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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营科技企业;融资风险;金融创新
1 引言
目前,我国大多数民营科技企业正处子创业与成长阶段,这类企业的创业与发展过程面临着很多深层次问题,这些问题构成了我国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严重障碍,束缚了它们创业及发展的步伐,使我国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一直处于“强位弱势”的尴尬境地,其中民营科技企业所普遍面临的融资问题最为人们所垢病,这种“不公平待遇”得到了广泛关注。因此,解决好民营科技企业融资问题意义非常重大。
2 民营科技企业融资行为特点
民营科技企业的成长一般分为种子期、初创期、发展期、成熟期和蜕变期,每一个阶段在企业成长、规模和财务状况以及风险等方面都存在差异,也决定了各个阶段对资金的需求特点。
2.1 种子期:该阶段规模一般比较小,无信用记录,外部投资者只能获得企业极少量而且模糊的信息,投资风险极大。因此,企业的资金来源是内源投资,主要是企业的自有资金和内部投资者的投资。
2.2 初创期:这个阶段仍然存在技术及产品等各种风险,企业仍然没有抵押能力,无法得到资金所有者的青睐,这是民营科技企业成长过程中资金问题最为凸显的一个阶段,资金来源主要依赖与内源融资和企业之间的商业信用。
2.3 发展期: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企业有了抵押能力和信贷记录,企业与金融机构等融资渠道的关系也随之发生改变。这一时期,对大多数民营科技企业而言,自有资金往往难以满足需求,但仍缺乏足够的抵押物、信用担保机构支持,企业在市场竞争、内部管理等方面都面临巨大挑战,仍然不稳定。
2.4 成熟期:企业从中小型发展成为大型企业,具备了丰富的信贷记录,有了相对较高的信息透明度,不确定性风险降低,融资渠道逐渐拓宽,开始朝直接融资方向发展。
2.5 蜕变期:在经历了成熟期之后,企业可能会逐渐衰亡,也有可能会盲目投资,导致资金链断裂,走向破产;还有可能在清晰的战略指导下,通过合理的资本运作,将企业导入新的成长曲线。这个阶段,企业的融资需求与发展战略是紧密相连的。
3 我国民营科技企业融资现状及原因
我国民营企业目前的融资现状是:①金融环境相对较差。国有商业银行在经营战略上,偏向国有企业,使信贷资金更多地流向了国有大中型企业,而民营企业因规模小,信用等级达不到规定,得不到银行业的支持。②存在不同程度歧视。信贷人员对民营企业的评价往往带有偏见,认为民营企业信用普遍较差,因此尽量限制对民营企业的贷款数额。③各类基金和担保公司作用不大。由于缺乏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和民间资本的进入,风险投资公司的管理和运作也不成熟,风险投资没有起到应有作用;另外担保公司自身担保能力有限,商业银行对担保公司的要求也高,因此民营科技企业融资通过担保公司的担保自然有限。④直接融资体系的问题。由于我国对债券发行条件和规模的严格限制,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很难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直接融资;另一方面国家规定对企业债券利息征收利息税,这样更影响投资者的积极性,对民营高新技术企业来说,债券融资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造成这些现状的原因可以从企业的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考虑。内部原因:风险高、不确定性大、无形资产比重大、难以取得贷款、整体素质偏低、对融资渠道使用不充分等等;外部原因:缺乏专门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或金融制度设计,缺少完善的市场融资保证体系,我国的中介服务体系仍不健全等。
4 突破民营科技企业融资瓶颈的对策建议
融资难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任何单一的措施解决不了问题,一般说来应该从下列方面着手解决:首先,提升创新力是核心。规范治理结构,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信用机制,培育以诚信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技术创新力;其次,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立及完善风险投资体系,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证券市场,规范我国产权交易所,为民营科技企业提供股权交易平台,鼓励中小企业间展开金融互助合作;再次,建立健全融资保障体系。完善中介服务支撑体系,加强民营科技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最后,完善政策法律环境。加大政府资金支持,实现政策性金融资源综合效能充分释放,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为民营科技企业融资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
民营科技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主要分为内源融资与外源融资。内源融资是指某一特定企业或经济单位所需投资是通过该企业内部积累(留存收益和折旧基金等)提供资金的融资方式。外源融资是指企业或经济单位通过外部金融市场获得投资的资金来源的融资方式。外源型融资主要包括企业直接融资(债权股权融资等)、间接融资(银行借贷等)以及其他融资方式。
从企业发展的阶段来看,创业初期的民营科技企业缺乏风险投资扶持,小型企业借贷缺乏有效的担保机制;处于成长期的企业由于缺少新的资本金注入,往往无法抓住快速发展的机遇实现规模的扩张。从融资方式来看,间接融资方面,民营科技企业多为中小企业,资金来源渠道比较狭窄,资本规模也相对较小。同时,民营科技企业的性质也决定了其投资项目多具有相对较高的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在讲求安全性、流动性的商业银行难以获得贷款担保以及贷款支持。直接融资方面,民营科技企业由于资产规模、效益指标等方面的原因很难达到国内证券市场的上市要求,国外上市机会亦十分渺茫。以往的地方性股权交易市场使股份制民营科技企业的融资问题得以部分缓解,但是1998年为防范金融风险,对未经人民银行和证监会批准的地方性股权交易市场加以关闭,更使民营科技企业的融资方式受到限制。
一、融资手段单一,严重依赖于内部积累,外部融资比例较小有关数据显示,中国的民营企业融资比例中内源性融资比例高达90.5%,而广东民营中小企业作为广东省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其内部融资的比重也达到60%。由此可见,民营科技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于企业家自有资本以及企业的资本积累,而不是通过市场的资本集中过程。政治经济学原理告诉本文,资本集中却可以在短时间为资金需求方汇聚众多社会资本,而传统的资本积累虽然是使社会总资本扩大的主要方式,但这种融资过程是相对缓慢的,与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势头和发展速度是不相称的。
另外,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内源性融资依赖严重,并且存在着长期性的特点。经营年限在5年之下的民营企业,自我融资比例达到92%以上的水平,经营年限超过10年才出现较明显的下降趋势,很明显,这于民营科技型企业的发展是不相适应的。随着中国加入世贸,资本市场的全面开放,民营企业在面临着巨大冲击的同时也面临着广阔的融资空间,因此,拓展资本融通渠道,多元化融资结构对于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我国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20多年来,经济生产规模不断的壮大,驾驭市场的变化的能力在不断的提高,形成了以内源性融资为主导,间接融资为辅的融资特点。我国民营企业融资无论是初创期还是发展时期,都严重依赖自我融资渠道,80%左右的民营企业认为,融资困难已经严重阻碍了他们的发展。据调查显示,我国民营经济初创时的启动资金有90%以上主要来自于资金持有者,当初的合伙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来解决,这也就从资本来源角度解释了为什么我国民营企业有很大一部分是家族企业的原因。
二、契约不完备导致投资者对创业者评估偏低,股权融资受到抑制
投资者的外部资本是民营科技企业创立、生存和发展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当投资者将资本投向特定的企业家时,就将其资本的实际使用权让渡给了企业家。企业家的创业活动充满着不确定性,这也意味着投资者将资本投入了一项结果不确定的活动中,承担着投资遭受损失的风险。而且外部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产多为流动性差的物质资本,其专用性程度较高,投入企业后其价值严重依赖于团队的存在和其他团队成员的行为,受团队成员机会主义行为“敲竹杠”(hold-up)的风险较高,因而面临着事后被套牢的可能性较大,使得中小投资者对创业者评估偏低。
另外,从资本市场来看,与银行借贷和发行债券的间接融资相比,从证券市场直接融资是企业低成本扩张的有效途径。股权融资成本相对较低,面向社会融资,融资规模可以达到较大范围。融资连续性好,企业上市后只要经营业绩较好,满足配股条件,每年均有可能实施配股融资,可以得到股票市场的持续资金支持。
此外,证券市场融资所获得资金具有非偿还性特点,一般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回抽出资,在未出现破产风波情况下,股价升高,说明公司效益稳步前进,使得投资者自动持有股份或者更多的持有;股价走低,短期投资者大量买入,或者已高价持有者常抱有机会主义心理,继续持有或者更多的持有以保持较低均值成本。但是在我国股票市场不发达,市盈率高,上市公司股票尚未实现全流通,股权分置现象明显,造成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极不合理、不规范。这主要表现为:上市公司股权被人为地割裂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两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较高,约为2/3,并且通常处于控股地位。其结果是,流通股与非流通股同股不同权,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严重缺陷,容易产生一股独大、甚至一股独霸现象,使流通股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严重伤害中小股民投资热情,使得中小投资者对创业者评估偏低。另外,投资者的赎回权和退出权的行使受到限制,致使投资者投入资金时顾虑颇多,又由于民营创新科技企业的自身结构和产权不清问题,投资者多采取观望态度。
股票市场是企业外源型融资的一个主要渠道。由于我国缺乏二板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因此绝大多数股票资本交易都集中在沪深两市,而民营企业在这个市场上阻力重重。2001年末,沪深两市1175家A股上市公司中只有118家民营企业,其中买壳上市的就有65家;而到2005年上半年,1300多家国内上市公司中,民营企业包括借壳上市的才刚刚超过200家。面对过高的上市门槛,很多民营企业主动将股票市场排除在自己的融资渠道之外。
三、融资渠道狭窄,债券的发行和银行借贷面临困难
目前银行贷款以及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贷款仍是我省民营科技企业获得长期发展主要的间接性外源融资渠道。据2000年中国第四次私营企业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在向银行借款时,有63.3%的企业感到困难和很困难;时难时易的占22.1%;比较容易贷到款的只占14.6%,并且民营企业贷款难问题一直以来都制约着我省民营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外源融资渠道不通畅,导致民营企业高度依赖内源融资。同时,民营企业的外源融资方式以银行信贷为主,但银行贷款的支持力度是不够的。银行向民营企业发放贷款余额所占企业融资结构比重即使从长期来看最高也只是在5%左右徘徊。
