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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安全整治工作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6-19 04: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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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安全整治工作

篇1

一、指导思想

食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直接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抓好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坚持镇政府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按照“整治、帮扶、规范、提高”的工作原则,扎实开展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活动,规范食品生产秩序,提高质量安全管控能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增强知法守法意识,切实提高全镇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质量安全和健康持续发展。

二、整治工作目标

突出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和规范一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豆制品等14类食品的加工户(点);扶持和树立一批典型;打击关闭一批生产加工环境极其恶劣,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不愿整改的小作坊。通过专项整治逐步建立和完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促进食品加工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整治工作重点

重点检查全镇范围内列入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管理目录,规模在3-5人以上的豆制品、粮食加工品等14类食品加工户(点)的有无添加非使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以及原辅料索票索证、生产用水、加工场所卫生状况、从业人员有无健康证等内容。

四、整治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教育、调查摸底阶段(7月2日—7月14日)。各村制定小作坊整治工作方案,动员和宣传食品加工户(点),从思想上认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向食品加工户(点)宣贯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包括食品生产许可、市场准入的审查细则和管理办法等提高业主加工生产安全食品的责任意识,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全市豆制品、粮食加工品等14类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数量、现状、分布情况、生产条件、卫生状况等情况调查,真实确切完成普查表的填写(附件1),并建立调查档案。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落实责任阶段(7月15日—8月15日)。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开展自查自纠,各食品加工户(点)对照《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场所及设施卫生防护要求》(附件2)进行自查自纠,重点在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添加剂采购、使用、保管等各环节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进一步增强加工户(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第三阶段:引导帮扶、整改提高阶段(8月16日—10月15日)。在全面调查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逐条查验,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小作坊,责令要求限期整改,并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督促其整改达标,确保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对加工条件基本符合小作坊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并有申请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意向的,给予重点帮扶指导,帮助其实施基本条件的完善改造,成为全市小作坊示范户(点)。通过规范提升、树立典型等措施,切实推动实施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

第四阶段:打假治劣、巩固提高阶段(10月16日—11月15日)。专项整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限期整改达不到要求的,生产环境极其恶劣又不愿整改的生产加工小作坊,坚决予以取缔,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在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涉嫌使用“吊白块”、“硼砂”、“工业盐”等非使用物质的食品生产加工户(点),立即移送公安部门查处;涉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的要严格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坚决打击非法添加等行为。

五、整治工作要求

篇2

(二)工作目标。通过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全市调往上海世博会生产加工食品的安全;二是确保全市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三是确保全市生产加工环节不发生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的实效,决定成立对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食品监督科,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汇总、上报。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切实掌握辖区范围内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的基本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并立即部署、迅速行动。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按照整治方案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开展各项监督检查活动,严厉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对辖区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总结提高。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及环节加强日常监管,密切防范,巩固成果,认真总结,全面提高,确保辖区食品质量安全万无一失。

四、工作分工

1、食品监督科:负责制定20105年夏季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依法按照要求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开展检查和抽样工作,并按要求做好上报工作。

2、检测中心:做好食品生产企业产品的检验工作,并将检验结果及时报食品监督科。

3、法规科:负责法律、法规的咨询、执法文书的审理工作。

4、办公室:要加强督查督办力度,督促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做好宣传报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实到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并做好与前期市局下发的的衔接工作,保障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对在整治行动中工作不力,导致辖区内发生严重食品安全事件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部门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篇3

配合省、市局开展监督抽查,积极争取抽检经费,力争做到全覆盖,强化对抽检结果分析及运用,做到发现一个隐患、杜绝一个问题,对不合格产品快速反映、处置得当、监督有效,严格落实不合格品整改、处罚、停产、退市等相应制度。

二、抓好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结合县域食品生产企业实际,及时收集相关风险监测信息,开展风险研判,部署风险排查工作,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存在较高风险食品企业重点监管,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开展食品添加剂、酒类、食用植物油、酱腌菜、肉制品、调味品、标签标识以及节假日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肃清我县食品生产安全环境,防控行业性、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三、严格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督促企业自觉强化管理

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度审查、换证及取证工作为抓手,通过严把初审门槛、严格符合性审查、严格落实后处理等举措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发现隐患问题严肃整改、发现违规问题严厉惩戒、发现重大问题严格退出准入等举措,推进企业自觉加强管理,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企业管理软环境及硬件配备。

四、推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篇4

根据上级规定,苏州质监部门进一步健全了质监系统食品质量安全专业监督员、乡镇(街道)政府质监员、村(社区)协管员共同监管的模式,实行“定人员、定区域、定任务、定责任”。全市95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划分为95个责任片区,由88名专业监督员、140名乡镇(街道)质监员对口负责。专业监督员、质监员全部经市局统一培训后持证上岗。同时,为了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苏州质监部门在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实现电子化、网络化的基础上,完善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台帐制,利用电子监管网络,进一步深化细化食品企业的巡查工作,并明确要求巡查工作要按照产品的分类和企业的分级情况,每月制定巡查计划,建立健全食品企业质量记录,基本实现了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动态监管。

