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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排查大整治方案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4-18 20: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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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排查大整治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办传[2013]3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镇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全县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进一步增强我镇广大干群的消防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我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以卜涛镇长为组长,刘盛林、吴培松同志为副组长,派出所、交管站、中心学校、卫生院、民政所、工商所、城管中队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大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一)排查整治范围

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学校、养老院、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出租屋、务工人员密集地,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城乡个体经营门面。

排查整治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落实;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社会单位“户籍化”管理是否达标;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有无违规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的行为;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是否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2、易燃易爆场所:是否符合城乡消防安全部局要求;城镇燃气的储配站、调压站和管道、设备等燃气输配管网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储罐设置形式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消防设施、漏气报警、切断设备是否配备到位并性能功能良好;建筑物之间、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消防水源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3、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抽查或消防竣工验收;施工现场是否设置了消防车通道,是否按规定设置了消防水源,配备了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施工现场有无芯材达不到燃烧性能的彩钢板搭建的住宿、办公等临时用房现象;施工人员是否经过了消防安全培训。

4、城乡个体经营门面:是否采用易可燃材料进行分隔;是否搭建阁楼存放物品或居住人员;是否按要求配备灭火器、火灾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等常规消防设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是坚决遏制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需要。各村(社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细想,迅速行动,把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摆在当前工作十分突出的位置,村(社区)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各职能部门要深入基层抓落实,全力以赴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去,迅速掀起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培训的。

(二)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对排查整治、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等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基础台账。对排查的建筑、场所和单位,要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和整改情况,并存档备查。

(三)强化责任,逐级落实。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重点在“查和改”.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分解任务,明晰责任,坚决防止“走过场”,确保单位场所查到位,死角死面走到位,执法手段用到位,督促整改跟到位,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取得实效。

(四)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结合消防安全大排查,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大力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全社会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参与消防安全宣传,营造强大舆论声势。

篇2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进一步摸排整治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做到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自改,行业部门专业监管,跟踪落实;安监部门综合监管,监督检查;政府挂牌督办,追究问责;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行动安排

(一)大排查阶段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动员部署,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排查全覆盖。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扎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隐患排查治理数据信息实行“日更新”制度。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分类造册登记,及时向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上报隐患自查自纠情况。

(二)大整治阶段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逐一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要落实好安全措施并督促继续整改,对整改责任不落实、不到位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将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情况于7月5日下午18:00前上报县安委办。

(三)攻坚阶段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落实整改验收,复核验收合格后报送县安委办予以销号。县安委办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主要任务

(一)各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报备等内容和程序,不断提高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应急处置等能力,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的常态化、规范化。

(二)重点行业领域工作任务

1.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方面

交通运输局:加强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清理县乡道路积雪。全面排查乡级道路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是否完整、山区道路危险路段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强化客运汽车站、城市公交、出租车安全检查。

运管局:全面排查客运企业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客运线路牌及副卡等是否齐全有效;车辆是否配备三角木、安全锤、灭火器等安全设备。货运企业车辆是否持有效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件,建立车辆及设备维护管理的技术档案;车辆是否存在私自拼装、改装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和人员上路运营,统筹做好春运安全工作,强化车站安全措施。

公路管理局:加强S303、S228、Z917、Z904、S327公路沿线服务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对国、省道路积雪清理的监督,执行公路灾害应急预案,做好公路抢险救灾工作。

交警大队:严查超速、酒驾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重点路段安全监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加强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确保安全有序。

2.消防安全管理方面

公安消防大队:深入排查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场所消防安全隐患。严格整治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疏散通道堵塞等隐患。对未达到消防安全标准的单位,要坚决予以关停。

文广局:全面排查各娱乐场所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经营场所应急通道、应急指示标识设置情况。

经信委:加强对工业企业、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大宗批发市场等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面

安监局: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环节安全检查。

公安局:严格落实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品实名登记和流向信息管理制度。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销售、运输危化品行为,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运管局: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经营条件、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安全生产投入和劳动防护用品配置。

环保局: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环节安全检查。

农业局:全面排查农产品加工、销售等环节安全措施及农药销售经营、使用情况。

经信委:加强危险化学品物流寄递环节安全检查。

4.煤矿安全管理方面

煤炭局:强化现场管理和隐患整改,严格检查各企业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严防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加强煤炭开采危险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

国土资源局:严厉打击煤矿无证非法开采行为。对不按设计要求、乱采滥挖、越界越层开采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矿山企业,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5.建筑施工、城市市政安全管理方面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排查建筑施工场所安全隐患,防范留守人员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发生。加强城市燃气、热力、地下管网等市政公用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做好城市道路的积雪清理。

6.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方面

安监局:全面排查非煤矿山开采现场安全隐患,防范留守人员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发生。

7.民爆安全管理方面

公安局: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等环节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单车运输数量、武装守护押运措施等落实情况。

经信委:全面排查民爆公司和爆破工程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制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民爆物品储存库,冬夏两季限量储存等情况。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等各项安防措施,各涉爆企业在发放、领取民爆物品环节,落实登记制度,保证发放、领用、清退登记等情况。

8.餐饮场所安全生产管理方面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机关、学校食堂、宾馆、饭店、经营摊点等餐饮场所燃气、燃料的安全管理和食品安全工作。

质量技术监督局:加强餐饮场所液化气、石油气钢瓶使用安全检查。加大对使用超期未检、报废液化气钢瓶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禁在火锅店使用5公斤以下小液化气、石油气钢瓶。

工商局:配合做好餐饮场所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9.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方面

