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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化体制改革,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一)机构改革基本到位。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整合监管队伍,强化基层工作力量。目前,全省共有10个设区市、23个县(市、区)实行食药监、工商“二合一”,1个设区市和67个县(市、区)实行食药监、工商、质监“三合一”市场监管模式。已到位的市场监管局,全部保留食品药品监管局牌子,并加挂食安办牌子。全省共设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906个,已组建到位并履职的822个(含与乡镇食安办合署办公)。今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要求每个所人员配备原则上不少于8名,至少配备1辆执法车及专业化信息化执法装备,执法人员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在领导干部任用方面强化基层导向,要求县级市场监管局中层干部应具备3年以上市场监管所工作经历,新录用人员必须在市场监管所工作3年以上。完成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能调整工作。
(二)监管责任层层落实。一是落实政府责任。年初,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涵盖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和《审议意见》重点关注的问题。二是完善考核评价制度。9月份,省食安委出台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新增一年2次的暗访和年中督查,明确了“一票否决”和减分的各类情形,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今年7月,省政府组织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督查暗访,并将结果通报各市政府,督促及时整改落实。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制定出台我省《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食品安全行政责任约谈办法》,及时督促各地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三)基层责任网络有效运转。目前,全省1335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全部成立食安委、办公室,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2472名;行政村(社区)设立社会治理小网格8.7万个,配备协管员、信息员8.2万余名;成立食品安全民间组织、志愿者队伍138支。2014年至今,全省乡镇食安办受理投诉举报2800余起,协调开展联合执法6400余次,开展宣传活动1.2万余次,协管员、信息员巡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80余万户次,发现并上报违法违规行为1万余起。省食安办组织编写出版《乡镇(街道)、村居食品安全工作实务手册》,有力促进了基层食安办和协管员、信息员能力提升。举办省、市、县三级基层食品安全工作实务知识竞赛活动,全省累计有1.5万名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参加比赛。开展全省优秀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评选活动,在全省掀起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长效机制,完善全程监管制度
(一)食用农产品准入准出机制建设稳步推进。省农业厅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签订食用农产品合作备忘录,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检验检测资源共享等合作机制。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下发《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各项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分级分类监管要求,积极稳妥推行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严格查验供货商主体资质、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和合格证明,大力推行农产品批发市场一票通制度,实行供货商“一户一档”全登记,做到票、货同行,鼓励引导有条件的批发市场建立IC卡结算制度。严格督促落实不合格产品退市销毁制度,严防不合格产品重新流入市场。
(二)全程追溯体系初见成效。省政府确定了五年内90%规模以上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纳入追溯体系的建设目标。今年,农业部门、海洋与渔业部门进一步深化农产品、渔业追溯平台主体信息库建设。目前,全省已有3.7万家规模主体纳入信息库管理,82万条快速检测数据进入平台,4261家主体实现主体责任追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制定食用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探索建立农产品智慧监管系统,在全省统一执行《农产品市场信息分类与计算机编码》,形成食用农产品统一编码系统。截至9月底,全省539家城区农贸市场已建成全程追溯体系和快速检测体系,占全省城区农贸市场的50%以上,其中快速检测体系免费向公众开放。
(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在农产品种养殖环节,开展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生猪屠宰、农资打假6个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共出动检查人员5万余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主体3.5万家次,发现问题451起,行政执法立案520件。在水产品养殖环节,以“五水共治”为契机,重点实施养殖塘生态化改造、稻鱼共生轮作减排、禁限养区划定与整治以及规模化水生生物的增殖放流四大工程,累计改造面积达150万亩,实现整治与转型并举,促进现代生态循环渔业转型升级。在食品生产环节,召开食品安全风险专题研讨会,梳理归纳24大类食品主要存在的不合格和风险问题,形成相应风险提示和监管提示,指导各地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风险管控。组织开展对2014年度抽检监测不合格和问题样品处置情况“回头看”。组织实施“地产食品533安全保障行动”,以冷冻饮品、肉制品、水产制品、乳制品、白酒等五类食品为重点,加强“飞行检查”和抽检监测,治理安全隐患,建立长效机制。在食品流通环节,以乳制品、散装食用油、肉制品、酒类、糕点、米面制品为重点食品,以农贸市场、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以及农村市场等问题多发场所和监管薄弱区域为重点,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并根据排查结果,开展了饮用水、临保食品、网络食品等的专项整治。在餐饮服务环节,建立全省餐饮环节被行政处罚单位、食物中毒发生单位、食品抽检不合格单位、被投诉举报核实单位数据库,将上述四类餐饮单位列入“飞行检查”重点名录和重点约谈对象,要求对其检查覆盖率达到100%。1-10月份,省级共开展餐饮环节明察暗访和“飞行检查”220家次。在突发事件应对方面,省食安办建立日常舆情实时监测、专项舆情动态跟踪和月度、半年度及年度舆情汇总分析的舆情监测工作机制,前三季度共编发《每日舆情汇编》186期,相关舆情信息750篇,专项舆情监测30期。制定《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防范处置规程》,及时核实信息权威,妥善处置20余起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及舆情事件。
