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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的方法论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4-02-27 16: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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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作为总体上最为科学、最为完备的历史唯物主义哲学方法论在19世纪中期已由马克思、恩格斯所创立,而具体的社会科学方法论则至今尚未被系统地建构起来。尽管造成这一情况的原因很多,但长期以来人们对于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看法所存在的严重偏差无疑是主要原因。人们习惯认为,既然历史唯物主义是人类历史上研究社会历史最为科学、最为完备的方法论,那么就没有必要研究和建构所谓的社会科学方法论。诚然,历史唯物主义是迄今以来人类认识和研究社会最为科学、最为完备的方法论,但它只是一种一般的哲学方法论,而不是具体的社会科学方法论。

社会科学方法论作为一种具体的方法论,不同于历史唯物主义这一一般的哲学方法论,它是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历史观的基础上形成的,对于具体的社会科学研究具有直接的指导意义。历史唯物主义和社会科学方法论之问是一种一般和个别、指导和被指导的关系。历史唯物主义是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基础,它为社会科学方法论提供一般的方法论指导,而社会科学方法论是历史唯物主义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具体化。历史唯物主义和社会科学方法论是处于不同层次的两种方法论,它们对于具体的社会科学研究都具有指导作用,但历史唯物主义对具体的社会科学研究只具有总体而间接的指导作用,而社会科学方法论对于具体的社会科学研究则具有直接指导作用。社会科学方法论是联结历史唯物主义和具体的社会科学研究的中间环节和桥梁,因而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可以取代的具体的社会科学方法论来直接指导具体的社会科学研究的看法是偏颇的。为了进一步推动社会科学研究的发展、丰富历史唯物主义,很有必要建构社会科学方法论这一具体的社会科学方法论。笔者认为,建构社会科学方法论可从以下两个方面人手。

一、积极扬弃传统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研究成果

随着作为学科意义上的社会科学在19世纪中期的正式形成,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研究也系统而全面地展开。在100多年的社会科学方法论研究中,产生了大量的积极成果,主要包括以孔德、斯宾塞、迪尔凯姆、韦伯、温奇、吉登斯等为代表的众多社会科学家系统创建的两对相互对立的社会科学方法论,包括人文科学方法论(理解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实证方法论)、方法论个人主义和方法论整体主义以及对它们所做的种种有益的综合研究。就建构社会科学方法论而言,后一种研究的积极成果意义更大,因为社会科学方法论就是一种综合的社会科学方法论,而在社会科学方法论研究史上,韦伯、温奇、吉登斯等社会科学家试图将相互对立的社会科学方法论综合起来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则是建构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直接的理论前提。

尽管韦伯将人文科学方法论(理解方法论)作为其社会学研究的方法论,但他也试图同时综合自然科学方法论(实证方法论)作为其人文科学方法论的补充。韦伯在《经济与社会》中提出的社会学定义就体现了他试图综合人文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的倾向。他说:“社会学……应该称之为一门想解释性地理解社会行为,并且通过这种办法在社会行为的过程和影响上说明其原因的科学。”简言之,社会学或理解社会学就是一门对社会行为进行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的科学。也就是说,理解社会学除了对社会行为进行解释性理解之外,还要对社会行为进行因果性说明,即将对社会行为的解释性理解通过与具体的事件进程相比较而证实主观的理解。因为在韦伯看来,社会行为需要理解,但仅有理解还不够。因为无论理解有多高的明确性,它终究是一种主观形式,只能作为一种特定的假设。因此,理解社会学就是要将解释性理解与因果性说明相结合。很显然,韦伯将理解社会学的方法论视为解释性理解与因果性说明的结合,其中,解释性理解就是一种人文科学的方法论,而因果性说明则是一种自然科学方法论。因此,理解社会学的方法论就是一种由人文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相结合的方法论。

温奇对于韦伯的这种综合人文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开展社会学研究的尝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进一步在其名著《社会科学的观念及其与哲学的关系》中集中探讨了韦伯有关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之间的关系,即“获得对一个行为的意义的‘阐释性理解’,与提供了导致这个行为及其后果的因果性说明之间的关系。”然而.温奇对韦伯综合解释性理解与因果性说明的“统计学方案”,即“理解是一种在逻辑上不完全的东西,它需要另一种不同的方法来补充,即统计学的收集方法”f31(P123)是持否定态度的。在温奇看来,“如果一种给定的阐释是错的,那么统计学——尽管能指出它是错的——也决不像韦伯所说的那样是评判社会学阐释之有效性的决定性的、终极的法庭。这时需要的是一种更好的阐释,而不是在类型上不同的东西。”网(P123)尽管如此,温奇仍然沿着韦伯的思路,尝试将人文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综合起来,只不过他不像韦伯那样仅仅局限于以方法论来谈方法论,而是上升到哲学高度,以后期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为基础探讨人文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相互综合的方案。

首先,他将人文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做了“内”和“外”的区分。认为自然科学的实证方法论是一种外部观察的方法论,而人文科学的理解方法论则是一种内部的方法论,因而理解必须在内部关系中进行。其次,论述了说明和理解之间的紧密关系。认为理解是说明的目标和成功的说明的最终产物,但不能认为理解只有在已经存在说明的地方才存在,“除非存在某种不是说明的结果的理解的形式,否则说明之类的东西就是不可能的。说明之所以被称之为说明,仅当存在着,或至少被认为存在着理解中的缺陷,而这样的标准只能是我们已经拥有的理解。进而,我们已经拥有的理解是表达在概念中的,而概念构成了我们所关心的题材的形式。另一方面,这些概念也表达了应用它们的人的某些方面的生活特征。”总之,尽管温奇主张社会科学方法论的“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之间是紧密联系的,即社会科学研究既要“说明”(explanation)又要“理解”(understanding),但是“温奇的此种‘说明’和‘理解’的结合仍然强调因果说明(逻辑)空间与理解(理由逻辑)空间之间存在边界,因此,在关于因果空间与理由逻辑空间之间关系的辨析上仍然晦暗不明。”

吉登斯在《社会学方法的新规则——一种对解释社会学的建设性批判》中,立足于解释学立场也尝试综合人文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以及方法论个人主义和方法论整体主义来开展社会学研究。吉登斯同意温奇对韦伯的质疑,即认为韦伯“错误地假定人类行为的解释可以采取一种逻辑上与自然科学特征相同的因果关系形式(如果不是在内容上)”,并进一步以他称之为“能动者因果关系”的理论探讨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之间的关系。他说:“因果关系并非以永恒联系的‘规律’为前提(如果有这种情况的话,肯定是相反的),而是以①因果间的必然联系,和②因果效力的观念为前提。行动是由能动者对他或她的意图的反思性监控所引发,这种意图不仅与需要有关,而且与对‘外部’世界的需要的评价有关,这为本研究的必要性提供了一个行动者自由的充足解释;我并不因此以自由反对因果关系,但更愿以‘能动者因果关系’反对‘事件因果关系’。由此,在社会科学中,‘决定论’涉及任何将人类行动完全还原为‘事件因果关系’的理论方案。”很显然,在解释性理解与因果性说明之间关系的看法上,吉登斯不同于温奇,因为在他看来,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之间是无边界的。

吉登斯又通过建构“结构二重性”理论来综合方法论个人主义和方法论整体主义。吉登斯在《社会的构成》中认为,“结构二重性”(dualityofstructure)指的是“结构同时作为自身反复组织起来的行为的中介与结果;社会系统的结构性特征并不外在于行为,而是反复不断地卷入行为的生产与再生产。”因而“在结构二重性观点看来,社会系统的结构性特征对于它们反复组织起来的实践来说,既是后者的中介,又是它的结果。相对个人而言,结构并不是什么‘外在之物’:从某种特定的意义上来说,结构作为记忆痕迹,具体体现在各种社会实践中,‘内在于’人的活动,而不像涂尔干所说的是‘外在’的。不应将结构等同于制约。相反,结构总是同时具有制约性与使动性。这一点当然不妨碍社会系统的结构化特征在时空向度上延伸开去,超出任何个体行为者的控制范围。它也不排除以下可能性,即行为者自己有关社会系统的理论会使这些系统物化,而这些社会系统的反复构成却正是得益于这些行为者自身的活动。”很显然,吉登斯将“行动者和结构”这一“二元论”化为“二重性”,尝试在具有反思性和连续性的社会实践的具体过程中解决社会科学方法论综合方法论个人主义和方法论整体主义,认为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对立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可以具体化为“个人行为的自主性或能动性与社会结构的制约性”之间的对立。这一具体的对立关系在吉登斯的“结构二重性”理论中得到了统一,其统一基础就是循环往复的社会实践的具体过程。

韦伯、温奇以及吉登斯试图综合人文科学方法论(理解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实证方法论)以及方法论个人主义和方法论整体主义来开展社会学或社会科学研究。韦伯强调综合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来开展社会学研究,但他认为因果性说明只是解释性理解的一种有益的补充,因为他所主张的社会科学方法论本质上还是一种人文科学方法论。温奇从后期维特根斯坦语言哲学出发深刻阐释了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之间的关系,但在他看来,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之间还是有边界的。温奇的不足之处在于他没有找到综合这两种相互对立的方法论的现实基础。吉登斯从人文科学方法论(理解方法论)立场出发来综合或统一两种相互对立的社会科学方法论,并最终将它们的综合或统一建立在循环往复的社会实践基础上,但他仍然在方法论的漩涡里打转。总体而言,他们的努力都加深了人们对于人文科学的理解方法论和自然科学的实证方法论之间关系的理解以及综合它们的基础的理解。这无疑为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建构提供了直接的理论前提。

二、基于唯物史观融合传统社会科学方法论

篇2

作为总体上最为科学、最为完备的历史唯物主义哲学方法论在19世纪中期已由马克思、恩格斯所创立,而具体的社会科学方法论则至今尚未被系统地建构起来。尽管造成这一情况的原因很多,但长期以来人们对于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看法所存在的严重偏差无疑是主要原因。人们习惯认为,既然历史唯物主义是人类历史上研究社会历史最为科学、最为完备的方法论,那么就没有必要研究和建构所谓的社会科学方法论。诚然,历史唯物主义是迄今以来人类认识和研究社会最为科学、最为完备的方法论,但它只是一种一般的哲学方法论,而不是具体的社会科学方法论。社会科学方法论作为一种具体的方法论,不同于历史唯物主义这一一般的哲学方法论,它是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历史观的基础上形成的,对于具体的社会科学研究具有直接的指导意义。历史唯物主义和社会科学方法论之问是一种一般和个别、指导和被指导的关系。历史唯物主义是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基础,它为社会科学方法论提供一般的方法论指导,而社会科学方法论是历史唯物主义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具体化。历史唯物主义和社会科学方法论是处于不同层次的两种方法论,它们对于具体的社会科学研究都具有指导作用,但历史唯物主义对具体的社会科学研究只具有总体而间接的指导作用,而社会科学方法论对于具体的社会科学研究则具有直接指导作用。社会科学方法论是联结历史唯物主义和具体的社会科学研究的中间环节和桥梁,因而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可以取代的具体的社会科学方法论来直接指导具体的社会科学研究的看法是偏颇的。为了进一步推动社会科学研究的发展、丰富历史唯物主义,很有必要建构社会科学方法论这一具体的社会科学方法论。笔者认为,建构社会科学方法论可从以下两个方面人手。

一、积极扬弃传统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研究成果

随着作为学科意义上的社会科学在19世纪中期的正式形成,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研究也系统而全面地展开。在100多年的社会科学方法论研究中,产生了大量的积极成果,主要包括以孔德、斯宾塞、迪尔凯姆、韦伯、温奇、吉登斯等为代表的众多社会科学家系统创建的两对相互对立的社会科学方法论,包括人文科学方法论(理解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实证方法论)、方法论个人主义和方法论整体主义以及对它们所做的种种有益的综合研究。就建构社会科学方法论而言,后一种研究的积极成果意义更大,因为社会科学方法论就是一种综合的社会科学方法论,而在社会科学方法论研究史上,韦伯、温奇、吉登斯等社会科学家试图将相互对立的社会科学方法论综合起来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则是建构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直接的理论前提。

尽管韦伯将人文科学方法论(理解方法论)作为其社会学研究的方法论,但他也试图同时综合自然科学方法论(实证方法论)作为其人文科学方法论的补充。韦伯在《经济与社会》中提出的社会学定义就体现了他试图综合人文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的倾向。他说:“社会学……应该称之为一门想解释性地理解社会行为,并且通过这种办法在社会行为的过程和影响上说明其原因的科学。”简言之,社会学或理解社会学就是一门对社会行为进行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的科学。也就是说,理解社会学除了对社会行为进行解释性理解之外,还要对社会行为进行因果性说明,即将对社会行为的解释性理解通过与具体的事件进程相比较而证实主观的理解。因为在韦伯看来,社会行为需要理解,但仅有理解还不够。因为无论理解有多高的明确性,它终究是一种主观形式,只能作为一种特定的假设。因此,理解社会学就是要将解释性理解与因果性说明相结合。很显然,韦伯将理解社会学的方法论视为解释性理解与因果性说明的结合,其中,解释性理解就是一种人文科学的方法论,而因果性说明则是一种自然科学方法论。因此,理解社会学的方法论就是一种由人文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相结合的方法论。

温奇对于韦伯的这种综合人文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开展社会学研究的尝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进一步在其名著《社会科学的观念及其与哲学的关系》中集中探讨了韦伯有关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之间的关系,即“获得对一个行为的意义的‘阐释性理解’,与提供了导致这个行为及其后果的因果性说明之间的关系。”然而.温奇对韦伯综合解释性理解与因果性说明的“统计学方案”,即“理解是一种在逻辑上不完全的东西,它需要另一种不同的方法来补充,即统计学的收集方法”f31(P123)是持否定态度的。在温奇看来,“如果一种给定的阐释是错的,那么统计学——尽管能指出它是错的——也决不像韦伯所说的那样是评判社会学阐释之有效性的决定性的、终极的法庭。这时需要的是一种更好的阐释,而不是在类型上不同的东西。”网(P123)尽管如此,温奇仍然沿着韦伯的思路,尝试将人文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综合起来,只不过他不像韦伯那样仅仅局限于以方法论来谈方法论,而是上升到哲学高度,以后期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为基础探讨人文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相互综合的方案。

