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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Tax Planning)一般被认为是与节税(Tax Saving)具有相同的本质属性,并作为一种合法的节税行为而被各国政府所认同,进而为各国税收政策、法律所允许或鼓励。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税收筹划逐渐被国内接纳,并广为企业等纳税主体所采行。时至今日,国内税收筹划的经济、社会、制度及其规制环境已发生了重大变化,国家税法规范的日益多元化、弹性化和复杂化,纳税主体权益保护理念的进一步强化,为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加之专业机构的介入,企业税收筹划进一步走向隐蔽性、专业化和复杂化,对其合法性的判别愈加不易,以至以之为基础的法律规制出现失度;特别是企业竞争的加剧,致使税收筹划成为企业不可或缺又经常异化的行为。然而,税收筹划的专项立法、规制实践和学理研究又不能及时策应这些变化,故在利益最大化追求的驱动下,不少企业的税收筹划越发失去其正当性基础,进而异化为逃税、偷税、漏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和事实,使得税收筹划背离了税法规定和税法精神,已危及税法制度追求的公平、效率和秩序。
企业税收筹划及其环境因素的新变化,需要学界重新审视其合法性,以便更好地区分企业税收筹划行为和不正当税收违法行为,保护正当的税收筹划行为,防范和规制税收违法行为。以往关于税收筹划正当性与合法性的研究方法和结论,已经不足以指导目前变化着的税收筹划实践。笔者认为,尽管现今各国都试图在立法或司法上严格区分节税与避税,但是由于节税与避税各自内含的技术性、隐蔽性和复杂性,两者的边界十分模糊。因此,判断不同类型税收行为要基于但不限于税法的具体规定,税收筹划的合法性不仅直接源于税法规范的明文规定,而且根植于法律特别是税法理念、原则、精神等更广泛意义上的正当性。因而,需要冲破先前基于具体技术和特定规范的研究模式,脱出经验主义的窠臼,代之以新的税法学视角,对特定形态的税收筹划行为进行考察,才能对其合法性与正当性进行多维度识别,以做出恰当的分析和结论,进而为规制不当的税收筹划行为做出理性思考提供基础。
一、税收筹划应遵循税法规制的一般价值标准
效率、公平和秩序是诸多法律调整所共同追求的价值,[1]也是税法规范、制度和体系得以创制的基础,更是税法规制的价值导向。在实践中,一个主体的特定税收行为是否合法正当,除具体税法规范之外,可依法的一般价值标准加以评判。税收筹划的运行能够遵循法律追求的一般价值,这是税收筹划得以存在并得到法律、政府和社会认可的一般法理基础。
首先,企业通过依法实施税收筹划以降低税负,节约经营成本,提高自身经济效益,增加企业的可税性收益,为国家税收的实现提供经济基础,从企业和国家两个角度考虑,都有利于实现税法追求的效率价值,这是显而易见的。其次,税收筹划不属于税法禁止的范围,企业在依照公法性质的税法进行税收筹划的同时,也受到私法的保护,[2]企业可按意识自治的精神自由选择,任何企业都有选择和不选择税收筹划以及选择什么样的筹划技术作为提高自身经济效益的权利和自由。尽管税收筹划具有一定的难度,但是从事税收筹划的专业人员和机构的服务,也为企业的这种选择提供了现实基础。企业可通过税收筹划提高竞争能力,实现公平竞争。最后,也正是主要基于上述两点,企业的税收筹划得到税收征管部门的许可和鼓励,企业通过合法手段减少税收负担,增加企业的可税性收益,有利于实现纳税主体利益和国家公共利益在长远意义上的动态平衡,同时也不伤及企业之间竞争的公平性,由此可见,税收筹划符合公法和私法所共同追求的秩序原则。正是因为税收筹划的运行遵循着上述三方面的价值标准,使得它在税收行为范畴中与税收违法、税收非法以及其他非正当税收行为区别开来,这是识别和研究税收筹划正当性的税法理论基础。
二、税收筹划以税法学上的“两权分离”为理念基础
从一般意义上说,国家的税收涉及政府收入和国民负担,作为政府收入的税收收入,从另一个侧面看,实际上是国民的一项负担。税收问题实质上是特定的财产权在政府和国民之间的转移和分配。因此,税收立法的过程也是对国家和国民税收权利进行配置的过程。国家财政权与国民财产权的“两权分离”是历史上税收法律制度产生、发展的基础,也是现实中税收法律制度运行的前提。这一基于国家财政权与国民财产权“二元结构”假设的理论,要求无论是国家财政权,还是国民财产权,都应当是“法定”的,都应当依法加以保护,不能片面地强调某一个方面。[3]税法制度对“两权分离”主义的追求,体现了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的不同权利主张和利益需求,有利于平抑不同权利主体的利益冲突,引导多主体有效博弈,实现税法制度对不同主体利益的平衡保护。“两权分离”作为基本理论假设,正在成为税法研究的重要前提,并为越来越多的学者所接受。此外,在“两权分离”的前提下,税法的基本属性可以定位为:税收是企业及其他纳税主体向国家履行的公法之债,企业在承担纳税义务的同时,也具有一定的税收权利,其中企业出于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尽量少纳税是符合企业的经济属性和趋利需求的,符合各国税法关于公权利和私权利平衡保护的基本精神,这已为众多法学研究者认同和许多国家的司法实务界所认可。[4]
在“两权分离”主义视野中,企业的税收权益被纳入二元结构中“国民财产权”的范畴,企业通过税收筹划正当地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符合税法精神。成功的税收筹划能够帮助企业自身减轻对国家的税收负担,实现经济利益,其实质是通过抑制国家公权力来扩张企业私权利,体现了纳税主体财产权利和征税主体税收利益的冲突。企业在依照税法精神和税法规定减少税负以增加效益的同时,也增加了可税性收入,在理论和形式上成为国家税收权力实现的物质基础,正是企业税收筹划以其手段的合法性和效果的增值性为基点,使得企业和国家在税收活动的动态博弈过程中促成了国家财政权与国民财产权的平衡与协调。
三、税收筹划符合税法学上的税收法定原则
法定原则是公法领域的通用原则,其源于宪法保护国民权益的精神追求,主要着眼点是限制政府权力的不当行使。税收法定原则是公法上通用的法定原则在税收规制问题上的具体体现,是一项历史悠久的法律原则,其含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规定;征纳主体的权利义务只以法律规定为依据,否则任何主体不得征税或减免税。有的专家将税收法定原则分解为:课税要素法定、课税要素明确、依法稽征等三个子原则,[5]并将其概括为税收征管主体必须按照法律的实体和程序规定,来确定课税的税法主体、课税客体、计税依据、税率以及税收优惠等来课税。从税收筹划的操作层面看,其技术技巧的着力点就在于通过有计划的筹划和安排,以合法的方式改变课税的税法主体、课税客体、计税依据、税率以及税收优惠等课税要素,从而合法地少缴或不缴税款。其实质是利用国家税收法律制度的规定,来保护自己的税收权益,合法是税收筹划的根本前提。税收筹划的基础是基于多种原因而制订两种或多种合法的税收方案,这些方案可以是税法所明示的或为其所默示。税收筹划的合法性来源于被选择的方案所涉及行为的合法性。在税收征管实践中,企业及其税收筹划人在分析税收政策、法律规定和基本制度的基础上,提出税收筹划方案,征求税收征管机关的意见,征管机关必须依据法定原则和内容,判定该方案和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不得在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任意否认其筹划方案。
判定企业税收筹划合法性与正当性的标准就是法律的规定。然而,在中国,目前税收法制不健全,一定程度上导致企业税收筹划的法律规制水平不高。考察中国关于税收筹划的立法资源,不难看出,现行宪法及其同类型文件至今尚没有明确规定税收法定原则,[6]税收法定原则在宪法中没有明确的地位。在《税收征收管理法》中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这一规定应该被视为中国的税收法定主义的规范体现。但是,由于现阶段税收立法的数量不够、质量不高,按照税收法定主义,许多应该由法律规定的税收问题,仅是由中央政府的条例、相关部委的规章、通知、办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加以规定,违背了税收法定主义关于税收问题的法律保留的基本原则,无疑为税收筹划的合法性和正当性认定增添了复杂性,模糊了合法性税收筹划和不正当税收行为的边界,为税收筹划的法律规制带来不小的难度。但这并不影响人们按照税收法定的原则来指导对税收筹划正当性的分析和判断。随着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税收法定主义在指导税收筹划的法律规制方面会发挥更大的作用,越来越彰显其应有的价值。
四、税收法律关系决定了税收筹划存在的正当性
税法学研究认为,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构成税收法律关系中的税收主体。在这一关系中,尽管税收主体双方的地位和权利不完全对等,但是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都是权利主体。国家通过制定税收法律制度和有关政策,税收征管机关代表国家依法行使税收征管权,以国家强制力依法取得税收收入,维护国家的税收权利,增加财政收入;同时,通过不同行业、不同产品的税种、税率、税收优惠政策等办法达到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目的。企业作为税收法律关系中的另一方,在税收筹划过程中,通过税收筹划方案的准备、制订和实施,可以促使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运用及操作的及时、准确和完整,同时,促进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以及时有效地发挥其作用。企业依法实施税收筹划,一方面有利于促进国家税收立法目的的实现,发挥税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有利于国家对企业行为实施税法规制;同时,企业通过税收筹划,更好地了解国家税收法律制度,及时掌握税法和税收政策的调整,也使本企业的纳税更加具有计划性、经常性和自觉性。因此,税收筹划能够为纳税人及时、足额、自觉地向国家上缴税款打下良好基础,在客观上对税收征管机关的组织政府收入工作起到积极的协助作用。对纳税企业来说,在税款缴纳过程中,其权利和义务则一般是对等的,依法纳税是其应尽的义务,而采取合法的途径进行税收筹划,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维护自身经济权益,也是其在履行纳税义务的同时应当享有的一项权利。因此,通过税收筹划可以使企业在行使纳税义务的同时,利用合法手段保护自己应该享有的合法权益。
正是基于上述原因,企业的税收筹划才在合法性的前提下具有广泛的正当性,从而在经济生活中有其存在的可能以及发展的空间。因此,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无论是从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任何一方面来看,税收筹划的存在都是必然的,也是合理的,这是征纳双方权利得以实现的有效途径。
