,导致我国股市的非系统风险比较高。这种现状大大降低了股票市场的投资价值,尤其是对机构投资者的吸引力不足。虽然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股市的法律障碍已清除,但如果资本市场不能提高自身的投资价值,给保险资金提供一个长期稳定的合理收益,那么极有可能导致保险资金在投资股市时裹足不前。2005年上市公司半年报显示,保险资金投资于股票的额度仅有7.60亿元,涉及的股票仅19只。七月份直接入市的资金数量增长较快,到8月初,直接入市量接近70亿元,但仍远远达不到5%的上限。资本市场要想大规模地吸引保险资金,必须首先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给投资者提供一个合理的收益回报。因此,上市公司应加快改革,积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股市平稳发展。
(三)加大我国资本市场的创新力度
我国股市属于发展中的新兴市场,具有复杂的市场结构和制度背景,尤其是具有明显的“政策市”特征,而且交易手段单一,金融衍生产品几近空白,规避股市风险的工具十分有限,系统风险的比重远高于成熟市场。因此加大资本市场的创新力度对增强投资我国股市的吸引力至关重要。首先要加大研究开发金融衍生产品的力度,适时推出远期交易、期权、期货等交易品种,为寿险资金规避股市风险提供多种工具,保证寿险资金投资股市的收益率和安全性。其次,引入股票市场的做空机制。通过引入做空机制可防止股票价格的单边上涨或下跌和股市行情的大起大落造成的损失。
(四)加强保险投资人才的培养
目前,我国整个投资行业都存在人才匮乏的现象,而能结合保险资金特点进行保险投资的人才更为匮乏。我国保险资金 投资起步较晚,投资经验不足,缺乏高水平的专业投资人才将会使保险投资风险加大,就这个意义说,人才成为制约保险机构提高盈利能力的瓶颈,这将大大制约我国保险投资业务的快速发展。保险公司要多途径引进和培养保险投资专业人才,提高投资管理水平,以人为本,尽快扭转我国保险投资人才储备不足的不利局面。
参考文献:
封闭式基金目前这样高的折价是不正常的,将来必定有一天市场价格要向其价值回归,“30%的获利应该是可以期待的。”
封闭式基金失宠于投资者已有不短时间了,在封闭式基金逐步走向边缘化市场的时候,其实我们可以换个角度来发现它的可爱之处,用乐观的眼光来认定:是金子迟早会被人发现,即使在某一段时间内这种价值没有被发掘出来。李先生就是这样一个相信金子迟早都会发光的人。
从2000年开始,封闭式基金一直都在折价交易,并且折价率呈现单边上升趋势,到2004年年底,封闭式基金的折价率普遍都在20%~30%左右。李先生相信,价格始终应该是围绕价值波动,不可能永远背离价值。由于市场供求失衡导致的封闭式基金高折价的现象,正好给了价值投资者以不可多得的投资机会。李先生在2004年12月7日这天把自己持有的股票全部都换成了一个封闭式基金的投资组合,包括基金裕华、基金兴华、基金裕元、基金银丰、基金科翔、基金科汇等折价率较高的品种。李先生做了一个统计,在当时沪深两市共有54只封闭式基金,平均交易价格为0.72元,而它们的平均净值为1.01元。这不就等于1元钱的东西,只卖7毛钱,为啥不买?
从2006年底开始,陆续将会有一些改制新基金存续期满,届时须通过持有人大会来确定其未来的发展方向,因此,基金持有人完全可以利用这个机会来为自己谋取更大的利益,清算、封闭转开放都是可行选择。尽管封闭式基金期满时必将引起一场各方力量的博弈,但无论结果如何,基金持有人都会有一定利益所得。李先生认为,从中长期看,在如此高的折价率下,部分封闭式基金作为具有到期清算概念的投资品种已经具有明显的绝对投资价值。封闭式基金到期后投资人可以确定以净值进行赎回操作,通过简单的计算就可以知道,理论上持有到期3年以内的封闭式组合年套利率收益率可达13.87%,而这一收益几乎属于无风险收益,投资价值已经毋庸置疑。
除了物有所值之外,李先生还发现很多保险资金都被深度套牢在封闭式基金中。在2004年上半年封闭式基金的持有人结构中,机构持有比例为49.03%,个人的持有比例为50.82%,而这部分机构投资者主要是保险公司。在开放式基金上市以前,保险资金入市主要是购买封闭式基金。从公开披露的资料来看,保险公司对封闭式基金在2003年不断增仓,这一趋势在2004年仍在延续。截止到基金公布2004半年报时,保险公司累计投资封闭式基金达500余亿元,而同期封闭式基金平均下跌10%,保险公司的累计亏损超50亿元。最新的统计数据也表明,2004年下半年以来,保险资金仍在增仓封闭式基金,而同时基金的价格继续下跌,可以预测的是保险公司的亏损面在继续扩大,存在强烈的解套与获利要求,而这对于中小投资者来说则可视为机会。历史的经验也表明,像保险资金、社保基金这类大型机构投资者,虽然也可能存在买入后被套牢的情况,但最终都却都会取得解套获利的成绩。比如,社保基金在2001年介入的中国石化,在2002年曾经深度套牢,浮动亏损一度接近40%,而到2003年,不仅全线解套,浮动获利一度接近50%。李先生相信,封闭式基金目前这样高的折价是不正常的,将来必定有一天市场价格要向其价值回归,“30%的获利应该是可以期待的。”
降息谁获益
不少人认为降息对保险市场而言是利好,这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首先,这次金融风暴使我国出口大受影响,因此,降息的目的就是为了刺激消费和投资。虽说现在百姓投资日趋多元化,但仔细数一数,可选的投资理财工具无外乎储蓄、债券、保险、基金、股票以及房产等。这其中,作为兼具保障和投资双重功能的商业保险,无疑是老百姓可选的重要的理财方式。其次,降息凸显保险的投资价值,也由此给保险市场带来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每次降息,随之而来的是投保人数激增,如今人们对利率的调整非常敏感。毕竟老百姓的金融意识在增强,投资意识在提高,同时商业保险也被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并接受。第三,以往央行降息后,有关监管部门会随之对保险的预定利率进行调整,但是此次降息后,各保险公司均未接到停止业务的通知,也不见保监会有调整预定利率的动静。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近年来,随着银行利率连续多次下调,我国寿险产品的预定利率也不断下调,已经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线上,因此调整保险预定利率的可能性不大。储蓄利率下调,而保险预定利率不变,在这种情况下,相信会有更多的人选择购买商业保险。
降息对保险公司而言会形成一定的利差损,尤其是长期寿险,会给保险公司经营带来一定的压力,但影响不会太大。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主要有存银行、购买国债、投资基金(通过基金进入股市)等等,但存进银行的保险资金多是协议存款,协议期内不受利率调整影响;再就是此次利率降幅不大,因而对保险公司影响不会太大。而据专家分析,降息有望激活股市,这对部分通过基金入市的保险资金还是一大利好。降息给保险公司带来的另一影响,就是促使保险公司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创新保险产品。投资分红型险种的推出,就是保险公司不断创新的成果。这些险种的投资渠道较多,大多有较强的抗利率风险的能力,是保险公司主动适应利率变化的重要举措。保单犹如一份长期财务契约,一旦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约定了预定利率,那么在保单有效期内,约定的预定利率不会变更。通常情况下,人们有钱首先会考虑买房,因为房子有使用价值和投资价值,其实买保险与投资买房有异曲同工之妙:保障功能是其使用价值,而一旦遇到利率下调,其投资价值无疑凸显。回过头来看,早在1998年前投保、预定利率在6.5%、7.5%甚至8%以上的保单现在是大大地增值了。人们存钱的目的多是为了防老防病,或为教育投资做准备,其实保险也具备这些功能,不仅如此,投资分红型险种不但具备保障功能,而且投保人还可从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中享受到一定的投资回报,这种投资回报通常会高过银行储蓄利率,因此至少有抗通胀作用。
很多投保人购买长期返还型保险,期望从中得到保障与储蓄两种好处。在银行利率与人寿保险复利相比较中,获取“利息差”收益,做到投资、保障两全其美。保险与储蓄本来就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由于我国人寿险市场起步较晚,一些保险公司在业务宣传及险种设计上,为扩大投保面,有意无意地给人们造成了“保险就是储蓄”的概念。随着保险市场逐步发育成熟,保险与储蓄本质上的区别已被更多投保人了解――当被保险人遭遇风险时,其几十上百倍的给付功能是其他金融工具不可替代的。
勿入保险误区
保险一定要买,但还要看买得对不对。在大城市中,买过商业保险的人已经超过60%,但买对保险的人却是微乎其微。笔者曾遇到一位40岁的女性拿着近几年来买的6份保单进行咨询,包括投资连结险、万能险、医疗险和意外险在内,每年交费近5万元,但她却没有弄清楚自己到底有多少寿险保额,这些保险会为她带来哪些保障。经过整理发现,这6份保单的寿险保额加起来还不到20万元,不足她1年的年收入。其实该女士的经济状况的确不错,但像她这样年龄和家境的人最需要考虑的首先仍然是个人寿险,其次才是养老保险、重大疾病和医疗保险,以及其子女的教育险。40岁以下的成年人寿险保额至少要超过10年的年收入,才有可能抵御人生中遭遇的极端风险。而她却这样糊里糊涂地买了这么多不知道能解决什么问题的保险,可见普及保险知识相当重要。刚刚大学毕业进入工作岗位的年轻人,并不适合大量购买养老险或返还型保险,因为本身的工作、收入均不稳定,不少人在25岁到30岁期间会经历好几次的工作变动,所以,这个年龄段不适合承担过大的保费支付压力。
另一个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是:买保险不能等待。有些朋友在咨询中会提出这样的问题:新生命表出台,保费是不是会降价?人民币升值会不会影响保费,要不要等等再买?其实,买保险无需等待――只要你有保障的需求,经济能力也足够,就应该果断去买。无论在什么样的外部经济环境下,买保险都应该从家庭需求的角度来衡量。其实以保障为目的的保险不属于投资的范畴,其价格变动也并不像其它投资类的金融工具那样敏感。换句话说,无论处于升息或降息时代,人们都需要保险;而且买保险是个长时期的过程,利率、汇率的短期波动不应成为影响人们购买保险的决定因素,因为保险保障的是明天的风险。
三类人群须保障
有三类人群,应该说是抗风险能力相对比较弱的,尤其应该抓紧做好保险规划:
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及金融市场的发展,保险投资渠道得以拓宽,同时我国保险公司积极借鉴国外保险公司先进的保险投资经验以提高自身保险投资能力,这使得其保险投资收益不断提高。但是我国保险资金的收益率表现出较大的不稳定性,并且长期平均收益率在3%-5%左右,远低于成熟保险市场国家10%-20%的水平。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中存在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也称违约风险,是指保险公司的投资对象或合作伙伴因某些原因不能履行投资合约,或者造假欺诈,造成保险公司不能如期收回投资收益,严重者甚至不能收回投资成本。信用风险对保险公司的投资运作影响重大,保险公司在进行投资时应该通过信用分析来防范违约风险,尤其是在债券投资及贷款中。保险公司可以采用主要信用评级机构的指标,例如穆迪或标普指数,对投资对象进行详细分析,以此减少保险公司的违约风险。
2.流动性风险