首先,他将人文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做了“内”和“外”的区分。认为自然科学的实证方法论是一种外部观察的方法论,而人文科学的理解方法论则是一种内部的方法论,因而理解必须在内部关系中进行。其次,论述了说明和理解之间的紧密关系。认为理解是说明的目标和成功的说明的最终产物,但不能认为理解只有在已经存在说明的地方才存在,“除非存在某种不是说明的结果的理解的形式,否则说明之类的东西就是不可能的。说明之所以被称之为说明,仅当存在着,或至少被认为存在着理解中的缺陷,而这样的标准只能是我们已经拥有的理解。进而,我们已经拥有的理解是表达在概念中的,而概念构成了我们所关心的题材的形式。另一方面,这些概念也表达了应用它们的人的某些方面的生活特征。”总之,尽管温奇主张社会科学方法论的“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之间是紧密联系的,即社会科学研究既要“说明”(explanation)又要“理解”(understanding),但是“温奇的此种‘说明’和‘理解’的结合仍然强调因果说明(逻辑)空间与理解(理由逻辑)空间之间存在边界,因此,在关于因果空间与理由逻辑空间之间关系的辨析上仍然晦暗不明。”

吉登斯在《社会学方法的新规则——一种对解释社会学的建设性批判》中,立足于解释学立场也尝试综合人文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以及方法论个人主义和方法论整体主义来开展社会学研究。吉登斯同意温奇对韦伯的质疑,即认为韦伯“错误地假定人类行为的解释可以采取一种逻辑上与自然科学特征相同的因果关系形式(如果不是在内容上)”,并进一步以他称之为“能动者因果关系”的理论探讨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之间的关系。他说:“因果关系并非以永恒联系的‘规律’为前提(如果有这种情况的话,肯定是相反的),而是以①因果间的必然联系,和②因果效力的观念为前提。行动是由能动者对他或她的意图的反思性监控所引发,这种意图不仅与需要有关,而且与对‘外部’世界的需要的评价有关,这为本研究的必要性提供了一个行动者自由的充足解释;我并不因此以自由反对因果关系,但更愿以‘能动者因果关系’反对‘事件因果关系’。由此,在社会科学中,‘决定论’涉及任何将人类行动完全还原为‘事件因果关系’的理论方案。”很显然,在解释性理解与因果性说明之间关系的看法上,吉登斯不同于温奇,因为在他看来,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之间是无边界的。

吉登斯又通过建构“结构二重性”理论来综合方法论个人主义和方法论整体主义。吉登斯在《社会的构成》中认为,“结构二重性”(duality ofstructure)指的是“结构同时作为自身反复组织起来的行为的中介与结果;社会系统的结构性特征并不外在于行为,而是反复不断地卷入行为的生产与再生产。”因而“在结构二重性观点看来,社会系统的结构性特征对于它们反复组织起来的实践来说,既是后者的中介,又是它的结果。

相对个人而言,结构并不是什么‘外在之物’:从某种特定的意义上来说,结构作为记忆痕迹,具体体现在各种社会实践中,‘内在于’人的活动,而不像涂尔干所说的是‘外在’的。不应将结构等同于制约。相反,结构总是同时具有制约性与使动性。这一点当然不妨碍社会系统的结构化特征在时空向度上延伸开去,超出任何个体行为者的控制范围。它也不排除以下可能性,即行为者自己有关社会系统的理论会使这些系统物化,而这些社会系统的反复构成却正是得益于这些行为者自身的活动。”很显然,吉登斯将“行动者和结构”这一“二元论”化为“二重性”,尝试在具有反思性和连续性的社会实践的具体过程中解决社会科学方法论综合方法论个人主义和方法论整体主义,认为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对立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可以具体化为“个人行为的自主性或能动性与社会结构的制约性”之间的对立。这一具体的对立关系在吉登斯的“结构二重性”理论中得到了统一,其统一基础就是循环往复的社会实践的具体过程。

韦伯、温奇以及吉登斯试图综合人文科学方法论(理解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实证方法论)以及方法论个人主义和方法论整体主义来开展社会学或社会科学研究。韦伯强调综合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来开展社会学研究,但他认为因果性说明只是解释性理解的一种有益的补充,因为他所主张的社会科学方法论本质上还是一种人文科学方法论。温奇从后期维特根斯坦语言哲学出发深刻阐释了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之间的关系,但在他看来,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之间还是有边界的。温奇的不足之处在于他没有找到综合这两种相互对立的方法论的现实基础。吉登斯从人文科学方法论(理解方法论)立场出发来综合或统一两种相互对立的社会科学方法论,并最终将它们的综合或统一建立在循环往复的社会实践基础上,但他仍然在方法论的漩涡里打转。总体而言,他们的努力都加深了人们对于人文科学的理解方法论和自然科学的实证方法论之间关系的理解以及综合它们的基础的理解。这无疑为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建构提供了直接的理论前提。

二、基于唯物史观融合传统社会科学方法论

篇3

马克思社会主义科学方法论作为一门系统性的科学理论,在各方面、各领域都有其运用的价值。其中蕴含着深刻的指导性原则,包括客观性原则、主体性原则、整体性(系统性)原则、具体性和发展性原则[1]。舞蹈是一种表演艺术,使用身体作为工具来完成各种优雅或高难度的动作,Choreographer舞蹈编导,舞蹈作品或舞剧作品的创作、编排、指导、导演、演出一系列过程中的创作和领导者。其专业特点是“创作”和“编排”的系统协作。舞蹈编导通过自身的社会认知(包含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运用舞蹈编导理论知识联系实践在舞蹈编导创作(以下简称编创)中,从艺术构思——艺术创作——艺术呈现是一个密不可分的完整的舞蹈艺术作品创作过程。舞蹈作品创编是指舞蹈编导以自身的世界观为指导,塑造舞蹈艺术形象,创作舞蹈作品的创造性劳动。舞蹈创作以社会生活为源泉,但并不是简单地复制生活现象,实质上是一种特殊的审美创造。舞蹈编导是舞蹈创作的主体,其生活积累、思想倾向、性格气质、艺术修养是舞蹈创作得以顺利开展和最终完成的基础和前提。

一、客观性原则在舞蹈编导创作中的体现

关在象牙塔里不会有持久的文艺灵感和创作激情。这是舞蹈编导需要严格遵循的根本原则。“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取决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马克思)。实践的发展为理论研究提供条件。实践不仅规定了理论研究的任务,而且为理论研究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手段。

舞蹈编创要把握时代的精神,密切关注问题,及时发现问题,深入研究问题。舞蹈编创要反映人民的愿望。艺术家要牢固树立问题意识,选择重大问题、根本问题,前沿问题。任何脱离了时代、缺乏现实观照、回避现实问题的作品,是难以在人民群众中产生强烈共鸣、留下深刻印象、树立良好口碑、确立经典地位的[2]。是时代的声音,赋予了舞蹈作品大格局、高境界、感染力。否则难免沦为舞蹈编创者的自说自话、无病生吟。

调查研究是社会科学基础研究方法,也是艺术创作的基本方法。因此,一部优秀的舞蹈作品的编创,一定是编创人员深入实际、精心观察生活、体验生活、感悟生活、提炼生活的艰苦过程的产物。是现实生活的真实,赋予了作品厚重感、生命力;反之,则显得苍白、空洞。一部优秀的舞蹈作品的编创,一定是编创人员深入实际、精心观察生活、体验生活、感悟生活、提炼生活的艰苦过程的产物[3]。是现实生活的真实,赋予了作品厚重感、生命力;反之,则显得苍白、空洞。

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20世纪末被评为“中华民族二十世纪舞蹈经典”。该剧女一号首演舞者白淑湘成功地塑造了吴琼花的形象。在回忆海南采风的经历时,白淑湘向记者讲述了一个细节:为了体验娘子军的生活,她曾光着脚在沙滩上行走,结果不一会儿,脚底就被烫得不行了。“而当年红色娘子军们大多数都是光着脚打仗的。”白淑湘说,实地体验生活对舞剧的创作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其中一名女战士手持手榴弹的舞蹈,就是根据连长冯增敏的介绍而创作的。而且通过和老战士们的共同生活,让白淑湘对人物的情感和性格有了更深的了解,为成功塑造角色打下了基础。人民是舞蹈创作的源头活水,艺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舞蹈编导要创作出反映新时代中国人民新的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精神面貌、同心勠力实现“中国梦”的价值追求,无愧于这个伟大时代的优秀作品。

二、主体性原则在舞蹈编导创作中的应用

历史是客观的、真实的、唯一的。而认识历史却具有不同的性质。不同的立场、不同的方法。历史常常是跳跃的、曲折的,逻辑对历史的反映不是机械的、照镜子的,这种反映是按照真实的历史过程经过科学抽象的。艺术来源于生活,艺术创作要高于生活。艺术作品不是简单地白描,如何以艺术化的形式将人的现实生活呈现出来,需要舞蹈编导的创造性智慧,需要对生活的细心观察,也需要艺术的灵感。伟大的艺术作品都是思想性与艺术性的完美融合,反映了人们对于真善美的追求[4]。民族舞剧《丝路花雨》是取材于中国特色的敦煌莫高窟壁画艺术,将静态的壁画艺术转变为动态的舞蹈艺术,该剧主题思想鲜明、戏剧情节矛盾尖锐反映中国人民在特定时期的历史和民族情感,形成特有的中国特色民族风格。它的音乐优美动听、舞蹈形象鲜明饱满,舞蹈风格独特多样,完美地体现了舞蹈作品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无疑是当代舞蹈创作的优秀范本。

艺术贵在创新。文艺创作是艰苦的创造性劳动,来不得半点虚假。唯有坚守理想,勇于创新,才能出精品。继承传统、推陈出新,需要舞蹈编创者沉下心来、凝神定气,全情投入,调动一切灵感、智慧,碰撞出思想的火花、艺术的光芒。在舞蹈创作方面,以舞蹈编导技法理论支撑创作舞蹈作品,也存在着有“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三、系统性原则在舞蹈编导创作中的反映

(一)整體性原则

社会系统是整体,整体不等于、大于部分之和,社会科学必须重视对社会的整体研究,在整体的视野中考察具体问题、部分、要素、结构、相互联系等,统筹兼顾,社会的各个方面的协调发展。舞蹈编创是一门综合艺术,编创中必须考虑到舞者、灯光、音效、道具等诸要素的配合、衔接。任何一个环节的纰漏都可能破坏整个作品的效果。统筹兼顾、协调整合,是舞蹈编创者的能力之一[5]。芭蕾舞剧《白毛女》的演员均选自当时的上海舞蹈学校,演员阵容强大,是芭蕾舞和民族舞结合的典范,演员、服装、灯光、音响等选择的角度符合整体性原则。

(二)结构性原则

结构是系统中要素间相互联系、作用的方式。结构决定了社会系统的功能。社会科学研究要重视社会结构,通过优化社会结构促进社会整体发展。同理,舞蹈作品——芭蕾舞剧《睡美人》的结构根据童话故事结构:序幕:《洗礼》;第一幕《恶咒》;第二幕《幻影》;第三幕《婚礼》。层次分明的将剧情娓娓道来。构思精巧,逻辑缜密,结构严谨合理,不冲突,有呼应,是舞蹈作品质量的保证。(三)层次性原则

系统中大系统与子系统的层次关系。每一层次的系统与构成它的子系统都存在系统与部分的关系。不同层次系统活动规律不同;既有共同规律,又有子系统特殊规律。舞蹈作品中的主题思想与细节的具体表现之间的张力的表现是民族舞剧《大梦敦煌》可圈可点之处。舞剧编排颇具独到之处,群舞表现鲜明的地域特色,独舞、双人舞形成鲜明的对比,构成强烈的戏剧冲突。

(四)开放性原则

保持系统具有活力,否则系统就会僵化、封闭,导致消亡。芭蕾舞剧《大红灯笼高高挂》选用国际舞种——芭蕾结合我国地方民族民间舞蹈特色,多样性多元性的传统文化色彩,着眼于京剧、麻将、灯笼等中国元素。舞蹈编导在该作品的表演呈现中留给演员的自由发挥空间、留给观众的自我解读空间……

四、发展性原则在舞蹈编导创作中的呈现

社会历史发展是量变与质变的统一,即渐进与飞跃、连续性与非连续性的统一。正确对待社会发展的基本性质与状态,采取不同方法解决不同的矛盾、问题。成功的舞蹈编导在舞蹈创作方面,以舞蹈编导技法理论支撑创作优秀舞蹈作品,也存在着有舞蹈作品的“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舞剧《一把酸枣》舞蹈编导在编创中的以山西常见的酸枣为故事发展的线索,酸枣不仅是女主角的名字,也是她与小伙计相爱的见证与定情之物。人物形象塑造了晋商艰苦创业的艰辛和悲欢的形象,“团扇舞”“伞头舞”“盘鼓舞”“驼队舞”等使舞剧情节气势宏大,展现了民族文化,点点滴滴逐步积累、最终完整呈现;作品思想紧扣反映晋商文及其爱情生活的主题通过细节的铺陈最后达致,具有丰富的时代特征和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对于舞蹈编创而言,处理好量变与质变的关系,是一种艺术,需要智慧。如果过于注重细节、甚至拘泥于细节,容易流于琐碎、平淡,削弱了宏观主旨的感召力,失之于平庸。如果忽视细节,不注重点滴的累积,不仅容易使作品的显得突兀,也会留下硬伤,直接影响作品的可信度、说服力。

五、具体性原则在舞蹈编导创作中的表现

篇4

[中图分类号]C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11X(2012)04-0020-03

博弈论是研究理性人的互动的理论,或者说研究交互决策的理论。1928年,冯·诺依曼证明了博弈论的基本原理,宣告了博弈论的正式诞生。1944年,冯·诺依曼和摩根斯坦合著的《博弈论与经济行为》将二人博弈推广到n人博弈结构并将博弈论系统应用于经济领域,奠定了这一学科的基础和理论体系。1950-1951年,约翰·纳什利用不动点定理证明了均衡点的存在,为博弈论的一般化奠定了坚定的基础。塞尔顿、哈桑尼、谢林、奥曼等人的研究也大大推动了博弈论的发展。因此,尽管博弈论是一门新生的学科,但是它今天已经发展成为有较完善的理论体系的科学。

今天,博弈论已经成为社会科学的通用方法论。尽管它是演绎科学,对社会现象有强大的解释力,然而,由于其理想主体的假定使得其演绎出的理论解与实际博弈结果存在差异。许多实验经济学家通过博弈实验研究实际中人们的博弈过程,分析博弈论的演绎解与博弈实验结果之间的差异。如200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就颁发给了丹尼尔·卡尼曼和迈农·史密斯,他们是实验经济学的先驱。今天在西方学术界通过实验来验证博弈的理论结果已经成为一种潮流。本文下面设计并进行了一个博弈实验,通过分析实验结果与理论解的差异,分析博弈论作为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局限性,并提出改进的可能路径。

