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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政策的基本特征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4-03-11 14: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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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政策的基本特征

篇1

(一)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来源于2012年7月吉林省政府向各级地方政府下发的《关于开展推进我省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专题调研的函》所调查取得的数据。调研函包括两个定式的土地规模经营情况统计表:表1主要调查农户土地流转基本情况,具体包括农户总数、劳动力总数、流转劳动力数量、耕地总面积、土地流转面积(分为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以及抵押六种形式分别统计)、平均流转价格、非流转种粮收益、农机保有量、农机总动力、40马力以上农机数量、41马力以上农机数量等指标;表2按照规模经营面积划分为八个级别统计了各市区的规模经营总面积以及经营组织个数。各地政府通过调查当地土地流转情况,汇报土地流转相关的数据和综合材料。

(二)样本基本信息

本文根据各县级市、市辖区数据汇总为市级数据。其中,长春市包括德惠市、九台市、农安县、榆树市四个地区,此调研不涉及各市辖区;吉林市和四平市直接采用调查数据;辽源市包括龙山区、西安区、东丰县和东辽县四个地区;松原市包括宁江区、长岭县、乾安县、扶余县和前郭县五个地区;白山市包括浑江区、江源区、临江区、抚松县、靖宇县和长白县六个地区;白城市包括洮北区、洮南市、大安市、镇赉县和通榆县五个地区;通化市包括东昌区、梅河口市、集安市、通化县、辉南县和柳河县五个地区,由于二道江区的农村土地规模经营中的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没有超过10公顷的经营面积,因此通化市不包含二道江区;延边州包括延吉市、图们市、敦化市、珲春市、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八个地区。具体汇总数据见表1所示。

表1 土地流转汇总指标

续表1 土地流转汇总指标

续表1 土地流转汇总表

二、实证分析

由于该调查所涉及的指标较多,为了分析土地流转的影响因素,本文选择因子分析法,通过提取公因子进行命名,确定影响土地流转的四个因素;通过计算因子得分分析各市排名情况,并根据各市在四个方面的具体得分分析排名靠前或靠后的原因。

(一)因子分析

因子分析是在损失较少信息的情况下,通过降维的方法将多个变量变为少数几个公因子来表示,通过这几个公因子来分析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本文运用SPSS17.0,按照特征值大于1的原则提取四个公因子,四个公因子的累计贡献率为92.563%,即四个公因子反映了原始20个变量92.563%的信息量。从因子分析结果中的成份矩阵可知,由于各公因子所代表的原始变量的实际意义比较模糊,为了使公因子更具有实际意义,对公因子采取最大方差法进行旋转。根据旋转因子载荷估计值可以看出,变量农业人口总数、劳动力总数、转移劳动力数量、农户总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土地流转面积、转包、互换、农机保有量、农机总动力和耕地总面积上的载荷值较大在公因子X1上的载荷值较大;变量出租、转让、规模经营面积、规模经营组织个数在公因子X2上的载荷值较大,变量规模经营流转面积在公因子X1和X2上载荷值都较大,但在X2上的因子得分系数最高,故将其归于X2因子;变量平均流转价格、非流转种粮收益在公因子X3上的载荷值较大;变量土地流转方式互换、入股、抵押在公因子X4上的载荷值较大。因此,可以将四个公因子重新命名为:X1农户基本特征因子、X2经营规模效应因子(土地流转方式中的出租在该因子上的载荷值较大、转让在公因子X2和X3上的载荷值也较大,根据多数决定原则可以以经营规模效应为主)、X3土地经济收益因子、X4土地流转形式因子。通过因子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影响土地流转的因素包括农户基本特征、经营规模效应、土地经济收益和土地流转形式四个方面。根据各变量在各因子上的得分系数计算各公因子的得分见表2所示。从表2可以看出,农户基本特征得分排名前三位的城市依次为长春市、四平市和松原市,经营规模效应得分排名前三位的城市依次为延边州、长春市和松原市,土地经济收益得分排名前三位的城市依次为吉林市、延边州和通化市,土地流转形式得分排名前三位的城市依次为松原市、白城市和通化市。

表2 各公因子总得分及排名

(二)各市土地流转现状比较

计算出各因子得分后,可以通过赋权的方法计算综合得分。赋权分为等权和不等权两种,考虑到各因子所包含的变量个数及重要性不同,本文采取不等权法赋权,对农户基本特征、经营规模效应、土地经济收益和土地流转形式分别赋权30%、30%、20%、20%,计算出总得分见表3所示。

表3 吉林省各市土地流转总得分及排名

表3给出了各市土地流转现状的排名。从排名可以看出各市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过程中土地流转进行的程度。长春市、延边州和松原市排在前三位,通化市、辽源市和白山市排在最后三位。长春市排名第一主要是因为农户基本特征和经营规模效应得分较高,这两个指标所占权重达80%,而土地经济收益排在第七位,说明长春市平均土地流转价格和非流转种粮收益较低。吉林市土地经济收益排名第一,但是其他三个方面排名中等,影响了吉林市的整体得分。四平市总得分排名第五,在经营规模上和土地流转形式方面还有待扩大和创新。辽源市总得分排名第八位,要想加快土地流转,还需要改善农户的基本特征和扩大规模生产。松源市总得分排名第三位,土地流转形式得分最高,但是土地经济收益较低,影响了整体排名。白山市总得分排名第九,经营规模排名中等,但是其他三个方面排名都非常靠后,导致总体排名倒数第一,还需在各个方面加大力度,才能在土地制度改革中取得显著成效。白城市农户基本特征和土地经济效应得分均排在最后,导致总得分排名靠后。通化市经营规模效应排在最后,影响了整体得分,排名第五。延边州农户基本特征排名第七位,但是其他三个方面排名比较靠前,总体排在第二位。

(三)土地流转影响因素回归分析

确定影响土地流转的四个因子后,以各因子的总得分建立多元回归方程,来确定各因子对土地流转的影响程度。以土地流转面积为因变量, x1农户基本特征、 x2经营规模效应、x3 土地经济收益和 x4土地流转形式四个变量为自变量。为了消除量纲影响,对土地流转面积进行标准化处理,处理方式为■=■其中■为标准化后的数据,Y1为标准化前的数据,Min(Y)为原数据的最小值,Max(Y)为原数据的最大值。运用EVIEWS6.0建立多元回归方程如下:

Y =0.293* X1+ 0.088*X2- 0.048*=X3+ 0.018*X4+ 0.332

t (12.82) (3.874) (-2.118) (0.773) (15.447)

p (0.000) (0.018) (0.101) (0.083) (0.000)

R-squared 0.979 F-statistic 46.136 D.W=1.973

Adjusted R-squared 0.958 Prob(F-statistic) 0.001

从上述回归结果可以看出,方程的可决系数R2为0.979,说明方程的拟合程度很高,F统计量为46.136,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在0.05的显著性水平下,自变量X3、X4没有通过检验,其他自变量均显著。从方程中各变量的系数可以看出,对土地流转影响最大的是农户基本特征,影响系数为0.293,其次是经营规模效应,影响系数为0.088,然后是土地流转形式,影响系数为0.18。土地经济收益的影响系数为负,与经济事实不符,且该变量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在此不予考虑。

三、调查结论及建议

(一)结论

研究表明:农户基本特征对土地流转影响最大,其中农户所拥有耕地面积、是否参加新农村养老保险、转移劳动力数量、农业机械化程度等对土地流转都有正向的促进作用;土地流转形式对土地流转也有直接影响,土地流转方式的创新有利于土地流转的进行。经营规模效应对土地流转的影响程度也较大,规模经营面积、规模经营组织个数越多,土地流转越容易。

(二)建议

1.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扩大土地流转规模

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大户是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重要载体。首先,要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制订更加优惠的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拓展发展空间,企业经济实力越强,对土地的需求越大,流转的土地就越多,对耕地的利用率也越高,通过政府扶持,形成“公司+合作组织+农户”的农业产业化格局,发挥辐射示范作用,带动农民致富。其次,加大政策优惠力度,促进合作组织形成,使耕地连片集中,实现规模经营,提高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充分发挥合作社和大户在资源整合,带动农户发展规模经营方面的积极作用,把农村的种植大户扶持起来,扩大对土地流转的有效需求。