针对食品生产小作坊布局分散、规范化意识差、随意性强等特点,苏州质监部门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强化了对小作坊的监管:一方面查处取缔无工商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以及生产卫生条件极差的小食品生产企业,与暂时未获得QS认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增强了小作坊的质量安全控制能力,有效遏制了生产加工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帮扶引导小作坊改善生产条件,联小变大,整合做强,鼓励联合生产经营、联合建立食品实验室,严格按照标准和技术要求组织生产,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

苏州质监部门对产品要求严格把关,进行资料和企业现场的审查,对受理、核查、检验环节严格实行“三分离”。去年以来,对765家符合食品市场准入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发放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对234家基本具备法定生产条件,但又不符合食品市场准入要求的企业,列入了小企业、小作坊的管理,全部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对302家由于自身经营不善和不符合食品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全部实行关停,全面完成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两个100%”的目标。

篇5

乡上专门成立了以政府副乡长贾雪莲同志任组长,乡卫生院院长席忠生任副组长,以党政办、综治办、派出所、卫生院、民政办等部门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于9月底召开了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对全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并作出部署,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既分工,又合作,各司其职,深入到辖区内的食品运输经营单位和个体进行食品安全大检查,从生产、销售、消费等渠道堵塞食品安全漏洞,确保我乡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良好,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在“十一”、“中秋”期间能够放心的购买和饮用食品。

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通过张贴墙报标语,出动宣传车,分发宣传资料等形势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科学引导正确的消费观,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据统计共出动宣传车3次,张贴标语30多条,分发宣传资料800多份,形成了全社会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

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全乡辖区内的食品销售摊点、商店、学校等重点区域进行深入细致的专项检查整治。

(一)把好农产品生产安全关。按照农药管理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乡涉农的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农药兽药经营点进行整治,发现一些经营点无“鼠药定点经营许可证”经营鼠药,或不设立高毒农药专柜,不悬挂农药安全知识挂图的向其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此外,我们还加强对自种蔬菜的农户进行农药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保证了蔬菜安全。

(二)开展包装食品、重要农产品、加工品等安全检查。乡畜牧站加强对肉品屠宰及销售环节的检查,杜绝病死肉上柜销售;其它有关部门重点对饮料、酒类、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腌熏制品、调味品、罐头、食用油等包装食品进行“六查六看”,查处非法使用有害化学品的水果、水产品、农产品等。在检查肉类销售门市部的肉类和禽类产品时,要求出售的猪肉全部经过防疫检疫,家禽类无病鸡上市。并加大对肉类、中秋月饼等食品的安全检查力度,对食品加工点、经营点进行彻底清查,有效净化了节日食品市场。

篇6

一、20*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简要回顾

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精心组织下,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密切配合,扎实工作,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全区食品安全形势保持安全稳定的良好态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副产品源头安全进一步加强。坚持以农业投入品、蔬菜农药残留治理为重点,不断加大种植、养殖环节整治力度。低毒低残农肥农药在使用上的宣传指导和检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初级农产品安全检测能力逐步提高,全区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连续多年达到95%以上;基地建设认证步伐加快,重新认证无公害基地1395公顷,无公害蔬菜产品达到15个,全区食品源头安全得到有效保证。

二是生产加工环节安全进一步加强。针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突出小企业、小作坊等重点对象和传统节日等重点时段,大力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检查整治活动,各类违法违规生产案件得到及时查处。目前,10类涉及健康和安全的产品生产企业全部建立起质量档案,无证生产行为得到杜绝;监督抽查工作全面开展,抽检合格率达到95%;全区食品安全指数大幅提升,食品生产企业QS发证率达到100%,食品小作坊加工质量安全承诺书签定率达到100%,滥用非食品原料、防腐剂、色素和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得到抑制,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状况明显好转。

三是餐饮消费环节安全进一步加强。重点抓好卫生许可证审批监管工作,城区餐饮业卫生许可证发放率和无证经营处理率均达到100%;餐饮业使用非法原料加工食品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全区食堂和餐饮单位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覆盖率达到100%;深入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城区餐饮业和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四是食品流通环节安全进一步加强。完成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清理规范工作,开展了重大节日、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种等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共取缔无照经营食杂店及食品经营摊点39处,下架问题食品13种。全面推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帐制度,全区4个大型市场(超市)进货索证索票制度普及率达到100%,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的食品进货台帐制度覆盖率达到100%。

五是肉品生产运输安全进一步加强。完成了区肉联厂生猪屠宰点异地重建和各乡镇(街)生猪屠宰点的达标建设工作,城区畜禽进点屠宰率、畜禽产品检疫、检验率均达到100%,乡镇生猪进点屠宰率达到100%;购置了3台肉品专用运输车,实现了肉品的绿色安全运输。此外,组织开展了肉品销售信誉卡发放工作,肉品销售环节安全得到加强。

