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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泉港人大办[20__]56号文件精神,下面由我将今年以来,我队在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面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个汇报:20__年,泉港交警大队在区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围绕“整秩序、防事故、保畅通、促安全”工作中心,积极开展道路交通秩序规范管理,实现辖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群众的交通遵章率全面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稳中有降。据统计,今年1-12月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27起(含路外),死亡38人,受伤568人,经济损失39万7千6百元,与去年同比分别、、、。现将今年大队落实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以及我区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整治,查处违法,创造良好交通环境。
1.以量化考评为载体,强化交通秩序整治。大队制定了查处交通违法,净化路面环境的岗位责任量化考评方案,通过当月与上个月的量化对比,以及各中队辖区违章率横向对比,全面衡量各个中队工作的好坏。
2.突出重点,强化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根据我区的情况,将取缔柴三机、非法拼装车、二轮摩托车超座等作为违法的重点,通过一年来的专项整治,几种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全面下降,有效地净化了路面交通。
3.开展酒后驾驶、超载、超限及反盗抢等专项整治。大队结合夏季、冬季交通违法百日大会战及与交通局等部门联合整治超载超限的专项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各警种联勤的交通整治专项行动,1-12月份共开展26次行动,拘留无证驾驶人员78名,醉酒驾车人员5人,查获赃车5辆,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同时,从5月份开始联合交通局开展超载超限的综合整治,纠正超载交通违法行为547辆/次,形成严管的氛围,提高人们守法的自觉性。
4.加强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运输车辆的管理。通过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对危险化学物品整顿的工作措施,大队强化管理,通过划定禁止通行区域,引导上述车辆安全通行,建立突发事件紧急救援机制,有效地防范此类事故的发生。
5、加强“外挂”车辆及土方车的安全管理。大队联合交通、农业、运管等部门开展统一整治活动。一是对300多辆“外挂”车进行登记;二是对“外挂”车辆的驾驶员进行集中的安全教育学习培训600多人/次;三是严处“外挂”车辆的动态违章行为。
7、加强中小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的安全管理。大队民警深入中小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根据安全社区、安全村校的有关规定大力开展校园周边的交通秩序整治,同时结合“三大生命防护工程”在中小学校门口规划人行横道,建立绿色通道,为中小学生的出行安全创造了良好的交通条件。
二、以安全管理为目标,树立“三种意识”,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工作。
(一)树立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1.落实安全片区责任制,实行股队捆绑式联动。将辖区安全事故的责任分解到中队,股室与中队捆绑,建立连带责任机制,通过每月的事故指数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制定预防对策,实行量化奖惩。
2.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各司其职,各尽其能。泉港的公交事业很不发达,大队积极呼吁政府及交通有关部门开通公交线路,在大队努力下,取得成效。3月份泉港公交公司进行重组合并,开通了4条公交线路,投入了26部公交车辆,解决了泉港人民出行难的问题。同时为解决涂岭驿坂中学学生周末返家乘车难的问题,大队促成区 财政局、教育局、涂岭镇、公交公司等部门集资6万元补贴公交公司开通周末学生班车。此举大大缓解了因人们出行乘坐非客运车辆而带来管理上的压力,有效地预防此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树立科学意识,增强科技管理含量。
1.排查黑点,科学预防。开展事故多发点段的调研,根据事故发生的实际,组织人员对多发点段认真开展调研工作,分析原因,寻找对策。对泉二路电视台、朝阳公路等5个事故多发路段,对客运车辆运力不足等隐患开展调研,形成了《泉港区道路交通隐患及整治意见的报告》(泉港交警〔20__〕15号文)上报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支队有关部门,做到预防有重点,整改有目标。
2.加强高科技在交通管理方面的运用。利用雷达测速、酒精测试、数码摄像等技术手段,充分发挥高科技的优势,进一步提高交通管理的科技含量和效能,为道路交通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3.利用网络技术,加大追逃力度。对交通肇事逃逸的当事人进行上网追逃,通过信息资源共享,抓获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5名。同时加强刑侦技术、痕迹、法医技术的运用,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14起,侦破率达73.68。
(三)树立综治意识,建立事故预防多层防护。
1.进行事故成因分析,建立综治通报制度。交管股建立每月事故分析和通报制度,将事故的主要指数、成因、对策通过综治办向七个乡镇进行通报,纳入综治管理的一个重要指标,形成乡镇领导主动抓,落实交通安全责任,综合治理的局面。
2.科学规划调研,加强设施建设。大队组织人员对全区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普查调研,积极提供方案,联合政府各职能部门完成几项重要工作。一是规划、施划通港路的交通标线,设立驿峰路绿化带警示桩;二是投资6万多元施划南山公路路口减速带及警示桩;三是配合交通局规划增设16座公交亭及交通标志牌;四是根据“三大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要求,对全区所有中小学校、医院、养老院门口人行过街设施、斑马线的设施情况进行普查,形成意见上报区政府。
3.落实客运联系户,加强对客运车辆的源头管理。各中队严格按照客运联系户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客运车辆的源头管理,1-11月份,未发生一起客运车辆重、特大交通事故。
(四)、巩固阵地,舆论先行,宣传开路,建立安全防范机制。
为配合5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全面提高道路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防范交通事故,大队把交通安全宣传与日常效能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一是开展了安全法咨询、知识竞赛、征文活动等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各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二是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真正在全区形成“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的氛围;三是继续在泉港广播电视台开辟《交通与安全》专栏,每周四、五定期开展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剖析、《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交警风采等内容的宣传,不断提高辖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四是通过各级公安网、报刊、电台、广播等媒体大力宣传道路交通管理各项经验和做法,扩大了影响,取得骄人的成绩。今年1-11月份,大队在各级媒体刊播(登)稿件总队网站47篇、支队网站165篇、中央级媒体55篇、省级媒体272篇、市级媒体402篇、区级媒体94篇(条)。
三、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
(一)道路存在的隐患
全区各主要道路的交通基础设施不够科学、完善,尤其是一些交通流量复杂的交叉路口路段大部份存在标志标线不齐全、未合理设置绿化带开口、未进行路通渠化等隐患;其次一些临水临崖的危险路段也缺少安全防护设施等隐患,尤其是朝阳公路和小坝公路,该路段沿线的临水、临崖路段缺少必要的安全防护,极易出现因车辆坠落而引发的群死群伤交通事故。详细情况如下所列:
1、驿峰公路大部分无路面标线,路口未设立警告和指示标志牌,道路中央中心绿化带开口处还未设置机动车减速垄;通港公路缺少部分警告和指示标志牌。
2、朝阳公路、坝头公路的旁山险路未设置安全防护栏,容易引发群死
群伤性重特大交通事故;
3、泉二路电视台、交警大队十字交叉路口由于缺少必要的标志标线、
红绿灯控装置导致事故频发;
4、324福厦路驿坂街、涂岭街占道经营现象严重,严重影响国道的道路
交通安全;
5、泉二路生活区路段,因未设置隔离带等交通渠化设施,行人可以随
意穿行道路,加上道路两侧小摊小贩占道经营现象严重,致使该路段混
合[:请记住我站域名/]交通严重、交通秩序混乱,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二)、车辆主要隐患
1、我区现阶段仍有约三百多辆柴三机、非法拼装摩托车在从事载客运输,在界山镇、南埔镇、峰尾镇表现的尤为突出,这些非法营运车辆本身就存在大量安全质量隐患,且违章停车、非法营运、严重超载等现象普遍存在,给我区的开发建设和经济发展带来不安定因素;
2、由于泉港正处在经济开发的大环境中,大量的外挂车辆流入泉港地区,其中就存在一定数量的无牌、假牌、报废的大货车为工程、工地非法运输、运载沙石、土方等现象,加上受工程进度的影响,土方车、运石车的超载、滴洒漏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给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增加了很大的压力
3、客运车辆运力不足、群众乘车难,导致二轮摩托车非法载客,超载滥载现象严重。迫切要求政府及时投入运力以标本兼治。
4、发现一些企业属危险物品类的原料、产品的运载,不是按要求由专用的运载危险物品的油、汽罐车辆来运载,而是非法用不符合运行安全条件的普通栏板大货车来运载,急需整治。
(三)、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方面的缺乏
按照我国现行技术标准,电动车可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和电动汽车。本文所指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不包括电动汽车。我国的电动车产业始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1995年国内率先研制出第一辆电动车,1997年成立了国内最早从事电动车研发和生产的企业,带动了电动车产业化发展。目前,电动车是城乡居民近距离出行较理想的代步工具。2010年,我国仅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产销量接近3000万辆,社会保有量接近1.5亿辆。 在电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的同时,由于市场监管不到位、技术标准不健全、生产维修质量控制不严格、使用存放方面问题突出等原因,近年来,我国电动车引发的火灾事故激增,亡人火灾事故突出。2008年以来,仅河南省就发生电动车引起的伤人亡人火灾事故8起,造成6人死亡,22人受伤,其中电动车亡人火灾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全省同期亡人火灾数的10.0%、亡人数的11.3%,电动车伤人数占同期伤人数的40.5%。
一、电动车行业发展现状及火灾规律
(一)行业发展现状
我国电动车生产实行生产许可制度。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网站公布的资料,截止2011年3月30日,全国共有2679家电动车企业获得了生产许可。2010年全国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车产量达2954.4万辆,同比增长24.7%,实现工业产值约700亿元。据业内权威机构预测,2012年,我国电动车保有量将超过2亿辆。从近年来国家质检监督部门对电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结果看,全国电动车产品抽样合格率差异较大,合格率基本保持在70%至90%之间,个别地方抽检合格率不足20%。抽查项目的检测结果显示,电动车涉及电气安全指标不合格项目主要包括电气绝缘性能、电气线路敷设、欠压过流保护、短路保险装置等。据电动车行业业内人士透露,河南省电动车市场上无证企业生产的产品数量约占整个市场销售量的30%。我国电动车保有量基数大、增长迅速,假冒伪劣无证产品充斥市场,埋下大量引发火灾的先天患。
