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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区财政局在国库专户中单独设立科技项目扶持发展资金专户,按照专户记账的规范要求专人管理,并定期对经费的使用进行跟踪检查。
第四条为加强对全区科技项目扶持发展资金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以分管科技工作的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区科技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区卫生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科技项目扶持发展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局,具体负责项目的申报、立项和后续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区科技项目分为指令性项目和指导性项目。指令性项目中区财政资金支持20万元以上的为重大项目,支持5-20万元的为一般项目,支持5万元以下的为特殊项目。重大项目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联合实施的产学研合作项目。指导性项目为同意立项的自筹资金项目。
第六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企业应承担一定比例的项目自筹资金;
(三)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曾承担过的科技项目无不良记录。
项目申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所承担的区科技项目有1项以上尚未结题或未通过验收的;
(二)最近3年内申请各级科技项目中,申报材料及附件弄虚作假被查处的。
第七条项目的申报程序包括项目申报指南、项目申报、项目审查与受理等。
(一)项目申报指南。由区科技局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重点及产业发展动态,确定支持方向,向社会;
(二)项目申报。项目申请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编制项目申报书,递交申报材料;
(三)项目审查与受理。项目申报由区科技局统一受理并对项目申请单位的资格、项目内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第八条项目立项包括项目初审、专家评审、项目考察、批准立项、签订合同、资金拨付等。
(一)项目初审。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对申报项目的材料进行初审后进入项目评审程序;
(二)专家评审。根据年度项目指南要求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三)项目考察。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考察项目名单。区科技局会同区财政局,对项目承担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后形成考察报告;
(四)批准立项。根据考察报告提出拟支持项目名单及资金计划,报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立项;
(五)签订合同。立项文件下达后,区科技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项目执行期间需变更合同内容的,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变更;
(六)资金拨付。区科技项目中一般项目和特殊项目资金一次性拨付,重大项目资金须分期拨付。项目合同签订后,经分管区长审批由区科技局会同区财政局统一拨付。
第九条区科技局负责科技项目的中期评估和结题验收工作,重大项目经中期评估合格后拨付剩余经费,项目评估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停止拨付剩余经费;凡项目合同期满而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主要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各级科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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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孙伟宏. 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模式探讨[J]. 教育发展研究,2006(04):68-69.
一、
园区承载强基础。园区是工业经济发展的平台和载体。要紧紧抓住当前的大好时机,积极融入城市“一体化”发展,在整合现有工业园区的基础上,规划和建设红金四期。把四期建设成以铜铝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壮大钨、稀土、铜、铝、食品加工五大优势主导产业。重点选择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作为主攻方向,实现率先突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大龙头企业扶持力度,让优惠政策向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骨干企业倾斜,在用地指标、资金、水电、交通运输、招工等方面,优先满足骨干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加快推动有条件的企业上市,探索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扶持企业做大做强。
二、
项目建设促发展。要紧紧盯住国家投资政策,立足资源优势,依托现有企业大上项目、上大项目、上好项目。确定了三十大工业项目全部建成投产。
三、
龙头引领强带动。龙头企业是产业发展的“引擎”。一是帮助龙头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调整优化结构,升级开发产品,使企业运行质量不断提升。二是引导龙头企业实施联合并购,增强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三是鼓励支持县内企业与国企、央企对接和引入战略合作伙伴,通过引资、引智、引制,扩大市场占有率,抢占行业制高点。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县规模企业中年产值在50亿元以上的至少有1家,年产值达20亿元的至少有3家,年产值在10亿元以上的企业至少有5家。
四、
链式突破增效益。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必然形成产业链条,产业链条的完善又会提升产业整体规模和核心竞争力。今后,要以现有的五大产业集群为支点,培育新型建材、和机电产品等新兴产业,不断提高产业质量,扩充产业规模,巩固和延伸产业链条。
五、
集群发展扩规模。产业链的发展会形成产业集群,而集群发展有利于产业配套,降低生产成本,产生集聚效应,有利于在区位、资金、政策、管理服务等方面形成优势,放大“乘数效应”。要通过技术改造、招商引资、规模扩张等手段,壮大提升现有的五大产业集群,培育新型建材、塑料制品和机电产品等潜力产业集群。力争到“十二五”末,工业总产值达到350亿元。
六、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27-0213-03
江苏的森林覆盖率、林用地面积、活立木总蓄积在全国分别排在第27位、29位、26位,是一个“资源小省”。但江苏人用了不到十年的时间,把江苏变成了“产业大省”:2004年,江苏林业总产值居全国第五位;苗木,面积全国第一,产值全国第二;“十五”期间,全省森林覆盖率每年增加1个百分点;杨树成片林面积和蓄积量、林木种苗花卉面积、银杏面积、以杨树为主的人造板年产量,列全国第一位,其中,林业技术人才功不可没。
生态环境是当今世界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改善生态环境,夯实国民经济发展基础,2004年,江苏省开始实施“绿色江苏”行动,这是我省最大的生态建设工程,其主体是植树造林,目标到2010年左右,全省森林覆盖率和城市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20%和40%。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大量的科技人才支撑。
但与此相对应的是目前人才严重不足。由于种种原因,江苏的林业人才已出现断层现象,有的地区40岁以下的专业人才几乎为零,有的林业场圃甚至没有技术人员。因此,培养生产一线的林业技术人才已成为重要课题。据江苏省林业主管部门估计,“十一五”期间,全省共需各级各类林业人才14700人,其中企事业管理人才1800人,专业技术人员4100人,专业技能型人才8100人。
这是江苏省林业职业教育建设、发展的机遇。作为江苏省内高职高专中唯一的专业,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为江苏林业培养专业技术人才责无旁贷,也是一项艰巨而光荣的历史使命。
一、已有基础与存在的不足
1.已有基础。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林业专业创建于1978年。我院是江苏除南京林业大学外,唯一开设林业技术专业的学校。经过近三十年的办学,目前在省内外已有了一定的地位和影响力,毕业生遍布县、乡林业部门,是江苏省基层林业队伍的主力军,为江苏林业发展做出了公认的贡献。专业拥有一支产学研结合的师资队伍,积极从事科研推广和产业开发工作,已拥有3项国家发明和新型实用专利,获得江苏省、镇江市科技进步奖3项,开发形成了“无土草毯”、“彩叶苗木”两大产业,并积极开展林业实用技术培训,近5年来,培训已达1000多人次。现为教育部林业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全国林业职教分会常务委员单位、中国林学会化学除草研究会副理事长单位、江苏省林学会理事单位。
2.存在不足。①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有待进一步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②实践教学条件的先进性和工位数需要进一步提高;③“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建设目标与重点、内容
1.建设目标。坚持“三农服务”的办学宗旨,以能力为本位,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办学之路,创建“五段递进式”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把本专业建成国家重点专业,在全国职业院校同类专业中起引领示范作用。
2.建设重点。①利用校内实训基地、职教集团、校外合作企业三个平台,创建“五段递进式”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②园林植物栽培教学工场、植物工厂化育苗技术实训中心,建成国内一流。③以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为核心,建立一支“双师”教学队伍。④以“技能包”为核心,以4门优质课程为重点,构建课程体系。⑤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提升三农服务能力。
3.建设内容。①教学实验实训条件建设。植物工厂化育苗实训中心:A建设目标:示范实训基地。满足专业实践教学需要,建成特种园林园艺植物的种苗中心,成为引领“彩叶苗木”等地方特色产业升级的龙头。B建设地点:校本部和农林科技示范园。C建设内容:总投资290万元,其中省财政资金140万元。新建4000m2智能温室,分为:设施播种区(200m2)、微体扦插区(600m2)、组织培养区(700m2)、种苗嫁接区(500m2)、设施栽培区(2000m2)等部分。D建设功能:本中心集实训教学、技能培训、科技研发、种苗生产等为一体。满足专业的植物种苗工厂化繁育、设施环境调控、管理养护等实训需要,具有80位学生同时实训的工位数;成为植物品种开发、繁育技术研究的场所,并向社会提供技术培训和优良种苗。园林植物栽培教学工场:A建设目标:示范实训基地。建成国内同类院校中最大的植物种质资源库和教学标本园,成为江苏省“彩叶苗木”、“室内空气净化植物”、“观赏草坪”的引育中心。B建设地点:主校区和农林科技示范园。C建设内容:总投资440万元,其中省财政资金140万元。分植物引种区和栽培开发区两个部分:植物引种区,200亩,建设期内,实现林木种质资源1800种(品种)、观赏草种质资源220种(品种)的目标;栽培开发区,100亩,分设施栽培和大田栽培两个区域,重点围绕“彩叶苗木”、“室内空气净化植物”、“观赏草”三类植物,建立较为先进的栽培技术体系。D建设功能:具备园林植物引种、示范、推广和产业开发等功能,成为集教学、实训、职业技能培训和社会服务为一体的基地。具体有三方面的功能:一是满足园林技术和林业技术以及相关专业教学实训需要,具有120名学生同时实训的工位数;二是开展园林植物引进、扩繁和乡土树种开发等科研活动;三是向社会提供园林实用技术培训和优良苗木。②师资队伍建设:以高水平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为核心,坚持“专兼结合”的建设方针,建立一支高素质、结构合理的“双师型”教师队伍。项目期内,师资队伍培养计划如下:A专业带头人:要求具有博士学位,副高及以上职称,“双师”素质。能正确把握专业的发展趋势,了解地区和行业企业对专业发展的需要,能制定专业发展规划和教学计划,具有全面实施专业教学的能力。B骨干教师:分别为《林木种苗生产》、《林木培育》、《森林保护》、《森林资源清查》等4门专业主干课程负责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及以上职称,“双师”素质。能配合专业带头人实施专业教学,制定计划,能把握本课程的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实践教学能力,并负责相关课程年轻教师的培养。C行业专家和能工巧匠等兼职教师:通过学院“茅山能人”计划聘请能工巧匠。要求在创业教育、企业运作管理、苗木培育、森林测绘等方面中具有一项专长。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或技师。其中“创业教育”必须具有成功创业经历者;“企业运作管理”为企业管理阶层人员;“苗木培育”、“森林测绘”必须为第一线技术人员,具有较高的实践水平,能独立承担实践教学任务。D“双师型”教师:每学期选派教师,通过校内实训基地锻炼、职教集团成员单位企业挂职、新农村建设蹲点等途径,切实提高实践水平。实现“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80%以上的目标。
三、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改革
1.建立“五段递进式”的全程实践教学人才培养模式。为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职业能力,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提高就业竞争力,本专业在校内实训基地基础上,借助职教集团和校外实训基地的优势,实施全程实践教学办学模式。
林业技术专业“五段递进式”全程实践教学模式:
第一段:1~3学期。校内实训基地。以“管好一棵树,护好一片苗”的形式,利用课余时间,管好责任苗圃;根据行业岗位技能标准要求,理实结合,开展专业实践实训教学,切实掌握职业技能。
第二段:4学期上。职教集团成员单位,根据“高级种苗工”要求,开展实践实训。
第三段:4学期下至5学期上。进入递进式提升阶段,并开设新内容。
第四段:5学期下。职教集团成员单位,根据“高级营林工”、“高级森林管护工”、“森林资源检测技术人员”的要求,开展实践实训。
第五段:6学期,校外合作企业,进行顶岗实习。
2.构建以“技能包”为核心的实践性教学课程体系。参照国家林业行业工种以及江苏就业状况,确立了构建以“技能包”为核心的实践性教学课程体系以及目标岗位(表1)。
3.课程建设目标。根据本专业就业岗位面向,确立《林木种苗生产》、《林木培育》、《森林保护》、《森林资源清查》等为项目课程,按照学院“优质核心课程”、“精品课程”的要求进行建设,制定课程标准,编写以“技能包”为主的工学结合活页教材和技能实践训练方案。建立专业教学资源库和公共管理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其具体目标见表2。
专业核心课程实行以技能考核为主、理论考试为辅的成绩评价体系。制定技能训练项目以及考核标准;理论考核采用多元化评价体系,可以采用开卷、论文写作、口试、分析考察报告等形式。
[Abstract] people who share the same on both sides of the mainland and Taiwan, higher education in recent years, as the warm relations across the Taiwan straits.In this paper, starting from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on both sides of the Taiwan, around the concept of talent training, talent cultivation mode, teacher team construction, curriculum and teaching reform, combination and cooperation between colleges and so on has carried on the comparative analysis, to improve the level of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teaching on both sides of the straits, better sharing of higher education teaching resources, improve the quality of personnel training to provide experience for reference.
