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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卫生监管工作任务艰巨
不少企业和学校卫生观念还很淡薄,就个别企业而言,基础卫生条件极差,在餐具消毒保洁方面还不够,法律意识浅,办证效率低,中间从业人员流动也很大,对卫生知识的了解也很少,其卫生操作技能也很差。特别是个体小型企业,他们在法律意识肤浅、淡薄,对各项卫生设施配置也不愿投入,从业人员流动大,不支持健康检查工作,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甚至遭到个别人员辱骂等,卫生监管执法人员也难以将卫生行政法执行到位;还有一些集贸市场的生肉摊贩从业人员不体检、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这些人员难管理,监督执法中,最易发生冲突,有的竞拿刀威胁执法人员,扣留执法人员执法证件。
(二)疾病管理环节薄弱
个别学校卫生保洁员,他们自身卫生保健意识淡薄,对传染、食源性、寄生虫等疾病的预防知识和能力都存在盲区和盲点,学校疾病也接二连三的发生,特别是农村学校居多,然而学校对卫生管理工作也不够重视。
(三)卫生监管执法人员力度不够
目前卫生监管执法人员对中小企业的卫生监管尚未做到严格监管,对小企业执法力度不够,部分违法行为不能及时处理,领带卫生监管制度不全,不少执法人员不能按时交办上级部署的工作,其内部管理和学习制度也有待加强和提高。总之就目前形势而言,卫生监管执法人员应把重点工作放在打击和查处非法经营的企业让他们无立足之地,保护合法经营企业,推动经济秩序走上规范;和相关部门部门联合执法,对违规企业进行突击检查,严厉打击不法经营者。
二、对卫生行政法的认识
卫生行政法是学习和研究卫生行政学的基本问题,它关系卫生行政学的整个体系结构。卫生监督主要有4个特征:(1)主体的特定性(2)职权的法定性(3)行为的主动性(4)国家强制性.卫生行政单位是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国家授予的职权从事卫生监管工作,行政法是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组织、职责权限、活动原则、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调整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及其职能部门在行使行政管理职能中,同其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的社会关系。
三、如何利用行政法开展卫生监督工作
(一)定制完善的卫生监管人员管理制度
卫生监管不恶魔呢要各尽其职,积极配合上级领导严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不法企业,执法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有任何徇私行为和懒惰心理。加强内部执法人员的整顿是保证卫生监管工作执法到位的前提保证。其次争取政府的高度重视,将卫生监管同环保和消防等审查共同进行,让建设项目必须做好各方面的登记,以至于从源头上严格控制。另外还要不但探索卫生监管的工作方式,集中精力对重点单位实行监督和审查,进而提高卫生监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大力加强卫生健康知识的宣传
定时开展卫生健康知识的法规宣传,提高社会职业卫生的意识,采取调研等形式深入了解目前存在的卫生问题,加强领导、把卫生监管工作落实到实处。例如通过报刊、新闻媒体等进行宣传,唤起社会对卫生健康的关注。同时也要宣传卫生法律、法规。
(三)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组织开展对学校、企业、餐馆等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各类学校、单位、餐馆的食品卫生、卫生设备以及环境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学生、企业员工乃至人们的饮食和生活卫生安全。例如:水质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制造单位、学校食堂、医疗卫生单位、卫生抽检等专项检查
(四)依法执行卫生行政法
严格按照卫生行政法追究和处理不法企业,卫生行政法追究程序主要包括下面几个环节:立案、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经审查委员会集体讨论并作出处理决定。完整的监督系统既保护了卫生监管对象的权利也体现了卫生监管执法的合理性。
(五)及时通报卫生监督监测信息
卫生监督工作是卫生法的执行工作,即卫生行政执法工作。从卫生法与行政法的从属和补充关系来说,它是以行政法为基础,以卫生法律法规为依据的具体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来说,卫生监督是指具有法定监督权的国家机关、杜会组织和卫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卫生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行为.
二、卫生监督主体及其特征
1、主体的特定性
卫生监督执法的主体主要是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只有卫生行政机关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卫生行政执法主体。只是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法规才将卫生执法权授予某一组织。这种组织称为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一般应视同于行政主体。卫生行政机关要把执法权委托给其他组织行使,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规章明确规定,并承担法律贵任。
2、职权的法定性
卫生监督执法主体所执行的法律规范,只能是法律规定应当由卫生行政执法主体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执法主体只能在法定职权内履行卫生行政管理责任,不得越权执法。
3、行为的主动性
卫生监督执法是一种直接影响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的主动行为,不以相对人的意愿为转移。一般讲,法律规范颁布后它仅是一种抽象规范。有关公民、组织不自觉遵守,又没有行政主体去执行,就不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产生权利和义务的实际影响。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会自动的发生、变更和终止。行政执法行为,则成为法的定与实施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4、国家强制性
卫生监督是国家卫生管理行政权运转的一种特殊方式,是由卫生行政主体单方面决定的国家管理活动,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具有国家强制性。
行使卫生监督职权的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根据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具有某一方面卫生行政管理和执行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职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取得卫生监督主体资格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第一,依据组织法或组织规则设立,并且具有外部生管理职能,能代表国家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生行政上的法律关系。
第二,必须得到卫生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代表国家行使某一类别卫生行政执法职权。无论什么机关、组织和个人没有得到法律、法规的特别授权就没有卫生行政执法职权。
第三,法律、法规的授权必须与其外部管理职能、权限、范围一致。包括权限上的一致性及管理范围和对象上的一致性.如县级卫生行政机关就不能被授予省级卫生行政机关的相应权限;其他管理职能的机关也不能被授予卫生行政执法职权。
第四,获得卫生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还应当具备履行某一项卫生管理职能应有的技术能力。
根据《行政处罚法》及有关部门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监督主体包括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受委托组织三种.
1、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是国家设置的,依法行使国家职权,执行法律、法规,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行政机关一般具有以下特点:①行政机关是执行机关,其工作实质是通过职能运转将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付诸实施;②行政机关按层级结构组成,实行领导从属制,下级服从上级;③行政机关在决策体制上实行首长负责制;④行政机关行使职能是主动的和不间断的;⑥行政机关最经常、最直接、最广泛的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生关系。行政机关成为卫生执法主体,首先,必须具有外部卫生行政管理职能,或某一特定的相关卫生监督管理的外部职能;第二、依法取得有关的卫生行政执法权第三,在法定的职责范围内从事执法工作。根据我国目前实际情况,卫生监督主体中的行政机关主要有:
(1)卫生行政主管机关。包括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地(市)卫生局、县(县级市、区、旗)卫生局。简称各级卫生行政机关(部门)。
根据我国宪法、组织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卫生行政机关的主要执法职责是:①制定规范权。根据其法定职能范围,依法制定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标准、规范;②监督、检查权,依法对所管辖范围内的社会公共卫生,与健康相关的产品及其生产经营活动,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等进行监督、检查;③审查审批权。依法对与健康相关的产品,与健康相关的社会活动进行审查、审批、颁发有关卫生许可证;④调查处理权。依法对医疗事故,药品、食品中毒事故,职业中毒事故,其他与卫生和健康有关的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实施处罚权。依法对违反卫生法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我国一个独立的卫生类行政执法机关,是国务院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药品监管的直属机构,负责对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品、毒性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管理、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负责保健食品的审批.