(二)典型火灾案例
2008年7月19日1时22分许,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人民路鑫豹自行车专卖店因电动三轮车充电时电气线路短路引发火灾,造成2人死亡;2010年10月6日5时10分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庙李镇陈砦村村民自建租赁房电动车因充电时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造成14人受伤;2010年11月30日23时45分,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柳林镇柳林村北二街村民自建租赁房门厅内因电动车充电时电气线路短路引发火灾,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2011年3月,贵州省罗甸县龙坪镇城关加油站对面一住户电动车充电时电气线路短路引发火灾,造成财产损失和较大的社会影响;2011年4月27日1时48分,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庙李镇陈砦村村民自建租赁房因电动车充电时电气线路短路引发火灾,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据报道,2011年4月25日,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南小街造成18人死亡、24人受伤的火灾也是因为电动三轮车充电时电气线路故障引起。深入分析研究电动车起火原因和造成火灾中亡人的原因,对预防和减少电动车火灾,遏制由此引发的亡人火灾事故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电动车火灾规律
通过对电动车火灾尤其是由此造成的亡人火灾事故调查,此类火灾存在以下规律: 1、火灾多发生在充电过程中。电动车火灾有发生在行驶中,但多数发生在充电过程中。电动车行驶中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电气线路过负荷、短路情况下,由于未安装电气安全装置或电气安全装置不合格,不能及时有效切断电源,大电流引燃绝缘或其他易燃可燃材料所致。充电过程中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是电动车自身电气线路短路、充电器线路过负荷、电动车电池故障引起。河南发生的4起电动车伤亡人火灾事故均发生在充电过程中,并且在充电4个小时以上时间段。
2、火灾发生地点多在建筑首层室内。由于电动车具有自身较重、上下搬动不便,不适宜露天存放的特点,因此,用户夜间通常将电动车搬到室内存放并充电,存放地点多在建筑的首层门厅、走道或楼梯间内,有条件的集中存放在车库、车蓬内。电动车在建筑首层室内充电时,一旦发生火灾,火焰和浓烟将封堵建筑的安全出口、逃生通道,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甚至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河南周口郸城县“2008.7.19” 鑫豹自行车专卖店亡人火灾就是在建筑首层营业厅内充电时发生火灾,造成楼上人员无法沿楼梯逃生;郑州市三起电动车亡人火灾电动车存放地点都是在建筑的首层门厅或楼梯间内,火灾时造成人员无法通过唯一出口进行逃生,造成人员伤亡。据报道,北京市大兴区“2011.4.25”旧宫镇南小街村民自建租赁房火灾中充电电动车也是存放在建筑首层室内,火灾时造成楼上人员无法疏散。
3、引发火灾的电动车多是豪华型电动车。电动车一般可分为豪华型、普通型、前后避震型、轻便型四种。近年来,豪华电动车的产销比例越来越高。豪华电动车围档、座垫、灯具大量采用高分子材料制作,这些高分子材料燃烧性能好,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豪华电动车的弊端主要有:电气线路一旦起火极易引起车辆起火,车辆燃烧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导致人员中毒伤亡。2008年以来,各地引发伤亡人火灾的电动车都是采用大量高分子材料装饰的豪华型电动车。
4、火灾尤其是亡人火灾呈快速增长趋势。从2008年河南周口郸城县鑫豹自行车专卖店第一起电动车亡人火灾起。以参与调查的电动车伤亡人火灾为例,2008年发生伤亡人火灾的1起,2009年达到3起,2010年4起、2011年前4个月就发生2起。可以预计,随着电动车社会保有量的快速增加,如不彻底解决电动车监管不力的局面,全面提高和改进电动车产品质量,规范存放充电日常管理,电动车火灾数量必将会继续快速上升,亡人火灾甚至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将无法避免。
二、起火原因及亡人原因分析
目前,我国电动车生产技术标准主要有《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和《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T 24158-2009)。前者规定了电动自行车是指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0km/h,整车重量不大于40kg的电动车,超过上述车速和整车重量的电动车适用后者。由于依照《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将纳入机动车管理,社会反响巨大,在《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后,国标委即决定暂缓电动轻便摩托车相关条款的执行。目前市场上大部分电动车最高设计车速和整车重量均超过了电动自行车适用的标准,但生产时又未执行设计标准更加严格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从而在生产源头上导致先天性火灾隐患大量存在。
(一)起火原因分析
电动车工作原理是充电器给充电电池充电,充电电池经过控制器给电机送电,电机放置在后车轮中,电机的旋转带动车辆的行进。电动车的控制器连接一个调速手柄,转动调速手柄可以让控制器测到不同的电压值,控制器根据电压值大小,模拟调节输送给电机电压的高低,从而控制电机的转速。电动车中的主要用电器件有控制器、充电器、充电电池和电机等。引起电动车起火的主要原因有电气线路短路、接触电阻过大、过负荷以及电池发热爆炸起火等。
造成电动车起火的深层次原因有以下五个方面:
1、电气安全保护装置不能发挥作用。按照《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当具备欠压、过流和短路保护功能,但此要求为推荐性条款。由于有着更高技术要求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等4个技术标准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内容暂缓施行。目前,市场上的电动车有的在生产过程中不安装短路保护装置,有的即使安装了短路保护装置,也未接入到线路中或维修过程中被擅自拆卸,导致使用中的大部分电动车不具备短路保护功能。市场上,相当一部分电动车欠压过流保护技术指标不合格。
2、主要电器器件技术指标不匹配。控制器、充电器、电机、短路保护装置之间技术指标应相互匹配,但少数生产厂家为了减少生产环节,压缩工艺流程,降低生产成本,或由于缺乏技术力量,不能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制造或采购不同规格型号的控制器、充电器、电机,做到控制器、充电器和电机之间技术指标的相互匹配,人为埋下了不安全隐患。
3、 充电器、充电电池产品不合格。一个合格的充电器应当具备智能多段充电模式,有欠压、过流保护电路,并与电动车的电池相匹配。而不合格的充电器,在充电电池充满后,由于不具备智能充电功能,不能进入浮充阶段,而继续对充电电池进行大电流充电,导致充电电池高温,容易引起线路起火或电池发热爆炸。
4、生产装配线路布置不规范。部分企业未按要求选用合适线径线路,线路接插件不具备防水、防潮等功能,随意挑选线路,并且不设置保护装置,加之不合理的装配工艺,致使主电源线长期处于损伤状态,一旦有高电压或大电流通过,极易与其它配件产生打火,发热,引发火灾。
5、充电时线路安装问题多。在对电动车进行充电时,电气线路私拉乱扯,选型不正确,选用线路截径过小,未安装短路保护装置等造成充电线路发热引起火灾。
(二)人员伤亡原因分析
经过对电动车伤亡人火灾事故的分析,电动车火灾导致人员伤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1、室内存放充电,封堵安全出口。电动车多数存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及走道进行充电,一旦发生火灾,火焰和高温有毒烟气封堵安全出口、逃生通道,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2、采用易燃材料,释放有毒气体。豪华电动车大量采用高分子可燃材料,发生火灾事故,产生大量有毒烟气,极易导致人员中毒伤亡。
3、 疏散逃生不力,容易导致伤亡。被困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常识相对缺乏,发生火灾盲目逃生、试图穿越起火区强行逃生,造成人员中毒死亡。河南8起电动车伤亡人死者多为老人和儿童。
三、预防对策
通过电动车起火原因和人员伤亡原因的分析,为做好电动车火灾事故的预防工作,控制和减少亡人火灾发生,坚决遏制由此导致的群死群伤火灾发生,全社会应当高度重视电动车火灾的预防,从生产、销售、维修、使用等方面制定针对性措施,全面加强电动车的的监督管理。
(一) 加大行政监管力度,规范行业有序发展。
1、切实把好生产源头关。整顿和规范电动车生产流通秩序,落实电动车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坚决打击和惩治无证生产行为。进一步加大电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力度,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推动电动自行车行业整体质量水平提高。
2、制定完善强制性标准。尽快修订《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明确电动车分类标准,从严制定电动车电气安全技术标准,增加限制电动车易燃可燃材料使用量条款,从产品制造上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几率,控制和减少电动车火灾荷载。
(二)加强企业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电动车生产厂家应当加强自身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技术规范和标准,建立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在未界定电动轻便摩托车适用范围,无执行技术标准的情况下,电动车生产厂家应当建立和修订严格的企业生产技术标准,在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上设置欠压、过流和短路保护装置,选用合格电气线路,并规范敷设,控制和减少易燃材料使用,提高电动车安全系数。
(三)规范使用领域管理,提高自身防范能力。
1、购买车辆时,要看品牌查装置。消费者在购买电动助力车时,要注意选择具有生产许可证、市场知名度较高、知名品牌的电动车,同时注意查看电动车是否具备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护功能。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3年5月3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全市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市旅游局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由市旅游局行管监察科承办。
五、活动安排
(一)开展不同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1日至7日),在此期间,各景区、旅行社和星级饭店组织广大干部职工集中开展企业典型事故警示宣传和教育活动,并结合实际,召开不同形式的主题座谈会和反思大讨论等,各企业举办警示公告专栏,剖析典型事故,开展警示教育。
(二)组织开展文化周、普法宣传等活动。各单位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并组织企业辖区内做好安全警示周和安全普法宣传等活动,组织各类安全演练、法制教育等活动,传播安全文化,宣传有关生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旅游法等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6月14日,市旅游局将在南京路进行旅游业安全工作展览和咨询活动。