2.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培育土地流转市场

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既是一个致富农民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稳定农村的政治问题,还是一个统筹城乡的社会问题,必须发挥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的主导作用,为土地流转扫除障碍,保障土地合理流转顺利进行。必须继续加大投入,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和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各单位、各部门职能作用、服务作用,规范流转行为。完善农村土地纠纷仲裁机制,着力解决各类农村土地纠纷,依法保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对于流转后的土地各级政府部门应加强检查监督和事后管理,才能保证流转合同中权利和义务的顺利履行,防止用地者破坏农村土地资源,杜绝土地违法现象发生。

3.创造农村劳动力就业机会,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机制

土地流转必然导致农村劳动力配置方式的变革。土地流转后,农民从家庭分工过渡到社会分工,客观上就要求有足够多的社会化职位。首先,要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就地转化农村剩余劳动力,加大农民非种植技能的培训力度,使其能够彻底摆脱土地的束缚;其次,是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加强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子女教育、农民工保护等为主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逐步弱化土地的福利性和社会保障功能,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使农民放心地离开土地,为农村土地流转创造良好的保障体系。

篇2

二、文献回顾

目前,国内外关于城市家庭碳排放的研究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家庭基本特征和家庭能源消费方式对碳排放的影响。国外学者帕乔里(Pachauri)借助家庭微观调查的研究,结果表明,家庭收入是家庭碳排放的重要影响因素;杰克逊(Jackson)的研究表明,家庭规模、住房面积、成员结构、消费水平等家庭特征是家庭碳排放的主要影响因素。弗林格尔(Vringer)等发现,户主年龄在40-50岁的高收入群体,其家庭能源消耗最大。杨选梅等以南京为例认为常住人口、交通出行、住宅面积是影响家庭碳排放的显著因子。杨瑞华等对全国不同地域9个城市的家庭碳排放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对城市家庭碳排放特点和不同地域城市碳排放差异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家庭碳排放量与家庭经济文化水平和家庭常住人口数呈正相关,沿海经济发达城市家庭的碳排放量高于内陆城市和经济欠发达城市。威尔森(Wilson)等研究了家庭成员的环境认知、能源消费行为对家庭碳排放的影响。二是家庭碳排放的空间分布差异研究。阿尔蒙德(Almond)等研究发现,在中国,秦岭-淮河以北地区由于需要家庭集中供暖,其碳排放量特别高。卡恩(Kahn)通过使用1993年美国居住能源消费调查数据,研究发现居住郊区化对能源消费的显著影响以及其环境后果。黄茹等通过广州市3个不同区位类型社区家庭的问卷调查,结果发现郊区社区家庭碳排放量最高,市区社区家庭碳排放量居中,城乡结合部家庭碳排放最低。张馨等研究了城乡居民家庭能源消费的碳排放,结果表明,从2000-2007年城镇居民家庭的直接能耗和间接能耗碳排放都呈上升趋势,农村居民家庭的直接能耗碳排放逐年增加而间接能耗碳排放有所下降。三是从时间序列分析家庭规模的变化对碳排放的影响。蒋耒文等认为,相对于个人而言,家庭是消费的主要单位,在人口总量保持稳定的情况下,家庭规模变化导致的家庭户总量的变化有可能对碳排放产生明显的影响。陈佳瑛等就中国1978-2007年家庭模式变化对碳排放的影响情况进行了实证分析,发现家庭规模与总户数对于碳排放具有较大影响力,家庭户单位体现出对人均单位未能包括的家庭消费行为模式的包容,因而可能成为更合适的居民能源消费产生碳排放的分析单位。王钦池认为根据边际效应递减规律,在一定的经济社会条件下,应该存在一个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家庭规模,称之为最优家庭规模。当家庭规模大于或者小于最优规模时,都会导致能源利用效率的降低和碳排放量的增加。总体说来,家庭碳排放的研究视角从开始较多地集中在宏观层面逐渐转向家庭微观层面。随着我国新型城市化建设的加速推进,人们生活方式将发生巨大变化,城市居民生活水平也将不断提高,城市生活能耗消费量将不断增长,导致城市家庭能耗碳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更加明显。因此,有必要对某一区域或省域的家庭碳排放特点及变化特征做详细调查研究,这样可以针对不同研究区域的家庭特征、低碳消费行为分别研究碳排放的影响因素,从而制定更有针对性的区域、社区及微观家庭成员的减排政策。本文将以微观家庭调查数据为基础,以经济发达的东部沿海省份江苏作为研究对象,主要研究江苏城市家庭碳排放的结构特征和区域差异性,并分别对调查城市家庭的基本特征、家庭成员低碳消费行为与家庭碳排放的相关性作回归分析,最后得出江苏城市家庭碳排放的主要影响因素。

三、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1.数据来源

研究采用2013年南京邮电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江苏城市家庭碳排放调查”研究小组对江苏省城市家庭活动的调查数据。该调查按照江苏南北区域经济发达与不发达等特点选取了苏南的南京市、苏中的南通市以及苏北的连云港市,由于三个城市2012年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分别与所在区域的平均水平最接近,且南京市是江苏城市化程度最高的城市,南通市是苏中地区三个市中人口最多的城市,连云港市2012年人均GDP排在江苏13个地级市的倒数第二位,因此,选取这三个城市体现了江苏区域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和典型代表性,可以代表不同区域的城市家庭碳排放基本情况。研究在每个城市选择三个社区(市区社区),为了使数据收集更具广泛性和灵活性,并且提高问卷收集速度,在每个社区选择150户家庭采用入户随机发放和现场填写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要求每个家庭18周岁以上成员填写调查问卷。研究共发放问卷1350份,收回有效问卷1288份,问卷有效率为95.4%。调查问卷包括三个部分:家庭基本特征、家庭低碳消费行为和家庭碳排放结构。家庭基本特征包括家庭的人口统计特征、消费特征(居住面积)、出行特征、文化特征、经济特征(家庭收入)五个方面,其中人口统计特征包括:家庭常住人口数、被调查者的性别、年龄。家庭低碳消费行为包括家庭成员的每周购物频率、在外就餐频率、垃圾分类情况、空调温度调控、自备购物袋以及“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六项内容。家庭碳排放结构包括家庭能耗(家庭用电、水、天然气或罐装液化气)、交通出行(飞机、火车(动车)、长途汽车、地铁、公交车、小汽车、电动车)、家庭生活垃圾三个方面。

2.研究方法

比娜等提出了消费者生活方式方法(ConsumerLifestyleApproach,CLA),该方法是从家庭外部环境、个人决策因素、家庭基本特征、消费者行为以及消费行为产生的后果五个方面研究家庭碳排放。该模型首先被用于美国家庭碳排放研究中,随后该模型被众多学者引用。此模型中消费者是指为满足其生活需要购买产品和服务的个人或家庭的实体;生活方式影响并决定了消费者的个体消费行为。该模型的目的是通过理解消费者的个体行为以便制定出更好的公共政策。由于各种影响因素的相互交织,并且其中一些因素随着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因此,了解“消费者”变得很复杂。本文在此方法的基础上加以修改和补充,绘制了基于家庭消费行为特征的家庭碳排放影响因素技术路线图。

篇3

一、政策与法律的相互关系

政策与法律的含义与基本特征:

1.政策的含义与基本特征。政策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的阶段――阶级社会的产物,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是社会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制定政策,以确定行动的目的、方针和措施。政策是国家、政党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任务和目标而规定的行动准则和行动方向。政策的基本特征主要有:

(1)政策的针对性和明确性。即政策总是为了解决某种问题而制定的,区别了具体情况,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列宁指出:“方针明确的政策是最好的政策。原则明确的政策是最实际的政策”。政策的核心问题是目标明确。

(2)政策的权威性。政策是按法定程序,经过特定权威机关颁布,具有权威性。没有权威性也就没有政策。

(3)政策的稳定性。由于政策制定基础比较稳定,经济基础不变,社会主要矛盾不变,政策就不会发生根本性变化,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2.法律的含义和基本特征。法律是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效力的行为规范体系。其目的在于维护、巩固和发展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法律的基本特征主要有:

(1)法律是调节人们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所调整的是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或交互行为。法律作为社会规范,像道德规范、宗教规范一样,具有规范性,规定人们的行为模式,指导人们行为。

(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国家存在是法律存在的前提条件,法律体现了国家的意志。“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也意味着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总的法律体系,该法律体系内部各规范之间不能相互矛盾。

(3)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不管人们的主观愿望如何,人们都必须遵守法律,否则将招致国家强制力的干预,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二、对当前政策和法律相冲突的现象分析

