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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队统计工作计划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4-24 20: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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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队统计工作计划

篇1

2013年工作总结

过去的一年,统计科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统计部门的指导下,本着“用数据说话,为决策服务”的宗旨,及时、准确、全面搜集、整理、汇总、上报各种定期报表,较好地完成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山西省人口抽样调查、群众安全感调查,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准备工作以及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一、加强统计阵地建设

以“五有”(有办公室、有牌子、有资料柜、有组织机构、有专兼职统计人员,并持证上岗)为考核内容,要求各统计单位加强组织,健全制度,正常开展工作。

二、强化统计队伍建设

我办事处统计工作站下辖15个农村(菜场)和1个乡镇企业(红旗橡胶厂)。去年以来,新华、附城、西南关、橡胶厂等单位更换了统计员。为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培养一支高素质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各单位订阅了《中国信息报》、《长治统计》,要求他们不但要向书本学习,还要向有经验的老统计员学习,必须参加上级专业培训,以达到提高和巩固。

三、强化报表质量管理

统计工作好坏,关键是报表质量。今年,我们按照“一村一档”,加强对基层报表管理。严格工作考核,提高工作质量。年初与基层签订统计工作百分考核目标责任书,将全年考核分解到日常工作中,坚持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

存在问题与不足

篇2

二、建设内容

(一)机构、人员及条件

为保障县级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县级统计机构要依法独立设置,并配备与统计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统计人员,配置与正常行政管理和业务工作所需的基本工作条件,完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强化统计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二)统计调查

县级统计机构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和经批准的地方统计调查制度,严格按统计业务工作流程开展统计调查,保证数据质量,实现统计调查全流程质量控制。

(三)统计服务

规范和完善统计资料工作,充分利用统计内外网公开统计政务,统计数据,宣传统计工作,强化统计分析研究,为各级党政领导科学管理和决策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四)统计信息化建设

不断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统计中的应用,县级统计机构要根据统计工作发展的需要,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数据处理计算机化、数据传输网络化、数据储存电子化和办公自动化。

(五)统计法制建设

强化普法宣传教育、统计执法检查、统计执法监督,努力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能力和水平。

(六)统计管理

不断建立健全和规范完善县级部门统计管理、乡镇街道统计管理、调查对象管理、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管理、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和统计资料管理。

三、工作职责

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建设由各县(市、区)统计局分别结合本地实际制订规范建设工作计划,并具体负责贯彻实施。

市统计局负责督促各县(市、区)统计机构工作规范建设的推进,及时做好相关指导与服务,做好市级核查和向省统计局进行集中验收申报。集中完成验收申报后,按省局考核验收工作要求,做好省统计局组织开展的对我市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建设的现场考核验收。

四、时间安排

全市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建设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

市统计局召开动员会,启动全市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建设;各县(市、区)统计局对照本方案,分别制定工作计划,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进行规范建设的全面发动。

(二)全面建设阶段

各地区全面开展县级统计工作规范建设,通过逐项对照、建章立制、自查自纠等形式,全面提升本地区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各地区于2012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所有规范建设工作市局将于2012年下半年结合各地工作进度,推荐首批规范建设完成地区报省局进行考核验收)。

(三)整改提高阶段

市统计局对规范建设暂达不到要求的地区,进行重点督促指导,并提出相关工作意见,确保全面完成规范建设工作。

(四)总结提高阶段

市统计局于2013年组织召开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总结表彰大会,总结全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成效,表彰先进地区及先进个人。2014年集中做好第二批报省进行规范化考核验收,全面完成我市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建设工作任务。

五、工作要求

开展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建设是依据国家和省有关精神要求,强化统计基础管理,提升统计综合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是统筹推进国家“四大工程”建设、确保“三个提高”的重要抓手。各地区要按照本方案的统一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规范操作

各县(市、区)统计局要抓紧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岗位工作职责,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建设要求,全面做好本地区统计工作规范建设的启动及后期的各项具体工作。县(市、区)统计局在做好本级规范建设工作同时,应加强对乡(镇、街道)以及“三上”企业规范建设的工作领导,全力营造整体有序推进的工作氛围。

(二)严格标准、统筹推进

篇3

统计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决策和进行现代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为此,镇政府对农村统计基础工作检查工作高度重视,认真领会工作精神,再次学习《统计法》和《省统计管理条例》,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了统计检查工作的重要性。

二、乡镇统计队伍建设

1、分管情况:XX镇镇长徐建琦亲自分管统计工作。保证统计工作有人负责,有人管理。

2、统计机构健全、制度完整:镇政府确定专职统计员从事统计工作,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统计制度,要求统计人员按规定参加统计业务培训,按时参加统计年检,做到持证上岗,依法统计。

三、统计工作软、硬件建设

1、镇统计办公场所

镇党政领导在政府办公场所紧缺的情况下特意为统计办留置了单独的办公室,有效提高了统计工作效率。

2、制度建设

根据统计制度要求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数据质量抽查制度,规范各项统计报表工作记录和统计资料的存档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使日常统计报表工作和资料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四、数据来源

1、充分发挥广大镇、村干部主观能动性,认真开展统计基础工作调查。包括农产量抽样调查、畜牧抽样调查、经济普查、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等统计调查工作。

2、镇统计人员到有关部门搜集相关的统计基础材料。统计人员到镇畜牧站、农业服务中心等单位搜集劳动情况及报表材料和相关统计材料。

五、基础工作

1、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的理论水平及业务素质。统计人员能坚持认真学习《统计法》及工作中的有关法律法规,按时按规定参加统计工作会议、有关统计培训,提高了自身素质,适应了工作需要。

2、对统计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安排,镇统计部门及时拟定了年初工作计划,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统计工作进度,镇党委、政府每年研究统计工作会议不少于2次,对统计工作早安排、早部署,保证了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3、坚持实事求是、严格统计执法,认真做好统计调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了统计各类报表工作。

(1)镇统计人员每月都要抽出部分时间,深入农村进行统计调查,搜集统计资料,了解辖区农业生产,群众生产、生活等各方面情况,进一步核实统计数据,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严格统计执法,按时按规定上报各种报表。

(2)认真搞好档案管理。将统计资料及时装订成册,将重要统计资料整理归档。由于基础工作做得扎实,统计数据来源可靠,统计人员加强学习,责任心强,业务素质较好。因此,本镇历年农村统计工作没有发生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

六、存在的不足

对村级统计人员培训较少,镇有关部门因平时业务繁忙统计报表不能及时上报镇统计办。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镇统计人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的学习,要认真学习与统计有关的法律、法规,按规定参加上级业务部门举行的会议、培训、执法考试,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不断适应新时期统计工作的需要。

篇4

(一)做好统计“五五”普法迎检工作

2009年是普法工作“考核验收年”,市局、总队和区有关部门对我区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东城局、队将按市、区有关考核规定充分准备,认真开展普法工作自查自评,按时上报自查自评表和自查自评报告,迎接验收。

