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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安全检测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4-04-10 14:44:38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食品卫生安全检测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食品卫生安全检测

篇1

食品是否安全直接影响人们的健康水平高低,关系着社会稳定与否,已经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1]。据统计,美国致病菌导致死亡的人数高达4000例,对经济造成的损失每年超过65万美元,个别年份高达349亿美元[2]。面对严重的食品问题,凭祥市依据国家下发的检测项目来对该市的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中的食品进行风险评估,以期降低对人们健康的危害。现具体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11年~2014年凭祥市市区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冷饮店、学生宿舍、中学食堂、餐饮店等场所的食品作为样本,包括奶粉、蛋糕、牛奶、酱卤(猪耳朵、白煮鸭、烧鸭、白切鸡等)、矿泉水、饮料、米粉、鲜榨果蔬汁等样品。凭祥市2011年~2014年食品安全监测的项目主要包括志贺菌、大肠埃希菌O157、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铜绿假单胞菌金斯、敦沙门氏菌等。

1.2样本采集方式及其运送 对于散装食品,检测中心事先准备一次性灭菌袋进行采集,或食品销售方提供的包装袋进行包装;对于定型的包装食品,检测中心不予另外进行包装。24h以内,检测中心将样本全部送至检测微生物的实验室进行冷藏,但是新鲜食品必须当天采集样本同时当天完成微生物检验[3]。

1.3方法 检验部门严格依照国家卫生部关于食品检验的相关标准进行采集、运送、检验、保存、增菌、鉴定、分离等程序。

1.4检测使用的试剂 检测过程中所采用的显色培养基、干粉培养基分别购买于北京科玛嘉、北京路桥技术等公司,同时全部药品以及试剂都在有效期的时间内使用。

1.5质量控制 微生物检验中心不仅对采集回来的样本进行检测,而且将已经标准阳性菌株作为相关的跟踪对照,例如志贺氏菌、沙门氏菌等,确保检验过程中采用的仪器、试剂、培养基都正常使用[4]。

1.6统计学分析 本次研究计量资料采用%表示,通过χ2检验,并且利用P

2 结果

2.1检测样本数以检测结果 2011年,凭祥市抽检的样本数为536件食品,检测出的致病菌为12株检出率为2.24%,其中8株金黄色葡萄球菌,3株蜡样芽孢杆菌,1株阿贡纳沙门氏菌。2012年,凭祥市抽检的样本数为328件食品,检测出的致病菌为15株,检出率为4.57%,其中7株金黄色葡萄球菌,4株蜡样芽孢杆菌,4株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2013年,凭祥市抽检的样本数为133件食品,检测出的致病菌为10株,检出率为2.24%,其中8株金黄色葡萄球菌,1株蜡样芽孢杆菌,,1株金斯敦沙门氏菌。2014年,凭祥市抽检的样本数为166件食品,检测出的致病菌为2株,铜绿假单胞菌1株、金黄色葡萄球菌1株[5]。

由上述可知,2011年~2014年凭祥市共抽检1163份食品,合格的样品达到1124份,合格率达到96.65%。其中蔬菜、水产品尚未检出致病菌,检出致病菌较多的食品样品是凉拌菜、熟肉类。此外,检测结果显示,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检出率最大,并且较为常见,主要出现在牛奶、快餐、糕点、酱卤肉中;蜡样芽胞杆菌常出现在桶装水、米粉、蛋制品中。

2.2对比不同来源样品的合格情况 由表1可知,餐饮行业、超市、农贸市场的样品合格率分别为89.610%、98.980%、96.078%,对比具有显著差异(P

3 讨论

食品安全监测本质上通过监测食品中微生物污染情况,对食品安全情况进行评估,根本目的在于掌握一个地区或者某个场所的食品安全情况,从而针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食品安全监测主要监测有害因素、致病菌等对象,本次研究主要是检测凭祥市食品中微生物污染的情况。食品安全监测具有以下作用:①可掌握当地食品安全的真实现状,有利于科学分析食品安全问题对人们身体存在危害,同时为制定食品安全相关的规章制度提供数据支撑;②间接反映管理工作的水平,便于调整今后的工作方向;③及时安全预警,引导消费者的消费行为。

本次检测结果显示,2011年~2014年凭祥市共抽检1163份食品,合格的样品达到1124份,合格率达到96.65%。其中水产品的合格率为100%。餐饮行业、超市、农贸市场的样品合格率分别为89.610%、98.980%、96.078%,对比具有显著差异(P

有关部门应当按时检测当地农贸市场、学校、超市等重要场所的食品情况,并且及时采取行之有效的干预措施。本次实验发现,熟肉类、生肉类等食物是主要的污染食物。为此,管理部门应当重点加强对这些食品的贮存、销售、加工、生产等各个阶段进行全面的监管,并且完善当地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管理机制。此外,管理部门应当深入分析食源性疾病影响因素,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理论依据。

参考文献:

[1]曾玉明.灵川县2011年食品微生物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分析[J].中国卫生业,2014,12(25):2-4.

[2]韦太焕.2012年崇左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分析[J].职业与健康,2014,30(8):1066-1068.

篇2

中图分类号:TS20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336(2013)18-0033-02

微生物检测技术具有高灵敏度、简便、准确等优点,能够快速检验出食品中的病原微生物,进而帮助人们掌握食品质量状况,因此被广泛应用到食品安全检测中。

1 微生物检测技术

1.1 食源性病原菌免疫学快速检测技术

该种技术主要包括荧光抗体检测技术(FAT)和免疫酶技术(EIA)两类,其中FAT技术以抗原与抗体能够发生反应为理论基础,通过荧光素标记法检验的一种技术,有直接和间接两种方法。直接法指将带有荧光素标记的血清添加到待测样品中,经洗涤后在显微镜下进行观察的一种方法,而间接法指将已知细菌的特异性抗体加入到待测样品中,两者充分反应后洗涤,然后添加荧光标记的第二、第三抗体的方法。使用该种方法检测比较及时且操作方便,但是容易受到样品中其他荧光的干扰,而且荧光显微镜价格成本较高。EIA技术使用酶标记抗原和抗体进行检验的一种技术。检测时加入底物和酶,两者结合生成的产物与抗原发生反应,根据颜色深浅进行定量检测,该种检测技术具有检测准确性高、速速及时等优点。

1.2 食源性病原菌分子生物学快速检测技术

1.2.1 基因探针技术

这里所说的基因探针指使用能够检测的生物素、同位素等标记序列已知的寡聚核苷酸,让其与目的基因进行杂交,利用杂交信号找出基因的一种检测方法。标记探针的方法分为非同位素和同位素两种,其中同位素标记具有检测及时、特异性强等优点,但是其具有一定的放射性,会给危害人体健康。

1.2.2 多聚酶链反应(PCR)技术

PCR指利用体外酶促反应合成特异性DN段而进行的检测技术,其DN段能够在短时间内迅速扩散,甚至用肉眼就能观察,因此检验效率较高,而且操作方便,被广泛应用到食品安全检验中。

1.2.3 生物芯片技术

该种技术指在一定条件下使核酸分子与样品中的核酸片段进行杂交,通过检测杂交信号达到检测目的的检测技术。该种技术克服了传统核酸印记杂交的诸多缺点,但是制作芯片比较复杂,因此在食品检测中的应用需要进一步推广。

1.3 生理生化代谢产物检测技术

该种方法包括接触酶测定技术、放射测量法、微热量计法以及电阻抗法,其中接触酶测定技术利用H2O2和接触酶放出氧气,如阳性细菌数量较多则放出氧气的量就越多,从而接触酶纸盘上浮时间越短,以此判断食品中嗜冷性细菌;放射检测法指将放射性元素融合到碳水化合物中,细菌分解碳水化合物放出CO2,通过检测CO2的放射量,判定食品中细菌的含量;不同的细菌生长时产生的热量存在着差别,通过检测放出热量的多少检测细菌这就是微热量计法;电阻抗法依据的原理是:细菌生长时会一些大分子物质分解成带电的小分子物质,检测阻抗变换,就能对细菌数量有个基本的判断。

除此之外,微生物检测技术还包括食源性治病均生物传感器检测技术。致病菌呼吸产生的电子生物传感器,通过检测电流的大小判定致病菌的浓度,检测比较迅速。

2 微生物检测技术在食品安全中的运用

2.1 食源性病原菌免疫学检测技术在食品安全检测中的应用

该种微生物检测技术使用的检测仪器成本较低,具有较强的使用性,目前在食品安全检测中应用较为广泛。食源性病原菌免疫学检测技术常用在大肠杆菌、李斯特菌、沙门氏菌等病菌的检验上。

2.2 核酸探针技术在食品安全检测中的应用

利用核酸探针技术能够检测出食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李斯特菌等,其中检验单增李斯特菌时不用考虑样品的纯度,但是利用该种技术检验时成本开支较大,技术要求较高,大部分需要在实验室中进行检验。

2.3 PCR技术在食品安全检测中的应用

PCR技术具有较高的灵敏度,而且特异性较强,在检验食品致病菌方面具有较强的优势。它可以检验出食品中含有的金黄色葡萄球菌、肉毒梭状芽孢杆菌、大肠杆菌、沙门氏菌等。例如,有关专家利用PCR技术在较短的时间内就能检测出食品中含有的大肠埃希氏菌。