(四)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圆满完成。2013年至今,省政府连续三年把“千万工程”列入对各市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今年是收官之年,各地将“千万工程”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经费投入,注重学校食品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教育,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强化校园周边食品专项整治,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截至目前,全省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定点采购)率达97.8%、学校饮用水城镇管网接入率达98.5%、学校食堂A、B等级达76.6%、品牌超市进校园比例78.4%,上述指标均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五)社会共治格局不断深化。一是宣传教育立体多样。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建设工作,设立市级科普宣传展示中心12个,区级科普宣传基地45个,基层科普宣传站1700多个,开通“浙江食品药品监管”官方微信公众号,全省共创建食品安全公众微信号67个。在浙江经视开辟《食药聚焦》电视专栏,每周日20:40播放。开展 “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直通车”、“三品一标”宣传周、“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百部公益广告宣传活动”、“食品安全五进”活动,全方位宣传食品安全工作。二是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有力推进。出台《浙江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成立省级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政保对接会,研究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示范性文本。加强对保险机构落实事前事中事后服务“六个一”措施情况的督查,切实推动保险为食品安全工作服务。目前,全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保单位5169家,保费规模比上年增长5倍多。三是“四个你我”活动有声有色。以“四个你我”活动为载体,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去年以来,全省共组织“我执法,你参与”活动7160余次(期),参与人数8.8万人次;开展“我宣传,你传递”活动12580余期(次),开辟媒体宣传专栏772个,宣传报道3747期(次),参与人数134.4万余人次;通过“你点题,我检测”活动,抽检10.78万批次,检出不合格1883批次;开展“你举报,我查处”活动,受理公众举报线索19355条次,查实举报7577起(次),发放举报奖励金90余万元。四是农村食品安全征信体系建设试点成效初显。在丽水开展农村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将食品安全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库,实行差别化信贷措施,取得明显成效,目前正在总结经验拟在全省推广。五是食品安全义工队伍不断壮大。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与省消保委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全省食品安全义工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积极指导义工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前全省登记在册的消费维权义工有7548名。组建“食品安全消费维权义工队”,开展食品安全义工“啄木鸟”公益行动。成立“产品质量百姓买样团”,委托百姓购买最关心最担心最想购买的样品进行检测,公布检测结果,做好后续处理。六是行业协会作用有效发挥。引导各类协会组建 “社会共治监督员队伍”,加强会员单位管理,强化行业自律,指导和督促会员单位诚信经营。省保健品行业协会实施保健品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公益工程,免费为从业人员开展培训。
三、整合检验检测资源,提升技术支撑能力
(一)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强势推进。市级层面,11个设区市均整合食品检验检测资源,组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湖州、衢州、金华、丽水、杭州、嘉兴等6个市级食品检验能力项目列为中央投资项目,累计获得中央投资3546万元。县级层面,2015年拨付专项资金4800万元支持县级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工作。61个需整合食品检验检测资源的县(市),已有45个启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其中3个列入全国试点。
(二)检验检测能力逐步提升。经过近年来持续投入和建设,我省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基本建成了“省级强龙头、市级创特色、县级重基础”的发展格局。截至目前,全省共有223家食品检验机构,取得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机构31家,国家食品复检机构8家,我省食品检验能力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全面轮训基层食品检验人员,多层次举办检验检测业务培训,邀请省内外权威专家授课,有效提升各级食品检验人员业务水平。坚持开放检测市场,引导市场力量服务监管,通过公开招标确定11家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参与食品检验。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目前省、市两级疾控机构设备配置率分别为83.3%、78.6%;在全国率先建成省级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溯源平台,率先推广食源性疾病报告卡与医院信息系统整合工作,提高监测效率与报告质量。
(三)食品抽检监测全面覆盖。持续开展监督抽检和风险检测,安排食用农产品、水产品、林产品1.7万余批次。安排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1.5万余批次,比去年同期增长约40%,实现地产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品种全覆盖。同时,加大专项抽检、评价性监测的力度,根据应急处置、举报投诉及案件查处、专项整治,以及考核评价等工作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督抽检或评价性抽检,实现对食品安全隐患的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