保险投资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保险投资而导致的保险公司无力为其负债的减少或资产的增加支付足额现金的风险,它影响着保险公司的盈利水平。在极端水平下,流动性风险会使保险公司资不抵债。随着新《保险法》的颁布施行,保险公司被允许将保险资金运用于不动产,投资渠道得以拓宽,这有利于提高保险投资收益,但是投资不动产周期长,占用资金量大,流动性差,一旦保险公司出现大额给付、赔偿或退保事件,这就会使其面临流动性风险,降低公司的偿付能力。
3.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的变动给保险公司资产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利率变动的影响之一是对资产负债价值的影响,资产负债价值相对变动,从而导致资产负债收益与成本的不匹配,也可能是损失扩大,可能是收益扩大,当然这与资产与负债的利率敏感性有关。利率变动的影响之二是对保险公司财务稳定性的影响,一般寿险保单都规定一个预定利率,是保险公司给客户的回报率,当利率上升后,则保险资产的收益率可能高于保单预定利率,为保险公司带来“利差益”,但是,保单贷款与保单解约率可能提高;利率下降时,保险资产的收益率可能低于保单利率,造成“利差损”,但是可以抑制保单贷款与保单解约率,从而造成财务现金流的变化。
4.投资决策风险
投资决策风险是指保险公司在面对多种投资方案进行抉择时,由于投资管理层的判断失误等原因造成决策活动不能达到预期投资目标,造成公司资产损失的可能性,这里的损失不仅包括保险公司现实的投资价值损失,还包括因保险投资引起的潜在机会成本。保险投资决策是保险公司管理者在一定的市场经济环境下,根据其自身的经营实力,按照一定的规章流程做出的投资选择,它不仅涉及到投资决策机制等客观因素,还涉及到保险投资管理者的价值判断等主观因素,但是随着保险投资决策机制的不断健全,保险投资管理者的投资决策能力逐渐成为其关键因素。因此提高保险投资管理层的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成为保险公司管理投资决策风险的重中之重。
完善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风险管理的建议
1.加强保险公司运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要加强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首先,应该确定保险资金投资决策准则。投资决策准则是保险资金在投资前要明确的指导原则。一个好的投资决策准则可以帮助保险资金管理部门明确投资理念、投资目的、盈利目标以及可能面临的风险,使资金管理部门有的放矢;其次,要按照保险监管部门对于保险资金使用的政策规定,明确资金运用的范围、限制条款等,为保险资金制定适合本公司利益的投资组合策略;最后,加强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保证资金运用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把资金的运用和资金的来源、特点结合起来,按照什么样的负债就要和什么样的资产相匹配的原则制定投资方向,选择投资工具。
2.加强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
一、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风险识别
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风险管理包括风险识别、测定、评估、预防和控制等方面。保险资金在股市遇到的风险既有保险公司本身体制和投资能力的因素,也有股票市场建设不成熟及政治、经济、企业和国际等诸方面风险因素的影响。从国外的教训来看,风险是巨大的①。上个世纪80年代,日本保险公司的大部分资金流入证券市场,经济泡沫破灭后,保险公司遭受巨大损失,留下了巨额不良资产,日益陷入困境,导致多家保险公司的破产。因此,股市风险直接影响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关乎广大被保险人的利益和社会经济的稳定②。有必要对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市场环境、市场结构及保险公司内控机制和投资管理水平等各种风险因素进行识别。
识别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市场环境风险因素。从总体来说,我国股票市场上大盘绩优公司数量有限,许多上市公司规模偏小,亏损严重,没有投资价值,保险资金难以获取比较稳定的收益,只能靠股票波动获取差价。但由于我国股市投资者结构不合理,投资理念不成熟,市场盛行投机,加上交易费用高,保险资金面临巨大的风险。目前,尚未能从制度、法规、市场秩序和监管等方面加强资本市场建设和有效管理。
资本市场结构不完善,缺乏金融衍生工具对冲风险。目前,我国资本市场结构单一,以封闭的股票市场为主,货币市场、债券市场以及期货市场还比较落后,各类金融衍生品种还是空白,这就使保险资金运用面临结构性风险。例如,我国债券市场规模较小,2002年末,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托管的债券加上凭证式国债,其余额仅为2.8万亿元,而股票市值为4.8万亿元,银行资产16万亿元;同时,中国债券市场品种结构单一,其中国债余额近1.7万多亿元,金融债券1万亿元,公司债券只有600亿元。
保险公司治理结构有待于建立和完善,保险资金管理模式处于探索之中,难以实行保险资金的有效增殖。保险公司在专业化运作。是否设立投资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或专门的基金公司,抑或在内部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部,按事业部制进行运作,或者以信托或委托的方式将资金交由专门的投资机构或资产管理机构例如各类养老金公司、投资银行的资产管理部门来管理等等,都需要实践检验。
未建立健全规范稳健的保险资金运用体系。目前,由于投资人才和投资经验的缺乏,中国保险公司还远未建立科学、规范的投资管理体系,投资理念不成熟,国外的一些先进经验和方法如风险资本评估、保险监管信息指标系统和财务分析偿付能力跟踪系统等未能有效地运用到中国保险投资管理实践中。未能建立起健全的投资决策机制,充分识别和评估各种投资风险,构建与本公司资金相适应的投资组合。例如,2001年,美国寿险公司投资组合中债券的投资占73%,股票投资占5%;在非寿险保险公司的投资组合中,债券投资占到了71.21%,股票投资占16.61%,而我国保险资金的运用,银行存款占大部分比重③。
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风险。目前,保险监管仍处于由市场行为监管向偿付能力监管的过渡与转变。未能运用风险资本评估、保险监管信息指标系统、财务分析偿付能力跟踪系统等先进的保险监管技术,未能建立健全中国保险业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选择合理的保险监管模式;殛待培养保险监管专业人才,提高监管水平。
二、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综合价格风险测定
股市风险包括制度风险、政策风险、企业风险和市场风险等诸方面,难以测定,但各种风险都集中在股市价格上反映出来。例如,我国证券市场具有政策市、消息市的特点,我国股市历次巨幅波动都伴随着政策和消息推波助澜,巨额资金往往深陷其中,不能自拔。但政策风险总是表现为股市的上涨和下跌,换言之,股市风险综合表现为价格风险。这里针对保险公司面临的股市价格风险的测定进行初步的探讨,使我们能够科学地认识保险资金直接入市后面对的风险特征、提高保险资金管理的风险预防和控制能力。
一般的测定方法。要认识股市的价格波动规律,必须从捉摸不定的价格波动中把握其实质,了解个别股价与此基准价格的偏离,进而判断风险程度。传统实物价值理论认为,商品的价格由社会平均生产条件来决定。而现在中国股市上的均价和指数正是以此为依据来计算的。中国股票市场的股价指数是以各股票的总股本为权数编制的,即A=∑af/∑f,其中A为股价指数,a为各股票的价格,f为各股票的总股本。在关于股票价格波动的均价分析系统中,广泛采取简单算术平均数计算方法,即:A=(a1+a2+a3+…+an)/n=∑a
/n;其中a1a2…an是股价,n为日期个数。通过考察各股价与该平均数的偏离来判断风险。该平均数存在如下的缺陷:首先在于它是一个理论数值,由于分母有可能除不尽,在股市上并没有一个真实对应的价格;其次,简均数并未反映股市成交量的影响,从而无法说明决定股市波动的原因;再次,价值理论关于社会平均生产条件决定商品社会价值的论述,是指在完全竞争条件下大多数市场主体的生产条件或存在垄断的情况下生产规模占支配地位的主体的生产条件。因此,在股市上,应是特定期间内最大的交易量的性质决定股市运动的方向,而不是未考虑成交量的简单算术平均数。加权算术平均数由于存在第一种缺陷而不是理想的衡量依据。
一般测定方法的修正。必须选取另一种平均数,即与最大成交量相对应的股票价格亦即众数作为判断股市价格波动方向依据。众数的公式为X=P,P为与最大交易量对应的股票收市价格或股价指数。首先,它是与最大交易量对应的真实价格,其次它代表在市场上具有举足轻重地位具有支配意义的成交量。在实物价值理论中,社会平均成本的意义在于它对个别价值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是衡量个别价值是否实现的基准,而在股价波动中,它同样是一个基准,衡量个别成本与平均成本的差异。例如,如果你的持股成本小于众数,没有风险或赢利,反之则亏本或有风险。在垄断市场中,众数标志着垄断力量的持股或抛售成本;在完全竞争市场中,反映了大多数人的心理认同的股价成本;在垄断竞争市场中,众数既标志着垄断力量的持股或抛售成本,也反映了大多数人的心理认同。同样,它是大多数股票买入时的成本、卖出时的销售金额。
与实物生产不同,其一,股票买入后不经过生产过程,而是经过价值回归或泡沫形成过程;其二,在股票上涨初期阶段的最大成交量即具有决定市场方向即上涨的主导力量,而经过上涨后超过社会平均利润以上的最大成交额即标志着下跌的到来,这是因为供需关系已发生了实质性的转变,人们的心理从买入认同转变为卖出认同。一旦最大成交量出现,市场趋势即不可逆转。中国股市历次大的波动无不验证了这一事实。中国股市历来有消息市、政策市之称,但每次都在事先或事后表现在股价上,都有对应的最大成交量作为转市的先兆。其三,价值生产过程中,个别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差异表现在空间上,而股价的波动表现在时间上。个别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差异在某一时点具有确定性,而股价的波动具有时间上不确定性。
三、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风险化解与控制
