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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现阶段,由于工程建设中消防管理工作不够规范,相关管理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不强,使得建筑物的致灾因素增多,极大地增加了建筑物火灾隐患地发生率,为了改善这一现状,加强建设工程源头管理,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日常监督已经成为现阶段非常重要且极其紧迫的任务。
正文:
一、现存问题
1、前期监管不到位
现阶段部分工程项目,尤其是政府扶持工程或是招商引资工程往往会以任务重工期紧等原因为借口,在没有得到工程施工许可的状况之下便已经开始建设施工,甚至部分工程都竣工完成或是投入使用,都仍然没有消防审核意见书,导致施工前期缺失监管。在图纸设计方面部分单位完全依据企业需要进行设计,而未能严格遵守消防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也有的企业和单位对消防审核意见书中涉及的问题敷衍了事,仅仅对图纸做简单变更和书面回复,而在现实施工过程中依然我行我素,抱有侥幸心理,从而使得消防审核形式化,失去消防管理的根本目的。部分单位在进行城中村改造工程时,无视消防安全法律法规,一味追求利益最大化,刻意缩短防火间距,或是忽略消防车通道的建设,进而导致其建成的建筑藏有严重的火灾安全隐患。
2、监管责任未能完全落实
目前很多建设单位缺乏消防安全意识,在建设施工过程中,随意占用公共消防车道、盲目增加建筑高度,甚至对建筑原来的使用性质和平面布局进行随意改动,导致竣工工程与该单位申报工程存在很大的差别。少数设计单位意欲谋求更高的经济收益无视消防安全,对建设单位给出的要求一味迎合,忽略工程实际情况,明知部分设计无法实际实施,却仍然弄虚作假。部分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时投机取巧,对隐秘工程试图偷工减料,以谋求蝇头小利,如肆意更改消防管道口径、更换耐火等级低的电器线路、减少防火涂料的使用等等,这一系列不良举措都会直接影响工程质量。除此之外,很多监理单位形同虚设,其中的监理人员专业能力往往较差,素质水平也不高,再加上经济利益的诱导,使其难以担负起监理工作。
3、消防设施管理维护工作不到位
现阶段存在部分单位关于建筑消防设备管理的意识不足,为了节约工程投资在建设初期选择建筑消防产品的时候,片面追求低价,而偏向于廉价且质量较差的产品,而这种消防产品投入运行之后,便很可能随时发生故障。某些建设单位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往往会受到建设成本的制约,使得消防安全管理的专职队伍很难组织建立起来,未能完全按照消防相关要求制定管理和维修等制度,少数单位虽然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但往往在执行上不够严格,且未能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测试、检查、清洗或是维护等工作,除此之外,负责消防设施维保的工作人员专业能力较差,虽然有过相关消防安全培训,但往往实践经验较少,一旦突发安全事故,却很难可以快速正确的对事故进行处理。
二、改善对策
1、加强建设工程消防源头管控
首先,消防部门应该安排人员进入城乡各级建设规划委员会,从而督促其主管部门在对新城开发或是旧城改造的过程中科学有效的实施消防规划。商务、安全监管以及卫生等相关行政部门应该对安全消防管理问题进行严格审批,凡是违背法定审核条件的建设单位一律不得给予相关许可证。与此同时,还需要公安消防部门的积极配合,形成联合执法,实现监管合力。检察机关需要对各职能部门进行监督,使得消防安全职责得以完全落实,确保消防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对失职渎职的不良行为应该给予严肃查处。对于城市老街区、城乡结合部、出租屋等区域性火灾安全隐患场所应该适当增补消防设施,疏通消防通道,从而降低其火灾发生的概率。除此之外,消防监督部门还应该对重点建设工程进行提前介入,与其相关部门积极建立沟通机制,并且对其开设绿色通道,主动对其提供科学、合理、全面、规范的消防安全执法服务,帮助其解决各种消防问题,从而最大监督的降低火灾隐患的发生。
2、对各方主体责任进行充分落实
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设计、建设、监理以及消防安全技术管理结构等多个单位工程建设的参与活动情况做详细记录,并且对其进项安全职责划分与落实,要求其对建设工程消防安全问题担负终身责任。建设单位主要负责消防质量安全在建设过程中的协调管理,积极督促工程的相关参与单位对安全管理责任进行落实;设计单位需要完全依据国家消防相关法律发挥进行建设消防设计工作,并且对施工质量以及施工安全承担监理责任。此外,还需哇哦积极发展消防检测和消防咨询等中介组织,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将社会消防安全“第三方力量”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并要求其担负起消防安全法律责任。
3、强化建设单位的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意识
督促建设单位对消防安全责任进行严格落实,将常态化的自我管理机制建立并完善起来,尽可能做到隐患自除、安全自查。消防及公安等监督管理部门应该对所有的扩建、改建、新建等建设工程实行户籍化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建设单位对单位实际情况、消防安全信息、管理制度以及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的具体落实情况等进行及时录入,引导建设单位对日常消防安全进行实时更新和管理。对于已经舍友专项消防设施的建设单位,需要要求其对施工所需要用到的消防设备监理操作维保和巡查的操作规程,强化消防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确保建筑单位的消防安全设施可以正常投入运行,从而进一步增加建筑物的抗灾能力,从而避免火灾安全隐患的发生。
结语:
综上所述,现阶段我国建设工程消防管理仍然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和不足,导致建筑单位建成的建筑藏有严重的先天火灾安全隐患,严重危及了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改善这一现状,文中针对现存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改善对策,并且希望可以在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工作中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参考文献:
[1] 张丹. 浅谈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J]. 科技信息,2010,24:751+753.
中图分类号:TU99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建设工程消防质量关乎建筑的安全,不仅与企业的生产息息相关更是和每一个公民的生命安全联系紧密。因为消防质量不过关,导致的无数无辜生命的失去以及巨大经济损失的案例不计其数。而在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的工程中质量监理是就显得尤为重要,建议监理在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监理管中的作用也成为我们研究的重要课题。
二、国内外建设工程监理现状与发展
1、国外建设工程监理现状与发展
建设工程监理在英、美等发达国家被称作工程咨询,是国际上普遍实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制度。是指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社会化、专业化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接收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以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所进行的,旨在实现项目投资目的的微观监督管理活动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工程建设项目前期投资的咨询服务,对拟建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或技术经济分析论证,以判断项目是否具有可行性或有一定的收益;二是项目实施阶段的监督服务,通过与业主签订合同,受业主委托,代表业主进行项目管理并维护其利益。
2、国内建设工程监理现状与发展
我国最早的建设工程监理出现在1982年布鲁革水电站建设,按照世界银行的贷款要求,组建了一个独立于“鲁布革工程管理局”运作的“工程师机构”,该机构由工程师代表、驻地工程师和检测员依据国际合同管理方式组成,代表业主对施工现场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此处的“工程师机构”即为我国工程建设监理的雏形。从1988年开始,我国正式开始推行监理制,其发展过程大概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988-1993工程建设监理试点阶段。这阶段,通过在各指定城市开展建设监理试点以总结经验和教训,以及验证监理制度在我国的可实施性。
1993-1995工程建设监理稳步发展阶段。这期间,建立制度在我国得到了较好的发展,节省了工程建设成本,为我国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996年到现在,工程建设监理全面推行。在国家和政府部分的大力支持下,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制度逐渐走向法制化,得到了全面推广和长足发展。
三、监理工作在消防质量把关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合同中虽然明确了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消防质量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缺乏认真审查,往往出现形同虚设,合同纠纷等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保证监理工作的顺利执行。
2、监理单位在认识上仍不强,仍然存在消防工作是消防机构的事的思想,在消防施工单位资质把关、消防产品和防火材料质量进场把关、消防设施的施工程序把关等方面存在得过且过的情况。
3、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承包商的各种具体要求并非都经过监理方,因
而降低了监理方应有的作用,而且使施工承包方在执行过程中受到多头管理,左右为难,无所适从,反面影响了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消防监理工作的基础和必备手段
从大量工程建筑的火灾事故调查表明,不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技术法规和施工规范是造成工程质量隐患和事故的重要原因。加强工程建筑消防标准的实施监督,对保证消防工程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消防施工和验收规范也分为高层建筑及建筑工程两大部分。其中高层建筑一般按专业分为总平面布置和平面布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火、防烟和建筑构造,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通风和空调系统以及电气电源等。建筑工程一般分为厂房、仓库、民用建筑和消防车道等。在实施监理时,对于以上各系统施工规范和验收规定都应根据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范围,要针对性地参照有关国家消防规范进行学习。如:在高层建筑施工中,防烟分区内的排烟口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排烟支管设置防火阀的条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中,对点型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及消防控制设备的安装等都有严格的要求。在验收规范中,如对卤代烷、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系统的抽验,应在符合现行各系统设计规范的条件下,按实际安装数量的20%~30%抽验,其控制功能,人工启动和紧急切断试验1~3次。如果在施工中不掌握以上规定,一旦出现意想不到的火灾事故,分析事故原因和责任,监理人员也是不能推诿的。因此,掌握消防施工及验收规范是每一个消防监理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五、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过程消防质量把关
1、把好消防设施施工单位资质关。目前,市场上消防设施施工单位水平参差不齐,施工单位的资质颁布以及施工单位的管理仍然说法不一,没有一个更为规范的程序,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承包资质没有明确规定,更多的是参照建设工程其他标准执行,因此监理单位在消防设施施工单位资质上一定要严把关,防止弄虚作假,根据施工业绩等合理把关,挂靠单位一定要有该单位的合同和委托证明材料。
2、把好消防产品、防火材料进场质量关。消防产品、防火型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进场之前,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必须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认证证明材料,监理单位对进场消防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可联系当地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产品进行把关。