四、破解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治理
(一)全面推进餐桌安全治理行动。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2015-2017年)》, 对食品安全整治提升工作进行系统、全面部署。以实施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进口食品、“三小一市场”和餐饮具及食品相关产品等六大质量提升工程为载体,以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共治为原则,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风险隐患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进一步完善从田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全程管控体系。9月份,省政府对各地餐桌安全治理行动情况开展首次督查,及时通报存在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创新“三小一市场”监管。以属地管理为主,采取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手段,破解“三小”整治难题。在小作坊监管方面,积极探索负面清单与申报登记制度,初步做到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底数清、情况明、安全可控,为规范管理、提升发展打下较好的基础。启动《小作坊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地方标准制订工作,为基层加强日常监管提供明确的依据和规范。在小餐饮监管方面,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实施监管重心下沉,强化乡镇(街道)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同时,扩大持证小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覆盖范围,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等级公示,提升消费者理性消费意识。目前,全省共有持证小餐饮14.22万余家,等级公示率达91.7%。在小摊贩监管方面,各地结合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全面整治流动摊贩,引导小摊贩定点定时经营。在农贸市场监管方面,目前全省共建成539家农贸市场快检室并免费开放,提前完成今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指标。检测室设立统一标志标识,张贴免费开放信息牌,每日公示检测结果,受到社会各界的欢迎。
(三)破解过期食品与餐厨废弃物回收处置管理难题。在过期食品监管方面,制定下发《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试行)》,指导企业落实临保食品提示、临保食品专区(柜)、临保食品退货、过期食品处理等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将过期食品作为日常监管和各项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超过保质期食品台账,如实记录退货、回收、处置台账。在加强餐厨废弃物回收处置管理方面,省政府出台《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行动计划》,利用5年时间,开展设施能力建设、收运体系建设、资源化利用产品管理,全面推进我省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在杭州、宁波、嘉兴、绍兴、金华、衢州6个市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督促餐饮单位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处置台账、日产日清和流向追溯制度。
(四)开展食品冷库与进口食品安全重点治理。上半年,针对目前肉制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进口和使用未经检验检疫肉品等8种违法行为、冷库和仓储等7个区域为重点,全省开展了肉品和水产品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期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24万人次,检查食品冷库等各类重点区域或场所18.53万个,排查发现风险隐患817个,查扣问题肉品、水产品760余吨,涉案货值1600万元;行政立案4385起,行政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18起,公安部门刑事立案139起,形成了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强大声势。同时,各地积极探索冷库监管长效机制,规范冷库管理标准,建立冷库经营档案。目前,杭州、宁波、台州、湖州等地冷库管理试点已取得实效,拟在全省推广。
(五)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队伍建设,6个市、29个县(市、区)相继挂牌成立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专门机构。强化涉食品犯罪问题打击工作,明确5大类食品安全犯罪打击重点。召开部门联席会议,梳理可能涉嫌食品犯罪的种类,解决农产品种植中使用禁限用农药等的定性问题。截至9月底,全省共侦破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517起,刑事打击1065人,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8%、11.2%,端掉犯罪窝点110个,破获公安部督办案件40起,破获的3起走私牛肉等冻品案件被公安部表扬通报。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省食品安全工作仍处在食品安全风险高发、监管职能磨合和监管力量薄弱的“三期”叠加阶段,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一是基层监管力量不足。基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以来,食品安全监管的力量得到有效整合,但一些地方也存在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削弱、专业人才流失的现象。基层食安办虽已全部组建,但运行机制、经费保障仍显不足,协管员、信息员发现问题、排查隐患的能力相对欠缺。市、县渔业、林业主管部门缺乏专职的质量安全监管编制和人员,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设置尚有84个未组建到位,仍有5个地市、61个县(市、区)未设立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门机构。二是难点问题巩固成果难。食用农产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时有发生、常用农药残留超标现象仍然存在。“三小一市场”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秩序虽有明显改观,但尚不稳固,无证经营、脏、乱、差等现象容易死灰复燃。三是食品安全犯罪打击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食品犯罪呈现跨省、跨区域、组织化、网络化趋势,案件侦办成本高,影响全链条、全环节的犯罪打击。对于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定性问题,法律适用上缺乏统一标准。同时,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方面也存在检验鉴定不规范等问题。四是食品行业基础薄弱。目前我省乃至全国食品产业发展仍处于低、小、散、乱阶段,产业层次和集聚程度低,安全风险隐患还比较高,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不强,严重制约食品安全水平的提高,也给食品安全监管带来很大的困难。
