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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209(2010)06-00-02
1 科学发展观的内涵
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十分丰富。科学发展观强调全面发展,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科学发展观强调协调发展,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科学发展观强调可持续性发展,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1.1 科学发展观是经济发展观
公诉工作服务兵团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应努力找准服务兵团党委和兵团工作大局的切入点和结合点,理清公诉工作保障兵团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思路。在具体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保障民生、服务群众的工作,坚持文明规范执法,依法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财产和正当权益。
公诉工作在服务兵团经济发展的具体实践中,要立足检察职能,切实改进执法办案方式方法,把保增长促发展与履行检察职能统一起来。正确运用裁量权,为兵团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公诉工作服务兵团经济发展,给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稳定环境非常重要。然而,在以往的实践中,一些公诉机关在办理涉及企业的刑事案件时,对受害企业和职工的地位和诉求都不够重视,使其边缘化,造成了受害企业和职工对案件的最后处理结果没有充分的发言权。受害企业和职工的权益在经济上所遭受的损失往往得不到挽回和补偿,往往造成了案结事不了,相当一部分涉企案件没有达到以理服人、各方满意的法律效果。
公诉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途径
兵团检察机关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服务大局,着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竭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建立从快办结涉企案件的审查机制。目前,兵团个别企业仍存在诸如劳资纠纷增加、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极易引发一些新的经济犯罪和诸多的不和谐因素。对此,兵团检察机关公诉工作应结合实际,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厉打击多发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对涉及民生、破坏企业经营、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优先审查,优先办结。
二是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讲求执法策略和方法。一方面,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严格区分合法的经营收入与违法所得的界限;另一方面,慎重使用强制措施,慎重查封冻结企业账目和银行账户,慎重扣押企业涉案财物等。对于涉嫌一般犯罪的企业高管或技术骨干,在确保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前提下,不宜采用拘留、逮捕等措施。
三是完善风险排查制度,避免涉检上访的发生。要求公诉人注重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析案释法,用群众信服的方式执法办案,避免机械执法、生硬办案,改进执法办案的方式方法,更加注重办案的综合效果。在案件处理上优先考虑排解矛盾,优先安排调处工作。着力解决当事人、相关企业和群众由于对法律的曲解而产生的消极对立情绪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过激行为,确保不在检察环节出现。
煤炭资源是世界范围内存储量最为丰富的能源,由于其成本低、可开采量大,因此在工业发展和人类日常生活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煤炭采掘业发展较早,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早已经将煤炭作为优先发展企业。我国是能源大国,煤炭在我国的储量占到了70%,由于石油、天然气的储量十分稀少,因此煤炭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并且在很长一段时期内,这种主导地位都不会被改变。
1.制约煤炭产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因素
1.1制约煤炭产业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模式
对煤炭企业来说,生产规模大、产品多元化是煤炭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较长的煤炭产业链能够将各煤炭企业连接起来,使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相互促进,内部结构不断优化,对促进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如果煤炭企业之间缺乏有效的交流和合作,就会出现恶性竞争的局面,不仅不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而且不利于社会稳定,导致资源被严重浪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然而,就目前来看,我国的煤炭企业长期以来走的是粗放经营的道路,产品结构单一,开发能力不足,技术相对落后。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随着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对各个领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且企业之间的竞争力日趋激烈,煤炭企业的发展面临着巨大的挑战,科学发展观要求企业在保护环境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出新的发展道路,而企业最看重的往往是利润,‘先发展、后治理”的错误观念影响至深,在实际作业中,煤炭企业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利益。他们只在乎自身利益,并没有为后代着想。煤炭企业必须转变目前的经营模式,建设以新能源为主导的煤炭企业,以技术为先导,促进煤炭企业可持续发展。传统的单一结构生产模式浪费资源、破坏环境,如果不加快转型,在新时期下,甚至会成为阻碍煤炭企业发展的罪魁祸首。
1.2制约煤炭产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动力机制
首先,煤炭企业要树立正确的经济发展意识,对循环经济在市场中的作用予以肯定,由于我煤炭企业长期以来受到传统产业模式的影响,面对新形势,很难一下子彻底转变,煤炭企业要不断完善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加强监管力度,转变目前的单一生产结构,加大资金、技术投入,不断开发煤炭行业新产品,以技术取得市场竞争优势。其次,中央和地方政府要充分发挥其主导作用,在进行市场调配的过程中,统筹兼顾、合理规划,此外,政府要加强对煤炭企业的监管,如果没有政府的监管,那么煤炭企业在没有正确指导的情况下,就会失去方向。如果煤炭企业过于看重经济效益,过度开采,就会引起地质变化、环境污染。有些环境问题并不是当时就能突显出来,而是我们后代的生存环境会受到影响,从长远考虑,转变煤炭企业经济发展模式迫在眉睫。
2.国外煤炭产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启示
首先,美国政府对于煤炭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给予高度重视。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煤炭企业经济转型的政策,在不断的探索过程中,不断完善,对煤炭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地位给予肯定,对煤炭企业的关注和监管力度十足,并将此上升到国家重要发展战略的高度。
其次,美国政府和美国煤炭企业大量投入资金,用于煤炭新产品的开发以及煤炭副产品的处理工作,并取得了瞩目的成绩。洁净煤技术、煤炭零排放技术等都是美国政府加大资金、技术投入力度,所取得的科技成果,这些先进的技术为煤炭企业实现循环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同时也是带动美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第三,美国政府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促进煤炭企I的循环经济发展。无论煤炭企业的规模大小,也无论地区的偏远程度,都能有效地运用市场机制实现对矿区的治理等工作,并且提高了煤炭企业的自觉性,从根本上为煤炭企业发展循环经济提供动力保障。
第四,美国政府充分发挥主导作用,逐渐将社会各方力量吸引进来,在共同推动下,促进煤炭企业循环经济发展。美国民众、行业组织以及科研院所都积极地投入到煤炭产业循环经济的发展中。
3.转变煤炭经济发展方式的途径
3.1统筹兼顾,合理规划