3、把好消防设施施工程序关。工程一旦准备开工,监理工程师首先审查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是否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及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等制度,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到位。仔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检查和审查工程材料、设备的质量,杜绝质量事故的隐患。针对工程的特点和合同中签订的质量等级,建设方的要求、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力量等情况,确定监理方的监控目标,制定监理的各项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做到施工质量监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4、把好建设工程消防质量验收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令第106号《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依法应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备案审查抽查到的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有义务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对建设工程消防质量验收,并提供相关资料记录。对未纳入审核验收行政许可、在备案审查又未被公安消防机构抽查到的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应对该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施工过程中的监管负有主要责任。
七、结束语
建议监理在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监理管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在工程施工过程以及验收过程中监理对于质量的控制以及保障是尤为重要。同时,实际工作中除了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按章办事之外更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严格要求。
参考文献
[1]李清立.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管理实务[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2009年5月1日起,我国开始正式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后的《消防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的相关规定尤为引人注目。建设工程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各学科、各领域。随着新技术的不断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标准不断出现,一项建筑的涉及面更为宽泛、更加复杂。从全国近几年开展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可以发现,大部分建设工程的火灾都是由建设之初就存在的先天性火灾隐患引起的。
2现行《消防法》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抽查制度的新特点
首先,新规定符合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体现了便民利民的理念。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历来是消防监督行政执法的重要环节。现代社会建设工程的数量大大增加,建筑难度和技术性要求也越来越高。依照原来《消防法》的规定,建设工程设计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图纸分别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审核。行政管理部门同时也是技术部门,公安消防机构承担了大量技术性行政事务。《消防法》将公安消防机构从技术性事务中解放出来,便于集中力量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管理执法,提升重点项目的审批速度。新法坚持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的行政立法方向和以人为本、保障安全的原则,以确保政府履行职能时更为便民利民。
其次,新法多种措施并举,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进行严格监管。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明确消防设计质量的责任主体。新法规定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分别承担消防设计和施工质量责任。各责任主体的确定,有助于从源头上确保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质量。
其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履行对建设工程的监督执法职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往往是火灾易发的高危场所,容易造成人员大量死伤,必须对此类工程的消防设计严格审批,杜绝任何有先天消防隐患的工程投入使用。新法规定公安消防机构对审核结果负责,加重了该机构对此类工程的审核责任。另,公安消防机构须对各类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在建工程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恶意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其三,加重对不符合消防安全的建设工程处罚力度。《消防法》在法律责任一章中列举了新增的消防违法行为,其中很大部分针对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如:(1)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2)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3)建设单位未依法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的;(4)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 (5)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6)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等。对于上述几种情况,新法规定必须加重对建设工程消防违法的处罚,通过事中、事后监督,确保建设工程消防质量安全。
3现行《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监管规定解析
新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进行了区分处理,根据不同的建筑类型,实行不同的监管方式。与修订前的《消防法》相比,新法一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全面审核、验收的规定,现只对“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进行审核。而其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则由以前的审批制改为备案抽查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不再事先对消防设计进行审核,而是由建设单位依法取得施工许可后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再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抽查。
在与新《消防法》同时实施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中,用列举的方式明确了“人员密集场所”、“特殊建设工程”的具体范围和验收、备案抽查的内容、程序和具体要求。新法对建设工程做出区分,分情况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将公安消防机构从技术性事务中解放出来,更有利于集中人力、精力加强消防安全监管。
4关于现行建设工程消防审核、验收制度的思考
《消防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工程验收的改革符合建立现代服务型政府的改革方向。然而,根据我国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设计单位目前尚不能完全承担起消防设计把关的责任,备案审查制或将引发一些新的问题。归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第一,各责任主体消防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可能导致消防监管流于形式。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的消防意识和责任意识并不可能随着新《消防法》的颁布实施而发生质的飞跃。如果消防部门不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大多数新建设工程不会主动备案抽查。公安消防机构只能通过长期主动的宣传、督促来逐渐改变这种对建设工程消防不够重视的情况,同时加大对新建建设工程的监督抽查力度,尽可能做到最大量减少先天火灾隐患。而由于公安消防机构人员有限,在审查变为抽查的情况下,也容易使这一抽查监督方式流于形式。
第二,建设工程备案抽查制可能形成先天消防隐患,或将使消防监督工作陷于被动。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单位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在一些发展相对落后地区,人们消防意识普遍不高,经济效益和消防设计有冲突时,往往忽略消防隐患,减小消防成本投入,以获得更大利润。一些建设单位为降低开发成本,违规授意设计单位降低建筑火灾危险等级,或把公共娱乐场所改为普通公共建筑,以降低消防标准要求,减少投资,建设单位在装修或使用时再“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另外,由于备案是建设单位取得施工许可证之后,再去消防机构备案,这样造成的结果只能是大量建设工程根本不主动进行事前备案,从而导致天然隐患的形成。即使事中、事后监督加强,也很难整改一些诸如防火间距不足、建筑耐火等级不够、安全疏散设施不合格(如楼梯设置、疏散距离等问题)等隐患。消防监督部门虽然有责令停产、停业的权力,但在具体实施时,需要当地政府和其他行政部门支持,当得不到政府支持时,很多隐患只能在工作报告中进行“备案”,而得不到有效整改。
第三,建议适时引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中介机构审核制度。《消防法》修订草案第二次审议稿中曾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机构审查,并将审查后的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让具备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承担起依照家质量标准审核工程设计图纸的职责是世界各国的一个通行做法。由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中介机构审核将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图纸,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抽查,可以发挥消防设计图纸审核人员的专业优势,提高审核质量。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建筑消防设计直接关系着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安全,在现代建筑设计中占据重要地位。
一、建筑设计中防排烟消防设计重点
(一)防排烟系统的主要设计方式
(1)防烟系统设计方式
当前,高层民用建筑防烟设计的方式主要有自然排烟与机械加压送风两种方式。在GB 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中规定: 高层住宅等疏散楼梯间及前室采用自然排烟防烟,烟气被允许进入安全保护区。但是,从安全角度分析,利用自然排烟方式,其排烟量与排烟速度都不能满足高层民用建筑防火安全要求,因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避免使用自然排烟方式。机械加压送风是当前民用高层建筑防烟设计中常用的方式。在机械加压送风设计过程中,要从三个方面强化设计的有效性。第一,提高送风量计算的精确度。送风量是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安全性设计的关键,实际中,由于工作条件的限制送风量往往被简化,从而导致送风量设计时不够精确。在实际的工作中,应当建立健全建筑模型烟尘控制区,从整体的角度确定送风量,从而提高系统的安全性。第二,风量与风量范围匹配。实际中,设置防火门或空气泄漏数量对送风量会产生显著的影响,同时,空间内的洞口越多,面积越大,加压空间的送风量也越大,加压面积难以保证正压值,此时只能通过增大送风量来实现。因此在设计过程中,要将加压空间与送风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匹配,提高设计的最大空间合理化。
