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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员履职报告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2-10 05: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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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员履职报告

篇1

近年来,海州工商分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经济户口实地检查工作规范》及配套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规范》、《经济户口书式监管档案工作规范》,在全局推行经济户口实地检查试点工作。

1.检查情形明确。《规范》列举了十二种必须实施实地检查的情形,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对任何市场主体实施无检查目的的检查。大体可以分为经常性检查、提示性检查、案源性检查三类,其中前两类为责任性检查,不按要求落实检查的要承担不作为责任;第三类是非责任性检查,属于主动性检查,具有明显的针对性。

2.检查事项明确。《规范》针对十二种检查情形分别明确了检查事项,总的原则是反映什么问题、规定检查什么,实地检查时就检查什么,目的在于检查责任见底、履职风险可控,检查人员仅对检查情况负责。

3.检查时间明确。为避免检查拖拉现象的发生,《规范》针对各种检查明确了实施实地检查的时间,除无照经营为经常性工作外,其他各种检查都根据规定的要求明确了实施检查的截止时间,并提出了实施检查后五个工作日内录入检查结果的要求。

4.问题处理方法明确。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规范》统一了处置方法。根据违法行为不同,增加了检查人员提出处理建议和分管所长审查检查结果、决定后续监管措施的环节。

二、实施监管困难报告制度,有效解决难点问题

监管困难报告制度,是基层工商所借助上级权能实现对辖区经济秩序的有效管理的一种形式。海州分局从实际出发,以解决内部运行机制、外部联合执法机制不完善造成基层存在许多监管难点问题的现状,全面推行综合监管困难报告制度,其主要做法是:

1.发现问题及时填写困难报告单。基层监管人员发现问题后,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监管困难报告单,向工商所分管领导报送。分管领导审查后发现问题超出自己职权范围的,签署意见后报工商所长。

2.工商所组织力量解决问题,解决不了的及时向上级报告。工商所长对履职困难报告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并统筹力量解决;如果是工商所层级解决不了的,由所长提出上报分局或同级政府处理建议。需报告上级政府的,由分局的名义统一报送,同时在报告单上注明先行处理情况和建议。

3.上级部门整合监管资源,集中力量解决问题。报告单上报后,在规定时间内,上级部门组织相关力量,进行综合整治,工商所此时仍然要做好配合工作,便于上级部门及时了解情况,使整治工作在短期内取得较好效果。

三、建立数据质量控制体系,科学提升监管效能

利用信息化平台从事监管,可以有效提升监管效能,加快工作效率。但在实践中往往会出现许多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分局建立了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其核心内容有四个环节:

1.采集控制。采集控制贯彻三个原则,即依照规范原则、审核原件原则、分工负责原则。收集、整理数据严格依照业务规范和软件要求。登记事项只要存在违反规律、不合常理或前后矛盾等可疑情况的,应当核对原件或证明。

2.录入控制。录入控制有三个规定,即本人工号录入、流水线集体录入、规定期限录入。数据录入人员一律以自己用户名登录软件系统录入数据。对委托授权他人办理的流程,必须进行事后审核,并对数据质量承担连带责任。任何一个数据产生至少实行一人录入一人核审,保证最大限度地防范错误。

3.检查控制。数据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检查主体、检查方法和检查标准。在规定业务部门、数据使用人等检查主体外,局所两级还分别设立“数据质量首席管理员”,组织、督促、检查、考核数据质量管理工作。

4.奖惩控制。分局实施考核奖惩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勘误修改制度等三项措施对数据质量问题进行底线控制,在控制问题出现的同时也保证出现的问题得到及时勘误修订,不破坏原有数据的关联性。

四、实施层级化监管模式,推进岗位责任落实

2009年以来,分局针对实施网格化管理出现的各种问题,结合实际,开展实施层级化监管模式,在内部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岗位目标责任以及工作协作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并在工商所试点。

1.突出层级管理,合理调整工商所内部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工商所将原有的网格监管组、行政执法组进行重新设置,分为巡查巡访组和监管执法组和经检中队三个层级。巡查巡访组以“户口清、状态明”为标准,突出抓好《经济户口办法》规定的基础工作。监管执法组以重热点行业为管理重点,突出抓好提升监管履职效能。经检中队主要职责查处大要案,指导全所执法工作。

篇2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建设的系列部署,统筹山水林田湖一体化治理,以严格资源保护、提升资源质量为目标,探索建立林长制,加快构建“省级统筹、市县组织、乡镇运行、村组落实”的森林资源管理新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聚焦生态资源保护和修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只能增绿、不能减绿的路径和方法。

(二)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网格化责任体系,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其他领导分区负责,部门及有关单位领导各负其责,层层压实责任。

(三)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充分尊重自然和科学规律,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对症开方,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运用辩证思维,建立长期管用的政策制度体系。

四、坚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用最严格的监督检查全面如实评价林长制推行工作,科学总结、探索路径、补齐短板,探索成功经验做法。

三、实施目标

(一)探索确立科学合理的保护发展目标体系。通过建立林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管护体系,探索科学的推进路径和实现方法,确保森林、林地保有量不减少,确保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稳步增长,确保防范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目标任务落实,促进林业资源节约集约科学合理利用。同时,充分发挥好森林的水源涵养、防风固沙作用,深入推进土地沙化防治,为黑土地保田增产提供保障。

(二)探索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围绕加强生态保护红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沙化土地综合治理等制度建设,结合试点林长制相关工作制度,全面梳理、修改完善、查缺补漏,探索形成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

(三)探索落实监管有效的保护发展责任体系。围绕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修复、更新进行监督检查,以建立林长制为抓手,强化各级领导责任意识,明确承担部门职责和责任人,不断增强制度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确保林长制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四、组织体系与工作机制

(一)建立林长制组织体系

1.分级设立林长。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构建镇、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我镇林长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共同担任,副林长由镇政府主管林业副书记担任;林长制成员及包保区域由镇相关负责人担任;林长成员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村级林长由村党支部书记及村主任担任;村以下设置若干管护网格长,各村网格长由各村护林员担任。

镇林长、副林长职责:负责组织本级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完成本级资源保护责任目标;组织群众护林,组织建立资源保护源头治理网格化巡护模式,配备专职网格长,指导、监督林长制办公室完成日常工作和村级林长履职情况,组织落实会议、巡查等制度,协调配置“一林一警”,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村级林长职责:负责做好网格长的推荐,组织开展网格化巡护和一线普法宣传;维护林长信息公示标识;参加乡镇级林长组织的会议,落实巡查要求;协助承包经营人解决实际问题等工作。