从宏观上来说,煤炭产业属于产能过剩产业,大量煤炭资源的开采,虽然满足了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但是,也出现了煤炭产量过剩的情况,一些技术相对落后的老矿区,存在着更为严重的煤炭资源浪费现象,因此,在如此严峻的形势下,国家必须加大对煤炭行业的调控和监管力度。首先,国家要充分发挥其主导作用,对煤炭企业的发展进行积极引导,加大对煤炭资源的勘探力度,统筹兼顾、合理规划,为煤炭企业实现循环经济发展提供重要的能源保障;其次,对现有的安全保障情况进行深入了解,明确煤炭企业需要加强的安全保障环节,煤炭企业要严格按照核定能力开展煤炭作业,保证老矿区的煤炭生产得以接续,最大限度为煤炭企业的发展提供稳定保障;第三,新开的煤矿必须结合矿区内煤炭资源的实际情况,对煤矿的规模予以设定,与全省煤矿大基地建设规划相适应,对于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项目,要严格禁止,不予申报;第四,地方政府要对辖区内的煤矿进行全面走访,发现不符合国家标准、环保要求、严重浪费资源的小型煤矿,要予以停业整顿和取缔;第五,加强对煤炭企业人才队伍建设,通过提高薪资和福利待遇等手段,吸引更多的高素质、高业务能力的人到企业中来。
3.2建立煤炭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鼓励政策
资源和环境属于人类共享,煤炭企业在技术上实现了循环,但并不意味着技术就会转化为经济,煤炭企业循环经济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引导,需要政府进行宏观调控,政府要制定行之有效的规范,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其一,政府通过建立制度的手段对煤炭产业的参与者进行规范和限制,制度的建立要从量方面着手,即以法规等为代表的正式制度和以行业规范等为主的非正式制度,保障煤炭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有章可循,不断明晰经济主体的利益。其二,政府要制定行之有效的激励政策,逐渐引导煤炭企业朝着循环经济的方向发展。
3.3提高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率
伴随着生产力的前进以及国际、国内经济的改变,国内工业的前进也在持续发生着改变,这种改变对工业经济利益产生了影响。
第一,资源性物质供应缺乏的冲突致使资源性物质售价的上涨。我国人口数量庞大,每人拥有的自然资源处在世界平均水平之后。国内资源性物质供应缺乏,导致国内工业前进越来越多的依赖于进口。
第二,劳动工人工资涨幅明显增快。整体来看,国内拥有足够多的劳动力,按照现在的水平来讲劳动力工人工资低廉占有优势。不过这不代表着国内将来工人工资不涨。执行了三十年的计划生育国策,国内人口增长量已放缓,城市以及乡镇的壮年劳力人数在下降;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因为国家出台了保护农民经济增长的政策,农民进行农业生产获取的收入也在慢慢的提升。这种环境下,工厂劳动力并不像以前那么丰富,工人工资在持续提升是肯定的。
第三,有的行业生产能力对于现在的需求来讲剩余太多,生产出的物品价值不能够全部得到完成,生产力空闲状况比标准规范的超出很多。二零零二年之后,因为固资投资力度持续上升,同时慢慢的出现了新生产力,造成一些行业生产力剩余。从工业前进的整体次序来讲,生产力在标准范围内具有剩余,能够增加竞争实力,剔除落后。不过生产力剩余要在合理的范围内,使用状况在百分之七十以下,就会出现制造要素分配率降低,库存积压。
第四,单位的资本供应环境以及人民币汇率不稳定。银行贷款利息进行了数次上升,增加了单位资本成本;人民币汇率上升,对我国买卖环境带来了很大的改变,单位出口商品竞争力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减小。
第五,单位在社会环境中需要负担的义务成本在慢慢的提升。在现代化社会中,单位的制造运行行为不再是单独的,而是要在政治以及经济环境中进行。单位一方面追求最大利益,另一方面要达到外部经济标准。最大利益是有要求的,不仅要保证投资者的获益程度,还要满足效益相关者的获益程度,提升单位员工的社会保护水准,增加对垃圾的整治降低对环境的破坏,都会提升工业制造运行成本。
第六,国家之间经济关系的改变。中国进出口买卖在持续上升阶段中同时也是排在前列的买卖大国,再加上保护主义慢慢的增多,导致我国进行出口买卖活动中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经过环境保护、商品品质等措施规范的颁发,抬高了国内商品出口的门槛。
改变经济前进模式,先要解决好收益和速度的关系,从以往纯粹的探索经济快速前进转变到又好又快的前进。2007年国内生产总值比2006年同期增加了百分之十一点五,工业增长了百分之十八点一,城镇固资投资增长了百分之二十五点九,易耗消费品价格增长了百分之四点五。如果一直这样增长下去,可能会造成经济过热,出现通货膨胀。所以,进行固资投资以及信贷的掌控是很有必要的。经济前进是有标准数值的,生产总值增长在百分之八到百分之九,工业比生产总值高出四到五个百分点,固资投资增长率在百分之二十左右。
调节以及改善产业构造是提升工业经济利润最关键的方式。产业构造是生产因素分配的效果,并且也是在此进行制造的开始。国内工业构造的明显的冲突体现在粗放型制造方式,制造技术以及措施低、耗用的能源多、对环境破坏严重的粗放型使用资源高的中小规模单位消减了资源分配效率。近来,国务院国资委机构提议国家投资会更向掌握着我国经济重点行业以及重点范围聚集,进一步向具有强竞争力的大规模单位汇集。
经济发展中的区域布局合理化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途径。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是国土辽阔国家的普遍现象。由于自然环境、交通运输条件、市场机制、国际贸易关系以及国际资本流动等因素的影响,沿海国家生产要素的空间配置和经济活动向靠近海岸线的地区集聚具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生产要素的空间配置应当坚持效率优先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原则。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应优先考虑不同地区出资者、生产者创造社会财富所做出的贡献,使生产要素利用效率最高的地区保持增长的动力,它有利于为中央财政创造更多的税源,以增强中央政府对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转移支付的能力;其次,鼓励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人口向经济发达地区转移,既有利于经济发达地区有充足的劳动力的供应,也有利于不同地区的人口规模与其经济活动规模相适应,平衡不同地区的人均收入水平;第三,鼓励和引导经济发达地区的资金、技术和生产能力有序地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第四,通过对国民收入再分配进行调节,使各个地区的城乡居民都能够均等地享受到与现阶段我国经济总体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等基本的公共服务。
科学技术改革是促进经济前进的持久动力。加强自主改革性能是改变经济前进形式的重要部分。国内现在科学技术研发和前进不统一、科学技术改革收获无法使用到实际过程中的问题都没有得到处理。大多存在只研发,不切实使用的情况。通过技术市场向企业转让科技创新成果面临的突出问题是大多科技成果未经过工业性中试,其技术的可靠性还有待完善,其经济可行性还需要市场的验证。要使科技创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科技创新的途径应当采取需求牵引、工程依托、以企业为主体、社会化分工与市场化运作的方式。需求牵引,是指技术创新要有明确的工程化和产业化的需求目标,而不仅仅是为了跟踪或发表科学论文;工程依托是指技术创新有一个具体的工程项目载体,例如我国的神舟载人航天工程等。
和发达国家的工业相比,在技术水准上还有很大的距离,所以持续引入高科技措施依旧是减小差异的最佳方式。并且,还要转变传统的重视引入,在对策上激励单位增强对引入措施的学习吸收以及再更新。
产业构造不科学也带来了社会化以及专业化划分的程度不高。在制造行业,要推动专业化划分,经过开展产业积聚的形式,龙头重点单位以开发、商品策划、重点配件生产以及商品组合为主要工作,其他专业化的小规模单位为龙头单位服务。并且主动进行转变成为生产提供服务的现代化服务业。这种服务行业是从工业行业划分出来特意为工业行业制造服务的。生产外包是产业构造变革的一种新形势。外包慢慢的发展成国际产业迁移的新式流行形势。外包就是单位把非重点的制造、销售、开发、策划行为,转移到生产成本低的国家的单位去实现。为生产提供服务的行业,基本都是集中措施以及知识的产业,因为专业化的划分,能够降低单位非前线工人人数,减少单位的制造以及交易成本,能够最大程度的提升社会资源的分配率。
一、农业产业集群目前在国内的发展现状
农业产业集群主要是通过构建相互独立又具备联系的农户、农业流通企业、农业开工企业等,依据区域来有效布局形成具备高度集聚的产业集合。目前,我国国内的农业产业集群已经获得较大的研究和发展,其能够代表我国新型的农业生产布局,是提升良好竞争力的一种较好农业发展战略。在我国建设现代农业加快农业转换方式的要求下,一些农村地域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集群发展模式,促使整个学界加强和渗透农业产业集群认知。经过30多年的不断发展和深入,我国山东蔬菜产业集群、云南花卉产业集群、新疆棉花产业集群等新型群体,都随着农业领域的不断壮大而出现集群化现象,由于我国关于此类研究起步较晚,目前仍然需要加强国内的农业产业集群结构,不断完善其内涵、机制、程度、评价等各个环节来优化升级。
二、政府在农业产业集群发展中的具体措施
农业产业集群主要是依据市场的发展需求而做出具备科学性的选择,针对其具体的区位、产业选择都需要政府做到有效把控,通过发挥较好的政府职能来提高和创造日益增长的产业发展。目前,我国农业产业规模较小并且农民的知识、技术、意识都较为欠缺,在这种各项条件相对较弱的情况下政府便需要发挥宏观职能,加强对信息、技术、外资、宣传等各个方面的扶持,帮助农业产业集群的良好建设,积极扮演好经济建设中的重要角色。
(一)制订科学的农业集群发展计划
实现科学、有效的农业产业集群规划是优化发展的重要基础,要想实现产业的升级政府就必须展开具体的科学引导,促使在较好的规划策略下各个企业可以依据市场和自身发展来选择相适应集群模式,促使整个产业链结构不断优化完整。目前,生产经营权已掌握于农民手中,但是其经营规模较小形势固定且单一,难以获得更多的升值空间。因此,政府需要把控相关的国家政策和市场的需求变化来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研究,有效结合当地资源来制订具体的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实现符合当地产业结构的建设项目。
(二)加大建设农业产业集群区的基础设施
加大力度提高农业产业集群区域的基础建设是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任务,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对环境建设的投入,不断完善交通、生产服务和通信等各项设施,以此来有效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同时,也能够帮助农业生产切实有效的向优势区域集中,实现较好的经济优势。
