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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年终工作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8-11 14:41:22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高校教师年终工作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高校教师年终工作

篇1

本学期,我担任了经济与管理系的经济法、会计学原理等两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在院系领导的指导下,在其他同事的热心帮助下,经过自身的不懈努力,我较好的完成了本学期的教学工作。但是在许多方面仍有许多不足,还须不断地完善自我。接下来,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过去一学期的工作做一简要回顾与总结思想方面:作为一名教师,我深切地认识到,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是开展好教育工作的基本前提。我深知要教育好学生,教师必须先以身作则,时时做到教书育人、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以自己的人格、行为去感染学生。在不断的学习中,努力使自己的思想觉悟、理论水平、业务能力都得到较快的提高。

教学方面:认真上好每一节课是教师的天职。我来到学校后认真听取系开展的经管系青年教师岗前培训讲座,从中了解如何编写教学大纲以及如何备好一门课等。同时,教学过程中遇到自己无法解决的教学问题就积极向同事们请教,努力做到课前准备好,课堂上最大限度地运用自己所学知识,我在教学方式方法进行了一些改革尝试,通过案例或者课堂讨论来传授理论,这些工作调动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他们更加认真去听课。课后积极参与听课,并向有经验的老师学习他们的教学方法,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使自己的教学能力得到不断地进步和提高。本期的工作在院系领导的指导下,在其他同事的热心帮助下,经过学生的配合和自己的不懈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比如,板书的设计不合理,对时间的把握等等,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在其他老师的帮助下不断改进,做个与时俱进的合格教师。

自我评价:经过了这一学期,我深知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大学教师,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自己,重视提高个人素质,充分利用工作闲余时间学习更新进的教学理念,关注教学新动态,争取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做的更好,早日成为一名优秀的大学教师!

篇2

要做好教师中团的工作,不仅要明确这工作的重要性,还必须知道怎样做这工作。目前有些学校团的组织机械搬用过火搞运动的一套办法,脱离了教学工作去检查和批判思想,结果不仅不能“解决”团员的思想问题,反而增加团员的思想负担。有的学校忽视思想工作,企图去代替行政,重复“领导”教学工作。有的学校只顾分配少数团的积极分子担任过重的行政事务工作和社会工作,而对广大团员及青年教师的思想教育工作却做得很少。这些做法的结果既不能很好地推动和改进教学工作,亦不能对青年教师的提高和培养起到应有的积极的作用。这些做法之所以不当,是没有抓住青年教师工作的中心环节。

什么是教师团工作的中心环节呢?青年教师的根本任务是教好学好,即一方面他们要做好常前的教学工作,同时他们又要积极学习新的课程,准备开课。为了团结青年教师教好学好,青年团主要的工作应该是为了搞好教学,协助党向青年教师进行思想教育工作。青年教师在进行教学、辅导、进修等工作中,随时都会产生各种不同的思想和问题;青年团就应配合行政深入地了解情况,针对各种问题,以共度主义的精神,并按照青年教师的特点,通过典型带动、实例对比和经验交流等多种多样的方式进行思想工作。这样不仅可以协助行政推动教学工作的胜利完成,同时也可以在完成教学工作中提高青年教师的觉悟。

目前青年教师中的思想工作还是很薄弱的。青年教师所反映出的思想问题还是很多的。譬如,许多青年教师对自己的工作还不够安心,他们认为“做教师不如到工厂前途大”,有些认为“教基础课不如教专业课有发展”,有的青年教师愿意讲课而不愿做辅导工作。因此团的组织首先要向他们进行热爱专业的教育,认真把自己分担的工作做好;因为任何一个不熟爱自己工作的人,是不可能做好自己的工作的,当然也就更不可能带动别人搞好工作。

又如,在进修工作中,青年教师存在的思想问题也很多,有些青年教师存在着急躁情绪、贪多求快、忽视政治和放松当前的教学工作;也有部分青年教师存在着自满情绪、不刻苦钻研和依赖等待的心理。团的组织要使他们认识进修工作是提高自己的重要环节,使他们以正确的态度对待进修和教学工作。清华大学团组织在行政号召教师按照全校教学计划修订个人计划时,通过这一工作及时帮助青年教师纠正了对进修工作各种不正确的看法,订出切实可行的进修计划,这种做法是好的。

又如有些青年教师刚由学生变成助教、开始上辅导课或开始讲课时都会遇着许多新问题,碰到许多困难。青年教师在第一次上辅导课以前往往非常紧张,有的吃不下饭,睡不着觉。新开课的助教为了上第一堂课常常准备了几十小时,上课时仍很慌张。团的组织应帮肋他们逐渐熟悉教学工作,还可以通过学生鼓舞他们,使他们在工作中增加勇气和信心。

为了搞好教学,青年团还要协助党教育青年教师,与老教师亲密合作,共同进步。目前大多数青年教师和老教师的关系是好的;但也有不少青年教师盲目自大,看不起老教师,轻视老教师的知识和经验。尤其是部分团员和老教师之间的关系还存在着不正常的现象。这不仅影响了老教师积极性的发挥,使教学工作受到一些损失,同时对青年教师本身的培养和提高也受到一定的影响。因此团的组织必须反复以党对知识分子的政策教育团员,并通过具体的事例教育他们,使他们从思想上尊敬老教师,谦逊地向老教师学习,真诚地帮助老教师改进工作。

篇3

小学教师离职报告1尊敬的校领导:

您好!

我是任教小学五年级__班的语文教师______,很感谢这么些年里,领导和学校能够这样关照我,让我在学校里做出自己的成绩来。现在抱歉且遗憾的是,因为个人的一些原因,我不得不做出这样的一个决定来,我要向领导您辞职,辞掉这个光荣的教师职业。愿您在看完我的辞职报告后,能够谅解我这次辞职。

身为教师,我是荣幸的,这是很光荣的一个职业,在我进入学校,真正的站在这个岗位,我就特别的高兴,为此我从入职之后,我就一直都保持着对工作的热情,努力在语文教师这个岗位,教授着这群小学生,努力的备课授课,努力的写好教案,为学生们讲好语文知识。我在这之前也一直很享受这份职业带来的乐趣,尽职尽责的把课给上好,让学生的语文成绩一点点的提高和进步,当我看着他们的成绩得到提高的时候,那种成就感真的是很让人满足,特别的开心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消逝,我在这岗位上做得久了,我也就发现自己的积极性在下降,我的热情在骤减,而且不管是上课还是备课,我都提不起精神劲了,这让我非常的苦恼,亦非常的难过。面对这份教师工作,我竟然有一天会厌倦,会发现自己对工作没有了原来的精神劲。

当前我的教学是有下降的,都是因为没有以前用功的原因,虽然我也有在努力的授课,可是却达不到之前那样好的状态,这对工作来说是不利的,对学生的教学也是不好的。现在不仅是我教学成绩下降了,学生们的成绩也都有一些下降,我也着急,但是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我常常想,要是像刚来时那样,当前面临的一些问题都不是问题,是很容易解决的。可是您也看见了的,我现在无法解决这样的难题,只能放在一边。我明白自己如今的状况是无法好好工作的,在这样下去,对工作是一种耽误,更是对学生的学习的耽误。我回去好好的思考了一下,我决定辞职,这样就能及时止损了,不会让损失进一步增加。虽然我会觉得不舍,毕竟我已经在小学教师这个岗位上工作许久,已经有很深的感情了,有那么多的回忆。只是却是无奈只能这样,所以我只愿领导能同意我辞职,愿您体谅我的无奈,因为自己的原因无法继续工作,着实无奈。最后,希望学校未来有更辉煌的发展,取得更多更好的荣誉。

此致

敬礼!

辞职人:______

2021年____月____日

小学教师离职报告2尊敬的校领导:

您好!

我是学校的小学教师,是教四年级__班的______,我想跟您提辞职的事情。我觉得自己在教师这岗位上怕是无法继续工作了,因为我觉得自己在这职位上找不到以前的那种感觉了,不能再像之前那样热爱此工作,故在此跟您提出辞职。

在最初的时候,我很喜欢教师这职业,因为我喜欢跟孩子们相处,而且当时自己的年龄也是很年轻的,所以跟学生们也可以很好的交往,是比较让我有美好回忆的一段日子。当前我已经在这职位上教学有五年了,我觉得工作已经把我的耐心都磨光了,加上我感觉自己教学也有些力不从心,这是比较主要的一个方面。身为老师,如果没有足够的学识和能力去教授学生,我觉得这是很无奈的。对此我非常的抱歉,我原来是希望自己可以在教师的这岗位上做到退休的,毕竟当时是真的很喜欢的。只是如今有太多的原因,致使我将无法把这工作做好,也没有当初的那份热爱了。我明白这份职业给我带来很多,不仅是荣誉,还有很多收获,是让我得到了成长的。

我对自己能来到学校授课是很感激的,亦感激大家对我的一个照顾,我很欢喜与大家的交往和相处。现在提出这样的要求,其实您也是很难过的,因为现在我离职,对学校是有影响的。但是这个决定是我有去充分考虑过的,不是任性而为的。我想领导您多少是了解我的,我虽然只来了学校五年,但是我在学校也是有做过许多的成绩的,也是比较出色的。只是相比之前,我现在就没有以往的那样优秀了,或许是我变得懒惰了,不愿意去想问题,也不愿意去面对一些事情,所以造成了我当前的样子。我是真的觉得自己教不下去了,这样的我,对学生们来说是不公平的。他们现在正是需要巩固基础的时候,而我作为他们的老师,帮不上他们什么忙,我现在的教学水平是真的差的,我也反思过自己了,也明白自己是对这份工作失去了先前的热情的。我不想因为个人的不足而去耽误我的学生的学习,这对他们是不公平的,我会为此而感到愧疚,我是那么渴望我的学生有一个很好的未来。所以愿领导同意,再另招优秀的老师进入学校教学授课,帮助这群小学生们完成学业。愿您批准我的离职申请,谢谢。

此致

敬礼!