网格长职责:负责对管辖区域内林业资源的日常巡护,记录好责任区巡护手册,及时发现、制止毁林开垦、盗砍滥伐、森林防火期野外用火、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并向上级报告。

镇级林长和副林长为我镇第一责任人,村级林长为主要责任人。村级林长要对镇级林长负责,镇级林长对村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2.设立林长制办公室。为强化组织领导,便于工作开展,林长制贯彻实施过程中各成员部门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治林的原则完成好职责工作,设专门的林长制办公室,为本级林长的办事机构,负责林长制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拟订相关制度、组织实施考核、建立保存档案等工作,向林长报告全镇资源保护发展情况,镇级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由镇林业服务站负责人兼任。

3、设立林长会议。林长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落实上级部署的任务,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二)执行林长制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镇级林长、副林长负责对全镇村级林长及林长成员部门,林长制相关责任人员在林长制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要严格按县制定的七项制度执行林长制相关工作:1.档案登记制度、2.信息公示制度、3.巡林制度、4.信息通报制度、5.警示督办制度、6.会议制度、7.工作考核制度,镇林长制办公室在镇级林长的领导和指导下对各部门人员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发现推诿、不作为、慢作为的一律严肃处理。

(三)强化配套措施和公众监督机制

1.配备“一林一警”。镇派出所与林长制责任体系全面衔接,派出所会同镇林长制办公室划分民警执法责任区;民警执法责任区由派出所确定。民警执法责任区配备对应的责任公安民警,“一林一警”配备警员名单由镇、村和派出所共同备案并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名单实行动态调整,如有变动由派出所及时通知备案。

2.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的原则灵活制定推进措施。镇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村后,各村要统筹兼顾将任务按照本区域实际,科学制定各项林业发展规划,谋划好林业产业发展。

3.主动接受监督。设立群众监督岗或成立公益组织等参与林长制实践,强化林长履职日常监督。

4.规范经常性工作。梳理镇、村级林长、网格长等岗位,按要求定期分时段梳理归类岗位时段工作任务,按照《林长经常性工作履职手册》要求履职尽责。

5.抓好层级落实。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进行责任分解,确定村目标责任,压实林长主体责任,确保任务目标明确。

6.运用科技手段。配合县林业部门将林长制与“一张图”相结合,与数字化巡护相结合,与林业资源动态遥感监测相结合,探索建立镇级林长制平台系统,提高林长制现代化水平,在图斑变化、环保督察等涉林保护方面发挥各级林长职能作用。

7.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建立微信群、公众号等途径引导全社会关注,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学校、群众家庭等认建认养“责任林”“家庭林”“纪念树”等公益活动,提高林业资源管护社会化参与程度。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1月5日)

由镇林业服务站牵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文件精神落实好调研工作,摸清各村实际情况,科学拟订我镇林长制实施方案和组织架构并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报请镇党委、镇政府审阅通过,完成方案制定和组织架构建立。

(二)实施阶段(2020年11月6日-2021年5月1日)

(1)2020年11月5日前召开镇林长制工作启动大会,正式启动林长制工作。

(2)2020年11月6日前各林长制成员完成和包保村的对接,共同研讨推进措施。

(3)2020年11月15日前将我镇制定的方案、组织架构、正式文件及会议相关资料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备案,各村按照镇林长制方案做好林长制启动各项工作,镇林长制办公室启动林长制建档工作。

(4)2020年12月15日前将镇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村,村级林长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原则对本村林业资源进行产业发展规划。

(5)2020年12月31日前镇林长制办公室指导各村完成同公安机关的对接,划分民警责任区,落实“一林一警”并登记备案。

(6)2021年2月28日前镇林长制办公室完成林长制基础档案建立工作,登记林长责任区域及职责,各种相关文件资料归类存档,并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备案。设立林长信息公示牌。

(7)2021年5月1日前镇级林长组织群众家庭和学校、社会团体认养“家庭林”、“纪念树”,镇级林长组织开展义务植树,认建“责任林”。

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完成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11月30日-2021年5月1日)2020年11月开始,镇林长制办公室将对各村林长的任务完成情况陆续展开检查,检查前将进行工作提示。检查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把检查结果进行全镇通报,对落实工作不力的,将由林长或副林长对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各村林长每季度向镇林长制办公室报告季度工作进展情况,由镇林长制办公室进行汇总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2021年4月10日形成林长制工作总结报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级林长是林长制的主要责任主体,要提高站位、亲自部署,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推进林长制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篇3

一、增强维护安全稳定的大局观念、责任意识、忧患意识

经济下行、政策变化、安全生产、突发意外等诸多不确定性导致从未遇到过的问题可能突然发生。风险就在身边,要加强应急值守,要增强防控、化解风险的意识和能力。辖区的安全稳定就是负责人的责任、企业的效益。绝不能抱晓幸心理,绝不能以“不会出事”、“出事无所谓”、“出事与我无关”、“出事没有办法”的态度抓安全稳定工作。

二、加强安全稳定工作的预见性、实效性,科学应对

要制定防范、化解、劝返的稳定应急预案,要制定安全应急救援、应急演练预案。将风险止于未发。所有项目开工前必须开展稳定风险评估,对可能发生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方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工程质量进行分析预判,有效解决项目盲目实施后群众不支持疲于应付、工程难于推进、安全事故频发、工程质量不符合的问题。按照《省社会风险评估责任追究办法》规定:不提交稳定风险评估的项目不得提交党委会讨论,不得擅自开工,不得拨付资金。追究项目实施单位和个人失职责任。

三、实行领导接访和限时办结制度

按照辖区负责和谁分管谁负责原则,各责任领导和村、单位按照接待日接待好人员,按规定限期办理事项及时作出调查处理并反馈办理结果,交办及时录入国家信息系统、维稳工作平台、12345平台。任何人不得推诿、敷衍、拖延,致使错失矛盾纠纷或意外事件处置的黄金时间--一小时至一天,致使矛盾激化甚至被网上恶意炒作放大给抹黑,必须启动问责机制,严肃追究责任到位和责任人的纪律责任乃至法律责任。对未能及时妥善解决的纠纷、稳定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并采取稳控措施,不得引发非访、集访、网上炒作。按照“四个当天”办理群众诉求,需要受理的两月内出具书面答复意见,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及时取得场景照片并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引导人走仲裁、诉讼、行政复议等法定渠道,协调和调解、教育疏导、政策解释等相结合,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及时锁定证据,保留工作痕迹,既作为履职尽责免责依据,也为打击非访留下证据,不给非访、闹访、缠访以访牟利的机会。大力宣传弘扬“无理不能取闹、有理也不能取闹”的正确导向。