质量技术监督局:重点对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及安全状况开展全面检查。

10.花岗岩矿区安全管理方面

闽奇石材产业园管委会:检查花岗岩矿区留守人员冬季取暖、生活设施等方面,严防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发生。

11.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本辖区内道路交通、生产企业、冬季燃煤取暖和防火等领域的安全管理,及时清理道路积雪,积极应对极寒、大雾、降雪等恶劣天气,防范道路交通、一氧化碳中毒、火灾、烟花爆竹等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安全生产总体平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忧患意识。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牢抓实,确保完成专项整治行动确定的工作任务。

(二)落实安全责任。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及《关于印发<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规范>的通知》(奇安生〔2015〕7号)的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既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又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十三冬”、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平稳。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安全教育培训,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篇3

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从6月15日起至7月25日,为期40天。

第一阶段,隐患排查阶段(截止6月25日)。各村、镇辖属各单位(企业),全面排查辖区安全隐患,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对发现的问题汇总上报镇安办。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截止7月25日)。重点对第一阶段不能完成整改的安全隐患要严格实行整治措施、时限、责任、资金、预案“五落实”,集中整治;镇党委政府将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的方式开展督查检查,确保发现问题隐患整治到位,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三、整治重点

1.煤矿。持续保持煤矿“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坚决打击煤矿“六假六超三瞒三不”非法违法行为。开展煤矿主体责任专项执法检查,全面排查煤矿安全生产机构、制度、责任体系、投入保障、教育培训、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诚信体系、应急体系的落实情况,清理整治煤矿外包工程和劳务派遣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回头看”和“三查”执法检查,查处煤矿三年行动“两个清单”、安全监控系统、通讯联络系统、基础管理资料、自救器管理专项整治不力的行为;查处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抽掘采不符合规范,不落实停产、减产、限产继续生产等行为;查处煤矿通风系统不合理、不稳定、不可靠,瓦斯抽采不达标,两个“四位一体”措施不落实,违规动火作业和爆破作业等行为;查处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不力,水害威胁未查清,安全防范距离不达标,“三专两探一撤”措施不落实,采空区积水防治“四步工作法”要求不落实,擅自采挖各类保安煤柱等行为。强化风险管控,严格落实煤矿安全风险辨识研判管控制度,严格落实瓦斯超限报警追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煤矿瓦斯超限、暴雨蓝色预警停产撤人制度。〔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综合执法办公室、镇应急管理办、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2.非煤矿山。重点整治超层越界开采、不按设计建设生产,使用干式制动器的无轨车辆运输人员、油料和炸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山实施关闭前突击生产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已经关闭矿山死灰复燃;尾矿库未批先建、未经审批擅自加高扩容、擅自改变筑坝方式、冬季放矿不规范;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油气增储扩能过程中抢工期、抢进度、设备设施超强度运转等问题。〔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综合执法办公室、镇应急管理办、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要紧盯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化工园区以及沿江沿河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规划布局和安全准入,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三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硝酸铵生产使用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和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等工作。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落实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规定和安全风险承诺公告制度;督促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等危险化工工艺精细化工企业完成四项整治任务“清零”;督促重大危险源企业落实安全包保责任制;坚决防范硝酸铵、硝化棉、氯酸钠等高危和易制爆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处置的安全风险。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严格核查从业人员资格,切实落实装载(充装)等环节安全管控措施,坚决打击“挂靠运营”、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三超一改”等违法违规行为。突出加强生产企业危险品中转库、药物总库、成品总库、化工原材料库、批发企业仓库和化学实验室的监管,严禁性质不相容化工原材料混存、改变设计用途储存、超高堆放或堵塞通道。督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落实高温停产措施,提前做好消耗性生产计划,有序停产;严格落实防汛、防雷、防雨、防潮等安全措施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事故。〔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综合执法办公室、镇应急管理办、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镇交管站〕