法律和政策在具体运作中,常常出现政策与法律互相冲突矛盾的现象。以《都江堰“”破局》为例,2007年底,成都做为城乡统筹实验区定下了开展农村产权改革的计划,2008年1月,都江堰成为第一个成为农村产权改革试点,这也是都江堰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问题上进展最快的原因之一。5・12大地震十天之后,成都委书记李春城指示把灾后重建和农村产权改革结合起来作为成都市一个独到的安排。6月底成都出台了灾后重建的46号文件,允许社会资金参于开发重建,该措施被当地称为“联建房”。但按照现有《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只允许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转让,城市居民无法合法获取,统筹城市局试图在现有法律系统中寻找合理依据,各种疑问接踵而来,农民和政府陷入了两难的局面。

8月份,也就是在成都公布灾后重建与产权改革相结合的文件之后,国土资源部与成都市签署了一个协议,在成都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出让制度试点。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已经初步完成了《土地管理法》的修改草案,其中明确提出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宅基地应当确认产权和使用权并合法流转。都江堰“”圆满成功,灾区人民不禁松了一口气。事实上,按照现有规定,集体土地只能在集体内部转让,或者将土地退回集体,农民缺乏利益保障,也并不符合物权法精神。中国的特点是采用试验区的形式,以行政力量推动,用这种方式屏蔽现有法律障碍。

成都以宅基地确权和流转为基础,尊重农民权利和意愿来解决问题,这个做法与以往各地以集体形式合作的土地流转试验还是有所不同。首先是应该如何保障农民的利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要明确农民的权利,享受同等国民待遇。其次之前的集体合作存在一些问题,农民很清楚转让土地的后果,不用担心他们会失去生活来源。没有个体的宅基地流转,就无法反映真实的市场价格。农民就处于一个很被动的局面,利益就不能得到切实的保障,也违背了交易中的公平公正原则。都江堰的案例中,最后是以新的立法取代了原先困扰农民和政府的政策,从农民的切身利益出发,从灾区的实际情况和重建的需求出发,反映了我国政府在处理政策与法律冲突时的正确决策,体现了我国以人为本的精神。

三、正确处理政策与法律的关系

出于监督机制不完善,缺乏监控的权力往往是腐败滋生的温床,权力远离法律的约束,极易在权力保护下出台一些违反规则和原则的政策,导致政策优于法律的现象。政策和法律在本质上的同一性,及其在规范属性和表现形式上的差异,说明了政策和法律对国家管理的同等必要性和重要性。不能厚此薄彼,又不能互相代替。在现实生活中,或多或少地存在中政策轻法律的现象.主要表现在:

(1)在思想观念上,总是自觉不自觉的认为,政策大于法律、高于法律。正是由于这种社会环境,造成了民众固定的惯性的行为准则、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过分热衷于政策而对法律却较为漠视。在此情况下,如果政策违背法治原则,偏离“法”的运动轨迹,造成的损失是十分巨大的。坚持政策治国,最终要导致政策误国,我们在这方面已有太多的历史教训。

(2)在言论行动上,往往只讲政策不讲法律,甚至对那些明明已经有了法律、法规可循的工作,也不讲依法办事。这种思想和行动,表面上好像特别重视政策的执行,实际上有雨忽视甚至排斥法律对政策执行的制约和保证作用,并不能真正充分、正确地发挥政策的功能、作用和效益,特别是对政策执行的领导层来说更是如此。

要防止和克服中政策、轻法律的现象,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采取具体、切实、有效的措施,主要是:

(1)从思想方法上克服片面性。政策和法律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和工具,两者都不可或缺、不可偏废,重政策并不错,轻法律就不对,看不到、不承认甚至排斥、否定法律对政策执行的制约和保证作用,就难说是真正的重视政策。

(2)在理论认识上,要全面把握政策和法律的辩证关系。政策指导法律的制定和法律的执行,法律是政策的规范化、定型化和制度化,把经过实践检验而逐步成熟的政策升华为法律,就可以更加增强政策的稳定性、可靠性、权威性和有效性。执行政策时不但不应同法律相抵触,还要接受法律的保证和制约,遇到矛盾按照法律程序解决。

(3)在实际生活中,要具体分析、正确处理政策代替法律的特定问题。有些重要的政策,因某种原因未能制定为法律、法令,又必须通过国家机关及时处理有关问题,这种政策规定就起着法律的作用。政府制定政策必须有规则依据并限于法律授权范围内,对于同一问题,如果已有法律的规定,就不必制定政策来重复调节,除非它是为落实法律。法治与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密切联系,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行为都要受到立法、行政、司法的监督以及社会监督,确保政策不违反规则,不侵犯人民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所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果有条件及时或提前出台有关法律当然更好,否则也必须先以政策规定代替法律的作用。这种情况虽然难免,也尽量减少,凡是已有的法律和法规,就要坚决依法办事。

总之,要辩证地认识和处理法律与政策的关系,既不能把二者简单等同,又不能将二者完全割裂、对立起来。在处理两者实践上的矛盾,既要坚持依法办事,维护法律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又要依据新的政策精神适时地修订法律,最终使二者在内容和原则上达成协调一致,相辅相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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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段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行为规范体系。

共同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4)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作用:规范作用: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

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二、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

(1)法与经济.法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引导作用;促进作用;保障作用;制约作用。

(2)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3)法与政治、政策:法受政治制约体现在: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是影响法的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的变化;政治活动的内容更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变化。党的政策指导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社会主义法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和形式,同时又对党的政策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三、法律制度的相关概念

法的制定: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一般也称为法律的立、改、废活动。

立法的指导思想:我国现阶段立法的指导思想,必须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而不能以别的思想为指导,不能离开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

立法的基本原则:(1)立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2)立法必须从实际出发;(3)总结实践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4)吸收、借鉴历史和国外的经验;(5)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标准,立足全局,统筹兼顾;(6)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7)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

法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行政规章;(7)国际条约。

法律部门:(1)宪法;(2)行政法;(3)民法;(4)婚姻法;(5)经济法;(6)劳动法;(7)环境法;(8)刑法;(9)诉讼法;(10)军事法。

法律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和守法。法律适用的要求:准确,指适用法律时,事实要调查清楚,证据要准确;合法,指司法机关审理案件时要合乎国家法律的规定,依法办案;及时,指司法机关办案时在正确、合法的前提下,还必须做到遵守时限。

篇5

一、影响职业教育体系形成的社会因素分析

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职业教育模式的形成,都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模式、福利制度、产业结构、就业情况、文化等社会要素有着极为复杂和密切的联系。

经济发展水平会影响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产业结构,因而决定了其所需的技能类型与职业教育模式。根据经济现代化程度,可由低到高把经济发展划分为四个阶段,即传统农业型经济;正在进行现代化,但仍贫穷的经济;富裕但仍在进行现代化的经济;富裕且已基本完成现代化的经济。从目前世界各国经济状况来看,美国基本已处于第四阶段,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基本处于第三阶段,而中国等发展中国家正处于第二阶段,其他一些更为贫穷的国家则处于第一阶段。一般地说,处于第四阶段的国家,其产业结构主要以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处于第二阶段的国家,服务业有了很大发展,但高技术的制造业仍然占据较大比重;处于第三阶段的国家,较低技术的制造业占据较大比重。

经济发展模式、福利制度、就业制度也与职业教育模式有密切联系,而这些要素之间往往也有着密切联系,因此可以把它们放在一起分析。目前西方国家与之相关的政策基本上可划分为两种,即新福特主义(new-Fordism)和后福特主义(post-Fordism)。它们都是对战后西方国家普遍实行的福特主义这种低技能、高工资、高就业经济发展模式与就业制度否定的结果。新福特主义以美国和英国等为代表,主张通过减少国家、社会和工会对经济干预的力量,建立更加灵活的市场,减少工资、福利、税收开支等手段,来增强企业的经济竞争力。他们对竞争性个人主义很推崇。后福特主义以德国、日本、新加坡等为代表,它反对新福特主义通过降低劳动力报酬和福利,以及通过抨击劳动力保护法来建立高度弹性的市场以发展经济的战略,而主张通过政府、雇主和工会的合作,给所有工人提供好的工作条件、高工资、高福利,鼓励工人参与企业管理,在劳资之间建立高度的信任等措施,以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创造一种“高技能、高工资的魔术经济”,来增强企业的经济竞争力。这两种政策必然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政府对职业教育的干预深度,比如实行新福特主义的英国,其政府一直坚持的一个原则是,培训主要是雇主的事情。

