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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切实解决城区当前存在的卫生状况差、占道经营多、车辆乱停乱放严重以及广告、标牌设置不规范等市容突出问题为重点,通过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确保市容市貌短期内有较大改观,给广大市民提供一个干净整洁、秩序良好的市容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委常委、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葛传生任副组长,市委办、政府办、宣传部、政法委、城管局、交管大队、工商局、交通局、环保局、公安局、城建局、财政局、教育局、“三送办”、城乡规划监察大队、报社、新闻中心、火车站、经济开发区、镇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城管局局长陈建立担任,主要负责专项整治的沟通协调工作。
三、整治范围
按照“整一条街、成一条街”的思路,对城区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广场、公园、城郊结合部、经济开发区道路、城市规划区国道沿线,分三个批次进行高标准、严要求整治,第一批重点整治红都大道,第三批重点整治其他小街小巷和城郊结合部、火车站、经济开发区道路、城市规划区国道沿线。
四、整治内容
(一)开展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对主要道路(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实行“一天两普扫,全天候保洁”,每日对路面冲洗、洗扫两次以上,小街小巷实行“一天两普扫,定时保洁”,垃圾桶、果壳箱每周清洗一次,公交停靠站每周清洗一次,绿化带每天清扫一次,实现城区垃圾日产日清,不留卫生死角。对城区建筑工地实行规范化管理,要求硬化进出口道路,设置冲洗台,清洗进出车辆轮胎,密封装运建筑余土并运至指定地点。城区主、次干道统一规划设置垃圾箱固定放置点,改建红都商业城垃圾中转站,在小街小巷增配100个垃圾箱。(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二)开展城区违规占道整治。对整治路段(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按照示范街的标准进行整治,整治的主要内容是:固定商店出店摆卖、小摊小贩占道经营、占道堆放建筑材料、占道堆放建筑余土和垃圾、占道堆放生活物品、占道收购废旧物品、部分饮食店乱排油烟、乱倒污水、汽车维修点占道喷漆等,实现商品全部进店经营,店外无违章占道经营和乱堆乱放行为。(牵头单位:集中整治工作队)
(三)开展城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对整治路段(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广场、公园等区域乱停乱放机动车、非机动车开展集中整治,合理设置公交停靠站点和主次干道停车位,实行划线规范管理,启动公共停车位停车收费,严厉查处乱停乱放行为,实现城区车辆有序停放,确保主要街道不发生大范围、长时间堵车。(牵头单位:集中整治工作队)
(四)开展城区乱搭乱建整治。对整治路段、广场、公园等区域乱搭乱建行为开展集中整治,依法拆除各类违章构筑物、建筑物,清除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边上私设的水泥斜坡道,整治建筑工地不规范围挡,实现城区乱搭乱建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影响消防通道的违章构筑物、建筑物得到全面拆除。(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五)开展城区户外广告标牌整治。对整治路段(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广场、公园等区域设置的不规范户外广告标牌(含店招)进行全面整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文件要求,严格户外广告设置和内容审批,严厉查处广告“五乱”(乱设置、乱悬挂、乱张贴、乱写画、乱散发)现象,实现城区影响市容和有安全隐患的广告基本得到清除。(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五、人员安排
组建三支市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队,工作队员主要从城管局、交管大队、城建局、工商局、环保局、公安局、镇等城管委成员单位抽调,具体人员安排为城管局抽调24人、交管大队抽调9人,工商局、公安局、镇各抽调6人,城建局、环保局各抽调3人,工作队长分别由城管局、交管大队、镇一名副职担任,具体人员分配组合另作安排。以上抽调人员要与原单位工作脱钩,直至专项整治活动结束。
六、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4年6月25日开始,到2014年9月25日结束,为期3个月,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2014年6月25日—6月3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车、“三送”信息平台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整治意义,充分动员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和居民群众投入到整治活动中来,营造全民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
(二)7月1日—8月31日为专项整治阶段。集中整治工作队和各责任单位按照本方案明确的整治内容与主要任务,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统一步调,齐抓共管,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整治活动任务。
(三)9月1日—9月25日为巩固管理阶段。各责任单位要在集中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继续安排足够力量,加大日常管理力度,对市容环境突出问题保持高压态势,防止问题反弹。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整治工作,将整治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整治工作要亲自部署,认真调度,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在整治工作中要经常到一线检查督促,抓好落实。
