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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4-04-18 09:57:22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

篇1

投资公司经营范围包括:1、工商、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财税顾问、投资顾问、财税、资产托管、商务资讯;商标注册。

2、教育资讯;翻译;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进出口业务等多个领域.每个公司注册时申请的经营范围不一样,需要区别对待的。

3、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咨询除经纪),企业形象策划,市场信息咨询(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市场营销策划、礼仪服务,会务服务,公关策划,展览展示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

(来源:文章屋网 )

篇2

目前,我县登记注册的民间投资理财类企业只有1家——县投资理财咨询公司,成立于2013年2月27日,按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已于2013年11月11日对该公司进行了规范,责成其变更为“县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并规范其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与投资项目管理;房屋中介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涉及后置许可项目的凭有郊许可证或审批文件从事经营活动)。另有2家公司投资咨询公司,其登记许可的经营范围不涉及金融业务,且现在均已停业。

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打球”现象突出。《广告法》调整范围为金融机构,而对新兴的投资理财咨询、服务等的广告存在模糊不清的界定。因此,企业对外宣传时,有可能会存在不同程度的故意钻法律空子,规避法律责任的情形发生。(尚未发现)

(二)“打游击战”现象突出。企业LED店堂广告多属于企业自建,企业对自己的宣传内容可以随意修改,市场巡查人员一到就改,一走又恢复,增加监管难度。巡查执法人员对此行为又无法律授权的强制手段。(尚未发现)

(三)监管手段缺乏。投资理财咨询类企业银行活动账户多为个人账号,由于工商职能限制,无法有效实施资金流向监测、行为监控,监管达不到预期效果。

(四)法律上存在障碍。工商机关对投资理财咨询类企业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或变相非法集资、放高利贷等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无管辖权,不能有效实施调查、核实、认定和取缔。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类企业,不属于金融机构或准金融机构,属于信息咨询类中介服务机构,只能为资金供求双方提供信息、中介服务,按照规定向服务对象收取中介服务费用,不能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发放贷款、私募投资等金融业务。此类企业良莠不齐,一些企业披着合法企业的外衣,以项目投资、投资理财为名,通过虚假宣传、高收益诱惑等手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或变相非法集资、放高利贷,不属于一般意义上的超范围经营,实质上属于《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247号)第三条、第四条所规定的“非法金融机构”、“非法金融业务活动”,虚假广告、误导宣传、合同欺诈只是表现形式、方法手段。

三、今后监管工作打算

(一)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广泛宣传相关法规政策,在主流媒体省工商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局联合公告,扩大社会知晓度;二是在中介机构经营场所、主要街道、超市、社区广告栏张贴公告,警示企业经营行为;三是在红盾外网、工商微博拟写投资理财风险提示,对投资理财咨询类中介机构与金融机构、准金融机构的经营范围进行解读,提醒投资人理性选族理财机构。

(二)严格审批,把好准入关口

从2013年11月起,我局就暂停了涉及“投资咨询”、“理财咨询”、“投资管理”的工商核名和登记。

(三)强化监管,规范经营行为

一是加大广告整治力度,组建广告整治巡查小组,重点排查清理以报刊杂志、户外广告、DM传单等形式的涉及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二是加大市场巡查力度,按照“一周一检查、一月一约谈”的工作要求,深入企业开展日常监管,从源头上防范非法集资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工作建议

篇3

此次调研涉及酒店旅店____户,其中有___户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占调查总数的__%。其种类及特点主要有:

一是无照经营,共___户,占违法总户数的__%。酒店旅店属于特殊行业,必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该行业的无照经营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既未经行政部门审批许可,又未申领营业执照的无证照经营;另一种是未申领营业执照但已取得部分行政许可的无照经营。

二是超出营业执照有效期经营,共__户,占违法总户数的_._%。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表示企业已丧失经营资格。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下称《办法》)第四条的有关规定,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以无照经营论处,因此,超期经营实质也属于无照经营行为。

三是前置审批材料过期、缺失。酒店旅店业涉及前置审批较多,办理的周期也相对较长,此类违法行为共___户,占违法经营总数的__%。

四是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经营。我市酒店规模大,档次高,超范围经营以卡拉ok歌舞厅、桑拿按摩、沐足等项目为主,此类违法行为有__户,占违法总户数的__._%。

