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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审理,是指法制科依据审计法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业务科室提交的反映审计(调查)项目过程和结果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修改的行为。
第四条审计(调查)项目审理工作分为一次审理和二次审理两个阶段。一次审理在审计组完成现场审计,按规定提出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向被审计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前进行;二次审理在审计组收到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按规定提出审计机关审计结果类文书代拟稿后进行。
第五条审理工作采取报送审理的方式进行。必要时,审理人员可以到审计现场进行审理,或经总审计师提出意见报分管局领导同意后,直接到被审计单位核实有关情况。
第六条审计组组长(或其指定人员)在编制审计组的审计(调查)报告之前,应当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审计记录和审计证据进行审核,提出明确的审核意见。
第七条审计组所在科室负责人在审计组将审计(调查)项目相关资料提交法制科一次审理前,应当组织审计组成员讨论审计(调查)报告等内容,并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复核,提出一次复核意见。
第八条审计组完成现场审计,按规定提出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向被审计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前,应当将下列资料提交法制科进行一次审理:
(一)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实施方案及调整方案;
(二)调查了解记录、审计工作底稿、重要管理事项记录、审计证据材料;
(三)审计组代拟的审计(调查)报告(征求意见稿草稿);
(四)审计组所在科室出具的一次复核意见;
(五)审计定性、处理处罚适用的必要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六)其他相关资料。
第九条审理人员在一次审理过程中,应当以审计实施方案为基础,重点关注审计实施的过程及结果,主要审理下列内容:
(一)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是否完成;
(二)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是否在审计(调查)报告中反映;
(三)主要事实是否清楚、相关证据是否适当、充分;
(四)适用法律法规和标准是否恰当;
(五)评价、定性、处理处罚意见是否恰当;
(六)审计(调查)报告中对发现问题的定性和处理与同类项目同类问题是否一致;
(七)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八)其他需要关注的重要事项。
第十条审理人员经一次审理,提出审理意见后,应当及时提请法制科负责人召开审理会议,进行集体研究讨论。
一次审理会议一般由法制科科长主持,审理人员、审计组相关人员参加,也可以吸收其他科室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法制科可提请总审计师主持一次审理会议,法制科负责人、审理人员、审计组所在科室负责人、审计组组长、审计组相关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第十一条审理人员应当对一次审理的主要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对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意见,经一次审理会议主持人确认后,形成一次审理意见书。
第十二条根据一次审理发现的有关问题,法制科在出具一次审理意见书时,应根据情况提出下列明确意见:
(一)要求审计组补充重要审计证据;
(二)指出审计(调查)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
第十三条审计组及所在科室应当对一次审理意见书提出的问题及意见认真进行研究,积极采纳合理意见,并对审理意见的采纳情况逐一向法制科作出书面说明,无法采纳的要说明具体原因。审理意见的采纳情况说明和修改后的审计(调查)报告(征求意见稿)应当及时提交法制科。
第十四条法制科应将审计组及所在科室修改后的审计(调查)报告(征求意见稿)及有关资料及时报总审计师审核,总审计师签署审核意见后,由审计组所在科室报分管局领导,经分管局领导批准后,以审计机关的名义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
第十五条审计组应当及时将审计(调查)报告(征求意见稿)送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如召开交换意见会的,应提前两天通知法制科,法制科可以安排审理人员参加会议。审计组应认真研究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对被审计单位有异议的事项进行核实并作出书面说明。
在此基础上,审计组应代拟审计机关的审计(调查)报告;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处理处罚的,代拟审计决定书;对依法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纠正、处理处罚或者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的事项,代拟审计移送处理书;对审计发现的显著轻微违法违规问题,审计期间已经整改的或者建议由被审计单位自行整改的,代拟审计建议书。
审计组所在科室负责人应当对上述资料和业务文书进行复核,提出二次复核意见。
第十六条审计组收到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按规定提出审计机关审计结果类文书代拟稿后,应当将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资料连同下列资料一并提交法制科进行二次审理。
(一)被审计单位对征求意见的审计(调查)报告的反馈意见、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书面说明;
(二)代拟的审计机关审计(调查)报告等审计结果类文书;
(三)审计组所在科室的二次复核意见。
第十七条审理人员在二次审理过程中,主要审理下列内容:
(一)被审计单位对征求意见的审计(调查)报告有异议的事项及审计组的核实情况说明;
(二)审计组及所在科室对审计(调查)报告的修改情况;
(三)审计组及所在科室代拟的审计结果类文书表述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否正确,评价、定性、处理、处罚和移送是否恰当,编制是否规范。
第十八条审理人员经二次审理,提出审理意见后,召开审理会议可区别情况处理:
对审计组及所在科室采纳一次审理意见、被审计单位无重大异议事项,二次审理无具体审理意见的,可不再召开二次审理会议,经法制科科长同意后直接出具二次审理意见书;对有异议的项目,法制科按一次审理会议的模式组织二次审理会议。
第十九条审理人员应当对二次审理的主要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对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意见,经二次审理会议主持人确认后,形成二次审理意见书。
第二十条根据二次审理发现的有关问题,法制科在出具二次审理意见书时应明确提出代拟的审计结果类文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
第二十一条审计组及所在科室应当对二次审理意见书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进行研究,认真修改审计结果类文书,并对审理意见采纳情况逐一向法制科作出书面说明,不采纳的要说明具体原因。审理意见采纳情况的书面说明和修改后的代拟的审计结果类文书应当及时提交法制科。
第二十二条法制科根据审计组及所在科室对二次审理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对代拟的审计结果类文书直接进行修改,对重要修改情况形成书面说明,并经审计组所在科室确认后,将修改后的审计结果类文书及有关资料报送总审计师审核。