一、现状
由于各村(居)力量在元月份和春节期间主要投入“康凝冻、保民生”工作中,造成我乡城市管理力量不足。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朝阳村:陈庄坝、片子山门面使用煤火炉灶,路面保洁不到位;沙冲村民组集贸市场管理不到位,摊前摊现象严重。
(二)太慈村:彭家湾路路面长期存在暴露垃圾;五里关片区占道经营、脏乱现象严重。
(三)后巢村:新村路沿线垃圾池门破损严重;大庆路市场管理混乱,脏乱现象严重。
(四)四方河村:四方河路桥头占道经营;甘荫塘市场卫生状况差,摊贩占据通道。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成立节后市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施文鸥(乡政府副乡长)
成员:杨树团(乡环卫所所长)
黄锦平(乡环卫所副所长)
陈何江(太慈村委会副主任)
钱喜武(朝阳村委会副主任)
葛辉林(四方河村委会副会主任)
林海英(山水黔城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次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等。
三、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整脏治乱”工作要求和标准,通过集中专项整治,并在整治后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恢复到灾前的水平,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容秩序和干净整洁的环境卫生。
四、实施步骤
(一)集中整治阶段(2008年2月25日—3月5日)
各村(居)针对责任范围内村子的主要问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3月2日前报乡环卫所备查。同时,根据本单位实施方案,组织2-3次集中专项整治,确保大到灾前管理水平。
(二)巩固阶段(2008年3月16-3月31日)
各责任单位要合理安排力量,按照整治工作内容,加强对已整治区域的巡查管理,杜绝回潮;同时查遗补漏,对未整治到的区域开展整治。
(三)长效管理阶段(2008年4月1日开始)
各单位按照“整脏治乱”和创建卫生城市的要求、标准,制定长效管理工作方案,落实管理任务、措施、人员,实施长效管理。
五、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市容秩序整治工作
加强市容秩序管理。在确保大面上的市容秩序规范有序的基础上,重点消除村寨进出口、重要节点、重要景观线路的各类违章占道经营和门面延伸占道,确保无占道经营,不影响道路交通。取缔沿街各种经营性煤火炉灶。消除沿街“野广告”及跨街横幅、步幅等各种乱贴乱画。
(二)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合理安排力量,加大节后积存垃圾清运力度,及时清除辖区内特别是村寨内的各类卫生死角和暴露积存垃圾。加大清扫保洁力度,按规范完成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
(三)加强环卫设施管养
对垃圾转运站、公厕、垃圾收集间、果皮箱进行全面检查、维修维护。凡有损坏脏污的,应及时更换、修复、清洗、粉刷,保证设备完好、设施齐全、运行正常、整洁干净。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目标。各(居)必须严格按照本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同时,在整治过程中,要以简报等形式,及时收集上报开展工作情况,3月20日前将整治工作小结报乡环卫所。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疏通“沟渠”、清理“三占三乱”、油烟污染、建筑工地、户外广告、道路交通、美化亮化等整治行动,逐步建立市容环境管理的长效机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我镇市容环境的突出问题,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共同打造良好的城市形象,营造美丽、整洁、畅通、有序的人居环境。
二、整治内容
1、开展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行动。临街道(路)两侧所有单位、住户和门店,均要签订“门前三包”合同,责任单位要对门前卫生、绿化、经营秩序按照《九江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暂行办法》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各责任单位、门店负责门前责任区内的环境,确保责任区内无乱扔乱倒垃圾,乱堆乱放,乱占乱挖,乱搭乱建等影响社会秩序的行为。此项工作由政府牵头,区市容局执法大队、工商等部门配合。
2、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继续开展除杂草、清垃圾死角活动,各村(居)委会,居民小区,要将各自卫生责任内的杂草、垃圾清理干净,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安排和落实。确保各自责任范围环境干净整洁,达到无卫生死角,无垃圾污物,无人畜粪便,无渣石堆积,无果皮纸屑,积极协助市容局做好大道延伸线周边厂区及居民生活垃圾的处理和转运工作,力争24小时保洁,
3、开展“三占三乱”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是干道两侧占道经营,占道加工,占道堆放,乱停车辆,乱摆摊位,乱倒垃圾等行为,我们对有营业执照的门店经营的,我们协助工商部门负责清理制止和取缔,对无营业执照的流动摊点,区执法大队负责清理、制止和取缔
4、开展户外广告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主次干道粘贴、喷涂广告等城市“牛皮癣”,杜绝乱贴乱画现象,清除不规范的落地灯箱、牌匾广告,规范广告行为,达到设置规范,整洁、美观,形成白天美化,夜间亮化的景观要求。此项工作主要是协助区执法局做好工作。
5、开展道路交通整洁行动,重点是商店门口和镇政府地段乱停乱放机动车的行为,以及大道延伸线美庐公司车站拐的、摩的等非法营运行为,要完善道路标志、标线,标牌的设立,规范车辆停放。积极协助区交警大队组织的各项工作。
6、开展绿化、美化、亮化整治行动。大道延伸线,的绿化整治要做到绿化带、行道树保持良好,对枯死或人为损坏的要及时修复,美化整治要做到门头整齐,墙面整洁,亮化整治达到无人为损坏等。