4.消防安全。要紧盯高层建筑、宗教活动、文物古建、红色旅游景点、石油化工、医疗防疫等重点领域,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力完成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线标识施划;组织村社开展“网格化”消防安全排查和宣传教育,加强对家庭作坊、群租房、“三合一”、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等高风险区域监管力度,整治擅自改建、违章搭建以及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等消防违法行为;针对电气火灾高发和电动自行车、储能站等新业态、新能源火灾的特点,开展火灾风险研判和集中整治。要紧盯“建党一百周年”一系列重大活动消防安全,采取约谈、值守、巡防、关停、取缔等超常措施,督促活动举办单位周密制定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方案,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措施,确保活动安全。〔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应急管理办、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5.森林防灭火。重点排查24小时值班值守和巡山护林制度是否落实到位;重点林区、重要设施和重要目标、重点人群和入山火源是否管控到位;是否多种方式开展防火宣传和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整治行动,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及时制止、批评教育,对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输配电线路隐患、林下可燃物清理和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等方面是否持续深入抓好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实行台账管理,及时整改销号;是否全面做好应急准备,备齐防火物资和防护装备,各类专业、半专业和应急队伍是否随时待命,能够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快速安全处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公司、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应急管理办、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6.道路和水上运输。要盯紧看牢“两客一危一货”重点领域,持续强化营运车辆动态监管,严惩重罚“三超一疲劳”、分神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查道路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驾驶员监管和安全教育培训不扎实,车辆技术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不到位,“三不进站七不出站”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等突出问题。要全面排查整治公路隐患,及时规范临水、临崖和坡陡弯急处及易受灾路段的安防设施、警示标志标牌。严把船舶适航关和船员适任关,坚决查处“六不发航”、签单发航、“救生衣行动”、水情传递、恶劣天气禁限航等规定不落实行为。要加大赶场渡、学生渡、风景旅游区等巡航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超载、冒险航行、非客渡船载客等违法行为。要加强对辖区客渡船、旅游船、涉砂船、餐饮囤船等船舶锚泊停靠和值守人员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实行“一船一策”,坚决防止发生跑船、走锚、碰撞等险情。要严格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依法依职责强化托运、承运、装卸、罐体清洗等环节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动态监控制度、电子运单管理制度。要深入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深化港口在役危险化学品储罐安全治理,加强港口危险货物存储装卸作业安全管理。〔牵头领导:各村、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文广站、交管站、镇应急管理办、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7.建筑施工。重点整治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违法建设行为,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行为;突出抓好事故多发的深基坑、高支模、高边坡、建筑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以及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现场管理、安全防护情况;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三宝四口五临边”“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严格易燃物品存放区、临时用电及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加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定期检查检测和维护保养,坚决遏制事故多发频发势头。〔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应急管理办、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8.燃气。要深刻汲取湖北十堰燃气爆炸事故惨痛教训,全面深入扎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点查处燃气经营企业无经营许可或超经营许可范围开展经营活动,坚决打击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切实加强对管道燃气城市门站、输配气站和主管网等关键设施的日常巡查,集中组织人口密集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居民小区、安置区、餐饮店的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情况。指导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中实施燃气设施保护方案,严防“野蛮施工”导致燃气泄漏爆燃事故的发生。〔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应急管理办、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9.地下管线。要对全镇供排水、通讯、电力、油气、工业管线等所有类型地下管线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及时维修更换老旧管线和问题管线,确保安全;要全面排查城市建设施工,对施工队伍开挖区域的相关手续、保护措施进行重点检查,深入评估施工对地下管线的影响,对存在相关问题的坚决做到及时整改处理,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应急管理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10.工业行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厘清安全管理责任,配齐安全管理人员,严格做好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坚决整治建设和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围绕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钢铁(8项)、铝加工(7项)、粉尘涉爆(6项)和有限空间作业(4项)重点内容,着力整治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机构缺失、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环、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应急演练走过场等突出问题。紧盯涉易燃易爆粉尘场所、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场所、高温熔融、金属场所,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安全措施;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特种作业审批和作业监护制度,严防盲目施救。〔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应急管理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11.农业农村安全。农业机械方面,重点整治变型拖拉机牌证核发、安全检验、驾驶人考试,严厉打击变型拖拉机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违法载人、无证驾驶、超速超载、拼装改装、客货混装,非法运营等违法行为;水产养殖渔业船舶方面,重点设施设备检查,严厉打击渔船带病作业、渔船非法捕捞、违规载人载物等各种违法行为;检查辖区内的渔港、鱼塘和水库堤坝、河堤沟渠等渔业设施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农村沼气方面,重点检查沼气工程设计、建设、管理以及户用沼气日常使用维护等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防户用沼气池“出料”和“清池”环节沼气中毒风险。农(兽)药饲料生产方面,要对照生产许可要求,重点检查企业设备和制度,是否落实好防雨、防洪、防雷电、消防灭火等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演练。畜禽养殖及屠宰领域,重点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屠宰加工企业液氨泄漏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涉山涉水休闲农业领域,检查休闲农业管理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提示是否配备到位,对存在洪水、泥石流、滑坡等风险的区域是否进行封闭。农业生产设施用房方面,重点检查位于滑坡、泥石流、矿区采空区等地质灾害点及河道、泄洪通道等洪水灾害点的提灌泵站、水产畜牧养殖屠宰用房、农产品冷链仓库、农业生产塑料大棚等农业生产设施用房隐患排查治理和除险加固措施情况。农业园区:重点检查园区内企业落实安全制度以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应急管理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12.文化旅游。重点整治旅游包车无资质运营、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检查文化旅游景区、游乐场所、影院、歌舞娱乐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超过最大承载量应急预案和防拥挤踩踏应急预案制定落实情况;玻璃栈道、滑雪滑冰、热气球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管理情况。〔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文广站、镇应急管理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13.校园安全。围绕校园安全三年安防建设,重点检查校舍、宿舍及建筑设施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措施是否落实、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到位、日常维护、运行是否正常;校园交通、危险地段、校园周边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是否落实;校园安保人员及器材是否配备到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否开展;是否将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日常教学内容。〔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辖属学校、镇应急管理办、镇食安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14.特种设备。要全面排查整治化工行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以硝化、氯化、精细化工等企业在用二手设备、老旧设备为重点,坚决整治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法定检验和未履行报废手续的突出问题。要全面排查整治工贸行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以建材、油脂、印染、冶金、火力发电等企业在用的有机热载体锅炉、快开门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叉车、电站锅炉为重点,坚决整治无证上岗、违章操作、安全附件损坏、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电站锅炉范围内压力管道流量计未经法定检验等突出问题。要全面排查整治燃气行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以天然气输配企业和液化石油气瓶充装、检验单位等为重点,坚决整治城镇燃气管道未经法定检验,以及非法充装超期瓶、报废瓶、翻新瓶,气瓶检验机构超核准范围检验,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突出问题。要全面排查整治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以学校、医院、商超、车站、旅游景区、主题乐园等场所为重点,坚决整治电梯应急报警装置失效,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未按安全技术规范检查维护,非公路旅游观光车未按规定线路行驶,以及在用特种设备未经使用登记、未经法定检验、未开展应急演练等突出问题。〔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应急管理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15.民爆物品。重点整治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和使用爆炸物品,未经许可、备案,非法从事爆破作业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为非法采矿提供爆破器材或者爆破作业服务等违法行为,以及民爆物品账证相符、账物相符、流向可查可追溯的执行情况。〔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应急管理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16.油气输送管道。重点整治油气、危险化学品输送等管道是否与居民区、学校等人口密集区以及建(构)筑物、铁路、公路、港口、市政公用地下管线及设施、电力设施、其他强腐蚀性管道及设施等有安全保护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是否落实防雷、防静电和绝缘保护措施,以及维护运行、行政许可、巡查检查等情况。〔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应急管理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17.商贸流通。整治辖区公路货运场站、物流仓储企业、场站内运输车辆及装卸过程安全管控和商贸经营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应急设施配备不足、大型商业综合体未开展达标和示范建设等问题;整治仓储物流区域内存在的“二合一”“多合一”、违规使用电气焊和明火作业、储存物品未分类分堆限额存放、堆放物品不满足安全间距要求等问题;严厉打击非法储运危险化学品等严重违法行为;重点排查邮件快件处理场所、营业网点的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等隐患,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应急管理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18.食品生产安全。按照《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开展整治工作。〔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食安办、镇应急管理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电力、危险废物、各类园区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村、镇辖属各单位(企业)要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对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扎实开展好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各村、镇辖属各单位(企业)要结合辖区实际和集中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整治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镇党委政府将成立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及镇办公室(站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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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必须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全力保障服务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民政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股长,下属单位负责人、各敬老院院长为成员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1.各下属单位和敬老院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3.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4.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一)对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者未按规定定期组织维修保养的,消防设施、器材不能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从重处罚。