一、博弈实验及结果分析

1 实验描述

我们设计了如下的一个博弈实验。该实验的参与人是南京大学选修文化素质课“逻辑与科学方法基础”的大学生,他们是二三年级的学生,文理科学生均有。

该实验是以试题的形式进行的,该试题作为期末试卷中的最后一道题。该题目为:

在0-100之间选择一个数字,规则是:若你选择的数字“是或最接近”在座同学所选择的数字的平均数的2/3(即在座同学所选数的总和除以总人数之后所得数字的2/3,如:若平均数为90,你应当选2/3×90=60),你将获胜。请给出你选择的理由。

实验说明:

(1)实验参与者即参加考试的学生,事前不知道这是一个实验;

(2)该课程教师以讲座的形式给实验参与者传授过博弈论知识,但没有提到所进行的博弈;

(3)因为(2),他们中的大多数掌握“博弈”、“公共知识”等概念;

(4)试卷是保密的,没有任何学生预先知道考试内容,考试过程中学生间无任何交流;

(5)该博弈的理论解(即纳什均衡)为0或1。

2 实验结果

对于考试中的每个学生,在这个博弈实验中他能够获胜的关键是,他要准确猜测他人是如何选择的,一旦他猜测正确,他将他猜测的平均数乘以2/3便是获胜答案。

共有176人参加了考试。排除掉5个不明确的选择,供分析的实际选择数为171个(其中3个选择非整数)。实验结果为(按照数字大小排序):

“0”:46人;“1”:14人;“5”:1人;“9”:1人;“10”:4人;“12”:1人;“15”:3人;“20”:3人;“22”:18人;“22.44”:1人;“24”:1人;“25”:3人;“28”:2人;“29”:1人;“30”:4人;“32”:2人;“33”:24人;“100/3”:1人;“34”:4人;“35”:1人;“36”:2人;“38”:3人;“39”:1人;“40”:6人;“43”:1人;“44”:5人,“45”:3人;“47”:1人;“50”:3人;“58”:1人;“59”:1人;“60”:2人;“66”:1人;“67”:3人;“”:1人;“72”:1人;“75”:1人。

3 结果分析

在这些所选择的数字中,最大的数字为75,最小的数字为0。171个数字相加后的平均数为21.91,本博弈胜出解:21.84×2/3=14.61。

这个博弈中,0和1是均衡解(下一部分将分析),它们是“理论解”。在该实验中,0是所选最多的数字,共有46人选择,比例为26.9%;选1的为14人,比例为8.2%。两者相加共有60人,比例为35.1%。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在这场博弈中,“实验解”为14.61,最接近该数的是14或15,这和“理论解”的“0”或“1”不同。在本实验中,没有人选择14,而选择15的有3人,这3人是该实验的胜出者。

若按照区间来统计,实验结果的分布情况见表1。本博弈实验的“实验解”14.61落在11-20之间。若我们把11-20看成是胜出区间,则有7人胜出。

对于这些选择,有以下值得注意的几点:

第一,67以上的选择都是不理性的,因为参加考试的学生数为150-200之间,这是公共知识,即使所有的学生都选择100,胜出的数字都不会超过67。但是还有3位学生选择了大于67的数字,其中选择的最大数为75。他们在给出这些选择时没有给出理由。

第二,分析学生所给出这些选择的理由,可以看出,绝大部分选择者在进行他们的选择时考虑到了他人的选择以及他人的推理。不同的人对他人的假定不同,所进行推理的步骤也不同。如选择67的学生假定了他人都选择100,因而选择67是最优选择;再比如选择30-40之间的数字的同学,其理由大体上有两个:或者认为平均数集中在50-60之间,其2/3就集中在35-40之间;或者认为都选100的话,66.7是最优选择,都选择66.7的话,44是最优选择,而都选44的话,33是最优选择。

第三,有三个区间处的选择比例较高:0-10间为38.6%,21-30间为17.6%,31-40间为25.7%。从所给理由可看出,不同区间的选择者考虑群体的互动推理的步骤存在差别,如0-10区间的选择者考虑他人的推理步骤比31-40区间的选择者多些。

第四,值得注意的是,11-20区间里的选择较少(事实上是,在这个博弈中所选择的数字落在这个区间是最有可能胜出的)。原因可能是,一旦选择者进行了多步的互动推理,他们便能够将这样的推理进行下去,从而将选择向理论解0或1靠近。

第五,有一些“智慧的”选择者,他们知道理论解,但他们知道存在不完全理性的选择,因而他们没有选择理论解。尽管他们的选择没有胜出,他们的推理是有智慧的。这里,本文选择了其中2个。一位选择22的学生是这样给出他所选择的理由的:“作为理性人,我不会选择大于2/3×100的数,因为即使所有人都选择最大数,平均数的2/3也不会超过2/3×100。如果大家和我一样理智,那么大家都不会选择大于2/3×100,那么我不会选择大于100×2/3×2/3。因为他们选择最大的他们可能会选的数,平均数的2/3也不会超过2/3×2/3×100。依此类推,如果全班都充分理智,那么全班最终都会选择1,然而我不认为班里的人都是足够理智,故平均数的2/3会大于1。根据两次游戏,平均数的2/3在20~30。如果是我,我会选择靠近20的数,那我就22吧。”一个选择10的学生的理由是:“如果其他人都是随机选择,那么平均数最后可能接近于50,50×2/3≈33。但是,如果所有人都选择接近33的数,那么33为平均数,33×2/3≈22……如此推理应该为1。但是并非所有人均是理性、均会如此计算。我对南大有信心,所以,我将数字选得接近1一点,选10。”

第六,有一些选择是没有考虑到他人的选择。如有这样一些理由:“大家都认为60是及格分,所以我选择59”,“58是我的幸运数字”,等等。

二、博弈的理论解分析

本实验是一个多人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参与者同时选择行动,然后根据所有参与者的选择,每个参与者得到各自的结果,每一参与者的收益函数在所有参与者之间是公共知识。

在这个实验中,参加考试的176位学生是参与者,每个考生同时对0-100之间的数字进行选择行动,即每个参与者的策略空间Si∈(0,100),即有101种可能的策略。根据所有考生的选择,每个考生最后得出自己的结果,对每个考生来说,结果无非就是,自己的选择是“大家所选数字的平均数的2/3”,胜出;要么与“大家所选数字的平均数的2/3”不一致,失败。

我们假定该博弈的参与人都是绝对理性人(事实上,这个要求在实际中难以达到,这也是本文要得到的一个结论)。

我们来分析绝对理性人的推理过程。

在这个博弈中策略组合有176×101种,每种策略组合下,每个人的收益是公共知识。如:如所有人都选100,平均数为100,此时每人都失败,胜出结果是100×2/3=67;如175人都选100,有一个人选择了67,那么选100的人失败,而选择67的人胜出……所以这些是理性参与人的公共知识。

我们看到,任何人都不应该选67或以上,或者选择67或以上是非理性的,因为所选择的数字的最大平均数为100,此时胜出的数字为67,因此选择67以上而获胜的可能性是没有。因此,作为理性人他们都不会选择67或以上。

每个人都不会选择67或以上,这本身也是公共知识。在这样的公共知识的前提下,45以上的选择都是不合理的,因为对每个人而言,只有在他人都选择67以上,我选择45或以上才是合理的(67的2/3约为45)。

每个人都不会选择45或以上,这本身也是公共知识。于是,每个人都认为不应该选择30或以上。

……

结论是:每个人选择0或1是合理的,它们是该博弈的理论解。

事实上,每个人选择0或都选择1是纳什均衡:对每个人而言,在其他人不改变选择的情况下,当下的选择是最优的。

在所有人均选择0的情况下,因为对于每个人而言,若所有人都选择0的话,0便成为平均数,该数的2/3还是0。这样,他选择0是最优选择:在他人不改变选择的情况下,他改变选择将失败。因此这点构成纳什均衡。

在所有人均选择1的情况下,同样,对于每个人而言,在其他人选择1的情况下,平均数1的2/3为0.67,此时1最接近该数。因此,他选择1是最优选择,并且若他改变了他的选择他将失败。因此,这点也构成纳什均衡。

当然,面对多个纳什均衡,作为理性的参与人作何选择才能胜出呢?具体到这个博弈中,每个人要考虑的是,他选择0还是选择1才能胜出呢?

他会这样思考:没有理由认为其中一个比另外一个更有可能胜出,这样,选择0或1胜出的概率为50%,但是,他人能够与我有同样的想法。既然如此,期望平均数应该为0.5×1+0.5×0=0.5。于是,0.5的2/3接近0。因此,选择0是最优选择。

从上面的分析可见,尽管0和1是纳什均衡点,但选择。是最优选择。

三、改进博弈论的可能路径

本文已经表明,上述博弈是一个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然而,本实验的实验解(14.61)与理论解(0或1)之间发生偏离。本文认为,有两个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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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初一年级;社会学科;学习资源;能力培养

在教育发达的美国,有一门体现了现代课程活动与创造特色的新型学科《社会学科》。借鉴国外的先进教育经验,我国也在初中阶段适时推出了一门能够体现现代课程教育特色的社会学科《历史与社会》,这门新课程包含了多个领域的内容,对人文、社会、思想品德、历史与地理都有所涉及,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

一、《历史与社会》和《历史》两个学科之间的不同

《历史与社会》的本质是文综学科,涉及到地理、历史与政治的多科结合。学生通过初一地理,初二古代史、近代史,初三现代历史、政治三个阶段的学习,来掌握社会的发展进程。而《历史》仅仅是一个单门学科,教学内容只涉及到历史的史实,不含有政治、地理等其他社会因素。学习社会学科,要区别开两门学科之间的差别,在避免混淆的情况下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

二、激发学生学习社会学科的内在动力,借助情感调动学习兴趣

(一)激发内在动力

社会学科的学习与许多学科一样,学习的主要障碍不在于知识的理解难度,而在于学生缺乏足够的学习动力,为了改变学生学习的懈怠状态,要以“内因”为出发点,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首先,要引导学生树立自身为主体的学习意识,令学生意识到自身主动性在学习中起到的重要作用,学生通过鼓励自己、调节自己来激发知识求知欲与学习兴趣。其次,学生可以借助教师提供的情境来主动思考,通过教师的引导性提问与创造性意境发挥自身丰富的想象力,激发自身的思维活跃性。最后,学生要重视教师使用的探索性教学手段,教师组织学生参与讨论与提问,学生积极参与的同时不忘思索,加强知识的掌握深度。

以七年级上册第二单元最后一节《从地球仪上看世界》为例,地理知识本身是极为枯燥的,地理学科虽然是文科学科之一,其内容却偏向理科,比较单调乏味。如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呢?教师可以使用多媒体手段丰富课堂的教学内容,通过播放纪录片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并组织学生参与课堂讨论:如我们中国的经纬度是多少?中国在地球仪上的哪里?中国的面积有多大?中国的地形和气候是什么样的?通过引导学生思考和观察,可以加深学生对地理知识的掌握。

(二)激感动力

情感因素可以推动学生产生学习兴趣,学生的学习行为可以依靠教师使用情感手段来调节。《历史与社会》究其本质是人文学科,丰富的情感策略可以带动课堂气氛,学生的情绪受到感染,教学内容的传递目的也就达到了。以七年级第五单元的“中华各族人民的家园”为例,课堂上教师播放歌曲《爱我中华》与其他少数民族的特色歌曲,学生倾听教师讲述的各个民族的传说故事,在情感上加深与各民族之间的感情,达到爱国感情的共鸣。

三、改变传统对结论的过分注重,并重知识与能力的体验过程

传统的学习目标片面注重知识的获得结果,而忽视了获取知识的过程体验。社会学科的学习,必须要重视知识和技能,过程与结论的双重满足。以七年级下册第六单元“一方水土一方人”为例,在向学生传递我国南北东西各个地区的情况时,可以从整体角度学,通过小组形式安排学生进行详细探讨,使得学生既获得了足够的知识理论,多种社会能力也得到培养。

学生观看教师展示的东西南北各个地区的不同优美风光,注意力被大大吸引后,教师组织学生参与小组讨论,学生按不同分组选择不同的旅游区域设计个性化的旅游路线和旅游方案。制定好旅游方案后,由教师提供课堂进行演示,学生演示的手段不受限制,游记、日志、信件、影像图片、新闻报纸,各种形式均可。展示完成后,教师通过提问引导学生思考不同地区自然条件与人文特征的巨大差距。

同时也可以采用洽谈会形式,以西线旅游为例,可以设定学生在西部旅游线路中遇到西部开发项目,学生通过模拟形式探讨如何进行人才招聘与贸易的投资,积极思考提出众多的“金点子”。

四、多加利用课外资源

校本学习资源的使用固然可以提高学生学习社会学科的效果,校外的社会学习资源若被善加利用也可以提高学生社会学科的学习成绩。对比校本学习资源的单调枯燥,课外资源更加丰富,更加具有吸引力,如学校所处城市的烈士陵园、名人故居、名胜古迹,学生在教师的组织下进行参观游览,在取得更加丰富、更有价值的学习素材的同时,学生也培养了自身的研究能力,在实践过程中解决了教师制定的课题。

信息课外资源与社会课外资源同样具有丰富的形式与数量,信息平台的建立使得社会学科题材的信息资源比以前更加容易获得。以《百家讲坛》为例,学生日常在家中就可以观看,在学校也可以以小组形式参与讨论。同时,学校建立电子图书室,学生可以自行查阅社会学科资料。

现代学科趋向综合发展方向,社会学科也可以借助他科的资源进行学习。学生可以自己动手制作浑天仪、土电话等模型,培养自身的创造意识,培养自己的动手能力。

五、结语

初中阶段的社会学科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涉及到史、地、政三个学科领域,学生若要提高学习成绩,需要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既要从自身出发积极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也要依靠教师的适当引导充分参与到教学过程中。科学的学习方法离不开教师的科学教学,学科学习是一个师生互动的过程,教师要从多个角度、采用多种手段辅助学生掌握学科的学习方式。

参考文献

[1]王克安.初一社会学科学习方法的指导研究[J].考试周刊,20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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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0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9(a)-0202-01