(2)排烟系统设计方式
建筑排烟分为机械排烟和自然排烟两种方式,在实际时应当根据相关规范,确定具体的排烟方案。在排烟系统设计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自然排烟主要靠烟气的浮力,火灾时消防喷淋系统影响烟气排放,条件允许时应采用机械排风。排烟窗在迎风面容易倒灌烟气,可以采用弦窗或平移窗改善这一状况,将烟气排到外部,这种方式不影响建筑物外墙和采光,但成本较高(高层建筑由于热压作用,存在压力差,所以室内防火、防烟分区应适当考虑,否则,冬季容易出现烟气倒灌现象) 。2) 发生火灾时室内温度高,烟气中含有大量未燃烧气体,烟雾自然排出时可能会形成火焰,导致火灾蔓延。自然排(通) 风窗口的高度应比蓄烟高度更高,以保证人员疏散的安全,排烟窗一般位于房间一半高度上方。无论是自然或机械排烟,最终为了疏散人群减少有毒气体的侵害,当烟气温度超过 280℃,结束排烟系统工作,避免加剧火灾强度。
(二)防排烟系统的具体设计
防排烟系统的设计过程中,要从建筑的基本特点出发,在提高安全性能的同时,尽量节省空间和时间成本。在 GB 50016 -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以下简称《建规》) 和《高规》给出了具体的防排烟系统设计方案,并从很多细节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满足以下条件:①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大于2 m2,合用前室大于3 m2; ②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面积大于2 m2; ③ 长度不超过60m的内走道可开启外窗面积大于走道面积的2% ;④需要排烟的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
(2) 设置机械排烟设施的部位,其排烟风机风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担负一个防烟分区排烟或净空高度大于6 m的不划防烟分区的房间时,应按面积不小于 60 m3/ ( h・m2) 计算; ② 负担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烟分区排烟时,应按最大防烟分区面积不小于120m3/( h・m2) 计算; ③带裙房的高层建筑防烟楼梯及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当裙房以上部分利用可开启外窗进行自然排烟,其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局部机械排烟设施,排烟量按前室不小于60 m3/ ( h・m2)计算。排气口应位于顶棚上或靠近顶棚的墙壁上。
(3)位于顶棚上的排气口距离易燃或可燃成分应不小于1m。通常排气口应关闭,并有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排烟区内的排烟口离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 30 m。
(4)当烟气温度超过 80℃,需要在排烟支管上设有自行关闭的排烟防火阀。排烟风机可采用离心式风机或排烟轴流风机,且保证在280℃时能连续工作30 min,并应在入口处设有可自动停机的排烟防火阀。排气管必须采用不可燃材料。
(5)安装在吊顶内的排烟管,应采用不可燃材料,并与可燃物间的距离大于150 mm。设置机械排烟的地下室,还应设置送风系统,并且送风量不小于排烟量的50%。总之,只有自然排烟和机械排烟合理组合才能达到满意的防排烟效果。
(三)排烟系统的水力计算
关于排烟风管的水力计算,现行规范、技术措施并无明确做法,只规定了排烟管道、排烟口的风速,管路的水力计算通常是按照每个防烟分区排烟量和风速根据管长计算得出的。对于负担两个或几个面积差异较大的防烟分区的排烟系统,火灾时排烟风机开启,同时先开启的只是一个防烟分区的排烟口,排烟量通常会偏大,补风量却不会增加,房间内可能会造成较大的负压值。
建议在划分防烟分区时,对于同一个排烟系统的各防烟分区相对于最大防烟分区的面积比有限制,或者在消防控制上有变化。如火警时必须同时开启着火的防烟分区和相邻防烟分区的排烟口,以保证排烟风机和排烟口风量不要相差太悬殊,使管路的阻力特性、排烟量更接近设计工况。
在设计排烟系统时,应根据最终选定排烟风机参数,核算整个排烟系统最不利处防烟分区排烟口排烟量,特别是当最大防烟分区设置在最远端,或排烟系统全开时各防烟分区排烟量之和仍小于排烟风机排烟量时。能否采用排烟风机排烟量作为计算主管道管径的依据,笔者认为应使排烟风机的排烟量参与到排烟管道系统的设计计算中,否则,选择多少风量或多大压头的排烟风机,对于整个排烟系统的阻力特性缺乏依据和意义。
(四)封闭区域的排烟补风
地上建筑中,一条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设置了机械排烟、补风系统,相邻走道的房间采用外窗自然排烟,当内走道排烟系统开启时,虽然已在内走道设置了50%排烟量的补风量,根据风量平衡计算,内走道负压,自然会从相邻的房间补风,这时房间外窗可能就不是排烟而是进风。因此,自然排烟效果可能会受到影响。对于地上排烟系统的补风应该比地下部分更为全面地考虑,因为地下层通常没有自然排烟的区域。
3、疏散出口与安全出口
对于疏散出口,如将会议室、教室、餐厅等排烟口设置在疏散门上方,非常情况下较多人员拥在门口等待疏散,高温烟气、视线不清都可能造成人员伤害和慌乱,所以将排烟口尽可能的远离疏散门,使人员疏散方向和烟气方向远离甚至相反,对人员疏散更为有利。在这个意义上,安全出口的定义有待探讨。
(五)防烟系统送风量的分析
在很多工程的调试运行过程中,工程师根据国家规范选出的加压送风量往往偏大,设置旁通管、余压阀旁通掉大部分风量,或者采用封堵部分加压送风口,增加阻力的办法,保证防烟楼梯间和前室的压力值。选用大风量风机必然增加初投资,大风量同样会带来增加竖井、进风百叶面积,大管径风管布置困难的问题。在工程调试验收时,防烟楼梯间、前室的压力值测试中,如果关门测试,可根据压差法进行反算,按照防烟楼梯间送风量12000m3/h,可得压差16905Pa,远大于可能造成开门困难的100Pa,这就是说在大部分工程中都要加旁通管、余压阀,或者必须封堵送风口,才能达到规范要求的压力值。如果开门测试,同样利用上述压差法公式,可算得楼梯间压差为2.4Pa,远远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压力值。上述案例为合用前室,如果是前室,只对防烟楼梯间送风的情况,规范要求的送风量高达25000~30000m3/h,应在防烟楼梯间与前室以及前室的防火墙上设置余压阀,来保证防烟楼梯间、前室的压力值。需要找到这样一个平衡的送风量,关门送风状态下,不会超压过多,不至于开启疏散门困难;在人员疏散短时间连续开门的状态下,保证楼梯间、前室内正压环境,烟气不至扩散入内。设置旁通管、余压阀等防止超压的措施不能解决过大风量带来的竖井、进风百叶面积增大、大管径风管布置困难等问题。是否可通过消防性能化测试得到合理的加压送风量,还有待探讨。
(六)优化防排烟设计方案
在初步设计时,消防机构应当与建设单位进行良好的沟通,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审核。而对于一些平面布局调整、使用性质改变的防排烟设计,要根据布局和使用性质以及施工可行性确定设计方案。总之,在前期的设计审核过程中,要本着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设计的原则,同时兼顾施工工艺难易程度等因素,尽可能优化设计方案。
二、加强建筑消防监督管理应采取的对策
(一)在消防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建立起一个科学合理的消防安全咨询制度,成立专门的用于为消防安全问题提供相关咨询和服务的机构。这样不仅能够更好地保证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能够切实有效的进行,而且这种发展趋势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新时期不断发展的需要。消防部门在建筑消防管理工作当中一定要以身作则,做好职能上的转变,加强建筑消防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力度,中间机构的接入能够大大减少公安部门的工作量,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做一些重要的工作内容,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其职能,加强其他途径的管理和监督,这种方式不仅能够更好地提高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的管理和监督所发挥的作用,也能更好地完善消防管理监督体系,有利于不同部门的协作和配合,能够防止重复建设或者是权责机制不明确现象的发生。
(二)建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自主审核制度。设计单位作为建筑消防技术规范的执行者,应依法对建筑消防设计质量负责。落实这一责任,要依靠法律、法规,通过多种形式的质量管理手段,在设计单位实行建筑消防设计自主审核制度,各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图纸均应先由设计单位内部消防设计管理组织自行审核合格后方可送交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登记备案。同时,可以充分依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单位将建筑消防设计转送公安消防机构,征求意见后再集中发文至建设单位。
(三)加强对专业人员的培训。不断加强对专业人员培训与教育,通过培训,深入学习领会消防技术规范条文,交流消防新科技、新技术,从而全面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强化专业素质,提高消防监督管理水平,并认真落实岗位资格制度,进一步缩小各级公安消防机构之间存在的技术断层,全面加强公安消防机构的整体专业技术水平。督促专业人员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全面提高工作质量。
(四)积极发挥消防中介服务组织的作用。积极培育和大力发展消防中介服务组织,让中介服务组织承担一些消防监督具体技术工作,实行有偿服务,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消防社会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和要求。特别是在公安消防机构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的情况下,在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领域建立和推行中介服务制度非常必要,将消防设计图纸审核、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等具体技术性工作交由中介服务组织去做,中介服务组织实行有偿服务,守法经营并承担法律责任。
(五)充分发挥保险业的作用。在建筑工程设计初期就引入保险,利用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双管齐下,使保险与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互帮互利,紧密地结合。一项建筑工程,其建筑设计是否合乎消防安全的要求、消防设施是否齐备,整体的消防安全布置是否合理,直接关系保险费率的高低。消防安全条件差,保险公司认为风险大,可以不接受其投保。
结语
综上所述,进行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时,要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改正,这样也是能够更好的促进建筑行业发展的,对保证社会稳定发展意义也是非常重大。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TV8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374(2010)06-0136-02
随着国家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水利工程建设也全面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承包制及建设监理制三项制度改革,为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缩短建设工期,节约工程投资,提高资金效益,起到了明显作用,然而小城镇防洪工程的建设与其它水利工程建设相比较,具有自己的特性,受河水暴涨影响大;地形复杂,变化大,勘测资料不够全面;国家投资少,以招商引资带动小城镇开发建设为主等。这些因素制约着小城镇防洪工程建设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直接影响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控制力度,因此加强小城镇防洪工程建设的施工管理意义重大,为了提高施工水平,完善管理模式,保护业主和承包商的利益,有必要遵循科学规范的制度,探求切实可行的管理途径。
一、选拔高素质的项目经理
施工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质量管理制度、进度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制度。这些制度的落实关键在于项目经理,在项目施工管理中起决定性的作用,这样就决定了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较高的个人素质。
1.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勇挑重担,敢于承担风险。
2.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知识和实践经验。