[Keywords] China;Taiwan;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A comparative study
2013年末,作为教育考察代表团的成员,本人有幸赴台湾高校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考察交流。我们先后考察了包括台湾国立中山大学、长荣大学以及台北城市科技大学在内的三所台湾高校。重点就两岸高校在办学定位、教育理念、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进行了交流与探讨。
台湾的高职教育发展历史虽然不长,但发展迅速,为台湾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通过此次考察,我对大陆高职教育与台湾高职教育在人才培养理念、人才培养模式、师资队伍建设、课程设置与教学改革、工学结合与校企合作等方面进行了比较分析,希望借鉴台湾高职教育发展中的良好经验,为本市高职教育的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提供一些参考依据。
一、高等教育系列的划分
大陆的高等教育分为普通高等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两大系列。普通高等教育从本科阶段开始,可以一直读到博士。高等职业教育主要是专科层面的技术教育,主要培养面向生产、服务、管理一线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台湾的高等教育和大陆基本相同,也分为普通高等教育和技术与职业教育两个系列。普通高等教育主要是培养学术型专门人才,学生可由中学一直读到博士。技术与职业教育系列教育主要培养应用科学与技术的实用专业人才,包括高级职业学校、五年制专科、二年制专科、二年制技术学院或科技大学、四年制技术学院或科技大学,学生完成职业技术本科教育后,可进入研究所攻读硕士班,再进入博士班深造。以上两大系列,上下衔接,左右沟通,形成了一个渠道多样、体制完整、交叉互通、具有畅通升学进路的职业技术教育一贯体系。从上述的情况分析中,可以清晰地看出,台湾的高等教育,是两个相互平行的教育系列,学生可以选择普通高等教育,开展学术研究,也可以通过职业教育系列学习,完成博士学位,成为高级应用型人才。大陆和台湾的高等教育虽然都是相同的两个系列,但是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却有着不同的内涵。对比大陆与台湾的高等职业教育,对于更好地配置两岸之间教育教学资源,提高我校高职教育教学水平具有深远意义。
二、人才培养理念
人才培养理念是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所形成的理性认识、理想追求和教育思想观念的总和,它决定了一所学校、一个地区、一个国家人才培养的总体水平和发展方向。大陆关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理念在教高[2006]16号文――《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中表述得非常清楚:“高等职业院校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千百万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要高度重视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技能性人才。”职业导向非常明确,即强调人才培养的工作岗位导向。16号文中明确将高职教育归为高等教育的一个类型。但是在具体实践过程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和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的贯通连接并没有真正地建立,相反其独立性和“门槛性”还相当明显。
台湾地区的职业教育强调的是“全人培育与发展”的理念。在职业教育领域,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构成了立体化的人才培养体系。学生在职业教育领域也可以获得博士学位,成为社会、企业所需的应用型高级人才。台湾于1985年起全面实施通识教育课程选修制,实现“全人教育”的人才培养。台湾的职业技术大学都普遍重视通识课程的教育,成立通识教育中心、“通识教育委员会”等,专门负责通识教育发展方向的研究、课程规划与检讨、教育教学研究与成效评估。同时提升通识课程在学生必修课程中的比重。这种全人教育的人才培养理念,使台湾地区培养出来的学生,具有很好的后续发展能力,较好地适应了台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现实需求。
三、人才培养模式
人才培养模式,是在一定的教育思想指导下,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内容、培养形式、培养方案、培养规格、学制及教学过程等要素的有机组合,构建学生的知识、素质与能力结构,培养社会经济发展所需要的人才。
在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上,比较典型的有澳大利亚的TAFF模式,德国的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美国的社区学院人才培养模式等。这些人才培养模式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将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相结合;将社会实践与学校教学相结合,以此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台湾地区的高职教育非常重视学生职业资格能力的培养和训练,重视学生的职业技能竞赛和“证照制度”,将学生职业资格证书的获取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教学任务和教学内容。大陆自2006年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以来,在人才培养方面,不断强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强调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和训练,生产性实训和顶岗实习已经成为大陆地区高等职业教育人才一项非常重要内容。
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
高等职业教育是具有高等教育属性的职业教育,职业性是其本质属性。这就要求我们在人才培养方面,必须与企业合作,将学校的教学与企业的生产劳动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校企合作培养社会经济发展所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方面,一方面,台湾教育部、经济部、劳委会、国科会等8个部委,联合推出“产学携手合作计划”,实施职业高中、高职院校与企业的三方合作,衔接学制,合作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2005年,台湾教育主管部门开始实行“最后一里学程”计划,“最后一里”的专有解释为:网际网路从机房至用户的末端部分。而台湾教育界引用这一术语,主要用来指职业院校开设最后一年课程时,先和企业联系与磋商,校企双方共同制订教学计划、共同授课,实现学生毕业与上岗的零过渡,打通学校到职场的“最后一里”。为顺利完成“最后一里学程”试办计划,台湾教育行政部门提供了巨额补助经费,并实施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对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有明确的奖励计划。
大陆针对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方面的文件从2005年起就有制订和颁布――2005年11月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2006年3月《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2006年11月《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2006年11月教育部的《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2010年8月《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做了相关规定。在这些规定中,财政部对企业资助和捐赠职业院校用于教学和技能训练活动的资金和设备费用;对企业按与职业院校签订的实习合作协议,支付职业院校学生在企业实习的报酬、意外伤害保险费等费用;对职业院校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对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同开展产学研结合,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等费用,在税收上给予了优惠和减免,但是总体上推动力度不大。或者说,大陆对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推进还仅仅局限于教育部一个部门,并未形成教育、行政、经济等相关部门的整体全面推动和促进职业院校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开展。
五、课程建设
课程建设是高等教育教学的基础和核心。大陆的很多高职院校之前一直借鉴了本科院校的课程体系,强调人才培养的知识与逻辑体系,这并不符合高职人才培养的要求和市场导向。于是经过多年的探索与改革,在2006年国家实行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以后,在课程建设方面,高职院校已基本摆脱了本科院校在课程设置方面的知识与逻辑结构的原有轨迹,设计与开发出了适合高职教育发展本身的素质、能力的课程体系。教师可以在具体的教学中,根据实际教学情况,对课程目标、课程结构、课程内容、课程标准、课程评价方法等内容上进行二度开发,优化已有课程方案。同时,为了深入推进课程建设,实施了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了大批的国家级和省部级精品课程,推动课程的总体建设和发展。
台湾地区的课程建设随着经济与产业结构的变化,也在不断地发展与变化。台湾职业教育最早引进的是美国CBE模式,强调课程教学的职业针对性和专业化程度。后来为了适应台湾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实行了宽专业口径的职业群集课程模式。1998年,台湾推出了“跨世纪技职体系一贯课程”发展规划,将职业技术体系分为15个群,同步发展各群核心课程。台湾的技职院校在课程设置方面,强调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学校根据学生未来的不同定位,不同的科系有明确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面向不同的产业和职业,在此基础之上与产业界合作,共同开展工作和岗位能力分析,设置课程,开展教学,让学生掌握岗位工作所必需的职业能力与职业技能,并掌握学生应具备的岗位能力。
大陆与台湾在职业教育课程设置方面,其基本出发点和设计理念上基本相似。但在课程本身的建设与发展方面,大陆制订的细则、所做的工作更为具体、规范,具有更强的岗位能力实践性与针对性。
六、师资队伍建设
师资队伍建设是衡量一所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关键之所在。台湾地区在技职教育的师资队伍组成方面,力量非常强大。大多数的台湾技职院校的教师都具有博士学历,有较大比例的教师来自企业,并通过制度规定,鼓励教师利用寒暑假赴企业进行实务锻炼或进行合作研究、专题制作,聘请有实务经验、有技术的企业界专家作为学校的兼职教师,为学生讲授实践课程。为保证师资水平的不断提高,台湾职业技术院校在严把师资进口关的同时,特别注重教师的培养。一般教师两年内必须去欧美、日本的高校进行短期访学,为教师追踪世界科技前沿知识与技术,提升教学与研发能力提供时间和机会。
大陆在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强调师资队伍的双师结构。即高职院校的教师,不但要求要有学校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行业、企业经历,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而且还要求在师资队伍的组成上,要有一定比例的行业兼职教师参与到人才培养的各个方面,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参与课程教学、实验实训、顶岗实习指导等工作。教师队伍的“双师结构”是大陆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一大特色和亮点。