辞职人: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学教师离职报告3尊敬的校领导:

您好!

此次,我带着万分遗憾的心情写下了这份辞职报告。作为一名______小学的教师,我本应该坚守自己作为人民教师的职责,在教育中带领学生们走向的未来,走向新的阶段!但是,望您原谅,因为我个人的一些原因,我不得不在这向您辞职。给您和学生们带来的麻烦与影响,我真的感到无比的抱歉!

回想在______小学的这几年来,我负责着____、____以及____等班的______科目教学工作。在教育工作方面,我一直一来都尽心尽力的做好自己的职责。在教育的大道上不算的发展自己,提升自己,为自己这小小的池塘充电,再去用自己的知识灌溉班上那些渴求知识的幼苗们。对我而言,这是最值得我自豪,也是我最重要的事情之一。作为一名教师,教育是我的天职,也是我的追求。我本以为自己能在在这条道路上一直走下去,以为我能看着、送着孩子走出______的校园,去往更远的地方。但是,六年的小学生活实在太长了。我也想坚持到那个时候,但如今突如其来的问题却让我不得不辞去自己最爱的工作,让自己暂时卸下头上这个最为光荣的称号!我很惭愧,也很纠结。

对于自己的这个决定,我考虑了很久。考虑了这样的选择是否值得,这样的行动是否会给学生们带来影响……我真的考虑了很久、纠结了很久,但是,无论怎么考虑,我要离开这里的可LIU__UE86.COM能却无法改变。对此,我真的无比的遗憾。

回想自己来到的__年来,我在______小学中拥有的也不仅仅是学生们。还记的我刚来到这里的时候,不仅没有什么经验,个人的教育上也的有很多的问题。但是,我却有这么多的前辈、老师!______小学的领导和老师们对我都非常的亲切,并给我的教育带来了很多的帮助!正因为有大家的帮助,我才能顺利的开始自己的教学生涯,并成长为现在这样的一名合格的小学教师。

如今的这个选择,我下了很多的决心,也做了很多的考虑。尽管肯能会里留下一些问题,但还望您多多帮助,我很遗憾此次的离开,但既然已经做出了决定,那么就要尽力处理的完善。

在此,还望您能及时的处理我的辞职申请,我也会尽全力的做好交接工作。最后,祝愿______小学全体领导、老师、同学们,在及今后的时间里,身体健康,不断进步!祝愿______小学,人才辈出!

此致

敬礼!

辞职申请人:______

2021年__月__日

小学教师离职报告4尊敬的领导:

您好!

自去年分配到我校以来,我一直受到了您的各方面的帮助,对此我是感恩不尽的。刚大学毕业,我由一名学生成了一位光荣的人民教师,对教师这职业我是既熟悉又陌生。感谢一年来您和诸位校领导对我的悉心栽培和备至关怀。来____小学已经有一年了,当初刚来学校时我什么也不懂,胆子也很小。正是在您的帮助下,我才适应了环境,了解了学校的基本情况,使得自己的工作走上了正轨。

回忆总是甜蜜的。在____小学的时候,我总会去看看学校那口古老的井,站在办公室二楼,看到校墙外,那一片片是金色的麦田,抬头看到的是蓝天白云,呼吸的是新鲜的空气,这里的一切令我陶醉,这里的少年让我感动,这个学校的精神,让我为之动容。

我也和事先离开学校的年轻同事们一样,离开了这所曾是我们了解社会、实践教学经验的,给我们快乐且促使我们尽快成长的校园。

在崛起工作的一年,是我踏入____小学的第一年,无论在教学上还是在班级管理上,我都受益匪浅。感谢您给了我这样好的锻炼机会。在这一年的工作中,由于性格和工作经验等原因,给您和学校带来了不少的麻烦,在此,诚致歉意!回想刚来____小学的时候,满怀憧憬。如今的我,依然如故。在学校一年的教学生活中,我切实感受到了教育的点点滴滴,虽辛苦却也甜蜜。现将辞职之由呈上,劳烦过阅。我心向往自由,个性之自由,空间之自由,时间之自由。平凡若我辈,庸碌若我辈,不求名垂青史,只愿活出自我。费精劳神,历辛尽苦,有所不悔。

我会怀恋在____小学这三尺讲台的。

感谢诸位给予我职期间的信任和支持,并祝所有领导和同事们在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此致

敬礼!

辞职申请人:______

小学教师离职报告5尊敬的公司领导:

你好!

来到这里已经二年了,在这二年里,我认识了我最尊敬的领导,结识了我最要好的朋友,可是,我现在却不得不有违公司领导与同事的期望,我要职去我最心爱的这份工作了。

一直以来,我只感觉胃不太好,上周五到医院检查,医生建议我休息治疗,自感身体需要一段时间调养,难以再为公司尽微薄之力。来公司这二年里,自感能力不足,公司领导和同事都是我的老师,从你们身上,我学到了很多东西,谢谢你们,我真的要谢谢你们。由于自己能力不足,所以每天的工作都不敢有丝毫懈怠,从一个话务员到现在的做财务,一步一步走到现,我也感觉很累了,希望能借这次休养的时候,调整心情,也充实自己。

提出辞职对我来说是既感遗憾又感幸运。遗憾的是我将要离开我工作和为之努力和奋斗的团队,从此将不能再像我的队友和朋友一样为公司尽职了,幸运的是我及时检查,知道了身体方面的问题,可以有段时间休整,可以再静静地考虑一下将来了。

说实话,要离开这个已经熟悉或者说已经产生强烈认同感和依赖感的集体,心里难免会有很多的依恋和不舍,在我休整与调养期间,我还是会回来看大家,希望大家仍能把我当成同事,当成朋友。在我心中,你们永远是我的好领导,好同事,好朋友,与你们一起工作的日子我永远不会忘记,这是我工作之中一段最美的时光,与你建立起的这段友谊是我一生的财富。

恳请领导批准我的辞呈,我将圆满做好交接工作。

最后,祝领导和同事们身体健康,万事如意,祝公司事业蓬勃发展,业绩蒸蒸日上。

此致

篇4

关键词:高校工会 青年教师 培养 

 

一、新进青年教师的特征 

河南工业大学工会为了做好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对2008年到2010年期间新进青年教师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结果表明:新进教师212人,其中拥有博士学位157人,约占75%;有讲师职称136人、助教职称40人,合计占83%;有师范教育学历的18人,约占8.5%;30岁以下116人,30岁以上96人,40岁以上为0。把统计数据与日常教学、科研工作情况结合起来进行分析,可以看出新进青年教师有以下三个特征。 

一是学历层次高,大多数有博士学位,优势是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思想活跃,教研热情高;缺点是角色转变心理准备不足,缺乏师德教育和教师责任感。二是有师范教育学历的少,只占8.5%,非师范类院校毕业的占91.5%,也就是说绝大多数新进青年教师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教育专业训练,比较缺乏作为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学经验,不能很好地将现代教学手段与传统教学手段有机结合起来,缺乏驾驭课堂教学的能力,不能妥善处理教学过程中遇到的一些现实问题。三是工作时间短,教学经验严重不足,职称低,收入低,生活压力和工作压力较大。 

二、加强青年教师培养的意义 

高校工会是党领导下的教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概括起来说就是有四项职责:维护、参与、教育、建设。教师是学校教育的主体力量,担负着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合格人才的历史重任,教师思想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业务素质至关重要,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决定着教育质量的高低,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决定着高校的办学水平。因此,高校必须重视和加强对教师的培养教育工作,努力打造一支献身教育事业的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充分发挥教师在治学方面的主导作用,这样才能达到“办高水平大学,办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 

苏联教育家加里宁说:“加强对培养人的培养比直接培养人更重要。被教育者能力的提高是以培养人的素质为前提的,这种培养必须以青年教师开始。”面对新目标、新要求,高校工会必须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中抓好重点,尤其要突出抓好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教育工作,正确认识青年教师在高校中的地位和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工作,使青年教师全面、健康、迅速地成长,是高校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自然也是高校工会工作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 

三、利用工会组织的优势加强对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的思路和方法 

1.加强师德教育,尽快帮助青年教师实现角色转变,做好成为一名人民教师的思想准备 

加强师德教育是高校长期而重要的工作内容,需要学校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协调配合,而工会组织在师德教育中具有明显的优势和特色。第一,高校工会是高校教职工的群众组织,会员几乎包括全体教职工,相比其他部门来说,有一定的凝聚力和广泛的群众基础。第二,高校工会是教职工的“娘家”,与教职工关系密切,工会组织出面开展思想教育、师德教育活动,教职工容易接受。第三,高校工会可以充分利用组织教职工开展文体活动之机开展教职工喜闻乐见的师德教育活动,既可以丰富教职工文体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又可以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 

因此,高校工会要充分发挥这些优势,扭转在青年教师中普遍存在的“重智育、轻德育”的现象,把加强师德建设作为高校工会实现教育工作职责的重要环节和内容,帮助青年教师实现角色转变,引导他们做好成为人民教师的思想准备。高校工会要围绕学校培养人的中心工作,组织青年教师围绕角色转变开展交流、研讨、总结、参观、座谈、实践等活动,协助团组织建立青年教工沙龙,结合青年教师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教育活动,对他们进行学风、校风、爱校教育,培养他们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他们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变为自觉行为,树立作为人民教师的光荣感、责任感、使命感,从内心深处热爱教师职业。同时,高校工会还要抓住青年教师学历层次高、基础知识扎实、科研能力强、思想活跃、教研热情高的特点,为他们创造有利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帮助他们脱颖而出。

2.加强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培养,帮助他们尽快提高教学能力 

高校工会可利用会员联系广、辐射面大、人力资源丰富等优势,与相关部门和会员通力合作,开展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教育工作,帮助他们尽快提高教学能力。 