五是持筹建执照开展经营。据统计,目前我市酒店旅店行业持筹建营业执照的有__户,其中已开展经营活动的有__户,占筹建总户数的__%。

六是持酒店管理公司营业执照经营酒店业。酒店管理公司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一般为酒店管理咨询、租赁服务等,若经营酒店业,还须设立含酒店经营项目的分支机构。但调查发现,部分经营范围为酒店管理的经营者直接从事酒店业,如名称为酒店有限公司,但经营范围是酒店管理的公司有__户,其中开业的有_户。

此外,未参加或未通过年检的共有___户,实际经营面积大于消防审核面积有__户。

二、酒店旅店违法违章经营的成因

随着我市经济发展的转型,“商贸××”工程不断推进,尤其是近几年××会展业的腾飞,强力带动了酒店旅店业的发展,但受多方面原因的影响,该行业也出现了一些违法经营的苗头。

(一)前置审批及登记注册方面的原因。

一是酒店经营项目的限制。我市酒店投资规模大、档次高,从原来餐饮、旅业的商务模式发展成娱乐休闲现代酒店,其配套的主要娱乐项目如卡拉ok歌舞厅、桑拿按摩等早已限制发展。为提高竞争力,吸引消费者,新投资的酒店需配套,扩大经营的酒店也需要配套,投资者只能够违法从事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

二是前置许可审批的繁杂。酒店若经营餐饮、旅业、卡拉ok歌舞厅、桑拿按摩、沐足等项目,需办理包括餐饮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特种行业经营、文化经营等前置许可审批及环保审批、消防验收等必经环节,而且每一项前置审批又需要提供大量的申请材料,如申办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经营者需准备__种申请材料,并通过派出所、公安分局、市公安局三级_次审批,令经营者望而生畏。部分从业者宁愿冒着被查处的风险经营,也不愿办妥相关证照后才开业。

三是登记行为不规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企业名称中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但调查发现,一些核准经营范围是酒店管理服务或酒店管理咨询服务的企业,登记名称却为酒店有限公司,且部分已开展酒店经营活动,其他未开业的大部分也在筹建酒店。虽然经营酒店与经营酒店管理同属服务业,但两者又有本质区别,从服务对象来看,酒店的服务对象是消费者,而酒店管理的服务对象是酒店;从两者登记的经营范围及条件来看,酒店登记的经营范围一般是餐饮、旅业及配套娱乐项目,需办理各种前置审批,而酒店管理的经营范围一般是管理服务或咨询服务,不需办理各种前置审批。登记管理的不规范,将给这类公司的后续监管带来一定的隐患。

(二)执法监管方面的原因。

一是人手少,任务重,工作压力大,监管不到位。一方面,我市登记的经营主体已突破__万户,按无照经营户数占登记主体数的__%估算,目前,我市实际上的经营户已经接近__万户,而我局在编干部职工仅___人,按直接参与监管人数占总人数__%的比例推算,监管人员为___人,人均监管户数超过___户,监管执法人员工作压力极其沉重。另一方面,国家对市场监管的要求越来越高,行政许可部门对许可审批越来越严格,尤其是渎职罪立案标准的降低,使市场监管渎职风险越来越大,监管执法人员在承担超量工作量的同时,还要承受巨大心理压力。另外,由于酒店旅店行业的投资者身份极其复杂,执法人员在对酒店进行查处时,往往会遇到很大的外来阻力,若执法人员强行执法,一来怕影响地方经济发展,二来怕得不到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三来怕得罪人,变得顾虑重重,执法相当谨慎。

二是综合监管机制不完善,监管效果不明显。酒店旅店的监管涉及工商、公安、消防、卫生、环保、文化等多个职能部门,从目前的监管工作来看,我市对酒店旅店等重点行业尚未建立完善的综合监管机制,行政部门重审批、轻管理的现象比较严重。如根据《办法》第四条规定,各职能部门应当依法定职责,查处涉及许可审批行业的无证照经营行为。而事实上,有的许可部门只管审批发证,没有主动履行取缔无证经营义务,并以无照经营属工商部门查处为由将责任推卸给工商部门。又如按照《办法》第七条规定,许可审批部门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当及时通知工商部门,由工商部门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但是,按照目前市场巡查的做法,我们除了对企业登记事项进行监管外,还要查看卫生许可证、文化经营许可证、特种经营许可证等前置审批事项是否过期,发现许可证超期要提醒经营者办理续期;查看消防验收意见书记载的经营面积与实际经营面积是否相符,对面积不一致的则要督促其重新申报消防审核,同时函告消防部门。由于许可部门对经营户发出许可证后缺乏后续管理措施,为确保监管到位及自身安全,工商部门只能主动承担更多的监管职责,人力物力更显捉襟见肘。