2.4 生物芯片技术在食品安全检测中的应用

利用生物芯片技术通过一次实验就能检测食品中多种潜在的病菌,检测效率高,操作简单,通常在短短的几小时就能获得检测结果。例如,相关专家曾在6h内检测出食品中含有的致病菌。不过生物芯片技术难度较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所以目前尚未在食品安全检测中大范围推广。

2.5 生物传感器检测技术在食品安全检测中的应用

很多种微生物均能给食品带来污染,例如病毒、真菌、细菌等其中细菌较为常见,分为病原菌和腐败菌两类,腐败菌本身并不会给人体造成伤害,只不过在分解食品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有毒物质,这些物质往往会导致人体患病。如利用生物传感器检测技术能够检测枯草芽孢杆菌、乳酸菌、酵母菌等腐败菌的数目,而利用该技术能够检测出的病原菌包括李斯特菌、沙门氏菌、大肠杆菌等,能够检测出的毒素有真菌毒素、藻类毒素和一些细菌毒素,尤其是黄曲霉毒素是目前发现毒性最厉害的真菌毒素,利用光纤免疫传感器能够检测出0.05μg/L的黄曲霉毒素,不过该种方法尚未在食品安全中应用。

3 微生物检测技术在食品安全中检测中的应用前景

当前,利用微生物对食品安全性进行检测主要凭借先进的检测仪器和新技术,并且人们越来越注重检测的准确性和技术性。其中检测仪器是食品安全检测的重要工具,在科技发展推动下越来越趋向于一体化、专业化、低能化发展,为食品安全的检验奠定坚实的基础。对于一些新的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发展来看,它比较注重与生物技术融合,例如PCR技术、核酸探针技术等,例如还有些新的检测技术需要进一步研究,例如,生物传感器技术、生物芯片技术等,因此要想将微生物检测技术完全应用在食品安全领域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4 结语

食品安全关系着人们的身体健康,甚至给人们的生命带来严重威胁,因此相关部门应加强微生物检测技术在食品安全检测方面的应用研究,提高食品安全检测效率和准确性,保证食品安全。

参考文献

篇3

那么,潍坊市是如何加强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监管、保证畜产品市场良性发展的呢?带着这个问题,日前,记者采访了潍坊市畜牧局局长王承策。

《兽医导刊》: 现在养殖业日益趋向于规模化、集约化,高质量的兽药以及微量元素添加剂等畜牧投入品为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而加强源头监管是保证兽药质量的根本之策。那么,潍坊市的兽药行业发展状况如何?潍坊市对兽药行业的生产环节是怎样监管的?

王承策: 我市兽药行业已有30 多年的发展历史,随着畜牧业的持续发展,兽药行业逐步发展壮大,成为全市现代畜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畜牧行业健康发展的坚实基础、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其主要特点:一是兽药产业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兽药产业规模日趋发展壮大,经济总量和质量效益不断提高,综合实力逐步增强,多项指标居全省前列。目前,全市共有兽药GMP 生产企业77 家,总产值达15 亿元,利润2.61 亿元。二是兽药生产水平不断提高。通过GMP 改造,全市兽药生产企业投资5.6 亿元,用于209 个现代化车间、先进设施设备、质检和研发能力建设,有4 家企业进入全国兽药产业百强行列。山东亚康药业有限公司的中国兽药饲料交易大厦项目建成后,将形成面向全国、辐射全球的兽药生产经营服务网络。三是兽药研发能力不断提升。以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山东农业大学、高新区医药产业园研发中心为依托,帮助兽药生产企业成立研发中心,研发兽药新产品和专利产品;与山东农业大学联合组成了中国食品谷现代畜牧科学院,下设协同创新中心兽药研究所,将清华孵化器、中科院生物研究所、中国高科集团、青岛农业大学、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等科研院所纳入为中国食品谷现代畜牧业协同创新中心(联盟)成员单位,从事兽药研发与科研成果转化。目前,全市建成官方兽医实验室67 个、兽药生产企业实验室82 个、兽药和保健品研发中心10 个,研发新兽药及新保健品15 个、兽药专利产品56 个。

针对我市兽药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多、监管人员少的特点,我市采取综合措施加强行业监管。近年来,畜牧部门探索实施了生产环节ABC 分类管理的办法,将社会信誉好、规模大、管理规范,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未被农业部和省局通报的企业定为A 类企业,鼓励其不断扩大规模,加快发展;将社会信誉较好、规模适中、两年内未被农业部和省局通报的企业定为B 类企业,支持其规范生产流程、提升产品档次;将社会信誉一般、规模较小、近两年被农业部和省局通报的企业定为C 类企业,实施重点监管,确保不出产品质量问题。

兽药企业GMP 建设贵在建,重在管,不能一建了之,要在加强监管、提高兽药产品质量上下功夫。为此,我市及时出台了《关于加强兽药GMP 企业监督管理实施意见》,加强了对有关企业的依法监管。一是建立专职人员监管制度。在对企业监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监管责任制,确定专职监管人员,明确监管责任,监管人员半月对所监管的企业巡回监管一次,重点就兽药原料、兽药配方、生产流程、产品质量、保管仓储、档案记录等情况进行检查,查验物品,核对记录,填写《潍坊市兽药监管记录表》,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二是建立生产经营质量档案。为加强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组织兽药生产、营销企业制定信誉体系建设方案和生产经营记录、管理表格及相关制度,建立企业信誉档案,实施兽药质量可追溯管理。三是建立分类管理制度。通过监督、检测、社会调查、行业协会测评等渠道,收集各企业信誉信息,并进行量化记分,实行评先树优。对信誉好、产品质量有保障、消费者信得过的企业,进行表彰,并积极向社会宣传推介;对信誉差、质量无保障、社会反映不良或出现产量质量事故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四是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控。在对兽药生产企业实施全员监管的同时,对问题较多的企业列入“黑名单”,采取批批检验,实行重点监控,有效地防止了有关企业的违规生产行为。2014 年,针对农业部通报的兽药质量不合格的5 家生产企业,成立了专门的监督检查小组,责令企业追回已售出的不合格产品,并与查封的库存产品一并销毁,立即停业,限期整改。恢复生产后,每半月进行一次现场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GMP 要求组织生产。

《兽医导刊》: 兽药残留关系到产业界的经济利益,并且危害公众的身体健康,滥用兽药的直接后果就是导致兽药在动物性食品中的残留。目前,潍坊市是如何做好兽药残留监控工作的?

王承策: 为监控兽药残留,在抓好生产环节源头监管的同时,突出加强了兽药经营环节和使用环节的监管,有效控制了畜产品质量。在兽药经营环节,积极推行兽药GSP 认证,采用统一招标或统一备案,分散经营的办法,严把兽药销售质量关。在兽药使用环节,积极推行兽药备案制度,规范用药来源、品种、流程,严格执行休期规定,保证了用药安全。按照“业必归会”的要求,组织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全部加入市级兽药协会,定期开展“兽药生产企业10 强”、“兽药经营企业50 强”和“潍坊市优质兽药产品”等评选活动,行业内创先争优、打造品牌的自觉性不断提高。针对兽药需求量大、产品品种多、供应渠道广、监管任务繁重的特点,我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出台了《潍坊市农业投入品管理办法》,加强了对兽药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一是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制度。二是加强了对经营企业的监管。三是加强了对使用环节的监管。同时,广泛收集国内外有关兽药质量规定和对畜产品药物残留的控制要求,印制违禁药物名录、休药期药物名录等10 000 份,向企业和社会广泛发放,指导饲养者科学、合理用药,有效地防止违禁药品和假劣兽药进入使用环节。

近年来,我市坚持“预防为主,重在建设,强化监管,查打结合”原则,在强化监督管理的基础上,加大了依法查处力度。一是加强对兽药执法检查的组织领导。为使兽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制度化、经常化,制定下发《潍坊市兽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兽药执法领导小组,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组织领导。二是加强兽药法规知识宣传及培训。编印《兽药法规知识培训教材》,定期召开宣传贯彻《兽药管理条例》研讨会,对全市兽药执法人员、兽药生产企业的质检负责人、兽药经营单位的负责人进行兽药法律法规知识、《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近两年,共举办培训班8 次,培训相关人员1 500 人次,极大地提高了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三是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一方面,制定兽药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一位执法人员所负责的范围、任务、目标和责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杜绝执法过程中互相推委和不作为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制订案件举报登记制度,统一登记格式,做到记录、调查、批准、处理有据可查,使案件得到及时查处;下发《关于兽药管理工作中注意的问题》,明确执法程序,确保依法办事。四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近年来,我市广泛开展打击制销假劣、违禁兽药活动,规范兽药市场秩序。2014 年,共组织拉网式检查3 次,共检查兽药经营单位512 个,取缔无证经营单位和个人12 个,清查不合格药品79 个、654 件,货值24.3 万元。五是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为加大对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我市公开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其他行业执法部门、畜禽养殖、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他社会知名人士聘请了91 名兽药管理社会监督员,让他们及时了解全市畜牧兽医和兽药管理工作情况,协助监督兽药管理工作,制止或举报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及执法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篇4

0.引言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也随之加重,安全与营养成为人们选择食品的主要因素,中国食品工业不断发展,食品质量问题已成为关系国计民生与社会稳定的大问题。近几年来,国内连续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导致现在什么是放心食品,什么食品最有安全保障,成为消费者们迫切想知道的问题。目前,中国的食品工业总产值已居全国工业总产值的第一位,食品消费在居民总消费中约占40%,因此,做好食品安全检测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对于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经济的发展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现状