近年来,国内在方法论方面的研究困境,依然和七年前北京师范大学刘啸霆教授所指出的情况相似。20世纪80年代国内的方法论热,主要是讨论科学认识方法论;当时的科学认识方法论著作,也不是从科学活动的实际出发,而是按哲学方法来划分。因为当时的科学观把科学认识论化,忽视了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的科学所包含的丰富内容,而认为科学只是一种知识;当时的哲学观(知识观)则往往把科学知识与哲学知识混为一谈,认为科学是分门别类的知识,而哲学则是知识的总括,进而混淆了哲学方法与科学方法的界限;当时的方法论也仅限于思维方法,而不认为是实践方法或活动方法。进入90年代,哲学认识论让位于价值论,“真理与方法”向“真理”倾斜,人们开始更多地关注实际问题而从分析转向“面对实事本身”,那些本来似乎有一定操作性的方法论,因与实际并无多大关系而遭废弃;同时,科学认识论也让位于科学价值论,学术支点开始下移,一些具有方法论特点、富有方法论探索潜力的交叉学科纷纷兴起。[1]20世纪后期,科学研究的重点发生从哲学到社会学的转向,崛起社会学也引发了方法的革命。但是,相关的方法论研究却缺乏对新出现的各种方法的系统整理,新世纪就科学的人文社会性研究则强烈表现出整合的趋势,需要从新的层次和视角出发,重建新的、具有复杂性的科学方法论范式。“这是目前方法论研究所必须面对的历史真实。”

《科学基础方法论》就是循着这样的学术惯性,在复旦大学陈其荣教授1996年10月主持申报并获批准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九五’规划基金项目”《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方法论比较研究》课题的基础上,由厦门大学曹志平教授主笔而成。

科学基础方法论,揭示的是隐藏在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这三大基本科学类型的活动中,共同表征人类科学最基本特性的思维方式、研究方法及其实现机制。它既不同于自然科学方法论,也不同于人文、社会科学方法论,但又构成它们最基本的部分,并使科学成其为科学。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方法论的比较研究,无疑属于科学基础方法论研究,既填补科学方法论理论研究的空白,在对比分析中,把握人类科学方法的基本特质,揭示人类科学认识的基础或者基本方法论,为在认识论和本体论上克服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的对立提供方法论依据;又通过科学基础方法论的探索,促进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发展,实现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相互渗透、协调发展。出于这种建设性的目的,作者提出并探索科学的基础方法论,力图在把握人类科学的基本认识特征的基础上,揭示科学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方法论属性(即书中所说的基础方法论),阐述科学思维方式的基本内容,说明包含人文科学在内的科学发生、发展的基本的方法论机制,而不是全面地展开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差异性的一切方面。[2]

难能可贵的是,该书不是空谈,而是具有示范意义地,在科学基础方法论的探索中,坚持了作者认为是“以往的研究表现出这样或那样不足的根源”的两个基本的方法论原则。

(1)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方法论的比较研究,是一个属于交叉学科或跨学科研究的范畴,面临选择论证的立足点的问题:要求超越各自的领域和方法论,既不应该从自然科学(特别是精密科学)方法论出发,像实证主义那样论证它对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统摄;也不应该从传统的人文主义或“人文学科”方法论出发,像浪漫主义那样为自己辩护,而排斥科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方法的渗透和运用。但实质上,要避免这两种倾向是非常困难的。作者认识到,“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方法论的比较研究,本身就存在一个(该书提出的)认识主导观念的‘非中心化’问题,研究者不应该从这种或那种主导观念出发,而是要面对人类科学发展的历史和现实实践,像科学的历史主义那样,强调对科学的历史分析与哲学的方法论研究的有机结合。”

(2)方法论的矛盾要在认识论层次展开,上升到本体论层次才能得到解决;同样,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方法论的比较研究,也不仅仅是方法论问题,而是一个涉及方法论、认识论、本体论的课题,它本质地需要一个方法论、认识论、本体论辩证统一的认识论平台。但过去的一些研究,实质上只以实证主义认识论为平台,在科学上,完全没有看到现代自然科学,特别是量子力学对经典认识图景的革命性变革,没有看到现代生命科学的崛起和系统论思维方式对自然科学认识论的意义;在哲学上,没有看到后实证主义科学哲学,和科学历史主义、科学知识社会学、解释学对逻辑实证主义的批判和发展。因此,作者提出: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方法论比较研究,需要分析、把握人类科学的最新发展及时代精神,吸收现代哲学发展的最新成果;脱离了现代科学的发展,就不能恰当地把握科学思维方式的发展脉络,不能正确地抽象人类科学的基础方法论,也不能正确地讨论自然科学思维方式、研究方法与人文、社会科学的思维方式、研究方法的连续性和间断性。

参考文献

[1] 李醒民.科学方法丛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2.

[2] 艾志强.科学与非科学的划界[A].刘大椿.“自然辩证法”研究述评.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31-45.

[3] 孙小礼.科学方法中的十大关系[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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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12)02-0174-07

社会科学范式呈现的是一种学术研究的集群现象,涉及的是为某个社会科学家共同体所遵循的一组由价值取向、方法论原则、范例与理论硬核、研究视角等结构性要素组成的环环相扣的知识连续体。这些结构性要素相互链接,共同制约着一群社会科学家观察和认识人类经验世界的基本视角和立场。在同一范式主导下从事社会科学相关领域研究的人,必将分享着共有的价值信念、理论命题和概念系统,遵循着相同的方法论假设。具体说,作为一个知识连续体的社会科学范式具有包容性与开放性、客观性与自主性、群体性与公共性等学术品格。从某种程度上说,社会科学范式是各种社会理论生成的前提,更是不同理论论战的基础。任何理论论战都必将以范式论战为前提,并最终上升至范式论战层面。各种理论的论战不仅涉及学术观点和命题的争论,而且其中还隐藏着不同范式在方法论和价值论等方面的分歧。

当前学界在对待社会科学范式问题时,将其作为一个不加分析的概念运用,将社会科学范式论战等同于某种价值观或方法论、等同于某种理论观点的争论,这显然无从彰显社会科学范式作为一种知识连续体的学术品格。本文将社会科学范式论战视为知识连续体的整体性联动,从价值信念、方法论原则和理论硬核等层面对社会科学范式进行系统研究,这必将克服当前学界对社会科学范式认知的碎片化和片面化现象,呈现社会科学范式作为一种整体性的知识连续体的学术品格。同时,对社会科学范式的学术品格的认识,不仅能使人们理解理论之间的亲缘关系和新旧知识的交替过程,把握社会科学的理论逻辑和理论之树的脉络,重要的是让人们明了不同理论观点论战背后所隐藏的价值论和方法论语境,为新的知识和理论的形成奠定坚实基础。

一、库恩关于范式问题的开创性研究

美国著名科学哲学家库恩是第一位对范式进行系统研究的学者。在库恩看来,公共性是科学知识的基本属性。科学知识的积累和创造是一种集体行为,是一个科学共同体在一定的理论范式主导下的解谜活动,它“像语言一样,本质上是一个团体的共同财产。”而作为一个科学共同体的成员,“信守某种范式就是要信守某种承诺,这些承诺包括概念、理论、工具和方法论。它们构成了一张牢固的网络,成为了把常规科学与解谜联系起来的隐喻的主要源泉。”因此,范式是科学共同体的信念,“抛弃了范式,就等于终止了范式所规定的科学实践活动。”对一个科学共同体来说,范式将科学研究的范围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内,为该群体提供世界观及方法论的指导。而一个科学共同体就是分享着共同的信念、具有相似的学术研究旨趣、关注着共同的学术研究假设的人,它是“连接个别科学家与整个社会结构的桥梁。”个别科学家的发现,必须经过科学共同体才能与其他社会团体产生互动。因此,科学活动是一种集体性的活动,离开了群体,个人的认识无法进行,这正是科学知识公共性的体现。

库恩从两个层面界定范式的内涵。一方面,范式“指谓着一个共同体的成员所共有的信念、价值、技术等等构成的整体”,一个范式支配的首先是一群研究者。另一方面,“范式是共有的范例”,亦即,作为一个科学共同体的成员,他们分享着共有的理论和知识规则。其中,一个科学共同体的信念和研究共识是形成某种理论范式的基础。这些知识源于科学实践,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是一种默会知识,“一套科学习惯。”这些习惯可以是知识的、语言的、行为的,或技术层面的。由一群学者信守的理论范式犹如“一株演化树……一条线自树干直至树梢尖端,沿树向上决不折转回头,循此可找出一连串有亲缘关系的理论。”范式是科学发现的逻辑,它与科学共同体密切相关,囊括了共同体成员围绕特定学科或研究领域建立起来的共同信念、共同取向和共同的研究范围。

库恩将各种理论范式之间的转换称为科学革命,这场革命改变了科学的思维方式,意味着“科学家据以观察世界的概念网络的变更。”这种范式转换始于科学实践中的意外发现和反常现象,这种现象无法被已有范式所解释,并使之陷入了危机中,引发科学革命。意外发现、反常和危机,成为了指向非常规科学、建立新范式的路标。在不同范式主导下的科学共同体之间展开了辩论和竞争,双方都试图取代对方,让对方接受自己的理论原则和价值信念。相继范式之间存在着难以调和的矛盾,他们对宇宙的构成要素及其行为有着不同的看法。当范式发生变化后,解答问题的方式和正当性标准都将会发生重大变化。科学家将采用不同的视角,怀着不同的期望和信念来面对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世界。范式之间是一种竞争与选择的关系,存在着不可通约性,它们之间的裂痕是难以弥合的。库恩所描述的理论范式的转化可以用下述图式加以表述:

依据库恩观点,范式是属于某一研究领域中的学术共同体的公共活动,具有公共性的品格。它为该群体提供了基本的问题假设、方法论原则和价值信念。库恩的范式理论包含了如下要点:其一,范式具有群体性特征,是由一群学术研究共同体共同遵守的约定;其二,范式具有一种科学直觉的特征,是隐藏在一群科学团体心灵深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默会知识,是科学思维逻辑中的无形之手,科学革命的本质在于科学直觉和科学思维的转换,是一种信念的变化;其三,范式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竞争与选择、相互取代的关系,故而多种范式之间是不可并存的;第四,科学进步没有统一标准,科学不是追求客观性与真理的活动,科学知识是相对的,科学的发展不受客观知识的支配,而取决于科学家的心理转换。

二、拉卡托斯对库恩的批判及关于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的阐述

在库恩笔下,社会科学由一种追求客观性、追求真理的实践活动变为了追求主观性、相对性、突出科学直觉的群体心理活动。因此,库恩的范式成为了“科学家的一组信念,一种信仰,一种成功的形而上学思辨。”他的这一观点,受到了一些著名科学史学家的质疑,最具代表性的人物是拉卡托斯。拉卡托斯一方面承认科学家的主观心理和思维方式对科学理论的重要性,但同时强调,科学理论的发展涉及到科学理性问题,涉及到科学进步的客观标准。他指出,在库恩笔下,科学革命只是一种信念的非理性变化,这种变化完全不受理性规则的支配。科学进步与知识退化没有区别,科学进步缺乏诚实性标准,库恩陷入了一种相对主义的思维逻辑之中,“认为科学革命是突发的、非理性的视觉变化,这是错误的”。

拉卡托斯指出,描述重大科学成就的单位不是某个孤立的理论假说,而是相互连续的理论系列即研究纲领。每个研究纲领都由一组被科学家群体所接受的“硬核”、保护该硬核不遭受反驳的巨大的辅助假说

“保护带”、方法论原则即“正面启发法”与“反面启发法”等结构性要素所构成。硬核是研究纲领的基础,是系统化和理论化的知识,因此,它不会被轻易改变。一旦硬核遭到反驳和否定,整个研究纲领便失去了存在的根基。保护带是建立在经验事实之上的假说和命题的集合,它由很多辅助假说所构成,其功能是保护硬核,将经验反驳的矛头从硬核引向自身。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导致了进步的问题转换,发现了新颖的事实并预见了经验增长,且反常只在内核的即保护带上发生变化,内核并未受到任何反驳和动摇,那么这个纲领就是进步的;反之,如果未预见新颖的事实,理论增长落后于经验增长,则其硬核将被放弃,该纲领也必将崩溃。反面启示法又称为消极性诱导,这是一种方法论上的禁止性规定,它禁止我们将批判的矛头指向硬核。正面启示法又被称为积极性诱导,它限定问题,草拟辅助假说保护带的建立,预见反常并成功地将其转化为例证。它由提示及暗示构成。这些提示和暗示是科学家事先想好的研究方向、问题、方针和步骤,本质上是一种积极性的规定,能使科学家建立复杂的模型或结构来形塑和模拟现实,而不被大量反常和实际的反例所困惑,因为“在有力的研究纲领内进行研究的科学家合理地选择哪些问题,是由纲领的正面启发法决定的,而不是由心理上使人发愁的反常决定的。”正面启示法允许新的变体存在,并由此产生了理论科学的相对自主性。

拉卡托斯指出,如果一个研究纲领比它的竞争对手包含更多的真理内容,即不仅进步地预测了其竞争对手真实地预测到的东西,而且还能预测其竞争对手未能预测到的某些东西,这个纲领就取代了其竞争纲领。科学研究纲领之间不是库恩所说的竞争和取代的关系,各种范式是可以共融和并存的,理论范式之间的关系是多元而开放的,“永远也不要让一个纲领成为一种世界观,或一种科学的清规戒律……理论多元论要优于理论一元论。”因此,不能因为一个年轻的纲领没有超过其强大的对手便抛弃它,理论范式之间应当具有相互包容的胸怀。只要该研究纲领能够产生新的事实,带来新的问题转换,就应当对其加以保护。

总之,在拉卡托斯看来,应当将科学理解为研究纲领的战场而不是单个理论的战场,只有这样才能说明科学的连续性、理论的坚韧性,以及某种程度上的独断的合理性,“如果我们大部分科学知识的范例都是像‘所有天鹅都是白的’这样的孤立理论,互无联系,不是置身于重大的研究纲领中,那么我们对科学增长的理解便寥寥无几。”成熟的科学是由研究纲领构成的,在研究纲领内,不仅预见了新颖事实,而且在某种重要的意义上,还预测了新颖的辅助理论。

三、社会科学范式的学术品格

如何评价拉卡托斯对库恩的批判和超越,如何看待范式理论和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之间的关系呢?这两位学者的理论立场都是建立在对自然科学、特别是天体物理学的分析之上的。在社会科学的理论思维中是否也存在他们所说的理论范式和科学纲领呢?答案是肯定的。社会科学理论知识是长期以来对真实的人类社会经验进行研究和积累的结果。人类社会之间的联系性、不确定性、复杂性和多态性使得社会科学所形成的理论范式同自然科学的理论范式相比,其表现形态更为复杂。在从自然科学所形成的范式或研究纲领向社会科学范式的转化中,应当对他们的思想进行合理借鉴、修正和整合,在此基础上,形成社会科学范式的基本命题。具体说,社会科学范式的学术品格体现在:

首先,社会科学理论范式之间不是竞争和取代的关系,也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范式之间是可以包容和共存的。各种理论范式正是在差异中相互借鉴、修正和争论,才带来了社会科学的繁荣和对人类社会的深刻理解。社会科学本身是一个充满争议的领域,理论之间的争论本身就是推动经验研究最强有力的动力之一。社会科学理论范式之间的包容性和开放性带来了知识的繁荣,逐渐积累了宝贵的知识财富,为人们理解人类经验世界提供了多维视角。

其次,社会科学知识既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又具有一定的相对自主性。这些理论知识既来自于现实的经验世界和社会实践,又深深地打上了社会科学家的烙印。社会科学的客观性,“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各种社会建构。”如果说自然科学知识是一元的,那么社会科学知识则具有二元性,是客观性与主观性的统一。因此,库恩所说的科学直觉、科学家的默会知识与拉卡托斯所说的客观知识、科学的客观标准即新颖事实是一致的。社会科学之所以被称为科学而非神学或宗教,根本原因在于它直接面向经验世界,立足经验事实。但同时,在研究过程中,社会科学家总是带着一定的理论预设、一定的价值判断和想象力去观察世界,“分析者的价值取向、偏好、假设等不可避免地进入分析过程中”,从而使所形成的理论知识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主观与客观、个体性与社会性相结合的特征。同时,人类社会经验世界具有感性与理性、情感与价值、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属性,具有多样性,以此为研究基础的社会科学知识必然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和相对性。库恩强调科学直觉与科学思维、强调科学家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默会知识、拉卡托斯强调科学知识的社会基础、强调新颖的经验事实和客观知识对科学知识增长的意义,两者之间是相容的,反映了社会科学知识的双重特性。可以说,拉卡托斯赋予了库恩的理论范式某种社会基础,而库恩则为拉卡托斯的科学研究纲领赋予了价值原则。而科学知识的客观性和相对性都是社会科学范式必不可少的两个基本元素。

第三,社会科学家的行为是一种集体行为,具有公共性的品质。社会科学知识的增长是一群社会科学家共同体成员对人类社会经验进行长期积累的过程,它“不是孤立的对社会的思考,它是人类集体的创造,在明确的结构之内以期达到明确的目的。”库恩将在某个领域中分享一定的研究假设、信守一定的科学信念、具有相同的科学直觉、坚持相同的方法论原则的群体视为科学共同体,将在某种范式主导下形成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比喻为“一株演化树”。当我们从自然科学的研究范式转向社会科学的范式问题时,应当看到在某种范式主导下各种理论视角、社会科学家之间知识与思想的连续性,应当将这些理论知识和方法论原则视为一个连续体,探寻该范式共同体成员之间知识发现的逻辑和内在联系。因此,将社会科学知识的生产视为一种群体而非个人行为,必将引导我们去探究科学知识的发现逻辑及理论思想之间一脉相承的关系。

第四,社会科学范式中,同一范式的成员必将分享着一组基本的理论原则、方法论假设、价值信念。正是这些共同的东西使其区别于其他范式,并在经验事实的基础上与其他范式展开论辩,促进社会科学知识的繁荣。库恩将一个范式中科学家所信守的共识、科学直觉、方法论原则和科学信念视为理论范式的基本元素。拉卡托斯则将共同体成员发现的新颖事实、信守的理论硬核和辅助假说即保护带、坚持的方法论原则视为一个科学研究纲领的基本要素。这说明,无论是从方法论层面、研究问题倾向、还是从价值信念与研究共识层面,社会科学的范式本身是由一组基本要素所构成的思维连续体。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美国著名社会学家瑞泽尔指出:“范式是存在于某一研究共同体中关于研究问题的基本意向。它限定了什么问题应当研究,在研究中应当提出什么问题,如何对所研究的问题进行质疑。它告诉我们,我们应当遵循什么样的规

则来解释我们所获得的经验材料。范式是某一研究领域中一个群体所获得的最广泛共识的基本单位,我们可以用它来对不同的研究共同体进行区分。它能够将存在于某一学科领域中的范例、理论、方法和工具进行归纳、定义,并将这些要素联系起来。”

四、作为知识连续体的社会科学范式及结构要素

为更好地体现社会科学范式的特征和学术品格,我们可以用下述图式来表述社会科学范式的基本结构、理论要素和内在逻辑。

这一图式首先表明,社会科学本身是具有明确的价值取向、充满价值争论的知识形式。每个社会科学家就经验世界和社会现象所提出的问题取决于其兴趣的指向,并最终取决于其价值信念,“正是价值观念和兴趣指向决定了社会科学的全部概念框架。”在进入经验世界的研究领域中,社会科学家必然会将自己的价值信念隐藏于其理论表述与经验描述中,带着有色的眼镜来看待这个世界。因此,在看待社会科学的范式问题时,社会科学家群体的价值观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理论元素。而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价值观,成为了社会科学中两种主要的价值取向,它们构成了社会科学理论的思想基础。亚历山大分别称其为形式意志论与实质意志论。持个人主义的学者主张社会行动是基于个人相互关系基础上造成的,社会运作依赖于个体仃为,个体司以自由地追逐自己设定的旨趣,个体的自由和自主成为了理论分析的起点。因此,个人主义者强调将“个人看作目的”,指出“人不仅仅是一块肉――一个肉体。人还有更多的东西,有神圣的闪光和理性;以及对真理、仁慈、人道的热爱,对美和善的热爱。这就是使人生活有价值之所在。”在研究路径上,这些社会科学家的出发点是个体行为。并从个体出发逐步推演到集体行动乃至宏观的社会体系。集体主义者则强调社会群体、社会规范与社会制度对个体的制约,主张个体行为本质上是一种社会行为,必然受制于其所处的社会环境、文化传统、社会制度与社会关系的制约,他们往往从群体与社会层面来理解个体行为,强调个体行为是一种社会化与制度化的过程。

学理上,社会科学家所持有的“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价值信念同现实政治生活中人们追求的“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的价值信仰是两种具有明确区别的概念。前者系指研究者观察和认识经验世界的基本立场和认知态度。学术研究中,个人主义中的“个人”往往是系统化、抽象化和形式化的“理性个体”,是社会科学家按照一定的理论模式建构起来的“理念人”。这些个体不是经验世界中的真实个人,而是社会科学家所建构、并具有普遍意义的“个人”。同样,集体主义中的“集体”也是研究者抽象化和系统化的产物,他们所表述的“社群”、“社会”、“社会关系”、“社会制度”等同真实的人类社会现实本身也存在着巨大差异,是后者理想化、抽象化的产物。现实政治生活中的“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的价值观念强调的是人们所信仰的一种价值追求,并由此决定他们的行为选择和生活方式。因此,从学术上说,学者所持有的价值信念与国家及其社会生活中人们信守的价值观念是两个不同层次的概念,不能将两者混为一团。

其次,社会科学范式中,方法论原则是一个十分关键的理论要素,它直接决定了社会科学家思考和看待问题的方式。信守方法论个体主义的研究者往往从理性个体出发,并依据个体行动的目的、意义和主观心理来解释个体行为及群体、社会的关系,主张“一切社会关系,尤其是社会制度的运行,应当永远被理解为产生于人类个体的决策、行动和态度等。”亦即,“每个人以及他们的态度、期望、关系等情况来建立和分析我们的社会学模式――这个设定可以称为方法论个人主义。”从这种个人主义立场看,个体成为了社会的真正实体,成为了社会科学分析的基本单元。社会不能脱离个人而存在。社会现象被还原为个体以及个体之间的互动。在个人主义眼里,个人成为了一个超越历史的、不变的、离散的、自主的个人,社会是这种个人的自由的组合体,社会现象只能通过个人行动来解释,而个体行动则无须通过社会来解释。而信守方法论整体主义的社会科学家群体往往会从群体、组织、社会与制度的层面,来思考和认识个体行为。它认为,社会整体不仅是其构成元素即个体的总和,更重要的是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比这个总和具有更多的属性,即社会的结构属性。这种结构属性既不是来源于个体本身,也不是个体的属性所能解释的。社会整体、社会制度或宏观社会现象具有一种超越于个体的属性。方法论整体观强调,社会整体是不同于个体集合的真实存在,虽然社会不能脱离个体而存在,但社会也不能还原为个体。社会不但不能还原为个体,相反,这种社会结构成为决定和制约个体行为的重要力量。研究社会现象的出发点和立场不应该是个人,而应该是社会制度、社会结构等宏观的社会现象。亦即,个人现象只能在社会结构中才能得到理解,社会结构、社会制度是个体行为的决定性力量。

尤为重要的是,一定的价值信念是方法论存在的思想前提和哲学基础。一般而言,有什么样的价值信念,就会有什么的方法论假设。方法论整体主义与个人主义的论战,实际上隐藏着两种截然不同的价值观即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的争论,因此,方法论和价值观本身具有很强的亲和性。故而,在社会科学范式的连续体中,我们将方法论放置在范例与理论硬核之前,以便更好地彰显方法论和价值信念之间的情缘关系。

第四,范例与理论硬核是构成某种社会科学范式的基本要素。这一基本要素是一群社会科学家进行长期思考和凝炼的结果,是区别于其他范式的关键要素。在范式系统中,理论原则与概念体系则是理论硬核的表述方式。不同范式之间的论战,往往针对不同的理论原则和命题展开。正是在这种思想交锋中,社会科学的知识得以积淀,同一范式主导下的理论之树得以成长。因此,在认识社会科学的范式时,范例与理论硬核是极为关键的要素,它们成为了学术思想与理论汇聚的焦点,成为了学术争论的中心。

第五,在不同的知识形态、价值信念和方法论原则下,往往会使用不同的研究方法与视角对经验事实展开研究。信守个体主义方法论的社会科学家,更习惯于对人的行为建立某些具有普遍性意义的模型,强调理性计算和定量研究方法的重要性。而信守方法论整体主义的学者,往往习惯于采用深度访谈、参与式观察、典型个案与拓展个案研究方法、历史与区域比较等研究方法展开研究,强调定性研究的重要性。当然,这种比较只是相对的,在社会科学研究经验中,研究方法之间往往存在着一定的互补性和交叉性,这正是社会科学范式相对开放和包容的体现。

篇8

Abstract: This paper presents three different explanations of Methodological Inpidualism which show that Methodological Inpidualism has both the definite characteristic and the changing aspects: the first as the analytic pattern in Economics, the second as the analytic pattern in Social Science and the third as the combination of the analytic pattern and value justification. The some rationalities of Methodological Inpidualism consist in not only its analytic course and expository function but also transcending the existed conformation, and needing the other methodology as its complementarity. It seems contrary for the existence of such two kinds of rationalities, but this is just the real situation of Methodological Inpidualism, and it also reveal that the rationality of methodology itself is a complementary structure which contains the intrinsic tension.

Key words: Methodological Inpidualism; explanation; rationality

方法论个体主义的著名批评者金凯(Harold Kincaid)说:“方法论个体主义在经济学和其它社会科学中被广泛接受,但这一学说本身却很少被清楚地表述,事实上许多不同的思想都落在个体主义的名目之下”。[1]对方法论个体主义很有研究的霍利斯(M. Hollis)也说:“我不认为个体主义是一个简单或明晰的题目。我以为,广义地说,一个个体主义者是把分析的优先性赋予单个(或他们的状态)的人。这种优先性可以是本体论的,认识论的或形而上的,也可以是伦理的,政治的或社会的。”[2]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对方法论个体主义的诠释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作为经济学分析模式的方法论个体主义,作为社会科学分析模式的方法论个体主义,以及作为分析模式与价值辩护相结合的方法论个体主义。透过这三种诠释,我们可以对方法论个体主义的合理性问题乃至一般方法论的合理性给出一种特定的理解。

一、作为经济学分析模式的方法论个体主义

方法论个体主义,国内由英文词Methodological Inpidualism翻译而来。 关于这一术语的来源,马克布劳格指出:“看起来早在1908年熊彼特就发明了‘方法论个人主义’的表达,他还是第一个把方法论的个人主义和‘政治上的个人主义’区分开来的人,前者描述的是经济分析的模式,这种分析总是从个人的行为开始,而后者表达的是政治的纲领,在这种纲领中对个人自由的保留成为检验政府活动的试金石。”[3]布劳格的这一说明以马克卢普的论述为根据,后者曾引证说:“熊彼特是进行这种区分的第一个人,或者至少创造了这样一个必要的词来表达这种区分,因为他说过,是他提出了‘方法论个体主义’的名字”。[4]

熊彼特在《经济分析史》中,通过‘政治上的个人主义’、‘社会学上的个人主义’和‘方法论个人主义’”的对比分析阐明了方法论个体主义是一种经济学的分析模式:

所谓‘政治上的个人主义’,我们是指经济政策问题上的自由放任态度。这种态度在德国被谑称为‘斯密主义’或‘曼彻斯特主义’。无论哪个经济学家,只要他根据有关单个家庭和企业行为的假设来建立其理论结构,就会被怀疑在颂扬他所描述的个人私利相互自由作用的结果。

所谓‘社会学上的个人主义’,是指十七和十八世纪广泛流行的观点,认为自我控制的个人构成社会科学的基本单位;认为所有社会现象都可分解成为个人的决定和行动,而对个人的决定和行动不必也不可能用超个人的因素作进一步的分析。这种观点就其隐含有一种社会过程的理论而言,当然是站不住脚的。但并不能因此而认为,为了特殊的研究目的,也不允许从个人特定的行为着手研究,而非得研究影响这种行为的因素不可。我们可以分析家庭主妇在市场上的行为,而不研究影响这种行为的因素。由于不同社会学科的分工的不同,人们会自然而然地这样去做,而不一定含有任何关于‘社会’和‘个人’的理论。由此我们便谈到了‘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那么,这个概念是怎样应用于那个时代的一般经济学的实际过程的呢?