就业状况自然也是影响职业教育模式的重要因素,因为失业率是西方国家关注的重中之重。西方国家近年来出台的许多职业教育措施,就是出于解决失业率,特别是青年失业率的需要。

文化对职业教育模式的影响也是不言而喻的,如德国双元制的成功,与“企业必须深度参与职业教育”这一观念是密切相关的。

这些因素相互作用,形成了不同的社会模式,从而需要不同的职业教育模式与之相适应。

二、部分国家或地区的社会特征与职业教育模式

(一)中国台湾

1.社会基本特征

台湾的福利比较低,但是雇员的工资收入很高,因此在分配方面,台湾更倾向于就业者,这有利于激发人们积极接受教育与培训的愿望,以获得稳定的工作。台湾的制造业很发达,在其产业结构中,制造业占很大一部分。在管理制度方面,政府高度集权。

2.职业教育体系

台湾的教育体系是普、职、成三位并列,职业教育在台湾教育体系中拥有很高地位,它独成体系。在职业教育系列,最高可以获得博士学位。台湾通过完整的职业教育学校体系培训“专深型”人才,这与其产业结构是相适应的。

3.发展趋势

台湾随着制造业向中国内地转移,以及第三产业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导致其就业结构的变化,使职业教育近年来呈现出向综合高中发展的趋势,从而使得职业教育体系呈现出与美国趋同的势态,所培养的人才也由“专深”向“广博”发展。

(二)美国

1.社会基本特征

在经济发展与就业政策方面,美国是典型的新福特主义代表,它所实施的政策是低福利、高收入、高就业率,当然,高经济增长率是其成功地实施这一政策的保证。这一政策与美国一直强调“个人”、“竞争”、“自由”、“民主”的价值观是一致的。在就业结构方面,美国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即流动性高。在产业结构方面,美国的中低端制造业很少,主要产业是第三产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在世界新经济的发展中,美国处于领先地位。

2.职业教育体系

美国职业教育的实施机构主要是综合高中和社区学院,社区学院是美国职业教育体系的一大特色。美国职业教育具大众性特征,其职业教育主要由学校或学院这种公共教育机构来承担,雇主参与职业教育的程度在美国一直很低,当然这与其职业流动性高也应有一定关系。美国职业教育培训的人才是“宽专多能型”,这与其社会特征是相吻合的。

3.发展趋势

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以及社会各方面的日趋成熟,美国职业教育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那就是职业生涯与技术教育体系的发展,这一体系使得美国职业教育朝着两个重要方向继续发展,即职业教育的终身化与大众化。职业教育对个体而言是“全程教育”,对国家而言是“全民教育”。

(三)德国

1.社会基本特征

在经济发展与就业政策方面,德国所采取的是后福特主义,高收入、高福利、低就业率。在产业结构方面,德国仍然保持着世界中高端制造业中心的地位。另外,德国的传统文化就是全民、全社会重视职业教育的“职业文化”。

2.职业教育体系

德国的职业教育体系是众所周知的“双元制”。“双元制”的成功实施,需要政府、行业/企业与学校三方密切合作。这种“企业本位的现代学徒制度”,既需要政府对职业教育的深度干预,需要行业、企业对职业教育的积极参与,也需要学校积极配合。后福特主义的政策,决定了政府有可能深度干预职业教育,而德国的职业文化决定了行业、企业有可能积极地参与职业教育。这就为“双元制”在德国的成功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德国职业教育体系所培训的人才为“专深型”,这与其产业结构以中高端制造业为主密切相关。

3.发展趋势

近年来由于经济增长缓慢,企业难以提供足够的培训岗位,使得“双元制”在德国的发展面临困境,东西德合并也给“双元制”带来了新问题。但是,德国政府已采取了许多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包括对“双元制”本身的改革。“双元制”作为德国职业教育体系的主体地位并未动摇。德国职业教育体系目前的发展趋势主要是职业教育后移,以及随之而来的如何建构更高层次的“双元制”,承担这一任务的是职业学院。

(四)英国

1.社会基本特征

英国政府在经济发展与就业政策方面所采取的也是新福特主义,尽量引入市场化机制,减少福利,提高收入,随着经济状况好转,其就业率开始回升。其产业结构主要是中高端制造业。在文化观念方面,英国政府一直坚持认为,培训主要是行业的责任。

2.职业教育体系

英国的职业教育体系错综复杂。义务教育的毕业生既可以留在学校继续学业,也可以到继续教育学院接受职业教育,或是接受政府所提供的各种各样的培训,如现代学徒制等,也可以接受雇主提供的培训。当然有一部分人不接受任何培训而就业,也有一部分人失业。可见,英国职业教育体系是教育与培训并举的。随着“就业部”与“教育和科学部”的整合,以及后来“教育和就业部”演变成“教育和技能部”,英国的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基本整合到一起。

英国政府很早就意识到职业教育所培训的技能与工作要求差别比较大,因此,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NVQ来非常积极地推行能力本位教育,但更强调综合职业能力的培养。

“整合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一直是英国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目标,将生涯教育的思想渗透于教育体系中,用CNVQ整合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形成“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等值体系”来真正提升职业教育的地位。

3.发展趋势

近年来英国职业教育发展的主要趋势有:政府继续扩展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的规模,丰富教育对象的组成,让更多不同背景的学员都能接受此类教育;借鉴德国“双元制”,积极发展现代学徒制度,现代学徒制在英国中等职业教育中的作用日见重要,大有成为中职主渠道之势;中学后的职业教育和培训重新受到青睐,义务教育后选择学习职业类课程,尤其是现代学徒制的年轻人在不断增加。

(五)日本

1.社会基本特征

日本政府所采纳的经济发展与就业政策是后福特主义,追求高收入、高福利、高就业率的模式。日本人更多地希望通过团队合作,而不是个人竞争来发展经济。这与日本的传统文化精神是一致的。但是,日本目前的失业率比较高,这与中低端制造业转移有关。日本的产业结构仍然主要是中高端制造业。日本的企业结构有一大特点,即以大型企业为主。

2.职业教育体系

日本职业教育体系有一大特点,那就是学校职业教育不发达,主要由企业自己进行职业培训。一方面,这与企业关于职业培训的一个观念有重要关系,即学校不可能培养职业能力,职业能力只能在工作中形成,学校所能培养的只是“可培训的能力”;另一方面,日本企业的一些管理措施、企业文化、企业结构也为这一模式的成功实施提供了坚实条件,这些条件包括终身雇佣制、年功序列制,以及以大型企业为主的企业结构。

3.发展趋势

日本的职业高中已向综合高中发展,但职业培训主要仍在企业中。由于失业率近年来增高,员工不再终身受雇于一个企业,终身雇佣制受到挑战,因而其企业内培训可能会进行一些改革。

(六)澳大利亚

1.社会基本特征

澳大利亚的经济发展与就业政策所追求的是高福利、低收入、高就业率。为了达到这一目标,他们对职业教育与培训非常重视。

2.职业教育体系

澳大利亚职业教育主要由劳动部门负责,劳动部门的作用逐渐加大,且占主导作用。直接承担职业教育的主要实体是TAFE。TAFE虽然是学院,但实际上学员80%的时间在工作现场进行工作本位学习,只有20%的时间在TAFE进行学校本位学习,它实际上也是一种新型的现代学徒制度。因此,澳大利亚所培养的人才也是“专深型”的,强调就业导向以及技能水平的提高。为了达到这一目标,积极推行能力本位教育,尤其强调“关键能力”的培养。

澳大利亚的职业资格证书很发达,采用职业资格框架将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衔接起来。

3.发展趋势

近年来澳大利亚职业教育体系的一个重要发展趋势是,培训机会大大增加,接受职业的人数越来越多。过去7年中,在财政和基本培训项目(infrastructure initiative)的支持下,加入培训合同的青年和成人的数量大大增加。2000年,正在接受培训的学徒 (apprentice)和学员(trainee)人数为27.5万人,这一数字对人口不多的澳大利亚来说是比较庞大的。此外,强化“客户为中心”、“就业导向”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强调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培养“世界级”的知识工人;在教育国际化进程中打“高职”牌,向外开拓“远程校园”,在内建设“国际化校园”。