(三)经营者自身的原因。

一是法律意识淡薄。一些经营者只知道企业的发展壮大重要,不懂得履行守法经营的义务同样重要。有的想方设法逃避法律的监管,利用登记法律法规的盲点和漏洞,通过打“球”取得营业执照,以投资酒店或酒店管理的方式进行酒店项目经营;有的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忽略了对证照的管理,企业或不能通过年检,或证照过期失效,违法违章经营也不知晓。

二是经营者知法违法。目前,我市酒店旅店业的快速发展已产生聚集效应,竞争非常激烈。经营者意识到要发展就要抢得发展先机,必须千方百计争取早上项目,开展经营,加上办理证照手续繁杂,时间长,普遍有“先上车,后补票”的心理。在调查过程中,一位经营者坦言,知道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是违法经营,会被相关部门查处,但出于成本的考虑,还是选择先开业,后办理证照。

(四)政府方面的原因。

当前,我市围绕“商贸××”的战略,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制定了相应政策措施,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并将商贸型民营企业作为重点加以扶持。我市酒店旅店的投资经营以民间资本为主,民营企业占大多数。由于酒店规模大,商务服务功能突出,带动消费能力强,部分镇区在加快商贸发展的同时,将酒店服务业的发展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以酒店服务品牌提升地方知名度,对酒店业采取先发展后规范的态度,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经营者的违法经营风气。

三、对加强酒店旅店监管的思考和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可以从三方面入手,扭转对酒店旅店行业监管难,效果不明显的不利局面。

篇4

中国国储能源化工集团股份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储存经营: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等制品,松焦油、石油醚、石油原油、煤焦油、石脑油、液化石油气;电池制造;能源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能源、节能技术的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

篇5

1、项目管理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工商、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财税顾问、投资顾问、财税、资产托管、商务资讯;商标注册。

2、教育资讯;翻译;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进出口业务等多个领域.每个公司注册时申请的经营范围不一样,需要区别对待的。

3、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信息咨询(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市场营销策划、礼仪服务,会务服务,公关策划,展览展示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

(来源:文章屋网 )

篇6

长安新生车贷统一咨询热线075588831380,处理还款、投诉、查询、认证、账户激活、查封、信用评价100%等第三方效劳,全天24小时效劳为您24小时不间断提供有关业务或工作的业务咨询、业务受理和投诉建议等专业服务。

长安新生(深圳)金融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03月03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方灏,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等。

(来源:文章屋网 )

篇7

一、放宽准入条件,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1.放宽企业组建集团条件。支持文化、旅游、农业开发机构、中介服务企业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其母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放宽到1000万元,母公司和子公司合并注册资本放宽到3000万元。上述行业取冠省名的,注册资本放宽至200万元。

2.鼓励发展现代服务企业。鼓励发展主要面向中小企业的科技咨询、管理咨询、商务服务、检测认证、会展服务、品牌策划、人才培训等服务企业。允许服务业企业名称使用表明其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的各类新兴行业用语作为行业表述。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未包含的服务业一般经营项目,可根据企业申请,灵活核定能体现其行业和服务特点的经营范围。

3.继续鼓励股份有限公司发展。鼓励各类投资主体组建股份有限公司,实现优质资产重组。引导股份有限公司明晰产权,优化资本结构,建全内部治理机制。鼓励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等于或小于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额低于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允许以货币或其他出资方式补足。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额高于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允许把超过部分列入公司资本公积。

4.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经济发展。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开展规模经营,提高竞争能力。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取冠省名的,注册资本放宽至20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申报知名商号、著名商标、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政策上予以倾斜。村经济合作社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要求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部门依法予以登记。

