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09 15:34:20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大学生创业常见法律问题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关键词:
创业教育;法律环境;法律教育
现有的创业培训中比较注重创业精神和品质的强化,更多地关注企管、金融、财会、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对与创业有关的法律知识关注较少。创业教育中法律教育的缺失,容易导致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法律知识欠缺、法律意识淡薄,创业成功率低,稍有不慎容易在创业过程中误入歧途。本文以高职院校大学生创业为例,有针对性地选择与创业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展开讨论。目的是让大学生对其创业活动所面临的法制环境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引导大学生增强法律意识,依法办事,依法维护企业和自身利益。
一、创业中法律教育与培训的重要性
创新已成为当今中国的最强音符,创业也已转化为大众的迫切需要。与之相对应的是,创新创业教育蓬勃开展,高职院校开展创业教育有着诸多优势,也是自身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
(一)创业教育的重要性
创业能力是一种生存能力,创业教育是一种培养和提高生存能力的教育,创业教育被称为学习的“第三本护照”,和学术教育、职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在高职院校开展创业教育,可以使大学生了解当前我国严峻的就业形势和巨大的社会就业压力,认识到创业是解决中国社会就业问题的重要途径,转变大学生的就业观念,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精神。具体来说,就是培养自信心、培养积极的处事态度、培养良好的行为方式、培养社会责任感、培养竞争意识和竞争精神、培养坚韧不拔的毅力与品质。这些正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法律教育的必要性
对于创业者,从寻思创业伊始,必须充分认识分析创业环境,因为创业成败与创业环境有着非常重要的关系:创业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社会环境对创业的影响往往更重要。社会环境包括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法律环境、文化环境、人口环境、习俗环境、市场环境、人力资源环境等,社会环境对创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复杂的,创业者要全面考虑,能利用的社会环境要充分利用,不能违反的要严格遵守,创业者对社会环境利用得越好,创业者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在市场条件下开展的各种经济活动,无一不是在法律的引导、规范和保护之下才能正常进行和取得预期成果。企业创业活动同样是在一定的法制环境下进行的,创业者必须考虑法律的这种影响和作用,对其创业活动所面临的法制环境要充分地了解和掌握,并在创业活动的各个环节采取相应的对策,才能达到成功创业的预期目标。因此,加强创业中的法律教育与培训非常必要。
二、创业初始阶段的法律教育与培训
经过一番踌躇满志的构想,开始准备创业,这就进入了创业初始阶段了,创业者首先会遇到很多法律问题,处理不当的话不仅会造成很多不可避免的纠纷,严重的话还会危及企业生存安全。创业者不必了解有关法律的所有内容,只要知道哪些法律和哪些关键内容与新办企业有关就够了,最重要的是作为企业主,要知道法律不仅对企业有约束的一面,也同样给予你的企业以法律保护。
(一)关于设立经营实体,进行行政审批的相关法律问题
设立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如果从事特定行业的经营活动,还须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比如开网吧,需要得到公安部门、文化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根据《民法通则》《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其中以有限责任公司最为常见。设立特定行业的企业,还有必要了解有关开发区、高科技园区、软件区等方面的法规、规章、有关地方规定,这样有助于更好地选择创业地点,以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同时大学生创业需要依据《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消防、卫生等行政审批程序的一些具体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这部分相关法律的教育与培训应重点放在各种不同经济组织的具体特点,包括责任形式、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的区别、设立条件要求、公司章程、投资协议、经营管理等内容,让大学生有清晰的思路和判断,从而选择适合自己的企业组织形式并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具体规定准备资料,办理企业登记手续。
(二)关于资金、设备场地等相关法律问题