五、税收筹划在动态博弈中可推进税收法制建设
税收“两权分离”的思想,为税收筹划作为企业的一项独立合法权利奠定了理论基调,企业能够以具有自己独特利益主体的身份和行为,为追求自己利益的实现而与征管主体及其规制进行博弈。再从税收的基本内涵看,它是加诸纳税主体的一种强制性负担,基于理性经济人之假设和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组织属性,企业等纳税主体总是千方百计采取策应国家税收政策的对策行为,以避免或减轻自己的税负。企业税收筹划的运行过程体现了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管主体和纳税主体在博弈中协调利益冲突,在经济上体现为“国家税收的减少”与“企业实际税后利益的增加”的矛盾。两者按照税法规则进行博弈,追求均衡状态和各自利益的实现,以至“共赢”。同时,博弈规则在主体博弈实践中得以产生、修改和完善。合法的税收筹划不仅能促进税法精神的实现,而且能促进不同税收主体的利益平衡,同时,对于国家这一税收主体和博弈主体而言,这种动态博弈能够在反复的“税收政策—对策—修改政策”的循环周期中促进博弈规则的演变,推动着税收法制建设,提高税收征管主体的税收征管和国家的税法规制水平。
在税收立法方面,税收筹划有利于完善税制,促进税法质量的提高。企业税收筹划既是纳税人对国家税法及国家税收政策的对策行为,同时也是对国家税收政策导向的正确性、有效性和国家现行税法完善性的检验。国家可以利用税务筹划行为所反馈的信息,特别是通过税收筹划的方案发现并改良已有税法的不完备之处,对现行税法和税收政策进行修订和完善。立法机关加强税收筹划的实践研究,有利于立法机关顺应不同时期国家经济发展对税收和宏观财政政策的调整,及时检查税法对税收筹划规制的适度性,不断完善税收法律制度,准确划定税收筹划的法律边界。因此,税收筹划的过程实质上是辅助国家税法完善的过程,做到对税收筹划规制的适时、适度,从而使我国税收法律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在实践中螺旋上升。
在税法执行方面,鉴于税收筹划体现了不同税收主体之间动态博弈的复杂运动,税收筹划行为的多样性以及税收筹划方案的复杂性,对征管机关的执法能力形成挑战。特别是大量的以合法税收筹划的名义逃税、偷税、漏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和事实,为税收征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供了鲜活的研究材料。对税收筹划的有效监管,有利于税收征管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识别具体的税收筹划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的过程中,提高税务执法的职业水准,提升税收征管的实际能力,确保税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正确代表国家征税,行使税收权力,维护国家税收权利,同时实现国家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在税法遵守方面,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初衷是为了少缴、缓缴税,通过税收筹划实现其税收利益,但这一目标的实现必须通过符合税法的形式来完成。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在其经济业务发生前,要深入研究税法精神,熟悉税收法律制度和具体的规范,准确把握从事的业务有哪些环节,它们将涉及我国现行的哪些税种,这些税种有哪些优惠和鼓励政策,掌握以上情况后,纳税人才能充分运用税法,合理安排企业的经济活动,达到节税目的。因此,税收筹划在一定期程度上可以加快普及税法,强化纳税意识,提高企业的税法意识和遵从税法的自觉性,这在税收法治发展的初级阶段尤为重要。
六、税收政策之变易与税收筹划正当性之承认
政策是法律制度赖以生成和施行的重要基础,税法学的研究十分关注税收政策的变易及其对税收法律和税收征管实践的影响。就税收筹划而言,它的正当性是一个相对的、具体的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或者在特定国家的不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税收筹划的正当性会得到不同程度的认可,并在法律制度中得以体现,从而影响企业税收筹划的发展水准。税收政策的变化、选择和实施主要受制于政府和税收行政机关的态度,而政府和税收行政机关对税收筹划正当性的认可程度,则源于对其经济性和合法性的肯定或否认。在中国,政府对企业税收筹划的态度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进程。早些时候,尽管学界已经开始研究和著述税收筹划问题,但是政府和企业都尽量回避税收筹划这一话题,其原因是税收筹划的直接结果对政府聚集财政收入不利,而且由于税收筹划正当性问题的规定缺失,所谓合法与非合法难以界定,很容易形成避税,甚至偷税漏税等不法行为,因而长期以来政府对待税收筹划既不支持也不反对,低调处理。2000年初,国家税务总局用以宣传税收政策,指导各地税收征管实务的机关报———《中国税务报》创办了《税收筹划》专刊,并配发了题为《为税收筹划堂而皇之叫好》的短评。几年来,该专刊发表大量文章,介绍税收筹划的基本理论和实践做法,分析税收政策,引导企业合法正当地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这是政府对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政策导向,体现了政府对税收筹划的概括性肯定、许可和鼓励,也标志着企业税收筹划在税法法理、税法制度和经济上的正当性得到了公开承认。还要看到,在税收筹划发展的整个进程中,随着税收政策的阶段性和区域性调整,政府对于税收筹划的认可态度、规制程度将会随之发生变化,并适时在税法制度中得以体现。
注释:
本文原标题为《企业税收筹划正当性的税法学简析》
[1]参见张守文:《经济法理论的重构》,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98页。
[2]税收筹划不同于税收逃避,后者往往利用私法和税法的冲突,或者利用税法的漏洞,滥用私法自治权利,规避国家税收。有的学者认为,节税是合理利用私法交易形式,符合税法立法的意图,属于法律所鼓励或许可的行为。参见刘剑文、熊伟:《税法基础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54页。
[3]参见张守文:《财税法疏议》,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6页。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4-066-03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以及市场开放程度不断扩大,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愈演愈烈。企业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除了通过不断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降低成本。税收作为企业总成本中的一项重要组成内容,它的存在制约着企业财务目标的实现。企业只有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才能降低成本,提高自身的综合竞争力,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
一、税收筹划的基本含义
税收筹划又称税务筹划、纳税筹划。西方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很早就开始了税收筹划的研究,从19世纪30年代开始,英国、美国就对该领域进行研究并在税收实践中加以广泛地运用。国际上对于税收筹划的概念不尽一致,概括地讲,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依据所涉及的税境和现行税法,遵循国际惯例,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对企业的涉税事项进行的旨在减轻税负、实现企业经营战略目标和财务目标的谋划、对策和安排。
二、税收筹划的必要性分析
西方经济学中有两个著名的规律“需求规律”和“供给规律”。“需求规律”的内容是:消费者的需求量与商品价格之间呈反方向变动。“供给规律”的内容是:生产者的供给量与商品价格之间呈正方向变动(需要注意的是,两个规律中,商品价格都是自变量,分别影响着供需情况)。分别画出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如下:
一种商品的市场价格是该市场上供求双方相互作用的结果。当供求力量达到一种平衡时,价格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此时,所决定的市场价格就是均衡价格,供求相等的数量就是均衡数量。
政府征税会使商品价格上扬,但并非所有的税赋都由消费者承担。消费者承担由税收造成的均衡价格上升的部分,而生产者则承担了另外的部分。分析如下:
根据需求规律,当商品价格上扬,消费者的需求量将会减少,以博弈的思维分析,若此时生产者仍维持甚至的生产规模,那么就会出现供大于求的状况,造成存货积压的现象,于是生产者开始减少供给量,供给曲线向左移动,直到与需求曲线达到新的平衡。
由于生产者也需要承担税收,税收是其支出中的一部分,是其直接经济利益的一种损失,因此,作为理性的经济人,生产者产生了减轻税负的要求,税收筹划成为必要的手段。
三、税收筹划微观经济效应的理论分析
税收筹划作为企业理财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可以通过经济学的有关理论来说明其经济效应。
(一)仅就企业分析企业进行与不进行税收筹划的区别
建立一个简化的市场模型,假设前提条件:(1)市场上只有两家生产企业A和B;(2)社会总需求始终保持不变。
由于市场上只有两家生产企业,所以社会总供给量Q等于A的供给量和B的供给量之和,即Q=QA+QB;
当两家企业均未开展税收筹划之前,在供需平衡的条件下总需求曲线D与总供给曲线S,交于E点,此时均衡价格为P,均衡产量为Q,且Q=QA+QB,同时,总供给曲线满足S=SA+SB
假设A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税负减轻,则其成本下降,则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A企业供给量增加,供给曲线向右移,由SA变成S'A。相应的,S'=S'A+SB。此时,新的总供给线S'与总需求线D交于新的平衡点E',此时新的均衡价格为P',新的均衡产量为Q',其中A企业的供给量为Q'A,B企业的供给量为Q'B,且Q'=Q'A+Q'B。