(二)围绕统计立法、修法工作大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

2009年是《统计法》修改,《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即将颁布施行,地方法规要做修改准备的关键一年。法制宣传工作应紧紧把握统计法律法规修改、审议、出台等重要时机积极展开,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结合统计法及相关法规出台,及时组织东城统计系统及广大统计从业人员学习、培训。

(三)创新普法宣传方式

结合“*”地方法规施行15周年纪念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统计法》颁布日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周活动。2009年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创新统计法宣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在全区掀起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新。

1、充分利用各种传媒,广泛宣传统计法和统计工作

东城区统计法制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创新宣传方式,广泛宣传统计法和统计工作,结合东城区实际情况,继续利用报刊、网站等载体开辟统计法宣传专题栏目,在栏目中,以普法问答、法律讲堂、在线咨询等多种形式进一步为普法宣传开辟广泛的渠道。

2、积极开展统计普法“三进”活动,扩大宣传面

结合东城统计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统计普法“三进”活动,打造宣传品牌,扩大统计普法宣传面。

(1)进社区

组织街道统计所普法力量,设立社区普法宣传员,印制普法宣传材料,设立统计法宣传牌、宣传橱窗、标语,并现场开展统计法咨询、展览、资料发放等活动,并在现场进行试卷答疑等趣味活动,赠送精美礼品,为现场宣传工作增添亮点,提高宣传普及率。

(2)进党校

要积极与区法制办、区党校、行政学院联系协调,争取把《统计法》和统计业务知识列入党校学习课程,促进领导干部对统计法制的培训学习。

(3)进功能区

配合功能区统计工作,创建“十分钟统计普法课堂”,送法进功能区,加大我区三个功能区内统计单位的普法力度,营造功能区企业依法统计的良好统计工作氛围。

3、借助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和统计活动,开展普法宣传

以统计从业资格人员为契合点,通过统计从业资格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大型普查、专题调查培训等,对基层统计人员系统地进行统计法律知识培训教育。通过各种活动特别是配合各种调查工作开展普法宣传。

4、加强统计法制宣传稿件的撰写

强化宣传意识,抓好统计法制工作信息和普法宣传稿件的撰写工作,在数量上和质量上有所突破,并对日常普法宣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明确需求,善于发现亮点,查找不足,提高宣传稿件的采登率。

二、保障措施

1、制定年度宣传计划,明确全年及各阶段工作任务、目标

按照局队《2009年统计法制工作计划》和全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要求,制定年度宣传计划,明确全年及各阶段工作任务和目标。

2、加强学习和管理

篇5

以走基层为立足点,圆深入调研之根基。怀柔局队农经科、镇乡统计所深入田间地头、种养大户、农业企业,了解农作物长势、牧业生产、产品销售等情况,摸清数据变化原因,了解企业人工、水电、饲料等中间消耗及成本核算,从源头上掌握一手数据,确保数据质量的真实可靠。

以典型引路为提高点,圆统计建站之目标。以杨宋镇建立村级统计工作站为典型,分层次组织其他13个镇乡主管统计工作的人员到杨宋镇村级统计工作站观摩、座谈、交流、学习,以典型为指引及时制定本镇乡统计建站工作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村级统计工作站的建立。

以问题反馈为评估点,圆数据审核之关键。怀柔局队采取“定期总结,及时反馈,最终改正”的递进工作法,将强化审核置于关键位置。每季度以“记小账”、“返小条”形式及时总结工作方法,反馈存在问题,通过共同讨论、共享经验、纠正错误,达到逐季逐表逐指标错误递减,最终实现零错误率的目标。

以台账检查为基点,圆源头数据之质量。怀柔局队针对台账登记不规范的现象,积极组织开展台账的“自查、复查、抽查、互查”活动,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达到区、镇、村台账和报表的三一致。

(李胜竹 刘华)

通州局队

完善国家“三上”单位审批

通州局队在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国家“三上”单位审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二三四”模式进一步完善国家“三上”单位审批。

“双渠道”关注新开业企业。一方面,加强与区经信委、住建委、商务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通过部门协作,监测准规模单位当前经营情况,研判未来发展趋势;另一方面,借助政府网站、通州时讯、电视新闻等全方位、多角度了解和关注本辖区内新开业企业,确保所有符合国家“三上”标准的单位及时纳入定报。

“三层级”突出报审主线。通州局队在审批中注重发挥统计所、专业科室、数据中心为主线的三级审核作用,实行层级把关,逐级确认。

“四维度”确认审批信息。一是确认单位是否符合国家限额或资质要求;二是确认单位营业执照、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等资料是否齐全清晰;三是确认单位基本情况表、财务报表等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四是确认单位材料是否分类整理、顺序编码、规范上报。

(金艳)

朝阳局队

借力楼宇经济调查创新区域统计服务

为了解北京商务中心区(以下简称CBD)商务楼宇经济的发展情况,朝阳局队以创新区域统计服务为目的,联合CBD管委会,开展CBD区域商务楼宇经济调查工作。

借力楼宇调查,建立“一楼一档”制度。朝阳局队结合部门数据,建立商务楼宇自身情况及入住企业档案,积极协助楼宇业主对楼宇进行功能定位,为后期加大整合楼宇资源力度提供前期数据支持。

篇6

所谓基层统计工作是指县级及其以下乡镇、村从事统计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利用科学的方法搜集、整理、分析和提供关于社会经济现象数量资料的工作的总称。基层基础工作是统计调查立足之本,是统计系统根基所在,是统计事业兴旺之源。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不仅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环节,更是打造“科学统计、依法统计、阳光统计”的关键所在。

一、基层统计工作的现状

1、统计指标体系滞后,缺少应变对策,难以适应当地政府部门的需要

目前,统计指标主要是为了满足开展全面调查的需要而设置的,下级实施业务以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领导为主,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相关指标。由于整体统计制度中全面指标相对滞后,而普查和抽样调查方案设计初衷就是为高层服务,因此,国家统计局在制定基本统计调查时主要考虑自身开发统计数据结果的需要,忽视了基层党委政府部门的需要,使得基层地方政府对部分统计数据难以进行开发利用,而地方政府需要掌握的指标,基础统计部门又难以准确去统计和反映。与之相对,基层统计部门为加强服务职能要制定本地区统计调查计划却又受到基层统计人员整体素质,办公设备条件,特别是经费不足的制约。

2、领导不重视,统计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比较严重

部分领导普遍认为:统计不是直接的经济管理部门,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也就是没有物质产出,所以统计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可以不要。特别在基层部门,统计人员往往抽调到其它各部门,在完成各项中心工作之后,才来完成统计工作,这样就严重影响了统计工作不能正常开展。

3、向主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与向政府统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重视不够程度之间的矛盾