(3)计划生育管理机关。即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所设的计划生育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依法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作为进行处理和制裁。
(4)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国家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是我国卫生行政执法主体之一。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境卫生检疫法》,对出人境人员或运输工具等进行卫生检疫查验、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对进口食品进行口岸卫生监督检验;对违反国境卫生检疫法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处罚。
2、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所谓授权是指法律、法规规定把某些行政权力,授予某些不是行政机关的组织行使,使该组织取得了行政管理的主体资格,即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地行使某些职权的能力。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这种行政管理权的组织,就是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授权必须有法律或法规的明确规定,其他组织或个人没有授权的资格。被授予权力的组织必须同时具备四个基本条件:①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②具有熟悉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和业务的人员;③具有相应的检查、鉴定能力等;④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3、受委托组织
所谓受委托组织,是指受行政执法机关委托,承担具体行政执法任务的组织。委托实际上就是一种行为,即受委托组织作出委托的行政机关执法,并且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进行执法活动,委托机关对委托组织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1国内食品安全的现状
1.1食源性疾病仍然是危害公众健康的最重要因素
在我国规定的法定传染病报告制度中,大量肠炎、痢疾等散发食源性疾病病例以及病毒、寄生虫所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并不包括在其中。我国致病性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现状表明,由肠道致病菌污染食品而引起的食物中毒以及疾病散发是直接造成人体健康损害的主要食源性危害。目前,我国尚没有建立起完善的食源性疾病报告系统。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发展中国家食源性疾病的漏报率在95%以上[1]。因此,在我国,致病性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仍然是对健康的严重威胁。
1.2食品新技术、新资源(如转基因食品、酶制剂和新的食品包装材料)应用给食品安全带来新的挑战[1]近10年来,以基因工程技术为代表的现代生物技术,已经在农业和食品领域显现出极大的生产和市场潜力,丰厚的利润和高额投资使现代生物技术的快速发展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生物安全所致的食品安全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而用传统的毒理学试验方法和危险评价程序评价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存在诸多困难,就目前的研究结果来看,还不能肯定转基因食品能对人体健康产生潜在危害。
1.3我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高,自身管理水平仍然偏低[1]近年来,食品行业涌现出一批达到良好生产规范(GMP)的、有实力的企业,出现了采用定牌加工模式进行跨省合作的大型企业,他们以完善的质量标准和管理体系做技术保证,不断开拓市场。但是,食品行业中达到GMP的企业所占的比重现还较低,规模小、管理水平低、加工设备落后、卫生保证能力弱的家庭作坊、食品摊点等仍然是影响食品卫生水平的重要原因。一方面食品行业特别是饮食业吸纳了大批城市下岗人员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但另一方面由于加工设施简陋、卫生知识缺乏、操作技能不熟等,也给食品卫生带来隐患[2]。
基于现状,这对食品卫生监督员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这就要求食品卫生监督员的综合素质是其知识,文化,能力,修养为一体的集中体现,也是衡量食品卫生监督员水平的重要标志;因此培养其良好的综合素质,对提高食品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随着食品卫生法的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出现.对食品卫生监督员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仅由合格的专业人员担任是不够的,它需要一大批复合型人员,在食品卫生行政执法过程中,既要对《食品卫生法》知法,懂法,完整准确地用法,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还要遵循程序法,做到程序合法,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更要全方位,多渠道提高执法能力,以适应工作要求。
在实施食品卫生监督工作中,必须进行一系列的监督程序,而监督法律文书书写至关重要,如现场笔录,乃是法律依据的重要组成部分.被监督者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和卫生状态必须准确书写,既不夸大,又不缩小.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力求筒明扼要。其他法律文书也是如此,必须准确运用法律条文,依法进行完整,准确无误地书写,不得有丢字,漏字,错别字,歧义字,要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反之,将会影响监督效果,给监督工作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1.恰当运用相关法律,提高执法能力。学好《食品卫生法》是卫生行政部门执法人员所必须的首要前提,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是卫生执法工作的必要补充,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依据。
《食品卫生法》的实施,离不开相关法律的参与。正因为如此,了解,掌握,准确地使用相关的法律,做到有机的结合。在实际工作中,做到繁而不乱,多而不杂,有理有据,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它要求学而精之,严而用之,在诸多法律,法规面前有的放矢,恰当地运用法律条文,在实践中学习,学习中实践,做到文明执法,不断提高其执法能力。
2.严谨规范的文明执法形象。加强执法力度.不但需要强有力的权力性影响,还需要严谨规范文明执法的非权力性影响。法律,法规授予食品卫生监督员权力性影响是一致的,但非权力性影响则不一致。如:去一个单位,办同一件事情,执行同一个法律,效果则各有差异。不难看出,一个人的仪表、风度、语言谈吐、举止、工作效率与监督效果有着必要的联系。
3.努力成为掌握多种技能的复合型人才。食品卫生监督员除胜任自己的本职工作之外,还要熟悉食品工业知识,食品工艺知识,要加强自身继续教育,更新知识,还应熟练掌握外语,计算机,建筑学的相关的科学知识,以充实自己成为复合型人才。
4.具备创新开拓的前瞻性能力。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时代不断的发展。食品的新的产品也将逐渐增多,有关食品卫生的未知因素也会不断出现,这就要求食品卫生监督员不断的学习,探索,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培养自身前瞻性工作力。超级秘书网:
[摘要] 在食品卫生法中,食品卫生标准占有重要地位,同时它也是卫生监督管理法制化的必要手段和基本依据。然而随着食品卫生标准的发展和完善,其在卫生监督管理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本文主要论述食品卫生标准自身存在的问题,以及食品卫生标准在卫生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且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可行性的建议,以便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借鉴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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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卫生监督;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 R155.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14)10(a)-0041-02
[作者简介] 张天辉(1970-),男,汉族,吉林省白城市,大学本科、副主任医师,主要从事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管。
食品卫生标准是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保障,同时也是进行卫生监督管理的根本依据。食品卫生标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不断地完善和发展,但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发展和进步,食品卫生标准以及其在卫生监督管理中的问题也相继暴露。所以食品卫生标准在卫生监督管理中的探讨,不仅有利于食品卫生标准的完善,而且对食品卫生标准在卫生监督管理中的应用也更有意义。
1食品卫生标准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体制的发展和进步,食品卫生标准的缺陷和不足渐渐暴露出来。食品卫生标准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1新增的标准项目数量少
随着社会经济体制的发展,食品卫生标准也有了不小的改善,但由于目前我国卫生检测项目并没有增多,这就导致食品卫生标准的发展受到了严重限制。所以,我国在卫生标准更新发展的同时,也当相应地增加食品检测项目的数量。
1.2操作不够缜密
食品卫生标准的操作过程容易受客观条件和环境等因素影响,其操作过程缺乏缜密性,以及科技创新和设备的应用。因此,在完善食品卫生标准的过程中,要加强对实际操作的应用能力,避免发生受外部环境影响的情况。
1.3执行力度不够
在进行卫生监督检测时,卫生标准是其衡量的基本依据,同时标准的执行也是监督检测的重要环节,检测的力度在卫生监督中能够充分体现出来。因此,加强卫生检测的执行力度是检测部门必须强调并高度重视的重要举措,这不仅是卫生标准完善和发展的保障,同时也有利于食品卫生标准的实践和落实。
1.4卫生检测制度有待改善
卫生检测在卫生标准过程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它是直接影响卫生标准在实践环节结果的重要因素,另外,食品卫生检测还对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食品安全系数起到了重要作用。可见,卫生检测不仅可以加强食品卫生制度的发展和实践,还为人们的食品安全建立了有利保障。
1.5继续使用废弃的食品卫生标准
由于基层单位对新的消息无法及时获悉,以致新标准实施后,基层仍然使用作废的食品卫生标准,这对呀食品卫生监督的工作会产生很大影响。
