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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社区环保工作计划范文(一)根据四方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四方区2021年度市、区长环境保护责任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四环委发[2013]2号要求,全面开展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结合我管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的目的
通过开展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结合“三项”整治,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为目标,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引导社区居民自觉参与环境保护,营造整洁优美生活环境。
二、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的主要内容
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在办事处创建“绿色环保社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并设立办公室,负责对全管区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进行督促、指导等工作。选出2个社区居委会争创“绿色环保社区”具体创建标准如下。
1、确定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2、环境管理措施切实可行,注重社区生态建设,社区环保工作计划和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健全,并能严格执行。
3、社区人居环境良好,区域环境噪声达到《青岛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应区域划分规定》的标准,无在室外使用高音喇叭的经营性店铺,垃圾分类收集水平不断提高,绿色率高,社区内无违法建筑,无废弃煤池,无生活废水乱排现象。
4、社区居民环境意识较高,有一定的环境文化氛围,经常开展和参与环保公益活动,社区内设置环境保护宣传栏1-2块,每月更换宣传内容。
5、社区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树立了良好的环境道德和行为规范,积极参与绿色消费,抵制破坏环境的生活方式。
6、居民对社区环境质量满意率达90%以上。
三、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具体时间安排,共分5个阶段
1、制定方案阶段:5月31日前完成。
成立创建活动领导机构,选出创建社区,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报区创建“绿色环保社区”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阶段:9月20日前完成。
组织实施工作计划,对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区创建“绿色环保社区”办公室,统一研究解决,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完成。 3、自查申请阶段:10月20日前完成。街道办事处自查合格后,向区创建“绿色环保社区”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由区创建“绿色环保社区”办公室组织验收后,将验收合格的“绿色环保社区”上报市“创绿”办公室,并向其提出对创建单位进行命名的申请。
4、检查验收阶段“11月30日前完成。
市“创建”办公室组织专家成立检查组,通过检查档案、现场抽查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检查验收。
5、总结表彰阶段:12月30日前完成。
由市“创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创建单位进行命名表彰。
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作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将纳入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年终考核评比。各社区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加强领导,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计划、创建标准和时间表,使创建工作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要及时进行总结,加强交流,并将创建活动信息及时上报街道创建“绿色环保社区”办公室。
2021年度社区环保工作计划范文(二)2021 年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全国、全省、全市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污染防治,加大执法力度,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结构、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在发展中加强保护, 在保护中促进发展。现制定2021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良好的创建工作运行机制
创建国家坏境保护模范城市,适宜创业大战,适宜生活居住的社区坏境,是一项重大举措,为此,社区高度重视,不断加大力度,扎实推进。
(1)、健全工作机构
平安社区始终坚持市委、市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全是上下整体推进的原则。社区成立了社区领导牵头,成员包括辖区各单位、个体工商户、各辖区物业,创建国家坏境保护模范城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模日常工作;各单位创模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组成了较为健全的工作网络,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协调各单位工作,研究和解决问题,从而形成了上下联动、运作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2)、科学制定规划,落实工作责任
为了明晰工作职责,确保创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库尔勒市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将各项考核指标转化为具体的工作任务,根据工作职能分解到各单位,落实到岗到人,并以创模负责包干到人的形式明确责任主体、任务项目、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从而确保责任落实、工作到位。
(3)、强化考评监督
建立督导督办制度,由建设街道办事处牵头,加强对各单位、各物业辖区、个体工商户巡查、抽查和暗访。为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创建工作成果。根据工作特点,采取实地考察,明检与暗检相结合,暗检为主的方式,分别安年度、季度、月度实施综合考评,考评结果通报,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小区、个体工商户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
二、精心规划社区建设,夯实创模工作基础
我社区围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按照建设绿色社区理念,制定设施了《社区生态环境规划》,优化社区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打造“天蓝、地绿、风情”的生态社区格局。
近年来,我社区根据全面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完成社区绿地绿化面积37、6555平方米。
三、深入开展创模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紧紧依靠社会组织和广大社区居民的力量,以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方式,深入动员社区居民主持创模、参与创模。通过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和公众参与形成强大的创模宣传声势,在社区营造“争当环保模范市民,争创环保模范城市”的强烈社会舆论氛围。 抓住基层社区的特点,树立公众参与意识,把“库尔勒是我家,创模靠大家”和“新库尔勒、新社区、新环境”理念深入到千家万户,建立社区环保监督员、宣传员,使社区居民树立“保护环境光荣,破坏环境可耻”的良好风尚。
创建绿色社区,需要得到社区居民的支持和参与,只有这样才能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为此,平安社区按照《“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了创建“绿色社区”工作计划、活动方案和居民环境行为规范。与此同时,他们注重发挥社区党员、积极分子、志愿者的作用,成立环保志愿者队伍,利用节假日开展爱绿护绿和环境整治活动。
(1)、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创模宣传活动
为提高社区居民的环保意识,他们还充分利用社区内的宣传栏和宣传橱窗,定期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宣传节水、节能、绿化家居等生活小窍门。在小区道路两侧和绿地上,提示居民爱护花草树木的警示牌,时刻提醒居民关注绿色,重视环保。小区内还按垃圾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分类,设置了不同颜色的垃圾回收桶,提高了居民的环保意识。企业和小区内精心设计的园林景点和休闲凉亭,为社区居民提供了休闲娱乐场所。管理规范、环境优雅,充满了人文关怀的绿色社区——平安社区,已经成为社区居民倍加珍爱的美好家园。 号召社区居民共同努力,人人参与,争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营造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城市环境,共建绿色家园。