此外,从教育的信息化、国际化发展程度而言,台湾地区的发展水平远远超过了大陆。台湾地区学生学习和管理的网络化程度非常高。在教育的国际化方面,台湾地区的很多技职院校都有一定数量的留学生,教师大多都受到国际上大学的教育和培养,学校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国际化教育教学平台,教师互动学习和交流,学生自由学习和交往,不同文化之间相互交融,较好地促进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与发展。
大陆与台湾两岸同根同源,高等教育在近年来随着两岸关系的走暖,相互间的沟通和交流也在不断地加强。如何很好地吸收和借鉴台湾地区技职教育的发展,促进两岸之间高等教育及文化的沟通和交流,更好地利用两岸间的教育教学资源,提高两岸的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水平,是我们应该深入思考和积极探索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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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产业是我国传统的优势产业,是我国对世界文明作出的突出贡献之一,然而这一优势正逐渐被打破,据统计,在如今的国际中药市场上,日本、韩国产品占据的份额高达90%;国内市场上,“洋中药”进口已超过 6亿美元。国际市场上每年中药的销售额高达160亿美元左右,而中国中药所占比率不足5%。中药生产的标准化和产业化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根本途径,而由于中药生产原料供应的链条比较长,因此原料供应的问题就显得特别突出。目前由于人们对于中药越来越重视,一方面,中药治疗对病人的副作用比较小,另一方面,中药是天然药物,对当今追求“天然产品”的人们讲,中药治疗肯定是最佳的途径。随着中药产业规模的扩大,中药的原料供应越来越成问题,一方面,天然原料越来越少,另一方面由于人工种植的中药在环保标准上总是不尽如人意,所以中药材的供应成为影响中药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
中药生产的特点及对物料供应的要求
中药生产的特点及原料的利用情况
产业链条长,环节众多,每个环节的生产要求都非常高,因此,质量问题显得尤为突出。中药的生产如果从原料供应至产成品到消费者手中,纵跨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如果按照国际GMP规范生产,可以想象其难度是相当大的。
中药产业其产品对患者的作用机理目前并不是非常清楚,其理论依据多是根据中医的传统理论,而国际市场上对药品的要求必须有产品的成分、作用机理的说明,否则是不能够作为治病的药物出现的,而只能作为普通的保健品,因此中国的中药生产面临相当大的药理知识的障碍,使得中药产品多以保健品的形式出现在国外的超市中。
中药产业其产品多是复合制剂,其原料为许多种中药材,因此其生产过程中多种原料之间的数量的协调和质量的控制都显得非常困难,再加上医药生产本身就特别严格,因此,可以说是难上加难。
中药材生产的特点
中药材的栽培,既有和农作物、果树、蔬菜栽培一致的方面,也存在有别于这些植物栽培的一面。由于种类繁多,生长地区的不同,各种中药材对周围环境的适应力也不同,这就决定了中药材栽培方式的多样性。总的来说,中药材生产应注意以下特点:
中药材生产讲究产量、质量并重的原则。栽培的中药材,最终是用来防病治病。如果产量高,有效成分含量低或者完全没有,就降低或失去了药用价值。而产量过低,又影响了药农的收入。药材的质量主要由有效成分的含量和疗效决定的。此外,药材的形态、大小、色泽,即商品性状(俗称“卖相”)也是质量的一个方面。
中药材栽培有忌连作的特点。很多中药材,特别是一些根茎类药材如白术、、地黄、丹参等都不宜连作。一方面是由于土壤肥力、土壤结构改变的问题,另一方面是病虫害严重。此外,中药材在生长过程中分泌一些有毒物质在土壤中,也使得连作的效果不好。这就使得原料的总供应量受到限制。
中药材栽培技术的多样性。由于不同中药材的药用部位不同,对环境的要求以及栽培年限的不同,形成了中药材栽培技术的多样性。
中药生产企业物料供应商的选择
根据中药生产的现状和中药材的生产特点,结合供应商的选择理论,提出如下的选择方法:
根据ABC法粗选供应商。根据表1所列数据对中药材供应商进行分类,在保证供应方面,对这三类供应商的要求是一致的。但A类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提供了重要的物资供应且数量少,对其加强管理是降低采购成本的潜力所在,所以要投入主要精力,进行重点管理。而对于BC类供应商,因其所提供的物资比重小、数量多,他们不是降低采购成本的重点,可以作一般管理。我们通过这种分类方法,将A类供应商作为主要的供应商。
利用层次分析法选择供应商。层次分析法的基本步骤为:对问题所涉及的因素进行分类,建立指标体系。根据指标体系,构造各因素之间相互联系的层次结构模型。构造比较判断矩阵。对同一层次内诸因素,通过两两比较,确定出相对于上一层次各目标的权重。计算组合权重,即得到各方案的相对权重。根据相对权重,选出最优供应商。
集团对物料供应商的管理
建立供应商的竞争机制。根据中药材供应商选择的影响因素,制定响应指标的阈值,供应商们在这个阈值的基础上进行竞争,只有进入ABC法粗选出的供应商才有资格进行有关质量、价格、售后服务、交货期等方面的竞争。这样,一方面使管理工作得到简化,另一方面,又可以使主要的供应商感到有压力,督促他们做好物料供应方面的工作。
做好物料供应的质量审验工作。中药的质量与中药材收购的质量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 GMP明确规定:“药品生产所用物料应从符合规定的单位购得,企业应确立定点采购并依规程对供应商进行质量审验的基本原则。
审验的内容。企业对供应商进行质量审验,包括对新选择供应商的质量审验和对已确定供应商的定期、不定期质量审验。对新选择供应商的质量审验内容有:供应商基本材料审核,样品检测、验证,实地考察,结论与信息反馈等;对已确定供应商的定期、不定期质量审验内容有:物料质量状况回顾,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调查,供应商业绩综合考评等。
审验的程序和方法。对新选择供应商的审验。
成立审验小组。企业以规程形式,明确规定对新选择供应商进行质量审验时,审验小组由供应部门、质量管理部门、物料使用部门、科研技术部门的管理和技术人员组成,其中,质量管理部门的人员必须协同质量审验工作。审验小组成立后,依规程确定一名组长并由其对小组成员的工作内容进行具体部署。
材料审核。对供应商基本倩况的掌握和了解是进行供应商质量审验的第一步,一般通过对其提供的文字材料的审核来进行分析和判断,对供应商材料审核包括两部分,即:对供应商基本情况调查材料的审核和法定材料的审核。
样品检测、验证。质量标准及检测方法的确定:审验小组应明确所采购物料的质量标准,此标准可为法定标准或高于法定标准的药厂内控标准,需注意,有内控标准的必须执行内控标准。
实地考察。审验小组在对供应商所提供物料表示满意后,应安排对供应商的实地考察。有时实地考察可不进行或推后进行,在何种前提下可不进行或推后进行,需提供哪些补替材料等,企业在规程中予以明确规定。
信息反馈及跟踪审验。对供应商所提供样品的检测、验证情况及实地考察情况,审验小组应做好向供应商的反馈工作,对于某些检测指标和结果可能还需同供应商进行进一步的商讨和确定,供应商也可通过所反馈的信息进行改进,使其产品达到要求或提高质量水平。对质量审验存在问题需做整改的,审验小组应进行跟踪审验并随时记录。
起草审验报告,批准审验结论。审验小组在进行以上工作后,应由组长根据审验情况起草审验报告。药厂应规定审验报告的书写内容和格式。审验报告应对所进行的审验活动进行总结性说明并做出质量审验结论,由审验小组成员讨论通过并签名,提交总工批准。
对已确定供应商的定期、不定期审验。
供应商确定后,在其少量供货及长期供货过程中,应对该供应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审验。审验的周期和内容应依据供应商的不同和所供物料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定期或不定期审验可围绕如下方面进行:物料质量回顾,包括合格率、退货率、存在问题;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供货的及时性;质量保证体系或生产设备、设施。发生重要变化时,定期、不定期审验可成立审验小组,或由质量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验应有报告。
质量审验档案。从事质量审验活动的所有材料归入质量审验档案,作为供应商档案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质量审验档案的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基本情况调查报告(或调查表);供应商法定材料复印件;供方质量标准及出具的样品检验报告单;本药厂物料采购标准检验操作规程及本厂出具的样品检验报告单;物料正式采购后三批进厂检验报告单复印件;物料均一性验证“评价及结论”复印件;现场考察报告;质量审验报告;定期、不定期审验材料及报告。供应商质量审验档案应由企业规定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和管理。
建立与供应商的战略联盟关系。正如在前面看到的那样,中药行业的物料供应商与其他行业有明显的不同,其所提供的中药原料质量及价格差别也非常大,究其原因在于:其产业链条太长,供应商就自身的管理和技术水平来看,是非常难以做好的,为此作为生产厂家,中药生产企业采用中药产业化生产的模式,与供应商建立战略伙伴关系,以确保物料供应的畅通和安全。
中药产业化发展就是根据中药生产GMP规定,从中药的种植一直到加工、销售,采取规范化操作,在中药种植领域实行GAP规范种植,并在每个生产环节尽量增加产品的附加值,使中药价值增值,在这个过程中,可以采取“集团公司+供应商+农户”这样的发展模式。
生产企业主要在市场信息的搜集、资金支持、技术咨询等方面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使供应商有实力能够带动中药基地的建设,通过规范化的基地建设,才能够保证企业有源源不断的原料供应。
对于加强供应商管理的政策建议
由于行业特点,目前中药生产企业的物料供应商大都规模较小、技术水平比较低,大都停留在中药材的收购、批发等业务领域,真正具有规模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还比较少,而且,供应的原料质量和数量极不稳定,对生产企业的稳产优产有着重大影响,因此在进行供应商的选择时,应当立足于实际,不能要求太高,应当着眼于未来。
正因为目前供应商存在诸多的问题,因此生产企业应当立足于加强供应商的能力建设,供应商的能力建设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供应商的原料基地建设。目前虽然大多数地区都在进行中药产业化基地建设。但是由于资金、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原因,这些项目往往都中途流产。按照现代医药GMP管理的相关规定,建设一个GAP中药材基地,无论在技术、资金还是管理等方面都要求非常高,实力弱小的供应商想完成这样的项目几乎不可能,因此中药生产企业必须与其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精心培育一两个大型的供应商,按照国家GAP中药材规范化建设的标准,生产合乎产业发展的原料。
供应商的市场反应体系建设。由于传统中医药大都是以野生动植物为原料的,但是现在随着野生动植物的减少,中药产业的原料供应越来越成问题,通过原料供应的影响,市场的波动加大了,因此供应商对市场的反应体系建设成为非常重要的问题。
加强供应商同产学研的结合。正如前面论述的那样,中药产业在新世纪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要想使这些好的机遇变成经济优势,必须用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生物技术,来武装传统的中药产业。在中药的种植行业里,着力用现代的育种技术开发新的医药品种,用现代的栽培技术,人工培育产业化生产所需的大量药材。可以预见,随着人们生态环境意识的加强,人工中药材代替野生药材是必然的,这就需要,栽培技术和育种技术的广泛参与,最终实现原料的安全供应。
参考资料:
1.刘大可,产业链中企业与其供应商的权利关系研究,经济学研究,1994.10-12
中图分类号:F304.7(2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544(2012)06-0118-05
基金项目:中国法学会十大规划专项课题之一“农民权益保护和农村产业发展法律问题研究”和中国法学会2011年一般项目(CLS(2011)C13)。
作者简介:吴长波(1981-),男,山东鄄城人,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讲师。
一、我国台湾农业政策的历史嬗变
(一)农业培养工业阶段的农业政策
此阶段台湾农业面临两大问题:一是二战后亟需恢复农业生产,二是20世纪40年代后期陆续从大陆撤进的大批人员,造成台湾人口急剧增长,粮食及农产品供给严重匮乏。鉴于此,台湾实行了“以农业培养工业,以工业发展农业”的策略。其中农业政策的中心确定为:增加农业生产,以换取更多的外汇、供应充足的粮食和工业原料,稳定社会局面,促进工业发展。相应的,台湾加大了对农业的扶植与投入力度,推行土地制度改革,发展外向型和劳动密集型农业,大力促进农产品出口贸易。总体而言,这一时期台湾农业得到恢复与发展,形成了以自耕农为主体的小农经营方式。