从图中可以看出,在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保持平衡的情况下,由于A企业进行了税收筹划,其税负减轻,进而成本下降,使得其自身均衡供给量得以增加(Q'A-QA)个单位,而社会均衡总供给量也得以增加(Q'-Q)个单位。由于市场上只有A、B两家企业,B企业的均衡供给量反而下降了,下降的量为(QB-Q'B)个单位(Q'B在图中位于QB的左边,表示下降)。为什么会下降呢?原因在于A企业供给量增加后,带来了社会总供给量的增加,当供大于求时,市场价格会下降,由P下降到P',而市场价格的下降,会使得B企业觉得这块市场利润空间变小,于是减少供给量。
从以上分析得出结论:在企业竞争中,某企业通过有效的税收筹划,不仅减轻了自身的税负,使其少缴税,并且还显著地降低了企业的总成本,提高了企业在行业中的竞争力,不仅自身销量得到扩大,而且还从对手手中夺得了部分市场份额(前段理论分析中B企业下降的(QB-Q'B)个单位得供给量实质是被A企业夺得)。所以虽然社会总供给量增加会带来市场价格下降的反应,但是A企业在市场中更具价格优势,收益没有下降反而是上升的。一旦对手承受不了市场的低价而倒闭,那A企业就可以独占市场。
现以数学的方式进行验证说明:
由于生产者的供给量与商品价格之间呈正方向变动,而生产者的供给量与商品价格之间呈正方向变动,故知道供给曲线系斜率为正数的斜线,需求曲线系斜率为负数的斜线。现假设供给曲线的函数式为S=70P+26,需求曲线的函数式为D=-50P+122,当供需平衡时,S=D.。而S=SA+SB,进而设SA=40P+10,SB=30P+16。
假设A、B企业均未开展税收筹划:
由S=D,即70P+26=-50P+122,解得P=0.8
S=D=70*0.8+26=-50*0.8+122=82
SA=40P+10=40*0.8+10=42
SB=30P+16=30*0.8+16=40
假设A开展税收筹划,B企业未开展税收筹划:
A开展税收筹划,其成本降低,供给量增加,
假设S'A=45P+20,则S'=S'A+SB=(45P+20)+(30P+16)=75P+36
由S'=D(假设社会总需求保持不变,现仅考虑社会总供给变化带来的反应),则75P+36=-50P+122,解得P=0.688
S'A=45P+20=45*0.688+20=50.96
SB=30P+16=30*0.688+16=36.64
由以上数学计算,我们可以验证刚才的结论,A企业通过有效的税收筹划确实可以产生三个反应:(1)市场价格下降(由0.8下降为0.688);(2)A企业的市场份额扩大(由42扩大到50.96);(3)B企业的市场份额下降(由40下降为36.64)。
以上的分析以及数学验证都是建立在市场上只有两家企业,当一家企业通过税收筹划获利而对手企业却没有反应的假设前提。事实上,这是不可能。正是由于开展税收筹划可以带来收益,未开展税收筹划会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理性的经济人,无论是A还是B,均不会对对手的行为无动于衷,均会进行税收筹划,以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
(二)综合分析税收筹划对企业和消费者的影响
政府征税使得商品价格上扬,消费者的需求量减少,需求曲线向左移(如图7)。由图中可以看到,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此时生产者的实际价格是下降的。也就是说,税收的征收,使得消费者面临上升为P的消费市场价格,而生产者面临下降为PS的生产市场价格。消费者和生产者都因税收而发生了损失,即消费者和生产者一起负担了税收。这时消费者要损失的消费者剩余面积为PP0E0A,生产者要损失的生产者剩余面积为PP0E0A,社会总体(供求双方)的损失面积为PPSDA。
如果生产者进行税收筹划,转嫁给消费者的税负也会有所减轻,也即此时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格P'会低于生产者没有进行税收筹划时的价格P,当然,不可避免地会高于政府没有征税时的价格P0,也即存在以下关系式P0
现以数学的方式进行验证说明:
仍以前面假设的供给曲线函数式为S=70P+26,需求曲线函数式为D=-50P+122为例,当供需平衡时,S=D。而S=SA+SB,进而设SA=40P+10,SB=30P+16。当社会总供给发生变动时,社会总需求也会变化(此处是综合考虑,供给量的变化一定会带来需求量的变化)。
(1)假设A、B企业均未开展税收筹划:
由S=D,即70P+26=-50P+122,解得P=0.8
S=D=70*0.8+26=-50*0.8+122=82
SA=40P+10=40*0.8+10=42
SB=30P+16=30*0.8+16=40
假设A开展税收筹划,B企业未开展税收筹划:
此时A企业成本降低,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其个别的供给曲线向右平移,假设变为S'A=40P+24,则S'=70P+40
假定价格下降为P'=0.5,
则S'A=40P+24=40*0.5+24=44
SB=30P+16=30*0.5+16=31
S'=S'A+SB=44+31=75
(注意:价格的单位为金额单位,供给量和需求量的单位均为数量单位)
比较后知道,A企业收益增加(S'A-SA=44-42=2),B企业发生损失(S'B-SB=31-40=-9),消费者获益(0.8*82-0.5*75=65.6-37.5)
从以上分析得出结论:在理性决策的支配下,企业有能力就自然会选择税收筹划的行为,不仅企业本身的效用最大化,而且整个系统都会因此而增加效用。
四、税收筹划微观经济效应的现实体现
(一)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税务能力和纳税意识
税收筹划与偷税、漏税等有严格的区别,前者是在不违反税收法律的前提下进行,而后者却是违法行为。税收筹划工作稍有不慎,就容易变成偷漏税。税收筹划的成功开展,建立在纳税人对现行税法的正确把握、熟悉、能够准确把握合法与非法的界限的基础之上。由此,筹划过程可以促使纳税人主动学习、研究税收法律和税收政策,一方面可以提高纳税自查的能力,在汇算清缴之前进行全面的检查、过滤,消除隐患,避免税务风险;另一方面掌握纳税技巧,提高税收筹划的设计能力。相应地,在学习、研究与实践的过程中,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法制观念必然得到提升。
(二)有利于企业提高会计管理水平
税收筹划主要是谋划企业的资金流程,它是以财务会计核算为条件的。财务会计是税收筹划的前提和依据,税收筹划化的资料均来自于财务会计,然后根据国家现行税收法令进行调整、计算或用税务会计的方法重新计算。比如,在企业所得税的处理上,是以财务会计信息“会计利润”为基础,再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调整,计算出税务信息“应纳税所得额”,然后乘以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进而求出应纳所得税额。由此可以看出,为了进行税收筹划,必须配备高素质的财会人员、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财会核算过程、出具真实可靠的财会信息资料。创造这一系列条件的过程,有利于企业会计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有利于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市场经济下,税收筹划成为企业经营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涉及企业活动的各个方面,并且贯穿于企业各项经济活动的始终,对企业经济活动的最重要因素――现金流量,构成“刚性约束”。因此,企业在作决策时毫无疑问会将税收作为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创立、筹资、投资、经营、分配等事项进行适当安排和筹划,用足、用活、用好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合理地、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减少企业现金净流出,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由此可见,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可促使企业精打细算,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增加预测、决策能力,提高经济效益和经营管理水平。
(四)有利于企业收获税收利益
企业进行税务筹划,通常首先会去考虑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等税收因素来设计筹划方案选择低税负方案。通过对企业各项活动的统筹安排,充分考虑税收因素来设计筹划方案,然后在多种方案中选择税负低的方案,直接减少了企业现金支出这就是税收直接利益;其次,企业还可以利用纳税期限以及延期纳税的政策进行筹划,在税法允许期限内,尽量延迟税款缴纳的时间。这样操作,既没有违反税法规定,同时利用货币时间价值,相当于无偿地占用了财务部门一笔资金,并且没有财务风险,这就是税收相对利益。可见税收筹划无论是直接降低实际税负还是延缓纳税时间,都会形成对应付税额现金流出量的有效控制,使企业当期可支配总资金增加,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和实现企业的财务目标。
但是应该注意的是,企业最终获得的税收利益并不等于其少缴的税款,而是还要扣除筹划成本。即税收利益=少缴税款-税收筹划成本。所谓的税收筹划成本是指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首先会发生一系列的相关费用;其次可能要对某些经济事项进行调整,这样就可能会放弃一些潜在的经济利益或造成潜在的经济损失(机会成本)。因此,税务筹划也应当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尤其更应关注机会成本。
五、结束语
由以上分析可以知道,纳税人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产生了规避纳税义务的愿望。对于纳税人来说,税收无论怎样公平、正当、合理,都是他的直接经济利益的一种损失,都是政府对纳税人劳动成果的一种社会占有。税收筹划是税法战争中征纳双方的博弈,有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现代文明的进步。作为市场经济的特有现象,税收筹划将与市场经济相伴相生。税收筹划逐渐演变成为一种高智商的经济技巧和经济艺术,税收筹划并非允许企业做不诚信的纳税人,而是要求企业做智慧的诚信纳税人。
参考文献:
1.西方经济学.广西大学校本教材
2.叶子荣,张秀敏.企业税收筹划理论与实务.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04
3.盖地.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南开大学出版社.2010
4.葛家澍等.企业有效避税定式.企业管理出版社.