四、实行包案息访、稳控和安全隐患整改、警示制度

对久拖不决和非访的实行包案息访,责任人要认真落实上级机关的明确处理意见,协调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不能化解的案子稳控到人到天,不得引发重复上访。对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要马上设置警示标识。敏感节点实行日报告制度。每天12点以前由综治办负责向县稳定办报告重点人员及组织重点稳控人员稳控情况;由办向县和群众工作部报告人员稳控情况。安全隐患由安办及时向安监局报告并提出整改或警示方案。有重大矛盾纠纷、活动或重大安全隐患马上向我报告,各单位和村(社区)负责人立即赶到现场处置。

五、抓社会治安多元共治立体防控

一是各单位、村居委会、企业组织义务巡逻,提醒住户加强自我防范。二是鼓励住户、商铺安装摄像监控系统。三是配合公安机关搞好雪亮工程。警务平台接入机顶盒或互联网。四是督促网格员亮明身份,精准服务,灵通情报信息。网格员每月必须办理事件10-15件,每周走遍辖区村居民小组,对辖区的吸毒人员、重症精神病患者、刑释解教人员有一条动态信息。2015年县网格员知晓率57.91%。今年市县要抽查网格员在群众中的知晓率。必须解决网格员机关化、万能替补现象。对无法完成事件办理、信息采集任务坚决逗硬奖惩,对被市县通报批评的视情节严肃处理直至解聘。五是加强平安和谐三级联创,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黄、赌、毒、邪、骗、盗”的丑恶现象。六是组织学生、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守法专项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培育法治思维。乡机关部门、村居委会、场镇单位、企业职工要有法制教育学习笔记。

篇4

以环保网格化监管为举措,以污染物达标排放为目标,实施三级网格、三级管理、三级履责的环保监管机制,实现各个区域责任单位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监管模式,做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的四个统一,逐步构建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区、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环保监管网络,为推进污染减排、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推进经济转型提供坚实的支撑。

二、网格划分及职责

(一)二级网格

全区行政区域为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区政府。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本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明确本级网格的人民政府负责人和有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职责,落实监管方案,明确监管任务,强化环境保护重点区域、流域的协调监管,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确保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

2.负责划定三级网格,组织区经商信息化局、区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区水务局、区农牧林业局、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分局、区国土资源局等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部门,对应三级网格成立监管工作组,每个工作组监管人员不少于3人,组长由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人担任,明确重点监管对象(适时动态调整)、监管任务、监管责任人。

3.负责指导、监督下一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实施和运行,加强巡查、抽查和督查,发现问题、接到投诉举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调查处理。

(二)三级网格

按行政区域共划分13个(每个乡镇为1个三级网格区域)三级网格区域,责任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三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明确本级网格责任人,配备必要的环境保护监督员。

2.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四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

3.负责建立与二级网格的联动机制,按规定承担本级网格相关环境监管检查、巡查、协调和报告工作,切实履行环境监管职责。

(三)四级网格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环境监管任务,将辖区各村(社区)设为四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村(居)委会。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四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明确本级网格责任人,配备必要的环境保护监督员。

2.建立与三级网格的联动机制,负责日常了解、巡查、协调和监督,协助上级网格开展环境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制止、报告环境违法行为。

(四)网格成员职责

1.环境保护机构或人员。二级网格环境保护部门: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开展网格日常环境监管工作,按规定开展污染源巡查和各类执法检查,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妥善处理环境投诉、环境污染纠纷和上级交办案件等,按要求公开环境监管信息;对需多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的,及时上报网格责任主体组织实施;统一监督各监管工作组工作。三级网格环境保护机构或人员:排查并及时发现、制止、上报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协助上级网格工作。四级网格环境保护人员:及时了解、发现、制止、上报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等,协助上级网格处理环境投诉、环境纠纷和违法案件等。

2.负有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和本级网格主体单位划分的环境监管职责,承担网格内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等环境监管工作。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或者立即上报本级网格责任主体调查处理。

三、网格化环境监管运行监督

(一)落实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责任

1.明确各级网格负责人。各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的负责人为各辖区网格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负总责。

2.实行“五定”。建立各级网格内环保监管“五定”机制,即对网格内所有污染源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监管,确保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考核评价客观,相关内容依法向社会公开公示。

3.建立责任制。上级网格与下级网格之间要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各级网格内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环保监管职责。

4.完善监管档案。建立并完善涵盖网格内所有污染源的一厂一档制度,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污染源清单和信息数据库,完善各级网格内污染源档案,并保持动态更新。有条件的地方要组织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

(二)明确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重点

1.加强巡查报告。上级监管工作组每年要对下一级网格的工作进行督查,对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各级网格要对照职责,按规定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制止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

2.及时调查处理。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环境违法行为的报告后,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查处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对需要多个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同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

3.强化沟通反馈。做好上下级网格责任主体间的信息沟通,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及时反馈回复,并按要求公开。

4.定期考核评价。各级网格每年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进行考核评价,研究改进措施,并逐级向上级政府报送评价结果。

(三)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监督

1.加强工作监督。上级网格要督查下级网格的日常运行情况,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二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组每半年要向同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区目督办要加强对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督查督办。

2.鼓励公众监督。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环保监督,增强公众环境意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环境保护监督员要牵头协调组织各界代表等对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主体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效果予以监督。

3.接受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曝光环境违法行为,追踪查处结果,参与环境监管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月25日前)。各乡镇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深入研究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二)体系建立阶段(2016年1月31日前)。各乡镇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并按照相关要求向社会公开。监管网格划分方案和工作开展情况于2016年1月31日前报送区环保局,由区环保局汇总后上报区政府。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1月起)。全区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正式运行。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工作流程和工作任务,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确保辖区环境安全,并于每年12月15日前向区环保局报送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总结,由区环保局汇总后上报区政府。

