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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法宝
二、清理整顿范围城区内所有从事燃气经营(包括生产、运输、储存、输配、供应等)及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单位、个人及燃气用户。
三、清理对象及内容(一)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建设燃气工程项目或未取得燃气企业资质(许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二)单位或个人未取得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注册登记证从事民用或车用液化石油气充装业务;(三)单位或个人无危险品准运手续和相关证照运输液化石油气(包括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四)单位或个人无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从事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业务;(五)非法建(构)筑物占压燃气管线。
四、整顿对象及内容(一)液化石油气贮罐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及燃气汽车加气站等存在不安全隐患或设备和设施状况达不到相关规范要求;(二)燃气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抢险预案不健全,安全消防设施不完备。(三)燃气企业经销的燃气质量不符合标准或计量误差大于规定标准;(四)液化石油气贮罐站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或未接规定粘贴气瓶警示标签和气瓶充装标签;(五)液化石油气贮罐站储罐等压力容器未定期检验和注册登记;(六)气源厂及各液化石油气贮罐站不得向无证经营企业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持有《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液化石油气供应许可证》的方可给予充装;(七)液化石油气贮罐站及供应站,必须分别持有《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和《液化石油气供应许可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和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八)坚持打击不合格或超期未检验钢瓶的充装行为,各液化石油气贮罐站一律不得充装不合格或超期钢瓶;(九)液化石油气供应站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超过检验期限或无安全检验标志的液化石油气钢瓶(重瓶);(十)燃气燃烧器具经营单位销售不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或充有燃气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十一)液化石油气槽车和液化石油气运输车证照(危险品运输营运证、押运证、从业资格证等)不全运输液化石油气和液化石油气钢瓶;(十二)液化石油气钢瓶运输车违章运输;(十三)液化石油气贮罐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燃气汽车加气站等超越规定项目经营;(十四)燃气企业专业管理、安全、技术和操作等从业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和未取得岗位证书;(十五)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未按规范和标准安装燃气器具或安装未经检测的燃气燃烧器具。
五、清理整顿步骤(一)宣传动员阶段:9月5日至9月15日(二)清理整顿阶段:9月16日至10月20日(三)验收总结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
六、组织领导为保证清理整顿燃气市场工作的顺利实施,区政府决定,成立全区清理整顿燃气市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区政府副区长副组长:××
区政府办主任
××区建设局局长成员:
××区建设局党委副书记
××区安全办主任
××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区交通局副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建设行业管理站,
从*年7月份起,用三年时间分期分批对全市现有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通过升级改造,逐步以设施完善、环境舒适、管理规范的新型农贸市场取代传统农贸市场,努力营造公平、卫生、方便、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升级改造的原则、范围、进度和对象
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按照“属地管理、以镇为主、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由各所在地镇(区)政府组织实施。升级改造范围为全市现有的农贸市场。其中首批列入升级改造的市场为城区(含开发区)和长江镇(*港区)范围内所有农贸市场,第二批市场为农村镇政府所在地农贸市场,其余市场均列为第三批。具体升级改造的对象由各镇(区)根据城镇建设的要求确定。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计划在3年内全部完成,其中首批农贸市场必须确保在1年内完成,第二批农贸市场确保在2年内完成。上述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改造达标的农贸市场一律实行关、停、并、转。
今后凡本市范围内按规划新建的农贸市场,包括住宅小区、集中居住区规划配套建设的农贸市场均必须按《*市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见附件1)要求实施。
三、职责分工
各镇(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系升级改造实施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市场经营单位、产权单位对农贸市场实施升级改造;制定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进度计划;认真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宣传引导和市场经营户的安置、过渡工作,确保市场改造期间群众生活购物正常和社会稳定;配合物价部门打击以升级改造为名提高租金、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
工商局: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实施项目的指导、监督,会同各镇(区)政府以及发改委(经贸委)、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指导工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审定各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具体计划和方案,负责审核改造后的市场内部功能分区布局设置,组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考核验收工作和验收后的软件规范管理及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发改委(经贸委):牵头负责并会同建设局、国土局和工商局等部门制定全市农贸市场布局规划;负责按照规划及时办理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批手续;会同工商局组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指导和督查工作;参与实施方案制定和考核;协调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程扶持资金落实等相关事宜。
财政局:负责落实升级改造奖励扶持资金,并会同工商局、经贸委等部门制定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考核奖励办法;协调项目审计工作;依据考核结果及时安排专项奖励扶持资金。
建设局:负责对城镇总体规划范围内农贸市场的规划审批服务;负责协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改造建设的全程质量监督检查;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供水用水服务、落实相关用水扶持政策。
国土局:对符合用地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新建农贸市场及时办理土地征供手续,对改建的及用地手续不全的逐步完善相关手续。对各类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提出用地方案。
建工局: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施工许可和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农林局:负责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检测设施配备和使用管理工作。
卫生局:参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方案审查,参与工程验收。
公安局:负责加强市场治安管理工作,处理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的治安矛盾纠纷,及时疏导交通,确保市场秩序稳定。
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督促相关审批部门及时办理涉及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全过程的相关审批手续和各项优惠政策。
环保局:负责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环评文件进行审核并提出环保方面要求,参与后期竣工验收工作。
城管执法局: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期间,指导相关镇并配合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在市场附近设立临时摊点,以方便居民生活和市场经营户正常经营,牵头负责市场改造期间城镇市容市貌整洁工作。
安监局:牵头负责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期间及其投入使用后的安全监督管理和督查工作。
监察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对各镇(区)、部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进行效能监察,参与项目的考核验收。
物价局:负责各农贸市场收费及物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打击借升级改造之机提高租金、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
法制办:负责农贸市场管理职能的协调和执法监督工作。
招投标办:负责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消防大队:负责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设计施工图纸进行审查,按有关消防法规进行审核,并组织验收。
供电公司: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供电用电服务。
四、扶持政策
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按照“谁投资、谁收益、谁改造”原则,实行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投资方式,统筹各方力量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同时市镇两级政府也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政策扶持。
(一)对列入升级改造的市场按照《*市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进行提升改造。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升级改造的工程,其中新建或改造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并按《*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综合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2)经考核验收符合二级标准(140分以上)的市场,市、镇两级政府分别给予市场主办单位给予奖励,奖励资金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其中市政府对新建或改建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的市场,第一批考核结果名列第一、二、三名的,分别给予相应市场主办单位奖励18万元、12万元、6万元;第二批考核结果名列第一、二、三名的,分别给予相应市场主办单位奖励9万元、6万元、3万元;第三批考核结果名列第一、二、三名的,分别给予相应市场主办单位奖励4.5万元、3万元、1.5万元。同时,对上述组织实施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推进有力、成绩显著、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二)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升级改造并经竣工验收符合标准的市场,给予三年的优惠期。三年内(自投入使用之日起)每年按原市场实施升级改造上一年度所收各类税、费、基金为基数,超收的部分按地方留成给予全额奖励。
列入升级改造计划改建、扩建、迁建的农贸市场在立项、规划、建设、施工、开发过程中的行政性收费、基金给予减免优惠。
税务部门要对升级改造后市场内经营户给予适当照顾。
(三)为有效调动市场改造者的积极性,解决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成本较高的矛盾,在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领导组把关,可按照市场升级改造建设的规模,拿出总用地规模的一定比例土地用于商业房地产开发,以弥补市场开发投入资金的不足。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必须规范运作,且不得与市场经营管理相冲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是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和放心消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市政府建立*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牵头组织全市市场升级改造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工商局。
各镇(区)、各部门务必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按照方案,认真有效地组织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计划制定、组织协调、跟踪督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进度和结果,列入市政府对各镇(区)年度综合考核。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各镇(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协调配合、统筹安排、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各镇(区)必须结合城镇规划迅速拿出切实可行的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实施计划,确保两年内各镇(区)辖区内的重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到位,三年内所有农贸市场全部升级改造到位。市建设、工商、卫生、环保、安监、城管、消防等职能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加强对全市各农贸市场的监督检查。对不能按照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规划实施的,各镇(区)要会同相关部门迅速调整完善规划,加快实施进度,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同时要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包括农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支持参与。
(三)积极引导,确保稳定。各镇(区)、各部门要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向农贸市场开办者及经营户宣传相关政策,坚决打击以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为名提高租金、哄抬物价等行为;要切实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经营户的安置工作;要做好农贸市场周边居民的稳定工作,搞好市场周边、疏导点的管理,保证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稳步推进。
与此同时,各农贸市场主办单位要向当地政府递交承诺书,并向社会公开承诺保证不借升级改造之机将市场改作他用或将市场商铺擅自对外销售。在升级改造完成后,优先安排原市场内的经营户入场经营,同时市场内留足专门区域作为农民自产自销区和合理停车位。
(四)加快进度,保证质量。各镇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实施方案。对产权明晰、规划齐全、无租赁纠纷的农贸市场,可迅速进入升级改造的实施阶段。要做好边升级改造,边核实调整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升级改造任务。要加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调度,出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妥善解决。要严把质量关、安全关,加强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的监管,确保工程按高质量、高标准一次性完成。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旅游发展观,把握旅游市场发展规律,坚持“地方政府负责、部门协同配合、统筹协调、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推进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强化信息管理手段,加大社会监督;坚持整顿与规范并举,治标与治本并举,进一步强化旅游法制建设和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制度,着力建立长效机制,全面优化我州旅游发展环境。
二、工作任务
以东部五县一沟为重点,推广至重点旅游线,针对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涉旅安全”、“涉旅宗教场所”、“旅行社违规经营”、“旅游购物点”、“驾导服务”、“星级饭店市场”等系列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影响市场规范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全面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一)涉旅安全专项整治
整治工作重点:
1、旅游交通道路:交通部门组织对全州主要旅游线路路况进行安全排查,在主要旅游道路的危险路段增设波形防护栏和安全警示标识。
2、旅游客运企业和旅游驾驶员:公安、交通部门要严格旅游客运企业资质审查,搞好交通法律、法规的培训;落实对旅游车设施设备及安全运营状况的日常检查制度;督促旅游客运公司认真签订旅游团队运输合同,执行派车单制度,严格执行日行400公里以上或40座以上大客配双驾的规定;加强路检,严厉查处无证、无牌车辆的非法旅游客运行为,坚决打击旅游沿线车匪路霸;从严查处旅游车辆驾驶员擅自更改团队行程,增加购物点和游览点,以及带故、套团和超时运营等违规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3、旅行社团队运作: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旅行社安全教育,强化对旅行社招徕和运作团队活动的监督,督促旅行社设计推出符合安全运行的旅游线路和项目,按规定制作团队运行计划,制定和执行团队安全预案;严厉查处旅行社租用无证、无牌车辆运输团队,不为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等违规行为;坚决打击导游人员不执行团队运行计划,擅自增加旅游项目和购物安排,导致不安全运行隐患的违规行为。
4、旅游景区及旅游公共场所:建设、文化、林业、水利、国土等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对所辖景区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景区做好游览道路整治,完善游览安全设施和危险警示标识;安办、质监、公安(消防)部门、景区管理局要加强对景区索道、电梯、锅炉、消防等旅游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认真排查宾馆饭店、旅游车站等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卫生部门要抓好热点线路和景区旅游医疗急救点建设,加强对旅游经营单位的卫生防疫执法检查。
制度建设:
1、州交通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尽快制定旅游安全线路设计规范、旅游线路行车安全规范、制定完善的旅游交通安全预案。
2、州建设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尽快制定旅游景区安全及服务规范。
3、州卫生局牵头,联系相关部门尽快制定《海螺沟、康定、塔公、八美、丹巴西环线医疗急救网络建设方案》。
(略)
(三)旅行社违规经营专项整治
整治工作重点:州旅游局牵头,州工商局配合,严格旅行社门市部“四统一”管理,切实加强对门市部业务活动的监管,严厉查处旅行社对所属门市部实行挂靠、承包经营,转让或变相转让经营权的违规行为,防止门市部异化为独立的旅行社。
(四)旅游购物市场专项清理整治
整治工作重点:
1、规划管理: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旅游接待水平和发展状况,做好旅游购物场所的规划布局,把好市场准入关。
2、旅游商品经营:工商、物价、旅游等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行动、各司其职,重点查处购物商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强买强卖、价格欺诈、诱导购物等行为。坚决打击旅游沿线及旅游区(点)以诱诈游客钱财为目的的“看病抓药”、“烧香拜佛”等欺客宰客行为。
3、团队运作:旅游部门要督促旅行社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和诚信的旅游购物商店作为团队购物场所,签订长期合同,建立公开、合法的企业间佣金收取机制,严厉打击私拿私收回扣的违规行为。
制度建设:
州工商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尽快制定旅游购物场所管理及服务规范。
(五)驾导服务专项整治
整治工作重点:
1、从业资格:交通、旅游部门要严格执行《省旅游服务质量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认真组织驾导人员资格培训考核,把好入口关。实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全面提升导游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2、执业行为:旅游、交通部门要协同配合,加大对驾导人员执业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坚决取缔无证非法从事驾导活动,严厉查处驾导人员未经旅游客运企业、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业务行为;严厉查处驾导人员相互勾结,擅自变更团队运行计划,增减游览项目,超计划超时安排购物,欺骗、胁迫游客消费,私收回扣,讲解掺杂低级、庸俗、迷信内容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借故中止驾导服务,不随团讲解等降低服务质量标准的行为。
(六)星级饭店及民居接待行业专项整治
整治工作重点:
1、标准宣传:旅游部门要按照国家、省旅游局的部署,组织全州旅游人员和星级饭店认真学习国家旅游饭店星级新标准,提高全州星级饭店的星级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对全州民居接待行业的扶持、指导和监管力度,完善系统、特色、优质的旅游接待网络。
2、评定复核:按照“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促进发展、廉洁高效”的原则,科学、严谨、规范地组织好旅游星级饭店和民居接待点的评定工作。加强年度复核工作,严格执行复核警告和通报制度,对投诉较多、服务质量严重下降,设施设备严重老化,整改仍不达标的饭店,坚决予以降星或摘星处理。对服务质量差、欺客宰客、接待设施设备落后的民居接待点要坚决予以整改和取缔。
(3)违规查处:重点查处非星级饭店在店内外悬挂星级标志,在店内客用品、宣传品和户外广告牌上印制星级符号,冒用星级称谓,或通过新闻媒体订房中心、网络、广告公司及其他单位将本店宣传为星级,相当于星级宾馆饭店,向消费团队和个人、其他旅游经营单位寄送谎称本店为星级、相当星级、达到星级硬件标准宣传资料,以及低星级饭店以各种方式冒充高星级饭店等违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面建立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机制
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38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机制的意见》(川府发〔〕39号)建立和完善综合治理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强化宏观调控职能,切实发挥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促进各相关部门的业务和信息沟通,形成联动效应,将旅游市场整治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目标,同时强化行政监察力度,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标本兼治,加快我州旅游标准化、法制化建设步伐
把握源头,从根本上消除阻碍旅游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的弊端,抓紧制定旅游线路行车安全规范等针对旅游重点环线的跨行业规范制度,完善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全州旅游标准化工作,全面推行国家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环境管理和安全标准;组织制定旅游餐馆、旅游购物点、旅游商品生产厂家、农家乐、民居接待点等州级地方标准,提高旅游服务标准化管理水平,促进旅游服务质量的关口前移。认真落实《省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三)大力加强旅游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积极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推进诚信经营和服务
继续深入开展旅游行风评议,全面实施优质服务行动计划,大力开展以“诚实、守信”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信用道德教育,发挥旅游协会作用,组织企业制订诚信公约,建立诚信机制,采取多种方式搞好行业自律,整顿规范旅游市场,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以游客满意为中心,在主要旅游城市、旅游景区(点)和旅游企业中开展旅游服务竞赛活动,推出“旅游服务温馨工程”,开展“六心服务”(让游客吃得舒心、住得安心、行得放心、游得欢心、购得称心、玩得开心)、“文明经营、诚信服务”和“警民共建安全文明旅游区”活动,树立健康、文明、安全、诚信的旅游新形象。
(四)充分发挥游客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系
加快主要旅游线路和景区旅游咨询投诉点建设,定期组织对游客消费情况的专题调查,广泛收集入州游客的建议意见,建立健全旅游服务质量监督体系,加强社会监督员参与市场明查暗访的组织工作,完善监督员信息收集和反馈制度;充分发挥电视台、《日报》等新闻煤体的宣传作用,开辟旅游专栏、专题节目,加强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的正面报道,开展旅游消费知识介绍,引导游客理性消费,鼓励游客实施消费维权,选择典型案例进行重点曝光,形成强大舆论攻势;坚持旅游公告制度,向社会公众全州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和旅行社复核年检结果等管理信息,公布旅游企业的质量记录和处罚情况,公布旅游交通和气象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人人都是旅游环境、人人关注旅游服务质量、人人关心旅游产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创新管理机制,积极探索旅游市场新的管理办法
尽快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旅行社市场,促进旅行社做大做强的意见》,重点放开旅行社出州设门市部的限制,积极引进国内外大旅行社来州合资或独资组建旅行社,积极引进国内外旅游管理公司和旅游管理人才。
四、工作安排
(一)年10月以前,各县、各部门要总结调研,结合实际制定州、县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以促进科学发展为核心,以服务经济发展为重点,以为当地党委、政府科学决策、为生产经营者、消费者和社会公众信息需求提供服务。
二、农副产品和农资价格信息定期分析报告制度
县级和各工商分局、所要建立农副产品和农资价格信息定期分析报告制度,对农副产品和农资价格上涨、下跌或者小幅上涨、小幅下跌的原因,价格基本稳定的因素,以及供求之间的关系进行综合分析。
1、完善农副产品和农资价格每日监测制度。将当日采集的农副产品和农资价格信息按时间要求报州局市场科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2、完善农副产品和农资价格每周分析报告制度。市场股和各工商分局、所每周要对农副产品和农资价格上涨、下跌或者小幅上涨、小幅下跌的原因,价格基本稳定的因素,以及供求之间的关系等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综合分析报告,每周二报州市场科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3、建立农副产品和农资价格每季度分析报告制度。市场股和各工商分局、所每季度要对农副产品和农资价格上涨、下跌或者小幅上涨、小幅下跌的原因,价格基本稳定的因素,以及供求之间的关系等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季度综合分析报告,并于下一个季度第一个月3日前,报州局市场科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4、从2009年4月1日起建立农副产品和农资价格每日监测制度,将农副产品和农资价格监测情况报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
5、从2009年第二季度起,建立农副产品和农资价格变化情况每周综合分析制度,并于下周二前形成综合分析报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
6、从2009年第二季度起建立农副产品和农资价格变化情况季度综合分析制度,并于下一个季度第一个月3日前形成综合分析报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三、建立市场监管信息定期分析报告制度市场股和各工商分局、所从2009年第二季度起,要对市场主体变化、流通领域食品监测、消费热点、违法广告、商标申报注册等情况每季度进行分析,并在下一个季度第一个月3日前形成分析报告,报当地党委、人民政府。一是市场主体变化。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增加或减少的原因、对策以及投资的领域、投资的热点等进行综合分析。二是流通领域食品监测。主要是对监测的数量进行归纳,综合判断市场食品安全的指数,存在的问题,应对的措施等进行综合分析。三是消费热点。主要是分析当前民生较关注的消费热点问题是什么,对消费与发展的关系等进行综合分析,为政府引导消费提供依据。四是违法广告监测、通过监测数据,分析违法广告重点及表现形式,提出下步监管重点。五是商标申报注册,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件数,未来商标拓展趋势等进行综合分析。
三、工作要求
推广循环经济的理念,创设情境,让队员们在体验环保的同时,学会交流、合作,学会关心环境、旧物循环利用,树立节约的意识。
二、时间:
**月**日(周三)下午第二节课(班队会),各班下第一节课后整队带到操场自动沿蓝球场外沿站好队。
活动时间为2:10-2:50
三、参加人员
二、三、四、五、六年级(一年级可自愿参加)
四、地点
塑胶操场(篮球场)
五、活动细则:
1.交换的物品以书籍、文体用品和玩具为主,要求成色较新,无破损,以价廉物美、富有价值、健康实用为佳,物品不在多,每人1-2份精品即可;
2.物品在交换时以自愿为原则,不能强买强卖。所有学生物品设立一等品和二等品两个级别,由物主与班主任共同定价,以便顺畅进行交换。(如物品等级较低,建议多个物品打包凑够相应等级)。
3.各班布景要新颖、有吸引力,展台的物品要摆放好(需要交换的物品摆放在蓝球场白线内侧,其他学生在外侧逛街。各班由几名学生参与管理、推销、联络等,其余学生分批参与交换物品的活动。
4.各班可自由发挥,各展其能,运用销售策略,场面力求生动性、鼓动性、灵活性,可简单设计广告语。
5.置换场位置由聂拥军和王英兰老师安排,各班如有特殊要求请及时告知。
6.各班要安排小干部维持本班场地外会场秩序,各班主任提前做好安全教育。
7.活动结束后各班负责清理展台周围的卫生。
六、说明:
1.本次活动采用以物易物的方式,本着自愿的原则,不涉及金钱,请各位老师向学生进行说明
2.各班班主任做好发动、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尽可能以学生为主,同时做好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注意安全,遵守会场纪律。
七、分工
1.班主任:**月**日至**日做好宣传发动,**月**日前做好布展、物品收集、定价工等工作,**月**日下午2:102:20布置好展台,展台可为各班学生桌椅或就地置换。
2.少先队在**月**日前做好横幅:太师屯小学推广循环经济、建设绿色校园跳蚤市场
3.少先队在**月**日通过广播向全体队员发起倡议,并进行简单介绍。
4.小记者站:负责当天信息的采集。
跳骚市场活动方案二一、活动目的:进一步营造书香校园的氛围,推动我校学生读书活动的蓬勃开展。
二、活动内容:组织1-6年级的学生在校园内进行淘书活动。
三、时间安排:
1、活动时间:暂定4月16日(届时视天气情况调整)。
2、售书点布置时间:
①、4月16日上午11:40,各班正、副班主任组织班上售书小组的学生在环形跑道的指定区域布置好本班售书点。售书点由四张课桌并排摆放,并有班牌(各班可自行制做个性化班牌,也可用班上现成的班牌)。
②、4月16日下午2:20,各班正、副班主任组织班上售书小组的学生在售书点整齐摆放好书籍,有序安排售书事宜。
3、售书时间:
4月16日下午2:30-5:30各班售书小组在班主任和副班主任的共同组织下有序售书,另外各班教室2:30-2:40的课前十分钟一律由副班主任暂时管理。
4、淘书时间:
六个年级分六批参与淘书活动:
1、一年级4月16日(周三)下午2:30-3:00。
2、二年级4月16日(周三)下午3:00-3:30。
3、三年级4月16日(周三)下午3:30-4:00。
4、四年级4月16日(周三)下午4:00-4:30。
5、五年级4月16日(周三)下午4:30-5:00。
6、六年级4月16日(周三)下午5:00-5:30。
四、书籍来源及售书要求:
(1)每班每个学生至少准备1本较好的,适合学生阅读的书,捐书的学生要在所捐书的扉页上写上班级、姓名,要有好书大家读的好思想。班主任对本班的书进行统一管理、登记、定价,并在周二上午放学前把登记的电子稿上传到学校QQ群。
(2)班主任要严格把关,保证学生有书可淘,淘到有质量的书。
(3)班主任带领5-8名学生固定在本班售书点做好售书、登记、收款、卫生工作。
五、涌泉书币的流通方式
涌泉书币由学校统一印制,为跳蚤书市唯一通用的货币,(书币面值为5元、10元、20元)。
1、书币赚取方式:
(1)、每位学生提供一本质量合格的(由班主任把关)书籍交给班主任。班主任根据书籍的原价、质量、新旧、厚薄等情况综合考虑进行定价(定价范围:5元、10元、15元、20元)并付给学生相应的书币(每班每人至少提供一本,多则不限。)
(2)、参与学校淘宝书市的管理可获10元书币;
(3)、参与本班售书、整理、学校售书场地卫生工作可获5元书币;
2、书币使用方式:
学生用自己所得的书币去任意班级的书市进行淘书,要求守秩序,文明淘书。
六、组织安排:
1、年级组组织(两位教研组长负责):召开正、副班主任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强调安全、文明淘书教育,建议各班主任发动学生制作富有班级特色的标语、售书目录、班牌等。
2、每班由正、副班主任共同参与,做好本班的图书管理、纪律、安全、卫生教育等工作。
七、秩序维持:
1、政教处负责活动场地纪律、安全、卫生工作,安排好大队部干部对跳蚤书市卖场秩序、卖场文明、卖场卫生进行管理和检查评比工作。这项工作由李书记、毛校长亲自督促,谭流娥负责。
2、班主任在活动前对学生进行纪律、安全、卫生教育,避免活动期间出现脏、乱、差现象。
3、学生必须统一穿秋季校服,并于相应时间在班主任或副班主任的带领下排队入场淘书,淘书规定时间一到,即排队回本班教室。
4、各班安排2名学生家长到校,参与书籍的出售,整个下午的售书工作结束后将给家长颁发义工证。
5、请执教下午体育课的老师管理好学生,不要在田径场内上体育,不许学生去田径场打闹、走动、逗留等。
6、活动结束后各班要进行认真总结,大力表扬安全守纪,文明淘书的学生。
八、其他工作人员安排:
1、电子屏幕大标语(涌泉小学第一届跳蚤书市等和读书有关的标语)(轻音乐播放):康理
2、录像和拍照:朱艳辉、谢海生。
3、场地划分、示意图、桌子摆放顺序:张子昂、黄爱华
5、巡视领导:邓元田、李承勤、谷秋容、黄新亚、王之卿、毛仰武、张华生。
跳骚市场活动方案三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活动形式:亲子 跳蚤市场
活动目标:
1、增进亲子之间的情感交流,使亲子双方体验到家庭间互动带来的乐趣,感受六一的快乐。
2、促进家园合作,认可并积极配合班级工作。
3、促进幼儿社会性发展,能积极主动、大胆的与人交往,买卖过程中能正确使用礼貌用语。
4、初步了解买卖与交换过程中的规则与方法,有成本意识,能计算自己的盈利收入,积极推销物品。
活动组织人员:
大班年级组全体老师
活动准备:
1、家庭准备:
(1)家长可与孩子批发一定数量的小商品,记录进货价,并确定卖出价。也可以是家中的旧商品(孩子看过的图书、玩过的玩具等等,但要基本完好)。
(2)自创特色摊位(包括铺在地上的野餐布或地垫、特色创意叫卖、特色招牌、广告宣传语等)。
(3)饮用水、纸巾。
2、幼儿园准备:
活动过程:
1、如往常一样,幼儿7:40入园吃早餐,家长8:20到班级接孩子并一同前往爱晚亭。
2、家长、幼儿根据班级场地划分入场,并在本班划分范围内自由选择买卖场地。
3、9:00主持人进行开场白并介绍活动规则及注意事项,宣布活动开始。
4、进行六一亲子活动跳蚤市场:班级老师及时了解各家庭销售情况,并关注班级幼儿表现,适当介入,及时评价鼓励孩子。
5、11:00活动结束,共同收拾场地返回。
安全预案:
(1)孩子平时较少集体外出,对园外的事物好奇,会很兴奋。
(2)家长、孩子的穿着。
(3)山上虽已禁止私家车进入,但仍有观光车行驶。
(4)场地的选择。
(5)家长有急事或不能按时来的孩子的看管问题。
应对措施:
(1)活动前组织一次外出活动安全的教育活动。并提醒幼儿要听从指挥,及时提醒幼儿要遵守注意事项,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提前交代家长为了安全要注意穿着,尽量是以休闲、运动的为主。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及零售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细则。
第三条省商务厅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成品油仓储行业和零售经营网点(包括加油(气)站、点、船)发展规划;负责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许可的初审;负责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负责做好成品油市场运行监测分析;组织协调全省成品油市场的监督管理。
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上报本行政区域内成品油仓储行业和市本级(含所辖区,下同)零售经营网点发展规划意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许可申报及经营条件的经常性核查;负责市本级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初审及经营条件的经常性核查;受省商务厅委托,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仓储、市本级零售经营项目竣工验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及市场运行监测分析,建立市场预警机制和重大事件快报制度;负责市本级成品油市场的监督管理。
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提出本行政区域内成品油仓储行业发展规划意见;负责上报本行政区域内成品油零售经营网点发展规划意见;负责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初审及经营条件的经常性核查;受省商务厅委托,负责组织零售经营项目竣工验收;负责成品油市场运行监测分析,建立市场预警机制和重大事件快报制度;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成品油市场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各级规划建设、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公路、港航)、海事、安监、消防、环保、气象、质监、工商、税务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成品油经营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细则所称成品油是指汽油、柴油、煤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醇醚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
第六条本细则所称成品油批发经营,是指利用油库等经营设施,向持证成品油零售企业销售成品油或直接将成品油批量销售给企事业单位的经营行为。成品油仓储经营,是指利用油库等经营设施,向其他单位提供成品油储存、周转业务的经营行为。成品油零售经营,是指利用加油(气)站(点、船)从事成品油(气)终端销售的经营行为。
第七条本细则所称迁建是指县级及以上政府因城乡规划调整,将成品油经营企业经营场地另作它用、将其所有设施从原经营地搬迁到另一地点重建的行为。扩建是指成品油经营企业增加成品油经营品种或扩大储油(气)容量等设施、规模进行建设的行为。改建是指成品油经营企业按原来设施、规模进行就地改造的行为。
第二章成品油经营应具备的条件
第八条申请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
1.拥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原油一次加工能力100万吨以上、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汽油和柴油年生产量在50万吨以上的炼油企业;
2.具有成品油进口经营资格的进口企业;