(1)建立青年教师培养机制 

一是建立青年教师导师制。各分会要结合本单位的教学工作,对每个青年教师尤其是新进青年教师进行有计划的培养。安排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的中老年教师担任青年教师的导师,指导青年教师的备课、上课以及科研等工作,特别是要帮助新进青年教师尽快转换角色、站稳讲台,并逐步提高科研能力。 

二是帮助青年教师制订成长计划。各分工会要支持本单位的教学工作,配合相关人员共同协商制订有针对性的青年教师成长计划,统筹安排好青年教师的学历提升、海外访学、实践锻炼、科研训练等培养环节,提升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能力。 

(2)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 

一是做好传帮带工作。高校青年教师绝大部分毕业于非师范院校,他们专业知识丰富,但教学能力欠缺。为此,高校工会必须积极联合学校人事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重点帮助青年教师上好教学和教育入门课,让青年教师在走上讲台之前先接受短期培训,在老教师的指导下学习如何科学处理教材、精心设计教学过程、恰当选择教学方法、认真编写教案,通过组织青年教师参观优秀教案、听优秀教师的示范课,帮助青年教师初步掌握教学方法,胜任教学工作,尽快成长为合格的大学教师。 

二是开展教学技能竞赛活动。高校工会可以与教务处联合在青年教师中开展优秀教案评比、课堂教学竞赛、青年教师说课竞赛等活动,为提高青年教师教学水平营造氛围、创造条件,使青年教师学有榜样、追有目标,迅速成长。同时,要注意培养青年教师积极思考、善于发现、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的精神,使他们能够主动适应学校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3.为青年教师生活和工作排忧解难,做青年教师的知心朋友 

高校工会开展工作必须把“关心教职工、服务教职工”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目前,青年教师面临的压力主要来自生活和工作。生活方面,高校工会要急教职工所急、想教职工所想,及时了解青年教师的生活情况,给予关心、爱护和帮助。对于单身青年教师,要想方设法为他们提供交友渠道,通过与兄弟院校联合举办青年教职工联谊会等方式,给有需求的青年教师牵线搭桥;对于结婚缺房的青年教师,要提供咨询和信息,帮助其解决住房问题;对于孩子要入托、入学的教师,要积极出面联系,帮助解决困难。工作方面,高校工会可协调学校相关部门为青年教师排忧解难。总之,高校工会要帮助青年教师维护合法权益,引导他们释放心理压力、生活压力、工作压力,使压力转变为他们成长向上的动力。 

高校工会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围绕学校教学的中心工作,为青年教师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学习氛围、成长条件,使青年教师尽快成为“拥有现代教育观念的教育者,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学习者,具有课程开发能力的教学内容的组织者,具有不断自我反思、自我建构能力的研究者”,成为教育兴国的实践者,成为我国教育事业的继承者和开拓者。 

 

参考文献: 

篇5

一、新进青年教师的特征

河南工业大学工会为了做好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对2008年到2010年期间新进青年教师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结果表明:新进教师212人,其中拥有博士学位157人,约占75%;有讲师职称136人、助教职称40人,合计占83%;有师范教育学历的18人,约占8.5%;30岁以下116人,30岁以上96人,40岁以上为0。把统计数据与日常教学、科研工作情况结合起来进行分析,可以看出新进青年教师有以下三个特征。

一是学历层次高,大多数有博士学位,优势是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思想活跃,教研热情高;缺点是角色转变心理准备不足,缺乏师德教育和教师责任感。二是有师范教育学历的少,只占8.5%,非师范类院校毕业的占91.5%,也就是说绝大多数新进青年教师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教育专业训练,比较缺乏作为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学经验,不能很好地将现代教学手段与传统教学手段有机结合起来,缺乏驾驭课堂教学的能力,不能妥善处理教学过程中遇到的一些现实问题。三是工作时间短,教学经验严重不足,职称低,收入低,生活压力和工作压力较大。

二、加强青年教师培养的意义

高校工会是党领导下的教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概括起来说就是有四项职责:维护、参与、教育、建设。教师是学校教育的主体力量,担负着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合格人才的历史重任,教师思想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业务素质至关重要,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决定着教育质量的高低,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决定着高校的办学水平。因此,高校必须重视和加强对教师的培养教育工作,努力打造一支献身教育事业的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充分发挥教师在治学方面的主导作用,这样才能达到“办高水平大学,办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

苏联教育家加里宁说:“加强对培养人的培养比直接培养人更重要。被教育者能力的提高是以培养人的素质为前提的,这种培养必须以青年教师开始。”面对新目标、新要求,高校工会必须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中抓好重点,尤其要突出抓好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教育工作,正确认识青年教师在高校中的地位和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工作,使青年教师全面、健康、迅速地成长,是高校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自然也是高校工会工作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

三、利用工会组织的优势加强对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的思路和方法

1.加强师德教育,尽快帮助青年教师实现角色转变,做好成为一名人民教师的思想准备

加强师德教育是高校长期而重要的工作内容,需要学校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协调配合,而工会组织在师德教育中具有明显的优势和特色。第一,高校工会是高校教职工的群众组织,会员几乎包括全体教职工,相比其他部门来说,有一定的凝聚力和广泛的群众基础。第二,高校工会是教职工的“娘家”,与教职工关系密切,工会组织出面开展思想教育、师德教育活动,教职工容易接受。第三,高校工会可以充分利用组织教职工开展文体活动之机开展教职工喜闻乐见的师德教育活动,既可以丰富教职工文体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又可以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

因此,高校工会要充分发挥这些优势,扭转在青年教师中普遍存在的“重智育、轻德育”的现象,把加强师德建设作为高校工会实现教育工作职责的重要环节和内容,帮助青年教师实现角色转变,引导他们做好成为人民教师的思想准备。高校工会要围绕学校培养人的中心工作,组织青年教师围绕角色转变开展交流、研讨、总结、参观、座谈、实践等活动,协助团组织建立青年教工沙龙,结合青年教师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教育活动,对他们进行学风、校风、爱校教育,培养他们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他们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变为自觉行为,树立作为人民教师的光荣感、责任感、使命感,从内心深处热爱教师职业。同时,高校工会还要抓住青年教师学历层次高、基础知识扎实、科研能力强、思想活跃、教研热情高的特点,为他们创造有利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帮助他们脱颖而出。

2.加强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培养,帮助他们尽快提高教学能力

高校工会可利用会员联系广、辐射面大、人力资源丰富等优势,与相关部门和会员通力合作,开展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教育工作,帮助他们尽快提高教学能力。

(1)建立青年教师培养机制

一是建立青年教师导师制。各分会要结合本单位的教学工作,对每个青年教师尤其是新进青年教师进行有计划的培养。安排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的中老年教师担任青年教师的导师,指导青年教师的备课、上课以及科研等工作,特别是要帮助新进青年教师尽快转换角色、站稳讲台,并逐步提高科研能力。

二是帮助青年教师制订成长计划。各分工会要支持本单位的教学工作,配合相关人员共同协商制订有针对性的青年教师成长计划,统筹安排好青年教师的学历提升、海外访学、实践锻炼、科研训练等培养环节,提升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能力。

(2)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

一是做好传帮带工作。高校青年教师绝大部分毕业于非师范院校,他们专业知识丰富,但教学能力欠缺。为此,高校工会必须积极联合学校人事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重点帮助青年教师上好教学和教育入门课,让青年教师在走上讲台之前先接受短期培训,在老教师的指导下学习如何科学处理教材、精心设计教学过程、恰当选择教学方法、认真编写教案,通过组织青年教师参观优秀教案、听优秀教师的示范课,帮助青年教师初步掌握教学方法,胜任教学工作,尽快成长为合格的大学教师。

二是开展教学技能竞赛活动。高校工会可以与教务处联合在青年教师中开展优秀教案评比、课堂教学竞赛、青年教师说课竞赛等活动,为提高青年教师教学水平营造氛围、创造条件,使青年教师学有榜样、追有目标,迅速成长。同时,要注意培养青年教师积极思考、善于发现、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的精神,使他们能够主动适应学校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3.为青年教师生活和工作排忧解难,做青年教师的知心朋友

高校工会开展工作必须把“关心教职工、服务教职工”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目前,青年教师面临的压力主要来自生活和工作。生活方面,高校工会要急教职工所急、想教职工所想,及时了解青年教师的生活情况,给予关心、爱护和帮助。对于单身青年教师,要想方设法为他们提供交友渠道,通过与兄弟院校联合举办青年教职工联谊会等方式,给有需求的青年教师牵线搭桥;对于结婚缺房的青年教师,要提供咨询和信息,帮助其解决住房问题;对于孩子要入托、入学的教师,要积极出面联系,帮助解决困难。工作方面,高校工会可协调学校相关部门为青年教师排忧解难。总之,高校工会要帮助青年教师维护合法权益,引导他们释放心理压力、生活压力、工作压力,使压力转变为他们成长向上的动力。

高校工会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围绕学校教学的中心工作,为青年教师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学习氛围、成长条件,使青年教师尽快成为“拥有现代教育观念的教育者,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学习者,具有课程开发能力的教学内容的组织者,具有不断自我反思、自我建构能力的研究者”,成为教育兴国的实践者,成为我国教育事业的继承者和开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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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451文献标识码: A

高校是新时期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据统计,我国高校青年教师(35岁以下)高达59%,青年教师已成为我国高校教师队伍的主力军。科研实力和水平已经成为影响一所高校的声誉和社会地位的重要因素,教育实践证明一所高校要持续发展必须依靠科研。高校青年教师肩负着培养我国未来科技创新人才的历史重任,为了更好地完成这一历史使命,这就需要教师不断更新、扩展自己的科学视野和知识领域,在科研工作中发挥主力军作用,以科研带动教学。