2食品卫生标准在卫生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食品卫生标准对于执行部门来讲是执行法律时的必要手段,但对于卫生监督管理却没有得到广泛应用。在监督管理的过程中,卫生标准并没有得到真正落实。食品卫生标准在卫生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2.1部分地方卫生监督检测部门设备陈旧
不同的检测机构食品卫生检测情况不同。在部分地方检测机构,由于检测人员缺乏相应的理论或实践知识,会不重视卫生检测的重要性,加上检测设备的陈旧,这就会导致卫生检测的专业力量和检测技术相对薄弱,检测结果缺乏真实性和准确性,使检测达不到想要的效果。
2.2食品卫生检测程序复杂、步骤繁多
食品检测过程需要提供各种复杂的报告和实地材料,另外,检测过程还需要各级不同检测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这就造成检测程序过于复杂、步骤繁多的现象,严重影响卫生检测的行进效率。
2.3部分检测项目缺少与之相对应对应的检测方法
部分食品卫生检测项目在进行食品卫生检测时缺乏明确的检测方法,比如对含食品添加剂的物质进行检测,部分检测项目就会无法用相应明确的标准方法对其进行检测,只可以规定其相应的标准量,这就使得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无法充分发挥作用。
2.4未使用正规出版社发行的标准文件
随着科技进步,卫生监督部门经常利用网络下载文件,所以在工作时使用的标准正常是复印件或者自行翻印。在食品卫生监督过程中,尤其是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时,使用复印件或自行翻印的卫生标准,管理相对行政复议、人民法院、人的主管机构要求是务必使用和提供正式出版的食品卫生标准印刷件,印刷和翻印件不被采信。而且,管理相对人对复印件或自行翻印,持有怀疑态度,这会严重影响食品卫生标准的督查效果。
3食品卫生标准在卫生监督管理中的改进措施
食品卫生标准的可行性和完善程度必须通过卫生监督管理来体现,因此在完善和发展卫生标准的过程中,也应重视在卫生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其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3.1加快研发快速检测仪器的速度
如今,食品卫生检测方式日趋完善,研发快速检测仪器也就成了检测部门的当务之急,所以在不影响食品卫生检测监督管理的标准真实性的基础上,相关组织部门应加快研发快速检测仪的速度。科学技术正不断发展,快速检测仪器的研制也在逐渐深入,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尽快将快速检测仪应用到实处去,加强对食品安全卫生的检测力度,促进检测程序的顺利进行。
3.2强化基层人员管理,改进基层检测设备
在对食品卫生标准进行检测的过程中,卫生检测的设备不仅是反应食品卫生标准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必要手段。所以卫生检测部门务必要对陈旧设备进行改进,适时引进先进的检测设备,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另外,检测部门人员的理论、实践知识一定要加强,务必对其进行严格管理,争取建立严肃、谨慎的检测部门。
3.3对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化处理
在制订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法律规范时,应注意要符合我国的经济体制和基本国情,同时应注意要建立严格规范化的食品卫生法律体系,切实加强相关部门对卫生标准的学习、完善,使得这些相关政策可以在卫生检测中落实。
3.4重视检验程序,完善高度重视的项目
在制订食品卫生标准时,应高度重视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社会关注的话题,将社会、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项目高要求、高质量、高水准的完成。在进行卫生监督管理期间,相关部门应逐步将检测的复杂过程简单化,适时采取相应的卫生检测方法。另外,应根据卫生监督管理的情况,逐步制订、完善相关的检测程序和项目。
3.5加快实行卫生标准资料的信息化管理
食品卫生标准规范化的保证是必须做好卫生监督检测和地方食品采集检验工作。然而由于基层部门无法及时获取最新的食品卫生标准,在进行食品卫生检测时常常要进行手工查找标准,这就导致食品卫生检测的质量和效率大大降低。所以政府应当根据地方检测部门现有的设施、检测人员等具体情况,适当加大对食品卫生监督检测的投资力度,争取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标准资料信息共享化体系,加快卫生标准具体资料内容的更新速度,以保证各地方食品卫生检测部门能够及时准确地查阅相关资料,保证卫生监督检测的可靠性和食品卫生质量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4结语
为满足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要求,食品卫生标准也在不断的完善和发展,但同时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要求。提高食品卫生标准在无形中为人民群众日常饮食健康提供了保障,同时也为我国市场经济有序、稳定发展奠定了基础。食品卫生标准的质量与卫生监督管理检测密切相关,所以在完善食品卫生标准的同时,还要加强卫生监督管理的力度,以及法律规则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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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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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家元.浅谈食品卫生标准在卫生监督管理中的问题[J].中国卫生产业,2011(34):169.
[3]张蓓蕾,陈刚,周艳琴. 卫生标准在卫生监督中的适用现况分析[J].中国卫生标准管理,2012(1):42-48.
[4]刘永泉.北京2008奥运公共卫生监督风险识别与遗产分析[D].中南大学,2012.
近年来,我国研究生教育规模发展迅速,从1999年开始,全国研究生招生规模年均增长幅度达到28.8%。中国科学院院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杨玉良教授指出:近年来我国研究生在质量上的发展严重落后于研究生规模和质量要求的发展。这些问题正在影响着我国研究生的社会声誉,制约着研究生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学位论文答辩是研究生培养的关键环节,国家学位条例及实施办法和各高校的学位授予细则都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具体的规定,但是由于研究生规模的迅速扩大,导致学位论文答辩中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值得我们去深入思考和认真对待。
1.缺乏答辩氛围,答辩质量下降根据所了解的情况,现阶段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尤其是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基本采用集体答辩的形式。有的答辩组半天就安排三四位博士生或七八位硕士生进行答辩。因时间关系,往往导致答辩委员会委员的质疑不够深入,评议比较草率,时间一到,答辩便匆匆结束。
在答辩委员会委员质疑的过程中,时常出现指导教师替学生解答问题的现象,最终演变成为答辩委员和指导教师在讨论问题,而答辩会的主角一学生却成了旁观者。
—个成员固定的答辩组在连续半天或一天中听取数位学生的学位论文工作汇报,往往会出现答辩委员会委员并非对所有学生的研究内容都非常“内行”,这样就不可避免地造成了提问水平的下降。
上述种种原因导致了答辩氛围不浓厚,答辩中专家质询的力度不够。无论是“答”的角度还是“辩”的角度,开展都不够深入。给人一种走过场的印象,造成学位论文答辩质量的下降。
2.答辩会场秩序欠佳在答辩过程中,有些答辩委员会委员因公事、急事不能参加答辩的全过程就中途退场,甚至答辩委员会主席也要临阵更换。尽管他们提前投票评分但影响评议质量;有的答辩委员在会场抽烟、电话不断更是司空见惯。有的答辩会场旁听学生很少,并且频繁进出答辩会场。这些情况无疑都严重影响了答辩进程,破坏了学位论文答辩的严肃性。
3.答辩委员会秘书不能认真履行秘书职责有些答辩委员会秘书在学生答辩前没有将学位论文提前送给答辩委员会委员审阅,答辩后也不宣读同行专家对学位论文的评阅意见;有的答辩决议并不是由秘书在答辩结束后根据论文评阅情况和答辩情况拟定,而是在答辩前由学生先行拟定,答辩后再由秘书修改;有些答辩委员会组织不力,未提前通知委员本人,以致要答辩了,还电话现找人,使原定时间推迟。
4.学位论文评阅正面评价多、负面评价少学位论文的评阅意见绝大多数是正面评价,明确地指出学位论文中存在的问题和错误的评阅意见不多。评语中所提出多为一般性或建议性的问题,或者只是简单地指出学位论文中一些不规范的地方。总之,大多数的评阅意见中所提出的问题较为客气,相比而言,匿名评阅的评语比较中肯,意见较为明确、尖锐。
总结近几年的论文评阅情况,论文评阅分数高低大致趋势是:校内专家分数>校外专家分数>匿名评阅专家分数,说明论文评阅存在很大的人情因素。
二、建立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巡视制度
针对上述问题,为了能够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使学位论文答辩不至于流于形式,通过提高学位论文答辩质量来保证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北京理工大学近年来制定了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巡视制度,组成答辩巡视小组,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进行抽查、监督和评估。
1.答辩巡视小组的构成及特点学位论文答辩巡视制度是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建立,旨在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质量起到保证、监督、评估和提高的一种机制。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特聘一批身体健康、德高望重、学术造诣深、学风严谨的退休老教授组成答辩巡视小组,遵照“发现问题敦促改进、提炼优点发扬传承”的宗旨,小组成员分别到各答辩现场对学位论文答辩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监督和评估,并进一步提出评价改进意见,使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各个环节不断得以完善和进步,从而保证答辩的质量[4'答辩巡视小组成员曾长期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对研究生教育事业充满热情,确确实实想通过自己的实际劳动发挥余热,为学校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献言献策;他们曾有着丰富的研究生教育经验,退休后又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在检查监督中发现问题,并提出切实有效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答辩巡视小组是联系学校行政管理与广大教师学生的纽带,他们的身份比较特殊。一方面,他们代表学校,代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在答辩的过程中深入基层,通过监督和建议的方式,把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规章制度更好地推行贯彻下去。他们在工作中的顾虑少,没有人情或其他方面的负担,能够更好地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另一方面,他们又从“群众”中来,作为“旁观者”,基层的学生老师会感到比较亲切,他们对学校的一些管理规定有何意见和建议,可以直接地没有太多顾虑地反映给巡视小组,这样一来,学校的管理层就可以及时地得到基层的反馈,使得相关的政策规定能够更加与时俱进、贴近实际,更好地为广大教师学生服务。