(二)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

(三)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整改。

(四)对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储存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一律依法停止使用。

(五)对在排查整治中发现没有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未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组织服务对象演练、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一律在15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

(一)动员部署。下属单位、各敬老院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于6月5前报局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下属单位、各敬老院要制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通过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等形式,动员督促对照标准排查整治,要求将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于6月15日前报局办公室。

(三)全面排查整治。各地要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能立即改正的,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制定应急预案;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限时整改。

(四)检查验收。民政局将对下属单位、各敬老院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对验收检查单位全部填写验收意见并签字存档。对验收发现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

1.下属单位、各敬老院要充分认识做好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下属单位、各敬老院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抓好落实。

篇5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认真学习省长“6.14”关于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汲取“5.24”食品厂中毒较大事故、“6.13”较大事和“6.13”天然气爆炸重大事故等事故教训,坚持不懈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有力有效控制一般事故,推动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确保建党100周年全街道安全稳定。

二、整治时间

(一)全面排查阶段:6月23日前

(二)全面整治阶段:6月24日至7月25日

三、整治分工

1.食品安全及特种设备。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食品生产、经营、流通环节安全隐患和整治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2.交通安全。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超载超限、非法运营问题;道路安全隐患;水上交通安全隐患;交通建设项目安全隐患。

3.城镇燃气、住房建设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城镇燃气、既有房屋、建筑施工安全隐患。

4.非煤矿山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问题。

5.烟花爆竹、消防安全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重点消防单位场所、其他类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及烟花爆竹销售点安全问题。

6.农业农村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器具违法违规问题;畜禽养殖场粪便排污问题;农村沼气池及沼气使用安全隐患;其他涉农企业安全生产问题。

7.水利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河道、水库、饮水安全、水土保持、山洪灾害问题。

8.工业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工业、电力、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安全隐患。

9.校园安全、文旅安全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学校场所安全和文化企业、旅游场所、旅游项目等安全隐患。

篇6

1.时间安排:从即日起至5月31日。

2.大排查大整治范围:全场各村(居)队,各行业领域。重点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建筑施工、消防、校园及农林牧渔等行业领域。

二、排查内容

(一)垦殖场层面

1.贯彻落实《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省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若干规定》情况。

2.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3.前期发现安全隐患整治情况。

4.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信息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5.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落实情况等。

(二)企业层面

1.排查共性内容

(1)相关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2)安全责任体系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并落实。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建立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配备。

(4)安全培训是否到位,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全员培训等方面。

(5)事故应急体系是否完善,包括应急预案、应急措施、应急装备设施、应急演练等方面。

(6)隐患排查治理是否按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7)风险管控措施是否建立。

(8)岗位操作规程是否制定完善,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等“三违”纪律行为。

(9)《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落实情况。

(10)长时间停产停工后的复产复工验收程序是否到位。

(11)值班值守,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和安全生产信息零报告是否落实到位。

2.排查整治内容

(一)煤矿。重点排查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失效,安全生产标准是否达到最低等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是否到位;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是否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实施探放水作业;严厉打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行为。

(二)非煤矿山。地下矿山“六大”系统是否安全可靠,现场安全管理是否规范,安全设施、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安全设施“三同时”是否履行以及是否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隐患整改,基础资料是否完整、规范。露天矿山是否超前剥离,是否按设施设计要求在平台上实施凿岩爆破和铲、装、运作业,台阶高度、平台宽度及边坡角是否符合安全规程要求,排土场稳定性是否安全可靠。

(三)烟花爆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是否齐全有效,仓库防静电设施是否足够并能正常使用;防雷设施是否按时检测;仓库堆放是否规范;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是否无证经营,是否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

(四)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是否按照“两个导则”要求,摸排风险隐患并进行整改;涉及“两重点以重大”的化工装置和储存设施,是否设计安装符合相关要求的安全仪表系统,并有效运行;企业新改扩建设项目试生产活动,是否组织专家对试生产方案进行论证,对生产现场进行确认,并有序开展试生产活动;是否按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企业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安全生产,是否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是否存在非法出租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罐区、仓库等非法违法行为;是否在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按照“双十五天”要求上线运行;是否落实现场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