1.1环境污染带来的食品

当前,在中国环境污染问题严重,环境状况日益恶化,水污染、大气污染直接导致农产品以及其他食品的污染,食品污染问题成为目前面临的严峻问题。

1.2境外食品安全问题也有可能引发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

全世界各国爆发的传染病,例如疯牛病,口蹄疫以及转基因食品等等,也是随时危险我国食品安全的因素。

1.3新技术带来食品品质下降、受污染问题

科学技术是把双刃剑,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食品加工的快速发展,给人们生活带来了便捷:但是,科学技术的滥用,也导致了食品的污染,引发食品安全问题。大棚蔬菜和反季节果蔬繁荣,让消费者一年到头可以随时吃上自己想吃的果蔬,但是由于大棚蔬菜生长期短,因此营养和口感就会有损失,消费者可以明显感觉到,现在的果蔬已失去原来的口感和清香。更甚者,农民为了抢市场、抢销售期,大量的使用化肥、农药等,导致果蔬农药残留超标。

1.4食品制造及流通通道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

随着中国食品工业的不断发展,食品加工行业中的不安全因素逐渐暴露,其主要集中在食品掺假、采用劣质、变质原料;经销者非法出售过期食品;食品标签不规范;餐饮业作业条件差;卫生状况令人担忧等。

2.造成当前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

2.1由环境引发的不安全因索

工业“三废”、化肥农药以及农作物病害是引起土壤污染的因素,一些工厂废水会含有害物质,而有些工厂图方便,会将污水不经加工直接排入河道,我们都清楚,植物类食物的营养一般从土壤中汲取,用污水灌溉的农田则很容易被农作物吸收,从而导致农作物有害物质积累,进而影响食物安全;大量的使用化肥则会导致硝酸盐的积累,硝酸盐转化成亚硝酸盐就会威胁人类身体健康;农药对食品安全的威胁主要是残留,果蔬是最后使用农药到收获时间的间距不符合安全标准,则很可能引发食物中毒。

鱼类长期生活在被工业废水污染的水中,极易在体内聚集有害物质,人们在食用这种鱼类只有很可能导致中毒,重金属污染,农药污染,水中生物很可能发生病变,人们使用后,可能导致不可预料的后果。

2.2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引发的不安全因素

当前社会中,非法经营食品问题相当严重。在食品加工生产中,有的企业一味追求利润,置卫生制度于不顾。有的企业无视法律规定,滥用食品添加剂,还有企业明知故犯出售过期食品。而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食品经营陋习越来越多,像三鹿奶粉、地沟油等等,给社会带来极大隐患

2.3食品原料自身引发的不安全因索

有些果蔬在一定条件之下会具有毒害作用。例如马铃薯、西红柿、杏仁,这些都是本身无毒的,但在一定条件下,它们会变成要人命的毒物,像发芽的马铃薯、未成熟的西红柿等等,还有的是由于误食或烹饪方法欠妥当,就可能引起中毒甚至死亡。而畜、禽、鱼、肉等食物中自身会携带病毒,而且很有可能传染给人类。

2.4包装工艺引发的食品不安全性

科学技术日新月异,食品包装材料日渐丰富,食品外装五花八门也增加量食品的不安全行,例如:有些食物用塑料包装,但塑料本身是有毒性的,再者包装的回收或处理失当,也会导致失误污染。

3.保障中国食品安全的全过程管理体系构建

食品安全问题涉及到食品的开发者、经营者及消费者等各个层面,贯穿于食品生产的原料 采集、加工、包装储藏、运输、食用等各个环节,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因此必须建立保障我国食品安全的全过程管理体系。

3.1加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不仅是各类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和消费对象,也是食品安全检测的重要监督者和支持者,食品安全与消费者息息相关,要让消费者更多地参与食品安全立法、执法活动中,发挥消费者的社会监督作用。当消费者自身权益受到伤害时,要学会运用法律和舆论武器,保护自己。

3.2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控制的法制建设工作

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督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以《食品卫生法》为核心的食品安全法规和标准建设,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经济发展面临严重的机遇和挑战,为适应世贸组织的挑战,就要加快制定可操作性强、与国际衔接的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中国的食品安全检测机制。

对于重点地区和重点产品监管,政府要加强安全监督,加大对生产基地的治理,对于违法犯罪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使其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要落实好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将食品安全检测落实到实处。

3.3污染源的控制

食品安全要从源头抓起,要严格减少果蔬化肥农药的使用,就要做好农民的教育,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国家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对农民正确使用化肥农药的培训;还要严格控制高毒农药的生产和使用范围,严格管制高毒、禁用农药的生产和销售,加强对农产品药物残留的控制和检验,要大力推广生态农业,发展绿色食品。

3.4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业自律

有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自觉选用优质安全的食品加工原料,并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建立严格的原材料检验制度,促使有关单位生产和销售安全营养的食品,生产过程、加工工厂要远离污染源,坚决抵制污染食品的生产和销售,完善食品安全检测过程。

3.5加强坚实有效的技术支持

在保障食品安全、做好食品安全检测过程中,不仅会涉及到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市场监督和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区域食品污染的检测控制技术、食品中有害物质的检测技术、食品生产加工、贮藏、销售等环节的危害关键点 分析与控制技术(HACC)P等方面的落后,一直阻碍食品安全检测的发展

4.结论与建议

食品安全检测过程是一个保障食品安全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建立一个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的管理机制,以确保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安全卫生营养,在这其中,要有政府部门的有效管理、消费者的社会监督作用,更主要的是食品经营者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

篇5

在食品包装印刷材料的质量安全方面,国家早就出台了明确的法律规定。食品包装印刷材料相关法律规定同样适用于烟包印刷材料。

1.与印刷材料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四章“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卫生”中,国家提出了明确的规定。第十二条:“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第十三条:“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生产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材料。产品应当便于清洗和消毒。”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五章“食品卫生标准和管理办法的制定”中,也提出了明确的规定。第十四条:“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设备,用于清洗食品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洗涤剂、消毒剂以及食品中污染物质、放射性物质容许量的国家卫生标准、卫生管理办法和检验规程,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或者批准颁发。”

2.烟包印刷材料质量安全检测依据

国家烟草专卖局颁布了一系列行业标准,来作为烟包印刷材料质量安全标准的检测依据,主要包括:YC 263-2008《卷烟条与盒包装纸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限量》、YC/T 207-2006《卷烟条与盒包装纸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YC/T 330-2009《卷烟条与盒包装纸印刷品》、GB/T 6543-2008《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T 18348-2008《商品条码符号印刷质量的检验》、GB/T 14257-2009《条码符号印刷质量的检验》、GB12904-2008《商品条码 零售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等。这些标准在烟包印刷材料质量安全检测与行业控制中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烟包印刷材料质量安全控制要点

要想做好烟包印刷材料的质量安全控制,必须从原材料进厂开始就加强检验,严格进行质量流程管制,分别对进料检测、过程控制和出货检测3个环节进行质量安全把关。

1.进料检测

(1)识别烟包印刷材料质量安全的检测范围

在进料检测中,要有效识别影响烟包印刷材料质量安全的因素,指定检测范围。如纸张、转移膜、油墨、光油、电化铝、包装袋、酒精、封箱透明胶、胶水、打包带、润版液、调墨油、洗网水、洗车水、磨砂粉料、溶剂等,这些材料关系到挥发性有机溶剂(VOC)残留问题,会直接影响烟包印刷材料的质量安全,所以必须进行检测。需要注意的是,要按进料批次进行抽样检验,保证每一批次来料都要检测到。

(2)对烟包印刷材料进行质量安全技术分析

检测完成后,还需要根据检测数据,通过技术指标对烟包印刷材料进行质量安全分析和判断,首先从技术方面寻找烟包印刷材料存在的问题,然后提出技术解决方案,保证原材料无毒、无害、无污染,在使用过程中质量稳定,在工艺技术上具有安全品质,能够保证生产有序进行。

(3)烟包用张材料质量安全检测

进料时,首先通过目测法来检验烟包外包装是否存在破损、受潮等情况,然后再进行抽样和外观检查,外观检查主要是观察烟包是否存在印刷斑点、划痕等缺陷,以及平整度和厚度是否完好;用水分测定仪对纸张样品进行水分测定,并及时进行表面能测试。另外,纸张的气味也是纸张质量安全检测的重点。

纸张质量安全进行抽样检测时,需要按照YC 263-2008《卷烟条与盒包装纸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限量》、YC/T 207-2006《卷烟条与盒包装纸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的相关规定,对纸张进行VOC含量测试。这是判定纸张是否符合烟包印刷材料质量安全最重要、最可靠的检测手段,只有符合要求才可以使用,否则不能用作烟包印刷材料。

(4)电化铝质量安全检测

电化铝质量安全检测项目包括规格尺寸、外观检测、底胶剥离等,检验内容及技术标准有明确的数据规定。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品牌的烟包产品,所使用的透明介质电化铝的幅宽与幅宽允许存在误差,无镀铝层部分每边的误差与使用全息电化铝版缝的误差有所不同。电化铝质量安全检测重点是进行电化铝VOC含量的检测,抽样检测中,需要按照国家烟草总局的相关规定,采用气相色谱-质谱仪进行检测。

(5)油墨质量安全检测

根据油墨类型进行质量安全检测,除了对印刷外观、颜色及表面效果、固含量、着色力、细度、黏度、干燥速度、柔韧性等性能进行检测外,最重要的是进行油墨的VOC测定,然后对检测结果进行技术分析和质量判断,以便确定油墨质量安全性能,提前发现油墨在使用中对质量安全的影响因素。