1.化解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风险因素。(1)从制度、法规、市场秩序和监管等方面加强资本市场建设和管理。要适时对金融证券法规进行修改与完善;加强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金融证券监管机关的自身建设,提高监管效率;健全信息披露制度,严格会计、审计和财务检查制度;培育规范的投资主体,增加机构投资者的数量和类型,促进市场竞争,减少和杜绝市场操纵行为,提高股市的长期投资价值。(2)完善资本市场结构,开发和运用金融衍生工具对冲风险。大力发展我国的债券市场,允许业绩优良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发行优质的企业债券或可转换债券,解决目前债券市场与股票市场不均衡、国债市场与企业债市场不均衡的状况,有效分散保险资金入市后的投资风险。同时,要大力开发我国的金融衍生品种,要在完善现货市场的基础上,推出国债期货交易、股票指数期货交易,引入证券市场的做空机制,为保险资金提供可以适当分散风险的对冲工具。(3)通过股改上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来防范和控制风险,建立适当的保险资金管理模式,实行保险资金的有效增殖。(4)建立健全规范稳健的保险资金运用体系,形成一套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业务运作体系、风险控制体系、分配激励体系和人才队伍体系。(5)保监部门应出台相应的法规和举措防范和控制风险。一是事前控制。监管部门应尽快制定出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股票市场的行为规范和相关法规,对保险资金入市的规模、投资种类及其投资组合中的比例做出规定,以有效防范保险资金的投资风险;二是事中控制。建立保险资金投资信息的呈报制度和投资情况的动态监测制度等措施;三是事后补救。采取对违反有关投资管理规定的保险公司强行进行仓位调整、对有问题的保险公司实行市场禁入和从保险资金投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在保险行业层面设立投资风险损失基金等措施。
2.保险资金投资股票市场的价格风险控制。除了通过判断政治经济形势和政策走向进行投资决策,以及采取限制投资比例等风险控制措施之外,要根据最大成交量来判断股市的走向,避免和控制股市下跌的风险。维护保险资金的安全。保险资金投资股市时应采取以下价格风险控制措施:
在确定性的实物生产过程中,个别价值与市场价值的平均偏差可以σ2=∑(x-A)2f/∑f描述,而在股价波动中,则可描述成:σ2=∑(x-p)2f/∑f。但仍可通过个别价格与众数之差同时结合社会平均利润的关系来考察,即采取如下风险衡量和控制方法:在股市上涨阶段,如果股价与众数最大成交量的差异即赢利达到社会平均利润,即可考虑控制风险;股价上涨之后出现股价与众数最大成交量的差异达到社会平均利润的两倍以上,即坚决予以回避。同样,在股票下跌的过程中,要以最大成交量为基础,设立止损位,即与最大成交量对应的价格相比,超过1-2倍社会平均利润,将陷入空头陷阱。这种衡量方法有利于控制保险资金在股市持仓比例和运作风险,有利于保险资金的保值增殖和保险公司的稳健经营。总之,由于股票市场的不确定性和高风险特征,保险资金入市必须慎重,保险资金的运用必须在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的前提下追求较高的收益率。
参考文献:
一、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风险识别
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风险管理包括风险识别、测定、评估、预防和控制等方面。保险资金在股市遇到的风险既有保险公司本身体制和投资能力的因素,也有股票市场建设不成熟及政治、经济、企业和国际等诸方面风险因素的影响。从国外的教训来看,风险是巨大的①。上个世纪80年代,日本保险公司的大部分资金流入证券市场,经济泡沫破灭后,保险公司遭受巨大损失,留下了巨额不良资产,日益陷入困境,导致多家保险公司的破产。因此,股市风险直接影响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关乎广大被保险人的利益和社会经济的稳定②。有必要对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市场环境、市场结构及保险公司内控机制和投资管理水平等各种风险因素进行识别。
识别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市场环境风险因素。从总体来说,我国股票市场上大盘绩优公司数量有限,许多上市公司规模偏小,亏损严重,没有投资价值,保险资金难以获取比较稳定的收益,只能靠股票波动获取差价。但由于我国股市投资者结构不合理,投资理念不成熟,市场盛行投机,加上交易费用高,保险资金面临巨大的风险。目前,尚未能从制度、法规、市场秩序和监管等方面加强资本市场建设和有效管理。
资本市场结构不完善,缺乏金融衍生工具对冲风险。目前,我国资本市场结构单一,以封闭的股票市场为主,货币市场、债券市场以及期货市场还比较落后,各类金融衍生品种还是空白,这就使保险资金运用面临结构性风险。例如,我国债券市场规模较小,2002年末,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托管的债券加上凭证式国债,其余额仅为2.8万亿元,而股票市值为4.8万亿元,银行资产16万亿元;同时,中国债券市场品种结构单一,其中国债余额近1.7万多亿元,金融债券1万亿元,公司债券只有600亿元。
保险公司治理结构有待于建立和完善,保险资金管理模式处于探索之中,难以实行保险资金的有效增殖。保险公司在专业化运作。是否设立投资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或专门的基金公司,抑或在内部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部,按事业部制进行运作,或者以信托或委托的方式将资金交由专门的投资机构或资产管理机构例如各类养老金公司、投资银行的资产管理部门来管理等等,都需要实践检验。
未建立健全规范稳健的保险资金运用体系。目前,由于投资人才和投资经验的缺乏,中国保险公司还远未建立科学、规范的投资管理体系,投资理念不成熟,国外的一些先进经验和方法如风险资本评估、保险监管信息指标系统和财务分析偿付能力跟踪系统等未能有效地运用到中国保险投资管理实践中。未能建立起健全的投资决策机制,充分识别和评估各种投资风险,构建与本公司资金相适应的投资组合。例如,2001年,美国寿险公司投资组合中债券的投资占73%,股票投资占5%;在非寿险保险公司的投资组合中,债券投资占到了71.21%,股票投资占16.61%,而我国保险资金的运用,银行存款占大部分比重③。
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风险。目前,保险监管仍处于由市场行为监管向偿付能力监管的过渡与转变。未能运用风险资本评估、保险监管信息指标系统、财务分析偿付能力跟踪系统等先进的保险监管技术,未能建立健全中国保险业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选择合理的保险监管模式;殛待培养保险监管专业人才,提高监管水平。
二、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综合价格风险测定
股市风险包括制度风险、政策风险、企业风险和市场风险等诸方面,难以测定,但各种风险都集中在股市价格上反映出来。例如,我国证券市场具有政策市、消息市的特点,我国股市历次巨幅波动都伴随着政策和消息推波助澜,巨额资金往往深陷其中,不能自拔。但政策风险总是表现为股市的上涨和下跌,换言之,股市风险综合表现为价格风险。这里针对保险公司面临的股市价格风险的测定进行初步的探讨,使我们能够科学地认识保险资金直接入市后面对的风险特征、提高保险资金管理的风险预防和控制能力。
一般的测定方法。要认识股市的价格波动规律,必须从捉摸不定的价格波动中把握其实质,了解个别股价与此基准价格的偏离,进而判断风险程度。传统实物价值理论认为,商品的价格由社会平均生产条件来决定。而现在中国股市上的均价和指数正是以此为依据来计算的。中国股票市场的股价指数是以各股票的总股本为权数编制的,即A=∑af/∑f,其中A为股价指数,a为各股票的价格,f为各股票的总股本。在关于股票价格波动的均价分析系统中,广泛采取简单算术平均数计算方法,即:A=(a1 + a2 + a3 + …+an)/n=∑a/n;其中a1 a2 …an 是股价,n为日期个数。通过考察各股价与该平均数的偏离来判断风险。该平均数存在如下的缺陷:首先在于它是一个理论数值,由于分母有可能除不尽,在股市上并没有一个真实对应的价格;其次,简均数并未反映股市成交量的影响,从而无法说明决定股市波动的原因;再次,价值理论关于社会平均生产条件决定商品社会价值的论述,是指在完全竞争条件下大多数市场主体的生产条件或存在垄断的情况下生产规模占支配地位的主体的生产条件。因此,在股市上,应是特定期间内最大的交易量的性质决定股市运动的方向,而不是未考虑成交量的简单算术平均数。加权算术平均数由于存在第一种缺陷而不是理想的衡量依据。
一般测定方法的修正。必须选取另一种平均数,即与最大成交量相对应的股票价格亦即众数作为判断股市价格波动方向依据。众数的公式为X=P,P为与最大交易量对应的股票收市价格或股价指数。首先,它是与最大交易量对应的真实价格,其次它代表在市场上具有举足轻重地位具有支配意义的成交量。在实物价值理论中,社会平均成本的意义在于它对个别价值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是衡量个别价值是否实现的基准,而在股价波动中,它同样是一个基准,衡量个别成本与平均成本的差异。例如,如果你的持股成本小于众数,没有风险或赢利,反之则亏本或有风险。在垄断市场中,众数标志着垄断力量的持股或抛售成本;在完全竞争市场中,反映了大多数人的心理认同的股价成本;在垄断竞争市场中,众数既标志着垄断力量的持股或抛售成本,也反映了大多数人的心理认同。同样,它是大多数股票买入时的成本、卖出时的销售金额。
与实物生产不同,其一,股票买入后不经过生产过程,而是经过价值回归或泡沫形成过程;其二,在股票上涨初期阶段的最大成交量即具有决定市场方向即上涨的主导力量,而经过上涨后超过社会平均利润以上的最大成交额即标志着下跌的到来,这是因为供需关系已发生了实质性的转变,人们的心理从买入认同转变为卖出认同。一旦最大成交量出现,市场趋势即不可逆转。中国股市历次大的波动无不验证了这一事实。中国股市历来有消息市、政策市之称,但每次都在事先或事后表现在股价上,都有对应的最大成交量作为转市的先兆。其三,价值生产过程中,个别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差异表现在空间上,而股价的波动表现在时间上。个别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差异在某一时点具有确定性,而股价的波动具有时间上不确定性。
三、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风险化解与控制
自从险资获准开闸不动产投资以来,诸多保险公司以不同形式介入其中。随着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比例的不断提高,保险公司加快了在不动产领域的布局。除了直接购买酒店或写字楼,股权投资房企以及兴建养老社区,亦是险资进行不动产投资的主要形式。
中国保监会的数据显示,目前已有33家保险公司持有投资性房地产。今年前八个月,投资性不动产规模750亿元,较年初增长3%,基础设施投资计划等产品6664亿元,较年初增长39%。在国内房地产市场不断下行之时,保险公司依然热衷其中,显露出来的不动产投资的顺周期风险,引起保监会的关注。
另一个风险隐患则在于隐蔽在不动产投资之后的数字游戏。一些保险公司通过财务手段虚增利润和资产,以达到提升偿付能力充足率的目的,工具之一便是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估值。
这一切引起了监管层忧思,放开投资前端的同时,保监会收紧了对其后端的管理。今年5月,保监会下发《关于清理规范保险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增值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着手对保险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估值进行清理和规范。此外,保监会修订了投资性房地产的认可资产标准,降低其认可标准。