三、实施步聚
1、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7月4日)
一是制定方案。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工作机构,确保整治行动依法规范、有序进行。二是召开动员大会,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这次整治工作当作当前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要针对各自的工作任务,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身体力行,周密部署,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二是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行造势,使广大群众深刻领会开展市容环境集中整治的重要意义。要与区有关单位及牵头部门主动联系,深入细致地做好经营业主的思想工作,做到整治行动家喻户晓。
2、集中整治阶段(7月5日—8月31日)
各责任单位和协调人要按各自分工和具体任务,安排好整治的时间。各经营业主要按照整治要求尽快行动起来,自行配合整治,凡整治达不到规定标准,必须停业整顿直至达标。
3、检查验收阶段(9月10日—9月30日)
镇市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并进行通报,对整治不合要求的单位要进行补课,直至验收合格。
4、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
建立市容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各责任单位和经营门店要各负其责,自觉投入到市容环境行业管理的行动中来,形成责任明确,协同合作,管理有序的良性机制。
四、组织领导
为顺利完成好这次的市容环境整治工作,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市容环境专项整治领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按照市“五创”办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以彻底整治我区部分街巷等地段“脏、乱、差”现状为目标,全面提升我区城市管理水平,还市民一个规范、有序、洁净的城市环境。
二、领导机构
成立楼区市容秩序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整治时间
年3月1日至5月1日。
四、整治重点
(一)市容秩序重点治理我区辖区内摊点乱摆乱占、棚亭乱搭乱建、车辆乱停乱靠、广告乱贴乱设、垃圾乱倒乱扔等影响城市市容秩序的违章现象。
1.火车站、汽车站、商贸区及学校周边等窗口地段;
2.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周边地段;
3.市容违章情况多发地段。包括花板桥市场、6906马路市场、站前路火车站非法夜市集中路段、土桥巷、炮台山新胜巷、炮弯巷、巴陵大桥周边、马壕路、建设北路、皮塑巷、白杨坡路、李家冲路、工农巷等。
(二)环境卫生重点整治16个乡、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城中村”、居民区、集贸市场周边、火车站周边、汽车站周边、内湖水体周边及铁路沿线。
五、整治内容
(一)开展以整治出店占道经营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二)开展以整治“两车一废”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三)开展以整治和规范户外广告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四)开展以整治马路市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以皮塑巷、五里牌东路、炮台山路、北港北路等路段为整治重点;
(五)开展以整治早点、夜市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以站前路街道办事处、三眼桥街道办事处辖区主次干道为整治重点;
(六)开展以整治车辆乱停、乱靠、占盲道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以站前路街道办事处、五里牌街道办事处辖区主次干道为整治重点;
(七)开展以整治商业促销、游商游贩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以站前路商业步行街周边为整治重点;
(八)开展以整治建筑工地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以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理为整治重点;
(九)开展以整治乱搭棚亭、乱挂横幅、乱拉网线、乱设摊位、乱晒衣物、乱种小菜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十)开展以整治城市“牛皮癣”(非法小广告)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十一)开展以整治各乡、街道、村、社区卫生死角、清除累积垃圾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六、整治标准
(一)市容秩序
1.临街门店外无乱堆物品,无出店经营或占道经营现象;
2.临街门店无乱牵乱挂、晾晒衣物,无乱搭乱建现象;
3.临街建筑无乱张贴、乱涂写、乱悬挂条幅现象;
4.车辆停放整齐有序,无随意停放占用盲道、人行道现象;
5.街道无流动摊贩、无乱设摊点现象,无马路市场(6906马路市场经营摊点要全部上台阶经营,达到“扫干净、摆整齐”标准);
6.临街门店门头整洁美观无破损,无乱立招牌和灯箱现象;
7.夜市、早点经营户按规定经营,无违规占道、乱排放油烟、污染路面现象;
8.“两车一废”店规范经营,无污染路面油污、水渍。
(二)环境卫生
1.主要道路保洁时间不低于19小时,道路卫生达到“六无六净”标准;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道路卫生达到“六无五净”标准;
2.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100%,收集清运密闭化;
3.垃圾屋、垃圾收集桶、果皮箱外观整洁完好、数量足够,周边无洒漏垃圾;
4.内湖水体、铁路沿线等外环境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
七、工作要求