(三)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22日至26日为全市应急预案演练周。各旅游从业单位自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和培训教育,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突出重点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旅行社重点完善租车制度,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度,坚决杜绝租用“黑车”及不符合资质车辆的行为,规范操作,防止任何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星级饭店重点抓好预防火灾和食品安全工作,重视食品留样抽查,专人管理,规范操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认真谋划,精心部署,落实人员和经费,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和省总队的部署和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提前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备战“五·一”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为“五·一”假期的到来提前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绥化交警支队组织召开办公会议,结合机动车和驾驶人变化特点,科学预判形势,专题对假期交通安保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成立安保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包保责任制。鸡西、黑河交警支队召开工作会议,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要求全体民警和协管员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周密安排部署。齐齐哈尔交警支队分析易发生拥堵的点段和时段以及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情况,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疏导分流方案。牡丹江、鹤岗交警支队召开“五·一”节前客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动员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并针对假期客运车辆运行特点,重点加大对客运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加强客运安全管理。佳木斯、大庆、克服麻痹大意和疲劳厌战,坚决打赢“五·一”道路交通安全保卫战。
注重源头,强化监管,排治安全隐患。牡丹江交警支队按照客运车辆户籍化包保分工组织民警到客运企业开展客运车辆和驾驶人基本信息全面摸排工作,将新增途经辖区的外省、本省客运车辆信息资料及时补充、更新、完善,并落实民警责任。鸡西交警支队组织警力对辖区s206、s309、x__等主要省县道路进行定期全面细致排查,对事故易发、多发的隐患黑点登记造册,及时沟通路政等相关部门,提出治理建议并配合整改。黑河、绥化交警支队会同安监、路政、运管和教育等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督促辖区客货运输企业和校车进一步加强管理。大兴安岭交警支队对各大客货运企业实行驻点督导,安排民警对运输企业安装和使用GPS监控系统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大型货车、长途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动态监管,督促企业认真落实GPS监控平台24小时值守制度。
当车辆在路上快速行驶时,未经完全封闭的交通上进行对道路,测试和维护工作,调查将面临着一定的危险。这一危险是来自高速的车辆,并在同一时间对在高速公路的乘客和维修工人造成了威胁。从而就必须管制作业现场和车辆交通。而在我国由于各种过去的道路和高速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公路维修工作的交通意外,导致作业人员或经过的车辆受到伤害的现象占有一定的比例,由此甚至造成巨大损失。
1 实施公路养护安全作业管理的重要性
通过线路的因素较大的影响,时间过长,该公路贯穿全北部和南部线的运行,例如不同地区的天然环境和气候之间的差异,流量区域,交通高峰和低谷的乘客量的差异等方面,这些因素,造成多多少少的公路运输的问题,有必要对实时道路,可以设置在目标安全的操作管理维护。唯一的道路以确保在高速公路的完整性的质量,并保证用于确保操作的质量,为了推动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确保良好的沟通区域间的交流,它是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的居民的安全。
2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路面保洁
按照公路日常养护维修维护的作业方式,一般分为集体作业和分段包干作业。就路面保洁工作来讲,一般都是实行分段包干的方式,特别情况下,还雇用少部分当地民工。这些人员缺乏安全知识,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在清理路肩和中央分隔带的垃圾时,经常会有横穿道路行为发生;保洁车作业时扬尘过大,作业警示标志不明显;有时夜间加班清扫路面,工作中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2.2 日常巡查
养护的道路的日常巡查是必备的内容之一,包括每日巡查、定期巡查、特殊情况巡查、夜间巡查等。路基,道路,桥梁,除了定期巡查之外通常还需要徒步来识别交通安全设施是否存在危害。
2.3 小修养护施工
公路的小修养护施工由于点多、线长、涉及面广且均处于路面中央作业,风险性高。一些维护和施工人员普遍存在侥幸和特权的心理,施工的警告标志,在许多情况下,都非常不规则排列,有时不放置施工牌子;在工程量相对较大时,需要大范围的放置各种大型施工警示标志,容易造成通行的车道狭窄,影响车辆的通行,少数人员强行超车也会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3 针对完善公路养护安全作业管理的对策研究
3.1 建立、健全公路养护中有关安全制度和规范化的进程
在职业安全方面公路养护,完善的管理体系起到比其他的监管和效益的重大的角色。然而,许多我们目前的道路养护部门中无处不在的对应管理体系不完善问题,这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影响公路养护得到展望了较大的发展,将与维护当前道路中的安全操作干扰。因此我们的管理体系完备,相应的维护管理系统必须是健全的,例如奖惩制度、安全预警制度等,而且要得到很好的执行。只有在健全制度的规范下,才能保证公路养护工作的规范性。
3.2 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
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是提高安全意识、管理水平的基础。必须加强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把“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进而转化到“我会安全”,努力形成“以人为本,关注安全,人人防范事故”的安全氛围,使全员、全方位的安全意识得到提升。平时注重积累安全经验、提高安全意识,也许就会避免一次事故。全体员工在进行养护工作时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要在施工标志的摆放检查、着装、施工作业程序等细节上下工夫,各项养护维修作业区的布置位置和长度应保证养护维修作业人员、设备和过往车辆的安全;不要怕麻烦、图省事,要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不断从工作中找出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有预见的处理安全生产隐患,积累经验,不断进行改进。
3.3 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养护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着安全作业服,按规范合理布置路面施工点,要部分封闭施工时要确保过度区的最小长度,按规定将安全标志摆设在施工现场里,及时扶正倾倒的标志,修复破坏的标志。施工作业点要采用隔离措施,避免洒落物阻碍交通;设置专人进行现场指挥,使施工与交通相互影响的情况尽量减少,配合相关部门维持现场交通。施工现场要过夜要将反光标志进行安放。提高巡查力度,对路面影响行车的抛洒废弃物及时清除。路面由于施工需要要管制、分流交通等措施时,要密切配合相P部门。工期较紧的养护施工工程,要严格执行质量及时效规定,并对施工现场认真清理,使交通及时开放。对一些不可以及时处理并影响交通的情况要制定紧急预案,对路面出现的坑洞要进行临时填补。
3.4 加强养护设备操作与停放管理
严格按照规定对养护施工现场的车辆、设备进行操作。停放作业车辆时,必须要在指定的作业区进行停放,对临时停放点要按规定设置临时停放标志。夜间施工车辆及机械设备尽可能不要停靠在作业区的行车道内,防止误入作业区的车辆损坏停放的车辆。
流动作业管理。按要求对流动养护作业车辆、设备进行标志的设置,流动作业设备的行驶的方向禁止出现逆行的情况。尽量在能见度较好的天气情况下,进行施肥、绿化洒水、清扫、清洗设施等流动作业。
养护材料、设备、大型构件运输。运输养护材料、设备进行养护的交通工具在公路内非封闭区都要严格按照交通法规及公路管理办法进行。禁止随意停车、调头、逆向行驶或不按规定使用中央活动开口。
养护安全信息管理。对路况实行巡查及紧急情况报告制度,准确掌握所辖路段路况及养护施工信息。对有可能影响施工的情况要向上级部门报告,及时上报突发紧急情况,并认真记录收集到的养护信息。
4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交通运输业不断的发展,公路的养护施工以及安全管理问题,已经成为目前最为重要的话题,所以在公路的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按照相关规定认真操作施工,熟悉了解相关安全问题和解决措施,有效提高我国公路工程的安全管理,进一步促进我国的交通运输业的发展。
各燃气企业按照省燃协20__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针对全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安全形势严峻的实际,在完善体系、加强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了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二是完善充实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了组织有保障,管理有制度;三是制订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或健全有效的安全应急机制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提高了对突发事故的整体应对能力;四是按《安全生产法》规定建立了事故隐患的举报制度,依靠广大群众,促进了安全管理工作。
(二)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广泛开展安全宣传
一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不断强化员工法律意识,适时邀请政府职能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的宣传;二是积极参加省市安监等职能部门组织的各级领导、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到持证上岗;三是剖析行业内外安全事故案例,从中吸取教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四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安全生产法规及知识;五是按照国家《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积极开展CNG站和工程安装《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工作;六是搞好三级安全教育及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加强安全检查,狠抓隐患整改
一是按照建设部、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燃气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精神,组织了专项燃气安全检查,进一步强化了燃气设施的巡查工作,促进事故隐患的整改;二是抓重点岗位、部门、部位的安全检查与督促,强化特种设备及设施的日常管理力度,适时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三是加大安全投入,逐步改善基础条件,购置了燃气检漏仪、抢险车辆、防腐层检测仪,安装了加臭装置等先进安全设备,并运用计算机网络对燃气设施全方位监控。同时,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有针对性地加大了对民用燃气设施及管网改造力度,为管网的安全运行提供了保障;四是认真执行国家及行业燃气技术规范,加强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四)表彰先进,促进安全工作全面落实