3.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且成品油年经营量在20万吨以上的企业签订1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4.与成品油年进口量在10万吨以上的进口企业签订1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二)申请主体应具有中国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三)申请主体是中国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其法人应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四)全资或50%以上(不含50%)控股拥有库容不低于1万立方米的成品油油库,油库建设符合城乡规划、油库布局规划;并通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公路、港航)、安监、消防、环保、气象、质监等部门的验收;
(五)拥有接卸成品油的输送管道或铁路专用线或公路收发油设施或海上1万吨级以上的成品油水运码头等设施。
(六)具有成品油检验、计量、储运、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
(七)财务及其他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第九条申请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全资或50%以上(不含50%)控股拥有库容不低于1万立方米的成品油油库,油库建设符合城乡规划、油库布局规划;并通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公路、港航)、安监、消防、环保、气象、质监等部门的验收;
(二)申请主体应具有中国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三)拥有接卸成品油的输送管道或铁路专用线或公路收发油设施或海上1万吨级以上的成品油水运码头等设施;
(四)申请主体是中国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其法人应具有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
(五)具有成品油检验、计量、储运、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
(六)财务及其他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第十条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省加油(气)站(点)行业发展规划、布点原则和设置标准(附件1)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二)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三)加油(气)站(点)的设计、施工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相关标准,并通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公路、港航)、安监、消防、环保、气象、质监等部门的验收;
(四)具有成品油检验、计量、储运、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财务及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五)从事船用成品油供应的水上加油船和岸基加油点,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港口、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等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申请设立成品油零售(加油站)管理公司,必须具有两个及以上全资自营的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加油(气)站(点),并以管理公司名义统一纳税;管理公司须取得合法的办公场所。
第十二条设立外商投资成品油经营企业,应当遵守本细则及国家有关政策、外商投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同一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超过30座及以上加油(气)站(点)的(含投资建设、控股和租赁站),销售来自多个供应商的不同种类和品牌的成品油的,不允许外方控股。
第三章成品油经营资格的申报程序、审批时限及提交材料
第十三条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的申报程序及审批时限
申请从事批发、仓储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本细则规定的经营条件提交相关材料。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实后报省商务厅初审。省商务厅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附表1),并在20个工作日内将初审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由商务部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出具《行政许可材料补正通知书》(附表2),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后,省商务厅按照上述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新(迁)建、扩建成品油库申报程序及审批时限
(一)企业按照省商务厅确认的仓储行业发展规划和当年规划实施文件,向所在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本细则规定的经营条件提交相关材料。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对拟建库的规模、地址等进行初审,会同县级商务、国土资源、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公路、港航)、安监、环保等部门实地踏看,必要时请专家会审论证,符合条件的,由申请企业填写《成品油仓储设施项目审批表》(附表3),由市级商务及上述相关部门签署审核意见,行文附申请材料一并上报省商务厅。
(二)新建油库项目,需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申请用地企业需经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对其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省商务厅审核后下达同意申请企业参加土地使用权投标或竞买的预核准文件;申请企业凭预核准文件参加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的土地招拍挂出让报名。
(三)涉及到使用港口岸线的,需先征求省发改、交通(港航)、海事管理部门的意见。
(四)省商务厅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复并附经省商务厅签署意见的《成品油仓储设施项目审批表》;不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出具《行政许可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省商务厅按上述规定进行审核。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l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通知申请人。
(五)申请企业凭省商务厅批复和《成品油仓储设施项目审批表》及使用港口岸线等接卸设施的批文,按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部门编制项目设计方案。由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专家及有关部门对项目设计方案进行论证。论证通过的,凭批复、审批表及项目设计方案办理油库施工建设前的土地、规划、建设、交通(公路、港航)、安监、消防、环保、气象等相关手续后,方可正式施工。
(六)油库等仓储设施竣工后,企业应提出验收申请,并填写《成品油仓储设施竣工验收表》(附表4),由省商务厅或被授权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会同县级及以上商务、国土资源、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公路、港航)、安监、消防、环保、气象、质监等相关部门,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成品油仓储企业管理技术规范》及本细则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七)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应自收到企业验收申请和相关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符合条件的,填写《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申请表》(附表5)或《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申请表》(附表6)和《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年审表档案》(附表7),行文附相关材料一并上报省商务厅。省商务厅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对符合条件的,行文上报商务部申领《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批准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八)申请企业凭商务部核发的《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向当地安监、工商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正式营业。
第十五条新建、迁建、扩建加油(气)站(点、船)申报程序及期限
(一)根据省商务厅下达的加油(气)站(点、船)行业发展规划,对符合当地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与道路建设相配套的,由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牵头,召集国土资源、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公路、港航)、安监、环保等部门实地踏看,确定加油(气)站(点)建设地址、规模和面积;由规划建设、国土资源部门办理规划选址、用地等手续。
(二)新建加油(气)站(点)项目,需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申请用地企业需经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对其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省商务厅审核后下达同意申请企业参加土地使用权投标或竞买的预核准文件;申请企业凭预核准文件参加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的土地招拍挂出让报名。
(三)凡是获得与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持有合法土地使用权依据的企业,可向所在地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本细则规定的经营条件提交相关材料。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符合条件的,由申请企业填写《加油(气)站(点)新建项目审批表》(附表8)或《加油(气)站(点)迁(扩)建项目申报表》(附表9),由市或县级商务及相关部门签署审核意见,行文并附申请材料一并报省商务厅。
(四)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套建设加油站,业主单位在整条高速公路项目论证时,应当请当地商务、规划、安监、环保等部门参与服务区加油站项目论证,确定具体选址;建设立项时,按照高速公路加油站发展规划,由省交通厅签署审核意见,并附商务部门参与项目论证依据及相关部门文件,由业主单位直接报省商务厅;竣工验收、年检年审由所在地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按照本细则规定执行。属航运部门管理区域的水上加油站,可参照高速公路加油站申报材料要求申报。
(五)加油(气)船项目,由市或县级商务、船舶管理部门联合,采用竞标方式确定经营企业;由申请企业填写《加油(气)船经营条件审核表》(附表10),由市或县级商务、港口、海事、渔业或内河等船舶和水域交通管理部门签署意见,行文并附申请材料报省商务厅。
(六)省商务厅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齐全、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按照本细则第十四条(四)的规定办理。
(七)企业凭省商务厅批复和签署意见的《审批表》或《申报表》,按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部门编制项目设计方案。由所在地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设计方案进行会审,会审通过后凭批复、《审批表》或《申报表》及设计方案办理加油(气)站(点)土地、规划、建设、交通(公路、港航)、安监、消防、环保、气象等相关手续,方可正式施工。
(八)加油(气)站(点)竣工后,企业应提出验收申请,并填写《加油(气)站(点)竣工验收表》(附件11),由省商务厅或被授权的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同级国土资源、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公路、港航)、安监、消防、环保、气象、质监等相关部门,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及本细则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九)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在收到企业验收申请和相关资料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对符合条件的,填写《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申请表》(附表12)和《成品油零售企业年审表档案》(附表13),行文并附相关材料上报省商务厅。省商务厅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十)申请企业凭《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向当地安监、工商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正式营业。
第十六条外商投资成品油经营企业申报程序及期限
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成品油经营,包括新设立成品油经营企业、已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成品油经营范围、在原批复限制数量基础上增加加油(气)站(点)数量、并购境内成品油经营企业,应先获得商务部核准外资进入的许可,在办理好工商、税务登记后,再执商务部有关成品油经营的核准文件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按本细则规定的经营条件提出申请。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由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报省商务厅初审,省商务厅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行文并附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由商务部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成品油零售经营,由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符合条件的,行文并附申请材料上报省商务厅,省商务厅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同时报商务部备案。
第十七条设立成品油零售管理公司申报程序及期限
企业向所在地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符合条件的,行文并附申请材料上报省商务厅。省商务厅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仅限管理注册,不对外经营成品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企业凭《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向工商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运行管理。
第十八条参加新建油库、加油(气)站(点)土地招拍挂预核准提交的材料
企业申请参加新建油库、加油(气)站(点)土地招拍挂预核准,应向省商务厅提交下列书面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1份。
(一)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同意申请企业参加油库、加油(气)站(点)土地招拍挂预核准的请示文件。
(二)新建油库须出具工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新建加油(气)站(点)须出具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由所在地开户银行或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参拍者有效的资金证明(资金规模须与出让土地价格相匹配,持成品油经营许可证企业可不出具资金证明)。
(四)由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参拍者上年度年检无不合格记录的证明。
(五)由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国税、地税管理部门出具参拍者一年内无偷税、漏税行为记录的证明。
(六)与上年度年审合格的成品油批发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供油协议。
(七)持有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不包括加油点及零售管理公司)及专项用户经营资质的企业,按管理权限出具上年度年审无不合格记录的证明。
(八)跨省界的参拍者,除出具上述相关的条件证明外,还需提交所在地省级成品油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确认的证明。
(九)外商投资企业还需出具商务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企业未超过商务部核定的加油站数量(含投资建设、控股和租赁加油站)的证明。
第十九条申请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提交的材料
企业申请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应向省商务厅提交下列书面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有复印件须由申请企业盖章及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加盖核对章。
(一)申请企业提交申请报告(包括基本情况、申请理由、具备条件、油库情况、成品油经营方案),股份制企业还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文件。
(二)《成品油批发企业经营资格申请表》或《成品油仓储企业经营资格申请表》,并附《成品油仓储设施竣工验收表》和《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年审表档案》。
(三)成品油油库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盖章有效)。
(四)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申请成品油批发或仓储经营资格的请示文件。
(五)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证明文件或验资报告。
(六)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任职文件。
(八)批发经营企业要签订供油协议。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可与镇海炼化公司、杭州炼油厂等企业或与年进口量在10万吨以上成品油经营企业签订1年及其以上供油协议(年进口量由海关出具证明);或与年销售量在20万吨以上成品油批发企业签订1年及其以上供油协议(年销售量由注册地税务部门出具证明);或自身具有成品油进口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对跨省界签订的供油协议,需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并由所在地省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确认。
(九)省商务厅出具的成品油油库布局规划确认文件,新建油库须出具省商务厅的成品油油库规划实施确认文件;1万立方米及其以上的成品油库设施立项批文及《成品油仓储设施项目审批表》。项目设计方案通过论证的证明材料并附工程设计和施工图复印件。
(十)全资或50%以上(不含50%)控股拥有1万立方米以上的成品油油库以及与其所在地储运能力相适应的成品油接卸设施所有权的证明。
(十一)发改、交通和海事部门批准建设的海上1万吨级及其以上的码头或输送管道或铁路专用线或公路收发油等配套设施的立项批文。