第二十三条审计组所在科室应当将经总审计师审核后的审计结果类文书报送分管局领导。
第二十四条涉及基建投资审计中心的项目送法制科审理前,均需经基建投资审计中心主任审核。
第二十五条审理人员在审理过程中应当加强与业务科室的沟通,充分交换意见,全面了解相关情况。业务科室、审计组及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
第二十六条审理过程中遇有争议或涉及重大事项,法制科和审计组所在科室应当及时向总审计师和分管局领导报告。
第二十七条法制科对报送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经法制科负责人同意应当退回业务科室要求补充完善。
第二十八条审计组在将审计(调查)项目书面材料提交法制科审理的同时,应当将审计结果类文书电子版通过审计管理系统(OA)提交有关审理人员。
审计组补充完书面资料、提交审计结果类文书电子稿后,法制科应分别控制在7个和5个工作日内完成一次和二次审理。如遇重大项目或集中审理项目等特殊情况时,经总审计师批准,可适当延长审理时间。
第二十九条审理结束后,法制科会同相关业务科室按规定程序提请召开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审计结果类文书。
第三十条法制科应当合理组织、安排审理人员,明确内部分工和相应责任。遇有特殊情况,经局长同意,可向业务科室临时借调审计人员参与审理工作。
审理人员要注重提高业务水平,切实做到严谨细致,确保审理质量,防范审理风险。
第三十一条审计组及所在科室人员、法制科及审理人员审计质量控制和责任,按照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审计组及所在科室提交审理的审计结果类文书、审理意见书的相关内容和审计结果类文书的修改情况,应当作为审计项目质量检查、考核的依据。
审计风险一直都是审计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我国有关审计风险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陈正林(2006)通过对独立审计风险的产生过程分析认为,审计风险是审计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引起的技术性风险,而审计师风险则是由于审计结论与事实的背离而导致审计师受损,两者不能一概而论。2006年的审计准则将审计风险定义为审计结论不恰当的可能性。更多研究认同审计风险是作为审计主体的注册会计师损失的可能性[1],如谢志华(1990)、刘力云(1999)、谢荣(2003)、王广明(2001)等。随着2004年国际审计准则的修订,我国也将风险导向审计作为一种新的基本审计方法,张龙平(2005)、郭莉(2006)等对新的审计风险模型的变化进行了介绍,张仁寿(2003)、陈志强(2005)等认为新的审计模型具有不足之处并提出修改建议。在对审计风险的评估和控制方面,张广才(2004)认为应该将公司治理控制因素加入到审计风险评估机制中。王会金[2]则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法构建审计风险综合评价模型,?图找出评估审计风险的方法。余玉苗(2004)认为控制审计风险应从充分调研客户背景、优化审计人员结构、培养审计专业人才、积极利用专家意见四个方面入手。秦荣生[3]认为信息不对称是造成审计风险的源头,控制审计风险就要努力消除信息不对称程度。近年来实证方法也应用到了审计风险的研究之中,翟华云(2009)对审计质量和审计风险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提出注册会计师有提高审计质量以降低审计风险的趋向,依此可以遏制被审计单位的操纵。博弈也作为一种新的研究工具应用于审计风险,但多是基于静态博弈分析,武恒光[4]通过博弈分析得出了审计证据与审计风险的不规则关系。唐大鹏等[5]通过大股东博弈分析了审计意见变更和审计风险的关系,提出应该全面识别审计风险,谨慎对待审计意见变更。综上可以看出,关于审计风险的研究经历了审计风险内涵、审计风险模型、审计风险的评估与控制以及用实证方法研究审计风险。虽有研究从博弈的视角探讨如何控制审计风险,但是从动态博弈的视角研究审计风险较少,本文从信息不对称和演化博弈策略出发,对审计风险管理模型进行优化,探讨演化博弈模型下注册会计师和管理层的策略,提出演化博弈结论下审计风险管理模型应该如何发挥作用,对扩展和丰富审计博弈的内容,分析信息不对称下审计各主体策略的判断和选择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
二、审计风险应对中的信息不对称与博弈分析
(一)为什么对审计风险的识别、评估与应对是一个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会计信息作为信息披露的主要方法,主要特征就是滞后性[6],而审计通过对会计信息披露的合理保证难以消除会计计量的不确定性,财务报表是会计期末时点数据,审计难以从期末时点消除信息不对称的状况。
管理层和注册会计师在对待会计信息上是一对博弈主体,管理层作为财务报表责任方,在审计过程中比注册会计师拥有的会计信息数量占优势,体现在管理层对企业的控制以及编制财务报表的过程;管理层拥有会计信息的质量也比注册会计师占优势,体现在管理层能利用优质会计信息进行盈余管理以及出于特定目的粉饰财务报表[7]。信息不对称是造成管理层和注册会计师行为差异和由此产生审计风险的根源,博弈主体策略选择的差异共同作用,影响审计过程以及审计风险。
(二)信息不对称下的审计风险演化博弈分析
演化博弈用动态的视角考察博弈系统达到均衡的过程,博弈主体在反复博弈的过程中改进策略并找到最优策略,有可能形成演化稳定策略。其中复制动态方程分析是使用最多的方法。
1.基本假设
(1)博弈参与人是企业管理层和注册会计师,企业管理层是编制财务报表的主体,注册会计师行使对财务报表的审计和出具审计报告的权力。
(2)企业管理层有诚信和舞弊两种会计信息披露的策略选择,其中管理层诚信的支付U1为f1,f1≥0,其为提高投资者对企业的信心给企业带来价值增值。管理层舞弊不被发现的支付U2为f2,f2≥0,其为虚假披露得益。若其被发现会计信息披露不真实支付U3为f3,f3为监督部门对上市公司因舞弊受到的惩罚,f3≤0。
(3)注册会计师针对管理层诚信而如实出具审计意见的支付U4为f4,基于会计师事务所的持续经营,f4≥0,对管理层舞弊如实出具审计意见的支付U5为f5,f5≥0,其中都包含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费α和审计成本β,但是在对管理层舞弊情况下得出真实审计意见的审计过程更加复杂,要求审计人员更高的专业技能以及实施更精准的审计程序,审计风险较大,相应的α-β较小,所以有f4>f5。
(4)当管理层选择舞弊,注册会计师出具不实审计意见的支付U6为f6,f6≤0,其为由于审计失败导致的诉讼赔偿及处罚。
(5)注册会计师如实出具审计意见的概率为Q,出具不实审计意见的概率为1-Q,Q∈[0,1],管理层舞弊的概率为P,诚信的概率为1-P,P∈[0,1]。
2.收益期望函数构建
根据上述分析得出支付矩阵如表1。
由表1可得,注册会计师如实出具审计意见(Q=1)和不实出具审计意见(Q=0)的期望支付函数分别为:
在演化博弈框架下,针对上市公司在不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期望支付E1为:
同样管理层舞弊(P=1)和诚信情况下(P=0)的期望支付函数分别为:
上市公司在选择会计师事务所时的期望支付E2为:
(三)复制动态方程下稳定策略求解
1.注册会计师的复制动态微分方程
分情况分析如下:
(1)若p*= ,F(q)=0,F'(q)=0,此时当管理层选择舞弊的程度达到p*= 时,注册会计师如实出具审计报告的可能性是稳定的。
(2)若p*> ,对于q*=0,q*=1有F'(0)>0,F'(1)
(3)若p*< ,对于q*=0,q*=1有F'(0)
在非首次审计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在开展审计业务时要充分考虑和借鉴以往审计结果的报告反馈,对审计风险识别的充分性、审计风险衡量的恰当型、审计风险防范措施的充分性进行评估,结合当前审计任务提出修改意见,通过对宏观政策的认知、行业背景的剖析和被审计单位的充分了解,压缩管理层舞弊的空间,提高如实披露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努力消除信息在审计业务实施前的不对称程度,恰当选择审计目标、审计程序、审计方法[8]。在审计实施的过程中针对反馈的信息不断修正,调整审计资源分配,提高审计效率。
2.管理层的复制动态微分方程
分情况分析如下:
(1)若q*= ,F(p)=0,F'(p)=0,此时注册会计师如实出具审计报告的力度达到q*= 时,管理层舞弊的可能性是稳定的。
(2)若q*> ,对于p*=0,p*=1有F'(0)>0,F'(1)
(3)若q*< ,?τ?p*=0,p*=1有F'(0)