本文认为造成贷款融资困难的原因,主要来自于商业银行对于所有制、业务经营成本以及交易费用等3方面的考虑。
1.所有制方面
(国有)商业银行统计数据表明,虽然作为市场的运作主体的非国有中小企业信贷质量往往优于国有中小企业,但其在经济活动中却受到企业所有制的约束,受到不应有的信贷歧视。非国有中小企业在获得贷款比例上不占优势,民营科技企业贷款比例更是杯水车薪。银行对民营创新企业的所有制歧视原因有三:其一,国家发展规划和对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政策倾斜;其二,所有制结构决定民营科技企业自身素质遭到置疑,“贷了就跑”(loanandrun)的机会主义行为使得银行不愿在创新期投入风险资本;其三,民营企业容易被外资俘虏,成为外资间接约束和影响商业银行的工具。
2.业务经营成本方面
相对于大型企业贷款不仅资金规模大,而且风险相对较小,还款比较有保证,收益相对较高,民营科技企业尤其是在其创业阶段,贷款规模小,虽然潜在收益可能很大,但是巨大沉没成本的存在,增加了银行的贷款风险。同时,由于我国利率受到严格管制,小规模信贷造成的成本差异又无法通过利率差的调整获得补偿,因此从规模经济角度决定了民营创新企业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困难重重。
3.交易成本方面
①信息成本、监督成本方面。银行在发放贷款前需要对申请贷款的企业进行资信审查,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银行对于企业信息的可获得性方面存在劣势,保证获得准确和全面的信息的成本相当大。同时,“逆向选择”也使银行最终放贷质量无法达到最优水平。此外,发放贷款后银行要对所贷放的资金运用情况进行监督,并且对企业的重大决策进行干预,以确保贷款本息的回收。然而企业获得贷款后的“道德风险”的存在也使得银行在获取信息方面处于严重劣势,在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受约束的情况下,银行几乎丧失了对民营创新企业贷款的有效监督权。
②违约(破产)成本方面。相对于具有国家财政支持的国有企业以及有大量可抵押固定资产的大中型企业来说,民营创新企业没有良好的可抵押资产作为担保。根据工商银行公布的2002年上半年统计数据,广东地区的各项存款余额为4086.40亿元,而各项贷款的余额为2763.24亿元,似乎尚有许多贷款空间。但是,我国《银行法》规定,在贷款是如不能提供足够的抵押、质押或担保是不行的。而在进行低压借贷是,银行所承认的抵押品只有土地、房产等不动产。而对于民营科技型创业企业,自身的资产主要是知识产权和技术等无形资产,难以提供银行认可的贷款担保。这就意味着民营科技企业创业一旦失败,银行将承担其风险投资的全部风险。风险转移的信用担保体制不完善,并且在专利和知识产权保护不完备的前提下,对于专利以及研发技术,银行亦无法通过剩余要求权来回收投资成本。
四、民间借贷市场的补充功能受到限制
与正规的金融市场融资相比,民间融资是民营科技企业更有效的资金来源:一是融资成本低,虽然民间借款的利息一般比商业银行高,但是由于民间金融市场的贷款企业与借款人信息相对对称,例如对贷款企业的经营情况,贷款人的信用情况,收入状况以及还款能力等等都较银行信贷有更充分了解,减少了信用评估、抵押资产等的交易成本。二是融资效率高,在正规的金融市场上,申请、审批等手续繁琐,商业银行从规模经济的角度出发往往不愿意从事对民营科技企业的小额贷款。而在民间金融市场上,由于信息对称,贷款决策的速度快,效率高,及时地满足该类民营企业的资金需要。三是交易方式灵活,民营科技型企业,特别是处于创新阶段的民营科技企业的融资要求具有急需、高频、小额的特点,民间融资就其贷款方式、期限与利率方面,都可以通过借贷双方协商,灵活快捷地解决企业的融资要求。因此这种与正规金融市场并存民间金融市场,由于正规金融市场的封闭与僵化,民间金融实际上为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提供了一种替代性的融资渠道。然而,结合民营科技型企业的特殊情况,新创业企业成长较制造业等一般民营中小企业的创业活动,除了具有市场需求和市场收益的不确定性之外,技术和产品的不确定性带来了更大的投资风险。加之产权制度的不规范,以及投资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契约不完备,共同导致民营科技型创新企业无法通过让渡一定的剩余索取权控制权获得融资,投资者在投资项目失败时无法顺利通过剩余索取权挽回投资。
五、缺少与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相匹配的中小金融机构
中小金融机构的数量不足,以及本身的发展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对中小型民营科技企业的金融支持也显得力度不够。另外,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制度不健全,同样面临着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经营风险以及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的信用评估较低的问题。同时,新创业企业成长的不确定性较大和契约的不完备也导致中小金融机构对创业者评估偏低。此外,中小金融机构本身未能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商业信誉,阻碍了中小金融机构的快速发展,减弱了中小金融机构对民营科技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
综上,现有民营科技企业在创业之初时,面临着融资手段单一,资金来源渠道狭窄等方面的问题。同时,由于广东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前沿地带,其民营科技创新企业成长本身的不确定性以及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和契约不完备带来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于民营科技创新企业的评估偏低,导致广东省的民营企业家更多地还是依赖于个人和家族的融资,在发展过程中则更多靠企业留存收益和折旧等内源性融资。1999年国际金融公司(世界银行集团中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分支机构)对北京、温州、顺德和成都的民营企业进行的调查显示,80%的民营企业认为缺乏融资渠道成为其发展的严重制约,90%以上的初始资本来源于主要所有者、合伙发展人及其家庭。在企业创业后的后续发展投资中,62%的资金来源于主要所有者或其留存收益。因此,如何安排广东民营科技企业的融资结构,向投资者传递科技企业发展前景的有效信息,以及如何通过对融资契约的设计,在企业家获得效用最大化的同时吸引更多外部投资者的投资参与,成为本文开拓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融资渠道,多元化融资方式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储小平.职业经理与家族企业的成长[J].管理世界,2002,(04).
说到民营企业,大家的第一反映大概都是各种小作坊、小工厂,经营的项目主要是各种手工业、制造业,然后经营的好一些的可能也就是比这样的民营企业看起来好一些而已,其实如今我国的民营企业的发展已经今非昔比了,过去的民营企业确实如上文提到的那样,形式小、经营项目少、市场竞争力小,但是随着这些年来我国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的民营企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今我国的民营企业不只企业的形式壮大了许多,企业经营的内容也更加的多种多样,而且民营企业中有不少已经涉及到了科技这类技术性较强的处于时代前沿的企业。接下来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民营科技企业的相关内容。民营科技企业具有成长性强,灵活性强,创新性强,能够适应市场的多样化需求等特点。随着知识经济的不断发展,民营科技企业的优势作用已经越来越明显。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民营科技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一直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民营科技企业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力量[1]。民营科技企业在我国的市场经济中占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推动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但是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过程中有些问题逐渐地凸显出来,特别是我国民营科技企业筹资融资方面的问题,极大地限制了该类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要解决这类问题就需要我们进一步的研究出相应的解决办法。想要更合理的解决筹资融资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首先要了解民营科技企业筹资融资的具体要求。
2 民营科技企业筹资融资要求
2.1 明确资金需求。民营科技企业筹资融资的第一个要求就是:明确资金需求。民营科技企业如果要进行筹资和融资,就要首先明确企业到底需要融资多少资金,然后再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去为企业寻找筹资的来源。做到这一要求,这就需要对企业的现状和未来的发展都有一个比较详细的了解,在进行筹资融资活动时能够正确地估计企业接下来需要的资金的具体数目。一个没有周转资金的企业是没有未来的,企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是否有充足的资金,一个企业的发展前景再好,项目再好,各种策划再好,没有可以投入的资金又怎么能够进行下一步的发展呢?所以说,资金对于企业的运营和进一步发展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在进行筹资融资活动时要有一个准确的估计,才能在这个基础上顺利地进行相应的筹资和融资活动,选择合适的筹资和融资的方式,为企业的发展注入血液。
2.2 降低资金成本。接下来我们要介绍的就是民营企业筹资和融资要求的第二点:降低资金成本。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在企业进行筹资和融资的活动之前,要进行一个合适的估算过程,得出一个大概的数字再去进行相应的筹资和融资。民营科技企业筹资融资的方式和渠道有很多,但是不同的融资渠道存在不同的理财方式,不同的筹资方式带给企业的资金压力也不同。因此,企业要以降低资金成本为目的,谨慎认真地考虑融资的渠道,选取正确的资金来源方式。降低资金成本大致有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方面就是尽量减少筹资融资时需要的资金数目,这样才能更容易达成预定的目标。我们试想一下,当你需要两个亿和四百万时,一定是四百万更容易达成,可选取的筹资和融资的方式也更加广泛。第二个层面就是在选择筹资和融资方式上,我们一定有许多种方式可以选择,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每种方式的代价各不相同,需要支付不同数额的利息,所以在做出选择之前一定要进行相应的计算,选择更加合理的筹资和融资方式,降低资金的成本,做到理性筹资。
2.3 合理安排结构。民营企业的筹资融资的要求的第三个方面就是:合理安排结构。这里的结构指的是资金的结构,我们要知道的是,运营合理的民营科技企业的资金是由两部分构成的:一部分是自由资本,另一部分是融入借入资本,二者相互融合配合企业的资金周转,来完成一个企业的发展与经营。需要合理安排的结构就是指合理安排自由资本和融入借入资本的结构,对这两个部分进行合理的分配,这才达到合理安排结构的要求。两方面的资本不可以出现较大倾斜,否则将导致资金的结构不合理,也许短时间内并没有什么大的影响,但是当紧要关头,企业急需资金周转时往往会起到非常不利的影响,甚至会导致破产这样严重的后果。所以企业的管理方面一定要有专业的人士负责,相关的规章制度一定要严格,并且在进行工作中要严格的规范员工,保证企业的良好发展。