2.答辩巡视小组的工作职责在进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将学生的学位论文评阅信息及相关的答辩信息传送给答辩巡视小组。答辩巡视小组成员根据“抓两头”的原则对相关的学位论文答辩进行巡视检查。所谓“抓两头”,就是在巡视检查中有所侧重,一方面对较差的或有争议的学位论文进行重点检查。如在论文评阅中未能一次通过的学位论文、匿名评阅的两份评阅意见反差较大的学位论文等,在答辩时要重点检查;另一方面,对较好的学位论文进行重点检查。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育苗及奖励基金获得者,他们均是在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和中期检查中遴选出来的论文选题好、有研究潜力的学生、还有一些计划申请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甚至有可能申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这些学位论文答辩都要重点去检查评估。在每一阶段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便组织巡视小组专家召开研讨会。在研讨会上,巡视小组成员之间可以相互交流检查经验,最重要的是把巡视检查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尤其是发现的一些问题)及时研究分析,找出问题根源并为问题的解决提出建议和意见,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制定规章制度提供重要依据,促进研究生培养管理机制更加完善。
三、实施效果分析
1.制定整改措施学位论文答辩巡视小组成员工作在学位论文答辩的第一线,对学位论文答辩各个环节的执行情况都非常清楚,了解到的是答辩过程中的真实情况。从第一年的答辩巡视检查中,巡视小组就通过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了许多合理化建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对这些情况和建议的研究分析,及时采取了整改措施。
(1)限定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下限。对学位论文答辩时间进行了下限要求: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过程中,博士学位论文报告时间要求30~40分钟,硕士学位论文报告时间要求20~30分钟;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对论文工作提问质疑时间应在30分钟以上,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对论文工作提问质疑时间应在15分钟以上。
(2)严格答辩秩序,加强学位论文答辩的严肃性。明确答辩会场纪律:在答辩过程中,答辩委员会委员和旁听人员应自觉关闭手机、保持安静,不得随意出入答辩会场。答辩委员会委员在答辩的过程中要仔细听取答辩人的报告,不讨论与答辩内容无关的事宜。
(3)明确要求在答辩委员会委员对论文工作质疑的过程中,研究生指导教师一般情况下不得代替学生回答问题。指导教师只能在非常必要时才能对一些情况进行说明,对一些问题做简要的解释。
(4)明确要求答辩委员会委员必须在答辩前认真阅读答辩人的学位论文,以便在答辩过程中更好地把握论文的内容,提升质疑问题的质量与水平。
(5)进一步明确了答辩委员会秘书的职责。要求答辩委员会秘书遵守论文答辩程序,完成好答辩全过程工作。
(6)明文规定评阅意见必须指出学位论文的不足之处,并且逐步扩大学位论文匿名评阅的比例。
2.巡视效果分析北京理工大学从2004年开始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巡视工作,笔者提取了2005~2007年三年中抽查的共416名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巡视成绩及评估结果。其中评价指标A~G分别是答辩委员会委员对论文审阅准备情况、答辩程序执行情况、学生报告情况、答辩委员会委员对论文质疑情况、学生回答问题情况、答辩委员会评议情况、答辩委员会委员对该领域熟悉情况。从图1可以看出,评价指标中答辩委员会委员对论文审阅准备情况(A)、答辩程序执行情况(B)、答辩委员会委员对论文质疑情况(D)、答辩委员会评议情况(F)、答辩委员会委员对该领域熟悉情况(G)都有了较好的改善。可见,建立学位论文答辩巡视制度对于调动广大师生学习研究的积极性,增强质量意识,激发导师的责任心和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质量,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四、探索与思考
北京理工大学建立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巡视制度,对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在某些方面还有很多工作需要进一步探讨和解决。
1.尝试在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中建立巡视制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巡视制度对于保证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答辩前的培养环节形成了必要的反馈,但如果把反馈作用变成实时的检查和督导,效果可能会更好些。即可以考虑成立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督导小组,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论文评阅、预答辩直至学位论文答辩进行全程跟踪,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全过程进行检查督导,从系统工程的角度,有效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2.建立学位论文答辩专家库答辩委员会的组成是学位论文答辩的重要环节,可以考虑以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为单位建立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专家库,建立这些专家的专业信息档案以及参加答辩会的表现情况记录,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更好更准确地选择答辩委员会委员提供有效的帮助和依据。
3.以奖促进建立研究生学位论文奖励机制。大力表彰那些在原创性、理论性、应用性以及发表高质量论文等方面有突出成果的优秀学位论文作者及其指导教师,如建立专项基金进行研究资助,在全校范围内召开大会进行隆重表彰等。
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是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和职能调整的逐步到位,卫生监督参公管理势在必行。由于历史原因[1-3],卫生监督员这一群体在参公的道路上面临诸多难题,矛盾问题不断凸显[4-5]。当下,全国20多个监督所试行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模式,以解决基层监督员参公后的工作效能与收入分配难题,取得了不少成功经验。本文就当前形势下实施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的利弊进行了分析,对存在的问题给出了针对性建议。
1基本情况
1.1卫生监督职位分级管理的由来
公务员法明文规定,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使用事业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事业单位,可列入参照管理范围。近年来,我国不少省份的卫生监督机构均实施了参公管理。2012年,原卫生部为解决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实施参公管理后出现的机构级别低、领导职位少、监督员待遇下降等难题,印发了《关于开展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2]118号),探索以职位分级管理为基础的卫生监督员管理新模式。2013年,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300余家卫生监督机构申请了职位分级试点,目前20余家卫生监督机构完成了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经验,发现了一些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
1.2职位分级管理的必要性
卫生监督职位分级管理成功与否,取决于工作效率是否提升和职工对工作现状的满意度,使职工的生存幸福指数保持在个体期望的水平上。卫生监督员参公与国家录取公务员有着较大的区别,毕竟卫生监督是特殊群体,半路参公,年龄、职称、单位性质等,都对这一群体产生影响,尤其是待遇的落差较大,影响了执法队伍的稳定[6]。卫生监督采用职位分级管理新模式:(1)能够在公务员职务和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两种体制中找到契合点,从而调和职称与行政级别之间的矛盾;(2)有利于卫生监督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依据职位分类及其职位分级标准对监督员进行考核评估与职级评定,行政执法工作中实施动态调整,从而达到各扬所长、人尽其才的的;(3)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庸政、懒政和工作效率低下痼疾,让整支队伍充满活力,执法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改善;(4)发出国家“重视”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的信号,在大部分驾轻就熟的监管职能被调整的背景下,有利于稳定卫生监督队伍“军心”;(5)卫生监督机构作为卫计委委托执法的机构,开展职位分级管理也是贯彻党的十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十三五”规划、完善卫生监管体系建设的需要,是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与发展、适应依法行政的需要。
1.3职位分级管理的设计
所谓职位等级,是卫生监督员岗位、职责、能力和荣誉的集中体现。根据卫生监督员的工作年限、工作能力、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等,参照公务员的职级模式,结合其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确定其职位等级。一般来说,卫生监督的职位分级大致可走两条线:一是岗位分级,如行政执法岗位和后勤管理岗位应有所区别,至于岗位分几级比较合适,这显然需要在实践中摸索,找到合理的办法;二是能力分级,这体现的是学历的差别、工龄的差别等。学历、职称、工龄等因素和公务员薪酬体系有较大的区别,这也是卫生监督参公道路的最大障碍之一。当然,职位分级管理还要考虑到单位的行政级别,据此确定不同级别职位的设置比例。另外,初次录用的大专院校毕业生和现任监督员的首次评聘也有所区别,现任监督员需参照其现任行政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直接予以确认。还有一种情况是,同时具有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者,原则上按照就高原则予以确认职级。监督员的职务晋升与年度考核同样参照公务员的管理方法来设计,体现效率和公平原则。
2职位分级管理面临的问题
2.1有关部门对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