(十二)省商务厅或被授权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牵头,县级及其以上商务、国土资源、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公路、港航)、海事、安监、消防、环保、气象、质监等部门参加的油库综合验收纪要,附上述部门参加验收人员的名单和核发的批准证书或验收合格文件(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确认文件;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消防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环保部门核发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合格文件或环评批复文件;气象部门核发的《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安监部门核发的《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油库容量在1000立方以上用此证,下同)或《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许可意见书》(油库容量在1000立方以下用此意见书,下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许可意见书》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质监部门核发的用于油库贸易交接的计量器具检定合格证书);同时出具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意见书和设计、施工、监理资质证明。
(十三)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油库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还需提供省商务厅同意申请企业参加土地使用权投标或竞买的预核准文件;与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持有合法土地使用权证明。
(十四)油库迁建项目,还应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拆迁文件和拆迁协议,并附原工商《营业执照》、《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十五)油库原地改扩建项目,还需提交油库土地证及相配套接卸设施的产权证明,并附工商《营业执照》、《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十六)从事水上成品油批发经营的企业,还需提交拥有全资或50%以上(不含50%)控股拥有1万立方米以上的成品油油库设施的法律证明文件,与其所在地域航道条件、储运能力相适应的成品油水运接卸设施所有权的法律文件。
(十七)申请主体是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母公司同意其申请的书面证明文件、《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营业执照》、注册资本证明文件或验资报告。
(十八)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商务部核发的成品油经营核准文件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十九)成品油仓储(油库)与接卸等配套设施所在地平面图及全景照片。
(二十)审核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第二十条新(迁)建、扩建成品油仓储设施提交的材料
企业申请新(迁)建、扩建成品油仓储设施,应向省商务厅提交《成品油仓储设施项目审批表》原件5份,下列书面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有复印件须由申请企业盖章及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加盖核对章。
(一)申请企业提交申请报告,填写《成品油仓储设施项目审批表》,审批表须由规划、国土资源、安监、环保等部门签署预审意见或提供《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或《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和《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批复意见》等文件材料。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企业盖章有效)。
(三)油库建设企业章程(联营合同或协议)。
(四)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建设的请示文件。
(五)省商务厅当年成品油油库规划实施确认文件。
(六)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油库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还需提供省商务厅同意申请企业参加土地使用权投标或竞买的预核准文件;与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持有合法土地使用权的证明。
(七)涉及到港口使用岸线的,需提供省发改委和交通(港航)及海事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的文件。
(八)油库迁建项目,还需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拆迁文件和拆迁协议、原址处理承诺意见书、《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附表14),并附原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九)油库原地改扩建项目,还需提交油库土地证及相配套接卸设施的产权证明、《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并附《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十)申请主体是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母公司同意其申请的书面证明文件、《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注册资本证明文件或验资报告。
(十一)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商务部核发的成品油经营核准文件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十二)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第二十一条成品油仓储(油库)设施竣工验收提交的材料
企业申请成品油仓储(油库)设施竣工验收,应向省商务厅提交下列书面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有复印件须由申请企业盖章及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加盖核对章。
(一)申请企业提交成品油仓储(油库)设施验收的申请报告,《成品油仓储设施竣工验收表》、《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年审表档案》。
(二)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任职证明文件。
(四)省商务厅出具的成品油油库建设项目批文及《成品油仓储设施项目审批表》。项目设计方案通过论证的材料并附工程设计和施工图。
(五)经省商务厅或被授权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牵头,县级及其以上商务、国土资源、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公路、港航)、海事、安监、消防、环保、气象、质监等部门参加的综合验收纪要,附上述部门参加验收人员的名单和核发的批准证书及验收合格文件(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确认文件;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消防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环保部门核发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合格文件或环评批复文件;气象部门核发的《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安监部门核发的《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或《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质监部门核发的用于油库贸易交接的计量器具检定合格证书);同时出具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意见书和设计、施工、监理资质证明。
(六)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油库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还需提供省商务厅同意申请人参加土地使用权投标或竞买的预核准文件;与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持有合法土地使用权证明。
(七)涉及到港口使用岸线的,需提供省发改委和交通(港航)及海事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的文件。
(八)迁建、原地改(扩)建项目,需提交《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表》,并附原工商《营业执照》、《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九)申请主体是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母公司同意其申请的书面证明文件、《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营业执照》、注册资本证明文件或验资报告。
(十)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商务部核发的成品油经营核准文件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十一)成品油仓储(油库)与接卸等配套设施所在地平面图及全景照片。
(十二)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第二十二条新建、迁建、扩建加油(气)站(点、船)提交的材料
企业申请新(迁)建、扩建加油(气)站(点、船),应向省商务厅提交《加油(气)站(点)新建项目审批表》或《加油(气)站(点)迁建、扩建项目申报表》或《加油(气)船经营条件审核表》原件5份,其他下列书面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有复印件须由申请企业盖章及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加盖核对章。
(一)申请企业提交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具备条件、经营方案等)。
(二)企业填写《加油(气)站(点)新建项目审批表》或《加油(气)站(点)迁建、扩建项目申报表》,《审批表》或《申报表》需由规划、国土资源、交通、安监、环保等部门签署预审意见或提供《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加油站建设项目设立申请审核表》和《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批复意见》等相关文件材料。
(三)加油(气)船项目,提交《加油(气)船经营条件审核表》,由县级商务、港口、海事、渔业或内河等船舶和水域交通管理部门在《审核表》中签署意见。若是新建项目,附加油(气)船经营权《竞标确认书》(由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和船舶管理部门联合盖章有效)。若是旧船更新项目,附《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四)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企业盖章有效)。
(五)新设立企业的章程(联营合同或协议)。
(六)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新建、迁建、扩建加油(气)站(点)的请示。
(七)省商务厅加油(气)站(点)规划实施的确认文件。
(八)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加油(气)站(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需提供省商务厅同意申请企业参加土地使用权投标或竞买的预核准文件;与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持有合法土地使用权的证明。
(九)项目建设选址与周边加油(气)站(点)的间距现状图及相关说明(须企业和申报地商务主管部门盖章)。
(十)高速公路加油(气)站项目,提交国家级或省级建设高速公路立项批文,附相关部门《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加油站建设项目设立申请审核表》和《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批复意见》等材料。
(十一)迁建项目,还需提交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出具拆迁文件和拆迁协议、原址处理承诺意见书、工商《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十二)原地扩建项目,还需提交加油(气)站(点)土地证和经营设施产权证明、《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并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十三)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商务部核发的成品油经营核准文件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十四)审核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第二十三条加油(气)站(点、船)竣工验收并申请零售经营资格提交的材料
企业申请加油(气)站(点、船)竣工验收并申请零售经营资格,应向省商务厅提交下列书面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有复印件须由申请企业盖章及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加盖核对章。
(一)申请企业提交验收并申领证书的申请报告,填写《加油(气)站(点)竣工验收表》、《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格申请表》和《成品油零售企业年审表档案》。
(二)市或县级商务部门出具的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请示文件。
(三)省商务厅出具的项目建设批复和《加油(气)站(点)新建项目审批表》或《加油(气)站(点)迁建、扩建项目申报表》或《加油(气)船经营条件审核表》,以及项目设计方案会审通过的证明材料并附工程设计和施工图复印件。
(四)与年审合格的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附加燃气功能的加油站还应提交与燃气批发经营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供气协议;同时附批发经营企业资质证明。
(五)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六)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任职文件。
(七)经省商务厅或被授权的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牵头的县级及以上国土资源、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公路、港航)、安监、消防、环保、气象、质监等部门参加的综合验收纪要,附上述部门参加验收的人员名单;相关部门的批准证书及验收合格文件(与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确认文件;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3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可以不提供此证);消防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环保部门核发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合格文件或环评批复文件;气象部门核发的《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安监部门核发的《加油站建设项目设立申请审核表》、《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质监部门核发的加油机计量检定合格证书);同时出具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意见书和设计、施工、监理资质证明。
(八)加油(气)船的验收,提交由港口、海事(船检)或渔业(渔政)或内河(船检)等船舶和水域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合格证书(船舶登记国籍证书、所有权证书、吨位证书、安全证书、防止油污证书及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船舶质量验收合格意见书)。旧船更新项目还需提交《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九)迁建项目还需提交《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和《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原地扩建项目需提交《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并附《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表》和原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十)由县级及以上质监、消防、安监等部门出具的从事成品油检验、计量、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
(十一)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商务部核发的成品油经营核准文件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十二)加油(气)站(点、船)所在地平面图及全景照片。
(十三)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第二十四条申请成品油零售(加油站)管理公司须提供的材料
企业申请设立成品油零售管理公司应向省商务厅提交下列书面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有复印件须由申请企业盖章及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加盖核对章。
(一)申请企业提交申请报告(包括申请理由、全资自营加油(气)站(点)数量及运行情况等)。
(二)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办公场所产权证明。
(四)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设立零售管理公司请示文件。
(五)新公司所属加油(气)站(点)权属证明,所有加油(气)站(点)《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及清单。
(六)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证明新公司所属加油(气)站(点)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
(七)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国(地)税部门要求新公司统一纳税的证明材料。
(八)审批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第四章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
申报程序、审批时限及提交材料
第二十五条批发、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申报程序与期限
《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和《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事项需要变更或证书遗失的,企业需向所在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表》(附表15),并提交本细则规定的相关材料。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在《变更登记表》盖章确认后,附变更材料报省商务厅。省商务厅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符合条件的,将初审意见上报商务部,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六条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申报程序与期限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事项需要变更或证书遗失的,企业需向所在地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变更登记表》,并提交本细则规定的相关材料。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在《变更登记表》盖章确认后,附变更材料报省商务厅。省商务厅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符合条件的,换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七条加油(气)站租赁经营应当符合《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要求。出租的加油(气)站必须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规定的经营条件,符合省加油(气)站布点原则和设置标准。承租经营企业应具有成品油批发或零售(加油站)经营资格,租赁经营时间须在5年以上,签有租赁经营协议或合同。同时,须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变更手续(原省经贸委已核准的除外),并在《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上标注“租赁经营”字样。租赁期满不续租的,及时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加油点不允许租赁经营。
