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01 12:58:32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管理概论论文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一)教学内容不合理本课程以公共管理学的基本理论为指导,以国家相关管理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定义各个基本概念的依据,对公共事业管理对象(客体),公共事业管理主体,科、教、文、卫、体等公共事业的管理活动,公共事业管理的一般法律、技术方法,以及公共事业管理的发展进行研究。传统的课程内容设计主要分两个体系:一个体系是以公共事业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过程为主轴组织教学内容;另一个体系是以公共事业的分类管理为主轴组织教学内容。两个体系各有侧重点,前一个体系在一定程度上是后一个体系的基础。由于课时有限,公共事业的内容广泛又庞杂,两个体系的内容不能全部介绍,因此在教学中往往侧重理论基础。虽然教学内容比较丰富,但是纯理论太多,结构不合理。且我国公共事业体制正处于变革的阶段,纯理论的教学缺乏与实际相结合,有些理论无法学以致用,学生对公共事业活动不能有一个形象的认识,学习热情不高,学习效果也不理想。
(二)教学模式陈旧受传统教学的影响,《公共事业管理概论》课程教学中也主要以填鸭式教学为主,一般是以教师和教材为中心,知识是单向传授的,学生处于被动学习的状态。尽管不少教师也探索互动式教学模式,但由于公共事业管理与社会实践紧密联系,学生没有走向社会,自身的知识面不够宽广,不能置身于问题情境中,所以对互动的议题摸不着头绪。许多教师本身也没有从事过实际的公共事业管理工作,在公共事业管理案例的搜集、整理与分析等方面相当滞后,往往与理论和实际都不挂钩,难以做出专业化的分析和评价。双方能力的不足影响了互动式教学模式的效果,制约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创造性,最后又回归到以“教师讲,学生听”的单向传统模式。
(三)实践性教学不足实践性教学是高校为学生适应社会而设置的教学环节,公共事业管理概论课程的性质要求学生在实践中认识问题,解决问题。所以,在课程教学计划中,实践性教学的课时比重在逐步增加。但是,纸质的规定并不意味着学生实践能力的真正提高。由于学校在资金投入上的缺乏,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落后,许多需要在实验室和校外实习组织开展的实践课根本无法操作,教师只能在教室里通过案例讲解的形式完成相应的实践教学任务。实践教学的学时形同虚设,更重要的是,难以培养出动手能力强,与社会接轨的专业人才。(四)教学考核体系不健全课程考核既是学生学习效果的反映,也是教师教学质量的检验。目前,《公共事业管理概论》课程考核方式比较单一,基本上以平时出勤、作业与期末一次性考试作为最终的评价。这就导致学生不重视平时课堂的学习,不愿意主动思考问题,只懂得死记硬背、囫囵吞枣,以此来应付考试。结果考试一结束,所学的内容就大部忘掉了。如此的考核方式无法达到教学目标的要求,教师也不易发现教学中的不足。由于基础没有打牢,后续课程的学习也因此受影响,最终专业技能不强,工作难找成为必然的事实。
二、《公共事业管理概论》课程教学改革探索
(一)创新教学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是国家教育方针和教育制度的反映和组成部分,是学校教学的保证。虽然教学管理制度在一定时期和目的下具有稳定性,但它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原有的以刚性管理为主的教学管理制度,由于设置了很多条条框框,限制了教师教学改革尝试,已不能适应时展的要求,因而必须加以修改、补充和完善。改革的根本在于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打破制度的标准化与细致化,实现弹性管理,为教师和学生创造一个和谐宽松的环境,从而激发教师和学生的教、学兴趣,实现教与学的双重提升。
(二)优化教学内容《公共事业管理概论》的课程性质决定了教学内容既要体现学科的知识体系,又要强调知识的应用和能力的培养。因此,教师在上课前要精心安排教学内容。可将全部理论分为基本理论与新理论,基本理论是精讲和重点讲解的内容,以保证学生有扎实的专业基础;新理论可以课上略讲配合课后学生的自学研讨,以拓展学生的视野,使所学的知识始终与时俱进。公共事业的分类管理以专题讨论的形式,加深学生对理论问题的理解与认识。
(三)加强教师的专业技能培训我国公共事业管理改革正如火如荼地进行,教师必须不断学习,才能将理论与实践联系起来,提高教学水平与业务水平。因此,学校应鼓励教师走出去,一方面通过参加学科的专业培训,与界内的学者与同行学习交流,提高理论水平;另一方面要与一些公共事业组织有合作关系,在实践中收获、丰富理论知识。
(四)重视实践性教学首先,要加大对实践性教学的研究和资金投入。教师要积极探索实践性教学的内容与形式,精心设计每一个环节;学校对在科研立项中从事实践性教学研究的项目应给予大力支持。其次,加快校内实验室建设。公共事业管理教学实验室应是建立在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通信技术基础上、借助模拟、仿真等手段和虚拟环境,进行公共事业管理教学的综合性场所。可以借鉴已建成类似实验室大学的经验,取长补短。第三,扩展校外实践基地。学校应积极主动与政府和社会公共组织开展项目合作,在合作中为学生提供实践的机会,让学生掌握公共事业管理的基本流程,了解我国公共事业管理的基本体制和环境。同时,学校还可以邀请公共事业管理组织的专业人才到学校做讲座,以自身的实践经验指导学生的实践学习。
(五)改革教学模式教学模式的转变要围绕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这一目标,所以情景模拟教学法是可采用的有效方法。所谓情景模拟教学法,就是在课堂教学中,将公共事业问题和公共事业管理的过程虚拟再现,让学生如同身临其境,以此激发学习的主动性与创造性。这种教学模式将案例教学与实践教学融合在一起,实现了课堂主体参与的多元化,抽象知识的形象化,教学过程的动态化,便于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吸收与掌握。同时,也培养了学生的团队精神、公共服务意识及综合素质。
(六)完善课程考核体系有效的课程考核体系应反映出学生的综合能力,所以考核也是多元化和全方位的。首先,要打破期末“一考定终身”的做法,增加期中考试的环节,期中和期末的成绩各为总成绩的40%,其余的20%为出勤、课堂表现(听课态度、提问和讨论)、作业等,这样就避免了“平时不努力,期末忙突击”的不科学的学习方法。其次,试题形式要灵活多样,变以记忆为主的知识性考核为知识考核和能力素质考核相结合。因此机械记忆类的考试题目比重将逐渐减少,案例分析、材料分析、小论文和调研报告类的题目比重不断增加。同时,采取笔试和口试相结合的方式,以考查学生对知识掌握的熟练程度、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最后,要注重对考核信息的分析和反馈,发现教学中的盲点和弱点,为以后教学的改进提供依据。
水利灌溉是人类改造以及适应自然的集中体现,其是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农业现代化生产的基础和前提。我国是世界农业大国,但是水资源严重匮乏,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因此,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对实现农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水利灌溉一定要结合当地农业发展以及水利条件,优化配置水利资源,挖掘其内在潜能,当地政府还要根据自然条件以及使用规律,遵循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明确水利灌溉的发展措施以及重点内容,进而发挥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环境效益。
1提高农田水利灌溉管理质量的积极意义
当前,水利灌溉在农业生产中占据关键地位,并且其作用也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而逐渐显现。因此,为了充分会其作用,促进当地农业以及经济的稳定发展,一定要强化管理质量,提高使用效率。水利灌溉管理可以实现用水秩序规范化,减少水资源浪费的情况,推动用水方式实现透明化、民主化以及公正化,有效缓解当地农户的用水矛盾,避免出现用水纠纷的情况。
2当前农田水利灌溉中存在主要问题
2.1管理思想落后。当前,我国在对水利灌溉开展管理的过程中,基本还是沿用计划经济时代下的模式,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受到传统思维的影响和舒服,在工程看管、抗旱抗汛以及防洪用水等方面,依然运用计划经济时代的方式,缺乏现代化的管理意识,难以应对新时期下的农业需要。2.2管理体制存在缺陷。当前,我国水利灌溉管理没有自主经营权,主要通过管理以及建设方获取经济效益,而管理部门为了促使农户多用水,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导致出现水资源被大量浪费的情况。同时,水价定位不合理,虽然可以起到一定节约用水的作用,但是农业却没有得到实际优惠,导致农户节水意识依然淡薄,缺乏节约用水的积极性。2.3管理经费不足。随着我国水利灌溉工程的增加以及农业的快速发展,管理费用也持续增加,但是资金投入却明显不足,导致很多水利设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养的维修,进而逐渐失去既有功能。而由于资金不足,很多管理人员工资水平偏低,难以激发其工作热情,对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也带来一定影响。