二、盘活企业产权,促进资本有序流转

5.扩大股权出质、出资登记的范围。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基础上,允许把股权出质给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从事财产性权利质押业务的典当公司以获得当金。在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东人数200人以下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基础上,允许以股东人数200人以上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在以股权向改制、重组的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基础上,允许以股权出资的形式新设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6.推进股权投资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登记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境内外各类投资主体,参与股权投资市场的发展,拓宽企业直接投融资渠道,改善所投资企业的治理和运营,培育优质上市资源。允许股权投资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的行业直接表述为“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允许其经营范围表述为“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

7.放大动产抵押登记在企业融资中的功能。进一步贯彻《物权法》和国家工商总局的《动产抵押登记办法》,支持和促进民营企业融资和发展。允许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从事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等农业生产经营者,在借贷、买卖以及在货物运输、加工承揽、补偿贸易等民事活动中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时,可以现有或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为抵押,向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公司、国外企业和经济组织以及符合政策要求的民间借贷等渠道融资,到工商部门办理动产抵押登记。

三、推进品牌战略,加快企业发展方式转变

8.深化“品牌强企、品牌强镇、品牌强基、品牌强市”系列活动,强化创牌基础,继续做大商标总量,提升商标质量,加快驰(著)名商标、知名商号培育,充分发挥品牌对企业发展的提升和促进作用,引导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实施“品牌富农”工程,引导农产品注册商标,推进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应用,培育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牌。稳步实施品牌国际化战略,加强商标品牌保护。2009年力争全市无商标工业企业减少10%以上,新增中国驰名商标1件,省著名商标3件。

四、推进消费体验,支持区域产业发展

9.深入组织开展“牵手消费爱国行”系列活动,积极开展兰溪企业对接学校、对接社区、对接农村“三对接”活动,让消费者走进企业,走进厂区,体验消费,见证质量,提升消费信心。大力宣传消费体验活动中消费者认可的兰溪好品牌、好企业,提升消费者对国内品牌,尤其是我市品牌产品的信任度,支持我市的民族产业。

五、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企业家人文素质

10.实施民营企业人文教育素质提升“1+3”培训工程。即:人文教育实践与高级经理特训工程、经营管理业务培训工程、职业技能培训工程。以突出民营企业家人文教育实践素养培育为主线,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企业家人文教育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业务培训和企业技术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活动。

六、开展学送帮促,为企业解决实际难题

11.组织开展“百名干部联百企‘学送帮促’活动”。全市工商系统的每名干部联系1—2家企业,组织企业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送政策进民企,帮企业解难题,促企业提升。

12.推进“科学发展观进民企”活动。确定局领导及相关科室联系的试点企业,深入企业全面开展科学发展观的宣讲和教育,帮助企业查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企业理清发展思路,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

篇8

一、放宽准入条件,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1.放宽企业组建集团条件。支持文化、旅游、农业开发机构、中介服务企业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其母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放宽到1000万元,母公司和子公司合并注册资本放宽到3000万元。上述行业取冠省名的,注册资本放宽至200万元。

2.鼓励发展现代服务企业。鼓励发展主要面向中小企业的科技咨询、管理咨询、商务服务、检测认证、会展服务、品牌策划、人才培训等服务企业。允许服务业企业名称使用表明其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的各类新兴行业用语作为行业表述。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未包含的服务业一般经营项目,可根据企业申请,灵活核定能体现其行业和服务特点的经营范围。

3.继续鼓励股份有限公司发展。鼓励各类投资主体组建股份有限公司,实现优质资产重组。引导股份有限公司明晰产权,优化资本结构,建全内部治理机制。鼓励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等于或小于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额低于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允许以货币或其他出资方式补足。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额高于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允许把超过部分列入公司资本公积。

4.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经济发展。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开展规模经营,提高竞争能力。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取冠省名的,注册资本放宽至20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申报知名商号、著名商标、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政策上予以倾斜。村经济合作社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要求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部门依法予以登记。