3 民营科技企业筹资融资现状
民营科技企业在我国的科技企业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对于我国科技力量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民营科技企业是吸纳高科技成果的有效载体,研究院所、高校产生的科技成果,绝大多数由民营科技企业吸纳、转化。因而,民营科技企业已经成为加速我国科技产业化和推动科技进步的新生力量[2]。虽然我国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地位十分重要,但是我国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道路并不顺利,在其具体的发展过程中遇到了巨大的阻碍,这就是该类企业的融资和筹资问题。民营企业的背景大都来源于民间,没有庞大的资金系统的支撑,所以在发展中经常需要进行筹资和融资活动,来缓解燃眉之急,以保证企业能够顺利地发展下去。但是在筹资和融资的过程中总是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给我国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造成了巨大的危害,甚至导致一些企业的破产。所以,找出这些问题的根源,并且帮助我国的民营科技企业解决这类问题是如今社会的当务之急,这样才能保证我国的民营科技企业得到顺利的发展,保证我国的科技力量稳步增长,巩固我国的国际地位,促进我国的快速发展,为人们创造更加便捷美好的生活,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科技的发展是这一切的根本,那么促进科技发展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就是根本的根本,解决其发展中遇到的种种问题就可以上升到是在解决我国发展的根本问题这一层面。
4 民营科技企业筹资融资问题
4.1 资金短缺。通过上文对我国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现状和筹资融资现状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企业的资金短缺是最根本的一个问题,需要最先解决这个问题,才能在此基础上继续解决其他的问题。资金短缺之所以是最基本的一个问题是因为这些筹资融资活动都是在资金短缺的基础上发生的,如果不存在资金短缺这一问题,那么也就不需要继续研究在民营科技企业筹资和融资方面发现的问题了。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发现,资金在一个企业的正常运行和进一步发展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是这一切得以实现的基础,所以资金短缺问题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并且该问题还引发了后面的一系列问题,所以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对于企业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资金短缺是制约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如果一个民营企业存在资金基础薄弱、资金运转不周、可自由支配资金短缺等问题,就会使企业的发展受到障碍,严重的民营科技企业将会出现生产断链,产品供不上需求,客户与订单量骤降,那么就会形成产业化的恶性循环,最终导致企业的破产[3]。也就是说资金短缺只是这一问题的一个简单的表现形式,其最终产生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所以我们需要提高对该类问题的重视程度,着重解决这一类问题。
4.2 体系落后。导致民营科技筹资和融资活动存在问题的另一个主要因素就是我国民营科技的体系比较落后。这里的体系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指民营科技企业自身的体系的落后,二是指对该类企业的支持体系的落后,这些支持体系包括有金融借贷体系,社会政策体系等等。我们先来简单的分析一下第一个体系――企业的自身体系,这里包括企业的具体运作方式,企业对社会的服务方式还有企业的发展方式等等,通过查阅资料我们发现,我国的民营科技企业和日、美等发达国家的科技企业在发展、运作等等方面都有着很大的不同,当然我们不可以直接就说国外的发展体系比较优秀,但是我们通过几例具体的实例进行分析,发现国外的科技企业的发展体系确实有我们没有考虑到的地方。第二个体系――社会支持体系,这类体系主要指出了企业自身的各种体系之外,外力给予的支持体系。可以这样说,同西方的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社会支持体系非常不完善。特别是在筹资和融资方面,我国的支持体系在这里存在着支持范围窄、手续繁杂、偿还力度大等等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无一不对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起到了限制的作用,同时还对民营科技企业的筹资和融资活动的进行带来了非常多的麻烦,导致我国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比较缓慢,并且导致该类企业的发展的风险较大。
5 民营科技企业筹资融资研究
5.1 完善自身服务体系。对于上文提到的我国民营科技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种种问题,特别是筹资融资方面的问题,接下来将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以帮助我国民营科技企业更好更快地发展。首先是要完善该类企业的自身服务体系,上文已经提到,和西方的发达国家这类企业的发展状况相比,我国的民营的科技在发展中自身的体系还存在着许多的不足,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首先要从企业的自身开始考虑,如何合理地解决这类问题。我国的民营科技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应该充分的借鉴国外该类企业发展中的相关经验,这样可以保证少走弯路,有效的缩短发展的时间就可以达到最终的发展目的,同时对于自身的各个体系的发展要探索具体的发展之路,对于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筹资和融资问题要积极地探索,不要只考虑外界的问题,还要从自身考虑这类问题的解决办法,这样才能在问题的解决过程中顺利的达到目的。不要忽视自身的问题,否则外界的条件再合适,自身的条件达不到,存在的问题也不会得到有效的解决。
二、中小民营科技企业融资困境的原因
中小民营科技企业融资困境的产生是多方面的,主要可以从内、外部因素两方面进行考虑。从外部因素上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缺乏支持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由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呈现出地区、行业的不平衡,中小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也会受到因为政策差异所带来的不平等待遇,如不能享受与国有大型企业、传统的企业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和支持资金。第二,社会转型期的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我国处于社会的转型期,市场经济体制在逐渐完善的同时,也出现了市场道德的问题,部分企业的不诚信影响了银行、投资公司的利益,造成了对中小民营科技企业的信用危机。第三,缺乏比较顺畅的资金融通渠道。中小民营科技企业因自身发展所限,无法提供必要的担保而使得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融资变得十分艰难。第四,整个国家金融体现的建设和完善是相对滞后的,跟不上中小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脚步。同时,银行等金融机构缺乏针对中小民营科技企业的融资方案,使得中小企业的融资门槛过高。从内部环境上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中小民营科技企业中的多数都存在着企业治理结构不规范的问题。由于中小民营科技企业在创建初期的入股方式多样化,非现金入股的情况较多,所以在发展中中小民营科技企业也出现了产权不明晰,权责不明确,结构不合理,不具有可交易性等问题。正是由于企业无法按照规范的股份制企业运作,这就使得产权关系的不稳定,从而使得企业内部的利润分配的短期性,严重制约了中小民营可以企业的发展。第二,大多数的中小民营科技企业都缺乏足够的信用意识,且法制观念淡薄,而致使其信用程度低。在实际的企业管理过程中,部分企业存在着通过向银行提供虚假信息、编制不实的财务报表等行为实现从银行贷款,或者采用恶意拖欠银行贷款不还,实行多头贷款,逃避银行监督检查等行为。另外,部分企业还间接采用现金交易的方式逃避银行审查。等等行为,都使得银行以及金融机构对中小民营科技企业缺乏足够的信任感而导致融资困难。第三,正是由于部分中小民营科技企业缺乏足够的资金来源,使得其在运作中出现了金融结构的不合理,企业负债率过高,而致使长期负债率低的中小民营难以根据可负担的债务进行融资。而且,中小民营技术企业的融资多为短期债务,对企业的现金流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而增加了企业的财务风险。另外,部分中小民营科技企业则因为长期缺乏资金支持,企业的获利能力降低,导致其申请长期贷款的可能性也随之降低,从而陷入恶性循环。第四,中小民营科技企业由于处于初创期,企业的管理相对松散,各项规章制度也处于建设阶段,财务的整理楼的漏洞较大,在各金融机构的信用记录也受到一定的影响,因此很难从银行通过正常的信用评级和贷款审批获得足够的贷款。第五,就中小民营科技企业的领导者而言,大多属于初次创业,不仅缺乏基本的企业管理的相关知识,还缺少基本的金融知识并存在融资的心理障碍。从目前中小民营科技企业的领导者组成来看,大多是由经验丰富的科技人员转变而来的,在创业的过程中也缺乏必要的金融指导,不了解银行贷款的手续和程序;另外,这些人也害怕风投资金过多地感受企业的运作,还不愿让出部分的股权,这也就导致了大多数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单一、成功率低。正是由于中小型民营企业面临来自内外部种种不利因素,造成目前我国中小民营科技企业外部环境。
注:本论文为河北省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推进我省科技与金融有效结合的机制研究”(课题编号10457241)结项成果。
引言
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提出,我国民营科技企业蓬勃发展,民营科技企业已经成为我国科技创新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据科技部网站统计,截止到2005年,我国共有民营科技企业143991家。民营科技企业共实现收入61218亿元,实现利润3192亿元,出口创汇1742亿美元。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民营科技企业发展过程中,不断遇到金融问题的困扰,主要表现在陈玉娟科技型中小企业较难从银行获得贷款,主要原因:一是银行对科技项目和科技产品缺乏评估能力;二是银行对企业的偿付能力不放心,强调要有足够担保,而科技型中小企业又普遍缺乏担保资源。融资难已经成为了制约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民营科技企业整体发展与完善,对我国科技创新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而金融体系作为民营科技企业维持必要资金流动的重要支撑,在企业科技化创新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我国必须重视发展整个金融体系,才能为提供企业科技创新的金融服务建立一个良好的基础。加快推动我国金融与科技相结合,促进我国科技创新快速发展的紧迫性极为突出。如何实现技术创新与金融市场效率提升呢? 重要的方式就是技术创新链条与金融市场链条的融合创新、联合创新,形成合力,最终实现高效的财富创造方式,使我国真正成为一个具有强大竞争力的创新型国家[4]。我国民营科技企业金融支持体系在构建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在新金融政策支持体系的外生性力量的引导下,充分培育内生性的商业信贷融资支持体系和直接融资支持体系,是解决民营科技企业融资困境,促进其健康发展[5]。