近年来,由于统计数字是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促进工作的同时,不得不看到对数字的负面效应。“数字出宫”,“宫出数字”的现象屡见不鲜,数字跟着计划走,年初计划有多大,年底完成就有多好。甚至个别地方出现领导直接干预,多报或瞒报,篡改统计数据,造成统计信息失真。

4、《统计法》的违法处罚不明确,依法治统力度不够

由于历史的原因,经济和文化比较落后的地方,劳动者素质也相对较差。目前新《统计法》,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不够具体,对迟报、瞒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罚没有明确的限额,缺乏具体的操作性。又由于诸多因素的干扰,案件查办难落实,影响了统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这样,难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存在问题的成因

(一)统计管理体制影响了基层统计工作的独立性

在现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下,统计业务领导与行政管理分离,地方统计机构直接受同级政府的领导,人事、财务等事项也由其管辖,这就给县、乡两级政府以“人、财、物”权影响统计人员“事权”留下了操作空间。因而这种体制对抵抗行政干预的能力较差,在逐级综合汇总统计数据过程中,统计信息的真实性容易受到地方利益的某些不利影响。如一些地方领导一方面为得先进、争荣誉、个人升迁等,需要政绩作铺垫的时候,就虚报主要经济指标,如GDP、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额、外贸出口额、招商引资、财政收入以及城乡居民收入等;另一方面为了争取政策的扶持而假报有关经济指标。如虚报贫困户、贫困人口、粮食生产面积及良种面积等,瞒报地方财政收入、城乡居民收入;一些地方领导为了完成名目繁多的责任状,更是把上级部门下达的指导性计划当成指令性计划指标来完成,造成这些指标的统计结果是计划部门将任务层层分解,乡、村统计又按计划数层层上报。统计工作的实践也已经证明,现行的统计管理体制是影响统计数据质量的根源所在。

(二)部门协调不力加重了基层统计工作的负担

长期以来,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关系一直没有理顺,联系不密切,缺少强有力的协调:一是政府综合统计系统缺乏与政府部门统计系统的横向联系。当上级综合统计部门需要统计资料时,首先想到的就是向下级综合统计部门布置,而不管同级政府部门统计是否已取得此项统计资料;二是不同政府部门统计机构之间在职能上交叉、重叠,如主要农产品产量、进出口贸易、利用外资、人口等指标均有多个政府部门统计机构在同时统计;三是部门统计自成体系的内向运行,阻隔了与综合统计部门的有效配合,部门统计的统计指标、计算口径、指标代码等都由部门自主决定,缺乏与综合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协调,多头向下、重复调查、报表多乱、数出多门的现象较为严重,不仅加重了基层统计负担,而且影响了基层统计数据质量。

(三)系统内部关系不顺降低了统计工作整体效益

从2004年开始,国家统计局对所属城市、农村、企业三支调查队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将三支调查队的机构和人员整合在一起,成立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由于对改革方案缺乏通盘考虑,宣传力度不够而且操之过急,目前已暴露出一些明显问题:一是局队相互完全独立,协调机制不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可操作性差,已造成了新的各自为政的局面,对统计部门的地位有一定影响;二是调查队内设机构设置不合理,与地方统计局机构重叠,职责不清,进一步割裂了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权威性;三是部分县(市、区)局队分设,进一步加大了基层统计工作成本,降低了统计工作整体效益。

三、以科学发展观统筹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要想走出当前面临的困境,从根本上扭转统计工作“弱在县级、冷在乡镇、空在村居”的局面,必须把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转化为谋划统计事业发展的正确思路,转化为促进统计事业发展的有力措施,转化为领导统计事业发展的实际能力,理顺关系,扎实推进,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一)加快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改革现行统计管理体制,是统计工作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更好地为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服务、加快与国际接轨步伐的客观需要。目前实行的“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事实上就是“统而不管,分而无责”。基层统计不能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的质量,在客观上造成了对“上”不负责。没有时间和精力针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进行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在客观上也存在对“下”不负责。要改变这种局面,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工作实际,实行“业务上全国统一领导,机构、人员、经费省以下垂直管理”的体制,同时调整政府统计系统的内设机构和专业统计分工,理顺与部门统计的关系,是一种比较现实的选择。垂直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增强统计的抗干扰能力,从过去和现在来看,对统计数据的干扰主要来自地市、县区和乡镇,由省统计局对下垂直管理,操作上更可行,易被各级政府接受。同时也可使基层统计人员切实履行好统计管理和监督职能,形成对政府负责、对公众负责的强势统计。

(二)加强统计制度方法改革,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卸下沉重的包袱

目前基层统计报表数量越来越多,指标不断增加,报告期也越来越短,基本上是只做加法,不做减法,基层负担越来越重。实际上有些报表和指标基本没用或已经过时。因此,必须把改革统计指标体系、减少基层报表工作量提到重要日程。一是精简报表。重点是剔除那些已经过时或不经常用的报表和指标,对有些变动不大,或不常用的报表、指标,扩大报告期,不要每月或每季都统计。二是实施基层统计“一套表”制度。对现行的各项统计调查项目进行清理整合,消除重复矛盾的内容,实行基层统计“一套表”制度,不管是统计部门还是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向下布置,做到“下去一把抓,上来再分家”。三是扩大抽样调查领域,可以使用抽样调查方法取得数据的项目,尽可能进行抽样调查。要强化抽样调查的培训、设计和操作能力,使抽样调查在社会更大范围派上用场、树立信誉、发挥作用。

(三)完善统计规章制度建设,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基层统计既担负着统计调查的使命,也担负着统计服务的使命,更担负着统计监督的使命。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项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是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重要内容,各级统计部门和基层统计机构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有关业务管理、纪律管理、学习管理、财务管理等一系列便于操作落实的规章制度及统计工作规范化流程,强化依法行使统计的监督权,并做到严格执行,落实到位,坚持用规章制度约束和规范行为,使统计业务工作高效、流畅地向前推进,彻底改变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计划,就统计而统计,就数字而数字的工作格局,使统计工作更好地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运行情况,科学开展统计调查,积极开展优质服务,依法行使监督职权。

(四)夯实统计法制建设基础,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树立坚强的后盾

实践证明,要抓好基层统计工作,法制是最有力、最有效的手段。各级统计部门要坚持一手抓统计基础工作,一手抓统计法制建设,充分依靠法制手段规范统计行为,维护统计秩序,改善统计工作环境。一方面,要加大统计普法宣传的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开展多种形式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不断增强基层领导干部、统计人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统计法律意识。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让各级领导干部和社会公众进一步提高对弄虚作假行为的严重危害性的认识,让县级统计人员明确自己的合法权利和法定职责。另一方面,要严厉打击各类统计违法行为。对虚报、瞒报、迟报、拒报及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一定要严肃查处。对于基层代填代报统计报表的问题要进行重点执法检查。并且要把机构人员是否到位,统计台帐是否建立,登记是否及时,资料是否可靠,工作程序是否规范等基础性工作,列为统计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