可以证明,在主要使他们感兴趣的问题的范围内,也就是在有关经济机制的逻辑性的问题的范围内,那个时期的理论家所采用的方法,可以作为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来加以辩护,而且他们的研究成果,就其本身而言,实质上并没有受到这种方法所固有的限制的损害。[5]

熊彼特这段话表明了以下三层意思:

第一,方法论个体主义不同于政治上的个体主义;

第二,方法论个体主义不同于社会学上的个体主义,即社会科学意义上的个体主义;

第三,方法论个体主义是经济学家用于解决经济问题的一种合理方法。

熊彼特对方法论个体主义和政治上的个体主义的区分,受到一些经济学家的赞许。他们认为这两者常常被混淆起来,而实际上“前者是从诸如自由对于人类进步和公共福利的贡献比其它任何东西都多的前提出发,得出一系列实用的断言;后者不做这类事情,不断言什么,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前提。它仅仅意味着在一定的经济过程的描述中,一个人最好从个体的行为开始”。(Das Wesen, P.90, 1908)马克卢普认为,由于熊彼特对这一概念的区分,“经济学理论可以运用坚固的个体主义的或‘原子主义的’的方法,而不需要使自己承担自由放任这样的政治纲领的负担”。[6]

熊彼特把方法论个体主义与社会学上的个体主义区分开来,是他为保持方法论个体主义的合理性而设置的第二道防线。他认为,社会学上的个体主义内含社会与个人的一般关系,但它又主张只从个体出发去研究社会问题,因而是站不住的。与它不同,方法论个体主义不涉及社会与个体的一般关系,它在特殊的研究目的之下限于特定的学科,属于特定范围内的抽象,因而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熊彼特所说的这种分析模式是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形成时所用的方法。当时,边际主义者用这种方法构造了比较完整的微观经济理论。熊彼特对此作了高度评价,认为是一场革命。关于这场革命的方法论特征,门格尔作了如下的概括:经济分析最重要的前提是追求个体利益的动机,必须从这样的一般前提出发进行演绎推理,从而说明价格是如何形成的。熊彼特同意这样的概括,认为“1900年前后虽然尚未出现统一的经济科学,但已存在一种理论上的分析工具,其基本特征在各处是相同的”。基于这一点,可以认为“杰文斯、门格尔和瓦尔拉所传授的,实质上是相同的学说”。[7]

熊彼特通过分析新古典经济学的内容进一步说明该方法的特点,其基本要点是:

1、对个体的描述是分析的出发点:“经济学家所研究的是过正常商业生活的人”,他的行动会使满足或利润最大化;[8]人们“不同的需求给货物(Goods)这个概念下了定义,并可以按一确定的(主观)重要性的次序予以排列”;[9] “随着我们所获得的每种货物的数量不断增加,我们对每增加一‘单位’的欲望的强度则不断下降,直到达到零点”。

2、从上述描述推出下述定理:“为了从任何一能满足不同欲望的货物(包括劳动或金钱)中获得最大的满足,一个人(或家庭)必须这样分配该货物,即使其在每一用途上的边际效用相等”。进而推出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交换价值只不过是一通用变换系数的特殊形式,经济现象的全部逻辑即从这个系数导出”。成本、生产、分配理论是“将边际效用原理的应用范围延伸到生产与‘分配’的整个领域。”一般均衡理论是瓦尔拉通过边际效用达到的新水平,边际效用原理只是它的特殊形式。[10]

如果上述表述还有难解之处,那么当代微观经济学的分析就更加简洁:以偏好公理和效用概念表达个体的偏好性质和程度,使它具有逻辑一般的地位;然后在确定的约束条件下推出他的最佳需求,并把这些个体需求的总和视为市场的需求;最后,需求和供给的相互作用,达到了供给量与需求量的均衡点,形成市场价格。

上述分析的共同特征是:从个体的单子性质出发,逻辑地推出微观经济学的整个理论。

熊彼特和主流经济学家们认为方法论个体主义的合理性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它已被证明是最有用的经济分析模式;其次,它运用了自然科学的抽象分析和演绎方法。尽管它“不否认对个体的行为存在着强烈的社会影响,不否认社会组织成员之间的紧密联系,也不否认社会实体对于社会学分析可能有的重要性”,但是由于可以使用抽象分析获得了合理的立足点,所以可以不考虑上述因素。也因为此,它认定方法论集体主义“没有可以感知的优点”,“在经济分析中是多余的”。[11]

熊彼特的抽象分析还有其特殊性。按照他的方法,抽象的结果不仅是立足于个体的分析线路,而且也是特定的经济学视野。这是熊彼特视方法论个体主义为经济学分析模式的原因所在。他认为立足于一定的学科领域的研究,比较接近于自然科学的那种分科研究,也比较能够方便地运用自然科学中的还原论逻辑,其结果也比较容易得到辩护。这也是他回避将分析模式推广到社会科学的一般领域,也回避作价值辩护的一个原因。

虽然熊彼特认为这种方法论个体主义有他所说的这些长处,但体现为长处的地方往往也是短处之所在。作为一种方法论,把它限制于经济学领域无疑显得狭窄,而且人为地给予限定,理由并不充分。同时,排斥价值性的内容,把方法论个体主义的科学表述限于知识逻辑的范围,这一“观点受到了逻辑实证主义先驱者马赫、彭加勒和杜恒的影响”。[12]为了获取纯粹的科学性而回避价值性的内容,对于社会科学来说是不是一种科学的态度?社会科学与价值有没有确定的联系?如果有联系,那又如何对它进行刻画?这些问题摆在方法论个体主义面前,也为方法论个体主义以后的变化埋下了伏笔。

二、作为社会科学分析模式的方法论个体主义

实际上,方法论个体主义很快就跨越了它与社会学上的个体主义的分界线,成为社会科学领域的一种分析模式。斯考特高登指出这种情况:“‘方法论个人主义’一词最早由约瑟夫熊彼特提出,他用此词意指正统经济学中占统治地位的方法论规则。自从那以来它已经更为一般地被视为这样的学说:社会现象必须根据个体行为而解释。”[13]

方法论个体主义的这种扩展来自两方面的努力。

一方面是经济学本身的膨胀。沙文(Shaun Hargreaves Heap)等人认为,经济学家有一种学科性的“帝国主义式的野心”,他们总是希望自己的分析模式扩展到其它研究领域。同时,由于经济学分析模式立足于对人的特性的一般概括,因而本身就存在着扩展的基础。新古典经济学到20世纪30年代由莱昂内尔罗宾斯作总结时,其基本任务已经变成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这一规定并没有把经济学研究限制于通常所理解的经济现象。恰恰相反,按照这一定义,经济学应当被运用于所有的人类行为。芝加哥经济学家盖里贝克对此描述说(1976, p.8):

“的确,我已经达到了这样的位置,在这里经济学方法是应用于所有人类行为的广泛性方法,这些行为涉及货币价格或影子价格,重复性的或不经常的决定,感情的或机械的终端,富人或穷人,男人或女人,成人或孩子,聪明人或笨拙的人,病人或临床医生,企业家或政治家,教师或学生。

“所以,‘经济学方法’不仅是一种精确的、通常也是稀缺资源配置的技术性研究,而且也是潜在的一种更为广泛的人类生活的范畴。如果后者显示了狂热的野心勃勃,那么它反映出时间、能量和感情是具有选择性用途的稀缺资源。我们按照重要性程度的不同对它们进行投资以获得最好的回报。如果我们所有的选择都具有一种广泛的投资效益结构,那么所有人类行为都可能让它的秘密服从于‘经济的’分析。”[14]

另一方面的努力来自经济学之外,是熊彼特所描述的社会学上的个体主义的影响。这种社会学上的个体主义传统,按斯考特的看法能够追溯到托马斯霍布斯。霍布斯的基本观点是,社会现象能够化解为个人的行为,它必须根据支配个人行为的动机来分析。[15]到了穆勒这里,他将其表述为“社会科学中的化学的,或者实验的方法”:“社会现象的法则只不过是,也能够不过是社会状态中联结到一起的人类的行为和热情的法则。然而,在社会状态中的人们仍然是人;他们的行为和热情是服从于个人天性法则的。…社会中的人类所具有的性质只不过是他们原来所具有的那些性质,它们能够被分解为个人的天性法则”。[16]

尽管熊彼特对社会学上的个体主义提出了批评,但它作为一种传统仍然影响不衰。在社会学领域,韦伯说:“就社会学所要达到的目的而言,它不会承认存在一种其‘行为’如同集合个性那样的东西。当我们在社会学的语境中,指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团体’、一个‘家庭’、一支‘军队’或其它类似的集合体时,我们所指的仅仅是单个人实际或可能的社会行为的某种扩展”。“集合体必须唯一地被视为单个人特定行为的组合和组合方式。”[17]韦伯以此观点说明社会现象,强调社会科学家应当首先厘定历史的成分,在这些成分之间划出因果线条,使具体的结果归之于具体的原因。后来他又坚持“社会科学家的第一位的任务是建立一个一般可应用的理论系统,为此提出理想类型的使用类似于演绎经济学中的模型”。[18]这两个提法的逻辑模型虽然有所不同,但都是落脚于个体的解释。

沙文等人对理性选择概念的描述反映了相同的事实。他们指出,理性选择概念最早应用于霍布斯的《利维坦》中。在这本书里,霍布斯把国家机构看作理性个体为了保护他们的生命免于“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危险而协议建立的。这种立足于个体选择的“社会契约”传统一直延续到现代的约翰罗尔斯。沙文特别强调,这一传统不是源于而是平行于经济学在发展。耶利米边沁对理性选择理论的贡献超过了亚当斯密。[19]

上述两股力量推动方法论个体主义从经济学的分析模式转变为社会科学的分析模式。这种推动本身当然存在某种差别。来自经济学方向的,是经济学分析模式向经济学以外领域的扩张,其演绎性的模式并无变化;源于社会学上的个体主义传统的扩张,既有应用领域的扩张,同时也有分析模式的扩展,它可能是演绎性的分析,也可能仅仅是因果性的分析。但是,它们的共同结果是,方法论个体主义很难再独守熊彼特所限定的经济学闺房。从1930年到1955年间,先是理性个体选择的形式公理理论,接着是博弈论,然后是公共选择理论,方法论个体主义作为分析理论实际走出了经济学的疆域。与此相一致,人们也更多地在社会科学的范围定义方法论个体主义。比如,波普说:“社会科学的任务乃是在以描述的或唯名论的词句来审慎地建构和分析社会学的模型;那就是说,是以个人的以及个人的态度、期望和关系等等的词句来进行的——这个公设可以称之为‘方法论的个体主义’。”[20]哈耶克也有类似的定义:“我们在理解社会现象时没有任何其它方法,只有通过对那些作用于其他人并且由其预期行为所引导的个人活动的理解来理解社会现象。”[21]

方法论个体主义的这种扩展表明,方法论个体主义是能够在社会科学领域被使用的。同时,这种扩展也产生了新的特征。方法论个体主义的分析模式从纯粹演绎性的分析扩展到演绎和因果分析并举,方法论个体主义的武器库有所扩充,而扩充的同时,逻辑性质也有一定的变化。不过,它也面临着实际的问题:这种扩展在多大程度上以及在何种条件下是合理的?

方法论个体主义的推广,与下面的一元论预设相联系:社会科学领域存在着普适的、唯一的科学方法论。根据这一预设,方法论个体主义就是普适的、唯一的科学方法论,它应该也能够面对和说明社会领域的所有现象。这一结论引发了两个问题:第一,由于它涉及了社会和个体的一般关系,因而受到方法论整体主义的挑战。方法论整体主义从相反的方向研究问题,认为自己才是真正的普适的社会科学方法论。第二,社会生活始终包含着价值,如果方法论个体主义能够面对社会领域的所有现象,那它必须把价值纳入自己的视野而不是排除在外。这就必须确定作为分析模式的方法论个体主义与价值是怎样的联系,以及在这样的联系中方法论个体主义将会有什么样的新特征。

三、作为分析模式与价值辩护相结合的方法论个体主义

波普和哈耶克作为方法论个体主义者,其显著特点是确认方法论个体主义与价值辩护的联系,把对自由的辩护纳入论题的范围。布劳格对此所作的批评反映了这种情形,他说:“波普在这方面的区分并不象熊彼特那么清楚,因而他为方法论的个人主义的辩护,或者干脆说他对方法论的整体主义的批评,有时候就不合逻辑地和为政治的个人主义的辩护缠在一起”。[22]

实际上,波普和哈耶克的逻辑与布劳格的逻辑不属于同一类逻辑。他们的方法论个体主义既是社会科学的分析模式,又具有价值辩护的性质和功能,是分析模式与价值辩护相结合的一种方法论。他们有两个主要的论证:一个立足于方法论个体主义的特殊性,立足于方法论个体主义与方法论整体主义的对立;另一个立足于方法论个体主义的一般特性,立足于科学与价值的一般关系。

第一个论证通过以下逻辑展开:方法论整体主义是专制主义的认识基础和理论来源,对方法论整体主义的批评和对方法论个体主义的维护,也就是对自由的维护;同时,方法论整体主义是一种类比性的生物学理论或有机体理论,在这种理论中个体自由为有机性所消解,因此反对这种有机的方法论整体主义,维护方法论个体主义,也就是维护个体自由的存在。

波普认为,方法论整体主义坚持认识事物和历史能够也必须从整体出发,这个整体是“一个事物的全部性质或方面的总和,尤其它那各个部分之间的全部关系的总和”。[23]正因为此,方法论整体主义获得了认识总体的绝对真理权,因而能够“从总体上重新设计社会”和“重建社会”。[24]由此,社会和人没有一个选择和道德决定的问题,自由在此没有应有的地位。同时,这种观点“强调社会集体和有机体之间的相似性”,认为“社会学像一切‘生物’科学,即一切研究有生命的物体的科学一样”,[25]把社会集体解释为生物的有机体,个体之间的关系解释为有机性的关系,从而使个体失去了他们的独立性、自主性和选择性。方法论个体主义与之相反,它不奢望对整体的绝对认识和完全控制,知道不可能有认识和社会运作的全能。同时,它不认为个体之间是有机体的关系,而坚持个体是一种独立体和价值源,一种具有活的精神的“原子”,从而保证了自由的本体性存在。

第二个论证认为,经济学乃至一般社会科学学科的出现,不是纯粹理性的产物。方法论个体主义作为它们的方法论,也是如此。哈耶克说:“经济分析从来就不是对于社会现象的原因的单纯智力好奇心的产物,而是一种强烈要求重建一个引起了人们深刻不满的世界的结果。”[26]波普也引用康德的话说明纯粹理性与价值选择的关系:“屈服于好奇心的每一种念头,让我们的探索热情除了自己能力的局限而外并不受任何事物的束缚,这一点就表现了一种与学术研究相称的心灵的渴望。但是在所呈现出来的无数问题之中,要选择出那些其解答对于人类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却只有智慧才能有此优点了。”[27]这里,智慧包含着价值判断。