1.民营科技企业金融支持体系构建策略
1.1推动我国风险投资事业发展
首先,建立多元化的风险投资机构。风险投资组织形式可以多元化,例如借鉴美国风险投资组织形式采用有限合伙制。该种风险投资机构主要有投资者和风险投资专门共同组成,其中投资者根据投资金额大小,对风险投资机构承担有限责任,但是不参与风险投资机构的基本管理工作,而风险投资专家对风险投资机构承担无限责任,参与机构的经营和管理。还可以采用公司制,各个投资方按照出资额,承担不同程度的责任,并分享不同的收益。主要有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
其次,拓展风险投资资金来源。我国风险投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和企业,资金来源单一,资金量比较小。多元化的风险投资资源来源,主要是扩大个人投资者。第一,利用我国改革过程中,发展起来的一部分富裕人群的闲置资金,吸收该部分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第二,借鉴国外的经验,例如美国利用部分养老基金进行风险投资,第三,鼓励我国信托公司、政权公司积极进入风险投资市场。最后,放松对风险投资进入门槛的管制,允许国外的资金进入我国风险投资市场。
最后,建立风险投资有效退出机制。我国风险投资推出机制主要是企业并购形式,尽管目前已经推出中小板市场,但是与实际的创业板市场存在很多差距,这主要是因为我国上市的条件要求比较高,上市的企业数量又比较少,大部分传统制造业上市数量巨大,但技术含量很低。而高科技中小板上市公司的数量很少,风险投资组织机构难以通过中小板市场推出。因此,风险投资机构必须建立完善的风险推出机制,除了通过企业并购,还可以通过股权回购和股票上市等多元化形式,回收风险投资,实现投资的增值。这就要求,有必要将中小板市场改造成为创业市场,新改造的创业板市场可以降低企业进入门槛,减弱审批程序的繁琐性,促进上市企业数量的增加,促进民营科技企业改善风险投资环境。
1.2信贷资金为民营科技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首先,加强大型银行对民营科技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根据银行融资理论,大型银行主要的目标客户群为大集团和大企业。这样可以有效降低银行信贷风险,减少银行信贷成本,促进银行规模经济的实现。而我国民营科技企业一般规模比较少,资金实力与大企业大集团存在差距,这就造成了企业融资的苦难。实际情况是,我国民营科技企业已经发展相当成熟,企业发展的各项指标完善符合银行信贷标准。另外大企业大集团通过股票和债务市场完全可以进行融资,其融资成本比银行贷款更小,因此,大型银行应该发展我国有实力的民营科技企业作为融资对象,增强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对民营科技企业的资金支持,势在必行。
Lu Xiaomin;Xu Kairui;Zhu Tingting;Lv Xu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of Southeast University,Nanjing 211189,China)
摘要:江苏省民营企业经济取得了重大进展,发展速度明显加快,盈利能力不断增强,经营规模不断壮大,经济效益稳步提升,竞争实力持续增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一批规模大、实力强、效益好的大型民营企业迅速崛起,有力促进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和地区经济增长,但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和困境。
Abstract: Private enterprise economy in Jiangsu Province has made significant progress,the profitability is growing fast,competitiveness is continued to improve. A number of large-scale, strength private enterprises rise rapidly which effectively promote the province's industrial restructuring and regional economic growth. However, there are many problems and difficulties during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关键词:民营科技企业 创新 困境
Key words: private technology enterprises;innovation;dilemma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29-0120-02
0引言
近年来,民营科技企业已经成为国家自主创新最具活力的重要生力军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基础力量。江苏省是全国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最活跃地区,民营科技企业已成为江苏省技术创新中的一最具创新活力和实力的重要力量。
江苏省民营经济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创新发展为主线,以增强传统产业竞争优势和抢占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高点为主要目标,全省民营企业已参与大部分国民经济产业,由原来主要集中于劳动密集型、科技含量低的第三产业和加工配套产业,向高新技术领域和新型产业迅猛发展,经济结构渐趋合理;而且民营资本投资已从单纯的以扩大生产规模为主的粗放型投资方式向以提高技术含量、跨行业投资为特点的集约型投资方式转变,促进民营企业自身的产业转型、产品更新、技术升级;民营企业在其区域经济发展中起到了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总体上取得了良好的发展与进步,但仍面临着诸多现实问题与闲难,再加上受到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一些问题甚至严重制约了江苏民营企业的发展。
1区域发展不平衡,苏南苏北差距仍较大
全省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要集中在苏南,特别是私营企业的发展主要集中在苏州、南京、无锡。2009年,苏南五市私营企业达47.6万户,占全省私营企业总数的52.5%。由于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造成了全省民营经济的注册资本金分布的非均衡性,主要集中在经济比较发达的苏南地区。苏北地区的城市化水平相对于苏南地区还处于较低的水平,主要表现在铁路等交通建设不够完善,中心城市优势不明显,经济网络没能有效建立,苏北地区还存在产品科技含量相对较低,支柱产业不够突出等产业结构方面。
2投资准入仍受到抑制,资金有限且融资困难
由于创新的风险性、复杂性、长期性与广泛性,民营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需要有大量的、稳定的、长期的资金投入作为保障。根据创新过程的资金收益图(图1)可以看出,企业技术创新的前期是创新资金的投入期,收益几乎为零,而且断地增加资金投入。因而企业的资金实力构成了技术创新的基础,直接决定着企业创新的成败。
2.1 融资渠道少、难度大江苏省民营企业大多数都是小规模、产品附加值低,资金十分有限的企业,因此银行就成为民营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在我国企业融资,尤其是中小企业,主要靠银行贷款,但是我国的大多数银行一般不大愿意给中小企业贷款。原因主要有两点,第一,中小企业数量众多,企业情况千差万别,企业要求贷款的数额大,给中小企业贷款会大大增加银行的业务量和经营成本,往往得不偿失;第二,中小企业难以向银行提供贷款的担保,银行对他们缺乏信任,特别是那些国有大银行不愿意找这种麻烦。加之我国目前其他的融资渠道又较少,因此,我国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就非常困难。
2.2 风险投资和资本市场投资路径不完善根据技术创新的特点,国外解决高技术企业创新资金来源的最好办法是大力发展风险投资和依靠资本市场投资。但我国由于政策环境、退出机制等多方面影响,目前风险投资尚未很好发育与建立起来。虽在北京中关村、上海浦东、广东深圳等地有少数的风险资金,但在这些地区也尚未真正挥风险资金作用。至于从资本市场直接上市融资,目前虽然口子已开,但民营科技企业能直接上市融资者机会很小,比例很低。目前到商业银行贷款,虽少数企业在解决“双担保”的前提下,能获得少量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但无法获得银行长期的稳定的中长期贷款;而民营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普遍要求的却是长期、稳定的资金流。
2.3 直接融资门槛高、竞争激烈在直接融资方面,对于大多数企业而言,主板市场门槛太高,审批时间较长,创业板刚刚建立,竞争较为激烈。除了进入香港创业板市场,具有成长性的民营科技企业很难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在企业与风险投资公司的关系上,大多数风险投资公司偏好投资于规模较大、相对成熟并有赢利保障的企业。严重背离了其高风险、高网报,并投资于初创期企业的同有特征。
2.4 不平等的所有制待遇抑制民营经济发展不平等的所有制待遇最突出的表现是中小型民营科技企业贷款比较难。民营科技食业的资金来源主要靠自身积累和借贷,甚至有不少来自地下钱庄。据中国人民银行对贷款满足率的调查,在不同所有制企业中,民营企业的贷款满足率仪为60.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8.1个百分点,属于最难获得贷款的氽业群体。随着银行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及投资风险约束机制的建立.在银行采取“授信授权”的措施后,大部分县市银行没有太大的贷款权力,进一步增加了民营中小企的借款难度,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民营经济的发展。
3以外加工为主,技术创新后劲不足
我国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时间较短,企业掌握核心技术少,发明专利不多,原始创新成果极少,一大批高新技术企业与高科技民营企业还缺乏更新换代的主导技术产品以及长期发展自有核心技术储备。如从专利技术看,近几年来全国民营科技企业的专利数量虽然增长很快,但仍有70%以上企业没有发明专利,只有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他们所拥有的技术主要是在引进消化基础上的“二次”开发技术,其中绝大部分是模仿型技术,自主创新的程度较低。