六是食品安全综合整治进一步加强。坚持开展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221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00余台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69件,涉案金额13.06万元,取缔无照经营业户50户,端掉黑窝点2个。全区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有13个硬性指标达到100%,食品放心工程得到上级部门肯定。

七是食品安全宣教工作进一步加强。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月、食品卫生法宣传周、“3.15”宣传日、科普大集、送科普知识下乡等大型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采取开设食品安全专栏、开通中国移动食品安全短信平台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大力度加强了对食品从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消费群体的宣传教育,提高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人员的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全面普及了食品安全知识,强化了公众食品安全意识,积极营造了人人都来关心和保护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20*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安排

20*年是中国的奥运年,又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期,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今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坚持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主线,以农村食品安全建设为重点,突出关键环节,加强专项整治,提高监管水平,确保全区食品卫生环境安全、和谐、稳定。按照这一思路,今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加大力度,扎扎实实抓好农村食品安全工作。

农村食品安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必须切实加强。

一要抓农村食品安全网络建设。加强对乡、村、组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的教育培训,使之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有效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问题,全面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要抓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针对食品安全问题相对集中的小养殖、小作坊、小集市、小摊点、小食杂店、小餐馆等重点区域,围绕农民日常需求最多的食盐、酱油、醋、面粉、方便面、糕点、豆制品、散装白酒、儿童食品等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重点品种,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农村食品市场无证无照经营、掺杂使假和经营过期、变质、有毒、有害食品及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农村消费集中场所食品的日常巡查和集中整治,坚决遏制农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要抓乡镇食品安全责任落实。要强化食品安全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意识,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乡镇(街)党委、政府岗位责任制,与经济建设等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四要抓农村食品安全知识普及。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食品安全常识,让农民群众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假冒伪劣食品鉴别的基本方法,依法维权的基本程序,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二)突出重点,全面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战役。

继续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着力强化对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的监管和整治。

在农副产品质量安全方面,要积极完善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加快基地认证和产品认证步伐,全面做好蔬菜质量日常监管和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

在生产环节安全监管方面,要全面推进小麦粉、肉制品等28类食品的市场准入,重点做好酱腌菜等14类食品生产许可的省级受理核查和糕点等7类新纳入市场准入食品的受理核查工作;要以“五小”为重点,深入开展小豆腐坊、小油坊、小酒坊、小粉坊、小煎饼坊等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清理整顿活动;要建立健全质量信息数据库,努力实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科学动态监管。

在流通环节经营秩序方面,要大力整治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加强重点市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的整治;要深入落实“双七项”制度和“两图一书”管理办法,加大市场巡查力度,有效防范和制止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市场。

在餐饮领域卫生整治方面,要加强卫生许可证审批监管,全面推进量化分级管理;要落实餐饮和集体用餐单位卫生规范,有效解决餐饮单位消毒设施和质量问题,提高餐具消毒合格率。

在肉品生产安全监管方面,要加快鹿乡、土顶两个生猪屠宰点的改、扩建工作,推进区肉联厂尽快投入使用,争取年内在全市率先实现屠宰厂(点)全面达标,同时完成鹿屠宰检疫监督管理规范科研项目建设;要全力打击私屠乱宰活动,不断强化肉品运输安全,确保肉品市场安全。

(三)强化措施,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水平。

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对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机制,强化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水平。

一是认真组织日常管理。区药监分局要突出区食安委办公室职能,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等各项职责,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各项工作;食安委各成员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分兵把口,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对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二是积极探索长效管理。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建立综合的、动态的,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具有针对性和规范化的监管格局,努力形成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是妥善做好应急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强化相关部门应急管理责任,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在全社会形成食品安全快速预警与反应体系,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要综合分析历年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发生的季节性特点,针对夏季因食用不熟豆角引发中毒、集体用餐食物霉变中毒、误食亚硝酸盐中毒等案例,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同时,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及时发现薄弱环节,提高应急处置实战能力。

(四)丰富内涵,持久有效地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要使食品安全教育工作贯穿于食品安全监管的全过程,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进一步营造人人重视、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全面实施食品安全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工程,不断拓展和丰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内容,扩大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二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成果,宣传我区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正确引导食品消费。

篇7

今年初,我局为加强对新一轮平安创建的领导,重新调整了“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平安创建各项工作的落实和督促检查。各部门分别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将平安创建工作分解到各部门,进一步落实、细化创建责任。以近年来制订的平安创建责任制为基础进行对照和考核,年终落实奖惩,确保2011年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的开展。现将2011年平安创建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二、充分履行监管职能,确保食品、特设、重点产品质量安全

