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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及时编制计划,做好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年初,在对全市各镇、县直有关部门、经开区投资项目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全县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及大项目初步计划。本年固投计划数257.2亿元,全年增幅22%;本年新开亿元以上项目计划数122个,其中3亿元以上项目计划数30个,5亿元以上项目计划数12个,10亿元以上项目计划数4个。会同市统计局,按月召开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形势分析会,加强对全市固定资产的运行监测,加强培训和计划指导工作;按季度摸排上半年固投大项目入库计划,逐月调度;对重点指标主载体单位强化现场督查、调度;及时通报重点指标完成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提出对应措施,及时报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1-5月份,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2.4亿元,增长7.2%,高于市平均水平7.9个百分点,列4县(市)第3位。其中:5000万元以上项目增长10%,房地产开发企业增长5.1%。预计上半年完成固定资产投产108亿元,增长6%,力争8%。其中:5000万元以上项目增长14%以上、工业投资增长25%、技术改造投资增长20%,民间投资占比达到77%,同比提高1个百分点。
(二)认真整理汇总,做好重点项目编报工作。一是全面摸排2020年重点产业项目。经与各镇、开发区及招商局的的反复对接摸底,2020年全市共摸排重点调度产业项目125个,总投资510.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21.38亿元。其中:续建项目57个,年度计划投资79.11亿元;新开工项目45个,年度计划投资42.27亿元;储备项目23个,总投资222.47亿元;并对每个项目排出了分月推进计划,确保按计划有序推进。二是积极申报2020年省市重点产业项目。提前谋划、精心筛选,全面摸排出2020年续建、新开工和储备产业项目,并加强与上级发改委的沟通、衔接,积极准备基础材料,争取更多项目列入省“高大新专”计划。经过努力,2020年,我市列入省“高大新专”计划的重点项目75个,项目个数居全市第一,其中:续建项目50个,计划新开工项目19个,储备项目6个。项目总投资469.7亿元,本年计划投资112.9亿元,年度计划竣工项目24个。上报拟列入市重点项目建议计划项目共121个,项目总投资453.88亿元,2020年计划投资135.62亿元,其中:续建项目48个,新开工项目43个,储备项目30个。同时,积极争取比亚迪跨座式单轨钢结构产业基地项目列入市领导调度重大产业项目,项目总投资1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亿元。三是反复论证完成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编制。按照“保三大攻坚战、保重点民生项目、保续建项目完工”的原则,2020年全市共安排政府投资项目136个,总投资148.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1.26亿元,其中:续建项目40个,年度计划投资28.43亿元,市政府计划投资1.58亿元;新开工项目13个,年度计划投资10.93亿元,市政府计划投资2.29亿元;备选项目83个,年度计划投资21.89亿元。并对每个项目排出了年度时间节点,确保今年的政府投资计划有序推进。四是积极推进央企合作项目及省重点项目新增及谋划工作。上半年,全市央企合作项目完成投资22.5亿元;新增2020年省大新专项目库谋划项目12个,总投资约21.5亿元;入库谋划项目34个,总投资66.2亿元。
五是积极申报全省贯彻“六稳”集中开工重大项目。上半年,我市参加省集中开工的重大项目共14个,总投资46亿元。7月份集中开工活动将在我市举行,目前已摸排集中开工项目16个,总投资59.4亿元。六是扎实推进重点项目谋划工作。上半年,①围绕生态环保类谋划西河防洪治理工程(马口河治理工程)、花渡河防洪治理工程(环城河段治理工程)、城区雨污分流治理、环城河“活水”工程等重点项目10个,计划总投资27.46亿元;②围绕疫情防控、卫生健康、物资储备等,谋划市传染病医院、密切接触者隔离中心、市急救中心、市中医院高沟院区等重点项目18个,计划总投资28亿元;③编制纳入国家重大项目项目47个,总投资105.6亿元,拟争取中央投资40.2亿元。拟申报新增中央投资专项项目31个,总投资89.03亿元,拟申请中央投资33亿元。④编制拟申请2020年第二批专项债项目清单共10个,总投资25.53亿元,资金需求14.4亿元。⑤谋划新基建项目18个,总投资27.5亿元;谋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重大项目29个,总投资34.56亿元;初步建立“十四五”谋划项目库,谋划项目307个,总投资1043亿元;谋划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76个,总投资87亿元。⑥编制2020年稳投资重点项目119个(不含房地产项目),计划总投资64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96亿元。其中:续建项目38个,年度计划投资61亿元;新开工项目45个,年度计划投资35亿元;储备项目36个,总投资220亿元;谋划上报省“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77个,总投资366亿元。
(三)提前谋划准备,积极做好项目争取工作。积极与上级对口部门沟通衔接,通过多汇报、多交流的方式联络感情,项目争取工作开展较为顺利。截止目前,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库拟争取新增中央投资项目12个,总投资30.9亿元,拟争取新增中央投资9.19亿元;上报2020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资金需求项目9个,计划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0.79亿元,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奖励项目4个,拟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6790万元;保障性安居老旧小区改造项目5个,拟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190万元。已下达资金计划的项目5个,累计争取资金3965万元,分别是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市森林语*锦苑、市东悦府小区棚改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市安纳小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市春兰山庄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对已下达计划的项目,督促项目单位抓紧完成前期手续,确保项目按期开工。
(四)加强项目复工复产及日常调度,推进项目建设提质增效。一是建立重点项目复工复产包保责任制。对续建和新开工重点产业项目市发改委成立了10个包保责任组,政府投资项目成立了3个包保责任组,分别由委负责人牵头负责,实行分单位、分项目的网格化管理,加快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复工、复产或达产。截止6月底,省重点项目均已复工;重点产业项目除1个项目暂停投资外,均已复工;政府投资项目应复工项目42个,已复工38个,复工率90%。二是坚持重点项目县级领导包扶推进制,落实重大项目县政府与责任单位“双组长”制,按照重点项目“六项机制”、“四督四保”的要求,狠抓推进落实。按月对市政府投资项目、重点产业项目、省重点项目进行全方位调度。每月形成问题清单,及时通报,实行消帐式管理,并对问题项目进行现场调度,督促项目快投快建。市分管负责人也按期召开重点项目推进调度会,加强项目推进工作督导,着力解决重大困难与问题,全面推进项目建设。三是按月召开固投及大项目入库调度会,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形势及大项目入库完成情况,及时下达月度指导计划,督促责任单位完成每月指定计划任务;按月通报固定资产投资等指标的完成情况,确保完成阶段目标任务及全年任务。四是加强争项目争资金前期工作指导。主动联系争项目责任单位,认真做好项目谋划、入库及项目申报材料的编报工作,密切配合相关市直部门,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审批手续,确保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质量,做到有的放矢,提高项目申报的成功率。五是开展“项目建设提效年”活动。重点是确保省“高大新专”项目开工率、竣工率、投资完成率及转化率四项指标均达到100%;同时,努力推进波司登羽毛羽绒园中园项目、光隆水洗羽绒及制品项目开工建设;超翔光伏电缆项目、东隆羽绒深加工项目等项目竣工投产;比亚迪跨座式单轨钢结构产业基地、金世纪五星级酒店项目、楚江年产30万吨绿色智能制造高精高导铜基材料项目、温氏禽养一体化项目等加快建设。六是围绕疫情防控开展“四送一服”专项行动。拟定全市《包容普惠创新提升行动方案(送审稿)》;对2020年计划实施的132个政府投资项目及125个重点产业项目建立保责任制,明确项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牵头市领导;强化重点企业及项目包保服务,建立全市“四送一服”联系包保重点企业及重点项目月走访制度,及时下发工作提示单,按月调度收集企业反馈的问题,压实包保责任人主体责任,帮助协调解决问题,并根据走访情况下发走访通报。