1企业税收筹划的概述
越来越多的纳税人认识并接受了纳税筹划,使得各式各样的税收筹划活动在全国各地悄然兴起。税收筹划是一项理财活动,它可以利用法律的漏洞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整体策划。除此之外,企业还可以利用税法的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减少纳税金额。与此同时,企业应该选用合适的会计政策,这样,企业的理财活动才能顺利的进行。企业在减轻税负的方法中,包括节税筹划方法和避税筹划方法。税收筹划是一门复杂的实践技术,能o纳税人带来利益,也能给纳税人带来风险。如果不对企业中蕴藏的风险进行规避和控制,企业就不能达到节税的目的,进而给企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2企业涉税风险的定义
税收风险是指在征税过程中,由于制度方面的缺陷,政策、管理方面的失误,以及种种不可预知和控制的因素所引起的税源状况恶化、税收调节功能减弱、税收增长乏力、最终导致税收收入不能满足政府实现职能需要的一种可能性。按照风险来源,可分为税务部门税收执法风险和企业税收管理风险;按照风险可测程度,可分为指标性税收风险和非指标性税收风险;按照风险等级评定,可分为一般税收风险和重大税收风险。企业的涉税风险是指企业的涉税行为没有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进行处理,从而可能使企业的未来经济利益流失。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未按照税法规定承担纳税义务而导致的现存或潜在的税务处罚风险;二是因未主动利用税法安排业务流程导致的应享受税收利益的丧失。
3税收筹划中涉税风险防范对策
3.1兼顾合法性与收益性
从纳税人的角度来看,税收筹划的两个主要原则为收益性、合法性。合法性指的是税收筹划工作符合国家相关制度法规,以此保障纳税人税收筹划行为不跨越法律范围,同时,合法性也指税收筹划在立法精神层面受到相关法律的鼓励以及支持。而收益性指的是税收筹划能够提高企业的税后收益,减轻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税收负担,另外,税收筹划是企业会计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营战略,税收筹划的合理性有利于企业经营策略的提出。需要指出的是,收益性是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的主要目的,但是企业不应仅仅看到收益性,否则容易误入非法途径。纳税人要取得税收筹划工作的成功,应当兼顾合法性与收益性,以此有效降低税收筹划工作的风险。
3.2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意识
从税务机关的角度来分析,在企业税收筹划工作成功的情况下,税务机关的税收收入会大幅减少,因此,某些税务机关管理人员比较注重于其自身利益,在实际生活中并不支持企业的税收筹划,主要原因在于这些部门干部并未真正理解税收筹划的实际内涵和主要作用。严格来说,税收筹划是受到法律鼓励与支持的,但是其标准与国家立法意图不一致,国家政策主要是为了完善税法体系,调整产业结构,发挥税收的经济作用等。所以,税收筹划并不是由税务机关全权控制,而是与国家政策体系以及发展思想有着紧密联系,税务机关应当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树立正确的意识,认清自身的服务地位,积极参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唯有如此,才能推动国家立法政策的有效落实与贯彻,从根本上降低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
3.3建立税收筹划风险预警系统
建立税收筹划制度以及相关预警体系是降低税收筹划风险的主要手段之一,纳税人应当全面掌握税收筹划的基本流程,并在此前提下,建设合理、高效的税收筹划预警体系,以此实现对风险的实时监控。税收筹划风险预警系统的主要功能包括三个方面,即预知风险、信息采集以及控制风险等,信息采集也就是通过对企业经营活动的了解,积极分析市场的供需、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动等情况,实时掌握市场状况。预知风险是税收筹划预警系统的主要作用,旨在通过预警及时提醒纳税人风险的存在,使其能够尽早提出具备针对性的解决对策,顺利避开风险。而风险控制则主要负责找出风险根源,以此从根本上控制税收筹划风险。
3.4建立税收筹划绩效评估体系
税收筹划风险管理并非静态过程,在实践税收筹划的方案过后,企业应当针对方案的实践水平以及风险控制管理水平进行评价,为税收筹划的二次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现阶段,企业税收筹划的评价标准主要包括利润、收入、资产以及成本等基本指标进行实践,同时,这类评定指标也是税务机关开展核查工作的重要体系,因此在评价税收筹划的实践效果时,应当保障评价指标均处于合理范围内。另外,税务机关在进行税收筹划的工作时,应当了解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具体即为纳税人对税收筹划的风险控制能力以及纳税人对税法的了解程度等,若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较高,则可支持其进行税收筹划,并引导其采用合理的方案。
3.5提高税收筹划人员素质
1.税收筹划的内涵
税收筹划英文为Tax Planning或Tax Saving,美国南加州大学W.B.梅格斯博士在《会计学》中也指出,“人们合理而又合法地安排自己的经营活动,让其缴纳最低的税收。
2.税收筹划在财务管理运用中的理论研究
理财亦称财务管理,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财经纪律,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客观发生的财务活动和资金收支活动,以及产生的财务关系,进行组织、指导、控制和监督的各项工作的总称。缴纳税款业资金的净流出,所以,税收筹划是企业理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误区一:税收筹划相当于逃税、偷税、漏税。逃税是指纳税人采取虚报、隐瞒、谎报、伪造等各种非法手段,达到不缴纳或者少缴纳税款目的的税务违法行为,在我国一般被认为偷税。
误区二:认为税收筹划就是想尽办法避税。避税就其本质而言,就是钻立法和执法的空子。税收筹划既不同于逃税,也不同于避税,它不仅是一种合法且合理的纳税行为,甚至是税收政策给予支持与鼓励的行为,也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误区三:交税最少的纳税方案一定是最好的决策方案。税收筹划与企业其他财务管理决策相同,也是风险与收益并存的。税收负担的减少不一定相当于资本总体收益的相应增加,有时如果一味的去追求税款的减少,反而可能会导致企业总体收益的下降。
2.原因分析
首先,外资企业非常热衷于税收筹划,以维护他们自己的权益。其次,一些不符国际惯例的限制正在逐步消除,国外企业将大的涌入我国经济的各个行业,另一方面我国的企业也要走出国门,这也需要税收筹划。可是从目前情况来看,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的深度和广度来说,,我国的税收筹划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国有些企业在经营决策时总是把新产品的开发和市场营销以及企业内部管理放在企业发展重要的地位,但对税收筹划的研究还不是很重视;而外国企业已经在企业内部设置相关税务筹划部门,这表明我国很多纳税人对税收筹划认识还并不十分清楚。
三、税收筹划在财务管理中的运用
1.企业投资的税收筹划
投资是企业永恒的主题,因而在投资决策中,税收筹划日益成为重要的内容。企业要进行税收筹划,就是要找出和归纳出影响应纳税额的变量,可以说,找到多少个变量,就可以找到多少个筹划方案。
(1)加速折旧的利用
各国为了鼓励投资,允许企业在特定要求的情况下采用加速折旧,企业应积极使用加速折旧手段。对企业而言,纳税额向后递延无疑相当于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有利于企业加速设备更新和增加资金来源。
(2)盈亏互抵的利用
盈亏互抵显然直接减少了企业各年度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加企业各经营期的现金流量,增强企业的投资能力。而企业充分利用这一政策规定,但同时也要考虑其抵补期限。
2.企业筹资的税收筹划
企业筹资决策的核心问题是最优资本结构的确定。资本结构的是否合理,不仅制约着企业的风险、成本的大小,而且还影响着企业的税收负担以及企业权益资本收益实现的水平。
在企业筹资的资本结构中,应想法设法实现提高权益资本利润率和每股收益的基础上,合理安排负债的规模,在实现节税效应的同时也达到使综合资本成本更低、企业价值更大的资本结构。
3.企业生产运营阶段的税收筹划
存货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消耗而持有的各种资产,存货成本的计算对企业利润、产品成本及所得税都有着比较大影响,所以,选择合适与企业的存货计价方法,是企业生产运营阶段可供选用的税收筹划策略。
4.财务分配决策的税收筹划
财务成果的分配亦即利润的分配,它不仅关系到企业能否长期稳定额发展,关系到投资者的权益能否得到保障,还会对企业和投资者的税负产生直接的影响。财务成果分配的税收筹划应从收益分配的顺序和方式入手,充分利用税收的优惠政策,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四、结论
税收筹划对企业财务管理决策的三大内容具有重要的影响,税收问题始终贯穿于财务管理活动的群过程,也融于财务管理活动当中。我国税收筹划起步比较晚,还是个新鲜事物,在我国加入WTO之后,大量外资公司涌入境内,这些公司都在进行着良好的税收筹划,要加强我国企业的竞争力,就必须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来进行税收筹划。(作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蔡昌.税收筹划规律[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2]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财务成本管理[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
一、前言
随着税收筹划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各种形式的税收筹划活动已在各地悄然兴起,给企业自身带来了一定的收益。但由于税收筹划的固有特点――经常在税收法规规定性的边缘操作,这就必然蕴含着很大的操作风险,给企业带来一定的损失,虽然一些企业和机构采取了一些措施,但风险却没有得到人们足够的重视,没有摸索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措施。
二、税收筹划风险概述
1、税收筹划的定义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或其机构在既定的税法和税收制度框架内,在合理规划和安排纳税人经济活动的时空、规模、结构、方式、核算形式、运作方法等事项的过程中,综合评比相关纳税方案,以实现纳税人总体利益最大化的一系列活动。
3、税收筹划风险的含义