(二)是以创模为载体推进环境教育工作落实。
结合库尔勒市环境模范城市的创建工作,开展创建绿色环境学校和创建花园式单位活动。
(三)是创建人与自然和谐生态城市为远期目标
创建适宜生活居住、适宜创业发展的社区环境,是社区坚定不移的目标,同时也是社区居民的共同心愿。我们将在建设街道办事处的大力帮助、支持和指导下,一如既往地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为早日实现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和创建生态城市目标而不懈努力。
2021年度社区环保工作计划范文(三)近来老城区片的环境卫生问题有反弹,为了使居民有一个健康、愉悦的生活环境,就要将卫生意识贯穿到每家每户每个人的心中,所以我们居委会专门组织了人员带领大家共同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为内容,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及内涵建设项目为重点,以完善服务功能和提高服务能力为核心,使我们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得到明显提高。
二、工作目标
1、搞好环境综合整治。
以“集中治脏,除害灭病,根治陋习”为重点。
2、加大除四害工作力度。
重点开展夏季杀蚊蝇,灭鼠灭蟑活动,防止病媒生物传播疾病。卫生做好了,就防止了“病从口入”。
3、建立卫生目标责任制。
整治卫生任务以责任状的形式细化分解给个人,每个人要各司其职、分头负责,抓好落实。
4、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我们继续开展“红袖标”工程,对管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区的卫生进行严格管理,做到垃圾收集有序,不乱倒垃圾,不乱泼污水等。
三、工作步骤及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专人管理社区卫生工作,明确责任,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紧密协调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共同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
2、加大保护社区卫生环境意识的宣传。
积极开展便民服务,充分利用社区的宣传栏和发放传单的形式,对居民进行宣传,为居民提供多种环境卫生知识。增强居民的自我防病意识,充分利用居委会的力量扩大宣传面。
二、主要目标
到年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噪声自动监测系统进一步完善,噪声监测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工业、交通、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排放全面达标,居民噪声污染投诉、和纠纷不断下降;城市声环境功能区达标率明显提高,农村地区声环境进一步改善。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宁静工程”)领导小组,由分管区长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文体局、环保局、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工商局、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等,定期研究部署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区宁静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宁静办”)设在区环保局,由区环保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区“宁静办”负责“宁静工程”的日常工作,指导各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牵头制订“宁静工程”年度工作计划,对“宁静工程”年度目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评估考核。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度假区管委会是“宁静工程”的实施主体,负责制定本区域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本区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四、任务和要求
(一)加大重点领域噪声污染防治力度。
1、加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
(1)全面落实《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以下简称“敏感区”)的高架路、快速路、高速公路等道路两边应配套建设隔声屏障。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2)根据城市扩展范围扩大禁鸣区域。严格实施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严格控制货车、渣土车通行证件发放,加大对违反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的执法和处罚力度。
牵头单位:区交巡警大队;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2、强化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1)严格执行《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加强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管理,施工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到环保部门进行申报。实施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实施夜间施工审批管理,严格限制在敏感区内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加强对违反审批要求和施工噪声超标排放行为的查处。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关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2)实现建筑施工的实时监督,鼓励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将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控制纳入文明工地评比内容。强化项目经理是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制度。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3)全面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经信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区环保局、交通运输局。
3、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1)禁止商业经营活动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积极推行城市室内综合市场,取缔扰民的露天或马路市场。严格管理敏感区内的文体活动和室内娱乐活动。
牵头单位:公安分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区工商局、城管局、文体局。
(2)严格控制加工、维修、餐饮、娱乐、健身、超市及其他商业服务业噪声污染,有效治理冷却塔、电梯间、水泵房和空调器等配套服务设施造成的噪声污染。对噪声超标单位限期整改,并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予以行政处罚。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3)对室内装修进行严格管理,明确限制作业时间,严格控制在已竣工交付使用居民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
牵头单位:公安分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区城管局。
4、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对超标企业限期整改,并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予以行政处罚。加大敏感区内噪声排放超标污染源关停、搬迁和治理力度。加强工业园区噪声污染防治,禁止高噪声污染项目入园区。严格落后工艺设备淘汰制度,将高噪声的工艺设备纳入淘汰目录。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区经信局。
(二)强化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
5、严格声环境准入。严格建设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明确改善噪声污染防治的措施要求。严格项目环境噪声“三同时”验收管理,未通过验收的噪声排放项目,一律不得投入运行。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区发改局、经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
6、加强重点源监管。有关部门每年应确定本地区重点交通噪声整治路段、建筑施工噪声重点整治工地、社会生活和工业噪声重点治理单位作为重点噪声排放源单位,上报区宁静工程领导小组,严格各项管理制度,确保重点排放源噪声排放达标。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区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分局。