(五)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一是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修订完善并出台了《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二是继续加强概算审查管理,上半年,共完成14个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查,上报总投资9.65亿元,核减1.06亿元,批复8.59亿元,核减率11%,有效地节减了政府投资,充分提高了政府性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完成委领导和上级发改委以及两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一是完成《加强政府投资管理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调
研报告初稿;二是完成市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加强战略性、网络型基础设施等建设情况的汇报》、《市多举措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等约稿材料;三是完成《市抓项目稳投资增动能确保“六稳”、“六保”》供市宣传部作经验介绍宣传材料;四是完成县政协魏先荣委员《关于加快实施S319(G347)通江大道市政化拓宽改造工程项目的建议》议案的回复;五是按市央企办要求,及时梳理上报全县央企合作开展情况;七是按月汇总并及时向市委办报送党委书记“抓项目、稳投资、增动能”项目汇报材料;八是积极做好巡视整改相关工作。一是积极配合市巡查办巡视工作需要,及时提供相关单位历年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九是按月开展政策研究。围绕政策要点、争取政策支持和落实重大改革的结合点、项目支撑情况及工作建议,形成政策研究送阅材料,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一是继续加快政府遗留问题的解决。督促建设单位尽快对项目进行审查,尽快报送。二是继续实行重点项目领导包扶推进机制,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三是严格执行重点项目月报制度和督查制度,及时通报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对策,帮助协调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四是扎实推进省重点项目开竣工工作。确保开工率、竣工率两项重点指标在下半年能达到序时进度。加快推进“项目提效年”重点项目,确保项目按期开工、竣工及快速推进。五是针对已下达资金的项目,督促项目单位抓紧完善开工条件,尽快开工建设,尽早形成实物工程量。按月完成网上调度工作,并定期督查,及时掌握进展情况,
(二)继续做好项目争取工作。一是加强与省市发改委沟通衔接,督促住建局抓紧完善未申报的老旧小区项目前期手续,做好后期申报准备工作;督促住建局、水司、城管局等单位完善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申报材料。二是对各类已谋划的重点项目,进一步摸排明年拟争取资金项目,督促项目单位做好前期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实行专企专班、专事专班。由局分管负责同志牵头,抽调有关科室、窗口负责人等业务骨干,对企业特需和市领导的指示进行评估后,成立工作专班。专班为企业开办、项目建设、恢复生产、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等审批事项开展帮办代办服务,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政务服务需求,建立包保联系点制度,及时帮助解决企业复工实际问题。专班要及时掌握联系企业情况,根据企业具体需求,认真及时梳理收集的信息,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尽可能现场解决问题。按照市复工工作方案,帮助联系企业提交复工复产申请和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报经开区、科经局初审和市领导、指挥部审批。同时督促复工复产企业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复工措施、加强信息报送、全员联防联控,确保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宣传引导到位。
二、开通绿色通道
优化审批流程,实施快捷服务,坚持“从简、从快、优先”的原则,对涉及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工复工、企业融资抵押登记以及疫情防控重点领域的审批办件,开通“预约服务、提前介入、即到即办、帮办代办”审批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有求必应、随叫随到的主动服务,全力满足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复工工作需要。
三、推进网上办理
通过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平台进行网上申报、邮政寄达,推动“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等线上办理。加强政务服务网宣传,引导群众网上申办,做好电话、网上咨询辅导,及时答疑解惑,帮助办事企业解决网上办事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网功能,简化办事流程,推进更多事项全程网办,对确需办事人到现场递交申报材料、取回办理结果的,主动引导办事人利用邮寄方式收发件,减少群众跑腿。
四、开展预约办理
第二批:部分关键岗位确需县外员工(不含湖北籍、温州籍)返岗才可复工的企业,需征得属地乡镇同意后,安排县外员工到属地乡镇指定隔离点或企业设定点监督医学性观察14天以上,确认无症状后,申请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同意的,安排复工复产。
第三批:企业主要投资人为温州籍和有聘请湖北籍、温州籍员工的企业,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重申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延迟复工,具体复工时间视情况而定。具备条件确需复工的企业需报市工信局审批。
二、复工前准备
1.复工企业需提前3天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复工申请(材料一式五份)同意后,报备县工信局。企业复工申报材料及流程:①填报《企业复工申请表》;②制定复工方案。复工方案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返岗员工来源地及人数、分批返岗复工人员及时间具体安排、员工来的准确时间、所乘交通工具、到后集中观察14天的场所准备、返岗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员工个人隔离措施及防疫应对办法、企业疫情防控承诺。每个员工需如实报告来之前的14天生活轨迹,并承诺如有隐瞒,愿意承担最严法律责任。
2.企业应暂缓聘用湖北籍、温州籍员工,具体返工时间另行通知。员工所居住的小区、村庄出现确诊病例的暂缓回。
3.企业需配备体温检测设备、消毒药品、口罩等有效防疫物资。并在复工前对厂区进行一次无死角的消毒,加强疫情存续期的日常消毒。
4.企业必须设立相对独立的观察室,及时掌握员工健康信息,建立健康档案。
三、复工后管理
1.复工企业要切实落实各项防疫工作要求,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工业企业员工健康防护手册》相关要求。开展每天两次以上体温测量和动态登记,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当地乡镇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态蔓延。在员工全部到岗14天后无相关症状的,企业内也无相关疫情病例和疑似病例的,方可对员工恢复正常管理,切实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确保社会平稳有序。
2.企业复工后,确需省内县外员工返岗的,企业要自行安排员工居厂(家)观察;对湖北籍、温州籍员工返岗的,要到属地乡镇指定隔离点集中隔离观察14天以上;对其他省外员工返岗的,要实施监督性医学观察14天以上。
3.县园区管委会和复工企业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疫情督查指导组要每天深入到企业进行疫情防治督查指导,重点督查《工业企业员工健康防护手册》落实等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当地乡镇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态蔓延。
4.企业在疫情存续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群体性活动,员工就餐实行分餐制,防止交叉感染。
5.企业复工后,指定专人,于每日15:00点前将相关疫情防控信息报送属地乡镇和县工信局联络员,内容包括员工人数、省外返岗、省内返岗、已返岗观察员工详细信息及每日体温测量异常情况等。