(三)引入外资、开拓市场
农业产业集群不断发展和成熟阶段,需要进一步的开拓市场为企业树立较好的品牌形象,促使在较好的宣传工作中加大对外商的吸引,不断引进外资、挖掘人才、开拓销路实现独具特色的农业发展优势,发挥个性化、差异化的竞争优势把握农业产业集群的主流地位。政府要利用自身的职能加大力度进行宣传,促使在形成较好的社会形象让市场能够接受和认同企业品牌,以此来提高其发展的价值和意义。同时,政府需要同企业进行有效的交流和联系通过展开展览会、博览会等活动,以及多媒体宣传来增加宣传效果,促使农业产业能够获得更加广阔的发展平台,帮助企业树立信心有效开拓市场形成发展的新动力、新趋势。
(四)创新科技推广服务体系
有效的保障农业产品的质量以此来获得较好的市场竞争优势,不断完善产业基地的优化建设,构建有序、完备的产业链。政府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相关政策,促使企业在生产中能够有理可依、有法可约完善产业发展的相关服务建设工作。在政府的重视下切实有效加强现代科技的开发以及综合实践型人才的应用,为农业产业集群提供全方位的发展规划,以此来全面提高产品的质量增加经济效益。
(五)合理推进农业产业集群的信息化进程
伴随着我国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创新,现代信息化已经融入各个领域当中。因此,有效的把握信息技术同农业产业集群的融合,进而良好的推动企业综合发展实现突出的社会效益。所以,政府就需要把握自身价值为其发展提供公共信息服务,实现“农讯通”系统等功能加强农民与市场的联系,促使其能够及时有效的了解农业科学和有关政策,进而为农业产业集群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基础。
(六)政府增加和改善相关的服务体系
不断完善农业产业链的延伸,积极提高农业产业的层次,促使实现农业产业集群的深度发展。通过加强对农产品精深加工的具体任务,较好的获得市场的核心价值,不断完善当地农村的经济结构。加强农民合作组织,有效避免规模较小、运作不良、农民不合作、产业区域分布不均的问题,积极开拓市场、提高销售业绩来实现品牌化的产品供应。除此之外,加大农业外投入来完善农业产业集群的资金结构,不断优化创新农业经营结构。政府可以积极鼓励企业引进外资来开发农业发展,不断加强和完备农业产业集群的发展空间,致力于打造特色化、品牌化的农产品,以此来提高整个农村地区的经济效益。
(七)支持金融服务创新、发挥政府职能
资金作为产业集群发展的重要因素,是政府大力支持时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农信社体系的改革和创新,提高支持力度和各项政策确保在信贷支持与资金保障的基础上展开有效的具体发展。同时,有效降低信贷风险积极鼓励农信支农为当地农民提供贷款政策,并给予相关的补助和优惠政策,积极提倡青年创业、退伍军人致富等工程,实现全民兴农提高农业产业集群的优化发展。
三、农民在农业产业集群中的发挥的作用及收益情况
限制开发区的经济发展只有本着科学的发展观作为理论指导,依照本身的实情出发,全面执行限制开发区相应政策及依照区域经济发展规律为前提,从整体上协调国家、限制开发区的地方政策、各类利益主体相互间的多层次利益,透过科学的发展途径,通过实践获得突破的发展。
一、以资源调查为基础的科学项目规划及决策
区域相互间由于客观因素的限制,资源及资源价值的应用具有差异性。因此,必须将本区域的资源进行彻底调查,创建经济发展资源库。
严格做好区域资源研发的环境承载力探究。限制性开发区在经济高速发展中,必须把区域环境的承载力分析摆在首要位置,这也成为制定功能区经济发展的根本要求。
建立资源开发的可行性项目策划,这属于资源开发的行动纲领以及实施的方案。进行规划时,必须明白开发的根本原则、项目进行的时间次序、投资风险和效益分析等详细内容。对于规划的制定方面,需要绝对防止过分的超前性、大而全的状况,需要真正展现特点及可操作性。
科学并系统的结束项目投资活动。投资作为资源开发及区域经济发展无法或缺的首要因素,限制性区域投资因为区域的特殊性,需要通过科学的态度,严格依照投资决策的程序,从整体上对投资的方案采取评估和分析。并且,对投资的整个过程给予监控,通过最大限度减少投资的风险,确保资源开发的利益最大化以及可持续性。
二、创建对限制开发区的利益补偿机制
在限制开发区的利益补偿中包含了两个方面,其一为国家方面的利益补偿机制,其二为限制开发区地方政策方面的利益补偿机制。而国家方面的利益补偿机制属于国家总体规划的需求,地方政府的利益补偿机制是为了能够更好的促进本地区的发展。
因为限制开发区自身的限制乃至国家总体所需,限制开发区失去了相应的发展权限。并且,因为限制开发区的资源环境保护,地方政府一定要有相应的投入,这也会提高限制开发区的财政负担。为了令限制开发区的发展可以与国家总体发展相持平,国家需要对限制开发区提供相应补偿,通常的方式为国家财政转移支付以及优惠的税收政策。
除却具备国家的补偿政策之外,地方政府也需对本区域的企业及个人提供相应的利益补偿。因为国家总体规划的所需,限制开发区的基本设施乃至资源等方面提升了限制开发区在投资方面的风险。这也令本区域在吸引投资、构成投资规模、在一定时间里进行产业聚集具有阻碍。地方政府需要通过科学的规划,尽量为企业提供信息共享平台。
三、整合区域内资源及产业
(一)资源整合和产业整合及其必要性
资源整合和产业整合属于限制开发区域完成经济突破发展的根基。不存在资源整合,则无法完成点状基础中的资源规模研发、高效运用乃至高附加值研发。而不存在产业整合,则不存在区域的产业规模效益以及市场竞争力的提高,更加无法构成区域产品的市场品牌形象建立以及区域产业计划效应。资源整合的目的是为了完成规模开发,减少开发成本,加大规模效应。产业整合指的是为了构成产业聚集效应,在有效发挥区域对比优势方面,更好的展现出产业区域的特色,对区域产业经济的利益关系进行再建,以构成区域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以及区域竞争的总体优势。
(二)资源与产业整合的重点及基本途径
资源整合和产业整合从本质上而言属于不同利益主体相互间的利益二次分配的程序,所以,对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利益分配进行平衡,再造及重建利益主体相互间新的利益关系则成为了资源整合以及产业整合的重点及难点。
(三)健全限制开发区的政治绩效考核制度
绩效考核作为政府行为的指南针和方向标,地方政府建立新的绩效观,成为加快主体功能区建设的主要保障。在如此的环境中,通过所有地区主体功能区的真实状况乃至所担负的功能属性,创建较为详细、真实可行的政府绩效考核标准体系,并因此创建考核程序,采用相应的考核方式,最终完成考核目标。
依照限制开发区本身的特征创建适宜的绩效考核制度可以激发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对限制开发区的发展则会引发长远的影响,并且对保障限制开发区的资源乃至生态环境也具有积极的作用。我们需要在完善当前的绩效考核体系基础上创建符合本区域发展的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制度。
四、创建并完善超越发展的政策保障制度
政策的配套性问题成为加快主体功能区建设的重要所在。限制开发区的超越发展成为特殊因素、指定区域的经济发展问题,而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政府对经济的影响成为了区域经济存在的社会条件。因此,在遵守市场经济规则下,必须建立并完善相关的政策保障制度。
五、结束语
总而言之,因为功能区的划分属于各类既得利益的协调和再分配,所以限制开发区的所有经济活动都会影响到区域中的不同利益主体、不同层面的繁琐利益关系,会引发区域中所有地方政府相互间的本位利益、限制开发区的区域利益乃至国家利益的剧烈竞争。
参考文献:
一、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与地方经济发展的相关分析
(一)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经济发展
在高校促进经济发展的研究中,普遍认为高校的科技成果能够对经济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理工类高校的科技成果比较多的是实验发展、应用研究,其科技成果的从课题研究之初就与企业需要的技术、产品、工艺等存在相关性,这样的科技成果对企业产品的更新、技术的提升等作用比较明显。人文社科类的科技成果较多的是在基础研究中,成果多以著作、论文和报告等形式体现,一方面在转化中的界定很模糊,另一方面很难进行统计,对于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较难量化。高校的科技成果的产出比其他科技单位多,其成果涉及产业结构、文化教育、投入结构、环境生态等诸多方面,有效的科技成果转化可以实现生产工艺的提升、技术的优化,实现有效的创新和创业,还可以产生一定的社会效应,吸引更多的企业在当地落户发展,吸纳人才,扩大就业,为经济发展带来直接或间接的贡献。
(二)地方经济发展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高校在地方经济发展中地位和作用非常明显,在人才培养、技能传授等各个方面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人力资源保障。反过来,地方政府为高校建设和发展提供了资本、政策和环境等各方面的保障,为高校的有序发展提供良好的支撑。地方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成长企业、需要技术革新的企业,可以为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更多对接的企业,企业对于技术、文化、管理等方面的新需求越多,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概率就越大,这有赖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和进步,同时高校要做到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协调融合。
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现状分析
在现状分析中以陕西省为例进行探讨,近年来,陕西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有了一定的进步,但是陕西省作为科教大省,高校科技成果在服务经济发展的作用方面未能有效释放。
(一)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分析
1.科技投入