(6)纸箱、胶带等材料质量安全检测

对于纸箱、胶带等材料,除了要进行一般项目的检测外,重点要进行气味和VOC含量的检测。检测过程需要按照YC 263-2008《卷烟条与盒包装纸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限量》、YC/T 207-2006《卷烟条与盒包装纸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标准的相关规定来执行。

在烟包印刷材料的质量安全检测中,一个共同点是都需要进行VOC含量的检测,以确保烟包印刷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的规定,只有满足VOC检测标准的材料,才能投入烟包生产中。

2.过程控制

烟包印刷材料质量安全的过程控制主要是对卷烟条盒商标包装纸进行相关检测或试验,并及时发现影响质量安全的缺陷,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使每道工序都符合规定。

(1)制程材料可靠性指标测试

烟包制造过程中,在签样之前就要进行半成品材料的质量安全检测,重点是进行VOC含量检测,只有经过VOC含量检测合格后的材料才能进行大批生产。

同时,专业品管人员要进行材料的可靠性测试。具体测试过程如下:用色差仪检测印刷色差,确保颜色一致;用黏度计检测油墨黏度;用摩擦试验仪测试印刷表面光滑度;用电子剥离仪器测试附着力;用水分仪测试含水量;用摩擦折痕机测试耐折度;用雾度仪测试气雾状态;用光泽度仪测试表面亮度。通过仪器检测物理指标是否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要求。

(2)控制材料质量安全环境因素

在烟包制造过程中,除了原材料以外,还有一些影响材料质量安全的环境因素,例如,粉尘大,容易造成材料表面积尘;机器擦拭不干净、维护保养不到位,出现漏水、漏气、漏油等故障,造成材料污染;生产场地卫生清洁差、地面脏乱;生产中通风换气不良,异味无法散发而残留在材料里面等。这些因素,都会改变生产环境的卫生条件,给烟包印刷材料质量安全带来隐患,因此必须及时消除。

3.出货检测

在烟包成品出货之前,按比例进行出货抽检,根据烟包质量综合判定是否可以交货。在综合判定过程中,烟包外观与物理指标要达到各项质量指标标准,产品不能有异味。特别是符合YC 263-2008《卷烟条与盒包装纸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限量》、YC/T 207-2006《卷烟条与盒包装纸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YC/T 330-2009《卷烟条与盒包装纸印刷品》等标准的相关规定,如果检测中一旦发现苯含量超标,即可判为全部不合格,不准发货。

卷烟条与盒包装纸中的VOC含量检测控制

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的行业标准规定,需要对VOC含量进行控制的项目有:乙醇、异丙醇、丙酮、丁酮、乙酸乙酯、乙酸异丙酯、正丁醇、苯、丙二醇甲醚、乙酸丙酯、4-甲基-2-戊酮、甲苯、乙酸正丁酯、乙苯、二甲苯、环己酮共16项。

卷烟条与盒包装纸的VOC限量指标适用于所有卷烟小盒、条包装生产用纸张、油墨等相关材料的检验以及制程中与产品VOC含量相关的检验控制。

在对烟包印刷材料进行VOC含量检测过程中,应按照以下规范进行操作。

(1)试样制备

随机抽取纸张样品,从纸张样品中间位置抽取VOC含量检测样品,并装入干净的自封袋内密封。如果是对油墨及溶剂类物质进行检测,抽检样品需装入干净的密封瓶内。试样制备须在常温常压下快速准确地进行,并确保样品不受污染。

(2)开机运行

首先将样品瓶(袋)按编号放入色谱顶空仪中,调用编辑好的程序,设定始终位置,开机运行;然后打开工作站软件,进入调谐和真空控制界面,等待各状态达到所需要求后,进行测试。

(3)数据处理

分析各波峰保留时间及出峰面积,测定结果取两次测定结果的平均值,同时报告定量检出限值。

(4)关机

完成检测后退出工作站,等待各点温度降下来后,依次关闭检测仪器。

(5)判定规则

①对成品卷烟条与盒包装纸中VOC限量指标进行严格控制,一旦在样品中检测出苯,即可判该批包装纸质量不合格。对甲苯、乙苯、二甲苯、乙醇、异丙醇、正丁醇、丙酮、丁酮、乙酸乙酯、乙酸异丙酯、乙酸正丙酯、乙酸正丁酯、丙二醇甲醚、4-甲基-2-戊酮和环己酮15种有机化合物的总超标值进行限定,不得大于或等于规定值。

②按照原材料VOC含量控制标准的规定,苯含量指标为否决项,只要检出含有苯即判定整批原材料不合格。

严格执行质量把关与技术控制

从质量把关与技术控制两个方面落实食品质量安全标准,是达成烟包印刷材料质量安全的保证。在烟包印刷生产过程中,必须始终将烟包印刷材料质量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按照烟包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和质量安全检查监督。

篇6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备受政府和老百姓的关注。人们熟知的蔬菜、茶叶等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油炸食品中的丙烯酰胺、猪肉中的瘦肉精与三甲胺、白酒中的甲醇和杂醇油含量超标,特别是近期在奶粉和鸡蛋中检出的三聚氰胺等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问题,暴露了我国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隐患,人们愈来愈认识到食品安全问题对人类生存的影响,在加强食品生产源头控制管理的同时,如何提高食品安全监控能力和防范能力也成为工作的重点,而在整个食品安全监控过程中,食品安全检测至关重要。

在食品安全检测方法中,气相色谱技术是十分重要的检测技术之一。由于气相色谱技术具有技术成熟、易掌握、灵敏度高、分离效能高、选择性高、方便快捷以及特别适合易挥发的物质检测等特点和优势,已被广泛应用于食品和酿酒发酵工业。因大多数食品中对人体有毒有害物质的组分复杂且是易挥发的有机化合物,所以,气相色谱技术在食品安全检测中有着非常广泛的应用前景。

1.气相色谱技术的概述

1.1 气相色谱技术的概念

气相色谱法(gas chromatography,简称 GC) 是色谱法中最广泛使用的一种分析方法,其是以惰性气体(N:或 He)为载体将样品带入气相色谱仪进行分析的色谱法,而利用气相色谱仪对气体或液体样品进行组分分析的技术。它特别适用于气体混合物或易挥发性的液体或固体检测,即便对于很复杂的混合物,其分离时间也很短。

1.2 气相色谱技术的基本原理

基本原理:混合物中各组份在一种流动相(气体或液体)的带动下,流经另一固定相(固体或液体)时,固定相对各组份的作用力不同(溶解、解吸或吸附能力的不同),造成各组份在固定相中滞留时间产生差异,从而使混合物中各组份得以分离。各组份分离后,随流动相逐一按次序进入一种叫做检测器的系统进行非电量转换,转换成与组份浓度成比例的电讯号记录、绘图、计算。

1.3 气相色谱技术的特点

1.3.1 高灵敏度 很容易检测浓度≤1ppm(10-6) 的物质,环境检测、农药残留检测可达 ppb(10-9)~ppt(10-12)。

1.3.2 高分离效率 一根1~2 米填充柱,可有几千个理论塔板,毛细柱可达 105~106个理论塔板(最高效的分离技术)。

1.3.3 高选择性 以混合物中某一物质有特殊灵敏的响应;对性质十分相近的异构体可分离检测。如氢的同位素,有机物的异构体。

1.3.4 快速分析 很复杂的样品,一般均可在几分钟至几十分钟内完成分析,并十分容易实现自动化。

1.3.5 应用范围广 主要用于分析各种气体和易挥发的有机物质,但在一定的条件下,也可以分析高沸点物质和固体样品。应用的主要领域有石油工业、环境保护、临床化学、药物学、食品工业等。

另外,气相色谱技术还具有样品用量少、定量精度高等特点。

1.4 气相色谱系统的组成

气相色谱系统一般由分离系统和检测系统组成。(1)分离系统主要由气路系统、进样系统和色谱柱(GC常用的色谱柱一般有两种:一是填充柱,另一种是毛细管柱)组成,其核心为色谱柱。(2)检测系统主要为检测器,检测器将色谱流出物转变为电信号,由数据记录部分将图谱记录下来,然后进行数据处理。

2.气相色谱技术在食品安全检测中的应用

2.1 农药和其他药物残留与污染检测分析

近年来,在蔬菜和水果中有机氯、有机磷农药残留和肉类、鱼类产品中的兽药残留已被社会广泛关注。目前,可采用 GC/ECD 气相色谱检测有机氯农药残留,如可利用 GC/ECD 分析技术准确检测高丽人参中的有机氯农药残留;可采用 GC/NPD 气相色谱检测有机磷和有机氮农药残留;可采用GC/FPD 气相色谱检测有机磷和有机硫农药残留等。另外,胡彩虹等研究证明,采用 GC/FID 气相色谱可检测出猪肉、鱼和虾中三甲胺的含量。

2.2 多环芳烃、添加剂及丙烯酰胺含量检测分析

多环芳烃(PAHs) 是一类重要的环境和食品污染物,目前已知的 2 ~ 7 环 PAHs 就有数百种,其中很多种具有致突变性和致癌性。其中,各类食品中以烟熏食品中 PAHs 的污染最为严重。由于烟熏食品广大消费者所青睐,因此分析检测烟熏类食品中 PAHs 含量,并制定相关的食品卫生标准有重要意义。可采用气相色谱 / 质谱(GC/MS) 法,利用毛细管色谱柱的高分离能力和质谱的高灵敏度鉴定能力,快速检测与分析烟熏类食品中常见的 20 多种 PAHs。此外,还可以利用 GC/FID 气相色谱检测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等食品防腐添加剂含量,使用 GC/ECD 气相色谱检测油炸食品中的丙烯酰胺含量,使用 GC/FID 气相色谱测定面粉中过氧化苯甲酰的含量。