(一)各乡、街道办事处要召开动员大会,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制订详细工作方案,将每条街道的责任落实到人。
全面贯彻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城市工作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打造美丽县城工作目标,以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强化管理,强力规范,着力解决影响市容市貌“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实现城市面貌的显著改观和管理水平的较大提升,营造整洁、文明、规范、有序的城市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活动为抓手,按照“突出重点、强化整治、立足长效、全面提高”的工作思路,通过扎实开展乱搭乱建,以路为市、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乱闯红灯,乱贴乱画小广告及三线三边、城乡结合部的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达到以点带面、全面提高的效果,实现县城面貌和城区环境的明显提升。
三、工作重点
1.整治出店占道经营。及时制止出店占道经营行为,特别是店外烧烤,一律入店经营;同时,加大主次干道流动摊贩的教育管理,积极引导到指定经营场所有序规范经营。
2.整治车辆乱停乱放。重点对老城区梅南路、金寨路、广场及新城区福万家、金广源等商业区的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进行重点整治,并抓好长效管理。
3.整治不文明行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加强城区临街商(住)户、夜市排档及洗车行业乱堆乱放垃圾杂物(垃圾桶、拖把)、乱泼污水等不文明行为的管理教育引导工作,努力实现城区市容环境秩序基本达到规范有序。
4.整治渣土运输撒漏。严格实施渣土运输准入制及公司化运转,渣土运输车辆必须证照齐全,运输前要进行密闭改装,未经密闭改装的车辆不得进入城区从事建筑垃圾运输。同时必须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运输,严禁在装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
5.加大广告牌匾的管理力度。对于城区范围内未经审批的户外广告一律拆除,未按标准设置的广告要严格按规范进行整改,逾期不达标的。清除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及商住小区等乱张贴、乱涂写的小广告,并对屡教不改违规商品小广告进行处罚。
6.开展县城出入口及火车站沿线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县城形象和品位。
四、组织领导
成立县执法局市容环境集中整治月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强化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亲力亲为,大队负责人要立即行动,亲自带队上街,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全街辖区内的“四小”即“小街、小巷、小区、小院”、主次干道、广场、楼体、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周边的环境卫生。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整治活动顺利开展,经街道办事处决定成立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综合办,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时间安排
此次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从2014年3月11日开始至2014年10月30日结束。
(一)筹备工作:
1、3月16日—3月25日。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制定方案。
2、3月18日召开全街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动员大会,与各社区签订责任状。
3、3月20日协调环卫处、全街对辖区内的迎宾小区开展先行整治工作。
(二)开展宣传发动
3月26日—4月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社区要层层发动,广泛宣传,唤醒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和环境卫生舒适观念,自觉保护周边环境。使居民群众主动参与到整治活动中来,形成人人爱护环境、人人保护环境的良好局面。
四、集中整治
4—6月春季集中整治阶段。各社区、台兴村要对越冬垃圾、残雪进行清理、清除,整治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堆杂物等违章行为。彻底清理城区结合部及城市出入口的卫生死角垃圾。
7—8月全街道组织开展“洁我家园共创文明”行动。在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取得成效基础上,进一步巩固阶段成果,结合创建活动,净化、美化、优化公共场所和居住环境,营造以讲卫生、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氛围;将环境卫生整治成效作为创建精神文明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评比,进一步促进城区环境卫生面貌的全面改观,形成整治行动的第二个。
9—10月推动“城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进一步开展,完善硬件设施,健全队伍,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以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化的城区新面貌,形成整治行动的第三个。