提高内部控制部门的独立性、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科学性、规范内部控制措施的执行,能提高注册会计师如实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度并有增大趋势,这就要求被审计单位具有良好的内部控制安排,创造良好的审计环境[9],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不断结合管理层的信息反馈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促使管理层诚信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
三、审计风险管理模型构建:基于信息不对称的动态博弈
(一)审计风险管理模型
根据以上演化博弈分析,给出审计风险管理模型,需要说明的有:审计风险模型各要素相辅相成,具有紧密的内在逻辑关系。任何一个阶段的信息不能充分传递到下一阶段都会影响审计风险的发生,作为对会计信息进行审查,由于会计信息披露的滞后性,审计过程中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态度也会造成对会计信息披露充分性与真实性程度的影响[10],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会影响对被审计单位会计信息的获取,审计风险应对的反馈也不断影响着博弈双方的策略选择,注册会计师总是在p*= 时努力增大如实出具审计意见的可能性,管理层也在q*= 时考虑审计收费α和舞弊时受到的惩罚f3保持诚信,并且管理层的诚信趋势越来越大;该模型是一个动态模型,包含行业环境、法律环境、监督环境的外部环境的沟通、风险处理反馈以及消除信息不对称的连贯性上。见图1。
(二)审计风险管理模型的应用
1.审计风险识别与评估
在审计初步业务活动中,通过与管理层达成一致明确具体责任和义务,注册会计师在此过程中要充分了解资本控制链的存在对管理层的影响,在连续审计的业务中要以动态的视角评估与管理层的关系,不能以一概全。具体来说,有管理层所有权结构和治理结构、重大经营、投资、筹资活动等被审计单位的性质;企业控制环境、风险控制评估以及信息化完备程度、内部监督等企业管理层的内部控制状态;也包括对管理层运用的重大项目会计政策、会计政策变更以及异常交易的处理方法。通过全面地对管理层的动态跟进,有效评估管理层披露不透明会计信息的原始动机,保持注册会计师对管理层的了解敏感性,消除信息不对称程度,从而降低审计风险的发生概率。
2.审计风险应对
公路施工内部审计是工程建设过程重要内部控制举措,但很多人对工程内部审计还存在一些不正确的认识,一些领导认为内部审计是财务部门的事情,对审计作用缺乏足够认知,或常常等竣工后搞事后审计,这些认识不符合现代公路施工建设管理的要求。
1.2内部审计制度需要完善加强
公路施工内部审计管理存在很多制度真空,或是规范不到位,致使相关当事人对内部审计不重视。由于没有较强的约束制度的制约,被审计对象没有紧迫感,甚至对审计人员的核实调查持不配合态度。因为没有强有力监督机制,审计人员对待审计工作也缺少责任心,不能理直气壮开展相关工作,审计结果失真比较严重。
1.3内部审计工作思路需要调配
公路施工内部审计工作是一项严谨的系统工程,审计前要根据工程建设计划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先核实重点审查什么环节内容,后调查什么辅助内容,预计要追朔或延伸什么内容,要做通盘考虑。特别是资金进度跟踪审计,一定要到位,确保每一笔款项都得到合理使用。
二、工程施工内部审计控制方法及措施
要加强公路工程施工内部审计工作,需要从多个方面做好改进工作。转变思想观念,建立健全独立内部审计制度,强化队伍建设,把公路工程施工内部审计控制措施落到实处。
2.1增强内部审计意识
公路施工项目涉及款项巨大,内部审计是财务管理重要手段,对施工项目进行经济监督,这种管理意识只能加强。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转变对内部审计的认识,重视内部审计的工作开展,并通过各种手段提升财务人员、职工的认识水平。
2.2建立内部审计方案
公路工程施工内部审计要有条不紊地开展,首先要制定审计方案,要将审计工作分解为几个步骤,而且要做好衔接,让内部审计成为一个系统工程。这样才能审计出“情况”,及早发现问题,给决策者提供切实信息,及时制定补救措施。
2.3制定内部审计制度
公路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要开展管理工作,需要制定系列管理制度,实现法制化管理,减少人为原因造成的影响。内部审计人员只是对制度负责,不针对审计对象。这样可以大大提升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效性,及早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2.4做好审计结果反馈
审计结果要及时反馈,这对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重要意义。审计表达一般有三种形式:口头提出审计意见、书面形式传达审计意见、直接下达审计决定。在审计过程中,如果是一般问题,可以采用口头提出审计意见;对于需要改进的管理问题,可以与相关部门交换意见之后,下达书面审计意见书;对于重大问题,查实后要及时汇报单位主管领导,经过研究决定,下达审计决定。审计意见执行情况,要求相关单位要及时反馈到审计部门。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6-184-01
经过前期的审计工作,内审人员收集证据、进行测试、分析并初步评价了被审计单位的不足或缺陷,提出了审计整改意见和建议,但被审计单位如果只是表面上认可审计结论,实际上根本不采取任何改进措施,则内审工作的意义将大打折扣。为了审查和监督被审计单位是否对报告中揭示的问题和偏差进行了纠正和改进,采取的纠正措施是否及时、合理、有效,就需要进行后续审计。
后续审计是内审工作中不可或缺的关键程序,不仅关系到内部审计的工作质量,而且对于组织机体的纠错防弊和风险预警有重要作用。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后续审计工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做好后续审计前的准备工作
后续审计要列入年度工作要点或项目审计计划。在开展后续审计前,内部审计部门要做好审前准备工作,全面收集审计资料,包括来自有关管理部门和被审计单位的相关资料,并进行整理和分类,对审计期间的各类审计决定和意见进行认真分析,逐项列出后续审计清单,这对确定审计重点有直接帮助。在确定后续审计项目时,内部审计人员应考虑以下因素:
根据成本效益原则和重要性原则,选择重要项目。在审计资源及审计时间有限的情况下,对次要的或无重大影响的项目可不予进行后续审计。重要性原则是相对的,内审人员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应进行后续审计的项目。要注重后续审计的时效性。后续审计的时间不宜间隔太长,如间隔太长,一方面会使管理者缺乏紧迫感,消极对待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另一方面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易受当时情况限制,时间一长,生产经营活动可能会发生重大变化,使审计结论失去应有的作用。
二、检查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回复,确定后续审计的方向和重点
内部审计部门应按照规定或约定的期限,针对审计决定和意见中的重要、疑难问题,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回复(整改报告)进行整理分析,确定后续审计时间和人员安排,编制审计方案。
审计回复(整改报告)是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发现和建议作出的答复,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向审计部门报告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是落实审计决定的具体体现。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对于内部审计确定后续审计方案很重要。