6.企业在复工过程与当地群众发生纠纷的,由所在乡镇政府协调解决。
二、简化流程,有序推动餐饮单位复工复营。一是依托“网上办、掌上办、寄递办、预约办”等有效手段,减少申报材料,优化办理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处理网络办件15件、预约办件103件。二是严格落实省、州文件要求,对持10省互认健康码及国家“防疫信息码”的人员,经片区负责人现场审核后,当日即可恢复营业。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市场监管部门保市场主体做好“放管服”工作情况做一汇报,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放管服”改革安排部署,研究制订出台《助推企业复工复产18条措施》,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放宽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是加快市场主体培育,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统筹推进企业登记注册规范化、便利化,实行企业登记实名认证制度,市场主体实现稳步增长。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市场主体12105+户,其中内资企业1753户、注册资本431623.61万元,农专社1140户、出资总额231479.57万元,个体工商户9212户、资金数额89483.24万元。2020年1-4月份新登记市场主体223+户,其中内资企业51+户、农专社15+户、个体工商户157+户,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6.4%、8.4%、10.3%。
二是持续推进“四办”改革。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四办”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大力简化申报手续,精简申报材料,取消了各类不必要的行政审批申报材料;取消了不必要的办理环节。《营业执照》办理时限缩短至3个工作日,《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时限缩短至15个工作日,所有许可审批事项办理时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全面推行“容缺受理”机制和“县域通办”制度,严格将企业登记注册时间控制在3个工作日以内。
三是大力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我局全面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一批106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对照“证照分离”改革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积极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实行网上公示注销公告、简化提交资料,落实简易注销程序,目前共办理简易注销登记16+户。
四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我局大力简化涉企证照申请环节文书材料,严格清理法律法规明确设定以外的其他申请材料。所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县政务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全流程电子化,申请材料网上申报、在线办理、 “不见面审批”, 全面实现 “最多跑一次”。今年1-4月份共办理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2+?张、《食品经营许可证》40+?张、《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25+?张。
五是大力推行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颁发应用工作,我局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全面推行网上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让企业从提交申请材料到领取营业执照全程“一网通办”,实现不见面审批。今年1-4月份共办理核发《营业执照》?张,其中内资企业?户、农专社新设?户、变更?户,个体户新设?户、变更?户;共办理核发电子营业执照?户。
六是稳步推进转型升级,拓宽融资渠道。我局与甘肃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银商合作”,提供“信息申报、登记审批、执照”一站式服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积极办理股权出质登记,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今年1-4月份共办理股权质押登记??件,实现担保债权???万元。
七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全县市场主体总数10%的比例,分别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并对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进行随机匹配,现场组成检查组。抽查检查任务完成后,抽查结果将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向全社会公开。认真抓好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内资企业年报信息公示应报1676户、实报76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报1120户、实报275户;个体工商户应报8967户、实报1512户,全县内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率分别为45.35%、24.55%、16.86%。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着力营造“办事不求人”的营商环境。我局将全面落实市、县《关于加快建立“办事不求人”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健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公示制度,完善相关政策推送制度。公开公示企业注册、行政许可办结时限,力促企业开办时间在3日内的基础上再行压缩,积极推行“秒批”“一日内办结”等服务。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健全完善市场监管部门“一窗”办件规则,提升服务质量,全面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电子证书管理,探索开展部分低风险食品告知承诺制许可试点,积极推行“容缺审批”“应急审批”“倒置审批”试点工作。提高许可和注销便利化程度,加强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运用,推动行政许可事项“一网办理”和“一网一门一次”,完善企业注销“一网服务”。
二是支持服务创新,营造规范平等的投资创业环境。我局将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业创新的热情,大力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非公经济和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全面落实“保姆式”帮办代办服务,多渠道扩大帮办代办队伍。强力推动质量强国、质量提升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提升计量服务,支持X县银杏等特色产品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和品牌化发展。
(一)就业创业工作
1、就业再就业工作
2020年上半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为373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4600人的81.1%。
进一步开拓就业渠道,积极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全方位服务失业人员,2020年上半年失业人员再就业6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9%。
2、创业担保贷款审核发放工作
做好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个人申报材料的审核与贷款发放工作,已审核发放113笔共计1685万元,银行审核待发104笔1560万元,合计217笔3245万元。
(二)民生工程
1、技工大市民生工程
①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2020年我县企业新员工培训任务1200人,今年县开展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1877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56.4%。