(二)工业支持农业发展阶段的农业政策
此阶段。“农业培养工业”的“挤压式”政策开始产生明显的负面效应,农业增长开始衰退。1969年,台湾农业首次出现负增长,农业的比较优势逐渐丧失。面对严峻的形势,台湾当局于1969年颁布“农业政策检讨纲要”,大幅度调整农业政策。1972年又出台了“加速农村建设九大措施”,努力把农业政策的目标从过去的“压剂”转变为“平衡”。其中最有转变意义的是废除肥料换谷制度和取消田赋附征教育税,标志着台湾对农业“压挤”政策的结束,自k此,台湾农业政策由过去以增加农业生产为重心的政策,转变为今后以提高农业所得和农民收益为重心的政策。20世纪80年代,台湾再次调整农业政策,推行“农地改革”,农业发展方针转变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增进农民福利”,提出“农业、农民、农村”三位一体的构想。
(三)经济转型阶段的农业政策
20世纪90年代以后。台湾农业生产成本不断上涨,农产品的竞争力日趋下降。尤其是台湾加入WTO后,农业生产的局限性日益显露,农业增长陷入低谷。台湾地区于1991年实施农业综合调整方案,计划保持农业零增长,大力发展技术含量高、品质优良、市场竞争力强的休闲农业、有机农业、精致农业等新兴产业,并将农村工作的重点转到“富丽农村”建设上。应经济全球化、知识化的发展趋势,2006年台湾出台新的农业施政目标——“新农业运动”。“新农业运动”将通过建设“创立农业”、“活力农民”和“魅力农村”促进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农业”的永续发展作为施政理念和目标。目前,台湾农村基本实现了现代化。居住条件和环境更加方便休闲、更富人性化。农民生活品质得到改善。
二、我国台湾地区主要农业政策之梳理
随着经济起飞,台湾地区农业逐渐失去比较优势,于是开始实行农业生产和贸易保护政策。农业政策种类繁多,特选几类典型政策进行考察。
(一)农业结构政策
台湾地区十分重视农业结构政策对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的作用,采取了多种农业结构政策。首先,开展农地改革。二战后,台湾地区共进行了三次。这三次改革是台湾地区根据生产力发展的需要适时对农业发展作出的调整,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为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和多种经营方式的采用奠定了更为坚实的基础,促进了台湾地区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其次,调整农业生产结构,提升产业竞争力。台湾对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强调以提升产业和产品的竞争力为主轴,通过合理规划传统产业,发展有潜力的精致农业来提升农业的总体竞争力。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在于针对稻米市场逐步加大开放速度和削减杂粮等生产补贴重新规划和安排农产品的生产布局,制定“水旱田利用调整后续计划”,同时配合奖励稻田休耕的措施,对稻米、杂粮、蔗糖等保价收购作物的生产面积进行控制和削减。再次,加强发展具有特色的种苗、花卉、热带水果、高价值养殖渔业,成立农业专业区,运用生物技术、自动化等高科技,通过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来提升农产品的竞争力。最后,建立农产品品质管理和认证制度,大力推广本土农产品品牌。一方面,对于在生产过程中,生产定时、出货定时、符合全省统一品质标准的农产品,赋予“共同品牌”;对于有产地特色的优质农产品,建立“产地品牌”。另一方面,“农委会”为确保品牌农产品的卫生、安全,致力于建立品质认证制度,如2007年6月14日启用产销履历产品(TAP)、有机农产品(0TAP)及优良农产品(UTAP)三大农产品验证标章。另外,台湾“农委会”还通过举办现场展售活动和建立“国产品牌农产品真情百宝乡”网站等措施协助本土品牌农产品建立市场行销通路。
(二)农业机械化政策
我国台湾地区在上世纪70年代就基本实现了农业机械化,机械化程度已超过90%,具体涵盖了农、林、牧、渔等各个行业。目前,台湾地区农业机械本身正向自动化、信息化等高科技方向快速发展。台湾地区发展农业机械化的主要政策措施如下:首先,制定规划以引导农业机械化发展。政府长远、系统的规划是台湾地区农业机械化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在上世纪60-80年代,台湾地区连续出台了“耕耘机推广十年计划”、“加速推行农业机械化方案”的四年计划、“加速推广稻谷烘干机”四年计划、“促进农业全面机械化”四年计划,在90年代又制定了加速推广实施“推动农业自动化”十年计划。其次,提供农机贷款及购机补助。台湾地区从1977年开始,设置农业机械化基金,分别由银行、农业合作组织和乡镇农会办理贷款。1986年。台湾将农业机械化基金并入农业发展基金,而且规定凡经农委会核定的在案者在购买国产或进口农机时均可申请贷款。此外对播种机、花生收获机、高效植保机械等新型国产农业机械给予市场售价10%-50%的购机补助。到目前为止。购机补助、低息贷款等优惠政策仍在继续实施。再次,建立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组织和作业服务组织。台湾地区卓有成效的农业机械化推广组织有:农业机械化推行中心、代耕站和水稻育秧中心。实践中,台湾的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组织与作业服务组织,主要由台湾各级农会组织实施,农会专设“推广股”这一部门,其主要职责之一便是负责各类农业机械新产品、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及推广应用工作。最后,重视农业机械化的科研与教育。早在1984年台湾就成立了农业机械研究中心,专门从事农业机械的研究与发展。推广应用优质、高效农业机械,推动了农业生产全面机械化进程。而且,台湾十分重视农业机械化高等教育,把培育农机人才作为发展农业机械化的重要举措。在台湾大学、中兴大学、嘉义大学、宜兰大学、屏东科技大学等5所综合性大学均设有农业机械系。除上述措施外,台湾地区实施的“农地重划”和代耕、代营的经营方式也为农业机械化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三)农业科研政策
台湾地区农业科研包括了农、林、牧、渔业及有关产品的加工、储运、生产、经营等领域的科学研究。台湾各级政府与生产、科研、教育等部门紧密结合,建立了科研、教育、推广相结合的多元化技术推广体系。台湾的农业科技和推广工作,真正实现了产学研结合,做到理论紧密联系实际,因此不仅具有先进水平,而且效率也相当高。台湾主要农业科研政策如下:首先,政策引导。为了以政策引导农业向科技型转变,台湾相继出台了《农业科技计划产学合作实施要点》、《“农委会”主管计划研究成果技术转移执行要点》等农业科技政策和5大农业科技计划,以加强农业科研开发,强化科技研发成果的推广体系,从而促进产业升级。其次,增加科研经费投入。台湾科技投入的增长一方面是当局不断提高科技预算,另一方面是鼓励民间企业增加对研究发展的投入。根据台湾2007年《科学技术统计要览》资料:1999-2006年,台湾科技研究发展经费总额从1905亿元上升到3070亿元,增长61.2%,科技研发经费占GDP比重从2.05%上升到2.58%。再次,健全农业研究、推广、应用体系。一方面推动农业科研“管产学研”结合。台湾当局把企业、政府、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力量有效组织起来,由大学以前瞻性基础研究为主,科研机构以应用基础或应用研究为主,企业以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为主,政府制订计划,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形成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大学和科研机构为依托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另一方面,成立科技研究群。台湾地区成立了以产业为导向的“科技研究群”。台湾地区的科技研究群下设农业、林业、水产、畜牧及特有生物等五个研究群,在此基础上,下设六个研究组,有农艺作物、园艺作物、生物技术、处理加工、农业环境与生态农业经营与推广等。最近,“农委会”又将大专学术机构的研究工作交由农林厅统筹安排,再进一步由“农委会”审查,从而提高了成果转化效率。除此之外。台湾还注重科技人才培养。台湾已经建立了由科技人才供需预测系统、科技人才供给策略和科技人才引进及运用策略构成的科技人才政策体系。
(四)农民合作组织政策
台湾农村在政府的鼓励、扶持和引导下自愿发展起了形式多样的农民合作组织。台湾的农业合作组织主要包括农会、合作社、农业产销班以及策略联盟等,建设十分完善。首先,建设三级农会。根据台湾“农会法”的规定,农会分为镇(市)农会、县(市)农会、省农会三级,分别接受同级相应农政部门的指导。三级农会各自相对独立,上级农会不干预下级农会的人事、财务,但下级农会接受上级农会的指导,各级农会共同组成一个系统的组织网络。目前,全省各级农会有304个单位,其中乡镇农会下设4456个农事小组。农会涉及农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为农民提供全方位农业社会化服务,主要包括公益性推广事业、经营性经济实体和农村金融三个方面。其次,建设农业合作社和合作农场等合作社。台湾“合作社法”规定,凡从事同一经营业务达7人以上的,就可以向所在地主管机关申请注册成立合作社。台湾农业合作社的组织形式主要有:合耕合营、共同运销、统一加工、统一应用新技术、购置生产资料等。再次,建设农业产销班。农业产销班通过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和共同运销,用团队的力量,让小农场规模的个别经营成为大规模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从而达到扩大经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克服小农经营弊端的目的。最后,建设策略联盟。农业策略联盟是指农业组织之间、农业组织与其它组织之间结合各自稀缺的有限资源通过共同研发、交互授权、物流协议、合作生产及股权投资等方式,共同分担风险,降低成本,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双赢目的的组合。为推动农业策略联盟的发展,台湾“农委会”成立了辅导小组,辅导台湾农业策略联盟发展协会作为长期运筹中心。并设立“台湾农业策略联盟基金会”。台湾现有生产联盟、加工联盟、物流联盟、休闲联盟及贸易联盟等策略联盟。
(五)农业金融政策
上世纪90年代开始,为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台湾当局对农业金融进行了改革。首先,建立农业金融“法律”体系。为尽快健全台湾农业金融法律体系,台湾当局于2004年1月30日正式实施“农业金融法”,这为建立独立于一般金融体系之外的农业金融体系确立了“法律”依据。后来,在“农业金融法”的基础上,台湾当局又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的“子法规”,经过不懈努力,台湾已经基本建立起较完整的农业金融“政策法规”体系。其次,建立健全独立的农业金融体系。“台湾农业金融体系主要是由农业金融策划委员会及农业金融执行机构——中国农民银行和农会信用部组成。后来台湾当局对农业金融体系进行了完善,专门成立“农业金融局”,建立二级制的农业金融组织架构,即上层为台湾农业金库;下层为农渔会信用部。按台湾“农业金融法”规定,全台农业金库为信用部的上层机构。农业金库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仅限于政府及各级农、渔会。全台农业金库职能为:辅导信用部业务发展。办理农、林、渔、牧融资,稳定农业金融,与信用部共同积极推动、办理政策性农业项目贷款等。再次,完善金融监理制度。当前,台湾地区的金融监理包括两类:一是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金融检查;二是农委会农业金融局的行政监督与管理。
(六)农业扶持政策
首先,实施农民所得政策。该政策主要包括对农产品提供价格支持、减轻农民负担和支持农村建设等来予以实现。其中,台湾通过法律法规构建价格支持政策体系、价格稳定政策体系来实现对农产品的价格支持;通过大幅度减少甚至减免农民直接或间接赋税负担、向农民发放无息和低息贷款、实施农地补贴等措施减轻农民负担;通过增加农村福利、加速农村开发建设和扩增农业发展基金、加强农村社区规划与建设等措施支持农村建设。其次,实施农业贸易政策。一方面,台湾地区通过对农业实施高关税和低非关税壁垒的保护措施限制进口;另一方面,通过实施出口导向型的农产品产销政策、对出口农产品实行优惠税收政策等措施鼓励出口政策。再次,实施农业救助政策。一方面,对受灾的农民和农产品进行救助。台湾“农委会”分别于1987年和1992年公布实施了《农渔民天然灾害救助办法》及《农业天然灾害救助办法》;1994年又颁布了《农业天然灾害救助条例》,设立不少于100亿元新台币的灾害救助基金,并不断加强农业灾害救助体系建设,多次提高了农业自然灾害的救济额度。2000年1月台湾对其农业纲领性文件《农业发展条例》进行修正,其中明确规定要设置农业生产天然灾害救助基金。另一方面,台湾把农产品受进口损害救助作为农业救助的重要方面。台湾“入世”前后,部分农产品受到严重冲击,台湾当局分别给予了经济补助。1989年台湾地区出台了《主要农产品受进口损害救助办法》,对因“关税协定”造成冲击的农产品给予一定补贴。2000年台湾修正后的《农业发展条例》也明确规定要设置受进口损害救助基金,在2003年1月台湾再次对《农业发展条例》进行修订时,进一步扩充了农业发展基金和进口农产品损害救助基金,规定当局拨出1000亿元设立救助基金,用于救助因进口农产品或农产加工品而遭受损害的农产业。
