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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是一门古老的身体语言艺术,具有悠久的传统。从其产生看,其产生在尚没有文字的远古时代,是伴随先民图腾崇拜和祭祀活动的需要而产生的。早期舞蹈往往在祭祀性场合表演,成为先民祭告神灵、传达神意、表达情感的一种重要方式。现存各民族民间舞蹈中,有许多舞蹈就具有浓厚的原始宗教色彩和极强的仪式性特点,这是各民族早期思维方式和生存方式在舞蹈中的遗存。随着历史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舞蹈的社会功能和文化性质也不断地发生变化,成为一种具有极强审美价值的欣赏性艺术,具有娱乐、表演、抒情等多种艺术特性,但是这些特性都是从舞蹈最早存在的仪式性中渐渐衍生出来的。在这一意义上,可以说舞蹈的根本属性是仪式性。
一、何谓仪式
郭于华在其《仪式与社会变迁》一书中说:“仪式,通常是指具有象征性、表演性特征的由文化传统所规定的一整套行为方式。它可以是神圣的,也可以是凡俗的活动。这类活动经常被功能性地解释为在特定群体或文化中沟通(人与神之间、人与人之间)、过度(社会类别的、地域的、生命周期的)、强化秩序及整合社会的方式。”[1]纪兰慰认为“仪式就是通过一定的时间、地点、对象、形式再现社会习俗(生活)的一个过程;通过岁岁重复、交替的程式化、制度化的仪式行为,实现某一时刻仪式所意味着的一切。”[2]前者主要从仪式的社会功能角度对其进行定义的,后者主要从仪式的过程性角度定义的。虽然侧重点不同,但皆揭示了仪式的基本内涵,即仪式的程式化、制度性和象征性。《说文》曰:“仪,度也。从人,义声。”墨子·天志》:“置此以为法,立此以为仪,将以量天下之王公大人、卿大夫之仁与不仁譬之犹分黑白也。”又《说文》曰:“式,法也,从工,弋声。”《诗·大雅·下武》“成王之孚,下土之式。”毛传:“式,法也。”可见,“仪”和“式”的本义皆是法度、准则、规矩的意思。中国古代“礼仪”连称,其实就是指各种礼俗仪式,这是古代早期仪式的主要内涵。仪式行为者往往通过姿势、舞蹈、吟唱、演奏等表演性活动和对象、场景等实物性安排营造一个有意义的仪式情境,并从这种情境中重温和体验这些意义带给他们的心灵慰藉和精神需求。因此,一个仪式,就是一个充满意义的世界,是一个用感性手段作为意义符号的象征体系。所以,象征人类学家特纳认为,和动物的仪式化相比,人类仪式的原理是象征性的,仪式中的象征符号具有组合和重组的类似语言的能力,仪式就是“一个符号的聚合体。”仪式符号大致有:(1)语言形式的符号,如颂辞、诗文、韵白、咒语以及歌词等;(2)物件形式的符号,如道具、服饰、用品、绘画、塑像、乐器等;(3)行为形式的符号,如行动、姿势、手势、舞蹈、歌唱行为、演奏行为以及仪式角色的扮演等;(4)声音形式的符号,如呼叫声、呐喊声、吟诵声、歌唱声、响器敲击声、舞蹈节奏声、音乐演奏声等。[3]可见,舞蹈是仪式符号中比较重要的一种,它既可充当行为形式符号,还可充当声音形式的符号。
二、先秦仪式的文化内涵与社会生活
中国上古时期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是以礼俗仪式为核心展开的。“礼”之本义乃指祭神之器,而后引用为祭神的宗教仪式,再而后才泛指人类社会日常生活中的各种行为仪式。《说文解字·示部》:“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从示从豊。”所谓“豊”,《说文》曰:“行礼之器,从豆,象形。”可见,礼是渊源于上古巫祝事神活动的。孔子曰:“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左传·隐公十一年》引)可见,礼俗仪式在早期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历代王朝建国之初最重大的文化举措莫过于制礼作乐,也说明礼乐在古代政治文化中的重要性。从本质上说,礼是为了从自我约束的层面让人们去自觉遵守社会道德,从制度的层面来维护社会等级。而礼的外在形式则是仪式,即通过各种仪式行为和过程规范社会的各种秩序,再现礼的精神内核。祭天祭祖、岁时祭典和其他政治仪式决定着国家的政治秩序;礼仪中的等级规则决定了集体内部的交往秩序;生老病死,婚丧嫁娶仪式及其他各种人生礼仪和节日庆典仪式决定着人们的生活秩序;春祈秋报及其相关节候性祭典与各类生产仪式,构成了农业社会中的经济秩序。由此可见,仪式是上古时期生产生活各领域的中介环节,也是社会秩序的表征性符号和文化事项的联结点。它表征着上古时期整个社会生活和文化生活的节奏。仪式在社会生活中的功能,一方面,体现为仪式使生产生活的各方面有秩序地开展;另一方面,仪式还承载着集体意识如生命观、死亡观、伦理观、禁忌观等民族文化的深层心理内涵。
三、中国早期的仪式及其类型
意大利学者维柯《新科学》认为每个民族的诞生和发展中大致经历了互为衔接的三个时代,即神的时代、英雄时代、人的时代,[4]我国早期先民的认知观念和仪式活动也可从维柯所分的这三个时代进行分析。
所谓神的时代即人类的史前社会。从现存文献记载和考古学成果证明,中国早期的仪式活动可以追溯到旧石器时代的山顶洞人。山顶洞人已经有鬼魂崇拜观念和与此相关的丧葬巫术仪式,新石器的仰韶时代已经有社祭的考古遗存,龙山时代已经有祭祖的考古遗存。[5]夏朝之前的颛顼、尧、舜、禹等方国时期,从大量而成套的祭祀仪器的出土可见,此期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的祭祀礼仪。这些礼仪是原始宗教的产物,是在先民自然崇拜、图腾崇拜以及祖先崇拜等原始的支配下进行的。早期先民对这些看不见的力量或以臣服与膜拜的方式进行祭祀,或借助某种神力进行干预、制服以达到目的,于是产生了巫术思维和巫术仪式。
所谓英雄时代即夏商时期。这时候的祭祀仪式是围绕英雄崇拜和祖先崇拜进行的。夏禹治理水患当为中华民族英雄崇拜观念最早的表现。他死后被奉为社神,人们制礼作乐歌颂其功德,《大夏》乐舞就是为祭祀夏禹而作的。当然,大禹还具有祖灵的性质。商代祖先崇拜观念占据主导,现存甲骨卜辞中有相当数量是商人祭祀鬼神的记录。《礼记·表记》曰:“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殷人所尊之神,除自然神、英雄神以外,还主要是祖先神。甲骨文中“帝”、“上帝”等字样,不是后来抽象意义上的帝,而与“祖”的意义是相同的。《大濩》乐舞就是表彰商汤灭夏之功的祭祀仪式乐舞。
所谓人的时代,即西周及以后的祖神分离和以德配天的祭祀仪式。西周重人事而轻神事。其宗族崇拜观念强调道德教化和政治秩序,倾向于人事和伦理的经营。其祭祀仪式无论祭祖还是祭天,都有意识突出礼仪制度的性质,其《大武》、《大象》乐舞,是这种观念在意识音乐中的体现。
以上勾勒了中国古代早期仪式发展的基本面貌和特点。下文对中国早期的仪式类型作简要勾勒。
1、巫术仪式
巫术是人类童年时期,对人自身和人以外的自然的认识还处于蒙昧状态时对神秘的异己力量有所感受和体验的时候,自然产生的言辞和行为,并使其固定化的结果。原始时代的人们相信人与自然存在着的某些神秘联系的观念,幻想人可以通过某种特殊的方式影响自然和他人,于是产生了巫术。巫术仪式一般包括巫术行为和与此相关的一整套巫术观念。通常形式是通过一定的仪式表演来利用和操纵某种对象影响人类生活或自然界的事件,以满足一定的目的。巫术的仪式表演常常采取象征性的歌舞形式,并使用某种据认为赋有巫术魔力的实物和咒语。中国大约在旧石器时代晚期,随着氏族社会图腾崇拜的出现,也出现了相关的神话和巫术。中国早期巫术涉及古人社会生活的各方面。除个体巫术外,还有公共巫术,如禳灾巫术有《山海经》中的驱旱魃巫术,《吕氏春秋》中的汤祷桑林的止旱求雨巫术;顺祝巫术有《吕氏春秋》祈求农业丰收的“葛天氏之乐”;诅咒巫术有《尚书·牧誓》中的克敌巫术等。2、占卜仪式
占卜仪式起源于原始范畴中的前兆迷信。史前的先民们相信事物发展的趋势与一些特定的事象诸如气候、天象、梦境、卜兆等出现之间存在必然的联系。这样便产生了根据特定事象推知事情结果的占卜仪式。主要有龟卜、筮占、谣占、梦占等仪式。《史记·龟策列传》曰:“闻古五帝三王,发动举事,必先决蓍龟。……自三代之兴,各据祯祥:涂山之兆从,而夏启世;飞燕之卜顺,故殷兴;百谷之筮吉,故周王。”《礼记·表记》曰:“昔三代明王皆事天地之神明,无非卜筮之用。”西南各少数民族现在还保留着一些古老而原始的占卜仪式。如藏族、云南羌族、四川彝族、贵州苗族、湘西土家族等皆有各种占卜仪式。
3、祭祀仪式
史前社会的祭祀仪式种类繁多,说明祭祀仪式在中国早期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祭祀仪式中最古老也是最重要的仪式当属蜡祭、社祭与祖祭。张光直先生认为:“仰韶时期农村里最要紧的仪式是祈丰收,拜土地;在他们仪式用的器皿上画几个象征繁殖力的女子性器的纹样,正说明我们祖先祭祀时的虔诚,并吐露作为这片诚心之原动力的耕作生活之艰苦。[6]这就是后来的蜡祭。所祭之神有八种,又称八蜡,是在十二月时索求四方百物之神而祭之,以求得农业丰收。社祭是对社神的崇拜仪式,源于史前时期对土地的崇拜,后来演变为人格化的土地神灵崇拜。而且,社神具有自然神、农业神与部族神混合的特征。祭祖仪式最早可能在龙山期新石器时代就产生了。在仰韶村(龙山时期)出土的陶祖,很象一尊男性性器模型,据张光直先生推断,这是中国史上拜“祖”的最早实证。他认为:“中国古代的‘祖’字,本来是个性器的图画,亦即祖先牌位的原形。[7]
4、傩仪式
“傩”据说产生于黄帝时,傩祭开始时只限于宫廷,谓“大傩”、“国傩”。逐渐遍及于乡村,谓“乡人傩”。殷商时起就可见此宗教仪式,周代举行最为盛大。传说方相氏可以驱鬼逐疫,最迟在汉代,驱傩已与蜡祭发生联系,在蜡祭前一日,宫廷中要举行大傩。《后汉书·礼仪志》对此有比较详细的记载。举行傩祭时,巫师就要装扮成方相氏,身上穿着熊皮,头戴留有四只眼睛的面具,一边开路,一边喊:“傩!”率领十二个戴着面具、装扮成各种野兽的人--戴面具所具有的戏剧性已为人们所公认,后跟一百多个扎红头巾、穿黑衣服、手执拨浪鼓的少年儿童,到宫室、房舍、各处跳跃、呼喊,并合唱祭歌《赶鬼歌》以驱逐“疫鬼”,最后,把鬼赶到河里,把火炬丢进水里,表示鬼全部被河水逐走了——人们歌唱、舞蹈、打斗,场面甚为壮观,也极其富于戏剧性。据《论语·乡党》记载,每逢年三十孔子老家举行傩祭仪式时,孔子就“朝服而立阼阶,观乡人傩”。
