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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迹材料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8-15 12: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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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迹材料

篇1

*年12月,鹰潭市法律援助中心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组建工作也随即展开。组建这么一个机构,首先需要解决的是人员问题。市司法局出于高起点、高质量开展法律援助工作,高层次、高素质地打造法律援助工作队伍,考虑在人员的安排上一是从全市国资所执业律师中筛选,另一条途径是面向全市公开招考,再就是从机关内部具有律师执业资格和执业经验的人员中指派。作为一名有着多年的执业律师经历,具有较高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准,同时又兼具女性博大爱心的吴虹律师,自然而然地进入了决策者的视线。当市局领导找她谈话,征询是否愿意放弃社会执业、专职从事法律援助律师时,吴虹律师作出了肯定的回答。“法律援助对象,更多的是社会弱者,值得社会同情,更需要我们的关爱和帮助。我放弃律师的社会执业,无疑也放弃了个人丰厚的执业收入。但是,选择专职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我认为更具社会现实意义。我无悔我的选择”。

*年初,鹰潭市法律援助中心在社会各界的关注,在广大市民的企盼下,正式挂牌成立。法律援助中心刚开始运作时,工作千头万绪,十分繁忙。要制作宣传单,组织、开展咨询活动;要接待来人来访,为求助群众解答法律问题;要接受受援对象的委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有时候一忙起来,家顾不上,儿子也管不了。那一年,吴律师的儿子正面临高考,丈夫因下岗而南下深圳打工,因此家里的大小事情,儿子的衣食住行,都得由她一人来操持。但是,为了工作,为了心中的法律援助事业,面对贫困群众、下岗职工孤立无援的求助目光,她经常对儿子说的一句话就是“儿子,妈有事回不来,你自己去吃快餐吧”。光荫荏苒,转眼已经四年。四年来,吴虹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3件,接待来电来访、解答法律咨询600余人次。“在我十三年的律师生涯中,我觉得这四年更具厚重感。儿子的一声理解,求助者的一声感激,是对我最好的宽慰。”

“维护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是法律援助律师的天职”

*年4日,法律援助中心接到了一起市政府交办的法律援助案,受援人杜某系无妻儿子女的下岗职工,*年被市城管支队聘用为协管员。*年12月26日下午,杜某在执勤时被一辆无牌无证的汽车撞伤,因伤势严重,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但一直昏迷不醒,成了植物人。吴律师在接手该案后,通过调查发现,肇事车辆最早为某烟草专卖局购置,其后转给了某基层派出所,后来又到了该基层派出所的一民警的手里,肇事者即为该公安民警。车辆权属虽几经转移,但从未年检,亦未办理过户手续。由于该案涉及责任主体众多、法律关系错综复杂,赔偿问题一直未能得到解决,以致受害人家属不断上访。

出于对受害人的同情,出于社会道义,出于律师的责任感,在治疗尚未终结之前,吴律师考虑先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受害人的前期救治、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但是,调解工作进展得并不顺利,个别当事人甚至威胁要律师终止本案的,遭到了吴律师的严正拒绝。“我是一名律师,维护当事人特别是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是我的职责。作为一名律师,我所尊崇的只能是事实和法律,而不是权势和恐吓。”正当吴律师准备就受害人前期发生的费用提起赔偿之诉时,杜某突然病情恶化,经抢救无效死亡。这种变故,使索赔相对变得简单,吴律师抓住这一有利时机,调整赔偿要求,积极协商,并借助市政府的适当协调,最终使各责任方分别承担了相应的民事责任。被害人家属获得了二十余万元的赔偿金。

今年春节刚过,市水泵厂一位双目失明的下岗职工刘某,因其妻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法律援助,法援中心指派吴律师担任其诉讼人。由于刘某双目失明,他的下岗安置费及多年的收入全部由妻子掌管,其妻却矢口否认有存款,而他又拿不出证据证明。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吴律师多次找经办法官请求法院向银行查询。在法院的支持下,最终查出刘某妻子隐瞒了几万元存款,刘某为之感激不尽,露出了满意的微笑。但此时的吴律师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她深知,刘某的妻子是第二次向法院提出离婚的,如坚持要离,有可能会判决离婚。如果离婚了,刘某今后的生活起居又由谁来照料?“不行,坚决不同意离婚”,刘某态度非常明确。为挽救刘某家庭,维护残疾职工权益,吴虹律师以一个女性的耐心和诚心,多次找到刘某的妻子做思想工作,同时又打电话给刘某在外读中专的女儿,要求配合做好父母和好的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刘某的妻子终于放弃了离婚的念头,撤回了,从而避免了一个家庭的破裂。

“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维护是法律援助律师义不容辞的职责”