第二十八条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及专项用户经营主体发生变化(包括企业转让、收购、改制、控股方发生变化、油库等经营设施被收购等),原经营单位应办理经营资格的注销手续,交回原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新经营单位应按设立条件重新申请成品油经营资格。
第二十九条外商投资成品油经营企业,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办理投资主体变化等事项的,应先取得商务部外资管理部门的核准文件。
第三十条变更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需提供的材料
企业变更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应向省商务厅提交下列书面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有复印件须由申请企业盖章及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加盖核对章。
(一)企业名称变更的,应提供:《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表》;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船籍管理部门的船舶名称变更证明;油库或加油(气)站(点)及其配套设施的产权证明文件和土地使用权证明(2005年以前颁发《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企业,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可适当放宽条件,由加油(气)站(点)和油库的原产权单位提供土地权属关系及所在地国土资源部门证明文件)。加油(气)站租赁经营的,还须提供租赁协议、承租企业的成品油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应提供:《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表》;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上级任职证明、身份证明及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资格培训证书;涉及股份制企业人员调整的应提供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附公司章程);涉及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调整的还应提交母公司同意其变更的书面文件;涉及家庭财产转移的还应提供相关协议及证明,必要时需提供相应的公证证明。加油(气)站租赁经营、合伙人出资比例调整的,还须提供租赁协议、承租企业的成品油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新的出资协议及产权证明,必要时提交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三)经营地址变更,应提供:《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表》;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油库、加油(气)站(点)经营场所土地及房产合法使用权证明;县级及以上地名办或所在地政府出具的证明文件。
(四)经营证书遗失(含正本或副本),应提供:申请企业关于证书遗失的书面说明文件,《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表》;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批发、仓储企业提交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作废声明的原件,零售企业提交市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作废声明的原件;注册所在地司法部门或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丢失或被盗证明文件。
第三十一条成品油经营主体发生变化需提供的材料
成品油经营主体发生变化,应向省商务厅提交下列书面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有复印件须由申请企业盖章及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加盖核对章。
(一)原企业经营资格注销申请文件(包括出让申请及经营资格注销申请);填写《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登记表》。
(二)原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原经营项目建设立项的批准文件;建设项目的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环保竣工验收合格文件或环境保护评估批复意见;加油机计量检定证书;《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原经营企业的成品油经营证书正、副本原件。
2005年以前核发《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企业,其建设项目的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能提供的,可适当放宽条件,应提供“原企业批准成立文件”、所在地土地和建设部门的说明材料及“法院强制拍卖、招拍挂取得经营权文件”、“有效的改制或产权处置文件”、“资产评估报告”四项中的任何一种证明文件。
(四)新企业申请成品油经营资格的报告;填写《成品油经营企业经营资格申请表》和《成品油零售企业年审表档案》。
(五)提供经过公证的无债务纠纷的企业转让协议。
(六)工商部门核发的新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七)新企业法人代表任职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八)新企业签订的供油协议。
(九)成品油检验、计量、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
(十)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原企业出让和新企业申请成品油经营资格的请示文件。
(十一)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第五章成品油经营企业歇业、经营资格终止、撤销程序及提交材料
第三十二条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的办理程序
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暂时歇业,应向所在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填写《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并交回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附申请材料报省商务厅。省商务厅审核同意后,在《歇业/注销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成品油审核专用章。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歇业期结束后,可持省商务厅盖章的《歇业/注销申请表》到省商务厅领取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批准证书。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暂时歇业,应向所在地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填写《歇业/注销申请表》,并交回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歇业/注销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歇业期结束后,可持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同意盖章的《歇业/注销申请表》,到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领回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第三十三条注销成品油经营资格的办理程序
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终止经营,应向所在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填写《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并交回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附申请材料报省商务厅。省商务厅在20个工作日内,将初审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商务部核准注销的,省商务厅将已注销的企业名单告知工商、税务等管理部门。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终止经营,应向所在地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填写《歇业/注销申请表》,并交回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将初审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省商务厅。省商务厅在20工作日内进行审核,核准注销的,将注销企业的名单上网公示,告知工商、税务等管理部门。
第三十四条撤销成品油经营资格的程序
对违反《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和本细则有关规定的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经省商务厅或商务部查证属实的,由商务部依法撤销其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注销《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并将撤销的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名单上网进行公示,并告知企业及工商、税务等管理部门。
对违反《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和本细则有关规定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经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或省省商务厅查证属实的,由省商务厅撤销其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注销《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并将撤销的成品油零售企业名单上网进行公示,并告知企业及工商、税务等管理部门。
第三十五条成品油经营企业办理暂时歇业或注销经营资格提交的材料
成品油批发、仓储及零售经营企业申请暂时歇业或注销经营资格,申请人应向省商务厅及市、县商务主管部门提供以下书面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一)《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
(二)企业出具的申请文件。申请文件需说明企业基本情况,申请歇业或注销的具体原因;股份制企业还应提交董事会同意暂时歇业或注销经营资格的书面决议。
(三)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正、副本原件。
第三十六条撤销成品油经营资格提交的材料
(一)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的撤销申请,或成品油零售企业所在地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的撤销申请。申请文件应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撤销的原因及处理意见等。
(二)支持撤销经营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正、副本原件。
第六章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办理程序、时间及提交材料
第三十七条年度检查时间及办理程序
成品油经营企业应在每年12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期间参加年审,填写《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附表16),并按本细则规定提交相关材料。成品油批发、仓储及专项用户企业由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商务厅年审;成品油零售企业及管理公司由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年审;省属经营企业可直接报省商务厅年审。
对于年度检查合格的企业,由审查机关在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副本上加盖“年检合格专用章”,同时在《检查登记表》内签署“同意通过年审”的意见并在年审表档案中记录备案;对于年审不合格的成品油批发、仓储及专项用户企业,由省商务厅下达《成品油经营企业限期整改通知书》(附表17),责令其在3个月内进行整改;对于年审不合格的成品油零售企业及管理公司,由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1个月内进行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按《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及本细则相关规定处理。对经营企业当年无故不参加年检的、不再具备成品油经营基本条件的、长期无实质性经营且无故不申请歇业的成品油批发、仓储及专项用户企业,报请商务部核准后,依法撤销经营资格;成品油零售企业及管理公司,报经省商务厅核准后依法撤销其经营资格,并将撤销决定告知工商、税务等管理部门;同时在《检查登记表》内签署“不同意通过年审”的意见并在年审表档案中记录备案,以备后查。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在年度检查结束后将年度检查工作总结报省商务厅。
第三十八条年度检查提交材料
企业进行成品油经营资格年度检查,应向省或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供下列书面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一)《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
(二)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
(三)成品油批发企业及零售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要求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四)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五)安监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六)具有合法资质的审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成品油购进、销售情况审计报告或报表,或者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成品油购销纳税凭证。
(七)油库或加油(气)站(点、船)的产权证明文件。
(八)油库或加油(气)站(点)基础设施在上年度迁建或扩建的,需提供省商务厅出具的油库或加油(气)站(点)的批复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文件。
(九)企业上年度在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
(十)批发企业还需提供所在地市级商务主管部出具的上年度成品油管理信息系统监测、预测月报、周报报送合格的证明。
(十一)审核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第七章成品油市场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加强成品油市场的规划管理
(一)严格执行全省成品油仓储和加油(气)站(点、船)行业发展规划,无规划的不予建设;有规划但未遵照规划布点原则和设置标准的,经省商务厅查实后,按照情节轻重核减或取消规划指标;已下达规划或立项批复的,予以撤销。
(二)成品油仓储行业发展规划按照各市分块指标执行。对要求新增加成品油仓储规划的,原则上在分块指标中调剂解决,不作规划追加。在完成本市分块指标后,如属省重点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由市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规划建设、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公路、港航)等部门提出增加规划的意见,经当地市政府同意,报省商务厅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三)成品油中转储运基地发展规划由宁波、温州、嘉兴、台州、舟山等沿海地区,按照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制定,经当地市政府同意后,报省商务厅会同有关部门会审后批准实施。
(四)已具有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其油库改扩建须按本细则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其中:油库库容达到《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规定经营条件的,增加库容须纳入各市成品油仓储库容规划;未达到经营条件的,增容后总量未超过1万立方米部分不受成品油仓储库容规划限制,超过1万立方米以上部分,应纳入各市成品油库容规划总量。
(五)各地新增加油(气)站(点、船)规划布点,原则上在控制数中调剂解决,不作规划追加。对新建道路(航道)、扩大城区和新设各种开发区、港区需增加或调整加油(气)站(点、船)规划布点的,由县级及以上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规划建设、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公路、港航)等部门提出意见,经当地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商务厅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四十条加强成品油经营项目的建设管理
(一)省商务厅下达同意建设成品油油库及加油(气)站(点、船)项目批复后,企业一般不得改变投资主体、建设地址和建设规模。在实施过程中,投资主体和建设规模发生变化,与批文不相符的,应按原上报程序商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后再报省商务厅重新核准。建设地址发生变化,与批文不相符的,应持县级及以上商务部门会相关部门调整建设地址的文件,报省商务厅重新确认规划后,才能按程序重新申报。成品油建设项目竣工后,由项目批复的投资主体申报领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在验收中,要对照项目批准文件,检查企业是否按照核定的投资主体、建设地址和建设规模进行设计并施工,对投资主体、建设地址与批文不符或擅自扩大建设规模的,不予验收,同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各级商务及相关部门不得越权审批成品油经营建设项目。任何人不得未批先建、变相转让或异地迁建成品油经营项目。
(二)对现有加油(气)站(点)已超规划布点和设置标准的路段,不再安排原地扩建。鼓励在未超规划布点和设置标准路段的加油点,申报增加汽油或燃气经营项目;鼓励在已超规划布点和设置标准的同一路段上,对两座及其以上加油点进行整合,以其中一个点为基础提升为加油(气)站。
(三)对不涉及增加土地、储油(气)罐、油(气)罐容量、加油(气)机和经营品种的原地改建项目,可由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并报省商务厅备案。对仅按消防、安监等部门要求进行专项整改的,企业应凭整改通知书报县或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后才能整改。严禁企业擅自超范围整改,以整改替代原地改(扩)建的,要依法查处。