5、人生仪式
人生是人的一生从一个阶段过度到另一阶段的重要标志,通过仪式强化人生转折时期的标志,表明先民对人生的独特理解和对生命的珍爱。有诞生仪式、冠礼、葬礼等。其中,冠礼最重要。冠礼源于氏族社会的“成丁礼”或“入社式”。
以上仅简要罗列了中国早期社会仪式生活的发展演进和最为重要的几类仪式生活。
可见,上述仪式内容已经涉及到早期先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不仅体现了先民的生活内容,也反映了先民的思维观念,而这些仪式大多数都要借助乐舞的形式进行。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舞蹈艺术是伴随着早期先民的各种仪式而产生的艺术形式,其直接目的是为先民的仪式活动服务的,也是整套仪式活动的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正如张本楠先生所说:“原始宗教仪式的进行过程就是原始舞蹈的创作和表演过程,原始宗教仪式的发展历史就是原始舞蹈的发展历史。无妨说,原始舞蹈就是宗教仪式。”[8]
参考文献:
[1]郭于华:《仪式与社会变迁》,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
[2]纪兰慰:《论民俗舞蹈的仪式》,民族艺术研究1999年版。
[3]薛艺兵:《仪式音乐的符号特征》,中国音乐学,2003年第2期。
[4]《维柯·新科学》朱光潜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7页。
舞蹈是一门古老的身体语言艺术,具有悠久的传统。从其产生看,其产生在尚没有文字的远古时代,是伴随先民图腾崇拜和祭祀活动的需要而产生的。早期舞蹈往往在祭祀性场合表演,成为先民祭告神灵、传达神意、表达情感的一种重要方式。现存各民族民间舞蹈中,有许多舞蹈就具有浓厚的原始宗教色彩和极强的仪式性特点,这是各民族早期思维方式和生存方式在舞蹈中的遗存。随着历史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舞蹈的社会功能和文化性质也不断地发生变化,成为一种具有极强审美价值的欣赏性艺术,具有娱乐、表演、抒情等多种艺术特性,但是这些特性都是从舞蹈最早存在的仪式性中渐渐衍生出来的。在这一意义上,可以说舞蹈的根本属性是仪式性。
一、何谓仪式
郭于华在其《仪式与社会变迁》一书中说:“仪式,通常是指具有象征性、表演性特征的由文化传统所规定的一整套行为方式。它可以是神圣的,也可以是凡俗的活动。这类活动经常被功能性地解释为在特定群体或文化中沟通(人与神之间、人与人之间)、过度(社会类别的、地域的、生命周期的)、强化秩序及整合社会的方式。”纪兰慰认为“仪式就是通过一定的时间、地点、对象、形式再现社会习俗(生活)的一个过程;通过岁岁重复、交替的程式化、制度化的仪式行为,实现某一时刻仪式所意味着的一切。”前者主要从仪式的社会功能角度对其进行定义的,后者主要从仪式的过程性角度定义的。虽然侧重点不同,但皆揭示了仪式的基本内涵,即仪式的程式化、制度性和象征性。《说文》曰:“仪,度也。从人,义声。”墨子·天志》:“置此以为法,立此以为仪,将以量天下之王公大人、卿大夫之仁与不仁譬之犹分黑白也。”又《说文》曰:“式,法也,从工,弋声。”《诗·大雅·下武》“成王之孚,下土之式。”毛传:“式,法也。”可见,“仪”和“式”的本义皆是法度、准则、规矩的意思。中国古代“礼仪”连称,其实就是指各种礼俗仪式,这是古代早期仪式的主要内涵。仪式行为者往往通过姿势、舞蹈、吟唱、演奏等表演性活动和对象、场景等实物性安排营造一个有意义的仪式情境,并从这种情境中重温和体验这些意义带给他们的心灵慰藉和精神需求。因此,一个仪式,就是一个充满意义的世界,是一个用感性手段作为意义符号的象征体系。所以,象征人类学家特纳认为,和动物的仪式化相比,人类仪式的原理是象征性的,仪式中的象征符号具有组合和重组的类似语言的能力,仪式就是“一个符号的聚合体。”仪式符号大致有:(1)语言形式的符号,如颂辞、诗文、韵白、咒语以及歌词等;(2)物件形式的符号,如道具、服饰、用品、绘画、塑像、乐器等;(3)行为形式的符号,如行动、姿势、手势、舞蹈、歌唱行为、演奏行为以及仪式角色的扮演等;(4)声音形式的符号,如呼叫声、呐喊声、吟诵声、歌唱声、响器敲击声、舞蹈节奏声、音乐演奏声等。可见,舞蹈是仪式符号中比较重要的一种,它既可充当行为形式符号,还可充当声音形式的符号。
二、先秦仪式的文化内涵与社会生活
中国上古时期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是以礼俗仪式为核心展开的。“礼”之本义乃指祭神之器,而后引用为祭神的宗教仪式,再而后才泛指人类社会日常生活中的各种行为仪式。《说文解字·示部》:“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从示从豊。”所谓“豊”,《说文》曰:“行礼之器,从豆,象形。”可见,礼是渊源于上古巫祝事神活动的。孔子曰:“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左传·隐公十一年》引)可见,礼俗仪式在早期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历代王朝建国之初最重大的文化举措莫过于制礼作乐,也说明礼乐在古代政治文化中的重要性。从本质上说,礼是为了从自我约束的层面让人们去自觉遵守社会道德,从制度的层面来维护社会等级。而礼的外在形式则是仪式,即通过各种仪式行为和过程规范社会的各种秩序,再现礼的精神内核。祭天祭祖、岁时祭典和其他政治仪式决定着国家的政治秩序;礼仪中的等级规则决定了集体内部的交往秩序;生老病死,婚丧嫁娶仪式及其他各种人生礼仪和节日庆典仪式决定着人们的生活秩序;春祈秋报及其相关节候性祭典与各类生产仪式,构成了农业社会中的经济秩序。由此可见,仪式是上古时期生产生活各领域的中介环节,也是社会秩序的表征性符号和文化事项的联结点。它表征着上古时期整个社会生活和文化生活的节奏。仪式在社会生活中的功能,一方面,体现为仪式使生产生活的各方面有秩序地开展;另一方面,仪式还承载着集体意识如生命观、死亡观、伦理观、禁忌观等民族文化的深层心理内涵。三、中国早期的仪式及其类型
意大利学者维柯《新科学》认为每个民族的诞生和发展中大致经历了互为衔接的三个时代,即神的时代、英雄时代、人的时代,我国早期先民的认知观念和仪式活动也可从维柯所分的这三个时代进行分析。
所谓神的时代即人类的史前社会。从现存文献记载和考古学成果证明,中国早期的仪式活动可以追溯到旧石器时代的山顶洞人。山顶洞人已经有鬼魂崇拜观念和与此相关的丧葬巫术仪式,新石器的仰韶时代已经有社祭的考古遗存,龙山时代已经有祭祖的考古遗存。夏朝之前的颛顼、尧、舜、禹等方国时期,从大量而成套的祭祀仪器的出土可见,此期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的祭祀礼仪。这些礼仪是原始宗教的产物,是在先民自然崇拜、图腾崇拜以及祖先崇拜等原始的支配下进行的。早期先民对这些看不见的力量或以臣服与膜拜的方式进行祭祀,或借助某种神力进行干预、制服以达到目的,于是产生了巫术思维和巫术仪式。
所谓英雄时代即夏商时期。这时候的祭祀仪式是围绕英雄崇拜和祖先崇拜进行的。夏禹治理水患当为中华民族英雄崇拜观念最早的表现。他死后被奉为社神,人们制礼作乐歌颂其功德,《大夏》乐舞就是为祭祀夏禹而作的。当然,大禹还具有祖灵的性质。商代祖先崇拜观念占据主导,现存甲骨卜辞中有相当数量是商人祭祀鬼神的记录。《礼记·表记》曰:“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殷人所尊之神,除自然神、英雄神以外,还主要是祖先神。甲骨文中“帝”、“上帝”等字样,不是后来抽象意义上的帝,而与“祖”的意义是相同的。《大濩》乐舞就是表彰商汤灭夏之功的祭祀仪式乐舞。
所谓人的时代,即西周及以后的祖神分离和以德配天的祭祀仪式。西周重人事而轻神事。其宗族崇拜观念强调道德教化和政治秩序,倾向于人事和伦理的经营。其祭祀仪式无论祭祖还是祭天,都有意识突出礼仪制度的性质,其《大武》、《大象》乐舞,是这种观念在意识音乐中的体现。
以上勾勒了中国古代早期仪式发展的基本面貌和特点。下文对中国早期的仪式类型作简要勾勒。
1、巫术仪式
巫术是人类童年时期,对人自身和人以外的自然的认识还处于蒙昧状态时对神秘的异己力量有所感受和体验的时候,自然产生的言辞和行为,并使其固定化的结果。原始时代的人们相信人与自然存在着的某些神秘联系的观念,幻想人可以通过某种特殊的方式影响自然和他人,于是产生了巫术。巫术仪式一般包括巫术行为和与此相关的一整套巫术观念。通常形式是通过一定的仪式表演来利用和操纵某种对象影响人类生活或自然界的事件,以满足一定的目的。巫术的仪式表演常常采取象征性的歌舞形式,并使用某种据认为赋有巫术魔力的实物和咒语。中国大约在旧石器时代晚期,随着氏族社会图腾崇拜的出现,也出现了相关的神话和巫术。中国早期巫术涉及古人社会生活的各方面。除个体巫术外,还有公共巫术,如禳灾巫术有《山海经》中的驱旱魃巫术,《吕氏春秋》中的汤祷桑林的止旱求雨巫术;顺祝巫术有《吕氏春秋》祈求农业丰收的“葛天氏之乐”;诅咒巫术有《尚书·牧誓》中的克敌巫术等。2、占卜仪式
占卜仪式起源于原始范畴中的前兆迷信。史前的先民们相信事物发展的趋势与一些特定的事象诸如气候、天象、梦境、卜兆等出现之间存在必然的联系。这样便产生了根据特定事象推知事情结果的占卜仪式。主要有龟卜、筮占、谣占、梦占等仪式。《史记·龟策列传》曰:“闻古五帝三王,发动举事,必先决蓍龟。……自三代之兴,各据祯祥:涂山之兆从,而夏启世;飞燕之卜顺,故殷兴;百谷之筮吉,故周王。”《礼记·表记》曰:“昔三代明王皆事天地之神明,无非卜筮之用。”西南各少数民族现在还保留着一些古老而原始的占卜仪式。如藏族、云南羌族、四川彝族、贵州苗族、湘西土家族等皆有各种占卜仪式。