大学生在创业初期筹集创业资金时可能涉及银行贷款、财产抵押等问题。如果不是以货币资金出资,而是以实物、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或其他权益等出资,以及在企业经营也会涉及租店面及办公场所,这些都会涉及诸多的法律问题,需要了解有关票据、合同、担保、出资、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等相关的法律知识,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教育与培训,本着“必需、够用”原则,精简优化法律教育培训内容,让创业大学生树立强烈的法律意识和掌握应用关键的法律知识,至于较为完整的法律条文学习、熟悉及应用,有待引导大学生遇到具体的经营问题能够做到寻找相对应的法律文件,边学边用,做中学,学中做,从而在创业过程中不断提升法律水平与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三、创业经营阶段的法律教育与培训
创业初期阶段以设立某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为主,完成行政审批企业登记手续,这仅仅是创业的开始,打好基础后,接下来要进入创业经营阶段。同理,创业者不得不面对许多不可避免的法律问题,而且是稍有不慎或忽视,极有可能使新设立的企业陷入进退两难的处境,令企业经营管理举步维艰。认识把握好下面几个法律问题无疑有助于创业成功。
(一)履行好企业的法律责任
创办的企业进入经营阶段后,创业者也就是经营者要遵纪守法,履行好企业的法律责任;现有的法律体系已日趋完备,不少法律法规都或多或少从各个不同方面规范了经营者的法律责任,现举二例说明履行法律责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同时也就展示了对创业经营阶段中法律教育培训的意义所在。其一,创业者必须依法纳税。任何企业,都要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实现,满足社会各方面的需要,及时、足额纳税是创业企业对国家的贡献,也是创业企业对社会应尽的义务。创业者要了解熟悉《税收征收管理条例》,明了自己作为纳税人的基本义务和权利,这些责任概括起来为: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依法开设银行账户、依法报送财会制度、依法设置财簿、依法报送财会核算资料、依法办理纳税申报、依法缴纳或解缴税款、依法实施发票管理、依法使用税控装置、依法结算税款或提供担保、依法接受税务检查等。其二,创业企业务必尊重员工的权益。市场竞争、企业竞争,说到底就是人才的竞争。企业竞争力的一个关键因素是员工的素质和积极性,在劳动力流动加快和竞争加剧的形势下,优秀的劳动者越来越成为劳动力市场上争夺的重要资源,所以新开办企业一开始就要特别重视尊重员工的权益,践行以人为本的经营之道,自始至终培育员工的忠诚度和归宿感,避免人才流失给企业带来的困难和损失。至于法律层面而言,《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有相当多的条文明确规定了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应尽的法律责任义务,比如必须依法与员工订立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依法为员工提供劳动保护和安全、依法支付劳动报酬、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依法处理劳动争议与纠纷等等。
(二)熟悉并遵守相关法律
进入创业经营阶段,利用企业资源,为社会创造财富,为消费者提供质优价廉的商品与服务,整个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方方面面的事情,几乎都有法律法规的具体规范,创业者要尽可能地了解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才有可能做到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和保障企业利益,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反之,成为法盲,不懂法不守法,会使企业陷入歧途,甚至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需要创业者了解熟悉企业经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很多,这里着重强调几部法律法规,非常有必要作为创业教育中法律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主要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环境保护法》《广告法》《合同法》等,下面择其中一二说明。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言,其法律教育培训中要让创业者重点了解熟悉消费者的权益和经营者的义务,以及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教育培训中侧重在于熟悉掌握法律禁止的十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避免竞争中触犯了法律底线;至于《产品质量法》的教育培训中则应强调创业者了解熟悉国家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与制度,要创业者熟悉掌握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不得违反《产品质量法》的禁止性规定,履行作为性义务和不作为性义务。限于篇幅,其他相关法律不再累述。总的原则就是要精选核心的、与创业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概念与条文,有的放矢,让大学生易学易记,让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运用能力转化为创业企业保驾护航的能力。