二、盘活企业产权,促进资本有序流转

5.扩大股权出质、出资登记的范围。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基础上,允许把股权出质给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从事财产性权利质押业务的典当公司以获得当金。在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东人数200人以下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基础上,允许以股东人数200人以上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在以股权向改制、重组的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基础上,允许以股权出资的形式新设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6.推进股权投资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登记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境内外各类投资主体,参与股权投资市场的发展,拓宽企业直接投融资渠道,改善所投资企业的治理和运营,培育优质上市资源。允许股权投资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的行业直接表述为“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允许其经营范围表述为“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

7.放大动产抵押登记在企业融资中的功能。进一步贯彻《物权法》和国家工商总局的《动产抵押登记办法》,支持和促进民营企业融资和发展。允许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从事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等农业生产经营者,在借贷、买卖以及在货物运输、加工承揽、补偿贸易等民事活动中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时,可以现有或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为抵押,向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公司、国外企业和经济组织以及符合政策要求的民间借贷等渠道融资,到工商部门办理动产抵押登记。

三、推进品牌战略,加快企业发展方式转变

8.深化“品牌强企、品牌强镇、品牌强基、品牌强市”系列活动,强化创牌基础,继续做大商标总量,提升商标质量,加快驰(著)名商标、知名商号培育,充分发挥品牌对企业发展的提升和促进作用,引导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实施“品牌富农”工程,引导农产品注册商标,推进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应用,培育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牌。稳步实施品牌国际化战略,加强商标品牌保护。2009年力争全市无商标工业企业减少10%以上,新增中国驰名商标1件,省著名商标3件。

四、推进消费体验,支持区域产业发展

9.深入组织开展“牵手消费爱国行”系列活动,积极开展兰溪企业对接学校、对接社区、对接农村“三对接”活动,让消费者走进企业,走进厂区,体验消费,见证质量,提升消费信心。大力宣传消费体验活动中消费者认可的兰溪好品牌、好企业,提升消费者对国内品牌,尤其是我市品牌产品的信任度,支持我市的民族产业。

五、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企业家人文素质

10.实施民营企业人文教育素质提升“1+3”培训工程。即:人文教育实践与高级经理特训工程、经营管理业务培训工程、职业技能培训工程。以突出民营企业家人文教育实践素养培育为主线,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企业家人文教育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业务培训和企业技术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活动。

六、开展学送帮促,为企业解决实际难题

11.组织开展“百名干部联百企‘学送帮促’活动”。全市工商系统的每名干部联系1—2家企业,组织企业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送政策进民企,帮企业解难题,促企业提升。

12.推进“科学发展观进民企”活动。确定局领导及相关科室联系的试点企业,深入企业全面开展科学发展观的宣讲和教育,帮助企业查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企业理清发展思路,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

篇9

金融委托理财案例

2008年6月8日,李某作为甲方、某投资管理公司作为乙方签订委托理财合同。双方约定:甲方将期货投资50万元委托乙方,乙方作为甲方的咨询服务机构,收取甲方账户资金额的20%为服务费;合同有效期自2008年7月1日起至2010年7月1日止;乙方为甲方制定投资方案,在甲方同意投资方案并授权下,乙方委派下单员接受甲方指定进行交易,并保证下单员在接受甲方指令下单时无过失,一旦发生过失,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承诺在合同终止时不会产生亏损,同时承诺在整个交易期间最大亏损不会超过10%,一旦合同期间账面亏损幅度超过10%,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账户进行补款;且乙方要保证甲方本金在合同结束时不发生亏损。

合同签订后,李某申请开立期货账户,投资50万元,并向某投资管理公司交付账户管理费10万元。但整个合同期间李某并没有得到分红,且从2009年1月5日起,其账户资金持续处于亏损状态,现亏损额已达近30万元,亏损幅度约为60%,远远超过合同约定。李某多次要求某投资管理公司补款,但公司以资金紧张为由拒绝补足。故李某到法院,要求某投资管理公司赔偿损失及返还管理费。

诉讼中,李某表示,开户后其账户实际完全由某投资管理公司操作管理,合同期满后才收回自行管理。据某投资管理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所载,其经营范围无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等。

法院经审理认为: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我国《证券法》亦明确规定,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不得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