五、网格化环境监管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成立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进全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和相关工作的落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环境监管合力,全面做好网格区域内环保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进辖区内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相关工作的落实。

篇5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四个统一”为目标,以履职尽责为基础,以强化基层监管组织化程度和提升基层监管履职能力为抓手,通过履职竞赛引导、数据监测控制、督查通报保障等手段措施,促使基层强化监管基础工作,准确执行监管工作制度规范,探索建立科学高效的基层监管运行组织机制,全面实现基层监管人员“会检查、能办案、懂监管”的基本要求,从而达到基层依法履职、规范尽责、积极行政、高效服务的职能建设目标。

二、工作目标

从2013年起,用三年时间,全面实现“基础工作扎实、组织运行高效、监管履职到位、职能形象提升”的基层监管工作建设目标。具体目标内容包括:

(一)2013年推进目标

1、基础工作方面:(1)监管干部全面掌握《省工商系统信息化应用应知应会手册》,熟练操作经济户口管理软件,会使用经济户口信息系统相关工具查询、掌握自己或部门的工作情况。(2)准确执行经济户口管理工作各项制度规定,规范实施户口维护、巡查组划分、重热点标注、规定检查、监督管理、警示管理、案件管理等业务软件操作,准确规范率100%。登记人员熟练使用登记软件、登记质量符合规定。(3)熟知管辖区域内经济户口数量及类型分布,掌握重热点行业户口数量及行业分布;巡查组或网格监管人员还应掌握辖内户口的在业情况和拥有使用商标情况,重热点行业户口的经营地址、主要经营项目以及重点监管事项等情况,处在流程中的管理个案和所办案件情况等。(4)工商所(分局)有明确的监管工作岗位责任制,监管工作组织流程、责任流程清晰,层次感强,无责任死角。

2、监管绩效方面:(1)辖区内持照(证)经营率、亮照经营率100%;监管人员会对无照经营采取正确的监管措施,会办理无照经营简易程序案件,50%监管干部会办理无照经营一般程序案件。(2)两名以上监管干部取得企业年检委托授权资格,年检程序、质量符合规定;监管人员办理验照准确规范率100%。(3)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规问题处理率达100%;针对问题的监管措施的及时、准确率达到70%以上,程序合法、适用法规准确。(4)建立并执行监管责任移交制度和履职困难报告制度,工商所(分局)负责人和监管骨干应会统筹、指导制度的执行,应移交或应报告的监管个案做到100%移交或报告,有效控制问责风险。

3、监管素质方面:(1)30%监管人员能对一般违法行为采取准确的监管措施,主办常见违法行为的一般程序案件且案件质量符合标准,监管人员主办的一般程序案件达到基层工商所(分局)所办一般程序案件30%。(2)监管人员熟知重点行业户口的检查事项,并积极规范地实施管理,行政指导率达到100%;50%监管干部掌握除注册资本以外登记事项的检查技能,能对常见违法行为实施检查。

(二)2010年推进目标

1、监管绩效方面:(1)全面达到省级文明工商所考核细则中监管履职业务工作指标。(2)辖区内杜绝存在连续经营1个月以上且未在监管流程中的无照经营行为。(3)工商所(分局)分行业建立辖区内重热点市场主体的工商联络员网络,结合行业特点组织自查、自律或组织集中指导培训不少于60%;结合专项检查或自行组织对热点行业户口的实地检查不少于50%。(4)针对问题的监管措施的及时、准确率达到90%以上,程序合法、适用法规准确;工商所(分局)内部监管责任的有效流转达到100%。

2、监管素质方面:(1)100%监管干部掌握除注册资本以外登记事项的检查技能,能对常见违法行为实施检查;50%监管干部掌握注册资本审查、检查技能,取得年检授权资格。(2)100%监管干部会办理无照经营一般程序案件;60%监管人员能对一般违法行为采取准确的监管措施,主办常见违法行为的一般程序案件且案件质量符合标准;20%监管干部能主办较大、较疑难的一般程序案件;监管人员主办的一般程序案件达到基层工商所(分局)所办一般程序案件60%。

(三)2011年推进目标

1、监管绩效方面:(1)组织重热点行业主体自查、自律或组织集中指导培训的面不少于80%;结合专项检查或自行组织对热点行业户口的实地检查不少于80%。(2)重点行业主体规范化管理(落实管理要求)的面达到80%以上。(3)监管问题的规范处理率达95%以上。

2、监管素质方面:(1)100%监管人员能对一般违法行为采取准确的监管措施,主办常见违法行为的一般程序案件且案件质量符合标准;50%监管干部能主办较大、较疑难的一般程序案件;30%监管干部能主办注册资本一般程序案件;监管人员主办的一般程序案件达到基层工商所(分局)所办一般程序案件80%。

三、推进措施

(一)建立数据监测技术体系,及时纠控工作偏差

市局和直属局、分局要建立基层监管工作数据监测指标体系,安排专人负责定期、不定期地对基层经济户口管理工作中的户口维护、巡查组划分、重热点标注、各种规定检查、监督管理、警示管理等业务数据实施监测,并对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作出定量、定性分析。通过分析找出基层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其存在的原因,指导、督促基层予以纠正。

市局拟每季度监测一次,对每次监测的问题及存在问题的单位予以通报,并向问题单位发出整改通知;通报的问题以及整改的情况纳作条线和单位综合考核的内容。

(二)继续强化监管履职督查,促使监管工作规范

督查主要围绕监管履职的规范性、真实性、有效性开展,重点查处履职中的弄虚作假行为,着力指导、督促基层规范履职、有效尽责,积极排解基层监管履职中的问责风险。

市局每季度组织一次基层监管履职情况督查,结合数据监测情况有重点地开展。督查方法主要有:重点检查、随机抽查、观摩互查、现场测试、数据核实、实地走访等。对督查结果予以通报,并向存在问题的单位发出整改通知;通报的问题以及整改的情况纳作条线和单位综合考核的内容。

具体督查内容见附件。

(三)坚持开展监管效能竞赛,推动基层监管水平提升

基层监管履职效能竞赛作为基层业务能力建设的有效抓手,应常抓不懈。从2010年开始,每年的效能竞赛贯穿全年,起始时间为上年竞赛的截止日,截止时间由当年竞赛方案确定。

竞赛内容主要围绕当年的推进目标编制,突出监管能力和效果,体现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每次竞赛产生优胜工商所(分局)12个,基层监管工作标兵20人,并予以通报表彰;各直属局、分局参赛单位的平均成绩名次,纳入直属局、分局综合考核内容。