7、积极解决噪声扰民。加强噪声污染投诉处置,畅通环保“12369”、公安“110”、城建“12319”举报热线的噪声污染投诉渠道。建立投诉信息共享机制和噪声扰民应急机制,防治噪声污染引发。将排放超标并严重扰民的噪声污染问题纳入各职能部门挂牌督办范围。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区住建局、城管局、公安分局。
8、开展绿色护考行动。加强中高考等国家考试期间绿色护考工作,为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区住建局、城管局、公安分局。
(三)加强城乡声环境质量管理。
9、加强城市噪声达标区建设。确定声环境质量达标区和不达标区,制定达标区保持计划或进一步改善计划。年7月底前制定不达标区噪声削减计划并报市“宁静办”后实施。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关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分局。
10、进一步改善乡村声环境质量。严格控制城镇化过程中的噪声污染,防止噪声污染从城市向乡村转移,将加强乡村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纳入日常环境管理工作。
牵头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关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分局、。
(四)强化监管支撑能力建设。
11、完善噪声监测网络。年完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和功能区定点监测布点,区域环境噪声监测覆盖范围超过建成区面积的90%。持续完善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在区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和主要道路交通干线设立噪声显示屏,为环境宣教、公众参与提供信息化的窗口。在重点噪声污染源安装噪声自动监测仪器,并将监测数据作为执法监管依据。加强噪声污染执法监测能力建设,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部门逐步配置应的噪声现场监测设备和仪器。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区财政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分局。
12、提高执法监管能力。区环保局设专人从事环境噪声日常管理工作,并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机构建设。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噪声污染防治关法规、政策和标准的培训。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13、开展治理工程示范。开展低噪声路面技术研究和示范工程建设。促进道路声屏障建设,实施高效隔声窗应用示范工程。按规定开展汽车环保定期检验工作,将噪声排放逐步纳入检验范围,并开展摩托车和农用车的噪声定期检验示范。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噪声污染治理示范工程。
关责任单位:区科技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公安分局。
14、强化联合执法检查。噪声污染防治有关主管部门互协调配合,每半年组织一次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区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公安分局。
(五)加强综合保障措施。
15、加强规划引导。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和声环境质量改善作为重要任务之一,纳入“环境保护规划,设立噪声污染防治章节。在编制城乡建设、区域开发、交通发展和其他专项规划时,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中纳入声环境影响评价章节。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区发改局、经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
16、完善法规政策。研究制定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关法规、规章。严格依法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做到应收尽收。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区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
17、加强科技研发。加大对声环境质量改善技术研发的支持,通过科技计划,依托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利用关科研机构、高校、企业噪声振动研究基础,研发噪声控制技术,促进降噪设备产业发展。
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关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18、促进公众参与。广泛宣传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介绍噪声对人体健康危害的知识。发挥媒体对各类噪声扰民的舆论监督,加大噪声违法的曝光力度。每年“6.5”环境日期间,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报道声环境质量状况和噪声污染防治的关情况。划定后的声环境功能区应在环保网站上公示,在街道、社区明显位置设置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的标示牌。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区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分局。
五、实施进度
天台县争创国家级生态县,年内要完成前期资料申报、技术核查程序,争取通过现场核查;玉环县争创省级生态县,年内力争完成现场核查工作,黄岩区要积极做好2012年度创建省级生态区的筹备工作;临海市、温岭市继续深化生态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巩固提高生态创建成果,做好省级生态县复查相关工作,为创建国家级生态市打好基础。
二、国家级生态乡镇的创建
目前,全市有14个乡镇尚未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命名,但已进入环保部审查阶段,分别为黄岩区宁溪镇、临海市涌泉镇、天台县石梁镇、天台县泳溪乡等4个乡镇(已上报了补充材料),以及椒江区大陈镇、黄岩区上垟乡、温岭市坞根镇、临海市河头镇、天台县街头镇、天台县三州乡、天台县龙溪乡、天台县南屏乡、天台县洪畴镇、天台县三合镇等(2011年申报)10个乡镇。2012年,各地要密切关注环保部命名情况,根据具体要求及时调整辖区内的创建计划。同时,温岭市大溪镇要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确保顺利更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
2012年,各地要根据上级环保部门的工作安排,开展国家级生态乡镇及国家级生态村的创建工作。经初步安排,拟申报争创国家级生态乡镇的有:
四、市级生态乡镇(街道)、生态村的创建
2011年市级生态乡镇(街道)、生态村分别可于5月、11月中旬进行申报。市生态办将根据各乡镇、村的申报材料与申报文件,对提出申请的村、镇进行现场验收,通过验收的将予以命名。请各地根据创建工作,分批次、合理安排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的申报工作。
五、生态乡镇、生态村复查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水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全面整治排污企业,努力改善水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和谐*。
工作目标:在20*年已完成188家工业企业废水整治的基础上,20*年对全区所有规模上企业和重污染行业企业进行全面达标治理,规范企业排污行为,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工业企业废水达标率达到85%以上。
三、废水达标整治技术标准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技术标准,分类进行废水达标整治。对于可以通过管网接入污水处理厂的企业,要求污水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中三类水排放标准(COD为500mg/L,BOD为300mg/L)后,接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废水不能接入污水处理厂的企业,要通过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将污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中一类水排放标准(COD为100mg/L,BOD为20mg/L)后可以排放;砂洗、印染、化工等污染较为严重的行业,按*区砂洗、印染、化工行业规范化整治标准进行整治;对于机械模具类企业废水应重点突出乳化液处理进行整治;废水处理设计方案必须委托拥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报送区环保局审查。
四、工作计划
(一)20*年1月—4月为宣传发动阶段。
(二)20*年4月—10月为巩固和达标整治阶段。
1、巩固20*年企业达标整治成果
进一步规范健全188家工业企业达标整治档案和信息库,规范健全企业环保管理台帐。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偷排、直排或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确保工业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