*年5月份,在鹰潭市一建筑工地上,一名农村进城务工的男青年从正在施工的高楼上摔下来,当场人事不省。事故发生后,工程的发包方、承包方及雇主互相推诿,均不愿承担赔偿责任,连医院的医疗费也不交纳。由于被害人罗某家境贫穷,母亲也是残疾人,只好四处借钱治疗。后经住院治疗280天,罗某虽保住了性命,但落下四级伤残,留下了数万元的巨额债务。此后,被害人及其家人为求医疗费赔偿,四处奔波两年之久,但一直未得到赔偿。*年4月份,罗某随家属一起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吴虹律师被指派担任其委托人。为了办好案件,使被害人的赔偿金真正能够兑现,吴律师先后跑工地、开发办及建设主管部门,翻阅资料,了解情况,广泛调查取证,最终发现发包方、工程承包方都是没有资质的个人,且工程违规转包二次。经过充分的庭前工作,吴律师依法将发包方、转包方、雇主等列为共同被告告上法庭,要求四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院审理后采纳了吴律师的意见,被害人获得了十五万多元的人身损害赔偿,一个濒临绝境的家庭得以起死回生。虽然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吴律师多方奔波,付出了艰辛的劳动,但是她却不以为苦。因为,她在实践着“为贫困弱势群体撑起一片公平正义的蓝天”,用自己的努力,维护了公平和正义。

“女人的天性让我更倾心于妇女儿童的维权事业”。

*年6月,一位租住在市面粉厂宿舍的下岗女工石某,手揣一份民事判决书,来到法援中心,要求吴律师提供援助,变更女儿的抚养权。经了解,石某与前夫系再婚夫妇,于1995年结婚,1996年2月生育一女,在女儿刚满周时,其前夫提出与石某离婚,后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婚生女儿随前夫共同生活。离婚不久,前夫又再婚,石某八年未见婚生女儿。几经打听,石某才得知,女儿被前夫送往农村的一位远方亲戚带养,并没有随前夫共同生活,为此,石某决心变更女儿的抚养权,法援中心指派吴虹律师经办此案。

为了获得石某女儿被寄养在农村的证据,吴虹律师仅凭石某前夫所在单位提供的一个郑姓村庄的地点,先后跑遍了该辖区的三个郑姓村庄,终于了解到其女儿的下落。并得知其女儿不是寄养,而是被送养,且有八年之久。于是,吴虹律师依据调查的证据,以石某的前夫、收养人为共同被告到法院,要求法院依法确认收养关系无效,变更小孩的抚养权,法院支持了石某的诉讼请求。但是,判决生效后,石某的前夫及收养人并不履行法院判决,拒不送还女儿。且法院以小孩不是执行标的,不同意强制执行,盼女心切的石某悲痛欲绝,经常奔波在法院与收养人之间。时间一天天过去,转眼判决生效快一年了,女儿始终没有回到石某身边。作为律师,案件审结,也终止,工作也可结案。但是,吴虹律师为了石某母女早日团圆,不顾工作繁忙、案件棘手及收养人的谩骂、攻击,多次与执行法官商讨,想办法、出主意,又到当地政府、人大、妇联等部门反映石某的案件情况,取得同情和支持。在法院、人大、妇联等部门的主持下,在吴律师的努力下,*年7月13日,石某与收养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别离八年之久的母女终于团聚。这一个案件的办结,印证了吴虹律师常说的话——“女人的天性让我更倾心于妇女儿童的维权事业”。

“法援工作应当追求维权与维稳的和谐统一”

今年4月24日上午,南昌铁路局鹰潭车辆段40多名小集体职工慕名来到鹰潭市法律援助中心,要求吴虹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据他们介绍,鹰潭车辆段从1983年开始,先后接受了81名小集体职工,后由于工作岗位调整缩减,许多职工在家待岗,每月仅领取100—300元不等的基本生活费。至今年3月,鹰潭车辆段合并到南昌南车辆段,所有小集体职工被告知生活费停发,劳动关系解除,但职工们提出的补办养老保险并给予适当经济补偿的正当合理要求,用人单位一直没有给予明确的答复。

篇2

近年来,我们榆林市园林管理处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园林绿化的指示精神,下大力气推进城市绿化建设工作,城市绿化水平不断提高。目前,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已达到29.8%,绿地率达到27%,人均公共绿地5.17平方米,各项指标与2000年相比均有大幅增长。城市绿化水平的提高,改善了城市环境质量,美化了城市景观,提高了广大市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是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不断发展的推动力

市委、市政府对榆林市区的绿化工作始终十分重视。2000年所编的《榆林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要把榆林建成“生态环境优美的陕北能源化工基地的管理和服务中心”。去年8月2日,市政府刘建胜副市长在百忙之中到园林处视察指导工作,强调要按照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对园林绿化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增加财政投入,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努力把园林绿化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加强园林绿化工作,今年市委、市政府又批准决定将榆林市园林管理所更名为榆林市园林管理处,单位建制也同时从科级升格为副县级,同时增加人员编制。在管养经费、设备、劳动力等诸多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几年来,市建设局始终把园林绿化提到城市建设的突出位置,作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常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绿化工作,确定园林绿化的工作思路、指导思想、规划设计的原则,甚至对每个细部规划、每一项工作措施都要做出明确的要求,这样使我们园林绿化的工作思路更加明确,投入资金也逐年加大。“十五”以来,直接绿化投资累计达到2000多万元,其中,2006年至2007年投入资金1200万元,有力地保证了城市绿化工作的持续快速发展。