3、祭祀仪式
史前社会的祭祀仪式种类繁多,说明祭祀仪式在中国早期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祭祀仪式中最古老也是最重要的仪式当属蜡祭、社祭与祖祭。张光直先生认为:“仰韶时期农村里最要紧的仪式是祈丰收,拜土地;在他们仪式用的器皿上画几个象征繁殖力的女子性器的纹样,正说明我们祖先祭祀时的虔诚,并吐露作为这片诚心之原动力的耕作生活之艰苦。这就是后来的蜡祭。所祭之神有八种,又称八蜡,是在十二月时索求四方百物之神而祭之,以求得农业丰收。社祭是对社神的崇拜仪式,源于史前时期对土地的崇拜,后来演变为人格化的土地神灵崇拜。而且,社神具有自然神、农业神与部族神混合的特征。祭祖仪式最早可能在龙山期新石器时代就产生了。在仰韶村(龙山时期)出土的陶祖,很象一尊男性性器模型,据张光直先生推断,这是中国史上拜“祖”的最早实证。他认为:“中国古代的‘祖’字,本来是个性器的图画,亦即祖先牌位的原形。
4、傩仪式
“傩”据说产生于黄帝时,傩祭开始时只限于宫廷,谓“大傩”、“国傩”。逐渐遍及于乡村,谓“乡人傩”。殷商时起就可见此宗教仪式,周代举行最为盛大。传说方相氏可以驱鬼逐疫,最迟在汉代,驱傩已与蜡祭发生联系,在蜡祭前一日,宫廷中要举行大傩。《后汉书·礼仪志》对此有比较详细的记载。举行傩祭时,巫师就要装扮成方相氏,身上穿着熊皮,头戴留有四只眼睛的面具,一边开路,一边喊:“傩!”率领十二个戴着面具、装扮成各种野兽的人--戴面具所具有的戏剧性已为人们所公认,后跟一百多个扎红头巾、穿黑衣服、手执拨浪鼓的少年儿童,到宫室、房舍、各处跳跃、呼喊,并合唱祭歌《赶鬼歌》以驱逐“疫鬼”,最后,把鬼赶到河里,把火炬丢进水里,表示鬼全部被河水逐走了——人们歌唱、舞蹈、打斗,场面甚为壮观,也极其富于戏剧性。据《论语·乡党》记载,每逢年三十孔子老家举行傩祭仪式时,孔子就“朝服而立阼阶,观乡人傩”。
5、人生仪式
人生是人的一生从一个阶段过度到另一阶段的重要标志,通过仪式强化人生转折时期的标志,表明先民对人生的独特理解和对生命的珍爱。有诞生仪式、冠礼、葬礼等。其中,冠礼最重要。冠礼源于氏族社会的“成丁礼”或“入社式”。
以上仅简要罗列了中国早期社会仪式生活的发展演进和最为重要的几类仪式生活。
可见,上述仪式内容已经涉及到早期先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不仅体现了先民的生活内容,也反映了先民的思维观念,而这些仪式大多数都要借助乐舞的形式进行。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舞蹈艺术是伴随着早期先民的各种仪式而产生的艺术形式,其直接目的是为先民的仪式活动服务的,也是整套仪式活动的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正如张本楠先生所说:“原始宗教仪式的进行过程就是原始舞蹈的创作和表演过程,原始宗教仪式的发展历史就是原始舞蹈的发展历史。无妨说,原始舞蹈就是宗教仪式。”
参考文献:
郭于华:《仪式与社会变迁》,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
纪兰慰:《论民俗舞蹈的仪式》,民族艺术研究1999年版。
薛艺兵:《仪式音乐的符号特征》,中国音乐学,2003年第2期。
《维柯·新科学》朱光潜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7页。
③来源同上.
④王雪.制度化背景中的剪纸传承与生活实践[D].中央民族大学博士论文.第38页.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G613.6 【文章标识码】A【文章编号】1326-3587(2011)07-0055-01
长期以来,一些美术教师过于强调学科中心,过于关注美术专业知识和技能,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学生的生活经验,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逐渐失去了自我探究的动力和习惯,严重压抑了自身潜能的发展,学生的创造力被压抑了。在推进素质教育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人已认识到美术教育在提高与完善人的素质方面所具有的独特作用,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是当前美术教育中极为重要的一环,也是素质教育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因此,美术教学中应更注重对学生创造力的培养,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为了在美术教学中如何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呢?
一、激发学生的美术兴趣
在教学过程中,不少学生对美术没有兴趣,因此学习与生活脱离,还有就是对美术理论知识的缺乏,不知道怎样将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相结合等等一系列的问题,从而导致学生对美术失去兴趣。古代大教育家孔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可见,教师应在课堂教学中,坚持贯彻启发式原则,采用多种教学形式,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使他们生动活泼地学习。从而增强其艺术表现欲和创作欲。
一件好的美术作品,一次成功的作品展览,一次精到的示范,一个精心设计的课堂教学论文导入,一句鼓励的话,都可以引起学生对美术教学论文的短暂关注和学习激情,而要使学生的学习兴趣长久保持却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必须有一个长久而系统的计划,认真分析和研究学生的年龄特征、认知习惯和个性心理,采用能使学生快乐,符合学生认知习惯,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富有时代气息的教学论文形式、教学论文内容、教学论文办法,通过长久而不间断的鼓励、诱导,才有可能使学生产生对美术学习的浓厚兴趣,并能长久的保持下去。
二、诱发想象,发挥创造性
想象是学生思维的翅膀。学生一旦张开想象的翅膀,便可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地飞翔在形象思维的天空,有利于创造性思维的发挥。教师要通过精炼而艺术的语言,生动又直观的教学及创设好的艺术氛围,积极诱发学生大胆想象,包括对美术创作的内容、色彩等的想象。英国诗人雪莱说:“人的想象过程,就是创造力的发展过程。”没有想象,就没有创造,作品就缺乏学生自己的特色。
三、鼓励求异,保护创新思维
学生通过教师的讲解、范画及优秀作品的欣赏,对于作画大都心中有数。但是,许多学生喜欢“依样葫芦”,尽管有些学生表现得还相当不错,但就作品而言缺乏创造性、缺少个性。教师在肯定的同时,应多鼓励他们标新立异,突破定势思维的影响,突破范画等的约束,敢于独辟蹊径,与众不同(当然,适量的临摹练习在美术教学中也是必不可少的)。即便有的学生作品显得幼稚、荒诞或丑陋,但这恰恰是他们的创新意识的流露,有的说不定还体现了一种独特的艺术魅力,教师应及时予以保护和激励,切不可挖苦,讽刺学生或将这“一棒子打死”,扼杀学生的创新思维。
二、国内研究状况述评
在国内,民间艺术的原生性是著名文艺学家张道一先生反复提到的一个理论范畴。不过他所用的不叫“原生性”,而叫“原发性”,但实际内涵是一回事。先是1988年,张道一先生在他那篇著名论文《中国民艺学发想》中,第一次提及民间艺术的原生性特点。他说:“民间艺术……其作者主要是基层的劳动者(在我国主要是农民和部分手工业者),他们的创作带有原发性、业余性和自娱性,其地域性也很强。就这个意义上说,它带有艺术的‘基础’和‘矿藏’的性质。”十年后,他在为其博士生、现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院长潘鲁生教授的《民艺学论纲》作序时,再次指出:“由于民间艺术出自下层的劳动者,带有‘原发性’,与大众生活直接联系,因而以实际应用者居多。”其后到了2005年,他在《民间美术的二分法》一文中再次强调:“研究民间美术,包括研究民间美术的分类,一定要注意它的原发性和生活的特点,不能脱离开大众的实际活动。”张道一先生的文章有一个特点,或者可以称之为论文的散文化,其好处是厚积薄发,举重若轻,深入浅出,随处生发,所以读起来很轻松。但与此同时,因为他不大拘泥于论文的写作程式,所以像“原生性”这样的重要概念,虽然他一直在用,可是从来没有正面界定过它的内涵。我已多次通读《张道一选集》,和《张道一论民艺》诸书,基本印象是,张道一先生所说的民间艺术的“原发性”,实际主要是指其实用功能与审美功能浑然一体的性质。另外,我们注意到,张道一先生还不断提到民间艺术的“本元性”、“本元文化”或“本原文化”、“母体性”等等,而这些概念与“原发性”内涵都是相通的。如他在《中国民艺学发想》一文中写道:工艺文化是人类最基本的一种文化。历史发展的序列告诉我们,人类最初的造物活动是从实用开始的,在实用中发展了审美。当社会分工逐渐细致,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各自独立之后,工艺文化并没有解体,一起延续至今,因而它带有综合性和本元性。……从这个意义上说,工艺的内涵不是太窄而是非常之宽,理所当然成为美术的母型。很明显,这里所谓“本元性”,就是指人类最初造物活动的实用与审美一体化的性质,所以与“原发性”基本上是一回事。在其他论文中,张道一先生还有类似的表述。他说:“民间艺术是一种‘母体’性的文化,对于一个民族来说,各种专业艺术可以升得很高。