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被审计单位已经采取了纠正措施,内部审计负责人应根据反馈意见中所陈述的具体措施及问题的解决情况,有针对性地安排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人员和后续审计的时间;二是被审计单位和审计人员存在分歧的情况下,审计人员应充分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找出分歧的原因,并及时消除分歧,尽快解决问题。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在分歧消除后,确定相应的后续审计方案;三是被审计单位出于各种考虑,决定不对存在的问题采取解决措施,并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时,内部审计人员应向组织的适当管理层报告。还有一种情形是被审计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报告整改情况的, 要审查其未整改的原因,并将其作为后续审计的报告内容。
在检查审计回复时,有效区分和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和结论的各种意见是十分必要的。因为整改情况说明了被审计单位经过反复斟酌审计意见和审计结论作出的各种反应,内审人员还可通过回应选定今后审计的方向和重点。
三、重视已整改问题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进行后续审计时,首先要检查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审计发现和审计建议的书面回应文件,以及被审计单位口头回应或者保留意见的书面文件,要检查审计回复是否充分。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报告中已经整改的问题,要审查其真实性和有效性。主要分以下三种情况:一是要检查被审计单位整改的方法是否正确、措施是否有效、整改是否彻底。有没有移花接木、瞒天过海的现象,有没有整改了一个问题又产生出新的问题的情况;二是将被审计单位实际采取的纠正措施即纠正措施的运行情况与审计回复报告采取的措施即纠正措施的书面记录相比较,看是否一致、实现程度如何;三是是否存在根本未整改,而审计回复中称已经整改的情况,看是否有弄虚作假行为。对检查收集的资料,要做好复印、笔录等审计取证工作,做好审计底稿,为出具后续审计报告打好基础。
四、重点审查未整改部分,并分析查找原因,督促整改
对在审计决定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作为后续审计的重点。对未整改的原因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对主观故意不进行整改的,在交换审计意见时要督促其落实整改责任;对历史遗留问题等客观原因未整改到位的,要说明情况并提出详细实在的整改方案;对因政策变化、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或其他因素发生变化,使原有审计建议不再适应,不需要整改的,不作为未整改问题,如果有必要,应对原审计建议进行修订,并及时通知被审计单位,供被审计单位参考;在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审计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出现漏审或错审的情况,内部审计人员在后续审计时应予以修正。
五、做好后续审计工作底稿,提升审计质量和水平
审计人员的记录。如会谈记录、函证信件、审计日记、调阅资料清单以及描述后续审计性质及结果的记录等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底稿要写明检查出的问题出自哪个审计结论,并说明被审计单位是否予以回复等。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结论和审计意见等结论性资料。被审计单位以审计回复的形式产生的书面记录。包括对计划采取纠正措施的描述及对审计报告中确认的采取整改措施的文字资料等。各种检查取证资料。对于已经整改的重要问题,所进行的复印、记录等调查取证资料,也要作为后续审计资料进行收集归档保存。后续审计报告。后续审计报告是对后续审计的工作总结,也是对审计工作效果的反映。后续审计报告要说明后续审计的目的、重申以前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审计建议,概括采取的纠正措施,后续审计时的审查结果,以及审计人员对纠正措施的评价。
参考文献:
1.曹群耿.浅谈关于企业后续审计的认识和思考.交通财会,2006(7)
一、制订内审工作计划
首先是制订内审计划。集团公司下发内审项目通知后,处室负责人组织内审人员编订内审工作计划并成立审计小组,对每组的人员进行明确分工。处室负责人对工作计划进行初步审核,确定计划的可行性。其次下发审计通知。内审人员根据内审工作计划做实施计划请示,对被审单位行文下发审计通知。对于半年、全年审计报告对于重点专项检查的项目,请示相关领导,经分管领导、总经理和董事长批示后,向被审单位下发审计通知书。第三,制定审计方案。内审人员在审计前期应当调查了解被审单位的相关情况,并告知被审单位审计的目的。内审人员与被审单位相关负责人见面进行前期的沟通座谈后制定审计的项目、内容及每个项目审计所需要的时间、人员等。同时,分析被审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审计重点,编制审计实施方案。
二、查询相关材料
被审单位需配合内审人员工作。被审单位要积极协助和配合内审人员的审计检查,提供相关材料,材料务必真实、全面,不可缺少或有隐瞒,要随时回答内审人员的疑问。被审单位所出具的材料包括财务类和备查类两类资料,所需资料清单如下:(1)财务类资料: ①会计报表及附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②往来明细表(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标明资金使用用途及年限;③会计凭证;④科目余额表;⑤银行存款对账单、余额调节表;⑥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出入库台账、招投标情况目录及相关合同;⑦填写利润、费用,固定资产折旧明细表和往来明细表;⑧被审单位人员名单及工资标准及当月工资表;⑨被审单位年度合同及合同台账(贷款合同、担保合同、购销合同等);⑩在建工程完工进度明细表及在建工程情况说明;被审单位的工程项目管理,主要包括从投标中标、组织施工到竣工使用全过程的概算、预算和项目工程进度统计。(2)备查类资料:①被审单位公司章程、章程修正案及组织架构;②年度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纪要(人事任免、经营决策、项目安排等);③营业执照;④被审单位内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目录。上述材料需被审单位加盖公章,以上资料清单并不是完全详尽的,在审计过程中内审人员会根据被审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补充。
三、实施审计方案
内审人员根据审计所需资料清单进行审计前的数据准备工作,对被审单位提供的相关数据进行整理,并进行查阅分析。内部审计首先从内控制度入手,审查公司内部监督制度的健全性、完善性和有效性。内审人员应对被审单位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分析并做出初步评价,评估风险,确定控制薄弱环节以及审计的重点从而了解被审单位的基本情况。内审人员审查被审单位的实际业务活动的运行是否与相关的内部控制相符合,内部控制措施是否得到贯彻执行。一般内部控制风险控制环节包括以下内容:(1)检查是否所有重要经济业务的发生都经过集体决策,重大事项或重要财务会计处理是否经适当审批,执行情况如何,对外投资决策是否进行了可行性分析等;(2)检查被审单位在有关资产管理、投资、担保、抵押等经济业务方面是否存在并良好执行相关内控制度;(3)检查被审单位在主要业务循环控制点是否存在漏洞,包括货币资金循环、采购及付款循环、销货及收款循环、投融资循环等。
四、提交审计报告
首先是分析总结。编制交换意见稿内审人员对审计结果进行分析、总结,然后根据收集到的资料编写审计交换意见初稿。审计交换意见稿经审计组长审核后报处室负责人。处室负责人对内审人员的工作底稿,收集的相关证明资料和审计交换意见稿进行审核。第二是提交反馈意见。内审人员将审核后的审计报告初稿与被审单位公司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交流意见,出具交换意见稿,并要求在一定期限内将反馈意见与改进建议交给法审处。第三是汇总反馈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内审人员收集、整理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修正审计报告初稿,将修正后的审计报告呈送给被审计单位公司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
五、结论