2、继续开展企业达标整治
20*年4月—5月完成年度涉治企业的设计方案编制及审核工作,20*年6月—10月完成土建、调试工作
(三)20*年10月—12月为总结验收阶段。
按照《解决市区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整治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市区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整治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规范验收考核工作,确保达标整治效果。
五、工作任务
(一)建立工业企业污染源档案系统,实现动态管理。结合排污申报和污染源普查,对区内所有企业进行核查,查清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建立工业企业污染源档案系统。在此基础上,开展排污总量核定和排污许可证发放。
(二)全面开展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治理。对能纳入区域集中处理的要限期进入区域集中处理设施;对能自行处理达标的要限期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对不能处理达标的要采取关停等手段;对已有设施但不能稳定达标的要限期整改;对未落实环保“三同时”的要限期完成验收。
(三)加强新、改、扩建项目的环保管理,实行总量控制。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必须做到增产减污,建设项目实施中要充分考虑截污、污水治理,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
六、职责分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各自辖区内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整治的具体实施工作,并对整治工作的如期实现负总责;环保部门依据行政职能做好督查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撑,负责废水达标整治的验收工作及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工商部门要紧密配合整治工作,把好项目审批关及执照年审关,对于无照经营及超范围经营企业依据法律途径予以取缔,对未领取排污许可证企业不予通过执照年审。
七、保障措施
20*年是工业企业达标整治的攻坚之年。为此,全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真抓实干,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1、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年度目标整治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有关企业。环保部门要积极组织督查工作,定期通报整治进度,并向社会公开。同时,要实施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整治月报和例会制度。
二、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污染减排工作负总责,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总量减排目标和重点减排项目按期完成。
(一)分解减排目标责任
将污染减排目标纳入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每年第一季度制定实施总量减排年度工作计划。将总量减排指标、重点任务、重点减排项目分解到具体项目和重点企业,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
(二)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和国家、省、市、区下达的落后产能淘汰计划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督促按期关停审批(核准)新扩建项目要求关停的产能;已在年底前淘汰关闭的污染严重的企业,要加强监控、严格监管、关停到位。制定上报所属树脂工艺生产企业的关停计划,引导企业做好关停转产准备,确保2013年全区取缔树脂工艺生产行业。
(三)加强所辖企业环保日常监管及信息报告工作
建立对所辖企业环保工作的日常巡检制度,及时向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应企业情况,协助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督导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限产或停产整改,引导企业于年年底前完成整改提升。
(四)引导工业企业实施节水改造和废水深度治理
引导所属企业完善污水配套管网,确保规模以上企业产生的污水年年底前全收集进工业园区及城市的污水配套管网。组织辖区重点耗水行业企业实施节水改造和废水深度治理,提高水回用率和清洁生产水平。
(五)引导生活能源清洁化,实施非电锅炉(炉窑)减排
2012年月日起,区划定为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街道办事处要协助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断推进生活能源清洁化,不得新建燃煤(重油、渣油)炉窑,不得经营燃煤(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2012年底前,现有燃煤(重油、渣油)炉窑全面实施煤改天然气(LNG)或改电等清洁能源,1蒸吨/小时以下锅炉鼓励采用电锅炉。所有非电炉窑排放的污染物应治理并按期达到《市非电锅炉、热载体炉SO2、NOx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规模大于20蒸吨/小时的非电锅炉限期于2013年底前完成低氮燃烧改造或者建设脱硝装置。
(六)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
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十二五”市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计划的通知》及年度计划要求,配合有关部门按期完成污水配套管网建设任务,完善辖区内污水配套管网,通过各种渠道发动社会力量不断完善社区污水管网建设,完善雨污分流措施,尤其是加快污水支管网建设力度,2015年实现辖区内所有生活、工业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七)加强水环境保护工作
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南高、低干渠及新区水体的截污改造工作,加强对南高、低干渠及新区水体进行监管与巡查,及时拆除与水利设施无关的设备,及时制止与饮用水源保护无关的活动。完善卫生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并大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卫生意识,严查向水体倾倒垃圾等污染和破坏水质的人为活动,确保南高、低干渠及新区水体无生活垃圾排入。保护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交通警示牌、界标,如有损坏应及时向上级水利主管部门报告。街道办事处年10月底前,辖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顺发养殖场)必须关停。
(八)加强环境卫生和生活垃圾的管理
加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提高保洁作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保洁人员工作积极性,增强责任心,稳定环卫队伍。实施市容网格化管理,抓好市容环卫督导队的日常巡查工作,确保环境卫生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及时清理与转运生活垃圾,保持辖区环境卫生,树立城市良好形象。
(九)加强环保工作保障
Ⅰ共性考核部分
(一)组织领导
1.考核指标、标准及评分规定
(1)领导重视情况。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有专(兼)职人员管理街道环保日常工作的得1分;建立考核与配套投入机制,把环保工作列入对社区、街道部门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考核的,得1分;积极开展环保工作,获得各级环保部门奖励、补助资金,并按一定比例进行配套投入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积极配合做好各项环保工作。能积极配合处理环境污染事故或纠纷,积极配合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的得2分,不能积极配合的按配合情况得分。
(3)街道财政在环保方面的年度投入情况。环保资金投入包括环境污染治理、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管理投入三大项,按环保投入占街道年度社会事业开支的比率高低计分。
(4)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年度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分解工作任务且建档完整的得5分,未全部完成的按完成情况计分。
2.档案材料要求
(1)成立环保工作领导小组,有专(兼)职管理人员。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社区、街道部门的环保绩效考核制度,各级环保补助、奖励资金配套投入制度,党政会或专题会研究环保工作的会议纪要、会议记录、印发文件及其他能够反映环保工作绩效情况的相关资料。
(2)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应急预案;登记受理、报告处理、部门协作处理情况资料。
(3)街道财政预算安排及决算资料;年度环保投入财务报表;主要环保投入支付的财务凭证;年度财政统计数据。