税收筹划风险是指纳税人设计的税收筹划方案,由于各种事先无法预料(即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使纳税人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背离、有蒙受经济损失的机会和可能,通俗地讲就是税收筹划活动因各种原因失败而付出的代价。
三、税收筹划风险的原因分析
税收筹划与企业自身的经营环境、社会环境和其他一系列环境有着密切的联系,因而税收筹划风险产生的原因也是很复杂多样的。在进行税收筹划风险控制时,只有对各种风险的原因进行彻底的分析和了解,才能针对每种风
险制定相应的措施,把风险损失降低到最低点。
四、税收筹划风险控制的手段
从目前实际情况看,我国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前和实施税收筹划方案时很少甚至根本不考虑税收筹划风险,掩盖了税收筹划风险管理中存在的实质问题,不利于自身经营状况的改善。
1、税收筹划风险的事前控制
(1)信息的收集第一,筹划主体的信息。第二,税收环境的信息。税收环境是理财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筹划主体理财活动中的不可控因素。第三,政府的涉税行为的信息。第四,反馈信息。税收筹划活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2)相关信息的分析 相关信息的分析就是以列出这些风险并进一步考查它们的特征和成因,在此基础上定性或定量的衡量和预测各种风险的程度和大小,最后确定风险的相对重要性,明确它们需要处理的轻重缓急程度。风险分析常用的方法有概率分析法、盈亏平衡点分析法等。
(3)相关人员的管理税收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是集法律、税收、会计、财务金融等各方面专业知识为一体的组织策划活动。
2、、税收筹划风险的事中控制
企业在筹划方案的执行过程中,应该对筹划风险进行实时监控,避免带来损失。
(1)备选方案的风险处置
筹划方案的选择需要比较各个筹划方案的价值。按照现代经济学理论,所谓价值就是指未来现金流量的贴现值。
(2)纳税内部控制系统
作为一个企业,对纳税问题着急的是两头,一是企业的最高决策人,因为他是企业利益最高代表;二是财务部门,因为它是涉税的责任部门。但从纳税出现的问题看,财务部门一般表现的是结果或叫后果。要使企业纳税问题得到有效的控制,就要把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涉税环节、涉税内容加以明确,构建一个纳税内部控制系统,对纳税实行有效控制和管理以规避涉税风险。
3. 税收筹划风险控制应注意的几点问题
影响税收筹划的原因和环境是多变的,各个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也不尽相同,所以企业在进行选择税收筹划风险控制的手段时,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动态的管理和筹划。
(1)注意对筹划方案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一定程度上,税收筹划也是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目标是实现企业价值或股东财富最大化。决策者在选择筹划方案的时候,必须遵守成本效益原则才能保证税收筹划目标的实现。
(2)考虑机会成本的影响
机会成本是指所有者为使用要素所放弃的收益,经济学意义上的成本包括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
(3)注意保持适度的灵活性
由于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千差万别,加之税收政策和税收筹划的主客观条件时刻处于变化之中。这就要求在税收筹划时,要根据企业具体的实际情况制定税收筹划方案,并保持相当的灵活性,以便随着国家税制税法相关政策的改变,及预期经济活动的变化,随时调整项目投资,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重新审查和评估,适时更新筹划内容,采取措施分散风险趋利避害保证税收筹划目。
五、结论
1、通过对税收筹划现状的研究,明确了税收筹划虽已经在各个企业广泛开展,但税收筹划还不成熟,税收筹划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风险。
二、探析税收筹划对于邮政企业运营的作用
(一)在邮政企业运营中起到利益最大化作用
通常来说税收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无偿性”,这两种性质又具有固定意义,对于税收的意义不仅是企业单位以及个体必须要从事的活动同时也体现出了税收对于企业法律地位的认可,对于邮政企业来讲,税收是其纯利润中的一部分,企业通过对税收相关政策法规进行深入研究,以及通过相关的理财活动或者是投资活动以及实际的企业经营行为等方式来尽可能的在纳税前最好纳税分析,从而有效减少未来纳税成本同时获得较大利润的行为活动。而原因在于政府在进行市场规划以及制定相关产品以及消费投资等政策时其实都是依据了税法来进行的。所以邮政企业在做后续经营时,应当充分结合有关政策与税收合理筹划对运行项目规模等予以安排及调整,通过这样的税收筹划可以充分利用对自身有利的法规来最大限度的获得经营上的利润。
(二)在邮政企业运营中起到提高经营能力作用
对于邮政企业来讲税收筹划可以在其运营中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可以说邮政企业的经营管理主要是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其一就是“人”的管理,其二是“物”的管理,而对“物”的管理中最为重要的就是资金的管理。而收税筹划则是对资金管理的一种增值活动,具体来说税收筹划可以具体进行资金流向方面的谋划,同时以具体的财务会计作为核算的基础条件,这种状况就需要对税收筹划建立比较健全的制度,这种制度的建立就会潜移默化的提高企业的经营能力,可以说企业建立了良好健全的税收筹划制度,同时税收筹划这个过程也使邮政企业提高了经营能力。
(三)在邮政企业运营中起到维护企业形象作用
在邮政企业运营中除了基本的经营管理之外还包括对于企业形象的维护,企业具有良好的形象不仅可以使运营更好的开展,还能使邮政企业的业务量大大增加,而企业税收筹划能力的高低又是企业建立良好形象的重要构成要素,一旦邮政企业在运营中做出了相关违法行为就会使企业在消费者心中的位置大大降低,比如邮政企业没有进行税收筹划就很有可能造成漏税或者逃税等现象的产生,而这种现象会严重使企业的形象蒙尘,严重情节的还要受到法律制裁而轻者其后续的经营也会受到重创,企业形象没有了,经济利益就会大大损失,因而可以说做好税收筹划对于邮政企业营造良好形象有着重要作用,总结来说就是,“愚笨的企业抗税偷税”,而“聪明的企业进行税收筹划”。
(四)在邮政企业运营中起到引导经营决策作用
对于邮政企业来讲,税收筹划在其运营中的作用体现在能够对后续的经营决策起到引导的作用。通常来讲邮政企业在进行经营决策的制定时考虑的是六个“w”,具体来说就是“谁,什么时候,在何地,做什么,怎样做,为什么这么做”六大决策因素,而这些因素又往往和税收紧密相关,因此邮政企业在制定决策的时候要充分结合税收筹划,同时参考政府对于税收方面的相关政策,将税收筹划与决策紧密融合起来,利用税收筹划来制定正确的经营决策,从而有效的带动邮政企业利益的提高。
一、前言
税收筹划效应,是指实施税收筹划活动以后所产生的作用或结果。无论是政府还是纳税人,任何一方实施税收筹划活动都会产生一定的效应。从效应作用的范围而言,可能是内部效应也可能是外部效应,或者说可能是自己的也可能是对方的。从效应作用的结果而言,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本文就税收筹划效应进行分析。
二、纳税人税收筹划效应
(1)有利于纳税人利益最大化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是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税收的强制性、固定性使企业不得不重视税收活动对企业效益的影响。首先,税收支出的多寡直接影响企业流动资金的周转。其次,税收支出是否计人企业成本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效益。再次,当纳税人和税收征收机关在税法理解上发生偏差时,纳税人往往处于不利的地位,还有可能多缴纳税效。怎样才能解决这些问题呢?方法只有一个,熟悉税收法规的各种规定。从纳税人方而讲,税收筹划就是学习税法和运用税收法规的过程,在其他因素一定的情况下,税收筹划有利于纳税人的财务利益最大化。税收筹划通过纳税方案的比较,选择纳税较轻的方案,减少纳税人本期现金的流出,增加可支配资金,有利于纳税人的发展。
税收筹划从底线意义上讲,就是要避免纳税人多缴纳税款。在现代社会中.不少国家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的税法越来越复杂,而很多纳税人则对税法知之甚少,这样就非常容易多缴纳税款。市场经济的健全过程也包括税法体系不断健全的过程.税法的健全伴随着税法的日益复杂,如果对税法研究得不远,既有可能漏税,也有可能多缴税。实际上有部分企业甚至规模比较大的企业,对税法的规定不够熟悉,即使知道一些规定,对国家立法的意图也没有真正理解。
(2)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
依法纳税意识包括三个逐次提高的层次:第一,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第二,依法纳税就是依法接受税务部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第三,依法纳税就是该缴的税一分不能少,不该缴的税一分不能多,在守法的情况下,维护自身经济利益。在我国,较早实行税收筹划的纳税人,多是一些国有、私营大中型企业或“三资”企业,这些企业会计核算健全,纳税行为规范,相当一部分还是纳税先进单位。所以说,进行税收筹划的本身就是依法纳税意识强的表现。另外,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也是纳税人及相关人员深入了解、领会、运用税法的过程,是完善会计核算制度,履行依法纳税行为的过程。
三、用有效税收筹划理念评价税收筹划效应
企业想成功地实施税收筹划,要求决策者必须具备理财素质和行为规范:
(1)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能准确地把握合法与非法的临界点;
(2)能够洞察经济发展动向及税收的立法宗旨,在有效地驾驭各种有利或不利的市场制约因素的基础上,组织适宜的筹资、投资的配置秩序;
(3)必须树立收益、成本、风险等现代价值观念,即减轻税负的根本目的是实现投资所有者利益预期的最大化,包括即时的和长期的。当即时利益与长期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以长期利益为首选。因此,企业必须将税收筹划活动的收益、成本,包括外显成本和内含成本、支付成本与机会成本协调权衡,并充分估计可能的风险程度和风险损益。总之,企业只有依托长期利益目标的优化,通过筹资、投资活动的合理规划,组织收益、成本、风险的最佳配比,才能获得理想的税收筹划效应。由于税收筹划行为通常是依托干企业正常的经营理财活动,因而在实施税收筹划过程中,不应当片面地追求税收筹划自身效应的提高而扰乱正常的经营理财秩序。否则,往往会因影响正常经营理财业绩的下降而从根本上损害了企业总体财务目标的实现与提高。基于这种考虑,对税收筹划效应实施评价考核时,应切实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税收筹划的意义不仅仅反映为其自身绩效的大小或水平的高低,更在于是否有助于市场法人主体总体财务目标的顺利实现与有效维护,即市场法人主体不能单纯地为了减轻税负而追求减轻税负;二是税收筹划活动的外显绩效,并不直接等同于其对财务目标的贡献程度,而应在将与之相关的各种机会损益因素全面纳入,并予以调整后方可做出正确的结论。