(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

1、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

目前,我县共有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175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159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0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7家(其中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3家、仅有卫生许可证且未到期的2家、仅有卫生许可且到期未换的2家);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企业33家。根据省、市关于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迅速行动,在食品生产环节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督促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原料索票索证制度,完善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管理规范,进一步加强对亚硝酸盐等高风险添加剂的管理,依法查处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在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中,我局共召开专题会议、培训5次,培训企业165家次,培训人员200人;出动监督检查人员359人次,监督检查企业数335家次;受理投诉举报27起,立案查处食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7起,已办结7起。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办理案件5起,其中立案4起,办结4起,涉及金额5.8万元,罚没款金额9.5万元;取缔无食品生产许可证且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3家。

2、开展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动

一是按要求对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了“瘦肉精”的专项整治和检查,我县有4家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其中3家为季节性生产腊腿产品。经检查,企业在原料肉的采购过程中能够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相关合格证明文件齐备,未发现我县生产企业采购和使用含“瘦肉精”原料肉的情况。二是按规定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产品是否含“塑化剂”进行整治和检查,特别是在苯二甲酸酯事件发生后,我局立即印发了《关于清理含“塑化剂”污染产品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开展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并在第一时间对台资企业、运动饮料等5类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进行了突击检查,同时要求企业立即开展塑化剂专项自查,并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对所生产的添加剂产品送法定检验机构对邻苯二甲酸酯类项目进行检验。我县5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共对8个批次的产品按要求进行了送检,均未检测出邻苯二甲酸酯类指标。三是在紧急查处罗丹明B的专项行动中,第一时间动员了全局的力量,安排多个检查组深入乡镇和企业进行专项检查。经检查,我县虽然没有辣椒制品的生产企业,但使用辣椒原料的食品生产企业共有10家,其中8家企业采购和使用辣椒酱、辣椒粉、辣椒片、辣椒油等辣椒类原料,1家直接使用干辣椒加工食品,1家将采购干辣椒加工成辣椒油后添加到食品中。我局对其中9家食品生产企业、23个批次的辣椒原料和产品进行了抽样,并送省方圆检测机构检验。经检测,发现我县“递铺宏旺食品厂”使用的辣椒碎含有罗丹明B(24mg/kg)。在将有关情况报告县食安委办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同时,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该厂进行了突击检查,并对其原料库、成品库进行了清查清点,共清查出休闲笋干成品177.5kg和辣椒碎原料9.57kg(非被抽检批次),我局全部予以扣押,并对该厂负责人予以立案查处,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3、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我局根据上级系统和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已在乡镇一中心六站中建立了质监站。今年来,已先后两次召集乡镇质监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指导乡镇质监站完善制度、健全队伍,建立了乡镇质监员、村居协管员、企业安全员为基础的“三员”队伍。乡镇质监站已基本完成了对“三员”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共培训各类人员近900人次,其中:行政管理人员80余人次,培训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化验员380余人次,培训乡镇质监员、村居协管员和企业安全员共400余人次。

4、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突出重点,分批培训。通过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筛选,参照省、市、县级确定的重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将全县与老百姓日常关系密切,消费普遍的饮用水、黄白酒、饮料、糕点、糖果等32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确定为第一批培训对象,组织企业负责人进行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食品添加剂管理使用、委托加工备案及《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在此基础上,对其它食品生产企业的负责人分批组织的培训活动。二是分类指导,落实责任。为确保各企业能够充分结合自身行业特点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我局抽调业务骨干深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对企业的采购、生产过程控制和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分类指导。针对不同食品生产企业确定的关键控制环节,指导企业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人员并作好台帐记录,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加强监督,强化企业责任。我局根据省质监局《关于印发省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等级评价与分类监管准则的通知》(浙质食发〔2011〕180号)精神,印发了《关于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等级评价与分类监管工作的通知》送达给各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并监督企业按照文件精神,对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我局提交自查报告和自查表,监督企业扎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各项工作要求。

(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1、对全县学校特种设备开展安全检查

此次安全大检查的重点是锅炉安全阀、压力表是否定期校验,锅炉是否经注册登记并办理使用登记证,操作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锅炉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是否齐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是否建立完善等。

此次检查从8月初开始至8月下旬结束。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人员当场要求相关学校限期整改,保证锅炉设备在学校开学投入使用前都能安全运行。同时,检查人员还将重点帮助有关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学校特种设备管理水平。检查期间,我局还将对全县学校司炉工开展持证上岗培训。

2、战高温,斗酷暑,确保全县特种设备安全

炎热高温酷暑,是特种设备事故高发期。为确保高温期间设备稳定运行,7月份以来,我局“四举措”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一是突出重点,落实责任。以公共场所、气瓶充装、化工行业为重点,先后检查52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督促使用单位切实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实现“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即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设备依法定期检验。