(五)道路交通。重点检查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准入审核把关情况;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长途客运和旅游包车管理、长途客运驾驶员停车换人及落地休息和驾驶时间控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驾驶员培训考核管理、车辆安全性能及运行监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保障等情况;深入开展治理货车超限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情况;对危险路段、桥梁事故隐患进行整治和对险情实施全天候监控情况;加强对接送学生校车的管理和检查,打击私自运送学生的非法车辆。

(六)建筑施工。重点排查病毒隔离观察场所、复工复产企业集中居住场所(如集体宿舍、板房等)、临时建筑和未办理任何手续的(包括随意改建、扩建等)建筑老楼危楼、农村危房改造等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在建工程是否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报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施工活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认证审查、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等环节管理程序是否到位;是否进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安拆及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七)商贸。重点排查加油站、民爆销售企业、大型商场的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演练落实情况。重点整治商业综合体、餐饮场所无证经营或违规使用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餐饮企业。严厉打击非法销售黑市油、违法寄递物流等行为。

(八)消防。重点排查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合用场所及其他各类场所用房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装饰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燃烧性能要求;消防车通道、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完好有效;场所用电用气设置是否规范;厨房及其他用火区域是否进行防火分隔,是否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电动自行车是否按规范要求停放。

(九)工贸行业。重点整治工贸行业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危险性作业,以及爆炸粉尘、熔融金属、涉陶煤气站等危险场所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问题。重点防范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中毒窒息等事故的发生。

(十)城市运行。重点排查城市桥梁、地下综合管廊、供水供气企业、排水防涝、垃圾填埋场和余土消纳场、高空广告牌、综合交通枢纽(含客运站场)、城市道路交通、通信线路、电力线路、广电线路三线交越区等场所。重点整治无证经营、黑气点、气贩子、无证施工、无证运输钢瓶、为不合格钢瓶充装、对不具备安全供气条件的用户提供气源、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特种设备。重点排查特种设备是否注册登记,是否定期检验或监督检验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是否设立和配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是否建立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等。

(十二)校园安全。整治校园周边非法或违规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销售点、出租房、校外学生食宿点等问题;整治学校门卫管理、校舍安全、防踩踏、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管理和校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到位问题;整治无证办园行为,对达不到安全标准,难以整改到位的幼儿园,依法进行取缔。

(十三)旅游。重点整治旅游景区内高风险旅游项目未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经营行为,旅游景区内的索道、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安全措施不落实,火灾、设施设备突发保障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未完善问题;重点查处挂靠承包变相转让旅行社经营权,超范围经营旅行社业务,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及所办实体无证照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

(十四)农林水。重点查处变型拖拉机拼装、改装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查处采砂船非法开采作业行为,整治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防汛相关责任人以及水库大坝日常管护落实不到位问题;严格整治饲料生产和林业加工企业粉尘防爆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

(十五)能源安全。严格整治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场所的安全生产建章立制、保障投入、安全改造、隐患治理等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电网工程、水电工程、光伏发电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方案审核论证审批不到位问题;从严从重打击先清后占、盲目施工、打孔盗油等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危及管道安全运行的乱建乱挖乱钻非法违法行为。

(十六)森林防火。重点检查森林防灭火责任体系是否健全,网格化管理是否到位,“一长两员”责任落实情况;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开展了哪些宣传活动;野外火源管理是否到位,有没有烧荒烧田埂等违规野外用火;各项防火设施是否正常使用,机具装备是否正常使用;应急处置程序是否制定,扑救的组织、任务是否明确;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是否做好应急准备;林区内企业、厂矿、民宅生产生活用火用电情况,对森林是否构成威胁;对火险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发生违规用火是否严肃处理肇事者。

其他行业领域检查内容,由相关职能部门明确并督促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三、工作计划

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止,具体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4月7日前):结合我场实际情况,以隐患排查、问题整改为主线,细化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任务,做好大排查大整治动员工作;

第二阶段(4月8日至4月25日):以查漏补缺、深入排查为主线,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面摸清各存在的问题,及时建立隐患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

第三阶段(4月26日至5月20日):以实效检验、强化效果为主线,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在前一阶段的工作基础上,加强检查频次,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到位,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单位,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

第四阶段(5月21日至5月31日):以总结梳理、巩固提升为主线,在全面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单位的安全管理,并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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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减灾救灾工作的部署,进一步抓好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坚决遏制重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社会影响事故,营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建党一百周年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结合近期我县各类安全事故、险情多发频发的形势,矾山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减灾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至7月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企业(市场主体)主动排查风险隐患、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上取得明显突破;推动重点领域的重点举措有效落实上取得明显突破;推动各行业部门积极解决执法监督宽松软、行刑衔接不到位等问题上取得明显突破;推动各专委会、专委办真正承担本领域牵头协调、统筹督查责任上取得明显突破。通过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彻底扭转事故、险情多发频发态势,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重点排查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解决企业(市场主体)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检查企业(市场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否认识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是否履职到位、日常管理与阶段性监督检查是否到位、隐患排查与整改是否到位、危险源监控是否到位等,重点检查企业(市场主体)是否主动接受风险普查业务培训、是否高质量如实填报数据、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审核把关、是否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是否落实风险“常普常新”要求等。同时,检查属地和行业部门是否建立企业自查自改激励约束机制,正向激励如实申报风险、主动整改隐患的企业,对故意瞒报漏报风险、隐患拒不整改的,是否依法严肃查处。[镇各专委会指导,镇人民政府负责]