3优化水利灌溉管理质量的相关对策
3.1加强思想认识。管理单位一定要在思想方面明确目标、提高认识,水利资源是促进我国农业发展以及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管理单位一定要树立科学的节水观念,并且进行科学调度、科学管理,依靠现代化的科学技术促进自然与农业的和谐发展。同时,管理单位还要积极推广节约用水观念,完善管理目标和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保障体系。为了充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相关部门要结合当地农业发展实际情况,合理选择管理模式,并且遵循以人为本的管理原则,为企业用水提供便利,加强对企业用水的管理和引导,进而实现水资源的科学利用。3.2健全管理制度。首先,提高水利灌溉工程的利用效率,管理单位要通过合理的收费制度对水资源开展综合管理,促使农民认识到水力资源保护的积极意义,进而帮助其树立节水观念,通过节水实现对现代化种植的协调。确保农业正常生产;其次,规范用水秩序,为了保证水资源的合理利用,杜绝出现水资源被大量浪费的情况,促进水利灌溉管理发挥其功能,管理部门一定要对灌溉体系进行合理而系统的规划和调整,只有确保用水秩序良好,才能促使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的提高,减少用水纠纷的出现;最后,制定科学的管理策略,结合水利灌溉具体情况制定科学的管理策略,可以实现其有效运作,在完善收费工作的同时,避免在收费中出现问题,同时,制定管理策略有助于提高当地农业的生产效率,实现经济价值最大化,对促进农业结构调整、节约用水、精耕细作以及用水透明化方面可以起到显著作用。3.3强化管理机制。建立以及完善水利灌溉管理机制,是促进农业生产稳定以及健康发展的关键举措,对其管理机制进行深化改革,还可以为水利灌溉工程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相关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深化机制改革、将经济效益纳入到当地财政预算中,进而确保水利灌溉的正常开支,促进管理单位的健康以及正常运行。3.4加强设施管理。对水利设施开展管理基本是由水利部门负责,因此,相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自己的义务和权利,针对水利设施做好相关管理工作,提高水利设施管理的工作质量。同时,相关部门还要不断创新,通过科学的措施加强设施维护管理,提高使用效率。3.5加大资金投入。水利设施保养维护、灌溉渠道清理维修都需要一定资金作为基础,但是地方政府以及中央财政投入有限,不能满足当地水利灌溉管理的实际需求。这就要求当地水管部门要与地方政府进行有效的协调和沟通,提高地方政府对水利灌溉的重视程度,并且争取当地政府的资金支持,仅为水利设施维护和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4结语
总而言之,农业是我国支柱性产业,关乎到社会稳定以及人民幸福,而农业发展不仅仅是当代的经济问题,也是民生问题和社会问题。在水利灌溉方面我国依然存在一些问题,相关部门一定要正视问题、分析问题,制定科学的应对措施解决问题,进而提高我国水利灌溉的管理质量和技术水平,促进农业稳定以及健康的发展,为人们和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
作者:徐霖侃 单位:江山市水利局
参考文献
[1]周求文,何同喜,周芬.小型水利农田灌溉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3:116-117.
[2]刘大安.农田水利灌溉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4,9:297-298.
1.2单户管理形式单户管理节水工程形式有的是通过产权改革承包或拍卖购买的工程管理经营权,也有的是独资建设的节水工程。汤头沟水泉村刘海龙2004年在该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改革拍卖时,购买了该村管灌工程的经营权之后,刘海龙对工程进行了修复和扩建,新增灌溉面积3.33hm2,共可控制灌溉面积8hm2,种植了蔬菜,年平均纯收入8万元。这种单户管理形式的优点是经营管理决策自主,缺点是经营管理规模发展受资金不足影响,发展缓慢。
1.3联户管理形式联户管理形式一般都是联户投资购买、承包或新建节水工程,按照自愿入股,按股分红,风险共担,效益共享的原则进行操作。选出威信高、责任心强、有管理经验的人当负责人,主要负责经营管理和效益分配。韩麻营镇十八里汰村管灌工程于2006年底建成,工程建成后,由该村曹云海等四户承包,联合管理,曹云海为负责人,负责工程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工程自建成至今,由于管理得体,运行情况一直很好,为当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打下了基础。这种形式类似农民用水户协会,但是没有正规的建章立制,随意性较大,容易造成以负责人的主观意志行事,比较容易产生矛盾意见。
2井灌区节水灌溉工程管理建议及措施
通过调查了解发现,当前隆化县农业灌溉存在技术水平低、资金缺乏、认识不到位、管理不善等诸多问题,归根到底是一个机制问题,没有科学的运行管理激励机制,农业节水很难实现,有效的节水激励机制是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前提,是调动用水户主动节水的关键,是保障农业节水顺利实施的重要手段。
2.1建立农民用水户协会从2006年开始,该县已建立唐三营西联渠、汤头沟联渠、张三营联渠、太平庄联渠等四个渠灌区农民用户协会,农民用水户协会建立后,一是灌溉节水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二是规范了用水秩序,减少了用水纠纷;三是解决了长期以来灌溉工程管理主体“缺位”问题,保障了工程效益的发挥。山区集中连片面积在千亩以上的井灌区,也应建立农民用水户协会,用水户协会建章立制,对工程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将灌区农户纳入灌溉节水全程管理中,充分调动农户参与工程管理的积极性。农民用水户协会负责管理灌溉用水,对水源井、机泵进行维护,协调水事纠纷,指导农民参与灌溉设施的投资建造、推广先进节水设备等日常事务。为井灌区节水灌溉工程永久发挥效益,提供可靠的保障。
2.2加强用水管理,实现水权分配面对有限的供水能力和日益增长的用水需求,有效的解决办法就是由水资源配置确定初始水权,按照“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的工作思路,建立一个水权交易平台,使用水户可以将多余或节约的水权方便快捷地转化为物质利益,激发农户节水的积极性,将强制节水转为自觉节水。
配电工程项目建设实行业主项目经理制和项目经理工程质量终身制,首先各业主项目单位要配足配强工程项目管理经理,加强项目经理的考核培训,赋予项目经理相应的管理权利,同时实行工程质量业主项目经理终身负责制。
每个项目立项后,马上指定一名项目经理,加强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施工、验收、结算等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层层把关,对配网项目的质量终身负责。
(1)施工图设计环节:从工程的第一环节开始把好质量关。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必须以《配电网现场规范化建设标准》及国家颁布的相关的规程规范作为配网设计的依据;积极在配网工程设计中应用《省公司的10kV配网典型设计》成果,从源头上将配电网规范化建设标准纳入设计。
(2)设备采购环节:把好设备质量关。配网工程的物质采购严格执行省公司有关的招投标文件规定。项目经理依据设计单位开具的设备材料清册及时上报工程物资需求。通过统一物质招投标选用安全可靠,性能优良的设备。
(3)配网施工环节:在施工过程严把质量关。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必须对施工队伍进行企业资质、业务能力、装备水平、工程业绩、企业信誉等全面考查,通过招投标选出业绩优良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签订中应明确安全、质量、进度等相关责任,并签订安全协议。项目经理密切跟踪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协调工程中间验收,配合工程阶段质量监督检查活动,及时收集隐蔽工程签证和验收资料,做好工程缺陷记录并督促整改。
全国首创推行电缆施工人员资格认定和作业计分制,确保电缆施工质量。工程施工的安装人员均要经过新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培训,重要设备由专业厂家人员进行安装,确保安装的工艺标准。
(4)验收环节:是检验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配网工程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实行三级验收制度。城市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项目的验收必须以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和《配电网现场规范化建设标准》为依据。项目完工后,由业主项目经理发起,业主项目单位组织工程验收,由设备主人(运行接受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等单位参与,现场对土建及电气部分进行验收,施工单位准备验收报告,征求各验收部门意见,并一次性提出整改要求,同时各方应在验收表上签字以示负责。