国家卫计委于2013年实施新一轮的卫生、计生机构改革以来,明确了卫生监督机构的性质,如行使行政执法权的卫生监督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资质,实行资格管理、持证上岗等制度,并明确要求积极探索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制度,为基层卫生监督员解决待遇等问题创造了条件。但是,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等政策措施的出台,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了各项津贴补贴的清理规范力度,该项工作受到影响,支持力度明显减弱,导致工作推进不理想。
2.2职位分级管理与参公管理的有效衔接不顺畅
如果卫生监督参照公务员管理,就必须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及各项配套政策法规,不再实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参照机关公务员确定职务与级别,执行机关的工资制度,单位所需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有收入的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有关规定。如果按照职位分级管理来落实薪酬和职务晋升,需要在公务员的职级和职务上与监督员的职位分级上有效衔接,由于这是新的管理模式,需要有关部门开展研究,明确两种制度的对应衔接关系,显然,当前这项工作进度不如意。
2.3职位分级缺乏科学统一的衡量标准
公务员的级别有比较成熟的划分体制,并明确了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7,8]。公务员的职位分类制度,是将公务员的职位类别按照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并依此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监督员的职位分级目前并没有比较成熟的分级标准,一些城市尚在试点中,由于各地卫生监督员的薪酬形成机制和激励机制有所不同、管理的模式迥异,难以形成固定的模式来套用,因而职位分级管理的统一推进有一定难度。
2.4职位分级后监督员的继续教育要求不统一
继续教育差异在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型单位技术人员之间比较突出。由于行政单位公务员没有职称评定项目,没有技能学分要求,因而对学术研究与科研创新没有过多要求。实施分级管理后,一家单位的行政岗位和管理类的监督员与技术类的监督员在科研创新、论文撰写、学历深造等有关继续教育方面的要求不统一,职级管理后的监督员还搞不搞科研,还写不写论文等,以及如何对各个级别的监督员开展绩效考核,是否需要制定单独的继续教育培训计划与规划等,这也是制约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的难题之一。
3对策
3.1加强领导,积极推进职位分级管理政策措施
卫生监督职位分级是一项崭新的管理制度,没有现成的经验和模式可以拿来当作参照或者遵循,需要一个逐步完善和发展的过程[9]。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为卫生监督职位分级管理的实施创造了条件。适应卫生监督执法医学专业特点的这项改革举措在部分城市已经取得了成功,例如深圳市卫生监督系统2015年办理卫生行政处罚案件量为3784件,较2011年(917宗)增长313%。河南省南阳市卫生监督局、贵州省铜仁市卫生监督局、山东省菏泽市卫生监督局等地卫生监督员依法办案的积极性大大提高。因此,地方政府和组织人事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卫生监督职位分级管理工作的领导,确保参公工作的顺利实施。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该项工作保障政策和措施,严格条件和程序,积极做好申报和审核工作。
3.2开展调研,科学制定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机制鉴
于参公管理对卫生计生监督队伍的特殊性,需要在参公管理与职位分级管理间找到契合点,审慎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员录用、薪酬和职务晋升机制,保证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建议有关部门开展职位分级管理的调查与研究,推出科学性强、操作性活的职位分级管理新模式,既要明确卫生监督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身份,又要有别于公务员的职务和职级评定模式。将技术性专业性强的监督队伍按照职务分级管理和考核,实施季度、年度和任期三位一体的考核办法。创造有利于卫生监督员薪酬稳定增长与年功积累和工作勤绩密切结合的激励机制,从而从根本上解决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留下的基层卫生监督员待遇较低和晋升困难等难题。
3.3积极探索,推出职位分级及待遇的合理标准
职位分级标准是该项管理模式的核心内容。卫生监督机构在参公时,除行政职务管理人员外,有技术职称的监督员则多半选择职位分级管理,所在单位在对监督员开展公务员登记备案时,要详细地对照人事档案,弄清当事人的工龄、学历、职称等基础材料,考虑单位的规格、编制和职数限额,提出职位分级的科学性标准,要把握以下三个原则:一是客观公正;二是效率优先;三是晋升规范。一旦确定职级后,不得随意扩大实施范围、不得自行变更晋升职级的条件、不得擅自提高职级待遇等。
一、卫生监督人员的知识结构不合理
目前,我国大部分的卫生监督人员在实际工作中,重点开展执法监督和管理,而他们的专业知识中大多为卫生、医药等知识,鲜有关注管理、法律、社会等方面的知识,造成了他们的知识结构不甚合理,没有得到综合发展。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监督员的综合素质不高,一些执法、管理等工作不能很好地开展。
二、加强卫生监督机构人力资源管理的必要性
1.繁重的监督工作任务需要配备相符合的人力资源
截至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8部卫生法律以及20多部卫生行政法规和各种规章标准。为了使这些法律、法规得到全面的贯彻,必须依靠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相关的执法监督,督促被监管单位严格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因此,我国的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员就要承担着非常严峻的任务,这和人力资源的相对缺乏形成了矛盾。因此,非常有必要加强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力资源管理,督促贯彻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医疗卫生机构正常的医疗秩序。
2.频发的卫生事件为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力资源缺乏敲响了警钟
卫生监督体系是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服务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国的卫生事件形成了井喷之势,在社会上产生了严重影响,对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了极大的损害,也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发展。例如:“医闹”事件、刺杀医生事件等全国上下诟病的医疗服务秩序混乱。造成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违法者唯利是图,另一方面是因为卫生监督员的执法不到位,没有很好地履行职能。因此,加强对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力资源管理尤显必要。
三、加强卫生监督机构人力资源管理的措施
1.卫生监督人力资源的配置管理
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员配备虽然缺乏编办认可的刚性规定,仅有卫生部门制定的试行指导意见,但人员的配备要与当地的卫生发展实际相适应。人员的配备可以遵循一定的人力需求预算方法,例如:任务分析法、职能分析法、卫生人力与人口对比法等。当前,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力资源配置应当以任务分析法和职能分析法为主,间或采取对比法、专家评议法。除了进行配置研究外,还应当加强对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力资源分布现状进行分析,探究它的均衡性,内容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内部均衡,主要是对机构内部的人力现状进行分析,保证它的均衡性;二是外部均衡,主要是对地区间的人力情况进行分析,探究是否均衡。
2.人力资源的开发管理
为了弥补一些地区人力资源缺乏的情况,必须对卫生机构的人力资源开发进行探究。针对卫生教育存在知识结构不合理的现象,应当在医学教育中增加相关的法律、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卫生监督人才的综合素质。此外,在培养过程中,还应当注意地区的需求,不仅要培养高学历、高水平的人才,还要培养适应乡镇发展需求的人才。同时还应当完善职业教育,加强对现有的卫生监督人员的再教育水平,更新他们的知识和观念。
2.我国非预防医学专业预防医学的教学改革
3.TBL教学法在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课程整合中的改革与应用
4.推动卫生学教学改革,培养实用型基层卫生人才
5.对氟作业现场进行的职业卫生学调查的分析
6.设计性实验在环境卫生学实验教学中的探索与实践
7.新生儿洗浴游泳中心医院感染危险因素与预防控制措施
8.分子生物学技能在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研究生培养中的作用分析
9.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
10.赣南医学院重点建设学科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学科
11.全国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人力资源调查分析
12.治疗室血液透析室环境卫生学标准的探讨
13. 浅议医学专业的预防医学教育
14.南极劳动卫生学考察
15.全科医生小词典——预防医学与临床预防
16.八十年代军队刊物发表的部分卫生学文献题录索引
17.持续质量改进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中的应用
18.关于开展食品安全与卫生学双语教学的几点构想
19.环境卫生学的内容和当前的任务
20.斗山覆铜板工厂职业危害因素预防情况调查
21.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现状及预防控制措施
22.济宁市城乡中小学校新建校舍及设备的卫生学调查
23.1998~1999年黑龙江省出口鸡肉卫生学分析
24.医学专业卫生学现场实验教学
25.现代苏联的环境卫生学
26.中日劳动卫生学专题讨论会简况
27.苏联放射卫生学的基本总结和发展远景
28.加强中等卫校预防医学教育的设想
29.苏联对培养未来的卫生学家和流行病学家专业素质要求
30.贵州省首例人禽流感医院感染预防控制
31.我国环境卫生学核心期刊初步调查
32.俄学者论现代军队卫生学的方法学问题
33.以案例为中心,培养预防医学专业学生公共卫生思维的教学实践
34.地下汽车库空气质量的调查与预防性卫生监督探讨
35.加强护理管理有效控制与预防医院感染
36.基于“标准预防”的维和二级医院职业防护
37.苏州工业园区托幼机构的预防性消毒效果
38.预防医学实验教学改革探讨
39.加强院感知识培训 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
40.关于预防性职业卫生监督
41.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学科人才建设实践与思考
42.非预防医学专业医学生进行预防医学考试反映出的问题初探
43.以学生为中心的环境卫生学教学模式改革的探索与思考
44.任务教学法在军队环境卫生学教学中的实践
45.PBL教学法在预防医学本科教学中的应用效果
46.关于多重耐药菌患者感染现状及预防控制措施
47.某酒店客房层空调系统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