五、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是城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责任主体,要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促检查,切实抓好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指标分解和任务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引导。围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主题,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通过标语、横幅、专栏、宣传单等媒介广泛开展整治行动宣传,既要加强正面宣传,又要曝光问题。对于群众关注、社会影响大的环境卫生问题,要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三)加强督促检查。由街道综合办牵头,组织开展整治行动进展情况督促检查。春季城区环境卫生行动结束时,对各社区、台兴村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测评并公布。
(四)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社区、台兴村要注重城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长效机制的建立,继续完善设施、健全队伍、建章立制,使城区环境卫生整治的成果得到持续、巩固和提升。
坚决贯彻落实县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动员大会精神,强化市容环境专项整治以社区、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的指标要求,全面加快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推进“创卫”指标任务的完成。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市容环境面貌,下大力解决影响市容环境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整治原则
坚持“以职能部门为主、条块结合、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协调联动、严格标准、全面铺开,对整治推进情况和效果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考评制和责任问责制”的精神进行督促检查,并在全街道通报,切实把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三、整治重点
针对当前社区农贸市场、居民区、背街小巷、街道、大学校园等方面存在的私搭乱建、无证经营、流动摊贩、乱摆摊点、占道经营,环卫设施不完善、“门前三包”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垃圾清运不及时、卫生死角多、环境脏乱差,长效机制不健全、工作责任不落实、边整治边反弹等突出问题,实施专项整治。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街道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及呈贡县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队。
(一)呈贡县*街道办事处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赵庆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街道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二)*街道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队。
由街道城管办、街道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牵头,组建50人以上的以城管办、街道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卫生、工商、公安、社区有关人员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队伍,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实施重点突破,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五、主要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整治垃圾清运不及时,保洁措施不到位。
1、摸清辖区范围垃圾堆放点的数量,分片分组进行清运。主要街道垃圾堆放点做到每周清运一次。
2、加强对垃圾清运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组建街道垃圾清运监督检查工作组,对垃级清运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使生活垃级做到自产日清,清运率达100%。
3、认真落实街道清扫保洁工作制度。
辖区主次干道,街巷道路清扫工作实行“四定一包”即:定人、定岗、定责、定时,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个小时,主要街道、生活区保洁工作达到“六无四净”标准:即:无杂物、无痰迹、无瓜皮果壳、无纸屑、烟蒂、塑料袋、无淤泥积,无污水;路面净、路牙净、雨水口净、电杆、树根、果皮箱周围净。
牵头单位: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牵头人:赵庆华
责任单位:*
责任人: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完成时限:2009年3月31日。
(二)整治乱贴乱画,占道经营。
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管理、违规占道取缔”的原则,切实加强占道经营摊区摊点、乱搭乱建、“牛皮癣”的整治力度,确保辖区主次干道无占道经营,无乱摆摊点,无乱贴乱画等现象。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办
牵头人:*
责任单位:*
责任人:各社区主任
完成时限:2009年3月31日。
(三)整治“门前三包”工作不落实。
1、按照《*街道环境卫生管理“门前三包”实施意见》的要求,继续加强“门前三包”的管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2、与街道所有沿街单位签订“门前三包”,并按责任书的要求每月对各单位及商户进行检查督促,进行考评。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办