3.1 发明专利少,创新性不足由于发明专利少,以及由发明专利所形成的产业核心技术大多掌握在外国跨国公司手中,所以形成民营高科技企业其效益比较低,多数企业的平均利税率只为10%左右,其增加值率只有20%左右,甚至有段时间的利税率与增加值率还低于传统工业产业,其原因就是大部分利润被掌握核心技术的跨国公司赚走了,我国的民营高科技企业只赚了点加工费。一些民营高科技企业的老总们也曾承认“自己只是一个打工仔”,“主要是跨国公司(因技术从跨国公司来)和银行(贷款从银行来)打工的”。这种缺乏掌握核心技术的情况不应该长期下去,关系到我国提高竞争能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3.2 金融危机下,民营企业生存更加困难在国际经济放缓、人民币升值、劳动力及原材料成本上涨、紧缩的货币政策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下,中小企业生存陷入困境的呼声不绝于耳。“中小企业大量倒闭”、“出口订单锐减”类的报道屡见报端。
2005年开始,纺织品被动配额取消进入后配额时代。5年来江苏省纺织品服装累计出口逾927亿美元,年均增长21.7%,稳居全国第三,出口价格稳步攀升,主要出口产品价格普遍有所提高。市场集中度调整一体化后,全省纺织服装出口呈现向欧美市场集中趋势,欧美市场份额接近40%。2007年,江苏省纺织服装经营主体达8000多家,出口250亿美元,其中,民营企业出口超过国有、集体企业,占据内资企业半壁江山。然而,随着经融危机的到来,我国的外贸纺织业也受到了重创,很多企业面临着倒闭的危险,民营经济受到了不同程度上的牵连。
3.3 由制造转为创造仍旧很遥远目前民营企业仍主要集聚在传统的制造业、为居民生活提供服务的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一般性竞争领域,且规模性企业少,产业集聚度不够。不少民营企业仍从事附加值低、能耗高的行业,专业化、协作化水平不高,科技含量和管理水平都比较低,企业发展能力不强,且产品科技含量低,企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矛盾较为突出。
4产学研合作不够深入
科教优势未充分转化为经济优势一是产学研各方的信息不对称。由于信息不对称、交流不够,给双方的理解和沟通带来了障碍。二是产学研各方的合作观念存在差异。民营科技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属于不同类型的组织,它们在项目和利益导向上往往差异较大。学校的研究人员往往偏向于有一定学术水平、有和J于评奖评职称的项目进行研究,但企业主要瞄准有市场需求的项目进行开发。这导致一方面大量的科技成果由于缺乏市场需求难以推广,各种形式的科技成果洽谈会效果不佳;另一方面,企业的科技需求又难以得到满足。三是利益分配机制不尽合理完善。由于产学研各方对技术价值的看法不同,各方的利益不能得到很好的调配,从而影响了合作的进程,有些甚至呙此终止了合作。
5企业孵化器功能不够完善
经过近20多年的不断探索和实践,尽管目前江苏省各类企业孵化器在数量上已达到一定的规模,但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功能有待进一步开发和完善。
5.1 在孵企业所需软服务有待提高目前,孵化器为在孵企业提供的服务主要在硬件上,如提供较为廉价的活动场地、物业管理和企业注册等一些较低层次的服务,而在孵企业所需要的软服务,如企业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税收、法律咨询、人员培训以及知识产权等服务尚未引起重视。人才是企业能够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而江苏省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缺乏科技和经营管理人才的问题,在企业兴起时,创业者大都是农民出身,小农经济意识根深蒂固,而且各方面的素质都有所欠缺,企业发展靠的是吃苦耐劳的精神,对企业的管理完全是一种经验管理,谈不上科学的经营管理,更谈不上技术和制度创新,且对受过良好教育的专业人才不够重视,因此企业留不住科技和专业人才。
5.2 科技企业孵化器定位不明确科技企业孵化器定位不明确、专业特色不明显,也是制约其自身发展,并最终影响到在孵民营科技企业成长速度的重要因索。与此同时,江苏省绝大多数科技企业孵化器还停留在由政府投资建设、政府拨款或财政资助下维持运营的阶段。如何突破单一的产权模式,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企业化运作模式尚在探索。在如何通过国际合作、为企业搭建沟通交流的桥梁、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科技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同时为围外科技企业进入创造条件等方面更是尚未起步。另外为在孵企业提供的融资支持力度还远远不够,在孵企业普遍存在资金短缺的问题。为了更好地解决困扰民营科技企业成长的瓶颈――资金不足的问题。必须探求解决创业投资(风险投资)与孵化器结合的有效模式。
1我国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现状
从改革开放初至今,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的民营科技企业在各方面都得到了发展。截止到2007年,我国民营科技企业已超过15万家,从业人员约1300多万人,经济规模已接近8万亿元,缴纳的税金约占全国税收的十分之一、全国工业企业缴纳税金的四分之一,工业增加值约占全国工业增加值的五分之一。
我国民营科技企业自改革开放以来经历了巨大的社会变革,这中间涌现了诸如联想、方正、华为、远大和东软等一批著名企业,然而也有一些曾风行一时的企业,如巨人、京海、科海等己被淘汰。据统计分析,民营科技企业的倒闭率约占20%,在市场逐渐成熟和规范的过程中,其生命临界为三年。
2我国民营科技企业存在的问题
2.1产权明晰问题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营科技企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然而在其向深层次发展过程中,产权不清问题一直是限制我国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瓶颈”,由于产权不清问题产生的种种弊病日益显现。例如,小霸王企业倒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母公司任意抽调小霸王的流动资金使得企业捉襟见肘,生产设备改造、技术创新都受到了极大的影响,严重阻碍了企业由一个高峰向另一个高峰跃进,从而最终导致了一个明星企业的陨落。我国民营科技企业由于产权不清而产生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1)产权主体不清晰,不利于企业的资本积累,因而从根本上动摇企业的竞争力。(2)产权不清,从根本上影响企业的治理结构,进而影响企业的管理权威。(3)产权不清,由此界定的有关人员间的权、责、利就不明确,易产生“搭便车”的道德风险。
2.2融资问题
融资是现代经济运转的必要条件。融资困难是我国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普遍遇到的一个问题。传统的企业融资方式主要有商业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债券、企业合资联营等等。由于商业银行风险约束机制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不信任和存有偏见,以及高科技企业自身的特点之一就是高风险,使得企业难以通过正常的银行融资渠道获得大量的贷款。在证券市场上,民营科技企业直接上市有严格的资格审查,对于创业初期的企业来说更是难上加难。而高新技术产业化成功率低的特征又决定了企业很难具备企业合资的可行性。由于缺乏可靠的投融资渠道,使得我国大批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高科技项目难以实现商业化、产业化。
2.3其他问题
(1)企业国民待遇尚需落实。民营科技企业在土地供给、税收优惠、进出口经营权等方面,仍受到不公平待遇。此外,科技服务体系尚不健全,为民营科技企业服务的创业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培训中心等数量少、功能弱,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
(2)知识产权。国家近几年虽然也加强了在这方面的法律保护,有了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软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但法律力度还不够,尚未形成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风气。
(3)创新问题。由于缺乏核心技术与品牌,中国制造的产品很多长期处于获利链的最低端。尽管民营科技企业已经无可争议地成为我国自主创新的一支生力军,但是在创新发展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如技术积累不足导致的创新后劲不足、对技术创新缺乏有效的管理,自主创新还没有成为所有企业自觉的意识和普遍的行为等。
3促进我国民营科技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3.1明晰企业产权
虽然至今还没有哪一种产权制度是尽善尽美的,但是产权明晰满足了一个企业之所以成为企业的起码制度要求。从根本上说,清晰私人资本的产权,首先是民营资本自身的权利,因而应尊重民营资本自身的选择,不能有任何直接的外来干预,更不能存在否定民营资本自身选择权的各种强制。因为民营资本最清楚重新界定产权对企业发展究竟有效、无效,最清楚重新界定产权所需要支付的代价究竟有名高。对于这种有效性和成本,别人是难以体察的。
3.2完善我国的风险投资机制,深化金融改革
风险投资机制的出现可以大大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为其提供资金支持和分担投资风险。高科技企业的特点是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而风险投资追求的目标是,高新技术商品化、产业化后所能够获取的高资本收益。因此,风险投资的特点恰恰满足了高科技企业成长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二者在投融资的动机上具有惊人的契合性。风险投资的魅力就在于其是一种特殊的金融创新,它不仅是一种投资,同时也是一种融资。并且,投资和融资的工具都是以权益形式存在的,即作为金融中介的风险投资公司或风险投资基金,首先从投资人那里筹集一笔以权益形式存在的资金,然后又以掌握部分股权的形式对一些具有成长性的企业进行投资,当风险企业通过运营、管理获得成功后,风险投资家再安排其股份从风险企业中退出。树立风险投资意识和建立风险投资机制是科学(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技术向生产转化必不可少的条件。
3.3其他问题的对策
(1)在民营科技企业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鼓励创新的土地供给、税收优惠、进出口经营权等方面的政策。建立民营科技企业社会服务体系,为民营科技企业提供完善的社会化服务。在鼓励发展会计、审计、法律、信息咨询、市场营销技术服务等各类中介机构的同时,积极设立技术市场,大力加强经纪人队伍、科技情报研究所、科技培训中心等建设,努力提高为民营科技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2)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首先可以有效的促进新的创造发明,鼓励更多的资源用于科技的研究与开发;其次,可以促进新技术的应用于推广,促使更多的发明被公开,从整体上促进科技进步。
(3)创新是企业发展不竭的动力。技术创新离不开制度机制创新。如在对新技术新产品的识别上,既注重国家关于产业与技术政策的导向,更注重技术与产品的国内外市场需求及前景;在对人才的选拔上,既注重科技人员的学历、经验和成就,更注重其思想、创意、潜力,能够不拘一格降人才。进入新时期,民营科技企业应进一步完善创新机制,摒弃“一次创业”时只重简单的量而忽视质的粗放外延式企业发展模式,转向重视技术创新、加强研发体系建设的内生式企业发展模式。
总之,民营科技企业作为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政府要从外部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此外,民营科技企业自身也要加强治理,在发展方向、运作机制以及思维方式、管理模式、经营特点、诚实信用等方面,克服自身存在的缺陷,苦练企业“内功”。
参考文献
[1]沈卫坚.民营科技企业发展迅猛[J].中国经贸导刊,2003,(3).