(三)依照法律解决纠纷
创业者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对内开展管理活动,对外发生经济联系,都会产生各种法律关系,难免会有各种摩擦矛盾、争议纠纷。因此创业者要了解熟悉《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依法处理争议纠纷,熟悉掌握法律中规定的具体诉讼程序,更要有积极收集相关证据的法律意识,还要有各种相关预防措施及管理制度,这样才能有效地利用法律保障企业利益。以《民事诉讼法》为例,在具体的法律教育培训中,要让大学生理解并掌握诉讼制度、原则、管辖概念、诉讼程序,实训模仿撰写诉讼文书,能够独立进行诉讼,最终具备用诉讼方式解决经济纠纷的能力。
作者:姚兴良 单位: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商学院
一、大学生创业法律形式概述
(一)大学生创业法律形式的概念
大学生创业法律形式,是指大学生所能采取的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进行创业的具体形式,是大学生创业的法律裁体。我国现有立法规定了多种创业法律形式,大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或创业团队的状况选择适合自己形式。
创业法律形式大致可以划分为两个部分,即以个人的名义或以团体组织的形式进行。前者主要是个体工商户的形式,后者主要是以企业的形式进行经营,且企业可具体划分的更为细致。
(二)大学生创业形式特点
1.确定性
大学生的创业形式是由法律规定的,创业主体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任意选择但不可超出既有的范围。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的创业形式规定了权利与义务的主体,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或义务并给予应有的保护。
2.变化性
法律的产生依托经济基础,法律形式的产生与消亡与经济环境有着密切的关联,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直接影响创业的法律。在发展前期只限于个体商户,随着经济的发展出现了个人独自企业、合伙企业等其他形式。另一方面,创业形式的变化性也体现在创业主体需求差异使得创业形式与之相应变化。
3.稳定性
创业法律形式的稳定性,是指在创业主体在选择创业形式以后,形式本身具有了稳定性,不会再任意变化。一旦创业大学生选定了某种创业形式,并进行了注册,那么就会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并受法律约束。
二、选择创业形式的影响因素
大学生主体在创业中的优势并不明显,创业成功一不仅要求创业者自身具备优秀品质;也需要要在分析现况的基础上,对创业形式进行综合分析。大学生选择合理的创业形式,应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优惠政策
创业初期,大学生不仅要具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和先进的管理理念等基本条件,还要充分考虑创业的政策优惠。一些地方会出台政策对某种创业形式给予优惠。在决定创业形式前要利用既有政策,形成对自身独有的优势提高创业成功的几率。
2.固有资本
资金是创业成功的重要环节,如果创业的规模小,可以选择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合伙,若资金充足则可以考虑注册成立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甚至是股份有限公司。当然,即使在资金不足的情况,如若想要把创业的规模做大可以利用信用等向银行贷款,解决资金问题。
3.设立要求
创业前要了解创业形式的不同设立要求,如注册条件、费用和程序等。成立较为简单的公司,如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等需要的设立条件都较为简单;但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就会相对复杂,这便提醒大学生要审慎选择适合自身的创业形式。
4.存续期间
团体组织存在自身的消亡,即存续期间,这也是大学生在选择创业形式过程中必须要考虑的因素。在常见的创业法律形式中,合伙企业规定了七种解散事由,存续期间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存续期间不受个人状况影响,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三、常见的创业形式及其特点
(一)个人独资企业
1.概念
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2.个人独资企业的优缺点分析
个人独资企业是存在较早的一种企业形式,也是大学生创业中较为简单的形式,这与其自身优点是密不可分的:第一,没有注册的最低资本要求;第二,创业者仅需对收入进行个人所得税的交纳,税收压力较小;第三,企业内部机构的设置没有严格要求,利于管理。
但其自身也存在问题,如不利于与其他投资者合作,吸收资本或技术等;对债务承担是无限责任,投资个人压力较大。大学生创业若选择这一形式,在投资和营业场所方面会面临一些困难。
(二)合伙企业
1.概念
我国的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有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可以有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2.企业合伙的优缺点分析