通过竞赛,旨在不断丰富市局层面组织、管控经济户口管理工作的思路、经验和方法,强化直属局、分局以监管履职为重心的工作理念的确立和工作主动性的树立,充分调动基层监管履职的积极性、自觉性和成就感,提升基层履职效能。(登记履职检查另见注册条线考核办法)。

四、组织保障

在工商事业发展规划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履职大检查”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任:市局分管监管业务副局长

副主任:企业处、监察室、信息中心负责人

成员:公平处、个、商广处、市场处、消保处、外资处负责人及各县级局分管局长。具体负责草拟计划;拟定方案;组织实施数据监测、履职督查工作;数据监测、履职督查工作情况;指导基层监管履职工作,答复基层监管履职疑难问题;组织对各局基层监管工作的评价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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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部门联动,全社会动员开展排查整治

县公安、安监、工商、文化、教育、质监、城管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检查,形成工作合力,要全面加强节庆场所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公共娱乐场所、宗教活动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排查。宣传部门要加大对火灾隐患的曝光和排查整治行动的报道力度。消防、治安、督察、巡特警、派出所等警种开展消防排查整治工作,紧盯元旦、春节、元宵节等敏感时间段,对节庆活动场所和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域要安排民警加强现场监护,对不放心的场所要安排专门警力,落实“一对一”、“点对点”的死看死守措施,突出发挥公安的消防检查主力军作用。节日期间要特别加强孔明灯管理,联合城管、安监、工商等部门杜绝孔明灯销售、燃放,督促辖区消防重点单位安排人员在重点时段深入楼顶等部位进行动态查看,确保此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三、开展实名制排查,发挥公安消防主力军作用

公安机关要实行消防监督内部网格化管理,划分清楚网格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员,所有消防监督干部和公安派出所民警都要定人、定网格“实名制”监管。监督检查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网上执法也要实行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切实做到“三不放过”,即应当检查的单位未检查不放过,应当检查的内容未检查不放过,应当查清的隐患未查清不放过。要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评估等“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全面自查自改火灾隐患,提高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提升自身消防管理水平。公安机关及消防机构要坚决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依法下达法律文书,并跟踪问效、按期复查、直至消除。要严格执行“三条铁律”,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单位和场所,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采取罚款、拘留、关停等执法手段;对招商引资项目严格把关,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要广泛发动群众通过热线,举报投诉身边的火灾隐患。对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核查,依法督促整改,凡有举报不查、不督促整改的,对相关责任人要进行严肃处理。

四、采取多形式宣传,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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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职能配置模式下,分局的巡查监管工作以部门垂直管理为主导,强调条线监管,巡查监管职能分散到企业监管、个体监管、外资监管、市场合同监管、商标监管、广告监管、公平交易等8个业务条线。业务部门各司其职、分兵把守。相对于综合监管的要求,效果不明显。

巡查监管职能根据业务特点分散到各个业务部门,各业务部门各自为政指导监督工商所实施条线监管,直接向基层工商所下达巡查监管任务,工商所根据业务部门下达的监管任务对市场主体实施巡查监管,并向其反馈监管信息。此种职能配置情况主要存在四个缺陷:

一是职能配置分散。巡查监管职能拆解到多个业务部门,存在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现象。仅2006年,分局转发或下达巡查监管任务56件,涉及上述所有8个业务条线,繁重的监管任务令基层管理员感到应接不暇,难以深入细致地实施有效监管。

二是信息沟通闭塞。部门之间缺少横向联合与信息对接,相互处于分割、孤立状态,监管效能停留在分散监管、专项监管层面。由于监管目标落实效率较低,以致监管信息不够准确,各业务条线间也处于松散连接状态,难以综合全面地获得市场主体监管信息,不利于经济户口的综合监管,不利于建立、健全日常监管档案。

三是监管合力不足。原有的分散型、孤立性监管职能配置,直接导致业务部门间整体观念不足,各部门分工有余而协作不足,缺少整体作战的大局观念,没有形成监管合力,影响了综合监管的转型进程,弱化了监管效果。

四是监管效率低下。检查的无序性和盲目性必然导致网格管理员疲于应付,处于消极松散的工作状态。在很大层面上,存在着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工作状态,监管职能未能按实际要求发挥,致使工作目标不明确,重点不突出。降低了监管效率。

要实现综合监管、科学监管,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则需打破原有监管职能配置格局。从纵向的“独来独往”式监管转向纵横结合的集思广益式监管,解决好各部门信息对接滞后,综合协调薄弱的难题。这就要求我们对内部监管职能必须进行适时整合,以适应综合监管的需求。

二、整合内部监管职能的具体做法及成效

在探索过程中,分局立足综合监管的实际要求,确立了保障职能部门有效发挥作用。增进部门互相协调,加强组织的整体性,避免重复履职,减少行政成本的标准。改变原有的分散式监管职能配置,保留业务部门在监管时进行业务指导的职责,将制定监管计划、下达监管任务、汇总监管信息、分析监管动态、监管技能培训等职能从各业务部门分离出来。由专门机构负责实施。

(一)设置运转机构

经调研分析后,分局建立了一个长效运行、动态运作的职能整合机构,即巡查监管指挥小组。指挥小组由登记注册、监督管理科、市场合同科、消保科、经检大队、办公室、监察室业务骨干组成;工作范围涵盖上述8个业务条线。明确设置了日常工作流程:登记、监管、市场合同、消保、公平交易等5个业务部门负责上报上级局相应业务条线或自身拟下达的巡查监管任务,提供检查规范性文件、检查对象、期限、实践要求、操作指南、统计要求等关键信息:办公室负责材料的审查和汇总,召集业务部门根据检查信息。提出整合检查任务的技术性处理草案;然后报分管副局长核准批示,遇重大事项或‘复杂问题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决策。批示或决策后,由办公室统一下达巡查监管任务书,基层网格管理员根据任务书实施综合监管,并反馈监管信息。