3.有较强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能力。
4.要有健康的体魄,充沛的精力。
总之,作为项目经理,在专业技术、管理水平、领导艺术和组织协调等诸多方面都要有较高的造诣。所以笔者认为,一名出色的项目经理,应该是经过10年以上实践锻炼的专业院校毕业生。
二、提高施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水平
任何工程项目的实施,首先是施工单位起主导作用,工程质量的好坏,关键取决于施工队伍素质的高低。即使是同一个管理机构,管理同样或类似的工程施工,选用不同素质水平的施工队伍,其完成的工程质量就大不一样。
首先,要招标施工单位时,不能仅看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还应考虑施工机械,施工队伍整体素质水平,特别是施工技术工人素质水平。
其次,应严厉打击地霸、腐败等不正之风。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不得指派亲属、亲信去转包分包工程而谋利。
总之,只有高素质高标准且管理科学的施工队伍,才能应用于防洪工程,服务于防洪工程建设。
三、正确处理参建各方关系
正确处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者的工作关系,是提高小城镇防洪工程建设的前提。建设单位是工程业主;施工单位是建设任务的实施者,与工程质量关系最直接、最密切;监理单位是独立于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外的第三方。这就要求监理方按照“独立、公正、科学、严谨”的宗旨和“精诚守信、实干奉献、铁的纪律、监控服务”的准则实施监理,在工程建设中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服务,充分明确自己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最大限度地进行现场指导和组织协调施工,依据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进行合同管理,努力达到工程质量、工期和造价的三控制,凭借自己的工程实践经验,依据合同,基于事实,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尽可能公正地调解裁决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争端,让业主和承包商能相互理解和相互配合。
总之,建设单位是项目建设的核心,施工单位是工程实施的主体,监理单位是控制工程质量的关键,各方应互相信任、互相支持,通力协作,保证工程安全、优质、按时完成。
四、加强现场施工方法的科学管理
施工管理主要包括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安全保障体系管理等。首先是质量管理,其方法主要有抽查、联合检查、召开现场会和样板引路等。其中抽查是质量管理的主要办法和手段,而联合检查一般是联合质检、设计及施工单位进行定期不不定期的检查,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以书面形式将评定结果通告施工单位,这种方式若在工程开工之初进行,则便于规范施工单位质量行为,有助于整顿施工特点编制好科学合理的进度计划及宏观控制图,精心绘制各单位工程工序的微观进度控制计划图。在实施进程中随进行检查,分析进度状况,根据季节和天气,统筹安排,随时研究与调整进度偏差,以实现总体进度目标。第三是安全保障体系管理,主要贯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主要是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责任制,强化安全措施。安全生产应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安全生产,检查安全措施,整改安全隐患,安全工作要做到层层有人负责,事事有人检查,人人都有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患能力。
对于小城镇防洪工程的施工管理,要掌握重点和关键环节,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工程部位的特点,确定管理内容和管理重点。
1.施工前期管理。管理工作内容主要有,组织优秀施工队伍,精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做细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做好施工技术交底,建立施工日志、进度计划表、质量控制表等总体管理思路。
2.施工中期管理。工程开工后,根据施工活动阶段特点,采用总体管理与重点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内容包括:控制工程施工进度、严格工程成本核算、工程合同管理、工程资金管理、劳动力和材料、资料管理、施工质量与安全管理、施工技术和设备管理。在工程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图纸,按照工序施工,认真做好材料与半成品的检验与检测,做好工序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工作,正确对待质量问题,及时上报质量动态。
3.施工后期管理。管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做好工程遗留问题的处理及质量缺陷的修复工作,整理施工资料及完善竣工图,组织工程质量自检,写出施工小结,准备各种竣工资料,向建设单位提交验收报告,及时完成工程竣工结算,等等。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建筑施工火灾事故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伤亡事故的占比并不大,但是一旦发生,就往往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伤亡事故。今年以来,全国部分地区接连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尤以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楼外墙节能保温施工作业电焊违规作业引发火灾,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建筑物过火面积12000㎡、直接经济损失1.58亿的特大事故;2012年10月10日陕西引汉济渭工程,中铁十八局施工项目部一职工宿舍发生火灾并坍塌,造成12人死亡、24人受伤;2013年6月3日吉林宝丰源“6.3”特大火灾事故致120人死亡、77人受伤等等不一而举。
高层建筑施工非常普遍,高层施工有其人员多而复杂、建筑材料多、施工机具多且用电量大、交叉作业动火点多,以及通讯联络差、不易及时扑救,一旦发生火灾,造成的影响大,损失大的特点。若处置方法不对头、措施不针对、责任不明确,就很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那么我们究竟如何处理才能在某种程度上去规避或减轻这一类施工的发生后果呢?以下是我个人的一些工作经验及见解。
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产生原因分析
1.1用火管理不当造成火灾。
1.2对易燃物品管理不善,库房堆放材料没有根据物质的性质分类储存。
1.3电器设备绝缘不良,安装不符合规程要求,发生短路.、超负荷、接触电阻过大等,都可能引起火灾。
1.4 工艺布置不合理,易燃易爆所未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设备缺乏维护检修,都可能引起火灾。
1.5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使设备超温、超压,或在易燃易爆场所违章动火、吸烟等都可能引起火灾。
1.6 通风不良,生产场所的可燃气体或粉尘在空气中达到爆炸浓度,遇火源引起火灾。
1.7 避雷设备装置不当,缺乏检修或没有避雷装置,发生雷击引起火灾。
1.8 易燃易爆生产场所的设备、管线没有采取消除静电措施,发生放电引起火灾。
1.9 将棉布、油布、沾油铁屑等,放置不当,在一定条件下发生自燃起火。
2.严格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基础要求
2.1 首先要要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消防责任制,责任到人。明确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第一责任人,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成立消防领导小组,抓好义务消防队伍的建设(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数的10%)。
2.2 落实消防专项资金,加大安全投入;
2.3 抓好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对所有进场的施工人员,无论是总包单位还是分包单位,都要全员进行消防安全的培训与教育,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识,掌握扑救火灾初期的应急方法。特别要加强对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更要做到持证上岗。
2.4 建立总、分包火灾防范联动机制,按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全员进行消防综合演练,提高消防应急能力。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技术方面的要求
3.1施工图消防设计文件是否已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或备案,施工现场装饰装修、保温等建筑材料是否与图纸设计相符合,并符合国家相关耐火阻燃性能要求的规定(尤其是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防尘网),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3.2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专项消防及临电施工方案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应将易燃易爆材料堆场、仓库、易燃易爆废料和预防措施具体标明,并明确划分禁火区域。
3.3施工现场生产区与办公区、生活区应分开或分隔设置,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施工现场主要交通干道和通往消防水源的道路必须保持畅通。
3.4施工现场应按防火技术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和设施,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与保养,以保证其性能完好;
3.5 施工现场内的供用电线路、用电设备必须由持证电工按照已经审批合格的施工组织设计、临电方案统一安装,无论是施工作业区,还是办公区、生活区,一律严禁私拉乱接,严禁未经审批同意擅自接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3.6 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必须严格实施等级动火许可审批程序,必须根据不同的动火作业等级制定施工方案,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一级动火作业范围及审批程序:
凡在禁火区域内如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均属一级动火。
一级动火申请应在一周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一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为无证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主管防火工作的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二级动火作业范围及审批程序: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动火作业均属二级动火作业。
二级动火申请应在四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为无证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三级动火作业范围及审批程序: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等均属三级动火。
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为无证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经施工队、工地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3.7 在施工中,要对所用的竹胶板、木方、安全网、防水材料、油漆、烯料、汽油、氧气、乙炔等可燃材料的进场、存放、保管等程序,严格防火要求,加强管理,该集中存放的集中存放,该单独存放的单独存放,该限期清理出场的必须及时清运出场,在最大程度上减小火灾发生的因素与机率。
4.重点部位和重点工序的消防管理
4.1 电焊、气割的防火要求:
进行电焊、气割前,应由专业施工技术人员向班组长、操作、监护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监护人员必须随时注视焊割环境,不得擅离职守,在施工过程中及作业结束后必须对动火现场及其下方进行认真仔细检查,直至确认没有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 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 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的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 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时,不得进行焊、割;