高校的科技投入包括高校的科技人力和高校的科技经费,在《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2013-2017》中可以看出近五年来,陕西省高校的科技人力投入中,研究发展人员、教学与科技人员和RD成果应用及科技服务人员以及各类人员中的科学家和工程师人数都呈上升趋势,为科技成果的产出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在科技经费投入中,2017年陕西省合计833亿余元,其中政府出资比重约62%,政府的出资比重从2013年的61%到2017年的62%,来源于政府的科技经费比重占到一半以上的比例,来源于企业的科技经费从2013年占比为41%到2017年的31%,2017年相比2013年有所下降,高校科技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
2.科技成果产出情况
在《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2013-2017》中可以看出,近五年来陕西省高校科技产出成果总量处于上升的趋势,发表学术论文数量中国外学术刊物从2013年的9797篇到2017年的14587篇,增加幅度较大,说明科技成果中论文的质量水平在不断提高。专利出售的合同数量从2013年的97项到2017年的203项,增长了52个百分点,高校中专利产出增长幅度较大,由专利出售合同所带来的经济收入也增长较大。陕西省近五年来的专利申请数量和专利授权数量的增速明显,分别增长了58.6和55.7%,但是专利出售的数量相比较专利申请和专利授权的数量是较少的,在科技成果产出中可以看出,随着科技成果产出量的增加,投入到实际生产中的成果增幅较小。因此,从科技成果转化的角度来看,陕西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不高。在科技成果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的实践中,科技成果只有应用于生产,转化为实际生产力,才能推动整个区域经济的发展。
3.技术转让情况
在《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2013-2017》中可以看出近五年来陕西省高校技术转让合同数量和合同金额都呈上升趋势,技术转让合同从2013年的356项到2017年的664项,合同转让金额从2013年的11.29亿元到2017年的27.37亿元。在合同数量中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占比较多,2013年国有企业占比46.9%,民营企业占比41.6%,在2017年国有企业占比37.2%,民营企业占比49.1%,民营企业占比增幅明显,外资企业和其他类型的占比较少。在技术转让中除合同形式以外,还有学术会议、报告讲座、派遣交流等形式的成果交流,也在一定程度上对科技产出的成果进行了转化。综合上述的分析,可以看出陕西省近五年来的科技投入中人员和经费都呈上升趋势,其中科技经费的投入中偏重于政府投入。科技产出成果呈上升趋势,但是以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项为主的专利出售数量相比较专利申请和专利授权的数量是较少的。技术转让合同的数量和成交金额成上升趋势,在签订技术转让合同的企业类别中,民营企业的合同数量增幅较大。因此,在科技成果转化中,要重视民营企业和高校的对接。
(二)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现状分析
在分析科技成果转化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现状中,除了对科技成果转化现状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以外,课题组也走访了陕西省的部分单位,通过访谈的形式与相关人员进行了交流,他们对于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地方经济发展都很感兴趣,从各单位的课题立项、结题和成果转化、服务地方经济之间做了说明,总结为以下几点:首先,近几年来的课题立项、结项数目都呈上升趋势,在科技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层面有一定的贡献,但是成果转化方面涉及较少,有的课题与成果转化之间的关联度较小,有些科技人员仅仅是为了评职称、完成学校的科技量化考核,对于科技成果是否能够转化关注较少,也缺少一定的导向机制。横向课题的效果较明显,部分横向课题已经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次,对于转化的概念界定问题,有一些项目通过论文、方法、著作和报告等形式被他人采纳和借鉴,也是一种成果转化的形式,但是这种数据的获得非常困难,有些人文社科的科技成果需要时间积累。再次,对于科技成果获奖的项目,一般会被政府部门进行调阅,在政府决策、民生问题等方面对获奖成果的部分内容进行借鉴,但是数量很少,大约占到总量的10%左右。缺乏有效的技术成果转让平台。最后,政府有关部门一方面会定期组织科技成果展,将高校科技成果进行集中展出,并组织省内企业进行参会洽谈,另一方面也组织高校科技人员到企业去调查,征集需求,在了解企业需求的基础上进行针对性的研究,再将研究成果反馈到企业,解决企业实际问题。陕西省作为教育大省,拥有与企业合作完整模式的院校只有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少数顶级院校。大部分院校在科技创新能力、科技创新意识,校企深度合作等方面存在一定的欠缺,高校科技成果对地区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没有突显出来,形成了科技成果未能充分的服务于经济发展的现状。通过运用数据统计和深度访谈的方法对于高校科技投入、产出、转化和服务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得出以下的初步结论:第一,高校从事科技人员,高校科技经费逐年在增加,高校应充分利用自身的科技优势,提高科技成果本身的质量。第二,近五年来,陕西省高校科技成果数量增加明显,专利授权的数量逐年攀升,但是技术转让和专利售出的比例较小,说明科技成果转化率低,亟待探索转化途径,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第三,高校科技人员在从事科研时,功利性较强,以评职称、完成科技任务为主,较少关注科技成果转化。第四,缺乏科技成果转化的动力机制,较少对结题的科技项目进行成果反馈,缺少进行科技成果与企业对接的专业人员和专业平台。
三、加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途径分析
(一)改变观念,高校科技成果契合地方经济发展的需求
要摒弃科学研究中的功利思想,让科学研究和当地企业、社会的发展能够有效的融合,既能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又能解决企业在发展中的问题,两者相得益彰,还能形成良好的溢出效应,为当地经济发展赢得较好的声誉,吸引越来越多的企业、优秀的人才融入到当地经济发展的建设中来。更具体的则是,鼓励科技人员开展调查,了解企业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以问题为研究导向,从科学研究之初就树立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思路,让更多的科技成果“走出”文件柜,释放科技成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力量。
(二)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在高校与企业之间的联合制度
高校和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建立联合制度,可以提高企业和高校之间的粘连,形成一种强关系,从而发展出一种有效的社会资本,推动高校和企业的长久合作。这种联合制度体现在四个内容上,即诚信、资本、选择和利益分享,首先科技成果转化要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上,降低合作双方的不道德行为,形成较为持久的合作关系。其次,资本更多的是体现在优势互补上,高校有优秀的科技人才,需要经费,才能够研究出优质的科技成果,而企业有经费,需要的是科技成果来创新发展,两者之间都强化了各自优势。再次,选择体现在适合上,高校科技成果众多,想要创新发展的企业也很多,哪些科技成果能更好的服务于自己的企业,哪些企业能更好的实现科技成果的价值,在选择时要以适合为前提,共同发展。最后利益分享则是校企合作走向深入的直接动力,要让合作持久、稳定,就要有利益的合理分配,以公平、公正的方式来进行分配,增强合作双方的信心,从而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
(三)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平台
Abstract: Both the central and local governments relaxed relevant policies on the street vending economy and explicitly encouraged its development,But the street vending economy in many places seems to have returned to the situation that being chaotic if it's released or being inanimate if it's administered. The reason is that there are lots of prevalent problems i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treet vending economy,such as the difficulty in protecting the rights after sale,the influence on the normal order of the city, and the improper way of supervision. To overcome thepredicament,it is necessary to use the rule of law thinking,improve the market access system,innovate the way of supervision,establish industry self-governing organizations and implement laws and regulations in detail,so as to help the street vending economy adhere to the path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nd truly become the vitality of China's economy.