2.实行项目监理制强化施工质量管理
所有配网工程都应由项目责任部门负责委托监理。在配网工程中做到“强势监理”,充分发挥监理在配网工程中的作用。各配电工程监理项目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对施工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管理。项目监理的狠抓施工质量的举措如下
(1)、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需要监理旁站部位进行旁站,并作好旁站纪录,同时每天做好监理日记。
(2)、对各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和质量签证;
(3)、遇到问题,及时通知业主和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解决,确保工程顺利完成;
(4)、对钢筋、接地体预埋件等分项工程进行隐蔽验收检查。隐蔽工程监理必须到位并拍摄照片作为工程资料予以存档。
(5)、严格工序管理,对于每一道工序的验收,监理都直接参与到施工全过程,采取见证、旁站、巡视或平行检验等工作。坚持对工程实行全方位监理。坚持上道工序未完成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6)、施工中要求施工方填写分项质量评定表,记录应该实事求是,数据真实。对于中间验评表格,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审签认。
(7)、对于施工过程中图纸存在的疑问,要求施工队会同各方确认后再施工,不可擅自改变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面对我国日益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如何正确认识风云变幻的市场,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和规则,围绕企业的经营和管理,不断转变观念、解放思想,不断进行工作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是增强电力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必然要求。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说,创新是电力企业建设的永恒主题。
一.什么是电力营销及意义
所谓市场营销观念,就是企业在开展市场营销的过程中,在处理企业、顾客和社会这三者利益时所持的态度、思想和观念。从市场营销学来看,电力企业市场营销,应是有效利用电力企业的资源最大限度提供比其它竞争者更能满足用户需求的能源,使企业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因此,用电营销管理为供电企业带来革命性的突破。
电力企业市场营销的中心是实现电能的交换,最终完成电能使用价值,并获得利润。电力企业的经营目标及利润目标等能否实现,电力企业能否在竞争的市场上求得生存和发展,最终都要取决于电力消费者是否购买电能和增大电能的使用量。因此,电力企业的市场营销是以扩大市场销售量和增加市场客户为中心而展开打。它的核心是:电力企业必须面向市场、面向消费者,必须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并及时对营销策略做出正确的调整;电力企业要为消费者提供和各地电能和满意的各种服务;电力企业要用最少的投入、最快的速度将电能送达消费者手中;电力企业应该而且只能在消费者的满足之中实现自己的各项目标。
二.电力营销现状
电力销售同国内其他行业同样面临市场营销问题,其主要表现在:
1、营销体系不适应市场变化的要求。由于电力企业的特殊性,造成了不时以客户为中心、以效益为目标设立。现有的营销管理模式还不能对市场的变化及时做出反应,电力企业的营销机制尚未完善。
2、营销人员素质不高,营销意识不强。由于电力企业是属于国有企业,员工思想观念还未从旧的用电管理模式转一以市场营销模式上来,仍然抱着等客户上门的观念,造成了营销人员工作不主动,不积极。
3、对市场需求研究分析不够。目前,我国电力企业只重示安生生产,却未重视市场的分析。对客户的资料没有积累分析,仍然按照传统的方式供电,造成在客户用电高峰期出现电力供应不足等现象。同样还面临其他问题,如电价制度不适应市场经济,优质服务与有偿服务界限不清等,要解决这样问题,更好的促进电力企业的发展,就必要要实现营销改革和创新。
三.现代电力营销改革和创新
随着国家电力公司经营体制的转变,电力的发展必须从过去以供给导向为主,被动地填补供电缺口,转向以需求导向为主,主动开拓市场,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
1、市场观念的改革和创新
在电力走向市场后,电力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电力企业的出路在于改革,改革的中心在于转变市场营销观念,把电力生产和市场营销观念相结合,从组织上、经济上、技术上、人员素质上采取相应措施,完善电力市场营销机制,使电力市场长期稳定发展。没有用电客户,就没有电力市场。供电企业只能坚持优质服务和客户至上的原则,才能不断拓展市场。搞好电力营销管理,帮助用电客户获得成功,不仅能加强企业与用电客户的关系,而且能扩展客户的业务范围,电力消费量就增大,这就是我们的目的。在电力供应紧张的情况下,做到缺电不缺服务,从根本上改变服务理念和意识,加强用电需求侧的管理,建立通畅、高效、反映迅速,为广大客户接受的服务体系,以客户利益为第一需要,以优质、方便、规范、真诚的服务,向客户供应可靠的电力商品。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营销体系,应以市场为立足点,以高效、便民、提高电能的终端能源占有率为目标,引入能够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增强市场应变能力,改善服务质量,有助于经营效益化,有利于市场开拓和发展的新机制,不断拓展电力市场营销活动。
2、服务的改革和创新
电力消费者与供电部门是一种平等的互惠互利的关系,给客户优质和满意的服务是电力市场的要求,也是企业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将管制用电改为推广用电,就是树立电力形象,吸引更多客户,向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拓展电力市场;将用电管理改为客户服务,树立起“优质服务+优质产品=必胜”的观念。建立功能齐全,服务设施先进,管理手段现代化的营业厅,为前来办理用电业务的客户提供温馨舒适的环境;客户新装、增容用电、变更用电坚持由供电营销服务中心“一口对外”,客户只进一个门,只对一个人,工作流程实现“内转外不转”,即简化报装手续,方便客户;使用电力过程中的服务。为客户提供电力使用过程中的服务包括: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停电通知及事故处理等。在客户服务中心大厅要设立用电咨询系统,包括人员和电脑、宣传资料及宣传橱窗,使客户便捷地查到有关用电方面的信息。
电力市场关键是要积极开拓,促进消费。开拓电力市场,首先,转变思想,更新观念,树立市场经济观念、市场竞争观念、效益与效率观念、市场风险观念和市场服务观念。其次,制定规约,规范市场。再次,加强电力市场营销工作,加强市场调查研究和预测,增强市场应变能力,重视和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当前最关键的是开拓广阔的农村电力市场,特别要解决的是加快农村电网的建设和改造,改善农村供电条件,降低农村电价,这对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电力消费水平、拉动内需是刻不容缓的任务。
3、营销理念的改革和创新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过程中,企业要抢占市场先机,不断占领市场、开拓市场,必然要使我们彻底放弃传统的思维观念和管理模式,通过学习与创新,带动工作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以市场为导向,以信息技术为平台,以打造高素质员工队伍为突破口,以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为基点,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使企业的经济效益最大化。就营销工作而言,随着电力企业全面走向市场,它在电力企业的经营和管理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有如企业经营管理的晴雨表,营销业绩直接影响着电力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所以,在实际工作中,抓好营销,就是抢占市场,掌握了市场,才能驾驭市场。要提高营销业绩,就必须摒弃“皇帝的女儿不愁嫁”的营销理念,通过不断的学习与创新,提高营销效能,即工作效率和能力。
4,人才创新
尽管营销创新的内容相当广泛,但关键是人才创新,没有人才创新,其它创新就是一句空话。21世纪的营销人才不再是经营型的营销专家,而应是知识型的营销通才。其具有以下一些重要特征:(1)强烈的社会责任感;(2)文化素养高;(3)富有创新精神和进取心;(4)科技通才与营销专才的完善结合;(5)知识应用能力很强等。营销创新能否在21世纪成为我国企业营销的主旋律,关键就取决于是否拥有一批这类知识型的营销人才。
四.结论