48.启发式教学在卫生学课程中的应用
49.做好疾病预防控制档案开发利用工作的三个基础
50.卫生学预评价在某医院建设项目中的应用分析
51.预防医学、卫生学核心期刊互引分析
52.针对预防医学本科生环境卫生学课程教学设计的思考
53.构建预防医学与放射卫生学实验教学新体系的探讨
54.校园暴力和公共卫生学预防
55.2006年-2010年中国部分地区高校预防医学、卫生学二级学科科技论文统计分析
56.预防医学专业环境卫生学教学改革与思考
57.省级精品课程《环境卫生学》建设对提高预防医学本科生创新能力的作用
58.从期刊的文献计量指标变化看预防医学和卫生学期刊的进步
59.PBL教学模式在非预防医学专业卫生学教学中的应用
60.预防医学中环境卫生学教学实践与体会
61.预防医学专业环境卫生学教学改革初探
62.在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教学和科研中培养预防医学本科生的科研实践能力和自我学习能力
63.中华医学会江苏分会预防医学学会儿少卫生学组成立
64.预防医学专业“儿童少年卫生学”本科教材建设历程与新版教材特点
65.浸取硫酸锌预防砷化氢中毒措施的卫生学评价
66.预防医学、卫生学核心期刊及检索工具介绍
67.施工监督在预防性卫生监督中的卫生学意义
68.预防医学卫生学英文文献中有关词语的汉译探讨
69.非预防医学专业卫生学设计性实验的实践及效果分析
70.预防医学与卫生学
71.用循证医学思想指导非预防医学专业的卫生学教学
72.2007年版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预防医学与卫生学类期刊总被引频次和影响因子排序表”
73.预防医学、卫生学
74.预防性卫生监督信息管理与卫生学评价可视化系统的研制
75.南昌市建设项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预防性卫生学评价分析
76.预防医学、卫生学类核心期刊《中华劳动卫生职业病杂志》被引量分析
77.大连市某大型超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竣工验收预防性卫生学评价
78.启发式教学在非预防医学专业卫生学中的应用及其效果评价
79.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审核及卫生学评价要点分析
80.《环境卫生学杂志》编辑部与《疾病预防控制通报》杂志编辑部合作交流
81.预防医学与卫生学专利申请报导
82.预防医学专业学生《环境卫生学》实践技能考核指标设计
83.关于预防性卫生学评价的探讨
84.预防医学与公共卫生学进展
85.预防医学专业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教学改革的实践和探索
86.联黎临时部队卫生学和野战预防医学的组织和实施
87.分析儿童少年卫生学在学校常见病预防中的重要性
88.预防医学长学制学生对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实验课程设置的调查研究
89.预防医学本科《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实验教学改革
90.谈如何提高非预防医学专业学生学习《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的兴趣
91.非预防医学专业《卫生学》教学效果的调查报告
92.预防医学专业学生对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知识需求与课程设置的调查研究
93.非预防医学专业营养与食品卫生学选修课教学及课程优化研究
94.公共场所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学评价审查的政策环境分析
95.非预防医学专业《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教学方法的探讨
96.预防医学专业本科生《环境卫生学》专业课程教学现状调查
97.轨道交通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学评价相关技术的研究
关键词:现代行政管理 卫生监督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成为全社会高度关注热点问题,卫生监督成为政府的一项非常重要职能部门。近几年来的三鹿奶粉事件、食品中毒事件、苏丹红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血事件、化妆品危害健康事件等为全社会敲响了警钟,也对县级卫生监督所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县级卫生监督所承担着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的日常监督的责任,对于确保全县公共卫生安全有着极其重要意义;在卫生安全事故频发的今天,提高基层卫生监督管理执法水平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宋光周教授的《行政管理学》理念先进,对于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有着现实的指导意义。因此,基层卫生监督所应主动运用现代行政管理理念,强化卫生监督,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卫生监督工作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一采用各种方式,提高决策水平。现代行政管理学非常重视行政决策行为的科学化。决策是管理环节的中心问题,关系到工作的方向,因此卫生监督所需要灵活运用各种方法,提高决策水平。一是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策。说过,“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调查研究仍然是科学决策的先决条件,不过现代行政管理中的调查研究更加注重用数字说活,因为数字是最具有说服力的证据。调查研究需要深入实际,比如在对餐饮业和单位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督中,就需要深入现场勘察,仔细观察餐饮业熟食与生食制作用具是否彻底分开,观察其生产制作食品的流程对否符合国家卫生的相关标准,观察其原材料进货的渠道是否正规,结合实际情况并作详细的数据统计,以备决策分析使用;调查研究要发扬民主,现实调查中往往一人一个看法,根据工作经验和个人专业素质的不同,人们往往从不同的角度出发观察同一事物,得出的结论往往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因此决策有必要吸纳各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做到群策群力,汇集民力民智,参考各方面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调查研究需要重视数字统计与分析,传统的行政管理往往根据调查情况做出定性判断,而现代行政管理理念更加重视用数字证明决策的科学程度,比如对于同一品牌化妆品,在全县区域不同销售点如果抽取100个样品,抽检合格率只有52%,那么意味着此品牌的整体卫生条件完全不符合国家标准,应对其禁止销售和生产。
二以人为本,提高服务水平。同志提出“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科学发展观新理念为行政管理提供的新思路,为政府职能转变提供了发展方向。新形势下,县级卫生监督所的职能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卫生监督和管理突破原有的框架,突出强调服务意识,建设“执政为民”的服务性政府机关。从某种意义来讲,管理就是服务,监督也是服务,只有服务好食品生产销售、医疗从业等单位等才能更好开展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因此县级卫生监督所应转变观念,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帮助基层单位和企业提高卫生健康水平,提升工作水平。以人为本就是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为出发点,通过服务好基层单位,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的身体安康。所以,县级卫生监督所应提高服务意识,大力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开展《食品卫生法》宣传,开展食品添加剂与饮用水安全标准宣传等,提高广大群众和经营企业健康安全意识;同时,针对薄弱环节,为食品经营机构等提出合理化建议,指导工作,促进其管理水平不断跃上新台阶。此外,在办理餐饮、供水等行政许可证时,也应当强化服务意识,把办证与教育相结合,把监督与宣传相融合,切实为一线经营单位提供有力支持,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三完善机制,提高管理效率。现代管理强调管理的系统化、规范化和长效化;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行政管理机制是提高管理效率的关键。县级卫生管理所应结合全县卫生监督实际情况,健全相关制度,实行精细化管理科。比如,针对某地区上市豆腐等豆制品污染现状,需要出台相关措施加以治理;针对食品添加剂过多的行业,需要制定行业管理规范;针对众多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餐饮点存在的安全隐患,行业标准与要求等,确保有规可依,长期监督,进一步提高管理的成效,建设高效、勤政的卫生执法机关。
总之,现代行政管理理念为卫生监督所工作提供了崭新的思路,最关键的是需要因地制宜,活学活用,在实践中探索提高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水平新途径。
参考文献:
一、预防医学学科的发展趋势
近20年来,全球经济及医学科学的快速发展使预防医学学科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类与疾病的斗争从被动个体治疗进入到主动群体预防的时期,人类社会对预防医学的认知和需求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平。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公共卫生事业受到高度重视,危害人类健康的传统传染病已经得到有效控制,而心脑血管病、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疾病;艾滋病、SARS、禽流感等新的传染病;以及精神疾病、心理疾病等成为当前危害人类健康的重要疾病。人类疾病谱的改变,使预防医学的工作重点发生转移,针对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与控制,保证整体人群的身体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延长寿命,成为各级政府部门和预防医学工作者新的历史重任。
随着人们对疾病的认识加深,发现传统的生物医学模式已经不能概括和解释新的健康和疾病问题,因为它仅从单一的生物学角度去理解健康和疾病,忽视了人的社会性和心理、社会因素对健康和疾病的影响,如高血压、肿瘤、艾滋病等疾病的发生是生物、心理和社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1997年美国精神病学、内科学教授恩格尔(Engel)提出了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其主要内容包括生物遗传因素、环境(包括自然和社会环境)因素、心理因素、生活方式与行为因素以及卫生服务因素构成影响人类健康和疾病的全部因素,分析了生物、心理和社会因素对人类健康和疾病的综合作用和医学的整体性。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成为当今医学界的共识。