(4)按照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工作任务分解表下达的项目分别整档。
(二)环境卫生管理
1.考核指标、标准及评分规定
(1)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情况。按区卫生管理中心对各街道年度考评综合排名结果计分。
(2)河道、沟渠、湖泊清淤整治。能按时完成清淤整治任务并保持整治成效的得4分,发现一次淤积、水面垃圾大量漂浮、排水不畅现象的每次每处扣1分;沟渠周边垃圾能及时清理的得2分,发现一处垃圾清理不及时扣0.5分。(此项每季度考核一次,全年累计)
(3)辖区污水管道畅通。有开展辖区内污水管道清淤、疏浚、改造等专项工作的得3分;污水管道畅通,未出现堵塞、污水溢流现象的得3分;发现一处堵塞、污水溢流现象的扣0.5分;同一地点反复出现的,每次加扣1分,加扣扣分不封顶。(此项每季度考核一次,全年累计)
(4)流动饮食摊点(包括大排档、烧烤等)及商铺经营引发环境污染情况。流动饮食摊点整治到位,未存在流动烧烤油烟、垃圾严重污染的;未发现商铺存在高音喇叭招引客源引发噪声污染的,得5分。每发现一次的扣1-2分。(此项每季度考核一次,全年累计)
2.档案材料要求
(1)由区卫生管理中心提供各街道年度考评综合排名。
(2)河道、沟渠、湖泊清淤整治资料(如委托清淤合同,整治工作现场图片等)、资金投入凭证、整治前后的图片资料。
(3)污水管道清淤、疏浚、改造方案;实施工程建设的资料(如施工合同、图纸、进度、会议纪要或记录等);资金投入资料;长效管理机制资料。
(三)企业环境监管
1.考核指标、标准及评分规定
(1)督促新改扩建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情况。每季度及时报送辖区内企业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的相关信息。随机检查3家企业,每发现1家与街道报送信息不符的扣0.5分,每发现1家漏报的扣1分。(此项每季度考核一次,全年累计)
(2)配合做好污染严重建设项目(见备注二)的监督管理工作。街道及时报告并配合环保部门查处一起污染严重建设项目的环境违法行为的,得2分,封顶得6分;每发现一起污染严重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的扣2分,扣完为止。(以环保部门日常执法检查为依据)
(3)辖区居民环境投诉。按环境污染投诉宗数的年度环比升降情况计分。环比上升的,不得分;环比持平和下降的,按各街道下降幅度排名计分;每出现一宗重复投诉扣0.5分。
2.档案材料要求
每季度报送企业相关信息资料文档。
(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1.考核指标、标准及评分规定
(1)“禁白”整治工作。随机抽查1家商店或超市、1个集贸市场、1家饮食店,发现使用(销售)不可降解塑料用品的,每家扣1分,扣完为止。
(2)公共绿地、植树造林。街道(含社区)年度投入新增绿化建设显著成效的得3分;养护不到位的酌情减半扣分;无投入新增绿化建设的不得分。
(3)公务用车尾气达标率。街道在用公务车辆全部获发绿色环保标志的,得2分,一辆车辆未获发扣0.5分,扣完为止。
(4)重点流域(含近海水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区重点流域(含近海水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建设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下达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全面完成的得10分,有开展工作但未按时完成的,按工程进度得分,未开展不得分。
(5)环保专项治理行动。积极开展各项环保专项治理行动下达的任务,按完成情况考核计分;街道主动开展环保专项治理行动并取得成效的,得2分。
2.档案材料要求
(1)“禁白”宣传教育材料;日常检查、查处情况资料。
(2)街道实施年度绿化情况材料、资金投入资料、工作总结。
(3)街道在用公务车辆清单及各车辆环保标志证明材料。
(4)按辖区重点流域(含近海水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及建设国家建设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的要求建档。
(5)按各环保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要求建档。
(五)宣传教育
1.考核指标、标准及评分规定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公众参与情况。有设立并定期更换环保宣传栏,多形式开展环保宣教活动的得5分;积极指导“绿色社区”创建并持续巩固创建成果、积极配合辖区“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的得3分;有开展节能减排专题宣传教育、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的得2分,未开展的不得分。(通过查看资料、图片,结合日常工作情况考核计分)
2.档案材料要求
环保宣教活动方案、文件、图片等相关资料。
Ⅱ专项考核部分
(一)北渠饮用水源保护
1.保护北渠饮用水源情况。落实《北渠段水源保护工作综合整治责任状》工作职责。重点考核北渠两侧垃圾清理、污水排放情况是否有污染北渠的行为,现场检查北渠沿线两侧,每发现一处与饮用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扣2分;存在畜禽养殖一处扣2分;两侧生活废水没有排入北渠应急截污系统而直排北渠扣2分;垃圾清理不及时一处扣1分;入渠洗澡、洗衣、游泳、垂钓等污染北渠现象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分不封顶。(此项目考核北峰、清源、城东、华大、东湖街道,每季度考核一次,全年累计)
2.档案材料要求
考核饮用水源保护情况,按《北渠段水源保护工作综合整治责任状》要求建档。
(二)畜禽养殖污染整治
巩固畜禽工作成果。考核执行《年区禁养家禽家畜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长效性,凡发现一处畜禽养殖点,每次每处扣2分,扣分不封顶。(此项目考核北峰、清源、城东、华大、东海街道,每季度考核一次,全年累计)
二、组织实施
(一)抓好小城镇规划建设,促进乡、村集镇科学有序的发展。
1、加快农村小城镇建设,完成了集镇区的小城镇详细规化,为我乡的小城镇建设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积极推进农贸市场的改造,为解决集中区内的大集和占道经营和农贸市场的“脏、乱、差”现象。通过乡村两级的共同努力,不分日夜的做工作讲道理,并为农户解决一些实际困难,现已基本完成农贸市场用地的征地工作。
3、对乡、村集镇规划区内的土地进行长远计划(预留),并对各村的土地进行有效、合理的分类,为未来几年的农业造地进行计划。
(二)加大创建文明的力度。首先通过多种方式、动员全乡人民共同搞创建、人人讲文明,创造一个良好的文明创建工作氛围。其次,对集镇的集中整治,由专人在街道的人口集中、车流辆大的路段疏通交通,定期对街道进行清扫,并由环卫站对集镇的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处理,确保集镇区内清洁卫生,创造舒适宜人的生活环境,对集镇内随意乱挂、乱贴的商业广告标语进行清理,并对农贸市场进行整治。
(三)依法依规审批宅基地,规范审批程序。对每处宅基地的审批坚持先实地踏看、调查再审批的原则,对违规用地、存在矛盾纠纷、影响未来规划发展的建设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和打击。对规划区外的农房建设,必须符合新农村规划和功能要求,加强农房后期质量监管力度。通过同相关部门、村、组的通力合作,强化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了农房建设质量安全总体良好。对规划区内的民房审批,积极同县城建规划局等部门协调。
(四)申报了平基村市级生态村和狮形村省级生态村,目前正在积极努力创建中,
(五)积极做好危房改造项目,对各村的危房进行全面的摸底。
二、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改善和生活质量的提高,舒适、和谐的生活、生态环境已成为人人关注的重要问题,因此环保办为抓好的环保工作作出了不懈的努力。
1、为建设一支高素质而强有力的环保工作队伍,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加强环保制度的建设,对环保工作实施有序的监督和管理。
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使人人都“讲环保、懂环保、重环保”,为抓好我乡的环保工作起先导作用。
3、加强集镇街道的卫生环境管理,并鼓励和督促各村抓好环境卫生管理,现已经将村和集镇垃圾一起运送到市垃圾处理中心。
4、加强对有证企业的环境排污管理,严厉打击排污不达标的非法企业,对这些企业采取限期整改和强制关停等措施。
四、下半年的工作计划
1.积极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农贸市场建设的完成。
2.加强集镇的基础设施建设、乡容乡貌、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管理,促进小城镇建设快速、稳健的发展。
3.继续抓好环保宣传工作,严厉打击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4.努力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认真做好危房的认定、建设、资金的落实。
1、加强对社区居民小区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组织发动广大群众做好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的工作。持之以恒的开展周末卫生劳动活动,集中清理乱堆放和清除卫生死角,通过街道干部、社区工作人员周末卫生劳动带动辖区单位、群众共同参与创建国家文明卫生城区工作中来。
2、继续开展整治乱张贴、非法小广告“牛皮癣”活动,采取包干包段和集中行动的方法,对辖区内所有楼院、小街巷等处的乱张贴进行清理整治。建立长效机制,要求社区保洁员在保洁时,发现一处清除一处,并定期检查。加强宣传,鼓励居民向社区、城管举报乱张贴者等。努力为广大居民群众营造一个文明整洁的生活环境,将“治癣”工作推向深入。