尽管上述一些主要国家或地区职业教育体系错综复杂、变化多样,但仔细分析可以发现,他们主要是在三个维度上展开的,即在职业教育的责任上主要是由政府负责,还是由行业、企业负责;在职业教育的形式上主要是学校本位的职业教育还是企业本位的职业培训;在所培养的人才类型上是专深型还是普通型。从这三个维度,可以分别对这些国家或地区的职业教育体系进行定位,其结果见表1。

三、对我国的启示

(一)我国社会的基本特征

我国是属于正在进行现代化建设,但仍然贫穷的国家。尽管我国的福利制度逐渐完善,但福利水平仍然很低。在工资方面,总体收入水平仍然不高。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我国的失业率正在增高。在产业结构方面,尽管我国的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有了很大发展,但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制造业特别是中低端的制造业将仍然占据主体地位。除了少数大型国有企业外,大多数企业的规模也不够大。

(二)目前我国职业教育体系的特征

目前我国职业教育体系的责任主要是由政府,特别是教育部门承担的。在形式上学校职业教育占据绝对主体地位,所培养的人才基本属于普通型,技能专深程度不够,与工作的关系不够密切。职业教育体系的这些特点与我国当前的社会特征不相适应。

尽管目前我国职业教育体系的发展遇到了一些

挫折,但是低福利、高失业率的社会特征决定了“工作”仍然是我国劳动者获取收入、求得生存的主要手段。并且劳动力市场的竞争会越来越激烈,而在激烈的劳动力市场竞争中要获得比较满意的工作,劳动者就必须接受高质量的培训。因此,职业教育在我国的发展实际上拥有广阔的潜在市场,关键是必须设计出符合市场需要的职业教育体系。

(三)我国未来职业教育体系构想

在所培养的人才类型上,以制造业为主的产业结构特征,决定了我国职业教育体系所培养的人才应当是“专深型”的,而不是目前的“普通型”。综合高中、学科本位的高职不适合当前我国产业结构的实际需要。

在职业教育的责任上,企业规模普遍偏小、职业流动率高的特点,决定我国的行业、企业在未来较长一段历史时期内不太可能承担主要的职业教育责任,政府必须在职业教育中继续发挥主体作用。我国未来职业教育体系的发展,应借鉴澳大利亚的经验,积极扩大劳动部门的作用,促进各类培训的大量发展,并借鉴英国经验,将教育与培训整合起来,采用证书体系,促进学历教育与职业证书教育整合,技能证书与专业证书整合。完善职业资格证书体系是未来我国职业教育体系发展的重要内容。

在职业教育的形式上,企业本位职业教育和培训发展“先天不足,后天营养不良”这一事实,决定了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学校本位职业教育仍将在我国占主体地位。但是,这种职教体系在教学内容、实训设施、专业师资上,具有三个靠本身无法克服的缺陷:不管学校的教学内容如何先进,与生产、服务一线所应用的最新知识、最新技术、最新工艺相比,总有距离;不管学校的实训设施如何先进,与生产、服务一线最新生产设备相比,总有距离;不管学校的专业课师资如何强调“双师型”,与生产、服务一线技术专家、操作能手相比总有距离。这些“致命缺陷”,只有靠“校企合作”才能克服。但是,我国企业由于文化传统、政策体制上的原因,对深度参与学校职业教育普遍兴趣不大。因此,如何借鉴德国、澳大利亚等国的经验,在政策上建立激励机制,让企业有积极性深度参与学校职业教育过程,形成互动、双赢的校企合作体制,使“学校学习”与“职场学习”真正紧密结合起来,是我国职业教育体系未来发展面临的另一个重要课题。

此外,目前国际职业教育的一个重要发展趋势是,努力打破职业学校与职业培训机构的界限,打破工作与学习的界限,由多元的实施体系转向一体化的实施体系。因此,如何通过科学的职业分类、贯通的课程体系、弹性的学制来建构一个服务于个人职业生涯可持续发展的终身职业教育体系,应成为我国新世纪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一个更重要的目标。

需要指出的是,我国疆土辽阔,地区差异大,全国实行统一的职业教育模式是不现实的。“二元经济”特征以及“东西部”明显的地区差异,决定了我国城乡之间、东西部之间应该有不同的职教体系。因此,本文的主要意义在于为世界职业教育体系的比较研究提供一种新的分析框架,而不仅仅局限于结论本身。

[参考文献]

[1]鲍尔.21世纪世界职业教育门).教育展望(中文版),2000,(1).

[2]石伟平.战后世界职业教育发展轨迹[J].比较教育研究,1997,(1).

[3]陈永明.日本职教发展的特点与改革趋向[J].外国教育资料,1998,(3).

[4]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研究gR.2001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R].北京:科学出版社,2001.

篇6

中图分类号:F301.1文献标识号:A文章编号:1001-4942(2017)03-0168-05

AbstractGiving up the land contract right of rural college students has important practical significances for reasonable utilization of land, achievement of large scale production and urbanization of rural college students. Aimed at the willingness of giving up land contract right of rural college students, based on the survey data from 17 cities in Shandong Province, the willingness and influencing factors were analyzed using the Logistic model.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most of rural college students were willing to quit the land contract right with corresponding compensation. The reason of not willing to withdraw the land contract right mainly was the uncontrollability of the future. The willingness of quitting the land contract right of rural college students was mainly affected by age, willingness to work, the basic characteristics of their village, the basic characteristics of their family and the cognition of land policy. Based on these studies, we put forward some policy suggestions to perfect the exiting mechanism of rural land contract right, establish the replacement system of land contract right in rural areas, and strengthen the employment guidance and training for rural college students.

KeywordsRural college student;Giving up land contract right;Willingness; Influencing factors;Shandong Province

农村籍大学生是我国城乡二元结构下的一个特殊群体,身上兼有农村和城市的双重印记。入学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中的一员,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各项权利;毕业后,绝大多数农村大学生选择留在城镇工作和生活,逐步实现完全城市化[1],造成他们名下耕地撂荒或低效利用[2]。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规定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目前还在执行中央“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农村籍大学生土地承包权的退出,对于合理利用土地,实现土地规模经营,推动农村籍大学生市民化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2]。

近些年来,一些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土地承包权退出机制进行了探讨,主要包括宏观理论方面和微观个人层面。钟涨宝等论述了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的必要性及应注意的问题,提出构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的三方(退出方、承退方及第三方)实践模式[3]。杜文骄等从法律层面对土地承包权退出进行分析,提出土地承包权退出机制的建立可能带来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4]。高佳等分析了产权认知、家庭特征对农户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的影响[5]。而目前对农村籍大学生土地承包权退出的研究较少,在中国知网上进行搜索与之相关的文献不足20篇。本文所指的土地承包权退出,即大学生退出以农业户口承包的耕地,不再承包耕地,向市民化转移[6],这种转移具有永久性。

本文通过网上问卷调查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山东省农村籍大学生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进行研究,分析影响当前农村籍大学生土地承包权退出的因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为今后农村大学生有偿退出土地提供政策参考。

1研究方法、变量选择与数据来源

1.1研究方法

τ谕恋爻邪权退出意愿,因变量设置为“是否愿意退出”的二分变量,采用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模型设定如下:

1.2变量选择

为全面反映农村籍大学生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的影响因素,根据相关学者已有的研究成果,参考有关文献并加以创新,本文选取了个人基本特征、村庄基本特征、家庭基本特征、政策认知与意愿四因素共10个指标(表1)。

1.3数据来源

2016年5―6月采用网上问卷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共发放调查问卷262份,回收有效问卷223份,问卷有效率为85.11%。本次问卷涉及到山东省17个地市的农村籍大学生,主要包括曲阜师范大学、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烟台大学、青岛理工大学、临沂大学、鲁东大学、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德州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北京化工大学等山东省内外41所高校。本次调查主要针对山东省农村籍大学生进行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分析,因此把不清楚自己有没有承包地的以及没有承包地的都计入有效问卷之内。

2结果与分析

2.1样本基本特征分析

调查结果(表2)显示,山东省农村籍大学生承包地情况共分为四种:(1)入学前就没有承包地,共21人,占总人数的9.42%。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种:①学生家长在分地的时候自愿放弃土地承包,可能除了农业之外的家庭收入较高导致;②家庭缺乏劳动力,放弃承包权;③被政府征收,建造大学城或其他。(2)入学后承包地被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在所调查的农村籍大学生中仅有1人出现这种情况,占总人数的0.45%。(3)入学后仍有承包地,共126人,占56.50%。可以看出,山东省大多数集体经济组织选择在大学生入学后保留其承包地。有承包地的,承包地现状又可分为由家人耕种、由亲戚朋友无偿耕种、转包给别人耕种的情况。(4)不清楚自己有没有承包地,共75人,占33.63%。原因可能是现在农村大学生对承包地的关注度不够,平时大多时间在学校,不直接参与农业生产劳动,对自己是否拥有承包地不甚了解[1]。