(二)定位工作职责

指挥小组主要有整合检查和盘点问题两类功能。整合检查,分两个层面。一是整合检查信息。在多个条线同时期接到不同检查任务时,由指挥小组统筹整合各业务条线的专项检查,统一编号以一个任务书的形式下达多项检查任务,实施综合检查。减少交叉检查、重复检查的现象。当一个业务条线提出检查任务时,其余业务条线借助该时机提出相关检查任务,充实检查内容。便于提高综合监管效能。如在夏季开展饮料市场检查时,同时可能面临食品安全、主体资格检查、广告商标等多项检查任务,指挥中心便将检查任务进行整合,一份文件布置多项检查,一次检查落实多项任务。二是整合检查方式。根据《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经济户口管理办法》,化学品销售、食品销售、商标印制、广告经营、农资、直销和市场等7个重点行业市场主体为重点监管对象,每年要对上述7个行业的市场主体进行实地检查。新浦分局辖区共分布重点行业主体5432家,占到全部监管对象21%,分布密集的三个城区工商所更是达到30%以上。为统筹监管资源。指挥小组要求各工商所、各网格管理员在制定检查计划时,务必做到实地检查与专项检查有机统一,在开展专项检查时对所涉及的重点行业主体一并开展综合性的实地检查,通过1次检查落实原有的2次甚至更多次检查任务,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盘点问题。指挥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着重盘点解决两类问题。一类是解决自身运作存在的问题,完善促进中心运行的具体制度,增进业务条线间的信息对接,提高整合层次。二类是解决基层网格反馈的监管难题。随着市场主体多元化、经营行为的多样化,基层网格管理员只会收费、查无照的不足凸显出来。普遍缺乏开展严要求、高质量巡查监管的技能。针对上述问题,指挥小组以建设“学习型”队伍为突破。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新的工作技能,并加强基层建设和人才建设,通过集中培训、实战指导、编印工作指南、结对帮扶等方式,提升网格管理员业务技能,先利其器再善其事。

(三)完善保障机制

通过及时制定出台了配套制度,理顺职能整合的运行环境。确保职能整合有序推进。

一是制定监管任务流转制度。明确监管任务整合与实施的操作流程,畅通职能整合途径。具体流程包括:任务下达流程:各业务部门提交巡查监管信息指挥小组审查、汇总材料,提出整合草案分管副局长批示(重大事项报经局长办公会批示)下发巡查监管任务书基层工商所展开巡查。任务落实流程:网格管理员接到检查任务开展实际检查填写监管巡查表录入经济户口管理系统一统计汇总检查信息一报送巡查监管指挥小组。

二是出台难题反馈报告制度。基层工商所管理员对超越自身权限和能力范围内的管理问题,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呈报的原则在问题没有扩大之前及时将监管难题

反馈报告给上一级监管机构,借助上级权能实现对辖区市场主体的综合管理。例如基层工商所在日常巡查监管过程对涉及易燃、易爆、剧毒等高度危险品行业的无照经营事项,通过履行自身职责或在本部门内协调力量难以达到管理目的时应及时报告上级监管机构。

三是推行有效的运行载体。在制度出台后,指挥小组经多次商讨,推出了由“两单一书”组成的中心运作载体。成为促进业务对接、指导检查、落实检查、信息反馈的系统工具,成为连接指挥小组、工商所、网格管理员的纽带。

1、检查任务书。目的在于整合各类检查任务,对各类监管、检查任务进行整合。统一编号以检查任务书的名义予以下发。任务书中列明检查目的、内容、对象和注意事项,明确了检查时限和信息反馈的关键要素,指导基层网格管理员按图索骥、开展工作。

2、问题呈报单。实现“问题能发现、事态能控制”的目标。明确分局、工商所、网格管理员的监管责任,强化痕迹管理。各监管层级在遇到自身的权限和能力范围内解决不了的问题时,填写问题呈报单。提交上一个监管层级解决,防止事态扩大。

3、移交单。目的在于促进工作衔接并分清工作责任。网格管理员在检查时发现重大案件线索,且自身能力难以有效解决时,应及时移交工商所执法中队、经检大队、消保科等部门解决,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职能整合工作开展以来,分局以指挥小组名义整合47次各类专项检查,下达检查任务书19份,整合了市场检查、食品安全整治、化工行业检查、红盾护农、对外劳务、烟花爆竹检查、保护奥林匹克标志等多项检查任务,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通过职能的有效整合,有力地促进了全局监管工作的开展。

一是指明了监管方向。千头万绪的检查任务经整合后变得井井有条,原来的“千根线”拧成了“一股绳”。盘根错节的各项检查目标实现了殊途同归的预期目的,为基层监管指明了方向。

二是提高了业务技能。整合内部职能从形式上促成了部门协作配合,从实质上实现了各部门工作技能和业务知识的有机整合,带动管理技能更加专业化、精细化。

三是提高了监管效能。据巡查数据分析,以往基层监管的领域集中在查处无照、规范亮照、消保维权、查处违法广告等领域,随着技能提升,已经渗透到维护保护商标专用权、治理商业贿赂、打击传销、食品质量监管多个领域,逐步实现了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加快了综合监管进度。

三、整合内部职能实践中的新问题和解决思路

分局整合内部监管职能,增强了综合监管能力,提升了综合监管效能,但仍有新矛盾、新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解决。

一是考核机制需要完善。竞争激励是考核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践中可以采取同部门绩效考核挂钩的措施。对部门协作配合设定相应的考核分值。对部门和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由指挥小组全体成员和工商所网格管理员对各部门打分,激励督促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工作。

二是工作前瞻性亟待提高。巡查监管工作的动态性和突击性较强,需要在制定监管任务时提高预见性和前瞻性。巡查监管指挥小组可根据相关政策、经济发展动态、季节变化及有关突发事件。对检查任务做出相应预判。收集开展检查所需的知识和信息。做好迎接检查、布置任务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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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隐患整治“五到位”等各项法定责任,杜绝违法非法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积极探索有效安全监管方式,完善和规范日常监管制度,加强作业现场监督检查,严格企业各类事故报告、查处和统计分析工作,保持打击安全生产违法非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

二、工作制度

1、“一岗双责”制度。严格按照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和“一岗双责”的规定,定期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对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特殊气候等重要时期,应亲自组织、参加街道及本部门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2、日常检查制度。依据年度安全监管工作目标和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突出检查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法定责任落实情况。

3、暗查暗访制度。采用“四不二直”方式,暗查暗访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状况,对暗查暗访情况进行阶段性汇总和书面通报,对发现的隐患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4、互查互评制度。组织辖区内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管理互查互评活动;探索开展按区域、行业、专业等分片检查,交流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经验,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