为了适应人类疾病谱的改变和医学模式的转变,我国卫生方针和政策也作了巨大的调整,整体人群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控制成为卫生工作的核心,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人民身体健康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如环境保护法、劳动保护法、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等。同时,加大了对公共卫生事业机构的建设力度和经费投入,各级卫生监督所、疾病控制中心相继成立,发挥着人群预防和控制疾病的重要作用,工作范围从传统的劳动卫生、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儿童少年卫生、流行病几大卫生扩展到慢性病、艾滋病、精神、心理疾病的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等领域。为了实现我国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近年来,社区卫生服务从北京、上海、杭州等试点城市向全国范围推广,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六位一体功能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保障社区人群健康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它解决了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提高了社区居民生活质量和环境质量,使卫生资源、卫生服务正逐步从城市向农村社区扩展。体现了满足人们对医疗保健需求的公平性,为发挥预防医学的效能将产生积极深远的作用。有人称社区卫生这一变革为人类第三次卫生革命。最近我国学者提出了“大卫生”观念,认为作为社会事业一部分的卫生事业要纳入国家发展规划,政府承担责任,社会各部门配合,人人参与,使医学社会化,才能实现社会预防和社会保健的目标。它体现我国卫生工作预防为主的方针和我国政府以人为本的治国理念。
二、传统的预防医学人才培养模式需要改革
我国预防医学专业的教学基本沿袭前苏联的教学模式,课程设置以环境卫生、劳动卫生、营养与食品卫生、儿童少年卫生、卫生毒理学基础及流行病学和卫生统计学为专业主干课程,此种教学模式几十年来为我国培养过大批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他们为我国的公共卫生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然而,如上所述,近20年,预防医学学科的发展,对我国传承五十多年的传统预防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提出严峻挑战。最近,我们对近5届本校预防专业本科毕业生所作的调查结果显示,学生反映很多课堂上学到的知识在工作岗位上用不上,很多有用的知识又没学,调查结果充分显示传统人才培养模式的缺陷,具体表现在:应试教育,重理论轻实践,重考试轻动手,高分低能,所学知识与实际工作应用不相符合,教学内容和方式滞后于社会发展步伐。
如何改革传统的预防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杨克敌等从社区卫生服务的角度出发,提出了“拓宽基础,加强临床,优化专业”的预防医学人才培养新思路,弥合预防医学专业与临床医学专业之间的鸿沟。在培养模式上与临床医学专业前期趋同。因为当前疾病预防与控制的模式已发生了根本性改变,预防医学人才需要更多的临床知识和技能来面对疾病谱更加复杂化的人群,这种模式比较适合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对预防医学人才的需要。耿齐鸣也认为:2004年的SARS流行给我们现行的疾病预防和控制提出警示,在医学教育中必须进一步加强和重视预防医学教育,尤其是社区预防医学教育。
赵福生认为预防医学人才培养模式中,课程设置改革势在必行,预防医学教育体制的改革必须与卫生防疫体制相适应.目前卫生防疫部门的主要工作任务除了指导公众进行自我保健、预防疾病、控制疫病流行、消除或减少致病因予的作用外.还有卫生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而预防医学专业课程设置目前是以卫生学类课程为主.很少或没有设置公共卫生事业所急需的卫生行政执法等专业和课程。卫生监督是国家行政监督的组成部分,有很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而且卫生监督专业人才培养水平远不能满足需要。预防医学系应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有关课程,培养从事卫生执法的高级专门人才。
为了培养预防医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提出毕业专题实习和卫生防疫机构现场实习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方案,采用教研室毕业论文专题实习与卫生防病机构(疾病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现场实习相结合的模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学生毕业专题实习由教师根据自己的科研工作实际,提出若干个研究专题,给学生对专题作简要介绍和总体要求后,学生要完成从查阅文献、课题设计、实验(调查)研究、数据收集、统计分析、论文撰写到论文答辩的全过程。这种教学模式重在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以适应卫生事业发展的人才需求。疾病控制中心实习是实践性教学的另一重要环节,学生在走向工作岗位前,到疾病控制中心实习,使学生直接了解现场工作实际,增强学生对卫生防病工作的感性认识,积累实践经验,并亲身参与卫生防病机构的实际工作,如现场调查、实验室检测、卫生监督执法等,这对学生来说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毕业前训练过程,是预防医学专业本科生教学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为学生日后走向工作岗位打下基础。江城梅也认为预防医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教学改革重点应加强预防医学实践环节,由于相当多教师是“三门”(校门、教研室、课堂)教师,不但缺乏公共卫生实践工作,各学科专业之闻也很少教学交流,讲课缺乏生动的实际案例和亲身体验,实际上就是应试教育。建议预防医学专业老师应该到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机构锻炼一段时间,增加实际工作经验,以便能结合实际进行教学。另一方面,要请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机构的专家上讲台讲课,使学生接触预防医学实际工作。
殷朝阳等分析了我国预防医学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引入国际医学教育标准,改革预防医学教育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首先,要从时间上予以保证,实验课程学时数和预防医学实践周数要科学设置。其次,要优化实践教学内容,加强学生数据收集与统计分析、现场调查与实验室测定、人群流行病学调查、人群健康评价等方面的实践技能训练。再有是要加大投入,大力改善目前预防医学教学实验室设施落后、环境条件差的现状,特别是要加强预防医学教学基地建设。国外的预防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也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总的说,国外比较重视知识面广、实践性强、自主学习、创新思维能力方面的培养。如美国医学院校协会AAMC提出:预防医学教学范畴包括有最常见的课程:预防医学、社区医学、公共卫生、流行病学、生物统计学、信息学、循证医学等课程。美国公共卫生教育理事会(TheCouncilon'EducationinPublicHealth)规范了MPH学位点应包括五方面的教育内容,即行为科学、生命统计、环境卫生科学、流行病学及卫生事业管理。法国高等医学教育公共卫生教学内容进行了多次改革,巴黎第六大学(BroussaisHotel一Dieu)医学院教学计划的第二阶段(简称为DCEM)中,基础教学内容有:(1)交流:交流技巧、卫生教育技术、文献收集、信息论。(2)流行病学:描述性与分析性流行病学、统计学、人口学。(3)规划:卫生机构评估、卫生与预防的行动计划。(4)经济:卫生机构与卫生制度管理、卫生经济。(5)法学:行政、组织及民事的法学基础,社会保护,卫生法和社会法。(6)环境:物理环境的研究方法与环境卫生学;应用社会科学方法:组织职能与卫生一社会政策的分析。除了上述课程之外,公共卫生专业的医学生还必须自主选择学习下述选修教学中的两门课程:环境与环境卫生学、流行病学、卫生机构与卫生服务部门的管理、社区保健。
综合上述预防医学的改革动向,作者认为预防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要点:
1.预防医学人才培养模式必须适应我国卫生战略的改变,教学重点放在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与控制,保证群体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及大卫生观思维。
2.根据卫生监督所、疾病控制中心的职能转变,修订人才培养目标,改革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使教学内容与实际工作内容相一致。如传统的三大卫生、流行病扩展到慢性病、艾滋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社区卫生服务等。
3.注重交叉学科知识培养,拓宽授课知识面,如:人文科学、信息学、管理学、心理学、卫生法学、卫生经济学等对于现代预防医学来讲都是很重要的内容。
4.预防医学专业人才培养要突出应用能力的培养,通过讨论课、社会实践和毕业专题实习等教学环节,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现场工作能力。
5.注重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创新能力,改变灌输式教学方式,培养学生自主学习,促进教与学的互动与交流,尤其是要改革死板的考核方式。
三、构建新的预防医学人才培养模式
根据预防医学的发展趋势,在总结多年教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我们提出如下新的预防医学人才培养模式设想。
如下图所示,与传统培养模式完全不同,本培养模式以应用型为主线,突出学生自主学习和综合素质培养的特点。学生将拥有大量的时间自主学习和独立思考问题,主动学习有利于学生的分析能力和创新能力形成。另外,通过在卫生和疾病预防机构的现场教学,使学生接触实际工作,加深对书本理论知识的理解,增强动手能力。本模式还注重人文知识的培养,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和适应复杂社会环境的能力。聘请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专家做专题讲座,也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有效方法,总之该模式培养的学生完全可以适应公共卫生机构的工作要求,使学生学到的知识与工作需要相一致,该模式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2007年获得国家级预防医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立项。
在此新的培养模式中,教学方式也要做较大的改革:如下图所示,各门专业基础和专业课程均在老师指导下进行自主学习,围绕老师的导读内容和命题展开课后的课本基础理论自学,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做探究实验。把自己的观点和假设在讨论课中发表和辩论,最后形成结论和完成学习报告上交给老师。该教学方式借鉴国外一些高等院校的经验,确实能把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起来,完全不会有学生上课打瞌睡的厌学现象出现。
综上所述,预防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我国预防医学学科发展的大势所趋,构建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必须符合社会对预防医学人才专业要求的实际情况,使学生学到有用的知识。如何实现为社会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仍然有很多深层次的问题值得我们继续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
[1]杨克敌,杨世秀,欧阳宁慧.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03,(3):24-25.