某投资管理公司营业执照核准经营项目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等,但其与李某签订合同,除约定向李某提供投资方案、依指令下单外,还承诺合同终止时不会产生亏损、按盈利固定比例收取费用,且实际完全代李某操作账户。该行为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双方合同应属无效。无效的合同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某投资管理公司因该合同取得的10万元管理费应当予以返还,李某要求返还10万元管理费的诉讼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应当予以支持。因某投资管理公司违反法律规定操作账户导致李某损失,亦应当予以赔偿。

金融委托理财案件的成因

当前金融委托理财合同案件呈以下特点:

第一,从案件标的额来看,有显著增长趋势,几十万元标的额的案子屡见不鲜。

第二,从诉讼主体来看,原告通常为委托理财的客户,50岁以上年龄偏大的个人投资者占比例不小,甚至有70多岁的退休老人将所有存款委托给投资公司的情况;而被告通常为接受委托理财的主体,多为非金融机构法人,主要为投资管理公司、投资公司或咨询公司等。

第三,从案件争议焦点来看,主要集中于受委托方的资质问题及保底条款的效力问题。

第四,从解决方式来看,被告通常不履行双方重新达成的还款协议,而且频繁变迁办公场所,拒不出庭,有逃避债务之嫌,故双方很难达成调解。

引发此类案件主要成因要归结于理财主体违规操作,非法开展业务。

其一,受托人多为不具委托理财资质的市场主体。按规定,只有经过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具备客户资产管理资质的证券公司才有权作为受托人订立金融类委托理财合同,但涉案的被告多为投资咨询公司、投资服务公司等,它们并无理财资质。

其二,为吸引客户进行虚假宣传,隐瞒风险。

其三,委托理财的业务经营方式违法。从理论上说,委托理财可以分为全权委托和一般委托。按规定,即使是合法的有资质的委托理财机构,也不能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的收益或损失作出承诺。而在这些案例中,理财方很少向投资人提供方案并得到其许可,通常是自行操作,而且投资机构和客户基本都约定了盈利时双方按一定比例分享利润,亏损时由受托人承担或补足损失的保底条款,这些都违反了法律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将会得到否定。

其四,在理财亏损、纠纷产生后处理不诚信。如有些理财机构在客户对理财账户出现重大亏损提出异议后,和客户达成不再履行原协议、分期还本付息的协议,但拒不履行,反而多次变更办公场所,使客户难以与之联系,这将容易引发。

规范金融类委托理财市场

首先,加强相关立法,完善委托理财法律规范。应该明确界定委托理财的范畴,规范市场准入规则,对违反规定所带来的法律后果予以明确。

篇10

第一条 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应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行业自律、政策扶持、规范发展的原则,以市场为主导,以投资者及其相关方为主体。要充分发挥政府的政策扶持作用,努力营造股权投资类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

第二条 通过培育和引进方式,发展注册地在长沙的股权投资类企业,形成一批经营规范、治理良好、业绩优异、具有影响力的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发展壮大长沙股权投资市场,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努力将长沙打造成为区域性股权投资中心。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注册地在长沙并经备案的内资、外资、中外合资股权投资类企业。

本办法所指股权投资类企业包括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股权投资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并以股权投资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是指受股权投资企业委托,以股权投资管理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

第四条 市政府金融办负责股权投资行业的发展规划、行业指导以及股权投资类企业的备案管理。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股权投资类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

第五条 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应当建立随到随办的办事制度,为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提供便利。

第二章 工商注册登记

第六条 股权投资类企业可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合伙形式设立。

第七条 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以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股东人数(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不得超过200人;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股东人数(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不得超过50人;以合伙制形式设立的,合伙人人数(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不得超过50人。

第八条 公司制股权投资类企业的注册资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执行。合伙制股权投资类企业的出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股权投资类企业的所有投资者,均应当以货币形式出资。

第九条 股权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以及相关咨询服务。

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经营范围为:接受委托管理股权投资项目、参与股权投资、为非上市及已上市公司提供直接融资的相关服务。

第十条 股权投资类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名称中应使用股权投资或者股权投资管理等字样。

第十一条 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资金。

第十二条 已经注册设立运营的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符合合伙企业设立条件的,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申请变更为合伙制企业。

第三章 备案管理

第十三条 股权投资类企业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按照本办法向市政府金融办申请备案:

(一)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二)股权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合伙制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股权投资管理股份公司实收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三)单个股东或者合伙人对股权投资企业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四)用于股权投资的货币资产应当委托商业银行托管,并签署货币资产托管协议。