对大学生创业来说,合伙企业的主要优势在于:第一,只需要合伙协议,不用制定复杂的公司章程。第二,是非法人组织,享有法律规定的相应权利;第三,公司日常经营事务的处理,可以合伙人共同决定或按照约定处理,明确的同时也有灵活性。
其自身也会存在缺点:合伙企业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人的压力较大;不利于公司进行融资;抗击市场经济风险的能力较弱。
(三)有限责任公司
1.概念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2.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缺点分析
股份有限公司是规模相对较大的创业法律形式,其主要优势有:第一,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能够维护股东利益;第二,按照法律规定,有明确的组织形式,利于日常管理;第三,可以对外吸收新的股东,利于积累和扩张资本。
具有以上优点的同时有限责任公司明显的缺点,即注册资本、股东人数和程序的要求较高,对创业初期的大学生有一定的难度,会加大前期的投入资本。
经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大学生创业的过程中,没有某种法律形式是适合任何大学生创业主体的,法律形式间都存在利弊。大学生创业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并结合各创业法律形式的特点选择适合自身的最佳创业模式。(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
本项目为: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缺少主体意识,存在一定的“被就业”现象。一些高校,为了自己所谓的“就业率”,使学生的就业协议与毕业证相联系,使学生为了顺利地拿到毕业证而无奈地“被就业”。殊不知,这种做法已经侵犯了学生的权利。此外,一但“被就业”的单位若是真实存在的,也有可能会对学生产生不利的影响。
3.部分大学生不能够正确地区分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致使其工作后无法维权。有的同学认为与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就是劳动合同。其实不然,就业协议体现的只是双方的就业意愿,在协议中只是规定了双方的违约责任,并没有涉及到今后工作中的一些实质性内容。如,实习期间的工资、各项保险;正式工作中的劳动时问、休息时间以及相关的工伤赔偿等等。因此,当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学生应积极主动地与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通过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便于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4.口头劳动合同导致的法律问题。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既存在口头的劳动合同又存在书面的劳动合同,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口头的劳动合同存在一定的弊端,如果发生纠纷,取证将是一个非常困难的环节,就会导致大学生很难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5.大学生创业导致的法律问题。为了缓解就业压力,国家大力提倡大学生自主创业,并且在创业之初为其提供小额的贷款。与此同时,国家还有一系列的鼓励政策和措施。在这个过程中,一些人抱有侥幸心理,存在“冒名顶替”创业的,也存在游走在法律边缘创业的。
二、大学生就业中法律问题的成因探析
1.高校尚未形成较为完善的法制教育内容。高校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想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学校就必须根据学生的实际需要开设相关的课程。但是,目前尚没有形成统一完善的法制教育内容体系。一些学校开设法律课程具有很强的随意性,缺少针对性和实效性。法律知识的掌握、法律情感的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形成都需要一个过程。因此,应制定详细的法制教育内容体系,至少应在毕业阶段普及合同法、劳动法、丁伤保险条例、刑法、行政法以及一些诉讼法知识。
2.在教学的过程中教育手段、方式较为单一。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即使掌握了相关的法律知识,熟悉相应的法律条文,如果没有经过实践的历练也很难将法律知识与条文运用自如。而现在在法学的教学过程中,存在的最典型的问题是缺少实践环节。因此应加强法学教育的实践环节,如在学校建立模拟法庭、到法院参加庭审的旁听或者可以与法院合作,把一些案件的审理搬到学校等。这种直观的教育,会大大增强法学教育的实效性,使广大学生能够深深感受到法律的权威,有利于法律情感的培养,法律信仰的树立。
3.法制教育是一个综合的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法制教育是一个综合工程,法制本身就是极为复杂的,它体现在法的运行过程中。法的运行要有立法者、执法者、司法者以及守法者等才能够充分得以体现。我国的法制体制还在不断的进步和完善之中。因此,法制教育需要的是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包括社会、学校、家庭和个人。
三、高校就业法制教育“335”模式