正式出具审计报告,内审人员根据集团公司领导审阅结果正式出具审计报告,一式肆份。两份交给被审计单位,单位负责人和单位存档各一份。两份由集团公司行政处和法审处各存档一份。其次做出审计结论和决定,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一经下达,被审单位务必遵照执行。最后审计资料的整理归档, 内审人员对被审单位资料和工作底稿进行整理、装订、编号,形成内部审计档案,并由法规审核处负责保管。
参考文献:
本文作者:张丽艳工作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审计处
经济责任审计应客观、全面地呈现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所在单位的经济管理状况,要避免片面只谈问题,不谈成绩。两办文件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科学发展为目标”,“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有些审计组片面地认为审计就是查问题,在进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把聚焦点仅仅放在存在的问题上,而对单位取得的成绩却避而不谈,似乎任期内取得的成绩与审计无关,这是一个更大的误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只有全面反映出领导干部任期内单位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管理问题,才能得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如果审计报告只谈问题,不谈成绩,就会打击领导干部致力于发展单位事业的热情,损害单位的长期利益,产生负面效果,违反了审计促进单位经济发展的初衷。
对具体经济事项的评价应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要关注事物的发展趋势。如果某项经济决策有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实现了国有资产的大幅增值,但在小的方面存在瑕疵,就应重点描述积极方面,对存在问题从进一步完善的角度提出建议,如此方能鼓励领导干部敢做事、做好事。如果基于审计就是查问题的片面思想,就该经济决策的积极效果不做评价,仅反映其不够完善的地方,评价就不够全面客观。
审计中应坚持历史的、具体的统一,要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任何事物的发展都要经历一个从不完善到完善的过程,对于那些横向比较有特色、纵向比较有进步的经济管理事项,应给予积极肯定,不足之处应给予善意建议。如:某单位原来的经济合同管理散乱无章,缺少归口管理部门和对合同整体情况的统计,控制薄弱,个别合同以部门名义对外签订,有些合同条款明显不利于单位利益,合同是否足额到款也缺少监督。现在该单位为加强合同管理制定了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对合同统一编号,重要经济合同实行多部门会签制度,明确规定不得以职能部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要求合同主办部门建立合同执行情况台账,并将经济合同在财务、审计部门备案以便于不定期检查。虽然该单位在制度执行上还不够严格,但相对于以前的杂乱无章的情况,现在合同管理工作显然已经上了一个台阶,也说明被审计单位领导重视了合同管理工作,应给与积极肯定,此外就进一步加强制度执行工作给出善意提醒。切不可不谈合同管理的进步趋势,而仅描述合同制度执行不够,否则就是没有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会给人吹毛求疵的印象,不利于鼓励单位积极改进管理流程。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在“真”字上下功夫。审计工作中要坚守职业道德,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业务;要建立严格的审计质量控制程序,不能随意省略必要的质量控制环节;审计评价应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做到言必有据。不仅要注重对问题证据的收集和审核,而且对工作成绩的评价也要有相应的支持材料和审核过程。具体来说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①审计底稿的编制要事实清楚、定性准确,涉及的数据、问题或成绩都要有确凿的支持证据作为原始附件,切忌主观臆断,随意夸大事实。②审计底稿需要有审计人员、复核人员签字,并请被审计单位相关部门或人员签字确认,以体现审计的公开透明,保证审计报告素材的真实性、准确性。③审计外勤结束后,应举办口头意见反馈会议,由审计组成员和被审计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参加,双方就初步审计情况和问题进行充分沟通,这对审计意见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是一个相应的保障。④审计报告的形成过程要有审计组成员的充分讨论,要有审计报告的复核过程,以保证客观公正。⑤审计报告印发之前,务必向被审计单位和领导干部本人发送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对于审计报告的反馈意见,如果被审计单位提出了充分的证据支持,审计组讨论后认为可以修改的措辞语句应予以修改。⑥印发正式审计报告后要注意做好审计档案的归集管理,将审计报告及征求意见稿、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对审计报告的反馈意见、被审计领导干部述职报告、审计底稿及依据、相关审计通知等重要资料归档备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于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经济责任意识、完善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其最终目标是要促进单位经济的科学发展。审计人员在实践中要不断探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科学方法和评价体系,帮助被审计单位完善经济管理流程,预防风险,提高管理水平,如此才能更好地体现出审计工作的职业价值。
九、正在进行工作的通报
对正在进行的工作,除了机密的工作和调查外,如果被询问(如被国会议员、工作人员、其他机构或者新闻机构询问),GAO会公开任务的来源和项目的目标、范围和方法。此外,所有国会的工作人员可以通过参议院和众议院的网络连接到GAO,获取GAO正在执行任务的背景资料和调查的关键问题,除了那些报告中结果涉及机密或敏感信息的内容。正在执行的任务是指已经配置人员开始工作的项目。
十、征求机构意见
依照政府审计准则的要求,GAO会向被审计单位和其他直接涉及到的单位就审计结果草案征求意见。这些反馈的意见会随GAO的报告一同公布。在审计现场收集和分析数据结束时,GAO会同被审计单位人员举行撤点会议,讨论(一)确认收集的数据事实的准确性。(二)讨论这些数据循环的含义。GAO虽然可以接受口头意见,但更希望收到书面意见。尽管GAO可以给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涉及到的单位30个日历日的时间征求意见,但GAO更希望在更短的时间内获得反馈意见,这取决于任务要求者的需要和涉及问题的复杂程度。在很少的一些例子中,如果被审计单位表明延长时间是有必要的以及希望审计结果更精确一些,审计长会同意反馈时间超过30天。对下列情况,GAO将不征求意见:(一)公开调查结果会带来对个人和他们所知悉机密的风险;(二)过早地公开信息会对工作结果带来危害;(三)主要反映GAO以前工作的。
十一、要求者收回任务
如果GAO尚未对工作任务形成书面结果,任务发起者或合作者可以在任何时候决定撤回他们的任务要求。如果已经计划撰写书面结果,任务发起者或合作者必须在书面结果被送去印刷之前向GAO提出撤回他们的任务要求。如果GAO已经对此任务投入了大量的资源或者公众对项目结果非常感兴趣,他们撤回任务的要求并不能终止这项工作。在这种情况下,GAO会将此工作视为审计长布置的工作那样来发表工作结果。结果报告会主送国会有管辖权的委员会或者涉及到的单位。结果报告副本会送国会有管辖权的委员会,感兴趣的组织和公众都可以获得。
十二、公布审计结果