2.3 发酵饮料产品中风味组分的质量控制分析

(1)白酒中甲醇、杂醇油是酒类卫生监控指标中的两项重要指标,GB2757 和 GB10345 对甲醇、杂醇油的含量和检验方法作了严格的规定。采用 GC/FID 气相色谱可直接进样,并可快速、准确地测定出白酒中甲醇和杂醇油的含量。(2)啤酒、葡萄酒和发酵饮料中有许多挥发性化合物和风味物质,可以直接反映产品的质量状况。可采用顶空进样的气相色谱分析(Hs―GC) 技术监控啤酒中的硫化物等有害组分、有害色素及挥发性气体,通过检测这些化合物在生产过程中的变化,可以控制啤酒、葡萄酒等发酵饮料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质量,确定发生在发酵酿造过程中影响饮料产品最终味觉和质量的关键问题。

2.4 食品塑料袋有害物质的检测

食品塑料袋在加工过程中,为了增加塑料的可塑性、韧性和透明度,往往添加多种增塑剂,其中使用量最大、最普遍的是酞酸酯(邻苯二甲酸酯,PAEs),含量可达终产品的 50%。但由于酞酸酯类增塑剂与塑料基质之间没有形成化学共价键,因而在接触到包装食品中所含的水、油脂等时,便会溶出,并且塑料中的酞酸酯增塑剂含量越高,可能被溶出的数量越多。研究证实,酞酸酯对动物和人均有慢性毒性、致突变、致癌作用以及生殖与发育毒性,是全球范围内最广泛存在的化学污染物之一。目前,酞酸酯类化合物对环境的污染及对内分泌的干扰已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可利用 GC/FID 气相色谱技术检测塑料制品中的的 5 种酞酸酯[邻苯二甲酸二甲酯(DMP)、邻苯二甲酸二乙酯(DE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OP)和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3.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色谱技术的发展,耐高温的极性高效开管柱和选择性好、灵敏度高的检测器的研制,以及计算机软件开发、专家系统应用、检测手段的进步及与质谱等仪器的联用等相关问题的解决,气相色谱技术的应用也会越来越多,在食品安全检测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从而为广大人民群众把好食品质量安全关。

参考文献:

篇7

食品安全既是影响公众生命健康的重要因素,也是实现商品交换,取得市场份额的关键因素,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食品安全已成为一种竞争优势。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将大大降低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我国在价格上具有比较优势的一些农副产品、肉制品等,由于达不到一些国家的食品安全标准,这些产品的价格优势已被削弱。我国出口美国的农产品每年都会被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大批的扣留,理由是产品含有杂质,食品卫生状况差以及含有农药残留、食物添加剂、色素、沙门氏菌、黄曲酶毒素污染等。一方面这些问题影响了全球消费者对中国食品的信任度,并由食品波及到其他产品,严重削弱了中国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而另一方面,为了使产品达到国际市场所要求的食品安全标准,我国的企业需要花费超出预算的大量资金,如采购符合各项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的原料、更新食品生产加工的设备、改善卫生条件、支付各种检疫认证项目费用等等,这些都提高了产品成本,降低了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如我国出口日本的农产品和水产品,检验费用就占到总货值的44%,使原本具有很大价格竞争力的产品失去了竞争力,从而影响我国的出口。

从表1可以看出,我国在2005~2009年货物出口的总体情况,在2005至2008年一直快速发展,在2009年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货物出口总额和食品出口总额都呈现出不同程度的减少。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一些国家和地区采取了更为保守的贸易壁垒,通过提高食品检测标准和增加检验检疫项目等手段来限制我国食品的出口。

据海关统计,2007年我国水海产品出口182.8万吨,同比下降5.6%;退运水海产品价值716.3万美元。2007年,美国因食品安全问题禁止我国鲶鱼等5种水海产品的入境;欧盟启动了对我国进口人工养殖海产品的审查;韩国也因在水产品中发现未经许可的抗菌化学物质,而禁止我国34家水产养殖企业向韩国出口鱼类等水产品,这些可以看出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水海产品出口重要因素之一。近几年,因受食品安全事件和原产地标注问题的影响,我国对日本茶叶出口量大幅下滑。据产业损害预警系统监测,2008年我对日本茶叶出口量同比下降16.6%,出口额下降14%。

2009年6月22日,美国颁布了一项新法规即:取消所有的家禽类产品进口凭证。应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要求,含少量肉类、禽类或者蛋制品成分的食品必须在美国检验机构或者经认可的国外食品管理机构监督下生产,否则将不能进入美国。目前,除了美国,加拿大、西班牙、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规定进口月饼馅料中不能含有蛋黄,澳大利亚还规定月饼馅料也不得含有肉类;日本对甜味剂、漂白剂、防腐剂等比以往有了更高的要求;法国、德国、泰国、瑞典、哥伦比亚、赤道几内亚、尼日利亚等国家明确规定禁止进口中国月饼。

欧盟是世界上公认的具有最高的食品安全保护水平的,对很多出口国家或地区而言,欧盟是各国食品市场壁垒最高的地区之一。近年来,欧盟利用苛刻复杂的食品卫生要求严格限制我国的食品出口,这对我国食品出口造成较大的影响。根据欧盟方面的数据,

2007年,在欧盟针对所有进口食品和饲料的快速预警系统报告(RASFF)中,有352个报告涉及中国产品,占总数的11.8%。而到了2008年,涉及到中国产品的预警报告数上升为547,占17.1%(TheEuropeanCommission,2007;2008)。截止2010年7月3日,欧盟所的1759个快速预警系统报告中,有215个报告涉及到中国的产品(TheEuropeanCommission,2009)。根据欧盟新食品安全法规,所有食品企业经营者必须全面推行危险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建立食品溯源体系,确保食品生产、加工和分销的整体安全并符合相应的欧洲标准。而中国的一些食品出口企业限于实力,很难全面建成完全符合欧盟要求的管理体系和满足欧洲标准的规定。显然,中国对欧盟出口的按食品种类的不同将会在不同程度上受到欧盟食品安全法规的影响。

上表是2011年7月份美国FDA拒绝进口我国食品情况,从上表中可以看出我国食品出口遭遇了美国的一些拒绝和退回,就7月份而言,就发生了54起,数量还是很多的,其中全部或部分含有污秽的、腐烂的分解的物质或其他不适合干食用食品占的比重最多,发生21起,达到38.89%。其次就是兽药残留,发生9起,占16.67%。其中还有一些包装不合格的和含有有害物质例如不明添加物的食品问题,也占有一定的比重。

我国进出口食品出现问题的原因有很多,除了企业的道德缺失、唯利是图,政府监管不力,信息不通畅等原因,最重要的莫过于对食品的技术检验问题。食品的检验检疫机制不完善、检验标准滞后、检验水平偏低等,无法检验出食品中的一些食源性致病菌、农药残留、非法添加剂等问题,日渐成为我国食品进出口检验检疫的瓶颈。据2010年4月的统计,我国和欧盟的贸易已占我国出口贸易的16%,特别是近年来的食品贸易,我国被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以下简称RASFF)通告产品的原产地国中,一直位居前列。因此,对不断增长的中欧贸易和愈加复杂的技术壁垒进行研究对于我国食品贸易和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我国食品进出口检测存在的问题

在出口业务中,我国检验检疫机构通过加强对重要进出口食品的检验,较好地把住了出口商品的质量关,增强了我国出口商品的国际市场竞争能力。卫生部称我国食品安全的检测标准与国际食品安全检测标准基本一致,例如:关于食品中污染物的标准,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符合率超过70%。但是从实际情况来讲,我国的食品标准与国际标准之间还是存在很大的差距的,2008年的毒奶粉事件轰动一时,时隔三年我国才能正式规定三聚氰胺在所有食品中的限量值。这些标准的“停滞不前”,不但使一些谋取利益的造假企业有机可乘,同时也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国家的形象。

此外,虽然近年来我国的食品的安全检测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进程有了一定的加快,我国食品安全检测的仪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检测农兽渔药残留物的仪器;检测有毒有害元素的仪器;病菌和细菌鉴定的仪器;转基因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仪器;农产品品质和营养成份鉴定的仪器;样品前处理的仪器设备;实验室必备的中小型仪器设备。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存在以下问题:

(1)设备落后,缺少高经检测设备配置和关键检测技术。发达国家拥有针对二噁英及其类似物的超痕量检测,以及对“瘦肉精”、激素的痕量检测技术和大型高精检测设备,而我国缺乏这些设备。在农药检测方面,加拿大多残留检测方法可以检测出251种农药,美国可以检测出360多种农药,德国可以检测出325种农药,而我国缺乏同时测定出上百种农药的多残留分析技术。