二是严格执法,跟踪整治。对安全监察、检验报告、投诉举报中发现的隐患,通过汇总记录,监察责令、整改方案制订、整改验收等每一个环节,隐患整治跟踪闭环,做到“检查一家,规范一家,提升一家”。对一般隐患要求使用单位立即整改,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依据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限期整改。共下发《安全监察指令书》2份,责令使用单位限期整改事故隐患13例,封停设备9台,依法立案查处4起。

三是监督检测,技术支撑。我局还邀请市特种设备检测人员冒酷暑顶烈日,共同上门为疏于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的单位做检测工作,并帮助使用单位制订设备隐患整改方案,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四是加强宣传,完善预案。我局将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中心组织编制的《工业燃煤锅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南》等26个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指南,及时下发给企业,并结合实际指导企业制订特种设备专项应急预案和定期开展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不断完善特种设备应急管理体系。

3、开展景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行动

春游旺季,各景区景点游人如织,景区景点的特种设备是否安全关系游客安危,近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中南百草原、竹博园等景区景点的特种设备进行检查。

执法人员对两大景区的游乐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规范操作游乐设备,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记录是否全面等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发现,竹博园有一处游乐设施和两辆游览车的操作人员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现场未见设施检验报告。对此,执法人员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景区及该游乐设施负责人限期整改。

今年,在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中,共出动执法人员610余人次,消除一般隐患51起,重大隐患27起。到目前为止,全县未发生一起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4.加强培训教育,严格考核把关。

为配合专项整治工作,按计划举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班10期,培训人员595人次,核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500多张,并在全市首次增设叉车培训实地操作考核项目,提高了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能力。

(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加强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认真组织我县食品生产企业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申领生产许可证。对应参加2011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年度自查的12家企业开展了年度审查工作。制定了年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巡查监管工作计划,结合辖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质量安全状况,采取重点监管、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对获证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共对54家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2.开展农资打假下乡专项行动,我局以化肥产品为重点开展了专项整治,共检查农资经销户15余个,较好地规范了全县的农资市场。完成了铅酸蓄电池生产行业的专项整治,根据市局和县政府部署,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对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整治,经整治,我县3家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有1家达到了整治标准,通过市县考核验收,另2家已关停。

3.认真抓好监督抽查和后处理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各级监督抽查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据统计,今年共完成省级314个批次产品的抽查,合格率为93.9%,县级抽查258个批次,合格率为97.6%。为使抽查工作能促进产品质量的提高,我局加强了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力度,先后开展了两期质量管理培训班,从管理人员入手,提高企业管理能力,对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工作正在实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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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区域:建城区和重点中心村。

(三)重点问题:生产经营中“脏、乱、差”和“无、散、低”等问题,具体包括:无证照或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生产经营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标准产品的行为;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违反相关管理规定从事音像制品、客运经营的行为等。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十小”整治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为指针,以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扶优扶强与打假治劣相结合,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乡(镇)为主负责、业主自律诚信、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以块为主、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快推进执法监管向农村延伸,着力改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扩大消费需求,推动农村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要求。以解决当前农村市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方面的突出问题为抓手,巩固和扩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逐步建立和完善“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推动“十小”行业生产经营方式和组织方式的转变,规范提升“十小行业”。

20*年目标:摸清全镇“十小”行业的基本状况并建立质量安全监管档案;建立健全目标考核责任制和各项监管制度;制定“十小”行业的生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在此基础上,注重典型示范,总结“十小”整治工作规律,开展“十小行业示范点”创建活动。

2009年目标:全面开展“十小”整治行动,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典型引路作用,推动“十小”行业按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扶持引导基础条件较好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上规模、上水平;改造提升基础条件较差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达到规范要求;关停并转达不到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对故意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及生产经营条件恶劣、产(商)品质量安全隐患严重又不主动整改或屡次整改仍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打击或关停,净化农村消费环境,规范市场秩序。

2010年目标:巩固和深化“十小”整治成果,制假售劣、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十小”生产经营行为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农村市场监管网络基本形成;“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健全;农村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整治。督促纳入监管的小作坊业主履行质量安全承诺,严格按照《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基本要求》组织生产;以桶装饮用水、“两豆”(豆制品及豆芽)、茶叶、米面制品等四类食品为重点,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无证照或证照不齐、达不到取证条件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和取缔力度;严厉打击使用非食用原料、有毒有害物质、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鼓励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按照龙头带动、区域集中等“五种模式”整合提升,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通过整治,促使食品加工小作坊做到:证照齐全;生产场所符合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三框一盒”齐备,并执行相关规定;食品生产加工操作人员均持有健康证等。此项任务由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配合卫生、工商等部门负责组织落实。

(二)小食杂店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促使小食杂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店面整洁卫生;严格实行台账登记制度;严禁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通过整治,争取将小商店逐步纳入安全监测的监管范围;并对有关的定点、专业供应(批发)商逐步建立档案,纳入监管范围,全面建立索证索票制度。此项任务由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配合卫生、工商等部门负责组织落实。