Keyword: street vending economy; administer; legal predicament;
在国家宏观政策的鼓励和支持下,地摊经济顺势发展,全国迅速开启了地摊经济复兴模式。地摊经济展示出其独特的经济驱动势能,但其中也不乏盲目跟从的势头。如今潮流逐渐减退,地摊经济又被纳入强制规范的列表之中,摊贩和城管间的“猫和老鼠游戏”重复上演。可是地摊经济从来不是可有可无的“角落”经济,其出现带有一定的正负效应,我们只有将其带到“阳光之下”——使其合法化,合理化,规范化,才能为长足的经济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动力支撑。
1 、地摊经济的基础理论梳理
1.1、 地摊经济的概念
地摊经济,是指通过摆地摊而获得收入来源的一种经济形式。由于人类个体有限的生产能力和多样化的物质需求,加之后来劳动分工的明确化、职业化、专业化,早期的物物交换逐步演化成商业贸易。但贩夫走卒,古已有之。地摊经济作为人类最原始、最有生命力的商业活动之一,有其独特的优势,不仅填补了老百姓购物的一段空白,在疫情背景下还能发挥缓解就业压力、繁荣经济市场、改善民生等作用。
1.2、 地摊经济的类型及特征
1.2.1 、叫卖地摊与问价地摊
根据摊主的贩卖方式,可分为叫卖地摊与问价地摊。叫卖地摊的摊主多以叫卖的方式,宣扬折扣优惠细则,吸引客源,促成交易,其特征为利润低、销量大。问价地摊则是等待消费者问价,部分商品在摊贩与消费者的一问一答中降低价格,促成交易,其特征为被动、价格因人而异。
1.2.2、 食品地摊、服饰地摊、生活用品地摊与娱乐地摊
根据地摊贩卖商品种类,可分为食品地摊、服饰地摊、生活用品地摊与娱乐地摊。食品地摊无论是加工过程还是售后,易产生垃圾,食品安全为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服饰地摊因其售卖尺码及款式多样,通常占地面积大;生活用品地摊数量最少,商品质量安全引人关注;娱乐地摊多设在广场等面积大、人流量多的地方,占地面积较大。
1.3 、地摊经济兴起的溯因
1.3.1、 疫情背景下政策鼓励
近几十年来,地摊经济相关政策有放宽趋势。近来受疫情影响,国内失业人口增加,各个群体经济负担都有所加重。国家为推动经济发展,扩大内需,放宽了地摊经济相关政策,鼓励地摊经济的发展。各地也纷纷出台相应政策或措施以促进地摊经济发展,减轻就业压力。截止2020年6月,先后有江西、辽宁、陕西和南京、成都、厦门等多个省市明确表示鼓励发展地摊经济并出台了系列宽松政策。[1]
1.3.2 、地摊经济“三低”特质
地摊经济有着创业门槛低、失败风险低、商品价格低的“三低”特质。创业门槛低,是指对经营者的学历及技能要求不高,没有店铺租金的压力,对资金不足、身体有缺陷、年龄较高但又想获得收入的弱势群体来说,是一条保障自己生存权的道路。失败风险低,指的是前期的资金投入不多,经营成本不高,中低收入群体数量大,市场广泛。地摊经济没有店面租金,店员服务等压力,商品价格一般都比较低,大部分商品算得上物美价廉,竞争优势明显。
1.3.3、 填补了消费者的需求空白
首先,地摊经营者大多会选择人流量多的地点摆摊,如学校、居民区、大型商场的周围。这一选择为居民、学生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消费途径。其次,从地摊经营的内容来看,多以小吃、零食、日用品为主,而城市居民的主体以中小阶层为主,物美价廉的“地摊货”可以很好满足部分日常需求,填补了商超之外的消费市场,满足了消费者购物便利的需求。
2 、地摊经济调研情况分析
2.1、 调研情况
本次调研主要以问卷、走访调查为主,电话咨询等为辅。问卷调查分为线上调查与线下调查,针对不同群体设计了两份不同问卷,一份针对地摊经营者采取线下调查方式,另一份针对非地摊经营者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调查方式。针对地摊经营者的问卷共回收有效问卷352份,针对非地摊经营者的问卷共回收有效问卷268份。调查地点为湖南省长沙市,走访的地区主要集中在长沙市岳麓区、雨花区、天心区等。
2.1.1、 地摊经营者调研情况
通过问卷数据和走访调查结果可知,在长沙从事地摊经营的劳动者,大多是缺乏学历和技能的外来务工人员且近一半为中老年人群体(如图1、图2所示)。
大量的进城务工人员,在缺乏其他技能的情况下,加之年龄偏大,学习新技能的积极性不高和过慢,多数会选择从事摆摊从而维持在城市生活的成本或者补贴家用。大部分经营者对当前地摊经济的监管和执法感到不满意,城管执法不够公开透明,多数从业者对关于地摊方面的法律或法规不太了解,对于政府出台关于地摊经济相关规定,有一部分人认为很好,但多数人认为没有用,从而也就造成的目前地摊经济“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局面。
2.1.2、 非地摊经营者调研情况
非地摊经营者问卷部分,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调查方法,接受调查的群体主要为当地居民、外地游客、当地学生等。在268份的调查问卷中我们发现大多数对地摊经济有一定的了解,也在日常生活中多次接触到地摊经济,因此他们对地摊经济的态度是基本支持的。非经营者认为地摊经济方便了居民的生活,提供了多样化的物品选择,从而有利于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也有一部分非经营者发现了地摊经济存在的问题,即噪声污染、环境污染和卫生质量问题,他们希望国家可以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2.2 、调研问题分析
2.2.1、 管理制度不完善
虽然地摊经营者与非地摊经营者立场不同,但他们都表示出了对现在地摊管理的不满。地摊经营者表示,目前城管执法方式较以往有所改善,但仍存在执法不文明、不公正的现象存在;非地摊经营者则认为政府在试点的时候没有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没有结合实际;在执法的过程中不够透明。所以在地摊经济管理的过程过,政府和其他管理机构应当充分考虑各方意见,建立高效沟通的机制,规范城管执法过程,结合地摊经济的客观特性,因地制宜做好规划与管理。
2.2.2 、政策宣传落实不到位
无论是地摊经营者还是非地摊经营者,他们对于地摊经济的认识都存在滞后的情况。非经营者对城管的印象基本停留在了之前新闻所报道的粗暴、野蛮上,而根据经营者的反映,城管的素质是有所提高的;经营者对当前地摊经济相关法规也不熟悉,实际上早在2016年湖南省政府就出台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在这部条例中明确规定了食品摊贩经营方式和范围等。造成这些现象的出现,客观上可归咎于政府宣传不到位。同时法规出台后,政府部门没有出台相应跟上立法的规范性文件,来具体引导地摊经济,政策精神难以落实。
3 、地摊经济发展的法律困境
通过实地调查和文献资料研究,我们发现地摊经济发展的法律困境主要集中在售后、秩序和监管三方面。售后问题主要发生在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部分经营者职业道德不高,对产品、服务的质量把关不严,易发生侵权等纠纷;此外消费者也存在维权困难的现实难题。秩序问题则发生在经营者与社会公众之间,主要包括噪音污染、环境污染在内的污染问题和交通堵塞问题等。监管问题则发生在经营者与管理者之间,主要是执法模式不文明以及现有规划试点不科学的设置与管理。
3.1 、售后维权艰难
由于地摊经营流动性和自主性较强,进货渠道多元化,且目前针对规范地摊经营的法律尚不完善,尤其是产品来源追溯的监管机制的缺乏,使得地摊商品来源不明,即使发现劣质商品和食品过期变质也无从追溯。同时,地摊经营的自主性决定了摊主进货渠道的多元化,这也加重了对其来源的监控和管理的负担。再者,当前各类食品摊点缺乏相关食品安全与质量公示,也没有相关第三方机构,如质检和维权机构的介入,消费者无法直接了解摊点食品安全情况,在出现食品安全或质量等问题主张维权时,难以取证,追责困难。[2]
3.2 、影响城市正常秩序
3.2.1、 环境污染问题
地摊经济常常伴随严重的环境污染,包括噪音污染、空气污染、生活垃圾污染等。由于地摊多设在人流量大的交通十字路口、居民区的空地处、学校周边等处,他们的叫卖声以及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极易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食品加工产生的油烟、随处乱倒的垃圾和食物残渣使当地的环境陷入“脏乱差”,给城市环卫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还有一些地摊经营时间较长、较晚,容易损害居民休息权。在经营中,油烟、食物气味和垃圾等常常影响周边环境。
3.2.2 、影响交通秩序
经营的逐利性驱使摊主聚集在人流量大且人群密集的地点经营,而这些地点通常也是城市规划中的交通网点、商业繁华地段、娱乐场所中心圈和居民小区密集区等区域。由于地摊经济自身特点,区域内部缺乏统一的摊位规则。同时受部分经营者素质较低的影响,地摊经营不可避免和城市规划在空间上有交错的现象,加重了空间利用上的矛盾,容易破坏正常运行的交通秩序,影响交通安全。
3.3 、监管方式不当
3.3.1 、执法方式不当
城管暴力执法这一社会热点不止一次上了“头条”,因管理方与被管理方地位上的不平等性和管理的强制性,舆论常将问题归责于管理一方,而忽略了执法与被执法的双向关系。暴力执法问题出现的原因有二:一是管理制度不完善、措施不配套、执法方式不妥当;二是城市管理者与地摊经营者缺乏有效沟通。城管和地摊经营者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地位的不对等使两者的立场和意志有明显的差异。