20__年4月在南充召开了四川省城市燃气安全生产工作会,会上对成都煤气总公司等27个单位、李法可等26名同志给予了表彰,对南溪县天然气公司等21名安全工作合格集体给予了通报表扬。通过表彰、促进了全省城市燃气安全工作向前发展。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安全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职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需进一步加强。
2、管网系统老化腐蚀情况严重,建(构)筑物占压天然气管道及同沟敷设未彻底整改。用户超期服役的燃气器具及设备形成事故隐患。
3、配气站周边建(构)筑物的新建或改扩建,有的造成与站场的安全距离不够。
4、有的用户随意改动燃气设施,形成事故隐患。
二、20__年安全工作安排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四川省有关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和要求,针对燃气行业特点,现就安委会20__年工作提出如下安排:
(一)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
1、实现一个目标:即三无,无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资产毁损事故、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2、健全两个体系:即安全工作组织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3、突出三个重点:即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安全。
4、做好四项工作:即加强安全生产检查;探讨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认证;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及培训;实行“一岗双责”制度(职工既要对本职业务范围内的工作负责,也要对本职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二)主要措施
1、转变观念与完善体系制度建设相结合
各企业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关于采取切实措施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意见》,不断转变观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和执行“一票否决制”,确保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落实到人”。
2、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相结合
进一步完善安全检查的层次化(即公司、部门、班组三级检查机制),明确各级的检查内容及责任。要结合全社会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利时机,抓紧对遗留问题的清理和处置,如:用户违章用气、建(构)筑物占压管道等。继续加强对重点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认真开展反“三违”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积极消除事故隐患。在对天然气管网及供用气设施进行普查的基础上,制定管网分期整改实施计划。采取措施,加强对事故隐患的巡查及防范工作,提高对安全事故的预防能力。
3、安全生产与提高工程质量相结合
各公司要认真学习贯彻燃气技术规范,抓好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验收,逐步建立完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做到以安全促质量,以质量保安全。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促进技术水平的提高,积极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及时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和装备,认真执行新、改,扩建“三同时”制度。
4、宣传教育与技术练兵相结合
要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夏季三防”、“冬春防火”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等安全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认真做好安全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组织搞好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不断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要牢固树立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的思想。认真吸取行业内的事故教训,切实提高职工对现场事故的预防及隐患的处理能力。坚持安全工作以人为本的理念,有针对性地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充分调动员工对安全工作的理解及热情,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形成自觉关心安全的良好习惯。适时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练,结合实际,进行修改完善,提高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今年1—6月份,平均日出动警力80余人、警车10余辆,在国道206线、省道昌万公路路、S208线、及城区重点路段采取流动巡逻和定点执勤方式,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纠和治理。共查处违法校车186辆,客车300多辆,违法停车450起、清理违法记录车辆2000余台次。查处酒驾6起,劝导代驾320余人次。查处无牌遮挡号牌、不悬挂号牌、无证驾车等涉牌涉证交通安全违法行为200余起,行政拘留6人,均创历史新高。1—6月份,共发生各类道路交通事故起,死亡人,伤人,财产损失,与去年同期相比四项指数均略有下降,没有发生一起群死群伤恶通事故。
二、主要工作和做法
(一)认真抓好春运“两会”交通管理工作
春运、全省和全国“两会”是一年中首要工作,我队始终把大部分警力摆上路面,严查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章行为。为确保春运及全省、全国“两会”交通安全畅通,先后开展了两次“知了行动”对各类违章行为实行“点上查、线上纠、面上控”。开展了“三超一疲劳”、学生接送车辆专项整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过往车辆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查处了无证驾车、无牌无证车辆,客车和摩托车严重超载等严重违章行为。路面中队重点巡逻监控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的险、杂路段,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坚决纠正各类严重违章行为。大队主要领导还经常深入一线督查,严防事故的发生。圆满完成了春运“两会”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了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节日祥和氛围。
(二)大力开展春季管控各项行动
今年以来,我队积极开展整治“三超一疲劳”、“整治酒驾醉驾”等专项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一是“零超员”整治“校车、客车”。结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与县政府督导室成立了暗访督查队,采取超常规措施、超常规手段,坚持“零容忍”打击“校车”各类违法行为,有效遏制“校车”违法行为,受到省总队、市支队高度肯定。同时采取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强力开展“客车”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零容忍”整治“酒驾、醉驾”。我们把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作为常态工作,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决不姑息迁就,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查处一起。三是“零距离”整治“涉牌、涉证”。四是“零时空”整治“三超一疲”。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我队开展“三超一疲劳”整治,重点把守“三城”、“三线”,并在瑞洪设立服务站,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全天候提供服务,清明节、五·一黄金周等期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三)深入开展“三访三评”,排查化解社会矛盾
为确保全国“两会”顺利召开,大队成立了以大队长为组长的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及重点治安地区整治领导小组,全方位开展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一是大力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化解动态交通安全隐患,净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二是强化客货运安全隐患排查,四见面,将安全隐患消除在客货运企业大门之内,上路之前。三是强化事故多发点和重要路段集中排查。对三级以下公路弯道半径、超高等不符合标准,缺乏交通标志灯安全设施,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路段,可能导致路面损毁等安全事故的路段等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四是深化“三访三评”强化隐患排查。深入社区、乡村、企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苗头和隐患排查台账,努力将各类矛盾化解在基层一线,处置的萌芽阶段。共排查矛盾纠纷48起,均得到化解,其中3件为2年以上积案。
(四)充分发挥车驾管服务职能作用
一是“标准化”建设理论考试点。为方便籍新办证人员,我队积极同上级沟通,争取籍新办驾驶证理论考试在进行,(每年新增驾驶人约2万人)并严格按照标准建成驾驶人理论考试点,此举既方便驾驶人,又为籍办证人员节省一大笔经费开支,同时又严把了驾驶人“准入关”,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好评。二是严格按照省总队和市支队文件精神及工作规范标准办理超标电动车实行挂牌办证业务。为方便群众,我们增设5个办牌办证服务站点,同时内设科室主动深入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上门服务,截止目前共办理超标电动车挂牌(办证)6000余只(个)。
(五)健全事故处理规章制度,促进规范化
按规范化标准对事故处理办公大厅进行了改造,进一步健全了事故处理规章制度,激励事故处理岗位人员提高责任心和主动性,从源头上避免隐患发生,加大事故处理特别是交通肇事逃逸案的侦破力度,组织了事故中队全体民警及各中队长进行了交通事故处理培训,提高了交通事故处理岗位民警的政治业务综合素质技能,为我大队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打下了坚实基础。
(六)强化宣传教育,“春雷行动”、“打非治违”成效显
为了使“春雷行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一是大张旗鼓地开展了宣传教育工作,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坚持做到“五个结合”,即宣传教育与“五进”活动相结合,与整治县城交通秩序相结合,与治理超限超载相结合,与清理整治“四类”车辆相结合,与交通事故预防相结合。上半年,大队先后举办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五进”活动等大型宣传活动次,在县城街头悬挂过街标语,设立宣传咨询点,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播发通告,制作宣传栏目。营造浓烈的宣传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全面了解、正确运用、依法参与道路交通活动。此外,大队还专门为中小学生编撰交通安全常识教材,与教育部门联系,在学校开设交通安全课,从娃娃开始,普及交通安全知识。