(四)由于修建道路、城市用地性质改变等原因需拆除的加油(气)站(点),一般由拆迁企业或部门按照政府拆迁赔偿有关规定处理。迁建加油(气)站(点),应符合省商务厅下达的加油(气)站(点)布点规划,出具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的拆迁文件和动迁部门的拆迁协议;迁建到规划布点外的,按照加油(气)站(点)规划调整申报程序,经省商务厅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五)加油(气)船因船况等原因退出经营的,允许原业主“以一换一”更新船舶,凭新船舶的国籍证书,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原业主不再继续经营的,由船舶管理部门出具证明,终止经营资格,收回《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同时,按照“废一还一”的原则,由县级及以上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船舶管理部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竞标方式确定新业主,新业主凭加油(气)船经营权《竞标确认书》按新设立加油(气)船程序重新申报。
(六)国、省道,县、乡道沿线及城区内原则上不再新设加油点(含流动车)。鼓励有条件的加油(气)站(点),按原地扩建申报程序,经县级及以上建设部门同意,申请增加液化气经营项目。
(七)成品油油库建设项目三年内、加油(气)站(点)建设项目二年内,无特殊情况且项目无实质性进展的,省商务厅批文原则上自动失效。
第四十一条加强成品油市场经营资质管理
(一)成品油批发或仓储企业,经营资格应以成品油油库和接卸设施的产权单位作为申报主体,一般以一个油库区作为一个申报单位,不能“一库多报”或“多库多报”;对欠发达地区可采取多库一报,即几个成品油油库容量叠加达到1万立方米,但每座油库都要求该企业全资或50%以上(不含50%)控股拥有。
(二)军队等专项用户的内部成品油油库和加油(气)站不能申领成品油经营资格证书,并严格禁止对外开展成品油经营活动。
(三)零售(加油站)管理公司证书仅限于工商注册登记,不对外经营成品油;不得既设立零售(加油站)管理公司,又保留一座或多座独立法人资格的加油(气)站(点)。对跨县界或市界设立零售(加油站)管理公司的,由上一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统一纳税和管理的相关证明;对已出租的所属加油(气)站(点)的,不得申领成品油零售管理公司经营证书。
(四)凡在省工商局注册登记、要求申请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的省属企业,可直接报省商务厅办理审批手续。
(五)成品油批发和仓储企业停歇业不应超过18个月,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停歇业不应超过6个月。无故不办理停歇业手续或停歇业超过规定期限的,由发证机关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许可,注销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并告知工商等有关部门。对因城市规划调整、道路拓宽等原因需拆迁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经省商务厅同意,可适当延长歇业时间。
第四十二条加强成品油市场运行监测管理
(一)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做好成品油市场运行监测、预警工作,上报成品油市场运行分析及周报、月报,建立健全成品油应急机制,维护成品油市场管理信息系统的有效运作。对可能引起市场运行异常波动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报告上一级商务主管部门,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保障成品油市场稳定供应。
(二)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成品油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或了解经营情况时,要出示相关执法证件;成品油经营企业应积极配合,并按要求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数据和相关信息。
第四十三条加强成品油市场的依法管理
(一)未经商务部授权或省商务厅委托,市、县商务主管部门不得越权、放权处理成品油市场管理事项。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经营企业办理临时性经营许可证或向当地工商等有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成品油市场管理经费由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取经营许可及市场监管的费用。
(二)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本细则的规定,建立相应工作制度,设立举报电话或举报信箱,及时对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三)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擅自越权或不按规定程序审批的,责令其改正,并通报批评。在成品油市场管理中或者的,由上级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概念营销是以某种有形或无形的产品为依托,借助现代传媒技术,将一种新的消费概念向消费者宣传推广,赋予企业或产品以丰富的想象内涵或特定的品位和社会定位,从而引起消费者的关注与认同,并最终唤起消费者对新产品需求的一种营销策略。
做为家装行业,如何从设计、施工、材料等方面进行概念的挖掘,应该顺应消费者需求变化趋势,推出新的消费概念,借助大众宣传媒介的大力宣传推广,使消费者最终接受这种消费概念,产生购买欲望。
1、设计
提出新的设计概念,注入新的设计原素,那么这些新概念和原素的来原应该那里得到呢?这需要设计师和市场策划人员共同去挖掘。关注国际、国内以及行业龙头企业的设计动态,进行提练。
2、施工
业主对施工的过程非常关注,如何实现业主对全过程的监控,实现放心家装。这非常值得企业思考,对过程的必要记录,有助于企业树立品牌形象以及实现销售的增长。如何记录这个消费的过程,可以采取照片的形式,也可以采取短片录制的方法。对过程的管理实现了监控,那么业主还关心另一个问题,就是工人素质,这是施工结果的重要保障。如何对公司优秀工人的宣传,这已经不是工个自己的问题,做为装饰公司,应该对自己的工人进行必要的包装和宣传,举行一些技艺比赛等项目,对工人技能的展示、宣传,提高业主对公司的信任度。
3、材料
大的装饰公司,一定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实力,如何对众多的材料商进行整合,这关系到企业装修成本和质量。企业在这个方面,要想办法放大对材料的整合能力。证明企业所使用材料的可靠性。企业要对材料商的招标过程进行包装宣传,最好能让材料商做公开的支持承诺,以证明公司的实力和信誉。但同时也要保证材料商的合理利润,以求共益,保证长期发展。
4、环保
就目前的市场而言,环保是消费者非常关心的一个方面,但前期已经有过这方面的推广,如果想在这方面进行挖掘,必须向纵深思考,挖掘出环保内容里的核心部分,进行包装。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前瞻性保证了消费概念的先进性和理念性的拔高,能使消费者产生一种心理期待,有利于消费者认可甚至接受,并进一步采取购买行为。还要有一定的经济性,经济性就是要有相当大的目标顾客群和适当的产品成本,这为企业的利润提供保障。
最后,进行概念营销,要求企业所提倡的消费概念要做到新、美、善。
二、服务营销
一个已经发展多年的装饰公司,必定有很多的老客户,同时也面对更多的新客户。如何做好客户服务,关系企业的站将来。
服务包括三个阶段,主要包括售前的服务、售中服务、售后服务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的服务主要是营销的内容,促成签单。第二个阶段是售中服务,也就是在施工状态,服务的目的是为了顺利的将产品进行展示。保证施工质量,同时还要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以提高客户的满意度。第三个阶段是售后服务,这一阶段的服务大部分企业做的并不是很好,但其重要性确是非常值得重视的。不仅是对老客户的关心,更是开发新客户的最好途径。宣传公司服务理念的,提升公司在客户心中的形象。
三、体验营销
体验营销在装饰公司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样板房
样板房是最普遍的一种体验营销方法,但是准备不充分就会适得其反。如何才能起到好的做用,又不至于因为设计风格的原因影响了销售。建议在设计施工过程中要求高标准,在颜色搭配和风格上要有新思想,现场要有对设计思路的解说。对风格的描述,加入知识营销的内容。
2、工地参观
工地是装饰企业的车间,做好对车间的包装宣传,有利于大众对企业的现场管理,增强大众对企业的了解和信任度。了解企业规范严格的现场操作及管理,定期向大众公布企业的优秀施工现场,以大众媒体的形式邀请客户参观工地,做好工地营销。
3、材料展示
很多消费者对企业全包及半包所使用的材料都有一定的怀疑,如何打消这些疑虑,企业只有向消费者提供全过程的材料配送和验收,以及施工现场使用情况。再配套老客户的评论,非常有利于企业形象的提升,扩大企业的影响力。要达到材料体验营销的目的,不只是在材料展厅的宣传,更应该深入到施工现场,增强可信度。
四、情感营销
中国是一个情感浓厚的国家,人们非常注重情感,如何将情感营销引入装饰公司,其实是需要公司投入相当的感情,这就要求公司的每一位员工都把顾客当成朋友,把每一个单子都当成自己的家。
那么如何进行营销、包装,这需要我们的策划人员深入市场,了解市场。最终能够找到亮点,要实现情感营销的目的,企业必须负起自己的社会责任,用心去做好每一个工程,服务好每一位客户。要给客户实实在在的优惠,让顾客体会到企业的情感和优质服务。
20xx市场营销方案范文2一、 检讨与愿景
20XX年9月至今公司成立长沙易凌分公司,它是公司探索新管理模式的重大变革。在经过快一年之后,与目标的差距还是很大的,多次投标失利,集团客户没有取得突破,人员招聘,培训没到位,人员流失大,团队发展过慢,整体业绩不理想。但在公司领导高层的支持和我们不断地学习中,在后几个月的工作中也探索我们的生存和发展之路,在与各分公司的市场拓展,公司资源整合过程中,不断进步,业绩也稍有起色,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们将再接再厉,把长沙易凌做大,做强。
二、 长沙市场客户分析和市场潜力分析
1)地产客户:地产客户是我们最重要的客户群体,也是能产生最大经济效益的客户群,长沙在售楼盘270个,待售楼盘328个,市场潜力是相当大的,目前找到负责人并跟进的项目有130多个,重点跟进客户30多个,已合作客户有潇湘国际,馨香雅苑、美洲故事、水岸世景、圆梦完美生活。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地产将继续成为我们跟进客户的重点。
2)大型商业机构以及各大电器品牌,如沃尔玛、家乐福、国美、苏宁、美的、格力、TCL、创维、长虹等,在这块上我们下的功夫太少,需要加强跟进力度,长沙这块的市场还是很大的。
3)汽车销售,汽车4S店,新车上市推广或促销活动推广,长沙汽车行业做短彩信推广不是很多,人手足够的时候可以跟进,也合作客户有兰天集团。
4)大型会展,如房展、车展、服装展,在这块我们有一定的跟进,但是效果不明显,主要给本地公司占据了,在有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做跟进。
5)金融,银行个人零售部,基金发售的推广,这些长沙基本是做内部平台的推广,不作为重点跟进客户。
三、同行业分析
长沙短信市场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开展短信业务的公司超过100家,比较活跃的有三十多家的样子,经常碰头的有星空传媒、茉莉花开、旭为、东信、汉纳、精准、面对面、飞网、纳兰、焦点、汇弘等等。茉莉花开50多号人,这边最早做短信的,关系比较多,每个月都有自己的期刊,星空200多号人,是集团公司来的。遇上很多次了,价格给他们压得很低,喜欢搞免费试发,赠送平台,给楼盘安装电话来访自动回复短信的设备,配合楼盘做活动,组团看房什么的,还有个旭为,办公室很大,有自己机房,喜欢带别人去他们公司看,门面工夫做得比较到位。再有就是东信也有些名气了。
四、业务人员开拓市场的计划
公司规模的扩大需要业务人员进一步拓展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这是公司市场开拓的根本目标。根据市场状况和客户特征,公司在现有市场基础上确定了未来的市场拓展计划:
1)重视大客户开发与培育。大客户是公司的核心客户,公司通过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保证核心客户群稳定,确保基础市场并推动公司扩大市场规模。另一方面,加大开发新客户及潜在客户,充分挖掘市场潜力。
2)区域营销策略。区域营销的重点仍是市区,包括雨花,芙蓉,开福,岳麓,星沙。
3)深化服务营销战略公司将以最大限度满足客户需求为目标,在产品销售中不断强化服务营销理念,将技术支持和配套服务工作贯穿于整个销售过程,进而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4)加强营销队伍建设。扩充营销队伍,这个现阶段最重要的,需要公司的大力支持,现在开拓市场人手严重不足,需要通过不断的培训和人才引进,提高销售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营销技巧,建立一支精通业务、勤勉尽责、忠诚度高、战斗力强的营销队伍。健全和完善销售激励机制,对销售人员和商实施业绩考核奖惩政策,充分调动销售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5)实施品牌战略,树立良好品牌形象。公司产品在市场上已有了良好的信誉,未来几年将重点实施品牌战略,借助本次发行上市,进一步树立产品的品牌形象,提高公司品牌知名度,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五、业务人员现在面临的问题
1)硬件方便公司办公室太少,不利于人员扩张,人才的引进,电脑配备不足,需要引进新的业务,但是电脑已无电脑可用。按计划2人一台,最少还扩招4名业务员来算也最少还要配置电脑一台。
2)软件方面主要是培训力度不够,业务员很多基本礼仪不懂,沟通应变能力不强,这块我会在网上搜索和下载业务培训资料进行统一的培训,针对每个人的性格做单独的沟通和激励。
3)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大家的压力教大,业绩不理想,收入不高。住的地方和工作地方都比较远,长沙交通比较堵,上下班不是很方便。
六、业务人员管理方案
1) 新业务员到岗后,由公司统一安排参加岗前培训。每个业务员需通过基本培训后方可正式上岗。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培训、职业道德培训、基本的业务知识培训 、客户的交流,沟通,公关培训等。
2)业务前期由老业务或我先带段时间,陪同外出拜访,彼此交流,互相学习进步。
3) 为了让新业务员早日熟悉公司业务,公司对新业务员采取无定额制,差旅补贴及提成的工资发放制度,鼓励新业务员大胆拓展业务范围。
4) 新业务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如连续三个月未出单作自动离职,表现积极者视情况可再录用观察。
5)为达到责任目的及确定责任体制,公司可以贯彻重奖重罚政策。
七、提高业务人员的销售业绩
1)肯定业务员,认可业务员,激励业务员,给业务树立自信,销售活动最重要的组成要素是业务员。业务员要接受自己,肯定自己、喜欢自己。如果我们自己都看不起自己,却指望顾客会喜欢我们,那实在太难为顾客了。
2)养成良好的习惯。无特殊必须按时上下班,坚持每天至少打50个业务电话,安排至少1-2家客户拜访......每一个人都是习惯的奴隶,一个良好的习惯会使他们一辈子受益。
3)有计划地工作。谁是你的顾客?他住在哪里?做什么工作?有什么爱好?你如何去接触他?针对每一个客户深入了解其动向或此区域的特性,使自己和目标顾客拥有相同的话题或特点。
4)多培训专业知识。销售员要具有商品、业务、行业、区域及其有关的知识。
5)帮助业务建立顾客群。通过网络,拜访,同行媒体,老客户寻找新客户和潜在客户,多交流,要掌握20xx万人,是天方夜谭,但要掌握200人却不是不可能的。通过广结善缘的努力认识1000人永远比只认识10个人机会多。从认识进一步成为顾客,顾客还能衍生顾客,逐步建立自己的客户群,业绩就会自然而然地增长。
6)培养业务不怕苦,不怕拒绝,坚持不懈的精神。被顾客拒绝一次,10个销售员有5个会从此打住;被拒绝第二次,5个人中又少掉2个;再被拒绝第三次,就只剩下一个人会做第四次努力了,这时他已经没有了竞争对手。成功的销售员是屡败屡战的,他们不相信失败,只认为成功是一个阶段,失败只是到达成功过程中出现的不正确方式。短暂的失败,他们学会了更改的方法,促成自己进步。不断的进步,不断的改善,一次又一次的再从头开始,便有了最后的美好结果。一位生意场上的高手说的好:一份心血一份财,心血不到财不来。
7)做正确的事。跟对人,做对事,是每个业务员首先要面对的,既然有缘在一起了我们就有责任引导他们找准自己的方向的,朝着自己的目标去奋斗,并帮助他们成功。
8)营造好的工作环境。首先是洋扫大家都有一个正面,积极的思考模式,每个人的优点都不尽相同,大家要多交流沟通,一起勉励,帮助,学习,努力,进步,让大业务有归属感。抱成一团,一起使力,把长沙市场做大,做强。
八、怎么提高老业务的积极性的问题
1)制定有效的激励机制。注重企业的战略规划,要让老业务员看到企业的远大志向、目标与美好的前景,造就出一种适合进取型老业务员生存、成长的人文氛围。帮助他们实施职业生涯规划,不断为老业务员设置更高的奋斗目标,帮助员工进步,不要让老业务员感到在本企业已干到了头。
2)加强培训工作。满足营老业务员的求知欲与上进心,企业自己培养、逐步提升上来的人员一般对企业都具有较高的认同感、归属感与良好适应性,我这边会每两周做一次培训。
3)提供空间。可为老业务员业务能力的拓展提供更大的空间,保障足够的资源和支持。可以考虑通过对物质上进行补偿或给予一定的帮助。
4)配备人员。将新业务人员分配给老业务员带领,并给予一定的奖励报酬。
5)赋予权利。把适合的老业务员提拔到管理岗位上,可以激励其他员工,形成良性循环。老业务员的经验丰富,让其业务能力通过团队传承下去,实现效能最大化。
九、长沙市场准备做多少业绩
1)6,7,8的销售日标是突破月平均销售6万。
2)金九银十,9,10月是我们的旺季,在人员齐备的情况下争取突破月销售过10万。
3)11,12重点是稳定和巩固市场,整合整理,争取把来年招标的客户关系搞清楚,打好关系。
4)把握好每次机会,争取2年内突破月销售额20万。
十、面临的问题和建议解决方案
1)营销队伍:业务员严重不足,急需招聘,全年合格的营销人员不少于7人,今需招聘4-6人,统一培训上岗,打好金九银十的攻坚战。
2)硬件方便公司办公室太少:不利于公司扩张,人才的引进。、
3)电脑配备不足,需要引进新的业务,但是已无电脑可用。按计划2人一台,最少还扩招4名业务员来算也最少还要配置电脑一台。
4)软件方面主要是培训力度不够,业务员很多基本礼仪不懂,沟通应变能力不强,这块我会在网上搜索和下载业务培训资料进行统一的培训,针对每个人的性格做单独的沟通和激励。
5)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大家的压力教大,业绩不理想,收入不高。住的地方和工作地方都比较远,长沙交通比较堵,上下班不是很方便。可以考虑公司出一部分,员工自己出一部分在附近租房。
20xx市场营销方案范文3一、市场分析:在我校发行的有关英语学习的报纸和杂志有21世纪报、英语周报、英语辅导报、疯狂英语等七种,竞争异常激烈,目前我又了解到学习报的英语版正在大量进入我校市场。据了解他们的销售模式只是单纯的在大学校园宿舍进行推销,但覆盖面不广,往往是各据一方。但后期报纸或杂志的发送成了最大的问题,往往出现发送报纸或杂志不及时,或报纸积压的问题,没有给学生留下好的印象。这对于刚进入我校市场的新东方英语是一个不错的有利条件。
二、推销对象分析:
推销对象:西北工业大学20XX级本科新生
对象总人数:预计本科新生在3600人左右
对象需求分析:(1)对于刚踏入象牙塔里的大学生来说,他们心中早已经有了自己的英语学习目标,考过英语四六级,然后像更高的目标奋斗。(2)在我校,由于新生进校十天左右会有一个英语分班测试,对于远离考试几个月的学生来说会比较重视此次考试。然而事先不知情的他们很少有人会带上以前的课本或者资料,因此这也是新东方英语推销的有利切入点。(3)现在英语四六级的试题改革,对当代大学生英语水平有了更高的要求。提高英语成绩的有效方法也是最基础的方法就是扩大词汇量。寻找一份有效地能帮助自己扩大词汇量并提高自己英语整体能力的资料是许多刚进校的学生想知道的,同时考过英语四级也成了学生学习英语的目标。
三、推销市场实地与人员:
(1)推销市场实地分析:西北工业大学地域广阔,宿舍分布较为集中。(2)推销人员:为了进行较好的市场宣传与推销,推销人员应遍布学校新生各个宿舍区,这样才能做到有利的宣传与推销,在第一时间抢占校内较多市场,同时为以后报纸的配送提供了更多的方便。同时考虑到男生进入女生宿舍不方便,推销人员应有一定的男女比例,通过这些建立有利的地理优势!(3)鉴于对市场实地的分析,估计总共需要40人左右的推销员分布在校园各个新生宿舍进行宣传与推销,至于后期发送杂志大概需要5人。
四、宣传与推销:
宣传主题:读新东方英语,做未来的主人!
推销宗旨:诚实守信,服务至上,让顾客满意!
前期准备:
(1)人员招募:考虑到前期推销的艰难性,我将招募比较有责任心的、想做的并且想执着地干下去的同学和朋友,特别是以前有过推销经验的同学和朋友优先。同时也要考虑到人员地域的分布和性别比列,将招募的人员分为5个小团队,其中一个小团队为女生,并选择能力较强的人为队长。
(2)人员培训及经验交流:作为推销团队,就应该有团队精神,同心协力将推销的事情做好。团队精神的培养需要团队成员更多的相处和彼此的了解。为了获得更好的推销成果,掌握一定的推销技巧是不可少的。虽然个人的智慧或者经验是有限的,但积水成河,聚沙成塔,团结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的,要求我们能够广泛的汲取经验并互相交流。除此之外,更要努力学习理论知识,多学习有关推销的技巧。
五、推销准备工作:
(1)提前两天到校,制定推销详细规划步骤。
(2)协调组织成员,鼓舞士气!
六、宣传推销阶段:
(1)定点宣传:新生入学阶段,在宿舍的主要路口设接待点。为新生及其家长提供免费饮水并制作相应的宣传版进行平面宣传。同时如果条件允许可以适量地提供免费报纸。(2)宣传与推销:新生入学的时段到新生宿舍进行宣传推销。
(3)抓住老乡会的时机,帮忙新生了解大学生活及英语学习,为新生对大学的诸多困惑进行解答,同时对英语的重要性和学习方法进行讲解,借助推销我们的报纸。
七、营销策略:重在抓住推销对象的心理。
(1)首先要给人一种亲切的感觉,自我介绍很重要,带上学生证是必须的,作为学长或学姐的我们要在新生们眼中是很值得信赖的。可以以学长或学姐的身份向他们介绍学校情况,像交朋友一般。交谈时要面带微笑,拉近彼此间的距离,言语中透露大学英语学习的重要性:作为我校的大一新生,进校后会有一个英语分班考试,这将决定他们在那个级别的班里学英语。讲清楚分班考试的重要性,快班的同学的英语老师较好,有利于他们的英语成绩的提升,更早的参加英语四级考试。而且很多同学来校时没带任何与英语有关的书或资料,买了这份杂志可以为考试做些准备,找回英语的感觉,同样可以受用于以后大学英语课程及英语四级的学习。
(2)推销时要带上一份样品,言谈应尽量言简意赅,切入推销主题时不能表现得太商业化,这会使得新生们显得反感。
(3)如果能顺利的推销出一份杂志,一定要开正规的订阅发票,最好该杂志专用的。还要留下校园主管的联系方式,如有任何报纸发送方面的问题可以向校园主管反映。同时推销人员还要主动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主动提出什么问题都可以找我们学长或学姐。即使在某个宿舍没能推销成功,同样要以学长或学姐的身份留下联系电话,一来可以留给新生回头机会,二来可以向他或她的室友进行宣传,为以后征订的人留下途径。
八、营销计划进行阶段
(1)每天从各队长处收集整理最新征订情况。
(2)每天开队长会,共同解决推销中遇到的问题。
(3)每天开组内会,鼓舞团队,齐心协力!