二、始终坚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指导思想是提高绿化效益的关键

城市绿化受气候、土壤、自然植物资源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尤其是在榆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较多,榆林城市绿化起点较低,资金投入和技术水平还没有达到很高程度的现状下,更要坚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指导思想。在具体工作中,我们特别注意坚持和把握以下4个方面的原则:

一是在园林绿化规划设计的指导思想上,我们坚持“人文、历史与植物造景的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的设计理念和“绿色、生态、休闲,以绿为主”的原则指导下,尽最大可能努力实现“两季有花、三季有色、四季常青”的目标。因此,在规划设计的具体实践中始终坚持和把握这一设计理念和设计原则。

二是在绿化结构上,注重点、线、面的结合,注重城乡结合,逐步形成一个有机整体,追求生态效益的最大化。通过市上全民义务植树,“三个百树”工程,环城生态园建设措施,在城市的周边建设城市防护林带,营造沙漠绿洲,构筑绿色屏障,逐步实现“城在树林中”;在市区,我们不断加大市政道路、过境公路、河道两侧、城市出入口的绿化,营造绿色通道和绿色景观带,逐步实现“路在树中、林在城中”;同时,我们加强与各办事处、开发商、机关、厂矿的指导协调工作,大力开展单位院落和住宅小区的绿化。结合“双创”工作,采取引导与强制的措施,开展了“见缝插绿,拆墙透绿,庭院植绿”,努力营造“人在花草中”的居住环境。

三是在植物群落的设计上,坚持以乔木为主,发展乔灌草花相结合的多层次的植物群,努力提高单位绿化面积和绿地的绿化生态效益。在保证成活、节约投资的情况下,尽量选用大树大苗,实施“大树移栽、森林搬家”,争取一次成形,尽早体现绿化效果。改变以往人行道、道路中隔带只栽一行乔木的一贯做法,采取双行或多行栽植,甚至是乔灌草花混交栽植,既增加单位面积的绿化总量,同时又丰富了景观效果。城市绿化非同与治沙造林,城市绿化的每一寸绿化用地都十分珍贵,因此,追求绿化效益的最大化,我们觉得十分重要。

四是坚持选用乡土树种,重在成活。绿化一词最初的本意就是指的把曾经就生存的、已经被破坏了的地表植被重新恢复起来,也就是说,曾经生长着什么,现在就栽种什么。这就是绿化。因此,我们在树种选择上,坚持以杨、柳、榆、槐等乡土树种为主,减少建设和管理费用,提高成活率、保存率,力求通过绿化总量大量的增加,进而取得环境生态发生质的变化。绿化项目实施尽量本着便于栽植,便于管理的原则,根据不同的地形地质和自然条件,采用不同的治理方法,统筹兼顾景观效果和生态防护效果,尤其是在市政道路、过境公路两侧的绿化别注意了这一点。

三、以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城市整体绿化水平的不断提高

近几年来,我们相继实施了三河九路两线三大广场等重点绿化项目,并以此带动了园林绿化工作整体推进。

一是实施三河两岸绿化治理:即芹河、沙河、榆溪河两岸绿化治理,以治理为主同时注重把握生态景观效果,特别是以榆溪河整治工程为代表的河岸治理将成为榆林城市园林绿化的一个里程碑。三河绿化治理面积达4615亩。

二是以九条城市市政骨干道路迎宾大道、长城路、航宇路、永济路、上郡路、肤施路、文化路、人民路、驼峰路的道路绿化,带动了城区具备栽植条件的31条道路的绿化,同时实现了道路建设与道路绿化、绿化给水同步实施,一次成形。

三是两线绿化即210国道过境线、镇北台旅游专线。这是连接市区与乡村的城乡结合部路段,也是城市生态环境较差的区域,我们努力营造一个绿色走廊,以此拉近城乡距离,改变城乡结合部的环境景观。

四是以三大广场(火车站广场、世纪广场、凌霄广场)引领和带动一批绿化面积较大的城市公共绿地、休闲绿地的发展建设,实施了210国道东西侧休闲绿地,东门休闲景观绿地、林校家属院休闲景观绿地、榆阳桥头景观绿地、肤施路景观绿地以及即将开工建设的长城北路景观绿地等一批城市景观绿地。

五是实施见缝插绿,充分挖掘可绿化的绿化空间,利用市政道路建设新征的边角地带、城墙脚下的坡形地、桥梁护坡,尽其可能,宜栽树的栽树,宜种草的种草,使其不致裸露。

六是实施人行道改造绿地,扩大和增加城市绿量。城市绿化面临最大的问题就是绿化用地问题,去年冬天在规划设计今年的绿化项目时,我们大胆地提出人行道绿化改造的设想,得到市局领导的充分肯定。人行道绿化改造的实施,扩大了绿化面积,增加了绿量,改善和提升了城市环境质量。同时也为我们今后城市绿化提出了思路,积累了经验。

七是以拆墙透绿庭院植绿,促进机关、单位、小区绿化建设,提升市民绿化意识。今年,我们按“双创”要求,提出了“拆墙透绿、庭院植绿”的方案,得到了市政府、市双创办和市局的高度重视,市政府、市双创办专门召开拆墙透绿动员大会,李文明局长亲自主持并安排部署,井剑萍市长作了重要讲话。刘建胜市长亲自动员市政府、实验中学率先带头拆墙。具备拆墙透绿条件的榆林学院、治沙所等8个单位都进行了改造。