(五)深化统计基础规范建设,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构筑坚实的根基。

规范化建设是从微观上、从技术层面做好基层统计工作的必要手段。在改革完毕、体制顺畅的情况下,规范化建设不能松懈。在尚不能对统计管理体制进行彻底变革的情况下,规范化建设更是举足轻重。一要加强统计手段的现代化建设。各级政府要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基层统计工作的现代化和信息自动化水平。当前,要重点解决县乡之间的联网问题,做到县、乡两级统计机构网上互联,实现统计资料的网上传输,逐步实现统计信息采集、处理、传输、应用和管理的现代化。二要加强统计资料的档案化建设。基层统计机构应当统一管理统计资料,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报送、保密和档案管理等制度。统计工作中形成的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基层统计表、统计调查分析以及其他有保存价值的统计资料,都要及时整理归档,妥善保管。三要加强统计机构的网络化建设。要切实采取各种措施,督促各乡镇建立健全统计站,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切实把乡镇一级的统计工作开展起来。在此基础上,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大胆创新,最大限度地保证统计队伍的稳定性、统计工作的连续性、统计资料的完整性、统计信息的时效性和统计标准的一致性。

(六)强化统计队伍素质提升,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搭建人才的平台

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事关统计事业的长远发展,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湛、清正廉洁”的统计队伍是做好基层统计工作的前提。要从战略的高度重视统计人才的培养,下大力气造就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结构优的复合型统计人才。一是“筑巢引凤”,引进优秀基层统计人员。以感情凝聚人,以待遇留住人,以事业召唤人,确保优秀统计人才进得来、留得住、用得活,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统计干部队伍的潜力;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县乡统计人员身处统计工作最基层,既是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者,又是统计业务的具体操作者,要求具备全面的素质。各级统计部门要把统计、经济、法律、计算机等知识的培训列入统计工作的重要体系,通过开会、办班、讲座、函授等多种形式,组织统计人员学习,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三是建立合理的人才交流机制。一方面把有培养前途的人员输送出去锤炼锻造,使得统计人才能走出去拥有更多更广阔的空间,拓展视野、丰富经历、积累沉淀,通过挂职锻炼和基层体验,提升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另一方面实行系统内部的轮岗交流,让干部到多个岗位接受锻炼和挑战,多方培养,全面成长。通过有步骤地轮岗交流,力争培养出一批熟悉几个专业以上的统计业务骨干。

【参考文献】

篇7

所谓基层统计工作是指县级及其以下乡镇、村从事统计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利用科学的方法搜集、整理、分析和提供关于社会经济现象数量资料的工作的总称。基层基础工作是统计调查立足之本,是统计系统根基所在,是统计事业兴旺之源。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不仅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环节,更是打造“科学统计、依法统计、阳光统计”的关键所在。

一、 基层统计工作的现状

1、统计指标体系滞后,缺少应变对策,难以适应当地政府部门的需要

目前,统计指标主要是为了满足开展全面调查的需要而设置的,下级实施业务以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领导为主,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相关指标。由于整体统计制度中全面指标相对滞后,而普查和抽样调查方案设计初衷就是为高层服务,因此,国家统计局在制定基本统计调查时主要考虑自身开发统计数据结果的需要,忽视了基层党委政府部门的需要,使得基层地方政府对部分统计数据难以进行开发利用,而地方政府需要掌握的指标,基础统计部门又难以准确去统计和反映。与之相对,基层统计部门为加强服务职能要制定本地区统计调查计划却又受到基层统计人员整体素质,办公设备条件,特别是经费不足的制约。

2、领导不重视,统计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比较严重

部分领导普遍认为:统计不是直接的经济管理部门,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也就是没有物质产出,所以统计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可以不要。特别在基层部门,统计人员往往抽调到其它各部门,在完成各项中心工作之后,才来完成统计工作,这样就严重影响了统计工作不能正常开展。

3、向主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与向政府统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重视不够程度之间的矛盾

近年来,由于统计数字是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促进工作的同时,不得不看到对数字的负面效应。“数字出宫”,“宫出数字”的现象屡见不鲜,数字跟着计划走,年初计划有多大,年底完成就有多好。甚至个别地方出现领导直接干预,多报或瞒报,篡改统计数据,造成统计信息失真。

4、《统计法》的违法处罚不明确,依法治统力度不够

由于历史的原因,经济和文化比较落后的地方,劳动者素质也相对较差。目前新《统计法》,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不够具体,对迟报、瞒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罚没有明确的限额,缺乏具体的操作性。又由于诸多因素的干扰,案件查办难落实,影响了统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这样,难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 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存在问题的成因

(一)统计管理体制影响了基层统计工作的独立性

在现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下,统计业务领导与行政管理分离,地方统计机构直接受同级政府的领导,人事、财务等事项也由其管辖,这就给县、乡两级政府以“人、财、物”权影响统计人员“事权”留下了操作空间。因而这种体制对抵抗行政干预的能力较差,在逐级综合汇总统计数据过程中,统计信息的真实性容易受到地方利益的某些不利影响。如一些地方领导一方面为得先进、争荣誉、个人升迁等,需要政绩作铺垫的时候,就虚报主要经济指标,如GDP、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额、外贸出口额、招商引资、财政收入以及城乡居民收入等;另一方面为了争取政策的扶持而假报有关经济指标。如虚报贫困户、贫困人口、粮食生产面积及良种面积等,瞒报地方财政收入、城乡居民收入;一些地方领导为了完成名目繁多的责任状,更是把上级部门下达的指导性计划当成指令性计划指标来完成,造成这些指标的统计结果是计划部门将任务层层分解,乡、村统计又按计划数层层上报。统计工作的实践也已经证明,现行的统计管理体制是影响统计数据质量的根源所在。

(二)部门协调不力加重了基层统计工作的负担

长 期以来,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关系一直没有理顺,联系不密切,缺少强有力的协调:一是政府综合统计系统缺乏与政府部门统计系统的横向联系。当上级综合统计部门需要统计资料时,首先想到的就是向下级综合统计部门布置,而不管同级政府部门统计是否已取得此项统计资料;二是不同政府部门统计机构之间在职能上交叉、重叠,如主要农产品产量、进出口贸易、利用外资、人口等指标均有多个政府部门统计机构在同时统计;三是部门统计自成体系的内向运行,阻隔了与综合统计部门的有效配合,部门统计的统计指标、计算口径、指标代码等都由部门自主决定,缺乏与综合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协调,多头向下、重复调查、报表多乱、数出多门的现象较为严重,不仅加重了基层统计负担,而且影响了基层统计数据质量。

(三)系统内部关系不顺降低了统计工作整体效益

从2004年开始,国家统计局对所属城市、农村、企业三支调查队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将三支调查队的机构和人员整合在一起,成立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由于对改革方案缺乏通盘考虑,宣传力度不够而且操之过急,目前已暴露出一些明显问题:一是局队相互完全独立,协调机制不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可操作性差,已造成了新的各自为政的局面,对统计部门的地位有一定影响;二是调查队内设机构设置不合理,与地方统计局机构重叠,职责不清,进一步割裂了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权威性;三是部分县(市、区)局队分设,进一步加大了基层统计工作成本,降低了统计工作整体效益。