(二)解决重点领域重点举措落实落底不够问题。

1.道路交通领域:在继续推动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整治、加大力度淘汰营运卧铺等客车和整治事故多发点段隐患等的同时,针对近阶段事故多发特点,加大路面巡查力度,集中力量坚决打击各类货运车辆、外省籍车辆、农村客运车辆等的违法违规行为。[镇道路交通安全专委会指导,道路交通安全专委会成员单位及镇人民政府负责]

2.涉海涉渔领域:抓住休渔期契机,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整顿提升的同时,重点针对近期安全事故多发特点,对“三无船舶”、运砂船、采砂船、喷砂船、休闲船等违法行为,集中开展强有力的打击,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坚决依法整治态势。[镇涉海涉渔安全专委会指导,涉海涉渔安全专委会成员单位及镇人民政府负责]

3.消防领域:针对近期火灾多发领域,在继续推动“固本质”“重行业”“推群防”等火灾防治基础工作的同时,重点加强对民营医院、宾馆酒店、重点单位、合用场所、高校等公共建筑、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充分运用《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手段,切实加大危险作业罪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镇消防安全专委会指导,消防安全专委会成员单位及镇人民政府负责]

4.危化品领域:继续加快提升数字化管控水平,着力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企业重大危险源预警信息处置不闭环、员工长期违反岗位操作规程等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完成涉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等5种重点危险工艺安全隐患“清零”。[镇危险化学品安全专委会指导,危险化学品安全专委会成员单位及镇人民政府负责]

5.建设施工领域:在继续推动建筑施工危大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农村房屋等隐患治理的同时,重点聚焦交通工程,加大对“三无”企业、施工不规范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事故调查,严格问责追刑。[镇建设施工安全专委会指导,建设施工安全专委会成员单位及镇人民政府负责]

6.工矿领域:在扎实推进安全风险普查,实现边查、边改、边提高的同时,重点排查矿山高陡边坡治理、有限空问作业审批和管控、涉爆粉尘企业除尘系统安全等情况,消除源头性、隐性的事故隐患。[镇工矿安全专委会指导,工矿安全专委会成员单位及镇人民政府负责]

7.旅游领域:在继续推动旅游新业态排查、密闭式室内景点消防、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等工作的同时,深入剖析近期公共安全突发事件背后反映出的安全生产问题,加强旅游景区安全管理。[镇旅游安全专委会指导,旅游安全专委会成员单位及镇人民政府负责]

8.城市运行领域:在继续推动城镇燃气、城市桥梁隧道等隐患排查治理的同时,针对城市路面塌陷险情、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工作要求,全面摸清并加快治理地下水网跑冒滴漏形成的冲刷空洞、地质地貌存在的原始空腔溶洞及建筑深基坑开挖造成垮塌等事故风险隐患。[镇城市运行安全专委会指导,城市运行安全专委会成员单位及镇人民政府负责]

9.其他领域:针对浙江省5月以来局地暴雨并伴有大风强对流天气多发,深刻吸取常山“5·l0”凉亭倒塌事故教训,突出强对流天气短临预报,及时靶向预瞥,重点加强凉亭、廊桥、牌坊等农村公共设施隐患排查和加固维修,压实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风险区的巡查防治责任。[镇减灾委、镇住建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经济发展办,镇人民政府负责]

(三)解决行业部门执法监管力度明显不够的问题。重点检查有安全执法职能的部门非事故处罚明显偏低的情况,是否存在“只检查、不处罚,甚至零处罚”;事故调查问责是否到位,整改措施是否到位;行刑衔接是否做到“应移尽移”,是否存在“以罚代刑”,尤其是涉海涉渔、住建、旅游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是否加大对危险作业罪的移送查处力度。[镇各专委会指导,各专委会成员单位及镇人民政府负责]

(四)解决各专委会、专委办有效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检查各专委会、专委办是否按照县安委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组织架构、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建立并有效运行会议制度、报告制度、专项检查制度等,重点检查各专委会、专委办领导是否承担开展本领域安全形势研判、统筹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督办等工作。[镇各专委会指导,各专委会成员单位及镇人民政府负责]

三、工作方法

(一)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企业(市场主体)做好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要设计制作宣传标语、横幅,让专项行动相关任务要求入脑入心。

(二)做好“三个结合”。即排查整治与推动“遏重大”攻坚任务落实相结合、与高质量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普查相结合、与近期事故多发频发暴露出的问题整改相结合。

(三)分层分级推动。

1.企业自查自改。各企业(市场主体)根据省安委会关于风险普查的总体要求,按照省级各专委办编制的8个领域56张行业风险清单,通过使用便捷式数字化风险普查工具,重点排查风险认不清、后果想不到、要害管不到等问题。按照边排查、边整改原则,最迟在6月30日前完成风险填报、隐患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制订整改方案。

2.分级检查。按照安委会抓统筹、各重点领域专业委员会分工协作、镇政府分级负责要求,根据辖区内企业风险大小、行业特点、自查自改完成质量等分类分级确定现场检查的比例。道路交通、涉海涉渔、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旅游、城市运行等6个领域以“条块结合、行业为主”方式组织检查,消防、工矿等2个领域以“条块结合、属地为主”方式组织检查。6月20日前,各部门要确定一批大排查大整治标杆示范企业,予以宣传表彰。对其他企业按照自查自改情况,实施包括差异化执法在内的综合整治。对6月30日仍未完成自查自改或排查工作走形式、瞒报风险隐患的,要依法从严查处。对虽积极主动开展排查,但因自身能力局限不能达到整治要求的小微企业,各部门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织专业力量开展帮扶服务,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关停。