[2]代勇登,陆新文.中小企业发展与政府扶持问题初探[J].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2006,(9).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9-0046-01
1 我国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现状
从改革开放初至今,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的民营科技企业在各方面都得到了发展。截止到2007年,我国民营科技企业已超过15万家,从业人员约1300多万人,经济规模已接近8万亿元,缴纳的税金约占全国税收的十分之一、全国工业企业缴纳税金的四分之一,工业增加值约占全国工业增加值的五分之一。
我国民营科技企业自改革开放以来经历了巨大的社会变革,这中间涌现了诸如联想、方正、华为、远大和东软等一批著名企业,然而也有一些曾风行一时的企业,如巨人、京海、科海等己被淘汰。据统计分析,民营科技企业的倒闭率约占20%,在市场逐渐成熟和规范的过程中,其生命临界为三年。
2 我国民营科技企业存在的问题
2.1 产权明晰问题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营科技企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然而在其向深层次发展过程中,产权不清问题一直是限制我国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瓶颈”,由于产权不清问题产生的种种弊病日益显现。例如,小霸王企业倒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母公司任意抽调小霸王的流动资金使得企业捉襟见肘,生产设备改造、技术创新都受到了极大的影响,严重阻碍了企业由一个高峰向另一个高峰跃进,从而最终导致了一个明星企业的陨落。我国民营科技企业由于产权不清而产生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1)产权主体不清晰,不利于企业的资本积累,因而从根本上动摇企业的竞争力。(2)产权不清,从根本上影响企业的治理结构,进而影响企业的管理权威。(3)产权不清,由此界定的有关人员间的权、责、利就不明确,易产生“搭便车”的道德风险。
2.2 融资问题
融资是现代经济运转的必要条件。融资困难是我国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普遍遇到的一个问题。传统的企业融资方式主要有商业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债券、企业合资联营等等。由于商业银行风险约束机制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不信任和存有偏见,以及高科技企业自身的特点之一就是高风险,使得企业难以通过正常的银行融资渠道获得大量的贷款。在证券市场上,民营科技企业直接上市有严格的资格审查,对于创业初期的企业来说更是难上加难。而高新技术产业化成功率低的特征又决定了企业很难具备企业合资的可行性。由于缺乏可靠的投融资渠道,使得我国大批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高科技项目难以实现商业化、产业化。
2.3 其他问题
(1)企业国民待遇尚需落实。民营科技企业在土地供给、税收优惠、进出口经营权等方面,仍受到不公平待遇。此外,科技服务体系尚不健全,为民营科技企业服务的创业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培训中心等数量少、功能弱,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
(2)知识产权。国家近几年虽然也加强了在这方面的法律保护,有了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软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但法律力度还不够,尚未形成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风气。
(3)创新问题。由于缺乏核心技术与品牌,中国制造的产品很多长期处于获利链的最低端。尽管民营科技企业已经无可争议地成为我国自主创新的一支生力军,但是在创新发展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如技术积累不足导致的创新后劲不足、对技术创新缺乏有效的管理,自主创新还没有成为所有企业自觉的意识和普遍的行为等。
3 促进我国民营科技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3.1 明晰企业产权
虽然至今还没有哪一种产权制度是尽善尽美的,但是产权明晰满足了一个企业之所以成为企业的起码制度要求。从根本上说,清晰私人资本的产权,首先是民营资本自身的权利,因而应尊重民营资本自身的选择,不能有任何直接的外来干预,更不能存在否定民营资本自身选择权的各种强制。因为民营资本最清楚重新界定产权对企业发展究竟有效、无效,最清楚重新界定产权所需要支付的代价究竟有名高。对于这种有效性和成本,别人是难以体察的。
3.2 完善我国的风险投资机制,深化金融改革
风险投资机制的出现可以大大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为其提供资金支持和分担投资风险。高科技企业的特点是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而风险投资追求的目标是,高新技术商品化、产业化后所能够获取的高资本收益。因此,风险投资的特点恰恰满足了高科技企业成长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二者在投融资的动机上具有惊人的契合性。风险投资的魅力就在于其是一种特殊的金融创新,它不仅是一种投资,同时也是一种融资。并且,投资和融资的工具都是以权益形式存在的,即作为金融中介的风险投资公司或风险投资基金,首先从投资人那里筹集一笔以权益形式存在的资金,然后又以掌握部分股权的形式对一些具有成长性的企业进行投资,当风险企业通过运营、管理获得成功后,风险投资家再安排其股份从风险企业中退出。树立风险投资意识和建立风险投资机制是科学技术向生产转化必不可少的条件。
3.3 其他问题的对策
(1)在民营科技企业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鼓励创新的土地供给、税收优惠、进出口经营权等方面的政策。建立民营科技企业社会服务体系,为民营科技企业提供完善的社会化服务。在鼓励发展会计、审计、法律、信息咨询、市场营销技术服务等各类中介机构的同时,积极设立技术市场,大力加强经纪人队伍、科技情报研究所、科技培训中心等建设,努力提高为民营科技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2)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首先可以有效的促进新的创造发明,鼓励更多的资源用于科技的研究与开发;其次,可以促进新技术的应用于推广,促使更多的发明被公开,从整体上促进科技进步。
(3)创新是企业发展不竭的动力。技术创新离不开制度机制创新。如在对新技术新产品的识别上,既注重国家关于产业与技术政策的导向,更注重技术与产品的国内外市场需求及前景;在对人才的选拔上,既注重科技人员的学历、经验和成就,更注重其思想、创意、潜力,能够不拘一格降人才。进入新时期,民营科技企业应进一步完善创新机制,摒弃“一次创业”时只重简单的量而忽视质的粗放外延式企业发展模式,转向重视技术创新、加强研发体系建设的内生式企业发展模式。
总之,民营科技企业作为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政府要从外部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此外,民营科技企业自身也要加强治理,在发展方向、运作机制以及思维方式、管理模式、经营特点、诚实信用等方面,克服自身存在的缺陷,苦练企业“内功”。
参考文献
[1]沈卫坚.民营科技企业发展迅猛[J].中国经贸导刊,2003, (3).
[2]代勇登,陆新文.中小企业发展与政府扶持问题初探[J].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2006,(9).
“十一五”以来,中国民营科技企业得到迅猛发展,逐渐成长为中国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一支重要队伍。并在经济增长、充分就业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推动中国科技进步和区域经济增长的中坚力量。然而,由于民营科技企业自身的原因以及外部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民营科技企业成长普遍缺乏后劲,企业的竞争力偏弱,特别是其核心竞争力还处于构建、培育与形成之中,直接影响了企业的可持续生存与发展。而且,在与国内、外的企业竞争中,缺乏长期的竞争优势。
一、加强企业团队建设,培养创新型企业管理人才
在当前信息经济飞速发展时代, 人力资源的创新能力已成为现代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来源。在影响民营科技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因素中,人力资源的创新能力已被列为首位。企业经济效率也已从规模经济性、范围经济性转向速度经济性、网络经济性。
(一)加快培养民营科技企业高层次创新人才
科技型创新人才是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根本要素之一,也是一切经济组织赖以生存、发展的前提和资源。政府要积极制定相关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流动政策,鼓励科技创新技术人才加盟民营科技企业,扶持科技创新人才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引导创新人才有序流动,防止企业关键技术外泄,稳定发展企业核心竞争力。
进一步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中高层次科技创新人员自主创业,壮大民营科技企业家队伍,加快培养、引进和造就一批科技领军、管理优秀的复合型科技创新人才。增强民营科技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打造出一支德才兼备、结构合理、适应民营科技企业持续发展需要的科技创新人才团队
(二)完善民营科技企业创新人才信息体系
企业借助信息化构建,通过对知识型创新员工的激励培养,不断激发出他们的创新热情,是构成民营科技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方面。通过管理与信息的互动、管理潜能的挖掘、知识培养等促进民营科技企业管理组织转型,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组织管理系统。
通过建立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和收入分配制度,建立收入、股权、期权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经营管理者在企业管理过程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鼓励企业员工凭借技术知识等参与公司治理,使民营科技型企业的经营者、科技人员等都享有公司治理权,培养员工的参与意识,勇于采纳不同的意见和建议,在企业中倡导民主决策的氛围。
二、重视公司治理结构建设,完善民营科技企业组织管理系统
传统的公司治理结构严重阻碍了我国民营科技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培育和提升,更不利于企业的技术创新,绝大多数民营科技企业缺乏管理创新意识,导致对企业的组织管理体系的建设重视不够,并且,传统的组织管理体系,使企业的各种资源不能有效地参与市场竞争,造成企业的有限资源未得到充分有效地利用。
推动民营科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与创新,构建创新型的组织结构,遵循“共同治理”逻辑,合理配置资源, 在企业内部实行合理分权、适当放权,建立健全相应的权、责、利制度,明确各个层级管理者的职权范围,改变权力过分集中、办事效率低下的局面, 使产权结构多元化并形成合理的产权比重,建立和健全企业内部的权责制,形成权责明晰、互相监督、制约,高度协调的运行机制。有效推动民营科技企业信息经济发展,建立一套与企业信息化相符的经营管理体制,保证民营科技企业信息畅通。增强信息化基础管理工作,广开思域,重视基层管理建议,集体讨论决策,激发企业全员管理热情,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思想激励制度来保证信息通畅。改变过去管理工作随意性较大,管理制度、组织结构、管理理念与信息化的要求不相适应,信息系统建设与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不一致现象 。有效推动战略资源转变为信息、知识及创造性,增强其获取信息、分辨信息及利用有效信息来进行经营决策的能力。
三、不断发挥科技引领作用,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能力
技术创新是企业以先进的科学技术为依托,选择合理的技术创新模式,对各项生产要素进行整合,从而获得持续经济效益的过程。企业创新战略制定的核心内容,选择何种创新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经营战略的性质、方向和成败。技术创新不仅能有效提高技术变迁发展,而且还能有效提高劳动效率,同时,技术变迁和资本存量是影响劳动生产率提高的两个重要因素,进而影响企业边际技术替代率、影响企业的技术规模和水平。
边际替代率(MRS)=-资本投入的变化量/劳动投入的变化量=-K/L(q保持不变),K、L是资本和劳动沿着等产量线的微小变化,如图1。
当产出值固定为75,劳动由1增至2个单位时,MRTS等于2,但是,劳动由2增至3个单位时MRTS降至1并逐渐降至2/3,1/3。说明用越来越多的劳动替代资本时,劳动生产率降低,而资本的生产率会相对上升;因此,单位劳动可替换的资本数量越来越少,等产量线也因此变得越来越平滑。