八是以创建省级园林单位带动城区机关单位的创建活动。近年来,我们积极鼓励和支持机关单位参于创建省级园林式单位活动。并义务为机关单位规划设计。先后有榆林学院、长庆采气二厂等一批单位被命名为省级园林单位。同时每年举办一届展,以提升市民的爱绿、护绿的绿化意识。并且帮助花农及花卉绿化公司解决一些具体实际问题。今年我们指导并确定市级30个园林单位15个园林式住宅小区。通过园林式单位的创建增强和提升全民城市绿化意识,增加城市绿量。

九是认真做好市区三大出入口标志性景观性大型雕塑及其大型绿地规划设计工作。该项目目前已进入设计阶段,征地工作已经开始。

四、采取有力措施保护绿化成果

在抓好绿化建设的同时,始终坚持建管并举的方针,一手抓绿化项目的实施,一手抓绿化成果的巩固,使树木成活率、保存率均达到85%以上。近几年来,先后出台了《榆林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榆林市城市绿化补偿费征收标准和办法》、《榆林市区园林绿化区域分级养护管理标准》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性文件。严格执行项目招标制度和管理合同制度。不断加大执法巡查工作力度,严厉查处违法侵占绿地和破坏绿化成果的行为,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并予以强制拆除和严厉打击。今年我们拆除侵占绿地违法建筑100多平米,拆除侵害树木的空调、抽风机18台。为加强管理力量,在市政府和主管局的大力支持下,建立起近100人的协管队伍和机械化养护队伍,同时,采取高新科技手段提升管理水平,大面积的推广使用病虫害化学防治措施。在苗木栽植技术方面,采取新方法、新技术、新措施等,如使用采用清华大学生产的高科技专利产品生根粉剂等,提高成活率;大树移栽采取新方法,都很成功。在市局的大力支持下,投资近5万元安装了卫星定位系统,实现了车辆卫星监控信息化管理。

五、继续抓好园林绿化建设,为美化城市环境,建设绿色榆林,打造魅力城市做贡献

当前,榆林正在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城市绿化建设是直接关系“双创”目标能否如期实现的重要因素。省级卫生城市要求,绿地率达到31%,绿化覆盖率达到36%,人均公共绿地达到7.5平方米。如果把城市人口、 建成区面积按静态指标计算,要达到创建标准,从现在起到2009年,就必须新增绿化面积250万平方米。但事实上城市人口和面积是动态的,逐年都在增加。近期我们对市区绿化现状进行了普查,还有一部分数据正在做进一步调查,形势不容乐观。榆林城镇人口变化很大,建成区面积同时也迅速扩大,因此,这一数字还会更大。面对如此艰巨的任务,今后两年,我们将按上级要求,下大力抓好以下6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坚定不移的认真贯彻执行中、省、市加强城市绿化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法落实城市绿化各项政策,强化各类建设项目绿化指标管理,严格执行绿化补偿费征收标准,对学校、医院、厂矿企业、机关办公楼、住宅小区等公共项目,要从严控制绿化指标。绿化用地是绿化建设的基础和根本,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有计划地征用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尤其要重视市区道路、河道两侧、城市出入口、城市周边等重点绿化区域,解决无处建绿的问题。

二是加快城市三大出入口标志性景观性雕塑及其大型绿地建设,以此带动和推进城市广场、公共绿地、雕塑小品的建设,建设一批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的绿地雕塑小品。

三是逐步理顺园林绿化管理体制,实行归口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作用,使其在管理上统一,业务上衔接,实现绿地系统规划全面贯彻执行。

四是积极争取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快绿化建设进度。与毗邻的鄂尔多斯市相比,我们每年的绿化投入资金还比较少。按照“双创”要求,我们的差距还很大,必须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解决无钱建绿的问题,千方百计加快实施绿化项目。

篇3

***,男,39岁,小学高级教师,现任**小学校长。身为校长,工作千头万绪,但多年来,该同志在认真协调处理好一切工作事务的同时,始终坚持“一个都不能少”的原则,在控辍保学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现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学校治辍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我国实施的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的根本目标就是让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按时入学,并受完九年义务教育。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要求,是培养未来社会合格公民、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该同志深刻认识到,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入学,并使他们受完九年义务教育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学校的职责,更是校长的职责。因此,作为校长的他深感责任重大,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他首先组织成立了由自己任组长的治辍工作领导小组,并将该组织长期化、固定化,坚持不懈地开展治理学生辍学工作。同时,在学校会议上经常强调并号召全体教师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还组织建立健全了《长凝小学控辍保学工作制度》,在制度中明确提出在学生辍学问题上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并签订责任状。

二、全面落实治辍责任制,坚持依法治辍在治辍工作中,该同志始终严格认真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治辍责任制,做到依法治辍。

首先在学校管理上他严格组织落实了几大环节和程序:

一是入学通知关。对应进入该校接受小学教育的对象,及时发放入学通知书。二是学生入学注册关。学生入学后,取得相应学籍,登记造册,并上报中心校备存。三是学生出勤关。学生无故不到校,班主任教师必须在当日尽早及时家访,查明原因,并填写家访记录。四是双向劝学关。经确认为辍学的,学校校长及时派人对学生及其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进行说服教育;同时书面通知学生所在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请求他们帮助做好学生及其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的说服动员工作,规劝辍学生及时返校学习。