在日常性卫生监督管理中, 规范有序的执法行为是执法工作的基本要求。 为此, 从素质培养入手, 我们重点抓住 4个关键点:
1.1 抓综合业务素质
我们致力于建设学习型单位,把学习职业道德理论、公共卫生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作为提高综合业务素质的重要内容。 年初做出学习计划, 列入继续教育学分, 并组织考试,成绩纳入年终总结评先,形成学习压力和学习风气,极大地调动了大家的学习积极性。在抓好岗位自学的基础上,抓好监督员的学历提高教育,全额报销学习费用。在学习形式上不拘一格, 通过开展诸如专题讲座、 学术研讨、 文书点评、现场观摩和微机作业等教育方式,使执法队伍综合业务素质显著提升,每年在国家级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 余篇,人均基本达到了1 篇, 并连续 3 年获得泰州市科技进步奖。
1.2 抓岗位创新
创新是民族的灵魂, 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不竭动力[1]。我们在卫生监督岗位创新中, 突出抓工作理念创新和工作方法的创新。 在两项体制改革到位初期, 我们对卫生监督员提出要当好“五员(即监督员、 协调员、 服务员、 指导员和宣传员)”的思想意识, 提出正确处理好内外事务的“关系”(即要求全体监督员协调 、 处理好与市卫生局的关系 , 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关系, 与区卫生监督机构的关系, 与执法相关人的关系,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开展市区工作与指导全市的关系, 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关系),以营造轻松、愉快、和谐的工作环境。 在日常卫生监督工作中, 研究总结并在全省首家推出“餐饮卫生监督卡通脸谱公示制”,并摸索出日常餐饮卫生监管新模式。围绕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新机制,在国内同行业中率先将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与卫生监督卡通脸谱公示制有机地融合统一[2]。
1.3 抓执法监督能力的提高
我们把卫生监督机构和人员能力提高作为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在实践中总结出9 种能力 (即许可审批能力 、现场监管能力、现场检测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案件查处能力、 文书制作能力、 服务协调能力、 科研创新能力和说写及信息处置能力), 创造性地开展了 “6 个一 (熟读一本书 、 携带一范本、 规范一序列、 一月一点评、 一月一考核和一年一竞赛)”活动。 行之有效的活动载体, 极大地提高了卫生监督员的执法水平及执法文书的制作能力。 2008 年以来, 在省卫生厅组织的年度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评比中, 我市均获得优异成绩[3]。
1.4 抓卫生监督文化建设
卫生监督机构的文化建设既是推进卫生监督工作的催化剂, 也是一种软实力的提升 。 我们十分重视单位的文化建设, 始终以奋发向上的昂扬斗志, 奏响单位文化建设的主旋律。 “团结、 紧张、 严肃、 活泼”成为卫生监督工作者的行为准则。 我们认真把握工作节奏和阶段性工作特点 , 有计划 、有目的为职工安排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 定期组团外出参观考察学习, 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卫生监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2 行之有效的制度建设是规范执法行为的有效手段
制度是执行路线的保证, 为了使卫生监督人员在日常执法监督工作中做到有章可循, 我们特别注重加强制度建设,主要抓好以下3 个方面工作:
2.1 制定比较完备的卫生监督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两项体系改革以来,我们先后研究制定了90 余项卫生监督制度规范和岗位职责。从卫生执法行为、卫生行风、执法守纪、卫生监督人员着装、服务态度、言行举止和学习培训等方面都作了严格规定和系统要求。用制度和岗位职责来规范卫生监督员, 并作为每一位卫生监督员的行为准则。
2.2 构建规范合理的执法体制
在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内部统一设置了卫生行政许可、日常监督、执法稽查和纪检监察等相对独立的科室,形成分工协作、 有效制约的工作机制, 既保证了多个执法环节的行为规范,又防止了由于执法权力集中出现的行风问题。为了使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公开透明,我们从2009 年开始全面推行“两上网”审批制度, 连续两年被市政府授予卫生法制工作先进部门称号。
2.3 强化目标责任管理
每年根据工作重点与各市区政府、卫生局签定卫生监督工作目标责任书。为了保证目标的有效落实,坚持全市卫生监督所长季度例会制, 汇报交流阶段性工作目标的落实情况。每半年组织1 次督查, 确保年度目标高效、 高质的完成。
3 科学严谨的监管模式是规范执法行为的有效方法
转变卫生监管模式是新形势下对卫生监督工作的新要求,为此,我们实现了“两化”,即卫生行政许可定量程序化和卫生监督结果定质公示化。
3.1 卫生行政许可定量程序化
在市卫生局“强化卫生许可质量 、 简化卫生行政许可程序”的要求下 , 我们严把许可准入关 , 制定了高效 、 简洁 、操作性较强的工作流程。 在许可的各个环节都明确了办结的时限与责任, 并创新理念、 强化服务, 现场审查从过去的等人上门、 口说目测的被动粗放型变为主动服务 、 现场测量 、科学设计并实施量化评分的主动定量型。 每年的卫生行政许可质量抽查合格率均达到100%。
3.2 卫生监督结果定质公示化
我们将一年一次评分静态的量化分级管理和一年多次评分、 动态的公示制度有机结合, 将检查指标和频次定量固定, 将综合评价和处理结果定性公开。 除了把量化检查表留存外, 将卫生监督检查的结果全部向社会公示, 让公众了解卫生监督状况, 让监督相关人知晓存在的问题, 使其主动整改。 实现了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从理论到实践, 从后台到前台, 从专业机构到全社会, 从闭门到开放的“阳光政务”转变。 通过 3 年多的餐饮卫生监督卡通脸谱公示制的实施, 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 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巨大反响和广泛关注。 《新华日报》、《扬子晚报》等省内多家媒体在醒目位置作了大篇幅的报道, 在国际互联网上以此为主题词, 可搜索到的相关信息达5 万多条。
4 文明有序的执法风貌是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体现
卫生监督机构一举一动、 一言一行代表着政府及政府卫生行政机关的形象, 责任重大, 影响重大。 为此, 我们始终把规范、 文明和有序的卫生监督执法行为作为卫生监督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
4.1 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