但民间艺术是孕育一切的基础,所以说民间艺术既是民族艺术之流,又是民族艺术之源。”又说:“本元文化就其性质和意义讲,也可称为‘本原文化’。它是人类最初的文化形态之一,也永葆绿树常青。民艺是同广大人民的生活关系最密切的,就其主流来说,多带有实用性,既保持着本原文化的特点,又是本元的。”“事实上,人类创造的文化,首先是兼有物质和精神而不可分离的‘本元文化’,这就是工艺美术。”张道一先生这些看上去似乎大同小异的说法,实际上显示了他对民间艺术特征探索的执着,他不是在自我重复,而是在不断思考,变换切入角度,以便寻求更精准的表述。“元初”之“元”,与“原始”之“原”,意义非常接近。既然“本元文化”的基本特征就是物质与精神的统一,可见张道一先生的“本元性”、“本元文化”与“本原文化”,虽然表述不同,正可谓道通为一,和民间艺术的原发性也是相通的。张道一先生的博士生弟子、现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院长潘鲁生教授,在他的博士学位论文《民艺学论纲》中,充分领会了张道一先生学术思想中这一重要内核,对民间艺术的原发性作了进一步探讨。他对张道一先生各种散见的说法作了整合,使一些基本概念得到了更明确的表述。首先,他充分认识并强调了原发性特征之于民间艺术的重要意义。他说:“原发性特征是民艺与其他艺术相区别的重要特征之一,也是它的母体性特征。”这不仅突出了原发性特征对于民间艺术的重要意义,同时也突显了原发性范畴对于民艺学学科建构的重要意义。其次,他对“原发性”概念的产生作了描述性的阐释。他说:“与生活的接近还使民艺保留了艺术发生时的特征,即原始艺术时期艺术与生产活动或生活情景的一体化,在这种艺术活动中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相交织,创造了既有实用价值又溶合了审美功能的产品。……尽管民艺与原始艺术的这种性质不可等同,二者是不同的社会环境中造成的艺术,但这种接近生活的原发性特征却是一致的。”这一段话表明,所谓“原发性”,就是从艺术发生学角度来看的原始艺术发生(产生)时期的基本特性,其基本内涵就是实用价值与审美功能的一体化。其三,他对张道一先生论著中不断提及的“本元文化”也给出了明确的说法。他说:“民艺的各种创造,都可以从原始工艺品中找出客观存在的雏形,因为后世的造物文化无不生发于原始文化的渊源,原始文化,即本元文化。”这种表述,一方面是使原来带有神秘意味的“本元文化”顿时显得清楚明白,但同时也丧失了张道一先生原来说法的一些微妙意味。应该说,当张道一先生用“本原文化”时,他确实是指“人类最初的文化形态”即原始文化;但当他用“本元文化”或“本元性”时,他是在抛开时代概念,强调当下的民间艺术仍然一直葆有的物质功能与审美功能相统一的文化特质。从这方面来看,“本元文化”不同于“原始文化”,“原始文化”只能存在于原始社会,而“本元文化”则可以超越时空而具有某种永恒性。除了张道一先生和他的弟子潘鲁生教授之外,还有一些学者对民间艺术的原生性作过探索。如中国艺术研究院的方李莉研究员。她在论著中曾多次涉及这一课题,但最为集中的论述见于她的论文《论工艺美术的原生性与再生性》。
这篇论文有两个重要观点。其一,她认为民间艺术或传统工艺美术具有保持民族原生性文化的载体功能。她说:“人类最初的工艺美术是一座横架在原始混沌世界和现代文明世界之间的桥梁。所以,认识和了解由原始文化一直发展下来的传统工艺美术,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人类世界最早形成的动因以及其最初始的原生性。也可以说,其是一个民族原生性文化的储存器。”其二,方李莉认为,原生性艺术所葆有的“野生”文化基因具有着超强的生命力。她说:现在的生物技术创造出了某些具有优良特性的新的作物品种,整齐、高产甚至具有天然抵抗虫害的能力。但这种实验室里创造出来的新品种很快会形成各种天敌,有时只有几个生长季节就遭到破坏。虽然每隔几年把新基因嫁接到商用品种上可以加强它们基因的抵抗能力,但是,能够提高粮食作物活力的各种基因只存在于野生环境。也就是说,现代作物的基因是软弱的。……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只能指望人工品种在大自然里有一个足够强壮的“野生亲戚”。这些野生植物在自然环境的激烈斗争中获得了一种遗传的抵抗力。这是那些娇生惯养的人工作物所没有的一种抵抗力。这是借用生物学的遗传基因学说来讲“文化基因”,非常生动而恰切。尤其具有启发意义的是,近现代艺术史上,从高更、卢梭到毕加索、马蒂斯、夏加尔以及亨利•摩尔等人,为什么会不约而同地从原始艺术、民间艺术中寻求改革的灵感,方李莉先生给我们提供了理论依据,原来这些现代艺术家是在为失去生机的现代艺术寻求一个强壮的“野生亲戚”,并为其注入原生的文化基因。相关的研究论著还有吕品田先生的《中国民间美术观念》,其中也多次提到民间美术的原生性或原发性特点。在第一章“主题与观念”中,吕品田先生说,他的研究目标之一,“是希望捕捉住那些具有原生性和主导性的观念”,而“所谓原生性是指某种观念与人类基本生存要求相关联,以至在发生过程中先于别的观念。”这个定义也许还不够准确与周全,却具有很高的学术含量,尤其是他并不从发生学意义上强调其原始性,而是从民间美术作者的生存环境来强调其“与人类基本生存要求相关联”的特性,这对张道一先生和潘鲁生教授的说法都是一种重要的补充。该书中还写道:“民间美术作为一种艺术形态的‘过程———动态’性质,非抽象艺术的表现性和‘实用———审美’的精神功利性,表明它比其它造型艺术在内涵和形式结构方面更接近原始艺术。”与宫廷美术、文人美术相比,“民间美术这种存在形式更具有原发性,、底层性、民众性和通俗性,因此更能体现和保持某些根基性的民族特征。”这里所谓“实用———审美的精神功利性”,事实上也就是张道一先生所说的实用价值与审美价值的一体化,吕品田先生试图把一个较长的短语熔铸成一个名词性范畴,只不过显得有点生涩了。另外还有一些学者,虽然没有采用“原生性”或“原发性”概念,但所讨论的问题却具有共同的指向性。如原文化部部长、现国家政协副主席孙家正先生《在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从文化记忆、精神传承的角度看,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了更为古老的文化观念,更为深远的精神根源,沉积着民族独特的思维形式,心理活动的最深层结构,保留着民族文化的最原初状态。”这里所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间艺术的概念是相通的,甚至主要就是指民间艺术。一直致力于民间艺术研究的靳之林先生,他的《抓髻娃娃与人类群体的原始观念》(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生命之树与中国民间民俗艺术》(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绵绵瓜瓞与中国本原哲学的诞生》(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为我们研究中国民间艺术的原生性提供了大量实例与学术借鉴。他在《论中国民间美术》一文中说,中国民间美术“是中华民族的母体艺术”;“传统民间艺术形态随时展而发展转化,在人类文化发展的相互交融与影响中,将以新的材料和艺术形态出现,但万变不离其宗,这个宗就是中华民族的本原文化与本原哲学的内核,即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另一位长期从事民间美术研究的杨先让先生,在其论文《传统民间美术的演进与走向》中写道:“人类自从私有制和阶级出现以后,文化艺术的民间与非民间的区别也就产生了,但他们却都是从原始本源艺术那里分化出来的,一个升华为非民间的文化艺术,在改朝换代中传递变异着,形成了自己的规律与体系,另一个是民间的文化艺术,即劳动者的文化艺术,或曰庶民的文化艺术,直接由原始本源艺术那里嫡传着,十分缓慢的变异发展着,并牢牢地把握着原始本源艺术的生命与生殖崇拜的主题。”又如,胡潇在其《民间艺术的文化寻绎》一书中指出:“民间艺术蕴含着原始的基力”;
民间艺术“能从艺术上帮助当代人更真切地认识人类生命活动的本体、始元和内秘。”“在民间艺术中,它的某些原始思维及其造型学原则、审美意韵,将人类早期那纯真稚拙的兴趣以及沉于造化、物我一体的美好心灵一再复现出来,在艺术上部分地也是更多形式地重复着社会发展史中那‘永不复返的阶段’上的事象,在现实的时域内向人们展示一个遥远而又美好的过去。”这些论述虽然没有采用“原生性”概念,但他们讲民间美术的本原文化特点,可以说是殊途同归或异曲同工。还有近年来出版的王增永所著《华夏文化源流考》,从民间物质艺术切入,专列《民间艺术的原生性特征》一章。其中写道:所谓的文化原生性,是指人类文化的初始性和稚拙性。人类文化由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从粗糙到高雅,这是人类文化一个发展的必然过程。原始文化是人类社会的初始文化,。原始艺术大多是简单低级和粗糙鄙陋的,但它们是原始先人的精心创造,体现着原始先人的心灵感受。原始艺术充满着勃勃生机,潜含着极大的发展空间,是人类初始时代的崇高艺术,显示出稚嫩的艺术原生美,有着文明文化不可替代的历史价值和美学价值,是文明文化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发展源泉。这种独特的文化内涵和艺术风格即是原始文化的原生性。原始文化的原生性就是人类文化的原生性。这里虽然更多的是在谈原始艺术,但是要讨论民间艺术的原生性就必须追根溯源,其中所提到的“初始性和稚拙性”以及“稚嫩的艺术原生美”等等,用语都比较准确。
三、国外研究状况述评