②新技工系统培养。上级下达新技工系统培养全年目标任务390人,今年我县已完成60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5.4%。
③技能脱贫培训工作。通过培训提升贫困劳动者就业技能,激发内生动力自主发展产业、创业就业、灵活就业。今年以来,组织皖西经济学校、工业学校两家培训机构,开展稻虾共养、农作物种植等工种培训班,共培训1881名贫困劳动者,完成年度目标任务500人的376.2%。
2、就业创业促进民生工程
①公益性岗位。积极实施就业创业促进民生工程,把困难人员就业作为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来抓,大力开发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切实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帮扶。今年市下达我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目标任务为300个,截至目前,共开发公益性岗位360个,完成目标任务的120%,安置了259名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上岗,全部录入就业信息管理系统。
②就业见习。市下达我县就业见习目标任务为219人个,目前接收40名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完成年度任务的18.3%。
(三)就业脱贫工作
1、扶贫公益岗位整改工作。建立扶贫公益岗位台账,制定扶贫公益岗位动态调整制度、考勤和绩效管理制度、信息公示制度。截至6月24日,分别建立县人社局牵头的就业扶贫公益岗位4286人台帐;县林业局牵头的生态护林员扶贫公益岗位460人台帐;县扶贫局牵头的光伏扶贫公益岗位1896人台帐,扶贫公益岗位共安置贫困劳动者6642人次。截止目前已完成整改,取得实质性成效,并报县委整改办销号。
2、就业扶贫车间复工复产工作。加强就业扶贫车间动态管理,落实各项政策,鼓励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者稳定就业,发挥带贫减贫作用。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扶贫车间,3月15日之前复工复产的就业扶贫车间,根据贫困劳动者实际复工复产人数,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复工复产补助;3月31日前复工复产的就业扶贫车间,根据贫困劳动者实际复工复产人数,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复工复产补助。截止3月31日,21家扶贫车间157名贫困劳动者返岗复工,拨付车间复工复产补助7.75万元,目前22家扶贫车间带动就业964人,其中吸纳贫困劳动者就地就业219人。
3、就业脱贫帮扶工作。今年以来我们组织开展了贫困劳动力摸底调查活动,通过进村入户开展细致的调查登记工作,基本摸清了我县贫困劳动者的就业状况和就业需求,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者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通过开发公益岗位安置就业、推荐到就业扶贫车间帮助就业及帮助外出务工转移就业等形式帮助1996名未就业贫困劳动者就业;目前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贫困劳动者全部帮扶就业。
4、落实就业脱贫各类补助政策。拨付第一季度4391名贫困劳动者公益岗位补贴372.96万元,第一季度1998名贫困劳动者居家就业补贴158.67万元,第一季度就业扶贫车间201名贫困劳动者就业补贴16.77万元,县外务工3980名贫困劳动者交通补贴199万元,就业扶贫车间及合作社等101家经济实体,吸纳贫困劳动者稳定就业一次性奖励30.12万元,车间复工复产补助7.75万元。
(四)疫情防控期间就业政策落实情况
1、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各项政策落实情况
①失业保险费返还。加大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实施力度,将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裁员率放宽至上年度全国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2018年度我省裁员率为2.88%),对参保职工30名(含)以下的中小微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参保职工总数的20%。已审核拨付111家企业申报失业保险费返还,年末参保人数6263名,返还金额共计227.78万元。
②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县人社局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了文件,并于4月9日由政府办王鹏副主任牵头召开了县政府办、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市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发改委、县税务局、县交通局、县人社局等10家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会议,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企业类型进行认定、企业环保处罚、企业失信情况、企业一季度亏损情况、企业参保情况、恶意欠薪情况、裁员率情况进行审核。已拨付稳岗返还企业共8家,参保人数462人,人均3150元,计145.53万元,扣除已返还的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实际金额134.59万元。
③失业金发放。疫情防控期间,落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政策,1-6月份为1926人次下岗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252.61万元。
④临时价格补贴。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及时按照市发改委等6家部门下发的通知,及时拨付1-4月份为1313人次下岗失业人员拨付临时价格补贴7.72万元。
2、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政策落实情况
①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经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市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发改委、县税务局、县交通局、县人社局等部门审核符合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条件的企业共1家(雷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季度平均参保人数48人,人均2000元,已拨付9.6万元。
②小微企业新增就业补贴。疫情防控期间新增就业岗位的小微企业,根据新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数量,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其中无法返回湖北地区就业人员、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贫困劳动者,标准提高到每人2000元。截止目前,共计受理13家小微企业申报,已审核拨付12家企业11.4万元,审核中1家企业。
③扶贫车间新增就业补贴。疫情防控期间新增就业岗位的扶贫车间,根据新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用工协议)的人员数量,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扶贫车间一次性补贴,其中无法返回湖北地区就业人员、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贫困劳动者,标准提高到每人2000元。截止目前,共计受理11家扶贫车间申报,已审核拨付8家扶贫车间12.4万元,审核中3家扶贫车间。
④就业扶贫车间以工代训。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以扶贫车间以工代训补贴,最长可达6个月。截止目前,在忠旭雨衣制造有限公司、高塘镇易羽服饰、县天佑鞋业有限公司3家车间开展以工代训,稳定52名贫困劳动者就业。
二、存在问题
1、受疫情影响失业人员再就业率偏低;
2、新技工系统培养序时推进较慢、招生难度大;
3、就业见习任务完成进度较慢;
4、就业脱贫2020年任务省厅至今未下发,今年时间已过一半,待省厅任务下达时可能会面临时间紧、任务重的局面;
5、受疫情影响省级出台的失业保险费返还等个别政策,需要明确实施细则,但上级仍未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无法开展;
6、创业担保贷款未达到序时进度。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对失业人员加大帮扶力度,按月电话回访登记失业人员,推荐县内企业招聘信息,提供就业岗位;
水利工程开工报告审批
是否行政许可事项
是
受理范围
由市水务管理局负责审批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所有项目,
由市水务管理局负责审批开工报告。
受理条件