同时,该同志坚持正面宣传教育,工作中充分体现了“以学生为本”的思想,通过与家长、学生谈心、开座谈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达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他们充分理解让子女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意义,从而动员孩子主动复学。同时,该同志积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各种相关法律文件使全体教师进一步树立起“对学生辍学未采取必要措施是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观念;定期组织家长会,出刊《长凝小学家长报》,使家长明白“不送孩子读书是违法”的道理;组织学生学习法律知识,使广大少年儿童树立起“不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是违法”的自我约束意识。

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使学生乐学好学

该同志深知:根治辍学就要从学生出发,要以学生为本。因此,在新课程和评价制度改革中,他努力采取切实措施,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学生乐学,杜绝了因厌学产生的辍学现象,全面提高了该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篇4

__年1月8日——__年1月20日

在校学生、教职工或对校园发展具有影响力的个人或团体不限。

(一)评选总方向

所推荐的人或事能给师生带来感动和心灵冲击,能推动学校进步和发展;或是个人在学习、生活、家庭、社会等其它方面的表现特别突出、感人,对学生、教职工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

(二)具体要求

1.学生

①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行为品质,在日常生活、学习中能成为学生励志学习的榜样;

②敢于创新、勇于实践,在各项文体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③面临各种困难,始终刻苦学习,自强不息,勇敢面对来自生活和其它各方面的压力和挑战;

④关心他人、关爱集体,热心集体、公益、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在各项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受到师生广泛赞誉;

⑤在学习、生活中做出其它令人感动的事迹。

2.教职工

①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的工作中,以渊博的知识、高尚的人格魅力影响学生、带动学生,成为师生修身立德的榜样;

②具有良好的师风师德,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勇于创新、大胆实践,并在实际工作当中取得优异成绩,赢得广泛好评;

③立足本职岗位,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④关心、爱护学生,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帮助学生取得进步;

⑤在工作、生活中做出其它令人感动的事迹。

3.与学校发展有关的个人或企业

①在学校保安、保洁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中发现热爱学校、关爱学生、拾金不昧、乐于助人的典型人物、事迹,进行表彰。

②由联合办学处根据实际情况评选出对我校发展有巨大帮助的企业或个人。

学校评选采取层层推荐的办法来产生,先由各专业部、各处室评选,由分管领导审核确认,然后按照时间报送文宣处,文宣处整理后报送学校党委最终确定。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1月8日至1月12日。通过晨会、班会、校园网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让全校师生了解此项活动,关注并参与活动,积极推荐或自荐候选人。

第二阶段:推选候选人。1月13日-1月15日。各部门在开展感动校园人物评选的基础上,自下而上推选候选人。

第三阶段:初评。1月16日,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初评,确定“感动校园,最美榜样”提名候选人名单。

第四阶段:复审。1月16日-1月20日,学校将组织候选教师进行演讲交流,最终确定获奖人选。

第五阶段:表彰奖励。企业表彰由年终校企合作交流会颁发,教师、工作人员表彰由年终表彰会颁发,学生表彰于开学典礼颁发。

第六阶段:总结宣讲。3月份开学后,组织“感动校园,最美榜样”人物代表在全校进行宣讲活动,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并制作宣传展板,并以此为契机,倡导良好的学风、教风和校风。

1、学生评选由各班班主任负责班内遴选,每班可报一人参加专业部初评,每专业部初评后报2人事迹材料到文宣处。

2、教师评选由各部门初选后,每部选报2人,中心处室选报2人参加复评,报事迹材料到文宣处。文宣处整理后报学校党委。

3、保安、保洁、餐厅工作人员、联合办学在校内工作人员、归为其他类,由保卫处、联合办学处进行初选,保安保洁等工作人员报送2人,联合办学人员等报送3人,将事迹材料交文宣处。

1.设“感动校园,最美榜样”奖,颁发奖杯;

2.在校园网开辟“感动校园,最美榜样”专题栏目,进行广泛宣传;

3.获奖人物的先进事迹编成专门文集,记入校史,并利用广播校报进行多方宣传;

4.教职工学生当选为“感动校园,最美榜样”的,材料装入本人档案,作为评优重要依据。

篇5

从大练兵动员令发出的那天起,某同志积极响应上级领导的号召,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全国、全省、全州“二十公”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执法水平、警务实战技能、增强自我防卫能力和保护意识为目标,积极投身于岗位大练兵活动中。为了将岗位大练兵活动切实落到实处,取得成效,他多次向政工部门请缨,参加全省警务实战技能暨大练兵教官、战术教官的培训。他虚心向警院教官和帮助西部警察提高警务实战技能水平的香港教官请教,不怕苦、不怕累,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培训任务。回来后,在局党委的支持下,他将所学到的警务技能知识一一传授给了每一位参训民警,使大家深刻体会到了练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的内涵。他还不断钻研练兵方法,将训练场搬到了街道,让大家在干中练,在练中学。 本文来自

打铁必须自身硬。他时时刻刻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作风民主、冲锋在先,他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贯穿于自己的一言一行。他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我们是警察,代表党和人民执法,我们的行为和形象与党的形象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严格执法方面,他常说:干好警察,没有过硬的本领是不行的,我们不但要精通法律,而且要学习犯罪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才能克敌制胜,立于不败之地。

内容来自事迹材料网

某同志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始终保持了良好的政治本色和警察品格。他貌不惊人,语不豪迈,用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对警察这个神圣职业的无比热爱和满腔热血,抒写着自己无悔的人生!