与此同时,保监会在日前的寿险公司“偿二代”第一支柱技术标准测试方案中,对投资性房地产的风险因子等指标进行了详细规定。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随着“偿二代”建设的逐步推进,以风险为导向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将有利于引导保险公司调整业务结构和资产配置,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保险公司带有“豪赌”风格的投资行为。国泰君安报告认为,资本规划和资本补充条件较好的保险公司,在另类投资等新领域投资上将更具优势。 涌向不动产
今年以来,房地产几乎成为安邦保险投资的关键词。继频频吃进金融街、与富德生命人寿(原生命人寿)争夺金地集团之后,安邦保险又把目光投向了海外。
安邦保险以19.5亿美元(约120亿元人民币)收入囊中的华尔道夫饭店,是纽约地标性建筑之一,共有1413个房间,常年入住率超过70%,基本房型最低价格为329美元/晚。如按安邦保险支付的交易额计算,每间客房的成交单价高达138万美元,堪称美国酒店交易中最高的房间单价纪录之一。
根据协议,安邦保险将支付1亿美元的交易保证金,并承担酒店约5.25亿美元的抵押贷款。希尔顿则获得拥有未来100年的经营权,并进行整修。有业内人士称,如果希尔顿集团在180天内将这笔巨款投入别的酒店物业资产,可以避免为交易收益缴纳高额的所得税。
安邦保险在其官网宣布,华尔道夫酒店占据了曼哈顿核心地段的整个街区,该地块投资价值在纽约无可比拟,该公司希望通过投资北美优质不动产,实现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不过,由于华尔道夫酒店是美国驻联合国大使官邸所在地,亦是美国总统和美国外交官员经常下榻之处,美联社报道称,考虑到整修可能产生的潜在安全风险,美国政府官员表示,正在审查这笔交易的细节。对于该说法,安邦保险目前尚无官方回应。
根据2012年保监会的《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保险资金境外直接投资的不动产,主要限于英国、美国和澳大利亚等发达市场主要城市的核心地段,且具有稳定收益的成熟商业和办公不动产。今年2月,保监会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将保险不动产投资比例进一步提至30%,而境外投资比例为15%。保险公司的不动产投资热情随之提升。
由于英镑走低,英国房地产成为险资的“投资洼地”。去年7月,中国平安斥资2.6亿英镑,从德国商业银行旗下的Commerz Real公司手中,购得伦敦金融城的标志性建筑之一劳合社大楼。今年6月,中国人寿联合卡塔尔控股财富基金斥资7.95亿英镑(约合14亿美元),购买了英国金丝雀码头集团旗下位于伦敦金融区的10 Upper Bank Street 大楼,持有该楼70%的股权。
劳合社主席约翰・纳尔逊去年接受《财经》记者专访时曾谈到,平安收购劳合社大楼是一种普通的不动产投资行为,对劳合社本身没有影响,劳合社依然有权长期使用这座由其建造的大楼。据介绍,英国商业不动产的运作模式通常是,由大型投资机构买下来,交由专业的物业公司运营和管理,而劳合社对该大楼采取了售出和回租的方式。
从既往的租金收益上来看,中国平安和中国人寿所投资的这两座写字楼,无疑是优质资产。劳合社大楼2013年整体租金约2400万英镑,净租金收益率为6.1%。而10 Upper Bank Street 大楼每年的租金约为4435万英镑。
与中国平安和中国人寿投资于写字楼项目不同,安邦保险将海外不动产首单投向了美国酒店业。一位海外房地产中介人士表示,就项目本身来说,以19.5亿美元投资华尔道夫酒店,并不是一个好的投资选择,以同等规模的资金可以买到更好的标的,安邦此举可能有个人投资偏好等其他方面的考虑。另据一位接近该交易的人士称,希尔顿对该酒店的最初报价为11亿美元。
第一太平戴维斯(Savills)一位人士表示,去年以来,包括保险公司在内的中国企业购买海外房地产的项目大大增加,他目前“有一半的时间都是在做这样的项目”。
仲量联行的报告显示,2013年中国海外商业房地产投资总额为76亿美元,同比增长124%。其中,英国和美国房地产市场是最主要的投资区域。
除了开始出手海外不动产,保险公司近年来更是忙于布局境内不动产投资。早在2010年,安邦保险便开始涉足不动产投资,购入成都市行政办公中心的写字楼,2011年揽得北京CBD的两个地块。截至2013年,安邦财险投资性房地产达157.3亿元,是该项投资规模最大的保险公司。
今年以来,安邦保险则积极介入对上市房企的股权投资。4月28日,旗下安邦人寿与和谐健康险累计持有金融街控股有限公司(下称“金融街”,000402.SZ)5%股权,首次举牌。其后,进一步增持至9.99%。
为保住第一大股东地位,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亦展开增持,同时,拟以2.5亿元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1.10%的股份。此举被市场解读为用来“狙击”安邦系。
安邦保险对地产股的兴趣不止于金融街一家。华业地产(600240)中报显示,安邦人寿已成为其第三大股东,持股4.99%,离5%的举牌线仅一步之遥。但一季度时,前十大股东名单中还没有其身影。
今年上半年,安邦保险与富德生命人寿“火拼”同一只地产股――金地集团,成为业内一大焦点。安邦保险的持股比例合计为10%,富德生命人寿则累计增持至27.63%,其目标则是30%。
富德生命人寿是另一家热投房企股的保险公司,除了金地集团,它还是深振业A的第五大股东,持股4.64%。 还原投资逻辑
保险公司争夺地产股,在申银万国房地产分析师韩思怡看来,说明险资正从直接投资房地产项目,转而直接购买房地产公司的股权,以争取公司话语权,并通过提前参加项目的形式,获取更高收益。而这种投资角色的转换,最终将影响股票市场投资者的定价思维。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看重的不仅仅是地产股的股价表现和股权投资收益。这些地产公司都握有一线城市丰富的优质地产项目,土地资源和项目资源优势明显。金地集团今年4月还收购了美国旧金山市CBD区域的两个商用地块,用于开发写字楼。而金融街自持的项目资质和规模在地产股中均属优异,海通证券报告认为,多个项目已进入收获期,未来将享受价值重估带来的最大利益。
韩思怡在报告中指出,目前重点的房地产公司PE估值仅为7倍左右,行业平均估值水平远低于其他行业,风险较低且升值潜力更大。万科、金科、华发和福星等优质房地产股的第一大股东持股较低,且股价估值低,有可能成为保险资金重点关注的投资标的。随着房地产业并购案的增多,产业资本将迎来定价权之争。
根据保监会的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可以通过物权和股权投资形式投资于房地产,既包括保险公司直接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也包括通过投资设立或入股项目公司等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业的公司,以及间接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
一批中小保险公司特别是具有房地产股东背景的公司,成为投资性房地产的拥趸,比如,富德生命人寿去年底的投资性房地产的规模为128.65亿元,合众人寿规模则为80.9亿元。同样有房地产股东的前海人寿,自2013年7月以来,通过股权转让、增资和借款等形式,在房地产及相关领域涉资达48亿元。珠江人寿今年4月和6月分别投资7.5亿元和10亿元(分期投资),与其股东关联方投资开发上海创展国际商贸和北京中关村国际商城项目。
除了争夺地产股、竞购商业地块,诸保险公司还忙于投资养老地产,而养老地产按保监会规定可采用公允价值估值。富德生命人寿负责人曾对《财经》记者透露,其首个高端养老社区将于近期在广东河源开业。前海人寿则斥资4亿元拿下深圳的养老地产用地,首批拓荒者泰康人寿今年一口气开业了三家养老社区。养老地产领域动作稍为迟缓的中国太保,今年亦加快了步伐,太平洋养老产业投资管理公司于近日获批筹建,不过其开发养老产业的路径不同:拟采取自建和改建城市中心城区现有物业等“轻资产”方式。
诸保险公司对房地产投资的热衷程度,可以用数据来量化。保监会的《中国保险业社会责任白皮书》称,今年上半年,保险机构的养老社区投资额增至约300多亿元,是去年全年的两倍多。来自保监会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8月底,保险机构的投资性房地产规模为750亿元,比年初增长3%;基础设施投资计划等产品则为6664亿元,较年初增长39%。
除了以上形式,保险公司还通过信托计划与房地产产生一些间接关联。10月14日,保监会的《关于保险公司投资信托产品风险有关情况的通报》显示,今年上半年,近51%的信托投资集中于房地产和基础设施等不动产领域,其中,房地产信托计划占比高达33.1%,规模为929亿元,基础设施投资占比17.5%,规模亦有492亿元之多。
保监会在通报中提示了一个值得忧虑的现象:一些保险公司通过投资信托产品,借款给与之具有关联关系的融资人,用于融资人房地产投资等用途。而一些具有房地产股东背景的保险公司,如此热衷于投资房地产领域,被业内认为是为其股东输送利益。
一位保险公司高管曾对《财经》记者表示,对于很多产业资本来说,保险的投资价值在于,股东用收进来的保费进行投资,用获得的投资收益设立影子公司,再作为股东投资于保险公司和其他领域。换言之,“等于是股东拿保险公司的钱来赚自己的钱”,在该人士看来,这其实应该是保险业“最大的风险”。 公允价值的秘密
除了为股东“输血”,保险公司热衷于不动产投资,亦有其自身资产负债匹配的诉求。在8月召开的新“国十条”培训大会上,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指出,业内热销的高现金价值产品的负债实际期限短则数月,长则1年-3年,其所匹配的资产期限则多在5年以上,导致资产负债缺口较大。
这类短期高现金价值产品,承诺的收益却高达7.2%。这意味着,投资收益率至少达10%以上,才能基本覆盖其成本。对于一些保险公司来说,房地产市场成为博取高收益的南山捷径。对此,项俊波不客气地指出,“这很危险。”
这类能够迅速揽得保费的高现金价值保险产品,对于资本实力的消耗很大。资本实力相对单薄的保险公司,不可避免地倍受偿付能力充足率压力。
一些“聪明”的保险公司,通过财务手段,人为虚增账面资产和净资产,达到提升偿付能力充足率的目的,其中的一个重要工具便是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估值。
所谓公允价值,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根据我国的新会计准则,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方式有成本计量法和公允价值计量法,但只有在房地产市场比较成熟、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估计时,才允许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且同一企业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
项俊波在新“国十条”培训大会上透露,在目前33家持有投资性房地产的保险公司中,有15家(3家财险公司和12家寿险公司)采用了公允价值计量方式。今年一季度,这些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是244.1亿元,但账面价值却是493.4亿元,增值近一倍。