1.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已批准。
2.项目法人(或责任主体)和法定代表人已按有关规定成立及任命。
3.有关主体工程已按规定确定了监理与施工单位,并已签订经济合同。
4.工程项目的建设资金已落实、并已列入省、或市(指市水务管理局审批开工项目)水利基
建项目年度计划(全部由社会投资的项目除外),广东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含基建管理项
目)投资承包合同已签订。
5.《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书》已办理。
6.到位资金满足合理工期确定的年度施工需要。
7.已征用建用地。
8.现场施工准备完成。
9.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或项目法人与工程设计单位已签订设计合同设计图纸交付进度满足主
体工程施工需要。
是否限制性审批事项
(指具有竞争性或数量限制等限制条件的审批事项)否
限制性条件
同一初步设计文件批复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只办理一次开工报告手续;因故由主管部门责令停工的,其复工需重新办理开工报告审批手续。
选择方式
(如听证会、招标投标、拍卖等)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开工请示,含项目法人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
2.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复印件)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明确项目法人(或责任主体)和任命法定代表人的文件(复印件)
4.按规定须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以及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参建单位的资
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5.双方已签订的广东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含基建管理项目)投资承包合同书(复印件)
6.《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书》(复印件)
7.主体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安排
8.落实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具体承诺文件和满足合理工期确定的年度施工需要的资金到位证明
9建设用地征用材料,包括:(1)符合审批权限的国土部门的土地审批文件;(2)项目法人与
拟开工建设项目征地范围内的物权人签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3)征地(或拆迁)范围内的各项补偿款已按征地(或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约定,足额发放给被征收人(或房屋被拆迁人)。
受理机构及地点
市水务管理局办事窗口
责任科室
建设与管理科
审批决定机关
市水务管理局
审批流程
申报者持所需资料到市水务管理局办事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窗口转局主管科室组织审批并拟批文;
领导审核签发,由窗口发批文给项目建设单位。
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内
发文类型
批复
是否有年审
否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不收费
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
2.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基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开工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受理咨询及投诉电话
2268717
法律救济办法
备 注
对应《珠海市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和调整目录(第一批)》第 1 类第 10 项
事项编号:
事项名称:
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法定实施主体:
绍兴市水利局
实际实施主体:
绍兴市水利局
处理处室:
垂直层级:
本级终审
横向层级:
单独审批
申请人种类:
法定期限:
20日
承诺期限:
4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年检情况: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八十一条。
文件名称及文号:
申报条件:
1、项目法人已注册,管理机构已成立;2、项目初步设计已经审查并批复;3、项目资本金和其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4、项目主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已经通过招标选定,施工承包合同已经签订;5、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已通过招标选定,并签订合同;6、项目法人与项目设计单位已签订设计图纸交付协议,施工图纸可满足工程初期施工的需要;7、项目法人已与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签订施工图审查协议;8、项目的政策处理已基本完成,外部施工条件已具备,不会影响开工后的工程建设;9、工程所在地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已有初审意见。
申报材料:
1、项目法人要求审批水利工程建设开工报告的请示,文头、文号、事由、内容、行文单位及日期应齐全;2、项目法人注册有关材料及管理机构成立的批复文件;3、初步设计批复文件;4、项目资本金的承诺文件及银行融资意向书;5、与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文本以及设计单位的供图计划;6、施工图审查协议合同或委托书;7、政策处理的有关文件,包括征地及拆迁的范围、赔偿标准,土地征用的预申请,与当地村及村民的有关协议,若有移民安置应提供移民安置规划方案;8、工程所在地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9、施工单位的安全许可证及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合格证。
受理地点:
市便民中心
办理流程:
1、申请与受理:按管理权限向所在地的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审批服务处窗口;市本级直接向窗口申请,并决定是否受理。
2、审查:采取包括现场查看、资料审查等。
3、决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作出不予审批的,书面说明理由。
咨询/联系电话:
88628004
联系人:
XX
服务对象:
流程图:
网上受理:
结果查询:
一、主要职能
(一)组织拟定全省生态保护和农村土壤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协调并监督相关部门开展生态保护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省自然保护区建设规划,提出新建和申报的各类省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
(三)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
(四)开展全省生态状况评估;
(五)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六)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
(七)牵头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物种资源(含生物遗传资源)和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八)组织协调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生态示范建设与生态农业建设;
(九)监督管理农村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二、服务内容
审批省级生态乡(镇)、村和提出新建和申报的各类省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
三、服务对象
设区市、 县(市、区)乡镇政府、村委会、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站)、各相关厅局。
四、服务承诺
(一)强化高效服务、开拓创新、争先创优、勤政廉洁的意识;杜绝办事拖拉、推诿作风;坚决克服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认真执行勤政廉政有关规定,树立良好形象。坚决做到不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报。
(二)提高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论证时限:自然保护区申报材料初审合格后20日内召开协调会组织论证,并向省政府报告论证意见;