参考文献:
[1] 于子洋, 李亚霆. 税收筹划经济效应的博弈论分析[J]. 承德民族师专学报 , 2005,(03)
[2] 刘妍. 企业税收筹划行为的博弈探析[J]. 西安社会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08,(04)
所谓的税收筹划工作就是指纳税人在一定的税法制度下,对相关的纳税方案进行选择和分析,在这一过程中,主要是以纳税人本身的利益为主。通过各种规划和经营工作,让纳税人本身的纳税量减少。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主要目的就是以降低税收成本为主,进而增加经济效益。税收筹划工作更多地是依靠纳税人主观意识。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所受到的各种影响因素如下所示:
1.1纳税人自身状况纳税人的自身状况包含的内容比较复杂,除了纳税人自身的经营规模以及业务范围之外,还包括结构形式,经营方式。通常情况下,企业的经营规模或者是组织规模越大,结构越复杂,其业务范围也就越广,而且企业税收筹划的空间也就越大。可见,纳税人自身状况和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1.2政策因素政策因素的影响程度比较突出,从税收筹划本身的概念上看,税收工作不能和国家的政策相背离。如果出现了违背政策的问题,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另外,在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了偷税或者是漏税的现象,只是从企业发展的眼前利益入手,不利于企业的长久发展。可见,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受到政策的影响比较大。
1.3税制因素对于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来说,税制因素对其的影响是最为直接也是影响程度最大的因素。这种税制因素是任何纳税人都无法通过自身的努力来进行控制的。从这一制度制定和实行的过程上看,税制的刚度越大,其弹性也就越小,因此,税收的优惠也就少。最终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的空间也就不但缩小。可见,税制因素是一种客观上的影响因素,因此,企业管理人员在进行税制筹划工作中,应该对税制因素加强重视。
2税收筹划和企业战略的关系
所谓企业战略,从总体上看就是指和企业的整体价值以及产期的发展相关联的具体策略,这种策略的主要特征就是具有整体性和长期性。另外,企业战略与企业的税收筹划之间的关系可以被看作是一种包含着经营目标,手段以及行为等在内的具体关系。企业的战略本身就是一种全局性的规划,税收筹划应该从根本上符合企业发展的全局性规划。企业战略是一种长远的目标。税收筹划主要是一种具体的战略工作之一,应该积极地服从于企业的战略特点。在企业战略确定的过程中,不仅需要考虑到各种不同类型的税收因素,还应该考虑到各种影响因素。另外,企业工作人员需要处理好税收筹划和企业战略之间的关系,在二者关系达到一定和谐行的前提下,才能够充分地发挥税收筹划工作的积极性。而且,从企业战略方面来考虑税收问题,不仅可以有效地规避风险,还可以促进企业经济的发展。在这一过程中,工作人员应该对整体成本和局部成本做好控制分析,企业发展的每一步工作都应该从企业长期的战略的目标入手。摆正税收筹划和企业战略之间的关系。
3从企业的战略对税收筹划进行优化
3.1从成本战略的角度进行税收筹划的优化税收筹划不但要考虑相关收益,还要考虑相关成本。实施成本指的是特定税收筹划决策的实施所导致的成本,有时可能是无法精确计量的隐性成本,比如为了享受高度的税收优惠政策而进入一个需要设备专有化的行业,结果由于市场不景气而退出,那么由于投入的大量的固定资产成本无法收回而造成的损失也是税收筹划的相关成本。税收筹划的服务成本具体包括:税收筹划人员的工资成本、部门管理成本、外购税收筹划服务成本。服务成本不同于实施成本,后者是特定税收筹划决策的相关成本,涉及的成本包括企业的很多方面'而服务成本与企业的每一项税收筹划行为有关。这里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是否有必要投资人力、财力进行税收筹划。二是采取什么形式进行税收筹划。
3.2从产品竞争战略角度进行税收筹划企业的流转税一般来说是可以转嫁的税负,不构成企业的税收成本,如增值税、消费税、关税。但是我们应该注意的是,对于消费品市场来说这部分税负将构成产品最终市场价格的一部分,顾客是基于含税价格做出购买决策。因此,含税价格也构成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对市场份额产生显著影响。上述内容考虑的是企业将流转税的税负完全转嫁的情况,但是还存在不完全转嫁的情况,这取决于企业的定价策略。实施税收筹划,降低企业税收成本是控制含税价格保持产品核心竞争力的产品竞争战略的重要辅手段。
3.3从产业投资战略角度进行税收筹划企业产业投资方向、投资时间和地点的确定是税收筹划的重要内容,而企业的投资决策是关乎企业命运的战略决策。因此,我们根据投资战略对税收筹划进行优化是很有必要的。企业的投资决策取决于产业的长期盈利能力,一个产业的长期盈利能力有五种竞争作用力综合起来决定:产业竞争者、潜在入侵者、供方、买方和替代品生产商。这五种作用力又是由很多因素所决定。如果替代品是国家鼓励产品,享有很多税收优惠,因此,替代品的相对价格就会比较低,会产生较大的威胁。
(一)税收筹划风险
税收筹划的目的在于企业通过安排筹划生产经营的活动达到减税、节税的目的,它的前提条件是不能够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要采取合理、合法的手段对相关的经营活动进行统筹安排[1],这就是税收的筹划,而税收的筹划风险则是对税收筹划过程无法预测的结果所形成的风险,这种风险经常会出现在企业中,主要是由于很多企业对于税收筹划的估计不够全面,忽略了很多无法确定的因素,导致纳税人在经济方面的损失,最终造成企业做出逃税、偷税漏税等违反法律的行为。税收筹划风险具有一些自身独有的特点,如主观的相关性、客观性、可度量性、复杂性及不确定性等,这些特点既是具有企业风险的共同特征,又体现了税收筹划风险的特性。税收筹划风险可以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一般而言,税收筹划的风险有政策风险、执法风险、操作风险及经营风险四种类型,每一种风险都会为企业不同的危害,影响税收筹划为企业带来的最大化效益。
(二)税收筹划风险控制
通常情况下,对于风险的处理方法可包括两种,一种是通过财务处理来规避风险,另一种是通过风险的控制来避免风险,风险控制是风险处理的基本方法之一,它是指企业要识别与预测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的风险,采取合理合法的手段与控制方法来降低或者防止风险对企业产生的不良影响与后果,企业采用的风险控制方法一般有控制损失、回避风险、转移风险、保留风险等四种主要的方法。由此可知,税收筹划风险控制的内涵为企业首先要评估和识别出现的税收筹划风险,然后要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采取合法、合理的经济与技术方式筹划、控制与调整企业投资、经营及理财活动过程中存在的税收筹划风险,根据企业事前、事中、事后采取的一系列活动来对税收筹划风险进行转移、控制与规避,从而降低企业因税收筹划多带来的风险,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这一些列的管理活动统称为税收筹划风险控制。
二、企业税收筹划风险控制的系统构建
企业税收筹划风险控制的策略需要构建风险控制的系统,这主要从识别、测量及设计方案三个方面来进行。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识别需要从筹划环节的识别、经营环节的识别及环境环节的识别三个层次来开展。筹划环节的识别主要是对主体的选择,目标的确定,信息的收集,方案的制定、实施及反馈等阶段的识别,它的作用在于对筹划环节的每一个阶段中有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测与研究,从而及时发现筹划环节中的问题与风险,寻求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来化解筹划环节的风险;经营环节的风险主要发生在前期的准备阶段与中期的筹资阶段,这两个阶段由于直接关涉到税收的问题,需要通过战略管理决策有关的知识内容的运用来识别风险;环境环节的识别是企业对自身内部环境与外部环境中出现的筹划风险的识别,通过内外部环境的改变与调整能够识别出税收筹划的风险[2]。税收筹划风险的测量需要从风险的概率及损失额来构建税收筹划风险系统,要先依据模糊测评法来建立计算税收筹划风险的概率,即税收风险的概率等于税收筹划风险因素的模糊集合与税收筹划风险因素的可能风险等级模糊矩阵的乘积,通过这个公式来计算出税收筹划风险的概率,获知企业税收筹划风险所处于的状态与程度。税收筹划风险损失额的计算也需要根据公式来计算出现风险的大小,并依据不同的公式计算平均损失额及损失的区间,从而对企业的税收筹划风险进行排序与预警,提前做好防治风险的准备。税收筹划风险的设计方案需要从回避、控制、转移与保留四个方面进行,回避税收筹划风险是指企业在风险发生之前就放弃了对于企业存在风险的行为,从而通过回避的方式避免风险对企业的危害;控制税收筹划风险实在风险发生之后,企业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对风险的类型、形式、特征等方面进行诊断,依据风险的相关内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来减少风险的危害或降低风险的不利影响;税收筹划风险的转移则是在风险发生以后,企业采取各种合理与合法的措施,利用转移的方式将风险造成的利益损失中的一部分或整体的转移给他人,通过这种方式企业可以确保自身的利益安全,它是企业在风险规避中普遍采用的一种措施;税收筹划风险的保留是通过将风险留给自己的方式,利用企业自身的内部资源来将风险进行化解,使其不会对企业整体造成危害,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作与发展。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
引言
经济人假设是经济学中两个最基本的假设之一。具体地说,就是经济人的本质是自私的,其从事所有的经济活动都是理性的,总是以最小成本去追求最大的经济利益。这项假设应用到企业纳税中就是说企业具有“纳税理性”,总是在特定的税收环境下进行自利的、主动的选择,以最大限度地实现最小投入(纳税成本等)和最大产出(税后利润)的均衡。正是因为企业具有这种理性的行为选择以及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性和局限性,导致企业为了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而纷纷采用各种手段来减少纳税。随着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和打击偷、逃、漏税的税收行为力度的加强,税收筹划就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发展和诚信纳税的必然产物。税收筹划是企业的一种理财活动,是指纳税人为实现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在不违反现行法律的前提下,依据政府的税收政策,通过对企业的经营事项进行事先筹划,对多种纳税方案进行科学的优化选择,以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博弈论研究的是一些个人或组织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在一定的规则下,同时或先后,一次或多次,从各自可以选择的行动或策略中进行选择并加以实施,并从中取得相应结果的过程。博弈论可以说是现代经济学的一场革命,1994年度的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三位博弈论专家,可以看作是一个明显的标志。许多经济现象现在都能用博弈论来解释,博弈论在经济学中应用也越来越广泛,并且成为一种普通的经济学分析工具。在博弈论中,个人效用函数不仅取决于自己的行为选择,而且也依赖于其他相关人的行为选择。从这个意义上讲,博弈论研究的是存在相互外部条件下的个人选择问题。对于企业来说,博弈论的指导作用是不言而喻的。正是因为如此,本文对税收筹划领域的博弈行为进行分析,以期对税收筹划问题提供一种新的解释和研究思路。