(三)小餐饮店质量安全整治。逐步推广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严格执行餐饮原料进货登记制度,严厉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加强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争取在20*年年底前将小餐饮店(点),100%建立档案并纳入安全监测的监管范围;将流动经营的小餐饮摊点基本纳入安全监测的监管范围。严格推行餐馆业原料进货索证、验收和溯源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按照要求发放卫生许可证。落实环境治理措施,规范餐饮废弃油脂的收集,防止泔水流入食品市场。促使小餐饮店、小农家乐、小食堂做到:证照齐全(需证照的)并上墙;环境整洁卫生;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原料进货台账并实行进货验收;有专用的垃圾桶;餐饮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并穿戴整洁。此项任务由分管卫生的领导配合工商、卫生等部门负责组织落实。

(四)小药店(小诊所)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药品质量认证和日常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许可、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禁止超范围经营。促使小药店(小诊所)的药品、药品专柜(零售点)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场所整洁卫生;严格执行药品购进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完善药品储存条件,做好库存药品养护;按规定销售和使用药品;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质。严禁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药品;严禁销售和使用假劣药品;严禁违法虚假药品广告。此项任务由分管食品药品安全的领导配合卫生、工商等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落实。

开展小诊所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促使小诊所做到:证照齐全并悬挂在醒目位置,场所整洁卫生;属于强制检定的医疗器械必须100%检定;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质。此项任务由分管卫生的领导配合工商、卫生等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落实。

(五)小农资店质量安全整治。推进农资店连锁经营和放心农资店建设,杜绝禁用农药的销售,严厉打击销售劣质农资坑农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促使小农资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经营范围和经营内容相符;建立化肥、农药、兽药、种子、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重要农资的进货索证和销售台账制度;执业人员具备农资销售相关专业技能和一定的农资使用指导能力。严厉打击无销售农药资质的销售点,查处超范围经营、农药化肥含量不足、故意“抗农”等行为,建立剧毒有害农药流通台帐制度,确保农资产品质量安全。通过整治,争取将全部小农资店纳入监管范围;将全镇的农资供应(批发)商100%纳入监管范围,并全面建立索证索票制度。此项任务由分管农业的领导配合工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落实。

(六)小菜场整治。延伸农贸市场监管触角,加强对农村小菜场整治力度。严禁经销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的食品以及证照不齐单位生产的豆制品、米面制品等食品。促使小菜场做到:建立商品准入制度,实行规范管理。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固定和临时小菜场,确属群众生活需要并已纳入乡镇或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应加强引导和管理。对不符合基本条件和严重违法经营的,依法取缔。此项任务由分管卫生的领导配合工商、卫生等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落实。

(七)小美容美发店整治。督促业主严格执行有关卫生操作规程,加大对消毒杀菌设施投入,预防感染和疾病传播,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服务的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促使小美容美发店,包括足浴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并持有健康证;具备必须的消毒杀菌设备和工作间,经营场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以及毛巾等用品定期消毒;查验化妆品、消毒用品等质量,建立并实施索证索票制度。此项任务由分管卫生的领导配合公安、卫生、工商等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落实。

(八)小音像店整治。保护知识产权,严禁租售盗版音像制品;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厉打击销售、暴力、迷信等违法音像制品;加大对音像游商地摊的打击力度,依法取缔“黑网吧”。同时针对“小书店”(包括小网吧、小娱乐厅)结合整治。促使小音像店、小书店做到: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取得行业经营许可;经营的音像制品有合法进货凭证,正版率达到90%以上;“黑网吧”得到有效遏制;有良好的经营秩序。通过整治,争取在20*年年底前将小音像店、小书店90%纳入监管范围。此项任务由分管文化的领导配合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落实。

(九)农村小客运质量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超员超速和无证营运等违法违章行为,严禁使用货运车辆、两轮摩托车、拖拉机或悬挂拖拉机号牌的车辆、报废车或以报废车零件拼装的车辆从事客运。整治农村客运经营秩序,严格执行客运营运许可、客运车辆定期检测、司乘人员资质审查、客运安全管理等制度。促使农村小客运业主做到: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和乘运人责任险,遵章守法,不发生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此项任务由分管交通安全的领导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落实。

(十)小液化气供应点质量安全整治。严格执行液化气经营的布点审批规定,实施燃气经营许可证制度,规范准入门槛,强化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液化气供应点的经营行为,加强液化气经营场所和气瓶储存场所的安全管理,增强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建立行业服务规范,公开服务承诺,收费明码标价。争取20*年年底前将小液化气供应点90%以上纳入安全监测的监管范围。通过整治,促使小液化气供应点做到:证照齐全;从业人员具有相关资质;经营场所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液化气使用钢瓶100%经过检验合格并建立定点充装供应合同,已充装气瓶上明显清晰标明充装单位,不短斤缺两;从业人员熟悉业务知识并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建立进货登记台账并索取相关证明和检验报告。此项任务由分管生产安全的领导和工商、公安等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落实。