(三)提高新建省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时限:召开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后3日内,行文征求省直有关部门意见,收齐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后5日内向省政府行文提出审批建议;
(四)提高调整省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时限:自收到省政府办公厅转来公文处理单后15日内完成组织专家现场考核论证和向省政府提出审批建议。
(五)广泛接受新闻媒体、监管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工作人员不满意或发现违反服务承诺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安全环保承诺书
尊敬的相关方:
我公司为制造酚醛树脂的企业。能与贵方合作是我们的荣幸,现将我公司的管理方针及有关环境和健康安全方面的要求报告给贵方,望能协助我公司做好环境保护和危害预防的工作,以便共同发展,共同进步。
保护环境、减少安全隐患是每个公司进行生产、活动和服务时都必须考虑的问题。我们认识到,与其他经济组织一起,节约能源,保护生态,保护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加强安全管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因此,在积极推进公司技术和经济许可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及危害预防行动的同时,为了加强与公司相关方在这些方面的合作,实现污染预防以及危害预防的持续改进,对物料和服务供应商、工程合同方、废弃物处理方等相关方特作出以下要求:
1 所提供的产品及产品的原材料、生产过程、服务应满足(或设法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环境保护和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确保安全性能,并减少包装材料的使用。
2 在生产、活动或服务过程中排放的超标污染物(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等应制定计划、采取措施达到国家或地方的排放标准(每年都要有明显的削减,直至达标)。
3 在生产、活动或服务过程中应加强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及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同时,应确保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安全性能要求。
4 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应优先考虑采用无污染/少污染、无危害。少危害的生产工艺、生产与施工设备、先进的施工方法等,不得采用国家或地方已禁止使用的生产工艺与施工设备。
5 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危险物品,应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储运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等事故,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及对人身的伤害。
责任单位:发改委
(二)力争“全省金融业集聚示范区”获批,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提升新华路—建设大道7平方公里的省级金融集聚发展示范区功能、档次。进一步提升和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吸引外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机构、风险投资机构、资金资产管理机构等金融资源,加快金融人才引进,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细化相关配套措施,突出发展金融、总部经济和总集成、总承包、研发、设计、物流、采购、营销、租赁以及数字出版、软件、动漫、互联网视听服务等产业,推动文化产业与信息服务业互动融合发展。促进会计、审计、法律、咨询、评估等专业服务业、中介服务业加快发展。支持和引导有竞争力的民营及其他各种经济组织加快向集团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发展,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服务业龙头企业。
责任单位:发改委、商务局、开发区
(三)以编制“十二五”规划为重点,以项目带动两型产业发展。促进项目建设,充分运用重点项目建设信息平台,进一步加强现代服务业建设项目的管理、分析、服务、督办,努力形成策划一批、论证一批、争取一批、建设一批、储备一批的良性发展格局。建立1600亿元服务业项目投资库,加强基础工作,加快推进菱角湖万达商业广场、商摩尔城、开顿国际广场、江国际、万全广场等的招商和跟踪服务工作,加大对金融、商业地产、物流、通讯、中介等世界和国内500强企业的引进力度。
责任单位:发改委、建设局、商务局、相关街道
(四)加快商务区建设步伐。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抓好制约商务区功能形成的关键项目,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好给排水、供电等问题。争取资金,加强商务区地下空间的规划研究与开发建设。通过城内收购、场外置换、就地还建、异地安置、货币补偿等多种形式,加大土地整理储备力度,为商务区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出让和项目开发提供保障。做好在建重点项目跟踪服务,确保泛海城市广场、中心、中石化成品油调配中心等项目按进度推进。
责任单位:商务区管委会相关部门
(五)推进都市工业向生产业转型,建设产业转移园区。排查开发区现有企业,引导现有企业调整经营思路,大力发展生产型服务业,对一些经营困难、效益低下的企业实行外迁。禁止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入园。进一步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整合资源,建设创新创业综合区,设计规划好王牌楼、新世界楼建设使用,凸显园区信息产业特色,为园区产业结构调整提供充足的空间资源。建设公共技术研发平台、检测试验平台、园区信息共享平台、技术转移机构等公共服务平台,提供高速光纤接入、信息安全咨询、专业技术认证等服务,积极探索“两化(工业化、信息化)融合”的有效途径,加快园区转型升级步伐,为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积极鼓励社会力量,特别是成熟的IT企业在园区建立信息技术培训、实习基地,积极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来园区通过各种形式举办信息技术讲座,为园区持续发展储备战略人才。
责任单位:经信局、开发区
(六)积极推进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全面推进火车站配套市政工程、地铁二号线、二环线段及大道等拆迁工作。推进北部地区4个村面积1800亩的城中村改造。
责任单位:建设局、城中村改造工作专班、地铁项目拆迁工作专班
二、倾力打造“宜居宜业宜行”城区
(一)推进城区绿色建筑。积极支持、帮助企业进行节能改造,降低能耗,减少支出,形成示范效应,并在全区逐步推广。
责任单位:商务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发改委、经信局、环保局
(二)加强湖泊维护管理,落实湖泊维护管理经费。实施湖泊生态修复工程,采用先进技术,开展湖泊水生态修复工程,重点完成机水面的水生态修复,积极争取菱角湖水体修复工程立项。
责任单位:水务局
(三)推进城市绿化工程。大力开展国家园林城市、森林城区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显湖透绿、景观道路、亲民绿化三大工程,加快公园、街头小森林、小游园、小景、立体绿化等绿化建设,全年植树3.5万株,新增绿地6万平方米,改建、续建公园2座,实施立体绿化3处,建设街头园林小景4处,完成20个社区绿化提档升级改造。
责任单位:园林局
(四)继续实施城市环保清洁空气工程,完善环境应急预警体系。创建油烟噪声综合治理示范街道,综合治理餐饮油烟噪声点源101个。抽检、路检1200台机动车尾气。建设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1套,限期治理老污染源2家,创建市级绿色社区2个。
责任单位:环保局
(五)推进城市垃圾收集处理工程。设置移动垃圾转运站1-2处。按照两型社区创建要求,完成20个社区垃圾分类容器的购置和投放。
责任单位:城管局
(六)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区清洁生产实施方案》,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从工业领域向服务业领域推广,从企业层面向园区层面延伸,全方位实施清洁生产。积极给予政策引导,积极争取企业清洁生产项目资金。
责任单位:发改委、环保局、经信局、开发区