有关统计显示,15家公司中,正德人寿、安邦人寿、安邦财险和富德生命人寿等公司,公允价值变动较大。其中,正德人寿估值最高,成本为11亿元的土地使用权投资,通过公允价值估值,一年内浮盈17亿元。而安邦财险2013年报显示,其2011年所购北京CBD两地块的成本为61.1亿元,2013年从无形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后,账面价值增至157.3亿元。
在公允价值估值法下,一些公司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呈现较大增长。比如,正德人寿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长了10.52倍,安邦财险增长7.8倍,富德生命人寿公允价值收益增长1.34倍。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计入当期损益,有增加净利润之效。
一位保险公司投资负责人指出,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波动大,特别是近年来房价增长迅猛,泡沫虚高,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下的净利润和偿付能力充足率,“可能存在一定的虚值” 。
事实上,投资性房地产能否采用公允价值估值,监管层的态度一直在调整。1997年在会计准则中首倡公允价值计量,但由于出现诸多借此操纵利润的现象,又于2001年后修订相关规定,回归成本法。2006年财政部制定新会计准则时,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中,首次将投资性房地产作为一项新的资产予以单独列示,并引入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不过,要求投资性房地产一般采用成本模式,而限制公允价值模式的应用范围,以防企业滥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
但这种要求与《国际会计准则第40号――投资性不动产》的做法不尽相同,后者鼓励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法,须不定期重估资产,以使其账面金额与资产负债表日该项资产的实际价值趋同。
新会计准则实施初期,公允价值估值法使用并不广泛,2007年630家有投资性房地产业务的国内上市公司中,仅有18家采用该法。2011年时,上市公司中使用该法的也仅占3.06%。
从保险业的监管上来看,保监会在2010年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问题解答第10号:无担保企业(公司)债券、不动产、未上市股权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创新试点投资产品》中,对不动产投资未明确表述,是采用成本法还是公允价值法估值。
今年5月下发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问题解答第24号:投资性房地产》(征求意见稿)(下称“第24号解答”)中,该项表述变得明确:要求保险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应按照会计准则要求,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只有存在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才可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并向保监会备案。
在目前的实际操作中,不同公司对估值方式有不同的选择。以上市公司为例,中国人寿采用历史成本法,新华保险和中国太保则用公允价值法。不过,新华和太保所采用的评估模型不同,前者采用收益法或市场法,后者用现金流折现法。而前海人寿等一批中小公司,则基本上采用公允价值估值法。
根据规定,成本法下,新会计准则和税法的处理基本一致,计提折旧或摊销处理可抵税。公允价值法下,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损益,可增加当期账面利润(但不增加现金流),但由于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没有减税作用。
上述保险公司投资负责人认为,保险公司早年投资的房地产的原始成本很低,如以历史成本计价,无法真正反映资产的真正价值,且会降低偿付能力充足率。而公允价值是基于市场一致原则下的动态计量模式,能够更确切地反映公司的经营能力、偿债能力及所承担的财务风险,当然,也会加大账面利润和现金流的背离。
利率对保险公司基本面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保险准备金的计提直接影响会计报表的利润起伏;其次,利率的变化会直接影响资产价格的波动,无论固定收益类资产,还是权益类资产;最后,通过“调整后净资产”传导至内含价值的变化,另外,利率的短期变化对有效业务价值和新业务价值无影响,但长期来看将影响精算假设的可信度。
利率变动的影响
保监会在《关于保险业做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实施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10]6号)指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750个工作日国债收益率曲线的移动平均可以作为计算准备金需用到的折现率的基准,可以加上一定限度的溢价。在加息期时,虽有一定程度的滞后,但国债收益率的上升会直接引起贴现率的上升,保险公司准备金相应释放,在会计报表上显示利润增厚。在降息期时,贴现率的下降使得会计准则内准备金计提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从而挤压保险公司的利润空间。
2012年上半年,10年期国债750日均线一路上行,并在7月上旬到达高点,此番上行的背后逻辑是险企计提准备金的下降。在中国险企利润仍由利差驱动的背景下,对其利差益起到了显著的推动作用,并在6月底和7月初触发了保险行业相对估值的提升。
2016年,四家保险公司因为750日均线下行导致精算假设变动而新增加的保险准备金计提进一步增长,规模为62.45亿-289.09亿元,比2015年的44.89亿-231.75亿元明显提升。新增保险准备金计提增加主要因为前期利率走低导致对应折现率假设下调。
随着利率的不断上行,计提保险责任准备金依据的折现率将触底回升,届时,前期补提的准备金将得到释放,增厚当期会计利润。
除了利率变动与准备金计提的关系外,利率与资产价格的变动也值得关注。在加息期,保险资金在浮动利率债券方面的收益可以得到提高,且当期新增债券利息收入也将有所上升。
关注在2012年发生的两次保险行业取得相对估值提升的时间段,结合保险公司在这一时间段的净投资收益率,可以看出,在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保险公司的净投资收益率都处于上升的阶段,而债券类利息收益的增加,无疑在此阶段投资收益率的上升中扮演了强有力的助推器角色。
在2016年年底加息带来的保险行业相对估值提升的时间里,各家保险公司的净投资率也都站上了相对高点,中国人寿和中国太保在第四季度的净投资收益率相较于第三季度分别上升了10BP和50BP。从债券利息的角度来看,加息期会给所有持有浮动利率债券的公司带来增加的利息收益,但是与其他行业相比,保险行业资产配置端的特性决定了行业内公司因加息而享受到的利息增加是更加显著的,有利于保险行业在加息期相对估值的提升。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在加息期债券的利息收益可以上升,但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债券价格将出现下降。广发证券基于四家上市保险公司2016年财务数据对利率进行了敏感性分析。利率波动时,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占比越低、债券平均久期越长,资产价格的波动就越大。
不同于利润体现保险公司当期的存量价值,内含价值更加偏向保险公司长期的基本面,正因为如此,在内含价值的评估过程中会计提更高的准备金,也会执行更高的贴现率(四大上市保险公司的贴现率在10.5%-11%之间)。因此,短期利率的上升或下降难以对公司的有效业务价值和新业务价值造成直接的影响,潜在的间接影响途径是通过国债收益率的上升来提高其评估的可信度。
2016年,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新华保险四家保险公司加权承担的风险比例(自有或传统险资金承担比例为1,分红险为0.3,万能险0.5)分别为0.51、0.60、0.55和0.69。
关于加权风险承担比例的计算,根据财报披露的险种占比,按照传统险承担100%风险的比例,分红险承担30%风险的比例,万能险承担50%风险的比例,加权计算得到。
升息有利保险相对估值提升
我们选择了美国、日本、英国、中国台湾地区的历史数据,观察利率周期与保险股价的变化。数据显示,保险板块在出现相对大盘的估值提升时,其往往伴随利率提升的背景,反之亦然。
以美国为例,美国2003年5月进入升息周期后,美亚和大都等个股累计回报率强势反弹,2007年8月步入降息周期后,保险个股跑输标普500指数。在日本市场上,利率处于长周期的降息周期,保险板块表现不及日经225指数。而在台湾市场上,国泰、新光、富邦等保险集团在低利率阶段整体上难有相对估值的提升,利率阶段性回升时偶尔有相对估值提升。
不过,英国是一个反例,在高利率阶段,保险股与富时100指数高度重合,低利率阶段总体上跑赢指数。另外,不同地区的保险股对利率变化的敏感度也有所不同,相对而言,日本、美国保险股对利率升跌的反应速度更快。
2000年以来,美国经历了两轮利率周期:第一次为2000年1月至2007年7月,其中,2000年1月至2003年6月处于降息通道,2003年7月至2007年7月处于升息通道;第二次为2007年8月至今,其中,2007年8月至2016年8月为降息通道,2016年9月以来,处于升息通道,美联储已加息三次,至2019年尚有多次加息计划。
剔除其他要素,将利率周期与保险股的走势进行对比,可以发现:第一,在高利率环境下,保险股相对估值提升的可能性有所增加,在低利率环境下,保险股跑不赢指数;第二,在利率周期的降息通道中,降息初期保险股出现相对估值提升,但其后表现趋于平庸,加息通道的初期保险股难有表现,但加息的中后期,保险股相对估值会有明显提升。
而从2008年9月开始,受金融危机降息预期的影响,两家保险公司的累计个股回报率均呈现出明显下跌,尤其是美亚。而在之后,在降息周期下,保险股没有取得相对估值的提升,回报率低于大盘收益。
而日本在降息通道期间,险企大幅跑输指数。从2007年起,日本处于降息通道,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从1.76%跌至最低点-0.25%,2016年下半年受全球利率回升的影,10年期国债收益率曲线回升至正数,但仍处于历史低点。
除少数几个时段,保险板块股票因为阶段性反弹明显跑赢大盘外,保险板块股票几乎一直跑输大盘。而且与美国相似,在利率周期的降息通道中,降息初期保险板块可能跑出相对估值的提升,但其后表现趋于平庸,与大盘收益的差距也不断扩大。
台湾地区在利率回升时,保险股有相对估值的提升。2007年以来,10年期政府公债利率整体处于下降通道,但也有阶段性波动。2008年6月至2012年12月,利率持续下行,由高点时的2.72%降至低点时的1.15%。2013年1月至2015年3月,处于回升阶段,最高为1.80%。2015年4月再次回落,最低触及0.69%。
我们选取国泰、新光、富邦三家保险公司进行股价分析。总体上,在低利率状态下,保险股很难出现相对估值的提升,但在利率阶段性回升期间(2013年1月至2015年3月),三家保险公司均获得阶段性相对估值的提升。