四、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政府将成立南田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十小”行业整治与规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分管领导和牵头部门要按照上述分工各司其职,落实好各项整治与规范任务。为确保各项整治与规范任务和工作目标顺利完成,镇政府将“十小”整治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以推动整治与规范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堵疏结合,分类治理。要认真落实市委“两创”战略,把整治工作与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相结合,与“两线”整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平安江山”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围绕群众的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坚持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整治与创业就业的关系。既要整治问题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更要注重规范、服务、提升,做到宽严相济,让更多的群众成为创业者。二是整治与便民利民的关系。既要关停取缔一批无证照及制假售劣的“十小”单位;又要整改帮扶一批“十小”单位达到规范要求,方便群众生活。三是整治与发展传统产业的关系。在大力整治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十小”单位的同时,注意保护小而精、小而优的传统产业。要科学鉴定,合理把握,全面排查摸清“十小”行业底数,掌握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制定整治标准,打扶结合、疏堵并举,积极出台政策鼓励和帮助“十小”单位通过连锁配送、合作经营、区域集中、联合加工等多种方式联小做大、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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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我镇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镇专门成立了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赖炳新同志担任组长,镇党委宣传委员黄立平党委委员陈强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有党政办综治办派出所工商所卫生院民政办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我镇经常召开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对全镇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并作出部署,并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既分工,又合作,各司其职,深入到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安全大检查,从生产销售消费等渠道堵塞食品安全漏洞,确保我镇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良好,食品经济健康发展,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较大提高,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我镇通过墙报标语宣传车分发传单资料等手段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科学引导正确的消费观,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一年来共出动宣传车40多架次张贴标语1000多张,分发宣传资料10000多份,形成了全社会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一年来,我镇定期不定期组织工商所农业站卫生院教管办等部门对辖区内的食品加工企业销售摊点商店市场学校等重点区域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

1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和制售假冒食品的违法行为。工商所企业站等部门针对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儿童食品和保健食品等10类食品开展“八查”,要求生产厂家建立质量档案,从严审查企业生产条件,强化日常监督。

2把好农产品生产安全关。按照农药管理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镇涉农的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农药兽药经营点进行整治,发现一些经营点无“鼠药定点经营许可证”经营鼠药,或不设立高毒农药专柜,不悬挂农药安全知识挂图。我镇向其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此外还经常对蔬菜基地进行速测卡检测,杜绝农药残留超标现象。我们还加强对菜农进行农药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保证了蔬菜安全。

3开展包装食品重要农产品加工品等安全检查。镇生猪定点屠宰办检查查处了一批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品;工商部门农业站重点对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腌熏制品调味品罐头食用油等10种包装食品进行“六查六看”,查处非法使用有害化学品的水果水产品农产品等。在检查市场的肉类和禽类产品时要求出售的猪肉全部经过防疫检疫,家禽类无病鸡鸭上市。在“五一”中秋“十一”等节日前夕,我镇还加大对肉类中秋月饼等食品的安全检查力度,对食品加工点经营点进行彻底清查,有效净化了节日食品市场。

4加强对农村小食店杂货店的整治。我镇要求各村(社区)干部经常各村(社区)小食店杂货店的粮油面酒乳制品饮料肉类和禽类等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群众的身体健康。

5加强监管学校企业食堂食品安全。我镇组织了教管办卫生院企业站等部门,经常性对各中小学企业的食堂以及学校周边的杂货店进行安全检查,要求食堂保持整洁卫生,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食品购销渠道登记,使用前对食品进行试纸检测,确保学生健康。大力整治学校周边小食店环境,取缔一批“三无”产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存在问题

通过一年来的工作,我镇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网点和消费的总体情况较好,生产经营比较规范,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但也存在如下问题:

1存在证照不齐全现象。个别经营户未及时更换卫生许可证,部分加工企业和销售点未办理营业执照,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

2有的食品加工点存在卫生环境脏乱差的现象,生产设备卫生消毒设施及废弃物处理等也没有达到相关标准;

3在镇一级的食品安全机构不健全,职责分散在各部门,难以组织协调;

4镇一级的处罚权力有限,除工商部门外,其他部门只能是对违规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而不能对其进行处罚,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违企业的违法活动。版权所有

三2007年工作思路

为切实加强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彻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在明年的工作中,我镇将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教育,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科学引导正确的消费观,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形成全社会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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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健全“政府负总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围绕乳品和含乳食品、食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通过夏季食品安全大检查突击月行动,实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乳品和含乳食品安全;二是确保全县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三是确保全县夏季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乳品和含乳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使用相对集中区域;农畜水产品生产基地或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区;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周边地段;旅游景点附近区域和沿景区线路周边区域等。