电力营销的质量关系到电力企业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决定着电力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只有电力企业不断的对电力营销进行改革和创新,建立一个能适应商业化运营、法制化管理、充满市场活力的营销体制和机制,才能最终占领市场。而电力营销改革与创新将是电力企业永恒的课题。
这是这门课程普遍存在的问题,老师用大部分的时间讲授相关的理论知识,学生实践的时间很少。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有:第一,旅游管理专业培养方案中该课程的教学大纲只有理论部分,没有实践实训部分。这样导致教学计划中的课时安排缺乏相应的实践实训教学内容,只有课堂的理论教学部分。第二,该课程使用的教材大多还是传统的纯理论介绍。比如以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戴斌等人主编的《旅行社管理》(第三版)为例,这本教材是大多数老师首选的教材,其内容侧重管理理论,有关计调和接待的具体业务基本上没有涉及。第三,任课教师缺乏旅行社丰富的工作经验,不能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虽然可以邀请旅行社的相关人员来讲课,但这只能是临时之举,不能保证长期的延续性。
(二)教学方法单一
目前的教学主要还是以老师讲授为主、学生听课为辅的教学方法。有些老师在教学过程采用了案例讨论的方式,但是学生缺乏课前的准备,效果并不是很好。还有的老师组织学生到旅行社参观了解,但基本上也是走马观花,收获不大。在这种单一的教学方法下,学生缺乏学习的主动性和兴趣,只能是被动地接受知识,其语言表达、组织、合作、创新等能力的培养远远不够。
(三)老师和学生的积极性不高
要想取得较好的课程改革效果,需要提高老师和学生的积极性才行。从老师方面来看,如果教学任务重,还要上其他的课程,这样是没有时间和精力来完成教学改革的。再加上老师还有繁重的科研任务,职称评定看重的是科研而不是教学,只要学生不向领导反映情况,教学改不改革无所谓。从学生方面来看,有些学生抱着只要能拿到学分就行的心理,缺乏主动参与学习的意识。再加上学生所学的课程较多,还要忙于考级、考证和参加各种学校的活动,难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
(四)学校的支持还不够
课程改革仅靠老师和学生还不行,必须还要得到学校的大力支持才行。有的学校虽然设有旅行社模拟实验室,配有相关的旅行社模拟软件。但是,模拟实验室面积较小,设施少,资料缺,无法满足多班级多人数的需要。另外所用的软件是教学版,缺乏真实的数据输入,学生只能了解业务的大概流程,因此学生的参与积极性不高。虽然有校企合作的旅行社,但由于规模偏小,能够接受的人数有限,主要实习内容是带团业务,学生无法亲身接触旅行社其他的具体业务,这样就达不到预期效果。
二、旅行社经营管理课程教学改革的探索
旅行社经营管理课程教学改革包括的内容较多,常见的是教学模式与教学方法,除了这些还应该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下面就这些主要的内容进行相关的探索。
(一)教学目标
大多普通高校旅游管理本科专业把旅行社经营管理作为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专业基础课或专业必修课。以乐山师范学院的旅游管理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0版)为例,其旅游管理专业具体选修方向包括饭店管理、旅行社管理与导游、旅游营销与策划和会展与商务旅游。无论哪个方向,都应该掌握旅行社经营和管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但是,该方案把旅行社经营管理定位为理论性课程,3学分,每周3学时,总共48学时。这种不注重实践教学环节的设置脱离了行业发展需求,必须要进行修改。基于此,本课程的教学目标应该是使学生掌握旅行社的组织设计、营销管理、接待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战略管理等基本知识;掌握旅行社设立与申报、旅游线路的设计、旅行社的发团和接团、旅行社门市接待等基本能力;使学生具备旅游管理的基本素质和实际操作水平,能够胜任旅行社工作,成为高素质的旅行社经营与管理的应用型人才。为了提高教学效果,该课程需在学生系统学习了管理学、经济学、旅游学概论等课程后开设,最好把时间确定在第三或第四学期,每周3学时,总共48学时,其中理论32学时,实践实训16学时。
(二)教学内容
该课程的教学内容不应该按照传统的教材来讲,应该针对学生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相应的教学内容。在教学内容组织上应该打破按照章节来设计的传统授课模式,而是以任务驱动为手段,教师讲授为基础,学生学做为主体,围绕旅行社业务转化的项目任务而展开。具体教学内容可以分为基础、业务和管理三大模块。基础部分包括认识旅行社和旅行社的设立,业务部分包括旅行社产品的开发、旅行社产品的营销、旅行社的计调业务和旅行社的接待业务,管理部分包括信息技术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风险管理、质量管理、客户关系管理和战略管理。需要说明的是,旅行社的计调和接待业务,应该让学生多参加实践实训,加深对旅行社的认识,为以后的旅行社方向或导游方向课程的学习打好基础。如果学生先修了管理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学等课程,老师在讲授相关章节的时候,就应该减少基础理论的导入时间,采取案例讨论法直接切入正题。
(三)教学模式
现有旅行社经营管理课程的教学模式较多,比较有代表性的有“开放式、研究型”、PBGS、CDIO、实践、多元化等教学模式。这些教学模式各有其特点,有的体现学生的主体性,对学生的研究能力要求比较高;有的要求组建团队,完成相关任务;有的要求学校、旅行社、老师和学生多方紧密配合,需要花大量的精力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鉴于此,笔者倾向于PBGS的教学模式,即以项目为载体,以团队协作为方式来进行教学安排与课程设计。这样有利于学生组织、协调和合作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技能。根据相应的教学内容制定相应的实训任务。在此基础上可以考虑引入竞赛的机制,事先制定详细的评分细则,老师和同学共同来担任评委,对完成任务较好的团队给予适当的奖励,提高他们学习的积极性。
(四)教学方法
旅行社经营管理课程的教学方法较多,主要包括项目、参与式、作业、案例、情景模拟、模块式等教学等。在这些教学方法中,笔者倾向于项目教学法,即师生为完成某个任务而展开的教学活动。这种教学方法突出学生的主体作用,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兴趣,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应该以项目教学法为主,其他教学方法为辅,多种教学方法相结合,这样才能取长补短,发挥各自的优势。以旅行社产品的开发这部分内容为例,首先老师讲解有关旅游线路设计的有关知识,然后给学生布置相应的任务并提出相关的要求。学生设计好调查问卷,进行市场调查,收集目标市场的信息。学生还要深入到旅行社搜集相关的旅游线路,到旅游目的地搜集好有关食、住、行、游、购、娱等要素的信息。接着确定旅游线路的主题和名称,制定相应的旅游行程,安排好食、住、行、游、购、娱等要素,参照旅行社旅游线路的样式,设计一条完整的旅游线路。最后,学生把文档制作成PPT,在课堂上展示,结束后由老师分析评价,提出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旅游线路。
(五)师资队伍建设
师资队伍是课程建设的根本,在课程改革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决定着课程改革的效果。可以参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来对该课程进行师资队伍的建设,首先确定一个课程负责人,该负责人是主讲老师,除了具备相应的职称学历与专业背景知识外,还应该具有旅行社行业从业的经历,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接着要组建一个教学团队,其人员选择要有一个长远的规划,在年龄和职称上要注意衔接,专业知识和教育背景要形成互补,这样才能实现分工协作,发挥教学团队的优势。最后,这个教学团队定期组织课程改革讨论,相互听课,外出学习进修,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另外,还应该加强教学改革研究,撰写教学改革论文,编写理论或实训教材。为了提高实践教学的效果,还可以考虑聘请旅行社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加入教学团队,承担部分实践性和操作性较强的教学内容。
三、旅行社经营管理课程教学改革中应注意的问题
旅行社经营管理课程教学改革是一项系统的工程,要想取得较好的改革效果,需要这个系统内各个要素的分工协作、紧密配合才行,所以,还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学校方面
学校是教学改革的倡导者。首先,学校要加大资金投入。可以考虑建立符合教学需要的旅行社实训室,邀请校外旅行社的人员来进行专业指导,配备相关的营业设施,做到和实际的旅行社相差无几。长期保持和校外的旅行社合作,保证资料的及时更新。另外,学校对教学改革效果好的老师进行奖励,激励老师重视教学改革。其次,学校应该制定规章制度来推动课程的教学改革,鼓励老师进行教学改革,赋予老师更多的自。比如教学地点的安排,课堂教学的形式,课程考核的方式等方面完全由老师自己来确定。另外,在职称晋升制度方面,对课程改革积极、学生反映教学效果好的老师应该给与适当的照顾和倾斜,让老师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投入教学。