在国外,最值得注意的是一直致力于“原生艺术”研究的法国艺术家让•迪比费(Jean.Dubuffet,1901—1985)(或作“杜布菲”、“杜勃飞”等),他从上世纪40年代开始从事原生艺术作品的搜集与理论研究,可以说是这一独特艺术领域的开创者。所谓“原生艺术”,英文作“artbrut”,源出法文。该词为迪比费所创,中文译法颇多,有的译为“生涩艺术”或“天然艺术”,国外亦或译作“粗美术”,而一直致力于朴素艺术研究的台湾籍女学者洪米贞则把它译作“原生艺术”。洪米贞1965年出生于台湾屏东市,旅居巴黎多年,后客居北京。她1995年主编出版《台湾朴素艺术图录》(台北县立文化中心),2000年出版《异艺分呈———原生艺术的故事》(艺术家出版社),2003年出版《灵魅•狂想•洪通》(雄狮美术出版社)。看得出来,她是一直在致力于朴素艺术与原生艺术的研究。2004年,洪米贞所著《原生艺术的故事》引入大陆,由河北教育出版社出版,这才使得我们对迪比费的原生艺术有了更多的了解。洪米贞把让•迪比费释作“原生艺术的催生者”,但到底什么是原生艺术,迪比费自己也认为很难说清楚。所以,他很少尝试去给原生艺术下定义,而只是从不同角度去描述原生艺术的基本特征。他说:原生艺术总是“呈现出自发与强烈创造性的特征,尽可能最少地依赖传统艺术与文化的陈腔滥调,而且作者都是些默默无闻的、与职业艺术圈没有关系的人”;原生艺术是“没有受到文化艺术污染的人所创作出来的作品,很少或根本没有模仿”;原生艺术是“完全纯粹、原生的艺术创作。(作品在)被它的作者创造出来的每一个过程,完全只肇始于作者自己内心的驱动力。”从创作者的身份来看,迪比费所认定的原生艺术主要包括三种类型,即:精神病人的艺术表现、通灵者的绘画,和具有高度颠覆性与边缘倾向的民间艺人的创作。在迪比费看来,这三种“异艺分子”或“界外艺术”并不是平等或并列的。他所认定的原生艺术尤其偏指精神病人和通灵者的艺术表现,而所谓“通灵者”实际也是精神病的一种表现。也许迪比费并不是偏嗜这种病态的或非正常人的艺术表现,而只是因为这样的人才能真正摆脱名利,而且一点不受传统艺术或职业艺术的影响。相比之下,民间艺术虽然也被列入宽泛意义的原生艺术,但又好像不太具有典型性,所以在洪米贞《原生艺术的故事》表述中,有时也显得不够统一。比如她一方面在第二章“异艺分子”下列了这样三节:原生艺术一:精神病人的艺术表现原生艺术二:通灵者的绘画原生艺术三:民间自学者的创作按照这种表述方式,民间艺术(或洪米贞经常采用的“朴素艺术”)当然也是原生艺术之一种。而且,根据洪米贞的概括,迪比费对原生艺术的基本认识是:“没有受过艺术训练,对艺术文化传统或潮流无知,匿名的、自给自足的创作状态。”按照这种白描式的界定,民间艺术也非常符合原生艺术的基本定性。可是在同一书中,洪米贞(实际是迪比费)又有“原生艺术与朴素艺术的异同”这样一节,按照这种表述方式,朴素艺术即民间艺术又不属于原生艺术的范畴了。这里或可借用洪米贞的说法:“原生艺术的嫡系与分流”,那么,精神病人的艺术表现和通灵者的绘画显然属于原生艺术的嫡系,而民间艺术则属于宽泛意义的原生艺术。迪比费倾其大半生精力研究的“原生艺术”,与国内艺术界经常提到的“原生性”或“原发性”相比,既有明显的亲缘关系,又有很大的不同。这里暂且抛开原生艺术中“精神病人的艺术表现”和“通灵者的绘画”不提,仅以其中“民间自学者的创作”与本课题所说的一般意义的“民间艺术”相比,其相同点是:创作主体都是来自基层民间,没有受过专业的美术训练,都是些默默无闻、与职业艺术圈没有关系、没有受到文化艺术污染的人。从创作动机来看,也都是完全肇始于作者自己内在的驱动力,并不期许经济收入或公众认可,他们甚至不知道自己所从事的是艺术。这些都是一样的。不同点在于,张道一、潘鲁生等先生所说的民间艺术的“原生性”,主要是从艺术发生学角度,偏重强调其原始艺术发生时期与生俱来的,文人艺术中早已淡化稀释乃至于丢失,而在民间艺术中一直顽强保存下来的那种审美功能与实用功能浑融未分的原初性质;而迪比费则更多地是出于对现代艺术或主流艺术厌恶反感的心态,偏重强调原生艺术的作者没有受过专业训练和文化艺术“污染“,无师自通、自娱自乐的无为心态,以及师心自遣、超越规矩程式之外的“创作风度”。考虑到民间艺术的原生性范畴还处于掂量斟酌而尚未凝定的阶段,本课题研究将主要采用张道一、潘鲁生以及方李莉、吕品田诸先生所用的原生性概念,而部分地“兼容”迪比费的说法与内涵。至于迪比费更感兴趣的精神病人和通灵者的绘画,因为那与传统意义的民间艺术关系不大,本课题将不再涉及。除了让•迪比费之外,国外还有很多艺术家的相关论述,虽然没有采用“原生性”概念或者不是为民间艺术的原生性而发,却对本课题的研究具有十分有益的借鉴作用。如前苏联著名美学家卡冈在其《艺术形态学》中指出:“原始艺术就是前阶级的和未形成社会分化的社会的民间创作。”又说“民间创作保留着原始艺术所固有的那种‘实用的’、复功能的和艺术———功利的性质。”这里所说的“原始艺术的复功能性质”,实际就是指艺术发生时期实用功能与审美功能的一体化性质,和张道一、潘鲁生等先生所说的民间艺术的原生性是一致的。又如英国艺术史家贡布里希在其《艺术与幻觉》书中写道:“民间艺术的作者虽然在认识能力与意识水平方面大大超过了原始人与儿童,但是,他们仍然较多地保留着人类幼年时代的许多思维痕迹和认知特点。”这几句话对于我们研究民间艺术的原生性具有很大的启示意义。它提示我们,原始艺术、儿童艺术和民间艺术有着许多相似的思维和认知特点,因此,在研究民间艺术的原生性时把这三种艺术打通互证,将成为我们的基本思路与主要方法。
四、反思与展望
通过近年来的网络检索和纸质文献阅读,我们已基本掌握了民间艺术原生性研究的进展情况,并对所积累的资料作了系统梳理,因此,可以初步得出如下的结论和推论:
1.学术界已基本确认民间艺术具有“原生性”(或原发性)特质,并且把它看成是民间艺术与其他艺术相区别的重要特征之一。
2.关于民间艺术原生性的内涵,学者们认为民间艺术比其他艺术更接近原始艺术,或者说民间艺术更多地保留了艺术产生初期的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浑融未分的状态;民间艺术的原生性主要体现为艺术创造与生活本身的一体化,实用价值和审美价值的融合;民间艺术是一个民族原生性文化的储存器,更能体现一个民族根基性的文化特征。
(二)教材现状。人教版高中语文教材将阅读与写作分开编写。写作教材将高中的写作训练分为三个阶段,即:“第一阶段(第一册),按照写作心理的几个方面编排,力图使学生掌握写作规律,提高写作能力。第二阶段(第二至五册),主要培养写作记叙文、议论文和说明文的能力,培养写作几种常用文体的能力,并引导学生尝试文学小创作。第三阶段(第六册),按照写作过程的几个方面编排,力求使学生把握书面语言表达的规律,提高学生的书面表达水平。”第一阶段编排的序列为:感受与思考、想象与联想、再现与表现、个性与创新。第二阶段编排的序列为: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和其他各种文体(散文、诗歌等)。第三阶段编排的序列为:立意与选材、思路与结构、文体与文风、本色与文采。很显然,教材编排是从写作的三个角度来体现其序列性的。但教材序列的不合理性也是显然的:第一,教材中三个阶段的划分是按时间的线性来进行的,而在写作实践中这三个序列不是线性发展的。尤其是第一、第三两个阶段的安排,各用一学期时间且是第一学期和最后一个学期,分别从写作心理与写作过程来要求学生掌握写作规律和表达规律,其不可操作性是显而易见的。第一阶段目标难以达成。第二,写作教材内容与阅读教学内容错位。如第三册阅读教材是诗歌与散文,而写作教材却是两个单元的议论文。读与写相背离是不利于学生知识的建构与能力的形成的。第三,写作技巧的指导没有得到重视。这对于大多数教师来说,写作技巧指导无本可依,进而盲目随意。目前作文教学较多地以高考为指挥棒,师生都急功近利,更使写作指导忽略了学生写作能力的逐步建构过程,写作学习偏离了方向,甚至于在压题虚构上耗费精力,这不仅本末倒置,而且也扼杀了学生语文学习的兴趣。结果当然是事与愿违。
二、重建高中作文教学序列的构想
(一)目标定位
高中作文教学应遵循定向原则,即高中三年有明确的总目标,每学年、每学期乃至每单元都要有明确的分目标,这些目标环环相扣,形成合理梯度。
高中语文教学大纲中写作部分要求“作文要观点明确,内容充实,感情真实健康,力求有创意”;“理清思路,确定中心,选取材料,合理安排结构”;“根据需要,展开丰富的联想和想象”;“恰当运用叙述、说明、描写、议论、抒情等表达方式”;“语言要规范、简明、连贯、得体”;“养成观察、积累、思考和多写多改的习惯”;“作文每学期一般不少于5次。三年中其他各类练笔不少于3万字。45分钟能写600字左右的文章”。高中语文课程标准规定:“写作教学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想象能力和表达能力,重视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发展创造性思维。鼓励学生自由地表达、有个性地表达、有创意地表达,尽可能减少对写作的束缚,为学生提供广阔的写作空间。”“在写作教学中,教师应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生活,体验人生,关注社会热点,激发写作欲望。引导学生表达真情实感,不说假话、空话、套话,避免为文造情。指导学生根据写作需要搜集素材,可以采用走访、考察、座谈、问卷等方式进行社会调查,通过图书、报刊、文件、网络、音像等途径获得有用信息。”根据这两份语文教学的纲领性文件要求,我认为高中作文教学的目标可以理解为:
1.培养学生敏锐地观察生活、感受生活的能力,并能积极参与生活、体验人生,在真切的现实生活中挖掘写作素材,激发写作欲望。学会各种搜索写作素材的方法。
2.掌握相应的写作知识,能根据思想与情感的表达需要恰当地选用文体,自如地展开联想与想象,自如地运用写作技巧。
3.发展学生思维能力,面对纷繁复杂的现实生活能发现其中的本质。能辩证地思考,力争能创造性思考。
4.发展学生的表达能力,运用各种表达方式自由地、有个性地表达,并且能进行创造性表达。
(二)教学序列
1.高中作文教学四项目标分解内容及其序列:
(1)积累生活素材:观察与感受生活(观察方法、积累素材的方法)――思考生活(思考身边生活、思考人生、思考社会)。
(2)写作知识:第一,文体知识: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其他文体(散文、小小说、随笔、寓言故事等)。第二,章法技巧:立意、选材、思路、结构。