下一步,我们将以省人大常委会跟踪执法检查为契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餐桌安全治理三年行动为抓手,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创建为主线,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食品安全的审议意见,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一是进一步推进“两个创建”。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对于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今年,国家已同意我省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杭州、宁波两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下一步,我们将把“两个创建”作为重点工作,围绕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创新,完善政策举措,加强经费保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局、取得实效。
二是进一步强化基层监管力量。推动基层市场监管所应设尽设,加强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强基层监管力量,强化执法保障,改善基层监管条件。组建专业讲师团队,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培训,提升基层监管能力与水平。深化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健全各项运行机制、保障机制,切实发挥协管员(信息员)作用。
三是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工作体制机制。加快推进食用农产品准入准出、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完善食用林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执法机制。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犯罪专门侦查机构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线索通报、信息交流、案件会商、倒查督办等制度,充分发挥刑事打击精准有力、震慑违法的作用。
四是进一步深化餐桌安全治理行动。继续开展餐桌安全治理六大提升工程,着力治理农产品源头、小餐饮、小摊贩、小作坊、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进口食品等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深挖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2我国食品安全的风险因素
任何事物安全与风险总是协调统一、动态存在的,食品行业也不例外。2006年以来,我国食品安全风险总值呈持续下降的态势,2013年虽有上升,但仍处在相对安全区间内2。尽管我国的食品安全总体水平稳中有升,趋势向好,但目前食品安全风险与由此引发食品安全事件已成为我国社会性风险之一3。食品安全的潜在风险存在于食品供应链中原料、加工、包装、贮存、流通、销售和消费等各个环节,每一环节都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风险因素,正确识别食品安全风险要素,监测、评估和预防风险,才能有效地将食品安全问题扼制在初始状态。我国食品安全风险因素存在于从生产、加工、流通到消费4个环节中,共识别出18个风险因素。食品安全的风险因素主要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所致,如农药兽药残留、使用不安全辅料、使用不合格原料、滥用有毒有害化学药品和废弃食品处置不当,都是利益相关者谋取高额利润的途径。
3我国食品安全的责任辨析
食品安全问题是一类典型的多元化社会共治的管理和被管理问题,需要回归到责任原点,理清责任主体并有效管控责任主体,才能有效降低食品安全的风险。本文依据上述识别的食品安全风险因素,将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划分为人、物和管理三大方面,初步探析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
3.1责任主体的划分
3.1.1人为责任主体
人的不安全行为分布在原材料供应、生产加工、食品营销等供应链的多个环节中。刘晓巍等对2002~2011年间我国发生的1001件食品安全典型案例的研究表明,68.2%的食品安全事件是由于供应链上利益相关者的违规违法行为造成的,这表明人为性是目前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成因,应承担食品安全的重要责任。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特点是多主体参与,参与主体有食品企业、监管部门、消费者、政府和第三方力量(如媒体、社会组织等)。这些参与主体肩负着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责任,其中食品企业、监管部门、消费者和政府是基本责任主体,媒体等第三方力量以一种“连带责任”也纳入责任主体中。《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第四条也明确写到“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突出人作为责任主体的必然性。食品安全事件不仅仅是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违规操作和监管人员的监管水平问题,更重要的是这些主体缺乏责任和安全意识。
3.1.2物为责任主体
环境、设备、技术等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我国食品安全风险产生的重要源头,也应是食品安全问题的责任主体。物作为责任主体,包括环境、设备和技术,其中环境包括农产品产地环境和生产加工环境及流通环境。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与环境、设备、技术等物的状态息息相关,表现为生产加工环境较差,使食品加工暴露在粉尘或有毒有害物质中,造成食品污染,这是当前食品安全问题最为常见的类型;食品加工生产中的手工操作较多,设备自动化程度较低,加工设备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整体条件相对落后;新技术应用于食品的生产与研发过程,造福人类的同时催生了新的食品安全风险,增加了许多未知的安全隐患;食品在包装、仓储、流通过程中,因设施落后和存储环境不达标等,可能造成食品的二次污染等等。
3.1.3管理为责任主体