高校青年教师科研工作现状

1.缺乏经验,科研方向不明确,科研意识较弱。大多数青年教师都是硕士、博士毕业就走上了工作岗位,尽管在攻读学位期间在导师指导下开展过科研工作,但大都是导师安排好的科研课题,只要按导师的规划按时完成就可以了。参加工作后。从事的学科专业与自己未来的科研方向不能有效地结合.加上青年教师对当前和未来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科技需求不了解,对国家、地方政府的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战略重点缺乏了解,对各种科技计划的特点和要求不了解,以至于自身科研定位模糊,影响了科研选题。还有部分青年教师把教育科研简单化,认为能写文章、发表文章就是稿科研,这样就进一步弱化了青年教师在科研工作中发挥主力军得作用。

2.缺乏团队合作意识,不能迅速融人现有的科研团队中。青年教师往往看重自己能否主持科研项目,在多个参与者当中位列第几,对参与的科研项目积极性不高,长期“独行侠”式的游离在团队之外,单打独斗影响了青年教师科研能力的提高。再加上对所在学院的学科专业发展方向、科研方向、研究特色、实验室和科研团队等科研环境不熟悉,不知道如何科研课题的选题、申报、评审。

3.教学任务繁重,没有过多精力开展科研工作。随着高等学校办学规模的迅速扩展,教学任务明显增加。有的学校实际师生比已经超过教育部规定。大部分的教学工作就落到了青年教师的肩上,使青年教师将大量时间和精力用在授课上。同时各高校都在强化教学质量的考核与评估工作,迫使青年教师不得不花大量精力备课和制作多媒体课件,没有过多的精力投入到科研工作中。另外,青年

教师通常还面临学历深造、结婚、生子等压力,也影响了对科研工作的投入。

4.科研条件不佳。高校中大部分重点项目,基金项目都由知名专家、教授承担。而由青年教师能够申报、参与的科研项目较少。其他多数基金项目也是限项申报,资助的力度比较低,又比较难申请。花了不少精力申报不成功后丧失了信心。还有青年教师缺乏经验没有较强的科研意识和科学素质,导致不能准确地选定课题和研究对象,熟练地运用合适的方法和手段,有效地探索教育教学规律,科学、规范地表达研究成果。老教师由于精力有限,以及难以掌握现代技术手段,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力不从心。中年教师大部分精力在个人的成功与发展上,主动承担科研指导也不现实。

二、高校青年教师在科研工作中发挥主力军作用的策略

1. 端正态度,积极提高科研能力。青年教师要结合自己所学专业及现今岗位的科研特色确定自己的科研方向。应明确自己所肩负的科研责任,充分认识科研对学校发展和自我发展的重要性。积极了解本学科的前沿理论,掌握同内外的学术动态,研读大量权威核心论文,启发自己的学术思维,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提高自己的科研能力。在撰写学术论文或申报科研项目时,主动的虚心的向科研能力强的老师请教。向校方争取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会议,来更新和拓宽专业知识,提升科研素养。提高从事科研活动的自觉性,要通过自身努力尽快转变科研角色,结合自身兴趣特长、专业特色和国家社会需求,找准自己的研究方向,勇敢面对挑战,增强科研信心。

2.加强团队意识,迅速融入适合自己的科研团队。科研成果是在漫长的探索过程中,需要长期的积累,才能完成的。而且会涉及到不同的学科领域,需要不同专业的老师共同围绕共同的科研目标和任务并且拥有团队精神的相瓦协作组成团队来共同完成。青年教师结合自己的专业特长和兴趣加入适合自己的科研团队。利用科研团队的科研实力和条件实现自己的一些新想法、新思路。挖掘自身的潜力和价值,提高科研综合能力。

3.协调好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的关系。很多高校面临教学任务繁重的现实问题,青年教师作为教师队伍的主力军,承担了大部分教学任务。由于在教学中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往往无暇顾及科研工作。其实教学工作与科研工作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关系。教学工作的经验积累,有助于科研项目的申报。科研工作的深入,可以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所以青年教师也应学会合理分配精力,妥善处理教学与科研的关系,保证两者的和谐发展。

4. 创造良好科研氛围,加强科研平台搭建。高校科研职能部门可以根据本校人才结构、层次,组成多个梯形科研团队,选任专业带头人或者科研能力强的教师为队长,对本团队从事科研活动的青年教师有效引导。培养其独立思考、自主研究的能力,为高校科研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还可以给从事科研工作的教师搜集宏观科技政策和科技项目计划信息;也可以从校外聘请有丰富经验的老师举办申报科研项目讲座,向青年教师传授课题申报的经验与技巧等;吸引利用校内外资源,通过开展与企业合作、技术入股、科研成果转让等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增加青年教师科研经费的投入;为进行科研试验、发表学术论文、参加学术交流的青年教师建立科研扶持专项基金;在校级课题、省部级课题的申报方面,可以向青年教师倾斜,国家级课题申报应给予青年教师更多的鼓励和支持。

5.健全有效的科研工作激励机制。高校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符合本校青年教师的长效性的全面激励机制,通过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的手段,让青年教师从被动搞科研转化到主动从事科研工作。

6. 给予青年教师更多关怀,减缓经济压力。青年教师通常面临学历深造、结婚、生子等经济压力,需要校方在待遇、住房、家庭等方面给予适当的关怀。比如学校可提供教师宿舍来解决青年教师的住房问题,响应国家政策为青年教师修建经济适用房。缓解高校青年教师在刚开始工作的几年里的经济压力,没有后顾之忧的全身心的投入到科研工作中。

总之,青年教师是高校师资队伍中的新生力量、主力军,是高校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源泉,如何让其在科研工作中发挥最大的作用,是提高高校整体科研能

力和水平的关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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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13939/jcnkizgsc201537136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国家和社会不断加大教育的投入力度。在此情况下,全国各高校得以迅猛发展,高校教师工资待遇得以提高,而由于全年一次性奖金(下文简称“年终奖”)的计税方法有其特殊性,税负亦有不同,甚至会出现年终奖多发却不能多得的“双输”局面,有些教师不能理解其中的“奥妙”,故而颇有怨言。因此,高校管理者如何运用税收法规进行税收筹划,在不违反国家政策的基础上维护教师切身利益、减轻教师税负,就显得尤为重要。

1高校教师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发放特点

目前,大部分高校教师的月薪资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课时费、各项补贴和奖励等组成,而年终奖主要根据教师的职称、职务、超课时费、科研工作量以及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数量等来确定。在实际工作中,有的高校按月发放课时费、科研及教学成果奖励,有的高校按每学期的期末发放,还有一些高校作为年终奖励一次性来发放。

自2011年9月1日开始,我国对高校教师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而年终奖的计算方法是以年终奖总额为计税依据,只能扣除一个月的速算扣除数,相当于实行了全额累进税率。

2年终奖不同发放方式下的计税比较

21一次性发放

案例1:某高校张老师每月工资均为4000元,2014年12月,张老师年终奖18000元,计税处理如下:首先,确定适用税率:18000÷12=1500元,适用税率3%,速算扣除数为0;其次,计算年终奖应纳税额:18000×3%=540元;再次确定年终奖税后净额:18000-540=17460元;最后,计算全年应纳税额:540+(4000-3500)×3%×12=720元。

22每学期末发放

案例2:某高校张老师每月工资4000元,全年奖金共18000元,在1月收到5000元,7月收到8000元,12月收到5000元。则张老师全年应纳税额为:

10×[(4000-3500)×3%]+[(4000+5000-3500)×20%-555]+[(4000+8000-3500)×20%-555]+5000×3%=1990元。

23按月发放

案例3:某高校张老师每月工资4000元,全年奖金共18000元,按月均衡发放。则张老师全年应纳税额为:[(18000÷12+4000-3500)×10%-105]×12=1140元。

通过表1的比较我们发现,当月工资高于3500元时,第二种年终奖的发放方式税负最重,第三种次之,第一种税负最轻。同时也不难发现,并不是年终奖按月发放,教师的税后收入一定是最高的,这与教师的月收入密切相关。因此,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高校通过对年终奖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可以既不增加高校的任何支出,又可以使教师合理避税,提高税后收入。

3高校教师年终奖的纳税筹划思路及方法

31避开“黑洞”区间

案例4:某高校王老师每月工资4000元,12月收到年终奖18001元,计税处理如下:

(1)确定适用税率:18001÷12=150008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105;

(2)确定年终奖应纳税额:18001×10%-105=16951元;

(3)确定年终奖税后净额:18001-16951=163059元。

通过计算得知,王老师年终奖只比张老师多发了一元,税后净额却减少了11541元。

这种不合理现象的出现正是因为年终奖金计税方法相当于全额累进的弊端,一旦年终奖超过某个“临界点”,其所对应的税率就会提高一个档次,从而引起应纳税额的大幅度增加。

假设王老师多发X元才能使税后收入高于张老师,则:(18000+X)-[(18000+X)×10%-105]≥18000-18000×3%,解得:X≤128333,即年终奖发放在18000元和1928333元时,税后年终奖是相同的,年终奖在区间(18000,1928333)时,会出现高校多发年终奖而教师税后收入却减少的情况。因此在发放年终奖时,应避免落入(18000,1928333)的“黑洞”区间。同理,经过测算,我们得出全年一次性奖金临界点节税安排如表2所示。

32化零为整

在现实生活中,难免会出现年终奖落在临界区间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形,我们可采用“化零为整”的方式进行纳税筹划。假设案例4中的某高校对王老师的课时费、科研项目、参与招生情况等各方面综合测评后,计算得出王老师的年终奖为18001元,处在临界区间,这时,可以把王老师的年终奖分为两部分,18000元作为年终奖发放,另外的1元作为第12个月工资来发放,那么王老师12月的应纳税额为:18000×3%+(4001-3500)×3%=55503元。而筹划前王老师12月的应纳税额为:(18001×10%-105)+(4000-3500)×3%=171010元。通过“化零为整”的纳税筹划方式,王老师12月少交税115507元,这对于老师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而这种纳税筹划的方式,既没有增加高校的任何成本支出,也没有改变高校的年终奖发放制度,还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教师的实际收入。