(二)老师方面
老师是教学改革的执行者。首先,老师要转变观念。高校老师不能只是注重科研不重视教学,应该是教学和科研并重,不断探索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老师的作用应该由过去的单纯讲授转变为现在的以指导为主,讲授为辅,老师应该运用多种教学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指导学生完成任务。其次,应该长期到旅行社挂职或兼职,提高实践能力,充分了解旅行社的具体操作实务,为学生亲身示范,把实践和理论充分结合起来,真正成为双师型的老师。
二、融合其他学科
哲学观早就告诉我们: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联系的。语文课程同样也不例外,它和其他课程一样,也是相互渗透和融合的,很多观点都说明了这一点。比如,语文教育一再强调要拓宽语文学习和语文运用的领域,并把跨学科的学习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加以说明。可见,没有语文知识和其他学科的沟通和渗透,是不足取的。跨学科、多领域整合,这是目前所提倡的,也是所必需的。我们必须看到这个方面,走出传统教学的泥潭,倘若仅仅放在语文课程的学科中心上讲,与其他课程相隔离、独立为战,为教学语文而语文,这就泯灭了语文学科的综合性和工具性。毕竟语文本来就是反应并表现大千世界的,同时还夹杂其他学科的内容,生活处处皆语文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吗,退一步说,只要有听、说、读、写的地方,哪里就有语文,毫不夸张、实实在在。我们都知道,语文学科具有多重性,它是工具性和思想性、文学性、综合性、基础性以及实践性、情意性、知识性、人文性等相统一的综合性学科。生活中离不开语文这个工具,因为它是学习交际交流和表情达意的工具。与此同时,它还是做人的工具,语文承载着多姿多彩的文化,单一的语文课型就严重束缚了这些方面,都是不可取的。因此,只有转换课堂形式,转变教学方法,才能达到课程改革的要求,也才能真正提高语文教学质量。而语文教学内容是课程的具体反映,教学内容与课程存在着内在的有机联系。语文课程的变化发展,语文课程教学内容的综合性、开放性和教学目标的多元性决定了语文教学方法的多样化。
建设文化大省是河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奋斗目标,并相继出台了《建设文化大省规划纲要》《关于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等政策文件,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更好的政策环境。河北省的出版业在文化大省建设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随着出版改革的深化和出版事业的发展,出版社面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抓好经营管理已成为出版社发展的永恒主题。出版社经营管理水平的高低决定着出版事业的成功与失败,决定着出版社未来的发展趋势。
一、选题策划是出版社发展的核心
1.选题策划要创新。选题策划是出版活动中创新的重要环节,只有选题创新,图书才能创新。在选题策划工作中增强创新意识,使每一个选题都具有独创性,这是出版社创知名度、树立品牌、提高经济效益的关键所在。策划选题要求迅速抓住市场需求与选题要素之间的关系,形成新的选题构思和鲜明的个性特色,避免雷同,不断开拓选题领域,从而占领更大的市场,才会给出版社带来更大的发展机会。
2.创造图书品牌。竞争的手段就是创品牌,品牌是一个出版社的企业形象,是无形资产,它会给出版社造成一种形象效应,带来更大的经济利益。出版社必须自觉地以创造品牌为导向,品牌的创造固然靠好的图书,但并非任何好的图书都能给出版社创造品牌,更多地体现在重点书上。重点书代表着出版社的图书质量和工作成就,反映着出版社的出书宗旨和风格特色,对于提高出版社的声誉和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3.培养策划人才,优化资源配置。出版社的发展趋势使得策划人才的培养更显重要和迫切。因为选题策划是一种完全个体化的高级脑力劳动,选题策划的质量,体现了编辑创造性劳动的水平,体现了编辑创造性思维的品质,体现了编辑对出版资源的整合能力,体现了编辑的职业素养。应在现有条件下,制定完善的培养方案,加强对专业水平高、事业心强的年轻编辑的引领,培养出本社的策划骨干。
任何一个出版社的资源都是有限的,关键在合理配置,发挥其最大效能。要改变在选题策划上的守株待兔现象。目前,一些出版社编辑坐等稿件,不经过选题策划及深入的选题论证,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出版社要想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就要考虑自身资源的合理配置,做到内部及外部资源的统一,才能真正做到优化。
二、市场营销是出版社发展的必然
长期以来,出版业的垄断性生产带来的高额利润掩盖了出版社在管理上的低效率。进入市场经济以后,出版社实行了“企业化管理”,但没有实现“市场化经营”,这是制约出版社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1.建立营销活动的信息系统。建立市场营销信息系统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确定市场营销活动对信息的需求,包括图书的出版发行和销售信息以及出版社外部的营销环境信息等。对出版社的内部信息,要及时进行记录、整理、输入信息系统。对外部信息,如出版发行通讯目录、书评及图书宣传广告、读者意见、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等,责令有关部门负责搜集并输入信息系统。对出版社外部未发表的信息,如读者状况、竞争对手的营销策略等,责成发行部门专门搜集、整理,进入自己的信息系统。建立和完善市场营销信息系统,是出版社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
2.加强市场调查和市场预测。要增强忧患意识,提高对市场调查和市场预测重要性的认识。市场调查是摆脱目前图书市场的低迷状态,寻求新的目标、拓展传统市场的“机会性”手段。首先,必须分清自己的主要竞争对手,确认竞争对手的实力,潜在的竞争者是谁。其次,根据有关图书市场信息资料,预测未来图书市场发展的方向,为出版社制定发展战略和市场营销策略提供科学依据。
营销源于市场经济又反作用于市场经济。出版社引入营销机制,必将冲破束缚,拓展思维,建立全新的发行理念,推动图书市场向更高的层次发展。
三、做好经营管理中的成本控制
一、引言:问题研究之缘起
晚近三十年来,随着公共事务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传统的官僚化政府显得格外迟钝,一场声势浩大的公共行政改革运动几乎同时在西方国家发起。从大的方面来说,这场“重塑政府”的新公共管理运动的主要内容包括“政府职能的市场化、政府行为的法治化、政府决策的民主化、政府权力的多中心化。政府职能的市场化包括国有企业的民营化、公共事务引入内部市场机制等”。[①]在这一过程中,“更多依靠民间机构,更少依赖政府来满足公众需求”的民营化(Privatization)方式因为契合了“政府退缩、市场回归”的题旨而备受各国的青睐,进而成为各国公共行政改革的重要举措。民营化并不意味着国家承担公共行政义务和责任的彻底免除(即所谓的“国家除任务化”),它仅仅表明私人部门对某些公共行政事务程度不同的参与。正如民营化大师E?S?萨瓦斯所言:“民营化不仅是一个管理工具,更是一个社会治理的基本战略。它根植于这样一些最基本的哲学或社会信念,即政府自身和政府在自由健康社会中相对于其他社会组织的适当角色。民营化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目的是更好的政府,更美好的社会。”[②]
在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政府管制的不断放松,这种以谋求私人部门参与行政任务履行为旨趣的民营化改革运动同样一路高歌猛进。如今,不仅公用事业领域内特许经营、合同外包等形式的民营化改革举措为世人所熟知,就连传统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属于国家保留的行政领域,民营化改革的触角仍然依稀可见,“治安有偿承包”、“老板消防队”和“海上戒毒船”在一些地方的悄然出现即是明证。[③]就公共事务的治理而言,这种公私部门之间的合作确实能够直接起到有效缓解政府压力的作用,甚至还可能进一步提升行政任务的履行质量。但是,我国当下的一些公共行政民营化之举普遍都存在规范依据不足、法律位阶过低等问题,甚至很多民营化改革完全是依照行政机关的内部文件进行的。由于法律保障机制的严重匮乏,一些行政领域的民营化改革乱象丛生,政府不负责任的淡出、公共服务质量的下降、私人部门的惟利是图已经成为公众热议的话题。近期发生的民营消防队“见火不救”及其所引发的生存危机事件,则进一步暴露出公共行政民营化过程中的重重困局,也为行政法学界剖析民营化的利弊、时机、方式及后续责任分担等问题提供了难得的个案。
“民营消防队见火不救事件”的大致梗概是:2005年8月5日下午十四时许,吉林省公主岭市范家屯镇尖子村农民修文国的家突起大火。危急时刻村民们数次求救,但范家屯镇民营消防队因该村没有上交防火费而拒绝出火警。众村民眼睁睁地看着修文国的数万元的房产在大火中付之一炬。据悉,范家屯镇民营消防队成立于1999年10月。当初,有关部门同意成立这家民营消防队主要是考虑到公主岭市管辖面积较大,对于一些较远乡镇的火灾,公安消防队无法及时赶到现场实施扑救,就近设立民间性质的消防队正好可以弥补这一不足。范家屯镇民营消防队成立之初的几年,由于镇政府每年代为征收部分防火费,消防队勉强能够支撑。然而,自2003年之后,防火费作为“农民负担”被吉林省有关部门废除。无奈之下,范家屯镇民营消防队不得不逐个村屯签协议,对于没有与其签订协议的村就不能提供服务。时至今日,范家屯镇民营消防队已经名存实亡。[④]