2.2山东省农村籍大学生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分析

为了解山东省农村籍大学生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主要从大学生政策认知(表3)、毕业以后工作意向、是否愿意退出土地、退出土地的前提(表4)以及不愿意退出的原因这五个方面进行分析。

问卷调查结果(表3)显示,在223名山东省农村籍大学生中,有关“您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吗 ”这一问题,116名大学生表示并不了解,占到52.02%,更有44.39%即99人表示没有听说过。关于“您觉得您的承包地所有权归谁”这一问题,43.50%的大学生认为承包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仅有23.32%的大学生知道承包地所有权的归属,26.01%的大学生认为承包地所有权归个人所有。关于承包权年限,一半以上的大学生并不清楚,知悉我国目前承包地年限是30年的仅占25.56%。以上调查问卷结果显示,当今大学生对农村土地政策认知程度不够,认知情况与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存在着一定偏差。

有关山东省农村籍大学生毕业以后想去哪里工作的问题,本调查通过回答结果发现,82.06%的大学生希望毕业以后留在城镇工作,仅有4.48%的大学生有意愿毕业以后回农村发展。这一现象预测会对土地承包权退出产生正向影响。针对“若以后在城镇工作是否愿意无偿将承包地退还给集体”这一问题,愿意无偿将承包地退还给集体的有52人,占到总人数的23.32%,17.94%的农村大学生持无所谓的态度,一半以上的人即使以后在城镇工作也并不愿意把承包地无偿退还给集体。但是,通过对“若政府或集体经济组织给予合理的补偿是否愿意将承包地退还给集体”的回答发现,67.26%的大学生愿意退出承包地。从中可以看出,只要政府给予合理的补偿,农村籍大学生是倾向于退出土地承包权的。

24.85%的大学生把在城里有稳定的工作作为愿意退出承包地的前提,24.43%的大学生愿意用以土地置换住房的方式退出承包地,21.36%的大学生愿意以土地置换养老或医疗保险。总体来说,愿意以给予一次性补偿、以土地置换住房、在城里有稳定的工作、置换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置换城市户口这五种方式作为退出承包地前提的人数相差并不大。可以看出,大部分大学生在城里有生活保障之后还是乐意退出承包地的。因此,要想鼓励农村大学生退出土地承包权,政府要给予合理补偿。

对于不愿意退出承包地的大学生,通过调查发现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1)对未来生活的不可预期性,把土地看做最后的生活保障。(2)落叶归根,为未来养老做准备。有些大学生的回答是“想年纪大了回家自己种地,自给自足”。(3)恋土情结,对土地有深厚的感情,不愿意放弃土地的承包权。(4)对土地未来的价值预期较高,希望能从中获取更高的收益。(5)留着给亲戚朋友耕种,自己没有时间和精力耕种,但对土地有着深厚的感情,愿意赠与给亲戚朋友。

2.3影响山东省农村籍大学生土地承包权退出的因素分析

山东省农村籍大学生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受到个人基本特征、家庭基本特征、政策认知情况等因素的影响(见表5)。其中年龄、工作意愿、是否参与土地流转、承包地所有权归属认知以及是否赞成承包权长久不变的政策通过了5%的显著性检验。从分析结果及调查的有关情况来看,个人基本特征中年龄对土地承包权退出的影响非常显著,年龄越大者越倾向于退出土地承包权。个人工作意愿与土地承包权退出呈负相关。家离县城的距离与土地承包权退出呈正相关,说明离县城越近的越不愿意退出土地承包权。究其原因是因为离县城越近,土地价值越高,通过土地可获得的收益越高。农村生源大学生不愿意退出土地承包权,希望以后能从中获得更高的收益,得到更多的补偿。是否参与土地流转这一项的显著性水平为0.022,与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呈正相关,表明家庭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村籍大学生更芬馔顺鐾恋爻邪权。政策认知情况与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呈负相关,说明大学生对土地承包权归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越不了解者更倾向于退出土地。

3结论与建议

3.1研究结论

山东省农村籍大学生绝大多数在农村拥有土地,在有地的农村生源大学生中,大部分土地是由家属耕种或转包给别人耕种。只要政府补偿合理,农村籍大学生愿意退出土地,比较倾向于补偿金和住房等经济补偿。山东省农村籍大学生不愿意退出土地的原因主要集中在对未来的不可控性。当前山东省农村籍大学生土地承包权意愿主要受年龄、工作意愿、是否参与土地流转、承包地所有权归属认知等因素的影响。

3.2政策建议

首先,应当建立起一套完整规范的有关农村土地承包权退出的程序,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权退出机制,保障农村大学生土地承包权退出有法可依,确保其利益不受侵害。土地承包权退出要遵守依法、自愿、有序、规范的原则,尊重大学生个人意愿,因地制宜,分步进行。

其次,建立农村土地承包权置换制度,即农村大学生用土地承包权置换购买住房的部分首期付款或者一定时间内的住房租金[7]。目前大学生就业压力大,尤其是农村大学生想要在城里买一套房子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通过土地承包权置换,能够缓解农村大学生毕业以后面临的住房压力。同时,退出的土地能够给失地或者想要承包土地的农民耕种。对于补偿金来源,应该由受益人、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共同分担[8]。

最后,应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加强对农村大学生就业指导培训[2],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并在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更多优惠,减少农村大学生对土地收益的依赖,使其尽快实现完全城市化[9]。

参考文献:

[1]刘灵辉. 农村大学生非农化过程中承包经营权现状及流转意愿――基于对319名农村大学生的调查[J]. 中国土地科学,2013,27(6):15-21.

[2]丁玲,钟涨宝. 农村生源大学生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意愿及影响因素研究――来自武汉部属高校的实证[J]. 农业现代化研究,2015(6):1032-1037.

[3]钟涨宝,聂建亮.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的建立健全[J]. 经济体制改革,2012(1):84-87.

[4]杜文骄,任大鹏. 农村土地承包权退出的法理依据分析[J]. 中国土地科学,2011,25(12):16-21.

[5]高佳,李世平. 产权认知、家庭特征与农户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J].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5(4):71-78.

[6]张学敏,刘惠君. 离农农民退出承包地影响因素分析――基于河南、湖南、四川和重庆1086农户的实证研究[J]. 西部论坛,2013(2):1-10.

[7]刘灵辉,陈银蓉,刘晓慧. 农村大学生农转非土地流转潜力研究[J]. 中国土地科学,2010,24(1):61-65.

篇7

一、和谐股市的基本特征

和谐社会需要和谐股市,一个和谐股市的基本特征包括:第一,市场参与主体要诚实守信。即股票市场的参与主体要坦诚相见、相互信任,杜绝欺诈和恶意炒作。一个缺乏诚信的股票市场人为增加股市风险,助长投机行为,也会对自本市场的健康发展造成巨大冲击。第二,市场参与主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即在交易程要按规则、政策和法律办事,交易行为和过程要透明、合理、合法,杜绝暗箱操作。第三,市场的涨落按市场经济规律运行。即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前提下,资本市场作为市场的一种,其运行必须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尽量避免人为干预。

股票作为一个涉及成千上万户家庭的资本市场,其和谐与否关系到广大股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中国的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而且也将对世界经济产生影响。有鉴于此,构建和谐股市势在必行。

二、上市公司要切实规范企业管理

上市公司作为股票市场的重要主体,其发行股票的根本目的在于筹集资金、扩大规模,加快企业发展,而投资者购买股票是在支持企业发展的同时,从企业获利,以分享企业的发展成果。因此,上市公司应当以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切实规范资金运作。(一)加强企业管理,努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要把投资者的每一份钱用在刀刃上,在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增强竞争力、增强发展后劲上下功夫,而不是仅把发行股票作为融资的一种手段,坚决克服股票“工具主义”思想。(二)确保公告内容真实。要依法真实的公布企业的相关信息,使投资者了解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实现权利义务的对等。如果企业公告内容失真,无疑将对引发信任危机,后果堪忧。(三)杜绝违规信息披露。投资者对企业的信息享有平等的知情权,如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不仅损害公司形象,更严重的是打击了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如果合法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投资者成为惊弓之鸟,只好选择远离市场。