三、台湾农业政策对大陆的启示
(一)积极实行农业政策引导
以来,我国各项农村改革措施和富民政策相继出台,农业生产取得了空前的发展。但是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特别是1998年以后,我国农产品出现结构性过剩,农民收入增长减慢,城乡差距日益扩大,。此种现象的出现与政府对农业缺乏宏观调控和及时的政策支持有着莫大的关系。所以。现阶段我国应在保持农业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审时度势,及时调整,出台新的农业政策,积极引导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首先,充分发挥政府职能。政府一方面应对农业、农村的发展做出整体规划,另一方面通过各种措施提高农村、农业的现代化水平,增强农民的市场地位。使农民能够在市场中获得社会的平均收益。其次,努力调整农业发展方向。在发展现代农业的过程中。为适应人们追求生活质量以及休闲观光的需求,需要重新对农业生产进行功能定位,使农业的功能由单纯生产性的功能逐步转向生产与生态并重,充分发挥农业在提供绿色资源、生态平衡及自然景观等方面的作用,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等综合效益的最大化。最后,积极采取综合性农业支持政策。所谓综合性农业支持政策,是指将价格补贴等直接支持政策和农民生活改善、农村生态建设等间接支持政策联系起来协调运用的政策。这就要求我们进行农业生产发展的同时,也要进行农村的现代化建设。
(二)加强农业支持保护力度
在我国工业化基本完成后,农业已完全处于弱势地位,政府应高度重视农业发展,切实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近年来,虽然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三农”发展的政策,诸如取消农业税、良种补贴等,但是扶持政策的力度明显不够。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才能缩小工农之间的差距,缓解“三农”问题,促进城乡统筹发展。首先,进行金融改革,消除对农业的金融抑制。我国的农业金融改革不应该局限在对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商业银行的改革,而应以农村信用社为基础,建立相对独立于一般金融的农业金融制度。这就要求建立财政扶植农村金融进而间接补偿农业的通道,优化和放大财政支农政策的效果。通过建立健全农业金融制度为农业发展提供足够的资金。其次,实施“价格支持”政策。一是确定农产品最低保护价,即干预价格;二是建立农产品的储备制度,用于平衡市场供求,平抑物价;三是建立农产品市场风险基金,用于因价格波动给生产者带来损失的补偿。再次,建立合理的农业保护体系。在深入研究和充分利用WTO相关规则的前提下,大幅度增加财政支农资金总量,并将其重点用于农业科技、农村基础的生产和生活设施、农民合作社的培育、农村福利以及对国土进行综合整治等方面,形成符合WTO规则的合理的农业保护体系。
(三)大力发展农业科研
一方面,加强农业及农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创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产品品牌。各地区要根据本地区的资源优势,调整品种结构,不断引进、开发新产品,并加强国际农业技术合作。促进优质、高效、特色产业的发展,以树立我国知名农产品品牌,提高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另一方面,加强农业科技、教育和推广的政策性投资。农业低利性和生产开放性的特点决定了农业的科研成果难以专有和获得较高利润。为此,只有政府加大农业科技投入才能推动农业科技的快速发展。一直以来,我国农业科技投入的比重较小,科研体制存在着科研、教育、技术推广与农业生产相脱节的现象,阻碍了农业的科技进步。因此,我国应加大对农业科研、教育和推广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提高农业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的能力,增加农产品的科技含量,提高广大农民的技术水平。
(四)健全农业组织体系
发展农业合作组织是农业产业化的重要渠道。近年来,虽然多种形式的农民组织在我国迅速崛起,但是“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发育不全,社会化服务水平不高。我国产业化模式以‘专业合作组织+农户’、‘公司+基地+农户’及龙头型经济模式为主,但‘联而不合’,大多数农民只能获得出售农业原料、初级农产品的基本收益。与‘龙头’还没有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鉴于此,政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健全我国农业组织体系。首先,形成多元化的产销服务主体。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以农村专业协会为基础,从组织、设施补贴、资金、土地使用、税费、服务、保险、法规等各方面予以支持和引导,大力培育与生产、加工和市场紧密相连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逐步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业和农村经济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的组织化程度,使农民组织真正成为名符其实的农业生产经营中介和支撑性的管理服务组织机构,从而降低农民交易成本,提高市场谈判力量和竞争力,有效地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良性发展。其次,加强农业组织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虽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界定为“在农村家庭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但仅仅一部“合作社法”的规定显得单薄。且操作性差。所以政府应完善农业组织法律体系。并以法律或政策形式在功能上赋予农民合作组织主导金融、农业推广、农业产销、农产加工与贸易等功能,使农民合作组织在政府、农户和市场之间起到桥梁作用,更好地配合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五)建立农产品营销系统
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环节脱节,没有共同的利益约束和激励机制,是无法真正实现产业化经营的。所以,我国应借鉴台湾地区的经验,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营销系统。首先,建设运销市场体系。一是加强财政对农产品运销市场体系建设投资。把市场体系建设纳入财政支农的范畴,发展区域性农产品多级批发市场。二是健全运销市场法律体系。制定统一的市场交易法、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市场操作规范,在市场管理中逐渐形成了一套规范化、制度化的完整的市场交易法律体系。三是突出农产品产后处理和市场营销体系的建设。运用现代化的运输工具、储藏设施和加工营销设备,建立了一套完整、科学的运销制度,形成集产地、批发、零售为一条龙的三级运销系统,保障农民有序、规范地进入市场。其次,逐步实现农产品运销商务电子化、网络化。因应现代电子商务条件下农产品流通与交易的需要,我国应建立农产品电子商务作业技术体系和农产品行销资讯系统,提高产销体系的电子化、网络化程度,从而使市场信息及时、准确地传递给农民,便于其及时制定和调整农产品行销策略和促销战术,正确选择目标市场,获得更高的效益;同时为政府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以提升农业决策和管理的效率。
(六)推进农地改革,实行规模化经营
我国1978年推行的。极大的促进了农业的发展。但随着农业生产力的进一步提高,我国农业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地块零碎、耕地规模小、农业生产率低、农民生产积极性不高等一系列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推进农业产业化,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推进农地改革,实行规模化经营。首先,要建立健全农地流转制度。在的基础上,放宽政策,制定合理的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操作程序和流转价格,允许农民在自愿的前提下自由转让、租赁农村土地。与之相配套,政府应适时、合理地为农民提供扩大经营规模的购地贷款、“退休保障金”等优惠措施。其次,探索农村土地人股承包等新型组织形式。通过多种方式促使分散的土地朝着资金密集、技术密集、管理现代的专业农户或农业企业集中,以扩大农地经营面积和规模,培养专业化大农场,更好地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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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S532;F326.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11)03-0354-03
马铃薯是固原市传统种植的优势作物,已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年种植面积稳定在14.67万hm2,年产鲜薯达300万t,70%用于淀粉加工。快速发展的马铃薯淀粉加工业进一步带动了马铃薯产业的发展,种植面积不断扩大,淀粉加工企业迅速增加,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现就固原市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的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探讨。
1固原市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发展现状
1.1马铃薯产业已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马铃薯是固原市的高效优势农作物。20世纪90年代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抓住深度开发马铃薯资源和东南沿海对接的机遇,积极实施马铃薯开发战略,以淀粉加工业为龙头的马铃薯开发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目前已初步形成了种植、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产业格局,使马铃薯产业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中占有重要的地位。2008年固原市马铃薯种植面积达到14.27万hm2,平均产量22.5 t/hm2,总产量约320万t,其中用于淀粉加工的160万t,农民和淀粉加工企业纯收入总计达到7.36亿元,农民人均收入中有520元来自马铃薯产业,占其纯收入的34%。与此同时,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还安置劳动力近3 000人,人均收入2 000元以上。2009年马铃薯种植面积达到16.40万hm2,总产量约270.6万t,农民和淀粉加工企业纯收入总计达到13.44亿元。2010年马铃薯种植面积达到14.00万hm2,总产量约210万t,农民和淀粉加工企业纯收入总计达到4.83亿元。由于马铃薯种植规模的扩大与产量的提高,为马铃薯淀粉加工业奠定了充足的原料基础,极大地促进了淀粉加工业的发展,形成了大小企业与手工作坊竞相发展的淀粉加工格局和精淀粉、粗淀粉及“三粉”(粉丝、粉皮、粉条)的产品结构。马铃薯淀粉加工能力呈现逐年大幅度增长的趋势:2007年加工马铃薯28.27万t,生产淀粉4.18万t;2008年加工马铃薯47.14万t,生产淀粉6.84万t,2009年加工马铃薯81.25万t,生产淀粉12.5万t。
1.2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数量不断增加