管理上的缺陷是食品安全的重要风险,也肩负着食品安全的责任。这里所指的管理主要是法律法规的制定、标准的实施和食品检测能力等硬件条件。当前,我国从管理上加大了监管力度,如2014年通过了《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为最严格监管提供体制制度保障;安徽实行食品质量“吹哨人”制度;食品召回制度上升到立法层面;“食品工业企业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正式开通等等。虽然我国新修订了《食品安全法》,但是相关的配套法规和技术标准仍然没有得到完善,食品安全法规、标准的制定是全面推进食品安全法治化建设的重要环节。另外,管理上的缺陷还表现在我国保障食品安全的检测能力有待加强。以化学农药残留为例,在我国有关79种化学农药的197项最大残留规定中,只有33种有相应的检测方法,另外46种则没有,在标准的执行过程中带来了很多的问题。目前,针对多种化学残留,国际上存在很多检测方法,比如德国的DFG和S19检测方法,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多残留检测方法,荷兰卫生部的多残留检测方法,加拿大多残留检测方法,所有这些方法都比我国的检测方法要完善。这就大大限制了我国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
3.2我国食品安全责任辨析
当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理论上责任主体比较明晰,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会出现责任主体较难界定、监管权限分工不明导致重复监管和监管盲点等问题而不利于事件处理的公平公正等问题。
3.2.1责任主体及责任大小较难界定
在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责任主体必然从与食品产业链密切相关的个人、团体及政府组织,具体包括农户、生产商、加工商、中介组织、流通企业、消费者、政府、科研机构等中寻找,他们的行为对于终端食品的安全与否具有重要的影响,承担着相应的责任。其中,食品生产者、食品消费者和监管者是食品行业的第一层次责任者。然后就是农户,零售商,食品加工企业员工,食品机械、辅材的供应商,广告商、物流商、软件开发商,卫生和环境保护组织等利益相关者。从金华火腿到阜阳奶粉再到三鹿奶粉可以看到食品安全事件首当其冲的责任人必然是食品的生产经营者们,然而,对于频繁出现的食品安全状况,我国的政府以及监管部门同样难辞其咎。可是追究的责任主体越多,责任方之间互相推卸责任的现象就越多,究竟对于什么程度的责任该由哪些单位承担责任的界定模糊不清,导致食品安全事件责任方所承担的责任大小较难判断。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问题绝不是仅仅一方就能独立承担的,对于错综复杂的事故原因,责任判断的原则是“谁主管谁负责”和“谁负责谁承担”,因为只有真正找到了责任主体和责任之间的清晰联系,才能够确定出每一个责任主体所应该承担的具体后果。
3.2.2监管权限分工不明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权限主要分布在农、工商、药品、卫生、质检等机构,它们所负责的各自食品安全步骤也各不相同,食品链条各个环节有着不可分割的自然属性,势必与人为划分的监管区段之间有冲突,当多个部门对同一个食品安全问题出现重叠时,会产生职责不明、互相推诿,最后出现监管盲区34-36。即使2013年实行主要按“品种”划分监管权限,但多部门监管的体制始终未变,监管部门自身的权责分工不明晰,不利于责任落实。如在三鹿奶粉案件中,奶站生鲜奶的收购环节,工商、质检、农牧部门都有监管的职能,但实际上哪个部门监管力度都不够,给不法经营主体留下了可乘之机。
一、20*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回顾
20*年是全市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一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多次专题研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就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做出批示,带队实地检查,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市人大、市政协也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为全年重点监督内容组织调研视察。一年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加强监管,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中趋好。20*年,全市没有发生一起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没有发生一起输出性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没有发生一起食品药品安全负面报道。
回顾20*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积极开展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活动
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孔春浩同志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出台了《*市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市委、市政府还把创建工作列入考核目标,进行跟踪考核,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推动这项工作。具体做到三个抓:一是抓队伍,重协调,确保“五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组织保障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资金保障到位、氛围营造到位,进一步完善责任机制;二是抓特色,促规范,着力“五个深化”。即深化食品安全特色整治工作、深化食品安全抽样监测工作、深化农村监管队伍网络建设、深化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深化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三是抓宣传,强意识。借助“五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即信息网站广覆盖、问卷调查上街头、执法活动上电视、资料小册进学校、讲座课程进社区,积极构筑食品安全防线。
目前创建工作已经进入总结提高和台帐资料收集整理阶段,准备迎接省里考核验收。
(二)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一是整合检测资源,加大检测投入,建立以“一个中心,五个统一”为核心内容的检验检测体系。形成定量检测集中统一,定性检测各环节分兵把守的格局。其主要内容是,市政府投入355万元建立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增挂*市初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副班子管理,机构为全额事业单位。运作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制订抽检计划,统一检验检测,统一检测项目标准,统一汇总检测结果,统一信息报告和。
二是不断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市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常规工作的考核。同时,根据上级的要求和部署,多次召开各级各类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各环节存在的实际问题。下发《20*年*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总体实施方案》,《*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市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的责任。