33化整为零

对于有些高校,教师每月基本工资并不高,甚至达不到纳税基点3500元,这时高校年终奖的发放可以采用“化整为零”的纳税筹划方式。

案例5:假设张老师每月工资2500元,12月取得年终奖18000元,税务处理如下:

(1)适用税率分析:18000-(3500-2500)=17000,17000/12=141667,确定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2)全年应纳税额分析:17000×3%=510(元)。

如果对于张老师的年终奖按月发放,那么张老师每月增加收入:18000/12=1500(元),每月收入总额:2500+1500=4000(元),每月应纳税额:(4000-3500)×3%=15(元),全年应纳税额:15×12=180(元)。纳税筹划后,张老师全年可节税330元。

由此可见,对于低收入者,年终奖分月发放可节税,但是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高校的资金压力和资金成本。

4实际操作过程中的难点

高校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对教师来说起到了很大的激励作用。而对高校年终奖金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不仅可以体现高校领导对职工的关心,还可以增加学校的凝聚力,并且可以使教职工真正得到实惠,以达到高校利用年终奖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的目的。

而在实际操作中,决定高校教师年终奖收入的往往是二级学院、教学部门和科研部门,这些部门往往只提供相关数据,而财务部门只负责工资和奖金数据的核对、归集、汇总和发放。如果教师收入的纳税筹划只单单依靠财务部门,是无法完成的。因此,对高校教师年终奖金的发放进行纳税筹划,需要高校各个部门共同参与、共同配合才能完成。

参考文献:

[1]汤贺凤,王虹不同发放方式下的年终奖纳税筹划问题探讨[J].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2).

[2]杜晓梅,廖特明高校教师工资奖金发放方式的个人所得税筹划[J].会计之友,2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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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国家在教育方面的投资也在逐年增加。近年来,我国实施了科教兴国战略,高校的教育事业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高校教师的收入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作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教师们的收入也被推上了风口浪尖。在2000年,高校教师被国家税务总局列入十大高收入群体之一,成为各地税务部门的重点监管对象。

作为一名公民,依法纳税是每一位公民的基本义务。高校教师如何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尽可能的增加税后收入,成为了现代高校财务管理中的一个热点话题。

1 高校教师收入的组成

现代高校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2011年后更是实施了绩效工资改革,现代高校教师工资组成主要包括:

1.1 固定部分 这部分工资主要是指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以及各项固定福利。岗位工资是根据教师的职称不同而发放金额不同。助教发放金额最少,教授发放金额最多。薪级工资是根据工作年限时长来决定发放的金额。工作年限越长,发放的金额越多。各项固定福利主要包括误餐费、物价补贴等等。这部分固定福利变动的不大,而且,各个级别的差额也不大。

1.2 变动部分 变动部分也称为绩效工资,这部分工资主要是指课时费。绩效部分主要是根据老师上课情况发放,在扣除基本课时量的基础上,老师上课课时量越多,绩效工资就越高。

1.3 其他奖励部分 主要包括学校发放的一些其他奖励,比如说科研奖励、年终奖金等等。这部分奖励不会经常性的发放,只是偶尔发放,一年一次或是数年一次。

本文中所述的薪酬纳税规划,主要是针对以上的部分进行分析,得出合理的税收规划结论。

2 高校教师收入纳税筹划的总体思路

对于纳税筹划,主要是指在不违反国家税法的情况下,进行事先的筹划,充分发挥税收的优惠政策,以最大限度地减轻自身的税收负担。简而言之,纳税筹划其实就是理财[1]。

高校教师工资、薪金所得,是指高校教师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其计税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每月工资、薪金收入额-3500-[一险一金(失业险和公积金)]-其他允许扣减的费用

从以上的公式当中,我们可以看出应纳税额与工资收入,失业险与公积金还有允许扣除的费用相关。因此,我们可以从工资收入、一险一金和允许扣除的费用着手,实时的规划,合理避税[2]。

3 纳税筹划的具体措施

3.1 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减少计税收入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实施条例规定了许多税收减免政策,作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人,高校应该高度重视纳税筹划工作,充分利用国家的相关政策,以减轻学校和教师的税收负担。

3.1.1 用足用好“三险一金”的缴存上限。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①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3]。②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市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4]。

在这里,要注意一点,无论是缴纳保险还是住房公积金,超过上限的部分还是需要计入应纳税额,计提个人所得税。所以,高校一定要充分利用“三险一金”的缴存上限,合理规划税收。

3.1.2 加大对教师的生活补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取得的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免交个人所得税。税法中所提及的福利费主要是指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的生活补助费。

高校可以利用提留的福利费或工会经费发放教师的生活补助支出。

3.2 合理发放科研奖金和其他奖励,降低适用税率 随着我国科教兴国的推进,高校不但承担着教学工作,还加大了对科研工作的资助力度。现代高校对科研工作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大。为了充分调动教师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各大高校纷纷提高了对科研的投入力度,像很多高校都开设了科研启动基金、给予科研奖励、在科研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或者团队发放奖金等等。根据我国税法规定,高校发放的科研奖励、科研补贴等等均应纳税。所以,对于科研奖励的规划,很大程度上能够影响高校教师的税收负担。笔者认为可以采用以下方法对科研奖励进行筹划:

3.2.1 许多高校都会以现金发放的形式给高校教师发放科研补贴,这部分补贴的发放会直接导致高校教师收入的增加,导致纳税增多。高校可以按照教师职称的高低,依据合法合规的发票,对于在科研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版面费、资料费、打印费、办公用品费、实验耗材费、差旅费等相关科研费用,以报销的形式进行补贴发放。这样,既可以解决科研经费不足的问题,又可以为老师合理的减少税负。

3.2.2 对于有突出贡献的科研成果,高校会给予一定的奖励,这部分奖励的发放形式和方法,会直接导致被奖励人员的税负的高低。高校可以将奖励分拆发放,可以避免因一次性的发放而导致的高税负。同时,高校也可以改变发放方式,目前,高校中主要的发放科研奖励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将奖励直接发放给课题负责人,再由负责人发放给课题组的相关成员;第二种是高校直接根据课题组中成员所担任的不同角色发放奖励给个人。因为我国工资薪金按照七级累进税率,分级有临界点,当突破临界点时,适用税率也相应提高,因此,将奖励分别发放给几个纳税主体,可以有效的降低税率,进而降低税负[5]。

3.3 按年统筹收入,合理筹划年终奖

3.3.1 年终奖金的纳税筹划。对于年终一次性的奖励,也可以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相应的规划。

计算年终奖金的过程与方法:首先,要计算年终奖金金额计算税额所适用的档次。计算公式为:年终奖金/12计算出年终奖金所适用的档次。其次,根据上一步骤计算出年终奖金应纳税额。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若某老师年终奖金为18900元,当月工资为3000元。本月该老师应纳税额:

首先,先计算速算扣除率的档次:18900/12=1575,属于第二档。其次,计算出该年终奖金应纳税额:应纳税金额=18900*10%-105=1785。该老师,当月工资未超过最低起征点,不计算个人所得税。该老师当月应纳税额=1785+0=1785。

假设,若该老师年终奖金发放18000元,当月工资为3900元。首先,先计算速算扣除率的档次:18000/12=

1500,属于第一档。其次,计算出该年终奖应纳税额:应纳税金额=18000*3%-0=540。该老师当月工资应纳税额=(3900-3500)*3%=12。该老师当月应纳税额=540+12

=552。

虽然,该老师在两种方法下,当月发放的年终奖金+工资收入税前合计数是一样的,但是,因为发放的方式不同,个税差额却达到了1233元。

所以,在发放年终奖金的时候,应该多注意这种档次的划分,在跨档次的金额前后,可以将多出的少量金额计入工资发放,这样可以节省相对来说比较多的所得税。

3.3.2 统筹课时费,平均发放。因为学校的性质决定,教师在寒暑假期间,没有课程的安排,所以绩效工资部分,在寒暑假,相对而言,会比平时低。学校可以将课时费统筹规划,将平时的部分课时费,平均分发在寒暑假期间,这样,可以为教师减轻税负。

参考文献:

[1]苏强.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分析[J].财会通讯(理财版),2007(2):70.

[2]徐丽.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J].财会通讯(综合版),2009(7):135.

[3]李晶.高校教师收入纳税筹划[J].吉林工商学院学报,2009(3):24.