据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09年底,固原市共有马铃薯加工厂家3 121家,生产淀粉和“三粉”约12.5万t。从年设计加工淀粉能力看,淀粉加工生产企业呈金字塔形状分布,即大中型加工企业少,小企业和手工作坊多,企业规模普遍偏小,生产能力低下。调查结果表明:固原市年淀粉加工能力在50 t以下的小型企业和个体户有2 698家,占全市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总数的86.4%,2007年生产淀粉48 600 t,占总加工量的38.9%;年设计加工能力50~499 t的企业189个,占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总数的6.1%,2008年生产淀粉9 122 t,占总加工量的7.3%;年设计加工能力500~999 t的企业135个,占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总数4.3%,2009年生产淀粉8 996 t,占总加工量能力的7.2%;年设计加工能力在1 000~4 999 t的企业82个,占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总数的2.6%,2009年生产淀粉22 285 t,占总加工量的17.8%;年设计生产能力在5 000~9 999 t的企业有12家,占总企业数的0.38%,2009年生产淀粉11 712 t,占总加工量的9.4%;年设计生产能力大于1万t的企业有5家,占总企业数的0.16%,2009年生产淀粉16 295 t,占总加工量的13%。
2存在的问题
2.1企业建设环保审批手续不健全,缺乏发展建设规划
据调查,固原市大部分淀粉加工企业建设时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在建设淀粉加工生产线的同时没有建设废水处理设施,未实现达标排放。固原市年设计能力大于50 t的淀粉加工企业,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只有11家,占总数(180家)的6.1%,新建的53家淀粉加工企业,全部没有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在运营的180家淀粉加工企业中,建有废水沉淀池的企业43家,占总数的23.9%,新建的53家淀粉加工企业建有沉淀池的14家,占总数的26.4%。而利用沉淀处理废水,只能消除泥沙、薯皮和降低污染物,做到废水部分循环利用,还达不到环保治理要求。此外,加工企业的建设由城市向农村无序发展,随意建厂,布局不合理、无序竞争、重复建设造成的后果是浪费大量资金,任意排放废水,废水难以统一集中处理,致使废水污染大面积扩展,效益递减,生态恶化,影响了产业发展。
2.2生产工艺落后,水资源未能循环利用
调查发现,固原市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中循环利用水资源的企业很少,在3 121家淀粉加工企业中,仅有宁夏佳立科技有限公司、隆德四波淀粉公司和原州区六盘山淀粉公司、瑞丰淀粉公司等少数几家采用沉淀池对洗涤水沉淀后循环利用,其余均为一次性用水企业,平均生产1 t淀粉浪费30 t水。小厂家和手工作坊每年浪费水高达200万t以上,约等于固原市每年市区生活用水量的排放量(约240万t)。
2.3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技术水平偏低,加工产品种类少,且多为初级产品
马铃薯加工在多限于加工成粗制淀粉,制作粉丝、粉皮、粉条,数量少,加工深度不够,经济效益不高,消化能力有限。马铃薯粉条加工规模不大,虽然有一定的市场份额,但在加工质量和品牌开拓方面也存在不少问题。由于缺乏相应的加工技术,加之受交通运输条件所限,马铃薯高产优势的发挥受到极大地制约。由于没有现代化的储藏设备和科学的加工技术,每年因此而损失的马铃薯为25%~30%,其余的70%~75%也基本用于鲜食或者加工成粉丝、粉条及淀粉,使马铃薯的营养价值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也使其综合经济效益受到了极大地局限。马铃薯是重要的工业原料,可以加工2 000多种产品,广泛应用于食品、饲料、医药、化工、纺织、造纸、铸造、橡胶、石油等领域[1]。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马铃薯生产国,世界上20%的马铃薯产在我国,而在加工方面,美国的加工率为60%,荷兰为47%,我国却只有10%。固原市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为14%~30%,但还是以初级加工为主,产品均为初级产品,其中只有精淀粉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淀粉质量的相应标准(JB8884-88),而粗淀粉生产均未执行任何质量标准。国外一些淀粉加工企业一般都有几十种淀粉产品,有的甚至有几百种,我国只有几十种,宁夏仅有7种。2005年加工精粗淀粉7万t左右,以“三粉”为代表的初级淀粉加工产品5.5万t。
2.4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远滞后于设计加工能力
2007年加工能力由于受收购资金、原料短缺等因素的制约,淀粉生产量仅能达到设计能力的30%左右,企业设计加工能力远大于生产能力,只达到设计能力的10.66%,2008年达到18.80%,2009年达到30.78%。2008年加工能力只达到设计能力的31.46%,虽然马铃薯种植面积和产量均逐年上升,但淀粉加工原料仍然短缺。加工企业现有生产能力为27.7万t,其中已投入运营的22.23万t,新建企业5.48万t,再加上“三粉”加工企业,按平均加工1 t淀粉消耗6.5~7.0 t马铃薯计算,年消耗马铃薯逾200万t。马铃薯的用途不仅局限于加工淀粉,还有鲜薯外销、农民自用等。因此,原料不足、行业之间的无序竞争、破坏环境等将成为限制固原市马铃薯淀粉加工业进一步发展的主要因素。
2.5马铃薯加工企业无自有原料基地,加工原料严重不足
通过调查绝大多数企业没有自己的原料基地,虽然近几年政府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还是没有引起企业的足够重视,就连唯一的一家全粉企业也没有原料基地。近几年,全粉市场特别看好,给企业带来很好的利润,但企业也为没有好的加工原料和原料不足而惋惜。因此,走“公司+基地+农户”的路子迫在眉睫。
3对策
3.1加强淀粉加工企业技术改造
一是大力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把淀粉加工企业的技术改造列为固原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重点。对基础较好、技术改造积极性高的淀粉加工企业,要在资金和政策方面给予帮助和指导,同时要将其利用改造后的先进工艺、提高淀粉质量、减少工艺用水和废水排放量的主要做法和经验,以各种形式在同类企业内进行推广。此外,要鼓励企业加强与宁夏区内科研机构的联系和合作,通过产学研结合,广泛地学习和应用国内外马铃薯淀粉综合利用新技术、新工艺,切实可行地提高企业自身的加工项目建设,提高马铃薯淀粉附加值,使淀粉加工向变性淀粉、高品质精淀粉方向发展,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在企业技术改造方面的资金支持[2]。二是进行全旋流改造。对年产淀粉在50~1 000 t的加工企业,都应建设沉淀池及循环用水设备,对采用半旋流工艺生产淀粉的企业应进行全旋流改造,对新建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应要求其采用全旋流工艺。应健全审批手续。三是加强水源循环利用。对耗水量高、污染大、产品质量差的家庭作坊式企业,一方面按照生产量建设相适应的工艺废水和马铃薯清洗废水沉淀池,对废水循环利用;另一方面对现有的小型企业实行区域化管理,以区域龙头企业带动,利用自然沟壑建设废水沉淀池,废水经土法处理后循环使用或定期排放,以此减少加工用水量和废水排放量,从而减少污染程度。既无资金,又分布于主要流域、生活生产水源附近且无节水防污设施的加工企业应在做大做强大中型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后,利用市场机制自行淘汰或利用行政手段关停并转[3]。
3.2加强马铃薯品种资源开发和基地建设,扩大企业规模
固原地区的典型气候特别适宜马铃薯种植,品种资源丰富,长期以来,在马铃薯品种的选育和种植推广上一直以产量作为衡量马铃薯品质好坏的标准,而没有考虑其加工产品的品质和适应性,适合加工的马铃薯品种资源很少。为此,建立马铃薯品种资源选育基地,推广适宜加工的优质与专用品种是今后马铃薯加工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当前固原市的马铃薯加工企业普遍存在产品品种单一、产品质量差、生产规模小、技术设备差等问题,造成马铃薯加工产品质次价廉,经济效益偏低。因此,扩大企业生产规模,开发适合我国市场的马铃薯新产品以及加工设备是提高马铃薯加工产业健康发展的关键。
3.3加快马铃薯工业化产品的规格化与标准化
固原市马铃薯加工业落后的原因除加工工艺和技术装备差外,产品的规格化和标准化是关键所在。马铃薯加工需要规格化和标准化的原料,同时市场也需要规格化和标准化的产品。优先发展和完善的关键技术有:马铃薯全粉和淀粉的加工标准和检测方法的研究;生产用马铃薯品质检测方法和等级的分类办法[4];马铃薯产品行业标准的制订。在管理方面,要加快建立马铃薯原料标准,规定用于鲜食、餐馆、工业加工等不同目的的指标要求。对各种马铃薯加工品的制作方法、产品质量、包装方法等也制订操作规范或标准。
3.4加强马铃薯产业领域的市场预测工作,健全完善科技信息网络,建立马铃薯产业数据库
随着“全球化”经济发展趋势的到来,世界马铃薯加工市场必将逐渐一体化,目前固原市马铃薯加工业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因而承受的市场压力大。因此,必须掌握世界的发展趋势,加强国内外市场动态研究,正确制订固原市马铃薯加工业的发展战略,建立市场预测和科技信息网络数据库,开展马铃薯加工业的动态发展模式和发展趋势的研究;建立马铃薯的生产和加工企业数据库和网站;建立马铃薯科技成果数据库和网站;收集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和网站。把马铃薯原料的选种、种植和生产、预处理、加工工艺、加工设备、包装、贮存、运输、销售和各个环节的全面管理等一系列过程进行统一规划和实施。
4结语
总之,固原地区马铃薯淀粉加工业经过10多年的发展,有了一定的基础,为固原市农产品销售、农业种植结构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且在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地方经济和解决城乡剩余劳动力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总体看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层次比较低,加工企业规模小、分布不合理、技术与设备生产水平明显偏低,产品附加值低且产业链短的问题十分突出,对整个产业发展的带动和示范作用有限;龙头企业普遍负债率高,尚未处理好企业与农户之间、基地建设与加工需求之间的利益关系,加之流动资金短缺,企业规模有限、技术人才短缺、环保意识薄弱等因素的制约,快速发展的淀粉加工业与固原地区水资源保护、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等矛盾也日益凸显。
5参考文献
[1] 李贵春,王江,郑丽莉.马铃薯精淀粉加工考察报告[J].马铃薯杂志,1997,11(1):59-61.
Abstract: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 which is the core component part in the global economy, brings the new global production network, and also brings a couple of new problems like national decline and m alignant growth. When the developing countries and regions cannot rely on a single large multinational force to obtain strong economic rent, It is a possible strategy to break through that SMEs cluster. Under the guidance of the global urban value chain theory and industrial cluster theory, the paper tries to explore the possible wa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industrial clusters of SMEs, in which the developing countries and regions realize an industry to upgrade and then cast off the excessive restriction of 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 and the developed countries, for example, Taiwan Hsinchu Science Park industrial clusters. And on that basis, the paper put forward new humanities ecological significance of industrial clusters and higher levels of city agglomeration tendency.