5、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定期统计和分析本地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各类事故发生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打非治违情况以及本地安监机构队伍建设与工作保障等情况。

三、网格划分及主要职责

1、一级监管网格:以办事处和街道各职能部门为单元建立全街道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一级监管网格。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安委会成员为组员的街道工业企业生产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街道实施工业企业生产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办),安监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街道工业企业生产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各安委会成员根据年初监管目标分工,按职能部门职责、分路段重点监管,定期检查指导,并带队参加街道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2、二级监管网格:按路段、地块划分,以各村、社区和各路段企业为单元建立4个二级监管网格,具体如下:

主要职责:指导督促村、社区和企业生产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按工作任务要求,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督促网格内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三级监管网格:以各村、社区和滨湖集团(物业股份)为单元建立10个三级监管网格,具体如下:

(1)按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以行政区域划分,按原监管模式,对村级开发工业小区及村租赁企业加以监管。

(2)滨湖集团(物业股份)对工业坊一期、二期、三期内企业及滨湖集团(物业股份)租赁企业加以监管,对各村、社区工业坊一期内厂房协助监管。

主要职责:按工作任务要求,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督促网格内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人员配备

二级监管网格中各配备一名专职网格监管员。网格监管人员实行A、B角制。

五、工作任务

1、制定年度监管工作计划。根据上级监管工作安排,编制并执行企业生产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年度计划。

2、开展企业情况调查。每年对本辖区所有工业企业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主要包括:行业分类、生产经营规模与年度业绩、员工人数、主要产品及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动态更新,并将数据录入“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

3、分级分类重点监管。对企业按照事故风险大小因素,进行红、橙、蓝分级,按照安全管理水平现状,进行A、B、C分类,列出分级分类清单,并根据分级分类情况,确定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其中:化工生产企业、严重职业危害企业、冶金企业和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和红色、C类企业等,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4、开展重要事项书面告知。每年对网格内企业安全许可、安全培训、工作报告等事项,发放和收回书面告知书、安全承诺书和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督促网格内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组织企业互查互评活动。每年组织网格内生产企业开展互查互评活动不少于2次,检查、交流工作,排查、治理隐患。

6、实行日常安全生产巡查。二级监管网格监管员每年对网格内企业巡查1次以上,三级监管网格监管员每季度对网格内企业巡查1次以上,对各自网格内重点监管企业要每月巡查1次。督促与指导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培训,检查作业现场情况,诊断企业安全管理中的问题。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队伍建设。各村、社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网格化监管工作,切实配足配强网格监管员。要加强网格监管人员的管理,组织上岗业务培训,制定奖惩规定,经常教育引导网格监管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网格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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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构建"分级管理、层层履责、一岗双责、责任到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纵横交错、全面覆盖"的网格化管理模式,推动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学校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教育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包点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和师生安全,促使学校安全工作实现"四个转变":

1.由少数人抓向合力抓安全转变。改变过去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主要由校长、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和保卫组负责,安全管理人员疲于奔命,且效果欠佳的状况,明确和细化全员责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各司其职,实现安全工作齐抓共管。

2.从重事后处理向事前防范转变。突出学校安全"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排查工作以网格为主,由专人负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隐患排心下移、关口前移,提高隐患排查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覆盖面。

3.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治理转变。实现全员全过程安全管理,全员是指全体教育局机关人员都要参与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操作规范以及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办法,全过程要求完善全局总体和各岗位安全工作流程化管理办法,使安全工作实现精细化。

4.从运动式向常态化转变。改变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紧一阵松一阵,呈现出临时性、应付性和间断性的状态,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将工作的着力点转移到日常工作上来,把功夫下在平时。

三、管理内容

(一)学校安全管理和教育机制的建设情况

1.安全意识。学校师生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是否树立"安全重于泰山、安全重在防范、安全重在教育、安全重在落实"的意识。

2.安全规章制度。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学校全面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等。

3.安全责任制。学校安全校长负责制及校长、分管副校长、安全主任、各处室、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落实安全责任书有关要求的情况。

4.应急管理。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情况;应急救援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备案情况。

5.事故报告处理和责任追究。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事故当中的快速处理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6.安全教育。安全教育进课程、进课堂、进头脑落实情况;学生安全专题教育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日"和"学生安全教育周"活动情况;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学校与家长齐抓共管安全教育情况。

(二)学校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七大安全隐患的检查和整改情况

1.消防安全。学校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2.饮食卫生与流行病传染病防控。学校在饮食卫生、流行病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方面落实国家食品卫生、传染病管理等规章制度情况。

3.校舍和设施设备安全。校舍存在安全隐患情况;学校楼道、楼梯、扶手和楼梯间照明设施以及上下楼通道数量和楼梯宽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运动场、体育馆、实验室、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情况;电梯、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

4.校园周边安全。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周边治安及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情况。

5.自然灾害预防。学校对台风、暴雨、洪涝、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的预防措施落实情况;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引发的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的校舍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情况;气象部门红色暴雨和黄色台风信号时,有否建立和落实相应的应急避险机制。

6.集体活动安全。学校在校内外开展大型的教育教学活动制定和落实详细的组织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大型集体外出活动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三)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所包点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对应的工作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赶赴处理,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并积极协调相关处置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务求实放。认真开展工作,一个网格一个网格落实责任、一个网格一个网格开展巡查、一个网格一个网格进行规范、一个网格一个网格强化监管,每个网格责任人每月至少到该年段、该处室检查一次,并认真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表(填写后交由教导处),切实做到网格到底、责任到人,务求实效。

2.健全机制,加强督查。建立安全管理网格化管理制约机制,"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网格化管理督查活动,形成以督查为手段的安全管理工作评估考核机制,推动安全管理网格化管理的规范运行。安全隐患的整治。在督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学校能自查自纠的,立即进行整改。属学校能力范围之外,由挂钩责任人报送给执法检查股汇总,由执法检查股协调相关部门整治。

3.严格责任,明确奖惩。将网格化管理的目标、任务、内容、职责分解到每一位教师,加强督查指导,层层抓落实。建立责任追究和奖励机制。

4.注重实效,快速反应。围绕提高处置效率这一环节,明确责任分工,增强责任意识,强化效能监管,切实解决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效率低下等状况。