实际生活中,城管在执法的过程中,较缺乏人性化的执法方式。大多数经营者对于城管的执法方式都有所不满,主要体现在执法过度、方式简单粗暴和不文明执法三个方面。而一般以地摊为生的人,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素质较低,缺乏相应的法律意识,当出现事故纠纷时,他们比较倾向于用自己的方式处理问题,而不是通过法律途径,且手段比较偏激,容易与城管发生肢体冲突,进一步激化矛盾,不利于治安管理和社会和谐。
3.3.2 规划管理不科学
在城市管理中,政府部门是管理者的角色,而地摊经营者是被管理者。虽然服务型政府已取得较大成效,但在地摊经济管理与执法方面仍存在着较大进步空间。此外,因为现实管理问题各不相同,政府根据最基本的管理职能,有时不得不强制介入地摊经营,干预市场。此时,由于缺乏系统、科学的论证以及充分听取经营者的意见,政府部门的某些举措显得“费力不讨好”或者“药不对症”,在地摊经济中较为明显的一点就是政府规划摊点设置与管理制度不科学、不合理。
在放开对流动摊贩限制的开始阶段,城市管理者盲目划区,强制要求摊贩到某指定地区经营,这种缺乏有效沟通协商与科学论证的决策,最终导致了客流量不能满足摊贩的经营需要,摊贩又回到之前的场所进行经营,试点区一片凄凉的尴尬处境。[3]
4 、地摊经济发展困境的化解
4.1、 完善市场准入制度
引导地摊合法化。大部分地摊经营者为生活困难、就业能力较弱的群体,比如城市下岗职工、无业人员和进城的农民等低收入群体。地摊主体资格的非合法化,让流动摊贩处于“身份缺失”的状态,没有进入市场经营的合法身份,被排除在市场之外。主体资格的“缺失”使得地摊经营者也失去了自我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的外在监管的压力与动力,这不仅影响商品市场秩序,也会激化经营者与消费者的维权矛盾。
因此,促进地摊主体经营资格的合法化既是对摊主从外部规范转化为内部自觉约束的途径,倒逼其进行自我整改、升级服务质量,也是解决买卖纠纷,规范市场秩序的途径。地摊经营主体合法化是对地摊经营者的合法身份进行明确的证明,以此将合法地摊经营者与非法地摊经营者进行区分。建议对摊主实行备案制,对资质合格的摊主出具资质证明。宣传鼓励居民在地摊聚集点进行消费时,认准在合法地摊进行消费。这从“卖”“买”“管”三方面进行了规范。[2]
4.2 、创新监管方式
4.2.1、 规范进货渠道,透明商品质量检测监管
利用互联网,多方联动监管。“互联网+”走进生活已不再是新鲜事,上到政府利用互联网公开信息,下到社区信息共通,地摊经济的管理也应该加入互联网,尤其是对货品来源渠道的监管应充分利用互联网的透明度高、覆盖性广的特点,给每件货品的来源贴上“标码”,一扫便知其“家门”。同时,各摊位在售卖货品时应自觉接受质量检测,合格的摊位则颁发质检合格证书,公示在摊位明显位置,使消费者安心;若不合格,则强制其整改,整改不合格纳入“地摊黑名单”,限制其经营。完善多方联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摊主自我监督与群众、城管等多方监督的联动机制,强化社会组织监督。
4.2.2、 管理部门合理规划管理摆点区
结合民意合理规划摆点区。因地摊经济依托于人流量发展的特性,管理者应充分调查地摊经济发展的特性,实地走访,综合考虑经营者的意愿与城市秩序等,合理规划摆点区。并对区域进行分类,分为固定区域与流动区域,进行个性化管理。摊位的分配也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用抽签等方式进行分配,并定期更换。
4.2.3 、日常管理与抽样监管有效结合
日常管理与抽样监管相结合,标准化管理。管理者需对地摊的摆放进行规范,以防堵塞交通。对摆点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监管,必要时可采取对区域内的摊主收取适当费用,聘请清洁工人对该区域进行清洁。为保障地摊商品的质量、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需定期对地摊商品进行抽样检测,对不合格商品进行公示,并计入经营者档案。践行柔性监管下的刚柔并济。[4]
针对地摊经营带来的环境问题,相关政府部门应出台一套系统的考核制度对地摊经济进行考察管理,具体的考核项目应该包括设施完善、摊位卫生、垃圾袋装、个人卫生、用具整洁等方面。考核制度可以让城管执法更加有依据,在规范了地摊经济的同时,也使经营者形成社会责任意识。建议国家和有关标委会将地摊经济纳入标准化的重要范畴,制定符合中国特色和中国市井气息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定完善的地摊运营管理标准规范将是缓和地摊与城市环境管理之间的矛盾、解决流动摊贩管理难度大的一种行之有效的途径。[5]4.2.4维权渠道多样化
推动维权渠道多样化、便捷化。地摊经营者在商业活动中,以生产销售小商品、食品和农产品为主。其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常常会面临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全面、监管举措未落实、自身产品管理能力不足等问题。[6]为方便消费者维权及信息反馈,管理者可要求经营者在其摊位上张贴消费者维权平台二维码,二维码集资质查验、评价、投诉等功能为一体,消费者可通过扫码反馈消费体验。若出现侵权问题,经管理部门查实后将依法对经营者采取相应措施,维护消费者权益;若体验感良好,也可通过扫码反馈,影响摊位评级;若对管理或者其他方面有所建议,也可通过其反馈给管理部门,以便管理部门听取建议,改进管理办法。
4.3、 建立行业自律组织
4.3.1 、地摊行业自律组织的组织架构
行业自律组织是现代经济社会重要的市场主体,发挥着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重要作用,在性质上属于社团法人。一般而言,行业自律组织以协会或者商会的组织形式表现出来。地摊行业自律组织是在政府指导和监管下,为实现地摊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而建立的被行政主体授予了一定公共管理职权的社会组织。相比较于政府的管理模式,地摊行业自律组织更加灵活、民主、公平,更够在市场秩序中最大程度的激发地摊经济活力,从而助力地摊经济发展。
行业自律组织组成人员包括从业人员和会员两大部分,从业人员中不仅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员,还包括专业人员,即给行业提供专业指导的专家。在地摊协会中,从事专业工作的应当是精通经济管理学和城市规划学的专家。会员则是在地摊协会中进行登记注册的地摊经营者,会员中又分为中级、初级、高级三等会员,其中没有营业执照、从事地摊经济时间短的地摊经营者则是初级会员。初级会员可以向高级会员升级,以时间、收入、口碑等综合因素为考量。
4.3.2 、地摊行业自律组织的基本运行模式
地摊协会的运行基本遵循“经营者—协会—消费者”的循环模式。首先是地摊行业的经营者即地摊经营者注册成为会员,再由协会工作人员进行地摊经营者摊位实地考察来确定等级;其次由协会的地摊监管工作人员定期检查会员地摊经营者的经营状况,每个地摊经营者都必须通过年末考核,否则将会进行降级或者除名处理;最后由协会的地摊调查人员收集消费者的反馈信息,并将其公布在协会官方网站上,以便会员地摊经营者学习改进。协会专家负责解答会员地摊经营者的问题,并且提出建议和改进办法。
4.4 、落实细化法律法规
现行有关地摊经济的法律制度设计存在的一个很大问题,就是缺乏更加微观和细致的规范性文件来具体引导、规范现实地摊经济面临的问题。多地的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都对地摊经济的发展提出了原则性的要求,但是规范本身较为宏观和原则,现实中缺乏的是贯彻这些基本理念的市区一级的规范性文件。因此,管理者对地摊的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更多凭的是当前政策的态度,政策鼓励则放宽监管,一旦政策收紧,则又恢复以往的简单打击取缔模式。为了实现对地摊经济的长效化治理,有必要落实和细化法律法规,为地摊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加严密和坚实的制度性保障。具体而言,地方政府的管理办法应当从源头规范,制定市场准入的主体标准和行业标准。贯彻落实“六稳六保”的方针,明确细化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积极作为,为地摊经营者提供一个优质、有序、科学的监管环境。规范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规定法律责任和救济途径,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 、结语
地摊经济作为我国有着几千年悠久历史的传统经济形式,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对于其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售后维权艰难、影响城市秩序、监管方式不当等发展困境,应当运用法治思维,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创新监管方式、建立行业自律组织和落实细化法律法规等方面予以化解,为地摊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构建制度保障,让这“人间的烟火”更加亮丽和蓬勃。
参考文献
[1]安宝玉,杨素媚,刘媛媛,等.地摊经济健康发展的多方联动机制探索——以山东省中小城市为例[J].商场现代化,2020(20):19-21.