波普认为,科学的社会获得和表达不是独断性的,而应当是自由精神的体现。自由的超越性也是科学的规定性,科学的存在与发展以此为条件。他反对“社会科学的任务必然是做出社会的即历史的预测”[28]的观点,认为这一观点没有给人的自由留下地盘,是“对科学方法的严重误解”。[29]科学所依据的是有限理性而不是无限理性,只有前者才能使自由的空间有可能保持,也只有自由和有限理性的适当结合,科学的发展才有可能。哈耶克从本体基础的角度进行说明:“我们所努力为之的乃是对理性的捍卫,以防理性被那些并不知道理性得以发挥作用且得以持续发展的条件的人滥用。这就要求我们真正地做到明智地运用理性,而且为了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维护那个不受控制的、理性不及的领域;这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领域,因为正是这个领域,才是理性据以有效发挥作用的唯一环境。”[30]

上面的论证都是力图表明,方法论个体主义既是对个体自由属性的科学分析和抽象,又是对个体自由的确认和辩护。这种方法论个体主义虽然不是典型意义上的价值学说,但它打破了分析模式与价值学说两立的局面,确认它们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关联,从而表明方法论个体主义作为社会科学方法论在特定的意义上不是价值无涉的。这一扩展改变了实证主义对方法论个体主义的限定,反映了社会科学研究在当代的某种倾向。同时,这些论证也是对方法论个体主义更加全面的辩护。它强调,方法论个体主义的合理性不仅是认识上的(分析线路),也是价值上的(维护自由),而且还是认识与价值联系之中的(科学与自由的内在关联)。

然而,新的辩护并不意味着方法论个体主义确立了它的绝对合理性。实际上,波普的论证本身不具有完备性。他所批评的方法论整体主义只是一种绝对的、有机的整体主义。这种极端的方法论整体主义与自由的关系可能是对立的。但是,非极端的方法论整体主义却不一定与自由处于对立的状态。对这些方法论整体主义,不能排除它们也可以与自由具有一定的相容性或支持性关联。换言之,在方法论领域方法论个体主义仍然面对方法论整体主义的挑战,它并没有得到充分的根据证明自己是社会科学领域唯一合理的方法论。所以,问题可能转变为两个方面:或者方法论个体主义还没有找到合适的论证,或者这一论断的前提就是可疑的,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不一定存在唯一合理的方法论。马尔科姆卢瑟福近期的研究试图表明,社会科学的方法论既不完全属于方法论个体主义,也不完全属于方法论整体主义,而是两者某些内容的结合或两者的互补。[31]方法论个体主义本身也存在着与此相呼应的调整,阿伽西的弱方法论个体主义已经承认和接纳了方法论整体主义的某些合理因素。

实际上,从科学与价值的二元联结中把握方法论个体主义,不管论证者是否意识到,这一看法已多少冲击了社会科学是绝对一元参照系的观点。社会科学方法的一元论本身是简单性科学的结果,它的出现可能有助于认识社会科学的某些特征。但它把与价值的联系、把科学方法的多样性抽象掉了,因而使社会科学失去了一些基本的特征。方法论个体主义的上述扩展,客观上是对简单性的扬弃,包含着对自身的某种超越。方法论个体主义和方法论整体主义可能都需要从认识和价值两个方面重新审视自己的前提,确定自己的地位以及与对方的关系。

总的来看,方法论个体主义的上述三种诠释,从经济学的分析模式到社会科学的分析模式,再到分析模式与价值辩护的结合,它的基本特征仍然是落脚于个体的分析优先性或优越性。这一特征是方法论个体主义某种合理性的注脚,它体现为独特的分析线路和解释功能,体现为与自由价值的特定关联。但是,方法论个体主义上述的演变也表明,方法论个体主义的合理性又体现为对已有形态和特定局限的超越,体现为它与其它方法论的互动互补关系。这两种合理性在一定意义上是相悖的,但它却是方法论个体主义的真实境遇。它说明,方法论的合理性范畴不是一个绝对的同一物,它本身可能就是包含一定内在张力的互补性结构。

参考文献

[1] Harold Kincaid. Methodological Inpidualism/Atom[Z].in the Handbook of Economic Methodology edited by John B. Davis, D. Wade Hands and Uskali Maki. Printed and bound in Great Britain by MPG Books Ltd, Bodmin, Cornwall, 1998. 294.

[2] Martin Hollis. Of Masks and Men[C]. In the Category of the person: anthropology, philosophy, history by Michael Carrithers, Steven Collins, Steven Lukes (ed). Cambridge [Cambridgeshir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5. 225.

[3] [22] (英)马克布劳格. 经济学方法论[M]. 黎明星等译.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0.55-56, 66.

[4] [6] [11] Fretz Machlup. Methedology of Economics and Other Social Sciences[M]. Acdemic Press, New York, 1978. 472 ,472, 471-472.

[5] [7] [8] [9] [10] [美]约瑟夫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三卷)[M]. 朱泱等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 1996. 208-210, 296-297, 206-207, 239, 240-250.

[12]Bruce J. Galdwell. The Philosophy and Methodology of Economics (Vol.I)[M]. Aldershot, Hants, England; Brookfield, USA, 1993. 187.

[13] [15] [16]Scott Gordon. The History and Philosophy of Social Science[M]. London: Routledge, 1991. 651, 72, 652.

[14] [19]Shaun Hargreaves Heap, Martin Hollis, Bruce Lyons, Robert Sugden & Albert Weale. The Theory of Choice—A Critical Guide[M]. Blackwell, Oxford UK & Cambridge USA,1992. viii , viii-iv.

[17]Max Weber. Economy and Society: an Outline of Interpretive Sociology[A]. Edited by Guenther Roth and Claus Wittich(v.1).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78. 13-14.

[18]John Watkins. Ideal Types and Historical Explanation[A]. In O’Neill (ed.), Modes of Inpidualism and Collectivism[C]. Heinemann Educational Books Ltd, London, 1973. 145.

[20] [23] [24] [25] [26] [27]卡波普尔. 历史主义贫困论[M]. 何林等译.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8. 119-120, 68, 58-59, 18-20, 51, 51.

[21](奥)A哈耶克. 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M]. 贾湛等译. 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 1989.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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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书系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组织编写的“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书系”之一,由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著名学者欧阳康等人著述。

2、本书从社会科学方法论入手,回顾了社会科学的发展历史和社会科学方法论的演进过程,论述了社会科学的对象、性质及在当代大科学体系中的地位等;重点分析了社会科学研究程序与研究设计,并对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如怀疑方法、观测方法、定性方法、定量方法、信息方法、黑箱方法、系统方法、过程方法、评价方法、理解方法、预测方法等十几种具体方法进行了详细地阐释,旨在帮助当代大学生全面理解和掌握社会科学的特殊研究方法。

(来源:文章屋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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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体育社会实践活动内容的不断丰富,体育社会学的应用研究越来越广泛,该学科成为体育社会科学领域中常用的学科名称,它的性质和作用得到了较充分的讨论和界定。但是,何为体育社会学的研究视角,却很少有人问津。从学科方法论上探讨体育社会学与其相近学科之间的关系,远没有引起学术界足够的重视。似乎只要对体育领域的社会现象进行研究就可以冠之为体育社会学研究视角。其实,研究视角不同于一般的分析角度。“研究视角是科学共同体普遍认同的思维框架,是一种研究的范式,也是对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等的更高层次的概括和抽象,具有较长时期的稳定性;分析角度则是研究者个体对研究对象具体属性的选择性研究,或者是对研究过程的不同方面的选择性研究等,可以随意转换”。体育社会学是体育社会科学体系中的一门基础学科,体育社会科学体系中的诸多基础学科视角为我们认识体育现象的本质与规律,及促进现代体育的发展与繁荣都可以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对体育社会学研究视角的认识深刻地影响着体育社会学的学术规范。本文主要通过对体育社会学研究视角的探析,借以明了体育社会学的学术空间,同时也试图揭示体育社会学在体育科学体系中的价值。

1、社会科学一些学科研究体育现象的视角

    社会科学是科学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科学研究肩负着两个使命:一是,提供理解具体问题的新知识并提供解决意见;二是,为社会成员提供考察社会现象的主要形式。这两个使命的有机结合将有效地推动社会科学向着专业化与独立化的方向发展。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不仅受其研究使命的制约,而且还受到社会分工方式与水平、大学设定学科的需要等的影响。近代以来,社会科学的发展呈现出学科独立和专业化分工的格局,从本质上说,是社会科学发展的必然过程。但是,社会科学在自身建制化的过程中,由于过度强调职业标准的独特性、专业语言和理论体系的统一性以及研究调查的客观性和定量化,在一定程度上的确造成了与公众的隔膜。美国学者罗伯特·n·贝拉认为:“关心整体并不意味着把来自各个专业学科的事实加在一起。这类事实只有依据一种能包括各专业学科、又能形成一种整体概念的参考系统来加以阐述才会变得具有重要意义。这种概念不一定能简单地从寻常所谓的跨学科研究中形成。因为社会作为一个整体,它所涉及的知识不只是来自邻近学科的有用见识,而是完全超越学科界限的”。由于社会问题具有很强的综合性与复杂性的特征,所以,任何一种社会问题的解决仅仅依靠单个学科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它必须建立在多学科、多视角的整合与分析的基础之上。

    体育社会问题的复杂性与综合性同样要求体育领域的社会科学研究必须在一定程度上削减它的学科边界存在的张力,并在多学科或跨学科的领域对其做出一种积极的回应,因此,运用多种社会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分析体育现象,并揭示体育社会现象的发生发展规律,是我们认识体育社会属性的必需手段。体育社会科学是研究体育与人、体育与社会相互关系基本规律的学科群,主要相关学科有哲学、史学、文化学、伦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用社会科学对体育这一社会现象进行研究,旨在从理论上做出阐释,为体育社会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方向做出评判,为在实践中进行体育决策、建立和完善我国体育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学者们运用众多社会学科在体育领域的大量研究形成了诸多社会科学的分支应用学科,如体育社会学、体育经济学、体育管理学、体育法学、体育史学等。这些学科由于理论原理与分析框架的不同.在分析体育社会现象时,给我们提供了不同的学术视角。如体育社会学与体育史学就是研究内容相近,研究视角却存在本质差异的学科。体育社会学是运用社会学的基本原理、基本方法来解释体育领域中的社会现象,分析其原因,给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如体育群体的特征与互动形式、体育组织的结构与功能等。体育史学是根据体育发展的时序性,研究体育文化的产生和发展、进化与退化、分化与组合等现象,通过对体育发展与演进的过程研究,对体育的历史进行系统的认识。体育史学以时间的概念为基础,是对体育现象发展过程的历时性纵向研究。体育社会学虽然也进行历时性研究,但体育社会学研究的目的是在纷繁复杂的体育现象中寻找具有本质的、相对稳定的、重复性的联系或关系,从而对体育现象进行解释与预测。

2、体育社会学研究的方法论

    方法论是关于方法的基本性质、结构、类型以及合理性标准等内容的理论系统。体育社会学方法论是关于体育社会学研究方法的理论,是其学科研究视角形成的理论基础,对体育社会学研究视角起着规范与指导作用。体育社会学方法论涉及相互联系的3个层次,即哲学方法论、一般社会学方法论和体育社会学方法论。

    在知识领域,理论既是关于研究对象的描述和解释,又是关于研究对象的研究工具。也就是说,理论不仅是关于认识客体和客观属性及其运动规律的反映和表述,而且还是在已有的、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知识基础上向新的知识领域渗透的工具。从这个意义上说,理论就是方法。哲学作为理论的最高形式,无论是对于自然现象的研究,还是对社会现象的研究都具有指导作用。哲学理论既是表述社会现象的最高理论,也是认识社会现象的最一般方法。哲学的精髓是唯物辩证法,唯物辩证法是关于社会发展和社会认识的理论,它准确地反映了“在现实的历史过程中继承和否定的统一”和主客观因素“在社会认识中的相互关系”。因此,唯物辩证法在体育社会学研究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具体地说,唯物辩证法是帮助社会学研究者确定研究方向,制定研究提纲,编制研究程序和选择研究方法的最高原则系统。哲学方法论是体育社会学方法论的基础,对体育社会学方法论具有指导作用。体育社会学与哲学的关系,是具体的社会科学与哲学科学的关系,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体育社会学的最基本的任务是研究体育活动中的各种社会现象,揭示存在于体育活动中的社会现象的本质、相互联系及其发展规律。在对体育社会现象的研究过程中,无论在理论前提预设上和在基本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导向上,都受到一定哲学世界观的影响。

    对于体育社会学研究者来说,仅仅具备正确的思维方式是不够的,他还需要具有一般取向的社会学理论作为自己研究的出发点,一般社会学理论是体育社会学理论的方法论基础。一般社会学理论给出了社会学基本概念和概念间的关系,提供了社会学理论的结构框架及结构变量的相关分析。体育社会学理论的架构是在进一步分析一般社会学理论给出的基本概念及其联系基础上得到的,体育社会学理论要给出研究者的是“具体变量”。体育社会学方法论包括作为研究的基本原理的理论假设和价值观念,还包括研究者用来解释资料、引出结论的标准或准则。体育社会学方法论指导着体育社会学研究者怎样提出假说,怎样选择必要的证据来说明自己的理论观点。具体地说,体育社会学的学科方法论必须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体育社会学研究中的理论与经验的关系问题。在这方面,既要研究社会学理论向体育现实经验的渗透,用社会学理论解释体育现实经验,又要说明体育现实经验对社会学理论的支持。2)体育社会学理论的发现或形成问题。研究和论述体育社会学理论探索活动范围内的合理性标准和准则,分析和确定评价与接受理论的准则。3)体育社会学理论的结构和功能问题。对体育社会学理论做出静态和动态的结构分析,揭示体育社会学理论的解释、预见等功能。4)体育社会学的发展问题。研究体育社会学理论的演变与更替过程的合理性标准和准则。

    综上所述,体育社会学研究者经过哲学方法论的指导、一般社会学理论的提示和体育社会学理论的概念分析,最终得到了关于体育社会现象的具体变量和理论框架。只有经过这样一个理论思维过程,才有可能全面、完整、准确地把握体育社会现象中各要素的本质特征和要素间的本质联系,才有可能提出各种具体的理论假设,从而保证体育社会学经验研究的质量。