(七)大力支持企业节能环保技术改造。重点跟踪强龙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千吨级/年乙烯亚胺及衍生物、建筑节能技术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聚氨酯硬发泡墙外保温系统及施工产业化、春申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00万立方米生态复合自保温节能砌块墙体材料产业化、创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创新牌油气分离机等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技改示范项目,争取市相关项目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发改委
(八)探索立体开发,拓展发展空间。统筹谋划全区地下空间开发方案,超前谋划、合理开发城区地下交通、商业、仓储、能源、通讯、管线、人防工程等地下空间资源。抓紧做好西片区地下空间建设前期工作,积极做好友谊南路地下人防工程建设的相关配合和衔接工作。
责任单位:发改委、建设局、规划分局、民防办
(九)积极推进“无线”建设。加快推进城市信息化,利用新技术打造首个无线城区示范点,加快区政务网络平台和多媒体应用通讯平台的建设,充分利用全区的政务网络资源和无线网络的延伸,将全区的网络业务逐步扩展到整个无线应用上来。
责任单位:经信局、信息中心
(十)缓解交通瓶颈制约,构建便捷交通网络。配合建设二环线交通畅通工程,打通车辆分流道路,疏通分流通道,新、改、扩建马场角路、马场角路延长线、万国路、马场角横路、新湾四路等道路;建设绿色交通,完善自行车免费租赁服务系统,新增14个租车点,增加、更换2000辆自行车。
责任单位:建设局、城管局、交通大队
三、深化两型社会创建活动
(一)深入推进两型示范创建。加大资金投入,引进适应两型社区建设的节能产品和设施,建设3个两型示范社区、20个两型基础创建社区。以树立两型理念为主题,创建两型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系列教育活动,培育学生两型意识。全年创建3所两型学校,13所两型合格学校。全区党政群机关按照“全动员、全纳入、全覆盖”的要求,全部开展创建两型机关活动。鼓励绿色出行,倡导绿色办公、绿色采购,80%的机关建成两型机关。
责任单位:民政局、教育局、机关工委、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营造全社会共建共享新氛围。组织编写《两型机关节能减排知识手册》,开展两型公约评比、“关注环境倡导低碳生活”读书征文等活动,引导树立绿色消费、环保生活观念,充分利用报纸、电台、宣传栏、网络等平台,推广两型社会核心理念。
责任单位:发改委、宣传部、机关工委
(三)开展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主题的示范企业评选活动,组织好节能宣传周、城市节水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引导市民树立绿色消费、环保生活的理念。
责任单位:发改委、水务局、环保局、经信局、开发区
四、创新体制机制
(一)加大特色试点示范的推进与策划力度。全力申报国家现代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深入研究试点内容,积极探索建立与现代服务业中心区建设要求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土地资源管理体制、金融体制、政策扶持机制、对外开放机制、创新机制、产业管理与监测机制和人才支撑等机制。
责任单位:发改委
3、6月26日、28日,市妇联主席伊敏芳先后参加了慈溪、余姚两市的巾帼示范村创建现场会,并对全市创建“巾帼示范村”工作进行指导。
4、7月3日-5日,省妇儿工委办主任陈美云一行3人来我市就妇儿工委及办公室工作、组织实施妇女健康促进工程情况和提高婚检率,预防出生缺陷等工作进行调研。
5、7月5日上午,与人事局联合举办第二届巾帼人才专场招聘会,158家企业进场,900多人达成就业意向,其中女企业家协会会员单位15家进场招聘。市妇联主席伊敏芳、副主席杨建军和市人事局副局长孙国茂出席招聘会。宁波各大媒体对招聘会进行了报道。
6、7月6日—7日,与团市委、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体育局联合举办“联通杯”宁波市第一届家庭乒乓球大奖赛。方燕副主席参加开幕式,杨小朵副主席参加颁奖仪式。
7、7月10日,在北仑召开全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现场推进会暨表彰会。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蒋朝栋、市妇联主席伊敏芳等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各县(市)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人、部分受表彰代表及北仑区街道、社区负责人共160人参加会议。会议还表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8、7月11日上午,市人大、市妇联组织召开我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立法座谈会,邀请宁波大学、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和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婚姻法专家参加。
9、7月15日,接待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甄砚、妇女发展部部长崔郁和省妇联副主席赵玲等一行人来我市调研“巾帼示范村”创建工作。调研组在市妇联主席伊敏芳、副主席杨建军等人的陪同下,实地考察了全国“巾帼示范村”创建试点单位——奉化滕头村,并了解了我市开展“巾帼示范村”的总体情况。
10、7月16-17日,在宁波大学女子学院举办宁波市第五期巾帼文明岗负责人培训班,有60名“巾帼文明岗”负责人参加培训。
11、7月16日-20日,参加中澳合作国家级反对家庭暴力研讨培训班,市妇联在大会作题为《共筑防线反家暴密切配合促和谐》发言。
12、7月18日—19日,召开宁波市妇联系统半年度工作会议暨县(市)区妇联主席读书会。市妇联主席伊敏芳作工作报告,市委党校张荣昌教授作总书记6·25中央党校讲话精神辅导讲座。
13、7月27日,召开团体会员负责人座谈会,交流上半年工作,部署下半年工作。
14、推荐12个单位(妇女组织、社区)申报省来料加工突出贡献单位评选;完成“十一五”期间4个省“妇字号”农业示范龙头企业、3个“双学双比”科技示范基地、2个妇女领办的示范性专业合作社、2个“三八”绿色示范基地、12个“妇字号”示范农家乐的推荐工作。
15、完成宁波市来料加工情况调查,我市共有来料加工点814个,从事来料加工妇女24028人,具有一定规模的来料加工经纪人95人;完成对宁波市“妇字号”农业龙头企业、“双学双比”基地和妇女专业合作组织普查工作;完成上半年全市妇联系统培训农村妇女劳动力情况统计,截至6月底,我市共培训农村妇女7.38万人。
16、启动宁波市第二届“十佳创业女性”评选工作。
17、巾帼建功活动:对10个“巾帼文明岗”进行现场指导;调整宁波市“巾帼文明岗”义务监督员;继续做好“巾帼文明岗”创建指南(第二册)的材料收集、编写工作;对《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18、做好全市“巾帼示范社区”试点单位的汇总工作,全市有17个社区正在开展重点创建。
19、编印女企业家协会通讯录。
20、申报第五轮市级文明机关创建,并在市妇联机关进行创建动员。
21、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市妇联组织人员为在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戒毒的妇女举办讲座和提供咨询服务,并送上800份法制教育宣传资料。
22、完成半年度分析。今年1-6月,全市妇联系统共接待来信来访来电1128件,其中来信49件,来访773件,来电306件,结案率为98%以上;本月共44件,来访29件,来信1件,来电14件。
23、做好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652号提案《关于做好关心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建议》协办意见的答复工作。
24、组织3名干部参加国务院妇儿工委办举办的7月15日—27日的妇儿工委办专兼职干部业务培训班。
25、做好市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领导及联络员的重新确认工作;县(市、区)妇儿工委办公室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配备、经费拨付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26、文字材料:我市参加省妇联半年度工作会议交流材料;省妇儿工委办来甬调研的汇报材料;“组织实施省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向市政府汇报的材料;市妇联党风廉政建设汇报材料;文明机关创建申报材料;上报生态市建设半年工作总结及计划任务完成书。
27、认真做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工作:下发关于认真做好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制定第二阶段工作计划;召开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二阶段工作部署会;对征集到的有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归类;组织每位干部对照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写出作风自评材料。
28、开展全国第六届文明家庭、省文明家庭、省学习型家庭及省级先进协调组织评选活动。