(3)思维能力:联想能力、想象能力、辩证思维能力、创造性思维能力。
(4)表达能力:表现、再现、文采。
2.各学期作文教学内容及序列:
(1)高一上学期:熟练驾驭记叙文文体;积累生活素材,学会观察与感受生活,思考生活;正确地选材与立意;表达上恰当地运用再现与表现。序列安排:五次记叙文训练的内容:①了解观察生活的途径,训练挖掘生活素材的能力。养成积累的习惯。以写人为主,恰当地运用各种写人的技巧,力求写出人物的个性。②正确处理材料与中心的关系,训练学生思考生活,从生活素材中提炼出自己的独到认识。以叙事为主,力求叙事完整流畅。③熟练地运用再现与表现,叙述清晰流畅,描写绘声绘色,说明简明扼要,抒情议论能成为文章的点睛之笔,揭示与升华作品的主题。④再现与表现做到能寓情于事,寓情于景,寓情于理。⑤写出有个性的记叙文。重点表现自己对生活的独特感受与体验。初步训练创新思维。散文写作训练一次,训练目标为写景抒情,学会借景抒情,托物抒怀。
(2)高一下学期:训练记叙文和说明文。记叙文三次,说明文两次,创新作文一次。记叙文训练目标为写出人物的个性、写出事件的波澜;说明文的目标为条理清楚地说明事物、生动形象地说明事物;创新作文的目标为训练学生逆向思维能力。序列安排为:①训练记叙文,写出人的个性,善于抓住人物的特征传神地刻画人物的心理、肖像、言行或细节,自如地运用直接描写与间接描写等手段,写活人物。②训练记叙文,叙述出事件的波澜,学会运用悬念、倒叙、巧合等手段。③训练记叙文,合理安排文章结构。掌握开头、结尾与过渡的技巧,巧妙地运用叙述、描写、抒情与议论。④训练说明文,抓住事物特征有条理地说明事物,合理地安排好说明顺序,采用恰当的说明方法。⑤训练说明文,生动形象地说明事物,恰当地运用打比方的说明方法和描写的表达方式。⑥创新作文训练,力求写出学生的个性。
(3)高二上学期:训练散文
四次,诗歌一次,个性作文一次。学期目标为:掌握散文写作方法与技巧。训练想象与联想能力、再现与表现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序列为:①散文,训练联想能力。运用各种联想方法,拓宽文章的思路,丰富和加深文章的内容。②散文,训练想象能力,运用想象开拓思路,丰富表现内容,塑造新颖独特的艺术形象。③散文,训练形散神聚、开合收放的技巧。④散文,训练“以小见大”、托物言志、化理为事等构思技巧。⑤诗歌写作,训练选择典型意象用简洁且富有韵味的语言含蓄地表达思想情感。⑥个性作文,训练创新思维。
(4)高二下学期:掌握议论文写作方法与技巧,尝试小小说写作和寓言故事写作。训练逻辑思维能力、辩证思维能力。了解常见的作文题型及审题方法。写作训练六次。议论文三次,小小说、寓言故事各一次,个性作文一次。序列为:①议论文,训练有理有据地说理。积累相应的事理论据和典型的事实论据。②议论文,训练有条有理地论证,掌握议论文常用的几种思路。③议论文,训练辩证地分析事物。④小小说,尝试选择恰当的角度虚构人物和故事情节来反映生活。⑤尝试寓言写作,学会寓理于事。⑥话题作文,学会话题作文的审题,尝试以寓言故事言理。
(5)高三上学期:自如地写作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散文文体,尝试札记、随笔和社会生活评论的写作,掌握文章的修改,写升格作文。全面提高写作能力。写作训练八次,序列为:①记叙文,较为自如地运用写人叙事的技巧,力求人物形象生动、故事情节曲折动人。②说明文、议论文,训练图画作文的题型。针对一幅漫画或一幅哲理性图画写作说明文和议论文。训练联想或想象能力,条理清楚的说明能力,对生活的思考能力、分析能力以及说理能力。③散文,处理立意与选材、构思与结构的能力。④针对上次写作的散文进行修改,写作升级作文。训练作文修改能力。⑤札记、随笔写作,训练学生用这种写作方式提炼思想,积累素材。⑥尝试社会生活评论写作。⑦材料作文,区别材料作文与读后感、话题作文的不同,掌握这种题型的审题与写作方法。⑧个性写作。
(6)高三下学期:训练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及应试能力。按照高考大纲中写作能力的要求,前五个学期的目标是基础等级,本学期则力求达到发展等级。即:深刻、丰富、有文采、有创新。写作训练八次。①话题作文,训练审题、拟题以及文体选择。②话题作文的变化类型,训练此类作文的写法,在文体形式上尝试创新。有文采地表达。③训练图画作文,了解图画作文的不同形式及应试措施。④训练材料作文,训练准确审题,在内容上尝试创新。⑤训练续写与改写,训练想像能力与创造能力。⑥训练话题作文,重点训练辩证思维与有文采地表达。⑦升级作文,训练考场作文修改能力。⑧话题作文,训练结构艺术与语言艺术,讲究巧妙的开头与结尾及恰当地选择表达方式。
角色是社会学研究中引入的戏剧术语,用以表示人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社会学将这种具有一定社会地位或身份的人所应有的行为模式称为社会角色。综观当前正在发生的重要而深刻变革的教师角色内涵,其中贯穿着学校、社会、学生和自我等综合因素。现代视觉文化时期,美术教师在新的舞台上将扮演一个新的角色,在不同于以往的课堂教学情境中,教师将随着学生学习方式的改变而重新寻找自己的教学方法。新课程的课堂知识由书本知识、教师个人的知识、师生互动产生的新知识组成。在教学中,教师不再只是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师个人的知识也将被激活,师生互动产生的新知识比重增加。这种学习方式的改变,必然导致师生关系的改变。美术教学中,教师不再只是专注地讲教材,而是由教材的忠实宣讲者转变为教材使用中的决策者。如在造型绘画训练中,虽然教材上只是让教师教授用线造型的方法,但有的教师在上课时就不拘泥于造型表现的准确,而从“线”是人类表达最便捷的形式导入,从远古岩壁绘画到科学家的实验记录,从军事家的侦察示意图到导演的表演分镜头,从艺术家的构思草图再转回到教材内容。通过教师的引导,学生对线有了全面的理解,在理解的基础上学习用线造型。这种教学过程不是只忠实地执行课程计划的过程,而是师生共同开发课程、丰富课程的过程,课程变成一种动态的、发展的、存在变数的新领域,教学真正成为师生个性化的创造的过程。
一、美术教师应该具有新的知识结构
美术教育课程强调学生的综合能力培养,强调美术课程与生活的联系,强调人文精神。这就要求美术教师必须具备较高的文化素养、审美素养以及社会实践的能力。而美术新课程中所突出的美术史论、政治、经济、人文、风俗、地理等,都将决定着美术教师必须构建超越学科的生态型知识结构,学习与美术相关的其他新技术、新知识,学习促进学生思维和人格发展的教育方法。并且要对其他相关学科如文学、戏剧、音乐、历史、地理等人文科学及自然科学和信息技术知识有所了解,学会将各种知识融会贯通,形成开放状的新型知识结构。随着当今图像和影像的激增,美术教学会随着视觉文化的到来,涉及精致艺术、工艺与设计、表演及艺术庆典、大众与电子媒体等方面的内容。因此,美术教师要依靠自己的独立思考和个人经验去理解和质疑现代视觉文化;关心课程之外流行的视觉文化产品;关心美术学科之外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层面;既不能迁就世俗文化,又不能脱离日常文化生活而过于追求艺术;既要联系生活,又要与生活保持距离。这样才能面对学生的实际问题和多发的“奇想”,真正实现教师与新课程共同成长。
因此,教师不仅要作为一名称职的员工,更要作为一名理性的教育者,时刻更新自己的知识,尤其是在面对来自校内外的“新科学”或“新技术”的时候,就要加倍的学习。只有具备了这种追求完美教育的态度,教师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美术教师应具有科研的能力
在现代教育的运转机制中,教学和科研是两项密不可分的基本任务。在教学活动中,美术教师的科研范畴主要有绘画艺术、论文撰写和美术教育等领域。
绘画作品的创作过程是作者的一种活跃的、丰富的、深刻的内心活动,它伴随着强烈的情感情绪,是作者对于生活的感受、观察和思考。而最后产生的绘画作品是作者借助一定的物质材料和艺术媒介,运用艺术技巧和艺术手法,将自己的艺术构思物态化。美术教师经常进行这样的艺术活动,这样可以真正体现他的专业水平,而我们应提倡美术教师结合自己的艺术实践进行科研。将自己对艺术创作,或艺术实践中的感性体验和艺术创造上升到理性分析层面上进行思考,从而挖掘出有艺术价值的新论点、新课题。构建起从感性体验到理性分析,从形象思维到逻辑思维的完整思维运转网络。当今社会对美术教育的发展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和美术教学一样,科研也是教师个人的主体行为。要充分发挥自己的独立思考能力,力求有所创见,论文是一种主要表达方式,所以美术教师应倡导提高论文撰写水平,运用论文这种理论性的文章,在一定的篇幅中,集中探讨某一美术创作或美术教育方面的新问题。
当然,科研论文的创新是以继承为前提的,离不开人类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过程。因此,美术教师要撰写出高水平的科研论文,需要博览美术乃至整个文化教育方面的学术信息。要善于学习和借鉴他人的成果,也包括国内外各学科方面的成果。伟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就是如此,他喜爱音乐,精通文学,除了大量阅读文学作品外,还经常拉小提琴和弹钢琴,他特别喜欢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和贝多芬的音乐作品。爱因斯坦本人曾讲过,在科学领域和艺术领域里对真、善、美的不断追求,照亮了他的生活道路,对艺术的爱好,丰富和培育了他的感知力、想象力和创造力。
因此,全面提高艺术、文化和科研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是当前美术教师值得倡导的观念和学风。