(2)食品安全检验的监管体系不够完善。多重检验,忽略监管的现象突出,有针对的监管手段不足,不够科学有效。三聚氰胺为何如此顽强地死灰复燃,说明我们的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存在漏洞。又比如说农产品,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从田间、农户到市场、餐桌,由农产品转变为食品不够健全,其生产周期长、环节多,整个过程十分复杂。构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因此成为确保农产品安全进入市场的一道最关键的程序。但就目前的现状来说,下级地区农产品质量管理机构、技术队伍、设施设备等体系建设方面还很薄弱,大多数地方政府没有综合性化验室,缺少先进配套的检验检测仪器和设备,给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诸多不便,使得进入市场的农产品不能实现及时科学的检疫检验,难以保证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安全,从而使不安全的食品有机会进入市场,而非法出口食品等问题,不能只依赖海关等部门解决,检验检疫自身应采取有效措施,从而建立有效的防漏体系。

(3)人员、技术无法很好满足源头管理的需要。为了确保出口产品安全,扩大出口,在严峻的形势下,检验检疫人员除了有对出口企业加工过程的监管外,还要对种植、养殖、饲料、药物等进行监管,这需要大量人力、物力,还需要监管人员又更高要求的能力,实际难以监管到位。

(4)尚未广泛使用危险性评估控制技术。危险性评估是WTO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用于制定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必要技术措施,也是评估食品安全技术措施有效性的重要手段,而没有广泛采用危险性评估技术是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技术措施低于国际水平的原因,尤其是对有关生物和化学的危害的暴露评估和定量危险性评估,如沙门氏菌、大肠杆菌O157∶H7、疯牛病等均未进行暴露评估和定量危险性评估。近年来,在实施GAP、GVP的源头治理方面,我国目前所掌握的科学数据尚不充分,在采用HACCP方面,食品企业才刚刚起步,缺少全面的HACCP指导原则和评价标准。而发达国家早就已经纷纷建立了从源头治理到最终消费的监控体系以保障食品的安全体系。

3我国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的有关建议

食品安全事件的频发,中国正成为国外食品安全检测商业机构的主要目标。在第六届食品安全国际论坛暨中美食品安全联合研究中心2011年年会上,美国前任农业部副部长曾建议,中国应建立自己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检测机构,而且更应该全面地研究食品安全所带来的成本问题。我国食品安全体系不够完善,食品安全检测的技术和体系有待提高,国内一些学者着重其研究,对我国食品安全监测体系提出了一系列的建议和对策。综合上述食品检测存在的问题,笔者对食品安全检测体系提出了一些建议对策。

(1)对检测机构进行整合组织和实行信息资源共享。现在我国各县市都建立了食品安全检测机构,但都存在各自之间相互独立,交流联系不多,这就造成了我国各监测点之间的信息资源不能共享。目前我国县级检测项目不多,而地级以上检验机构,设置重复,不够专业,检验水平不高,一个产品的检验可能造成出现多个检验结果,这就使得检验结果不够权威,还造成了资源的浪费。我们可以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各相关监管部门将关于食品安全的信息和检验结果都在这一平台上,实现资源共享和交流。

另外,我国食品检测标准与国外检测标准之间存在很大差距,很多的食品存在安全问题被拒绝进口也是各国标准之间的差异。所以我国的食品安全监测信息和标准也要加强和国外的交流与沟通,逐步提高我国的食品安全进出口检测标准。

篇8

关键词:食品安全;检测检疫现状;对策分析

在当今日趋激烈的国际贸易竞争中,贸易保护政策一直是各个国家或地区对外贸易中实行限制进口以保护本国商品在国内市场免受外国商品竞争,并向本国商品提供各种优惠以增强其国际竞争力的主张和政策。由于WTO的约束,关税保护手段受到了限制但是更具隐蔽性、灵活性和针对性的新贸易壁垒却应运而生。其中,以食品安全为理由而设置的绿色壁垒、技术壁垒等,成为继反倾销后我国对外贸易的又一障碍,造成出口的锐减,而接连发生的“美国宠物食品三聚氰胺事件”、“水产品扣留时间”、“多宝鱼药物残留”、“大白兔奶糖含甲醛事件”等,更加剧了贸易摩擦,严重影响了我国食品安全在国际上的信誉度。随着我国进出口食品的品种和数量的逐年增加,进口食品的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出来。由于我国的准入门槛低,又缺乏先进的检测手段,食品安全事故更为常见。

1 我国食品进出口现状

食品安全既是影响公众生命健康的重要因素,也是实现商品交换,取得市场份额的关键因素,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食品安全已成为一种竞争优势。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将大大降低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我国在价格上具有比较优势的一些农副产品、肉制品等,由于达不到一些国家的食品安全标准,这些产品的价格优势已被削弱。我国出口美国的农产品每年都会被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大批的扣留,理由是产品含有杂质,食品卫生状况差以及含有农药残留、食物添加剂、色素、沙门氏菌、黄曲酶毒素污染等。一方面这些问题影响了全球消费者对中国食品的信任度,并由食品波及到其他产品,严重削弱了中国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而另一方面,为了使产品达到国际市场所要求的食品安全标准,我国的企业需要花费超出预算的大量资金,如采购符合各项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的原料、更新食品生产加工的设备、改善卫生条件、支付各种检疫认证项目费用等等,这些都提高了产品成本,降低了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如我国出口日本的农产品和水产品,检验费用就占到总货值的44%,使原本具有很大价格竞争力的产品失去了竞争力,从而影响我国的出口。

从表1可以看出,我国在2005~2009年货物出口的总体情况,在2005至2008年一直快速发展,在2009年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货物出口总额和食品出口总额都呈现出不同程度的减少。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一些国家和地区采取了更为保守的贸易壁垒,通过提高食品检测标准和增加检验检疫项目等手段来限制我国食品的出口。

据海关统计,2007年我国水海产品出口182.8万吨,同比下降5.6%;退运水海产品价值716.3万美元。2007年,美国因食品安全问题禁止我国鲶鱼等5种水海产品的入境;欧盟启动了对我国进口人工养殖海产品的审查;韩国也因在水产品中发现未经许可的抗菌化学物质,而禁止我国34家水产养殖企业向韩国出口鱼类等水产品,这些可以看出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水海产品出口重要因素之一。

近几年,因受食品安全事件和原产地标注问题的影响,我国对日本茶叶出口量大幅下滑。据产业损害预警系统监测,2008年我对日本茶叶出口量同比下降16.6%,出口额下降14%。

2009年6月22日,美国颁布了一项新法规即:取消所有的家禽类产品进口凭证。应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要求,含少量肉类、禽类或者蛋制品成分的食品必须在美国检验机构或者经认可的国外食品管理机构监督下生产,否则将不能进入美国。目前,除了美国,加拿大、西班牙、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规定进口月饼馅料中不能含有蛋黄,澳大利亚还规定月饼馅料也不得含有肉类;日本对甜味剂、漂白剂、防腐剂等比以往有了更高的要求;法国、德国、泰国、瑞典、哥伦比亚、赤道几内亚、尼日利亚等国家明确规定禁止进口中国月饼。

欧盟是世界上公认的具有最高的食品安全保护水平的,对很多出口国家或地区而言,欧盟是各国食品市场壁垒最高的地区之一。近年来,欧盟利用苛刻复杂的食品卫生要求严格限制我国的食品出口,这对我国食品出口造成较大的影响。根据欧盟方面的数据,2007年,在欧盟针对所有进口食品和饲料的快速预警系统报告(RASFF)中,有352个报告涉及中国产品,占总数的11.8%。而到了2008年,涉及到中国产品的预警报告数上升为547,占17.1%(The European Commission,2007;2008)。截止2010年7月3日,欧盟所的1759个快速预警系统报告中,有215个报告涉及到中国的产品(The European Commission,2009)。根据欧盟新食品安全法规,所有食品企业经营者必须全面推行危险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建立食品溯源体系,确保食品生产、加工和分销的整体安全并符合相应的欧洲标准。而中国的一些食品出口企业限于实力,很难全面建成完全符合欧盟要求的管理体系和满足欧洲标准的规定。显然,中国对欧盟出口的按食品种类的不同将会在不同程度上受到欧盟食品安全法规的影响。

上表是2011年7月份美国FDA拒绝进口我国食品情况,从上表中可以看出我国食品出口遭遇了美国的一些拒绝和退回,就7月份而言,就发生了54起,数量还是很多的,其中全部或部分含有污秽的、腐烂的分解的物质或其他不适合干食用食品占的比重最多,发生21起,达到38.89%。其次就是兽药残留,发生9起,占16.67%。其中还有一些包装不合格的和含有有害物质例如不明添加物的食品问题,也占有一定的比重。

我国进出口食品出现问题的原因有很多,除了企业的道德缺失、唯利是图,政府监管不力,信息不通畅等原因,最重要的莫过于对食品的技术检验问题。食品的检验检疫机制不完善、检验标准滞后、检验水平偏低等,无法检验出食品中的一些食源性致病菌、农药残留、非法添加剂等问题,日渐成为我国食品进出口检验检疫的瓶颈。据2010年4月的统计,我国和欧盟的贸易已占我国出口贸易的16%,特别是近年来的食品贸易,我国被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以下简称RASFF)通告产品的原产地国中,一直位居前列。因此,对不断增长的中欧贸易和愈加复杂的技术壁垒进行研究对于我国食品贸易和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 我国食品进出口检测存在的问题

在出口业务中,我国检验检疫机构通过加强对重要进出口食品的检验,较好地把住了出口商品的质量关,增强了我国出口商品的国际市场竞争能力。卫生部称我国食品安全的检测标准与国际食品安全检测标准基本一致,例如:关于食品中污染物的标准,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符合率超过70%。但是从实际情况来讲,我国的食品标准与国际标准之间还是存在很大的差距的,2008年的毒奶粉事件轰动一时,时隔三年我国才能正式规定三聚氰胺在所有食品中的限量值。这些标准的“停滞不前”,不但使一些谋取利益的造假企业有机可乘,同时也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国家的形象。