半年来,大队出动警力余人次,出动宣传车20多辆次,散发宣传材料400余份,悬挂横幅标语20余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讲座6次,播发通报12余次。先后深入农村、社区、企业、中小学校进行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教育,展出事故案例图版3次。使交通安全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人人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在全县形成了“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的浓厚氛围。在“春雷行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以查处套牌假牌、挪用号牌、无牌无证、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为重点,强化违法整治。在农村主要针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等车辆违法载人以及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短途客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打击,对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和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形成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管高压态势,有效遏制了交通故事故发生,道路交通秩序得到改善。
(七)积极主动参与,助推“四城同创”
今年是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关键之年,也是县开展“四城同创”开局之年,交警大队全体人员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身心投入到“四城同创”活动之中。为提高城市品位,提升形象,按照“四城同创”要求,大队组织专门人员,对县城交通秩序、交通安全设施等交通要素进行广泛深入调研,在此基础上,形成一套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车辆停放,提高通行条件,增强管理能力的建议得到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肯定。进一步加强了县城交通秩序整治,会同县团委、县工委组织志愿者上街进行文明劝导行动5次,开展乱停、乱放、乱点等三项整治行动11次,取得明显成效。
(八)加强监控建设,夯实道路客运安全年基础
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部关于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有效打击交通违法行为提供有力的证据保障,提高交通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降低交通民警的劳动强度,今年来,加强了智能电子警察监控系统建设。分别在S208省道(鄱阳石门街至宁都)与迎康公路交叉口、昌万公路与S208省道交叉口(鄱阳石门街至宁都)、迎宾大道与永安路交叉口、206国道(黄埠路段)与S208省道交叉口新增红绿灯电子监控器。通过对该系统抓拍的违法车辆进行有效处罚,对交通违法驾驶员起到了震慑作用,广大驾驶员的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辖区闯红灯、越线、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比该系统启用前下降了九成,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基本达到了行人、机动车各行其道,很大程度上缩短了交通参与者的延误时间,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为争创道路客运安全年打下良好基础。
(九)深化“三访三评”,致力交管水平再提高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交警总队2.17视频会议精神,大队深入开展了“三访三评”大走访活动,要求各级干部带头深入交通执法一线,深入群众家中,通过走访慰问等形式,加强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截至目前,我大队共走访企事业单位40余家,农村(社区)20余个,人大政协委员50人,基层群众460余人,其中交通事故当事人90人,困难群众151人,散发宣传材料300余份,征求到群众意见和建议30条。针对管理服务、执勤执法、队伍建设、服务效能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剖析,管理服务、执勤执法、队伍建设逐条研究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逐一落实整改时限,严肃认真地进行办理,确保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提高了群众满意度,收到了良好效果。
(十)抓教育促整改,全力推进交警队伍建设
在队伍建设方面,我队始终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一如继往地贯彻“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总体思路,认真抓好“一月一课”思想政治的学习教育,开展落实“五条禁令”、“公安大讨论”、干部作风整治和警务规范化建设等活动,以“创先争优”、“先锋创绩”“百千万内设机构迎评”、“清风进警营”、学习雷锋、学习刘金国活动为载体,抓好党建和广大民警综合素质的提高等工作,从而转变了广大民警的工作作风,增强了民警的敬业、服务、法纪意识,提高了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以“三访三评”为载体,致力改进各项交管工作。按照公安部“三访三评”活动要求,由大队领导分片负责深入交通运输企业,交通事故学校等交通参与者之中,上门听取他们对公安交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利用“警营开放日”、“警民座谈会”等形式,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警营,接受群众的意见、建议、评议,并把群众意见建议分门别类进行归纳,制订整改措施,切实整改。以“作风整顿”为突破,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今年以来我队大力开展了“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不折不扣做好县委、县政府规定动作,同时根据我大队制订《交警管理考核暂行规定》,进一步健全了思想工作、内务管理、作风纪律、执勤执法等长效机制。与民警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执法执勤责任状》,通过一系列举措,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民警政治业务素质、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效能得到提升。
2012年上半年,我大队各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和长足进步,为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我们的工作还有一些不足之处,同整个形势的发展还有一些差距,诸如民警的整体素质还不够强,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含量还不够足,社会上三无车辆打击的力度还不够大,路面行车秩序管理还不够严,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时有发生,打击力度还不够到位,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不广,仍需努力探索。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和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以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为契机,进一步强化队伍规范管理,严格规范执勤执法行为围绕“提升执法质量,提高业务素质,端正执法态度,增强服务意识”,以强化交警队伍正规化建设为核心,把着力点放在规范执法上,严格队伍管理,严明纪律,继续加强对各岗位民警的学习教育培训,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升全队民警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严防公路“三乱”行为。
(二)深入推进“三访三评”活动
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入手,不断探索密切警民关系的新思路、新办法,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警营,接受群众的意见、建议、评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各项交管工作,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落实公安交警系统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服务群众工作各项措施,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认同感,不断提高执法、服务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环境和公安交警队伍的满意度,确保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取得实效,推动各项公安交管工作不断进步。
(三)进一步加强道路管控
继续开展“三超一疲劳”、学生接送车辆和危险车辆安全整治等专项行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路面巡逻和检查力度,集中整治,严格查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继续加强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管控力度,依法从严、从快处罚。狠抓隐患排查,落实隐患排查整改责任追究制度,重点路段要深入排查,跟踪整改,从源头上预防事故。以“四城同创”为契机,加强与公安民警、市政、工商联勤执法,加强县城交通秩序整治和管理,通过各项整治活动,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
(四)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提升服务效能
一是加强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工作。创城交通秩序管理指标方面,测评的内容多、项目划分细,评估方式为实地考察,变化多、难度大。因此,通过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优化信号配时,来缓解路口通行压力、提高路口通行效率是一项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支队设施工程部门对照测评标准,对目前城区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不完善的地方逐一进行了查漏补缺,并按照制定的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规划,及时开展路通渠化工作,安装、更新、维修道路中央隔离护栏,施划交通标线,完善交通标志建设,使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齐划一、美观大方、达到创城工作指标要求。信息通信部门也加强调研论证,快速推进城区交通智能化监控系统建设进度,实现城区电子监控和电子抓拍全方位、全天候无缝隙覆盖。要充分发挥交通智能电子监控系统的作用,实时跟踪、统计各路段、各时段交通流量变化及特点,制定细化、优化、合理化的配时方案,合理调整交通信号配时,切实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信号配时调控水平。通过信息主导警务、科技服务实战,全面提高道路交通疏导和快速处置交通拥堵的工作能力,最大限度地提升了交通管理在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中的科技含量。从而使城区交通信号灯完好、运行正常﹔交通标志标线齐全有效,规范醒目,把交通安全设施打造成创城工作的形象工程。
(一)坚持政治建警强警,不断提升民警整体素质