所有的结果报告都会有预期签署日期。GAO会在任务要求者收到结果报告30个日历日之前向其通报情况,并会应其要求在结果报告签署后30个日历日内限制公布。GAO在非常有限的例子里会同意延长限制公开的时间(如听取此项目结果意见的时间改变了)。如果工作是由议员个人提出的,而国会的委员会有兴趣听取意见或标示审计报告中与法律相关的事项,GAO在征求该任务要求者之后,会保留对相关委员会或分会就审计报告的要点报告简报的权力,但不提供审计报告。如果报告的内容已被公开或公众可以获得,或者是国会的任何机构认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应予公布,GAO在与任务要求者磋商后,可以发表被限制的报告。如果审计结果的草案已经被泄漏或者公众已经可以获得,在征求任务要求者的意见后,GAO可以发表这个结果草案。在这些例子中,GAO在公开结果之前,会告知任务要求者。在极少数的情况下,国会要求的任务会涉及到法律未决的事项(例如GAO获知某事项正在参议院或众议院的议员中进行法律辩论)或者触及其他制度的影响。对这些例子,GAO征求任务要求者意见后,会将信息或结果予以公开而不顾对此类问题不予公开的限制。在这些例子里,GAO会迅速通知任务要求者,为什么、什么时间和向谁公开这些信息和结果。
十三、听证的要求
要求GAO提供证词时,国会的委员会或是分会的主席必须写出书面要求。GAO努力对国会所有的听证要求做出回应。然而在下列情况下,GAO会拒绝听证要求:(一)遵照GAO的核心价值观和职业标准,不能提供证词;(二)GAO的证词的主要内容是其他任务要求者需要的新信息,而该要求者希望在结果公开之前限制此信息的发表。在书面证词正式完成之前,GAO将会就下列内容征求被审计单位管理者意见:(一)确认收集的数据的准确性,(二)讨论数据循环的含义。GAO将按照参议院或众议院包括各委员会的规则来分发证词,并向多数党和少数党议员就证词的事实、主要结果和建议报送简报。
十四、查阅审计纪录
GAO会同意国会议员持书面要求在GAO的办公室内查阅审计纪录,或者对审计结果已经公开的项目,提供其选定审计纪录的副本。在审计结果已经报给任务要求者但还没有正式公开时,在接到议员需查阅的书面要求后,GAO会同意其查阅特定的、选定的审计纪录。在这种情况下,直到审计结果正式公开,GAO才会提供审计纪录的副本。这个措施是基于法律和保密考虑而实施的,如那些关于纳税人返还的信息和保护银行的信息。
十五、国会指定具体人员的工作
按照法律要求,只有国会的委员会而不是国会领导或个人的办公室可以向GAO的职员布置具体工作。GAO的职员不允许参加政党的活动或讨论。国会委员会必须以书面形式指定GAO职员从事特殊目的的在1年之内的工作。所有这些指定,必须经审计长批准,这种方式与遵循参议院或众议院的规定和政策相一致。
十六、对媒体的政策
为响应媒体对正在进行的项目的询问,GAO会提供每项任务的目标、范围和方法的信息,以及任务要求者的名字,预期完成的时间等。GAO会将这些询问提交给任务要求者。出于职业的礼貌,GAO会在项目执行的过程中,将媒体质询的主要内容告知任务要求者。当一个项目结果被公开后,GAO的职员会作为这个项目的专家回答媒体的问题。对电视新闻节目的采访,只有在媒体提出要求,并且GAO认为这个项目的事实、结果、结论和建议适于公开时才会接受。GAO的政策是只有对这个已完成项目具有很广泛知识的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接受采访。在GAO决定接受电视采访之前,GAO会告知任务要求者关于媒体的基本情况、预期采访的资料和时间。如果GAO被任务要求者邀请参加其发起的新闻会,且这个会是在华盛顿举行,GAO会给予支持。在这种情况下,GAO会派出了解该项目、知识丰富的职员参加会议,并只回答与GAO公布结果相关的问题。尽管GAO一般不针对审计结果举行新闻会或出版新闻发行物,但GAO建议媒体和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站和其他方式获取GAO的工作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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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内容:
为高质量开好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落实好自治区党委政府、自治区联社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对照自治区党委第十巡视组巡视情况反馈意见,结合工作实际,从以下几个方面和你谈心谈话。
笔录内容:
1.结合工作实际,谈谈本人(谈话人)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以及本人分管领域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方面还存在哪些不足。
2.结合工作实际,请你(被谈话人)对我(谈话人)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以及本人分管领域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审计目标更高远在审计目标上,第十二届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会议发表的“关于绩效审计、公营企业审计和审计质量的总声明”提出了绩效审计的四个目标:“①为公营部门改善一切资源的管理打好基础;②使决策者、立法者和公众所利用的公营部门管理成果方面的信息质量得到提高;③促使公营部门管理人员采用一定的程序对绩效作出报告;④确定更适当的经济责任。”因而审计目标显得更为高远。
(二)审计目的更宏观在审计目的上,传统的财务审计主要是查错纠弊,保证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而绩效审计则是为了评估所投入各项资源的经济程度与有效程度,并以此找出进一步提升组织绩效的路径,实现由查错纠弊上升到控制提高的目的。
(三)审计内容更宽泛在审计内容上,传统的财务审计主要是审查组织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而绩效审计除传统的财务审计内容外,还包括组织非经济领域的各项管理活动和业务活动
(四)审计方法更多样在审计方法上,传统的财务审计通常采取对会计资料进行检查的方法,如审查、查看、计算、分析,以及顺查法、逆查法、详查法、抽查法、核对法、盘点法等;而绩效审计不仅要采用上述方法,而且还要运用调查研究、统计分析和经济分析技术,并借助计算机和网络技术进行辅助审计,采用业务测试、分析法、系统法、论证评价甚至模糊预测与评估等方法。
(五)审计作用更显著在审计作用上,传统的财务审计主要是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正确和合法,保护组织资产的安全完整,其功能是保护性的,作用有限;而绩效审计不仅要监督组织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更重要的是要从全局的角度,评估组织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程度和有效程度,探寻影响组织绩效高低的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与建议,指出进一步提高绩效的路径与方法,其建设性和控制性作用尤为突出,由于这种审计活动已拓展到经济、社会、政治等诸多方面,因而作用是无限的。
二、人民银行开展绩效审计的必要性
(一)顺应审计发展趋势的需要国家审计署在《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明确指出:“全面推进绩效审计,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配置、使用、利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促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建立健全政府绩效管理制度,促进提高政府绩效管理水平和建立健全政府部门责任追究制。”要“着力构建绩效审计评价及方法体系。认真研究,不断摸索和总结绩效审计经验和方法,2009年建立起中央部门预算执行绩效审计评价体系,2010年建立起财政绩效审计评价体系,2012年基本建立起符合我国发展实际的绩效审计方法体系。”可见《规划》已为全面推行绩效审计明确了时间表,其发展趋势将难以阻挡。
(二)提高人民银行履职水平的需要绩效审计通过评估人民银行对公共资金和资源的管理效率与效果,揭示人民银行在履行职责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对人民银行资金和资源的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并与预期目标进行对比,分析差距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使各级人民银行能正确、高效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宏观调控作用,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三)完善人民银行内控管理的需要绩效审计的一大优势是将审计监督的关口前移,能有效改变目前人民银行内审以事后监督为主的局面,将审计监督的关口前移到事前和事中,使人民银行内审实现从查错纠弊向预防和控制转变,从而促进人民银行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加强内控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体系,有利于各级人民银行依法、合规、科学、高效地行使人民银行职能,实现人民银行工作目标。