而英国则是一个相反的案例。从大周期角度看,英国10年期国债收益率自2000年以来就处于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00年1月-2008年6月,英国利率水平整体处于高位,10年期国债收益率处于4%-6%之间;第二个阶段是2008年6月以来,利率处于下行通道,最低约0.6%,目前回升至1%附近。
英国利率与保险股的走势可能是为数不多的反例。在高利率阶段,保险股跑输富时100指数,而降息或低利率阶段,总体表现优于富时100指数。
总体来看,利率波动对于保险公司的影响是多方面的,结合海外和国内的历史数据,在利率升息周期中,保险板块的表现更容易出现相对估值的提升,其主要逻辑是因为保险准备金计提压力缓解和当期新增预期债券收益率的提升。利率上升对存量交易性债券和可供出售金融债券的资产价值虽有所压制,但整体影响非常有限。综合来看,在利率上升区间或高利率的状况下,保险板块相对受益,相对估值提升的概率会明显增加。
在金融去杠杆等系列政策的作用下,2017年以来,国内利率水平已触底回升,10年期国债收益率从2016年最低点的2.63%回升至目前3.5%-3.6%附近,并一度突破3.7%。展望未来,如果国内金融去杠杆政策不变、美国继续推进加息及缩表,国内市场利率可能维持在相对高位,既能实现政策的平稳推进,又不会对实体经济产生过多的冲击。因此,在长端利率保持稳健的情况下,保险板块依旧有非常好的投资价值,如果行业基本面向好的逻辑不断得到验证,则投资价值将更加彰显。
当然,利率并不是决定保险股估值提升的唯一因素,在关注利率因素时,投资者也需要关注其他相关因素,尤其是各种风险条件,如利率波动超预期、行业回归保障不达预期等。利率并非影响保险的唯一因素,影响保险股表现的因素可能是多面的。海外经验仅供参考,不具备国内市场的完全可比性。敏感性分析建立在部分假设基础之上,仅提供示范参考作用,并不保证代表保险公司真实久期与利率波动的影响。
利率高位走平是最大利好
利率上行如期引爆保险个股的行情。前期险企的走势与长端利率水平的变动验证了上述利率变动与保险股走势的基本关系。在10年期国债从3.27%的低点上扬至最高3.84%的过程中,中信保险指数取得了16%的增长,跑赢了上证综指20个百分点。随后利率走平,但中信保险指数仍然不断上扬20个百分点。
一般而言,在利率的不同阶段,其对保险股利好的影响程度也不相同。根据利好影响从高到低排列,利率高位走平>利率抬升>利率下行>利率长期低位。在利率下行的过程中,险企由于前期销售的高预定利率产品导致负债成本与投资收益逐渐拉窄产生利差损的风险,而长期低位则不仅恶化利差损问题,且会产生退保导致险企现金流断裂并最终破产的可能。典型代表是日本在 20世纪90年代后期,主要寿险公司在持续的低利率环境下纷纷破产。在利率抬升的过程中,险企摆脱了利差损问题,经营情况逐渐好转。因此,不难理解利率抬升时期好于利率下行阶段。
但如何理解利率高位走平好于利率抬升?这是由于在利率抬升阶段,尽管险企摆脱了利差损的风险,但是利率上升会造成债券净值缩水和股票市场下跌及双杀现象,导致险企股东权益和内含价值受损。而在利率高位走平阶段,一方面,利率仍然在高位,险企仍然可以在利率高位时享受较高的投资收益,另一方面,利率止升削弱险企持有的债券和权益投资净值带来的负面影响。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利率高位维稳是险企最理想的投资环境。
二季度,虽然保险股的利润受股债双杀有一定的负面影响,但投资者也无需过度忧虑。二季度,准备金折现率继续下行9BP导致仍需要补提准备金。同时,二季度10年期国债利率上行18.32BP,以及上证综指下行1.74%带来险企持有的股权和债券价值缩水。预计二季度四家险企的利润情况环比一季度下行4%-10%。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负面因素的影响无悖于利率抬升>利率下行的判断。在利率上升阶段,股债双杀现象无须过度忧虑,下半年将迎来最优的投资环境,保险股利润有望快速释放,下半年利率大概率会保持在高位走平的态势,理由是去杠杆持续支撑利率维持在高位,同时,实体经济承受度有限将抑制利率的进一步上升。
如何看待下半年的利率走势对险企的影响?中投证券认为,利率高位走平是险企最适宜的投资环境,在这样一个阶段,一方面,利率仍然在高位,利于险企享受较高的投资收益;另一方面,利率止升则会缓解股债双杀的负面影响。综合考虑各方面影响因素,利率高位走稳是险企最理想的投资环境,下半年,险企会迎来整体利润的快速释放。
一、保险资金运用政策的调整应当加快
(一)放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是改善保险业经营环境的需要。一方面,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竞争的加剧,经营成本大幅度上升,承保利润明显下降,有些财产险业务经营已难以为继。对于人寿险业务,这个问题更为突出。另一个方面,将保险公司基本排斥在资本市场之外,不利于保险公司培育核心竞争能力。从当今国际金融市场发展趋势来看,包括保险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无不向着大型化和全能化方向发展,能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已成为金融机构互相竞争的法宝。保险公司拥有强大的零售网络和广泛的客户资源,开展投资管理、风险控制等综合性业务条件得天独厚。因此,对保险资金开放资本市场可使保险公司的客户资源得到充分利用,这对提高保险公司竞争能力极为有利。随着中国入世,保险业的开放度也日益扩大,相对于国外保险公司已拥有的丰富的资本市场运作经验,国内保险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投资尚处于起步阶段,如不尽快使保险资金同资本市场对接,提升投资管理水平,将使我们一开始便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二)放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是中国保险业融人国际市场的必然选择。中国加入WTO后,中国保险业融人国际市场的步伐日益加快,中国保险业与国际保险业的互动加快了这种融合。“9.11”事件后,国际保险业进入了艰难的调整期,而中国经济的一枝独秀为中国保险业提供了巨大的市场需求。国际保险业利用其成熟的管理技术,先进的管理方法,面对的是全球资本市场,其投资的领域涉及股票、债券、基金、抵押贷款、房地产、贵金属等。其投资的方式可以是自营,也可以是委托,十分灵活、方便。而中国保险业在资金运用上范围狭小,严重制约了保险业的国际竞争力,使保险业发展的能量难以充分释放出来。
(三)放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是增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必然要求。过窄的投资渠道限制了新的保险业务的拓展,使产品设计过程中价格确定增加困难,市场需求与保单价值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放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有利于开发更多的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有利于产品销售,有利于提高投资收益,有利于化解寿险利差损,增强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二、目前保险资金运用与管理存在的问题以及政策性困扰
(一)由政策性因素导致的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给保险公司投资带来一定困难。相对于国际成熟的证券市场来说,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有很多问题是与国家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相伴而生的,只能在发展中寻求改革与发展的办法。如占上市公司三分之二的国有股、法人股的流通问题;新股配售问题;银行资金人市问题;宏观经济及货币政策问题;A、B股市场统一问题等等。这些政策性因素的变化或不确定性都会对证券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产生重要影响,由于保险公司目前已投资于证券投资资金,间接进入了股市,因此这些政策性因素影响着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的稳定。
(二)投资工具缺乏既给保险公司投资带来了巨大压力,也给保险公司投资带来了风险。目前保险公司只能在商业银行存款、投资于国债、金融债、部分企业债及买卖证券投资基金,没有更多的金融投资工具,使保险公司间接投资股票市场只能在一个上升的市场行情中寻求盈利,一旦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发生变化,引起行情下跌便只能承受投资损失。即使是国债投资,也是品种少,期限短,不能较好满足保险公司的投资需求。另一方面,我国目前允许保险资金投资的基本上都是利率性产品,而没有实业投资,一旦利率变化,对保险公司的存量资产及增量资金都有着重要影响。表现在:利率持续走低,保险公司将面临再投资收益风险;而如果利率持续走高,保险公司存量固定收益债券则面临投资风险考验。
(三)由于投资工具的缺乏,使保险公司投资组合困难,完全做到资产与负债相匹配成为不现实。我国的寿险资金绝大部分是长期性的,其中20年期限的资金约占50%左右,而在保险可投资的工具中却缺乏与之相匹配的品种。如协议存款绝大部分为5年期,国债、金融债以3、5、7、10年居多,20、30年期限的品种太少,而且价格也不能真实反映期限与价格的变化。在目前限制保险公司投资实业、股市及海外资本市场的情况下,各保险公司要做到投资资产与负债的完全匹配显然是困难的,这也形成了保险公司的巨大经营风险。
(四)现行投资管理体制及资金运用政策限制了保险公司投资业务的发展。国际上一般保险公司投资管理有三种模式:一种是由保险集团公司或金融集团公司所属的专业投资公司运用与管理保险资金;第二种是资金由保险公司下设一个具体的投资部门来管理和运作;第三种是保险公司把资金委托给专门的投资管理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来运作。从我国的情况看,这方面限制较死,第一种和第三种模式基本上不存在。虽然新的《保险法》已出台,对保险公司的投资尚留有余地,但有些条款缺乏权威性解释,亟待有关部门做出详细的说明。可以说,目前投资管理体制及政策上的种种限制和不明确,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保险投资业务的发展。(五)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资源的配置水平,影响着保险公司的资金营运。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国家通过积极的财政政策大量筹集与分配资金,另一方面,货币市场、资本市场资金大量闲置;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惜贷,存贷比例偏低,另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又大量认购国债,默默承受着利率风险;一方面企业贷款难、上市筹资难,另一方面,企业发债又多头管理,限制的太死;一方面保险公司保费收入高速增长,另一方面,保险资金运用却没有更宽的出路。这些状况表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缺乏协调机制,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使资金及债券的价格失真,也给国民经济资源造成浪费,影响着保险资金的有效增值。