3.督查暗访。镇安委办、镇减灾办将组织联合暗访组,深入各村居开展暗访抽查。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确定暗访抽查的主要内容。每个暗访组将对突出问题予以通报。同时,引导群众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并落实奖励政策。

四、相关要求

(一)领导干部务必要亲力亲为。各专委会、专委办领导要坚决防止工作停留在会上讲了、要求提了、文件发了,一般号召多、扎实指导推动少等,要亲力亲为带头带领着干。 5月20日前要组织1次专委会专题研究,真正承担起本领域牵头协调、统筹督查的责任,有效推动相关监管部门落实解决重点举措落地打滑问题;要不折不扣落实重点领域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包干负责的领导督办制度,督办落实本地区、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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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已进入夏季,为严格做好我县教育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维护暑期这一特殊时期的社会稳定,根据抚综治[2012]7号文件精神,经县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内集中开展为期35天的暑前“两大排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及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综治工作文件、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联合综治、公安部门,深化涉校矛盾、问题监管,发现、控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解决突出的治安问题,维护教育系统的和谐与稳定,营造暑期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保证

为切实做好全县教育系统的“暑前两大排查整治活动”,县教育局成立“抚宁县教育系统‘暑前两大排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教育系统两大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和指挥。各学区中心校、局直学校、民办学校为活动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学安办。

组  长: 陈慧卿     抚宁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 张继胜     抚宁县教育局副局长

            张春玲     抚宁县教育局副科级督学

成  员: 李铁芳     抚宁县第一中学校长

             孟凡忠     抚宁县第二中学校长

             张立臣     抚宁县第三中学校长

             宋蓬山     抚宁县第四中学校长

             赵红民     抚宁县第五中学校长

             赵树文     抚宁县第六中学校长

陈余波     抚宁县职业教育培训中心校长

张玉山     抚宁县长白学校校长

张  丹     抚宁县业余体校校长

柳会国     抚宁县特殊教育学校校长

孙杰华     抚宁县直属机关幼儿园园长

岳  鹏     抚宁县骊城学区中心校校长

             呼中田     抚宁县骊城学区中心校田各庄分校校长

             赵国安     抚宁县骊城学区中心校下庄分校校长        张明贵     抚宁县骊城学区中心校坟坨分校校长           耿荣春     抚宁县榆关学区中心校校长

             聂志彬     抚宁县牛头崖学区中心校校长

张瑞金     抚宁县杜庄学区中心校校长

郎有成     抚宁县石门寨学区中心校校长

董益胜     抚宁县驻操营学区中心校校长

             薛  刚     抚宁县大新寨学区中心校校长

             张艳红     抚宁县留守营学区中心校校长

汪玉国     抚宁县台营学区中心校校长

             周德海     抚宁县茶棚学区中心校校长

三、工作目标

通过活动开展,有效掌控涉校矛盾纠纷,有效解决学校周边长期存在和反复存在的治安问题,有效消除各类治安和安全隐患,确保实现暑期安全的“五个不发生”。即不发生严重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案件,不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不发生暴力恐怖事件,不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群死群伤的爆炸、火灾、交通等重大事故。

四、排点

(一)排查整治中小学、幼儿园内部及周边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如闲散人员在校门口寻衅滋事、拦截师生、入校盗窃、伤害师生等。

(二)排查整治危险化学药品隐患。严格落实购货审批、单独存放、双人双锁、使用审批、及时记录等措施。

(三)排查学校治安安全管理环节。严格学校外来人员(车辆)身份查验、沟通准入、来客登记制度,经常性地开展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火种、易致爆物品收缴行动。

(四)排查师生、生生、教师之间、 学生与校外人员的矛盾。发现矛盾苗头,及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化解。

(五)排查民办、代课、涉核教师的思想行为动态。一旦发现滋事、上访苗头,积极向上级部门报告争取支持消除化解矛盾。

五、时间安排

(一)宣传部署阶段(2012年5月25日至5月30日)

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制定措施,深入搞好宣传发动,切实把“暑前两大排查整治活动”动员好、部署好、组织好、落实好,确保取得实效。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2年5月30日至6月25日)

各单位全方位、深层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对所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逐一进行登记建档(登记在安全隐患排改台账上),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扎实开展整治活动,力求从根本上使各类矛盾纠纷和治安问题得到解决。同时要把与工作有关的文字材料、工作记录、隐患台账、影像资料及时归档。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6月26日至6月30日)

各单位开展“两大排查”回头看活动,认真梳理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解决情况,做到活动结果底数清、情况明。县综合办、教育局将对“暑前两大排查整治活动”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验收,验收结果将纳入年度综治考核工作。对于工作不扎实、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治安隐患和突出问题没有及时解决的单位和个人,将一律取消综治评先资格,并责令限期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真正担负起维护暑期学校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把“暑前两大排查整治活动”作为当前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中心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消除各类治安隐患和矛盾纠纷,确保我县教育系统的和谐与稳定。

(二)全面排查 扎实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一岗双责”制,切实将工作责任层层分解,深入到每所学校、每个教师、每个班级,扎实开展“暑前两大排查整治活动”,真正做到治安隐患、矛盾纠纷排改的无缝隙,全覆盖,真正确保排查整治活动没有盲区、不留死角。

3、齐抓共管协调联动

针对自身整改不了的治安隐患和矛盾纠纷,各单位要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积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工作深入开展,扎实推进。