[4]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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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国家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全国各高校得到了迅猛的发展,高校教师的收入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国家税务局将高校教师列入了重点监管的高收入行业之一,高校教师的个人所得税成为国家税务总局监管的重点,无形中给教师个人带来了负担。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就引起了人们特别是高校教职工的广泛关注。如何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通过筹划,减轻税负,做到“该交的税一分钱不少交,不该交的税一分不多交”就值得探讨。

一、高校教师工资奖金的构成内容

目前高校教师工资奖金主要由三部分构成:基本收入、上岗酬金和超工作量酬金。基本收入由每位教师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补贴等组成;上岗酬金是学校根据教师的应聘级别(主要由职称来体现)来确定的,级别越高,上岗酬金越高。上岗酬金的高低主要根据学校的自身实际情况确定。每位教师的上岗酬金是其在相应级别里一年需完成的基本工作量所获得的报酬,包括一年的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如果教师完成了规定的基本工作量,就可获得相应级别的上岗酬金;如果未能完成基本工作量,则从上岗酬金中进行相应的扣减;如果教师一年完成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量超过规定的基本工作量,则可获得超工作量部分的酬金。这里的上岗酬金和超工作量酬金就是我们所说的奖金,可以将奖金分为月度奖金和年度奖金,奖金方式不同,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也不同,个人所纳的税也不同。

二、工资奖金发放方式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2005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范了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将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将其单独作为一个月的来计算。如果取得的是半年奖、季度奖,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计算。按上述规定,奖金在年终一次性发放,还是在每月多次发放,会直接导致个人纳税额的很大不同。由于工资薪金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是指把纳税人的全部课税对象按规定划分为若干等级,每一等级分别采用不同的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收入越高,所适用的税率也越高,负担也越重;年终奖金虽然是根据每月的奖金来确定适用税率,一旦每月奖金超过某一限额,则年终奖金全部采用较高一级的税率进行计算,它的速算扣除数只能用一次。因此,在筹划时关键是要将奖金合理确定为月度奖金和年度奖金,使工资、月度奖金的税率与年终奖金的税率有效的协调,使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最低。根据现行高校的工资制度,年工资奖金所得超过10万的教师很少。因此,现仅就年薪5万以上10万以下的教师的工资奖金进行筹划,对于低于5万元收入的教师,由于所适用的税率较低,所纳税就较少,税收筹划的空间很小,所以筹划的意义不大。如果对每个人工资奖金进行逐一测算筹划,显然又是不现实的。在这里将收入分四个档次:年收入10万,8万,6万和5万,用不完全归纳总结法对不同的发放方式进行筹划最终选择最佳的发放方式。在确定发放方式时,不是随便选择,而是依据工资税率和年终奖金税率的临界点来选择。

(一)第一档次:教师甲年收入10万,采取以下几种发放方式

(1)每月平均发放

(3)年终发放52 000元,每月发放4 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4 000-2 000)×10%-25]×12+

52 000×15%-125=2 100+7 675=9 775元

(4)年终发放6 000元,每月发放(100 000-6 000)/12

=7 833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7 833-2 000)×20%-375]×12+

6 000×5%=9 500+300=9 800元

(5)每月发放2 500元,年终发放70 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2 500-2 000)×5%×12+70 000×

20%-375=300+7 375=13 925元

(6)每月发2 000元,年终发76 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76 000×20%-375=14 825元

比较以上情况,第(2)种情况纳税最低,第(6)种情况纳税最高,二者相差6 150元。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个人所得税采取的是超额累进税率,每月工资奖金发放不同,适用的税率就有差异。

第(1)种情况,每月工资最高税率达到20%,没有将年终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来算,没有充分运用国家的政策。

第(2)种情况,这时充分考虑到超额累进的级差税率,使其每月的所得额限制在5 000元以下的15%税率,年终奖金的税率刚好满足10%的税率,这时的所得税最低。如果年终奖金数平均每月为2 000元到5 000元范围,对奖金数则按高税率15%征收,此时每月的平均工资所适用的税率为10%或15%,总体税收负担比第(2)种情况高,如第(3)种情况。

第(3)种情况,年平均每月工资适用10%的税率,年终奖金适用较高的15%税率,由于奖金适用的是全额累进税率,结果比第(2)种情况高出1 100元。

第(4)种情况,年终奖金适用较低的10%税率,但平均每月的适用税率较高为20%,结果比第(2)种情况高出1 125元。

第(5)种情况,平均每月的适用税率较低5%的税率,年终奖金适用较高的20%税率,结果比第(2)种情况高出5 250元。

第(6)种情况,平时每月工资不纳税,但年终奖金适用较高的20%税率,结果比第(2)种情况高出6 150元,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最高。

通过比较得出,对于工资奖金年收入为10万的教师,应采取第(2)种方式进行发放,年终发放24 000元,其余每月平均发放,使每月工资的税率保持在15%,但年终奖金的税率保持在10%的基础上,这时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最少。

(二)第二档次:教师乙年收入8万,采取以下几种发放方式

(1)每月平均发放

(3)每月发放4 000元,年终发放32 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4 000-2 000)×10%-25]×12+

32 000×15%-125=2 100+4 675=6 775元

(4)年终发放6 000元,每月发放(80 000-6 000)/12=6 167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6 167-2 000)×15%-125]×12+6 000×5%=6 000+300=6 300元

(5)每月发放2 500元,年终发放50 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2 500-2 000)×5%×12+50 000×15%-125=300+7 375=7 675元

(6)每月发放2 000元,年终发放56 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56 000×15%-125=8 275元

比较以上情况,第(2)种情况所纳个人所得税最少,第(6)种情况所纳的个人所得税最高,比第(2)种情况多纳税2 600元。

通过比较得出,对于工资奖金年薪8万的教师,应采取第(2)种方式进行发放,即年终发放24 000元奖金,其余平均分配,这样使每月工资的税率保持在15%,但年终奖金的税率保持在相对较低的税率10%的基础上,这时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最少。

(三)第三档次:教师丙年收入60 000元,采取以下几种发放方式

(1)每月平均发放60 000/12=5 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5 000-2 000)×15%-125]×12=3 900元

(2)每月发放4 000元,年终发放12 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4 000-2 000)×10%-25]×12+12 000×10%-25=2 100+1 175=3 275元

(3)每月发放2 500元,年终发放30 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2 500-2 000)×5%×12+30 000×15%-125=300+4 375=4 675元

(4)年终发放6 000元,每月发放54 000/12=4 5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4 500-2 000)×15%-125]×12+6 000×5%=3 000+300=3 300元

(5)年终发放24 000元,每月平均发放36 000/12=3 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3 000-2 000)×10%-25]×12+24 000×10%-25=900+2 375=3 275元

(6)每月发放2 000元,年终发放36 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36 000×15%-125=5 275元

从上面比较可以看出,第(2)和第(5)的结果一样,所纳税最少3 275元,第(6)种情况所纳的个人所得税最高5 275元,比第(2)和第(5)种情况多纳税2 000元。第(2)、(5)种情况工资和奖金每月比较均衡,都适用的是最低税率10%。在筹划时要尽量避免使年终奖金运用高税率,如第(3)和第(6)种情况。

因此,对于年薪60 000元的教师来讲,最好选择年终奖金和工资奖金的税率都是10%的税率,此时所纳的个人所得税最低。

(四)第四档次:教师丁年收入50 000元,采取以下几种发放方式

(1)每月平均发放50 000/12=4 167元

(2)每月发放4 000元,年终发放2 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4 000-2 000)×10%-25]×12+2 000 ×5%=2 100+100=2 200元

(3)每月发放2 500元,年终发放20 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2 500-2 000)×5%×12+20 000×10%-25=300+1 975=2 275元

(4)年终发放6 000元,每月发放44 000/12=3 667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3 667-2 000)×10%-25]×12+6 000×5%=1 700+300=2 000元

(5)年终发放24 000元,每月平均发放26 000/12=2 166.67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2 166.67-2 000)×5%×12+24 000×10%-25=100+2 375=2 475元

(6)每月发放2 000元,年终发放26 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26 000×15%-125=3 775元

从上面比较可以看出,第(4)种情况最低2 000元,第(6)种情况最高3 775元,比第(4)种情况高1 775元。

因此,对于年薪50 000元的教师来讲,应充分运用年终奖金的最低税率5%,即年终奖为6 000元,其余为分摊到每个月发放。如果年终奖高于6 000元低于等于24 000元,奖金的税率就上升到10%,工资虽然有可能下降为5%的税率,如第(3)种情况,但是最后总的纳税增加了。总之,在确定年终奖金时,要避免使年终奖金运用高税率。

结论:

通过以上的比较分析,工资奖金不同的发放方式,其所纳的个人所得税有很大的不同,年收入越高,纳税的差异也越高。在筹划时,遵循的原则是年终要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并且要使每月的应税工资奖金和年终一次性奖金比较均衡,即所用的税率基本相同,如第三档次的第(2)和第(5)种情况;如果没有办法使二者的税率一样,一个税率要高,另一个税率要低,不能选择差异较大的两个税率,应该选择相近的两个税率,并且以相对较低的税率作为年终奖金的税率,将奖金的数额确定为该税率级次中的最大值,如第一、二档次中的第(2)种情况,即使每月工资的税率为15%,年终奖金的税率为10%,并且奖金数是10%税率所对应的最大值点24 000元,这时所纳的税是最少的。第四档次中的第(4)种情况,使每月的工资的税率为10%,年终奖金的税率为5%,并且年终奖金数是5%税率所对应的最大值点6 000元,这时所纳的税是最少的。

总之,在确定年终奖金时,要充分注意每月工资和年终奖金税率的级距临界点。

三、工资奖金发放方式的实施

高校教师工资奖金的最终发放是由学校财务处实施的,但是每月发多少、怎么发则是由学校人事处负责处理,另外,教师的工作量主要又是各二级单位和教务处负责管理。因此,工资奖金的筹划不只是财务处的事情,而是财务处、人事处、教务处和各二级单位几个部门共同完成的事情,在对教师工资筹划方面,几个部门要多沟通协作。一般来说,在每一学年末,学校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下达下一学年总的工作量,各二级单位会根据每个教师的情况将工作量分配下达给每位教师,教务处再把每位教师的工作量报给人事处。人事处在确定发放工资奖金方式时,就可以根据教师的工作量情况进行统筹的安排,匡算出每位教师在一年的工资奖金总额,然后在相应的范围内选择最佳的发放方式,从而达到合法将教师的税负降到最低的目的,避免学校由于发放工资奖金方式的不同而使教师多纳税。按照前面的分析,对于每位教师,在年终发放24 000元或者6 000元后,其余平均发放这种方式教师所纳的所得税是最少的。由于月度奖金和季度奖金要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计算,因此学校应将每位教师每月的基本收入发放以后,再把每月平均发放部分扣除基本收入后的差额部分以月度奖金形式来发放,以这种方式来发放工资奖金,教师所纳的个人所得税是最低的。

四、在筹划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按月均衡发放工资奖金不是最优的纳税方法

学校如果将教师的工资和奖金平均,按月均衡发放每月工资奖金,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此种方式下教师所纳的税都不是最低的。因此,学校不能以平均每月工资奖金形式来发放,而不发年终奖金。因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单独作为一个月来计算,因此其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降低税负的效应。其实目前许多学校都采取的是均衡发放这种方式来发放工资奖金,他们只考虑了要将工资奖金均衡,避免超额累进税率中较高税率的使用,但是没有考虑年终奖金的运用。