三、美术教师应该做到师生的和谐发展
教师们每天进行重复性的教学活动,常常在不知不觉中渗透了传统的教学观念。在“组织教学――检查知识――讲解新知识――巩固新知识 ――布置作业”五个环节中,学生的一切活动都是在教师的“精心导演”下完成的,师生之间缺少交往、缺少互动,教与学的双边活动便成了教师对学生单向“培养”的活动。在教学研究中,研究的内容也多是教师“怎么教”,而很少有人去研究学生“怎么学”。这种以教为主的教学模式极大地挫伤了学生的学习热情,使学生变得被动、压抑、缺少自信,自然也就抑制了学生的创造性。
3文学创作的异化也产生美
1、概念:毕业论文是有特定的审定标准的论文,对选题、中心论点、资料论据、框架结构、语言表述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2、对象:毕业论文是和专家的对话。不要写大段的作家生平、作品介绍,在最后答辩时同样要注意,陈述时不要介绍论文内容,而应该注重在为什么要写这篇论文、自己的创新点、局限性、不足这些地方。
3、标准和要求:
1)论点明确,要在3-5分钟之内能陈述清楚自己的论点。论点新颖论文可以达到优秀的水平。
2)中心突出,无论分几个方面说明,都要始终围绕中心主题。
3)论据充分,扎实。所找的材料要贴切论题,别人的评论、作家的自述、各家的论争、以前和现在的对这个论题所研究的结果都可以做论据。
4)思路清晰,结构合理。分段代表不同的思路,不同的层次。没有段落的文章不是好文章,反之,分段太多太碎的也不是好文章。分段不宜过多,3-5段。
5)表述要清楚明了。文字不要华丽,少用修辞手法,文章风格要质朴、清楚,语言要干净利落。
6)写作要规范。注释、引文要高度的严格,论点的提出要有依据,要做到学术规范。
7)要有新的角度、新的观点。
4、态度:要用全部的智慧和力量去完成,尽可能的查找一切的材料,要高度的重视、思考一切相关的问题,尽可能达到最大限度的深度和广度。
二、写作时注意的几个问题
1、选题(是至关重要的):决不是随便选一个题目的问题。选题是一个复杂而丰富的过程,是对自己以往学习的一个完整清理的过程。要认真回顾对哪些内容印象更深、更感兴趣,哪些是有可能写的比较好的,可能会接触哪些材料。题目本身的大小难易不是问题,是并不重要的,关键在于怎么写。怎么写永远比写什么重要,任何半点突破都是有价值的,和别人的差异就是价值。论题举例:
古典中的现代和现代中的古典(有着哲学思辨的意味)
论钱钟书知识的围城
论沈从文笔下的湘西女神
徐志摩诗歌的文体特征
日记(书信)在现代小说中的运用
鲁迅作品中的民俗现象
以上都是论题独到、论点新颖的例子。下面举反例:
论艺术美与生活美(论题过大)
论朱自请的散文(论题过大)
论骆驼祥子和小福子的死(论题过小)
要从某一部作品顺带谈一个问题,选择一个角度来深入的讨论。
2、收集材料:材料的收集是一个思考的过程,要带着问题进行,要有明确的针对性,逐步的凝聚眼光、集中思路,其中要注意一大一小两个问题:
大:收集材料的过程是完成文献综述的过程。跟自己论题相关的成果有哪些,重要的观点、已经运用过的角度和方法、概括前人的观点,这是论文的有机组成部分,要放在论文的第一段来写。
小:要准确的记录材料的出处、出版社、时间、页数。
3、提提纲:提纲的逻辑关系、层次感对论文的步骤有直接关系。
4、初稿:初稿尽早尽快的写,要连贯,一气呵成,然后再进行修订。
5、修订:最后的修改和确定要放慢速度,仔细的斟酌、严谨的推敲,反复的打磨。
三、特别需要主要的几个问题
音乐是一种善于表现人对现实生活的心理感受,尤其是情感态度的艺术。19世纪音乐艺术在浪漫注意思潮的影响下进入了“情感美学”,这个时代由崇尚理性转向崇尚情感。舒曼以一句格言概括了这个时代的普遍心理:“理智有时会错误——感情却不会错误”。
一、音乐美的特殊规律—音乐美学
“科学意义上的美学和音乐学,是随着近代人文及社会科学的发展,在18世纪下半叶才开始出现的,而作为它们下属分支的音乐美学这门学科的建立当然是在此之后。”音乐美学是一门古老而又年轻的学科,是美学与音乐学相结合的一门交叉学科,是具有哲学性质的音乐基础理论学科。1750年,德国的哲学家亚历山大·鲍姆加敦出版了以“美学”为名的美学专著第一卷,这是他首次以“美学”为名出版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书。1784年,德国音乐学者丹尼儿·舒巴尔特首次将“音乐”和“美学”这两个概念结合起来,自此产生了“音乐美学”这个术语。
自从音乐美学这个学科被独立起来,由于人们对此的认识角度和研究角度不同,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观点。虽然人们各执一端,但是这些研究成果都从各个角度丰富了关于音乐美学的理论,为我们能够更好的认识音乐美学提供了重要的基石。在西德摩塞尔的《音乐百科词典》中这样表述过音乐美学这门学科的属性:“音乐美学是一般美学的一个部分……可以按其来源,将音乐美学分为主要两派:哲学家的音乐米学,他们从中的思索出发,也探求音乐;音乐家的音乐美学,他们从他们的音乐出发,力图达到一个总的思索—这是由于本身不同的立场区别所形成的结果……”而日本的神保常彦在《标准音乐词典》里又曾这样表述过音乐美学的属性:“音乐美学,作为关于音乐的美学方面的研究,与一般美学相对而言,可以算是一种特殊的美学。另一方面,当人们把音乐学按体系和历史进行划分时,则又可以将音乐美学看做是按体系划分的音乐学中的美学部门。”虽然上述的对音乐美学的解释不尽相同,但对属性的认识却是一致的,强调了它作为音乐艺术的特殊性。
音乐美学涉及的内容也相当的广泛,主要有三大体系:音乐美的本体、音乐的审美经验和音乐美的价值,音乐美学与哲学、音乐学、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教育学都有着密切的关系。音乐美学的研究方法有很多,哲学的思辩方法是音乐美学的基本研究方法,而心理学、社会学以及形态分析学的研究方法对于音乐美学研究则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音乐美学是美学的一个分支,同时又是音乐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从美学的角度来研究音乐的本质、音乐的构成、音乐的创造、音乐的鉴赏、音乐的价值的一般规律的。”
二、音乐美学中的“感情论”
在西方十九世纪以前的漫长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关于音乐美学的探讨大多是在哲学的领域中进行的,从十九世纪起,发生了明显的变化,音乐美学领域被哲学家独占的时代结束了,音乐家开始进入这个领域,而德国的音乐家舒曼是勇敢地进入这个领域的先行者。
情感论音乐美学作为欧洲一种源远流长的音乐美学流派,成为十九世纪最主要的音乐美学思潮。情感作为音乐的内容,决定了在音乐中的重要地位,舒曼就将情感论音乐美学的取向表达的非常鲜明,他说:“只能够发出空洞的音响,而没有适当的手段来表达内心情感的艺术乃是渺小的艺术。”在西方的音乐美学史中称舒曼是个“感情论”者。因为在舒曼大量的音乐评论文章里都贯穿着“音乐是感情的表现”这样的一个观念。舒曼身为浪漫主义时期的一位音乐家,常常把现实同幻想对立起来,在艺术中为自己创造一个幻想的世界,用以抒发自己的感情,在幻想的世界里寻找精神上的寄托和感情上的慰籍。用舒曼自己的话说就是:在艺术的幻想中寻找现实的幻想的代替物。在舒曼强调的感情表现及其所具有的幻想因素之中,有很强烈的主观性。“这不仅表现在他的音乐别注重个人内心生活和感情世界的发掘,而且更体现在题材本身常常同他个人的生活经历和感情体验有直接的关系。爱情往往在这种经历和体验中占有特殊的位置。”舒曼的声乐套曲《妇女爱情与生活》是他艺术歌曲中的重要作品,其情感论音乐美学特征是显而易见的。音乐与诗歌相结合的审美取向。舒曼的艺术歌曲大多是以德国浪漫主义诗人的诗作为歌词的。舒曼将音乐与这些诗歌结合的天衣无缝。正如很多人描述的:“这些歌曲的音乐与诗歌的结合达到了水融的程度。他对诗词的敏捷而直接的洞察力,使他的歌曲形式富于变化、表情亲切,旋律热情而富表现力。”“也许由于舒曼有着更高深的文学修养,他在歌词选择方面非常注重诗歌本身的艺术性,他希望通过音乐的手段,使诗歌焕发出了更加动人的诗意情趣来。”《妇女爱情与生活》这部声乐套曲体现了浪漫主义时期注重音乐情感内容并将音乐情感作为音乐审美的美学观。
19世纪是各种音乐体裁极大发展的一个世纪。“舒曼的‘感情论’美学是在德国浪漫主义思潮影响下的产物,它在很大程度上同这个思潮有血缘关系。然而,可贵的是舒曼的美学思想并没有完全被浪漫主义所束缚和被它所俘虏。舒曼不但在许多方面克服了浪漫主义的某些消极因素,而且还能有所突破,同新的文艺潮流相接近。”
三、舒曼认为的音乐
“在舒曼看来,一部有价值的音乐作品必须是高尚的思想感情内容同独创的艺术形式的结合。”那到底音乐应该发挥什么样的社会作用,什么样的音乐才是好的音乐呢?舒曼坚持认为“音乐决不是供人娱乐,供人在茶余饭后消遣解闷的东西。它必须是一种更高尚的东西。更高尚的东西是什么呢?用舒曼的话来说就是能”照明人类心灵的深处”的东西,能提高德国人的思想”,能像贝多芬的音乐那样以“伟大的思想启导我们国家”的东西。这正是舒曼对于音乐的社会作用的理解和要求。无非是要求音乐应该具有真正能触动人们内心感情的、具有高度思想性的内容。对于艺术形式的要求,舒曼指出:“艺术家必须上升到卓越的精神高度,把掌握技术性普遍知识不当作目的,而只是当作一种必须具有的手段。”
舒曼之所以对音乐有他自己独特的见解,在他的创作里有很多让人难懂的东西,甚至他的一系列关于音乐的评论都那么生动泼辣、尖锐犀利。问题大概就在于他的性格,他是那样一个自由而孤独的人,他的所有音乐创作都是来自与灵魂的创作,他的音乐美学包含着明显的唯物主义因素。社会在向前发展,人们对音乐艺术的认识也在不断的深化、改变,然而,舒曼对于音乐的高度思想性艺术性的要求,对于我们以后研究音乐美学还是具有很现实的历史价值的。
参考文献
[1]帝姆·道雷.《舒曼》,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
[2]李斯特.《李斯特论肖邦和舒曼》,音乐出版社.1962.