(四)建设节约型人民银行的需要绩效审计的主要内容是对资源的经济性、管理的效率性和工作的效果性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为响应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号召,人民银行总行提出了建设节约型人民银行的要求,各级人民银行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创建活动。并且从2006年开始,人民银行已实行部门预算管理模式,中央财政削减人民银行系统的经费预算,特别是基层人民银行的经费预算大幅度缩减。因此,适时开展人民银行绩效审计,实现支出节约、支出合理、支出得当的绩效管理目标,既是各级人民银行领导和员工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建设节约型人民银行的客观需求。
三、人民银行绩效审计的模式探索
(一)人民银行绩效审计的目标和立项原则
1.人民银行绩效审计的目标。通过审计,对被审计单位履行职责时资源使用的经济性、业务管理的效率性和职责履行的效果性进行审核评价,确定其资源使用是否得当,是否进行了有效管理,是否实现了人民银行的职责目标。
2.人民银行绩效审计的立项原则。在绩效审计立项时,应坚持重要性、时效性和周期性的立项原则。重要性是指选择的项目是否举足轻重,是否与人民银行职责履行息息相关,并且是上级行关注和员工关心的。时效性是指项目的选择时机是否恰当,过早则可能问题尚未显露出来,不利于作出客观评价;过晚则可能时过境迁积重难返,不利于问题的纠正和绩效改进。周期性是指在一定的期间内,对所有应审计的单位进行持续关注,周期性的有计划随机选择绩效审计项目,从而保证审计的覆盖面。
(二)人民银行绩效审计的任务和范围
1.人民银行绩效审计的任务。主要是对各分支机构及其部门财力、人力、物力及其他资源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审计评价,从而促进人民银行持续改进提高履职绩效。
2.人民银行绩效审计的范围。包括对各分支机构履行职责或开展某一专项业务时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客观、系统的检查和评价。所谓经济性,是指以最低的资源投入取得一定质量履职效果,即资源投入是否节约;效率性,是指以一定的资源投入取得最大的履职效果,即资源投入是否讲究效率;效果性,是指在一定程度上达到预期履职结果,即资源投入是否得当。
(三)人民银行绩效审计方法和技术
1.调查研究法。调查研究也是传统财务审计方法,只不过财务审计中处于从属地位;而在绩效审计中,由于需要大量了解和掌握被审计单位的绩效信息,以及相关的行业资料等,因而调查研究法是绩效审计的主要方法之一。调查研究的方式主要有问卷调查、绩效面谈、电话调查、函证调查等,在绩效审计过程中,上述调查方式通常需要综合运用,单独只运用其中的一种方法不利于全面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情况。此外,由于调查结果受人为因素的干扰较大,所以抽样调查时一般要保证足够的样本量。
2.统计分析法。统计分析是绩效审计中主要和常用方法,在进行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评价时,常用的统计分析方法有线性分析、回归分析、相关性分析、假设检验等,用以找出因果关系、目标差距及影响原因。统计分析方法准确性较高,结论相对科学可靠,但相应地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数理统计知识和数学分析能力。
3.经济分析法。除了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以外,绩效审计中还要运用经济分析技术方法进行绩效测评,通过分析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建立其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体系,并进行对比分析和总体评价。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可以是定性的,也可以是定量的,并且把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价结合起来,以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和审计评价评价的公正性。
(四)人民银行绩效审计程序
1.准备阶段。一是制定内部审计年度计划时要明确绩效审计项目;二是在开展绩效审计项目前进行审前调查,对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和有关人员、要素指标等进行初步调查,为针对性地制定绩效审计方案打好基础;三是制定绩效审计方案时,要对审计项目的组织架构和业务管理进行审查,确定审计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审计目标。
2.实施阶段。一是制定绩效审计实施方案;二是与被审计单位进行交流;三是收集信息和数据;四是进行分析和评价并得出绩效审计结论。在这一阶段中,审计人员必须依据绩效审计目标,充分收集相关的审计证据,并对其进行归并、汇总、分析和评价,从而得出相应的绩效审计结论。
3.报告阶段。一是撰写绩效审计的内审初步意见并向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二是对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审计证据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审计结论和加强与改进管理的意见建议,撰写绩效审计报告并向派出行或上级行报告;三是根据相关制度和保密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实行审计公告;四是跟踪绩效审计报告,及时根据领导的批示意见搞好信息反馈,督促绩效审计报告意见与建议的有效落实。
(五)人民银行绩效审计报告人民银行绩效审计报告应包括引言、主体、附录三个部分。
1.引言。应写明审计依据、审计目标、审计期限、审计内容和范围、审计方法等事项。
2.主体。由5部分内容组成,一是基本情况。主要介绍与绩效相关的基本情况,如被审计单位的机构人员状况、职责履行情况、审计活动的目的或总体目标等。二是主要问题。问题反映应从绩效角度进行定性,详细陈述问题事实、数据及相关分析等,问题排序一般按对绩效的影响程度大小排列。三是反馈意见。陈述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初步意见的反馈意见。四是审计评价。围绕审计目标,运用相关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对被审计单位履行职责时资源使用的绩效进行评价,评价要客观、公正、准确、清楚、易懂。五是审计建议。围绕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解决问题、提升绩效提出审计意见建议,所提意见建议要有针对性、控制性和可操作性。
3.附录。与审计项目有关的资料、数据、文件和具体分析过程与评价结果,如绩效评价分析图表、计算数据等。
(六)人民银行绩效审计注意事项
1.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人员一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事求是,要排除一切干扰因素,找准问题的根本原因,以便对症下药。做到事实认定清楚,问题定性准确,原因分析透彻,审计建议可行。
以制度为保障,以制度求规范。我局以建立职责明事、责任落实、奖罚分明的审计机制为目标,先后健全完善了业务学习、审计管理、廉洁自律、考核奖惩等四大类45项内控制度,细化审计工作流程、统一审计工作标准、规范审计工作程序,使“依法执审、质量立审、廉洁从审、文明促审、创新兴审”的工作思路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同时,还结合省、市印发的新文书格式和文本格式,制定印发了凤翔县审计局11种审计文书样本和20种审计文本格式,在机关内部网上,便利了审计人员的实际操作,使审计过程达到统一化、格式化和规范化。