牵头人:*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09年3月31日。
(四)整治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
各社区、各部门要认真按照“门前三包”和“门内达标”的要求,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重点整治辖区主要道路、居民区、单位内部的环境卫生;要按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扎扎实实开展以环境卫生整治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发动群众彻底清理卫生死角,疏通沟渠,认真搞好室内、室外、村内、村外的环境卫生;同时,街道爱卫办按照《呈贡县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要求,每月开展一次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监管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街道爱卫会
牵头人:*
责任单位:城管办、各社区、各单位
责任人:各单位负责人
完成时限:2009年6月31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责任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人民群众宣传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和“创卫”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的专项整治,冲刺攻坚的良好局面,确保整治工作全面完成,取得实效。
(三)强化协调,加强配合。
坚决贯彻落实县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动员大会精神,强化市容环境专项整治以社区、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的指标要求,全面加快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推进“创卫”指标任务的完成。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市容环境面貌,下大力解决影响市容环境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整治原则
坚持“以职能部门为主、条块结合、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协调联动、严格标准、全面铺开,对整治推进情况和效果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考评制和责任问责制”的精神进行督促检查,并在全街道通报,切实把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三、整治重点
针对当前社区农贸市场、居民区、背街小巷、街道、大学校园等方面存在的私搭乱建、无证经营、流动摊贩、乱摆摊点、占道经营,环卫设施不完善、“门前三包”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垃圾清运不及时、卫生死角多、环境脏乱差,长效机制不健全、工作责任不落实、边整治边反弹等突出问题,实施专项整治。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街道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及呈贡县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队。
(一)呈贡县*街道办事处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街道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二)*街道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队。
由街道城管办、街道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牵头,组建50人以上的以城管办、街道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卫生、工商、公安、社区有关人员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队伍,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实施重点突破,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五、主要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整治垃圾清运不及时,保洁措施不到位。
1、摸清辖区范围垃圾堆放点的数量,分片分组进行清运。主要街道垃圾堆放点做到每周清运一次。
2、加强对垃圾清运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组建街道垃圾清运监督检查工作组,对垃级清运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使生活垃级做到自产日清,清运率达100%。
3、认真落实街道清扫保洁工作制度。
辖区主次干道,街巷道路清扫工作实行“四定一包”即:定人、定岗、定责、定时,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个小时,主要街道、生活区保洁工作达到“六无四净”标准:即:无杂物、无痰迹、无瓜皮果壳、无纸屑、烟蒂、塑料袋、无淤泥积,无污水;路面净、路牙净、雨水口净、电杆、树根、果皮箱周围净。
牵头单位: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牵头人:*
责任单位:*
责任人: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完成时限:2009年3月31日。
(二)整治乱贴乱画,占道经营。
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管理、违规占道取缔”的原则,切实加强占道经营摊区摊点、乱搭乱建、“牛皮癣”的整治力度,确保辖区主次干道无占道经营,无乱摆摊点,无乱贴乱画等现象。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办