3、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4月份是全国第爱国卫生月,社区将积极配合巩固各项创卫成果、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卫生意识,组织全市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预防各类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搞好食品卫生、饮水卫生,卫生大清扫和除“四害”活动,防止虫媒传播疾病,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
4、加大除害防病工作力度,努力扩大“四害”防治覆盖面,有效降低全辖区“四害”密度。组织开展全辖区除四害统一行动。动员全社会参与,组织开展春、秋除“四害”行动以及夏季除害、秋季灭蚊、冬季灭蝇灭蟑周等专项行动,全面控制“四害”孳生、活动的高峰季节。同时,加大公共场所的消杀力度,组织义务消杀队伍定期做好道路绿化带、预留地、待建地等日常除“四害”工作,严格控制“四害”密度,防止病媒生物传染疾病在我辖区的发生和流行。
5、广泛开展社区卫生宣传教育活动,致力提高居民卫生意识和健康素质采取全方位、多形式、多渠道、立体式的宣传模式,通过设立爱国卫生宣传专栏、派发宣传资料、刊登宣传专版,广泛宣传爱国卫生工作。完善和丰富爱国卫生内容,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信息,提供咨询等服务;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文明的卫生行为。
二、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提高居民环保意识
“绿色环保社区”的创建是一项为辖区居民创造舒适人居环境的工作,同时也是一项具体事务性工作,需要辖区单位、社区居民的共同参与,需要全体社区成员的共同维护。为此社区将积极配合区、街环保、卫生、城管部门加强对辖区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的检查和督促。为引导广大社区居民的文明生活方式,社区将组织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活动。倡议广大的社区居民使用环保、无公害的产品,选择绿色的生活方式,自觉控制生活中的垃圾、噪声、污水、油烟的排放。
二、主要目标
(一)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年下降57.85%,烟尘及粉尘分别下降10%。排放总量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之内。空气质量优良以上天数超过325天,降尘年均浓度值降低20%。
(二)重点解决冒黑烟和扬尘等大气污染问题。全区燃煤污染,石油混合性污染和空气有异味等环境问题得到全面控制和改善。
(三)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达到100%,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达到95%,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基本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三、任务和要求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工业布局。
1、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发展。注重资源和环境的承受力,严格控制新上高能耗、高污染项目和资源密集型产业发展。引导和推动工业向工业园集中,加速产业集聚和专业化分工,完善产业链。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关责任单位:区经信局、环保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2、提高建设项目环保准入门槛。根据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结合自身实际,抓紧实施产业结构指导目录。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关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3、强制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工艺和设备。淘汰城镇居民集中居住区附近产生刺激性废气的生产工艺或生产线,淘汰市政府划定的禁煤区范围内的燃煤锅炉(灶),严格管理控煤区,加快热能管网范围内的燃煤锅炉的淘汰工作。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关责任单位:区发改局、环保局、质检局、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审核。
4、新增市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1-2家,进一步扩大循环经济试点覆盖面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关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5、完成上级下达的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任务。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13家,5家企业通过ISO14000认证。积极鼓励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环保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三)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削减排污总量。
6、深化重点行业污染专项整治。组织开展电镀、线路板、化工等高能耗、高排放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企业尽快搬迁,对工艺落后且改造治理无望的企业坚决关闭。
对超标排放或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实施限期治理,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对偷排和超标排放的违法企业依法坚决予以惩处。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四)推广清洁能源,扩大禁煤区范围。
7、鼓励和支持使用清洁能源。积极争取增加天然气的供应量,充分发挥燃气发电机组作用。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8、巩固禁煤区成果。制定关政策,在已划定禁煤区范围内,限制使用含硫量高的能源。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五)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9、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和各地环境整治。做好汽车站、码头和农贸、小商品等专业市场的环境卫生管理,强化开放式园林、大型商场和娱乐场所等周围环境卫生的保洁和监管,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水平和行驶车辆整洁水平。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六)控制扬尘污染。
10、在城区范围内取缔影响周围大气环境的“老虎灶”。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关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城管局、安监局、工商局、环保局。
11、控制施工扬尘污染。
各建设项目立项时应报备水土保持方案,建设施工时应严格按照方案实施。
强化建筑施工工地管理,从源头上有效控制施工扬尘污染。通过ISO14000认证的企业优先承包建筑工程。
推广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控制方案报监制度。到年底,城区报监率达100%,其它各地达60%以上,所有建筑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方案的报监。
施工场地100%实现围栏作业并逐步淘汰砖砌围栏。城区100%淘汰砖砌围栏,其它各地淘汰80%。
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按平布置分类规格存放。对易产生扬尘的大堆物料,能洒水的应按时洒水压尘,不能洒水的必须覆盖。其它各地50%左右的工地消灭建筑材料扬尘污染源。城区施工现场基本消灭扬尘污染。
加强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理,严禁直接抛洒建筑垃圾。
强化对拆迁城区现场的环境监管,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所有拆迁工程必须洒水压后方可施工,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应当停止拆迁工程。
加强对全区各类施工工地的扬尘污染执法检查,对造成污染的施工单位,要责令期整改;对逾期仍未达到要求的,要坚决责令停工整顿。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关责任单位:区城管局、水利局、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12、逐步消灭工地车辆带泥上路现象,提高行驶车辆清洁水平。
城区100%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或设备,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其它各地须达56%以上。年城区各建筑工地基本杜绝带泥上路现象。
加大对工程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的遗撒、滴漏等污染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道路遗撒严重的路段,要组织有关单位及时进行清理。加强车辆保洁管理,在高架环路一周之外合理规划设置汽车清洗场站,保证行驶车辆清洁。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关责任单位:区住建局、交巡警大队。
13、全面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