经市政府金融办备案后,方可享受本办法的有关优惠和鼓励政策。

第十四条 申请备案应当提交的文件如下:

(一)备案申请报告。

(二)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货币资产托管协议。

(三)股东或者合伙人名单、承诺出资额和已缴纳出资额证明文件。

(四)股权投资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姓名、简历、身份证复印件。

文件一式三份并逐项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第十五条 备案管理部门在收到备案申请后,确认申请文件齐全的,应于当日决定受理。受理备案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发出予以备案或不予备案的书面通知。对不予备案的,应当在书面通知中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 备案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及时向其股东或合伙人披露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相关资料同时报市政府金融办备案。

备案企业增减资本、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变更托管人、清算与结业以及重大投资的,应及时报备。

第十七条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和股权投资资产安全,股权投资企业应当委托经认可的商业银行托管股权投资货币资产。

未投资于企业股权的股权投资资金,应当存于银行,或用于购买国债等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不得买卖公开发行的股票。

第四章 税收政策和政府鼓励

第十八条 备案企业自开业年度起,前3年缴纳营业税形成的地方留成部分由财政部门依据当时市、区县(市)两级分享政策给予全额奖励,后两年减半奖励。

第十九条 备案企业自获利年度起,在基金存续期内,由市财政部门依据当时市、区县(市)两级分享政策按企业缴纳所得税形成的地方留成部分的70%给予奖励。

第二十条 合伙制备案企业的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其中,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其从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依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一条 已予备案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连续聘用两年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缴纳个人工资收入所得税形成的地方留成部分由财政部门按年度给予全额奖励,奖励期限不超过5年;引进的国际高端人才可以享受我市相应人才政策。

第二十二条 已予备案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在我市购置自用办公房,按每平方米6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契税由财政部门全额补助(限300平方米以下),房产税按规定依法申请减免。享受补助和免征优惠的办公用房,5年内不得对外出租或出售;租赁的自用办公房,3年内每年按房屋租金的50%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按同地区同档次楼盘的平均租赁价格计算)。

第二十三条 备案企业投资于本市的企业或项目,由市财政部门按项目退出或获得收益后缴纳的所得税形成的地方留成部分的60%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 自20xx年起,市财政每年在预算内安排20xx万元,当年不足部分由市财政预拨下年专项资金,用于兑现本办法涉及的奖励和补助等资金。

第二十五条 建立项目推荐制度。市级各部门要定期将适合的项目优先推荐给股权投资类企业。对股权投资类企业投资的本市企业优先纳入本市拟上市企业名单,支持其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

第二十六条 支持引导股权投资类企业通过场外交易市场转让其持有的投资企业股份,拓宽股权投资退出渠道。

第二十七条 鼓励商业银行在本市开展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和并购贷款业务,支持其为股权投资类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第二十八条 鼓励境内外各类投资机构、金融机构、企业、高等院校、研发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媒体及其他组织和个人积极推动和参与长沙股权投资类企业的发展。

第二十九条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优化服务,主动为股权投资类企业获取信息提供方便,并积极帮助股权投资类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鼓励股权投资类企业加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规范股权投资类企业行为,依法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股权投资类企业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20xx年39号令)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31号)等规定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享受国家、省相关鼓励政策。

股权投资的原则首先是要端正投资态度。股权投资如同与他人合伙做生意,追求的是本金的安全和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不论投资的公司能否在证券市场上市,只要它能给投资人带来可观的投资回报,即为理想的投资对象。

篇11

一、放宽扶持政策,提供更加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

1.放宽设立登记和注册资本认缴出资期限。对于名称预核后不能在法定有效期内提出设立登记的,在名称保留期限之前可申请续延,经审批机关批复同意后可以延长90日;允许企业延长出资期限。对实行注册资本分期缴付的公司,投资者确因资金紧张无法按期缴付出资的,在法定的注册资本缴付期间内,允许公司修改章程、延长出资期限;允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人变更出资期次,由一次缴足变为在法定期限内分期缴付。

2.放宽企业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对企业设在地方政府设立的开发区、工业园区的,暂不能提供房产证明,可以提交地方政府或者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场所使用证明。对于临时没有确切路名、门牌号的,同时提交当地工商所现场勘察意见书即可登记。