· 各种装过可燃性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 用可燃材料保温层、冷却层、隔声、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经采取切实可靠地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 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 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做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前,不准焊、割;
· 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前,不准焊、割;
· 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 氧气瓶、乙炔瓶的安全器具必须齐全有效,两者之间以及两者与明火之间均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夏季还必须有遮阳措施,严禁暴晒;
4.2 在建工程地下室施工防火要求:
· 施工用电的临时电源线不要直接敷在墙壁上,应用绝缘材料架空安装;潮湿地点使用的灯具应有防潮功能;
· 施工现场应设不少于两个出入口和坡道,疏散通道不应堆放建筑材料和机具;
· 地下室工程施工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 地下室不得作为临时住宿或办公场所;
· 地下室疏散通道、安全出入口、操作区域等部位,应设火灾事故照明灯;
4.3 高层建筑施工防火要求:
· 施工现场应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高层建筑须设置专用的高压水泵,每个楼层应安装消防栓与消防水龙带,地面设蓄水池(不少于20立方);并在每个楼层设置按面积每100㎡设两个灭火器,100㎡以上不少于四个;
· 在楼层模板施焊应配备移动灭火器,做到工完场清;
· 需要采取防火构造措施的外墙外保温工程,当采用防火隔离带时,其施工应与外保温材料的施工同步进行;
· 可燃、难燃保温材料的外墙保温作业应分区段进行,各区段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并宜做到边固定保温材料边涂抹防护层。未涂抹防护层的外保温材料的高度不应超过3层。
· 聚氨酯等保温材料进行现场发泡作业时,应避开高温环境,施工工艺、工具及服装等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 不得直接在可燃保温材料上进行防水材料的热熔、热粘接法施工。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2)31-0153-03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质量高低将直接影响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与施工质量的高低,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促进作用。但在现实的生产生活中,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存在着一些问题,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与施工进度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影响。因此,在新时期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有效方法的研究,是当前人们热衷研究的一大课题。
1 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研究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是指按工程项目使用方的要求制定科学的项目建议书并按照该建议书进行立项、征地、工程勘探、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工程预算编制、招投标、原材料与设备采购、施工与监理、竣工验收、工程交付使用、工程决算等一系列环节的管理过程。在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建设的过程中加强全程的监督与管理,有助于提升工程项目资金的
使用效率,提升工程项目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2 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存在问题的研究
2.1 问题之一——工程项目的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存在问题
工程项目在施工前准备工作存在问题的主要表现:一是在工程项目设计的过程中,由于过于强调设计速度,没有按照科学的设计周期进行设计,使得设计方案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出现突破概算与设计变更等问题;二是由于工程项目储备与项目成本经费不足,使得具备施工资格的项目很少或者在项目投资下达以后工程设计还没有完成等问题相继出现;三是由于工程项目的勘探质量较低,使得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数据信息与勘探设计的数据信息具有很大的差距,返工的现象很
严重。
2.2 问题之二——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存在问题
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存在问题的主要表现:很多工程项目在施工的过程中,对施工原材料的质量把关不严格,使得很多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的原材料进入到施工场地。施工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较低,缺乏安全施工的意识与相关技术。还有很多工程项目的施工人员对于一些新型施工设备的操作知识不甚了解,不能准确地进行机械设备的操作。
2.3 问题之三——工程项目的监理制度不完善
工程项目的监理制度不完善的主要表现:有些工程项目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缺少监理部门的监督,这是施工企业为了降低自身的施工管理成本与增加自身经济效益的结果。还有一些工程监理人员的责任意识较差,对于施工过程中施工技术人员一些不合规范的行为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不能及时地采取整改,让限期施工技术人员在限期内进行整改,以有效避免安全施工事故的发生。
2.4 问题之四——工程项目的市场管理存在问题
工程项目的市场管理存在问题的主要表现:一是很多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流程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即受到地方保护主义与行政干预的影响,进行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较少,即使采取公开招标的模式也是先定标再进行议标,使得招投标只是流于表面,不能保障招投标项目的公开与公正;二是很多工程项目缺少完善的法人责任机制,责任方的责任范围互有交叉,对合同的制定与执行以及责任的履行公正不到位;三是工程项目的监理市场管理不规范,工程项目的建设需求与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之间存在很大的差距,甚至一些不具有监理资质的工作人员与机构只是挂靠在正式的监理企业之下,又或者很多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员在没有上岗证的前提下坚持做工程监理的工作,这种现象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
3 针对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水平有效措施的研究
3.1 措施之一——采取措施有效规范工程招投标流程
要有效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流程,需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要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招投标机制与责任追究机制,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给予严厉的处罚措施,以保障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质量;二是要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与数据库技术在建筑施工行业中建立管理数据库,对行业中施工企业的资质与信誉信息进行统一整理并输入数据库以实现行业内的资源共享,有助于强化对建筑工程施工行业的动态管理;三是要采取措施规范招投标的流程,即要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公布招投标公告,并按照招投标文件严格编制招投标方案,其评标方法与标准要在招投标方案中解释清楚,在定标的过程中,工程项目的法人要听取评标专家的意见与建议,选择最合适的中标人。
3.2 措施之二——采取措施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工程项目法人责任机制
要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工程项目法人责任机制,需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在政事、政企分开之后要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确定工程项目法人的权力与责任,同时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工程项目法人进行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培训与教育,以争取提升他们的专业素质,另外要建立自我约束与自我激励相统一的制度,努力实现工程项目法人在职责、机构、素质以及权力的统一;二是要采取措施转变政府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职能,由传统的微观直接管理转变为当前的宏观间接管理,运用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对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进行有效性监管,政府要充分运用自身的行政手段选择与组织工程项目法人并制定考核、管理、奖惩工程项目法人的相关制度,对工程项目的建设进行间接性管理;三是工程项目法人要严格根据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与各个工程项目的施工要求与施工特点制定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为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水平提供有力的保障,同时工程项目法人要采取措施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以实现分工明确具体、责任清晰以及规范操作的目标。
3.3 措施之三——采取措施有效规范工程项目的建设程序
要有效规范工程项目的建设程序,需要做到以下四点:一是要采取措施明确工程项目各方的质量责任并落实到部门与个人,工程项目的业主、勘探设计、施工与监理部门要明确各个环节与部门的责任人并共同签订责任保证书;二是要采取新型的设计工艺、设计技术进行限额设计,在充分保障工程造价最低的基础上提升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同时要坚持先现场勘探再设计的原则,严禁三边工程的出现;三是要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流程;四是要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工程竣工验收机制对已经竣工的工程项目进行细致谨慎的质量验收。
4 结语
随着时代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升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与降低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成本等多个方面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在实际的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存在着一些问题。因此,在新时期加强对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水平的研究,是当前摆在人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而又艰巨的任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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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周宇,王汉平,何自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模式研究与展望[J].石油规划设计,2009,(3).