九、后期杂志的发送:
(1)基于前面对于市场实地的分析,后期发送杂志同样做到方便快捷。因此会在校园各个新生宿舍选取个别人作为发送员,对每期的杂志进行及时地发送,给新生以满意的服务和印象,同时这也是占据市场和扩大市场的有效途径。
(2)鉴于其它杂志和报纸在发送方面存在的漏洞,给新生客户造成了很不好的印象,有人甚至提出退款,所以后期的发送服务一定要及时、周到,据此建立读者反馈机制:根据各个宿舍区征杂志订的人数安排该区域内发送员(一个发送员负责一个宿舍楼);另外发送员也要受到新生客户的监督,客户对杂志发送方面的问题,如发送不及时、错发、漏发等问题均可向校园主管反映,由校园主管处理解决,通过这些来间接地监督和考核业务员的业绩。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菜市场)是指由开办者提供固定场所、举措措施,经营者进场进行集中和公然交易农副产品,向县商务局申报同意选址并经工商行政治理部分登记注册的交易市场。
第三条本县辖区范围内农贸市场(菜市场)的开办、经营和监视治理合用本办法。
第四条按照资源公道、利便群众的原则,组织编制和实施农贸市场(菜市场)布局规划和建设治理方案。
第五条农贸市场(菜市场)应考虑公益性质,坚持政府主导、社会介入的原则,以多种形式投资新建、改建和扩建。
依法开办的农贸市场(菜市场)其正当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六条县商务局负责全县农贸市场(菜市场)规划建设的组织推动、统筹协调和监视指导。
双流工商局负责全县农贸市场(菜市场)交易行为的监视治理。
县国土、规划、建设、公安、消防、卫生、食药监、质监、税务、物价、农发、城管等相关部分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协同做好农贸市场(菜市场)的监视治理工作。
第七条除县市场治理中央直接经营治理的双流大市场、城西市场、丰乐市场、华阳综合市场、华阳新市场、籍田农贸市场6个市场以及后续由县政府出资新建的市场外,县内其余农贸市场(菜市场)实行属地治理,并遵循同一规划、规范监管的原则。县市场治理中央在县商务局的指导下负责对全县农贸市场(菜市场)建设进行组织落实和监视治理。
第八条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对农贸市场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农贸市场(菜市场)长效治理协调机制,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第九条农贸市场(菜市场)经营者可依法成立或自主加入行业协会,相关行业协会应依法设立,建立健全规章轨制,民主治理、行为规范、自律发展。
第二章规划编制和市场开办
第十条农贸市场(菜市场)专项规划作为贸易网点规划的重要组成部门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农贸市场(菜市场)专项规划由县商务局牵头负责,按照公道布局、便民利民、协调发展的原则,会同县规划、建设、国土、房管、公安、消防、工商、城管等相关部分编制,报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农贸市场(菜市场)专项规划原则上每5年修编一次,有特殊情况需修改调整的,应当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第十一条农贸市场(菜市场)建设尺度由县商务局牵头负责,会同县发改、工商、规划、建设、公安、消防、城管、卫生、环保、质监等相关部分共同制定,报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编制农贸市场(菜市场)布局规划,应当符合下列划定:
(一)符合农贸市场(菜市场)专项规划。
(二)农贸市场(菜市场)的规模、位置应与栖身人口、地域范围相适应。
(三)农贸市场(菜市场)配置应利便群众糊口,知足群众需求。
(四)农贸市场(菜市场)布局应与其他社区贸易服务举措措施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相适应。
由县商务局负责,在充分征求相关部分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农贸市场(菜市场)布局规划,并按相关划定存案。
第十三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农贸市场(菜市场),应当符合下列划定:
(一)符合农贸市场(菜市场)布局规划和建设尺度。
(二)具备与农贸市场(菜市场)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地、举措措施、治理机构和专职治理职员。
(三)具备与农贸市场(菜市场)规模相匹配的建设资金。
(四)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报建。
(五)法律、法规划定的其他前提。
第十四条开办农贸市场(菜市场)应按划定向县商务局提出申请,取得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应依法进行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需办理建设、用地等其他审批手续的,应按有关划定和程序办理。
第十五条农贸市场(菜市场)的建设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妨碍交通。
新建栖身区或旧城改造中配套建设的农贸市场(菜市场)项目应当与主体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农贸市场(菜市场)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农贸市场(菜市场)的场地和举措措施。
第十六条农贸市场(菜市场)开办者应建立健全市场治理轨制,做好市场的日常治理工作。
(一)依据《食物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把好市场准入关口,确保市场食物卫生安全。
(二)与经营者签订场地租赁和经营治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经营者档案,记载经营者基本情况、信用状况等。
(三)在市场内设立消费者投诉服务站(点),落实专人受理消费者投诉,并根据投诉的详细情况,讲演相关行政主管部分,消费者投诉服务站(点)应设有公平秤、意见箱和监视电话。
(四)建立健全公示轨制,在农贸市场(菜市场)进口处等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栏和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与交易有关的基本事项和重大事项,包括经营者证照情况、计量公示、违法违章记实、市场治理轨制(包括计量治理、农副产品准入治理等相关轨制)、消费者投诉电话、农副产品抽检结果、分歧格商品退市情况等。
(五)设立专门机构,配备负责维护市场秩序、环境卫生、食物卫生、治安治理、消防安全、建筑安全、价格、信息宣传和举措措施设备检验等方面的治理职员和动物防疫协管员;建立市场治理职员工作责任制,市场治理职员按期接受培训和考核,并佩戴同一证件上岗。
(六)督促经营者配备和使用与其经营相适应的合格计量用具。
(七)督促经营者对销售的农副产品实行明码标价。
第十七条农贸市场(菜市场)开办者应严格落实农副产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农副产品准入轨制。
(一)与经营者签订农副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书(协议),订立农副产品质量保证及对分歧格农副产品的退市、召回、退货等条款,督促其落实索证索票轨制,建立农副产品经营台账,记实进货渠道;设置规范的农副产品档案柜,建立农副产品质量安全档案。
(二)建立健全农副产品质量查验登记轨制。逐日派专人检查经营者的重要农副产品进货凭证,查验重要农副产品供给商的经营资质和实际经营情况;查验畜产品、水产品、禽类及其产品检疫检修合格证实和其他依法应当经检测合格方可销售的农副产品的检测证实,对未取得检疫检修合格证实或检测分歧格的,禁止入场销售。
(三)建立健全分歧格农副产品退出轨制。发现分歧格农副产品应立刻要求经营者休止销售,或监视其销毁,做退市处理;对病、死畜禽应在动物防疫机构的监视下销毁并作无害化处理。
(四)在市场内设置独立的农药残留检测室,配置检测设备和职员,逐日对场内销售的蔬菜和生果进行农药残留抽查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实,或与有资质的检修机构签订按期送检协议,也可将检修机构引入市场进行检测,市场内蔬菜和生果农药残留抽查检测结果应在市场设立的公示栏予以公示。
(五)建立健全农副产品购销挂钩轨制。以协议方式或督促场内经营者与优质农产品出产基地、畜禽屠宰场、信誉良好的出产企业、加工单位和治理规范的批发市场、大型批发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明确供货主体和供货产品质量责任,建立优质农副产品进入市场的快速通道,确保农副产品安全。
第十八条农贸市场(菜市场)开办者是农贸市场安全第一责任人,应按划定做好消防、建筑等安全工作。
(一)建立健全农贸市场(菜市场)消防治理轨制和职员岗位责任制并当真落实,配置专兼职职员负责消防工作,专兼职职员应当经公安消防部分培训,并按期进行消防检查,做好记实,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二)配备齐全的消防举措措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每个固定摊铺应当配置灭火器,严禁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拆除、停用消防举措措施、器材。
(三)按期检查农贸市场(菜市场)建筑物的安全使用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委托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市场建筑物进行安全鉴定,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建筑安全隐患。
(四)严禁商住混用、使用明火功课、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背划定乱拉乱接电线等行为。
第十九条农贸市场(菜市场)开办者,应当维护市场环境卫生,保持整齐有序。
(一)划行归市,设置规格同一、美观、醒目的经营区域标志牌及明确的市场导购(疏散)示意图;市场通道畅通,无占道违章经营、乱摆卖、乱搭建、乱张贴。
(二)承担农贸市场(菜市场)责任区内的“门前五包”责任;场内地面应做到硬化、平整、清洁,有完善的清洁轨制、配备专兼职保洁职员,按期进行清洁消毒,并有记实;设置垃圾和其他废弃物收集容器,及时清除场内污水、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三)设立相对独立的家禽经营区出进口,并与其他经营区隔开,家禽经营区内的水禽经营区域与其他禽类经营区域也要相对隔开。
(四)督促畜禽及肉品经营者实施天天清洁消毒轨制,对家禽存放及销售区实施每月清空家禽停业消毒轨制;配备病、死畜禽集中弃置举措措施,做好无害化处理和消毒措施。
(五)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泊车场,保证车辆停放整洁;修建公用卫生间,并保持清洁卫生。
第三章市场经营治理
第二十条凡进入农贸市场(菜市场)从事经营流动的经营者,须持有工商行政治理部分核发的营业执照,并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在指定区域亮证经营。
农夫进入农贸市场(菜市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应在指定的地点、区域进行交易。
第二十一条农贸市场(菜市场)内的经营者,应当遵守和执行农副产品准入轨制,履行农副产品安全责任。
(一)应实行索证索票轨制,建立进货台账,记实进货渠道;经营者初次与供货单位交易时,应查验其主体资格正当证实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出产经营许可证、食物卫生服务许可证等;经营者在购进食物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单位索取质量合格证实,包括畜禽动物检疫合格证实、肉类动物产品品质检疫合格证实、牲口肉类畜产品品质检修合格证实,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等应有相应的检修合格证实和进货票据,其他产品应具有相应正当证实文件。
(二)须从依法批准设立的定点屠宰场购进肉类及其制品,并建立完善生猪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两章一证”齐全,在摊铺显著位置张挂肉品检疫检修合格证实;外埠输入的生猪及其产品的采购依照有关划定执行;畜禽及肉品经营者应逐日对经营场所实施清洁消毒,并在市场开办者组织下实施每月清空家禽停业消毒轨制;家禽经营者营业时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穿着口罩、手套等防护品,销售应由专人负责。
(三)经营直接进口食物及熟食制品的,应具备防尘、防蝇、防腐、防鼠举措措施和冷藏、消毒用具;熟食间应设置预进间和售卖间,生熟食物应分开存放,从业职员应有健康合格证。
第二十二条农贸市场(菜市场)内的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划定:
(一)按照进场经营协议书商定,在指定地点经营,听从治理,遵守市场各项规章轨制。
(二)经营流动遵循自愿、同等、公平、老实信用的原则,主动向消费者出具信誉卡或市场销售专用凭证,昭示经营者名称、详细经营场所或摊铺号、联系电话等。
(三)实行明码标价,使用的标价签或价目牌应标明品名、计价单位、销售价格等内容。对物价部分划定有参考价或临时销售限价的,应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划定的其他责任。
第二十三条农贸市场(菜市场)内严禁销售下列农副产品:
(一)假冒伪劣或者过时、失效、变质的产品;
(二)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动植物及其制成品;
(三)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产品、水产品;
(四)有毒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生果;
(五)按照国家划定应当检修、检疫而未检修、检疫或者伪造检修、检疫证实的产品;
(六)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其他农副产品。
第二十四条农贸市场(菜市场)交易流动严禁下列行为:
(一)欺行霸市、哄抬物价、价格欺诈、强买强卖、短斤缺两等违法行为;
(二)垄断货源、哄抬物价或者串通操作农副产品价格;
(三)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四)使用人为破坏等分歧格的计量用具;
(五)以虚假广告等欺诈方式销售农副产品;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监视治理
第二十五条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制定农贸市场(菜市场)治理的行业规范,推进行业组织建设,开展行业交流和指导行业自律,履行对农贸市场(菜市场)工业引导、规划布局、监视指导的职责。县市场治理中央按照市场治理规范对全县农贸市场(菜市场)进行详细监管,并指导各镇(街道)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第二十六条双流工商局依法对农贸市场(菜市场)实行登记注册,向符合前提的经营者核发营业执照,对其交易行为进行监视治理,依法查处交易流动中的违法行为,规范市场交易行为。
第二十七条县农发局负责配合工商行政治理部分对畅通流畅
环节的农产品实施日常监管和抽检、快检。
第二十八条县水务局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成都市水产品市场准入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划定,负责水产品的养殖环节和水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的监视治理。
第十九条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加强对农贸市场(菜市场)的治安治理,并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安全捍卫机构,落实安全捍卫措施;依法清理取缔市场周边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确保交通秩序良好顺畅。
县公安消防部分负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农贸市场(菜市场)内的消防安全进行监视检查,对新建、扩建、改建及重新装修的农贸市场,依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进行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对未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开业的市场依法予以查处。
第三十条县规划局、县建设局负责对农贸市场(菜市场)的规划发展、建筑工程质量实施监视治理,对市场内乱搭乱建行为依法进行取缔;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农贸市场(菜市场),依照国家有关建筑技术规范的划定进行审核和监视,对未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而擅自开业的市场依法进行查处。
第三十一条县城管局负责依法取缔东升、华阳、西航港街道等直管区域内农贸市场(菜市场)周边暴市现象(市场周边延伸50米),属地城管中队负责依法取缔所在镇(街道)农贸市场(菜市场)周边暴市现象;负责市场周边环境卫生和店招店貌治理及活动商贩、占道经营、非法占道市场的清理整治工作。