1、强化政治学习。根据年初大队制定的政治学习计划,积极开展“大学讨论”及“解放思想科学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以“两整顿两规范”为主题,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剖析,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从根本上转变民警的执勤执法理念,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为枞阳经济建设服务。
2、落实开门接访。对来信来访,大队安排专人热情接待,针对群众反映的交通管理热点、难点问题,集中讨论,落实具体措施,切实回应群众的新期盼。建立了值日警官制度,实行首问负责制;对每一起群众上访案件,组织民警认真调查核实,妥善处理,做好息访工作,积极争取了群众的理解与信任,进一步和谐了警民关系。
3、拓宽纳谏渠道,广泛听取诤言良策。通过大队领导带队到机关、企业、学校开展调研,召开警风警纪监督员座谈会及政协委员民主评议会等形式,就交警队伍正规化建设、执勤执法、路面管理等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及时召开支委会、班子会,进行整理、回复,争取社会对交管工作的了解、支持和帮助。
全年,全队共开展政治业务学习20次,组织专题业务培训 9 期,选送民警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业务培训80余人次。
(二)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努力创建和谐交通环境
1、夺取了“防雪阻,保畅通”全面胜利。元月12日以来,为排除雪阻,保障道路畅通,确保全县30多万民工春节前平安归来,面对50年不遇的暴雪袭击,大队民警和协警人员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精神,舍小家保大家,夜以继日地奋战在抗灾一线,确保了全县主干道路交通有序畅通,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为夺取全县抗雪救灾的全面胜利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期间,共出动警力1960人次,警车460台次,疏导交通堵塞42起,排除车辆险情27起,护送20多万台车辆安全过境,仅亡人事故发生2起,同比下降66.6%。大队被评为全市公安机关抗雪救灾先进集体,民警尹吉阳同志被评为“全省公安系统抗雪救灾先进个人”。
2、认真做好春运工作。一是落实春运道路交通隐患摸排和完善安全责任制。元月7日、8日,在县政府安委会统一组织下,大队会同公路局、农机局、县乡公路管理所对境内的铜安路、桐枞路及全县主要县道上的危桥险段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排查,元月18日前在14处危桥险段设置了28块警告标志牌,在禁止客车夜间通行的山区公路设置了6块警告标志牌。 二是开展春运安全宣传教育和车辆临检。从元月14日至18日,共举办客运驾驶员教育学习班10期,有578名客运驾驶员参加了学习,并领取了《春运教育合格证》,完成了对全县从事春运的9座以上客运车辆和出租车的《春运证》核发工作,共审核车辆264辆,驾驶人545人,签发《春运证》264张。三是强化春运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在路面管控勤务上,全县境内设置春运固定执勤点5处,对合铜路实行24小时管控,对铜安路、桐枞路实行12小时管控,以确保路面管控到位。春运期间,全县道路没有发生因勤务不落实造成交通堵塞事件,全县道路畅通;仅亡
人事故发生7起死亡7人,与去年同期比起数和死亡人数均下降22.2%,有效地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全县道路没有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3、积极开展专项整治。一是开展集中整治县城道路交通秩序行动。为迎接全市文明卫生县城创建考评工作,打造我县县城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大队自4月7日起至4月12日止,集中整治县城道路机动车辆闯红灯、乱停乱放、“马自达”违反单双号行驶规定、客运车辆城区漫游揽客、无证驾驶、驾乘二摩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共纠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60余起,依法暂扣车辆162辆,确保了迎评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重点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摩托车给广大城乡群众出行带来便捷的同时,引发的亡人伤人交通事故也屡见不鲜。为此,大队多次集中警力开展城乡联勤整治行动,在掌握摩托车出行规律的基础上,采取弹性勤务机制,强力整治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和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全年共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1860余起,摩托车事故高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三是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遵照上级公安机关要求,大队主动与教育主管部门联系,联手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出行特点和校车使用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单独台帐,规范校车及驾驶人的日常管理;加强对学生上下学高峰、周末接送高峰等校车运行重点时段和路段的巡逻管控,大力整治校车超员、超速以及报废车、非载人交通工具、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四是积极开展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精心组织 “平安迎奥运、有序交通我参与” 主题宣传活动,组织民警进客运场站、单位、学校、社区及省县道沿线村庄,通过播放电视游走字幕、展览典型事故图片、上交通安全课、悬挂宣传横幅、开放警营等形式,大张旗鼓开展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宣传。奥运期间,大队全警动员,全力以赴,依托横埠服务站和官桥服务站,采取定点执勤与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方式,严格对过往7座以上营运客车、大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及驾驶员进行逐车、逐证检查、比对、登记,重点查处客车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以及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严重违法行为,开展了机动车涉牌涉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安全、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等集中整治行动,创造了良好的奥运道路交通环境。奥运期间,我县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起,比上年同期减少5起,下降71.43%;死亡0人,比上年同期减少4人,下降100%;受伤4人,比上年同期减少1人,下降20%;直接财产损失20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300元,下降94.29%。五是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取得阶段性胜利。9月2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全国范围内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大队从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客运企业监管、路面管控抓起,组织警力对全县客运企业客车进行了一次临检,应检客车262辆,实检客车262辆,检验率达100%,从而进一步夯实了源头,有效地扼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截止目前,全县公路营运客车没有发生一起亡人的交通事故,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
(三)全面完成“三基”工程建设
1、全力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大队以“一所一队一岗位”示范单位建设为标准,按照警力向一线倾斜、经费向一线投入的要求,以创建等级化车管所、公巡中队正规化和交通事故处理岗位正规化建设为载体,全面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基”工程建设取得阶段性胜利。三中队原危房全部拆除,新建的综合办公楼及附属设施全部启用,统一了大队、中队、车管所外观标识,安装了指示标牌、灯箱等设施。新建了会宫交通治安卡点,其林和横埠两处卡点正在拟建中。为各执勤中队增配了录音笔、电脑等警用装备,配齐了单警装备。全力开展等级化创建工作,确保二、三、五、城关中队达标,并力争先进等级。车管所建设上,根据划定的县级车管所业务范围,统一岗位设置和监督管理职责,制定推行车驾管业务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度。统一机动车登记、入户、过户和驾驶人考试发证工作程序,杜绝违规办理机动车年检、挂牌和驾驶证,保证数据录入质量,差错率控制在0.2‰以内。围绕车管所等级评定标准,精心安排,补缺补差,确保顺利通过等级化评定。按照支队关于车驾管业务向基层执勤中队延伸的要求,大队在二、三、五中建成了规范的车管业务厅和考试场所,配齐了相关设备,在权限范围内可办理相关业务。事故处理岗位建设上,以事故处理工作双“零过错”为目标,认真贯彻《交通事故处理岗位正规化建设标准》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民警的工作职责、流程、标准和执法依据、权限、责任,规范民警执法行为。
2、加大科技经费投入,深入推进信息化工程建设,坚持走科技强警之路。在原有11处视频监控系统的基础上又增设交通信号灯3处,投资20余万元的合铜公路横埠、周潭、陈瑶湖和铜安路谋道等5个路口的视频监控系统已投入使用。4月份,大队还新建了交警视频会议系统。重新漆划城区主干道交通标志标线,增划人行横道线,保证了行人的交通安全,对金山西路的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进行了规划设计,规范设置了指路标牌、交通安全警示标牌、太阳能警示灯,全程漆划了热熔反光标线,同时改建了物资大厦路通信号灯,在金山西路与铜安路交叉路口增设了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将金山西路打造成为城区“亮点路”。七月份为配合县政府十件实事民生工程湖滨广场建设,投资30万元在新百大厦路口改建交通信号灯和路通渠化工程。9月,枞桐公路会宫中学路口的警示灯安装工作圆满完工,彻底解决了该中学出口处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交通违法信息交换平台的应用,交通违法行为非现场处罚率日益提高,今年1-10月份共对2800 多起超速、不遵守交通信号灯、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非现场处罚,有效地拓展了管理空间。
3、执法质量进一步提高。大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要求,规范建立起民警个人和单位执法
档案,落实民警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定期开展个案评析、典型案例分析,各部门法制员严把执法案卷审核关,谁签字谁负责,有效地促进了执法办案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大队经常性地组织专兼职法制员开展执法案卷的检查考评工作,对事故处理、违法行为处理的案卷进行互查互评。今年的全市交警系统季度执法质量考评中,大队的名次一直靠前。4、苦练基本功活动深入开展。大队从内务管理制度、素质教育、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抓起起,以“三懂五会”为主要内容,以公安机关“四考”为契机,与县局联合建立了“以战促训,轮值轮训”民警战训基地,保证了民警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15日;开展了“岗位练兵、岗位标兵、执法能手”活动,建立了目标管理考核机制,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激发了民警学习和练兵热情。积极安排民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县局及大队组织的基本法律法规和计算机操作技能考试考核,参考民警及格率达到百分之百,不断提高各岗位民警的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