篇6

储运部担负着我公司物资存储、保管和运输的重要任务,是我公司安全生产重点部门。今年以来,储运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始终坚持“安全第

篇7

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素质是每一项工作顺利开展并最终取得成功的保障。一年来,他能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兢兢业业做好本职业工作,用满腔热情积极、认真地完成好每一项任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平时生活中团结同事、不断提升自己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完善制度的修订工作

按照公司的安排XX年度要将《安全一岗一责制》重新改版,为了有岗必有责,吕庆伟他深入车间、工段、班组,细化了每个岗位,在原《安全一岗一责制》基础修改了483个岗位,重新编制了51个岗位,事迹材料《公司青年岗位能手先进事迹材料》。新的《岗位hse职责汇编》已于8月份印刷成册下发到公司每个岗位。为全厂职工责任制的落实打下了基础。

对照中石化安全生产监督制度修改了公司安全制度中的有关技术内容,完善了临时用电制度、动土作业制度、高温作业制度等。另外还对公司hse体系文件、hse管理手册有关内容进行了修改,草稿已印刷成册。

三、.加强现场管理,及时纠正违章行为。XX年度他加强了对公司所有的现场检查管理工作,除积极参与了公司的年检、季检、月检、周检和上级单位的各项检查外,他还时常到车间了解情况,检查现场,发现问题及违章及时纠正,特别是对在乙烯、罐区、聚乙烯、水气、成品、丁烯车间施工的外来车辆及人员的违章,都及时给予教育和严肃批评,有严重违章者就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这使外来施工人员的违章行为有所收敛。另外,他还积极参与各车间的班组安全活动,与大家共同探讨加强现场管理的办法和建议,开拓了思路,增加了管理方式,又能促使大家在进入现场工作时都自我约束,起到表率作用,从而有效地遏制了现场混乱的现象。

四、.结合《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加强了职业卫生的管理。一是重新规范了职业卫生档案,特别是对公司新的丁烯装置安全和职业卫生验收的材料进行了重新整理,报省市安全、卫生等部门审批,现公司已得到了省卫生厅职业卫生验收批复。二是坚持做好职业卫生监测工作,XX年积极配合市职防所对公司职业卫生现状进行了监测评价,确保了职业卫生监测率100%,合格率大于95%的目标。

五、严格动火程序及审批权限制度,凡现场动火作业都是亲自到现场落实措施。XX年,共审批动火65次,都确保了动火安全。

六、、加强教育,促进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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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对象:职教中心全体教职工

推荐名额:4人(班主任2人、一线教师1人,管理人员1人)

二、推荐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和践行《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到依法从教;

3.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敬业爱生,明礼诚信,为人师表,廉洁奉献,在社会、家长和师生中有良好的声誉;

4.有良好的业务素质,注重实施素质教育,善于运用科学的教育思想和先进的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实践,在培养和输送人才等方面成绩突出;

5.热爱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在学校改革与发展、管理与服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及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依上级及学校有关规定,有以下情况者取消本学年评选优秀教师资格:

①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②私自办班搞有偿家教; ③擅自收费;④歧视差生,体罚学生 ⑤发生过教学事故。

三、推荐办法及指标分配

1、为使评选公平、合理,本次评选采取各处室专业部推荐优秀教师候选人的办法进行。

2、各处室专业部推荐候选人指标如下:

处室、专业部推荐指标备注

机电部6班主任4人、任课教师2人

财经部2班主任1人、任课教师1人

建工部4班主任3人、任课教师1人

学前部2班主任1人、任课教师1人

办公室、招生、就业处2管理人员

教务处2管理人员

政教处2管理人员

总务处、培训处2管理人员

3、学校将按评选方法从推荐候选人中确定4名为遵化市优秀教师,没有评为遵化市优秀教师的为校级优秀教师。

四、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本次优秀教师评选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学校特成立由校长张建国任组长、副校长刘大鹏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五、评选步骤和方法

为让评选公开、公正、公平,本次活动拟采取以下步骤及方法进行:

1、各处室专业部推荐候选人(8月2日):各处室、专业部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做好推荐候选人主要事迹介绍准备(每人限时3分钟以内)。

2、组织评选(8月4日):被推荐人述职(限时3分钟),评审小组人员对推荐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当场计票,统一排序,票数前4名为确定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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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见义勇为是指公民为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在治安灾害事故中抢险救灾、救死扶伤的行为。

公民在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约定义务时的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县行政区域内实施的见义勇为行为,适用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对见义勇为人员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民政、教育、财政、卫生、社保等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保护和救助工作。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宣传见义勇为人员的先进事迹。

第二章见义勇为的确认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见义勇为行为是指:

(一)在国家、集体财产受到威胁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制止犯罪行为或设法救援,使之免遭或减轻危害事迹突出者;

(二)积极协助*机关、司法机关和保卫部门抓获重大犯罪嫌疑人事迹突出者;

(三)积极向*机关、司法机关和保卫部门揭发、检举、提供线索,破获重大案件事迹突出者;

(四)其他在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制止犯罪行为中表现突出者。

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由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

第三章申报程序和方法

第六条申报程序和方法

(一)由乡镇人民政府、*机关或见义勇为所在单位在行为发生之日起60日内(特殊情况可延长30日)负责整理见义勇为事迹材料,打印后经所属乡镇党委或乡镇综治委审查后报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实,办公室根据核实情况提出审核意见报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二)公民跨县见义勇为的(含外地人员在我县),由见义勇为所在的乡镇或*派出所按本条第(一)项规定程序上报。

(三)县直单位报送材料,按属地管理原则,通过所属的单位党组(或支部)向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材料。

(四)私营企业和个体户(含从事个体运输、文化娱乐、饮食、服务等行业的公民)的见义勇为事迹材料,报送前要经县、私营企业协会或有关主管行业审查后,方能报送。

(五)外来务工人员中见义勇为事迹的报送,有明确隶属单位的,须经用工单位审查批准。无明确隶属单位的,由见义勇为所在地*机关负责审核后,按程序报送。

(六)对应奖励的见义勇为公民,由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或综治办填报《休宁县见义勇为奖励申请审批表》,并在30日内将事迹材料和《休宁县见义勇为奖励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

第四章基金和基金会

第七条设立见义勇为奖励基金,虽见义勇为行为进行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设办公室,负责对见义勇为行为的核查、确认、奖励和基金的管理。

第八条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通过集中表彰、媒体表彰等方式进行奖励。一般情况下每年进行一次奖励。对重大见义勇为需要及时奖励的,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及时给予奖励。

第九条基金的来源

(一)县人民政府拨款;

(二)接受县综治委各成员单位,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及个人的捐赠;

(三)通过将基金存入金融机构,购买短期债券等国家允许的各种途径增值。

第十条基金的用途

(一)对见义勇为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二)对见义勇为牺牲、伤残人员或者其家属的慰问;

(三)见义勇为基金管理委员会核定的其它开支。

第十一条基金的管理

(一)基金支出在壹仟元以上的,由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主持召开委员会会议审定;壹仟元以下(含壹仟元)的,由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共同研究审批。

(二)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向委员会报告一次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全体委员会的监督检查;

(三)基金的奖励管理情况,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不定期地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奖励和保护

第十二条对事迹突出的见义勇为公民,经县见义勇为基金管理委员会研究,由县综治委、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事迹特别突出的授予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

(一)在见义勇为中牺牲的,一次性发给奖金贰万元至叁万元。

(二)在见义勇为中负伤或因伤致残的,根据其伤残情况,一次性发给奖金伍仟元以下贰仟元以上的奖金。

(三)在见义勇为中虽未受到人身伤害,但对打击犯罪、抢救国家、集体财产,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确有贡献的,视其贡献大小,一次性发给奖金贰仟元以下伍佰元以上的奖金。

第十三条对组织见义勇为事迹突出的单位,根据其事迹授予见义勇为先进集体称号,并给予壹仟元至壹万元的物质奖励。

第十四条对需要保密的见义勇为人员或者见义勇为人员要求保密的,有关单位应当给予保密。

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属进行打击报复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十五条*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对因见义勇为负伤需要就职的就近就医。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抢救治疗,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拖延。

第十六条在见义勇为中负伤需要急救或者住院治疗的,免收挂号费、诊查费、输血费、检查检验费、床位费、抢救费、手续费。其它医疗费用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由加害人依法承担;

(二)由受益人依法承担;

(三)由所在单位提供资助;

(四)不足或者见义勇为人员不能负担的部份,从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中支付(支付金额不超过贰万元)。

(五)社会捐赠。

第十七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属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工作人员或企事业单位职工的,按照工伤处理。

第十八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招聘工作人员,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见义勇为受奖人员、见义勇为牺牲或伤残人员的直系亲属,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优先推荐。

因见义勇为受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力的本县(户籍属于本县)见义勇为人员,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无劳动能力又无其它生活来源的,由见义勇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见义勇为人员供养的亲属发给生活费。

第十九条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符合追认烈士条件的,由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配合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因见义勇为致残,符合办理社会残疾人证件的,有关部门应当优先办理。

第二十条见义勇为受奖人员、见义勇为牺牲或者致残人员的直系亲属从事非公有制经济的,税务、工商等部门应当优先办理生产经营手续,依法减免有关费用。

第二十一条教育部门对义务教育阶段、生活确有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子女或直系亲属,应当免除学杂费。参加初考、中考的,同等条件下,县属中学应当优先录取,并减免学杂费;考取大中专院校的,由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给予一次性学费补助。

第二十二条*、司法机关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的保护。对需提供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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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表彰名额

我市表彰奖励“百名优秀教师”10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20名、“十佳校长”10名(详见附件1)。