牵头人:*
责任单位:*
责任人:各社区主任
完成时限:2009年3月31日。
(三)整治“门前三包”工作不落实。
1、按照《*街道环境卫生管理“门前三包”实施意见》的要求,继续加强“门前三包”的管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2、与街道所有沿街单位签订“门前三包”,并按责任书的要求每月对各单位及商户进行检查督促,进行考评。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办
牵头人:*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09年3月31日。
(四)整治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
各社区、各部门要认真按照“门前三包”和“门内达标”的要求,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重点整治辖区主要道路、居民区、单位内部的环境卫生;要按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扎扎实实开展以环境卫生整治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发动群众彻底清理卫生死角,疏通沟渠,认真搞好室内、室外、村内、村外的环境卫生;同时,街道爱卫办按照《呈贡县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要求,每月开展一次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监管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街道爱卫会
牵头人:*
责任单位:城管办、各社区、各单位
责任人:各单位负责人
完成时限:2009年6月31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责任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人民群众宣传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和“创卫”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的专项整治,冲刺攻坚的良好局面,确保整治工作全面完成,取得实效。
(三)强化协调,加强配合。
按照县“四城同创”指挥部对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网络化管理要求,认真完成单位协管片区市容环境整治协管工作任务,协调、督促解决好协管片区内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
二、工作职责
1、开展“三治”(治脏、治乱、治差)工作。参与和发动居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重点清理垃圾、牛皮藓、乱堆乱放杂物,规范管线、疏通沟渠、协助拆除私搭乱建的建(构)筑物等。同时,要协管好房管局责任片区周边路段的市容环境卫生、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定期(每月第一个周五下午)参加对包干协管网格及周边街道的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
2、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开展城市管理日常巡查,及时劝阻、反映和协助解决影响“四城同创”工作的城市管理违规案件(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围乱种等等)。
3、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协助完善片区居民反映强烈的道路、余坪、水沟、绿化、垃圾处理、休闲场所等公共设施,有条件的要科学规划建设好停车位,缓解城市街道停车压力。
4、督促、协助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选好小区、楼院自制管理机构,制订好各项规章制度。
三、成立机构
成立房管局“四城同创”单位协管片区协管工作领导小组
四、时间安排
1、6月18日—6月20日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学习县“四城同创”指挥部《2014年市容环境卫生网络化管理实施方案》,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2、集中整治阶段(6月21日—7月20日)。全局干职工主动参与和发动单位协管片区(见附2示意图)居民积极参与打扫卫生、疏通沟道、铲除杂草、规范管线、清理杂物和牛皮藓、拆除私搭乱建等市容环境卫生整治义务劳动。同时对单位协管片区周边道路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进行清理整顿,确保单位协管片区市容环境清洁、整齐、有序、优美。按照单位协管片区巡查时间、人员安排(见附1),值班人员配戴协管员袖章在上班时间不间断在单位协管片区进行巡查,及时劝阻城市管理违规行为,要督促整改并填写单位协管片区巡查情况记录(见附3)于当天下午下班前交办公室。
3、完善设施阶段(7月21日—10月31日)。采取“居民自筹一点、社会募集一点、单位帮助一点”等办法筹集公共设施建设资金,逐步完善单位协管片区的道路、余坪、水沟、绿化带和健身休闲场所等公共设施,着力营造环境卫生整洁、公共设施完善、社会秩序文明的小区环境。
4、建章立制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协助、指导理事会制定好文明公约、居民守则、卫生管理等工作制度,细化小区管理机构工作职责,建立居民自主管理、自我监督的长效机制。
5、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分类归档。同时对照“四场同创”评审验收标准查缺补漏,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不影响“四城同创”工作的评审验收。
坚持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建设生态经济区为主线,以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园林城市和省级生态县为抓手,大力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努力维护市容秩序,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更加舒适、有序的人居创业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主要目标