消防队“见火不救”事件经过多家媒体的报道之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争议之焦点集中在作为公共物品的消防能否完全由私人部门提供?政府能否因此而放弃相关的责任?进一步言之,公共行政的民营化是否存在或界限?遗憾的是,学界尚未从民营化及政府管制的角度对这一典型社会事件进行认真分析,从而使相关的社会议论仅仅停留于感情层面的争执。笔者认为,抽象而宏观地论述公共行政民营化的界限问题并非易事,为此,本文拟从民营消防队见火不救事件入手,围绕当下中国社会转型的特殊背景,对消防事业的管理能否实行民营化、需要什么形式的民营化以及政府在后民营化阶段需要采取哪些行动等问题进行初步研究,希冀通过这种个案式的分析以点及面地触及公共行政民营化的界限问题,从而为我国当下日益深入的民营化改革提供理论支撑和相应的制度保障,并求教于学界同仁。
二、消防服务民营化之必要性
如同洪水、地震一样,火灾是严重威胁人类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灾害之一,所不同的是:由于火灾的突发性和人为因素,使人类还无法象对待其他灾害一样,对其进行预警。加之现代大工业社会所造成的人口集中和产业稠密,火灾一旦发生,其后果往往不堪设想。正是基于消防服务所具有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这种公共物品的无偿提供一直被认为是现代福利国家中政府的份内之责。问题在于,政府提供作为公共物品的消防服务是否就一定意味着必须由政府亲自去执行?也就是说,政府是否应当同时扮演消防服务提供者和消防服务生产者的双重角色?域外有关国家的公共管理实践似乎对此给出了否定的回答。例如,在丹麦,多数城市和一家私人企业福尔克公司签订合同以提供消防服务,大多数人通过这一安排得到了保护。在瑞典,大约有三分之二的居民从私人承包商那里获得消防服务。[⑤]
在理论上,消防事务的管理毕竟涉及公共安全的维护,属于现代政府的“天职”,因而往往被人们认为是当然的国家任务而不能转嫁由私人来承担。[⑥]然而,“某项公共任务是否确属公权力主体的特殊任务,必须依据特定时空下的具体法秩序来决定”,也就是说,“国家可否将某项公共任务视为国家任务纳入管理,或者可否将该公共任务释出由私人负责,首先应解释宪法以及所有合宪法的规范的规定才能决定”。[⑦]根据我国现行《消防法》第二十七条及第三十条的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消防站建设标准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乡、村可以根据需要,建立由职工或者村民组成的义务消防队。可见,借助多种形式的民间力量参与消防事务的治理非但不为现行法律禁止反而为其所鼓励和提倡。那么,消防事务的民营化在转型时期的当下中国为何具有必要性呢?笔者认为,这种客观必要性主要源自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城乡二元对立结构基础上的乡村巨变。一切制度的变迁都可归因于社会结构的变迁。就我国当下的消防管理体制变革而言,同样离不开对现实社会结构的考察。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整体的社会结构日益呈现出城乡二元对立的格局,城市与乡村之间在各个方面都形成了巨大差距。正是基于城乡二元对立的社会结构,很多行政领域的改革(如医疗、社保等改革)实际上主要都是在城市进行的,或者说改革的受益者往往都是城市以及生活在城市里的居民。现行消防体制的确立以及消防资源的配置大抵上也是如此。无论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之初颁行的《消防条例》还是九十年代末期颁行的《消防法》,无不将消防资源偏向于广大城市。[⑧]也就是说,城市的消防事务得到了政府的高度关注,政府所提供的消防服务基本上覆盖了城市地区;相比之下,广大农村地区由于人口、产业都没有城市密集,火灾的发生概率及其造成的损失较低,因而所获得的消防资源极少。如此以来,政府所提供的消防服务自然就难以惠及农村和农民。然而,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迅猛推进和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中国传统的乡村面貌已经发生了巨变。特别是在江浙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农村的企业日益增多,其规模和密集程度甚至超过了一般的城市,火灾发生的几率日益增大,消防服务的需求也随之提升。在这一背景之下,旧有的公共消防管理体制和消防资源分配模式的弊端日渐显露,以行政为主导的城市消防体制面对中国农村的变化表现出强烈的促不及防。旧行政体制的巨大惯性和农村地区对消防服务的巨大需求,为民间力量参与消防服务的供给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特别是伴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运动的开展,城乡二元对立的紧张格局有望得到及时缓解。于是,消防事务的民营化自然就成了社会发展之需。
第二,消防事务治理结构内在的可分解性。在直观层面上,消防事务的治理逻辑地包含了两个组成部分:“火灾预防”(即“防”)和“灭火救援”(即“消”)。从公共安全维护和社会治理效果的角度上看,火灾预防远比灭火救援更为重要,这也正是现行消防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的原因所在。大体上来说,火灾预防涉及消防规划的编制、消防技术标准的制定、消防设施的配置、消防安全的检查以及火灾隐患的整治等相关事务,宏观性、政策性特点十分明显;相比之下,灭火救援则以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目标,微观性、单一性特点更为突出。由于火灾预防大多涉及公共政策的制定以及政策落实与否的监管,因而作为现代国家公共政策制定者和监管者的政府无疑应当去“亲历”。至于灭火救援,因其涉及面广、不确定因素多,并不一定完全依赖政府去亲自实施,更多的时候都可以借助民间力量的参与取得更好的救援效果。事实上,现行《消防法》对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等多种非政府形式的消防组织发展的鼓励,本身就意味着立法者对民间消防力量参与灭火救援的认可。在民营化理论上,这属于典型的“组织民营化”,即行政主体并不解除所担当的公共任务,只是通过私法的组织形态来继续担当。我国山东、深圳等地通过招聘方式录用合同制消防队员弥补公安消防力量在灭火救援方面的不足即为有效的制度尝试。可见,消防事务虽然触及社会公共安全,但由于其自身治理结构的可分解性,对于其中具有执行性质的灭火救援事务完全可以吸收民间力量的参与。
第三,公共部门消防服务供给能力的不足。目前,我国消防机构的设置和消防资源的分配都完全与行政区划、行政级别相吻合,最基层的公安消防机构基本上都设置在区县一级。这种高度行政化的消防管理模式固然能够优先满足城市对消防资源的需求,但对于地处偏僻的广大乡村来说,就难以与城市平等地享有政府所提供的消防服务。由于现有的消防人力、物力资源都集中在城区,即便消防机构在接警之后能够立即赶往乡村火灾现场,也会因为耽搁最佳救火时间而无济于事。事实上,在前文叙及的民营消防队见火不救事件中,村民也曾试图向城区的公安消防队求救,但由于路途遥远,最终也未能成功灭火。虽然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一些近郊的农村地区已经为城市所吞并,但农村地区的彻底消灭永远都无法实现。因此,在现有的消防管理体制之下,公共部门尚无法为广大农村地区供给基本的消防服务。即使将公安消防机构设置的末梢延伸至乡镇一级,也因为财政资金的匮乏、审批程序的繁杂和行政编制的控制而难以实现。可见,面对广大农村地区日益增长的消防需求,公共部门消防服务的供给能力明显不足,只能更多地借助于民间的力量向农村提供应有的消防服务。由此可见,消防事务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消防事务的民营化将是我国未来消防体制改革的必由之路。
三、消防服务民营化之模式选择
上文的分析表明:在社会急速转型时期的当下中国,作为公共产品的消防服务的提供虽然依旧是政府的天职,但借助于民间力量的参与却能够进一步扩大消防服务的实际覆盖面,从而使城市与乡村、富人与穷人都能够平等地享有政府所安排的消防服务。然而,这是否意味着消防服务可以随意地选择各种民营化方式呢?在民营消防队见火不救事件中,对于谁交钱就给谁救火、不交钱就不给救火的民营消防队来说,排他性已经十分明显,消防服务的公共产品属性全然不复存在。而原本属于公共产品的消防一旦变成了排他性的私人产品,其供给的公平性也将丧失殆尽。如此以来,纯粹以市场化为取向的改革必将使政府在公共产品供给中的主导地位被削弱、公共责任被规避。很显然,这种所谓的民营化改革不仅无助于消防服务的公平提供,而且还将直接导致政府民主性的丧失。
民营化理论的一个重要创新就在于重新将公共服务的构成要素区分为三个基本的参与者,即消费者、生产者、安排者或提供者。其中,消费者直接获得或接受服务,可以是个人、特定地区的所有人、政府机构、私人组织、拥有共同特征的社会阶层或者获得辅助的政府机构;生产者直接组织生产,或者直接向消费者提供服务,可能是政府单位、特别行政区、市民志愿组织、私人企业、非营利机构,有时甚至是消费者自身;服务安排者或提供者指派生产者给消费者,指派消费者给生产者,或选择服务的生产者,通常是政府单位但也有例外。服务“提供或安排”与服务“生产”之间的这一区分构成了整个民营化概念的核心,是政府角色界定的基础。民营化理论从静态分析角度据此归纳出了公共服务的十种不同制度安排(见下表)。[⑨]
公共服务提供的制度安排
生产者安排者(提供者)