“335”即是指三级主体贯彻三个理念,三个过程结合三类内容,五大载体支撑立体教育形式。“335”模式是围绕着大学生就业法制教育的主体、理念、步骤、内容、教学形式等内容展开的,是针对现有的就业法制教育的弊端构建的框架式结构。
中图分类号:G47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11-110-02
大学生的就业问题是关系到广大毕业生的职业前途以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的重要民生问题,也是关系高等教育自身持久健康发展所面临的问题。随着高等教育快速发展和社会对大学生提出越来越高的素质要求,大学生就业困难的问题更加突出,如何适应就业形势,有效地开展全程化的就业指导工作,使学生在思想、心理、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充分作好从业前的准备工作,培养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是摆在高等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高校建立全程化就业指导体系必要性探析
1.建立全程化就业指导体系,是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科学发展观是指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全面建设小康、构建和谐社会的统领,其本质和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科学发展。建立全程化就业指导体系,以学生成长、成才为目标,尊重学生的客观存在和内在需求,围绕学生个体的职业发展目标,促进学生在价值取向、知识能力、个性特点、综合素质、社会认知、人职匹配等方面协调发展,致力于大学生的全面发展,把教育和大学生的成长、人生价值的实现、个人的幸福联系起来,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全面成长的双重需要。根本目的在于促进学生个性的全面和谐发展。
2.建立全程化就业指导体系,是解决目前高校就业指导存在问题的需要。如今,多数高校普遍对就业指导工作加强了重视,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就业指导工作缺乏系统性,就业指导观念陈旧;就业教育的形式十分单一,课程丰富的内涵和外延没有得到较好的发掘;教育内容主要进行就业动员、就业形势报告和应试技巧,缺乏对学生个体特点的专门咨询和有效指导;就业指导内容局限在择业指导方面,仅限于分析就业形势、收集就业信息、传授求职技巧等,没有从职业价值观、职业能力、综合素质、职业道德、择业心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教育和指导。全程化就业指导模式由于其教育的对象涉及不同层次、不同专业和年级的学生,教育的内容自然各不相同,全方位、全过程对学生进行就业指导,以期解决目前高校就业指导中存在的问题。
3.建立全程化就业指导体系,是促进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传统意义上的就业指导是学校招生、培养、就业中的最后一个工作环节,在实际操作中更多的是针对毕业生进行的,通过信息互动将学校培养的“成品”输送出去,而不问前期的培养质量,这种就业指导在信息反馈、传递上具有迟滞性,难以反映市场对毕业生的实际需求。开展全程化就业指导,可以促进学校教育观念的转变和教育内容的更新,增强人才培养目标与市场需要的“匹配度”,了解掌握社会需求,以便有针对性地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及时调整学科专业结构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进而加快学校发展,使高校培养的人才适应和满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4.建立全程化就业指导体系,是适应严峻就业形势的需要。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规模迅速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和经济结构不断调整,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日益凸显。究其原因,从外部环境上看存在着诸如经济发展的速度远远滞后于招生规模的增长速度,高校专业结构不合理,在教育内容、教育手段与方法等方面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从学生自身来看,当前学生普遍缺乏科学的职业定位,对自己职业发展没有明确的目标,导致毕业生“就业能力”低下,就业质量和就业率偏低。而传统就业指导模式,主要在毕业班开展就业指导,学生仅仅用一年的时间去学习和实践有关职业方面的知识,而人的职业兴趣、能力的发展是个长期、连续的过程,职业选择不是在面临择业时才有的单一事件,而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因而要大力开展全程化的就业指导,从大一开始就给予学生必要的指导,促使学生认清自身的努力方向,激发学生培养和提高就业能力的意识,通过对知识、能力的有机协调与整合,形成独具的、获取持续竞争优势的就业竞争力。
二、高校全程化就业指导体系的构建
由于各个年级学生的身心特点大不相同,全程化就业指导体系应针对不同年级、不同阶段,各有侧重、明确目标的实施。