5、建立和完善 “三基”工程建设迎检台帐,充分展示了三年来“三基”工程建设成果。大队组织专人按照上级公安机关考核标准,从工作方案、经费保障、营房建设、车辆标识、教育培训等五个方面整理和归纳了三年来“三基”工程建设台帐资料,完成了迎评“四个一”工程,即一套台帐资料、一套展板、一本画册、一个演示文稿。“一所一队一岗位”也按照一套台帐、一本画册、一套展板准备了“三基”迎检台帐。
(四)围绕交通管理工作中心,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开展“五进”宣传。(1)在全县农村、学校、社区、车辆单位、客运企业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大队交宣股和路面中队不断完善交通安全“五进”宣传台帐,对全县确定的农村、学校、社区、单位、家庭等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任务逐一量化到全队每一个民警,并实行目标量化考核;全年开展活动100多次,接受交通安全教育群众、学生达20万人次;(2)继续深化交通安全村、学校、社区的试点创建工作,对确定的试点,立足软硬件建设,努力达标;(3)开展“迎奥运,文明出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竞赛答题活动,大队于5月1日在《安庆日报·枞阳新闻周刊》刊登了竞赛试题,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赛,社会效果十分明显,提高了群众安全出行意识。(4)精心组织了奥运攻坚战主题宣传日和“百日行动”统一宣传日活动。(4)全年共制做交通安全宣传展板90块,散发宣传材料 25000余份,在全县开展巡逻宣传的同时,还开展赠送宣传画、光盘活动,进一步扩大宣传面,密切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关系。
2、拓宽社会面宣传。全年大队民警在市以上新闻媒体刊播新闻稿件90多篇,其中省级30篇,市级45余篇。
(五)抓源头管理,筑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第一道防线
驾驶人管理上,继续通过严格审核申领驾驶证人员申领资格和严把考试关确保驾驶员的业务素质。机动车管理上,通过严格检验和加强相关查询比对工作,确保机动车登记手续合法规范。同时,为进一步做到路面执法与源头管理相结合,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服务,大队充分发挥“流动车管所”作用,每月下乡达16次,将车辆管理业务最大限度向乡镇延伸,全年,“流动车管所”累计下乡达160次,为偏远乡区老百姓办证1300本,有效地提高了机动车上牌率。今年来,车管所共受理申领县管驾驶证6700人,审验驾驶员7656人,办理县管机动车注册登记9975辆,检验机动28392辆;20__年11月1日正式启动非机动车登记工作以来,已办理非机动车登记2600余辆;在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理论考试一律实行微机无纸化考核,场地考试由三名民警同时担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考试。
(六)抓机制建设,全力提高交通事故预防水平
1、建立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对策研判机制。由分管大队长及事故处理中队、路面执勤中队负责同志参加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分析小组,坚持每月例会制度,重点对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进行分析研判,以找准事故下降点,提出对策措施,为道路安全隐患的整改和加强路面管理勤务的针对性、实效性提供科学依据。
2、建立周边地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协作机制。为切实加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严厉打击交通肇事逃逸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区域周边地区公安交管部门之间的关联互动, 9月18日,大队召开了周边地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协作会,就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协作有关问题进行磋商,形成了会议纪要,建立了协作机制。安庆交警支队、铜陵市交警支队、庐江县交管大队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3、建立健全相关工作预案机制。针对我县实际情况,大队制定了《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案》、《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突发事故处置工作预案》、《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工作预案》等工作预案,有效地提升了突发事件的快速处置能力。今年抗雪灾期间,我大队及时启动恶劣天气下工作预案,主动与公路管理部门联系,组织民警、路政等人员上路,采取了撒盐融冰、人工扫雪和疏导交通等应急措施,确保雪灾期间全县主干道路安全畅通。
4、积极推行派出所协管交通工作。在县公安局高度重视下,按照公安部《关于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大队各执勤中队积极联合辖区派出所以及其他警种开展联勤整治,深入县、乡道和“村村通”公路沿线严厉查处农村地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查纠力度。截止目前,全县各派出所共查扣无牌无证车辆250台,为预防农村公路交通事故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公安交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一)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竣。今年1至10月份,共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4862起,全县道路共发生交通事故575起,死亡29人,受伤321人,直接财产损失45.924万元,与去年同比事故起数下降 9.2%,死亡人数下降30%,受伤人数下降 19.6%,财产损失下降 28%,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虽然大幅下降,预防交通事故各项工作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事故总量仍然居高不下,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竣,不容乐观,突出表现在:1、我县境内主干道路交通事故依然频发。县内省道等主干公路沿线村庄、叉道密布、安全冲突点多的现状一定程度上增大了路面管控难度,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始终面临着巨大压力。2、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呈上升态势,交通安全形势日趋严峻。随着“村村通公路”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摩托车及低速载货汽车保有量的逐年增加,农村地区摩托车事故高发,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事故攀升,我们的工作面临着新的压力与挑战。3、非客运车辆载客营运现象突出。因公共交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不强等方面原因,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等非客运车辆载客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安全隐患时时存在。中小学生的出行安全也因此不能得到有效保障,校车管理工作任重道远。
(二)公安交管科技设施应用效率亟待提高。近年来,大队加大投入,不断加强科技设施建设和科技装备的配置,可是其应用情况并未达到预期效果。具体表现在:交通管理信息平台应用过程中典型战果不多;公路卡口、数码像机、电子警察、视频监控等科技装备应用效率不高,作用发挥不充分等。此外,民警信息化应用能力较低、信息分析能力不强、技术人才匮乏等问题也较为突出。
(三) 警力不足和经费短缺的困难日益突出。面对当前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上级公安机关的严格要求,公安交管工作将日趋繁重,大队警力不足,警龄老化,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一线警力长期得不到补充,长期处于疲惫状态,直接影响到整体工作成效。与此同时,因“三基”工程建设需要,大队经费不足的困难今年尤显突出,捉襟见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安交管水
平的进一步提高。(四)少数民警群众意识宗旨意识还不够强。不规范执勤执法,方式方法简单,作风漂浮,群众投诉仍有发生。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巩固“三基”工程建设的成果。认真总结“三基”工程三年建设经验,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严格队伍管理;进一步依托科技设施,立足工作实效,不断拓展信息化应用范围,提升公安交管科学化水平。
自2011年平阳县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审判站成立以来,本着司法便民、司法为民、司法利民的原则,积极推动联动司法、能动司法。随着我县交通事故案件的集中审理,为目前统一交通事故案件的审理标准、快速化解纠纷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办理交通事故案件的数量不断增加,我们在目前的工作中也发现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
一、侵权方理赔无门,车方权利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自平阳县人民法院交通审判站成立以来,我们发现陆续有不少交通事故中的侵权人来我院起诉、咨询,要求交通事故中的受害方返还赔偿金或要求受害人尽早提起诉讼。然而,面对此类案件,作为我们法院却存在左右为难的情况。若肇事方以机动车责任纠纷为案由来法院起诉,则侵权人不是适格的原告主体,根本不能予以立案。同时,事故的受害人可能因为治疗未终结等原因尚未起诉,本院作为中立的审判机关,也无权要求受害人必须来法院起诉。可是如果法院不予受理,侵权人维权无门,病急乱投医,可能带来不利的后果。如果法院受理了案件,却又容易激化矛盾。受害人难以接受自己受了侵权还要被起诉,调解难度加大,同时也使得我们法院工作陷入被动,一旦受害人不到庭应诉,也不起诉,而侵权人又拒绝撤诉,案件难以继续审理。从社会大环境而言,“撞人的告被撞的”本身就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很容易引起舆论、媒体过多的关注。
自2012年1月以来,以此为诉请,事故中侵权人作为原告起诉受害人要求立案的就有5例,除了一个案件以不当得利为由在我院其他法庭立案受理之外,其余均经立案法官释明后,放弃了起诉或仅就车辆损失提起诉讼。
通过分析、了解,我们发现该类案件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事故的受害方一般损失不大,在事故发生后往往已经从侵权方直接获得一定金额的赔偿,或者是领取了侵权方缴纳的交警队事故押金。二是事故受害人怠于求偿,既不调解也不起诉,甚至无法联系。三是事故侵权方均为机动车,且均投保有关保险。由于受害人怠于求偿,不向法院起诉也不参与交警队调解,使得侵权人无法明确受害人的医疗情况及具体医疗费金额,从而无法就已经支付的赔偿金向保险公司要求进行理赔。
由于车辆保险的普及,为自己的爱车购买各类保险已经是车主们驾车上路前必备的功课,一旦发生意外也可以有保险公司作为“后盾”,分担风险。虽然从情理、法理上而言,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侵权方先予支付部分赔偿或缴纳交警队押金无可厚非,但是就目前我们遇到的情况而言,倘若由于某些方面的原因使得事故的侵权方在赔偿受害人之后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险理赔,必将大大的降低侵权人对于事故受害一方的赔偿积极性。长此以往,难免形成“保险公司不参与,侵权人就不拿钱”的不良社会风气。若是如此,一旦受害方经济条件不宽裕,而治疗未终结前又难以得到保险的理赔,且没有了侵权方前期的赔偿,就会陷入“无钱看病”的困境。受害人“无钱看病”,侵权人则“不见保险公司不拿钱”,事故双方之间的矛盾必然因此激化,这不但不利于日后的调解或诉讼,也给社会大环境的安定、和谐埋下了一个极其不稳定的因素。
二、面对现象找本质,深入研究分析类似问题成因
面对问题和困难,作为司法审判部门,我们法院必须“刨根问底”,从表面现象中发掘更深层次的原因。只有找出问题发生的源头,才能做到“对症下药”。