三、如何缓解保险资金运用矛盾,确保保险资金安全增值
(一)允许保险资金直接人市。保险资金的直接入市,是利用股市的最有效的途径。首先,可以避免投资于基金的管理费用和托管费用,节省成本;其次,可避免投资于封闭式基金造成的折价损失;第三,可以避免投资于开放式基金的申购和赎回费用。特别重要的是,保险公司作为机构投资者,在见证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同时,已在人才储备、投资组合、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有能力直接参与股票市场,直接利用资本市场的发展契机,提高保险资金的运用水平。
(二)允许保险资金投资于更宽范围的公司债券。与美国20万亿美元债券市场的规模及4万亿美元公司债券的规模相比,目前中国债券市场的规模小、品种少,公司债的规模只占全部债券市场规模的4%。可见,中国的公司债券,包括可转债市场,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也将为保险资金的运用提供更大的市场。
(三)有限度地允许保险公司参与质押贷款及金融租赁业务。主要包括住房、汽车贷款等。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这类投资收益稳定、风险小,特别适合保险资金的安全增值的特点。
(四)项目投资。可投资于市政建设、重大交通设施等风险小、期限长、收益高的项目。
(五)战略投资和国有股、法人股的投资。应该允许保险公司作为新股配售的战略投资者,享受一级市场的高收益;同时,应该允许保险公司投资于业绩优秀公司的国有股或法人股,获取稳定的红利以及通过所投资公司的净资产的增值,享受以后的流通溢价。
(六)外币境内外投资及人民币境外投资。对现有外币资金除了可以开展结构性存款外,还应允许从事B股交易;应该允许购买中国政府及企业在海外发行的债券;应允许购买美国国债等。目前美国30年期公债收益率在5.04%,10年期公债收益率达4.13%。同时,对现有保险公司人民币资金,国家外汇管理部门也应该在政策上有所松动,可以根据保险的需求和实际投资管理能力,按总资产的规模核定一定比例允许人民币自由转换成外汇资金,投资于海外资本市场。尽管存在一定的汇率和投资风险,但从长远看,这对于保险公司合理匹配投资组合,完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投资收益是大有裨益的。目前北美和香港股市在网络泡沫破灭后,价值回归,已有一定的投资价值。只要机构投资者特别是保险公司在投资时处理好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三者的关系,控制好风险,应该能够获得较高的回报。
四、放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同时对保险公司自身的管理及保险监管水平提出了挑战
一、保险资金运用政策的调整应当加快
(一)放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是改善保险业经营环境的需要。一方面,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竞争的加剧,经营成本大幅度上升,承保利润明显下降,有些财产险业务经营已难以为继。对于人寿险业务,这个问题更为突出。另一个方面,将保险公司基本排斥在资本市场之外,不利于保险公司培育核心竞争能力。从当今国际金融市场发展趋势来看,包括保险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无不向着大型化和全能化方向发展,能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已成为金融机构互相竞争的法宝。保险公司拥有强大的零售和广泛的客户资源,开展投资管理、风险控制等综合性业务条件得天独厚。因此,对保险资金开放资本市场可使保险公司的客户资源得到充分利用,这对提高保险公司竞争能力极为有利。随着中国入世,保险业的开放度也日益扩大,相对于国外保险公司已拥有的丰富的资本市场运作经验,国内保险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投资尚处于起步阶段,如不尽快使保险资金同资本市场对接,提升投资管理水平,将使我们一开始便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二)放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是中国保险业融人国际市场的必然选择。中国加入WTO后,中国保险业融人国际市场的步伐日益加快,中国保险业与国际保险业的互动加快了这种融合。“9.11”事件后,国际保险业进入了艰难的调整期,而中国的一枝独秀为中国保险业提供了巨大的市场需求。国际保险业利用其成熟的管理技术,先进的管理,面对的是全球资本市场,其投资的领域涉及股票、债券、基金、抵押贷款、房地产、贵金属等。其投资的方式可以是自营,也可以是委托,十分灵活、方便。而中国保险业在资金运用上范围狭小,严重制约了保险业的国际竞争力,使保险业发展的能量难以充分释放出来。
(三)放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是增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必然要求。过窄的投资渠道限制了新的保险业务的拓展,使产品设计过程中价格确定增加困难,市场需求与保单价值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放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有利于开发更多的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有利于产品销售,有利于提高投资收益,有利于化解寿险利差损,增强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二、保险资金运用与管理存在的问题以及政策性困扰
(一)由政策性因素导致的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给保险公司投资带来一定困难。相对于国际成熟的证券市场来说,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有很多问题是与国家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相伴而生的,只能在发展中寻求改革与发展的办法。如占上市公司三分之二的国有股、法人股的流通问题;新股配售问题;银行资金人市问题;宏观经济及货币政策问题;A、B股市场统一问题等等。这些政策性因素的变化或不确定性都会对证券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产生重要影响,由于保险公司目前已投资于证券投资资金,间接进入了股市,因此这些政策性因素影响着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的稳定。
(二)投资工具缺乏既给保险公司投资带来了巨大压力,也给保险公司投资带来了风险。目前保险公司只能在商业银行存款、投资于国债、金融债、部分债及买卖证券投资基金,没有更多的金融投资工具,使保险公司间接投资股票市场只能在一个上升的市场行情中寻求盈利,一旦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引起行情下跌便只能承受投资损失。即使是国债投资,也是品种少,期限短,不能较好满足保险公司的投资需求。另一方面,我国目前允许保险资金投资的基本上都是利率性产品,而没有实业投资,一旦利率变化,对保险公司的存量资产及增量资金都有着重要影响。表现在:利率持续走低,保险公司将面临再投资收益风险;而如果利率持续走高,保险公司存量固定收益债券则面临投资风险考验。
(三)由于投资工具的缺乏,使保险公司投资组合困难,完全做到资产与负债相匹配成为不现实。我国的寿险资金绝大部分是长期性的,其中 20年期限的资金约占50%左右,而在保险可投资的工具中却缺乏与之相匹配的品种。如协议存款绝大部分为5年期,国债、金融债以3、5、7、10年居多,20、30年期限的品种太少,而且价格也不能真实反映期限与价格的变化。在目前限制保险公司投资实业、股市及海外资本市场的情况下,各保险公司要做到投资资产与负债的完全匹配显然是困难的,这也形成了保险公司的巨大经营风险。
(四)现行投资管理体制及资金运用政策限制了保险公司投资业务的发展。国际上一般保险公司投资管理有三种模式:一种是由保险集团公司或金融集团公司所属的专业投资公司运用与管理保险资金;第二种是资金由保险公司下设一个具体的投资部门来管理和运作;第三种是保险公司把资金委托给专门的投资管理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来运作。从我国的情况看,这方面限制较死,第一种和第三种模式基本上不存在。虽然新的《保险法》已出台,对保险公司的投资尚留有余地,但有些条款缺乏权威性解释,亟待有关部门做出详细的说明。可以说,目前投资管理体制及政策上的种种限制和不明确,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保险投资业务的发展。
(五)国家宏观政策及资源的配置水平,着保险公司的资金营运。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国家通过积极的财政政策大量筹集与分配资金,另一方面,货币市场、资本市场资金大量闲置;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惜贷,存贷比例偏低,另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又大量认购国债,默默承受着利率风险;一方面贷款难、上市筹资难,另一方面,企业发债又多头管理,限制的太死;一方面保险公司保费收入高速增长,另一方面,保险资金运用却没有更宽的出路。这些状况表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缺乏协调机制,这些的存在不仅使资金及债券的价格失真,也给国民经济资源造成浪费,影响着保险资金的有效增值。
三、如何缓解保险资金运用矛盾,确保保险资金安全增值
(一)允许保险资金直接人市。保险资金的直接入市,是利用股市的最有效的途径。首先,可以避免投资于基金的管理费用和托管费用,节省成本;其次,可避免投资于封闭式基金造成的折价损失;第三,可以避免投资于开放式基金的申购和赎回费用。特别重要的是,保险公司作为机构投资者,在见证资本市场的同时,已在人才储备、投资组合、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有能力直接参与股票市场,直接利用资本市场的发展契机,提高保险资金的运用水平。
(二)允许保险资金投资于更宽范围的公司债券。与美国20万亿美元债券市场的规模及4万亿美元公司债券的规模相比,中国债券市场的规模小、品种少,公司债的规模只占全部债券市场规模的4%。可见,中国的公司债券,包括可转债市场,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也将为保险资金的运用提供更大的市场。
(三)有限度地允许保险公司参与质押贷款及租赁业务。主要包括住房、汽车贷款等。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这类投资收益稳定、风险小,特别适合保险资金的安全增值的特点。
(四)项目投资。可投资于市政建设、重大设施等风险小、期限长、收益高的项目。
(五)战略投资和国有股、法人股的投资。应该允许保险公司作为新股配售的战略投资者,享受一级市场的高收益;同时,应该允许保险公司投资于业绩优秀公司的国有股或法人股,获取稳定的红利以及通过所投资公司的净资产的增值,享受以后的流通溢价。