公共部门私人部门
公共部门政府服务政府出售
政府间协议
私人部门合同承包自由市场
特许经营志愿服务
补助自我服务
凭单制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不同的制度安排中,有七种安排的生产者是私人部门,民营化一般运用到其中的若干形式。按照这一制度框架来分析,吉林省范家屯镇的民营消防队可以归入“自由市场”式服务提供模式。在这一制度安排模式之下,生产者是私人部门,消费者自己安排服务、选择生产者并向其支付费用,政府则不加任何干预。问题在于,市场制度所提供的仅仅是最普通的个人物品和可收费物品,而现代社会所需要的消防服务恰恰是一种典型的公益物品,政府不能假借民营化之名放弃其作为公共服务安排者或提供者的责任。正如学者所言:真正的民营化政府责任是不能被转移的,所转移的只是透过民间功能所表现出来的绩效;且真正的民营化并不会造成政府角色的消失,而只是减少而已。因为政府仍要承担政策说服、规划、目标设定、监督标准拟订以及执行、评估及修订导正等功能,因此民营化的成功,是建立在一个健全的政府功能基础上的。[⑩]可见,消防服务的民营化并非没有任何界限可言。
通常地,根据私人部门参与公共事务程度的不同,可以将民营化分为实质民营化和形式民营化两种基本类型。其中,实质民营化指的是特定行政事务的公共属性不变,但国家本身不再负担执行或负担全部执行,而开放由民间部门负责或提供。例如,在城市基础设施的经营上,国家就可以通过特许经营(如BOT模式)等方式吸引民间参与。在特许制下,政府通常授予某一私人组织一种排他性的权利——直接向公众出售其服务和产品,民营部门则往往为此向政府付费,并在政府价格管制之下通过向消费者收费的方式取得投资回报。可见,在实质民营化的过程中,政府与民营部门之间并不存在委托关系,毋宁说是民营部门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完成行政事务的运营。形式民营化又可称为功能的民营化,指的是特定行政事务仍由国家承担且不放弃自身执行的责任,仅在执行阶段借助于私人部门的力量完成既定的行政任务。功能的民营化主要有行政助手、专家参与、行政委托及合同承包等形式,其中尤以公共服务的合同承包最为典型。“论及传统公共服务的民营化(区别于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的民营化)时,‘合同外包''''是最经常提到的方式。”[11]在合同承包下,政府可以通过与营利或非营利性民间组织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实现某一公共服务的民营化,即民间部门是生产者,政府是安排者并由其向生产者支付费用。可见,在形式民营化的过程中,政府与民营部门之间实际上存在委托关系,即政府仍然承担公共服务的全部责任,只不过把实际生产活动委托给民营部门实施而已。
由此可见,作为公益物品之一的消防服务的供给事务宜采取合同承包的方式实现民营化。相比较特许经营等实质民营化方式及其他类似政府淡出等更为激进的民营化方式而言,合同承包的优点十分明显。一方面,在合同外包的制度安排下,政府没有放弃作为公共服务提供者的责任,由其向作为生产者的民营部门支付费用本身即是公共服务型政府理念的充分彰显;另一方面,通过委托民间力量生产消防服务,可以大大减轻政府的压力,特别是有效缓解社会日益增长的消防需求与有限行政资源之间的矛盾,从而实现公共产品的公平供给。当然,与目前无偿的公共消防服务尚未覆盖广大农村地区相比,政府将消防服务(尤其是农村地区的消防服务)外包给民营部门之后,势必会引起成本的抬升,甚至还可能加重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但与政府亲自生产相比,外包方式还是能够节约部分费用。有趣的是,根据国外学者对公共服务不同提供机制精细的比较研究,消防服务的合同外包比政府自己生产要节约20%~50%的费用。[12]考虑到我国普遍高昂的行政运行成本,可以预见的是,将部分消防服务外包给民营部门同样能够起到节约行政成本的作用。
四、消防服务民营化之后续政府规制
尽管民营化是在规制缓和(Deregulation)的背景之下得以大力推行的,但是民营化绝不意味着政府的彻底归隐,毋宁说是政府从前台走向幕后、从行政事务的直接执行者转变为决策者和监督者,即“掌舵”而非“划桨”。正如德国联邦议院法律委员会主席鲁佩特·朔尔茨教授所指出的那样:“这一切(指公共行政的民营化——引者注)都不意味着国家和行政机构必须全面从这些职能方面撤退。通过国家监督规定的机制,特别是国家保证有关私人在职业和专业上的可靠性和素质,公共利益完全可以得到充分的保障。我们可以这样说,行政机构从自己执行的责任中撤出越远,就越可通过监督和检查私人和保证专业与职业素质来承担更多的保障责任。”[13]在部分消防服务通过合同外包形式实施民营化之后,政府同样必须加强后续规制,从而保证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公共财产安全免遭以私法形式实现公共任务的私人部门的威胁。笔者认为,消防服务民营化之后的政府规制应当着重解决好规制目标和规制手段两个基本问题。
(一)规制目标
作为公共物品的消防服务以合同外包的形式交由民营组织去生产,其根本目的在于借私人部门之手弥补公共部门在提供公共服务能力上的不足,从而更好地向公众提供优质的服务。因此,在部分消防服务民营化之后,政府对民营组织的规制也必须保障服务公共性的实现,避免因私人部门天生的逐利性而损害公共利益。具体而言,消防服务民营化后续政府规制的目标应当是安全和公平。首先,消防安全属于公共安全范畴,无论采取什么方式提供,都必须确保公民人身、财产的安全以及公共财产的安全。特别是对于广大农村地区的居民来说,房屋及家产是其安身立命之本,应当受到格外关注。这不仅是民营消防组织的基本任务和使命,而且更是政府监管所追求的崇高目标。其次,作为公共产品的消防服务的供给必须坚持公平优先的原则,向特定区域的全体社会成员提供普遍的服务。特别是在通过政府付费形式外包消防服务的情况下,民营组织更不能自行选择服务对象实施区别对待,而应当向承包区域内所有的人提供公平的服务,这也当然地成为政府监管的重要目标。
(二)规制手段
在公私部门对立的时代,政府大多习惯性地选择传统的“命令——控制”型规制模式来实现既定的规制目标。但在公共服务民营化时代,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业已形成了日益亲密的合作关系,因而政府更应当重视通过契约模式来实现社会治理和规制的目标。就消防服务的合同外包来说,规制目标的实现更多地取决于承包合同的签订。笔者以为,消防服务承包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消防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服务的对象、服务的事项以及服务的具体要求。这部分条款实际上框定了民营组织的基本任务,也是政府对其实施绩效评估的主要依据。二是政府的付费,包括付费的数额、时间及方式等内容。应该说这部分内容的订立最为关键,一方面,政府必须比较内部机构提供消防服务的成本和该服务由民营组织合同外包的成本,尽可能节约财政支出;另一方面,政府又必须给予民营组织投资参与消防服务生产以必要的回报,从而吸引更多的民间力量以便最终形成相互竞争的局面。总的来说,承包费用应当低于政府机构亲自提供消防服务的成本。至于具体的付费方式,可以采取具有激励性质的“固定价加奖励”的方式,在确保民营组织能够维护正常运行的基础上,根据其绩效情况(如火灾发生率的下降、灭火救援的效果等)进行适当奖励,从而敦促承包者尽可能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质量。[14]值得注意的是,费用的合理确定是建立在充分掌握行业内相关信息的基础之上的,这对政府的信息收集、整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是违约处罚,包括承包者违约的具体情形及其处罚措施。四是争议处理,包括争议处理的机制以及处理期间不中断服务等。对于政府来说,在消防服务外包合同签订之后,借助于监督、促进合同的履行就能够确保规制目标的实现。当然,在通过契约规制的同时,政府也可以采取一些传统的规制手段对民营消防组织进行控制,其中以行政许可最为重要。根据现行《行政许可法》第12条的规定,“直接关系公共安全、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事实上,一些地方(如浙江、广东等地)政府已经根据《消防法》分别就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的设立条件、标准等进行了规定,从而为民间组织参与消防服务确立了起码的市场准入条件。由此,政府也可以将行政许可作为规制民营消防组织的重要手段之一。此外,鉴于火灾发生的不确定性,民营消防组织参与火灾扑救可能会造成过多损耗,这也需要政府以补贴的方式适当给予扶持。
需要指出的是,发生在吉林的“民营消防队见火不救”事件是我国目前大量民间消防队尴尬处境的真实写照。其间所反映出来的核心问题有二:一是民间消防队的资金缺乏应有的保障,难以更好地发挥其在整个消防体系中应有的补充作用;二是政府面对民间消防队的出现反应较为迟钝,没有通过监管和扶持因势利导。为此,必须通过《消防法》的修改,明确规定政府可以通过缔结外包契约的方式委托民间消防队提供部分消防服务,并通过对政府监管责任的规定保障消防服务民营化的顺利推行。
五、结语:通过民营化破解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难题