三、以科学发展观统筹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要想走出当前面临的困境,从根本上扭转统计工作“弱在县级、冷在乡镇、空在村居”的局面,必须把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转化为谋划统计事业发展的正确思路,转化为促进统计事业发展的有力措施,转化为领导统计事业发展的实际能力,理顺关系,扎实推进,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一)加快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改革现行统计管理体制,是统计工作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更好地为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服务、加快与国际接轨步伐的客观需要。目前实行的“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事实上就是“统而不管,分而无责”。基层统计不能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的质量,在客观上造成了对“上”不负责。没有时间和精力针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进行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在客观上也存在对“下”不负责。要改变这种局面,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工作实际,实行“业务上全国统一领导,机构、人员、经费省以下垂直管理”的体制,同时调整政府统计系统的内设机构和专业统计分工,理顺与部门统计的关系,是一种比较现实的选择。垂直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增强统计的抗干扰能力,从过去和现在来看,对统计数据的干扰主要来自地市、县区和乡镇,由省统计局对下垂直管理,操作上更可行,易被各级政府接受。同时也可使基层统计人员切实履行好统计管理和监督职能,形成对政府负责、对公众负责的强势统计。 (二)加强统计制度方法改革,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卸下沉重的包袱

目前基层统计报表数量越来越多,指标不断增加,报告期也越来越短,基本上是只做加法,不做减法,基层负担越来越重。实际上有些报表和指标基本没用或已经过时。因此,必须把改革统计指标体系、减少基层报表工作量提到重要日程。一是精简报表。重点是剔除那些已经过时或不经常用的报表和指标,对有些变动不大,或不常用的报表、指标,扩大报告期,不要每月或每季都统计。二是实施基层统计“一套表”制度。对现行的各项统计调查项目进行清理整合,消除重复矛盾的内容,实行基层统计“一套表”制度,不管是统计部门还是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向下布置,做到“下去一把抓,上来再分家”。三是扩大抽样调查领域,可以使用抽样调查方法取得数据的项目,尽可能进行抽样调查。要强化抽样调查的培训、设计和操作能力,使抽样调查在社会更大范围派上用场、树立信誉、发挥作用。

(三)完善统计规章制度建设,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基层统计既担负着统计调查的使命,也担负着统计服务的使命,更担负着统计监督的使命。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项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是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重要内容,各级统计部门和基层统计机构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有关业务管理、纪律管理、学习管理、财务管理等一系列便于操作落实的规章制度及统计工作规范化流程,强化依法行使统计的监督权,并做到严格执行,落实到位,坚持用规章制度约束和规范行为,使统计业务工作高效、流畅地向前推进,彻底改变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计划,就统计而统计,就数字而数字的工作格局,使统计工作更好地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运行情况,科学开展统计调查,积极开展优质服务,依法行使监督职权。

(四)夯实统计法制建设基础,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树立坚强的后盾

实践证明,要抓好基层统计工作,法制是最有力、最有效的手段。各级统计部门要坚持一手抓统计基础工作,一手抓统计法制建设,充分依靠法制手段规范统计行为,维护统计秩序,改善统计工作环境。一方面,要加大统计普法宣传的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开展多种形式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不断增强基层领导干部、统计人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统计法律意识。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让各级领导干部和社会公众进一步提高对弄虚作假行为的严重危害性的认识,让县级统计人员明确自己的合法权利和法定职责。另一方面,要严厉打击各类统计违法行为。对虚报、瞒报、迟报、拒报及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一定要严肃查处。对于基层代填代报统计报表的问题要进行重点执法检查。并且要把机构人员是否到位,统计台帐是否建立,登记是否及时,资料是否可靠,工作程序是否规范等基础性工作,列为统计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

(五)深化统计基础规范建设,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构筑坚实的根基。

规范化建设是从微观上、从技术层面做好基层统计工作的必要手段。在改革完毕、体制顺畅的情况下,规范化建设不能松懈。在尚不能对统计管理体制进行彻底变革的情况下,规范化建设更是举足轻重。一要加强统计手段的现代化建设。各级政府要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基层统计工作的现代化和信息自动化水平。当前,要重点解决县乡之间的联网问题,做到县、乡两级统计机构网上互联,实现统计资料的网上传输,逐步实现统计信息采集、处理、传输、应用和管理的现代化。二要加强统 计资料的档案化建设。基层统计机构应当统一管理统计资料,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报送、保密和档案管理等制度。统计工作中形成的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基层统计表、统计调查分析以及其他有保存价值的统计资料,都要及时整理归档,妥善保管。三要加强统计机构的网络化建设。要切实采取各种措施,督促各乡镇建立健全统计站,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切实把乡镇一级的统计工作开展起来。在此基础上,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大胆创新,最大限度地保证统计队伍的稳定性、统计工作的连续性、统计资料的完整性、统计信息的时效性和统计标准的一致性。

(六)强化统计队伍素质提升,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搭建人才的平台

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事关统计事业的长远发展,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湛、清正廉洁”的统计队伍是做好基层统计工作的前提。要从战略的高度重视统计人才的培养,下大力气造就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结构优的复合型统计人才。一是“筑巢引凤”,引进优秀基层统计人员。以感情凝聚人,以待遇留住人,以事业召唤人,确保优秀统计人才进得来、留得住、用得活,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统计干部队伍的潜力;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县乡统计人员身处统计工作最基层,既是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者,又是统计业务的具体操作者,要求具备全面的素质。各级统计部门要把统计、经济、法律、计算机等知识的培训列入统计工作的重要体系,通过开会、办班、讲座、函授等多种形式,组织统计人员学习,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三是建立合理的人才交流机制。一方面把有培养前途的人员输送出去锤炼锻造,使得统计人才能走出去拥有更多更广阔的空间,拓展视野、丰富经历、积累沉淀,通过挂职锻炼和基层体验,提升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另一方面实行系统内部的轮岗交流,让干部到多个岗位接受锻炼和挑战,多方培养,全面成长。通过有步骤地轮岗交流,力争培养出一批熟悉几个专业以上的统计业务骨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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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基层统计工作是指县级及其以下乡镇、村从事统计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利用科学的方法搜集、整理、分析和提供关于社会经济现象数量资料的工作的总称。基层基础工作是统计调查立足之本,是统计系统根基所在,是统计事业兴旺之源。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不仅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环节,更是打造“科学统计、依法统计、阳光统计”的关键所在。