科技进步可以有效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促进产业分工和新兴产业的不断涌现,产业结构优化能够促进各产业部门之间内在技术的关联合作,科技进步能够刺激需求结构变化导致产业结构变化,发挥科技创新作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并通过技术进步改造传统产业,激发民营科技企业核心技术创新能力。
(一)积极发挥政府引领作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首先,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健全科学、合理、有效的政策保障体系、知识产权法律系统,提高知识产权的社会公共服务水平,有效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国际化水平,集聚创新资源,形成发展合力,加快形成核心竞争优势;完善科技中介服务平台,推动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与实施,加大对民营科技企业核心产品的支持。其次,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发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核心引领作用,结合实施产业发展规划,强化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建设产业创新支撑体系。第三,以更加有效的措施推进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更好地利用全球科技成果和智力资源,培育我国民营科技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水平,支持我国民营科技企业培育国际化品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国家科技竞争力。
(二)加快培养民营企业科技人才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加大对科技人员培养和奖励的投入力度, 努力提高科技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科学技术创新质量,培育优秀科研成果,发挥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的优势团队作用,着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勇于创新的科研队伍,实行以业绩为导向的科技人员和科研项目考核评价方法,逐步实现科研人员的实际利益同技术创新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有效结合,增强科研人员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力和压力,集中科研力量突破一批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实现民营科技企业核心科研成果和经济效益协调一致发展。
(三)加大民营科技企业自主研发投入,提升民营科技企业在技术创新领域的地位
进一步完善民营科技企业增加科技投入的各项优惠政策,依托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政策,加大科技扶持投入力度,切实发挥财政、科技经费的“杠杆效应”,促使民营科技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总量,加强科研项目资金风险投资创新,在研究新的投资管理机制基础上, 以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产品竞争力为目标,树立科学的发展观。
在科研投入资金财务管理中,根据不同的资金来源及其可使用的时间长短、附加条件的限制和资金成本的高低,充分考虑技改资金时间价值和风险因素,以最经济的方式筹集技术创新项目配套资金,建立和完善科研成本核算体系,逐步扭转民营科技企业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粗放、项目资金成本结构不合理的局面,争取实现科研项目资金管理集中统一的新格局,并从企业技改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出发,加强对技术创新投资方案的评价,并实现增强民营科技企业技改工作可持续发展和投资综合价值最大化目标。
(四)推动民营科技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联合技术创新
以企业为主的产、学、研合作创新模式能够有效避免高校和科研机构不以市场为导向、不面向社会需求的盲目技术创新,而高校和科研机构还可以为民营科技企业技术创新提供知识和技术资源保障。民营科技企业自身也要意识到,通过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乃至国际跨国公司的技术联盟与合作,通过企业间联合创新模式,集中使用创新资源,实现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帮助企业迅速实现技术外部有效获取,提升自身的创新实力,由企业掌控技术创新方向,借助外部力量,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有效实现科技成果转化。
虽然民营科技企业可采取引进、模仿、自主创新与合作创新相结合等方式。通过低风险、成效高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模式,对前沿领域的产品进行二次研发,获得先进技术、提升自己的创新能力,但应逐渐走以自主创新为主、引进消化创新为辅的道路。一旦技术创新有了重要突破,民营科技企业研发出核心产品,形成了企业的核心经济增长点,企业就会在竞争中获得超常的发展,逐步形成民营科技企业自己的技术竞争优势。
四、推进金融体制改革,构建多元技术创新融资体系
创建民营科技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系统,建立适合我国民营科技企业特点的信用评级、制度,完善企业信用档案,制定相应的企业诚信奖惩机制,着力培育信用需求、规范企业信用市场、完善信用制度、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从而消除融资机构和民营科技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增强金融机构和风险投资基金的信心。
加强民营科技企业内部积累,鼓励发展民间风险投资公司,探索建立科技风险补偿基金,帮助民营科技企业争取风险投资基金,重点扶持具有发展潜力的重点项目和创新能力强的民营科技企业。政府部门应通过政策和经济杠杆,鼓励社会各金融机构积极支持自主创新,引导和支持民营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帮助企业争取更多的国家创新项目扶持资金;积极引导民营科技企业进驻工业园区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让它们切实享受到政府的有关优惠政策。
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鼓励金融针对民营科技企业的具体情况,提供多样化、个性化、差别化的金融服务,例如吉林银行推出的项目贷款业务可为吉林省民营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项目提供项目临时周转贷款及中长期贷款;推出的法人账户透支业务免除了繁琐的融资申请手续,有利于民营科技企业最大限度降低在银行的无效资金沉淀,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创新研发水平。
由此,民营科技企业要增强其核心竞争力,形成核心竞争优势,必须塑造自己的技术核心推动力。民营科技企业应努力提升其技术创新能力、准确了解用户需求的能力、提高自己运用资本市场获取资金的能力、增强自己进行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创新的能力,更要增强自己综合运用上述各种能力的能力。只有把上述能力紧密结合起来,才能实现技术、资本和管理的市场价值,才能具备真正的核心竞争力,民营科技企业才能保持在新的信息经济发展环境下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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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春景,张博.加强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助推科技工作创新发展[J].管理学家,2011(02).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
一、河南成长性民营科技企业的内涵
1999年3月,河南省政府了《河南省科技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条例》,根据上述条例,河南民营科技企业的评定条件主要有以下四条:(1)从事的业务符合国家科技和产业发展政策;(2)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20%以上;(3)科技投入(指用于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引进及人才培训、科学管理的投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以上;(4)技术性收入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研究开发与引进成果转化的新产品销售收入的总和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企业的成长性,简而言之,就是企业具有不断挖掘未利用资源而持续实现潜在价值的生产能力,是人们依据企业的现有发展状况和其他内外部客观因素所做出的对该企业的一种未来发展预期。
从成长性企业的研究理论和河南对民营科技企业的界定中我们可以发现,对河南未来经济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成长性民营科技企业应具有四个方面的特征:一是具有持续挖掘利用资源的能力,即企业内部具有成长性;二是企业呈现为扩张态势,即收入的增加与规模的扩大;三是未来将会不断发展,即增长的可预期性;四是企业要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条件。
二、河南成长性民营科技企业评估的必要性
在研究过程中发现,很多研究人员对成长性科技民营企业在其成长性的认识上存在三个误区:(1)对资源的管理过分重视有形资产忽略无形资产,而无形资产恰是成长性企业最有价值的优势所在;(2)企业的管理上过分重视规模的扩张与短期的收入增长,忽视企业文化建设,而良好的企业文化是企业资源挖掘能力的最终体现;(3)对于成长的类型,企业的成长状态可分为绝对成长和相对成长,绝对成长是指相对于企业自身的进步成长,相对成长是相对于某些同行业或类似企业等参照企业的成长,这里的成长性企业是指绝对成长和相对成长的统一,而不仅仅是企业相对自身的进步成长。因此,为了更好地对河南成长性民营科技企业进行研究,我们一方面要正确理解成长性民营科技企业具有的特点;同时,要能够有较好的方法对成长性民营科技企业进行判定,才能更准确、有效地进行战略管理,提供各方面的支持。在这里,我们通过改进已有的成长性企业的评估体系,对河南民营科技企业的成长性进行判定和评价,进一步明确研究对象和当前成长性民营科技企业战略管理现状。
三、基于改进GEP评估法的河南成长性民营科技企业遴选体系
(一)国内企业成长性评估体系简述。2000年初,中国企业评价协会会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小企业司和国家统计局工业交通统计司,共同设立了《中小企业发展问题研究》课题,提出了一种专门评估成长性中小企业的方法――GEP评估法。它以企业实绩财务指标为直接依据,建立包括发展状况、获利水平、经济效率、偿债能力和行业成长性五大类定量指标,以及管理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成长环境三大类定性指标的综合体系,然后运用二维判断法来科学、规范地对成长性中小企业进行综合评估。
为了科学、准确地评价河南中小企业的成长性,根据企业成长理论,研究过程中,结合河南实际情况,基于GEP评估法,对河南成长性民营科技企业遴选体系进行了改进。
(二)改进GEP评估法的主要内容
1、改进GEP评价认定方法指标体系设定原则。改进GEP评价认定方法指标体系遵循了以下四个原则:(1)综合性原则,即所选指标在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均适用,能够较为综合地反映总体情况;(2)可取性原则,即指标体系的设计,力求与现行的统计制度相衔接,基础数据在现有统计报表体系中比较容易获取;(3)低相关性原则,即各项指标所涵盖的经济内容尽可能保持低相关性,功能上力求相互配合补充;(4)连续性原则,即指标不受时间、统计范围大小、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可连续观察性。
2、改进GEP评价认定方法的指标体系。改进GEP评价认定方法主要包括六大方面十五个指标体系:(1)发展状况(销售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新产品研发投入产出比率);(2)盈利水平(权益投资报酬率、总资产贡献率);(3)经济效率(销售净利润率、可持续增长率、工资增加值率);(4)偿债能力(资产负债率、速动比率、利息保障倍数);(5)营运能力(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6)行业成长性(行业销售收入增长率)。
除采用上述定量评价之外,为了确保评价结果更加符合河南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改进GEP评价认定方法还采取了一些定性分析标准,如企业战略、企业管理、企业信用、产品创新、出口创汇和环境保护等指标。
3、改进GEP评价认定方法的基本原理。改进GEP评价认定方法主要采用二维判断评估法。所谓二维判断法,就是从两方面同时考察企业的成长变动状况:一是空间,即正确反映企业在全产业时点状态所处的地位;二是时
间,即尽可能考虑一段时期内企业连续成长的速度和质量。
四、基于改进GEP评估法的评估实施方案