[2]张胜玉,冒王磊.“身份”与“空间”能否延续?——后疫情时代城市流动摊贩治理的思考[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6):25-29.
[3]陈业宏,王岩.论“地摊经济”嵌入现代治理体系的行政监管路径——以15个城市的监管政策为样本[J].湖南社会科学,2020(6):93-103.
新制度经济学(The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认为,人类行为的动机是双重的,一方面人们追求财富最大化,另一方面,人们又追求非财富最大化。人类历史上制度创新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人类这种双重动机均衡的结果。制度在塑造人类这种双重动机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通过设定一系列规则能减少环境的不确定性,提高人们认识环境的能力。因此,制度是为适应人类行为的要求而产生的。从深层结构分析,人类历史上的任何制度,都是当时人们的利益及其选择的结果。博弈论(Game Theory)就认为:制度是N人经过N次博弈的均衡解。舒尔茨“将制度定义为一种行为规则,这些规则涉及社会、政治及经济行为”。(Schultz, Theodore W.,“Institutions and the Rising Economic Value of Man”, 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e Economics, 50―December 1968)在把制度作为影响经济发展内变力量,放弃不确定性、交易费用都不存在的假定之后,借助经济人假设和意识形态等理论来分析经济行为的制度变迁理论,就把二者衔接起来了。最著名的制度变迁模型是诺斯提出来的,它假定:制度变迁的诱致性因素在于主体获得最大的潜在利润,即在已有的制度安排中无法实现的外部利润,如规模经济、风险降低和转移、外部经济内部化、交易费用的降低和转移等带来的收益。要实现这一部分收益,就需要不断实施制度创新,达到帕累托最优的制度均衡状态。
一、东西部经济发展差距的制度分析
1.非国有化水平。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基本上是一个非国有经济逐步发育壮大的渐进式改革,一个地区非国有经济份额的不同反映了其受制度影响的差异。一般来说,某地区非国有经济份额越高,表明其受集中计划体制控制和影响的范围越小,经济的市场化程度也就越高。理论上讲,一方面,非国有经济由于硬的预算约束,其效率比国有经济高。另一方面,非国有化可以打破国有经济的垄断,从而降低国有经济的X――无效率。因此非国有化作为制度因素可以决定区域经济增长差异。到1994年,东部沿海地区的国有企业份额已降至小于33%,而中部地区的比重为52.5%,西部地区则高达70%;在工业总产值中,东部沿海地区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的比例为3∶7,而中西部地区为6∶4。可见,所有制结构在东西部地区的差异,必然对区域差距的扩大产生很大影响。
2.市场化与开放程度,这反映了经济增长制度环境的变化。我国改革的渐进性决定了市场化进程和开放程度具有渐进性质。市场化程度作为制度变量对区域经济增长差异由两方面决定:(1)市场化可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从而市场化程度的差异就决定了不同区域资源配置效率的差异;(2)市场化程度提高可以加速要素流动,区域经济增长在不同市场化层次的区域因要素吸纳能力的差异而不同。据有关调查,从我国市场发育的完善程度看,其中市场发育水平排在前14位的省份中沿海地区就占了12个,其中广东省的市场化指数居全国之首,为95.2%;而西部的青海省则为最后一位,市场化指数仅为14.8%。1991年,东部地区的出口依赖度为22.08%,其中广东已达42.28%,而西部地区只有5.72%。至于对外开放程度,在体制改革之初,完全是由制度因素决定的,随着体制改革深化,开放度的差异受制度因素的影响在减弱,但最初的开放度差异所决定的经济增长制度环境的差异和影响不可能很快消除,因而开放度也成为一个制度变量决定着经济增长的区域差异。理论上讲,(1)参与国际分工的不同可以影响一个区域经济增长中的技术进步水平和管理水平,沿海地区由于便利的开放条件和较高的开放水平,技术进步的速度大大快于内陆地区;(2)出口企业的效率由于受国际竞争的影响而比内销企业高。而至1994年,我国东部地区的开放度已达到23.83%,而中西部分别仅为8.54%和9.45%。这样,开放程度作为制度因素影响了经济活动空间的扩展、技术外溢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从而决定了区域经济增长差异。
3.制度变迁方式与非正式制度安排。一方面,我国改革模式是由点到面、由局部到整体的渐进改革模式,这种“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是诱致性制度变迁与强制性制度变迁的综合体。由于东西部制度变迁方式不同不可避免地产生区域性时滞。(1)我国改革试点大都选择在东部地区,作为制度创新主体的东部地方政府、企业、个人往往在原有制度边际上“打球”,追求自身潜在利润最大化,而中央政府然后根据个别省、地区的边际制度创新所得经验推而广之,这本身已形成制度变迁的区域性时滞。(2)建国后向中西部地区偏移的经济发展战略使计划经济对其影响相应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中西部的部分制度需求,这使中西部地区在接受改革以来强制性制度供给的“消化和吸收”中,有很大不适应。中西部对旧制度强大的路径依赖必然会使现有制度的所得利益者力图阻碍制度变迁,从而与新制度摩擦成本也较大。而东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历史沉淀相对较浅,建立新制度的实施成本要小于新旧制度替代的摩擦成本。这样,东西部制度变迁由于各自的成本不同也造成区域上时滞,从而带来了东西部差距扩大。
另一方面,东西部不同的非正式制度安排也影响了区域经济增长速度,东部一直是我国经济发达地区,科技、教育、文化水平较为先进,人们的商品经济意识较为浓厚,法制观念、开放意识较强,对新观念、新思想的接收较快;而西部地区大都为闭塞落后的地域,科技文化水平落后,市场经济意识较为薄弱,封闭、保守思想、狭隘观念受落后的传统文化底蕴的“遗传”较多,这样人们对新观念,新思想接受能力较差。正是由于东西部这种具有内在传统根性和历史积淀的非正式制度安排不同从而也生成东西差距的扩大。
总之,在区域经济增长的内生因素一定条件下,外生的制度因素作为影响经济增长的非传统因素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释经济增长的区域差异,这迫切需要制度创新来协调区域经济增长、缩小差距。
二、以制度创新促进西部大开发
1.非国有化水平、市场化程度和开放程度等制度变量是转型时期经济增长区域差异的显著决定因素。要缩小和消除区域经济增长差异,加快西部大开发,可供选择的路径必然是加快西部改革与制度创新的步伐,要以提高西部地区利用市场的机会和发展的能力为目标,扩大对外开放的层次和水平,大力发展非国有经济。建立和完善劳动力、资本、技术等要素市场,深化西部农产品价格和流通体制改革,促进地区间专业化程度,使西部的比较优势发挥出来。
如今各国为促进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对低碳经济越来越重视,并制定了相应的科学发展战略,保障经济稳定增长。中国同样要推动低碳经济发展,改善目前经济发展现状,要创建具有中国特点的低碳经济发展模式,走低碳发展道路。
1 低碳经济含义及重要性
低碳经济是一种新型经济发展模式,其排放量、污染量较少,能耗程度较低,由低碳经济产生出一种适应社会发展的低碳生活方式。在目前情况下,对低碳经济进行推动,需要对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增速M行控制,做好低碳生活宣传,促使人们形成科学的碳消费观念,往低碳消费的倾向发展,降低化石能源的使用量,真正推动低碳经济发展。
如今国家面临较多环境问题,如气候变暖问题,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对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能够创建健康的社会环境,各种低碳技术与产品也不断研发出来。加大低碳经济发展模式的推动力度能够促使低碳生活理念深入人心,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环境压力。低碳经济具有经济环保的特点,可促使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进行有效结合,同时兼顾环境效益的发展。
2 中国经济低碳发展途径与潜力
为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国在多方面做出了贡献,如对人口数量进行调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退耕还林等,并取得相应效果。为促使低碳经济顺利发展,要对其发展途径与潜力进行科学分析,下面对其进行具体介绍。
2.1 对能源结构进行整合
在化石能源种类中,含碳数量较多的要属于煤能源,天然气所拥有的碳含量则占到煤能源的百分之六十,油与煤能源相比则较少。同时还有一些无碳能源,如核能、水能、风能等能源,此类能源具有环保性能,并且可进行循环利用。对低碳与无碳能源进行发展,能够促使能源呈现多样化供应特点,减弱对化石能源的依赖性,科学控制碳排放量,不仅可在较大程度上提高能源使用安全性,还对环境具有保护作用,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对能源结构进行整合虽能够控制碳排放量,但这种方法具有一定的潜力限制,受到资源数量与市场因素的影响较大,随着社会发展对能源需求也逐渐增多,能源总量增速与能源结构调整方法若无法满足相应需求,则仍需加大化石能源的消耗量,这种状况在发展中国家较常出现。能源结构整合方面还受到功能、成本因素影响,交通行业主要使用石油或天然气能源,煤炭能源则不能发挥较大作用,目前经济技术条件较差,对风能、太阳能等进行开发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花费的成本较大,化石能源在经济效益方面则占有一定优势。我国能源结构中化石能源较多,且煤能源占较大比例,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国家的能源消费格局。