3.完善筹建登记制度。对新办工业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前置审批(涉及安全许可的除外)而暂未取得批准文件的,可按省局规定和要求进行筹建登记。筹建有效期为一年。对有效期满仍没有取得相关资质条件的,可以凭县级地方政府的证明或者立项、许可主管部门的证明给予筹建期延期半年或者变更经营范围的登记。

4.落实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除专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当进行年度审计的公司、列入重点监管行业或监管对象的公司、以及三年内有违法出资行为的公司在年检时需要提交审计报告外,其他企业可以免于提交审计报告。

5.实行试营业登记,积极促进就业和再就业。鼓励、扶持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退伍军人、库区移民、“农转非”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大力支持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创业。除从事需要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外,可以申请核发有效期为6个月的试营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免收试营业个体登记费,不纳入验照管理,轻微违规不予罚款。

6.努力壮大农村地区市场主体。简化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登记手续。登记材料全部规范化、示范化,让农民办照更加简便;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明可以由镇政府出具,不再要求提供土地所有权证书;放宽对住所使用限制,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成员自有场所作为住所,也可租用他人场所作为住所。场所在农村没有产权证明的,可提交场所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探索设立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专业合作社。

7.减少外资企业审批手续。简化外资企业主体资格确认手续。对已在我市投资设立企业的外国投资者两年内再次申办外资企业的,免予提交主体资格公证及认证手续原件。

8.下放部分企业登记管辖。积极开展部分企业登记管理权下放试点,委托文家、稻田工商所以市工商局名义行使其辖区内经营项目不涉及前置许可的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管理权。

9.加快推行企业登记网上核准。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降低企业登记成本,对冠“”或者“市”名称的企业在名称登记、开业登记、变更(备案)登记和注销登记,逐步实行网上核准,完善网上年检,方便企业。

二、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增强企业发展动力

10.积极开展股权出质登记,拓宽动产抵押范围。企业以持有的在市注册的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的,可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积极支持浮动抵押,鼓励和支持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对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抵押担保融资,允许企业、银行共同委托同一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

11.允许评估资产转增资本金。国有企业因产权重组需变更注册资本额的,评估后的净值留出转增前企业注册资本的25%(列为留存公积金)后,均可直接出资。工商部门凭验资机构出具的出资证明予以办理相关变更登记。

12.支持股权投资。股权投资或管理企业的名称中的行业可以分别表述为“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经营范围可以分别表述为“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股权投资企业的经营场所可以与承担管理责任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经营场所相同。

13.支持兴办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和村镇银行。积极支持和鼓励在本市限定区域范围内依法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公司。鼓励设立担保公司。

三、提供针对,积极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14.大力支持重点建设项目投资。对重大投资项目,需要组建公司或者办理增资等注册登记手续的,开辟“绿色通道”。对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登记发照;对具备主要登记要件的,可先行受理,待申请人补齐材料后发照。

15.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认真开展二、三产业的分离登记,企业因分离或者合并而需要注销企业的档案不需要调档,就地办理注销。对中介发展园、文化创意园、软件园、物流园等各类现代服务业发展园区的房产权属证明由主办单位或物业单位一次性提供证明后,企业可凭租房协议办理登记。允许动漫企业增加“动漫设计”的经营范围和名称使用“服务外包”和“动漫设计制作”字样。

16.支持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对列入股改的企业和政府确定的拟上市企业实行“一对一”帮扶服务。允许上市企业在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的行业。

17.规范和控制前置许可事项,引导产业结构调整。从事危险废弃物、拆船业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以及化工、造纸、铸造、水泥、医药、钢铁、印染、农药、火电、电镀、酒精、炼油、焦炭生产企业和娱乐场所外,其它企业设立及变更登记均无需提交环保部门的审批文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开业投产前应经环保、消防审批的,企业应向相关部门申办相应手续。

18.加大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培育和推荐力度。优先推荐列入上市计划和骨干支柱产业、拥有自主商标的企业申报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重点支持中小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引导帮助企业通过商标管理案件、商标异议、商标争议等法律渠道申报驰名商标认定。

四、大力支持农村改革发展,积极服务城乡统筹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