(一)GEP评价认定方法的效能。改进GEP评价认定方法注重企业运营与偿债能力、创新能力、企业的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考核,同时减少指标间的相关性和人为因素的影响。(1)在运营能力方面,增设了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2)在偿债能力方面,增加了速动比率和利息保障倍数;(3)在创新能力方面,增设了新产品投入产出比率指标;(4)在社会效益方面,将总资产报酬率改为总资产贡献率,即在该指标的分子“利润总额+利息支出”中加入一块税金,即为“利税总额+利息支出”,更好地反映企业的综合效益。用股权收益率代替内在投资价值和资本收益率这两项相关度极高的指标;(5)在计算成长指数时,采用评估期企业各指标所得总分除以用评估期前两年平均指标计算的各指标所得总分,而不是用各指标的分值直接相除后再相加,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影响。
(二)定量分析。改进的GEP评价指标体系在利用定量指标计算河南成长性民营科技企业成长指数的同时,可进一步对其整体状况进行分析。(1)利用发展状况指标反映河南成长性民营企业的创新能力进步状况和企业当前的发展态势;(2)利用盈利水平指标了解企业财务管理能力;(3)利用经济效率指标判定人力、物力等成本与产出的关系;(4)利用偿债能力指标寻找企业未来融资战略的有效对策;(5)对运营能力的分析判定企业管理的效率,并与定性分析结合确定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6)对行业成长性(行业销售收入增长率)指标的分析用来确定当前河南成长性民营科技企业整体竞争能力与同行业相比的优势与不足。
当前,对河南成长性民营科技企业的研究表明,河南很多成长性民营科技企业所在的行业在快速发展,而这些行业的发展是形成河南成长性民营科技企业的主要动力之一。然而,统计资料表明,产业内企业之间的利润率分散程度比产业间的分散程度要大3~5倍,这表明企业本身的特殊性对企业成长的影响要远高于行业对其成长的影响。研究认为,河南成长性民营科技企业的战略管理在利用行业优势与区域优势的同时,更加关注企业自身核心战略是其未来成长的关键所在。
(三)定性分析。除采用上述定量评价之外,改进GEP评价认定方法利用定性分析指标,还可以更好地确定河南成长性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状况、存在的问题。(1)管理能力指标从质量管理、产销网络、对市场的熟知程度、信息化水平、战略实施等方面分析企业的管理现状;(2)人力资源状况指标从人员流动状况、绩效管理、高管的构成等指标来分析人力资源管理的问题与不足;(3)利用研发机构考核、研发人员的构成、产品研发周期、关键技术模仿难易程度等指标来分析企业的创新能力;(4)通过企业的融资渠道、企业的融资方式、企业的信用等级等来判断企业现在与未来融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源;(5)通过企业融资的信用担保机构、企业的外部环境、成长性民营科技企业的优惠政策、政府服务等指标对企业的成长环境进行判定,以期战略管理过程中充分利用所有可利用的外部条件,实现河南成长性民营科技企业的不断飞跃。
(作者单位:中原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被调查的1012家企业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企业生存年限普遍较短。76.8%的企业均在5年以内,而10年以上生存期的企业仅占7.2%。二是中小型企业是主流。以销售收入为例,进行有效选答的875家企业中,有72.6%的企业都在500万元以下。三是处于成长阶段的企业多。47.8%的被调查企业选择了“成长阶段”,而位居第二的“起步阶段”仅占26.9%,说明中关村大多数科技企业处于发展壮大的上升通道之中。四是企业制度较为现代化。1004家有效作答的企业中,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比重达到63.8%,较为普遍地建立了“责、权、利”明晰的现代企业制度。五是电子信息与软件业是主要行业领域。这两种领域的企业数量共有633家,占990家有效作答企业的63.9%。六是企业技术领先程度较高。84.4%的企业认为自身技术水平在区域、国内甚至国际保持领先。
二、企业融资基本情况
从企业融资的基本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两个特点:
第一,资金问题是制约中关村科技企业发展的首要因素。483家被调查企业将“资金”作为其发展的首要制约因素,占976家作答企业总数的49.5%。
第二,企业在融资顺序上遵循“啄食理论”。面对资金需求,中关村科技企业更多的是通过内部积累加以满足,其次才会考虑外源融资。76%的被调查企业将“内部积累”作为其主要资金来源。对于外源融资,企业更倾向于通过贷款获取发展资金。42.1%的企业将“银行或信用社贷款”作为主要资金来源,其他如“民间借贷”、“资本市场”等,进行选择的企业比重均未超过18%。
未来一段时期,中关村科技企业这种融资模式仍将延续,银行贷款依然是企业期望的主要融资方式。65.8%的被调查企业选择“银行或信用社贷款”作为未来主要融资方式,远远高于其他备选答案。这是由当前各种融资渠道发展程度及中关村科技企业的自身经营意识共同造成的,说明在鼓励企业进行多渠道融资方面,政府部门及各相关单位需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
三、主要融资渠道分析
从各主要融资渠道看,中关村科技企业融资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向银行、信用社借款的难度依然较大。959家给予反馈的企业中,仅有69家认为与2004年相比当前借款的难度降低了。
中关村科技企业普遍将贷款难度大的原因归咎于银行等金融机构,认为商业银行现行贷款考察标准的不适用以及贷款审批程序和手续的复杂与繁琐等因素,直接导致其难以进入正规融资渠道。
商业银行之所以将日均存款额、抵押担保等纳入贷款考核指标体系,主要是由其必须遵循的“三性”原则决定的。商业银行相对谨慎的经营理念决定了银行贷款并非是最适合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特性的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方式,中关村科技企业应在利用好商业银行这一传统融资渠道的同时积极探寻新的融资方式和融资工具。
对于如何在控制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同时支持中关村科技企业发展壮大的问题,被调查企业提出了各自的改进建议。不可否认,这些建议的提出有其特定立场,但这是中关村科技企业根据自身发展经验得出的结论,值得商业银行在制定运营决策时认真研究探讨并加以合理借鉴。
中关村科技企业对商业银行金融工具的了解程度不高,这是导致其融资难的另一重要原因。从问卷回答情况看,对于给出的与中关村科技企业特性较为适宜的9种金融工具,选择“不知道”的企业,其相对比重均较高。其原因可能在于一些金融工具实际运用的时间不长,没有被广泛认知,如联保协议贷款、保理业务、出口退税质押贷款等。但对于那些不知道专业担保机构担保贷款等商业银行传统业务的企业,似乎更应该从其自身寻找原因。
二是股票市场短期内难以成为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关于企业是否考虑上市或上市处于何种阶段的问题,有987家企业进行了有效回答。其中78.4%的企业“尚无上市打算”。
对于没有上市的原因,被调查企业将其归结为“上市门槛过高”、“上市成本过高”以及“企业自身产权、财务、管理等问题”等方面。而对于影响企业上市成本的主要因素,有57.1%的企业选择了“设立费用、辅导费用、承销费用、上市费用等改制上市费用”。这一方面显示出降低市场门槛、建立真正的创业板市场的迫切性,另一方面说明一些企业已经开始认识到自身的不足并有不断加以改善的可能。
此外,中关村科技企业对深圳中小企业板了解程度不高的现实,也抑制了股票市场在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上积极作用的发挥。给予有效反馈的943家企业中,有58.5%称其“不是很了解”中小企业板。尽管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努力下,中小企业板建设已初显成效,但是,要使中关村科技企业充分了解该市场,并将中小企业板上市作为融资的重要渠道尚需时日。
三是产权市场自身存在的运作不规范等问题造成绝大多数企业没有利用其进行融资。有效作答的931家企业中,有92.5%的企业都从未利用过产权交易市场进行融资。究其原因,“产权市场不规范”是被调查企业的首选,这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了产权交易市场自身尚存在诸多不足之处,需花大力气不断加以改进。而对于“产权评估定价困难”、“成交率低”等问题,鼓励相关中介机构的快速发展也许是较好的解决方法。
四是通过公开发行债券或利用信托方式融资的企业很少。962家被调查企业中,有93.6%的企业都未曾通过公开发行债券或利用信托方式。对于没有公开发行债券的原因,作答的870家企业各有不同见解,主要包括“审批程序复杂、手续繁琐”、“成本过高”、“不了解如何操作”等。可见,要让债券市场在解决中关村科技企业融资难问题上做出更多贡献,还需要相关各方的不懈努力。
五是创投机构投资的中关村科技企业数量不多。970家被调查企业中,仅有13.1%的企业曾经获得过专业创投机构的资金支持。这既有企业运营效率及管理理念上的问题,也有企业与创投机构之间缺乏信息交流与沟通的问题,需要企业在认清自身缺陷的基础上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弥补和改善。同时,政府和相关行业协会也可以通过搭建信息平台提高企业与创投机构间的沟通效率。
六是向个人或其他单位借款是企业目前进行民间融资的主要方式。就民间金融问题,被调查企业中有846家作了有效回答。其中,选择“向个人借入”、“向股东、职工、社会集资”、“企业或单位间拆借”三种方式的企业比重分别为50.5%、42.4%、38.7%。这些方式均属于直接借款行为,且不涉及任何金融机构,是目前中关村科技企业开展民间融资的主要方式。
四、企业融资环境分析
在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以及中介组织的共同努力下,中关村整体融资环境进一步优化,中关村科技企业对其的认可度也进一步提升。
但不可否认,目前中关村融资环境仍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科技企业在融资过程中遇到的种种问题上,如中介服务体系的不完善、融资渠道和融资工具单一等,宏观政策对企业融资活动也产生了许多不利影响。
调查表明,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对于改善中关村科技企业融资环境、缓解企业融资难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对于那些现行的与中关村科技企业融资活动关系较为密切的政策法规,许多被调查企业并不了解,使得这些政策的积极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同时,这些政策措施在最初的设计以及随后的执行方面可能存在一些问题,致使那些了解这些政策的企业对其评价不高,需要政府根据环境变化对扶持科技企业的政策进行适时调整。
北京市科技中介业在推动首都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依然存在很多问题,中介机构发展不规范仍是中介服务体系构建过程中存在的首要问题,这在本次问卷调查结果中也有所体现。60.4%的被调查企业将“难以辨别中介机构的资质”作为其寻找中介服务时遇到的主要问题。此外,27.2%的企业认为“缺少合适的寻找中介机构的渠道”是其寻找中介服务时面临的主要问题,这突出反映出中关村科技企业与中介服务机构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缺乏信息沟通平台的现实情况,在这方面政府及行业协会应发挥积极的作用。
五、企业融资情况评析
通过对问卷结果的分析,可以总结出中关村科技型企业融资现状、特点和发展趋势。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中小型企业是主流,资金问题仍是企业发展的首要制约因素。调查结果反映出中关村科技企业大多处于成长阶段、产权制度较为明晰、总体技术领先度较高的现实。但是,中关村科技企业大多属于中小型企业,总体抗风险能力较差,相对于大企业,在融资尤其是通过银行贷款等传统方式融资时处于不利地位。976家被调查企业中有49.5%选择“资金”作为其发展的首要制约因素。
二是商业银行是企业外源融资的主要渠道,但企业贷款难度依然较大。在现行金融体制下,商业银行在当前及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仍将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资金供给者,以银行贷款为主、其它融资渠道为辅的民营企业资金供给格局短期内难以改变。42.1%的被调查企业将“银行或信用社贷款”作为其主要资金来源,65.8%的企业选择了“银行或信用社贷款”作为其今后拟选择的融资方式,其选择率均远远高于其他备选答案。但是,企业贷款难度却一直很大,尤其是近年来国内宏观调控政策及金融发展环境的变化,使得本就存在的民营科技企业融资难问题更加突出。关于向银行、信用社借款难度的变化趋势问题给予有效反馈959家企业中,仅有69家企业认为难度降低了。
三是国内股票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发展仍不成熟,难以在中关村科技企业融资活动中发挥出应有作用。由于沪深两个交易所成立时间不长,市场容量小,交易规程也处于探索阶段,能进入其中的企业为数不多。调查中,78.4%的企业都选择了“尚无上市打算”。企业将没有上市的原因,主要归结为“上市门槛过高”、“上市成本过高”以及“企业自身产权、财务、管理等问题”等方面,这一方面显示出降低市场门槛、建立真正的创业板市场的迫切性,另一方面说明一些企业已经开始逐步认识到自身的不足并有不断加以改善的可能。
北京产权交易所已由最初的解决国企改革中国有资产转让问题的传统产权交易市场,逐渐转变为广大民营科技企业可以选择的一条融资途径,但目前其在解决中关村科技企业融资难问题上发挥的作用极其有限。被调查的931家企业中有92.5%都从未利用过产权交易市场进行融资。其原因主要在于“产权市场服务水平低”、“融资过程复杂”、“产权评估定价困难”等,说明北京乃至全国产权交易市场仍不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