消防管网漏水是多重因素共同作用引起的,对漏水检测过程中的经验进行总结,对漏水原因进行统计分析,将有助于我们的建设单位总结、归纳管网漏水的基本规律,更好地控制管网漏水。
一、漏水原因分析:
1、管网材质性能差;使用钢管、镀锌管、灰口铸铁管等耐腐蚀性差、刚性接口等材料。
2、设计质量不佳;管道的埋深及回填材料未考虑到上方道路的车辆负荷。
3、施工质量问题;施工队根据现场情况,图方便,随意变更管道设计;回填土处理不好,甚至使用建筑垃圾;管道接口处理不好,很多阀门、消火栓长年漏水;
4、管道进出建筑物部位,未设置缓冲,建筑物沉降引起进出管道接口部位的拉裂;
5、地基、路面下沉;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使得原来的农田、水塘上也建起了高楼和厂房,下沉现象随处可见,由下沉引起的漏水更是数不胜数;
6、其他施工的影响;周围施工打桩、路面开挖、重车颠簸、土壤酸缄度都是漏水发生的诱因;
以上六点中,我们以管道腐蚀和建筑物沉降引起的消防管网漏水作为重点进行深入一些的探讨。
目前建筑消防水管多采用镀锌钢管,设置在建筑物内的喷淋管、消火栓管在空气中,管壁容易干噪,一般受腐蚀程度较低,十几年下来也很少出现漏水的情况,而在地下室、管道井等阴暗潮湿的环境下的消防队管网,虽然容易受到腐蚀,但由于维修管理人员可以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如除锈上漆等),出现漏水的概率也较低,最容易出现漏水现象的消防管还是埋于地下那部分。
我们注意到很多设计水施施工说明中,对埋于地下部分消防水管的防腐处理并未提出特别说明,室外消防管网一般也由建筑总包单位施工,总包在投标报价中,也没有对埋于地下部分消防水管的防腐处理的费用,监理人员也仅限于对连接部位的防腐处理进行监督检查,防腐处理只是外露尾牙和镀锌层破坏处涂防锈漆,我们城镇地区,工业生产的迅猛发展以及环境保护措施不合格,致使大量工业废水盲目排放,造成土壤的局部腐蚀性大大增强。所有这些因素都使得管道所处土壤的腐蚀性大大增强,管道所遭受的腐蚀程度越来越严重,使得室外埋地消防管道的正常使用年限大大缩短,管道腐蚀穿孔漏水的概率也越来越大。
另一个是建筑物、地基、路面沉降或引起消防管网漏水的情况,消防管进出建筑物后都在地下土层中敷设,进出建筑物的部位都采用的直接联接,并没有设置缓冲节,当建筑物、地基、路面沉降积累,虽然有时只是几厘米的高度,但产生的切削应力,足以撕开消防管,特别是消防管进出建筑物的联接部位,造成消防管网的漏水。
二、漏点查找与维修的困难
以上情况在我们所服务的小区中都有发生,有五个小区不同程度存在漏水现象,有两个小区消防管网漏水严重,所有的漏水点都隐藏于地下。由于管道腐蚀和建筑物沉降都是一个渐变的过程,消防管网平时有水箱进行即时补水,所以漏水情况不易发现,往往等到漏水比较严重时才被发现。
消防管网的漏水点寻找同样存在较大的困难,多数小区室外管网的竣工图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误差,管网没有设置分段阀门,不能进行分区域排查。有的小区出现消防管网漏水严重的话,只能采用重新敷设室外管网的方法来解决。
还有一种情况是,漏水点在建筑夹层内,解决起来也很困难,夹层埋设消防水管,是在地下室与住户一层地板间,设置了夹层,用来埋设各种供排水管道,包括进出建筑物的消防管道,按常规施工这些管道预敷设完成后就被废土回填,上面浇筑一层住房的地板,而地下室顶板往往是人防顶板,这就造成这个夹层中管道一旦出现问题,有三种修复手段,一是打开住户地板,二是凿开人防顶板,三是废弃夹层中的故障管道,改由另外走向设置新管道;第一种方法因涉及住户利益,第二种方法涉及破损人防建筑,所以以上两种基本不可行,第三种方法由于新设管道往往走明管,带来对建筑外观的影响。
三、问题解决的探讨
要解决消防管网容易漏水的问题,主要还是从设计施工入手,设计要考虑土壤对埋地管的腐蚀性,和建筑物沉降等因素对消防管网的影响,管网埋设应考虑检修的方便,管网进出建筑物时,考虑设置缓冲节(沉降补偿)。施工对管材选用,埋地管的防腐处理,采用先进工艺等方法,进一步提高施工质量,以使得消防管网的使用寿命延长到合理年限。
1、管材的选取
消防管道材料选择原则,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及有关标准规范,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因地制宜,合理选用消防管材,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设计施工,验收的主要依据,许多和规范中对消防系统所用管材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因此无论设计者和施工人员都必须遵守。
根据管材具体使用地点和敷设方式灵活选用管材,一种管材在某地是否适用,除管材自身特点之外,还取决于该地区的自然地理环境、工况条件、资源特点、居民生活水平,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另外,建筑物的不同使用功能持、标准高低,也直接影响管材的选用。
一般情况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水喷雾灭火系统报警阀以前的管道、消火栓系统给水管,架空时应采用内外壁热镀锌钢管,埋地时应采用球墨铸铁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水喷雾灭火系统报警阀以后的管道,可采用热镀锌钢管、铜管、不锈钢管及钢衬塑、不锈钢衬塑管道。
2、埋地钢管的防腐处理
关于埋地镀锌钢管防腐的方法做一简单的讲述,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中有一条,埋地或者敷设在垫层内的镀锌钢管,其外壁应该采取防腐措施,如何是埋地镀锌钢管防腐,使用玻璃丝布或者沥青漆或者是三油两布,这都是一般情况下的防腐做法,但是最重要的是要看在哪里的土以及土壤的性质,还有就是设计的要求,如果水质不好,就应该做以加强,也可以使用环氧树脂来多刷几遍,再就是采用3层PE或者是2层PE加强型防腐层。
埋地镀锌钢管防腐的设计其实首先还是要尊重原设计,设计在没有特殊的要求是时,一般应该是三油两布,具体的做法,就是先刷一遍沥青要全面的覆盖,在缠一层玻璃丝布,在缠绕的时候要注意缠紧压实,再刷一遍沥青之后在缠一层玻璃丝布,最后在刷一遍沥青漆全面的覆盖,这样就可以了。要是用环氧煤沥青防腐钢管,就要注意,环氧煤沥青防腐形成的外壳是比较坚硬的,比较容易在管道下沟是碰伤,特别是要加强补口、补伤的施工。
3、重视连接方式与管件应用
关于连接方式,管道连接形式分为卡箍连接、螺纹连接、焊接和法兰连接。一般设计要求DN≦100时螺纹连接,DN大于100时卡箍连接。无论何种连接,一定要注意管壁厚度均应大于最低要求。各类管件和配件在管网中起到不同的作用,要重视管件的配套和配件的使用,例如压盖限位伸缩接头是由松套伸缩接头和两个限位短管组合而成。能防止管道因超量位移导致补偿接头的泄漏和损坏,波纹管补偿器习惯上也叫膨胀节、伸缩节,利用其工作主体波纹管的有效伸缩变形,以吸收管线、导管、容器等由热胀冷缩等原因而产生的尺寸变化,或补偿管线、导管、容器等的轴向、横向和角向位移也可用于降噪减振等。可曲挠合成合橡接头,用于与泵、阀门的连接、震动较大的管道、冷热变化频繁的管线。
四、总结
消防管网的漏水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解决好次问题带来三方面的好处:一是使消防灭火设施时常处于完好状态,发生火警第一时间能投入使用;二是延长消防管网的使用寿命,节约物业维修资金;三是节约宝贵水资源,我们是缺水的国家,具有现实意义。建筑问题的暴露和解决,是一个长周期的工作,我们把问题提出是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要不断的加强对消防管网系统的漏水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探索出正确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法,有效的改善消防管网的使用性能,让建筑物的设施设备有比较合理的使用年限。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4(b)-0015-02