二、评选范围

“百名优秀教师”评选范围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专任一线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范围为教育行政部门干部、教研和学校教辅及管理人员;“十佳校长”评选范围为各级、各类学校连续担任校长职务5年以上的校长。以来已获得市级以上表彰人员一般不再参加评选,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推荐参评。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教书育人,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从事教育工作时间在5年以上。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思想作风正派,廉洁从政,全心全意为教育发展服务,在教育管理和服务育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望。

(三)“十佳校长”评选条件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有先进的办学理念和较强的改革意识,创新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形成独特的办学风格和鲜明的教育特色。有敬业奉献、团结合作、开拓创新的精神品质。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常年兼1门以上学科的教学任务,在本地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四、评选方法

评选推荐工作要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方式进行。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民主评选,严格考核,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和透明。推荐上报前,各地应将拟推荐人选在单位和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五、奖励办法

市政府拟于今年9月上旬召开表彰会议,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奖励,所获荣誉称号享受市(地)级劳动模范待遇。

六、工作要求

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条件,履行程序,保证质量。先进个人的事迹要突出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性,努力做到各级、各类学校有代表,职成教育、幼儿教育、教育研究机构的人选应占有一定比例,并充分考虑长期从事教育工作的任课教师,农村教师应占推荐名额的30%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中有在农村任教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七、申报材料

(一)百名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十佳校长申报表需上报电子版和2份纸质版;百名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十佳校长推荐表需上报电子版和3份纸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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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评选55名在市自主创业带动就业并取得突出业绩的先进个人。其中:大学生、失业人员、返乡人员、退役军人各10名;妇女、残疾人、农村党员各5名。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3.自主创业并带动就业,包括依法创办个体私营企业、其他经济组织等。

4.取得突出业绩,具有示范引领效应。

(二)具体条件。

已被评为年“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先进个人”和“省年大学生创业先进个人”的毕业生以及年省各类创业先进个人不再参加评选。

1.大学生:

①在韶高校毕业生及籍高校毕业生;

②带动就业10人以上(以参加社保人数为准);

③企业经营2年以上(从工商登记之日起计算);

④依法纳税证明(由当地税务部门出具)。

2.失业人员:

①办理过失业登记手续,积极主动创业,不等不靠,为失业人员再就业树立典型,为国家和社会减轻就业压力;

②带动就业10人以上(以参加社保人数为准);

③企业经营2年以上(从工商登记之日起计算);

④依法纳税证明(由当地税务部门出具)。

3.返乡人员:

①曾在本地或者异地务工的籍农业户口人员;

②带动就业10人以上(以参加社保人数为准);

③企业经营2年以上(从工商登记之日起计算);

④依法纳税证明(由当地税务部门出具)。

4.退役军人:

①退出中国人民现役后,积极创办经济实体或者其他服务机构,努力为国家和社会减轻就业压力,积极为社会解决就业岗位,在带动复转军人自主创业方面成绩显著,形成较大示范效应;

②带动就业10人以上(以参加社保人数为准);

③企业经营2年以上(从工商登记之日起计算);

④依法纳税证明(由当地税务部门出具)。

5.妇女:

①具有本市户籍的妇女,积极为社会解决就业岗位,在带动妇女就业创业方面成绩显著,形成较大示范效应;

②城镇妇女带动就业5人以上(以参加社保人数为准),农村妇女通过“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形式,创办种植、养殖实体,形成一定的生产规模,辐射带动周边10户以上农户共同致富;

③企业经营2年以上(从工商登记之日起计算);

④依法纳税证明(由当地税务部门出具)。

5.残疾人:

①具有本市户籍的残疾人,积极为残疾人解决就业岗位,在带动残疾人就业创业方面成绩显著,形成较大示范效应;

②能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带动就业能力;

③企业经营2年以上(从工商登记之日起计算)。

6.农村党员:

①具有本市户籍的农村党员,通过带头创业实现脱贫致富,形成较大示范效应;

②积极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通过“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形式,创办种植、养殖实体,形成一定的生产规模;

③辐射带动周边2户以上特困农户脱贫致富。

三、评选组织工作

(一)工作机构。

为确保评选表彰活动顺利进行,由“年市创业带动就业系列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创业带动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日常工作。

(二)评选程序。

1.公告。在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市三家主流媒体公布“市年创业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条件和工作程序等。

2.推荐。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要自下而上逐级申报,按要求遴选先进个人候选人选,填写《市年创业先进个人推荐表》(具体表格请与黄月婵联系)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印章,同时经推荐地计生、税务、工商部门加盖印章后报各县(市、区)评选表彰机构审核后再报“市创业带动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直高等院校和有关单位按要求遴选先进个人候选人选,填写《市创业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并经当地计生、税务、工商部门加盖印章后报“市创业带动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县(市、区)、高等院校、市直有关单位每个群体分别推荐名额不超过2名,其中浈江区、仁化县每个群体分别推荐3名。

3.评审。由“市创业带动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及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候选人名单。

4.公示。评审后的55名创业先进个人候选人名单将在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市三家主流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候选人有异议,可向“市创业带动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异议书,异议书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署个人真实姓名。由“市创业带动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对有异议的候选人进行核查。

四、表彰方式

评选结束后将于今年月份对“市年创业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

五、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