Key words:Medium and Small Enterprises(SMEs);Industrial Cluster;the Global Urban Value Chain;Global Economy
中图分类号:C912.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144(2012)-04-33(6)
1 全球城市化中跨国公司发展带来的全球困扰
对全球经济中观层次的分析包括制度和组织两种视角,分别和全球经济的关键参与者――国家和公司紧密相连,这是当代世界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新模式,即以全球城市价值链为链条的全球化发展模式[1]。某种程度上而言,以公司及公司间网络为主要分析单位的组织视角在分析全球经济的问题上是更具有洞察力和解释力的。制度视角囿于研究导向上的相对性和集中性,以资本主义“相对优势”的制度基础为前提和出发点,在研究对象的地域范围和意识形态偏好上都受到限制,多是关于国家个案的探讨或在同一种社会制度类型下的比较分析――而这显然和本身就强调超越地域并且强调多样化、差异化的全球经济研究有所冲突。
跨国公司已经成为全球经济最主要的推进者和激励者,这是因为它们有力量协调和控制多国供给链的运行,即使在它们没有这一供给链的情况下也是如此。[2]跨国公司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而产生;同时,它又是划分全球经济表层一体化和深层一体化的重要标志,是有资格判断全球经济到底够不够“新”的“官方发言人”――或许,已经没有另外一个名词和“全球经济”联系得更为紧密。然而,就像学者阿尔贝托・梅卢奇所指出的超国家――“全球性的”――组织快速增长的影响“已不仅加快了对弱小地区的排斥,而且为资源的分配开辟了新的渠道,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各民族国家的控制。”[3]正是这个看着似乎所向披靡的全球经济的核心构件,在给世界带来新的生产关系网络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困扰。
很多跨国公司比国家还要大[4],这是西方某些学者的一种疑惑和认知。通过零部件的行业间贸易、划分价值链和全球经济中的生产网络三条主要途径,跨国公司对国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甚至可以决定国家的经济兴衰,进而影响国家的沉浮。“在全球化这场卡巴莱歌舞表演中,国家要跳脱衣舞。到节目结束时,它光溜溜地只剩下了遮羞布:镇压权。民族国家的物质及储备摧毁了,和独立被剥削了,政治阶级被消除了,它也就成了那些大公司的一个普普通通的保安部门……世界的新统治者不必直接执政。[5]”
恶性增长:是“被全球化”的意外结果?如果说发达国家面对的跨国公司的“剥削”是显性的①,那么,发展中国家所处的则完全是另一种状态,它们沉浸在发达国家产业转移所带来的美好机遇中,在“被全球化”的过程中甚至可能还没有意识到自己面临的危险。这涉及到关于全球化的一个显著矛盾,称之为“恶性增长”。“生产能力的极大扩张没有在发展水平上得到必要的增长或者使出口国家的贫困得到减少,而在跨产业的大范围全球外部采购中得到反映。就像越来越多的国家已经获得生产复杂而标准化产品的能力,他们进入行业的门坎已经降低,价值链中生产阶段的竞争却已经增加了。[6]”换言之,跨国公司通过全球价值链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连结在一起:欣喜的是,这给予发展中国家振兴的机遇,于是我们看到了“新工业化国家”的崛起;遗憾的是,这依然未能解决全球化的显著矛盾,“恶性增长”不是全球它们经济的海市蜃楼,而是全球经济的梦魇。
仔细审视跨国公司对全球经济带来的新的困扰,可以发现,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并不像人们之前所认为的占据了全球化过程中的先机,而是自始至终处于全球化过程中的边缘位置。某种意义上而言,全球化的中心是科学、信息和技术――就像部分学者提出的解决“恶性增长”的惟一办法,是“寻找强大的经济租金(economic rents)的新来源,这些新来源在价值链的无形产业部门中不断被找到。这些无形产业部门包括革新、设计和市场推广这样的高附加值和知识密集型的活动[7]”――不跻身这些高附加值和知识密集型的领域、这些全球价值链的高端环节,就无所谓进入全球生产网络的中心位置。
全球经济和全球城市化的发生,的确给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带来了发展的机遇,但是它们始终徘徊在全球城市价值链的中低端,没有主动权――它们,是“被全球化”的“操作工”。这些国家和地区,受制于庞大的跨国公司,受制于跨国公司背后的发达国家。这些国家和地区面临的问题,不仅仅是抓住跨国公司和全球价值链带来的机遇――这个目标在东亚尤其是中国已经获得了初步的实现。进一步的,它们应当思考,如何借势跨国公司发展本土的高附加值和知识密集产业,如何能够不依附于跨国公司,甚至和跨国公司展开竞争,而不仅仅是合作?
一个可能的路径是依靠中小企业的产业集群。产业集群不是一个简单的企业聚集的概念,它是根据分工、专业化进行有效阻止,同时与社会取向与融合的特殊经济功能区。[8]著名国家竞争力学者迈克尔・波特认为,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优势就是通过特定的产业优势而形成的持续竞争力,因此产业集群已成为提升企业竞争和促进区域经济的孵化器。对于产业而言,地理集中性就好像一个磁场,会把高级人才和其他关键要素吸引进来。[9]在这个意义上,如果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无法依靠单一的庞大的跨国公司的力量来获得强大的经济租金,合众的谋略――中小企业的产业集群未尝不是一个可能的突围策略。
2 全球城市价值链中的产业集群:中小企业突围的理论支撑
城市价值链中的产业集群即指在某一特定区域下的一个特别领域,存在着一群相互关联的公司、供应商,关联产业和专门化的制度和协会。[10]在这里,区域和企业是产业的平台和载体,但区域并不是边界清晰的地理和行政单元,企业也不是一般的毫无关联的企业,而是通过分工协作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其数量也不是区区少数几个,而是成百、上千以至更多。1890年,马歇尔在其《经济学原理》一书将相关部门的企业在特定地区形成的集群称为“产业区”[11],并提出了“内部经济”和“外部经济”的概念。②马歇尔认为,企业是为了尽可能获得外部经济而聚集在一起的。有学者称赞,马歇尔集聚研究的最大贡献是他发明了一种产生集聚的“空气”,即协同创新的环境。[12]可惜的是,马歇尔并未能够延续这一“软环境”思路深入挖掘集群产生的非物质因素。德国经济学家韦伯(Alfred Weber)把影响工业区位的因素称为“区位因子”,认为实际对区位起作用的区域因子主要是运输成本(运费)与劳动力成本(工资),而实际上对区位起作用的位置因子则包括集聚因子和分散因子。[13]韦伯把产业集聚归纳为技术设备的发展、劳动力组织的发展、市场化和经常性开支成本的减少四个方面的因素。其中,市场化被认为是最重要的因素。佩鲁(Francois Perroux)认为增长并非同时出现在所有的地方,它以不同的强度首先出现于一些增长点和增长极上,然后通过不同的渠道向外扩散,并对整个经济产生不同的终极影响。[14]佩鲁认为技术进步和创新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增长极理论十分推崇政府的政策引导作用,是一种自上而下的非自发性的“凯恩斯式”的政治干预性质的产业集聚。认为有了政府对主导产业或专业化企业的投资建设,就会产生围绕这些关键性产业或企业的聚集,最终带动整个区域的发展。与此相关的新产业区位的研究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末对意大利东北部中小型企业经济增长的考察。新产业区,是指面向国内、国际市场的中小型企业在一定地理区域内集聚而成的、以结网和植根性为特征的既竞争又合作的中小型企业的综合体。[15]其发展竞争优势主要来自于区域企业网络和劳动力市场网络两个方面。与增长极依靠政府的行政规划来发展壮大的途径不同,新产业区理论的核心就是依靠区内大量企业的“联合行动”的自下而上的力量来发展区域经济。另外,还有克鲁格曼:“中心-”模型理论。在考察规模报酬递增对制造业区域空间聚集的作用机理时,克鲁格曼提出制造业支出份额、产品替代弹性和运输成本三个因素是决定制造业地域空间聚集的关键影响因素。[16]对产业集群的地点选择,克鲁格曼提出了“路径依赖”的解释。某个历史偶然性可能使最初的区域和城市模式在某区位获得一定先发优势,此后,这种最初的模式将在规模报酬递增的基础上,通过累积因果关系不断自我强化,从而导致某种经济活动的长期聚集结果。[17]“中心-”的理论模型解释了制造业相对于农业而言的集中现象,但是对于制造业内部不同产业的地方化分布现象却没有很好地做出探讨。在这些理论中,波特的竞争优势理论和钻石体系为我们认识和选择产业类型创造一种思考方式。在波特所构建的国家竞争优势的“钻石体系”中,包括四个基本因素(生产要素――一个国家在特定产业竞争中有关生产方面的表现;需求条件――本国市场对该项产业所提品或服务的需求如何;相关产业和支持产业的表现――这些产业的相关产业和上游产业是否具有国际竞争力;企业的战略、结构和竞争对手――企业在一个国家的基础、组织和管理形态,以及国内市场竞争对手的表现)和两个附加要素(机会和政府)。[18]地理集中使得上述六个因素相互影响、相互传递、相互增强,共同构成一个动态的激励企业投资和创新的竞争环境,由此构成区域乃至国家的竞争力来源。这些理论虽然都有某些局限,但是我们从中可以寻找到人类社会产业集聚过程中的学者的某些总结,这些总结在不同层次上提出在全球城市价值链中的产业发展规律和特有现象。
3 台湾新竹中小企业集群之路的新思考:人文区位的再造与全球城市价值链
新竹工业园区位于新竹市东南部,主园区范围为新竹市东区与新竹县宝山乡。[19]成立于1980年12月15日的台湾新竹科学工业园被公认为是亚洲三个主要科学园区(另两个为日本筑波、韩国大德)当中最为成功的一个。作为台湾地区首个科学园区,新竹科学工业园重点研发集成电路、电脑及设备、通讯、光电、精密仪器机械、生物工程六大高技术产业。以美国斯坦福科学工业园区即硅谷为模拟样板的新竹科学工业园,有“台湾硅谷”的美誉。