第三十二条县卫生局负责督促和指导农贸市场(菜市场)开展健康教育、除害防病等爱国卫生工作。
第三十三条双流食药监局负责做好农贸市场(菜市场)食物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管,依法组织对重大食物安全事故进行查处。
第三十四条双流质监局负责加强对农贸市场(菜市场)的出产加工环节及计量用具和计量行为的监视治理,依法查处质量技术违法行为。
第三十五条县物价局负责加强对农贸市场(菜市场)农副产品价格的监视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第三十六条相关行政主管部分根据各自职责,对全县农贸市场(菜市场)的经营治理工作进行监视,督促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落实本办法的各项划定,并按照有关划定适时宣布相关监视抽查结果。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三十七条农贸市场(菜市场)治理纳入县政府专项目标治理。
第三十八条县市场治理中央是双流大市场等6个直接经营的国办农贸市场(菜市场)监管第一责任人,其余农贸市场(菜市场)按照属地化治理原则,由所在镇(街道)作为监管第一责任人,对农贸市场(菜市场)的治理负总责。
第三十九条县商务局及所属县市场治理中央,按照农贸市场(菜市场)治理办法,负责对农贸市场(菜市场)经营治理进行指导、监视和检查,并制定和落实赏罚措施。
第四十条对因农贸市场(菜市场)规划、建设、运营监视履职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含食物安全)事故、重大负面影响的详细部分、镇(街道)实行问责,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
二、组织机构
整治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市场监督管理科、办公室、个私协会、局机关服务中心、各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集中开展市场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市场监督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局“整规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各单位(部门)之间的工作,指导、督促各分局和机关各部门开展市场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掌握并及时向上级机关通报或报送全局开展整治工作情况。
三、工作职责
各分局负责商场、超市、室内市场等经营单位(经营户)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按照《市流动人口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对出租房经营活动的检查监督。办公室负责对局机关、各分局办公场地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四、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辖区内商场、超市、室内市场等经营单位(经营户)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生产经营安全;局机关和分局办公场所重点部位、设施消防安全等。
(二)整治重点
1、市场(商场、超市、室内市场)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市场消防通道、设施是否配备齐全,符合要求;经营户用火、用电、用气是否符合要求;市场开办单位、经营者签定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等,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2、市场交通安全。重点检查市场消防交通通道是否通畅,对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的,应当立即改正;市场、商场、超市进行商品促销时,要督促遵守有关规定,不应造成堵塞交通。
3、“多合一”建筑。重点检查利用“多合一”建筑住宅进行经营活动,特别是进行涉及易燃爆物品的经营行为。发现在“多合一”建筑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生产、使用、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责令改正。
4、学校及学校周边。重点对学校及学校周边市场(商场)、店铺(摊点)经销、使用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使用电炉明火进行检查,发现具有火灾危险性、影响学校及周边消防安全的,责令限期整改或立即改正。
五、工作步骤
(一)组织动员、调查摸底阶段
各分局对整治范围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具体摸清辖区内共有多少个市场(其中:商场、超市、室内市场各有多少个);有证市场多少个、无证多少个;有消防合格证市场多少个,无证多少个;存在安全隐患市场多少个;发现火险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多少条。
(二)集中整治阶段
根据调查(排查)摸底情况,针对存在安全隐患不同程度,分类进行整治。对不认真进行整改和整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督促检查阶段
局集中开展市场火灾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分局开展集中开展市场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检查。督促检查中发现对整治工作不力,工作不落实,走过场的,责令重新从头开展整治工作。各分局也要对各巡查组的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四)总结阶段
各分局对此次集中开展市场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认真的总结,在总结成绩的同时,要找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总结于月日前用电子邮件上报局整规办,以便汇总上报市局整规办。
六、工作要求
(一)吸取教训,加强领导,增强做好市场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火灾事故的发生,给我们敲了警钟,我们工商部门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总结“”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当前,随着全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流、物流的密度进一步加大(特别是城中村),在对各类市场监管工作中,还存在对消防安全重视不够、投入不足,消防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不落实,市场、企业(经营户)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致使诱发火灾的因素越来越多。因此,各分局和机关各部门领导要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加强对各类市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整治和消除市场火灾隐患,务求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专项整治工作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整治工作中要突出重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市场(商场、超市、室内市场),跟踪督办,加大整治力度,对多次整改仍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报请政府坚决依法关停一批,在市场消除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隐患;对被依法责令停业或关闭的市场(商场、超市、室内市场),在公安消防部门检查合格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批准其重新开业或为其办理有关证照;对干扰、阻挠专项整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理;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徊私舞弊的,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三)加强市场巡查。各分局要加大对管辖区内各类市场巡查力度,对重点市场、重点部位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查,巡查必须有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必须责令整改,限期整改必须跟踪巡查,到期必须复查,真正做到隐患不除,工作不止。
品牌调查。济南市场品牌地位调查中,当前国家级品牌杉杉、雅戈尔和地方级品牌红领排列在市场销份额前列(国外品牌未计)。消费者对杉杉品牌是有较高的品牌偏好程度。消费者很少品牌忠诚度,市场上表现较好的是具有高度品牌偏好的:其中有杉杉、雅戈尔、红领等。有的消费者心目中理想品牌偏好与实际购买品牌有一定差距。济南消费者对省内品牌认知形象普遍不佳,比较迷信江浙一带及进口品牌,新郎西服必须谈化消费者对产地的认知。
新郎品牌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这些消费者以大中专学生、中青年和女性居多,进入市场应注重对目标消费人群的传播。
消费者购买调查。影响消费者购买西服的诸多因素依次为价格、品牌偏好、穿着舒适得体、流行、款式、颜色、面料。消费者购买西服价位选择1000~1500元左右,占购买人群60~70%。
通路与终端调查。济南市市区面积广阔,人口密度大,具有多个商业中心地,专卖店通路策略亦应考虑渠道覆盖的问题。在济南市场商圈环境调查中,银座附近、人民商场附近、市华联附近是适合新郎西服建立专卖店的上佳位置。店中店渠道操作模式困难重重。济南市场年销售西服产品约21万件(套)。
服务调查。免费干洗服务接受度高,又借济南干洗市场不规范,消费者不满意之机,建立起在济南市场特有的服务系统,进一步服务领先。
西服流行趋势调查。1999~XX年西服流行色将趋于多样化,将更具个性化、生活化,流行色中灰色(浅豆灰、野鸽灰、鼠灰)、蓝黑色、土色、咖啡色为主。面料流行以“薄、轻、软、挺”的全毛、毛涤为主。预计1999~XX年仍是平放头、三粒扣、四粒扣、无开气或气西服流行。休闲西服将大行其道,占到销售的3~4成。西服流行的板型以及进口欧板为主。
新郎西服济南市场竞争sowt分析
优势:品牌提及知名度;价格竞争力;产品品质品牌具有规划;市场网络控制;顾客满意经营;免费干洗第一家;其它市场的经营成功经验;认真考虑消费者问题。
劣势:企业规模;品牌代表性;产品更新、产品研发能力;企业形象认知;市场份额与市场地位;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缺少可评价因素。
机会:消费者对各个品牌均缺少较高忠诚度;对免费干洗服务的认同;服务能力可占先性;通货膨胀因素导致的销售增长;进入济南市场的便利性;济南市场人口数量大;对周边市场形成重大影响,济南市场在整个山东市场中充分发挥点与面的作用,带动整个市场销售。
问题:竞争强度高;竞品价格稳定性;竞品技术变化;济南市场的销售成本较高,如专卖店租赁户外广告、人员工资水平等的费用较高;渠道覆盖难度大,专卖店数量至少2-3家。
对应策略:强化并巩固市场优势;加强管理和技术创新,弥补劣势,如招聘专业人才、加强信息管理、加强产品研发能力和市场营销控管能力;利用机会,提升品牌竞争力,包括产品力(产能规模、产品市场适应能力)、市场力(网络体系和服务)、形象力(产品形象、服务形象、品牌亲和力)和cs体系建设,加大销售及市场占有,利用机会克服劣势;老生常谈,规范营销管理,时刻保有危机意识,发现市场问题,规范的管理和针对性的问题解决对策,会使企业屡屡化险为夷,不致举步艰难。
关于创新
新郎西服济南市场品牌竞争定位分析和品牌偏好分析:新郎西服中档价位的高品质优势,加之其它如服务优势等,在济南消费市场中占有较大的市场空间。据调查,济南市场消费者很少高度忠诚购买某一西服品牌,在很多情况下是在表现较好的几个品牌之间选择,另据资料显示,市场上表现较好的品牌却具有高度的品牌偏好,品牌偏好的前提是消费者对于该品牌具有较多的可评价因素,消费者对新郎西服缺少可评价的因素,展现品牌偏好,需解决以下问题:知名度、品质认知、顾客满意、市场占有覆盖、企业形象建设、创新。
未来新郎西服品牌价值影响:购买后的满足感作为新郎西服未来品牌价值目标,它的实现需要产品基础功能、利益区隔,尤其是品牌对于消费者的心理影响的支持,也就是说价值实现是循序渐进的。
引据分析:现代的西服品牌竞争逐步从品质竞争转向到品牌内涵、个性、文化的竞争,不再是实物质量的竞争;现代的西服品牌竞争具有时效的特征,即消费认知产品有时效感,能符合潮流;品牌的最高体现就是一种文化,企业要通过这些抓住消费者,立于市场而不败;服装的生命在于流行,21世纪流行主线:个性、舒适、环保、多功能。适于运用的范畴可包括:个性化的单量单裁,新型面料的引进采用,色括与上游企业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共同开发流行面料和多功能面料如易洗、免熨、防雨阻油、防污、抗静电等面料……;西服品牌化程度的品牌之间的差异性较小,济南市场消费者因职业、时代进步、个性等对服饰文化认同及选择穿用等各不相同,因此没有哪个品牌可以长期领导潮流,没有哪几个品牌长期处于绝对领导地位;济南市场消费者购买西服价位选择1000-1500元左右,占购买人群的60%-70%;1999-XX年济南市场西服流行趋向于多样化,将更具个性化,生活化;济南市场休闲西服将大行其道,占到销售的3-4成……
结论:所谓创新就是结合企业发展实际,时时把握和创造市场流行趋势,最大限度地探求发现并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打破常规,着眼于未来的市场开拓,着手于构建市场竞争优势,创立适合于新郎西服自己的品牌风格和产品结构体系、产品价格体系等等。
新郎西服产品策略构想
产品核心策略:532策略,即普通意义上的正装西服占产品结构的5成,休闲西服占产品结构的3成,单量单裁占产品结构的2成。形成正装一族,休闲一族,个性一族的格局,并淡化“新郎”简单字义。
单量单裁产品策略实现支持:着眼于未来市场的开拓,成立“单量单裁产品策略规划小组”;发挥信息系统的作用,把握市场流行趋向,掌握市场领先品牌的产品结构变化信息情报资料;搜集国内外另类西服的款式设计、面料花色选用等图片信息,应用于售点单量单裁设计,并应用于产品的开发;招聘专业设计人员,深入消费群体沟通,开发出消费者需求并乐于购买的产品;策略推广的政策支持,设备、技术支持;世上无事不可为,创新才能生存;不唯单量单裁产品销售,旨在着眼未来市场开拓,创造市场歧异点,引导品牌竞争向更高层次的延伸,积蓄品牌优势,赢得消费者认同和品牌偏好;单量单裁产品策略,未来将成为新郎品牌向高档西服品牌延伸奠立基础;单量单裁产品当前仍延续中档价位策略,即500-1200元价格策略,附加设计费。
新郎西服服务策略构想
1、“免费干洗”的服务策略在济南应从消费者根本做起,首先济南市场有干洗店700多家,据调查干洗业良莠不齐,干洗质量较差,消费者不良反应强烈,济南消协近期已针对这一问题,专门成立洗涤行业分会,公司可借这一契机,并通过与媒体协作,公布目前《山东省西服干洗消费市场调查报告》相关内容,籍此引起消费者对公司服务策略的关注。
2、“免费干洗”服务做为公司市场优势之一,据调查深受广大济南消费者欢迎,纷纷表示接受,但消费者同时又认为:免费干洗如能提高其方便性,效果会更好,由此:在专卖店设立专线“售后服务电话”;购置两辆小型厢式面包车,做为“免费干洗”专用服务车,在相应区域内负责干洗服务流程中西服从顾客ê专卖店和从专卖店ê顾客手中的流程工作;服务车设计与现服务标识系统设计相统一,又可起到宣传效应;上门服务,还应考虑顾客对安全因素的考虑,由此推出“专线服务”,即服务人员在上门服务时,要身着专用服饰(如黄马甲、和配戴工作证章),在敲开顾客门户后,要回站到距门1米以上的距离后,为顾客提供服务,让顾客放心;由服务体系的建立为切入,建立消费者资料库,以实现新郎西服未来的价值,即购后的满意感为目标,加强资讯的管理与处理、决策、运用。
新郎西服济南市场进入整合传播
1、传播目标与任务:提高品牌在目标人群中的到位传播和提及知名度;策略制胜,以顾客满意为中心的产品策略、价格策略、渠道终端管理强化、服务策略等的整合、提高消费者的品质认知满意和对品牌的可评价因素,培养品牌与消费者的关系;以销售促进和公关传播刺激消费;突出创新,强化塑造未来核心竞争能力与优势。
2、传播工具选择与传播内容概要:
·电视、媒体及传播内容概要:品牌形象篇、企业形象专题片。
·报纸、媒体及传播内容概要:
a、系列之一,“顾客满意”篇,诉求主要内容包括:①突出情感诉术和创意广告表现,体现对济南消费人群的特别关爱。②企业经营理念潜移默化的渗透。③新郎西服市场竞争四大优势。④新郎西服顾客满意八项承诺。
b、系列之二“免费干洗第一家”篇,诉求主要内容包括:①免费干洗服务的内容。②创新的服务策略。
c、系列之三“为您设计”或“为个性设计”篇,诉求主要内容:①单量单载。②创新的产品策略。
d、系列之四“开业庆典”篇,诉求主要内容:①第148~150家连锁店开业。②促销内容。
注:①以上系列广告可考虑倒计时登载形式,如“距新郎西服第148~150家专卖店开业还有4天”。
②系列广告中可辟一角设计招聘启事,面向全省招聘营销专业、信息管理、服装设计等专业人才。
·公关行动——泉城广场高雅音乐晚会。举办此晚会的利益点:泉城广场地处济南市繁华闹市中心,是人们喜欢的大型娱乐场所;广场自99年10月1日投入使用以来,未有举办过各类活动,活动的举行能引起社会轰动效应,并会带来广大媒体的争相报道;消费者对于品牌的第一概念很重要,新郎西服虽定位于中低档价位,公关的效应也会在目标消费人群中形成“品位之选”的印象;整合的行动切入市场,具有强大的影响与渗透力。
新郎“视窗工程”初步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