通过对前来立案或是咨询的当事人的询问与沟通,我们发现目前在类似的案件中造成交通事故中肇事一方的权利难以保证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作为交通事故的肇事方,在发生事故后往往是处于“理亏”的一方,常常带有一种“破财消灾”的心理。因此,在事故处理前期,肇事方先予支付一定的赔偿款也是十分常见的。但是由于不少驾驶员或车主缺乏处理类似情况的社会经验与法律经验,一部分肇事方在把现金交付给受害人或其家属时没有要求对方立下字据,或是在缴纳医院的医疗费押金、垫付医疗费后没有保留有关的医疗费用发票,导致肇事方无法在向己方保险公司理赔时,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证明自己所支付给受害人的赔偿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同时,一些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的“不予配合”更是导致肇事方权利难以保护的另一个重要原因。首先,该类型案件中的受害者在事故发生后已经从肇事方获得了一定数额的赔偿或是交警队领取了部分的事故押金,由于已经获得赔偿足以支付目前的医疗费用,且因为法律意识的不足,对误工费、护理费等赔偿项目认识不到位,认为自己的获得赔偿已经“够了”。其中一部分人简单的认为再去交警队调解或上法院不但程序复杂,甚至会反复勾起事故发生时不愉快的回忆,即麻烦又“晦气”。其次,也有一部分受害人因为在事故发生后与肇事方曾经发生过矛盾冲突,故意在收到赔偿之后玩“失踪”,既不提供自己的医疗费票据,也不再接听车方的电话,拒绝与车方联系,存心想要为难车主一方。
除了以上两点是由于事故双方的原因或责任之外,更重要的是由于目前有关制度的不完善与法制的缺失。最初交警部门创设交通事故预付款制度的出发点是为了保护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由于一些肇事者在发生事故时还能积极参与交警部门的调查工作,但是到了事故赔偿阶段,一些肇事方就突然人间蒸发,再也联系不上。因此,在事故责任认定之后,要求肇事方缴纳的一定的交通事故预付款,可以在很大程度保护受害方的利益。但是相反的,对于受害方在领取事故押金时,却没有严格的限制,一些事故的受害方在随意领取了肇事方缴纳的押金之后,就不再与肇事方联系,甚至也不理会交警部门的通知。这就使得肇事方所缴纳的押金即使还有剩余也无法退还,而且已经支付的押金也无法从保险公司获得理赔。同时,保险公司的“不告不理”,也是催生此类案件的重要因素。就目前保险公司的普遍实际操作而言,对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赔偿往往要等到法院诉讼阶段才参与其中,交警队在调解时难见保险公司的身影。这样就使得侵权人在调解时不能充分意识到自己的权利,也不知道调解之后应该保留或收集什么材料。待到理赔时,由于相关材料的不足等其他原因,又容易产生新的问题。此外,目前由于交通事故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大多是从保护受害方的权利出发,与此相对,有关肇事方在交通事故理赔中所应该享有的权利的法律或规定几乎没有,这也使得,一些车主或驾驶员在理赔时,就像无头苍蝇一样,不知如何是好。
三、针对原因巧解决,多种途径预防类似问题发生
通过分析,我们不难发现,此类案件的成因多种多样,不但有事故双方当事人本身的因素,也存在社会、制度的上的因素。随着我们所遇到此类案件的不断增多,除了需要了解这种情况的成因,我们更需要的是找出解决此类问题的方法。不但需要解决目前已经遇到的难题,更重要的是找出一种解决问题的模式,从预防开始,真正做到“标本兼治”。
针对上述分析、发现的导致类似案件的原因,我们法院也经过了激烈的讨论,从法理及目前的司法实践出发,深入研究,期望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给予当事人一定的帮助和建议:
首先,事故双方的当事人必须要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了解法律,善用法律,只有这样才能自己有需要的时候正确的运用好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因为自己的疏忽或者对法律的无知,使得案件在进入法律程序的时候,因为举证不能等原因让原本属于自己的权利得不到保护。由于交通事故并不是人人都会遇到,一般人也不会刻意的去关注这方面的法律或者政策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呼吁当事人加强自身法律意识的同时,更需要有关部门在这方面加强法制宣传与法制教育工作。例如,在驾驶员资格考试培训中,除了有关安全上路的知识外,可以增加有关事故发生后的处理与常用法律知识的教育,以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此外,我们也希望交警部门可以出台更为的详细、规范的交通事故预付款制度与操作细则,例如可以要求事故受害方在申请领取事故押金时,提供相关的医疗费用票据或者其他的损失证明,以方便车主或驾驶员在赔偿受害方之后,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应得的理赔。其实,要避免类似案件的发生,最主要的还是保险公司能否在事故发生后及时介入。若保险公司在交警队处理事故时就已经参与其中,不但可以使受害人更加快速、及时、直接的获得赔偿,也避免了侵权方因赔偿能力有限或担心理赔问题而在调解时拒绝赔偿。这就需要,各个保险公司乃至保监会,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或具体的操作守则。但是目前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此类教育或制度的创设与完善均需要政府各部门之间互相配合,同时人们的法律意识的提高、社会观念的转变都需要一定时间的累积,难以解决目前的当务之急。
其次,如果事故驾驶员或车主有证据或其有关材料证明受害人所获得的赔偿已经超过其应得的赔偿,我们认为也可以以不当得利为由向受害人主张返还已经支付的赔偿,尤其是针对受害方获得赔偿已经超过实际应得的数额,或故意刁难的情况,通过对起诉迫使事故的受害人参与到案件中,从而打破一方不联系、不解决的“坚冰”。但是这样的方法也存在一定的不足,由侵权人作为原告来起诉受害人或其家属,极易使受害方产生负面情绪,虽然最后迫使受害人主动配合,但是往往双方的对立情绪已经较大,对调解工作加大了难度。即便通过判决的形式明确的双方的责任义务,却难以切切实实的化解双方的心结与矛盾。
最后,由于车方与保险公司之间属于保险合同关系,而目前存在做多的问题也是由于受害方的消极不配合从而导致的车方无法向自己的保险公司主张理赔,若事故中的侵权方确实没有明确的证据以证明受害方的具体实际损失,车主也可以以保险合同纠纷为由直接起诉自己的保险公司。但是倘若没有受害方的参与,“车方所支付的赔偿是否合理”、“保险公司具体应赔偿多少的理赔金额”等问题依旧难以解决。为此,就需要我们法院积极的发挥能动司法的特点,将事故中的受害人以案件第三人的身份予以追加。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中,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具有全部的或部分的独立请求权,或者虽然不具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人。由于保险公司的理赔金实际上对事故受害人因本次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直接损失的赔偿,因此受害人当然的对保险公司的理赔金拥有独立或不独立的请求权。这样,不但可以让事故的受害人主动参与到案件的诉讼中,查明事故发生的事实,明确具体的赔偿数额,也可以使得受害人明确的了解的自己的权利义务。同时由法院主动追加受害人,不会激化事故双方之间的矛盾,让案件调解成为可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管辖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总共1711.949公里,城区大小路口74个。2009年,辖区机动车拥有量增加了5000多辆,达到了75765辆,非机动车12万余辆,管理难度超过了去年。
一、大力推进“三项建设”工作进程
将“三项建设”工作与“平安创建”工作结合起来,成立了由大队长刘虎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督导落实,形成了事事有人管、全民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
1、加强科学技术运用,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强化交通管理基础工作。大队坚持“面向全警、面向基层、面向应用、面向实战”的总体思路,突出重点,提高业务信息系统的综合应用水平,建管并举,注重应用。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专门组织培训了一批业务素质精良的民警,对*市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并对该系统相关参数进行了调整。通过该系统的规范、合理应用,大大减少了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的发生。另外,加强中队机动车设施减少,摩托车检测设备使用全面正常,非机动车的入户工作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创建“五无大队”。从今年开始,大队认真组织开展“五无”交警大队创建评选活动,切实调动民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使大队所办理的行政案件无复议、诉讼变更和撤销,刑事案件无错案,无国家赔偿案件,民警无违纪违法,每起案件均达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无涉法涉诉上访案件。组织广大民警认真学习了公安部“五条禁令”等警纪铁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纪律条令。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队伍管理“大查摆、大剖析、大整改”活动。在民警的思想上切实打牢了预防违规使用警车、违规处置涉案财物以及谋取私利的防线。大队整体执法素质明显提升,执法质量显著提高,达到执法质量优秀档次标准,始终保持全市执法前列位次。
二、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着力构建相互尊重、信任、支持的警爱民、民拥警、警为民、民助警的和谐警民关系。
为提高民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身心素质,坚持“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全面实行“战训合一、轮岗轮值”的培训机制,采取业余时间集中培训和封闭式集训等多种形式,从交通事故现场的快速处理、路面管控方式及技巧、心理学常识等各方面对民警进行了培训。队伍整体执法能力得到提升,执法形象明显改善,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全面建立了“交通事故法庭”及“人民调解委员会”。交警违法处理工作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得以实现。据统计,1月至11月交通罚款处罚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57.44%,教育量增加了31.67%。
严管严惩,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整治
在交通管理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分别开展了涉牌涉证、无牌无证、超速行驶、酒后驾驶、非法运营、客运货运车辆专项整治,农村道路、摩托车、严重涉车违法“飓风行动”集中专项整治,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停车乱”整治、社会治安整治行动等交通安全隐患排除活动,重点抓好行人、非机动车、公交车、出租车和摩托车等专项治理,逐步建立对机动车源头管理和路面控制相结合长效管理机制。
据了解,城市主干道机动车违法行为发生率控制在15%以内,尤其涉牌涉证、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发生率得到重点控制。截至11月15日,*全市共处理交通违法案件98546起,教育放行14万余起。
三、创新工作机制,全面营造铺天盖地的宣传舆论声势
为营造“以遵守交通法规为荣,以违反交通法规为耻”的社会氛围,树立全社会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创造和谐稳定的交通安全环境,*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坚持在宣传上求“活”、求“深”、求“实”。
打造亮点工程,再添“一进”--进部队,积极创建“平安大道”。法制宣传、事故处理、违法处理、车辆管理等窗口单位和路面执勤民警因地制宜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宣传阵地,报纸、电视、网络、标语多管齐下,和*电视台合作建立了交警在线栏目,与凉山日报合作设立了交警风采专栏,并协调中国建设银行、中国移动凉山分公司等单位投资15万余元在全市各个重要路段、路口、每一个人行横道灯杆上设立交通安全宣传图板、交通安全宣传展框108个,以生动的卡通人物形象和朴实通俗易懂的语言将交通安全知识展现在广大市民面前,把交通安全宣传“一条街”深化为交通安全宣传“一座城”,让广大群众真正认识到“文明交通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了人人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