由于多种客观因素,各级CDC的信息化整体建设已远远地落后于医疗机构,落后于当今时代的步伐,落后于人民及工作的需求。面对这种局面,国家卫生部部署的《卫生系统重点工作》中,第一项就提出了“加大突发公共卫生建设力度,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积极推进疾控体制改革,逐步建立职能明确、规模适度、精干高效的疾控体系,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和覆盖城乡、灵敏高效、快速畅通的疫情信息网络。
面对大好机遇,加快CDC信息网络的开发和应用,以适应信息社会的需要是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化发展的当务之急。
由于CDC的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已滞后于当前工作的需要,因此,我们必须要有紧迫感,但同时其建设也不能操之过急。首先,要通过认真的可行性研究和分析,根据不同地域情况和具体要求作出设计;其次选择网络拓扑结构和软件涵盖的范围。设计与编制软件时,要采取“总体设计、由简到繁、分步实现、逐步深化、统一平台、注重应用”的开发原则,不但能反映现行CDC业务和经济运行状况,还要充分考虑整个网络的开放性、可扩充性及维护性和安全性的要求,为CDC未来发展做好准备,使疾控中心真正成为本地区卫生防病的技术中心、检验中心、培训中心和科研中心。措施办法如下。
1 硬件环境
建立具有标准规定的计算机网络管理机房,对中心网络结构实施物理隔离双线路管理模式,使用三层核心交换技术,架设路由及防火墙设备,各科、处室计算机终端设备要求进行配备。
2 软件建设
综观CDC的职责范围,其信息化建设主要从四个方面着手,即CDC管理信息系、CDC业务信息系统、CDC培训信息系统和疫情信息系统。
2.1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管理信息系统
CDC管理工作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日常办公管理、人事管理、绩效考核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药品试剂管理、医学系统管理、经济成本核算管理、收费管理及其他管理。建立健全这八个方面的管理信息系统,可直接为CDC管理者辅助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管理信息,从而给CDC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提高工作效率,为各项决策服务。
通过CDC管理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可以使会计核算、统计核算、业务核算三大核算相统一,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减少大量重复性劳动,提高工作效率,使CDC能在“低耗、高效、优质”的环境下运行和发展。CDC管理通过综合查询子系统,可了解掌握全CDC各个相关信息和综合情况,为各项决策服务。
(2)加强各项收费的规范管理,提高收费透明度。
通过此项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可以使CDC预防医学门诊、卫生监测等收费透明化、规范化。系统提供查询的功能,能够相互监督,制止收费中的跑、冒、滴、漏现象,树立CDC良好的社会形象。在维护服务对象利益的同时,维护CDC自身的利益,实现“优质、高效、低耗”的管理目标。
(3)加强物资流向的监控管理。
信息系统的运行后,进一步规范了疫苗、药品、试剂、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器材、办公用品耗材,库存数量、消耗数量、品种规格、有效时限等基本信息准确,出入库信息完整,做到帐物相符,使库存数量维持在最低限度,促进了经费的严格管理,减少了物资的积压浪费,保障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正常开展。
(4)推进疾控中心绩效考核信息化管理,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使其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不断推进和提升中心整体工作能力和水平。
疾控绩效考核是疾病预防控制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科学评价规范化建设工作落实程度及成果,不断改进和提高工作质量与工作水平及综合能力,推动和促进各级、各部门及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机构强化履行基本公共职责的重要手段,是推动疾病预防控制规范化建设及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措施。
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机构所涉及8大类,104个指标考核任务,由疾控中心制订绩效考核工作总体进度安排,利用办公OA软件实现绩效考核支撑材料内容共享;设置权限范围,对各类指标资料上报进行审核查对,确保各类指标资料收集、统计工作合理、真实准确,有序、有力地推进了绩效考核。
(5)信息的安全、可靠性。
由于计算机存储的数据不仅可以长期保存,而且查阅资料方便快捷,有利于对历史资料分期比较,帮助决策者找出存在的问题,以辅助决策。同时,通过不同用户分配不同使用权限,保障系统安全、可靠。
2.2 CDC业务信息系统
Discussion on fire engineering design audit
Zhao Yong-lin
(Golmud City in Qinghai Province Public Security Fire Corps Detachment Germu Qinghai 810007)
【Abstract】Over time,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China's economy, China's construction industry has also been flying fast development. In recent years, China's construction fire safety design has been widespread concern, however, fire engineering design are still many problem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significance of fire engineering design review, followed by an audit of the fire engineering design content and standards a brief discussion, the last of the fire engineering design review process to discuss issues related to the hope that this design can avoid similar problems in future work.