2.2 整合产业结构
在一定的经济技术条件下,若产业结构存在差别,那么碳排放量也易出现较大差别。在农业生产活动中,农作物对土地、光等因素的依赖程度较高,动物也同样如此,如煤能源等只是为提高劳动效率而存在,对其消耗较少,服务行业作为第三产业,会因办公需要使用一些设备,需对能源进行消耗,但也不会消耗较多能源数量,对能源消耗较多的为工业、建筑业等行业。对产业结构进行调整时要考虑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如在发展中国家,工业会在较长时间内占据主要地位,要在工业化发展完善后才可对其进行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发展服务业。在发展中国家,工业会按照一定经济规律进行发展,相应能耗会不断提高,由于经济、技术等条件限制,通过发展服务行业推动低碳经济发展具有较低的可能性。
2.3 提高能源利用率
如今我国能源利用效率得到提高,工业方面能源利用强度减弱,电力、化工、钢铁等行业在单位能源消耗水平上比国际标准多百分之四十,钢、水泥等单位综合能耗则分别多百分之二十一与百分之四十五,建筑行业单位面积采暖能耗则为发达国家的三倍左右,矿产资源回收率为百分之三十,比世界标准水平较低,这些情况表明中国能源在使用方面存在浪费现象,但也说明在能源效率的提高方面具有较大潜力。中国要坚持节能发展原则,实施能源节约战略,制定相应的能源节约措施,对相关政策进行强化,减少能源强度,要重点在工业、交通业、建筑业等行业实施节能措施,这三个行业对能源消耗数量较大,需要对其能源使用数量进行合理控制,将节能技术进行全面利用。
2.4 合理利用森林碳汇
二氧化碳可被绿色植物通过光合作用进行吸收,从而有利于改善环境。相关部门要对土地进行合理利用,对林业进行发展,在生物碳库中对温室气体进行科学处理。森林覆盖率若增加百分之一,则最多可在大气中对7.1亿吨碳进行吸收,中国森林碳汇具有较大的潜力空间,但中国碳排放量也较多,森林碳汇难以对其进行全面处理,对此,中国可采用科学方法对森林资源进行管理,开展植树造林活动,该活动受多种因素影响,如自然条件因素的限制,要投入较多的资金与人力进行支持,但总体森林覆盖率并没有大幅度提高,中国地形也影响造林活动的开展,如沙漠等,森林碳汇具有较大的潜力,同时在造林方面也存在较多困难,需要对其进行辩证看待。
2.5 改变消费观念
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奢侈消费是一种常见社会现象,心理因素在其中占有较大作用,中国文化中带有攀比色彩,一些人持有奢华消费观念,在消费时常常不能进行理性思考,进行盲目消费,对大部分人的生活需求进行忽视,不利于社会发展,需要对奢侈现象进行制止。要对消费者的行为进行规范,强化理性消费意识,并采取相应的经济方法进行制约,为消费者制定预算约束,促使消费者进行理性消费,避免出现浪费现象。中国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相关经验,结合自身发展状况,强化基础设施,优化消费方式及产品生产环节,创建符合国情的经济发展与消费模式。对奢侈浪费问题进行科学处理,是促进社会平稳发展的必然选择。
2.6 加强国际合作
要对国际合作进行强化,各国应共同面对环境问题,要对国家力量进行充分利用,不断研发能源技术,并对能源技术进行推广与传播。在技术研发方面,发展中国家由于自身经济技术条件的限制,研发能力较弱,但在发展中对能源有着较高的需求,并且排放量也在不断增长,面对这种情况,为改善全球环境问题,发达国家要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必要资金与技术支持,以便缓解全球能源压力,但在实际发展状况中,技术支持状况并不乐观,应制定相应的制度为技术支持活动提供制度保障,实现全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3 结语
如今能源面临紧张局面,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低碳经济是中国进行有效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发展低碳经济时,要以维护国家利益为前提,创建符合国家发展的低碳经济发展模式,要对中国的碳排放情况进行充分调查,并对相关结果进行科学分析,使低碳经济发展活动能够有效开展。中国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对相关能源技术进行研发,明确低碳经济发展的潜力,优化产业结构,吸取低碳经济发展成功经验,促进低碳经济的高效发展。
参考文献
一是规模流转涉及的农户多,每个农户的想法不一致,意见不统一,又不能强求,协调难度大。二是租金与农民自种收益有差距,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特别是专业蔬菜地、公路沿线的好土良田,农民不愿流转。三是由于国家征地等原因,人均耕地普遍偏少,农民恋土情结较为严重,认为只要有了土地,生活就有了保障,宁可粗放经营,甚至撂荒,也不愿将土地流转出去。四是种养大户偏少。农村缺少具有现代经营理念的致富带头人,真正懂经营、善管理、有带头作用的能人少,也有的因受资金、技术等限制影响规模经营的发展。
2、部分农民思想认识保守
当前,土地仍然是大部分农民主要的生活保障,土地的收益仍然是农户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一些农户虽长期在外做工经商,但始终不愿轻易放弃承包田,把保留承包田作为自己经济依靠的退路。加上近几年国家对“三农”加大扶持力度,实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消了农业税,粮价趋涨,土地升值,部分农户“恋土”观念加剧,宁愿粗放经营,甚至撂荒,也不愿将土地流转出去
3、土地流转风险保障机制不健全
一方面农民担心土地流转给企业后,受企业的经济实力和自然灾害的影响,怕租金不能兑现;另一方面企业也担心农民法制意识淡薄,单方毁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农业投资存在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土地流转中若不建立相应的土地流转风险保障制度,既影响土地投资经营者的积极介入,又影响土地营权流转。
4、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公布不及时
有的村级土地愿意流转而找不到承租方,有的承租人不知道到什么地方承租土地;建议政府应及时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平台,以行政村为单位,公布土地流转的面积,土地所属位置,土地质量的等级,土地流转的时限等信息,让人们及时了解准备流转土地的实际情况。
5、土地流转风险保障机制不健全
一方面农民担心土地流转给企业后,受企业的经济实力和自然灾害的影响,怕租金不能兑现;另一方面企业也担心农民法制意识淡薄,单方毁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农业投资存在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土地流转中若不建立相应的土地流转风险保障制度,既影响土地投资经营者的积极介入,又影响土地经营权流转。
6、加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制度,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由于农村普法的大力宣传,广大农民对我国的土地政策和法律法规有了充分了解,懂得了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懂得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基层干部就更应当提高法律意识,因此应当组织基层干部认真学习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做到依法执政,确保相关政策、路线以及方针的落实到位。在土地承包期间,村干部不得干预或强制农民进行土地的流转,不能损害农民承包土地期间的自主决定权。农民有权决定土地的流转期限以及流转方式,关于土地的补偿款和标准都应当由双方自行商讨决定,坚决抵制通过不法途径进行土地流转和违反合同的行为。在坚持稳定和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前提下,遵循有偿、自愿和依法的原则,努力探索土地流转的新机制。
7、加大农村劳动力“走出去”和资本、技术、农业龙头企业“引进来”的良性互动机制。
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一个地区经济发展取决于土地、资本和劳动力等要素的投入,各要素并非孤立的发挥作用,它们通过耦合、补偿和替代,促进各要素彼此间的吸纳和辐射,增强要素各自组织能力,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加大农村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减轻农村人口对土地的压力,加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使转移到城镇的农村劳动力更好的生活。引进优质的资本、技术、龙头企业等当前农业发展稀缺的生产要素,向农业现代化迈进。
8、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是基层干部和老百姓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问题,同样是农村土地流转最基础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能很好地解决,直接制约土地流转的推进。同时要把推进土地流转与促进农业产业化结合起来,用农业产业化的规划去引导土地流转,打破村与村、乡与乡的界限,跨地域发展大规模的农业产业,引导土地规模经营业主互相联手,形成最大化的规模效应,打造跨县跨市的农业经济优势板块,提高农业经济运行质量,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