音乐是一种善于表现人对现实生活的心理感受,尤其是情感态度的艺术。19世纪音乐艺术在浪漫注意思潮的影响下进入了“情感美学”,这个时代由崇尚理性转向崇尚情感。舒曼以一句格言概括了这个时代的普遍心理:“理智有时会错误——感情却不会错误”。
一、音乐美的特殊规律—音乐美学
“科学意义上的美学和音乐学,是随着近代人文及社会科学的发展,在18世纪下半叶才开始出现的,而作为它们下属分支的音乐美学这门学科的建立当然是在此之后。”音乐美学是一门古老而又年轻的学科,是美学与音乐学相结合的一门交叉学科,是具有哲学性质的音乐基础理论学科。1750年,德国的哲学家亚历山大·鲍姆加敦出版了以“美学”为名的美学专著第一卷,这是他首次以“美学”为名出版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书。1784年,德国音乐学者丹尼儿·舒巴尔特首次将“音乐”和“美学”这两个概念结合起来,自此产生了“音乐美学”这个术语。
自从音乐美学这个学科被独立起来,由于人们对此的认识角度和研究角度不同,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观点。虽然人们各执一端,但是这些研究成果都从各个角度丰富了关于音乐美学的理论,为我们能够更好的认识音乐美学提供了重要的基石。在西德摩塞尔的《音乐百科词典》中这样表述过音乐美学这门学科的属性:“音乐美学是一般美学的一个部分……可以按其来源,将音乐美学分为主要两派:哲学家的音乐米学,他们从中的思索出发,也探求音乐;音乐家的音乐美学,他们从他们的音乐出发,力图达到一个总的思索—这是由于本身不同的立场区别所形成的结果……”而日本的神保常彦在《标准音乐词典》里又曾这样表述过音乐美学的属性:“音乐美学,作为关于音乐的美学方面的研究,与一般美学相对而言,可以算是一种特殊的美学。另一方面,当人们把音乐学按体系和历史进行划分时,则又可以将音乐美学看做是按体系划分的音乐学中的美学部门。”虽然上述的对音乐美学的解释不尽相同,但对属性的认识却是一致的,强调了它作为音乐艺术的特殊性。
音乐美学涉及的内容也相当的广泛,主要有三大体系:音乐美的本体、音乐的审美经验和音乐美的价值,音乐美学与哲学、音乐学、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教育学都有着密切的关系。音乐美学的研究方法有很多,哲学的思辩方法是音乐美学的基本研究方法,而心理学、社会学以及形态分析学的研究方法对于音乐美学研究则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音乐美学是美学的一个分支,同时又是音乐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从美学的角度来研究音乐的本质、音乐的构成、音乐的创造、音乐的鉴赏、音乐的价值的一般规律的。”
二、音乐美学中的“感情论”
在西方十九世纪以前的漫长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关于音乐美学的探讨大多是在哲学的领域中进行的,从十九世纪起,发生了明显的变化,音乐美学领域被哲学家独占的时代结束了,音乐家开始进入这个领域,而德国的音乐家舒曼是勇敢地进入这个领域的先行者。
情感论音乐美学作为欧洲一种源远流长的音乐美学流派,成为十九世纪最主要的音乐美学思潮。情感作为音乐的内容,决定了在音乐中的重要地位,舒曼就将情感论音乐美学的取向表达的非常鲜明,他说:“只能够发出空洞的音响,而没有适当的手段来表达内心情感的艺术乃是渺小的艺术。”在西方的音乐美学史中称舒曼是个“感情论”者。因为在舒曼大量的音乐评论文章里都贯穿着“音乐是感情的表现”这样的一个观念。舒曼身为浪漫主义时期的一位音乐家,常常把现实同幻想对立起来,在艺术中为自己创造一个幻想的世界,用以抒发自己的感情,在幻想的世界里寻找精神上的寄托和感情上的慰籍。用舒曼自己的话说就是:在艺术的幻想中寻找现实的幻想的代替物。在舒曼强调的感情表现及其所具有的幻想因素之中,有很强烈的主观性。“这不仅表现在他的音乐别注重个人内心生活和感情世界的发掘,而且更体现在题材本身常常同他个人的生活经历和感情体验有直接的关系。爱情往往在这种经历和体验中占有特殊的位置。”舒曼的声乐套曲《妇女爱情与生活》是他艺术歌曲中的重要作品,其情感论音乐美学特征是显而易见的。音乐与诗歌相结合的审美取向。舒曼的艺术歌曲大多是以德国浪漫主义诗人的诗作为歌词的。舒曼将音乐与这些诗歌结合的天衣无缝。正如很多人描述的:“这些歌曲的音乐与诗歌的结合达到了水融的程度。他对诗词的敏捷而直接的洞察力,使他的歌曲形式富于变化、表情亲切,旋律热情而富表现力。”“也许由于舒曼有着更高深的文学修养,他在歌词选择方面非常注重诗歌本身的艺术性,他希望通过音乐的手段,使诗歌焕发出了更加动人的诗意情趣来。”《妇女爱情与生活》这部声乐套曲体现了浪漫主义时期注重音乐情感内容并将音乐情感作为音乐审美的美学观。19世纪是各种音乐体裁极大发展的一个世纪。“舒曼的‘感情论’美学是在德国浪漫主义思潮影响下的产物,它在很大程度上同这个思潮有血缘关系。然而,可贵的是舒曼的美学思想并没有完全被浪漫主义所束缚和被它所俘虏。舒曼不但在许多方面克服了浪漫主义的某些消极因素,而且还能有所突破,同新的文艺潮流相接近。”
三、舒曼认为的音乐
“在舒曼看来,一部有价值的音乐作品必须是高尚的思想感情内容同独创的艺术形式的结合。”那到底音乐应该发挥什么样的社会作用,什么样的音乐才是好的音乐呢?舒曼坚持认为“音乐决不是供人娱乐,供人在茶余饭后消遣解闷的东西。它必须是一种更高尚的东西。更高尚的东西是什么呢?用舒曼的话来说就是能”照明人类心灵的深处”的东西,能提高德国人的思想”,能像贝多芬的音乐那样以“伟大的思想启导我们国家”的东西。这正是舒曼对于音乐的社会作用的理解和要求。无非是要求音乐应该具有真正能触动人们内心感情的、具有高度思想性的内容。对于艺术形式的要求,舒曼指出:“艺术家必须上升到卓越的精神高度,把掌握技术性普遍知识不当作目的,而只是当作一种必须具有的手段。”
舒曼之所以对音乐有他自己独特的见解,在他的创作里有很多让人难懂的东西,甚至他的一系列关于音乐的评论都那么生动泼辣、尖锐犀利。问题大概就在于他的性格,他是那样一个自由而孤独的人,他的所有音乐创作都是来自与灵魂的创作,他的音乐美学包含着明显的唯物主义因素。社会在向前发展,人们对音乐艺术的认识也在不断的深化、改变,然而,舒曼对于音乐的高度思想性艺术性的要求,对于我们以后研究音乐美学还是具有很现实的历史价值的。
参考文献
[1]帝姆·道雷.《舒曼》,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
[2]李斯特.《李斯特论肖邦和舒曼》,音乐出版社.1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