一、基层统计工作的现状

1、统计指标体系滞后,缺少应变对策,难以适应当地政府部门的需要

目前,统计指标主要是为了满足开展全面调查的需要而设置的,下级实施业务以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领导为主,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相关指标。由于整体统计制度中全面指标相对滞后,而普查和抽样调查方案设计初衷就是为高层服务,因此,国家统计局在制定基本统计调查时主要考虑自身开发统计数据结果的需要,忽视了基层党委政府部门的需要,使得基层地方政府对部分统计数据难以进行开发利用,而地方政府需要掌握的指标,基础统计部门又难以准确去统计和反映。与之相对,基层统计部门为加强服务职能要制定本地区统计调查计划却又受到基层统计人员整体素质,办公设备条件,特别是经费不足的制约。

2、领导不重视,统计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比较严重

部分领导普遍认为:统计不是直接的经济管理部门,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也就是没有物质产出,所以统计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可以不要。特别在基层部门,统计人员往往抽调到其它各部门,在完成各项中心工作之后,才来完成统计工作,这样就严重影响了统计工作不能正常开展。

3、向主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与向政府统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重视不够程度之间的矛盾

近年来,由于统计数字是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促进工作的同时,不得不看到对数字的负面效应。“数字出宫”,“宫出数字”的现象屡见不鲜,数字跟着计划走,年初计划有多大,年底完成就有多好。甚至个别地方出现领导直接干预,多报或瞒报,篡改统计数据,造成统计信息失真。

4、《统计法》的违法处罚不明确,依法治统力度不够

由于历史的原因,经济和文化比较落后的地方,劳动者素质也相对较差。目前新《统计法》,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不够具体,对迟报、瞒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罚没有明确的限额,缺乏具体的操作性。又由于诸多因素的干扰,案件查办难落实,影响了统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这样,难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存在问题的成因

(一)统计管理体制影响了基层统计工作的独立性

在现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下,统计业务领导与行政管理分离,地方统计机构直接受同级政府的领导,人事、财务等事项也由其管辖,这就给县、乡两级政府以“人、财、物”权影响统计人员“事权”留下了操作空间。因而这种体制对抵抗行政干预的能力较差,在逐级综合汇总统计数据过程中,统计信息的真实性容易受到地方利益的某些不利影响。如一些地方领导一方面为得先进、争荣誉、个人升迁等,需要政绩作铺垫的时候,就虚报主要经济指标,如GDP、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额、外贸出口额、招商引资、财政收入以及城乡居民收入等;另一方面为了争取政策的扶持而假报有关经济指标。如虚报贫困户、贫困人口、粮食生产面积及良种面积等,瞒报地方财政收入、城乡居民收入;一些地方领导为了完成名目繁多的责任状,更是把上级部门下达的指导性计划当成指令性计划指标来完成,造成这些指标的统计结果是计划部门将任务层层分解,乡、村统计又按计划数层层上报。统计工作的实践也已经证明,现行的统计管理体制是影响统计数据质量的根源所在。

(二)部门协调不力加重了基层统计工作的负担

长期以来,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关系一直没有理顺,联系不密切,缺少强有力的协调:一是政府综合统计系统缺乏与政府部门统计系统的横向联系。当上级综合统计部门需要统计资料时,首先想到的就是向下级综合统计部门布置,而不管同级政府部门统计是否已取得此项统计资料;二是不同政府部门统计机构之间在职能上交叉、重叠,如主要农产品产量、进出口贸易、利用外资、人口等指标均有多个政府部门统计机构在同时统计;三是部门统计自成体系的内向运行,阻隔了与综合统计部门的有效配合,部门统计的统计指标、计算口径、指标代码等都由部门自主决定,缺乏与综合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协调,多头向下、重复调查、报表多乱、数出多门的现象较为严重,不仅加重了基层统计负担,而且影响了基层统计数据质量。

(三)系统内部关系不顺降低了统计工作整体效益

从2004年开始,国家统计局对所属城市、农村、企业三支调查队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将三支调查队的机构和人员整合在一起,成立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由于对改革方案缺乏通盘考虑,宣传力度不够而且操之过急,目前已暴露出一些明显问题:一是局队相互完全独立,协调机制不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可操作性差,已造成了新的各自为政的局面,对统计部门的地位有一定影响;二是调查队内设机构设置不合理,与地方统计局机构重叠,职责不清,进一步割裂了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权威性;三是部分县(市、区)局队分设,进一步加大了基层统计工作成本,降低了统计工作整体效益。

三、以科学发展观统筹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要想走出当前面临的困境,从根本上扭转统计工作“弱在县级、冷在乡镇、空在村居”的局面,必须把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转化为谋划统计事业发展的正确思路,转化为促进统计事业发展的有力措施,转化为领导统计事业发展的实际能力,理顺关系,扎实推进,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一)加快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改革现行统计管理体制,是统计工作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更好地为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服务、加快与国际接轨步伐的客观需要。目前实行的“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事实上就是“统而不管,分而无责”。基层统计不能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的质量,在客观上造成了对“上”不负责。没有时间和精力针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进行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在客观上也存在对“下”不负责。要改变这种局面,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工作实际,实行“业务上全国统一领导,机构、人员、经费省以下垂直管理”的体制,同时调整政府统计系统的内设机构和专业统计分工,理顺与部门统计的关系,是一种比较现实的选择。垂直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增强统计的抗干扰能力,从过去和现在来看,对统计数据的干扰主要来自地市、县区和乡镇,由省统计局对下垂直管理,操作上更可行,易被各级政府接受。同时也可使基层统计人员切实履行好统计管理和监督职能,形成对政府负责、对公众负责的强势统计。

(二)加强统计制度方法改革,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卸下沉重的包袱

目前基层统计报表数量越来越多,指标不断增加,报告期也越来越短,基本上是只做加法,不做减法,基层负担越来越重。实际上有些报表和指标基本没用或已经过时。因此,必须把改革统计指标体系、减少基层报表工作量提到重要日程。一是精简报表。重点是剔除那些已经过时或不经常用的报表和指标,对有些变动不大,或不常用的报表、指标,扩大报告期,不要每月或每季都统计。二是实施基层统计“一套表”制度。对现行的各项统计调查项目进行清理整合,消除重复矛盾的内容,实行基层统计“一套表”制度,不管是统计部门还是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向下布置,做到“下去一把抓,上来再分家”。三是扩大抽样调查领域,可以使用抽样调查方法取得数据的项目,尽可能进行抽样调查。要强化抽样调查的培训、设计和操作能力,使抽样调查在社会更大范围派上用场、树立信誉、发挥作用。

(三)完善统计规章制度建设,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基层统计既担负着统计调查的使命,也担负着统计服务的使命,更担负着统计监督的使命。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项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是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重要内容,各级统计部门和基层统计机构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有关业务管理、纪律管理、学习管理、财务管理等一系列便于操作落实的规章制度及统计工作规范化流程,强化依法行使统计的监督权,并做到严格执行,落实到位,坚持用规章制度约束和规范行为,使统计业务工作高效、流畅地向前推进,彻底改变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计划,就统计而统计,就数字而数字的工作格局,使统计工作更好地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运行情况,科学开展统计调查,积极开展优质服务,依法行使监督职权。