29、市妇联被评为全国先进妇女组织、全国“美德在农家”活动先进集体。
30、推荐、上报省妇联27户省级绿色家庭;生态市建设特色工作经验材料;“社会和谐与妇女发展”论坛研讨论文5篇;
31、完成出国考察材料,上报市外办、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并向机关全体干部进行汇报。
32、完成市委组织部下发的市妇联本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调研问卷及相关表格,审核各县(市)区妇联的问卷及相关表格,并统一上报。
33、完成对宝韵幼儿园的年度考核,完成考核材料并上报党组。
34、向市人大提出人大地方立法和执法检查工作的建议。
35、参加市直机关工会会议,上报市妇联工会工作总结。
36、在宁波大学女子学院的指导下,舟山市首期心理咨询师培训班开班,29人参加。
37、做好宁波市妇联系统三大网站的维护工作。做好市妇联OA网维护、公积金年审、档案管理,财务、车辆、文印室管理等日常工作。
39、做好组织、人事、党建等工作;审核目标考核奖。
市妇联八月份工作计划
1、继续开展作风建设年第二阶段活动:组织开展评议;制定整改方案,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公开,接受监督评议,并上报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筹备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现场会。
3、努力推动女性进村两委会班子比例的提高。
4、完成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直播课堂有关任务,组织各地收看。
5、赴余姚举办一次以养兔女能手为主要对象的“巾帼致富科技下乡行动”。
6、编印第一期《宁波市女能手信息之窗》,为“双学双比”女能手协会聘请常年法律顾问。
7、着手编印宁波市“城乡携手共建新农村·百千万活动”宣传折页。
8、组织市“双学双比”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领导考察部分“妇字号”农业龙头企业和“双学双比”示范基地。
9、发文调整宁波市级“巾帼文明岗”义务监督员队伍。
10、筹备第二轮维权志愿者的招聘工作。编辑女性维权资料。
11、完成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草案第四稿,召开相关政府部门、基层组织座谈会,并形成起草说明和解释依据。
12、组织举办妇联系统预防艾滋病骨干培训班。
13、8月中旬,妇儿工委将对各县(市)区实施两个规划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
14、加强市妇儿工委及妇儿工委办的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起草《宁波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年度考核办法》。
15、制订我市妇科疾病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全面落实每2年一次的妇女病普查工作。
16、做好*度宁波市发展研究重点课题《构建和谐社会与两性平等和谐发展研究》的申报工作。
17、开展*年妇女报刊征订工作。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0年,政务服务管理处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工作主线,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2019年,我区营商环境方面取得较好成绩,省营商环境评价全省33个城区排名第10,营商环境指数综合考核在全市排名第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协同。成立管委会主任、区长任第一组长的营商环境专班工作小组,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加大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2月20日,召开专班工作专题推进会,确定了专班的5大方面15项年度目标,并按月明确了58项项目清单,建立专班月度报送工作机制。对标赶超标杆,推进工作落实。对标苏高新总体要求,研究制订了《发展环境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2年)》,明确到2020年,我区营商环境评价指数排名与苏高新持平,2021年实现全面赶超。认真研究学习上海、深圳、苏州等先进地区营商环境方案,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研究制订《新北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深化宣传推广,推进品牌建设。深入思考营商环境工作简报板块设置,开辟对标苏高新专栏,及时收集汇总各单位报送材料,配合综合处印发营商环境工作简报2期。以“四个一”(政策一口清、材料一标准、受理一平台、办事一次成)和微笑服务理念初步设计营商环境公共服务品牌方案,研究制订《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高新事高兴办”政务综合服务品牌的建设方案》。
着力落实“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2019年,我区“放管服”改革考核在全市排名第二。有序谋划全年工作要点。根据《2020年常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研究制订《新北区“放管服”工作要点》。认真梳理汇总疫情期间“放管服”改革的经验做法,向市级报送案例7个。其中秒批、竣前联合指导、推进审批“四化”工作获市协调办认可并推广。有效推进基层赋权工作。根据《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省政务办关于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苏编办发〔2020〕12号)及2019年孟河镇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和第一批赋权的经验,开展了多轮梳理、调研、座谈和征求意见工作,分三类对象推进赋权工作,梳理形成孟河镇第二批赋权清单11项;第一类赋权乡镇(薛家、罗溪、西夏墅、奔牛)赋权清单137项;第二类赋权乡镇行政许可类权限42项,公共服务类95项;为街道赋权119项,政许可类24项,公共服务类95项。有力落实审批前置中介事项规范工作。按照省、市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前置中介事项清单规范工作,明确需保留的中介事项名称、对应的审批部门、审批事项、设定依据、收费标准等,汇总前置中介服务事项44项,并及时向市级反馈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建强镇级为民服务中心。加强各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现场管理指导,拟订服务大厅现场管理、物品摆放、工作考核等模板,供各镇(街道)学习、参考。梳理完善各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面积、门头设置、区域划分、全科窗口建设、制度规范建设等情况,根据各镇(街道)现状列出表单明确下一步改善计划,推出一批特色亮点。推进一体化在线平台向基层延伸,以孟河、奔牛、薛家等5个镇(街道)为试点开通账号,定制个性化事项,并指导完成事项认领。研发企业法人自助申报一体机,已统一为孟河镇、薛家镇、罗溪镇、奔牛镇为民服务中心配发,实现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注销等近30个事项的“区域通办”。
着力优化12345热线服务。今年1-5月,区平台共受理诉求件10136件,按时办结率99.94%,答复完整率100%,群众满意率97.93%。站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保卫战第一班岗。第一时间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建立联动处理机制,疫情期间咨询类工单半小时内答复。建立12345疫情周报机制,每周报区主要领导参阅,对复工复产、返常出入人员、疑似疫情人员举报等问题进行及时跟进,确保疫情相关问题第一时间得到解决。用好企业群众办事服务“一号答”。高度重视国家、省、市平台交办件,上半年处理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交办件24件,国家政务服务网交办件2件,处理省级工单177件,总体满意率99%。 做优“12345”高新区企业服务专席,围绕企业群众所关心的证照办理、税收服务、优惠政策等相关内容,咨询类3日答复、投诉类5日解决,实现全过程评价和满意度回访。建好沟通协调中转站。以办理类工单为重点,明确答复内容评定四项指标,即投诉内容是否属实、处理依据是否充分、处理时限是否明确、处理结果是否满意等,优化沟通联络机制,确保各类事项责任明确、处理有效。联动政务服务“好差评”,群众办事不满意立即反馈、立即整改。对政风热线8件线下交办件,办理诉求的过程进行重点跟踪,主动协调相关部门沟通处理,及时追踪办理结果。
此外,“三八节”妇联活动、政协提案答复等相关工作也都圆满完成,深入排查解决突出民生问题等工作也在有序推进。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2020年,政务服务管理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将坚持问题导向,夯实工作基础,着力建强政务服务体系、完善营商环境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