三是信用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对照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标准,在生产、流通、餐饮、保健品四大行业共34家企业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21家企业被*市食安委授予“食品安全信用优秀单位”。
四是应急体系应对有效。进一步完善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主要监管部门及乡镇(街道)食品安全人员培训,使应急体系进一步延伸到重点乡镇(街道)、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去年12月,我市举行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实战检验和提高了我市食品安全相关部门的应急处理反应能力、现场处理救治水平,确保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能科学、规范、及时地调查处理和救治。
五是信息管理体系不断加强。开通了*市食品安全网,建立了《*市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市食品安全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基本构建了*市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平台、互动平台和服务平台。
(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有序开展
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下发《*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全面启动了专项整治的第一阶段工作,这阶段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行动,督促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二是摸清家底,掌握情况。三是进行针对性检测,发现问题进行查处。
(四)各环节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不断强化
1.在食用农产品监管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农产品的快速定性检测力度,共抽样检测芦笋、青菜、萝卜等农产品17956批次,检测合格17936批次,合格率为99.89%;组织开展春、夏、秋季三次集中执法行动,重点对全市的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基地)开展了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875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基地、场馆450余家次;组织申报粮食、蔬菜、水果、畜牧、水产、茶叶等六大类无公害产地26个,组织申报兔、肉鸡、稻米、茶叶等无公害农产品26只,申报并通过有机产品认证4只,申报绿色产品8只。通过开展各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了农资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遏制了制售假劣农资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在食品生产安全监管方面。抓了四个方面,一是加强食品企业取证工作,做到新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百分之百取证。加强证后监管工作,全面实施市场退出制度,共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4家。做好添加剂备案工作,备案率达100%;二是加强巡查普测和专项抽查。对126家监管的食品企业进行定期检测和专项抽查,督促企业在产品质量安全上下工夫;三是全面推进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和监管。建立和完善食品小作坊监管体系,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建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长效监管机制。继续完善“四定”分片定责制。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小企业生产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及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健全完善食品预警机制、突发事件处理机制,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
3.在食品流通环节上。一是全面开展商品准入工作,*和新登城区农贸市场实现全覆盖。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分局检测中心、检测车、工商所检测箱、市场检测点为主的“四位一体”的检测体系。20*年总检测批次25428个,不合格205个批次,合格率为99.2%,处理问题食品1230.3公斤;二是强化市场监管。重点抓好重大节日及奥运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三是做好“放心店”扩面工作。在完成社区放心店创建工作的基础上,把放心店创建工作延伸到校区、厂区、景区等环节,使放心店真正做到名符其实。
4.在餐饮消费安全监管方面。一是以“四制”管理为根本,针对不同食品行业特点进行“对症下药”,切实提高餐饮单位卫生管理水平;二是全面完成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餐饮业和集体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100﹪覆盖。城区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经营查处率100%,卫生许可证持证率为100%,食堂和全市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台帐建立率100%,违法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全年没有发生1起重大食物中毒事件,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5.在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方面。一是强化源头监管。落实药械生产企业定期检查和飞行检查制度;二是做好药械流通领域的日常监管。药械市场监管覆盖率达到了100%以上;三是严格市场准入;四是加强稽查和药械专项整治工作。确保药品、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的安全。
6.在“放心肉”监管方面。上下联动,加强联合执法检查,严打私屠滥宰,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7.整治无证摊贩,严格城管执法。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巡查管理。将学校、工地、市场周边作为控制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错时合理安排人员定岗巡查和设置高峰督岗,着重加强对履教不改、重复违章当事人的处罚力度,确保市容整洁和市场秩序。