引人关注的是,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业已成为我国当下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从大的方面来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所要解决的就是“政府应该做什么”、“政府通过什么样的组织形式以什么样的方式去做”的问题。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今后在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更要完善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特别是要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和公共服务意识,逐步建立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现代公共服务体制。事实上,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那样:“过小的政府和过大的政府都不利于社会发展,规模适度、职能适度的政府才是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适度的政府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政府职能的范围是有限的,二是政府运作的质量是有效的。有限政府和有效政府是适度政府的两个基本标准。”[15]为此,就必须在公共服务领域引入民间力量的参与,形成多元服务主体的格局。通过“政府瘦身”和“市场回归”,有效克服全能政府的诸多缺陷,从而实现现代福利国家对政府的角色期待。当然,公共服务民营化的改革并不是政府责任的放弃,相反地,通过民营化之后的重新规制(Reregulation),政府的“掌舵”作用更能够充分显现。正如美国学者彼得·德鲁克所言:“我们面对的不是‘国家的逐渐消亡'''',相反,我们需要一个有活力的、强大的和非常活跃的政府。但是我们面临着一个选择,选择一个庞大的但软弱无力的政府,还是选择把我们自己局限于决策和指导从而把’实干''''让给他人去做的强有力的政府。我们需要一个能够治理和实行治理的政府。这不是一个实行‘实干''''的政府,不是一个’执行''''的政府。这是一个‘治理''''的政府。”[16]就此层面而言,本文有关消防服务民营化的粗略探讨就具有潜在的标本意义,对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的民营化改革也能产生启示,从而为当下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难题的化解提供另一种思路。
--------------------------------------------------------------------------------
[①][美]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余逊达等译,上海三联书店2000年版,译丛总序第1页。
[②][美]E?S?萨瓦斯:《民营化与公私部门的伙伴关系》,周志忍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50页。
[③]参见《农村治安该不该“承包”》,载《报刊文摘》2003年5月28日第一版;戴敦峰:《“老板消防队”涌现瑞安》,载《南方周末》2004年4月1日A3版;沈颖:《海上戒毒》,载《南方周末》2004年10月7日A4版。
[④]参见彭兴庭:《消防队“见火不救”公用事业民营化的困局》,载《检察日报》2005年9月12日第6版。
[⑤][美]E?S?萨瓦斯:《民营化与公私部门的伙伴关系》,周志忍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74页。
[⑥]参见《从民营消防队的困境反思〈消防法〉》,/Articles/2005/08/734159.HTM,2006年6月15日最后访问。
[⑦][台]陈爱娥:《公营事业民营化之合法性与合理性》,载《月旦法学杂志》1998年第5期。
[⑧]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第17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7条的规定。
[⑨][美]E?S?萨瓦斯:《民营化与公私部门的伙伴关系》,周志忍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70页。
[⑩][台]詹中原:《民营化政策——公共行政理论与实务之分析》,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3年版,第10—11页。
[11][美]E?S?萨瓦斯:《民营化与公私部门的伙伴关系》,周志忍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74页。
[12][美]E?S?萨瓦斯:《民营化与公私部门的伙伴关系》,周志忍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60页。
[13][德]鲁佩特·朔尔茨:《法治国家和行政法:连续性和活力》,“法制国家现代化:德国国家行政管理经验及中国的前瞻”研讨会交流论文,2000年3月27—28日,北京。
课堂演示实验可以很好地集中学生的注意力,由教师对演示实验的现象分析引导学生正确地推理,来形成化学基本概念。
例如,在讲化学变化与物理变化两个概念时,除了镁燃烧和加热碱式碳酸铜两个实验外,还可以补充一个对比实验,即用剪刀将纸剪碎和将纸点燃的两个小实验。边演示边提问,让学生思考:在两个对比实验中变与不变的是什么?这两种变化有什么不同?看起来这是一个极为简单的实验,学生在观察变与不变的现象时能回答出以下两点:剪纸的过程中纸的形状变了,但纸还是纸,没有变;纸燃烧过程中,纸由白色变成灰黑色灰,灰不是纸。引导学生讨论这两种变化又有什么不同,然后指出第一种变化纸没有生成其他物质是物理变化,第二种变化纸燃烧生成了不同于纸的灰是化学变化,这样从这两个对比实验中引出了两种不同“变化”的概念。通过总结、举例练习,明确物理变化、化学变化概念的意义,了解二者的区别和联系。
在应用实验引出概念的教学中更要重视学生实验的直接体验。例如,在实验室制氧气的过程中引入催化剂这一概念时,将教师的演示实验、学生实验合并一起进行。实验前先叫学生预习课本内容,实验时教师板书实验步骤和问题:①给氯酸钾加热并检查是否有氧气产生(要求学生记录加热产生氧气的时间);②给二氧化锰加热并检查是否有氧气产生;③把一定量的氯酸钾和5g二氧化锰混合加热并检查是否有氧气产生(记录加热产生氧气的时间);④把③加热的剩余物溶解于水、过滤得黑色粉末即二氧化锰,干燥、称量(记录数据);⑤把过滤出的二氧化锰全部加入另一份氯酸钾内加热检查是否迅速产生氧气,再溶解、过滤、称量。前后对比,然后讨论得出结论:二氧化锰在反应前后质量没有改变,化学性质没有改变,但能改变其他物质的反应速率。教师引入概念:具有上述特点的物质叫催化剂。这样学生对催化剂概念的认识就很深入。
二、从理解问题的过程中引出概念
例如,讲解化合价概念时,注重引导学生对离子化合物、共价化合物的形成过程加深理解,并板书形成过程,在理解过程的基础上,观察未得失电子时原子的结构示意图,指出(结构决定性质)该元素有得失几个电子的性质,各元素的原子只有按一定数目比作用(化合)时才表现出得失几个电子的性质。同理,分析共价化合物的形成过程,对照结构示意图及电子式,指出每个原子有共用几对电子的性质,交代各种元素的原子只有按一定数目比作用(化合)才表现出各自共用几对电子对的性质。顺势引导,无论是离子化合物还是共价化合物,都是不同元素的原子按一定数目比化合表现出的性质,此性质叫元素的化合价。又如,在分析固体物质在一定温度下达到饱和所溶解的质量不同,反映出各种物质溶解能力不同,怎样衡量物质的溶解能力?当然要用溶解的质量,老师分析引导,让学生认识到只有在“三个前提条件”一定的情况下,溶解溶质的质量才能衡量物质的溶解能力,此时的质量叫该物质在此温度下的溶解度。
三、注意概念的系统归类,找出概念间的从属关系和内在联系
化学概念虽多,也是一个个地形成,要善于引导学生将概念逐步系统归类,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例如,在学习了原子、分子、元素、单质、化合物这几个概念后,总结这几个概念的区别与联系,突出元素在这几个概念中的主导地位,揭示这几个概念的从属关系、组成与构成关系、宏观与微观的关系。
四、注意概念的及时巩固
在讲授每一个概念后,注意整理一些相应的练习题,让学生思考回答。例如,学习溶液、悬浊液、乳浊液的概念后,为使学生能根据实验得出概念的意义,正确的区分这三种混合物,列出下列混合物,让学生区分:①石灰乳,②牛奶,③敌敌畏乳油,④敌敌畏与水的混合液,⑤敌敌畏的酒精溶液,⑥把二氧化碳通入澄清石灰水后的液体,⑦白磷与二硫化碳溶液,⑧食醋,⑨石灰沙浆,⑩爆鸣气,⑾尘土飞扬的空气,⑿清新的空气,⒀液氧。学生回答后,根据掌握程度进行讲评、分析、纠正错误。还有混合物、纯净物、单质、化合物等概念,都可以适当安排这样的巩固性习题,对学生掌握、深化基本概念是行之有效的。
五、注意概念的深入和发展
学生在形成化学概念时,虽然经历了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程,但有些概念受知识面的局限,一开始认识得可能不全面。比如,燃烧的概念突出“通常讲的燃烧”及“空气中的氧气”这两点,提出了燃烧不是非得有氧气参加的悬念,指出的这个要点将在今后的学习中进一步深化。再如,讲氧化还原反应概念时,初中仅要求从物质得失氧的角度予以分析,为了照顾知识的连贯性,在分析氢气还原氧化铜的反应中,即指出氢气得到氧化铜中的氧被氧化,又指出氢气中氢元素组成了水以后,化合价升高,氧化铜中氧元素被夺去后,氧化铜中铜元素的化合价从+2价降到了零价,最后总结出凡氧化还原反应中,元素的化合价一定会有改变的这一结论,同时进一步指出这个概念在高中学习时将进一步深化。
六、通过综合复习及对习题的讲解、分析、改编来巩固概念
一、调整教材。一、二年级取消劳动课。该段只保留教材中有利于培养学生动手能力的小部分篇目,调到三、四年级学习。
删减合并重复或简单的教学内容。对同学科教材简单的内容,按照大小课时间进行合并。对教材中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能够学会的内容及脱离生产和生活实际的知识,进行了较大程度的删减,并将这部分知识列入学生自学范畴和考察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