通过市容环境整治,努力达到:城市环卫设施完善,功能健全;道路清扫保洁到位,无垃圾死角;建筑物、构筑物管理有序,无垃圾广告;各种车辆停放规范、有序,占道经营得到有效遏制;市容环境明显改善。
三、整治重点和责任单位
(一)、整治垃圾死角
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周边、小街小巷、工业园区、、环山公路、大道休闲观光区、市民广场、公园等作为整治的重点,进行拉网式清查清理,消灭垃圾死角,并建立长效机制,落实岗位责任,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二)、整治占道行为
清理出店经营,取缔流动摊点,规范车辆停放,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章占道行为。同时,在人行道上合理施划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不断加强人行道机动车的停放管理,并主动与公安交警部门联系、沟通,争取他们的支持与配合,对违章车辆采取贴单处罚的方式进行管理,改善形象,提高效率。
(三)、整治垃圾广告
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充分发动群众,清洗临街楼宇等建筑物立面,清理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上的乱贴乱画、乱喷乱涂、乱刻乱写等影响市容环境的垃圾广告;加强与公安、通讯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对垃圾广告上的联系号码做到及时停机,依法查处,从源头上遏制垃圾广告。
(四)、整治广告招牌
制定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科学合理设置户外广告,提升户外广告品位。更新破损、陈旧的门头店招,清理、拆除残损、废弃、停用的户外广告招牌,主街道严禁跨街条幅和罗马旗广告牌;规范提升门头店招档次,达到“上下一条线,伸出一个面,白天美化,晚上亮化”的要求。
(五)、整治照明设施
对县城范围内路灯、景观灯开展一次全面清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灯、景观灯及其它设施进行全面检修;加大晚间巡查力度,对坏损路灯发现一盏修复一盏,确保亮灯率达95%以上。
四、方法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5月)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并召开动员大会,进行思想发动,营造整治氛围。
2、实施整治阶段(2012年6月至8月)
按照整治方案,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开展整治工作,一项一项抓落实,完成整治任务。
3、检查督促阶段(2012年9月)
由县局组织检查考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巩固完善阶段(2012年10月)
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管理制度和措施,创新管理模式,增加工作亮点,巩固市容环境整治成果,迎接市局检查。
五、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推进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指导、检查与督促工作。
六、具体要求
紧紧围绕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目标,从提升城市品位和维护广大市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以责任路段、单位庭院、居住小区、等区域为整治重点,广泛动员扎实推进,使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二、整治内容
(一)深入开展责任路段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创造整洁城市环境。积极参与对市民宣传教育工作,清理“牛皮癣”广告、每月“全民卫生日”及其它突击性整治工作、协助市区城管部门发现并纠正各类违章行为。
(二)深入开展单位庭院和居民小区整治,完善办公居住设施功能,改善办公居住环境。根据《区开展单位庭院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区三治办字〔2011〕5号)要求,继续开展单位机关庭院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完善办公设施功能,改善办公环境,落实管理责任。
三、实施步骤
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月10日-2月15日)
召开全局动员大会,部署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工作任务,组织动员全体干部职工迅速行动起来,尽快投入到整治活动中来,使整治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制定《区就业局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月16日-3月15日)
按照区办字[2012]23号文确定的内容、标准和任务要求,集中力量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3月16日-5月5日)
查漏补缺,确保责任路段、单位庭院、居住小区市容环境卫生不留死角,围绕提高城市品位再整改再提高,巩固整治成效。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5月6日-5月20日)
组织自查自评,对缺项、漏项的继续组织整治,对标准不高、成效不明显的重新进行整治,并加强长效管理,巩固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整治工作组织体系。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就业局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附小组成员名单)及办公室,负责本局“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调度,每周对“整治”工作进展、成效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