在具体审计项目实施中,全面推行“两抓三把关”机制,“两抓”,即:一抓审前培训。在认真调查了解、摸清情况、明确重点、确定目标、制定实施方案的同时,针对每个项目的特点和实际,进行审前培训,使审计人员在审前充分“充电”,提高工作能力。二抓审计实施。严格落实审计组长负责制,在收集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撰写审计报告初稿的各个环节,都由审计组长根据审计实施方案设置质量控制点,严格复核检查,保证最大化的实现审计目标。同时,对重大审计项目实行总审计师全程跟踪检查,发现问题随时纠正处理。“三把关”,即:一是把好征求意见关。在每个项目审计结束后,均要认真听取被审计单位对有关问题的陈述和说明,有出入的及时调查核实纠正,确保审计报告反映的违纪、违规问题事实清楚、数据准确。同时,要求各审计组在汇报项目审计结果时,把征求意见情况和被审计单位意见一并反馈,不允许截留或遗漏。通过严把征求意见关,从基础环节上防范审计风险。二是把好审计复核关。实行审计业务三级复核制度,制定了《凤翔县审计局审计质量复核办法》,完善了质量控制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方法体系,要求每个审计项目都要经审计组长、业务股长、主管领导复核并签署具体意见。三是把好定性处理关。制定了《审计项目实施审计情况报告制度》。要求每个审计项目实施结束后,审计组每个审计成员要填写《审计人员审计实施情况报告表》,全面反馈开展审计调查了解、收集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和查出的主要问题;审计组长填写《审计组审计实施情况报告表》,主要反映审计查出问题的摘要、违反法律法规适用的条款及处理处罚的具体意见,经股室复核、法制机构审理和分管局长签署具体意见后,再召开局长办公会集体听取初步汇报,审计组人员全部参加,对有些问题进一步核准查实后,才能提交审计业务会议进行审定。使被审计单位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理处罚,由集体讨论决定,处理过程、结果公开,确保审计处理处罚公正、公开、准确。
(一)时效性强:后续审计一般安排在审计报告结束后一段时间内进行。其主要原因,一方面被审计单位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自检、整改;另一方面对个别需要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或上级领导帮助解决的问题,需要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才能整改到位。但后续审计的时间距离审计报告结束又不易太久,若不及时督促整改被审计单位相关责任人调离岗位,容易造成推诿扯皮、整改不彻底的现象出现。
(二)目标明确:后续审计的重点和范围,一般只限于上次审计结论所涉及的内容,目标清晰,针对性较强。
(三)效果突出:后续审计可以通过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职能,在一定程度上约束管理者切实采取措施,纠正错误,而不是敷衍了事。它是保证内部审计工作有效开展、工作成果得到确实转化的重要举措。
二、后续审计的意义
(一)有利于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
后续审计既是对审计人员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的准确性及整改的可行性进行验证,也是对审计人员沟通、专业判断能力的一次检阅。同时,后续审计结果也是对审计人员业务能力实行绩效考评的有效依据,有助于增强审计人员的责任感,有利于帮助审计人员总结经验、改进不足,提高审计意见和建议的质量水平。
(二)有利于维护内部审计的权威性
实施后续审计,可以促使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在被审计单位得到正确落实和采纳,使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得到充分实现,体现内部审计在组织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后续审计可以保持审计监督的连续性,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制度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对于维护审计决定的严肃性,增强审计机构的权威性,具有重要意义。
(三)有利于正确处理审计监督与服务的关系
内部审计坚持监督与服务并举的宗旨,当被审计单位生产经营遇到设备投入、人员配备不足等实际困难时,内审机构利用其独立性、专业性,协助被审计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通过加强协调沟通,促使问题得以尽快解决,从而促进管理效率的提高。
(四)后续审计是审计机构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
后续审计的主要任务包括建立后续审计制度、跟踪审计意见、决定和建议的落实以及建立审计项目档案的责任制度等,并确定相应的质量管理责任。后续审计是内审工作中不可缺少的关键程序,是审计质量控制系统的重要环节,对于审计机构制度建设和风险预警、确保审计程序的完整性,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后续审计应注意的事项
(一)有选择性地将后续审计列入年度项目计划
为适应经济发展和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审计领域不断拓宽,但不是所有的内部审计项目都应该实施后续审计,应根据审计事项的性质及风险大小来确定后续审计的范围。例如:合同管理审计、购销环节审计、离任审计等内部审计项目。由于合同审计与购销环节审计具备跟踪审计的特点,审计人员全过程跟踪,而离任审计具有一次性审计的特点,审计结束时对被审计对象已经做出综合评价,通常这部分审计项目无需进行后续审计。
(二)要突出重点,量力而行
后续审计的对象通常是问题多或者问题少但性质严重的被审计单位。审计过程中,需要抓住重要环节、关键时点开展审计。根据成本效益原则,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对于偶发事件或无重大影响的问题,仅做口头询问督查即可,而涉及到内部控制失控、影响生产经营和违法违纪现象等严重问题时,需要书面和现场核查处理结果,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审计人员的配备
后续审计时,需要对主审进行轮岗更换,利用后续跟踪审计的机会,重新审视当初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是否恰当,避免受习惯性思维和惯性的影响使后续审计流于形式。这既是对审计人员业务能力的考察,也是审计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
四、后续跟踪审计的步骤和方法
(一)计划阶段要求被审计单位反馈整改意见
根据审计计划的安排,结合被审计单位整改的复杂程度,由审计机构统一编制整改方案,做到一问题一方案,将存在问题、整改关键环节进行分类,根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整改配合部门及不能整改原因等内容详细填报,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反馈。
(二)实施阶段注重审计技巧的灵活运用
首先,对已经整改问题采用逆查法。例如:对财务账务处理错误的问题,根据反馈的整改方案,直接对调整会计凭证进行核对即可;其次,对内部管理控制方面存在问题,进行现场数据追踪和实地检查记录资料等方法,检查措施是否到位;最后,对落实有困难的问题,采用座谈的方式,必要时,邀请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参加,了解相关情况,并通过充分交流获得其支持和帮助,促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对于受客观因素限制,确定无法解决的问题,要作详细记录,避免日后审计重复提及,力求审计工作有创新、有突破。
(三)提交后续审计报告
后续审计报告的目的,是为了使管理层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整改后的现状,提高审计结果的透明度,明确审计责任,有效地防范审计风险。后续审计中的审计发现、风险重估结果、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都可以列示在后续审计报告中。
凡事要“有始有终”,审计工作也不例外。在审计实践中应切实重视后续审计的重要性,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服务职能,根据审计对象的具体特点,实施完整、高效的后续审计程序,以体现审计工作的完整性,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