8.加强学校食堂管理,保障师生用餐安全。一是改善学校食堂的硬件条件,确保所有新组建或成立的学校食堂达标。直属学校食堂全部符合卫生管理要求,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持证率达到100%;二是开展“校园卫生健康行动”专项整治工作,主要扩大推行“五常管理”,全市校园放心店实现全覆盖;三是加大食品安全教育宣传的力度,认真落实“八个一”活动。即每学期举办一次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每学期安排一节食品安全教育课;每班每学期出一期食品安全黑板报;每个学生有一本食品安全科普读物;每学年组织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带回家”活动;每个学生就食品安全给亲友写一封信;每学年组织一次食品安全征文活动;学校食堂设立一块食品安全温馨提示牌。使学生学会识别并自觉抵制不和格食品,增强学生的预防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面达100%。
9.积极应对“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成立“三鹿牌”婴幼儿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全力以赴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到“六个到位”,确保“四个不出问题”。对食用问题奶粉的婴幼儿病例,实行免费筛查,对确诊患儿实行免费治疗,极大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食品药品安全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一是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不法分子大有人在;二是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意识不强,食品安全知识缺乏。部分监管单位、监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不够到位;
三是食品生产经营领域秩序依然不够规范,食品加工生产力水平低下,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加工的“黑窝点”屡打不绝;四是食品安全监管防不胜防,“盲区、死角”依然存在,食品生产、流通、农产品等领域非法违规使用添加剂问题屡禁不止;五是药械生产企业的责任意识有待加强,非法药械广告难以杜绝,人民群众科学用药、合理用药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培育。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2009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主要任务
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2009年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着重完成以下工作:
1.加强管理,狠抓整治。一是抓好源头管理。特别是生产、销售源头的管理工作。要继续推行食品配送工作,切实提高食品品种的配送率;二是要加强整治。要按照《关于印发*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富政办〔20*〕139号)文件要求,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突出以农村、城郊结合部为主的重点区域,突出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重点环节,突出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食品品种;三是深入推进校园食品放心工程。要加强学校食堂、校内食品店、饮用水、校园周边食品摊点的监管。不断规范建筑工地、厂矿企事业单位食堂的管理;四是要按照《关于印发*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富政办〔2009〕2号)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
2.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机制建设。根据*市政府的统一要求,确定以蔬菜和猪肉为首批追溯管理农产品,逐步向水产、茶叶、水果等多种农产品延伸,明确批发市场和生产基地为重点追溯管理对象。同时,建立完善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信息管理系统,实施信息共享,基本建立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运行机制,实现产地农产品的准出管理和销地农产品的准入管理。
3.深入推进示范创建活动。根据省、*市的的部署,坚持以食品放心工程为基础,“三网”建设为重点,专项整治为抓手,长效机制为保障,着力提升区域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全力做好迎接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和*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的考核验收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两项创建任务。
4.继续推进三大保障体系建设。一是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对全市“信用优秀单位”要实行跟踪监督、动态评价,推动行业协会深入开展企业信用创建。着力完善信息网络建设,健全分析预警系统,坚持和完善综合信息联合和重要信息及时通报制度,强化食品安全信息;二是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要充分发挥“*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的作用,继续推进企业自检、监督抽检和评价检测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加大市场评价性抽验力度,突出重点环节和品种,定期分析安全状况;三是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要着力健全市和乡镇(街道)二级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各部门协作的快速反应联动机制,深化以食物中毒为重点的应急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实战能力。同时,要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报告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和日常防控,防范重大事故发生。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加强考核、落实责任。食品药品安全与广大群众的生活密切联系、息息相关,来不得半点虚假和浮夸,其重要性、必要性不言而喻。为此,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继续纳入市、乡二级政府综合考核目标,以后要逐步扩大分值。市食安委要完善考核机制,加大督查考评和暗查暗访的力度,促进重点工作的落实和薄弱环节的整治。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真抓好各项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因工作措施不力、处置不当或思想麻痹而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坚决做到“三个不放过”,对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要彻底查明原因,依法惩处违法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