(二)应将工资和奖金进行合理组合发放

从前面分析可以看出,工资和年终奖金的组合方式不同,其纳税数额也不同,有时还相差很大。学校在发放工资奖金时,应将工资和奖金进行组合发放,尽可能使二者的适用税率接近,不能选择一个税率太低,另一个税率又太高的情况,如果工资和年终奖金的税率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个高一个低的情况,就需要将相对较低的税率作为年终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并且将奖金数确定为该级次的最高数额。另外,在组合时,学校不能每月只发2 000元的工资,其余的全部以年终奖金来发放,从前面的分析结果可以看出,在年收入5万以上的所有情况,如果采取这种方式,纳税人所纳税是最多的。所以工资只有与年终奖金科学组合搭配才是降低税负的最佳选择。

(三)要注意年终奖金临界点的适用税率的运用

由于年终奖金采用的是全额累进税率,一旦每月奖金超过某一临界点,则奖金全部采用较高一级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在级距的临界点处,可能会出现税额增长超过所得额增长的不合理现象。因此学校在确定年终奖金发放数额时,要特别注意临界点税率的变化。

比如,某教师上年年收入为80 000元,现在年收入增加1元,为80 001元。假设学校年终发放24 001元,其余平均发放,此时奖金适用的税率为15%而不是10%,教师应纳税为:

由于年收入增加1元,年终奖金发放的是24 001元,仅比24 000元多1元,但是,此时应纳的所得税就增加为 6 775.15元,比年收入80 000元、年终奖金只发24 000元、其余平均发放的方式纳税5 675元多纳税1 100.15元。这就出现了总收入只增加了1元,而个人所得税却增加了1 100多元的不合理现象。因此,每个单位在发放年终奖金时尤其要注意临界点税率的变化。

【参考文献】

[1] 张海斌,李芳林.年度奖金个人所得税筹划优化模型的构建及应用研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7(11).

篇10

中图分类号:F810.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0)11-0055-04

高校是知识分子比较集中的地方之一,职工尤其是教师学历高、职称高、工资薪金收入也较高,特别是近几年来,高校教师收入增长较快。2001年5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1]57号),明确高等院校属于高收入行业,大、中学教师属于高收入群体,纳入了个人所得税的重点监控对象,如何在合法、合理的限度内,在不增加单位支出的前提下,降低高校教师的税收负担,增加个人可支配收入已成为高校教师关注的重点。笔者通过对河北省部分高校教师收入的调查,对降低高校教师税收负担提出以下建议。

一、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收入现状调查

笔者通过对河北省某高校教师收入及构成情况进行调查得知,该高校教师工资薪金性质的收入主要有四部分组成: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职务津贴及各种补贴等)、劳务费、课时津贴和其他。其中工资和劳务费部分金额固定,均能够按月发放,而课时津贴则根据每位教师各学期所承担教学任务的不同具体计算,使得每位教师在一年中每学期的工薪收入总额存在一定的差异。从工薪收入金额方面来看,月工薪收入在2 000元以下的占统计人数的0.63%,月工薪收入在2 000元~2 500元的占统计人数的1.17%,月工薪收入在2 500元~4 000元的占统计人数的38.12%,月工薪收入在4 000元~7 000元的占统计人数的50.83%,月工薪收入在7 000元~22 000元的占统计人数的9.19%。

由以上调查结果可以看出,该高校教师工薪收入主要集中于2 500元~7 000元,占统计人数近90%,其间4 000元~7 000元又占了半数以上。工薪收入在2 500元以下的适用5%的税率或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薪收入在2 500元~4 000元的个人所得税边际税率为10%,在7 000元~22 000元适用15%的边际税率,而在7 000元~22 000元的则适用20%的边际税率。个人工薪收入越高,适用边际税率越高,个人所得税税负越重,这就为降低税负、增加个人可支配收入提供了筹划空间。

本文主要就普通高校课时津贴和所属独立学院课时津贴的发放提出筹划建议。

二、普通高校课时津贴的税收筹划

课时津贴是高校教师工资薪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占工资薪金收入的50%左右,其发放形式一般有按月发放、按学期发放和按年发放三种情况,通过调查,河北省高校一般以按月发放为主,按月发放是在1996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83号)精神,为降低教师税收负担、减少纳税支出所作的统筹安排。2005年1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以下简称“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改变了原个人一次性奖金的计算方法,同时也为个人所得税的筹划提供一定的空间。

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改变了原一次性奖金按全额确定税率的规定,采取以一次性奖金除以12 个月的商数来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实质上降低了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这就需要我们改变原来课时津贴一律按月发放的办法,采取按月发放和年终一次性发放相结合的办法,即一部分课时津贴按月计入教师的工资薪金收入,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为了考核教师的教学质量,将一部分课时津贴留待年终一次性发放,以使按月发放工资薪金和年终奖金所适用的综合边际税率最低。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冀地税函〔2008〕5号)的规定“对单位每月从职工应发工资中扣除一定比例,季末或半年考核后根据考核办法返还并发放考核奖金的,严格按照《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不得分摊到所属月份。”此规定为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筹划提供了政策依据。

如某高校教师2008年某月应取得的职务工资为3 000元,每月课时津贴为4 000元,共计7 000元。在不考虑社会保险的情况下应纳个人所得税:(7 000-2 000)×15%-125=625(元),全年共计缴纳个人所得税:625×12=7500(元)。

如果改变课时津贴的发放形式,改为每月发放2 000元,余额于年末一次性发放,则每月缴纳个人所得税:(3 000+2 000-2 000)×15%-125=325(元),年终一次性发放24 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4 000×10%-25=2 375(元),全年共计缴纳个人所得税:325×12+2 375=6 275(元),年节税额:7 500-6 275=1 225(元)。

所以,各高校应依据每一位教师年收入总额,合理安排按月发放的工薪与年终奖金,以达到适用税率最低,税负最轻。根据此原理,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可以得出结论,不同收入水平的年工资薪金总额,月工资薪金发放额和年终奖金发放额的组合是不同的,其不同组合方式见表1。但工资薪金所得按月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而一次性奖金按年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实际适用九级全额累进税率,年终一次性奖金发少了,达不到筹划的效果,发多了不但不能节税,反而会增加纳税人负担。其原因在于年终一次性奖金实际在适用全额累进税率时,每一个级次的临界点附近,均会出现收入的增长小于税收增长的不合理现象,存在奖金发放的区间,所以应合理安排按月发放的课时津贴与年终一次性发放的课时津贴,以达到筹划效果。结合表1,不同级次年终奖金区间如表2所示。

如某高校教师2007年12月应取得工资薪金4 500元,年终一次性奖金25 000元,则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4 500-2 000)×15%-125=250(元),年终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25 000×15%-125=3 625(元),当月共计缴纳个人所得税:250+3 625=3 875(元)。其年终发放奖金已进入了区间,增加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应调整为固定发放24 000元,余额1 000元记入当月工资发放,则当月缴纳个人所得税:(5 500-2 000)×15%-125=400(元),年终一次性发放24 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4 000×10%-25=2 375(元),当月共计缴纳个人所得税:400+2 375=2 775(元),节税额:3875-2 775=1 100(元)。

三、独立学院课时津贴的税收筹划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快速增长,各项相关改革不断深化,一些地方和高校在高等教育办学机制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成立了相对独立的二级学院(以下简称独立学院)。根据《教育部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教发[2003]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6号)的规定,独立学院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善教师聘用和管理制度,依法落实和保障教师的相关待遇。因此独立学院与参与创办的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本普通高校)分属不同的法人,独立学院既可以聘用本普通高校的教师进行教学活动,也可以聘用其他高校的教师进行教学活动,由于独立学院与本普通高校不可割舍的“血缘”关系,一般以聘用本普通高校的教师为主。所以独立学院的课时津贴又成为高校教师收入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该收入应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也成为个人所得税筹划的重点。

通过调查,目前高校教师从独立学院取得的课时津贴大多并入当月的工资薪金总额,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就加大了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基数,造成适用的边际税率爬升,加重高校教师的税收负担,减少其实际可支配收入。根据纳税项目的选择和转化筹划法,应在合法、合情合理的前提下,将高校教师从独立学院取得的课时津贴转化为劳务报酬所得,一方面可以增加税前扣除,另一方面也可以降低边际税率,从而达到降低税收负担的目的。

如前所述,独立学院与本普通高校分属不同的法人,即高校教师与本普通高校存在长期稳定的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所以从本普通高校取得的课时津贴应与基本工资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税;因高校教师与独立学院不存在人事、工资方面的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不属于独立学院的职工。从独立学院取得的课时津贴,应属于因某一特定事项临时为外单位工作所取得的报酬,界定为兼职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的规定,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某高校教师2008年某月应取得的职务工资为3100元,当月从本普通高校取得课时津贴2400元,从所属独立学院取得课时津贴1000元,共计6500元,则如果全部按工资薪金所得纳税,应纳个人所得税为:(6500-2000)×15%-125=550(元)。如果从本普通高校取得的课时津贴计入当月工资薪金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从所属独立学院取得的课时津贴按劳务报酬所得纳税,其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500-2000)×15%-125=400(元),劳务报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800)×20%=40(元),当月共计缴纳个人所得税:400+40=440(元),节税额:550-440=110(元)。

四、其他筹划办法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有关规定,个人每月取得的收入(包括工薪及各种奖金)超过费用扣除标准(现为2000元)的,均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高校可充分运用工资薪金福利化来进行税收筹划,转化教师的收入形式,减轻教师的税收负担,避免教师的某些费用支出。

(一)为教师提供必要的办公用品

高校教师除某些领导必须外,一般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所需设备如办公桌椅、计算机、打印机及各种耗材等均由教师自行购置,这些必要的支出增加了教师的负担,减少了其可支配收入,高校可改现金发放为统一购置相应的设施,列为学校的固定资产,学校拥有所有权,教师拥有其使用权,由于教师减少了名义收入而使得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边际税率降低,增加了教师税后可支配收入。

(二)提供福利设施

高校教师多为脑力劳动者,伏案时间长,工作强度大,所以大多也较注重健身活动,学校出于爱护本校职工、提高工作效率的考虑,可提供健身场所、购置健身设施,一方面解决了教师的健身问题,保证其身体健康,另一方面通过集体健身活动,增强了教师之间的沟通,和谐了教师之间的关系。

(三)提供交通和通讯便利

随着高校教师收入水平提高,教师中购车者越来越多,车辆的购置费、养路费、年检费、保险费、汽油费和维修费等形成了购车者的负担,这些车辆在满足个人的需求外,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私车公用”现象,所以高校应借鉴一些金融企业的做法,鼓励个人购车,按照一定标准给予相应实物补助或费用报销,通讯费用亦然。

采取工资薪金福利化为高校教师进行税收筹划,应避免税务机关将个人所享受的福利量化于个人,如免费提供午餐、提供假期旅游津贴,等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1号)的规定,“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应注意合理避税。

(课题负责人:王京梁 成员:魏茹芳,李金荣,张红卫,庄宇鹏)

参考文献:

[1]张志宏.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J].北方经贸,2003,(7).