3、体育社会学研究体育现象的视角

    体育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运用多维视角进行研究是必要的,但并未说明任何可能性,在说明一种研究视角时,人们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把对象体系和理论体系相混淆。“研究视角并不是依据对象体系来划分的,而是根据理论体系来划分的,对象体系只是说明了某种研究视角的必要性,理论体系才能说明某种研究视角的可能性”。体育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只是为我们提供了对象世界,体育社会学的研究视角是否形成,主要得看体育社会学是否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的概念、命题、假设及理论原理以及一个比较完整的相关分析框架。从体育社会学的学科演进而言,早期的体育社会学研究多为社会学家的零散研究,如美国社会学者朱步林于1898年在《美国社会学杂志》上发表的“芝加哥的市立运动场”及1918年美国社会学者罗斯发表的“作为社会问题的成人娱乐”等。直到20世纪60年代以前,体育社会学的研究只限于体育与闲暇及体育与文化的关系的研究。20世纪60年代后,不论是竞技体育还是大众体育在国际社会都得到迅猛发展,体育这一社会现象引起学术界的广泛关注,体育社会学的研究领域逐渐扩展到社会学研究的核心领地,如体育与政治、经济等的关系、体育群体、体育组织、体育社会问题、体育社会化等诸多领域。原波兰科学院体育科学委员会主席毕格纽·克拉夫契科与巴巴拉·克拉夫契科在“波兰体育社会学”一文中对西方体育社会学的总结指出,20世纪60年代后,体育社会学才真正独立起来,并在理论研究与经验研究上都获得了全面进展,西方体育社会学在60年代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社会转型与农村体育、城市体育、精英体育的社会学问题等领域;70年代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体育职业化问题、政府管理体育的职能、体育组织的社会学问题及体育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等领域。伴随着体育社会学研究成果的不断涌现,体育社会学的学科地位渐渐得以确立。体育社会学的发展与体育运动面临的越来越多巫待解决的社会问题密不可分。因此,体育社会学领域的研究通常更重视应用性研究,探讨解决实际问题的办法。

x 综上所述,体育社会学是从社会学研究中分化出来的,是社会学理论在体育领域的大量应用研究后,形成的一门社会学分支学科。在理论上则是运用社会学的思维方式和基本原理来解释体育领域中的社会现象,分析其原因,给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在研究体育群体时,社会学为我们提供了研究体育情境中社会互动的基本概念与理论方法;在解释体育游戏与运动竞技对参与者的社会影响时,社会学为我们提供了角色规范理论,使我们对体育社会化的研究成为可能;在研究体育组织时,社会学的结构功能论为我们提供了功能分析框架。例如,职业体育组织的经济行动、政治行动和社会行动是分别执行职业体育组织的生存与发展、达到特定目标、行动整合与模式维持的功能,相对于职业体育组织的结构功能框架来说,职业体育组织行动的合理性,主要看它是否能维持职业体育组织的系统均衡,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职业体育组织举办贩灾义演活动、到社区与球迷搞联欢活动,如果从经济学的投人产出角度看,可能是不经济的因而是不合理的活动,而从功能分析的角度看,却有它的功能合理性。此外,在研究方法上,体育社会学也是直接援用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如社会调查中的问卷调查法、访谈法等,并对某些具体的体育社会问题,采取定量的分析。

4、当代杜会科学研究对象趋同与融合趋势扩大了体育社会学的研究视角

    目前,“在社会科学中流行的分类方式是按照学科来分,并且认为特定学科的独立性是与特定的研究对象相联系的,研究对象决定特定学科的属性和研究方式”。但是,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人们发现,往往许多学科共同研究某一研究对象,或者说,研究某个对象是单一的学科无法胜任的,这样,传统的社会科学分类和组织方式发生了危机。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经常需要考虑和解决的,不只是学科内的问题,还有学科之间的关系,而且,这种学科之间的关系也不只发生在社会科学内部,还要处理与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的关系,或者说,把在自然科学长期发展中所酝酿的科学精神以及人文主义传统或人文科学在历史中所孕育的人文精神,引人自己的研究中,借以拓展自己的思路,形成新的研究方法。这不仅是社会科学研究的组织和管理问题,也是一个创造学的问题,局限于单一的学科和角度,往往会妨碍社会科学的创新和发展。

   从学科分化史来看,研究对象、方法、范畴、领域、内容、路线、主题等,在不同时期都曾单独或组合成为学科分界的标志。经验告诉我们,这些标志性的东西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发生变化。近半个世纪以来,社会科学各学科不断交叉、渗透,以往以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为分科模式的科学,如政治学、经济学、历史学、社会学、人类学等,其研究对象逐渐趋同,研究领域逐渐重叠,研究方法互相借鉴。社会科学出现了不可忽视的融合趋向,学科分化与交叉已成为一种重要趋势。先生曾对社会科学之间的关系做过精辟总结,“多科并存、紧密交叉、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当代社会科学研究对象趋同与融合的趋势表明,任何研究对象都不可能成为某些学科的世袭领地,体育社会学作为一种极具应用性的新兴学科,在当代社会科学研究对象趋同与融合的背景下,研究视角变得更加广阔,研究领域也不断拓展。自1898年起美国学者朱布林和阿米里肯就开始从社会学视角研究体育现象。但直到20世纪70年代,体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大多集中在大众体育领域,20世纪70年代后期以来,体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与体育教育学、体育经济学、体育管理学、体育心理学等学科的研究对象相互重合之处越来越多,体育社会学的视角涉及到体育教育、职业体育、运动训练等诸多领域。如体育消费既是当前体育经济学研究的重要课题,也是体育社会学关注的热点,从体育社会学视角分析体育消费,并不仅仅是因为体育消费具有一些独特的非经济特征,更重要的,是因为体育社会学研究体育消费有自己的理论框架和分析工具—社会学中的互动理论、交换理论、冲突理论等,它们较之体育经济学所运用的供给需求分析、消费积累分析、投人产出分析等理论是一些不同的理论模式。尽管它们分析的对象可能是同一社会现实,但体育经济学侧重的是供给与需求关系对体育消费的影响,体育社会学侧重的则是家庭及社会群体等对人们体育消费的影响。以体育与暴力为例,心理学从本能论的角度认为,暴力攻击性是与生俱来的、独立的、本能的心理倾向;体育社会学则将体育运动看作消除社会暴力的安全阀,认为打击对方的运动就是一种被压抑的攻击驱力的释放或宣泄的替代过程。在这些领域形成的诸多体育社会学的研究成果,不但促进了体育社会科学的繁荣,也显示了体育社会学的学科价值,体育社会学所独具的综合性研究视角,为人们更加深刻地理解体育社会现象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5、结论

    1.体育社会问题的复杂性与综合性要求体育领域的社会科学研究必须在一定程度上削减它的学科边界存在的张力,并在多学科或跨学科的领域对其做出一种积极的回应,体育社会学、体育经济学等诸多社会学科由于理论原理与分析框架的不同,在分析体育社会现象时,给我们提供了不同的学术视角。

篇11

学科交叉与融合是两个有紧密关联而侧重点又有一定区别的概念。交叉,主要指汇集,反映的是系统科学中的“集成”思想;融合,更强调相互渗透、合为一体,更多的是在化学层次、生命层次、质变层次上的结合,反映的是系统科学中的“综合”思想。学科交叉与融合的背后隐藏的是普遍性的哲学规律,即世界万物都是相互融合与相互作用的。在科学目标、科学价值以及科学组织管理层次高度统一的“大科学”时代,学科交叉与融合实现了当代社会科学研究在理论层次以及基础和应用层次的相互融合,打破了传统学科的划分,使社会科学研究者获得了更加广阔的视野,从而在方法论上实现创新。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对社会现象及其规律的研究,既包括宏观问题,也包括微观问题;既包含结构性问题,也包含非结构性问题;既包含可定量的问题,也包含难以定量的定性问题;即使一个领域的同一类问题,也有研究目的不同、研究视角不同、研究者学术偏好不同的差异性,因此,在社会科学研究中,不能只依一个理念、从一种角度、用一种方法、使一种工具就能解决问题,特别是当前社会科学研究中面对的社会现象与问题较为复杂,这就更需要在研究过程中,把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相结合、科学理论与实际经验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人与计算机相结合,并使这些结合相互渗透、合为一体,即形成“融合”,融合不仅能涌现出新的前所未有的研究能力,还能涌现出前所未有新的学科分支与学科领域。随着社会科学研究中大量复杂性、跨领域性和综合性问题的不断涌现,当代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在进行前瞻性探索时往往需要借鉴于其他相关科学领域。这种借鉴,不仅仅局限于社会科学领域内,通常还会涉及自然科学、科学技术,这是当代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中学科交叉与融合的典型特征。

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大力推动学科融合与交叉,不是一时的权宜之计,更不是单纯的研究技巧,而是因为只有通过学科交叉与融合才能产生新的认识与分析复杂社会现象的能力,增强对社会问题研究的精细化与准确度,进而提高对社会问题复杂性的预见性和驾驭力,因此,学科交叉与融合是当代社会科学研究取得创新性成果的一条重要途径,许多成功案例表明“在学科交叉与融合的边缘发现科学问题,在学科交叉与融合的过程中解决科学问题”已成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规律。由此可见,社会科学研究运用学科交叉与融合,充分体现了系统科学思想中集成与综合,在集成之上综合,在综合之上集成,即运用综合集成思想。系统科学中的综合集成思想是我国以钱学森为首的系统科学家历经几十年探索提出的认识、研究和处理复杂系统问题、体现东方哲学智慧与文化特征的方法论。因此,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开展学科交叉与融合需要充分运用综合集成思想,以“定性定量、科学实验、虚实结合、综合集成”为指导原则。当前,实现交叉与学科融合主要有两种途径:(1)以解决某一特定问题为契机而将多种学科聚集在一起的跨学科研究机构模式;(2)通过开设多课程知识点的综合课程来实现学科交叉与融合的高校交叉学科教育模式。

二、实践体会:开展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论指导原则

自上世纪末,学者们在研究工作中就不断发现和体会到所研究的社会科学问题日趋复杂,如大范围环境治理问题、重大工程管理问题等都不仅涉及工程技术,而且涉及社会、经济、环境与人文领域,干系人不仅有政府、企业,而且关系到数量巨大的公众,因此,常因问题变量多、随机性强以及要素关联复杂而无法建立问题的数学模型,至于单纯的定性方法更缺乏分析问题的深刻性与精细化,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传统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在复杂社会问题研究面前的“窘迫性”。近年来,国内社会科学研究者开始以复杂系统为基本理论,综合博弈论、运筹学和统计分析等数学方法、人工社会、元胞自动机、多主体系统、心理学、行为科学、文化基因等多学科交叉的计算实验方法开展对复杂社会系统多要素行为、宏微观层次之间相互影响以及系统整体状态演化规律的研究,研究领域涉及经济系统演化、公共管理、环境综合治理、重大工程管理等,取得了一系列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回顾和总结多年来社会科学跨学科研究的探索,本文形成了以下几点建议。

(1)从现代“大科学”时代的高度来认识基于学科融合与交叉的当代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创新的重要性,要认识到学科交叉与融合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从总体上说,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推进学科交叉与融合是一项系统工程。从学科领域看,它既涉及对社会系统与社会科学问题的科学认识,又关系到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在当代大科学时代的相互渗透与融合的动力学机制,还关系到现代社会科学人才培养模式及知识结构设计等;从政策角度看,它涉及发展和繁荣社会科学的战略思考和安排,又关系到相应的政策设计与落实,还关系到能充分体现这些战略与政策的具体规划与执行,更要创造有利于学科交叉与融合和有利于多学科人才协同工作的文化氛围。

(2)要深刻认识到,在综合集成思想指导下,大力开展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论创新,并形成当代社会科学研究新的方法论体系,它不仅包含着对社会科学研究问题新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创新,还要求研究人员在方法论创新的基础上形成具体的研究方法、手段、技术、工具的“落地”,实现方法论到方法的转换,以及新的方法在解释现象、揭示规律和指导实践等社会科学研究实际应用中的成功应用,很难讲关于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创新是成功的。因此,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创新其实质是关于科学哲学的多层次、整体性的反思和变革,而不能仅仅认为是一些研究方法的改进和新技巧的采用。

(3)要进一步深刻认识当代社会科学问题的系统复杂性。正是这种系统复杂性,使得社会科学问题既有结构性又有半结构或无结构性、既有同构又有异构、既有同步又有异步、既有静态又有动态、既有稳势又有演化、既有物理又有事理还有人理,因此,必须要区分不同场合、不同阶段、不同层次、不同主体,综合运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理论与方法才能更准确、更透彻、更精细地揭示社会科学问题的本质、发现规律、解释现象、指导实践。

(4)运用多学科交叉与融合方法研究社会科学问题不是个别问题的研究“技巧”,而是当代社会科学研究的大趋势,因此,需要有宏观上推动这一大趋势的战略思考与战略安排,以逐步形成促进、鼓励学科交叉与融合的大气候、大环境、大制度和大文化。

(5)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社会科学人才培养的知识体系。运用多学科交叉与融合方法开展社会科学研究,关键是人才。这样的人才除了要有“大科学”理念外,还要有较广阔的知识面并掌握跨学科研究问题的技术与方法,如果一个社会科学研究人员在整个受教育阶段仅仅接受传统的“文科”知识教育与训练,对文科之外的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特别是对现代系统科学、信息科学基本不知或知之甚少,那他必然很难在一个复杂社会科学问题面前能够产生跨学科研究的联想,更无力运用多学科手段来分析、解决问题。应该说,目前现状不容乐观,现在大学的社科人才培养还较严重地表现出学科割裂现象,相比而言,现在的理工科专业倒比较重视学生的人文素质教育,相反,人文社科专业很少开设理工知识课程,如果这样的情况不加改变,大量年青的人文社科新生力量在学科交叉与融合问题上必然“先天不足”,一谈学科交叉与融合就容易“心虚”与“乏力”,这一状况应引起有关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6)应当建立若干以学科交叉与融合为特色的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运用跨学科方法研究社会科学问题并不意味着任何单位、任何团队、任何个人在研究工作中都必须运用学科交叉与融合方法,这要看所研究问题的性质和需要,但从整体上讲,在我国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选择若干有基础、有能力、有经验的单位和部门,建立以学科交叉与融合为主要特色的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让他们专注地、持续地开展相关研究是必要的,这些基地既能够成为我国跨学科开展社会科学研究的创新基地,又能够起到重要的推广和示范作用。

(7)大力营造有利于跨学科研究的学术文化氛围。跨学科研究是一件创新性极强的工作,首先,跨学科研究的问题一般都是比较复杂的问题,本身就具有研究的难度。另外,跨学科又涉及多方面的系统整合,又有一系列新的复杂问题要解决。因此,从事跨学科研究必然有较大的风险,取得创新性成果的时间一般也较长,因此,如果研究价值观不科学、不辩证,在衡量科学成果的指标时唯论文数量、或过于短视或急功近利,都容易使人浮躁、逼人追求“捷径”,而使人不愿意作艰苦的跨学科的创新性研究,为了避免这一情况出现,需要我们对研究人员的业绩考核、对研究成果的认定以及对研究中出现的失败都要有更科学、辩证、宽容的态度,真正让跨学科创新文化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得以体现并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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