(四)夯实统计法制建设基础,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树立坚强的后盾

实践证明,要抓好基层统计工作,法制是最有力、最有效的手段。各级统计部门要坚持一手抓统计基础工作,一手抓统计法制建设,充分依靠法制手段规范统计行为,维护统计秩序,改善统计工作环境。一方面,要加大统计普法宣传的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开展多种形式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不断增强基层领导干部、统计人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统计法律意识。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让各级领导干部和社会公众进一步提高对弄虚作假行为的严重危害性的认识,让县级统计人员明确自己的合法权利和法定职责。另一方面,要严厉打击各类统计违法行为。对虚报、瞒报、迟报、拒报及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一定要严肃查处。对于基层代填代报统计报表的问题要进行重点执法检查。并且要把机构人员是否到位,统计台帐是否建立,登记是否及时,资料是否可靠,工作程序是否规范等基础性工作,列为统计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

(五)深化统计基础规范建设,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构筑坚实的根基。

规范化建设是从微观上、从技术层面做好基层统计工作的必要手段。在改革完毕、体制顺畅的情况下,规范化建设不能松懈。在尚不能对统计管理体制进行彻底变革的情况下,规范化建设更是举足轻重。一要加强统计手段的现代化建设。各级政府要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基层统计工作的现代化和信息自动化水平。当前,要重点解决县乡之间的联网问题,做到县、乡两级统计机构网上互联,实现统计资料的网上传输,逐步实现统计信息采集、处理、传输、应用和管理的现代化。二要加强统计资料的档案化建设。基层统计机构应当统一管理统计资料,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报送、保密和档案管理等制度。统计工作中形成的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基层统计表、统计调查分析以及其他有保存价值的统计资料,都要及时整理归档,妥善保管。三要加强统计机构的网络化建设。要切实采取各种措施,督促各乡镇建立健全统计站,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切实把乡镇一级的统计工作开展起来。在此基础上,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大胆创新,最大限度地保证统计队伍的稳定性、统计工作的连续性、统计资料的完整性、统计信息的时效性和统计标准的一致性。

(六)强化统计队伍素质提升,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搭建人才的平台

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事关统计事业的长远发展,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湛、清正廉洁”的统计队伍是做好基层统计工作的前提。要从战略的高度重视统计人才的培养,下大力气造就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结构优的复合型统计人才。一是“筑巢引凤”,引进优秀基层统计人员。以感情凝聚人,以待遇留住人,以事业召唤人,确保优秀统计人才进得来、留得住、用得活,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统计干部队伍的潜力;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县乡统计人员身处统计工作最基层,既是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者,又是统计业务的具体操作者,要求具备全面的素质。各级统计部门要把统计、经济、法律、计算机等知识的培训列入统计工作的重要体系,通过开会、办班、讲座、函授等多种形式,组织统计人员学习,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三是建立合理的人才交流机制。一方面把有培养前途的人员输送出去锤炼锻造,使得统计人才能走出去拥有更多更广阔的空间,拓展视野、丰富经历、积累沉淀,通过挂职锻炼和基层体验,提升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另一方面实行系统内部的轮岗交流,让干部到多个岗位接受锻炼和挑战,多方培养,全面成长。通过有步骤地轮岗交流,力争培养出一批熟悉几个专业以上的统计业务骨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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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真完成日常规统计工作。一是搞好国民经济核算。完成2014年统计年报和第一季度定期报表任务,抓好部门统计基础数据的采集,加强指标之间的关联性和匹配性审核,落实月度GDP核算制度。今年1-2月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6.45亿元,增长8.4%,增速位列全市第四,统计的结果客观反映了全县经济发展的实际。二是深化企业一套表改革。更新维护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100%完成规上工业、限上贸易业、资质建筑业、规上服务业、能源、科技、房地产企业等专业统计的联网直报任务,积极对接投资统计制度改革,有效推进纸质报表和联网直报双轨运行制度,重点抓好联网直报数据质量。三是开展专项调查工作。及早启动1%人口抽样小普查,代拟并由县政府办下发文件通知,组建调查协调小组办公室,做好调查经费预算。同时,按要求开展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少数民族乡村社会经济情况、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及景气状况、投入产出等各专项调查工作。

三、重视加强统计基础建设。认真落实闽政文[2010]97号、闽政办[2014]16号、闽政办[2015]10号等文件精神,继续实施统计基础工作方案,持续推进统计“四位一体”建设。县级方面,重新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和专业人员分工,明确岗位职责,实行内外网双主机物理隔离制度,进一步提高统计信息化水平。农村基层方面,完善乡镇统计垂直管理机制,做好基层调查统计中心人员派驻和管理,积极争取将统计基础、新增企业等工作列入2015年度乡镇(街道)建设发展综合考评之中,已将全县315个村(居、社区)统计员人均月度80元补贴经费落实到位。企业方面,组织工业、贸易、投资、法规等专业人员深网直报企业及项目单位开展统计基础工作检查,督促企业加强问题整改,不断解决调查单位统计台账缺失、财务数据与实际产值不相符等问题。部门方面,加强政府统计与部门统计协作,不断构建“信息共享、情况互通、部门联动”的大统计工作格局,积极为县委、县政府既定的经济目标而共同努力。

四、切实发挥统计服务功能。坚持在第一时间编制好《统计月报》、《2014年国民经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服务信息产品,重点加强GDP、规上工业、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的预警监测,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各经济部门分析反映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着力实施“12345”工作计划,积极开展“百名干部进百家业宣百项政策解百个难题”、“三转一加强”、“三项服务周”等活动,深入填报单位做好各类报表的业务指导服务。启动经济普查数据资料开发,做好普查公报数据的汇总整理,努力实现普查的预期目标。做好社会大众的来电、来访咨询的答复,依法为各类企业的发展行为提供有效的数据证明,让社会大众共享统计工作成果。

五、加强机关内部事务管理。一是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完善机关日常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局党组和领导班子会议制度,强化领导班子成员党的政治纪律教育。二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的实施意见,全面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县直机关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在控制“三公”经费开出方面取得实效,今年1-3月“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5.8%。三是从提高机关干部积极性和主动性入手,充分利用局工会平台,广泛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和各种慰问活动,让机关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团结协作、群策群力、积极向上的浓厚氛围逐渐形成。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贯彻落实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积极开展建言献策,在做好常规统计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抓好新增联网直报企业工作。制定新增企业一套表流程,加强与经贸、工商、税务及各乡镇(街道)、园区的联系协作,做好“四上”企业新增工作的申报指导和材料审核,促进联网直报企业数量、经济问题的逐年增加。