(六)外币境内外投资及人民币境外投资。对现有外币资金除了可以开展结构性存款外,还应允许从事B股交易;应该允许购买中国政府及企业在海外发行的债券;应允许购买美国国债等。目前美国30年期公债收益率在5.04%,10年期公债收益率达4.13%。同时,对现有保险公司人民币资金,国家外汇管理部门也应该在政策上有所松动,可以根据保险的需求和实际投资管理能力,按总资产的规模核定一定比例允许人民币自由转换成外汇资金,投资于海外资本市场。尽管存在一定的汇率和投资风险,但从长远看,这对于保险公司合理匹配投资组合,完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投资收益是大有裨益的。目前北美和香港股市在泡沫破灭后,价值回归,已有一定的投资价值。只要机构投资者特别是保险公司在投资时处理好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三者的关系,控制好风险,应该能够获得较高的回报。
四、放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同时对保险公司自身的管理及保险监管水平提出了挑战
一、保险资金运用政策的调整应当加快
(一)放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是改善保险业经营环境的需要。一方面,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竞争的加剧,经营成本大幅度上升,承保利润明显下降,有些财产险业务经营已难以为继。对于人寿险业务,这个问题更为突出。另一个方面,将保险公司基本排斥在资本市场之外,不利于保险公司培育核心竞争能力。从当今国际金融市场发展趋势来看,包括保险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无不向着大型化和全能化方向发展,能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已成为金融机构互相竞争的法宝。保险公司拥有强大的零售网络和广泛的客户资源,开展投资管理、风险控制等综合性业务条件得天独厚。因此,对保险资金开放资本市场可使保险公司的客户资源得到充分利用,这对提高保险公司竞争能力极为有利。随着中国入世,保险业的开放度也日益扩大,相对于国外保险公司已拥有的丰富的资本市场运作经验,国内保险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投资尚处于起步阶段,如不尽快使保险资金同资本市场对接,提升投资管理水平,将使我们一开始便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二)放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是中国保险业融人国际市场的必然选择。中国加入WTO后,中国保险业融人国际市场的步伐日益加快,中国保险业与国际保险业的互动加快了这种融合。“9.11”事件后,国际保险业进入了艰难的调整期,而中国经济的一枝独秀为中国保险业提供了巨大的市场需求。国际保险业利用其成熟的管理技术,先进的管理方法,面对的是全球资本市场,其投资的领域涉及股票、债券、基金、抵押贷款、房地产、贵金属等。其投资的方式可以是自营,也可以是委托,十分灵活、方便。而中国保险业在资金运用上范围狭小,严重制约了保险业的国际竞争力,使保险业发展的能量难以充分释放出来。
(三)放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是增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必然要求。过窄的投资渠道限制了新的保险业务的拓展,使产品设计过程中价格确定增加困难,市场需求与保单价值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放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有利于开发更多的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有利于产品销售,有利于提高投资收益,有利于化解寿险利差损,增强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二、目前保险资金运用与管理存在的问题以及政策性困扰
(一)由政策性因素导致的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给保险公司投资带来一定困难。相对于国际成熟的证券市场来说,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有很多问题是与国家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相伴而生的,只能在发展中寻求改革与发展的办法。如占上市公司三分之二的国有股、法人股的流通问题;新股配售问题;银行资金人市问题;宏观经济及货币政策问题;A、B股市场统一问题等等。这些政策性因素的变化或不确定性都会对证券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产生重要影响,由于保险公司目前已投资于证券投资资金,间接进入了股市,因此这些政策性因素影响着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的稳定。
(二)投资工具缺乏既给保险公司投资带来了巨大压力,也给保险公司投资带来了风险。目前保险公司只能在商业银行存款、投资于国债、金融债、部分企业债及买卖证券投资基金,没有更多的金融投资工具,使保险公司间接投资股票市场只能在一个上升的市场行情中寻求盈利,一旦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发生变化,引起行情下跌便只能承受投资损失。即使是国债投资,也是品种少,期限短,不能较好满足保险公司的投资需求。另一方面,我国目前允许保险资金投资的基本上都是利率性产品,而没有实业投资,一旦利率变化,对保险公司的存量资产及增量资金都有着重要影响。表现在:利率持续走低,保险公司将面临再投资收益风险;而如果利率持续走高,保险公司存量固定收益债券则面临投资风险考验。
(三)由于投资工具的缺乏,使保险公司投资组合困难,完全做到资产与负债相匹配成为不现实。我国的寿险资金绝大部分是长期性的,其中20年期限的资金约占50%左右,而在保险可投资的工具中却缺乏与之相匹配的品种。如协议存款绝大部分为5年期,国债、金融债以3、5、7、10年居多,20、30年期限的品种太少,而且价格也不能真实反映期限与价格的变化。在目前限制保险公司投资实业、股市及海外资本市场的情况下,各保险公司要做到投资资产与负债的完全匹配显然是困难的,这也形成了保险公司的巨大经营风险。
(四)现行投资管理体制及资金运用政策限制了保险公司投资业务的发展。国际上一般保险公司投资管理有三种模式:一种是由保险集团公司或金融集团公司所属的专业投资公司运用与管理保险资金;第二种是资金由保险公司下设一个具体的投资部门来管理和运作;第三种是保险公司把资金委托给专门的投资管理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来运作。从我国的情况看,这方面限制较死,第一种和第三种模式基本上不存在。虽然新的《保险法》已出台,对保险公司的投资尚留有余地,但有些条款缺乏权威性解释,亟待有关部门做出详细的说明。可以说,目前投资管理体制及政策上的种种限制和不明确,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保险投资业务的发展。
(五)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资源的配置水平,影响着保险公司的资金营运。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国家通过积极的财政政策大量筹集与分配资金,另一方面,货币市场、资本市场资金大量闲置;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惜贷,存贷比例偏低,另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又大量认购国债,默默承受着利率风险;一方面企业贷款难、上市筹资难,另一方面,企业发债又多头管理,限制的太死;一方面保险公司保费收入高速增长,另一方面,保险资金运用却没有更宽的出路。这些状况表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缺乏协调机制,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使资金及债券的价格失真,也给国民经济资源造成浪费,影响着保险资金的有效增值。
三、如何缓解保险资金运用矛盾,确保保险资金安全增值
(一)允许保险资金直接人市。保险资金的直接入市,是利用股市的最有效的途径。首先,可以避免投资于基金的管理费用和托管费用,节省成本;其次,可避免投资于封闭式基金造成的折价损失;第三,可以避免投资于开放式基金的申购和赎回费用。特别重要的是,保险公司作为机构投资者,在见证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同时,已在人才储备、投资组合、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有能力直接参与股票市场,直接利用资本市场的发展契机,提高保险资金的运用水平。
(二)允许保险资金投资于更宽范围的公司债券。与美国20万亿美元债券市场的规模及4万亿美元公司债券的规模相比,目前中国债券市场的规模小、品种少,公司债的规模只占全部债券市场规模的4%。可见,中国的公司债券,包括可转债市场,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也将为保险资金的运用提供更大的市场。
(三)有限度地允许保险公司参与质押贷款及金融租赁业务。主要包括住房、汽车贷款等。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这类投资收益稳定、风险小,特别适合保险资金的安全增值的特点。
(四)项目投资。可投资于市政建设、重大交通设施等风险小、期限长、收益高的项目。
(五)战略投资和国有股、法人股的投资。应该允许保险公司作为新股配售的战略投资者,享受一级市场的高收益;同时,应该允许保险公司投资于业绩优秀公司的国有股或法人股,获取稳定的红利以及通过所投资公司的净资产的增值,享受以后的流通溢价。
(六)外币境内外投资及人民币境外投资。对现有外币资金除了可以开展结构性存款外,还应允许从事B股交易;应该允许购买中国政府及企业在海外发行的债券;应允许购买美国国债等。目前美国30年期公债收益率在5.04%,10年期公债收益率达4.13%。同时,对现有保险公司人民币资金,国家外汇管理部门也应该在政策上有所松动,可以根据保险的需求和实际投资管理能力,按总资产的规模核定一定比例允许人民币自由转换成外汇资金,投资于海外资本市场。尽管存在一定的汇率和投资风险,但从长远看,这对于保险公司合理匹配投资组合,完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投资收益是大有裨益的。目前北美和香港股市在网络泡沫破灭后,价值回归,已有一定的投资价值。只要机构投资者特别是保险公司在投资时处理好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三者的关系,控制好风险,应该能够获得较高的回报。
四、放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同时对保险公司自身的管理及保险监管水平提出了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