(二)重点单位。乳品和含乳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使用单位;农牧产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畜禽水产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供应学校食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学校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医院食堂及医院餐饮供应摊点;旅游景点附近区域和沿景区线路周边区域小摊点、小餐馆、小食杂店;各类夜市大排档、小吃街、美食街;各类食品加工小作坊等。

(三)重点品种。乳品及含乳食品、面、米、食用油、蔬菜、水产品、冷冻饮品、儿童食品、饮用纯净水、果蔬汁饮料、膨化食品、肉及肉制品、卤菜、豆制品、酱油、食醋、酒类产品、食盐、保健食品等。

三、整治内容

(一)种植养殖环节。扎实开展对农药、渔药、兽药、肥料、种子、饮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的专项检查,加大抽验范围和频次,做好以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药物残留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重点检查水产品生产过程中投入品的使用情况和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红霉素、氟喹诺酮、磺胺类等禁限用药物使用情况,消除隐患。开展生鲜乳及含乳食品质量安全检测行动,加强生鲜乳及含乳食品中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质的检测。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严厉打击在生鲜乳及含乳食品、饲料、水产繁育和养殖生产过程、生猪养殖过程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行为。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检查力度,开展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企业添加剂超量、超范围使用情况的检查,以涉及本方案中重点整治品种的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切实落实好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无证生产、无生产加工条件的生产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地沟油”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以及加工、储藏、经营私屠滥宰和病害肉、注水肉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食品流通销售环节。以超市、食品批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食杂店、农村集市为重点对象,对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进行清查,坚决查处经销“三无”、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傍名牌”食品等违法行为。按照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加大流通环节的食品抽检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监管。

(四)餐饮服务环节。强化餐饮业原料进货溯源制度,严格实施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打击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地沟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品种的监管力度,防止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

四、时间的安排

本次突击月活动自年7月20日至8月20日,历时一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7月20日—7月25日)

各部门开展摸底调查,切实掌握辖区范围内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的基本情况,在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整治方案,迅速行动。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集中整治(7月26日—8月15日)

各部门按照整治方案进行拉网式清理整顿,全面开展各项监督检查活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各类食品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总结提高(8月15日-8月20日)

各部门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加强日常巡查,密切防范,巩固成果,认真总结,全面提高,确保食品安全万无一失。

五、责任分工

各级政府负总责,安排部署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安排监管力量,全面抓好此次大检查突击月行动任务的落实。农业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环节。畜牧部门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环节。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商务部门负责畜禽屠宰加工环节。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销售环节。卫生部门负责餐饮服务、保健食品销售环节。供销部门负责新合作农村超市食品销售环节整治任务的落实。公安部门要加强与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联系,对监管部门移交的涉嫌犯罪线索迅速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成立专案组立即开展案件侦办工作。监察部门要加大行政监察和行政问责力度,督促监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对监管中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的行为,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大检查突击月行动综合协调任务的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突击月行动工作落实到位。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部门要各负其责,对本环节的食品安全负全责。县政府将组织督查组深入各乡镇(场、区)及相关部门督察检查夏季食品安全突击月活动,对在整治行动中工作不力,辖区内发生严重食品安全事件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注重标本兼治,抓好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各相关部门在突出抓好整治重点的同时,要注意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强化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其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的义务。要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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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管理

为了从源头预防和避免农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国有农场必须要通过与生产者签订安全责任书来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保证农场的安全生产。农场要做好农机安全教育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农机操作手和驾驶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要建立完善的监督审查机制,认真落实年检审查工作,对于不合要求的农机,要勒令生产者及时调整,消除农机自身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于外籍作业拖拉机,要落实好登记、造册工作,实现日常监督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减少农机安全事故隐患,推动安全生产管理;农场要加强与其他各部门的协同配合,可以通过与公安、安检等部门配合执法来加强农场安全生产管理和自身建设,做到防患于未然。

3加强与各部门协作配合

建立完善的农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仅要靠农场内部的重视和努力,还需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加强与监督部门、土管部门、司法部门之间的联系,形成共监、共管、共治的管理体系。这种综合而全面的管理体系是农场安全生产管理的巨大推力,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提高安全生产工作质量有重要意义。而且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国有农场可以得到更多财政、设备上的支持,能够有效解决国有农场无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或者更新较慢、技术落后的问题,从源头避免和减少了不安全农产品进入市场的机会,帮助农场实现安全生产、高效生产。

4加强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为了消除日常生产中的安全隐患,农场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的整治工作,从广、实、细三方面落实好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其中,“广”是指安全监督的氛围要广,做好农机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的专项整治。确保农场安全监督没有出现遗漏,全方位消除农业生产中的安全隐患。“实”是指在安全整治中,要真实的记录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在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要认真的梳理总结,并如实的建档记录,然后再逐依要求整顿。“细”则是指农场根据日常安全整治情况和相关整治方案的要求,对各项相关工作进行细化安排,并将各项工作的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便于日后的验收和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