三、政府应加大对股票市场的管理和引导

目前的证券市场中,政府既是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和执法者,同时又是市场最大参与者。政府的行为是否规范、合理,政府是否作为或不作为或作为过当,都直接关系到股市的稳定与否。政府如何调控股市需要认真研究,慎重行事。调控力度不到,没有效果,调控力度过大,则可能出现大的波动,影响股市稳定健康发展。成熟股市亟需成熟的政府及其成熟的管理手段和方以便与市场进行更为理性的对话。(一)给投资者明确的政策预期。就当前的市场状况而言,对投资者来说,宏观因素的不确定性是最大的风险。因此,市场表现出的疑虑情绪,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加以疏导。应该说,在目前情况下,最有效的疏导工作,恐怕还在于解除投资者因不确定性而带来的担忧,解除因担忧而带来的投资行为上的恐慌和失控。要坚决澄清似是而非的、带有“政策影子”的言论,解除投资者利剑高悬的感觉,这种感觉是不利于市场健康发展的。(二)进一步做好新股发行的核准工作。目前中国股市最突出的问题之一就是优质的、可供投资的上市公司不足,因此应当提高效率,加快速度,不断增加市场中优质股票的供应。做好新股发行工作,增加股票供给,不仅有利于维持股市的供求平衡,减缓股指上涨的速度,保证股市稳定发展,而且也给投资者提供了新的投资机会。(三) 严厉打击违规行为。加强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针对市场中暴露的这些问题,监管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坚决打击违规、严厉惩处犯罪行为的积极措施,以此净化股市环境,增强监管的有效性,夯实市场基础,为市场下一步的健康前行提供动力(四)运用市场化手段进行梳理,有针对性、有节奏地采取多样化的组合手段。应尽量避免采用行政手段来调控股市,虽然行政手段见效快,但其容易产生较大的副作用。管理层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应当依法监管。因此,对股市中的违法现象必须坚决地管,彻底地管。但是,对股指高低则不应该直接去管,更多地应当采用市场化的方法加以引导。

篇8

去年以来,中国股市出现强势反弹,沪深股指大幅攀升,不断创出历史新高,期间虽有短时震荡调整,但一直保持持续走高的牛市局面。巨大的财富效应吸引了大量的投资者入市,股民人数激增,股票市场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股票市场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乎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在建设和谐社会主义社会的今天,加快建立完善的资本市场、构建和谐股市具有现实而深远的意义。

一、和谐股市的基本特征

和谐社会需要和谐股市,一个和谐股市的基本特征包括:第一,市场参与主体要诚实守信。即股票市场的参与主体要坦诚相见、相互信任,杜绝欺诈和恶意炒作。一个缺乏诚信的股票市场人为增加股市风险,助长投机行为,也会对自本市场的健康发展造成巨大冲击。第二,市场参与主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即在交易程要按规则、政策和法律办事,交易行为和过程要透明、合理、合法,杜绝暗箱操作。第三,市场的涨落按市场经济规律运行。即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前提下,资本市场作为市场的一种,其运行必须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尽量避免人为干预。

股票作为一个涉及成千上万户家庭的资本市场,其和谐与否关系到广大股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中国的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而且也将对世界经济产生影响。有鉴于此,构建和谐股市势在必行。

二、上市公司要切实规范企业管理

上市公司作为股票市场的重要主体,其发行股票的根本目的在于筹集资金、扩大规模,加快企业发展,而投资者购买股票是在支持企业发展的同时,从企业获利,以分享企业的发展成果。因此,上市公司应当以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切实规范资金运作。(一)加强企业管理,努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要把投资者的每一份钱用在刀刃上,在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增强竞争力、增强发展后劲上下功夫,而不是仅把发行股票作为融资的一种手段,坚决克服股票“工具主义”思想。(二)确保公告内容真实。要依法真实的公布企业的相关信息,使投资者了解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实现权利义务的对等。如果企业公告内容失真,无疑将对引发信任危机,后果堪忧。(三)杜绝违规信息披露。投资者对企业的信息享有平等的知情权,如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不仅损害公司形象,更严重的是打击了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如果合法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投资者成为惊弓之鸟,只好选择远离市场。

三、政府应加大对股票市场的管理和引导

目前的证券市场中,政府既是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和执法者,同时又是市场最大参与者。政府的行为是否规范、合理,政府是否作为或不作为或作为过当,都直接关系到股市的稳定与否。政府如何调控股市需要认真研究,慎重行事。调控力度不到,没有效果,调控力度过大,则可能出现大的波动,影响股市稳定健康发展。成熟股市亟需成熟的政府及其成熟的管理手段和方以便与市场进行更为理性的对话。(一)给投资者明确的政策预期。就当前的市场状况而言,对投资者来说,宏观因素的不确定性是最大的风险。因此,市场表现出的疑虑情绪,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加以疏导。应该说,在目前情况下,最有效的疏导工作,恐怕还在于解除投资者因不确定性而带来的担忧,解除因担忧而带来的投资行为上的恐慌和失控。要坚决澄清似是而非的、带有“政策影子”的言论,解除投资者利剑高悬的感觉,这种感觉是不利于市场健康发展的。(二)进一步做好新股发行的核准工作。目前中国股市最突出的问题之一就是优质的、可供投资的上市公司不足,因此应当提高效率,加快速度,不断增加市场中优质股票的供应。做好新股发行工作,增加股票供给,不仅有利于维持股市的供求平衡,减缓股指上涨的速度,保证股市稳定发展,而且也给投资者提供了新的投资机会。(三)严厉打击违规行为。加强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针对市场中暴露的这些问题,监管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坚决打击违规、严厉惩处犯罪行为的积极措施,以此净化股市环境,增强监管的有效性,夯实市场基础,为市场下一步的健康前行提供动力(四)运用市场化手段进行梳理,有针对性、有节奏地采取多样化的组合手段。应尽量避免采用行政手段来调控股市,虽然行政手段见效快,但其容易产生较大的副作用。管理层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应当依法监管。因此,对股市中的违法现象必须坚决地管,彻底地管。但是,对股指高低则不应该直接去管,更多地应当采用市场化的方法加以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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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现代农业经济;农业技术推广;农业科技成果

农业发展历史悠久,是影响国民经济的重要因素。近几年,农业技术推广得到专家与学者的关注与重视,充分显示其在现代农业经济中的作用,为现代农业经济发展奠定基础。

1农业技术推广的基本概念

一般农业技术推广的基本概念包括3个层面,即狭义的农业技术推广、广义的农业技术推广及现代农业技术推广。

1.1狭义的农业技术推广

即以大学或科研机构的研究成果为依据,采用切实可行的方式推广给农民,使农民能将新知识与新技能应用至农业生产过程中,达到增产的目的,并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1]。技术指导是狭义农业技术推广的基本特征。

1.2广义的农业技术推广

即在技术指导基础上,增加产前咨询指导及产后的销售服务,对农民的培训教育与组织农民经营均属于该范畴。广义的农业技术推广是对狭义农业技术推广的拓展深化[2]。教育是广义农业技术推广的基本特征。

1.3现代农业技术推广

指基于农业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作用下,通过多样化形式,使农业新成果、新信息扩散至三农中,实现潜在生产力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变,推动三农综合发展[3]。沟通与咨询是现代农业技术推广的基本特征。

2现代农业经济中农业技术推广的作用

2.1农业技术推广是传播科技成果的纽带

科技成果的传播以农业技术推广为媒介,将农业技术扩散至农业生产中,指导农民农业生产。科技成果是农业专家与学者研究的成果,基于实践基础上得以归纳、总结和研发的农业成果。如何有效将农业科技成果传播至农业生产中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农业技术推广作为推广农业科技成果的媒介,充分发挥着其在现代农业经济中的纽带作用。

2.2农业技术推广对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具有促进作用

农业科技成果的最终目的在于转变现实生产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业技术推广在农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变过程中具有促进作用。农民以农业科技成果为指导,优化农业种植技术与生产技术,以农村农业发展实际情况为依据,实现农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变,为农村经济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2.3农业技术推广有利于新科技成果的创造

若想满足农业生产力发展需求,解决农业经济发展的问题,应以农业技术推广情况为依据,充分发挥其在农业新技术成果研发中的创造作用,促进农业进一步发展。农业技术推广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熟知农业技术推广情况、农业技术存在的问题以及农业发展状况,为研发新科技成果提供依据,保证农业科技成果研究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2.4农业技术推广对农民综合素质具有教育作用