[2]王群.关于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的筹划建议[J].广东科技,2007,(8).

[3]唐爱国.高校分配制度改革目标模式与政策建议[J].社会科学研究,2006,(2).

[4]王大伟.谈公司工资薪金发放和个人所得税筹划[J].山东通信技术,2007,(7).

[5]张重.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筹划[J].财会通讯,2007,(6).

Tax Planning Research o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Teachers' Income in Hebei Province

Topic Team

篇11

本文项目名称:民办高校工资结构设计与个人所得税筹划(院级)(项目编号:2011015)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以及政府对教育事业的重视,近年来高等学校得到了迅速发展,高校教师的待遇也得到了较大提高,2000年高校教师被国税总局列为“高收入群体”,成为各地税务部门的重点监控对象。高校教师的纳税筹划问题也受到了广泛的关注。

国家税务总局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国税发[2011]50号),对完善数额较大的劳务报酬所得征管。2005年1月21日,为了合理解决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征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对全年一次性奖金(以下简称年终奖)的计税方法重新进行了规定。文件的颁布及实施,极大地拓展了个人所得税的筹划空间,具有十分重要的实际意义。为了合理合法地减轻高校教师的税负,笔者对所在单位曾经对2011年发放的绩效津贴,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利用年终奖的优惠政策进行了筹划,并用多种方法测算应交个人所得税金额,从中筛选最佳方案,最大限度地为教工减轻了税赋。

二、税法有关规定

(一)劳务费政策依据。我国税法规定关于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奇高,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即实际上也就等于是三级的超额累进税率,如表1所示。(表1)

南通市规定,每次取得劳务报酬在1,000元以下的(含1,000元),按预扣率3%全额计税,并且要计提营业税及其附加税(共计5.6%)。每次取得劳务报酬在1,000元以上的,按上述方法计算。

示例:(以收入额超过1,000元的为例)某个人12月为一家公司临时提供图纸设计劳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4,500元,试计算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应交个人所得税额=4500×(1-20%)×20%=720元

那么,可以根据劳务报酬所得自己的特点,进行纳税筹划的分析。

(二)年终奖政策依据。根据国税发[2005]9号文:纳税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先将雇员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奖金-雇员当月工薪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同时,文件还明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方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为了方便计算,将个人所得税率表与年终奖发放税率表合并成表。(表2)

三、纳税筹划方法及应用

(一)劳务费用筹划方法及应用。相同数额的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所适用的税率不同,同时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又都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在某些情况下将劳务报酬支付的次数可以进行纳税筹划。

例:张某为某企业职工,通过考试获得了注册会计师资格,其与某会计师事务所商定每年年终到该事务所兼职3个月。由于会计业务的行业特殊性,到年底会计业务特别多,平时则很少。年底3个月每月可能支出30,000元劳务报酬。如果张某和该事务所按实际情况签约,则张某应纳税额计算如下:月应纳税额为5,200元[30000×(1-20%)×30%-2000],总共应纳税额为15,600元(5200×3)。如果张某和该会计师事务所商定,年终的劳务费在以后的1年中分月支付,具体形式不限,每月大约支付7,500元,则月应纳税额为1,200元[7500×(1-20%)×20%],总共应纳税额为14,400元(1200×12),少缴税款1,200元。

例:某教师一个月实际工资2,500元,接受的其他单位的培训,劳务报酬600元。

1、假如该教师与培训单位签订了雇佣合同,则应纳个人所得税=(2500+600-2000)×10%-25=85元。

2、假如该教师与培训单位没有签订雇佣合同,则应纳个人所得税=[(2500-2000)×10%-25]+[600×(3%+5.6%)]=77元。

3、假如该教师与培训单位没有签订雇佣合同,且培训费两个月发一次则一个月平均下来缴纳个人所得税=[(2500-2000)×10%-25]+[(1200-800)×20%÷2]=65元。

所以,按照第三种方式发放劳务费用,少缴税款20(85-65)元。

(二)奖金在不同发放方式下的税负比较。奖金是高校教师收入的一部分,目前,高校奖金的发放方式通常有四种:(1)奖金按月平均发放;(2)奖金年终一次性发放;(3)奖金年中、年末各发放一次;(4)将部分奖金作为月奖发放,部分奖金作为年终奖发放。

根据国税发[2005]9号文: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下面我们按不同的奖金发放方式来计算个人所得税,以从中寻找最低税负方案。

例:2011年张老师每月工资为3,500元,预计全年奖金共有4,500元,费用扣除额为每月2,000元。

方式一:奖金按月平均发放,每月发放375元。

每月应纳税额为:(3500+375-2000)×10%-25=162.5元

全年应纳税额为:162.5×12=1950元

方式二:奖金年终一次性发放4,500元。

每月应纳税额为:(3500-2000)×10%-25=125元

年终奖应纳税额:4500×5%=225元

全年应纳税额为:125×12+225=1725元

方式三:奖金年中发放1,500元,年终发放3,000元。

除7月份外,每月应纳税额为:(3500-2000)×10%-25=125元

7月份应纳税额为:(3500+1500-2000)×10%-25=325元

年终奖应纳税额:3000×5%=150元

全年应纳税额为:125×11+325+150=1850元

方式四:奖金每月发放100元,年终发放3,300元。

每月应纳税额为:(3500+100-2000)×10%-25=135

年终奖应纳税额:3300×5%=165元

全年应纳税额为:135×12+165=1785元

结论:从以上比较可以看出,不同的奖金发放方式会导致税收负担不平衡,每月工资+月奖的发放方式(方式一)税负最重,工资均衡+年终奖统筹方式(方式二)的税负最轻,为了减轻税负,应尽量降低年终奖的适用税率,年终奖筹划有必要、有技巧。

年终奖的计税办法存在缺陷,在临界点附近会出现税额增长超过所得增长的现象。

例:2011年底,学校给李老师发放年终奖6,000元,给郭老师发放年终奖6,001元,两位老师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李老师年终奖应纳税额:6000×5%=300元

郭老师年终奖应纳税额:6001×10%-25=575.10元

通过比较可以看出,郭老师年终奖多发了1元,个人所得税增加了275.10元,最后实得年终奖反而比李老师少了274.10元。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是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而年终奖计算采用的全额累进税率,经过仔细分析国税发[2005]9号文发现,由于全年一次性奖金在实际计算所得税时只扣除了1个速算扣除数,与理论算法相差11个速算扣除数,这样就产生纳税的“黑洞区间”,即会在临界点附近出现奖金多发1元,但是税额增长上百元、上千元、甚至上万元的不合理现象。

为了找出黑洞区间,仍以上例为例,若李老师拿年终奖6,000元,而假设郭老师至少应拿年终奖A元,才能使其税后所得大于李老师,则:

6000-(6000×5%-0)=A-(A×10%-25)

解得A=6305.56元

即至少应给郭老师发放年终奖6,305.56元,年终奖才能起到奖金的激励作用。

同理,可以计算出年终奖的其他黑洞区间:(6000,6305.56]、(24000,25294.12]、(60000,63437.50]、(240000,254666.67]、(480000,511428.57]、(720000,770769.23]、(960000,1033333.33]、(1200000,1300000]。

年终奖、月工薪收入、全年收入纳税筹划总的思路是:要重视并做好年终奖的提前申报工作。1、预计教师全年收入(含工资、奖金、年终绩效津贴等所有工薪所得),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2、根据不同年收入对应的年终奖发放区间,确定年终奖的最佳额度区间和对应的税率,同时确定月工薪收入的发放区间和对应的税率;3、按高校现行的薪酬管理体系按月发放教师的月薪;4、年终兑现年终奖金和平时预留的月奖,一并作为年终奖计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四、结论

综上所述,可以根据税法有关的对于劳务报酬所得的特殊规定,通过劳务报酬支付次数筹划法,进行有效并且合理的纳税筹划,减轻税负,提高个人劳务收入。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而合理合法的纳税筹划也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对高校教师的个税进行科学、合理的筹划,既有助于国家不断完善现行税收法规,建立税负公平的经济环境,也有利于社会和谐,既能增加国家税收收入,又能提高校财务管理水平,降低高校整体税负,还能为高校广大教师争取更大地经济利益,增强高校老师依法纳税的意识。从长远来看,纳税筹划是一项“双赢”的行为。

(作者单位:南通紫琅职业技术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宋川.个人所得税筹划[D].西南交通大学,2007.

[2]刘树香.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J].大众商务,20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