按照园区内主流产业活动的差异与区域创新能力的强弱,整个新竹科学工业园区的发展大体上分四个阶段。一是大规模基础建设实施阶段(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期)。1976年5月,台湾当局决定在新竹创立科技园区。1979年7月27日颁布《科学工业园区设置管理条例》。1980年成立园区管理局。[20]遵循“高科技化、学院化、社区化、国际化”的建设方针,园区在投入大量资金建设公共基础设施之余,积极颁布一系列优惠政策,设立“单一窗口”行政服务体系,以吸引园高科技公司来投资设厂。截止到1985年,新竹科学园区共完成3.77平方公里的土地开发,建造了一大批标准厂房、员工住宅、实验中学、大型公园、绿地等设施。二是OEM代工生产主导阶段(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园区的基础设施初具规模,企业数量增长迅速,但企业活动主要以高科技产品的标准化生产为主。园区与美国硅谷建立了多元互动关系,在从美国大量引进人才、技术的同时,也依靠OEM的代工规模优势成为美国IC产业的生产或销售据点,英特尔、AMD等公司跨国公司在园区内占有重要地位。三是定位调整阶段(90年代初到90年代末)。园区进入扩张调整时期,台湾当地民间资本的大举进入使政府不再是惟一先进技术资源的拥有者与主要资本的引导者,独立研发的起步使得跨国公司的地位同时受到削弱。1986年,外资占园区实收资本的比例从1986年的30%左右下降到1996年的10%左右。跨国公司在台策略从以寻求廉价的劳动力和相关优惠政策为主转变到在寻求当地技术合作资源、加强本地化进程等方面。[21]园区进入具有技术开发能力以及自有品牌的新时期,相对成熟的技术和资金开始向岛外输出,通过技术转移和策略联盟逐步具备与国外企业角逐市场的能力。四是研发为主阶段(21世纪以来)。2000年,新竹科学工业园的营业额为300亿美元,平均每平方公里50亿美元。[22]6.05平方公里的园区已经无法满足区内企业的迅速发展要求,开始向外部扩张。同时,台湾地方政府开始反思过去过分强调“制造”导向的高科技产业发展战略,转而倡导研发设计类产业的发展。截至2007年10月底,新竹科学工园区共有438家厂商,123558名从业人员。这些平均年龄在30岁左右的新竹科学工业园的从业人员中,67.57%的从业人员拥有专科以上学历者,研发及创新人力约占14%,技术制造人力约占47%,行政及管理人力约占百分之22.2%。[23]2004年,园区产品销售收入总量2004年突破1万亿新台币,2008年达到1.25万亿元新台币。[24]
目前新竹科学工业园区IC产业的产值,占园区总产值的72%,新竹科学工业园的438家厂商中,有一半是IC产业相关厂商,包括晶圆制造、IC设计、封装测试、材料、设备制造等。一般的“IC产业链”,多指芯片设计、制造、测试、封装直到多种元器件组装的上下游垂直整合方式的整个运作流程,最终服务于电脑整机、移动通信以及数码电子等尖端科技产品。按产品产值计算,台湾是仅次于美国、日本、韩国的全球第四大集成电路生产地。在IC产业链中,台湾的晶圆代工、封装、测试居世界第一位,设计居第二位。[25]新竹工业科学园区以中上游的制造业为核心,间接促成了区外的封装大厂,如日月光、硅品和华泰的业务接单量巨幅增长。
新竹科学工业园IC产业的创造了独有的文化创新环境。新竹科学工业园的发展史,既是一段由引进技术到自主研发的创新历史,也是一段由本土厂商取代外国投资者的创业历史,更是促使台湾从低成本的制造中心成功转变为全球创新经济的高附加值制造中心的全球价值链高端介入史。草创时期的园区IC产业主体为外商企业,主要从事后道封装、成品外销,80%的出口由外商企业完成,排名出口前10位的厂商几乎全部为外商。而到2000年左右,其信息产业完全由宏基等本土企业所主导,外商除飞利浦等少数几家零组件制造商外,均退出了台湾。
新竹工业园80年代初创时,外商投资占40%,而现在已不足10%。从材料、光刻、封装、测试到设备开发,产学研相结合,建立起完整的自主创新体系和产业体系。就制度和政策而言,当局既积极引进外部的资本和技术,又切实培育引导内生力量的成长和集聚;既着眼于产业扩张,又着力于自主创新能力的形成;既扶持单个企业(集团)做大规模,又强化协作配套优化产业组织。其中颇多可借鉴之处。首先是强化转型升级,每次台湾的经济面临转型的问题,新竹科学工业园都能直指高科技。其次是创造专业化的垂直分工。新竹科学工业园半导体产业通过垂直分工,将企业发展成产业,逐渐取代了垂直整合。像华晶集团公司这样从硅材料开始到产成品结束的小而全企业在台湾已经被一一细分成独立的企业,如设计、硅片制造、掩模制造、芯片制造、封装、测试以及模具、引线框制造等都能独立成为一个公司。[26]其三是双向度的人力资源体系。20世纪80年代中期,台湾的IC公司多以来自美国硅谷的人才为技术来源。新竹科学工业园区允许科技人员以高于一般比例的专利权或专利技术作为股份投资,其作价最高达总投资额的25%。[27]这些海外人才凭借国际上广泛的关系网,帮助新竹科学工业园内的IC厂商之间、台湾岛内的IC厂商之间以及与外国厂商之间,产生了密切的技术合作关系。同时,新竹园区十分注重对本土科技人员的培养:入区企业必须雇佣台湾本地科技人员的总数占科技人员的50%以上,否则不能享受当年免征营利事业税;鼓励园区厂商与当地学术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的联系,奖励园区的科技人员在职进修。[28]其四是研究型的技术支撑体系。新竹科学工业园内有工业技术研究院、交通大学、清华大学以及“国家”实验室六个,分别是:精密仪器发展中心、行政院同步辐射研究中心、“国家”毫微米组件实验室、“国家”高速计算机中心、“国家”太空计划室、“国家”芯片系统设计中心等。这些研究主体与园区企业合作,不仅提供了大量创新的成果,还提供设备和人力资源从事研究与发展工作。其五是多元化的融资体系。资金方面,主要依靠政府设立的多项科技资金帮助企业进行创新活动,风险资金的作用并不明显。[29]园区对高科技企业大量无偿的投资是新竹成功的主要原因之一。除此之外,企业融资还可以通过创业投资公司、银行贷款、上市或上柜吸引大众资金等方式筹措所需资金。其六是完善的中介服务体系。作为园区创新网络重要的组成部分,中介组织中的代表性组织是台湾科学工业园区科学同业公会,下设有四个委员会,涉及规划管理、进出口作业、金融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培训与分享等多项事关园区企业良性发展的方面。[30]其七是良好的创新氛围。有别于日本、韩国、新加坡等依靠大财团或政府支持的发展模式,新竹科学工业园最早是由一批专业性的、敢于承担风险的开拓者发展起来的。这些开拓者组成的公司秉承开拓者们创业、创新传统,不断释放人才,产生新的创业家。区内的企业大多形成独特的企业文化,各企业家善于以工作意义来勉励、激励员工。
4 未尽的思考:新人文区位的产业集聚与全球城市价值链
产业集群成为当今时代区域经济的一个显著现象。这对传统的经济学理论提出的基本问题是:传统区位理论中,降低距离成本是产业集群的一个基本原因。而在信息时代下,新技术使得各种距离成本大幅下降,空间被速度平面化。那么,产业在空间上的集聚有何必要?这个抽象而宏观的问题其实以下面一个微观层面的问题为前设:传统企业理论将企业的本质视为减少交易成本而通过契约来替代市场。而产业集群则建立在企业间分工或产品间分工和模块化生产方式的基础上,不是通过同类型和相关联的企业在区域内的聚集而形成的,就是通过一个企业内的相关部门独立和裂解成独立的企业而出现的,在理论上表现为市场的回归和扩展,更多地体现出一种演化的秩序和自发自生的产物。如何解释悖于一体化企业之“合”和产业集群之“分”?
4.1 产业集群的新人文区位价值
结合本文第二部分对经典产业集群理论的梳理,我们可以发现:多数理论都会强调距离、交通对产业集群所产生的巨大影响。这在当时代的人看来是理所当然的――科技的限制使得他们难以想象也无法做到逾越时空的界限。然而,现代社会信息化的普遍和科技的发达,使得交通、地理这种物质性的区位限制因素的作用愈发微小,非物质性的新人文区位正逐步开始超越传统的物质性的区位要素,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现代社会的“新人文区位”的价值包括政策、社会风尚、政府清廉、精英群体的社会意识、社会文明程度、人际关系、旅游文化、文化时尚、消费方式、生活质量、生活习惯、空间价值、历史文化及风土人情等。[31]正如本文第三部分对台湾新竹产业园区IC产业集群的案例分析所陈述的,现代产业集群在提供创新氛围,享受融资支持、中介服务、人力资源、技术支撑等人文要素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批判性的讨论认为,对于后进地区来说,那些成功集群所体现的种种效益不一定能够实现。集群提高生产率和促进技术创新的能力是有限的,从地理集聚所得到的收益只能在特殊条件下,在某些地方的一定发展阶段的某些产业中实现。[32]因此,集群发展战略并不是惟一有效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但它至少可以作为一种值得的尝试。
4.2 城市集聚:规模经济的更高层次
西方区域经济学中分析规模经济的时候,通常会分为要素集聚-企业集聚-产业集聚-城市集聚四个层次来讨论。其中,城市集聚所形成的都市圈,可以被视为分析区域聚集的最高级形式,前三个层次依次对应的形式为要素集聚、企业集群和产业集群。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经济行为主体根据特定的空间的要素禀赋差异进行区位选择,不同的经济主体的区位选择导致经济活动在特定空间上的聚集。[33]作为高层次的经济功能区③,“伴随城市社会结构变迁和城市新型服务业的成长,城市群在衍化中会出现某种规律性的发展过程,即聚集中心化扩散结构性繁衍空间重集聚首位空间极化再扩散首位度提升再扩散形成城市群经济社会的全面依赖关系结构。由此而演化成‘城市区域社会依赖型合理差序化格局’的都市圈,使城市社会结构处于不停地发展运动与区域“重新集聚和组合”的过程中。[34]
在都市圈、城市群、区域经济上升到国家战略的宏观背景下,中国产业升级的单位开始从企业、城市到城市群的过渡,迫使中国的产业以城市为依托,通过全球城市价值链的建构,介入全球价值链体系中的高端阶段,这是中国在全球范围竞争的必然选择。
注释:
① 先进资本主义国家关注新工业化国家在商品的生产和出口中不断扩张的份额对正在没落的西方工业经济造成的威胁。世界体系理论家主张: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全球经济的核心国家和边陲国家间的差距在逐渐缩小,而且直到1980年半边陲国家不仅追赶着核心国家的工业化进程而且达到了核心国家的工业化水平。见Arrighi, Giovanni, and Jessica Drangel. The Stratification of the World-Economy:An Exploration of the Semiperipheral Zone. Review,1986(10)。
② “我们可把任何一种商品的生产规模之扩大而发生的经济分为两类:第一是有赖于这种工业的一般发达的经济;第二是有赖于从事这种工业的个别企业的资源、组织和经营效率的经济。我们可称前者为外部经济,后者为内部经济。”见阿尔弗尔德・马歇尔《经济学原理》。朱志泰、陈良璧译.商务印书馆,1964版.
③ 经济功能区是由同类的经济活动在空间上的高度聚集,连片分布形成的空间区域。见郝寿义《区域经济学原理》。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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