二是抓好统计基础工作。完善统计基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统计“四位一体”建设,促进农村基层、企业、部门统计机构健全,统计管理规范,统计信息畅通,统计数据准确,统计建设标准的目标逐步实现。尤其重点落实乡村两级统计员人选,制定乡镇统计工作考评办法和村级统计员补贴发放制度,抓好“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统计基础工作指导检查,不断解决实质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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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确保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年初根据“五普”资料,对进入婚育期的育龄妇女数量进行了科学预测,结合2009年底的抽样调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制定了2009年工作目标,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客观真实的依据,为我区整体工作上水平奠定了基础。

    二、提高统计报表质量

    为提高统计报表质量,挤干统计报表水份,我区对各乡、镇(场)、办事处使行每月5号召开统计报表例会制度,对各乡、镇(场)、办事处上报的统计报表进行认真的审核、汇总。不定期的对各乡、镇(场)办事处上报的出生、新婚、节育等情况进行调查,发现有瞒报、漏报、错报现象的进行及时更正,对乡、镇(场)、办事处的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

    三、加强生育证管理,提高生育证的合格率

    2009年上半年在生育证的发放管理方面,我们严格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开封市生育证管理规范》的要求,认真审阅有关资料,做到严把关,细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予审批,杜绝“人情证”、“关系证”做到了政策面前人人平等,执行政策公开、公平、公正。

    四、加强依法管理、规范生育秩序

今年上半年,全区在加大依法监督管理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生育秩序整顿工作,重点在生育指标的审批、发放、管理等方面加强核查把关,严格生育政策。对持生育证引、流产者,其生育证作废,不再换发下年度生育证。对群众举报的线索,认真排查取证,坚决禁止“放水养鱼”现象,杜绝多孩生育,净化生育环境。

    五、高质量完成mis录入

    区人口计生委要求各乡、镇(场)、办事处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信息化建设工作的会议精神,对信息录入的质量和进度,提出新的要求、改进措施、强化责任、鼓舞干劲、明确任务、保证质量,各乡、镇(场)、办事处,要增强人口数据信息录入工作的紧迫感,做到月结月清,不能遗留上月问题。

    六、扎实开展日常工作

    统计股是计划生育工作的一个窗口,为使之成为一个文明窗口,我们兢兢业业在以下三个方面努力。一是勤于学习,提高素质。从事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必须熟练掌握生育政策,全面精通计划生育各项业务工作,能及时准确地解答各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因此我们非常注重学习,潜心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二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三是坚守岗位,优质服务。统计股工作量大,人员少与各方面联系比较多,这就要求我们坚守岗位,服务到位。

    虽然,我区统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些距离,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统计员队伍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责任性还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各乡镇统计员计算机应用水平不高、发挥作用不强与现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要求相差较远。三是统计质量不高。部分单位仍然存在统计错、漏报现象,政策外出生的上报仍受到较大干扰,严重影响了全区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四是已婚育龄妇女管理仍存在漏洞,还没有完全实行居住地管理,各乡、镇(场)基本还是以管理农业为主要对象。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1、搞好统计求实工作,加大督查力度,每季度搞一次解剖调查。

    2、认真做好报表分析。每月5号收集、审核、汇总、上报月报表,做好考核工作,定期公布计划生育统计主要数据(如:出生率、性别比、自增率)并对统计工作中实事求是、准确及时的全面完成统计任务的乡镇和个人进行表扬和鼓励,对有瞒报、漏报出生的乡镇,在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核中加重扣分。

    3、完善育龄妇女信息库的各项数据补录工作。

    4、进一步加强生育证管理工作,争取达到生育证发放及时率和有效率100%,定期或不定期对乡、镇(场)、办事处进行检查督促,杜绝违法违纪发放生育证现象。

篇11

为了确保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年初根据“五普”资料,对进入婚育期的育龄妇女数量进行了科学预测,结合2009年底的抽样调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制定了2009年工作目标,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客观真实的依据,为我区整体工作上水平奠定了基础。

二、提高统计报表质量

为提高统计报表质量,挤干统计报表水份,我区对各乡、镇(场)、办事处使行每月5号召开统计报表例会制度,对各乡、镇(场)、办事处上报的统计报表进行认真的审核、汇总。不定期的对各乡、镇(场)办事处上报的出生、新婚、节育等情况进行调查,发现有瞒报、漏报、错报现象的进行及时更正,对乡、镇(场)、办事处的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

三、加强生育证管理,提高生育证的合格率

2009年上半年在生育证的发放管理方面,我们严格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开封市生育证管理规范》的要求,认真审阅有关资料,做到严把关,细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予审批,杜绝“人情证”、“关系证”做到了政策面前人人平等,执行政策公开、公平、公正。

四、加强依法管理、规范生育秩序

今年上半年,全区在加大依法监督管理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生育秩序整顿工作,重点在生育指标的审批、发放、管理等方面加强核查把关,严格生育政策。对持生育证引、流产者,其生育证作废,不再换发下年度生育证。对群众举报的线索,认真排查取证,坚决禁止“放水养鱼”现象,杜绝多孩生育,净化生育环境。

五、高质量完成mis录入

区人口计生委要求各乡、镇(场)、办事处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信息化建设工作的会议精神,对信息录入的质量和进度,提出新的要求、改进措施、强化责任、鼓舞干劲、明确任务、保证质量,各乡、镇(场)、办事处,要增强人口数据信息录入工作的紧迫感,做到月结月清,不能遗留上月问题。

六、扎实开展日常工作

统计股是计划生育工作的一个窗口,为使之成为一个文明窗口,我们兢兢业业在以下三个方面努力。一是勤于学习,提高素质。从事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必须熟练掌握生育政策,全面精通计划生育各项业务工作,能及时准确地解答各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因此我们非常注重学习,潜心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二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三是坚守岗位,优质服务。统计股工作量大,人员少与各方面联系比较多,这就要求我们坚守岗位,服务到位。

虽然,我区统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些距离,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统计员队伍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责任性还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各乡镇统计员计算机应用水平不高、发挥作用不强与现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要求相差较远。三是统计质量不高。部分单位仍然存在统计错、漏报现象,政策外出生的上报仍受到较大干扰,严重影响了全区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四是已婚育龄妇女管理仍存在漏洞,还没有完全实行居住地管理,各乡、镇(场)基本还是以管理农业为主要对象。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1、搞好统计求实工作,加大督查力度,每季度搞一次解剖调查。

2、认真做好报表分析。每月5号收集、审核、汇总、上报月报表,做好考核工作,定期公布计划生育统计主要数据(如:出生率、性别比、自增率)并对统计工作中实事求是、准确及时的全面完成统计任务的乡镇和个人进行表扬和鼓励,对有瞒报、漏报出生的乡镇,在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核中加重扣分。

3、完善育龄妇女信息库的各项数据补录工作。

4、进一步加强生育证管理工作,争取达到生育证发放及时率和有效率100%,定期或不定期对乡、镇(场)、办事处进行检查督促,杜绝违法违纪发放生育证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