在实现100%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基础上,中心城区率先推广使用预拌砂浆。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关单位:区住建局、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14、控制道路扬尘污染。
改变传统的道路清扫方式,提倡科学、机械化洒水清扫除尘。城区主要道路的机械化洒水清扫率力争达到100%。一般的交通道路鼓励采用机械化洒水清扫。充分利用中水定时冲洗道路和喷雾压尘作业,减少道路扬尘。除雨天或者最低气温在摄氏0度以下的天气外,城区主要道路车行道一般每日冲洗清尘1次、主要道路的行道每天必须进行清扫保洁。遇有大风沙尘天气,要延长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压作业时间,增加作业频次。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15、加强城区公共绿地和道路绿化的建设和管理。增加绿化面积,提高绿化覆盖率和生物多样性水平,减少土地面积并定期冲洗道路两侧绿化灌木树叶积尘。
牵头单位:区农业局。
(七)控制机动车污染排放。
16、严格执行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新车实施国家第III阶段(欧III)尾气排放标准。
加强对机动车污染排放的年检及动态抽检,整治机动车污染排放超标车辆的违法行为。禁止超标和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加大查处力度。
牵头单位:区交巡警大队;关责任单位:区环保局、交通运输局。
17、强化对机动车排气污染的监管。
牵头单位:区交巡警大队;关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18、坚持公交优先。改善公交车行驶条件。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关责任单位:规划分局。
(八)控制服务行业废气污染。
19、加强对餐饮业油烟污染的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切实解决好民众关心的油烟污染问题。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关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城管局、工商局、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20、合理规划餐饮业布局。城市改造和开发应当按照环境功能区的要求,规划和建设餐饮业对集中的商业经营区域。新建餐饮业经营场所的选址,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包括商住混合建筑中居住邻接的楼层)新建、扩建餐饮业。
牵头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21、餐饮业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应排放标准。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九)禁止垃圾露天燃烧、秸秆焚烧及其他露天焚烧污染大气的行为。
22、规范垃圾处置工作,要做到“户集、村收、镇(街道)运、市处理”,安全处置各类垃圾。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23、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焚烧垃圾、树叶及废弃塑料、皮革等产生有毒害气体的违章行为。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24、坚持“堵、疏”结合原则,禁止秸秆焚烧,积极引导鼓励农民采用秸秆粉碎还田技术、秸秆沤堆肥技术,综合选用秸秆资源。
牵头单位:区农业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五、实施进度
(一)准备阶段:区蓝天办召开有关部门会议,对蓝天工程行动计划作进一步细化,分解年关任务。
(二)实施阶段:各部门制定实施区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的具体方案;各部门分解落实任务,全面完成全年目标。
(三)总结阶段:各牵头、责任单位年终向区蓝天办提交专题工作报告。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蓝天工程的领导,区蓝天工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指挥、协调,对各地、各部门实施蓝天工程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区蓝天办负责全区蓝天工程的日常工作。各牵头、责任单位对完成年蓝天工程工作计划任务负责,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各牵头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街道地处城区,东面和北面与镇相邻,西接大陈乡,南与街道、乡相连,区域总面积平方公里,下辖个行政村和个社区,户,人,耕地万余亩,园地亩,林地万余亩,有效灌溉面积万亩,森林覆盖率为。街道是江山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建成区西面有西山森林公园,东面有须江公园,江山港自南向北从街道中部流经全境,省道、省道、黄衢南高速公路穿境而过。
一直以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对生态建设工作十分重视,积极探索具有街道特色的生态建设之路,理性分析了街道地理、交通、区位优势,明确了生态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把生态建设作为整合资源,推动城乡经济发展的一大战略举措,生态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全街道农业生产以发展无公害农业、绿色农业、有机农业为重点,工业生产以机械加工、服装加工、木业加工为主。据初步统计,年街道完成国内生产总值亿,农民人均收入元。生态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制定目标
生态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任务,为了有计划有组织地抓生态建设工作,确保按规划实施,我们从基础入手,开展工作:一是上下动员,形成共识。召开生态建设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发动,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生态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向广大群众灌输生态理念,树立生态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了生态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我们在年月即成立了生态建设领导小组,今年又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了生态建设领导小组,成立了以街道办主任任组长,以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生态创建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工作,并专门设立生态环境监管站,负责生态建设项目的实施,为生态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三是制定工作目标。我们在年规划编制的基础上,确定了生态建设工作在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项目,每年根据工作重点制定生态建设的工作计划,实施办法。街道在充分调查摸底的情况下,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因此年的各项工作计划,都将全面得到落实。
2、明确重点、狠抓落实、全力推进生态建设工作
生态建设的最终目标是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达到人与自然地和谐统一,街道生态建设办公室以规划为龙头,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各项基础设备建设为动力,以发展生态经济为重点,切实抓好生态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第一、强化功能区划,调整工业用地布局,进一步拓展适合生态工业发展的平台。街道由于地处城区,工业用地的布局关系到城市发展和产业集聚,街道下属各工业企业和各行政村全部划入城市总体规划,因此坚持调整用地布局,优化产业结构,以科技进步为依托,确立生态优先,协调发展的原则,对于城市发展意义重大。今年我们首先是根据市场化发展的要求,结合工业发展的区域定位。逐步将以自内而外,自上而下的目标转移,东面从省道沿线的赵家百度山下延至何家村,西以虎霸集团为中心向西北方向拓展;其次是依靠科技创新,优化产业结构,加大资金技术和加强对外合作,对规模小、技术含量低、能耗高的企业通过产业结构优化实现优胜劣汰。并坚持科学发展观,着眼于长远,坚决杜绝重污染源的产生,同时严把审批关,不上重污染项目。其三是进一步抓好工业园区建设,以生态型企业的引进为重点,去年以来,重点引进服装、电子、汽配等无污染项目。搞好园区内绿化、硬化。年工业园区硬化余米道路,埋设排污管道,建造污水处理池立方米,对厂区和四旁道路进行绿化,共投入资金余万元。今年工业园区引进企业5家,完成用地指标亩,可完成年产值万元。
第二、开展污染治理,发展绿色农业。一是认真贯彻《江山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全面实施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治理工程。首先严格控制规模养殖场的发展;其次结合村庄规划,合理布局畜禽养殖场;第三广泛宣传《暂行办法》,提高广大群众对加强环保工作的认识,力所能及的参与到生态环保工作中来;第四加强监管力度,对小规模的养殖场结合村庄环境整治实现达标排放。二是探索并推广零排放生猪养殖模式;三是建设实施“811”工程、千户沼气池建设项目;四是建设300亩设施栽培无公害蔬菜基地;五是建设无公害食用菌基地,年全街道栽培食用菌万袋;六是建立生态水产养殖基地亩。