农民的综合素质是影响农业技术推广的重要因素。诸多农民仍沿用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增加了农业技术推广难度。利用农业技术推广的教育作用,结合多样宣传方式,使农民接受并认可农业技术推广。

2.5农业技术推广对农业方针、政策等的制定具有参谋作用

基于农业技术推广作用下,农业技术推广员充分掌握了农业技术推广现状、存在问题及农业发展基本状况,为制定新的农业方针及农业政策提供依据,是农业科技成果再完善的基础,是实现农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桥梁。

3小结

农业技术推广是促进现代农业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保障。因此,农业生产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农业技术推广在现代农业经济中的纽带作用、促进作用、创造作用、教育作用和参谋作用,推动农业发展。

作者:蒋洪元 单位:云南省巧家县老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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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作为一个涉及成千上万户家庭的资本市场,其和谐与否关系到广大股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中国的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而且也将对世界经济产生影响。有鉴于此,构建和谐股市势在必行。

二、上市公司要切实规范企业管理

上市公司作为股票市场的重要主体,其发行股票的根本目的在于筹集资金、扩大规模,加快企业发展,而投资者购买股票是在支持企业发展的同时,从企业获利,以分享企业的发展成果。因此,上市公司应当以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切实规范资金运作。(一)加强企业管理,努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要把投资者的每一份钱用在刀刃上,在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增强竞争力、增强发展后劲上下功夫,而不是仅把发行股票作为融资的一种手段,坚决克服股票“工具主义”思想。(二)确保公告内容真实。要依法真实的公布企业的相关信息,使投资者了解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实现权利义务的对等。如果企业公告内容失真,无疑将对引发信任危机,后果堪忧。(三)杜绝违规信息披露。投资者对企业的信息享有平等的知情权,如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不仅损害公司形象,更严重的是打击了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如果合法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投资者成为惊弓之鸟,只好选择远离市场。

三、政府应加大对股票市场的管理和引导

目前的证券市场中,政府既是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和执法者,同时又是市场最大参与者。政府的行为是否规范、合理,政府是否作为或不作为或作为过当,都直接关系到股市的稳定与否。政府如何调控股市需要认真研究,慎重行事。调控力度不到,没有效果,调控力度过大,则可能出现大的波动,影响股市稳定健康发展。成熟股市亟需成熟的政府及其成熟的管理手段和方以便与市场进行更为理性的对话。(一)给投资者明确的政策预期。就当前的市场状况而言,对投资者来说,宏观因素的不确定性是最大的风险。因此,市场表现出的疑虑情绪,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加以疏导。应该说,在目前情况下,最有效的疏导工作,恐怕还在于解除投资者因不确定性而带来的担忧,解除因担忧而带来的投资行为上的恐慌和失控。要坚决澄清似是而非的、带有“政策影子”的言论,解除投资者利剑高悬的感觉,这种感觉是不利于市场健康发展的。(二)进一步做好新股发行的核准工作。目前中国股市最突出的问题之一就是优质的、可供投资的上市公司不足,因此应当提高效率,加快速度,不断增加市场中优质股票的供应。做好新股发行工作,增加股票供给,不仅有利于维持股市的供求平衡,减缓股指上涨的速度,保证股市稳定发展,而且也给投资者提供了新的投资机会。(三)严厉打击违规行为。加强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针对市场中暴露的这些问题,监管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坚决打击违规、严厉惩处犯罪行为的积极措施,以此净化股市环境,增强监管的有效性,夯实市场基础,为市场下一步的健康前行提供动力(四)运用市场化手段进行梳理,有针对性、有节奏地采取多样化的组合手段。应尽量避免采用行政手段来调控股市,虽然行政手段见效快,但其容易产生较大的副作用。管理层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应当依法监管。因此,对股市中的违法现象必须坚决地管,彻底地管。但是,对股指高低则不应该直接去管,更多地应当采用市场化的方法加以引导。

四、股民应保持理性投资新晨

投资者应该认识到,涨跌交互进行本身就是资本市场的最基本逻辑,既没有永远的熊市,也没有永久的牛市,牛市行情中出现调整是股市基本特征。从市场目前的表现来看,大部分投资者的投资理念有较大错位。投资者作出决策的依据应该是他的投资对象本身而不是依据其他投资者的行为。当前中国证券市场不仅是散户投资者,甚至是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在判断市场上涨和下跌时,主要都在分析每天有多少投资人开户,每天有多少人买基金等等。如果一个人购买的理由不是他自己认为有价值,而是后面还有人买,这就有击鼓传花的性质。正是证券市场上空前热烈的居民入市场面,使很多人忘记了股票本身的价值约束。投资者应该了解市场的变化,转变投资理念,长期投资那些具有业绩支撑的价值股,如此才能避免短期投机的风险,从而享受国民经济增长带来的收益。市场调整也许不算坏事,如果投资者能够利用调整期好好反思、调整投资策略和理念,从跟风者向价值投资者转变,增强风险意识和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方法,认真解读上市公司公告中的风险和价值,那么交出去的“学费”很快就会赚回来。但如果不改变投资理念,追求价值投资,不提高自我学习能力,明辨是非,继续听信传言跟风炒作的话,投资股市就将变成痛苦的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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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作为一个涉及成千上万户家庭的资本市场,其和谐与否关系到广大股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中国的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而且也将对世界经济产生影响。有鉴于此,构建和谐股市势在必行。

二、上市公司要切实规范企业管理

上市公司作为股票市场的重要主体,其发行股票的根本目的在于筹集资金、扩大规模,加快企业发展,而投资者购买股票是在支持企业发展的同时,从企业获利,以分享企业的发展成果。因此,上市公司应当以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切实规范资金运作。(一)加强企业管理,努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要把投资者的每一份钱用在刀刃上,在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增强竞争力、增强发展后劲上下功夫,而不是仅把发行股票作为融资的一种手段,坚决克服股票“工具主义”思想。(二)确保公告内容真实。要依法真实的公布企业的相关信息,使投资者了解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实现权利义务的对等。如果企业公告内容失真,无疑将对引发信任危机,后果堪忧。(三)杜绝违规信息披露。投资者对企业的信息享有平等的知情权,如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不仅损害公司形象,更严重的是打击了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如果合法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投资者成为惊弓之鸟,只好选择远离市场。

三、政府应加大对股票市场的管理和引导

目前的证券市场中,政府既是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和执法者,同时又是市场最大参与者。政府的行为是否规范、合理,政府是否作为或不作为或作为过当,都直接关系到股市的稳定与否。政府如何调控股市需要认真研究,慎重行事。调控力度不到,没有效果,调控力度过大,则可能出现大的波动,影响股市稳定健康发展。成熟股市亟需成熟的政府及其成熟的管理手段和方以便与市场进行更为理性的对话。(一)给投资者明确的政策预期。就当前的市场状况而言,对投资者来说,宏观因素的不确定性是最大的风险。因此,市场表现出的疑虑情绪,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加以疏导。应该说,在目前情况下,最有效的疏导工作,恐怕还在于解除投资者因不确定性而带来的担忧,解除因担忧而带来的投资行为上的恐慌和失控。要坚决澄清似是而非的、带有“政策影子”的言论,解除投资者利剑高悬的感觉,这种感觉是不利于市场健康发展的。(二)进一步做好新股发行的核准工作。目前中国股市最突出的问题之一就是优质的、可供投资的上市公司不足,因此应当提高效率,加快速度,不断增加市场中优质股票的供应。做好新股发行工作,增加股票供给,不仅有利于维持股市的供求平衡,减缓股指上涨的速度,保证股市稳定发展,而且也给投资者提供了新的投资机会。(三)严厉打击违规行为。加强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针对市场中暴露的这些问题,监管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坚决打击违规、严厉惩处犯罪行为的积极措施,以此净化股市环境,增强监管的有效性,夯实市场基础,为市场下一步的健康前行提供动力(四)运用市场化手段进行梳理,有针对性、有节奏地采取多样化的组合手段。应尽量避免采用行政手段来调控股市,虽然行政手段见效快,但其容易产生较大的副作用。管理层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应当依法监管。因此,对股市中的违法现象必须坚决地管,彻底地管。但是,对股指高低则不应该直接去管,更多地应当采用市场化的方法加以引导。

四、股民应保持理性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