一、博弈论相关概念
1、纳什均衡。“纳什均衡”是由美国数学家纳什提出的,现已成为博弈论中应用最广泛、使用频率最高的一个概念,是博弈论的基础和核心。纳什均衡是具有如下特征的策略组合:每一个局中人的策略都是对其他局中人策略的最佳反应。换句通俗的话说,就是在给定你的策略,我选择的策略是最好的;在给定我的策略,你选择的策略也是最好的,即双方在对方给定策略下不愿意调整自己的策略,这种最佳策略组合就构成一个“纳什均衡”。它体现了双方博弈行动的一种稳定状态。
2、纯策略和混合策略。纯策略就是给定每一个局中人具体明确的非随机性的行动计划,而且各个局中人的支付也是明确的。而混合策略是与纯策略相对的一个概念,是指博弈方根据一组选定的概率,在两种或两种以上可能的行为中随机选择的策略。注意混合策略包括纯策略,而且有时在不存在纯策略纳什均衡的情况下却存在混合策略的纳什均衡。
3、非对称信息。非对称信息是一个与对称信息相对的概念,非对称信息又叫信息不对称,是指在参与博弈的各方中某方拥有的信息其他方并不拥有,即有一方对其他方的信息所知不完全。
二、税收筹划博弈行为描述
税收筹划的过程就是在不违反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税收政策的差别进行选择的过程,这种过程是企业根据现有的信息进行行为选择的过程。企业对自己的财务状况、发展战略和筹划意图有着完全的信息,熟悉和掌握国家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但是,企业对其竞争对手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发展战略不可能都完全了解,因此他们之间是信息不对称的,在市场竞争中彼此直接就构成了一个博弈中的两个局中人。同时,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对企业来说也是信息不对称的,企业无法准确地预测市场的变化时间、方向以及如何变化。同样,就外部市场环境来说,它由无数的企业组成,其定企业的信息对它来说也是不对称的,所以企业和外部市场环境也构成一个博弈的双方参与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进行税收筹划时,国家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是公开、透明的,企业是完全了解的。但是,企业税收筹划的合法性却需要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在这一过程中,由于税务机关对企业信息的了解是不完全的,且税务稽查人员的水平参差不齐以及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都将导致税务行政执行的偏差。因此,即使企业的税收筹划是完全符合国家政策的,也有可能被税务机关认为是偷税或恶意的避税而加以查处。所有的这些信息对企业来说也是不对称的,企业无法判断税务机关对税收筹划的界定和税务人员的素质,从这一点来说,企业和税务机关又构成税收筹划博弈的双方。
三、企业税收筹划博弈模型分析
从以上分析可知,企业在实际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要考虑竞争对手采用的策略对自己的影响;二是要考虑外部环境变化的影响;三是要考虑代表国家的税务机关对企业税收筹划活动是否认定为合法税收筹划的影响。下面将通过建立对应的博弈模型来分析这三个因素对企业是否进行税收筹划决策的影响:
1、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博弈分析。在市场经济条件中,企业之间作为市场竞争博弈的主体是理性的,总是以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为原则来选择最优的策略行动。企业与企业之间展开的是在非完全信息条件下的博弈,本文假设在同一行业中存在两家实力相当的大型企业A和B,都面临着是否要进行税收筹划的选择。他们经过测算得出:如果两家企业都进行税收筹划,各自获得正的节税收益为X单位,而都不进行税收筹划各自获得的节税收益为零。如果A企业进行税收筹划而B企业不进行税收筹划,A企业获得节税收益为Y且Y>X,而B企业的节税收益为零(因为此时A企业降低了成本,增强了竞争力,能够抢占B企业原来的市场份额),反之亦然。
模型的建立:局中人(1)是A企业,局中人(2)是B企业;行动策略:A、B企业都是筹划或不筹划。假设A、B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概率分别为P1和P2。节税收益的支付矩阵如下:
表格中每格的两个数字代表对应策略下两个企业的节税收益,第一个数字是A企业的节税收益,第二个数字是B企业的节税收益。
先站在A企业的角度看,筹划的期望收益:EU1=XP2+Y(1-P2)>0;不筹划的期望收益:EU2=0。从分析可知,不管B企业采用什么策略,税收筹划都是A企业的严格优势策略,因而理性的A企业会选择税收筹划。同样的道理,站在B企业的角度看,无论A企业采用何种策略,税收筹划也是B企业的严格优势策略,因而理性的B企业也会采用税收筹划策略。所以,(筹划,筹划)的策略组合不仅是这个博弈的混合策略纳什均衡的解,而且还是一个混合占优策略均衡的解。企业选择税收筹划不仅可以增加自己的收益,而且也会增加整个系统的收益。因此,理性的企业都会选择税收筹划来降低自己的经营成本,提高企业自身的竞争力,以使自己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
2、企业与外部环境博弈分析。外部环境包括企业所处的市场环境和税收环境,是企业经济活动中不可控的因素。其中市场环境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础,而税收环境是企业税收筹划的外部条件。尽管博弈主体外部环境在形态上不是一个具体客观实体,但却时刻影响企业的经营。因此,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必须考虑外部环境变化所造成的影响。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需要花费的筹划成本包括直接成本、机会成本和风险成本。直接成本是企业为取得税收筹划收益而发生的直接费用,是一种显性成本,筹划者一般都会在筹划方案中予以考虑;机会成本是指企业为了采用特定的税收筹划方案而放弃的其他潜在收益;风险成本是指税收筹划方案因外部环境的变化而使筹划目标落空和筹划方式选择的不妥导致要承担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
模型的建立:局中人(1)为企业,局中人(2)为外部环境;博弈双方的策略:企业为筹划或不筹划;外部环境为变化或不变化;模型中变量的含义:C1表示税收筹划的直接成本;C2表示税收筹划的机会成本;C3表示外部环境变化的风险成本;T表示税收筹划的收益;P表示外部环境变化的概率。企业节税利益矩阵如下:
表格中每格的数字都是企业在对应的策略组合下所能得到的支付。由于企业所获得的是不完全信息,所以企业不能确定外部环境变化的概率,设企业假定外部环境变化的概率为P,外部环境不变化的概率为1-P,可求出这个混合策略博弈的结果。
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期望收益:EU1=P(-C1-C2-C3)+(1-P)(T-C1-C2);企业不进行税收筹划的期望收益:EU2=0。只有当EU1>0,即P
3、企业与税务机关博弈分析。在企业和税务机关的博弈模型中,虽然双方都是博弈的主体,但企业和税务机关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对等的。企业作为纳税人负有纳税义务,而税务机关则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权。在企业的税收筹划已成为事实的情况下,具体执行税务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可能承认企业税收筹划的行为是合法的,也可能认为企业税收筹划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在以企业与税务机关为博弈主体的这种序贯博弈中,也存在着混合策略纳什均衡,即两个局中人的最优混合策略的组合,这里的最优混合策略是指期望收益最大化的混合策略。
博弈模型的建立:局中人(1)为企业,局中人(2)为税务机关;博弈双方的策略:企业的行动选择是筹划或不筹划,税务机关的行动选择是认定企业的税收筹划为合法或不合法;模型中变量的含义:Y为企业扣除应纳税额后的净收入;T为税务机关征收的净税款(即扣除征收成本);C为企业税收筹划的成本;F为税务机关认定企业税收筹划不合法对企业的罚款;M为企业税收筹划的收益;P为税务机关认定企业税收筹划不合法的概率。
(1)企业与税务机关的支付矩阵:
(2)企业与税务机关博弈的树型表达式见图1。(图1)
在假定税务机关认定企业税收筹划不合法的概率为P时,企业选择税收筹划和不筹划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EU1=(1-P)(Y-C+M)+P(Y-C-F)
EU2=(1-P)Y+P(Y-F)
令:EU1=EU2,得到均衡概率为P*=(M-C)/M=1-C/M,即:当PP*时,企业的最优化策略是不进行税收筹划;当P=P*时,企业是否进行税收筹划的期望收益相同。
从以上分析可知:
1、企业税收筹划的收益M越大,进行税收筹划的概率越大;
2、企业税收筹划的成本C越高,进行税收筹划的概率越小。
四、结论
任何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都是在一定的时间、一定的税收法律环境下进行,以企业所获的现有信息为基础制定的,具有明显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但是,由于税收筹划过程中存在各种风险,这种风险不仅可能使企业的筹划目标不能实现而且有可能会给企业带来损失,因此税收筹划是一件非常复杂的、高智商专业化的活动,需要筹划者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性的思维,在思维方式上不拘一格。而这种创造性不是想当然,它需要筹划者相当熟悉有关的税收法律法规、精通财务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由于企业不可能获得充分而又完美的信息,这就要求企业在已有的信息条件下,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本企业的长远发展战略全面分析,权衡利弊,因时、因地制宜地设计具体的筹划方案,以求企业的整体利益最大化。
(作者单位:1.广东培正学院;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王则可,李杰.博弈论教程.北京:中国人民出版社,2004.