篇9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布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根据《思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的通知》(思安发〔2019〕9 号)文件文件精神,长坝镇党委政府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秦再全为组长,涉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由安全办制定长坝镇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工作方案。在2019年12月11日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镇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工作;秦镇长强调要认真开展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一是各涉安单位、行业主管单位要做好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二是各行业(领域)要认真对照各部门行业职责的落实工作;三是做好大排查大整治的排查治理工作,要求:职责到位,责任到人,分工协作,全面完成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四是按照安全检查“四不两直”要求,深入企业一线切实开展明察暗访工作;五是深化事故隐患常态化治理和常态化考核,做好“五落实五覆盖”责任体系建设;六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演练方案。

二、认真开展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工作

根据国家、省、市和县下发的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工作文件要求,在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期间,全面排查、辨识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领域内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管理上的缺陷、环境影响等风险、事故隐患和危险源。分别对各相关行业和领域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多层次、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1家,排查事故隐患60处,现场整改45处,限期整改15处,复查销号15处。

三、突出重点,切实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镇安监站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全镇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

(二)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治理。结合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煤矿山企业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无合法勘查许可证或无合法资质从事勘探活动、有合法资质的勘探单位以勘探名义实际上从事采矿活动等违法行为。

(三)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镇派出所、道安办、交管站、安监站、农业服务中心等单位重点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治理,加大对运输场所的安全秩序治理检查力度,对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严防超速超载、客货混装、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规违章行为,严格查禁携带危险品上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进一步做好特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保证了辖区道路通常,出入安全。

(四)建筑安全专项治理。为切实加强建筑市场安全管理,镇安监站、村管所对全镇建筑施工现场进行了安全大检查。重点加强了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把问题解决在施工工地。

(五)旅游安全专项治理。重点对整治外来旅游团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非法从事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停业整顿期间、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安全责任不明确、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旅行社租用未取得旅游包车证的旅游车辆、未审核旅游包车运营资质和驾驶员资格及车辆安全状况的;旅行社瞒报谎报迟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旅行社未按规定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未对游客尽到安全提示、安全防范、紧急救助等安全保障义务的;旅行社未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星级宾馆、A 级景区等按照旅游业国家标准评定的旅游经营者未达到相关标准

此外,我镇人员密集场所、水上交通与渔业船舶、民爆器材、特种设备、消防安全、电力、渡口、粉尘与高毒职业病危害严重作业场所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结合各自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四、强化应急演练,增强应急队伍战斗力

按照“仗怎么打、队伍就怎么练”的要求开展专项应急救援大演练,检验人员队伍的战斗力。在安全生产方面2019年12月组织开展了一次校园消防应急演练,在自然灾害方面于2020年3月份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逃生演练。大大提高了企业主体企业的安全意识,人民群众应对自然灾害的应对意识,提高了长坝镇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检查,我们感到还存在下列问题:

一是全民安全意识仍相对淡薄。“时时讲安全,处处提安全”的意识尚未广泛深入人心,安全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缺乏导致违章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甚至一些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和安全知识技能,既成为各类事故的肇事者,同时又是受害者。

二是个别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未落实到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仍停留在口头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没有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入安全生产工作,重效益、轻安全,重制度、轻管理,重形式、轻落实的现象仍普遍存在。

三是一些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一些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安排部署不够具体,排查整治不够深入,安全隐患仍不同程度存在。

针对上述问题,将采取如下措施加以管理:

篇10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全面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组织开展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为切实抓好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我局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部署、指导协调、督导验收等工作,成员如下:

__同志具体负责本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在市经济信息综合执法大队设定办公室,程德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30日前)

1.

各规模以上企业、加油站(点)召开专门会议部署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2.

8月底前,系统各企业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

3.

各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及时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综合执法大队。

(二)督导抽查阶段(9月10日前)

9月1日—9月10市经信局将组织检查组分别对相关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是否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防范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监管工作值班制度落实情况及节日值班安排情况,劳动条件、生产设备、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以及职工在生产中是否存在不安全行为和事故隐患。

园区及重点项目检查组

__x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30日前)

1.

各相关企业要按照检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2.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的单位和企业,责令重新整改,直至隐患消除。

3.

综合执法大队将对各检查组检查的情况采取全面检查、暗访抽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时开展督促检查。

(一)提高认识,精心部署。

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油站(点)应充分认识此次重大危险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对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重要意义,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立即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二)强化联动,形成合力。

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油站(点)要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协作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建立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相关信息,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工作落实。

(三)加强监督,落实责任。

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油站(点)要将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成效纳入工作目标管理,我局将成立专项督导工作组,督促各企业、加油站点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推动这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四)认真总结,巩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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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做好医院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医院安全稳定发展。5月15日上午,我院召开安生生产专题会议,对医院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现将我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6月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院长在会上强调“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要求全院全员:一是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尤其是值班人员务必提高认识、增强责任,24小时守岗在位,及时发现、上报问题,全面实行隐患闭环管理,任何时候、任何人都不能存在侥幸心理;二是院办重新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重申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和普及,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三是把隐患当作事故来抓,带领各科室负责人从消防、职工宿舍、食品卫生、车辆行车、供应室、楼顶等等部位进行全面排查,务必确保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不能带病工作;四是牵头组织护理组、医疗组对重点部门的医疗安全进行排查,加强对医疗废物和毒麻精神药品的管理,控制院内感染,重点检查科室意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紧急启动制度落实情况;五是尽快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紧急情况的处理能力。

5月15日下午2点半,院长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对全院进行了大排查,重点对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通道、消防设施、用电等进行了隐患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完善,坚决做到安全隐患“零容忍”,确保为群众提供安全、优质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