此外,虽然近年来我国的食品的安全检测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进程有了一定的加快,我国食品安全检测的仪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检测农兽渔药残留物的仪器;检测有毒有害元素的仪器;病菌和细菌鉴定的仪器;转基因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仪器;农产品品质和营养成份鉴定的仪器;样品前处理的仪器设备;实验室必备的中小型仪器设备。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存在以下问题:

(1)设备落后,缺少高经检测设备配置和关键检测技术。发达国家拥有针对二英及其类似物的超痕量检测,以及对“瘦肉精”、激素的痕量检测技术和大型高精检测设备,而我国缺乏这些设备。在农药检测方面,加拿大多残留检测方法可以检测出251种农药,美国可以检测出360多种农药,德国可以检测出325种农药,而我国缺乏同时测定出上百种农药的多残留分析技术。

(2)食品安全检验的监管体系不够完善。多重检验,忽略监管的现象突出,有针对的监管手段不足,不够科学有效。三聚氰胺为何如此顽强地死灰复燃,说明我们的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存在漏洞。又比如说农产品,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从田间、农户到市场、餐桌,由农产品转变为食品不够健全,其生产周期长、环节多,整个过程十分复杂。构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因此成为确保农产品安全进入市场的一道最关键的程序。但就目前的现状来说,下级地区农产品质量管理机构、技术队伍、设施设备等体系建设方面还很薄弱,大多数地方政府没有综合性化验室,缺少先进配套的检验检测仪器和设备,给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诸多不便,使得进入市场的农产品不能实现及时科学的检疫检验,难以保证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安全,从而使不安全的食品有机会进入市场,而非法出口食品等问题,不能只依赖海关等部门解决,检验检疫自身应采取有效措施,从而建立有效的防漏体系。

(3)人员、技术无法很好满足源头管理的需要。为了确保出口产品安全,扩大出口,在严峻的形势下,检验检疫人员除了有对出口企业加工过程的监管外,还要对种植、养殖、饲料、药物等进行监管,这需要大量人力、物力,还需要监管人员又更高要求的能力,实际难以监管到位。

(4)尚未广泛使用危险性评估控制技术。危险性评估是WTO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用于制定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必要技术措施,也是评估食品安全技术措施有效性的重要手段,而没有广泛采用危险性评估技术是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技术措施低于国际水平的原因,尤其是对有关生物和化学的危害的暴露评估和定量危险性评估,如沙门氏菌、大肠杆菌O157∶H 7、疯牛病等均未进行暴露评估和定量危险性评估。近年来,在实施GAP、GV P的源头治理方面,我国目前所掌握的科学数据尚不充分,在采用HACCP方面,食品企业才刚刚起步,缺少全面的HACCP指导原则和评价标准。而发达国家早就已经纷纷建立了从源头治理到最终消费的监控体系以保障食品的安全体系。

3 我国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的有关建议

食品安全事件的频发,中国正成为国外食品安全检测商业机构的主要目标。在第六届食品安全国际论坛暨中美食品安全联合研究中心2011年年会上,美国前任农业部副部长曾建议,中国应建立自己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检测机构,而且更应该全面地研究食品安全所带来的成本问题。我国食品安全体系不够完善,食品安全检测的技术和体系有待提高,国内一些学者着重其研究,对我国食品安全监测体系提出了一系列的建议和对策。综合上述食品检测存在的问题,笔者对食品安全检测体系提出了一些建议对策。

(1)对检测机构进行整合组织和实行信息资源共享。现在我国各县市都建立了食品安全检测机构,但都存在各自之间相互独立,交流联系不多,这就造成了我国各监测点之间的信息资源不能共享。目前我国县级检测项目不多,而地级以上检验机构,设置重复,不够专业,检验水平不高,一个产品的检验可能造成出现多个检验结果,这就使得检验结果不够权威,还造成了资源的浪费。我们可以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各相关监管部门将关于食品安全的信息和检验结果都在这一平台上,实现资源共享和交流。

另外,我国食品检测标准与国外检测标准之间存在很大差距,很多的食品存在安全问题被拒绝进口也是各国标准之间的差异。所以我国的食品安全监测信息和标准也要加强和国外的交流与沟通,逐步提高我国的食品安全进出口检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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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R1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336(2013)14-0034-02

食品安全作为公共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能否拥有健康的身体或生命是否受到威胁有直接的关系。政治、经济、教育、文化、法律、公共政策等各领域都与食品安全研究相关联。近些年来,中国食品生产企业的发展突飞猛进,各式各样的新食品不断涌现。但食品的质量却令人担忧,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一个社会热点问题。当前,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目前对公共健康威胁最大的问题之一。

1 简述食品安全的概念

所谓安全食品,是指无毒无害的,人食用后无不良影响的,并且达到该种类食品应达到的营养标准的食品。食品安全也是一门防范食品中毒的跨学科领域。

2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现状

2.1 禽、畜、水产品体内含有残留的抗生素和激素

现在,很多饲料中都添加激素,而这些激素又很难被吸收,所以禽、畜、水产品中常有激素残留,甚至检测出违禁药品。近几年,食物中毒事件也多有发生。

2.2 添加非食用化学品

制造食品时,使用或添加不允许加在食品中的化学物质(例如:用二氧化硫给馒头、包子“增白”;用矿物油给大米、饼干“增亮”;用甲醛给海产品“增韧、增亮”等等)。

2.3 变质食品进入流通环节

食品的主要组成部分一般都是动植物的生物组织成分。一定条件下,这些成分会变质,从而产生一些对身体有害的物质。如果人们将这些腐败变质的食物吃进肚子,就会危害人体健康。例如,腐败变质的水果、鸡蛋或过期的果汁、点心等。

2.4 没有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

我国法律明确表示,有必要为食品安全制定统一的标准。但是直到现在还没有出台食品安全的统一标准。因此,进行食品安全检测时,检测部门并不能准确把握食品的质量,或者是问题到底有多严重。甚至有时明确检测出食品中含有某种化学物质,但因为没有具体的食品安全标准,所以也没有办法进行处罚。我国没有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的原因很多。地方经济水平不同也是导致我国没有食品安全标准的一个原因,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对食品安全的要求也比较高,也在食品安全检测上投入很大,也更严格。而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特别是山区一般对化学成分超标这个问题不太重视,也没有安全检测的经济实力,即便检测出问题一般也不会太在意。

2.5 应完善与食品检测相关的法律法规

《食品安全法》是我国现行食品安全的基本法规。它主要是管理食用器具、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的卫生及产品洗涤消毒等,但是对食品原材料的养殖、种植、运输、加工、贮藏,对食品的包装、销售、消费等过程的监管却不到位。再者,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法》也没有明确谁应该承担什么责任,问题出现时往往也分不清权力和责任,进而导致相互推脱责任。因此,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以满足市场需求。

3 解决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

3.1 加强过程监管、加强检测

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应不断完善安全检测工作。食品安全检测工作直接影响食品安全。食品卫生要求越来越严格,这就要求提高检测技术。食品安全检测机构逐步社会化;建立科学的检测质量保障体系;提高检测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只有做到这些,才能真正提高我国食品检测能力。

3.2 逐步完善食品监督、管理体系

每个环节都要监管到位,重要的环节应加大力度监管。食品生产、流通的任何环节都存在安全隐患。所以,要监管每一个环节。但是涉及食品安全的部门很多,这就要求按主次投入相应的力量,而不是不分主次,力量平均。具体哪一环节相对重要还需要专家细致分析每一环节存在的潜在危险,最后确定哪些环节相对重要。

3.3 完善关于食品安全检测的法律法规

我们首先要建立食品安全检测体制,并尽快建立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此体系应以防范为根本,贯穿食品加工、生产、流通和消费的所有领域。另外一旦发现新问题就应立即研究总结并修改使之更加完备。在法律法规中,对食品检验人员的职责应予以明确,杜绝企业内部“走过场”式的检验。要严肃处理强迫检验人员违规操作的企业领导。此外,要大力宣传食品检测的法律法规,加大基层执法队伍的建设力度,提高检验的技术水平和参检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大执法力度。执法要保证公平、公正、公开,杜绝的现象,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4 合理利用第三方检测机构

社会上有很多可以做食品安全检测的机构,比如一些与食品安全有关的科研机构、高校实验室或一些国家承认的商业性检测机构等。这些机构,无论是技术还是设备或是人才都是国家认可的。如果他们能够进入食品安全检测的行列,一定会取得良好的效果。政府可以号召食品加工企业与这些机构合作。一些公共检测机构无法完成的任务,政府可以选择与那些有检测能力和资质的社会检测机构实施检测。完善信息互通途径,保证社会检测机构若发现涉及食品安全的重大问题能及时通报并依法处理。

4 结语

食品实际上也是商品,但是它比较特殊,普通商品若控制得好,一般不会对人造成很大的危害。食品必须控制好生产全过程,才能保证安全。必须将每一环节的危害控制在最低点。对于食品安全问题,我们需要足够关注,要针对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相应政策和预防措施。各部门要重视起来,努力开创食品安全新局面,保证食品安全。

参考文献

[1]宗学花.解决食品问题需标本兼治[J].中国牧业通讯,2010(11).