一、我国企业并购税收筹划的现状分析
企业并购税收筹划在发达国家十分普遍,已经成为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制定经营和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企业并购税收筹划开展较晚,发展较为缓慢。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意识淡薄、观念陈旧
企业并购税收筹划目前并没有被我国企业所普遍接受,许多企业不理解税收筹划的真正意义,认为税收筹划就是偷税、漏税。除此之外,理论界对税收筹划重视程度不够也是制约我国税收筹划广泛开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我国税收制度不够完善
由于流转税等间接税的纳税人可以通过提高商品的销售价格或降低原材料等的购买价格将税款转嫁给购买者或供应商。所以,企业并购税收筹划主要是针对税款难以转嫁的所得税等直接税。我国的税收制度是以流转税为主体的复合税制,过分倚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间接税种,尚未开展目前国际上通行的社会保障税、遗产税、赠与税等直接税税种,所得税和财产税体系简单且不完备,这使得税收筹划的成长受到很大的限制。
(三)企业没有意识去选择适合本企业并购税收筹划的会计政策
现在许多企业管理机制中,企业管理者为了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不则手段的制造利润,却忽略了利用会计政策的选择来为企业减少不必要的税负,从而达到利润的最大化。
二、企业并购中税收筹划的动因分析
在并购过程中进行税收筹划的终极目标是为了获得尽可能大的税后利润。除此之外,促使企业在并购过程中进行税收筹划还存在其他原因,综合起来将其总结为以下两方面:
(一)企业追求节税效应以增大税后利润
从根本上讲,税收筹划作为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要使纳税主体最大限度地取得税后利润。首先,纳税抵减既得利益的直接性以及社会对企业收益补偿的不确定性、隐蔽性和非对等性,是诱发企业在主观意念中进行税收筹划的根本动机。其次,纳税会影响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税收从整体上讲是中立的,但实际中却存在局部的不中立,这些带有优惠性质的非中立税收规定使纳税主体被迫改变投资方向,给企业带来一定的机会损失,形成企业的投资风险,税收的非中立性越强,企业承担的投资风险越大。而在整个企业并购过程中,涉及的资产交易种类和交易量一般都较大,涉及的税收问题也较多,比如税种的增减、纳税人身份等的改变,如果能在并购中进行税收筹划,自然能在一定程度上为并购的参与企业节省一部分税款,从而使其获得更大的税后利润。
(二)企业在并购过程中实施税收筹划可行空间大
尽管我国的税收法制已经建立多年,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涉税问题也不断产生,相应的税收法制却没有与之同步得到完善,这就为纳税主体将主观的节税动机转化为现实的节税行为提供了可能。另外,政府为了推动整个社会经济的有效运行和发展,必然会运用多种杠杆手段,一国的税收法制便是这些有效杠杆之一。在制定税收法制时,考虑到一国地区、行业等资源的分配不均和发展不平衡,就不可避免会出台一些税收优惠政策,这无疑为企业依据税收杠杆导向来择取有利于切身利益最大化的经营理财行为提供了客观可能。所以,可以说税收制度本身的不完善和一国政府的政策导向为企业在并购过程中实施税收筹划提供了温土。
三、企业并购的税收筹划应采取的措施
1、首先要树立税收筹划意识树立整体经济效益最大化概念
由于多种税基之间相互关联,某种税基的缩减同时会引起其它税中税基的增大;某个纳税期限内免税,可能会在以后一个或几个纳税期内多缴税;总体税负减轻可能引起其成本费用上升或其他不利后果等等,因此,企业在并购的税收筹划实际操作中应综合考虑,除了要考虑充分利用税法中的税收优惠、纳税递延来获取税收收益外,同时还要考虑这种税收收益对其他相关效益的影响,在所有相关利益中寻找均衡点,以获取整体利益最大化。税负最轻的方案不一定就是税收筹划的最佳方案,只有考虑了企业总体利益最大的税收筹划方案才是最优的。
2、立足企业全局,考虑长远利益,综合衡量企业并购行为中税收筹划对企业经营的整体影响和长远影响
并购行为能否成功完成,除成本因素外还受其它众多内外因素影响。而并购行为是否最终成功,关键更在于并购后对目标企业的整合与战略重组。税负的减少只是理财手段之一,要与企业其它理财措施结合使用,才能发挥对企业整体的积极作用。况且企业并购行为对并购企业来说,作为一种资本经营方式,只是其众多经营管理决策及行为中的一种,并不是改变企业命运或挽救企业于危难的灵丹妙药。我们不能盲目高估企业并购的作用,因此也不能过分依赖于企业并购行为中的税收筹划这种单一理财措施。
3、把握好税收筹划与避税、偷税的界限
税收筹划与避税、偷税有着本质的区别。避税、偷税于税法精神相违背,是国家法规政策所不允许的。而税收筹划是企业在税法规定范围内进行的一种正当活动,是企业对税法进行精心研究和比较后进行纳税最优方案的选择,这是税法政策所引导和鼓励的。因而,税收筹划是一种合理、合法的节税行为,不是利用税法漏洞和措辞上的缺陷来避税,更不是违法的偷税。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中,应该充分了解税法的规定,严格按税法规定办事,自觉维护税法的严肃性,防止因疏忽或故意而将正当的税收筹划引入避税、偷税。
4、选择符合企业并购税收筹划环境及运作机制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的选择会影响应税收益。为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我国企业要注意对会计政策的研究,选择适当的会计政策来使企业利益最大化。
5、通过企业并购改变企业主体属性来规避税收,达到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
下面通过例子来简要说明正确运用企业并购改变企业主体属性来规避税收纳税筹划措施来获取整体利益最大化。利用企业并购对增值税进行税收筹划――通过并购变“小规模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 税法依据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其中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13%或17%),进项税额=可抵扣的购货金额×税率(13%或17%);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销售额×征收率(4%或6%)。
筹划思路: 由于一般纳税人可抵扣进项税额,因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往往重于一般纳税人。若小规模纳税人自身不具备转化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主要是年应税销售额未达标准),则可以考虑并购其他小规模纳税人的方式来转化为一般纳税人,从而享有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税收待遇。
案例分析: 甲公司为工业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60万元,该企业从一般纳税人购货金额为45万元。另有乙公司也为工业企业,也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该企业从一般纳税人,购货金额为40万元(以上金额均不含税)。此时,假设甲公司有机会并购乙公司,且是否并购乙公司对自身经营基本没有影响。请对其进行税收筹划。
方案一 甲公司不并购乙公司。
a.甲公司应纳增值税= 60×6%=3.6(万元)
b.乙公司应纳增值税= 50×6%=3(万元)
甲公司与乙公司共应纳税额= 3.6+3=6.6(万元)
方案二 甲公司并购乙公司,并申请为一般纳税人。
由于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工业企业,可申请为一般纳税人,则并购后的集团公司申请为一般纳税人后,应纳增值税= (60+50)×17%-(45+40)×17%=4.25(万元)
由此可见,方案二比方案一本期少交增值税2.35万元 (6.6-4.25),因此,应当采取并购的方式。
四、结论
本文通过对企业并购税收筹划问题研究,对企业并购后的税收筹划问题的简单讨论,一个国家的法律建设,特别是税法的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开展税收筹划的方向和方法,加上各个地方情况不同,税务部门对法规的理解也存在差异,都会影响筹划的成功与否。但随着纳税人权益保护意识的增强,企业并购税务筹划不仅会为纳税人所重视,也会为税务机关所接受,所以税务筹划在中国前景广阔。企业并购税收筹划是一项应当全面考虑、周密安排和布置的工作,“凡事预则立,不预则费。”在企业并购税务筹划的过程中一定要体现出“筹划”这一特点。从资金、时间、业务类型、办事人员质量、数量等各个方面统筹规划,达到最终目的。企业并购税收筹划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如何进行税务筹划是在理论和实践中不断探讨和摸索的问题,我仅就自己的认识谈了一些粗浅的看法,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黄燕.企业分立合并中的税收筹划.涉外税收.2007-2.
[2]杨健、钟洪英.浅谈企业并购的税务筹划.税务与经济.2007-5.
[3]张中秀.纳税筹划宝典.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