5.善于总结,不断提高。网格化管理是一种新型的管理模式,没有太多的经验可借鉴。每一位网格化管理的参与者都要通过自身的不断实践、思考、总结,不断的改进和创新工作方法,以与时俱进的工作精神,把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XX市XX中心小学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 XX市XX中心小学护导师轮值表

3.XX市XX中心小学校园网格化安全管理责任时间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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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学习党代会精神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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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认识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随着灾后重建的完成,全市城乡基础设施大幅提升,将迎来新一轮高速发展跨越的关键时期。但是,全市基层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镇乡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监管机构不规范、工作人员不稳定、技术装备支撑不足等突出问题,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已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各镇乡、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对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大意义,正确处理好推进经济发展与抓好消防安全的关系,做到经济发展和消防安全“两手抓、两手硬”,切实采取过硬措施,扎实推进基层消防安全工作。

二、消防安全网格划分和工作目标

各镇乡、各部门要充分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按照属地管理的方式,划分三级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即搭建以镇乡人民政府为一级网格、以村(居)民委员会为二级网格、以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社会单位、场所为三级网格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构架,实行“政府主抓、逐级指导、层层定责,动态管理”的原则,形成“覆盖全市、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网络监管模式,逐步实现“全覆盖、无盲区”的目标。

前,各镇乡、各有关部门要出台本地区、本部门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月,所有镇乡要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划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发动综治办、村(居)委会、治安巡防队等基层各方力量,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村(居)民楼院、村组进行全面排查。从月起,每月要有10%的镇乡按要求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建设任务;每月要网格化排查整治30%的单位、场所及社区、村庄。年内,50%的镇乡和村要完成消防规划的编制或者在总体规划中明确消防规划的内容。年,要实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域覆盖,力争到年,全市建立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城乡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防控火灾能力显著提高。

三、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

(一)镇乡人民政府网格责任。各镇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网格中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要成立由镇乡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综治办、安办、公安派出所等负责人和社区、行政村、辖区重点单位等负责人参加的镇乡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突出问题。要依托综治办或安办等设立消防办公室(以下简称“消防办”),明确由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依法开展网格内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二)村(居)民委员会网格责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是网格中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社区、村“两委”应确定1至2名工作人员和警务室民警为消防管理人员,并根据实际情况聘请3-5名消防安全协管员,具体负责网格内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建立防火安全公约,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负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建立完善各类单位、场所、居民小区、农村院落等消防安全基础台账,并定期向镇乡人民政府报告辖区消防安全情况。

(三)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社会单位、场所网格责任。居民楼院(小区)、村组要建立由楼院长(物业管理单位)、村组负责人牵头的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在居民群众中确定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社会单位、场所网格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达标创建活动;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员工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的要求。

(四)相关监管部门责任。公安、综治、民政、工商、安全监管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建立完善联席会议、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依法落实消防监督工作职责,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分包联系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工作形势,指导镇乡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定期对镇乡和社区村庄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公安派出所及警务室民警、村(居)“两委”成员进行培训(原则上每年轮训1次),提高消防管理能力;要将镇乡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治安巡防队等基层力量纳入灭火救援指挥体系,指导开展专业训练,定期组织综合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能力。公安派出所要切实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区、农村警务工作,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建立健全分包联系机制,指导镇乡和社区、村组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综治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重要内容。

民政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城乡社区建设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要将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社区建设和减灾、救灾等工作与消防工作有机结合,督促基层政权组织做好消防管理工作。

工商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行为;要将消防安全作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的重要审查内容,对《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需经公安消防部门出具消防安全意见的,必须凭消防部门出具的同意意见,方可办理登记。

安全监管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管范畴,作为安全创建考核评定的重要因素。镇乡安办要结合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认真排查火灾隐患,一旦发现要立即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及时通报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

各镇乡人民政府要组织治安巡防队员、基层治保员等综治力量,积极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

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主要工作

(一)召开联席工作会议。镇乡人民政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形势研判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突出问题。

(二)完善城乡消防规划。镇乡人民政府网格应加强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满足灭火救援需要;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

(三)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镇乡人民政府网格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假日期间和农业收获季节要加强防火检查;村(居)民委员会网格每月应对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开展排查;居民楼院(小区)、村组每周应进行防火检查;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要结合岗位职责,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做好登记并及时督促整改,对难以整改的,及时移交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理。

(四)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要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假日和民俗活动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要深化消防宣传“六进”活动,在村(社区)、居民楼院、单位、公众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橱窗(标牌),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提示。有条件的村(社区)要依托村级服务中心、农村文化室,建设消防教育体验活动室,定期组织居民群众参加消防教育和灭火逃生体验。

(五)基层力量开展防火灭火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治安防范力量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中的作用,推行巡防消防一体化和“保消合一”模式,加强治安巡防队员、保安人员的消防业务培训,提高防火检查、消防宣传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各镇乡要依托干部、民兵等建立一定规模的应急救援队伍;村(社区)要以村(社区)干部为主组建志愿应急救援队伍;居民小区、村组、社会单位要充分整合社会单位、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人员和治保、巡防、保安人员、消防志愿者,组建志愿消防队伍;各级网格要制定完善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灭火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快速有效处置。

(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户籍化”管理。公安消防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网格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强监管,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报告备案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实施动态管理。对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公安消防部门要督促单位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五、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建设

各镇乡、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机制,分清责任,明确任务。

(一)健全镇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全市应建立“划片、分包、定人”的责任制以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督办和消防工作逐级汇报等制度,确保消防工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为消防安全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完善消防工作档案资料。各级网格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档案,具体包括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区域图》,与责任片区或辖区社会单位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辖区各类单位、场所、居民小区、农村院落等消防安全基础台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包括日常消防检查记录、巡防巡查记录、隐患处置记录、隐患移交记录、火灾扑救记录等),消防宣传培训资料和应急救援预案等。

六、强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保障

公安消防部门要紧贴基层消防工作实际,组织专业技术骨干力量,以消防宣传和业务培训为重点,定期对网格相关责任人、管理人、联络员分批分类开展培训,全面提升网格管理人员的消防业务水平,指导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消防网格化管理的内容和消防业务基本知识,培养一批合格的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切实提高基层消防管理能力。要将镇乡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治安巡防队、保安等基层力量纳入灭火救援体系,指导开展专业训练,定期组织综合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能力。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是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的有力抓手,是全面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举措。各镇乡、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从固本强基的角度出发,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的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全力抓好推进落实,确保工作措施到位,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