[3]郭蔚丽.如何完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9(4).

篇10

中图分类号:TS207.4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24-000-01

微生物感染是食品生产过程中较为常见的一种质量缺陷,形成的原因主要有生产原料微生物感染、加工过程微生物感染、储存过程微生物感染以及运输过程微生物感染等等。食品被微生物感染之后会产生对于人体健康构成极大的威胁,是影响食品健康安全质量的关键性因素。因此在食品安全检测过程中的微生物检测是确保食品卫生质量,保证社会民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要环节,目前我国主要采用生物传感技术、现代免疫学理论及技术以及分子生物技术等等,这些技术的使用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我国食品微生物检测过程的质量和效率,为我国食品的健康安全提供了保障。

一、目前我国食品微生物检测技术分析

目前我国的食品微生物检测的重点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细菌总数以及致病细菌等等,这些指标都与人体的健康有着密切的关联,并且这些检测指标能够有效的反映食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管理水平,同时也能够准确的反映待检食品样品的卫生状况,是衡量食品健康安全质量的重要标准。在通常的食品微生物检测过程中,对于上述指标,只要其中一项指标不符合相关的要求,则待检食品样品就可以被认定为不合格。这些指标之中,大肠菌群指标是检测的重点,因为大肠菌群能够准确的反映出食品样品是否存在着变质现象。

目前我国食品微生物检测手段主要包括微生物生理生化试验、血清学分型鉴定、微生物形态观察、噬菌体分型、试管凝集试验以及急性病毒试验等等,通过这些手段能够准确的反映食品样品中的大肠菌群数量、致病菌种类和数量以及细菌总数量等等。检测过程对于试验手段有着很高的要求,目前所采用的实验手段主要有三糖帖试验、硝酸盐还原试验、淀粉水解试验、Kovac试验、糖醇解试验、明胶试验等等。目前食品微生物检测中所使用的试验手段虽然具有很高的准确性,但是相对比较的传统,而且操作不论是在繁琐程度还是在耗时方面都有着一定的劣势。

二、食品微生物检测技术的发展分析

1.放射测量法

放射测量法所测量的主要指标是细菌代谢物中的C14放射量,其基本原理是将含有微量放射性C14的碳水化合物加入到细菌培养液之中,让细菌在代谢的过程中分解这些碳水化合物,因为细菌在代谢和繁殖的过程中会将培养液中的碳水化合物吸收并分解成为二氧化碳和水。细菌代谢物中的二氧化碳就会含有微量的具有放射性的C14,然后再利用放射性检测仪器检测细菌代谢物中的C14放射量,从而断定细菌的代谢状况,并进而推定细菌的总量。利用这种放射性元素的测量方法能够准确的推定出食品样品中的微生物总量,并且整个过程所花费的时间更少,操作也更加的简单。

2. PCR技术

PCR技术是目前食品微生物检测中科技含量较高的一项技术,该项技术的基本操作流程是将食品样品至于人为制造的高温环境之中,微生物在高温的条件之下其内部的蛋白质会发生变性,同时双链DNA分子会解旋成为单链DNA,在这过程充分完成之后立即将温度降低,在相对低温的环境之中,微生物中的DNA分子会发生逆反应再次结合成双链DNA,同样也是在这个过程充分完成的基础之上进行再次的升温,将整个过程循环往复,循环次数一般限定在20至30次之间,整个过程大概需要60分钟左右,在整个过程中微生物中的DNA分子会扩大到原来数量的100倍以上,然后利用PCR技术能够在非常短的时间之内准确的将食品样品中的病原菌数量进行推定。该项技术不仅时耗短,而且灵敏度极高,即便是食品样品之中仅有一分子病原菌DNA,PCR技术也能够准确的将其检测出来。并且PCR检测技术的成本很低,对于特异性较高的病原菌也能够准确的进行检测。但是目前PCR技术仍有明显的缺陷有待克服,就是对于操作的规范性要求很高,要求操作人员具有很高的熟练程度以保证PCR产品在检测过程中能够不被污染。

目前我国食品微生物检测过程中所使用的PCR技术已经能够涵盖大肠杆菌、痢疾杆菌、金黄葡萄球菌以及沙门氏菌等多种病原微生物。针对于PCR技术产品易污染的问题,我国在PCR传统理论的基础之上延伸出了荧光定量PCR技术,该技术应用了荧光染料和探针技术,利用荧光信号强度与新增产物数量成等比关系的原理,能够更为准确的推定食品样品之中微生物的数量,并且将产品污染对于检测结果的影响大幅度的降低。

3.电阻抗技术

电阻抗技术主要是根据培养基在细菌培养前后的导电能力改变来推断食品样品之中细菌的生长和繁殖状况,因为在培养基中,细菌不断的繁殖和代谢活动会对培养基内的物质成分产生一定的影响,从而改变培养基的导电能力,细菌的繁殖和代谢能够将原本培养基中导电能力较差的大分子物质转化成为导电能力较强的小分子物质,这就会改变整个培养基的导电性能,电阻抗技术正是利用了细菌繁殖代谢的这个特点来进行微生物生长繁殖状况的推定。该项技术的操作更为简便,耗时更短,具有很强的重复性,而且精确度也丝毫没有受到影响,目前我国电阻抗技术已经在食品微生物的检测之中得到了非常广泛的应用,检测细菌种类包括沙氏门菌、支原体、菌落总数以及大肠杆菌等多种微生物。

三、结语

篇11

(一)分段界定不清,监管职责分工不明“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模式,表面上看分工明确,职责清楚,但是实际效果却并非如此。2013年5月17日广州对餐饮环节食品抽检,四成五的大米和米制品被检出镉超标。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3年第一季度餐饮环节食品及相关产品检测结果,总体合格率为92.92%,其中米及米制品的合格率最低,仅为55.56%,不合格项目即是“镉”。在对广州餐饮环节中的大米和米制品问题进行监管的过程中,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多个部门对这一问题都具有监管的权利。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归农业部管;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归工商部门管;按照《食品卫生法》,归卫生部门管。而农业部门认为食品不合格是由于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出现问题,应该由质监部门管理,在流通过程中出现了问题,应该由工商部门管理;质监和工商部门认为大米属于农产品,应该由农业部门管理。这种部门职能之间的相互交叉,使得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责任互相推诿,无法实现监管目标。

(二)食品监测水平不高、检测承载力不足我国具有权威性的国家级别的食品检验机构数量很少,国家级的检验机构只有卫生部的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属的营养与食品卫生研究所以及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而这仅有的三大机构的任务却又十分繁重,不仅要承担大量的食品卫生检测、调查和管理工作,而且还要为全国的食品卫生监督机构提供长期的技术指导和专业培训。检测机构少,而需要检测的数量大,这种供不应求的状况自然就导致了食品安全检测时间过长,质量检测技术的垄断现象,检测价格居高不下。监测人员少,缺乏专门的培训,监测仪器和方法落后都阻碍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进程。检测承载力的不足,直接导致了我国的检测标准低于其他一些发达国家。另外,我国缺乏快速检测的仪器。现在的检验设备需要投入较长的时间和大量的试剂。若检测样品越多,则市场投入越大。技术的落后成了制约食品监管工作发展的瓶颈。没有先进的技术,无法检测出有毒有害物质,或者无法完成工作量,因而其他的监管环节就是徒劳。

(三)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工作滞后我国食品标准包括四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目前我国有国家标准1000余项、行业标准1000余项。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需要多个部门配合完成,然而各个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导致制定出来的食品标准之间既有交叉重复,又有盲区,甚至同一产品出现了相互矛盾的两个标准,降低了标准的权威性。例如,国家农业部和卫生部对干燥制作的蔬菜规定了不同的二氧化硫残留标准,导致生产者在进行生产的过程中,不知道应该执行哪一个标准;执法人员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检查时,也不知道应该采用哪一个标准进行认定。

二、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重构

(一)整合监管部门,避免多头执法我国目前实行的“分段监管为主”的模式,导致食品生产流通的各个环节分别由不同的部门进行监管。如农产品在生产阶段可能由农业部门管理,进入加工阶段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最后进入流通领域则由工商部门管理。而实际上,食品生产流通的各环节并不能截然分开。同时,各个监管部门之间职责不清或交叉,则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监管出现真空,造成互相推诿,或者出现重复监管、重复投入等多种问题,也造成机构臃肿,浪费公共资源。我国可以参照部分西方国家的做法,由分段监管为主改为品种管理为主、分段为辅,将食品进行分类,不同种类的食品由不同的职能部门负责,取消与其职权相矛盾的其他部门的相关职权,整合行政执法资源,进一步理顺监管部门权责,有效降低执法成本,提高行政效率,避免部门间相互推诿、监管脱节现象,真正做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有效解决职责不清或职责交叉的问题,也可以有效提高效率、减少重复投入、避免监管盲区。

(二)加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建设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但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性质是议事协调机构,法律地位较低,未能充分发挥其功能。为进一步发挥其综合协调功能,需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建设。1.应提高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法律地位,把它设置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它的职权范围和行使由法律直接规定;食品安全委员会直接对国务院总理负责,保持高度的中立性和独立性。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第2条的规定,“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具有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国范围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卫生、工商、农业、质检等其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评等职责。2.食品安全委员会应当设置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督察司、科技委员会及专门小组等具体的工作机构;可参照国税编制体系,建立垂直领导的各级监管委员会,可以考虑建立“中央———省级———县级”三级监管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