【Key words】Fire safety design;Construction;Standards;Hydrant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经济得到了飞迅的发展,经济也带动了我国很多行业的发展,例如建筑行业,建筑行业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在经济飞迅发展的今天,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也备受关注。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结构以及形态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如果建筑工程中出现问题,那么后果不堪设想,所以,为了保证建筑工程的安全,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1.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的意义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要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的标准来进行,同时对建筑单位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图纸以及相关的资料要进行审核。一直以来,消防安全问题都是人们关注的重点,同时对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都是有很大影响的。建筑消防设计能够避免出现火灾事故,因此,也是保证建筑安全的重要措施,相关的部门在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时候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要求来进行,同时对消防设计中存在的问题要进行及时的更正,这样才能更好的保证建筑的安全。在对建筑消防设计进行审核的时候,对审核人员的素质也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这样在进行审核的时候才能更好的保证审核的准确性。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是消防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防止出现工程火灾的基本保障,因此,要想更好的保证建筑工程的安全,一定要提高工作的验收效率,这样才能更好的保证建筑消防审核的效果。
2.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的内容与标准
在进行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的时候,相关的人员要对审核规范以及规定进行熟悉,这样在进行审核的时候才能更好的保证工作的效率,同时也能避免出现任何的问题。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是为了防患于未然,这样能够对出现的消防问题进行解决。建筑工程在进行设计的时候,通常也是分为不同的形式的,因此,在进行设计的时候也是有不同的形式的。建筑物在进行设计的时候,通常包含着新建建筑工程、改建建筑工程、扩建建筑工程以及建筑工程的内部装修变更。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的时候,工程的施工进度对整个工程的效益是有很大影响的,因此,早进行施工也是保证施工企业获得更多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通常进行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的时候对审核的时间是有具体要求的,这样能够更好的对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进行保证,因此,相关的审核人员在进行审核的时候,一定要具备良好的技能,这样才能更好的保证其审核质量。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的时候,也是要准备很多的资料的,这样能够更好的保证审核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在进行审核的时候,相关的资料包含着审核申请表,还有建筑设计图纸,这样在进行审核的时候能够更好的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
3. 处于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1)在进行消防设计的时候,如果存在着对审核的相关规定不熟悉的情况是会导致在审核过程中出现很多的问题的,同时,也是会导致出现漏审和错审的问题的,在进行审核的时候也是有很多的问题要进行重视的,这样能够更好的保证在审核过程中不出现问题。
(2)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如果屋顶是有送风机和排烟机的情况下,要保证风口的位置是非常正确的,同时,要根据相关的防火规范对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在很多的情况下,基本规范中对一些比较具体的方面是没有进行规定的,因此,在进行审核的时候,相关的人员可以根据自身的经验来进行审核。对风机的进出口位置是有具体的要求的,要将排烟机设置在建筑的顶层位置,而送风机要设置在建筑物的底层或者是中间的位置,这样能够避免出现两者之间相互影响的情况,同时,两者之间的距离也是要进行保证的,这样能够更好的保证风机在使用过程中不出现问题。建筑物在进行施工的时候,要根据其使用功能安装必要的排烟设施,而在进行施工的时候通常对其位置预留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的,在这种情况下,在进行设计的时候要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改正,这样能够更好的保证建筑工程在消防设计方面达到要求。审核人员在进行审核的时候对其中出现的问题要提出改正意见,这样能够对建筑的消防安全进行保证。
(3)在GB50222-19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中的第3.2.3规定:“当单层的、多层的民用建筑内部装有自动灭火系统的时候,除去顶棚之外,其内部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允许在表3.2.1规定的基础上进行降低一级;当其内部同时安装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与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顶棚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可以在表3.2.1规定的基础上进行降低一级,其他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以不予限制”。在现实操作中,许多设计人员与施工人员并未认真阅读有关规定就开始统一进行降低其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这些都是错误的做法,在审核的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
(4)建筑工程内部都有火灾自动预警设置,不过实际的情形是很难收到所预想的效果,一部分的预警装置甚至无法达到报警作用。为了控制建筑物的排烟系统并及时控制消防电梯,所使用的探测器需要有一定的感烟性,要在一些重要的地点如公共走道、楼梯、电梯等区域内安放能够检测到烟雾异常的探测器。若不这样安排就很可能在火灾发生的时候,预警设施没有及时的检测到异常现象,而延误了最佳的灭火时机,而等到警报响起时,火势却已经无法控制,这样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就不能达到预防火灾的目的了。
(5)室内消火栓的位置是在规定中进行强制性规定的,其应设置在走道、楼梯间附近等明显且易于操作的位置。在审核中发现,许多设计人员不太注意消火栓的具体设置位置,只是考虑到其水枪的充实水柱能够达到建筑内部任何部位即可,导致在许多建筑内消火栓被设置在走道尽头、管道井内部等偏僻的位置。在进行验收的时候发现这些位置即难找又难取用,为火灾发生时的灭火消防行为造成巨大的不便。同时,消火栓的安装也分为了:明装、暗装、嵌入式安装三种方式。在审核时候要特别注意到暗装与嵌入式安装这一说法,许多设计人员通过语言文字进行模糊描述,同时在平面布置图上也这样设计,使得很多审核人员忽视这一问题。在装设网络、条栅类通透性吊顶的建筑场所,其自动灭火系统的喷水强度及喷头的设置需要引起审核的注意。在许多公共场所内,由于装修的需要,常会安装通透性吊顶,但是在实际设计与施工的时候却是将喷头与吊顶进行平齐布置,导致火灾发生的时候,消防设施基本起不到其基本作用。
4. 结语
消防工作是非常的繁重的,因此,在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的时候也是存在着一些问题,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要进行及时的改正,这样能够更好的预防消防事故出现。为了更好的保证消防监督检查的效果,进行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的时候要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改正,这样也是能够更好的促进建筑行业发展的,对保证社会稳定发展意义也是非常重大。
参考文献
第三条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施工单位应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条 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的职责:
(一)组织宣传、执行消防法规、规章和防火技术规范,组织制定和审查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方案和措施。
(二)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纠正违章行为,研究消除火险隐患的措施。
(四)协助消防监督机关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第五条 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规模配备消防干部和义务消防员,重点工程和规模较大工程的施工现场应组织义务消防队。消防干部和义务消防队在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和保卫组织领导下,负责日常消防工作。
消防干部的确定和更换,应报当地区、 县消防监督机关备案。
第六条 消防干部的职责:
(一)协助防火负责人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方案和措施,并督促落实。
(二)纠正违反消防法规、规章的行为, 并向防火负责人报告,提出对违章人员的处理意见。
(三)对重大火险隐患及时提出消除措施的建议, 填发《火险隐患通知单》,并报消防监督机关备案。
(四)配备、管理消防器材,建立防火档案。
(五)组织义务消防队的业务学习和训练。
(六)组织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
第七条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 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应规定分包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由总承包单位加强监督检查。
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应按本规定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接受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 除铁路铺轨、桥涵施工、输电线路架设、地下管线铺设、较小规模的房屋修缮工程和火灾危险性小的建设工程,以及乡村的建筑工程外, 其他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均须在开工前15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卫方案(以下简称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 报消防监督机关审批或备案。
下列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由市消防局审批:
(一)国家重点工程。
(二)单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
(三)大型能源、电讯、交通枢纽等市政工程。
(四)市消防局认定应当审批的其他工程。
下列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由区、 县消防监督机关审批:
(一)单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不足3万平方米的建设工程。
(二)建筑高度24米以上的工程。
上述范围以外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 须报当地区、县消防监督机关备案。
第九条 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 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工程的位置、建筑层数、面积、高度、施工工艺、方法和使用的材料。
(二)生产、生活用火区(如锅炉房、沥青锅、 茶炉房、厨房等)位置。
(三)各种临时建筑的位置、结构、防火间距和用途。
(四)易燃、可燃材料的存放地点、堆垛体积等。
(五)工地消防给水管道、临时消防立管和室外消火栓的位置、管径;消防车道宽度和消防泵房的位置(包括泵的型号、规格),供电线路架设方位及电压等。
(六)配备消防器材的数量和种类。
第十条 施工现场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因施工需要搭设的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二)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物品, 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
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的时间内有效。
(三)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必须专库储存;化学易燃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清除。建设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 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
(四)安装电器设备、进行电气切割作业等, 必须由合格的焊工、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五)冬季施工使用电热器, 须有工程技术部门提供的安全使用技术资料,并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同意。 重要工程和高层建筑冬季施工用的保温材料,不得采用可燃材料。
(六)施工中使用化学易燃物品时,应限额领料。 禁止交叉作业;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七)非经施工现场消防负责人批准, 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现场内住宿。
(八)设置消防车道, 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安排足够的消防水源。
(九)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造,并设在安全位置。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不得埋压、圈占或挪作他用。冬季施工,须对消防设备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第十一条 对在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工作中作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