第三、加强基础设施投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切实改善生态环境。实施以“五整治一提高”即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生活污水整治、垃圾固废整治、化肥农药污染整治、河道疏浚整治和提高村庄绿化为主要工作内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通过几年的努力,全街道先后已有个村完成村庄整治,到年底,街道个行政村将全部完成农村环境整治。我们尤其对村庄垃圾集中处理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进行了重点突破,一是要求各行政村全面实行“户集、村收、街道运、市处理”的垃圾集中处理模式,各村都配有专、兼职保洁员,并制定了保洁责任制和考核办法,目前街道辖区内设立垃圾投放点个,集中收集点个,配备保洁员名,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二是农村污水处理采用“3+2”分散处理模式和集中纳管建污水处理池处理模式相结合的办法,新建集中污水处理池个,立方米,分散式污水处理池个,立方米,污水处理率达。近几年,街道先后投资余万元,完成通村公路及村庄道路硬化公里,安装路灯盏,四旁绿化米,净化绿化池塘个,拆除露天粪坑个,简易厕所个,新建生态公厕座,铺设排污管道余米,并建成垃圾集中转运站一座。通过综合整治、极大地改善了村容村貌,增强了村民的环境意识,对全街道的生态建设工作起到推动作用,并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
第四、加强农业项目的投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业是基础,与生态环境的关系最为密切,相当一部分农民要靠农业致富。食用菌、柑桔、生态公益林、水利等项目的建设与生态和农民增收息息相关。在食用菌发展上,今年仍然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发展了食用菌万袋。为保证食用菌健康有序发展,增加农民的收入,我们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奖励政策,对规模户、搭大棚户、专业户进行了重点扶持和奖励,鼓励农民发展食用菌。在生态公益林建设上,我们进一步突出生态优先,因地制宜,银海设防,集中连片,规模经营,合理利用的原则,增加生态公益林的面积和资金的投入,年起,将西山、前召弄、毛塘弄、水库内插花山及岩下、姚家等林山场列为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范围,共有面积亩,经济效益明显;在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上,重点加强基础设备设施建设,增强防御自然灾害能力,及时加固修复了水毁工程,实施了“千库保安”工程,对大型水库花园弄水库、里家坞水库、启坞弄水库以及中型水库毛塘垄、三十称、周家山、夏家垄、樟树底、大水垄、南垄等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共投资万元。随着这些工程的建设,不仅改善了农业基础设施,提高了农业防灾减灾能力,也增加了经济效益,改善了生态环境。
3、以生态示范点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建设。
街道在生态建设工作中,以示范点建设为抓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辖区四个社区已有三个先后被评为省级绿色社区,今年我们重点抓好省级绿化示范村—坳里村、塔东村的建设,衢州市级绿化示范村—郑村村、灵泉村、黄家村的建设。同时我们将生态街道的创建和“中国幸福乡村”建设进行有机结合,对村庄基础设施、河道池塘、四旁绿化、村庄美化和村庄整治项目等方面进行重点建设。在各村、社区开展的一系列生态街道创建活动,为全面推动生态街道建设工作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
三、取得成效
我们认真按照创建省级生态街道的标准和要求,通过不懈努力,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大为提高,农村环境面貌得到优化,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街道辖区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要求,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工业污染源排放稳定率达,河道环境整治率达,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平方米,饮食业油烟达标排放率达,通过村庄整治已有个村达到整治要求。
1、生态经济得到发展。建设亩设施栽培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无公害食用菌基地,全街道栽培食用菌万袋;建立生态水产养殖基地亩。
2、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按照硬化、绿化、洁化、净化、亮化、美化的要求切实开展新农村建设,切实改善和有效提高农村居民的人居环境,同时通过水利、土地整理、建设用地复垦等农业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实施,使大部分农田形成田成方、路成网、渠成连、林成行的新格局,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极大的改善,农业生产效率大幅度提高。
3、农村环境得到改善。结合“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的实施,各村通过道路硬化、村庄绿化、卫生洁化、村庄亮化及农民饮用水工程的实施,村容村貌有了明显改善。
四、下一步工作
1、积极实施省级村庄环境整治村的项目建设,到年底能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并着手实施新一轮的村庄环境综合整治。
2、积极配合市环保部门做好环境监管和环境监督保护工作,强化企业监管,杜绝污染企业落地,及时调解和化解环境污染纠纷事件。
3、积极开展绿色创建活动,通过绿化示范村、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园林式单位的创建,实现人与生态的和谐发展。
(二)继续开展环境教育。从业人员教育面达到60,农民受教育面达到50,中小学生环境教育开课率达到85。各乡镇、街道(社区、宣传监督站)、市直机关工委、企事业单位要制定好年度环境教育工作计划,完善组织,确定责任人,结合自己实际情况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环境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全民环境教育各项活动档案。教委将环境教育课程纳入教学计划,保证课时安排,要搞好绿色学校(幼儿园)和“环保小卫士”创建工作。
(三)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拓宽宣传面和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宣传媒体扩大宣传。各乡镇、街道社区利用有线电视、广播站、宣传栏、厂报或社区监督站,加强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宣传。排污企业要建立宣传站,做到有专人负责、宣传计划、播报记录。
(四)开展丰富多彩的环境保护纪念日活动。在各乡镇、街道(社区、宣传监督站)、学校、成员单位、企事业单位,精心策划组织开展“4.22”、“6.5”地球日和世界环境日等重大环境纪念日宣传活动,要设立宣传台,挂横幅、贴标语、散发宣传单,并做好文字、图片、音影像资料存档工作。
(五)搞好试点工作,以点带面深化环境教育工作。通城街道(新华社区)、和平街道(黑龙江省岁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和玉泉镇(老营村)做好全民环境教育试点创建工作。结合自己实际,确定好试点方向和内容。要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学习计划,建立学习活动档案,设置好环境教育宣传栏和宣传口号,做好组织开展和总结工作。同时对20__年三个试点单位试点内容进行规范和验收。
(六)完善环境教育组织网络,确保环境教育顺利开展。各乡镇、街道(社区)企事业进一步完善环境教育组织网络,形成乡镇、企事业、街道(社区)三位一体的组织网络,形成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及时反馈工作信息,达到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络的组织协调教育作用。明确联络方式、地点和人员。
二、组织领导
__市全民环境教育指导委员会
主任:韩景远(市委常委、市政府副 市长)
副主任:杨桂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淑霞(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王守义(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员:黄文利(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春雨(市委党校副校长)
杨继斌(市教育局副局长)
那荣柏(市科信局副局长)
曹景亚(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耀华(市司法局副局长)
吴铁忠(市财政局副局长)
华国梁(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史宝申(市人事局副局长)
王佐忠(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于韶辛(市建设局副局长)
魏鸿军(市规划局副局长)
安永林(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宝祥(市农委副主任)
杭玉科(市林业局副局长)
刘臣(市文化局副局长)
赵文星(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邓雨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李树贵(市总工会副主席)
李大鹏(共青团市委副书记)
鲍红宇(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
主任:华国梁(兼)
三、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