1.第一阶段:职业意识建立和专业认知教育。一年级的学生刚刚步入大学生活,面对新的学习方法、生活方式、交际方式尚在适应和摸索阶段。大一新生迫切希望了解所学专业与今后职业的关系,对学好专业,树立人生理想有着强烈的追求。因此,这个阶段是开展职业发展教育的最佳时期。高校在入学教育阶段就开展职业发展教育,通过专业介绍让学生了解所学专业概况,熟悉本专业的课程体系结构以及教学要求;通过专业认知教育让学生明确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所需的综合技能;通过学习经验交流会等让学生掌握一定的学习方法;通过介绍职业发展概论,让学生了解社会职业的基本知识;通过把择业观的教育与学生的思想教育结合起来,对学生进行以“诚信”为内核的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促进学生提升职业生涯认识,唤醒学生的职业发展愿望。
2.第二阶段:基础技能培训和职业生涯规划。在大学二年级,学生已经基本适应大学生活,学习的课程主要是专业基础课,在这一阶段,要加强学生的如认识职业、认识自我、人际关系管理、团队管理、时间管理、有效沟通和压力管理等基础技能的培训,提升学生的就业竞争力。通过组织学生积极参加课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创新活动引导学生和专业课程的学习,引导学生了解所学专业与自己职业发展的关系及具备什么样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以及相关的知识;通过运用职业能力测试工具,使学生对自我认知,了解自己的心理、性格特征和与之相对应的职业适应范围;通过开展职业工作坊、生涯人物访谈、职业生涯设计大赛、职业实践月、素质拓展训练等活动,积极加强学生的基础技能培训;通过系统的教学,让学生掌握职业生涯规划的要素、方法、步骤,确定职业生涯目标、为自己选定职业生涯发展路线,制定实施方案。
3.第三阶段:实用技能训练和创业能力培养。在大学三年级,学生全面进入了专业学习阶段。在这一阶段,除了要引导学生明确专业发展方向、职业发展目标、学习专业知识、培养专业技能、建立合理的知识结构以外,还要帮助学生了解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就业程序与方法、求职应聘的方法技巧,求职简历制作、笔试、面试的技巧,以提升学生的求职能力提升;通过开展模拟招聘观摩会、职场训练营等活动,培养学生就业技巧;通过对学生开展系统的工程教育,培养学生工程意识,提高学生工程实践的能力;通过实习、专业实践教学活动,培养学生动手能力,提升学生职业技能;通过学生诚信实践、合作实践、德育实践、就业实践、社会实践,强化学生实践意识,帮助学生在实践中利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和能力为社会发展和生产服务;通过开展创业竞赛、邀请创业家作报告、设立大学生创业基金、建立大学生创业园等形式营造校园的创业氛围;通过创业培训课程,帮助学生了解创业环境,培养学生创业意识和提升创业心理素质,激发创造性思维、掌握创业策略。
4.第四阶段:职场适应教育和就业心理辅导。在大学四年级,学生全面进入毕业实习和找工作阶段。在这一阶段,要加强学生的职场适应教育。通过就业常见法律问题的辅导,让学生懂得如何使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通过开设交流与沟通选修和商务礼仪选修课程,帮助学生掌握与用人单位沟通技巧,掌握电话礼仪、社交礼仪等商务礼仪;通过对学生职业形象设计和职业意识的培养,引导学生从“学校人”向“社会人”转变;通过加强就业心理辅导,帮助学生克服不良就业系列,调整择业期望值。
5.第五阶段:质量跟踪反馈和教育教学改革。在学生毕业后,通过对毕业生进行回访,及时了解毕业生的岗位适应情况,及时掌握毕业生对学校人才培养、专业设置、课程设置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通过对用人单位进行回访,加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用人单位的对高校毕业生的要求,获取教育教学方面所存在的优势和劣势;通过质量跟踪反馈,高校要及时调整培养计划、优化课程设置、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供依据,从而促进学校在专业设置、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等教育教学方面的改革。
三、高校全程化就业指导体系的构建应注意的问题
大学生就业指导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学校各职能部门,因此,高校必须构建以学生为主体、以社会为导向的教学体系,以此为平台,将入学教育、学习指导、专业教育、素质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就业指导、毕业教育、创业教育等各个时期的学生思想教育环节和教育内容有机地融合进去,全方位、全过程、分阶段地进行四年不断线的就业指导。高校在开展就业指导时要做到“三个结合”和“四化”。即坚持以课程建设与师资队伍建设相结合、校内教学与校外实践相结合、第一课堂讲授与第二课堂建设相结合,力争做到就业指导全员化、就业咨询信息化、课程结构多元化、课程设置实践化,以期全面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
[基金项目: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基于社会需求的大学生就业素质拓展实训研究”(项目编号:11554178)部分研究成果;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CDIO工程教育模式下高校学生非专业素质的培养体系研究”(项目编号:1155XS302)。]
参考文献:
1.肖池平,张小青.论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体系的全程化构建[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7(2)
2.安身健.开展全程化就业教育.帮助大学生顺利就业[J].中国高等教育,20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